Gogoro赴美「借殼上市」估值650億元,高過今年在日本東證上市、當時市值約約545億元的沛星(Appier)/Gogoro與沛星,是唯二被國發會點名的「台灣獨角獸」(上市前估值逾10億美元的新創企業),前者還得到政府國發基金的投資,但為什麼它們都不在台灣上市?臺灣AI新創沛星互動科技(Appier)順利在日本東京證交所的創業板正式掛牌上市,第一天收盤時的股價1,900日圓,換算下來,Appier整體股價總值,達到了約1,897億日圓,相當於臺幣489億元,超過了10億美元的規模,是一般認定的獨角獸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新光金控資深副總涉內線交易 檢調5路搜索約談6人
時任新光金控發言人暨資深副總徐順鋆(中),被移送至北檢複訊。(記者錢利忠攝)
2022/03/15 17:41
新光金控資深副總涉內線交易 檢調5路搜索約談6人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Iq8UjL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時任新光金控發言人暨資深副總徐順鋆被控於2018年間獲悉公司重大消息後,在內部人禁止交易期間,涉嫌內線交易進場交易股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今天兵分5處搜索,約談徐順鋆、接替徐擔任發言人的副總經理李超儒等6人到案,稍晚將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今天下午4時許至5時許,徐順鋆、李超儒等人先後被移送北檢複訊,均未發一語。
新北市調查處獲報,2019年4月24日,新光金與元富證券同步發布重訊,徐順鋆等6人涉嫌在內部人知悉重訊的禁止交易期間,進場交易避損,交易金額總計約100多萬元。
新光金控副總經理兼發言人李超儒(前)今天下午5時許被移送北檢複訊。(記者錢利忠攝)
新光金控資深副總涉內線交易 檢調5路搜索約談6人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Iq8UjL


國產建材實業董事張世宗的父親張明吉,被移送北檢複訊。(記者錢利忠攝)
2022/01/06 17:19
國產建材實業爆發內線交易 前董座林孝信等20人被約談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zvkB5z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產建材實業於2019年10月14日發布重訊,事後卻爆出內線交易疑雲,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獲報,國產建材實業董事張世宗等多人,涉嫌於國產實業重訊發布之後,在禁止交易期間內涉及內線交易,今兵分24路搜索及約談20多人到案,全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罪偵辦,稍晚將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不僅如此,國產實業前董事長、現任中保科董事長林孝信,今天也被檢調約談;此外,除了國產建材實業董事張世宗被約談之外,張世宗的父親、國賓影城創辦人張明吉,以及張世宗胞弟、現任國賓影城董事長張中周,今天也一併被約談。
今天北市處搜索的單位,另包括國票金董事長魏啟林辦公室,據了解,魏疑似也捲入國產建材實業的內線交易,北市處今天以關係人身分約談魏啟林,不過魏不會送檢方複訊。
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獲報,張姓炒手等多人涉嫌於國產實業重訊發布之後,在禁止交易期間內涉及內線交易,今兵分24路搜索及約談20多人到案,全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罪偵辦。(資料照)
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獲報,張姓炒手等多人涉嫌於國產實業重訊發布之後,在禁止交易期間內涉及內線交易,今兵分24路搜索及約談20多人到案,全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罪偵辦
國產建材實業爆發內線交易 前董座林孝信等20人被約談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zvkB5z

2022-01-06_173352


(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2021年3月31日電)半導體IC通路商龍頭大聯大 (3702) 投控收購文曄 (3036) 股權爆內線交易,檢調約談5人。大聯大今天表示,本次調查是針對員工個人行為,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大聯大於民國108年間宣布,以每股新台幣45.8元取得文曄科技30%股權。大聯大初估斥資約新台幣81億元,收購時間為同年11月13日至12月12日。
檢調獲報,大聯大林姓副總經理及陳姓執行長室特助疑內線交易,分別實現獲利約3萬餘元、千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調查局搜索,並約談林、陳等5人說明。
大聯大發布重大訊息說明,今天法務部調查局至公司搜索副總經理林春杰個人辦公室及特別助理陳凱琳個人辦公室座位,搜索範圍僅及於同仁個人辦公處所,不及於大聯大任何其他場所、處所與辦公室,與公司營運無關。
大聯大表示,公司於調查過程中依法配合,並提供相關資訊及必要協助。本次調查是針對員工個人行為,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爆內線交易 大聯大:員工個人行為不影響營運 https://bit.ly/3mbGqQV


浩鼎內線交易案 5高層仍無罪
 林偉信、陳志賢/台北報導 4 小時前2021/1/27 上午 09:04
浩鼎內線交易案 5高層仍無罪 https://bit.ly/3qT109T
浩鼎內線交易案,高院26日判決董事長張念慈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 浩鼎內線交易案,高院26日判決董事長張念慈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浩鼎內線交易案,台灣高等法院26日維持一審判決,認為無法證明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等5人,在新藥解盲失敗前提早知悉訊息,且在「重大消息」前出賣股票,駁回檢察官上訴,仍判決5人無罪。檢方雖可上訴,但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一、二審都判無罪案件,除非判決牴觸憲法、司法院解釋等,否則檢方不得上訴,本案可說已等同無罪確定。
 本案是首起中研院因技術轉移衍生的刑事官司。研發乳癌新藥的浩鼎公司,2016年因解盲失敗,爆發一連串檢調搜索,張念慈還被控涉行賄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及股票內線交易;2017年士林地檢署偵結,將翁、張依貪汙罪起訴;張念慈等5人另依證交法內線交易罪起訴。
 檢控會議後賣股避損
 翁遭控以女兒名義收受張提供的3000張浩鼎股票作為對價,交換中研院研究醣分子生產方法的成果,2018年底士林地院判決翁、張無罪,檢方開會後,罕見決定不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內線交易罪部分,檢方指控浩鼎研發乳癌新藥「OBI-822」,在2015年8月專家會議時,得知臨床實驗惡化人數,無法達到原預定數目,因解盲條件不足,要向食藥署取得藥證機率極低,張念慈等5人,於是陸續賣股。
 檢方認為,這場專家會議相當證交法內線交易中的「重大消息」時間點,董事長張念慈、時任副董事長許友恭、總經理黃秀美、醫學處處長廖宗志及研發長游丞德,在重大消息未公開前,賣股避損涉及內線交易。
 難證明訊息提前知悉
 士林地院認為,檢方舉證不足,前年判5人無罪。當時浩鼎公司希望檢方不要上訴,讓一切誤會和傷害停止,但檢方採取與貪汙案不同態度,仍提上訴。
 高院審理後認為,依檢察官所提證據,無法證明張念慈等5人在解盲前,提早知悉此項訊息,且就算浩鼎在解盲前取得各受測者的病況數據,也無證據證明其編碼及分布情形、解盲數據等事項,有提前洩漏的情形。
 合議庭認為,當年的專家會議討論的臨床試驗,其累計的病情惡化人數不足,並非必然使檢定力下降,浩鼎也不一定會以此申請新藥登記審查,不能認定是影響股價的「重大消息」時間點,因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資深檢察官說,重大消息、消息成立時間點是內線交易案成罪關鍵,但因舉證不易,導致判決定罪率不高。以本案為例,生技業者常委託特定第三方進行解盲,辦案人員雖依經驗研判,生技業者及解盲者存有「默契」,業者可能會提早得知解盲結果,但仍須提出具體事證,否則難以說服法官,浩鼎案再次凸顯出檢方偵辦內線交易案件的高難度
浩鼎內線交易案 5高層仍無罪 https://bit.ly/3qT109T


淘帝-KY涉掏空、內線交易 董事及勤業會計師等6人交保
淘帝-KY公司涉嫌作假帳,勤業眾信簽證會記師施景彬(左)、江明南(右)19日凌晨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記者塗建榮攝)
淘帝-KY涉掏空、內線交易 董事及勤業會計師等6人交保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szhGFc
2021/01/19 08:07
淘帝-KY涉掏空、內線交易 董事及勤業會計師等6人交保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szhGFc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專營中國童裝品牌市場的淘帝-KY,驚傳涉嫌財報造假及內線交易,台北地檢署18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6路搜索淘帝-KY及負責財報簽證的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約談淘帝-KY董事王冠華、李宗儒、發言人陳建瑋,以及勤業眾信簽證會記師施景彬、江明南等合計5人,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之背信、內線交易及財報不實等罪偵辦。
此外,負責製作底稿的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女職員林鈺軒,經調查局偵訊後,被認定涉案嫌疑重大,從證人身分改列被告,並於今天凌晨移送北檢複訊,訊後被諭令10萬元交保。
會計師施景彬、江明南今凌晨訊後各被諭令30萬元交保、淘帝-KY發言人董事李宗儒被諭令50萬元交保、發言人陳建瑋則以80萬交保、王冠華則以200萬元交保;5人均另限制出境及出海。
檢調調查,2019年9月30日,周訓財、周志鴻、王冠華及李宗儒等4人,涉嫌假裝淘帝-KY要購買人民幣3億多元的興銀基金,並向投資大眾隱匿實情,製作不實的資產負債表,再由疑似知情的簽證會計師施景彬、江明南2人配合出具不實的意見書。
後來投資人從興銀所公布的年報及季報中,對比淘帝-KY財報疑點,發現基金總額單位及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的比例並不相符,這才發現淘帝-KY涉嫌造假財報,並據此提出質疑;淘帝-KY擔心挪用公司資金的犯行被揭露,分別於2020年9月26日及11月9日,分兩次各贖回人民幣1.5億元款項。
檢調獲報,淘帝-KY將挪用款項全數匯回公司帳戶後,便辭退所有的台籍董事,僅留下外籍董事撐場,之後還決議將贖回的3億人民幣,拿去購買由周訓財實際控制的中國福建盛仁達醫療科技所販售的口罩相關設備。
除此之外,檢調還查出,2020年8月12日晚上7點58分,淘帝-KY公佈2020年第二季財報,相較於前一年同期及當年第一季出現虧損,但王冠華早在財報揭露前,於2020年7月中旬即提早收到來自中國淘帝服飾有限公司所傳送的虧損財報,卻沒等到淘帝-KY合併中國淘帝服飾的財報一同揭露,即於2020年7月中旬至8月13日下午1點多,陸續賣出198張淘帝-KY股票,避損合計155萬餘元。
檢調調查,負責淘帝-KY財報簽證的會計師施景彬、江明南,2人剛好也身兼同涉掏空案的康友-KY簽證會計師,檢調偵辦康友案時,曾比對2人的入出境紀錄,發現2人於疫情期間未前往中國稽查康友的帳目,如今同樣由2人簽證的淘帝-KY,是否也與康友一樣涉及不法,仍待調查後釐清。
淘帝-KY公司涉嫌作假帳,勤業眾信女職員林鈺軒涉案,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搜索,今19日移送北檢複訊。(記者塗建榮攝)
淘帝-KY公司涉嫌作假帳,勤業眾信女職員林鈺軒涉案,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搜索,今19日移送北檢複訊。(記者塗建榮攝)
淘帝-KY公司涉嫌作假帳,發言人陳建瑋涉案,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搜索,今19日移送北檢複訊。(記者塗建榮攝)
淘帝-KY公司涉嫌作假帳,發言人陳建瑋涉案,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搜索,今19日移送北檢複訊。(記者塗建榮攝)
淘帝-KY涉掏空、內線交易 董事及勤業會計師等6人交保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szhGFc
淘帝-KY台灣代表王冠華,今凌晨被移送北檢

2021-01-19_0955372021-01-19_0956022021-01-19_0955572021-01-19_0955512021-01-19_095544


 

瑞士信貸美女總經理涉內線遭約談
分享留言列印
A-A+
2017-03-07 17:30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即時報導
荷蘭商去年收購股后漢民微測科技,爆發內線交易案。檢方今天約談相關人員到案。記者張...
荷蘭商去年收購股后漢民微測科技,爆發內線交易案。檢方今天約談相關人員到案。記者張宏業/攝影
荷蘭商ASML(艾司摩爾)去年以1000億台幣收購股后漢民微測科技,爆發內線交易案,台北地檢署查出,當時ASML委託瑞士信貸辦理併購案時,瑞士信貸台灣區首位總經理邱慧平(有外資圈宋慧喬稱號)得知併購案後,趁利多消息發佈前,搶先透過親友大量購買漢微科股票,不法獲利2100餘萬元。
北檢今天指揮調查局持10張搜索票,前往邱慧平住居所及辦公室等地搜索,約談邱女共9人到案,預計晚間移送地檢署複訊。
荷蘭半導體微影設備大廠艾司摩爾(ASML),台灣上櫃公司電子束晶圓檢測設備的漢民微測科技(Hermes Microvision),去年完成股份轉換契約,ASML將以現金收購漢微科流通在外股份,每股1410元、與前30天均價溢價31%,總交易金額約1000億新台幣(27.5億歐元)。
有「外資圈宋慧喬」之稱的瑞士信貸台灣區總經理邱慧平,涉嫌內線交易今天被約談 。本...
有「外資圈宋慧喬」之稱的瑞士信貸台灣區總經理邱慧平,涉嫌內線交易今天被約談 。本報資料照片 記者邱德祥攝影
荷蘭商去年收購股后漢民微測科技,爆發內線交易案。檢方今天約談相關人員到案。記者張...
荷蘭商去年收購股后漢民微測科技,爆發內線交易案。檢方今天約談相關人員到案。記者張宏業/攝影

會計師為何不能被取代? 網酸:電腦不會作假帳...引論戰
▲會計這個職業不會被取代,全因電腦不會作假帳?(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在科技如此進步的時代下,是否越來越多勞務可以被電腦取代?有網友在PTT發問,許多會計系事務所的朋友告訴他「就算電腦再進步,也不能取代會計師的相關工作」,讓網友質疑,當未來一切憑證都電子化之後,這些數字計算的工作真的不能交由電腦處理嗎?
對此有許多網友表示「電腦不會作假帳」,讓許多人跳出來反彈「數字處理可以交給電腦,但有很多專業判斷空間電腦無法取代」、「會計除了簿記,還有分析跟評估是電腦無法做的,一般 ifrs 或 gaap 的會計都只是做給外人看到財務會計,真正重要的是給自己人看到管理會計」、「會計師事務所不是作帳是審計稽核好嗎...」、「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主力是查帳,不是幫人作帳好嗎」
有會計師事務所查帳員則認為,雖說會計人員跟審計人員都可能會被電腦取代,但不可能完全取代:「不然以後誰key帳、誰去操作、誰去看有沒有入錯?只是在電腦的發展之下,我覺得大幅減少人員還是有可能的」。
-------------------------
外資圈難相信 靜待司法調查
2017-03-08 02:49聯合報 記者簡威瑟、張宏業/台北報導
瑞信證券台灣區總經理邱慧平被控涉嫌內線交易案,外資圈一片嘩然,由於投資銀行的財務顧問必須要精算交易數字,為客戶謀取最大的利益,認識她的人都直呼「不敢相信!」瑞信則表示,無可奉告、靜待司法調查。
去年堪稱是邱慧平職業生涯的高峰,她的團隊先後參與日月光與矽品合組控股公司、艾斯摩爾(ASML)收購漢微科;前者是邱慧平深耕台灣科技產業的代表作,後者則是瑞信在全球科技業綿密的網路所致,瑞信美國團隊與台灣團隊共同獲得ASML青睞。
不僅如此,金融海嘯後,邱慧平陸續拿下中鋼、鴻海、聯電、群創等海外募資承銷案,展現高度專業,備受客戶信賴。其中,二○一○年的鴻海十億美元海外可轉債更是當年的指標大案。
一名外資分析師說,邱慧平令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處事幹練、對自我要求非常高。也正因靠的全是真功夫,邱慧平才有辦法從基層幹起,坐上瑞信台灣區總經理。
邱慧平曾是花旗銀行儲備幹部,先前曾任美商帝傑DLJ投資銀行部協理、瑞士信貸台灣投資銀行部門主管。她在瑞士信貸一待就是十七年,在人事異動頻繁的外資與投銀圈,相當難得。
邱慧平不只待在瑞信的時間長,耕耘事業也獲得高度肯定。外資圈在台負責人多是男性,陽剛味較重,邱慧平外型搶眼,待人周道,很受科技界大老板的信賴。
邱慧平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商學院企管碩士,在美商帝傑公司負責併購與籌資,當時她的老闆是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因做事細心深獲倚重;後來瑞士信貸併購美商帝傑,她留在瑞信成為台灣區首位女總經理,被稱為「外資圈第一美女」


 

柯文昌內線交易案 監院建請提非常上訴
tw.news.yahoo.com查看原始檔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4日電)普訊創投集團實際負責人柯文昌涉犯內線交易罪定讞,監察委員王美玉今天指出,承辦檢察官未將相關5700多封郵件移送法院詳盡調查,建請法務部轉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監察院指出,柯文昌被台北地檢署起訴認定其於美商捷普與綠點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洽談併購之際,知悉該併購重大消息後大量買進綠點公司股票,且在捷普公司公開收購期間悉數應賣而不法獲利,涉犯內線交易罪責,104年12月間經最高法院判決定讞。

監察院說,柯文昌向監察院陳情,指稱台灣花旗環球財務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致函承辦檢察官所附光碟,內含5700多封郵件,是綠點公司與當時協助併購團隊花旗公司承辦人通信往來光碟,有助於釐清案情,但承辦檢察官竟未將光碟移送給法院,涉有違失等情。

監察委員王美玉自動調查,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今天決議通過調查報告。報告指出,經詢問當時承辦檢察官、書記官後,就該光碟是否有附卷並送至法院已無從查考,本案96年12月17日偵結起訴後,迄至100年2月21日法院始因辯護人主張發覺該光碟並未存於卷內,歷時3年之久,此期間內法院人員、辯護人因均有可能接觸該光碟,光碟是否因承辦檢察官、書記官疏忽而未曾附卷,或法院保管疏漏等事由而遺失,均已無從考究緣由。

報告指出,不論何種原因無從取得原光碟內容5700餘封信件,該光碟證據自始即非由被告柯文昌取得、保管,其滅失責任不應歸於被告,原確定判決未就此詳盡調查,已有判決違背法令之虞,因此要求法務部應轉請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研提非常上訴。

此外,監委指出,花旗公司函稿並未存於偵查卷內,卷內花旗公司來文,也未經地檢署收發蓋時間戳印等違失,要求法務部一併檢討。

調查報告指出,現行內線交易罪責就重大消息何時「明確」,雖屬不確定法律概念;現行最高法院實務見解就此抽象概念闡釋,尚有歧異,此歧異不但會影響個案適用結果,而且對業界規劃及經營證券投資,有顯著影響,司法院允宜統一法律見解,透過法律問題研討或請最高法院以形成決議方式妥予釐清,使實務見解趨於一致,以利各下級法院遵循,提高人民對司法判決可預測性,維護法律明確性要求

=====================================

台股是內線交易的天堂
字體列印轉寄|plurkshare 
2016-07-29
過去1週接連傳出2起疑似內線交易案,一個是欣銓(3264)將以每股現金24元公開收購全智科(3559)35~75%股權,全智科股價提前大漲;一個則是歐買尬(3687)董事長林一泓多年前知道公司業績將大幅衰退,先賣股規避損失,這都顯示台股真是內線交易的天堂,不但不怕被抓,就算被抓了,刑責也不會太重,因此橫行台股。
全智科在傳出被現金收購之前,股價早就起漲,因為溢價幅度超過2成,成交量因此大幅暴增,從日均量200多張到近4000張,這些多出來的成交量,如果檢調真的要查,難道查不出來嗎?
再講歐買尬的案子,連檢調都已經掌握林一泓透過人頭戶先賣出持股,他在交保之後,還在臉書上說:「不要被莫須有的流言所打敗,真理會越辯越明!」如果不是檢調掌握的證據不夠,就是林一泓真的把台灣內線交易法規看得夠扁。
台股內線交易之頻繁,真的數都數不清,說穿了,就是過去定罪的案子實在太少柯文昌在綠點案被判9年,是少數中的少數,近的不說,遠一點的台開案,審判也超過10年了,到現在也還沒定讞,台灣的內線交易法規,到底是出了甚麼問題?
雖說股市是效率市場,但台股內線交易橫行,股價根本提前反映預期的利多,對投資人而言,哪來的報酬?當主管機關信誓旦旦地談台灣公司治理進步神速,對照這些內線交易,就變成一場笑話。
(無尺碼)

-----------------------------------------------------------------

歐買尬涉內線交易避損逾6千萬 檢調約談負責人

2016-07-26  15:2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茂為歐買尬科技公司負責人林一泓,被控涉嫌於101年8月利空重大訊息公告前,利用本身及人頭帳戶出脫持股,避損6300多萬元,涉有內線交易之嫌;台北地檢署今指揮台北市調處搜索林男辦公室及住處,並以犯嫌身分約談林男,另以證人身分約談人頭及相關人等4人,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方向偵辦。

  • 茂為歐買尬科技公司負責人林一泓,被控涉嫌於101年8月利空重大訊息公告前,利用本身及人頭帳戶出脫持股,避損6300多萬元,涉有內線交易之嫌。(資料照,記者張慧雯攝)

    茂為歐買尬科技公司負責人林一泓,被控涉嫌於101年8月利空重大訊息公告前,利用本身及人頭帳戶出脫持股,避損6300多萬元,涉有內線交易之嫌。(資料照,記者張慧雯攝)

檢方調查,101年間,林男疑得知公司合約停滯,營收衰退約5、6成,擔心重大訊息公告後股票狂跌,因而提早出脫持股避損,涉有內線交易之嫌,目前林男等人於台北市調處進行初訊,預計稍晚移送北檢複訊。

據了解,茂為成立於1999年10月,是一家線上網路遊戲公司,經營線上遊戲代理營運、遊戲自主研發、遊戲共同開發、第三方遊戲平台、電子支付等業務,於2011年上櫃,資本額約3億元。

------------------------------------

曾轉讓浩鼎股票給翁啟惠女兒 尹衍樑列中研院工程院士候選人引爭議
www.msn.com查看原始檔

© 由 Storm Media Group 提供
中研院將於4月16日選出院士候選人,值得注意的是,中研院今年首度推出「工程科學組」院士,也就是俗稱的「企業家院士」,就有潤泰總裁尹衍樑、鈺創科技董事長盧超群兩位赫赫有名的企業界人士名列榜上。其中,更以尹衍樑是浩鼎大股東,曾和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一起創辦Optimer Pharmaceuticals公司,而出現商業利益與學術間的糾葛陰影。

新增「工程科學組」院士 媒體稱企業家院士

立法院2014年三讀通過《中研院組織法》修正,增設「工程科學組」院士,翁啟惠當時表示,原先選出的工程院士都包含在數理科學組內,候選人數也相當多,但著重領域不太相同,應該獨立出來;因為數理跟工程其實不太一樣,一個非常基礎,一個著重實用。

不過,所謂的「工程科學組」院士,卻一直被媒體形容為「企業家院士」,事實上,歷屆院士中就已有不少人與企業界有淵源,包括曾擔任台積電執行長的胡正明,以及創辦美國Atheros通訊公司的孟懷縈等;但是,這些過去所謂的「企業家院士」在學術界也來頭不小,胡正明不但是加州柏克萊大學博士,同時也是美國國家工程院院士;另外,孟懷縈也同樣是加州柏克萊大學博士及美國國家工程院院士。

鈺創科技盧超群 曾涉內線交易

也因此,當中研院首次提名「工程科學組」院士時,立下怎麼樣的基準就更引發學術界關注,據了解,目前榜上有名的企業界人選,就有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及鈺創科技董事長盧超群。盧超群是史丹佛大學電機博士,曾是美國國家工程學院最年輕的院士,但也曾涉入內線交易被起訴,是否適任院士,頗有爭議。


© 由 Storm Media Group 提供 鈺創科技董事長盧超群。(取自南港IC設計育成中心/表格設計:風傳媒)
潤泰總裁尹衍樑 曾涉國安密帳案

更受矚目的是,尹衍樑也是台灣企業界的重量級人物,早年政商關係複雜,當年和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交往密切,涉入國安密帳案,最後因捐出1千萬做公益而緩起訴。

近年來,尹衍樑除了企業家的角色外,更積極營造公益形象,他在2011年宣布將捐出95%的家產,並以其中30億成立「唐獎」,期望能建立華人的諾貝爾獎,倍受矚目及肯定。

然而,在公益形象外,尹衍樑長期建立人脈利益互通的作為並非毫無爭議,就以最近曝光的浩鼎案股票為例,尹衍樑不但和翁啟惠在美國一同創立Optimer Pharmaceuticals公司(浩鼎為該公司在台投資子公司),這幾天更被揭發曾在2012年興櫃的前1周,潤泰集團旗下的長春及原弘2間投資公司以每股31元的低價,將3000張浩鼎股票轉讓給翁啟惠之女翁郁琇,在一周後,浩鼎公司就取得登錄興櫃資格,以每股90元掛牌,在隔年的3月23日就掛牌上櫃,每股價格310元掛牌。翁郁琇至少因此獲利數億元。


© 由 Storm Media Group 提供 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資料照,吳逸驊攝/表格設計:風傳媒)
翁啟惠身陷浩鼎案 尹衍樑更引爭議

要成為中研院院士候選人,至少要有5位院士連署,以尹衍樑長期建立的人脈,可說是輕而易舉,然而,當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自己都因浩鼎案而陷入未利益迴避的爭議時刻,尹衍樑是否適合成為地位崇隆的中研院院士,也倍受關注。

-------------------------------

放空浩鼎疑內線交易 檢追查
中時電子報中時電子報
2016年3月1日 下午 08:17 GMT
新藥股王浩鼎生技宣布抗乳癌新藥解盲失敗,股價重挫,有投資人向士林地檢署檢舉,指在宣布失敗前一交易日,借券餘額高達6602張,懷疑公司內部人員涉及內線交易牟利。士檢昨分案交由重經專組檢察官偵辦,將指揮調查局向櫃買中心調閱交易資料,釐清是否有人涉及不法。 解盲宣布前 空單6602張 浩鼎生技推出乳癌疫苗,股價是生技股的股王,但浩鼎在2月21日公布解盲結果,股價卻從19日最高點718元應聲下跌4個停板,到昨日收盤價為445元,市值至少蒸發約400億元。 士林地檢署的首長信箱,在2月27日接獲民眾匿名檢舉,指稱該公司內部人員涉及內線交易,才導致前一周借券餘額張數,其中有單日最高達7000多張,出現交易異常。 檢方初步透過台灣證券交易所的借券系統查詢和櫃買中心的資料,發現公布訊息前4天的借券成交張數近500張,前一營業(19)日的借券餘額高達6602張,相較於去年12月份,借券餘額都在3000多張,顯然不太尋常。 士檢指出,除追查借券餘額張數異常增加是否違法,檢察官也要調查,21日公布重大消息前,持有股票的大股東和親友之間是否有大量賣出、異常交易的情事。 追查股東是否異常交易 金管會則表示,這是由士林地檢署主動偵辦,目前還未與金管會聯繫,尚未向櫃買中心調資料,但定會配合檢方偵辦。至於有無發現浩鼎有內線交易情況,金管會解釋,交易面分析要由股市監視制度來進行,特別是配合公司發布重大訊息的時點前後比對,而浩鼎的數據仍在分析階段,還不能對外說明。晚間發出聲明的浩鼎生技指出,解盲前一個月,即嚴格限制所有員工不得買賣股票;解盲後,只要是可接觸相關數據的高層,亦被限制在解盲結果於國際重要學術會議公開前,不得進行浩鼎股票交易。惟即使如此,浩鼎仍被指涉內線交易,事已至此,浩鼎將全力配合檢方調查,盼全案早日水落石出。 另針對蔡英文家人出任董事的富鈦公司為浩鼎主要股東,浩鼎強調,富鈦早在2009年即入股,當時生技業根本不成氣候,投資者都是基於認同浩鼎的理想才力挺。且富鈦法人代表並未出任浩鼎董事,多年來亦未曾參與公司經營會議,相關事實均有紀錄可查。

----------------------------------

六福開發董事涉內線交易 北檢約談12人到案

字體列印轉寄|plurkshare
2016-02-25 14:5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旗下擁有威斯汀六福皇宮、六福客棧等品牌的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其賴姓董事被控涉嫌於100年8月底重大消息發布前進行內線交易,擬制性獲利10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掌握情資,今向六福及負責其財務簽證的安侯會計師事務所調卷追查,並約談賴姓董事等12人到案,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方向偵辦。

-----------------------

 涉2億元假交易 樂士董座遭聲押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 http://goo.gl/Yhb9An

-----------------------------------------

法律白話文》買在消息渾沌時!談談柯文昌內線交易案 - 自由電子報 自由評論網 - http://goo.gl/e9tYbs

買在消息渾沌時!談談柯文昌內線交易案

「創投教父」柯文昌被控內線交易案遭最高法院判處有罪定讞,還引來眾科技業大老聲援。內線交易如何定義?又爲什麼我們要處罰內線交易?內行看門道,來看看法律人對「內線交易」說分明。
推文到plurk
作者:法律白話文| 2016-01-02 11:24

taiwanindependencefromroc

(YOUTUBE截圖)
綠點公司跟捷普公司要談合併,不過兩間公司要合併跟兩個人要結婚一樣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至少得經過初步協商、達成協議、簽訂契約、董事會決議的步驟。柯文昌在兩間公司初步協商,達成「部分協議」,簽訂了「無拘束力意見書」後,買了很多綠點公司的股票,這樣的行為為什麼被法院認定為「內線交易」,又為什麼童子賢、鄭崇華、施振榮、蔡宏圖四位在頗有名望的大老,又為其開記者會喊冤呢?
P.S.系爭判決若干涉及操縱行為、共同正犯等概念,非本文討論重點,故未於文中論述。另外因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之判決書內容(最高法院判決104台上3877號)多以回復上訴理由書中之主張為準,故本文仍以原審102金上重更(一)7為主。

先說說為什麼我們要處罰內線交易?
所謂的內線交易就是一些特定身分之人,像是公司的董仔或透過董仔知道的人,知道了一些未經公開且影響證券價格的重要消息,像是知道了阿拉伯的工廠挖到了石油、先知道了這一季手機只有賣了幾百隻或是即將跟其他公司或合併、或是先知道票軋不過來以後,進行買賣證券的行為。

那麼我們為什麼要處罰內線交易呢?從理論上可以分成兩個主要的面向,分別是健全市場理論、信賴關係理論,前者是從市場總體的觀點著眼,以促進資訊流通,資源合理配置,及 提升證券市場效率為基礎,主場投資人有平等獲取資訊的權利 ,以維持公平交易。後者著眼於公司的內部人,對公司及股東負擔忠實義務(Fiduciary duty),內部人 利用內線消息買賣股票圖利,係為備受任人的義務;為導正公司 經營並保障股東權益。
對於為什麼要處罰內線交易的分歧,在內線交易的規範上側重的點便會不同,如專注於健全市場方向所涉者將為社會法益,涵蓋的規範人士將及於所有知道重大影響股價消息的人;若專注於信賴關係理論,將著眼於個人法益,受規制的對象也將框架於對公司及股東負有信賴義務者為限。在這個脈絡下忝為全世界證券交易市場龍頭的美國法,陸續開展了資訊取得平等理論、信賴理論、私取理論。
(關於個理論的小知識可以參考之前的這篇。)
來說說現行的內線交易的規範

有哪些人算內部人呢?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以及代表政府或法人董事之自然人,負責公司業務之決策、監督與執行,最有機會獲取公司機密資訊,況且依循著上述的「信賴關係理論」,這些職司決策、監督、執行之人,既然負擔忠實義務,當然不能私自利用內線消息圖謀自己的利益。
而可以擁有股份超過10%的股東,都不是簡單的人物,對於公司容易有影響力,也容易透過影響力去獲悉內部消息,所以同樣的也屬於應該被規範的內部人。(不過或許我們可以想想為什麼要限於10%,10%的規範是否會導致一些有實質影響力卻漏網的大魚呢?)
所謂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的人,其中透過職業關係獲悉消息的人,常見類型有公司業務的「重要內部人員」如,經理的秘書、負責業務的員工;或是「外部專業人員」,諸如律師、會計師、財務分析師等。而所謂控制關係如關係企業的母公司。又為了避免被規範的上述人士透過辭職來規避內線交易規範,也設計了一定期間規範喪失公司內部人或職業關係的人。最後被納入「內部人」這類型的人,指的是從以上「相關人士」獲悉消息的人。
那這樣是不是會包含所有聽到消息的人?比如說今天你開著計程車,郭首富上了車,說:「O品公司好,我要併購他。」那計程車司機去買O品公司股票,算不算內線交易呢?因為非本文重點,詳細況就請大家追伸閱讀囉!
實際知悉重大消息
怎樣算是實際知悉呢?討論的過程中曾有「獲悉說」跟「利用說」的爭執,所謂「獲悉說」指的是只要可以證明內部人知悉消息即可,而「利用說」指的是只有當內部人實際利用內線消息時,始構成內線交易。
採取哪說其實是立法政策上的選擇,於現行條文文字上是「實際知悉」,而立法理由中則提及「利用內線消息買賣股票圖利」,而在我國實務上的運用則基於規範利用內部消息買賣公司股票圖利之情形,並不以「利用」為要件。
所謂重大消息,主要有關公司的財務業務營運事項,到底什麼程度才算是「重大」呢?實務常借重於美國司法實務之標準,即「當該未經公開的消息是理性投資人知道後會對其投資決定造成重要影響時,就算是重大消息。」
換句話並不是以一般投資人(俗稱「菜籃族」)作為判斷基準的,畢竟有些消息不是一般看報紙買股票的小股民可以解讀出其中奧妙的。(TSC v. Northway案)常見的重大消息類型,諸如營運不善發生虧損、營收大幅成長、賣土地獲得巨大利益、負責人掏空公司、董事會做成合併或暫緩合併的決議、公司被檢調搜索等都屬於常見的重大消息。

於該重大影響股票價格之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 或公開後18小時內買賣該公司股票
在以下兩個時點買賣股票均會構成內線交易,分別是「消息明確後但是公開前」跟「消息公開後18小時」。

1.「消息明確後但是公開前」
立法文字使用了「消息明確」就意味著不限於知道該消息的時後,消息已確定成立或確定事實,以主管機關的命令為例,消息可能明確的時點就包含了事實發生日、協議日、簽約日、付款日、委託日、成交日、過戶日、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依具體事證可得明確之日(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第5條)。
這裡的明確時點必須綜合判斷,當那個消息有其不確定性或需要猜一下的時候,實務借用美國法所衍伸的的判斷標準即為「事件發生機率X事件發生時對公司整體活動的影響程度」(Basic Inc. v. Levinson)。而在我國實務判決中,亦表示重大消息於達到最後依法應公開或適合公開階段前,往往須經一連串處理程序或時間上之發展,之後該消息所涵蓋之內容或所指涉之事件始成為事實,其發展及經過情形因具體個案不同而異。
易言之,認定行為人是否獲悉發行股票公司內部消息,應綜合相關事件發生經過及其結果等各項因素,從客觀上作整體觀察,以為判斷,不得拘泥於某特定、具體確定之時點。(102台上1420號判決)
2.「消息公開後18小時」
《證券交易法》並沒有明確訂立公開的意義,依照主管機關的規定則包括了以下這些情況:
一、公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市況報導網站中公告。
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基本市況報導網站中公告。
四、兩家以上每日於全國發行報紙之非地方性版面、全國性電視新聞或前 開媒體所發行之電子報報導,並以派報或電視新聞首次播出或輸入電子網站時點在後者起算
(《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第6條)
而司法實務上則有認為這裡的公開相當於刑法的「公然」,只要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可以看到、知道就算公開了。而18小時的規定內涵在於讓子彈飛一下,好讓投資人可以接收、消化消息,讓所有投資人跟內部人透過這段期間,可以立足在一樣的起跑點。
所交易的股票為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因為規範內線交易很重要的原因在於避免有人胡搞瞎搞,搞得大家不相信這個可以互通有無的流通市場,讓市場可以健健康康長大,大家也可以在這個透明、公開、遊戲規則清清楚楚的市場裡頭交易。既然要保護的是交易活絡的流通市場,所以並沒有將所有的股票都納入規範,在台灣只限於上市、上櫃、興櫃的股票。
看.一.看.案.例.事.實.吧!(~拜託一定要點唷~)

讓我們來看看法院怎麼核對本案的要件:以臺灣高等法院-刑-102金上重更(一)7為例。
內部人
柯文昌:普訊創投董事長,而普訊剛好就是要合併的綠點公司法人董事。
何正卿:為代表普訊創投公司行使普訊創投公司轉投資綠點公司法人董事職務之人,爾後擔任獨立董事。兩人滿足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 1第1項第1、4款所規定之內部人。
王榮哲:普訊創投公司之市場交易部經理,承柯文昌之命,負責普訊集團在公開市場買賣股票之交易。
三人共同基於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內部關係人內線交易規定之犯意聯絡,為共同正犯。
實際知悉重大消息
實際知悉
基於相關證詞,被告何正卿與王榮哲在95年8月28日、9月6日參加綠點公司董事會後,向柯文昌報告等情事認為被告三人均知悉。故三人於上開時點均已知悉該合併情事。
重大消息
捷普公司以現金合併、收購綠點公司在外流通之股票,這個消息涉及綠點公司未來之財務、業務狀況,若經公開,勢必影響綠點公司之股票價格,也勢必影響投資人對於買進或賣出意願之影響。而美商捷普公司公開收購綠點公司股票,涉及綠點公司股票在市場上之供求,對綠點公司股票價格自有重大影響。
於該重大影響股票價格之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18小時內買賣該公司股票
Q:該重大影響股票價格之消息明確時點?
雖若干證人包括若干證券業者及施振榮先生均表示上市公司常有簽無拘束力意向書這種情形,除了併購以外,諸如策略聯盟等,它都會有一些意向書的簽定,意向書簽定的時候,多多少少為了互相保護,到最後都會寫一個沒有法律拘束力的條文;實務上都是這麼做(指簽訂無拘束力意向書),因為一旦簽訂有拘束力的意向書,就必須公告,但當時內容尚無法確定。
但法院認為,就美商捷普公司與綠點公司於95年 9月12日(台灣簽訂回傳時間)所簽訂的無拘束力意向書,係由美商捷普公司主動發出,百分之百收購綠點公司,就雙方交易架構、公司價值、實地查核,均有明確約定,美商捷普公司並留任台灣綠點之高階管理人員及主要員工,且意向書中所約定之專屬期、交易費用及成本、揭露及期間之約定,均產生拘束力。而認為上開證人的證詞不可採。
另外法院也依據相關證詞及會議紀錄與協助合併案的美商花旗銀行文件認為,足認雙方對於美商捷普公司併購綠點公司一事已有初步協議、共識,揆諸前揭意旨,應認「美商捷普公司合併、收購綠點」此一重大消息於95年 9月12日美商捷普公司與綠點公司簽署無拘束力意向書之後,已成形、有具體內容,並且已臻明確。
所交易的股票為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按照上述的事實表可知綠點公司當時已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筆者看判決的OS:
閱讀判決書以後筆者除了覺得研究所念錯組以外為什麼當初念了個賺不了錢的刑事法組(你看人家企併法大律師去談併購案帥氣八啦的!!),覺得在此案件中形成被告有罪心證可能與被告客觀上交易的時間點有關係。以下跟大家分享分享:
首先,被告有主張屬於創投公司的「一般投資抗辯」,並有相關證人證詞表示普訊創投輔導並投資公司,都是希望能夠有主導的股權。所謂主導的股權,希望有10%或20%以上的股權,也就是希望對這家公司有主導權,與一般投資、在股市上買股票不太一樣,因為在股市上買股票,就是有價差,賺個10%就可以走了,但是投資,像創投持有的時間都很長,通常的投資要 7年,在董事會中提到投資不是要賺10%或20%,通常創投在想的是要有3至5倍的獲利才會有意願投資等語。
故被認為普訊創投在當年6月到10月間,總共買入將近占 20%綠點公司的股票,買入的綠點公司股價總額約新臺幣44億元,覺得以普訊集團的規模,普訊現有的資金足夠,而且百分之20在創投,也是一個合理的目標及買入點,就是希望能夠持有的股份,44億也是可以接受的數字,是個合理投資。簡單來說就是以創投公司來說花那麼多錢、買這麼多股票其實也只是剛好而以,本來就都會這樣買,只是今天剛好在有合併案的這段期間也有買罷了。一切都是剛好而以~

然而法官依照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普訊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11名買賣綠點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補充分析意見書」記載,柯文昌於消息公開前之95年 8月30日至同年11月22日期間,大量買進綠點公司股票,且均在95年 8月30日以後。經往前追溯95年1月1日至同年8月28日之間,僅有少量買進紀綠。而往後追蹤,95年11月23日至同年12月11日之間,均無賣出紀錄,法院進一步認為與一般常規投資情形有異。
再者,在判決書中柯文昌曾提出「策略聯盟抗辯」,主張其在該期間購買股票是基於原本的「策略聯盟策略」或是創投公司原本就會進行的交易方式。(如:被告柯文昌曾與林百里、楊兆麟等人討論透過各種專業的策略聯盟來擴大對投資公司的投資效益等),然而這樣的策略聯盟僅止於想法、理念,就綠點公司而言並未有任何會議討論付諸實行。
而法院更進一步的認為,柯文昌又將購入之股票悉數應賣,顯然與策略聯盟之理念背道而馳。而此點在最高法院的判決中法院亦表示,縱認確有其事,亦不能推翻原判決所認定柯文昌等三人內線交易犯行,尚不足據為有利於柯文昌等三人之認定。(畢竟這些跟內線交易法規的判定沒關係壓XD)
回到本案的癥結點,簽訂了「無拘束力意見書」後,到底算不算那個重大消息明確的時點?這問題就像是今天兩個人談了戀愛,也想要結婚的路上,但是還沒有婚前健康檢查、認識雙方親戚、禮聘金也還沒談妥、喜餅口味也還沒決定的這個時刻,婚到底會不會結下去呢?畢竟「臨結婚之前兩口子談崩的情況,大家也沒少見」。
對於創投者或以企業併購的角度來看,意向書做為明確時點或許太早,畢竟在價格還沒決定也還沒有進行實地查核之時,就要負擔這樣的法律上的不利益 ,可能會影響到企業進行投資或併購時的靈活性。但如果從防治內線交易的角度,內部人戒絕交易是件理所當然的事,甚或延續著Basic案的判斷標準,在這合併機率很高X對公司影響很大的雙重情形下,作為一個投資者是否也負擔了一個踩剎車的義務?我想這個判決值得大家反思過去不太注重法令遵循專業的台灣....(地方流浪律師需要工作XD)

----------------------------------

內線交易 刑罰搭配強制公開
2016年01月13日 04:10 總統府資政、東吳法商講座教授 陳冲

最近國內針對2006年綠點公司內線交易案最高法院判決,各方論戰,有人問到我意見,除耐心解釋外,對有心研究者,也提供我在2007/6/5所寫「甘迺迪的古巴雪茄」以及2008/7/29「樓梯間的欄杆」兩文做為參考。

至於未來建議方案,我的看法是現行證交法第157-1條已經歷盡滄桑,不妨保留,但可加上內部交易前申報/公開可以免責的條款,不僅解決問題,也符合資訊對稱的立法初衷。

是否立即推動?說實話,因對2010年就證交法修正所為朝野協商的印象深刻,了解在未取得各界共識前,貿然推動修法恐怕只會愈修愈迷惘。

美國甘迺迪總統當年在簽署古巴禁運令前,指使其新聞秘書整晚蒐購古巴雪茄1200隻,禁運令生效後買不到雪茄的美國人,必然感到不平與憤怒,這就是濫用資訊不對稱的典型案例。

在任何市場,利用資訊不對稱先行下手,都會阻卻其他人參與市場的熱情,影響市場的發展,所以美國以Prof. Loss為首的不少學者都以撲克牌戲為例,如有人使用有記號的紙牌博弈,其他人對參與這場牌局就會興趣缺缺,這在交易對手互不相識的集中交易市場,恐怕尤其顯著。

我國證券交易法立法之初,原無處罰內線交易的規定,其後於1988年增訂第157-1條並配合二年以下刑責之罰則。嗣再經數度修正,刑責也一路加高,條文內容除2010年增加「消息明確」及「實際知悉」之構成要件外,大致維持與立法之初相當之架構,對一近三十年的老條文,為何這次會有法律適用上的爭議?又為何長久以來「內線交易」一直是不少政界人物、商界大老揮之不去的夢魘?

解答此等問題,因牽涉甚廣,須大費周章,但如將重點集中在近日財經大老關心的「消息成立時點」爭議,應可較為聚焦。

金管會針對證交法第157-1條之重大消息其範圍、如何公開及何時成立,訂有一管理辦法,其第5條列舉事實發生日、協議日、簽約日等九項,但也言明「以日期在前者為準」,主管機關了解很難事前通案針對整個商業流程訂明何一時點已有「重大影響價格」或「重大影響支付本息能力」之情況,所以保守為上,以較前者為準,這不僅避免瓜田李下,也符合曾主委近日所說「關鍵時點不要買賣股票」的說法。

但是司法單位在依第171條科以刑責時,就須依據事實認定何一時點具有「重大影響力」,再與內部人進場買賣的時點加以比對。財經大老表示不知紅線何在,但這原本就是司法就個案的認定(有無能力又是另一問題),並非行政機關事前能夠明確告知。

紅線不確定,是否影響併購?是否令大老無所適從?我於2008年曾引申Milton Friedman的說法,建議將「內部人的交易」此一資訊快速使市場知悉,簡單的做法就是仿證交法第22-2條申報的規定,強制內部人如有買賣應提前或至少同步在市場公開或透明化,令其他參與者知悉內部人的舉動,使資訊不對稱的現象能有部分改善。事後如內部人被追究內線交易刑責時,其申報行為可以列為免責抗辯,如此也較符合第157-1條資訊對稱的本旨。

當年的建議未獲各界青睞,七年以降,在實際案例,因司法單位對犯罪構成要件”實際知悉”、”消息明確”乃至消息成立的時點因個案有不同的認定,致增加判決的不確定性,社會也付出不少成本,似乎可以回頭考慮強制公開的想法。當然,利用資訊優勢在市場上進出,極不恰當,在「關鍵時刻」的瓜田李下,還是避免為宜。

------------------------------

內線交易判9年 創投教父柯文昌今入監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中廣新聞網) 2016-01-12 18:09 
列印本文 |  轉寄好友 |  大 中 小
有台灣「創投教父」之稱的普訊創投負責人柯文昌,被控內線交易日前遭判9年確定。台北地檢署通知他今天發監執行,柯文昌報到時表示,絕對沒有從事內線交易,雖然澄清真相不容易,但對司法制度仍有信心,未來經過救濟程序,一定會還他清白,他熱愛台灣,對台灣好的信念不會改變。

判決指出,柯文昌等人在民國95年利用普訊集團擔任綠點公司法人董事機會,事先得知捷普要購併綠點,於是乘機進場大買綠點股票,藉此拉抬股價,事後再賣股,獲利超過新台幣4.7億。柯文昌去年底被判刑定讞後,震驚產業界,包括宏碁集團負責人施振榮等產業大老都出面力挺,柯文昌也表示會聲請再審,並呼籲檢察總長能提非常上訴。

柯文昌內線交易判刑入監 非常上訴遭駁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中廣新聞網) 2016-01-13 16:35 
列印本文 |  轉寄好友 |  大 中 小
因內線交易遭判刑確定的普訊創投董事長柯文昌,昨天發監執行前強調,絕對沒有從事內線交易,但他對司法制度仍有信心,未來經過救濟程序,一定會還他清白。不過,最高檢察署調卷審核後,認為與非常上訴要件不合,今天簽報檢察總長核定,予以駁回。

有台灣「創投教父」之稱的柯文昌,因綠點內線交易案,獲利4.7億元,去年底遭最高法院判刑九年,併科一億罰金定讞,引發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等產業大老跳出來為他喊冤,柯文昌昨天發監執行,但他執行前向最高檢察署請求提出非常上訴,不過在今天被駁回。

台灣創投教父柯文昌內線交易 判刑9年罰1億

2015-12-18  11:18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有「台灣創投教父」稱號的普訊創投董事長柯文昌,被控在美商捷普併購綠點高新科技公司時內線交易,柯文昌先以低價買進綠點股票,等綠點被併購利多消息曝光後售出,使普訊獲利4億7200多萬元,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判決柯文昌9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全案定讞。

  • 普訊創投董事長柯文昌,被控在美商捷普併購綠點高新科技公司時內線交易,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判決柯文昌9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全案定讞。(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普訊創投董事長柯文昌,被控在美商捷普併購綠點高新科技公司時內線交易,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判決柯文昌9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全案定讞。(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柯文昌案發後遭到收押,曾創下1億5000萬元天價交保金紀錄,柯的家人得知法院裁定交保不到半小時,就籌出鉅額交保金。

檢方起訴指出,美商捷普公司95年6月和綠點洽談併購案,欲以6億2000萬至7億美元價格收購;柯文昌等人獲悉此消息,同年9月13日至10月30日間,進場買綠點公司股票,並在台灣捷普公司公開收購後,全數出脫,共獲取4億7200多萬元不法利益。

庭訊時,柯文昌等人否認犯行,但台北地院認定內線交易事證明確,判柯文昌9年徒刑、併科1億元罰金,何正卿、王榮哲各8年徒刑。但上訴高院後,改判柯等人均無罪,檢方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高院無罪判決並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判決逆轉。

更一審認為,柯文昌等人明知台灣捷普與綠點必然會簽訂併購書,利用此重大訊息購入綠點股票,且股票數目不少,漠視社會投資大眾與其他小股東權益,影響股市秩序,使普訊獲取4億多元暴利,因此重判柯文昌,併科1億元罰金;同案被告普訊總經理何正卿、經理王榮哲,也被依內線交易罪各判8年、4年徒刑,柯等人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

柯文昌、洪星程獵案招數大公開
普訊、和通如何一年為股東賺進一百億元?
文/曾國仁、林宏文(今週刊177期2000.4.30-5.6)
台灣創投業的高手如雲,不過,若要選出對台灣創投業影響最深的人,大概非普 訊董事長柯文昌以及和通創投總經理洪星程莫屬了。
細數近幾年來國內創投業的績效,柯文昌的普訊創投年年名列前茅。以去年幾家 創投的獲利排名來看,除了漢華創投每股獲利一三.○二元之外,排名第二、三 位的就是普創投的每股六.八元,以及普訊的每股六元。而且,普訊旗下創投基 金的獲利水準一向都很不錯,過去五年普訊旗下的創投獲利普遍都可保持二元至 六元左右的水準,對於原始的投資股東來說,投資額其實很早就全部回收了。
普訊的好績效,主要來自柯文昌懂得廣結善緣。在投入普訊創投前,柯文昌曾經 是台灣惠普公司的第一任本土總經理,當時他以三十歲的年紀就當上這家大型外 商公司的總經理,引起不少人的羨慕。而且,由於當時台灣資訊產業才開始萌芽 ,許多公司的規模都還很小,惠普當時擁有相當多的人才及資源,許多現在檯面 上的人物如鄭崇華、郭台銘、林百里、葉國一等人,當年都與柯文昌密切往來, 這段時期也讓柯文昌在科技產業中建立了豐沛的人脈。
與創業家建立深層合作關係投資案源源不斷

不僅在科技界有不少知己,柯文昌在政商界也不乏好朋友。例如早年他促成台塑 集團與惠普的印刷電路板合作案,與王永在也保持相當密切的關係,這也是為何 台塑集團在推動位於林口的華亞科技園區時,會全盤委託柯文昌代為管理及銷售 的原因。 另外,早期他在惠普時也同時參與青年總裁協會( YPO ),那時他出 面邀請美國前總統福特來訪,為低迷的中美關係帶來了一絲暖意。
豐沛的人脈及廣結善緣的作風,讓柯文昌能夠充分掌握創投業最關鍵的「人和」 基礎,這也是為什麼柯文昌能夠在競爭激烈的創投業中,拿到許多好案子,並創 造比別人更好的績效。
事實上,柯文昌從民國七十八年投入創投業,早期也經歷了一番相當艱辛的創業 過程,和很多創投同業一樣,柯文昌也不免會「踩到地雷」,例如早期做不斷電 系統的路明電子,以及做個人電腦的凌亞電腦。由於柯文昌在這兩個案子上投注 了大筆的資金及人力,兩個案子失利後,讓甫加入創投的柯文昌受傷慘重,不過 ,由於有更多成功的案子陸續上市上櫃,讓他的績效可以立於不敗之地。
另外,柯文昌還有一項少見的功力,這是很多創投同業很肯定、但卻不一定學得 來的優點。在經過柯文昌投資並且成功上市上櫃的公司中,柯文昌還會選擇具有 發展潛力的公司,邀請他們擔任下一個創投的股東像鴻海、台達電、英業達、 廣達、華宇、台積電等公司後來都成為普訊旗下的創投股東,這種與創業家建立 更深層合作關係的做法,讓普訊的投資案能夠源源不斷地流入。
若仔細觀察普訊的投資案中,可以看出柯文昌的投資範圍涵蓋相當廣,幾乎整個 資訊產業的各個領域都有涉獵,尤其是在資訊硬體產業中,柯文昌不僅投資到像 鴻海、矽品、旺宏、華邦、明碁、英業達、華宇、廣達等重量級的公司,去年下 半年開始流行的通訊零組件概念股,例如美律、台灣慧智、毅嘉、希華、環科、 百容等公司,也都是柯文昌慧眼挑中的對象,不過,在軟體及網際網路股部分, 柯文昌則是因為早期並不看好,因此投資的案件非常少
另外,由於早年擔任惠普總經理,柯文昌也認識不少在矽谷創業的華人,因此在 國外的投資案也以華人創業公司為主, 包括像一九九五年就在美國上市的 ESS 及 OAK,分別是華人領導的語音及多媒體 IC 設計公司,另外去年上市的 Pctel 及 Clarent 兩家公司,前者是以發展軟體數據機為主, 後者發展網路電話產品 ,兩家公司的老闆也都是華人。
其中,Clarent 公司在去年七月於那斯達克掛牌上市前,還邀請柯文昌擔任董事 長,去年 Clarent 上市後表現突出, 由於該股經過多次分割,普訊投資的成本 已降到○.五美元,平均來算普訊去年在這個投資案至少賺了一百倍,堪稱是去 年台灣創投界創下投資報酬率最高的案例之一。
了好績效,募集新基金自然不困難。去年,柯文昌募集完成普訊第七個創投,上國外兩個基金,目前管理的總基金規模已接近一五○億;在人才方面,柯 文昌網羅前迪吉多大中國地區總裁楊紹綱擔任普訊總經理;另外,除了原來的兩 位副總經理劉大偉及王緒玲外,去年也從產業界網羅三位協理加入,包括原擔任 華新科技副總經理的卜祥琨,任職過摩托羅拉 PowerPC 晶片部門及 IBM 微電子 事業部的張華武,以及原致福公司副總經理王財貴,以加強在產業界的陣容。資 金、人才都不缺,柯文昌已為普訊準備好下一個階段的布局。
至於國內第一家在新加坡上市的和通創投,最近幾年在創投業的影響力也不斷擴 大。不過,在國內科技產業當道的今天,許多創投公司的老闆均來自科技業,但 是和通總經理洪星程卻是來自傳統的紡織業,在本身完全不具科技背景的條件下 ,依然能在國內創投業闖出一番天地。目前和通管理約一百四十億元的創投基金 ,過去這些基金已實現的獲利有一百億元以上,今年由於許多投資案都將開花結 果,總計有將近二十七家台灣公司以及六家美國公司都將上市上櫃,預計和通的 潛在獲利還有一百億元左右。
出身傳統產業 洪星程懂得掌握趨勢

何以完全不具科技背景,卻能活躍在科技當道的時代呢?洪星程自豪地表示:「 一般人總認為,創投公司成敗關鍵在於對科技產業的專精與否,不過,和通多年 來的經驗指出,掌握產業發展趨勢是更重要的事。」
洪星程本身是學經濟出身,在遠東紡織工作了二十餘年,以這種背景投入創投, 早期沒有人看好他。可是,十多年前,他依據產業發展趨勢訂定和通投資策略時 ,即預測到未來有關自動化、電腦、通訊、環保及生化科技產業的重要,因此, 這些年來,和通即在這樣的基本概念下,不斷地去從業界開發出好的投資標的, 也為和通闖出了一片天。
不過,好的投資案該如何尋找呢?洪星程說,沒有什麼祕訣,好案子全靠「腳」 跑出來的。他表示,早年國內創投事業還停留在草創時期,資訊及交通根本不像 現在這麼發達,因此,當透過各種人際管道得知有不錯的投資標的時,包括他在 內,通常都是一早四、五點即起床趕往中北部地區看工廠,完全是靠著勤快及對 產業發展趨勢的掌握,跑出好案子。
好案子靠「腳」跑死纏爛打最重要

和通集團資深副總經理李欽堯表示,很多人以為創投就是靠人脈,其實更重要的 是「勤快」。「搞創投不能只是光坐在電話旁等電話,必須主動出擊,不斷地從 周邊的各種管道去發掘好的投資標的,一旦發掘好的標的,創投人更必須發揮死 纏爛打的功夫,勤打電話、勤拜會公司,如此才有機會把握住好公司。」
李欽堯同時強調,投資一家公司的成敗,除了評估產業前景、公司經營團隊外, 主事者的企圖心也很重要。他並以當年投資國聯光電為例,當年黃國欣帶著滿腔 的熱忱、抱負與計畫書回國,跑遍國內各創投公司,但是沒有人願意投資,最後 找到和通,和通對他引進光電科技的用心與發展前景有信心,另一方面也被他不 僅願傾所有家當投資、同時又主動放棄技術股的企圖心與魄力所感動,因此,儘 管別人不敢投資,和通集團卻毅然投資國聯光電,多年的配股及增資後,目前和 通持有國聯光電的每股成本僅七.三七元,相較於國聯光電現在的股價,證明當 初和通的決定是正確的。
在和通投資成功的案子中,有不少案子都是和通慧眼挖掘出來的,例如去年底上 市的博達科技,和通就是唯一的創投股東。博達科技董事長葉素菲就說過,當年 她最缺錢的時候,找遍了國內的創投業,最後只有和通願意投資;另外,上櫃的 強茂,和通是第一個法人股東,鴻友、巨擘也都是早期的法人股東,至於八年前 明碁在最困難時,和通以每股二十五元入股投資,也是因為看好李焜耀的領導能 力及企圖心,也因此獲得了數十倍甚至百倍的報酬
不過,投了很多好案子,和通還是不免踩到「地雷股」,在全部投資的二百餘家 公司中,和通也投資了像正義及大穎等後來被掏空的公司,在前年亞洲金融風暴 時,一度是國內最悲情的創投,但是,在許多好公司的掩護下,經營績效並沒有 受到影響。
如何判斷一家好公司而投資呢?「你問我細節,我可能一點都不懂,但每一個行 業我都有最頂尖的專家。」洪星程表示,除了產業趨勢外,他個人對科技產業並 不十分清楚,但和通集團多年來已累積可觀的人脈,而這些人脈網路,不僅散布 在國內外產業界,甚至其中不少就是當年和通所投資的公司,因此,每當遇上專 業的問題,很快就有專業人員可以協助評估。
回首多年來在創投界的努力,洪星程表示,或許別家創投的老闆專精某一科技領 域,當該項產業當道時,這家公司可獲得不錯的成績,可是一旦遇到該產業時機 變壞時,就很「吃力」,這種類似專賣店的經營手法,風險很高;相較之下,這 些年來他一直以經營百貨公司的手法經營和通,而他確信這種穩健的經營手法, 才是創投公司可長可久的永續經營之道。

---------------------

史上最大內線交易案 柯文昌最冷的一個冬天(萬寶周刊)

◎張殿文

  說「普訊創投」是台灣創投業金字招牌並不為過,20年來普訊投資220家公司,已經有107家公司在海內外上市,柯文昌被台灣業界稱為「創投教父」,而柯文昌也自信地說:「台灣是全世界最值得投資的地方。

  但是,在這個全世界最值得投資的地方,卻讓柯文昌成了階下囚。2007年12月24日,檢調漏夜偵訊普訊創投負責人柯文昌、總經理何正卿及副總經理李榮勳等3人後,以3人涉及內線交易獲利超過1億元,違反證交法涉嫌重大,並且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柯文昌等3人獲准。

明日之星後發先至

  同樣是內線交易,但是力晶集團董事長黃崇仁和柯文昌命運卻大不相同。黃崇仁被判不起訴,開心表示要「加碼台灣」;柯文昌則面臨求刑12年與1億元罰金,主要是兩人涉嫌內線交易的模式不太相同:黃崇仁涉嫌在力廣科技減資1/2消息公開前出脫持股,減少損失3,750萬元;柯文昌則是涉嫌在美商捷普併購綠點科技消息公開前大量下單,獲利9.2億餘元。

  和黃崇仁相比,柯文昌算是媒體寵兒。曾被天下雜誌選為「明日之星」,也曾經被遠見雜誌做過封面人物,並且花費長達20多頁篇幅介紹他的生活,說明了柯文昌有其獨特的媒體魅力。

  柯文昌是在1977年從美國IBM實驗室返台,加入台灣惠普(HP)公司,兩年後就成為HP台灣公司第一位本土總經理,當時他年僅29歲。

  1989年,柯文昌創立普訊創投,不但成為國內創投業先驅,更順利搭上台灣電子業起飛的順風車,奠定了他在台灣創投業界的龍頭地位。

  也是因為早年回台,讓柯文昌人脈極廣,因而與台塑副董事長王永在、廣達董事長林百里,以及鴻海董事長郭台銘等科技大老,都有深厚淵源。像柯文昌早年投資鴻海,讓普訊至少獲利數十倍!而媒體也指出,當年廣達要在林口買地,由柯文昌向台塑牽線。

  從產業發展的角度來看,台灣是在1984年才開始有創投公司成立,而柯文昌的普訊創投成立於1989年,算是國內創投業界先驅。

  普訊最高峰時股本達175億元,旗下管理6檔國內、3檔海外基金,是國內規模最大的創投集團。這幾筆基金的股東來頭也都不小,董、監包括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台達電、廣達、英業達、堤維西等企業,而且10年來名單幾乎沒有太大異動。

善於團結創投力量

  普訊的投資策略一向靈活,從美國矽谷到大陸深圳,全球布局靈活,像普訊所投資的安國,原來在矽谷創業,一開始非常不順利,但把同樣的經營團隊搬回台灣,就能成功。

  也是經過柯文昌穿針引線,介紹生產USB的台灣大廠創見、Webcam的大廠群光給安國創辦人張琦棟。「台灣就是接近客戶嘛!要什麼,馬上做!」柯文昌曾對媒體指出。

  柯文昌曾在《成長的賭局》一書序中回憶,創業過程中影響自己最深遠的一句話,是王永慶說的「企業不賺錢是不道德的!」這句話震撼了剛創業的他,在創業的奮鬥過程中,也一直迴盪在他腦中,以「很大的聲音」提醒他。

  從事專業創投16年來,柯文昌看遍形形色色的「成長賭局」,許多優秀的創業人才縱身賭局落得一文不名,更多的投資人資金陪著有勇無謀的創業者血本無歸。

  分析失敗原因,柯文昌認為除了創業唯艱外,另外一個重要原因是「感情用事」

  柯文昌當初離開惠普自行創業,周遭朋友都十分訝異也替柯文昌擔心。現在回顧此一重大決擇,他仍認為是深思熟慮後採取的行動,一點也沒「賭」的味道。而歷經創投業嚴苛的挑戰與磨練,更讓柯文昌堅信,「成功的企業及CEO作決策從不『賭』,相反的,他們要求100%的把握,連1%的不確定都不放過!」

善用台灣優勢 卻踢到鐵板

  柯文昌擔任創投公會理事長任期內,向政府爭取到許多權益,有助於台灣創投產業的發展。包括創投業者買老股換新股,可適用投資抵減;及新創事業以第3類科技股的型態上市,不用連續3年都賺錢才能夠上市等。因為許多有潛力的公司仍在發展初期,如果沒有市場資金挹注,無法立即獲利。

  2001年科技股泡沫化之後,創投業其實也開始進入震盪階段,普訊創投董事長柯文昌形容,儘管代工業陷入低谷,但台灣仍然具有全球供應鏈上的關鍵威力:任何新產品出來,都要先到台灣來確認,台灣不少企業有這種分量,不過一些好的案子愈來愈少,像普訊投資過鴻海這種公司,更是可遇不可求。

  2005年開始,柯文昌甚至大舉將普訊旗下創投基金減資15%,為的是要改變普訊經營方式,「要再戰個10年」,柯文昌當時這樣說,主要就是因應全球資金的快速流動,只是沒想到環境變化太快,讓柯文昌度過生涯最冷的冬天。

----------------

鄭崇華:柯文昌要被關 我全身發麻
2015-12-21 12:09 經濟日報 記者謝艾莉╱即時報導


普訊創投董事長柯文昌內線交易案被判有罪定讞,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台達電子創辦人鄭崇華、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4人聯袂召開記者會,聲援柯文昌。 記者楊萬雲/攝影
分享台達電創辦人鄭崇華今日出席針對「普訊創投判決案」看法的聯合記者會。 他直言,一看到柯文昌最近的新聞,「判決將把他關到牢裡,我聽到後全身發麻,若這個是我們話,我死也不瞑目。這實在太顛倒是非了,不該這樣做。真的要關的人還沒有關、 而把不該關的關,台灣還有前途嗎?
今(21)日包含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台北市電腦公會理事長童子賢與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四大巨頭舉辦聯合記者會,針對「普訊創投判決案」中的問題發表看法。據了解,普訊創投集團負責人柯文昌及其經理人等18日被高等法院以內線交易判刑併科罰金,讓業界深感不公,科技及創投同業近日加入聲援,認為判決有違商業實務。

--------------------------

 

重大消息明確時點 柯文昌內線交易案判決翻轉關鍵
分享分享留言列印
A-A+
2015-12-21 15:12 聯合晚報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柯文昌以天價新台幣1.5億元交保,喧騰一時。 報系資料照
分享
2007年,普訊集團負責人柯文昌遭起訴,並具體求刑12年。 報系資料照
分享「創投教父」柯文昌被控內線交易案上周遭最高法院判處9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雖然柯文昌個人沒有獲利,而是由普訊旗下8家公司獲利4.7億元,但柯的行為因已觸犯證交法,被判刑確定。
檢方指控,普訊創投公司董事長柯文昌15年前因旗下普訊公司參與手機機殼製造商綠點科技公司的現金增資案,指派當時的總經理何正卿代表普訊出任綠點董事;綠點因希望爭取成為NOKIA手機的供應商,透過何正卿介紹,接觸NOKIA全球三大供應商之一的美商捷普公司。

2006年間,美商捷普公司開價6億2500萬到7億美元,有意現金收購在外流通的綠點公司股數,雙方高層為此協商公布交易的時間、架構及初始意向書,綠點同年8月開董監事會不反對現金併購案。

美商捷普公司併購綠點的重大消息,於2006年11月22日對外公布,但代表普訊出任綠點董事的何正卿事先洩漏消息給柯文昌,柯再指示市場交易部經理王榮哲,買進綠點股票,待收購消息公開、股價上漲後再陸續拋售,讓普訊旗下8家公司獲利4.7億元。

本案因併購衍生的內線案,最大的爭點在於併購的溢價及雙方對併購的條件及架構各有意見,高院一度改判柯文昌無罪,認為併購雙方各有盤算,綠點公司堅持溢價幅度多少、關注每股併購的價格,並無必須被併購的強烈意願。

法界:內線交易定義模糊,陷爭議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法界人士表示,檢察官偵辦內線交易案的案源,因受限於專業,通常是依據金管會移送的資料為基礎展開偵辦,由於先天不良,加上後天失調,以致於內線交易案的維持率普遍不高,最後有罪定讞者並不多,柯文昌案是其中一例。

法界人士指出,依據證交法的規定,在「知悉」重大消息後,到實際「買賣」股票,兩者之間的關聯,常有很大的爭議,出現檢方與法院對此「重大消息」的定義各有看法,常有逆轉改判無罪。


圖/聯合晚報提供

重大消息明確時點 柯文昌內線交易案判決翻轉關鍵 

柯文昌以天價新台幣1.5億元交保,喧騰一時。 報系資料照

分享
 

2007年,普訊集團負責人柯文昌遭起訴,並具體求刑12年。 報系資料照

分享
 

「創投教父」柯文昌被控內線交易案上周遭最高法院判處9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雖然柯文昌個人沒有獲利,而是由普訊旗下8家公司獲利4.7億元,但柯的行為因已觸犯證交法,被判刑確定。

檢方指控,普訊創投公司董事長柯文昌15年前因旗下普訊公司參與手機機殼製造商綠點科技公司的現金增資案,指派當時的總經理何正卿代表普訊出任綠點董事;綠點因希望爭取成為NOKIA手機的供應商,透過何正卿介紹,接觸NOKIA全球三大供應商之一的美商捷普公司。

2006年間,美商捷普公司開價6億2500萬到7億美元,有意現金收購在外流通的綠點公司股數,雙方高層為此協商公布交易的時間、架構及初始意向書,綠點同年8月開董監事會不反對現金併購案。

美商捷普公司併購綠點的重大消息,於2006年11月22日對外公布,但代表普訊出任綠點董事的何正卿事先洩漏消息給柯文昌,柯再指示市場交易部經理王榮哲,買進綠點股票,待收購消息公開、股價上漲後再陸續拋售,讓普訊旗下8家公司獲利4.7億元。

本案因併購衍生的內線案,最大的爭點在於併購的溢價及雙方對併購的條件及架構各有意見,高院一度改判柯文昌無罪,認為併購雙方各有盤算,綠點公司堅持溢價幅度多少、關注每股併購的價格,並無必須被併購的強烈意願。

法界:內線交易定義模糊,陷爭議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法界人士表示,檢察官偵辦內線交易案的案源,因受限於專業,通常是依據金管會移送的資料為基礎展開偵辦,由於先天不良,加上後天失調,以致於內線交易案的維持率普遍不高,最後有罪定讞者並不多,柯文昌案是其中一例。

法界人士指出,依據證交法的規定,在「知悉」重大消息後,到實際「買賣」股票,兩者之間的關聯,常有很大的爭議,出現檢方與法院對此「重大消息」的定義各有看法,常有逆轉改判無罪。

 

圖/聯合晚報提供

----------------

2015年12月21日18:18
(更新:新增影片)

普訊創投董事長柯文昌內線交易案被判有罪定讞一事,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台達電子創辦人鄭崇華、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與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4人今日聯袂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強調「『普訊創投案』判決以『簽訂無拘束力意向書』時點作為重大消息明確的時點,是不符合跨國併購實務的錯誤認定」,4人以「不知紅線在哪裡?」來表達產業界與財經界對「法律不清,入人於罪」的恐慌。

施振榮表示對柯文昌的相當關切,台灣產業要提升競爭力,未來產業勢必競爭激烈,要創造價值及國際化,併購會變成常態,企業分合將非常多,但內線交易時間點,國內判例就很多版本,國際實例並無以沒有約束力的意向書作為起點,高科技產業未來可能觸碰到內線交易機會很多,不希望沒有遊戲規則,對高科技業將有影響。施振榮建議法院都能對智慧財產權成立專業法庭,法官也應事先作專業的產業深入實例研究。

鄭崇華表示得知柯文昌的消息非常驚訝,他直言全身發麻,太顛倒是非,「死也不瞑目!」他讚柯文昌在惠普表現非常好,跟業界關係好,做事積極成效高,對台灣跟惠普都有貢獻,法官對柯文昌不夠瞭解,且該案與國外判例不同,他認為柯文昌應該有機會作更多事情,可以幫創投及年輕人創業,鄭崇華坦言該關的都還沒關!卻把真正有才能的人關進去。

施振榮表示,犯錯難免,但錯了就該改!他不願意干涉法律,但希望法律仔細調查。他指目前法律對內線交易的紅線放在最嚴位置,企業界要小心,哪天不知道就被抓到牢裡,對企業而言,這樣入罪太外行。

施振榮表示,此次出來呼籲,並非要修法,修法很不簡單,但至少希望參考國際慣例,法官能對認定時間點做一個解釋令。

蔡宏圖表示對該判例不可思議,他表示認識柯文昌超過30年,柯是屏東小孩,專業知識豐富,是正派經營的大老,他直言「柯文昌不是做內線交易的人!」他認為以無拘束力的意向書作為起始點,但很多談判實例最後都不了了之,該意向書甚至不需經過董事會就能簽署,不僅是科技業或金融業都常發生,其次內線交易判決應該有一致性,他舉力晶案判定內線交易起點,是確定簽約時起算,就跟柯文昌案不同。

蔡宏圖表示,目前已判決定讞,救濟途徑只有檢察總長可以提請非常上訴,但這決定權由檢察總長決定,外界無法干預,此次大家一起出面,只是提出一些疑慮,雖法官有其裁量權,但業界希望判決需具前後一致性,希望讓業界有所遵循。

童子賢表示,聞知愕然,普訊是科技業創投,產業經常有產品開發跟買賣,會不會進行購併仍未知,承擔高額風險,跟內線交易有保證效益,有天差地別。(王郁倫/台北報導)

-----------------

亞太案 王令麟哽咽「我是細姨囝 為父贖罪」
字體列印轉寄|plurkshare
2015-08-0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被控在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推動修正公司法,讓未公開發行的公司可發行公司債,被稱為「王令麟條款」,高等法院審理亞太電信掏空案時,認為王令麟此部分的背信罪嫌未經判決,發函交由台北地院補充判決,北院昨開庭辯論。王令麟除主打「為父贖罪」牌,自稱「細姨囝仔」,還強調「硬要說我推動修法是為了掏空,根本是倒果為因、本末倒置,司法不可以先射箭、再畫靶」。
被控擔任立委時推動修正公司法
王令麟說,修法是當時社會共識,在立法院無異議通過,掏空案則是發生在修法後一年多,「我不知道修法後,我的家人(其父王又曾)會用這條法律來犯罪」,主張自己無罪。全案定八月卅一日宣判。
王令麟目前仍在台北監獄服刑。他說,這幾天監獄內溫度達卅七、八度,但他心情平靜,坦然面對,力霸案造成社會很大震動,雖然父債子還的規定已取消,但他抱著為父贖罪的心情,坦然承擔。
王令麟在庭內哽咽說,獄友笑他「你怎麼這麼傻、不逃跑?」他回答:「我生在這裡、長在這裡,我相信司法」,也想為父親贖罪,「我是細姨囝仔,八十五年就離開力霸集團,出外創業創立東森集團,與力霸完全沒有資金往來,力霸案發生後,力霸四家上市公司、六十多家子公司骨牌效應倒光,我的東森集團一間都沒倒,就是證明」。
王令麟說,九十年十一月修正公司法前,正是阿扁停建核四、股市跌到兩千多點時,他身為全國商會理事長和立委,邀集各界集思廣益找對策,修法是朝野共識,才會無異議通過,九十二年才發生王又曾用募得的亞太電信一百億元資金,購買力霸旗下眾紙上公司的公司債,「我推修法時沒想到父親會利用這法條來犯罪」,「硬要說我推動修法是為了掏空,根本是倒果為因、本末倒置,司法不可以先射箭、再畫靶」。
強調未參與亞太營運與掏空決策
王令麟強調,他只是亞太的掛名董事,從未出席董事會,董事會是王又曾指示其他人幫他簽名蓋章,他未參與亞太營運與掏空決策。

東森內線交易 更一審王令麟判3年4月

2015-08-01

追繳沒收不法所得2020萬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東森力霸內線交易等案,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宣判,在監執行的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涉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不法,判三年四月徒刑,不法所得兩千零廿萬元應追繳沒收;前中華商銀分行經理陳文棟涉強售公司債違反銀行法,則判一年九月。兩案均可上訴。

  • 東森力霸內線交易等案,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宣判,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判3年4月徒刑。(資料照)

    東森力霸內線交易等案,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宣判,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判3年4月徒刑。(資料照)

因力霸掏空案 目前服刑中

王令麟之前因力霸掏空案被判刑定讞部分,高等法院合併裁定應執行三年十月,他入獄服刑過半後,去年底聲請假釋,但因爆發獄政收賄案,他被控行賄獄所官員,假釋案也因此遭駁回;王昨被判涉東森內線交易案,若被判刑確定,他服刑的刑期將再加長。

王令麟昨發表聲明指出,尊重更審判有罪結果,但仍感到遺憾和無奈,表示不可能從事內線交易,並稱「這是天大的冤枉」,將上訴,期能獲判無罪。

更審庭也指出,由於力霸、嘉食化、友聯產險等相關案件案情複雜,昨改訂十四日再宣判。

更審庭判決指出,王令麟涉內線交易案部分,是王在九十五年三月九日以東森媒體集團總裁名義,和凱雷集團簽訂意向書,約定凱雷將以每股三十二.五元購買東森國際持有東森媒體十八%股權,總金額是五十二億多元,但王竟趁此重大消息未曝光前,即利用自己掌控的東森得易購、東森購物百貨、森暉旅行社等公司,提前收購東森國際股票,再陸續逢高出脫,獲取不法兩千零廿萬多元。

王令麟庭訊矢口否認內線交易不法,指與凱雷集團簽署意向書對他並無拘束力,不代表對方收購東森媒體股權的買賣契約一定成立,不能以此推斷他事先得知內線消息,炒作股票賺取不法利益。一審雖以事證不足判無罪,但更審庭綜合認定王涉內線交易犯行明確,昨改判王三年四月。

曾轟動一時的東森力霸案,緣於王又曾家族等人涉嫌共同掏空力霸、東森集團旗下公司,包括力霸及嘉食化案、力華票券案、友聯產險案、中華商銀案、亞太固網案及東森案,台北地檢署於九十六年三月起訴王令麟等王家子女在內共一百零七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則潛逃海外,遭通緝中。

---------------------

宏碁前公關處長涉內線交易 判1年10月
udn.com查看原始檔
2015-07-27 20:40:08 聯合報 記者甘育瑋╱即時報導

宏碁公司前公關處長汪島雄等人涉透露公司未公開重大消息給特定人,並放空或事先出脫持股以套利與避損,觸犯證交法之內線交易罪。新北地院今判決汪及羅姓女營業員有期徒刑1年10月,均緩刑3年,但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另須各付國庫80萬元、服義務勞務80小時。而營業員的曹姓前夫判1年8月、緩刑2年,另付國庫20萬元,全案尚可上訴。

新北地院認為,汪任職公司20多年為重要幹部,本應盡其忠實、信賴義務,謹守證券市場交易規範,竟為己私利,夥同公司外部人圖謀獲取不法利益。但考量三人均無前科,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143萬餘元,予以緩刑。

判決指出,宏碁2013年10月預估第三季將提列鉅額無形資產虧損,時任公關處長的汪在高階主管會議中獲此訊息,卻違反保密協議,先將訊息告知證券營業員,再由營業員前夫等人的證券帳戶賣股

-----------------

內線交易

陳水扁女婿台開內線交易案改判刑四年

更新時間 2014年5月16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08:55

趙建銘
趙建銘台開案高等合議庭改判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涉及台開股票內線交易案,被控違反證券交易法,高等法院16日第三度裁決,改判入獄四年及罰款2500萬元新台幣,較原本裁決入獄七年及罰款3000萬為輕。
趙建銘的父親趙玉柱被改判入獄四年零八個月罰款6000萬元。全案可上訴。
高院合議庭表示,主要理由是趙家父子的犯罪所得經過重新計算,只有417萬餘元,不是之前審計的1億餘元,而且他們已繳交犯罪所得,犯後態度尚稱良好,因此決定減刑。
趙建銘被控台開案經法院審理已8年,因涉及的犯罪所得金額認定不一,案件至今仍未審結。
案情指趙建銘從2005年起,兩度到台北市一家日本料理餐廳,與當時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寬帶房訊總經理遊世一等人吃飯,席間蘇德建透露台開的內幕消息,趙建銘之後把消息告訴父親趙玉柱,兩人利用趙建銘母親簡水綿的賬戶大量買入台開股票,2006年被控以內幕交易等罪。

-----------------------------------------------------

偉盟涉坑殺散戶 檢調29路搜索、約談60多人
字體列印轉寄|plurkshare
2015-07-17 09:5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上櫃公司偉盟工業(8925)董事長賴文正、賴建志父子,被控長期利用人頭戶炒作公司股票,以相對成交的方式,製造市場交易熱絡的假象,涉嫌誘騙、坑殺大量散戶,特偵組認為此舉「嚴重影響證券市場交易秩序」,今早指揮調查官搜索偉盟公司及賴姓父子住處及辦公室,並約談賴姓父子等60多人,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方向偵辦。
此案起源於特偵組清查另件炒股案時,發現偉盟公司賴姓父子也涉嫌炒股,今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29路搜索偉盟及相關涉案人辦公室及住處,共約談涉嫌人及證人共60多人;今早開盤後,偉盟股價也跳水狂跌10%。
檢方調查,100年間,賴文正因捲入前嘉義縣長陳明文任內爆發的民雄污水下水道工程弊案,以及被檢方查出涉透過公司派、市場派等勢力,在93年至94年間,利用相對成交方式拉抬股價,從中獲利1億4000多萬元,被依貪污、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後來貪污罪部分獲判無罪。(10:27更新)

------------------

賺逾200萬美元 美控兩中國人涉內線交易

2015-05-02

〔編譯楊芙宜/綜合報導〕美國證交會(SEC)週三宣布對兩位中國人提告內線交易並凍結其在美相關資產,指控他們涉及在中國電子商務公司五八同城(58.com)收購對手趕集網十六億美元少數股權消息公布前,就買進五八同城股票期權,因此獲利超過二百萬美元。

美國證交會表示,五八同城和趕集網於三月十四日簽署投資諒解備忘錄,由五八同城收購趕集網四十三.二%股份;但四月十七日才宣布此消息,同時宣布中國電商鉅子騰訊將對五八同城投資四億美元。

美國證交會指出,五八同城股價在消息公布後飆漲三十四%,而住在北京的夏曉喻、胡言庭(音譯)在消息公布前,購買五八同城股票期權,因此獲利逾二百萬美元。

---------------------------------------

買自家股票 南紡副董「獲利」225萬
2014年08月17日 04:10
洪榮志、程炳璋/台南報導

股票上市公司台南紡織副董事長兼總經理侯博明(見圖,程炳璋翻攝),被檢舉涉嫌內線交易,以400多萬元買進南紡旗下南方紡織300張股票,2個月後股票價值暴升225萬元,台南地檢署15日依違反證交法傳喚侯等7人到案,侯否認內線交易,強調是個人理財投資,檢察官諭令侯300萬元交保。

 

「連買自家股票都有事?」侯博明無奈說,他根本不知道所謂的「內線消息」,購買南方紡織股票也只進不出,那來「獲利」?他自認並沒有違法,將靜待司法調查。

 

台南紡織昨天表示,侯博明自認並無違反「證券交易法」的行為,一切靜待司法調查;至於買進股票係個人投資理財,對公司營運完全無影響。

 

侯博明的友人認為,台南紡織是「台南幫」企業成員,侯博明更是南紡第3代,不僅身價上百億元,光是每年捐贈的公益金額就超過千萬元,不可能會為了區區200多萬元違法。此案應該只是買進股票的時機巧合,內線交易的可能性並不高。

 

南檢檢察官吳維仁日前接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情資,指侯博明在去年8月28日事先獲悉聚陽實業公司旗下子公司,將以每股0.8美元的價格,收購南紡旗下南方紡織50%股權後,隔天即買進南方股票300張。聚陽收購南方紡織股權一事於去年10月3日在股市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3天後,南方紡織股票累積漲幅高達18.6%,

 

吳維仁15日指揮15名警力同步前往南紡公司及其台北辦事處執行搜索及傳訊,並同步傳喚侯博明等7人到案說明。

 

案經吳維仁、蔡佩容、李尚宇等3名檢察官訊問後,認定侯博明在有重大影響公司股票價格消息尚未發佈前所購入的南方紡織股票,雖然還沒有賣出,但經台灣證交所計算獲利高達225萬6000元,涉嫌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但因沒有羈押必要,昨天凌晨一點多諭令300萬元交保候傳。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icecas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