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外包打造競爭力 派遣人力年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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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3 05:30
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
記者李雅雯、王憶紅/專題報導
在國外已經行之數十年的企業業務外包及使用人力派遣,近十年在國內漸漸興起。根據主計總處統計資料顯示,「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的就業者人數近年逐年上升,去年5月人力運用調查報告指出,人數已達63.7萬人;外包承攬在民間狀況未有精確統計,不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年第二季資料,光是中央政府機關使用外包承攬人力就達4.6萬人。
1980年後,歐美多國企業就陸續將業務外包,而2000年因「Y2K」危機,不少企業將電腦系統外包給資訊公司,清楚業務外包的優點後,企業業務外包才開始風行。而國內約在2005年後,才明顯增多。
按主計總處歷年人力運用調查報告顯示,「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同期人數從2011年53.1萬人攀升到2018年63.7萬人,8年間增加10.6萬人。「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人數在2015年突破60萬人,2016年增為62.1萬人,一例一休在2017年上路後,人數再增為62.9萬人,2018年人數已達63.7萬人。
一例一休後 人數達63.7萬人
勞動部官員解釋,若以5年一次工業及服務業普查來看,最近一次的2016年調查發現,全台派遣勞工人數約為11.9萬人。「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在一例一休上路前、後,主要運用分布都在服務業、工業、營造工程業、住宿及餐飲業和批發及零售業。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指出,外包承攬和派遣人力等非典型就業人數攀升會是趨勢,因為在分工專業化下,外包承攬電話客服或辦公室清潔工作。對於企業來說,將比養一群員工更可以讓業務有效地彈性運作;青年世代對於工作的期待或定義不同,以及中高齡、高齡退休者投入職場,派遣工作會是他們願意從事的工作選項;不過企業僅會將非核心、低門檻的工作轉給外包承攬或是派遣人力。
不過,由於企業將業務外包時,多會讓全體員工感受不佳,除被外包業務取代員工的工作、權益立即受到影響,其他員工則有「下一個被外包的業務,是否就我的部門」疑慮下,因而企業員工人心惶惶、士氣低迷。
因此國內企業在執行業務外包時,多數企業不願對外提及,甚至不時傳出因外包而引發的勞資紛爭。方略管理顧問執行長林志垚認為,企業在善用外部資源,將重心放在核心競爭力下,業務外包基本上是正面大於負面。不過,也必須要顧及既有員工的權益,甚至多做一點,企業與員工才可雙贏,企業業務外包議題,也就沒那麼敏感。
外包可減少人力管理責任
萬寶華台灣人才派遣事業總經理葉朝蒂認為,並未看到一例一休導致派遣人力需求增加的趨勢,企業在採取外包承攬或派遣人力運用的作法時,成本並不是唯一考量,重點和誘因仍是在於業者可以減少擔負人力管理的責任,轉將重心放在自家的核心人力和團隊上,讓整體企業運作有更好的效能。 https://is.gd/m1QmUO


今審草案 派遣工比照正職 同工同酬

勞委會今將加班審查延宕多時的《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清楚界定三方權利義務。(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立法讓企業減少派遣工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昨天坦承「派遣工確實是拉低薪資的元凶」,勞委會今天將加班審查延宕多時的《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將清楚界定派遣公司、要派公司、派遣工三方的權利義務;派遣工亦應與正職工同工同酬,藉此讓企業逐步減少進用派遣工。

派遣工原是為了因應景氣變化,讓企業彈性、季節性地運用人力的制度,但近年來,不少政府部門及民間企業為了節省成本,大量、長期使用派遣勞工,剝奪勞工權益,也連帶影響勞資關係、薪資結構。

潘世偉:派遣拉低薪資

潘世偉昨天在新春團拜上強調,今年施政重點除升格為勞動部的組織結構微調外,另包含派遣勞工保護法出爐及勞動教育法、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潘世偉強調,過年期間和友人閒聊,聽到很多派遣濫用的例子,他認為必須透過立法讓使用派遣的企業有成本概念,而不是任意使用。

勞委會今天將召開臨時委員會討論派遣法。據悉,草案中將明確規範派遣公司、要派公司及派遣工三方的權利義務,同時也規範要派公司使用派遣工人數,不得超過僱用總人數的三%到五%。明訂「同工同酬」、「待遇均等」原則,讓派遣工與正職工享相同待遇,也明訂派遣工應享勞健保與六%新制退休金,避免就業歧視。

派遣工限佔3%~5%人力

依據主計總處公布的「薪資及生產力統計」,二○一一年派遣勞工的平均月薪約為三萬四千兩百九十一元,比一般受僱員工平均薪資四萬五千六百四十二元低許多,未來派遣勞工薪資待遇可望大幅提升,但資方相對也需付出較多人事成本。另外,未來派遣工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員工總數的三至五%,派遣勞工人數則可望因此限縮。據統計,國內目前約有兩千五百多家派遣公司、十五萬三千多名派遣工。

但全國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批評,以專法規範派遣勞工的思維其實是更保障資方大量濫用派遣工,非保護派遣工,勞委會應全面禁止派遣工。

朱維立指出,派遣工的問題癥結在於勞基法根本沒有落實,目前派遣工薪資都是由派遣公司發放,要派公司到底給派遣公司多少錢?如何具體落實同工同酬?任何一個受僱勞工本應受勞基法保障,為何還須透過新法來保障派遣工的勞健保與退休金提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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