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團體嗆明年再放7天假就掀桌 網酸:老闆要走上街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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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抗議變形工時資料畫面。(圖/東森新聞)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針對行政院公告將恢復勞工7天國定假日,讓工商團體負責人相當不滿,不只齊聲要求小英政府取消,工總理事長許勝雄更揚言,政府若講不聽,他們就要一起去掀小英政府的桌子。許的這番話在PTT八卦板引發熱議,並遭嗆聲「7天假就可以倒?草莓企業…歐洲放更多怎沒倒。」

由於多放1天假,企業人力成本將增加90.45億元,根據《中國時報》報導,商總理事長賴正鎰批評,光一個台灣放假就這麼亂,政府還能做好什麼事?同時也轉述許勝雄的談話,現在講好的取消7天假,今年照舊放也就認了,如果明年還要照舊放就要去掀桌。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則直言,新政府若不遵守承諾,以後說的任何話都無法相信,也不必再談加碼投資台灣了。

看到工商團體負責人對於7天假復活的反應,鄉民們相當不以為然,紛紛大罵慣老闆、連上街抗議都有困難的的老草莓、笑你不敢、超廢的嗆聲、企業什麼時候變的這麼守法了;也有人指出,900萬勞工X每天工作1000元=90億;還有鄉民質疑,多上一天班,90億有回饋到勞工上嗎、連台灣的勞工放個假都是賠錢,我就不信到別國能賺;更有人調侃,老闆要走上街頭嗎?

而針對企業的反彈。行政院長林全21上午在立法院備詢時強調,這個問題是「過去」製造的,新政府只是在解決問題,只要修法落實週休二日,就沒有7天假日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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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工時打工仔 加油員每週27.8小時居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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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統計,加油員每週27.8小時,是工時最長的部份工時勞工。(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4-12-09 14:40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勞動部統計處今天公布103年部份工時勞工就業實況調查統計結果,其中部份工時的勞工身分,以「在學」所佔比例最高,達40.3%,主要工作內容為餐飲服務生、事務工作人員、收銀員;平均現職工作年資為2.3年,且又多以時薪計薪者為最多,而月平均薪資以「個人照顧工作人員」最高,約16457元,平均每週實際工作時數為22.2小時。
調查顯示,部份工時勞工每週實際工作時數為22.2小時,約是全時勞工平均每週規定工時的5成2;而部分勞工工時最長的前三名分別是加油員27.8小時、個人照顧工作人員27.6小時、廚房雜工26.7小時。
而目前95.7%從事部份工時工作的勞工為自願性,並以「能選擇工作時段」的比例占最高,共48.1%,其次則為「貼補家用」原因,佔38.9%,再者為「因為目前還是學生」比率佔33.1%;值得注意的是,近三年以貼補家用增加5.4個百分點為最多;而有4.3%非自願從事部份工時工作的原因是因為「找不到全時工作」,占2.0%,以及「因家庭因素,無法擔任全時工作」,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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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打工 勞局:時薪應230元起跳

計時工作人員在除夕至初三上工,可要求雇主給付雙倍工資,時薪至少從230元起跳。圖為情境照片。(記者陳韋宗攝)
〔記者陳韋宗/新北報導〕勞工在春節期間拚賺錢,但可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農曆除夕至初三,為《勞動基準法》規定的「應放假日」,若勞工在春節期間出勤、上班,雇主應按規定給付雙倍工資;同時配合今年元旦起時薪從一百零九元調整成一百一十五元,計時人員春節上工的時薪至少需從二百三十元起跳才算合法。

違者最高處30萬元罰鍰

新北市勞工局局長謝政達表示,雇主要求計時人員在春節期間工作,每日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也不能逕行取消例假,違者最高可處三十萬元罰鍰。雇主與勞工若針對春節期間相關工資、工時計算方式有疑問,可電洽「1999」詢問,或撥打02-29603456分機6352~6359洽詢。

春節假期從除夕至初三共四天,謝政達指出,由於今年初二、初三碰上週六、週日,因此原本實施週休二日的公司行號,勞工可要求比照公務機關補假兩天,假期從除夕延長至初五(一月三十日至二月四日)連休六天。

此外,隔週休二日的公司,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補假,例如今年初三為週日,勞工即可要求將原本週日的例休假延至隔日再休,或擇日補休;屬於排休制的公司,雇主若要求勞工在春節期間上班,必須取得勞工同意,將假期與工作日對調,並且事先公布調移後的休假日。

勞工局勞動條件科科長李文煥表示,服務業、運輸業、保全業等行業,勞工常在春節期間被要求上班,但是勞工若有返鄉過節、吃團圓飯等需求,雇主不得強迫勞工上班,若上班,工資需符合國定假日雙倍薪的條件。

李文煥強調,今年起適用的最低時薪標準為一百一十五元,因此勞工春節假期上班,每小時時薪至少要有二百三十元,呼籲雇主依法給予勞工應有的薪資,若違法遭查獲必定開罰,勞工若碰到雇主不符規定的要求,歡迎向勞工局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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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盟要求公布業者名單

〔記者陳韋宗/新北報導〕新北市勞工局昨天公布去年度勞動檢查結果,違法案件共計一千三百八十四件,其中違反工資規定的案件比率高達五成,以「未給付加班費」佔最大宗;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執行長朱維立要求,新北市政府應立即公布違法業者名單,還給勞工一個合理的勞動環境。

「資方違法不給付加班費的情況太嚴重,新北市政府應該硬起來!」朱維立表示,勞檢的結果不令人意外,但市府若只靠零星開罰,對於業者而言根本不痛不癢,無法達到嚇阻效果。朱維立呼籲,市府應立即公布違法業者,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取消各項優惠措施與輔導徵才,同時協助各產業成立工會,積極捍衛勞工權益。

根據去年度勞檢結果,有六百九十四件違反工資規定,其中「未給付加班費」達三百二十二件、「假日工資未給付」達一百五十二件、「工資未全額給付」達一百三十六件,另有四十二件未達基本工資;有四百二十八件因違反工時規定遭裁罰,其中超時工作達二百零五件;違反休假規定件數則有一百六十五件。

勞工局局長謝政達表示,勞工超時工作或休假日工作,雇主必須依法給付加班費;勞工每日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每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謝政達並指出,違反勞資規定的案件中,有一百一十六件重複違反同一規定,其中有五件累積違規達五次以上,各遭開罰三十萬元。勞工局勞動條件科科長李文煥表示,五件遭重罰業者都是客運業,包括大有巴士(一件)、國光(二件)、統聯(二件)等,違規型態均為超時工作,今年度預計辦十八場勞動法令宣導會,將優先邀請這些違法業者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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