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類保險」商品成長快速,就是「生前契約」規模可能已達300億元,恐會成為金融業大黑洞-生前契約是歸殯葬管理條例、內政部所管轄,有要求所收的費用「75%信託、25%資金可運用」,現在公開信託部份只有132億,表示剩下的25%有40多億是業者可自行運用,他質疑有很多漏報。生前契約業者可以到處投資股票、搶別人的經營權-日本達40%、歐美70%,台壽因少子化嚴重,未來生前契約會成為主流、規模成長空間大。台灣有530萬座納骨塔未使用,也還沒納管保險法,所有針對保險業的規範,生前契約業者都不適用,也就是說這些業者吸收大眾資金,卻不用提責任準備金、安定基金他都不適用,還有保險業不能兼營本法規定以外的業務,但殯葬業卻可以,且保險業投資有價證券不能超過資本額10%,但殯葬業卻可以,甚至還超過40%,去搶公司經營權,「這是類保險商品大黑洞」-像國寶炒股,一審已判15年,這些業者只要3000萬資本額就可買賣生前契約,賣類保險商品,負責人不負責的搶人家經營權、還可質押九成再拿去投資別的公司 https://is.gd/uE8q2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