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ting76%挺續辦 也沒路用
〔記者郭逸/台北報導〕公館行人徒步區是否續辦,第二階段「問卷調查」結果昨天下午出爐,當地住戶及商家贊成與反對的比率分別為廿九%及七十一%,台北市交通局表示,因反對者較多,確定停辦徒步區;然而,投票結果與第一階段高達七十六%的網路i-Voting民意支持度截然不同,投票率更只有不到十三%,許多民眾大喊整個過程根本是「作秀」!
〔記者郭逸/台北報導〕公館行人徒步區是否續辦,第二階段「問卷調查」結果昨天下午出爐,當地住戶及商家贊成與反對的比率分別為廿九%及七十一%,台北市交通局表示,因反對者較多,確定停辦徒步區;然而,投票結果與第一階段高達七十六%的網路i-Voting民意支持度截然不同,投票率更只有不到十三%,許多民眾大喊整個過程根本是「作秀」!
侯俊良:人民有公平受教權,「無法就讀公幼」違憲嗎?
By 作者: 侯俊良, opinion.cw.com.tw查看原始檔
國中小教育最符合憲法159條精神,每個國民都有公平受教育的機會,只要願意,都能就近進入公立學校,接受免學費且優質的教育。而學前幼兒教育則是最無法保障平等受教育機會的,由目前公私幼3:7的比例,可知想在公立幼兒園受教機會不足的狀況。
總統在7月7日公佈了奠定未來30年國家發展根基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行政院據此提出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因應少子化善育兒空間建設」列為8項建設之一,且明白指出少子化國安問題,急需加速幼兒托育公共化,營造友善育兒空間,減輕家長負擔,扭轉危機。可見政府已經發現「幼兒教育公共化」的議題,也計畫努力改變。但在教育部提出的「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規劃中,卻看見政府大玩文字遊戲,將增設「非營利幼兒園」列為主要工作,增設公幼為次要,企圖以省錢方式執行公共化政策。
依《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2條,非營利幼兒園的定義是:「政府委託公益法人或核准公益法人申請興辦……為目的之私立幼兒園」。沒錯,非營利性質就是私立,公幼是由政府負擔所有的學費,非營利簡單說是政府跟家長共同負擔學費,委託政府外的公益法人辦理。
且不論師資設備制度與公立有別,單以家長的經濟考量就知道,公幼仍然是第一優先。教育部這樣的作法,讓以省錢辦教育為考量的地方政府,更能擴大合理以省錢方式辦理幼兒教育,與行政院的前瞻計劃本末倒置。
優質且公立的幼兒教育是家長的第一選擇,前瞻基礎建設計劃中「友善育兒空間及公共化建設」主要是指提供公立設施,幼兒教保公共化政策應以「增設公有」為第一優先,其次才是非營利幼兒園之設置。政府應落實憲法第159條精神,讓每一個孩子都能有平等接受公幼教育的機會。
(作者為台南市國小教師)
2015-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