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雙富】老師授權提供 。
圖片內容相當珍貴照片拍攝於日治時期昭和初年,道卡斯族新港社,東社 紫雲宮旁劉姓家族。
這張照片代表道卡斯族的,牽田 ,歷史 ,文化 最具有代表性 , 這一張照片道盡道卡斯族的過去及未來。
巴宰族走鏢歌舞 歡慶新年
By 陳慶居,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十一月 11日, 2017
上千名來自全國各地的巴宰族人,11日齊聚苗栗縣三義鄉的鯉魚國小,參與傳統走鏢和牽田等活動,同時邀請泰雅、賽夏及客家等不同族群共舞,族群融合心手相連歡慶新年。而在地的鯉魚國小學生則穿著巴宰族傳統服飾表演大會舞,象徵傳承原民文化。
苗栗縣巴宰族群協會前理事長潘大州,15年前凝聚地方共識推動巴宰族過新年活動。他表示,15年來已逐年找回更多失落的過去,讓巴宰族群文化永世傳承,更是巴宰族裔世代應肩負的責任。
協會現任理事長潘英琦也指出,巴宰族過新年有「走鏢」、「銅鑼舞」、「牽田」等3項特有民族藝術文化,走鏢為現在的馬拉松,主要是鍛鍊強壯體魄,也是英雄與光榮的表徵。走鏢的錦旗搭配傳統服飾紋路設計而成,是活動另項特色,三義在地的朱瑞欽奪得冠軍,開心揮舞特色錦旗。
今年活動仍以文化傳承和族群融合為主軸,在活動中充實巴宰母語。三義鯉魚潭社區內有不少巴宰族後裔,鯉魚國小學生穿著傳統服飾表演大會舞,象徵文化永續傳承。
除了動態活動之外,巴宰族聚會所也展示相關古文書和文史資料,傳統竹編捕魚器具,早期農耕生活用具,及雲林科技大學創意生活學系的巴宰文創展。
潘英琦說,巴宰族為平埔族之一,主群分布台中市后里、神岡、南投縣埔里、新北市三重及苗栗縣三義鄉鯉魚潭村等地,全國約有8000人。
台灣是移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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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2 06:00
◎ 鄭欽仁
一般認為台灣社會是「移民社會」,但這一句話只能指十六世紀以來有歷史記載的一個現象,古早的人群定居—原居或移居—的情形,並不能概括在內。強調「移民社會」的另一用意是容忍與接納戰後人群入居的情形。
過度強調「移民社會」實不足取,猶如不斷強調人與土地的疏離而自始至終以「客」居的身分存在,不能成為「認同土地的主人」,甚至有時顛覆本土的利益而喪盡人間應有的道義。在東亞史上的西晉與南朝帝國,曾經不斷的採取「土斷政策」(即將暫時性的「白籍」戶籍、以居土為斷,改作「黃籍」),以期落地生根。
移居,進而認同與本土化,本是很自然的事情,也是人間的道義,但對「中國人」來說何其難哉!終致動搖國本的國家主權。(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前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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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筱峰專欄》全面找尋平埔族
2017-06-04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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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筱峰
全國文化會議正在分區進行,今天(六月四日)在基隆文化中心的場次是以「文化生命力」為議題,討論「文化保存與扎根、連結土地與人民歷史記憶」。我無緣與會,但獻芻議一則。
文化生命力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就,必有其真積力久的歷史蘊含,所以,「連結土地與人民歷史記憶」是正確途徑。台灣史常識告訴我們,台灣文化與歷史是「多元」且「多源」的,正如台灣人的血統也是「多源」的。其中,南島語族(Austronesian)的成分不容忽略。
在荷蘭人、西班牙人及漢語族人移入之前,台灣早就居住有長達數千年、數萬年的原住民族,皆屬「南島語族」。台灣是南島語族分佈範圍最北的地方,有學者認為台灣是整個南島語族的原鄉。
台灣的南島民族因地緣關係被分為「高山族」與「平埔族」。由於近代閩粵漢語族移民夾其優勢文化入台,平埔族首當其衝,社會逐漸解組。再經清帝國的「設社學」、「改服易俗」及「賜姓」等政策,平埔族徹底漢化。尤其一七五八年起,乾隆對台灣平埔族大肆「賜姓」(所賜漢姓有:潘、蠻、陳、劉、李、王、戴、林、黃、錢、江、廖、三、張、斛、穆、莊、鄂、來、印、力、利、鍾、蕭、爐、楊、朱、趙、孫、金、賴、羅、東、余、巫、莫、文、米、葉、衛、吳、黎、兵、蟹…),徹底改變了平埔族的身分認同。再歷經日本與中國國民黨政權的洗腦教育,至今平埔族祖先已從一般台灣人的記憶中消失,南島語族的文化與意識也被邊緣化。
台灣平埔族。(維基共享)
雖然平埔族已在台灣大眾的認知中消失,但平埔族的痕跡仍處處可尋。以地名來看,今天台灣全島各鄉鎮區地名一半以上是由南島語族的社名而來。僅此即可印證林媽利教授的醫學報告:台灣人有八十%以上具有平埔族血統。可惜,今天大部分台灣人只知有唐山祖,而不知有南島祖先,未免數典忘祖!
一六五○年荷蘭統轄下的四個地方會議區,共計就有三一五個部落。《荷蘭戶口表》更留下珍貴史料;十八世紀初的「康熙台灣輿圖」,西部從北到南遍佈各社的平埔族聚落就有一二○個社(漢語族聚落只有六十五個莊)。可見南島語族和台灣歷史關係密切。
所以,在討論「文化保存與扎根、連結土地與人民歷史記憶」的此刻,我鄭重向文化部及原民會提出一項建議:請全面找尋各鄉鎮區過去平埔族各社的原址,並在各社原址立碑紀念。
紀念碑不必多雄偉,不需龐大經費,但能發揮社會教育,可以喚回台灣人民對南島先民的歷史記憶,培養南島文化意識,增進多元文化生命力!
中國客常讚賞台灣保留最多中華文化,我們樂於接受此項讚賞;但我們更希望展現南島文化特色,以彰顯台灣的主體性。
(作者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http://www.jimlee.org.tw)
當平埔傳說成為事實,獨立建國就是義務。台灣國歌:蕭泰然的 <1947序曲–台灣翠青>。
http://myweb.ncku.edu.tw/~ydtsai/taiwanese/pingpu.htm
台灣男人只有Y染色體的78個基因(女人0)來自第一代男祖(原住民或閩粵人),其它20,000~25,000基因 8、9成以上都來自平地原住民(平埔族)。台灣人的祖籍大多來自大墾戶與官員的編派,鐵證如山來自宜蘭、枋山車城恆春、小琉球,鐵杉證來自埔里魚池國姓、台北桃竹苗、新社。但這個400年內被5國(西荷滿日華)殖民而背棄祖先的民族,似無意找回祖先,即使亡國也要當假華人。中華民族的假論鋪天蓋地,且被9成的台灣人認同(2013/6的調查),台灣人的真正身世卻因覺得不光彩而幾無人願談論、宣揚,這個忘八蛋民族真的是該滅嗎?台灣人以當假華人為榮,就要承受真華人的惡報(華北漢人壟斷中國政治,在國際興風作浪,華南越人後裔則控制東南亞經濟,都被深惡痛絕)。
敬告台派的諸公們:認敵作父,必定亡國,這是天下最淺顯的道理,建國志士竟然不懂? 84%的台灣人認同自己是中華民族(2014/6的調查),台灣還能永保獨立嗎?中國對台灣人的唯一號召就是「血脈相連」,國民黨三民主義之首就是民族主義,他們連虛假的「中華民族」都敢宣揚,你們竟不敢以真實的身世反駁。政治玩了三千年的華北人(華南人只是被殖民的奴隸)什麼事都作得出來(中國鄙視婦仁,崇尚什麼都敢作的真男人,弒父兄奪權、一次坑殺敵軍40萬……都無所謂,只要後來的結果是好的),那條說謊的中國木馬鷹犬為達目的也都可以那麼卑鄙,台灣人真的就是這麼古意嗎?不要告訴我你們比猶太人、中國人,或日本人、韓國人都高明(但你們連只佔台灣人口1/10的華人都鬥不過),憑著高貴的對自由民主的堅持就能抵抗中國。你們不僅沒意識到民族意識最強的華人(眷村九成投自己人)已成功壓制台灣人的民族意識,還沾沾自喜地以為自己是自發的世界的高級公民,鸚鵡學舌鄙視民族主義。能堅持「同種不同國」的高級人類佔不到1/3,這就是「鐵桿台獨」一直不超過30%的原因,許多台灣人不支持,甚至鄙視台獨為背祖的罪惡。君不見謝長廷去中國認祖後,現在帶一群人要民進黨放棄建國理想?你以為吳敦義、吳伯雄這「吳雙貴」是天生的賤,才賣台求榮嗎?不是的,他們真的以為自己是華人。華人就是不會抗華到底,這是人性,亡國無所謂,甚至認為團結統一是美事一樁。台灣人錯認祖先,出賣民族者才會前仆後繼,才會選出來自敵國的華人來統治自己(世上沒有一個民族是天生的賤,你看印尼、馬來、南非人是如何堅持自主)。
敬告李前總統與辜寬敏先生:台灣不是移民社會,87%居民是漢化的原住民。台灣、中國也不是兄弟之邦,中國的兄弟是日、韓、蒙,而台灣人的兄弟是幾千年之前已分家、現在被漢人殖民統治的福建廣東越人。兩岸越族兄弟都因長期被殖民而以為自己是殖民者後代(稱殖民首領為「開漳聖王、開閩聖王、開台聖王」),而消除了屈辱感。
敬告網友:人一定要正確認識自己的祖先,不能為了某些目的而扭曲、亂搞、鬼扯,不然就不是人,是豬是狗。本文以決定性的証據確定了台灣人的身世,無法反駁(2013年6月時看過的幾十位台灣史學者至今無人能發現錯誤),因此中國黑暗勢力早已在搜尋引擎上企圖封鎖它。幸有拒絕言論審查的Google,您才有機會看到它。作者有1/8漳州越族血統,是個尋根迷,家族尋到漳州山谷(78個Y基因的來源),民族尋到台灣平埔(20,000~25,000基因的來源),都是透過嚴格、科學的思辯,祖先是誰絕不容有差錯。無奈有許多台灣人,自己被政治蒙蔽,卻認為別人在為政治而亂搞祖先。我終於體會到眾人皆醉我獨醒、孤人無力可回天的無力感。
【減縮版】
解開台灣人祖籍之謎的幾把鑰匙 - 2013
Y.D. Tsai of NCKU
可列印的 2張4頁版 http://myweb.ncku.edu.tw/~ydtsai/taiwanese/pingpu-print4.doc、 1張2頁版 pingpu-print2.doc
幾萬篇的論文與書籍,都在錯誤的預設下,不斷述說閩粵人如何勇猛拓墾荒地而原住民如何怯弱避走深山的故事。明明滿清禁止移民來台(打工則須申請照單,直到1875年),閩粵當地文史也沒有幾十萬人移台的記載,為何台灣還會出現那麼多閩粵人?我終於找到解開台灣人祖籍之謎的幾把鑰匙,原來是大墾戶或官員把自己家鄉的或他們查得到的村社及其姓氏編派給散居的原住民,散番是社番的10倍以上。攤開番社分布圖,社與社相距遙遠(少於8社的有高雄0台南6嘉義2雲林6南投2新竹1桃園4社),中間真的是空無一人嗎?荷鄭清初殖民者徵稅用的人口統計,都只含社番,不含難管理的散番,番社像小城邦city state,才是征服的目標。台灣史學者所謂的社域,頂多只是社番仗勢欺負散番的地域,而不是域內只有社番。1875年前,因滿清的禁入、禁墾、禁買番地令(買後被告發者「田仍歸番」),使閩粵籍大墾戶或官員把散居的原住民虛報為自己的同鄉,如此將來田地才能買賣並可防止已賣田者反悔告官(宜蘭、桃竹苗),禁令成了加速同化的手段(子孫則都說墾戶回鄉招來親族或鄉人,但海峽黑水溝十分凶險,兩岸陸路都靠雙腿,路險人更險,加上政府禁令,一去不知是否能回或何時能回,哪有那麼多冒死也要吃好逗相報的大好人?)。1875年禁令廢止後,官員全面編派祖籍給台灣人(枋山車城恆春、埔里魚池國姓、桃竹苗),向世界,尤其是日本,宣示台灣已是清國人的天下(本來是想招來大量閩粵農民但效果太差),不要再妄想。
【1】1811年台灣人口179萬與1829年泉漳州人口450萬、福建族譜顯示的渡台比率少於1/20:即使沒有禁渡台、禁入番地、禁娶番婦等禁令,假設1683年台灣有各種估計中最高的閩粵人15萬(基因10萬)、1683~1811年有 1/20泉漳男人渡台(安溪、南靖、平和在高峰期將達1/9以上,另還有往南洋者)且4成入贅(二戰後來台華人須娶台女者的成功率約34%),即有 1/50在台傳下後代,並以兩岸閩粵人有相同的年增率 1.0%推算,台灣人的閩粵基因也不會超過3成。若假設台灣原住民與中國閩粵人有相同的年增率,且移民娶妻比率與在原鄉時相同,則泉漳男人450/2萬的1/20是11.3萬,是台灣179萬的6.3%,加上非泉漳後是6.3*1.25=7.9%(若男女移民人數相同則是15.8%),再加上1683年最高估計10萬閩粵基因的貢獻9.3%後是17.2%(25.1%)。而若以史料中可查得的數字(1683年閩粵人5萬、雍乾三次開放接來的眷屬共3萬、接眷者加未接眷者也估為3萬)作計算,則少於1成。
單一鄉鎮單一姓氏來台人數最多的詔安官陂張廖(活廖死張,全台開基祖有95人)族譜顯示,最大的「日享公派」有人來台的2房中只有57人約1/24渡台(此2房中渡台比率最高的第14世也只有1/20),考慮另有4房無人來台,全派只1/38渡台,而渡台者中成為開基祖的只有39%(22人,以此比例推算張廖氏渡台者可能有95/0.39 =240人)。另平和縣心田賴氏、南安縣陳氏各有94、156人渡台,成開基祖的各有36%、31%,都在4成以下。另漳州現已查知的族譜有400多部,從中統計得6895人遷台,平均每部只有17人;來台最多的南靖縣每部有22人,其中75%在康雍乾嘉來台。而遷台超過100人的家族只有28個,平均也只有249人。保有古譜的家族應都不小,在康雍乾嘉的4~5代中少說也有500男人(一族男女老少400人),而數代人中卻只有17人(南靖22人)遷台,佔不到17*0.75/500 =1/39(南靖22*0.75/500 =1/30)。
【2】荷蘭據台前,台灣已產很多稻米:西班牙人在淡水發現稻米多到可以裝滿一艘軍艦與四艘大舢舨,而且據說尚有近五十艘船的米可以搬運;荷蘭人在攻入台南高雄交界的塔加里揚社、宜蘭的奇力板、掃笏社時,都發現眾多裝滿米的穀倉或家戶,掃笏社被「水田」圍繞;宜蘭人與屏東人都以稻米向荷蘭人繳稅。台南科學園區在4200~4800年前就已有粳稻與小米,1700年前已有鐵器、大量稻穀及其它穀物;台北芝山岩在3000~3400年前有粳稻;根據陶片上的印痕,台中大肚在1500~3500年前、屏東墾丁在4000年前都有秈稻。台灣的稻作從未中斷,粳稻、秈稻、粳糯、秈糯都有,只是效率較低。閩粵人應只是引入水利設施、農具、高產早熟耐旱的越南占城稻,所謂的「拓墾」其實就是建水圳。西班牙人還記載了北部原住民已有工人與商人,靠替人蓋房子、鑄箭、縫衣服、製作大刀、轉販琉璃珠與瑪瑙的方式換取稻米。
【3】小琉球:1630年代屏東小琉球被荷蘭人殺死或俘虜的原住民有1119人,貧瘠又無河流的珊瑚礁島的人口密度達165人/km2。以此密度推算,當時台灣西部平地至少有7000 km2,可有116萬人,還未計4000 km2以上的丘陵地人口。又荷蘭人在小琉球沒看到船隻,只有二條捕魚的竹筏,故應是以農業為主,有美麗又整齊的農地與存糧食的農舍,種椰子、蕃薯、玉米(milie栗米?)、香蕉、豆子、anjames、oubis、milge(粳米?)及其它作物,還有養豬,開發得看不到一個地方沒有種植,甚至於在礁岩之間也都開發了。由此可見台灣在荷蘭時代就已有滿滿的人,且農業相當進步。特別的是,小琉球沒有河流,見記載的泉水只有三、四口。若當時有石灰岩洞可儲存大量雨水,這種岩洞須夠普遍才能支援全島農業。若是已會挖井,則當時台灣原住民已能離河而居了,成為面的分布。台灣在2800~2000年前的大湖文化烏山頭時期就已有水井。
清代小琉球是化外的禁地,直到1875年。1788年「祗有泉州民人三十八戶」;1894年有2~3000人;1926年有4400人,已全是泉州人。但據1904年的戶籍資料(存於琉球鄉戶政所),508戶中,能追溯祖先在清代以前來自福建的只有79戶,與1788年的38戶相當符合,佔15.6%。因小琉球曾被清空再吸引移民,故其閩人比例可能反應了高屏沿海的閩人比例。而依父系是15.6%,依全體基因應是少於8%。
【4】宜蘭:在吳沙率1300人進入14年後,當宜蘭還是不准民人踰越的番界時,1810年出現42500漳人(泉250粵140熟番990化番4550),再4年又增加至少1.2萬,卻幾無泉人。但當時北台灣泉人較多,大甲溪以北漳人不到8.5萬(或5萬,若據1926年比例推算),大台北不到6萬(或3萬,多在中和板橋士林內湖一帶),其中東北海岸帶的金(包里)雞(籠、三)貂堡不到1萬。故至少有5.3萬的漳人應來自散番,是原住社番4550的10倍以上,人口密度也達每平方公里(5.8~7.0)萬/320 =181~219人(1810→30年又非自然增加2.4萬)。而貧瘠又無河流的珊瑚礁島屏東小琉球在1630年代的人口密度就已達165人/km2。
【5】枋山、車城、恆春:開山撫番14年後,或恆春知縣大嘆「招墾尚無成效」的11年後,1889年出現15953閩粵人,22社4102社番幾乎全在山區,車城恆春平原9646人中只有3社431社番,但在之後的3年全縣卻僅增加492人,並無大量移民。1888年,另一恆春知縣說「招墾應募者多係衙外胥吏及其親友……於獲准開墾之後,轉賣他人」,可見13年裡來拓墾者很少。撫番統領吳光亮<化番俚言>中有一條是「改社為莊,以示區別」,《恆春縣志》案說莊民均係閩粵渡海而來,官員的操作已可確定。全縣散番是社番的3.9倍,平原區則是21.4倍(因22社比瑯嶠18社略多,故番社漢化改為莊的可能不多)。
【6】埔里、魚池、國姓:水沙連六社,1847年共有社番3020,其中熟番2000全來自埔里社;開山 2年後的1877年有社番6600,並湧現閩粵人2600;再38年後的1915年,閩粵人增為7.8倍20192而番口減為0.8倍5197,閩粵人佔埔里、魚池的73%、95%。是什麼樣的嚴苛淘汰能讓一個原應有1萬多人(依1811年噶瑪蘭人的密度估計盆地內人口,或由盆地內散番應是社番3020或6600的數倍估計,再加上盆地外)的原住民在1877~1915的38年內(實際或許也在14年內,因前 2年就增2600閩粵人)只剩熟番5197、生番62人?而且若不是因埔里社大到難以撼動,熟番應也會所剩無幾。國姓也與魚池類似,1875年前是番界,1926年時已有閩1100粵4400人共佔約95%。但粵籍中祖籍潮州、嘉應、惠州的佔比卻與東勢、石岡、新社的大不同,國姓的粵籍來自何處?應是隨著少數閩粵人(瓶頸效應)的足跡編派而來。
【7】桃竹苗、台北:從《淡水廳志》的1841年人口與1926年日本人調查的人口推算,桃竹苗閩粵籍人口中有57%約14.0萬是1841(道光21)年後才加入的,應是番口漢化,閩粵人不可能躲那麼久。1841年前的當然也可含大量番口,1762年以前丘陵區全部是番界(含苗栗市以南約50 km^2的河谷平原、桃園台地群的湖口楊梅平鎮大溪,可見當時已住有大量平埔人)。若只考慮粵籍區則是62%約10.3萬,相當於1926年的10.3*2.18 =22.5萬,但不可能有這麼多客家人移入桃竹苗,因1926年桃竹苗有粵籍353300,其它地區共只有23.3萬(含大台北2800、中彰投10.8萬、高屏9.2萬),且23.3萬中應有很大部分也是1841年後加入的。台北各堡的總平均則是41%約11.3萬(都換算回1841年的人數),也含不少番口,但台北可能也有大量移民(1908年縱貫鐵路全線通車)與領先全台的年增率,故實際比率也可能低一些。台北至苗栗遲至1875年才廢淡水廳而設縣,算是相對落後,1926年的閩粵人口中,44%是在1811年前就有,8%在1811~1841、16%在1841~1871、32%在1871~1926年間加入。
【8】新社:台中的新社原是噶哈巫平埔族的居地,1833年才有粵人杜行修率「五十壯男」進入。據說在1862~65年的戴潮春反清事件中,沿海居民紛紛遷入新社避難,新社因而逐漸發展,1926年時有閩人300粵人6400,已無噶哈巫人。但沿海居民都是閩人,何來沿海粵人避難?噶哈巫人能舉族翻山越嶺到埔里嗎?有大屠殺嗎?其實清國相當保謢原住民,漢人會被驅逐(像埔里郭百年事件)而不是原住民舉族逃離。故筆者認為6700閩粵人大多是噶哈巫人漢化,只要照撫番統領吳光亮的<化番俚言>作就可以了,根本不必逃。新社面積69 km2,平地至少20 km2,若以每km2有150人估計,1811年平地可有原住民3000人,1926年至少可增為2倍(=392萬÷200萬),即 6000人。
【9】台灣超過千人的大家族(若Y染色體分歧,就可確定是平埔族集体漢化):來台時間差不多,但雲林二崙+西螺張廖氏38位開基祖每位的後代人數(相當於1990年有1295人)是台中西屯34位開基祖的的 4.6倍,是否意味雲林張廖氏有3.6/4.6 =78%來自平埔人的「認祖歸宗」? 1750→2000年本土台灣人增為17~30倍,但考慮古時人口含二代,每一壯男平均衍生34~60現代男,即男女68~120人。但台灣有許多在這250年間就繁衍上千人的家族:桃園新屋「葉五美」家族,1980年代有8000人;桃園新屋范姜家族,2005年有4212人(而新屋也成為陸豐鹽墩村姜與范姜二姓的聚集地,2000年時推估共有9千人);台南七股篤加村邱家,1956年村內設籍者有1598人,1956→2000年台灣人口增為2.38倍,邱氏推估有3800人;苗栗公館傅家(始祖居當時的番界內),每年祭祖的就超過1000人;苗栗西湖劉家(始祖居當時的番界內),宗族估計逾4000人;台中北屯「心田五美」賴家,1992年時超過3000人(而北屯也成各派心田賴氏的聚集地,估計1990年時共有1萬人)。以上這些大家族正好都分5房。清國曾於1758年命令歸附平埔族薙髮結辮,並賜姓改用漢名,時間正好相符。而台灣最大的家族可能是台南學甲的「陳桂記」,1661年陳一桂率3子來台,今已有親族數萬人。
其實有數千人的大家族在桃竹苗比比皆是,您看一個新竹湖口鄉就有:「張六和」,2009年有族人逾5000人;「陳四源」,1800年時4兄弟應在30歲以下,1894年已有500餘丁,2006年估逾3000人;「戴拾和」,2006年有3000餘人;「周三合」,現在有2000餘人;另還有羅合和、黃六成、范八茂、傅四章、廖三才……。這些家族都在1800年前後才因出生數兄弟而成巨族。湖口在土牛溝以東(舊番界內),1798年才開庄。筆者認為,開基祖與祖籍地或許都是真的,來自大墾戶或當地有名望的人,但他們真正的子孫可能沒那麼多,很多可能是來自平埔人選取姓氏後的認祖歸宗。
而湖口絕不是特例,閩語區因不重視族譜而沒有認祖歸宗,讓我們難找到破綻,但彰化、雲林、嘉義有許多姓氏高度集中,可能存有巨族的鄉鎮:雲林四湖-吳3.27萬(以1956年人數乘2.18倍估得的1990年人數)、嘉義布袋-蔡2.43萬、彰化溪湖-楊1.92萬、雲林麥寮-許1.59萬、彰化芳苑&二林-洪3.74萬、南投草屯-洪1.61萬、彰化大村-賴2.09萬、彰化社頭&田中-蕭2.87萬、彰化鹿港-施1.45萬、彰化埔鹽-施1.43萬、雲林斗南-沈1.40萬、嘉義義竹&台南鹽水-翁1.71萬(開基祖不到20人)、嘉義六腳&朴子-侯1.65萬、雲林台西-丁1.50萬(以上只列高於1.2萬的)。這些巨族的開基祖人數值得探究。
西螺二崙張廖每位開基祖的後代平均有1295人(西屯張廖281人),義竹鹽水翁氏超過800人。前述超大家族若不包括葉五美(每房1300人)與戴拾合(每房300人),每房在600~840人之間,總平均是758人。以每位600人推算,要傳下2000萬人口只需3.3萬的開基祖,符合來台閩粵男人應只有幾萬人的估計,相當於在乾隆時期每600*(150/2000)=45人(部族)選1位開基祖。
【10】苗栗市的啟示–滿清的分化政策培植了桃竹苗的客語人口
1762年以前桃竹苗丘陵區全都是禁止民人進入(違者杖一百)、開墾(越度關塞論罪)的番界,含苗栗市。但據說1737年有6批10人同時開墾苗栗市的8個地區,並在1755年合力開鑿「貓狸三汴圳」灌溉800餘甲土地。筆者認為這6批人〝依法〞應都是本地人,苗栗市在納入清國前就已自行建好水圳(即所謂的拓墾)。即使那10人真是移民,僅此8平方公里埔地原來就可養原住民8*150=1200人以上,10人微不足道。水圳建好後,原住人口更是大增,納入清國後能再接受的移民應很有限。據說乾隆嘉慶1736~1820年間移民不下百戶,但100人仍是少數(1926年苗栗街有15700人,估計1800年最少有15700*(150/392)=6000人,另還有2倍的人口在河谷周邊的頭屋公館銅鑼)。苗栗人的客家話與祖籍應是借用自極少量墾戶與來了又去的客家籍官兵,不想讓自己土地將來無法賣給〝漢民〞的都須找個中國祖籍。客家四縣離海直線100(梅縣東)~200(平遠西)公里間,應不會有太多窮苦農民能長途雙腿跋涉,再付可觀船資偷渡420公里來到後龍(泉州後龍210公里),進入充滿未知的地域。
1766年苗栗市納入清國時,後壟的漳、泉人應是虎視耽耽,一撲而上,為何會讓遠來的四縣人捷足先登?既然來的四縣人不可能很多,那原先應略懂閩南語的苗栗市人為何會變成四縣客語人?滿清為防漢人在台灣造反,對台實施「班兵」制度,官兵駐台每三年輪一班,且從雍正年間起規定,班兵不可派駐同籍人聚集的地方。可以想像,清廷應會在漳、泉籍旗鼓相當的後壟(1806年漳籍鬥贏泉籍)派駐客家籍官兵,甚至刻意讓客籍官員以客語「教化」新納入的苗栗市人,並引進少量的客籍移民(從高屏?)。筆者認為這應是1762年前全是番界的桃竹苗台地與丘陵地最後都成為客語區的原因。筆者推測是這樣:1721年朱一貴事件與1732年吳福生事件使清廷注意到以客制閩的好用,因而在1766年後在桃竹苗新領土上陪植客語人口,使台灣即使要造反也難以團結,而且在1786年的林爽文事件中又發揮了效用,讓清廷政策更堅定。這個分化政策至今仍深深地影響台灣。
【附記】在漢化蔚為風潮的年代,藉一位墾戶或入贅女婿之名或族譜就可把幾個相關的平埔部族漢化–實例分析
筆者認為,在1800年前屬番界或保留區的湖口、楊梅南半、平鎮南半、大溪、龍潭(及竹苗丘陵各鄉鎮市)的大家族可能多是這樣來的,像湖口的陳乾興(墾戶)、楊梅的鄭大模(佃首)、新屋的范姜殿高(墾首)等,都有跡象顯示。
再附記一件事。1892~95年成稿、日治時被重抄的《嘉義管內采訪冊》將打貓西、北、南堡2.3萬人全記為番戶。「番戶」寫了91次(88街庄+3計共),筆者猜測有三種可能:一是此三堡(大埤南部、大林西北部、溪口、新港北部、民雄西部)拒絕官員統一編派閩粵祖籍,官員挾怨報復;二是編者或重抄者想保留一些他認為的真相;三是編者公報私仇。
更多請見 http://140.116.5.200/~ydtsai/taiwanese/pingpu.htm的原版,底下摘錄其中關於幾把鑰匙的詳情,所有計算都在 http://140.116.5.200/~ydtsai/taiwanese/calculate.xls 。
【1】1811年台灣人口179萬與1829年泉漳州人口450萬、福建族譜顯示的渡台比率少於1/20
1811年台灣人口 179萬(實際人口在160~200萬間)。1829年泉州、漳州總人口 450萬(實際極可能少於400萬),以年增率0.15%倒推,1683~1811的平均泉漳男性人口取為 199萬。再取活過20歲者的平均壽命 55歲、128年中有 1/20男人偷渡來台(高移民的安溪、南靖、平和將達1.5倍即 1/14 以上,這三縣高峰期又將達1.5倍即 1/9 ,另還有往南洋者,加上後出海不歸者將達 1/8以上)、偷渡成功存活且在語言不通與政府禁入番地禁娶番婦的雙禁令下能靠兩腿走入部落入贅平埔族的達4成(二戰後來台華人須娶台女者的成功率約34%)、非泉漳人是泉漳人的1/4、1683年的閩粵人取各種估計中最高的15萬人(基因10萬)、用那時代最可能的生育死亡年增率0.40%(1893~96年增率是0.57%,福建是用0.15%倒推)。計算結果是台灣人的閩粵基因不超過3成。另若以相同的年增率 0.5% ~ 1.0%倒推泉漳人口與推算台灣閩粵基因數(但1683~1711年以0.4%推算),結果也都在3成以下。又若假設台灣原住民與中國閩粵人有相同的年增率,且移民娶妻比率與在原鄉時相同,則1829年泉漳男人450/2萬的1/20是11.3萬,是1811年台灣人口179萬的6.3%,加上非泉漳後是6.3*1.25=7.9%(若男女移民人數相同則是15.8%),再加上1683年最高估計10萬閩粵基因的貢獻9.3%後是17.2%(25.1%)。
或以史料中可查得的數字作計算。荷蘭長官記載的2.5萬,加上鄭成功帶來的2.5萬,不計戰死、病死、未娶與1683年後被遣返清國的,共取為 5萬;又雍正10年至乾隆26年間(1732-1761)曾有三次共11年開放接眷(二等親以內,含子媳),共來了約3萬眷屬,加上接眷者與未接眷者(兩者應都是先前偷渡或違法在台居留)後,以 6萬估計,則1811年時閩粵移民滋生的基因是該年人口179萬的9.4%,少於1成。
【對照福建族譜】1992年的《雲林縣廖氏大族譜》估計,只雲林縣的張廖氏(活廖死張)就有約4.2萬,全台其它地方還有幾萬,他們都源自福建詔安官陂。官陂張廖應是單一鄉鎮單一姓氏來台人數最多的了,全台開基祖共有95位。族譜中的「日享公派」含詳細的官陂族譜(P.127~151),最具研究價值。日享公派有6房,其中2房有人來台,故有11~16世的詳細族譜,另4房則止於11世,11世中來台2房佔111/175。筆者計數其中11~14世(約在康雍乾年間)的人數,不計渡台者的後代,曾在官陂活過的「日享公派」來台2房的男人共有111+239+431+605 =1386,渡台者0+10+17+30 =57,渡台比例是57/1386 =1/24。高峰期是在14世,有30/605 =1/20渡台(10世3兄弟的14世孫中有18/38渡台,其中一組堂兄弟10/12渡台;12、13世各有一組6兄弟全渡台)。若考慮另有4房無人來台,則日享公派的來台比例可低到 (57/1386) *(111/175) =1/38(但注意不能用祖譜估計自然年增率,因明末清初曾有〝社內統一姓氏、社間結派認祖〞的運動,小姓被併入大姓,請見福建人的祖譜 http://140.116.5.200/~ydtsai/taiwanese/genealogy.htm ,台灣平埔人認閩粵祖的情況亦然)。全部57位渡台者中有33位不知所終、2位無後,成為開基祖的僅22人,佔22/57 =38.6%,而這是在已有親族聚居而娶妻應較易的情況下,且也可能含少數唐山媽(以此比例推算張廖氏渡台者可能有95/0.39 =240人)。根據漳州編的《平和縣心田賴氏淵源志》,心田賴氏渡台的有94人。但據一賴氏網站的開基祖列表,心田派有34位(另有7位不知所終,可能是出現在開基祖的族譜裡),佔34/94 =36.2%。沈建德博士根據族譜發現,福建南安縣陳氏在荷鄭康雍乾移居台灣的156人中只有49人有娶妻(31.4%);晉江縣玉山林氏在康雍乾來台的82人中,只有7人有眷屬,但在台都無後代(0%)。看來能成開基祖的都在4成以下。另林嘉書(《閩台移民系譜與民系文化研究》)從漳州已查知的400多部族譜中統計到有6895人遷台(p.248),平均每部只有17人,而遷台人數最多的南靖縣,平均每部22人(107部族譜中有101部有遷台記載,共2289人,p.220)。而渡台超過100人的家族只有28個,例如:南靖縣梧宅賴氏480人、梧宅林氏208人、梅林魏氏309人、梅林簡氏143人、樂土黃氏304人、竹溪沈氏115人、下版寮李氏230人、下版寮劉氏109人、奎洋莊氏255人、書洋金山蕭氏275人,雲霄縣何地何氏397人,漳浦縣大坑陳氏231人,平和縣壺嗣吳氏179人。 100人以上的有些其實包含台灣家族入譜者,而從所舉的例子取平均也只有249人。南靖賴氏雖有480人渡台,但據一賴氏網站的列表卻只有31位開基祖來自南靖,比例是31/480 =6.5%,遠低於官陂張廖與心田賴氏(廖、賴分別是本土台人的第17、19大姓)。南靖縣資料(p.230)顯示,在康雍乾嘉來台的佔75%。保有古譜的家族應都不小,在康雍乾嘉的4~5代中少說也有500男人(一族男女老少400,多社聯宗更多),而數代人中卻只有17人(南靖縣22人)渡台,佔不到17*0.75/500 =1/39(南靖22*0.75/500 =1/30)。由此可見,本文以「1683~1811的128年中1/20男人渡台、其中4成存活且入贅」作估計,其實非常高(泉漳男人有 (1/20)*0.4 =1/50在台灣傳下後代)。
【2】荷蘭據台前,台灣已產很多稻米
據江樹生譯的《熱蘭遮城日誌》第一冊,屏東塔樓社與武洛社以稻穀向荷蘭人納稅。1684年的《臺灣府志》記載鳳山八社是「不捕禽獸,專以耕種為務,計丁輸米於官」。鄭氏主要經營嘉義到高雄,1684年漢人尚未到達屏東平原,故在鄭氏來台前,屏東原住民已以務農為生。其實在荷蘭據台前,台灣北部、南部都產很多稻米。據蔡承豪《臺灣稻作技術變遷之研究》P.45~68,1627年西班牙人攻入淡水地區時發現稻米多到可以裝滿一艘軍艦與四艘大舢舨,而且據說尚有近五十艘船的米糧可以搬運;1635年荷蘭人攻入台南高雄交界處的塔加里揚社時,發現眾多穀倉,大部分都裝滿米;1644年荷蘭人攻打宜蘭的掃笏社時,發現它被「水田」所圍繞,攻入奇力板社時,發現家家戶戶儲滿稻穀與小米,而之後噶瑪蘭人也以稻米向荷蘭人繳稅。又據考古資料(見蔡承豪文P.34~42),台南科學園區在4200~4800年前就已有粳稻與小米,1700年前已有鐵器、大量稻穀及其它穀物,農耕已相當進步;台北芝山岩也發現3000~3400年前的碳化粳稻;台中大肚(1500~3500年前)與屏東墾丁(4000年前)也都發現陶片上的秈稻印痕。故台灣的稻作從未中斷,粳稻(米粒肥圓,例蓬萊米)、秈稻(細長,例在來米)及黏性變種的粳糯、秈糯都有,只是較少水耕(宜蘭是水耕),且可能採燒地、游耕法,收穫時用手拔,效率較低。閩粵人應只是引入水利設施、農具、高產早熟耐旱的越南占城稻(屬秈稻),所謂的「拓墾」其實就是建水圳。西班牙人還記載了北部原住民已有工人與商人:金包里社、大雞籠社原住民既不耕種,也不收割,靠著替人「蓋房子、鑄箭、縫衣服、製作大刀、轉販琉璃珠與瑪瑙的方式換取稻米」(蔡承豪引用《西班牙人在臺灣》P.158)。
【3】小琉球
據1649年1月巴達維亞(雅加達)總督的報告,自1636年的4月起,小琉球原住民被殺或自殺者504人,被俘虜送往他處者697人,1647年最後被捉獲者17人,共1119人(見程紹剛譯註《荷蘭人在福爾摩莎》P.298),其中1045人是在1636年的4~7月間(《巴達維亞城日誌》的1636/11/26;《熱蘭遮城日誌》的6/2說滅掉約500俘虜483)。而珊瑚礁構成的小琉球島僅6.8平方公里,人口密度達165人/km2,這應是荷蘭人在台灣因進行剿滅(悲哀)而作過的最完整的人口統計了(1650年屏東8社中有4社人口在1599~2160間,密度可能更高)。以此密度推算,當時台灣西部平地至少有7000 km2,可有116萬人,還未計4000 km2以上的丘陵地人口。又據《熱蘭遮城日誌》第一冊,荷蘭人在小琉球沒看到船隻,只有二條捕魚的竹筏(1630/5/13),故應是以農業為主;有美麗又整齊的農地與存糧食的農舍,種椰子、蕃薯、玉米(milie栗米?)、香蕉、豆子、anjames、oubis、milge(粳米?)及其它作物,還有養豬,開發得看不到一個地方沒有種植,甚至於在礁岩之間也都開發了(1633/11/18、1636/5/11、6/2)。由此可見台灣在荷蘭時代就已有滿滿的人,且農業相當進步。特別的是,小琉球沒有河流,二條地溝約以45度交叉於島中央而分成四塊台地(最高點分別為87、70多、70多、50多米),1900年前後見記載的泉水只有三、四口(大的每秒可湧出2708/3600 =0.75公升)。若當時有石灰岩洞底部可儲存大量雨水,這種岩洞須夠普遍才能支援全島農業。若是已會挖井(小琉球的井一般淺於10米,有只6米多的,但在台地較高處須穿透4~10米以上的珊瑚礁石灰岩),則當時台灣原住民已能離河而居了,成為面的分布。台灣掘井的歷史可溯至石器時代,2800~2000年前的大湖文化烏山頭時期就有。據1958年調查,由地面至靜止地下水位的深度(米):台北3~10、桃園5~13、新竹至高雄7~13(除濁水溪沖積扇2~4)、屏東5米。台南有一口烏鬼井,深3.48米,水位常在0.57米深處;另一口延平街古井,3.15米深、水位常在1.82米深處。
清代小琉球是化外的禁地,不准民人登島,直到1875年。1788年清國曾登島搜查林爽文餘黨,發現「祗有泉州民人三十八戶」(《欽定平定臺灣紀略》,清代文獻似乎都照例不提散番);撫番4年後的1879年有340餘戶、2000餘口(夏獻綸《臺灣輿圖》);1894年有400餘戶、2~3000人(《鳳山縣采訪冊》);1926年有4400人,已全是泉州三邑人(鄉貫別調查)。1893→1926台灣人口增為1.54倍,因此這些三邑人應是從1894年的人口繁衍而來。但據1904年的戶籍資料(存於琉球鄉戶政所,見李宗信<小琉球的社會與經濟變遷>),508戶中,能追溯祖先在清代以前來自福建的只有79戶,與1788年的38戶相當符合,佔15.6%。因小琉球曾被清空再吸引移民,故其閩人比例可能反應了高屏沿海的閩人比例(但三邑人在高屏各郡或沿海各庄除小港庄64%、彌陀庄62%外,其它都佔四成以下,原住民祖籍是編派的)。而依父系是15.6%,依全體基因應是少於8%。
【4】宜蘭
宜蘭在荷、鄭、清初並無閩粵人,1773年才有林元旻4兄弟開墾礁溪,1796年才又有吳沙率約1300人前往武力開墾(《東槎紀略》卷三:「沙所召多漳籍,約千餘」、「泉籍初不及二百人」、「粵人則不過數十為鄉勇而已」),1804年台中巴宰族人潘賢文聞風跟進,也帶約1000熟番前往,1810年併入清版圖。但1810年閩浙總督方維甸在<奏請噶瑪蘭收入版圖狀>中奏報,噶瑪蘭已有漳42500泉250粵140熟番990歸化生番4550共48430人,14年間竟已有42500漳州人,平均每年增加約3000人。而據《淡水廳志》卷4,1811年大甲溪至台北的淡水廳有人口21.5萬,若以1841年的各堡人口比例扣除客家地區的至少4萬後,漳籍不到8.5萬;而若以1926年漳人只佔22.5%算,則不到5萬【暫不管真假,桃園東部的桃澗堡2萬,多漳籍;大台北12.4萬,漳籍(1926年只佔26%)不到6萬(或3.5萬),其中東北海岸帶的金(包里)雞(籠、三)貂堡,1841年總人口11359佔淡水廳的4.0%,1811年可能只有0.9萬】。而且當時宜蘭尚屬未入版圖的番界,民人是不准越界的(設有隘寮派兵看守),而吳沙家族竟能每年招佃3000人,吸走北台灣漳州人的1/3(或1/2),卻幾無泉州人,這顯然不合理【大甲溪以北的漳人優勢區只有:台北的雙溪貢寮到石門的東北海岸帶(即清代的金雞貂堡)、士林、內湖、板橋、中和、土城,與桃園的東部】。又漳、泉人數差那麼多,如何鬥?又據《噶瑪蘭志略》卷5, 1810→1814年噶瑪蘭人口48430→62243,由「前4年仍是年增約3300人且到1926年(泉4700、漳133100)泉州人只增加4500人」來看,應仍是以漳州籍為主,難道淡水廳4年又被吸走1.2萬的漳人?故筆者認為,42500或4年後的5.5萬漳人中除了吳沙帶去的1000多人外都是原來散居而未集居於大社的噶瑪蘭人,是原住集居社番4550人的10倍以上,人口密度也達每平方公里(4.6+1.2)萬/320=181人,而若是加1810→1830非自然增加的2.4萬,則可達(4.6+2.4)萬/320 =219人(而貧瘠又無河流的珊瑚礁島屏東小琉球島在1630年代的人口密度就已達165人/km2)。吳沙家族只是對這些散番抽取「鄉勇費」,實即現在常聽聞的「保護費」,而大社則抗拒。而在1810年宜蘭各界呈上戶口清冊請求併入版圖時,如果都據實呈報為原住民,將來這些番地不能賣給漢民,而已賣地的原住民將來也可能反悔而告官(依法「田仍歸番」),故把繳「鄉勇費」的散番全部報為漳人。而且如此一來還可製造「生米已成熟飯」的假象,即既已有如此多漳人違法越番界,且違法墾番地,就無法懲罰而直接設廳了。就在宜蘭突現4萬多漳人的同時,1781→1811年台灣人口也暴增105萬(清國自1741年開始作非徵稅用的人口普查,1756年台灣有66萬)。
【5】枋山、車城、恆春
枋山、車城、恆春也有突然出現大量閩粵人的情況。這地區在鄭氏時期據說被視為流放罪犯的天然監獄,在清代則是禁止民人踰越的番界,直到1875年開山撫番才設恆春縣。但據《恆春縣志》卷7,在1889年全縣人口就達20055, 14年裡湧現15953閩粵籍的莊民,社番只有22社4102人。恆春車城平原9646人中只有3社431名社番,其它社番全在牡丹、滿州的丘陵區。但在之後的3年卻僅增加492人(至20547),年增率0.82%,略高於全台的0.57%,並無大量移民。不要以為閩粵人對後山地區早已垂涎欲滴,一撲而上,1875~79年清國還需在廈門、汕頭、香港以獎勵招募農民,結果因成效不彰而廢止。據《台灣通史》,恆春知縣稟言:「臺灣開拓後山,於茲三年,生番漸次受撫,而招墾尚無成效。」畢竟番域凶險,拓墾一切從頭,台灣西部人口又非達到飽和。1888年,另一恆春知縣說:「招墾應募者多係衙外胥吏及其親友,與衙役勾結,稔悉地理。於獲准開墾之後,轉賣他人。」可見13年裡來拓墾者很少。撫番統領吳光亮<化番俚言>32條中就有一條是「改社為莊,以示區別」,《恆春縣志》案說「莊民均係閩之漳泉粵之潮嘉等處渡海而來」,但又矛盾地說「開治以後,來者較多,土著則皆番民也」,官方的操作已可確定。全縣散番是社番的3.9倍,平原區則是21.4倍(因22社比瑯嶠18社略多,故番社漢化改為莊的可能不多)。
但1875年後禁買禁墾番地令已廢止,為何官員還要編派祖籍給原住民?這是為了向世界,尤其是日本,宣示台灣已是清國人的天下,不要再妄想。1874年,日本以1871年琉球人在高士佛社被殺為藉口登陸屏東車城,攻打牡丹等社(日兵5990人戰死12人死於瘧疾561人),主張番界不屬清國,是無主地。因而事後清國開山撫番,並在只有2萬人口的枋山、牡丹、恆春地區設縣,而不只是設廳,其宣示意味濃厚。1875~1895年間清國用來欺騙世界而全面編派給台灣人的祖籍,現在也被中國拿來要求台灣回歸「祖國」。
【6】埔里、魚池、國姓
宜蘭、恆春都在開始有閩粵人進入到第一次有統計記錄的14年內,族群結構完全逆轉,若不計外來的熟番,平原區閩粵人各佔90%、95%。全台其它地區應也都差不多,都在大墾戶進入後,或開山撫番後的幾年內散番全部漢化,〝拓墾完成〞,只是很難找到資料查証而已。
像埔里、魚池應該也是,但因只有開山2年與40年後的族群統計而難以確証。據閩浙總督劉韻珂<奏勘番地疏>,1847年出來迎接他,請求設官治理的埔里、魚池盆地內「水沙連六社」的社番有生1020熟2000多,共3020人,其中熟番全來自埔里社。據1877年夏獻綸查勘中路埔裏的報告,開山2年後此六社有漢民2600多、屯番6000多、化番600多【註:屯番指外來熟番,據埔裏社番自述而官員記下,1823~4年間有中部熟番受邀入墾該社,但24年後該社竟逆轉成熟番2000生番27,筆者認為應是生番熟番化,頂多只有幾百人是真正外來】。再38年後的1915年,據日治《第二次臨時臺灣戶口調查概覽表》(見邱正略<水沙連地域客家的開發與聚落分布>),閩粵人已佔埔里社堡(閩7899粵5101熟4777生番38)17815的73.0%、五城堡(魚池,閩6590粵602熟358生24)7574的95.0%,二堡共有閩粵人20192、熟番5197、生番62,即閩粵人增為7.8倍而番口減為0.8倍。以全台灣1893→1896→1912的年增率0.57% & 1.4%把閩粵人20192回推到1877年是14510,若以開山後前2年有2600的速度,也是14年內就可達成,但二位恆春知縣的說法顯示招墾並不容易。埔里、魚池盆地共63平方公里,依1811年噶瑪蘭人的密度估計,盆地內可有生番(181~219)*63 =11403~13797人,而面積是盆地3.5倍的丘陵區應也有不少人口。而由宜蘭、恆春的例子也可知,盆地內散居的散番會是官方統計的社番3020或6600的好幾倍,也就是上萬,另再加上盆地外。是什麼樣的嚴苛淘汰能讓一個原應有1萬多人的原住民在1877~1915的38年內(實際或許也在14年內)只剩熟番5197、生番62人?而且若不是因埔里社大到難以撼動,熟番應也會所剩無幾。原住的生番不是閩粵化就是熟番化,而閩粵化的吸引力顯然大過熟番化,而且1875年後官員編派的當然是閩粵籍。
國姓也與魚池類似,1875年前是番界,1926年時已有閩1100粵4400人,閩粵共佔人口的約95%(粵籍佔1915年的69.6%、1920的74.8%、1935的78.7%,1926年應佔約76.4%)。而照理說,粵籍應多來自東勢郡(東勢、石岡、新社),但祖籍潮州、嘉應、惠州的佔比卻與東勢郡的大不同(國姓23%、64%、14%,東勢郡65%、28%、8%),國姓的粵籍來自何處?應是隨著少數閩粵人(瓶頸效應)的足跡編派而來。
【7】桃竹苗、台北
基隆至苗栗的丘陵區(乾隆27年1762以前全部是番界),更難有資料,又未與外界清楚隔絕。但還是可作一些事。據《淡水廳志》,1841年淡水廳城南二堡(後來的苗栗一堡,含後龍、造橋、獅潭、三義之間的大片地區,苑裡、通霄則組成城南三堡)有人口14158。1841→1926年全台灣人口增為不到392.4 /[160* (1.004^30)] =2.18倍(1811年台灣實際人口取為最低值的160萬以免高估計算結果,因筆者認為福建通志的194萬太高),城南二堡人口自然增長應不到14158*2.18=3.09萬。但1926年時這地區有閩粵人10.04萬,故約有(10.04-3.09)/10.04 =69%是非自然增加的,若1841~1926年並沒有大量閩粵人移入苗栗一堡各鄉鎮的事實,則這地區約69%的人口應是1841(道光21)年後加入的,應是番口漢化(閩粵人不會躲這麼久)。醫界已發現,苗栗客家人與賽夏族人常見蠶豆症,但其它地區的客家人少有此症。同法算得的其它各堡的比例是(見 calculate.xls):城南三堡45%、一堡55%、廳治城廂45%、城北一堡(頭前溪北)51%、二堡(西桃)67%、桃澗堡(東桃)47%,桃竹苗各堡總平均是57%,約105911*0.57/0.43 =14.0萬的閩粵籍人口是1841年後加入的。而1841年前的人口中也可含大量番口,1762年以前丘陵區全部是番界(含苗栗市以南約50 km^2的河谷平原、桃園台地群的湖口楊梅平鎮大溪,可見當時已住有大量平埔人)。若排除閩籍人很多的南二、廳治、桃澗等堡,則粵籍區是62%約10.3萬,相當於1926年的10.3*2.18 =22.5萬,但不可能有這麼多客家人移入桃竹苗,因1926年桃竹苗有粵籍353300(四縣168300海陸133200),其它地區共只有23.3萬 (四縣128600海陸21400),含大台北2800、中彰投107700、高屏92000,且23.3萬中應有很大部分也是1841年後加入的。
台北各堡的總平均則是41%約11.3萬(都換算回1841年的人數),也含不少番口。但台北已成政治與經濟的中心,也會有很多移民,尤其在1908年縱貫鐵路全線通車後;又首善之區台北的年增率也可能領先全台飆高,不只增為2.18倍,故實際比率也可能低一些。當然也可懷疑是1841年的統計效率太低,但清國自1757年起就有一套「每戶發給門牌,名字填在門牌內,十戶立牌長,十牌立甲長,十甲立保長」的保甲戶口清查法,已用了84年,民戶很難逃掉。
台北至苗栗的廣大地區遲至1875年才廢淡水廳而設縣,算是相對落後,全淡水廳(扣除大安溪以南)的總平均是48%約25.3萬。又1841→1871的30年間,淡水廳依比例扣掉城南四堡後的人口269933→約401815,自然增長應不到269933 *(1.004^30) =304276,故有24.3%約9.8萬,相當於1841年的8.7萬是非自然增加的。再仔細算後,1926年的台北至苗栗閩粵人口中,44%是在1811年前就有,8%在1811~1841、16%在1841~1871、32%在1871~1926年間加入。鐵路通車後,確實可能有大量人口移入北台灣,但如前述不可能有大量客家人移入。
【8】新社
台中的新社原名「新番社」,是噶哈巫平埔族的居地。1833年粵人杜行修率「五十壯男」由台中大坑(而非東勢)進入,為閩粵人到達新社之始。據說在1862~65年的戴潮春(萬生)反清事件中,沿海居民紛紛遷入新社避難,新社因而逐漸發展,1926年時有閩人300粵人6400,已無噶哈巫人(1905年台中廳熟番只有282人),據說都搬去埔里了。但戴潮春事件並未波及東勢、石岡等客家區,沿海居民則都是閩人,何來沿海粵人避難?五十壯男能繁衍多少人?噶哈巫人能舉族翻山越嶺逃避而不遇阻力嗎?有大屠殺嗎?其實清國相當保謢原住民,漢人會被驅逐(像埔里郭百年事件)而不是原住民舉族逃離。中部平埔族向宜蘭、埔里移民的應只是一小部份勇壯者向外尋找更好機會,就像閩粵人一樣,而不是像許多學者所說的在逃避外來入侵者。故筆者認為6700閩粵人大多是噶哈巫人漢化,只要照撫番統領吳光亮的<化番俚言>作就可以了,根本不必逃。新社面積69 km2,平地至少20 km2,若以每km2有150人估計,1811年平地可有原住民3000人,1926年至少可增為2倍(=392萬÷200萬),即 6000人。
【9】台灣超過千人的大家族(若Y染色體分歧,就可確定是平埔族集体漢化)
據一張廖網站的開基祖列表,全台10~18世的開基祖有95位(雲林的有44位),其中不能歸入「某某公派」的有16位(雲林有8位),可能是官陂祖譜中找不到。又據1956年的人口普查,雲林西螺、二崙、台中西屯各有台澎廖姓12.9萬的8.5%、9.0%、3.4%(潘英《台灣人的祖籍與姓氏分佈》)。西屯開基祖有34位,而西螺+二崙共38位,來台時間差不多,但雲林開基祖的後代人數是西屯的的 [(8.5+9)/38] /[3.4/34] =4.6倍,為什麼?是否意味雲林張廖氏有3.6/4.6 =78%來自平埔人的「認祖歸宗」?
1956年時西螺+二崙開基祖每位平均有後代22575/38=594人,相當於1990年的594* (2029/931) =1295人。 1750年台灣人口66~120萬,2000年時本土台灣人約2000萬,增為30~17倍,但考慮古時人口含二代(均壽不到50歲),每一壯男平均衍生60~34現代男,即男女120~68人。但台灣有許多在這250年間就繁衍上千人的家族:桃園新屋「葉五美」家族,開基祖葉特鳳於1735年隨父來台,特鳳妻卒於1827年,生5子,1980年代有後代8000人;桃園新屋范姜家族,開基祖5兄弟(本姓范為感念姜姓養祖父而改姓,全世界的范姜都源自這五祖)於1736~1951年間自廣東海豐公平墟先後來台(竟都存活且都傳下大量後代),2005年全台有4212人(而新屋也成為鹽墩村姜與范姜二姓的聚集地,1956年新屋姜姓約有2000人,1956→2000年台灣人口增為2.38倍,2000年時推估二姓共有9千人);台南七股篤加村全村姓邱,開基祖邱乾成於1748年19歲時來台,也生5子,1956年村內設籍者有1598人,依台灣人口增加倍數算,邱氏推估有3800人;苗栗公館傅家,傅常達於1753年率5子來台,進入當時仍是番界的鶴崗村,今每年祭祖的就超過1000人;苗栗西湖劉家,劉恩寬1755年來台,定居番界內的四湖村,生有5子,現今宗族估計逾4000人;台中北屯「心田五美」賴家,賴雲從1750~1760年間來台,1761~1786年生下5子,1992年時超過3000人(而北屯也成各派心田賴氏的聚集地,1956年時共有4600人,估計1990年共有1萬人)。以上這些大家族正好都分5房。清國曾於乾隆23年1758命令歸附平埔族薙髮結辮,並賜姓改用漢名,時間正好相符。而台灣最大的家族可能是台南學甲的「陳桂記」。1661年陳一桂(鄭成功的姑丈)率3子在中洲建家園,現在已有親族數萬人。1661年至今台灣本土人口成長不超過2000/30 =70倍,每一壯男平均衍生現代男女280人,但陳一桂的3子平均每人衍生超過萬人。
其實有數千人的大家族在桃竹苗比比皆是,您看一個新竹湖口鄉就有:「張六和」家族,張亦標1740年年輕時來台,但55歲才得1子存活,子再生6孫(應該已近1800年了),2009年族人逾5000人;「陳四源」家族,第一代陳曰勳在1740年前後來台(墓在老湖口),1800年時第四代4兄弟應在30歲以下,1894年已有500餘丁,2006年時族人估逾3000人;「戴拾和」家族,戴南珠於1788年24歲時來台,1804~1828年間生下10子1女,2006年有族人 3000餘人;「周三合」家族,周宜尊於1714年20歲時來台,僅1子存活,子收養1孫,孫生3曾孫,現在有 2000餘人;另還有羅合和、黃六成、范八茂、傅四章、廖三才……。這些家族都在1800年前後才因出生數兄弟而成巨族。湖口在土牛溝以東(舊番界內),1798年才開庄。筆者認為,開基祖與祖籍地或許都是真的,來自大墾戶或當地有名望的人,但他們真正的子孫可能沒那麼多,很多可能是來自平埔人選取姓氏後的認祖歸宗(要證明其實很容易,只要Y染色體分歧,就可確定是平埔族集体漢化)。開庄之後,漢化被認為是進步的象徵,桃竹苗許多地區還流傳原住民被以竹管擠出的超大坨糞便嚇得跑光光(以為來者是巨人)的故事。湖口絕不是特例,只因客家文化重視族譜與祭祖而進行認祖歸宗,讓我們有機會看出可疑處,而不重視族譜的閩語區則因沒有認祖歸宗,讓我們難找到破綻。
但閩語區有許多姓氏高度集中,可能存有巨族的鄉鎮(整理自潘英《台灣人的祖籍與姓氏分佈》,只列高於1.2萬的):雲林四湖-吳1956年1.50萬(相當於1990年3.27萬)、嘉義布袋-蔡1.11萬(2.43萬)、彰化溪湖-楊0.88萬(1.92萬)、雲林麥寮-許0.73萬(1.59萬)、新竹市-鄭0.58萬(1.26萬)、彰化芳苑&二林-洪1.72萬(3.74萬)、南投草屯-洪0.74萬(1.61萬)、彰化大村-賴0.96萬(2.09萬)、彰化社頭&田中-蕭1.32萬(2.87萬)、彰化鹿港-施0.67萬(1.45萬)、彰化埔鹽-施0.66萬(1.43萬)、雲林斗南-沈0.64萬(1.40萬)、嘉義義竹&台南鹽水-翁0.79萬(1.71萬,開基祖不到20人)、嘉義六腳&朴子-侯0.76萬(1.65萬)、雲林台西-丁0.69萬(1.50萬)。除了新竹市-鄭,以上都在彰投雲嘉4縣,這些巨族的開基祖人數值得探究。
西螺二崙張廖每位開基祖的後代平均有1295人(西屯張廖281人),義竹鹽水翁氏超過800人。前述超大家族若不包括葉五美(每房1300人)與戴拾合(每房300人),每房在600~840人之間,總平均是758人。以每位600人推算,要傳下2000萬人口只需3.3萬的開基祖,符合來台閩粵男人應只有幾萬人的估計,相當於在乾隆時期每600*(150/2000)=45人(部族)選1位開基祖。
【10】苗栗市的啟示–滿清的分化政策培植了桃竹苗的客語人口
開基祖住番界內的有新竹湖口的陳曰勳(1740)、苗栗公館的傅常達(1753)、苗栗西湖的劉恩寬(1755)。1762年以前桃竹苗丘陵區全都是禁止民人進入(違者杖一百)、開墾(越度關塞論罪)的番界,含苗栗市平原(界石在貓狸山下、後壟山下)。但據說1737年有梅縣的羅開千兄弟、謝鵬仁4兄弟、謝永江,與鎮平(蕉嶺)的湯子桂、張清九;1738年有陸豐的何子報,6批10人同時開墾苗栗市的8個地區,並在1755年墾民合力開鑿「貓狸三汴圳」灌溉800餘甲土地,由謝家老二雅仁擔任總理(這部份應是可信的歷史)。筆者認為這6批人〝依法〞應都是本地人,苗栗市在納入清國前就已自行建好水圳(即所謂的拓墾)。即使那10人真是移民,僅此8平方公里埔地原來就可養原住民8*150=1200人以上,10人微不足道(1630年代的無河流珊瑚礁島小琉球的密度是165人/km2,苗栗市以南河谷平原含溪面有50 km^2)。水圳建好後,原住人口更是大增,納入清國後能再接受的移民應很有限。據說乾隆嘉慶1736~1820間移民不下百戶,但100人仍是少數(1926年苗栗街有15700人,估計1800年最少有15700*(150/392)=6000人,另還有2倍的人口在河谷周邊的頭屋公館銅鑼)。苗栗人的客家話與祖籍應是借用自極少量墾戶與來了又去的客家籍官兵,不想讓自己土地將來無法賣給〝漢民〞的都須找個中國祖籍。1711年清國派兵百人駐後壟地區,1766年後壟撥兵12名駐苗栗市(嘉志閣塘)。客家四縣離海直線100(梅縣東)~200(平遠西)公里間,應不會有太多窮苦農民能長途雙腿跋涉,再付可觀船資偷渡420公里來到後龍(泉州後龍210公里),進入充滿未知風險的地域。1800年以後有不少四縣人去了東南亞,筆者推測可能多是先在沿海的工商業打工一陣子後再隨商船前往,看到了機會而留下來。但來台的都是農民直接從原鄉偷渡(應募來台打工的都會回去),太難了,不會很多。而官兵的移動則很平常。
1766年苗栗市納入清國時,後壟的漳、泉人應是虎視耽耽,一撲而上,為何會讓遠來的四縣人捷足先登?既然來的四縣人不可能很多,那原先應略懂閩南語的苗栗市人為何會變成四縣客語人?滿清為防漢人在台灣造反,對台實施「班兵」制度,官兵駐台每三年輪一班(不得攜眷),且從雍正年間起規定,班兵不可派駐同籍人聚集的地方,例如漳州兵不可派至漳州人聚集地。可以想像,清廷應會在漳、泉籍旗鼓相當的後壟(1806年漳籍鬥贏泉籍)派駐客家籍官兵,甚至刻意讓客籍官員以客語「教化」新納入的苗栗市人,並引進少量的客籍移民(從高屏?)。筆者認為這應是1762年前全是番界的桃竹苗台地與丘陵地最後都成為客語區的原因(不可能有很多移民)。筆者推測是這樣:1721年朱一貴事件與1732年吳福生事件使清廷注意到以客制閩的好用,因而在1766年後在桃竹苗新領土上陪植客語人口,使台灣即使要造反也難以團結,而且在1786年的林爽文事件中又發揮了效用,讓清廷政策更堅定。這個分化政策至今仍深深地影響台灣(真是令人擲鍵盤長嘆)。如果再「想太多」一些,桃竹客語以海陸為主,苗栗是四縣,再南的東勢周邊是大埔,或許也是官方的設計,這樣勢力都不會太大。
【附記】在漢化蔚為風潮的年代,藉一位墾戶或入贅女婿之名或族譜就可把幾個相關的平埔部族漢化–實例分析
◆筆者認為前述新竹湖口的大家族可能大多是這樣來的。例如「陳四源」家族,第三代陳乾興在1794年46歲時「聽番招墾」入墾老湖口(大窩口),故 1800年時第四代4兄弟應在30歲以下,而1894年已有500餘男丁(據族譜內的光緒二十年序文)。但1800→1897年台灣人口增為不到257/150=1.7倍,1800年陳家應已有男丁250人以上,平均每房超過60男丁。族譜說第一代陳曰勳攜2子來台,住新竹市樹林頭,1769年過世,但卻葬在番界內的老湖口筀竹林(一般是洗骨葬之後就不再遷了);據說被原住民殺害的陳乾興5幼小兄弟之墓也在老湖口,因此陳乾興可能只是回鄉參加開墾。有書契証明陳乾興在1808年向錢姓熟番買斷70餘甲地,但依法漢民是不能買熟番土地的,陳乾興可能被官方承認是熟番。陳家是不是4個相關部族以墾戶陳乾興四子之名「國泰民安」組成的?有人一開始就準備生四子並能傳下四房嗎?若中間有人夭折或沒生4個以上男孫怎麼辦?
◆其它在1800年前屬番界或保留區的楊梅南半、平鎮南半、大溪、龍潭(及竹苗丘陵各鄉鎮市)的大家族可能也多是這樣來的。例如桃園楊梅鄭大模家族(筆者找不到鄭家的現代人數,以下鄭家資料主要參考張益和<終戰前楊梅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研究>)。1761年以前楊梅南半是番界,1785年後才准墾號入墾。據鄭家族譜,鄭大模生於1716年,1735年自廣東陸豐偷渡來台,在平鎮北勢張家當長工,約1756年成為張家女婿,獲贈分布在楊梅水尾庄、高山頂庄、草湳陂庄(今埔心里一帶)的數百甲埔地(大部份在番界內,依祖訓都由鄭家人開發),1780年過世。與許多1750年代開始的大家族一樣,也生五子,但後四子都早夭無後(據說修屋犯了神煞),僅長子仁潛有娶妻。仁潛死後,「仁潛婆」無私地為4位小叔收養4位異姓(徐黃溫鄭)姪兒,並把家產分成5份,形成5房。
但民人禁入番界,張家或鄭大模如何能擁有番界內的數百甲埔地?草莽時代哪來的土地權?不是要靠一大群人捍衛嗎?巨富張家除了一位女婿沒其他男人嗎?仁潛婆只為了為4位小叔延續香火,就將4/5的龐大家產送給血緣上的外人,可能嗎?這異姓4房應也都是埔地的原擁有者。這些故事應都是在父系化後子孫為了解釋〝男祖隻身來台而家族卻能在短時間內擁有大量土地〞而編出來的,而這位長工的名字就取自1785年獲准進入番界開墾、負責實際農務的佃首(非出資的墾首)之一的鄭大模。若鄭家尚有大量埔地待開墾,鄭家人應不會再去當佃農。筆者合理猜測是這樣:「墾號將田地報官時,把部份原住民報為佃首鄭大模的親族。大模住隘口寮,分得的土地就是後來大房的土地。後來原、漢兩系鄭家人(5房與大房)協議以鄭大模為共同的開基祖,並有徐黃溫原住民改姓加入,因而出現母系社會大家長仁潛婆收養4位異姓姪兒並分家產的故事,並把鄭大模的年代往前推,族譜也不提他當佃首的事,而改稱他受贈土地。」這個猜想解決了鄭家族譜記載與史實間的矛盾,就是:真實的鄭大模在1785年才獲准入墾保留區,但族譜中的鄭大模卻逝於1780年;族譜也沒提他當佃首這件最重要的事蹟。
◆桃園新屋(不在番界內)范姜族譜說范姜5祖之父范文質是姜家養子,二房祖殿高先在1736年從海豐公平墟來台,15年間二次回鄉帶來4位兄弟,父母亡故未及來台;姜氏族譜則說文質不是養子,他與10多位堂兄弟在雍正年間從陸豐大安墟來台,並各有許多後代。1956年桃園與新竹姜姓約有4400人,依台灣人口增加倍數推估2000年時約有1萬人。若依姜氏族譜,一個小小的鹽墩村(陸豐市大安鎮旱田區艷墩自然村),來了17位男人(分9大系統),竟都能各據一方衍成大族,在桃竹傳下1.4萬客家人。而平和縣心田村賴氏也在台中北屯一地就傳下1萬人,安溪縣科榜3社翁氏在義竹、鹽水傳下1.7萬人,開基祖也都不到20人。黑水溝十分凶險(汕尾新豐620公里、泉州新豐220公里),兩岸陸路都靠雙腿,也沒地圖,路險人更險,政府也禁止移民來台,真的有那麼多族親,3兄弟、5兄弟說來就來,還都結婚並傳下大量後代嗎?未必,來了一人之後,只要借用他原鄉族人的名字(一份族譜)就可再創造出好幾個開基祖。科榜翁的清代族譜記載有152人遷台,心田賴已知的台灣開基祖加上不知所終的遷台者共有94人,主要都分布在3~4代人,但筆者沒發現有鹽墩村族譜可佐証姜氏多人來台,且來台者竟都是第十世。筆者猜測:「姜氏族譜就是來自大墾戶(墾首)范姜殿高(范家在海豐,養祖父姜家在陸豐),他的姜勝本墾號墾地3860甲,部份原住民地主被虛報為他的親兄弟與養祖父家的叔伯。」這就是「一說父母未來台,另一說父與10多個叔伯來台」、「一說海豐,一說陸豐」的真正原因。造譜還不容易,開基祖在頂端,排出人名金字塔,再把造譜時族中的男人一個個填進去。中國族譜為了連接到名人,祖先不明的部份都是這樣編的。(以上姜氏資料主要參考姜海禮<宗族形成與變遷:……姜朝鳳宗族第三房為例>)
看清國官員如何漢化台灣人–<化番俚言>
1874年,日本以1871年琉球人在高士佛社被殺為藉口登陸屏東車城,攻打牡丹等社(日兵5990人戰死12人死於瘧疾561人),主張番界不屬清國,是無主地。因而事後清國開山撫番,廢除禁渡台、禁入禁買禁墾番地等禁令,1875~79年在廈門、汕頭、香港招募農民,想以大量閩粵人充實台灣,總共送來了2000餘人。結果發現來者「半系遊手好閒之徒,不能力耕」(胡適之父胡傳《台東州采訪冊》),緊急喊停,改由本地招募。既然不能招來真正的閩粵人,把閩粵籍貫派給原住民也能達到同樣效果,枋山車城恆春、埔里魚池國姓、台北至苗栗的剩餘平埔族就這樣幾乎全部漢化了(這波漢化構成了1926年台北至苗栗閩粵籍人口的1/3)。日本也在統治台灣的最後幾年(1937年日中戰爭爆發後)努力要將台灣人日本化,但因是後到,又時間不夠長而未能取代「先入為主的閩粵化」。
負責開山撫番的統領吳光亮(廣東英德人)在1879年頒布了<化番俚言>32條(收於《臺灣生熟番紀事》),要求「刊刷成本,頒發爾等各社、各學,以便逐日觀覽。並令蒙師於授學之餘,講解而指示之,……務將後開條款,時常誦讀,默記於心」。其中很多是在說明法律與道德,以下只摘錄與漢化有關者。
◆ 改社為莊,以示區別。查內地百姓所居之地,均稱某村、某莊,未有稱為社者。茲本軍門恩准爾等安居故土,其社名改名為莊……(筆者按:其實漳州人稱集居處為社,如《漳浦村社要覽》。)
◆ 薙髮打辮,以遵體制。……茲已化番為民,婦女當蓄長髮,男子須薙髮打辮,方見爾等真心歸順,是為遵制良民。
◆ 分別姓氏,以成宗族。……茲本軍門將爾等各莊分別姓氏,嗣後兒女須從父姓,一脈相傳……(筆者註:母系社番就這樣成了有數百數千子孫的父系大家族。)
◆ 分別姓氏,以定婚姻。……娶妻不娶同姓……天朝民人,凡娶妻者……須用三書六札,父母主婚,俱要過禮受聘,……又要擇吉日,到門夫妻同拜天地,再拜祖宗、父母……
◆ 禮宜祭葬,以安先靈。……此後爾等如遇父母、兄弟、妻子死亡,須用衣棺收殮,深埋山岡之上,堆土為記。每年清明,祭拜一次…。如父母死,男子用白線打辮、女子用白繩束髮,不可穿紅著綠……
◆ 建立廟祠,以安神祖。爾番眾現已歸化,凡一村一莊、或幾村幾莊共建廟宇一座,安設關聖帝君、或天后聖母、或文昌帝君及各位正神身像,合眾虔誠供奉。又各莊各建祠宇一座,安設全莊祖宗牌位,每逢年節及每月初一日、十五日,眾備香燭虔心叩拜,必獲保佑人口平安、五穀豐熟,獲福無窮矣。(筆者註:全莊祖宗牌位當然要有個姓氏開基祖,那就編個閩粵人。)
清國涉台禁令的原文
【禁渡台】
渡台禁令的內容有些爭議,參見施志汶<……以清代渡臺禁令為例>。無爭議的有:渡台須有原籍地的照單(官員不得濫發、嚴禁無照偷渡)、不准攜眷(乾隆53年1788廢止)、未婚者逐回原籍。由後二項可知,在台留下後代的若不是非法居留的單身者就是在台包二奶的,有照單的大多會回原籍,屬打工性質而非移民。光緒25年1899《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775:「台灣流寓之民,凡無妻室者,應逐令過水,交原籍收管。……謹案:以上雍正八年( 1730)定。」被驅逐過海回籍的人臉上會被刺上「逐水」二字,甚是嚇人。
【禁入番地】
光緒《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775:「在番居住閩人實系康熙五十六年(1717)以前出洋者,……准其搭船回籍,……。至定例之後,仍有托故不歸、複偷渡私回者,一經拏獲,即行請旨正法(處死)。謹案:此條乾隆元年(1736)定。」此條是針對出海而居留海外者,似應包含台灣番界(不屬清國),但不確定。卷99:「乾隆二年( 1737)覆准:臺灣民人偷越番地,該地方文武官弁如有實力巡查,……,按數遞加議敘。倘不實力巡查,至有偷越之事別經發覺,……,降一級調用;上司罰俸一年。若有賄縱情弊,……,將該管官革職,計贓論罪。」卷775:「凡民人偷越定界私入臺灣番境者,杖一百;如近番處所偷越深山抽藤、釣鹿、伐木、采棕等項,杖一百、徒三年。其本管頭目鈐束不嚴杖八十,鄉保、社長各減一等。巡查不力之值日兵役,杖一百;如有賄縱,計贓從重論。謹案:此條乾隆二年(1737)定。」番地包括已歸化的熟番(番民)與未受統治的生番的土地。
【禁娶番婦】
光緒《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119:「乾隆二年( 1737)議准,臺灣漢民不得擅娶番婦,違者,土司、通事照民苗結親媒人減一等例,各杖九十;地方官照失察民苗結親例,降一級調用。」番婦含已歸化的「番民」之婦,故會有土司受罰。滿清保護少數民族,也禁漢民娶苗女。
【禁買、禁墾番地】
康熙《戶部則例》:「臺灣奸民私瞨熟番埔地者,依盜耕本律問擬,于生番界內私墾者,依越度關塞問擬,田仍歸番。」光緒《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166:「(乾隆)十一年(1746)題准,閩省臺地綿亙二千餘里,近山有水之處皆屬膏腴,人力易施,種植之獲倍於內地。嗣後民人如有私買番地者,告發之日,將田歸番,照律計畝治罪,荒地減一等,強者各加一等。其有潛入生番地界私墾者,照律嚴懲。」光緒元年(1875)此令才撒消。
聽外國人說台灣人是什麼人
(大部份取自沈建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an/25/today-o2.htm)
◆ 1847年(日本據台前48年)北路理番同知 史密 上書說:「全台無地非番,一府數縣皆自生番獻納而來。由諸羅而彰化,由彰化而淡防,納土開疆……。而台番最愚,一無所圖,既無大志,安有大事。」
◆ 1885年(日本據台前10年)劉銘傳說:「台灣……沿海八縣(宜蘭及西部各縣)之地,番居其六,民居其四。」「台番……各社所佔膏腴之地,… 一旦教之耕種,皆成富區。」隔年又說:「生番……盡佔腹心之地,犬牙錯處,無一不與民地為鄰,歲殺居民至千餘人之多。」經過200年發展,民番的人口密度應差不多,除了城裡。而所謂的「民」也包括已漢化的番(歸順清國稱「薙髮為民」),真正「漢民」家族中的女祖當然也多來自於番,故台灣人的閩客基因少於2成。
◆ 1896年日本人類學者伊能嘉矩在士林觀察,山上的凱達格蘭平埔族和街上的「漢人」,體格和臉形上無法區別。
◆ 1904年紐約時報稱日據前的台灣為「野蠻之島」(savage island)。1915年《台灣日日新報》的人口統計把所有台灣平地人歸為熟番。
◆ 1928年7月,中共六全大會決議:「中國境內少數民族問題(北部之蒙古、回族、滿洲之高麗人、福建之台灣人,以及南部苗、黎等原始民族,新疆和西藏)對於革命有重大意義,……」。
◆ 1936與1938年,毛澤東兩度鼓勵「朝鮮、台灣等被壓迫的民族」爭取獨立。在毛澤東心中,台灣人一直是另一個民族,這也是當時全世界的普遍認知。
◆ 1947年228事件發生時,英國外交部說台灣人:「大多數是原住民,即使到了明代,他們仍很少或完全不受中國政府控制。」(The great majority are aboriginals over whom the Chinese administration even in Ming times had little or no control.)
台灣人祖先確實有過半來自浙閩粵,但主要不是在近400年內,而是在2000~6000年前
約六千前,我們的百越祖先(壯侗或Daic傣語族)掌握了橫渡大海的技術,開始渡海來台(及日韓東南亞,形成環西太平洋的越文化區),但當時台灣島上早已住了講南島語的南島民族(高山族,在一萬二千年前的冰河時期台灣海峽是陸地時就已遷居台灣)。祖先一批接一批地來,持續了數千年,並可能啟動南島民族的偉大遷徙,但每一批上岸時,面對的都是眾多講南島語的南島百越的混血兒,因而也都被同化成了南島語族。經過數千年後,雖然百越在血統上佔了過半,並把百越文化(幾何印紋陶、杆欄屋、紋身黔面、鑿掉門牙、拾骨葬、……)與航海技術傳到台灣(並再傳往菲律賓等地,成為南島文化的一部分),但語言已南島化,他們就是我們真正的祖先平埔族。
因此,若台灣人Y染色體與福建人的相近,並不能證明〝不是平埔族〞;只有在台灣人與福建人大不同時,才能證明〝是平埔族〞。 Y染色體的證明效力僅止於後者,前者的最終判決只能求助於史料。
【以下是原版】
曲調源自平埔族的台灣民謠:思想起 (陳達、You-Tube)
思想起、青蚵嫂、丟丟銅、天黑黑、牛犁歌、草螟弄雞公(演示取自彰化藝中網站)、月夜愁(鄧雨賢採編,全曲You-Tube)、……
重大觀念說在前頭:代表父系傳承的〝Y染色体〞(含78個基因)的主要功能只是啟動男性的發育(與製造精子),一旦發育後,男性性格、性器官、……等等都由其它染色体(共含20,000~25,000個基因)決定,這些染色体都來自(祖)父母雙方的混合(製造精子與卵子時成對的染色体會先混合再分開)。故父系制度只是一種社會制度,它的生物意義極其微小(由堂兄弟間的巨大差異可知,又美國第三任總統傑佛遜的後代有黑人、有白人),但卻經常成為征服者消滅被征服者的民族意識的利器,因為只須先〝讓少量的男人作對方部份人的第一代祖〞,再〝為其他人製造假祖譜〞,便可達成滅族。這個工具極為有效,使得陳水扁、游鍚?、謝長廷、…等許多人都自認是華裔,即使在經過N代後第一代祖的基因在他們体質裡只剩1/2的N次方。台灣人不管男性遠祖是不是來自閩南,基因幾乎都來自平埔族。(摘錄<台灣人的族源>)
賣台親中的台灣人不以為恥,因他們以為自己是漢人。
許多台灣人認為受中國統治無所謂,因他們以為自己是閩南人、客家人。
兩岸華人從未放棄民族主義,卻成功壓制台灣人的民族意識,天真台灣人以為自由民主可抗中!
從歷史人口推算,台灣人的閩客基因確定少於3成,很可能少於1成;台灣人的祖先絕大多數是平埔族,平埔族是南島化的百越族,有過半祖先在2000-6000年前來自漢化前的福建 - 2006、2012
(摘錄<台灣人的族源>)
本文內各類人口數主要來自臺灣府誌、道光《福建通志》、《清宮宮中檔奏摺台灣史料》(部份可見於http://www.aborigines.sinica.edu.tw/02/npm/npm.htm)與網路上的泉、漳州市志。各類人口數與計算都在 http://140.116.5.200/~ydtsai/taiwanese/calculate.xls。年增率都用R= exp{ [ln(N倍)] /(T年)}-1,即(1+R)^(T年) =N倍。
台灣歷史人口數如下(沈建德網頁http://www.taiwannation.com.tw/inside016.htm中有詳列各年的台灣人口):
1661荷蘭據台..閩粵人3萬(壯丁25000+婦孺5000,據荷蘭長官記載;另有說10萬)
1661鄭氏據台..閩粵人5萬5千(九成以上男性,鄭兵25000+壯丁25000+婦孺5000)
1683滿清據台..閩粵人少於5萬(因大多數被趕回原鄉,又有許多單身,官方統計是民12,727戶,16,820口;但學者估計最高的說有10~15萬人)
1683-1875實施渡台禁令,人民來台打工須申請,移民則禁止,1788前還禁止官民攜眷(只三次共11年開放接眷)
1711......民戶數不變,18,827口(1683-1711的28年裡增為1.12倍,故年增率0.40%)
1781......民番共90萬(少於5萬的閩粵人在1683-1781的98年裡靠生育與偷渡能增加多少?)
1811......179萬(不含恆春、埔里等番界,道光《福建通志》195.0萬,含澎湖4.1萬;《嘉慶重修一統志》178.7萬;筆者認為實際人數160~200萬間,見註釋1)
1893......254.6萬(含恆春2萬、埔里1.6萬、台東州0.6萬,扣除後,1811-1893的82年裡增加為1.29倍,年增率0.31%;或增為1.40倍,年增率0.41%)
1895日本據台,閩粵人停止來台,故關鍵年是1683~1811的128年,1811(嘉慶16)年後的增加是靠生育與番口加入,移民微不足道(台灣西部已拓完,又值閩粵人下南洋的高峰期,來台者很少)。
1896......257萬(加上乙未戰爭死亡者估1.4萬,1893-1896的3年裡增加為1.017倍,年增率0.57%;另有生番約8萬、支那人少於1千)
1912......321萬(1896-1912的16年裡增加為1.25倍,年增率 1.40%;另有生番12.2萬、支那人1.7萬)
1926......392萬(1912-1926的14年裡增加為1.22倍,年增率1.44%,另有生番9萬)
1943......587萬(含生番,1926-1943的17年裡增加為1.46倍,年增率2.27%)
1956......本土約850萬(1943-1956的13年裡增加為1.45倍,年增率2.89%)
1600→1850年的5個50年,歐洲人口年增率分別是0.02%、0.22%、0.31%、0.58%、0.78%,1750後死亡率開始下降,工業革命開始,而此時台灣仍是個野蠻地區
有讀過書的人用腦筋想想就知道,在政府禁渡台、禁入番、禁娶番的連三禁(註釋2)又語言不通下,必須漂洋過海、主要靠偷渡、且成功率只有三成(俗諺「十去六死三留一回頭」)的閩粵農民只用了1683-1811的128年約4~5代人就全面取代了平埔族是不可能的事,漢人有兵力當後盾、合法走陸路並繁衍一千多年最多也只取代了福建人的1/4。美國白人能取代印第安人靠的是長鎗與大砲,還有世界最先進的制度與科技,而閩粵農民有的只是鐮刀與鋤頭,識字的沒幾個。而且並沒有閩粵農民大量屠殺平埔族的記載或傳說,只聽說有唐山公入贅(可見大多是和平相處),但語言不通入贅談何容易,靠偷渡與入贅不可能在128年約4~5代內就消滅一個民族,連消滅一半都不可能,平埔男人不會糟到本族女人都不要。康雍乾(1662-1795)盛世,人口上升,人民生活尚可,很少人有必要偷渡到一個野蠻落後、充滿未知風險的番域。而且滿清據台的前20年禁渡台令最嚴厲,浙閩粵沿海30~50華里(約15~25公里)在鄭清對峙期間被「禁海遷界令」淨空內遷的居民也才剛重回家園,百廢待興,幾乎沒有人會偷渡台灣,故實際可能只有約110年。
據1926年台灣人祖籍統計,泉漳以外的〝閩+粵+其他〞地區人數是泉漳人數的(3.85+19.54+1.63)% = 25.0%。1829年(道光九年)泉州、漳州總人口約450萬(泉州252.16萬,漳州人口請見註釋3),男人約225萬。該年福建含台灣府人口是1734萬,而1786年則是1281萬,故年增率0.71%。但愈早期的統計愈不完全(例如1765年福建含台灣府才807萬,年增率2.2%),1756-1765-1773福建不含台灣的年增率才0.15%、0.31%,平均0.23%,故我們只以年增率0.15%把225萬倒推82年,取1683~1811(中點是1747乾隆12年)泉漳男性人口的平均值為199萬(若以0.23%倒推則得186萬)。再假設清代人平均壽命是55歲(正確地說是「活過20歲者的平均壽命」減去「官方列入統計的最低年齡」,見理由與註釋4),則128年中有男人128*199/55=463萬。如果128年中有1/20(相當於100年中有1/16)的男人偷渡來台灣(渡台禁令1683-1875),應也有1/20以上的人合法去東南亞(因當時去東南亞是不被禁止的,且經濟更發達,現代東南亞閩南人有一千多萬,台灣閩南語人有約1700萬,而因歷史與種族因素,台灣的假閩南人人數應遠多於東南亞的),故應有1/10以上男人出海謀生(可能嗎?那(1+0.5)/20=1/13呢?)。又若128年平均是1/20,則高移民的安溪、南靖、平和將達1/20的1.5倍即1/14以上,這三縣在乾隆初年台灣可墾地最多時偷渡者又將達1.5倍即1/9,另還有往南洋者,加上後出海不歸者將達1/8以上【以祖籍泉州的台灣人數與1829年泉州各縣人數來算,若以全泉州移民率為1.00,則安溪、同安、三邑的相對移民率分別為2.22、0.89、0.80,而以此移民率算,安溪128年平均將有驚人的(1/20)*2.22 =1/9男人偷渡台灣,高峰期更可達1/6;漳州平和縣的相對移民率也高達1.66,南靖渡台人數更多】。泉漳男人的1/20是23.2萬人,「泉漳+非泉漳」23.2*1.25 =28.9萬,是有記錄的合法移民者(因短暫開放合法打工者接二等親內的眷屬)3萬的9.6倍,持續128年平均每年有2258人偷渡(但據閩浙總督奏報,乾隆24(1759)、43、48、52、53年(1788)分別逮捕了999、214、5、481、77名男女偷渡客,平均355人)。29萬在故鄉活不下去的窮苦弱勢者中(政府則認定「渡台民人多屬內地游手好閒之徒」),能偷渡成功、存活,且在語言不通、政府禁入番地禁娶番婦的雙重禁令下,靠兩腿走入部落入贅平埔族的不會超過4成,即11.6萬(學者楊緒賢努力搜羅所得到的知名來台祖則不超過7000人,見下文;俗諺「十去六死三留一回頭」,即存活留下的只有3成,能娶妻的更低,「娶一個某卡贏三個天公祖」,二戰後來台並已存活安居的華人中須娶台女者的成功率只約34%)。故台灣人的自認是閩南人,應該與福建人的自認是河南固始人一樣,都是亡族的具体表現!
【後註:唐初(約670年)陳元光、唐末(約890年)王審知帶到福建的部隊只有3600人與5000人,但當時福建人口已有數十萬。據《通典》,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年福建有人口54萬,而這只是有列入官方統計的,實際人口更高。固始人王審知建立了閩國,統治福建51年,故後來福建人都自認是固始人,各姓都在相隔600~800多年後(以明嘉靖十五年1536計算)在王、陳的官員名單中找祖先,並奉王審知為開閩聖王,陳元光為開漳聖王,對征服、殺戳自己真正祖先者感恩戴德。而現在台灣人也奉鄭成功為開台聖王,當年屈辱的被征服者(台灣中部的沙轆社被殺到只剩6人)已驕傲地自以為是征服者。】
或以史料中可查得的數字作計算。荷蘭長官的2.5萬,加上鄭成功帶來的2.5萬,1661年時共有5萬閩粵人(筆者懷疑學者估的1883年12~15萬可能是加上娶妻生子後的)。不計戰死、病死、未娶與1683年後被遣返中國的,以最可能的純生育死亡年增率0.40%推算(見註釋5,福建是用0.15%倒推),1811年時這批閩粵人的基因有5萬*1.004^150 = 9.1萬。又雍正10年至乾隆26年間(1732-1761)曾有三次共11年開放接眷(二等親以內,含子媳),共來了約3萬眷屬,加上接眷者與未接眷者(兩者應都是先前偷渡或違法在台居留)後以6萬估計,則1811年時這批雍乾移民的基因約為6萬*1.004^64=7.7萬人。因此1811年這二批閩粵人基因的總數是9.1+7.7 = 16.8萬,是當時人口179萬的9.4%。至於其他偷渡來台的人數規模(1811嘉慶16年以前的)都只是臆測,標準說法是「閩人大量來台」,為了符合「台灣人都是閩粵人」的結論,需多大量就說有多大量。他們認為台灣人長得像福建人,預設的結論絕對錯不了。但真的錯不了嗎?
林媽利教授2006年6月公布的新結果:74%台灣人的母系源自福建,26%源自高山族。但近400年來的福建移民都是「有唐山公,無唐山媽」,母系沒變,為何唐山母系會高達74%?唯一的解釋是平埔族來自漢化前的福建!看來這結論已無可避免。四百年前的平埔族就已經長得像福建人,是百越族與南島族的混血族,他們應是台灣人的真正祖先。但為何平埔族說南島語?可能的解釋是長相與越人明顯有異的南島人先到台灣(可能早在一萬二千年前的冰河時期由亞洲大陸來或六千年前由南洋群島來),後來越人因地利之便零星但卻持續不斷地加入(講南島語的一直居多數),南島人後繼無力,故出現血統上以越人為主但卻講南島語的現象(就像江浙人血統上北方漢人佔八成但卻講吳語)。(我有一個懷疑提供給學者參考:會不會是6300年前百越開始進入台灣後啟動了南島民族的偉大遷徙?百越可能是最先跨越大海的民族。)
如果把滿清據台1683年的閩粵人取為學者說的15萬人,或基因10萬(考慮閩粵人中,第一代者可能少於2/3傳下後代,第二代以上者可能已是閩粵基因少於2/3的混血兒),康雍乾移民以「泉漳+非泉漳」11.6萬(但學者楊緒賢努力搜羅所得到的知名來台祖則不超過7000人)計,以最可能的純生育死亡年增率0.40%推算(見註釋5,福建是用0.15%倒推),則1811年時閩客人後代不會超過 10萬*(1.004^128)倍+2*11.6萬*(1.004^64)倍=16.7+30.0 =46.6萬,是當時179萬的 9.3+16.8 =26.0%(古時均壽不到50歲,人口統計約包含二代,故康雍乾移民後代應乘以2;但1683年閩粵人、康雍乾接的眷,二代都有,不乘2)。本土台灣人的閩客基因確定少於3成,您可自行試算。
【如果您覺得不能忽略女偷渡客,那就把康雍乾唐山媽取為3萬(但俗諺是無唐山媽,女性上船被視為不吉祥),則她們貢獻 2*3*(1.004^64) =7.75萬,增加了4.33%,但一個唐山媽可增加1-0.4 =0.6個唐山公,故共增加4.33%*1.6 =6.9%,成為179萬的32.9%(康雍乾媽∕公 = 3/(11.6+3*0.6) =22.4%)。】【如果您認為非泉漳系的比率與泉漳系的不同,那我們就把以上的討論限於佔台人80%的泉漳系,泉漳基因佔1811年179/1.25 =143萬的3成以下,非泉漳系的比率就隨人去想,但林媽利的研究是台灣閩客語人的基因沒什麼不同。】
在 http://140.116.5.200/~ydtsai/taiwanese/calculate.xls 中,筆者也有假設兩岸閩粵人的年增率相同,都以0.5% ~ 1.0%倒推1747年泉漳人口與推算1811年台灣閩粵基因數(但1683~1711年以0.4%推算),結果也都在3成以下,只是加上1/5~1/4的唐山媽後會略超出3成。但若假設台灣原住民與中國閩粵人有相同的年增率,且移民娶妻比率與在原鄉時相同,則1829年泉漳男人450/2萬的1/20是11.3萬,是1811年台灣人口179萬的6.3%,加上非泉漳後是6.3*1.25=7.9%(若男女移民人數相同則是15.8%),再加上1683年最高估計10萬閩粵基因的貢獻9.3%後是17.2%(25.1%)。
【對照福建族譜】1992年的《雲林縣廖氏大族譜》估計,只雲林縣的張廖氏(活廖死張)就有約4.2萬,全台其它地方還有幾萬,他們都源自福建詔安官陂。官陂張廖應是單一鄉鎮單一姓氏來台人數最多的了,全台開基祖共有95位。族譜中的「日享公派」含詳細的官陂族譜(P.127~151),最具研究價值。日享公派有6房,其中2房有人來台,故有11~16世的詳細族譜,另4房則止於11世,11世中來台2房佔111/175。筆者計數其中11~14世(約在康雍乾年間)的人數,不計渡台者的後代,曾在官陂活過的「日享公派」來台2房的男人共有111+239+431+605 =1386,渡台者0+10+17+30 =57,渡台比例是57/1386 =1/24。高峰期是在14世,有30/605 =1/20渡台(10世3兄弟的14世孫中有18/38渡台,其中一組堂兄弟10/12渡台;12、13世各有一組6兄弟全渡台)。若考慮另有4房無人來台,則日享公派的來台比例可低到 (57/1386) *(111/175) =1/38(但注意不能用祖譜估計自然年增率,因明末清初曾有〝社內統一姓氏、社間結派認祖〞的運動,小姓被併入大姓,請見福建人的祖譜 http://140.116.5.200/~ydtsai/taiwanese/genealogy.htm ,台灣平埔人認閩粵祖的情況亦然)。全部57位渡台者中有33位不知所終、2位無後,成為開基祖的僅22人,佔22/57 =38.6%,而這是在已有親族聚居而娶妻應較易的情況下,且也可能含少數唐山媽(以此比例推算張廖氏渡台者可能有95/0.39 =240人)。根據漳州編的《平和縣心田賴氏淵源志》,心田賴氏渡台的有94人。但據一賴氏網站的開基祖列表,心田派有34位(另有7位不知所終,可能是出現在開基祖的族譜裡),佔34/94 =36.2%。沈建德博士根據族譜發現,福建南安縣陳氏在荷鄭康雍乾移居台灣的156人中只有49人有娶妻(31.4%);晉江縣玉山林氏在康雍乾來台的82人中,只有7人有眷屬,但在台都無後代(0%)。看來能成開基祖的都在4成以下。另林嘉書(《閩台移民系譜與民系文化研究》)從漳州已查知的400多部族譜中統計到有6895人遷台(p.248),平均每部只有17人,而遷台人數最多的南靖縣,平均每部22人(107部族譜中有101部有遷台記載,共2289人,p.220)。而渡台超過100人的家族只有28個,例如:南靖縣梧宅賴氏480人、梧宅林氏208人、梅林魏氏309人、梅林簡氏143人、樂土黃氏304人、竹溪沈氏115人、下版寮李氏230人、下版寮劉氏109人、奎洋莊氏255人、書洋金山蕭氏275人,雲霄縣何地何氏397人,漳浦縣大坑陳氏231人,平和縣壺嗣吳氏179人。 100人以上的有些其實包含台灣家族入譜者,而從所舉的例子取平均也只有249人。南靖賴氏雖有480人渡台,但據一賴氏網站的列表卻只有31位開基祖來自南靖,比例是31/480 =6.5%,遠低於官陂張廖與心田賴氏(廖、賴分別是本土台人的第17、19大姓)。南靖縣資料(p.230)顯示,在康雍乾嘉來台的佔75%。保有古譜的家族應都不小,在康雍乾嘉的4~5代中少說也有500男人(一族男女老少400,多社聯宗更多),而數代人中卻只有17人(南靖縣22人)渡台,佔不到17*0.75/500 =1/39(南靖22*0.75/500 =1/30)。由此可見,本文以「1683~1811的128年中1/20男人渡台、其中4成存活且入贅」作估計,其實非常高(泉漳男人有 (1/20)*0.4 =1/50在台灣傳下後代)。
楊緒賢《台灣區姓氏堂號考》裡極力搜羅後所列出的開台祖估計不超過7000人(據該書,佔人口10.9%的陳姓有172人、8.2%的林姓有280人、6.1%的黃姓有206人、52.6%的前十大姓有約1631人),多是在康熙、雍正、乾隆時來台(也有道光、咸豐的)。假設他們都不是漢化的平埔族人(依母系社會習俗,男性須離家入贅他處,若入贅處或工作處較遠,很容易就能假冒漢人,謊稱祖籍,這可能是平埔族消失得迅速又徹底原因之一)或母系部落父系化後所奉的共祖(例如一個漢人入贅後,全部落採用他的漢姓,幾代後更奉他為來台祖,全部落變成一個子孫成千上萬的大家族),這些繁衍成功的知名祖先是佔〝有後代的移民〞11.6萬的1/16?再假設每個知名祖先現在活著的男性後裔平均有500人(男女共千人的大族,1683年至今台灣本土人口增長不超過70倍),他們的基因都放大500倍,則現在這些知名祖先的基因有0.7萬人*500倍=350萬人,佔現代本土台灣人的350/2000 = 17.5%。宜蘭就有多個「平埔部落集体取同一漢姓」的確定例子(見附註)。
答案揭曉:以純靠生育每年人口增為1.0040倍估計,1781年時,鄭成功來台時(1661年)與雍、乾時期(乾隆元年是1736年)閩粵人的後裔應少於5萬*(1.004^120)倍+2*6萬*(1.004^34)倍=21.8萬(或10萬*(1.004^98)+2*11.6萬*(1.004^34)= 41.4萬),那1781年的90萬人口那裡來?又在1781-1811的30年間89萬人是如何突然增加的?答案都很明顯,大都來自先前未被列入統計的番戶!「渡台禁令」實施期間,不可能有幾十萬人偷渡到台灣而不被察覺。而康雍乾(1662-1795)盛世,人口上升,人民生活尚可,很少人有必要偷渡到一個野蠻落後、充滿未知風險的番域。鄭、清時代閩粵人在現代台灣人中所佔的基因確定少於3成,很可能少於1成。閩南人、客家人既不是中原人,台灣人也不是閩南人、客家人,古代民族的消滅都只是文化與認同的消滅,而不是種族的消滅!
所以我建議,只要家族裡找不出祖先的閩粵原鄉的,就應自認是平埔族(指父系,母系就更不用說了),因為這樣數典忘祖的機率會降至最低。沒族譜的可看祖先牌位或墓碑,上面刻的是中原郡望(例陳氏的「穎川」、黃氏的「江夏」、李氏的「隴西」、……)而不是閩粵的縣或鄉名的,就是不知祖籍地(蔡英文屏東楓港祖墳上刻的就是蔡氏郡望「濟陽」,在她父親墓碑上刻祖籍「楓港」是正確的決定;蘇嘉全祖墳上刻的是蘇氏郡望「武功」;蘇貞昌祖墳上刻的則是福建的「海澄」縣)。而有祖譜的也不要就認定男祖先真的來自閩粵,尤其是那些宣稱祖先在乾隆以前來台的(《台灣區姓氏堂號考》中的老祖譜大多如此宣稱),因為乾隆曾大量賜姓給台灣平埔人(史稱「賜籍從姓」),進行同化,大墾戶也讓大量散居的平埔人冒充閩粵籍(吳沙率約1300人在14年間編派閩粵籍貫給4萬散居的噶瑪蘭人);或家族人數超過五千、一萬的,因這些家族的繁衍速度大大超常(1683年台灣本土人口至少50~100萬,現在2000萬,成長不超過40~20倍,但考慮古時人口含二代(均壽不到50歲),每一壯男平均衍生80~40現代男,即男女160~80人,故現在家族男性超過500、男女超過1000的應都算超常),應是母系平埔部落父系化後集体取同一漢姓的結果。他們公認的那位祖先或許真的來自閩粵,但他真正傳下的子孫沒幾個(例如一個自稱的漢人入贅後,全部落採用了他的漢姓,幾代後更奉他為來台祖,全部落變成一個子孫成千上萬的大家族)。有些巨族則記載來台祖先有多位,都來自閩粵的同一地方。雖然族親相繼偷渡成功、存活的可能性不能排除(除非檢驗Y染色体),但平埔族就地漢化的可能性更高,真正來自閩粵的可能只有眾祖先中號召力最高的那位。因此台灣人去福建認祖歸宗時絕對不要忘了驗男性Y染色体DNA。
1752乾隆17年王必昌總輯的《重修台灣縣誌》說「內地窮民在臺營生者數十萬」。這句話最常被用來証明閩客人來台是摩肩接踵。台灣縣的範圍約在舊台南市的鹽水溪與二仁溪之間,東到高雄的內門,是「南北5里東西70里」的小縣,西部是閩南人的聚集地,盛行閩南的語言與風俗,故王必昌易有「內地窮民數十萬」的印象。4年後的1756乾隆21年,全台有「土著流寓併社番男婦大小」共66萬人。流寓者應是純閩客,但是是少數,土著已是混血兒或閩粵化的平埔番(被大墾戶虛報為閩粵籍),此二類合起來確有數十萬。我的推算是此時的閩客基因少於 (179*0.3) /(1.004^55) =54萬(以人為單位),但混血兒人數的上限可以多得多。
【註釋1】台灣人口問題
把道光《福建通志》中1811年台灣4縣3廳人數加總後是1950063(通志沒有總數)。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有另一數字是1786883,但它只有總數而沒有各廳縣的數字。詳情請參考 http://140.116.5.200/~ydtsai/taiwanese/calculate.xls 。
雲林南半+嘉義+台南的人口在1811是112萬(福建通志),但在1893卻只68萬(台灣通志稿),不增反減,年增率 - 0.63%,但全台其它地方的總平均是 0.99%,中彰雲(北半)是 0.54%,高屏是 0.93%。與日本人作的統計〝1897年257萬與1926年370萬〞作比較,1893年的人口應沒什麼問題,故應是1811年的台灣縣30萬與嘉義縣82萬出了問題。1811年中彰投雲(北)地區才34萬,而鹽水溪與二仁溪間的小小台灣縣就有30萬,台南鹽水溪到雲林舊虎尾溪間的嘉義縣也有82萬人。我把1893年雲(南)嘉南的人口675093,試著以年增率0.5%倒推回1811年是448484,此時台灣統計人口只有128萬,比通志少了67萬。
台灣統計人口在1856年是66萬,1881年是90萬,1811年卻突增為195萬,其實〝有戶口〞的應只有約130萬而已。台灣人口起飆前夕1893~97的年增率是0.57%,1811~93的應低於此,但也應高於0.3%。把1893年的255萬以最高0.57%、最低0.30%倒推,1811年台灣〝實際人數〞最少有160萬、最多199萬,但有很多無戶口(至少30萬)。如果福建通志中其它廳縣的人口是正確的,則大清一統志的統計人口179萬也是差很遠(二志應都是根據同一來源),但可能正好接近實際人數,故本文將主要以179萬作分析,但也有作194萬、160萬的計算。1829年的泉漳已是高發展區,統計應不會有太多遺漏,而1811年的台灣仍有大量未統計的番口在番界內外,故我們應以實際人口來作計算。
【註釋2】清朝禁令(原文)
(a)禁渡台–渡台禁令的內容有些爭議,參見施志汶<……以清代渡臺禁令為例>。無爭議的有:渡台須有原籍地的照單(官員不得濫發、嚴禁無照偷渡)、不准攜眷(乾隆53年1788廢止)、未婚者逐回原籍。由後二項可知,在台留下後代的若不是非法居留的單身者就是在台包二奶的,有照單的大多會回原籍,屬打工性質而非移民。光緒25年1899《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775:「台灣流寓之民,凡無妻室者,應逐令過水,交原籍收管。……謹案:以上雍正八年( 1730)定。」被驅逐過海回籍的人臉上會被刺上「逐水」二字,甚是嚇人。
(b)禁入番地–光緒《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775:「在番居住閩人實系康熙五十六年(1717)以前出洋者,……准其搭船回籍,……。至定例之後,仍有托故不歸、複偷渡私回者,一經拏獲,即行請旨正法(處死)。謹案:此條乾隆元年(1736)定。」此條是針對出海而居留海外者,似應包含台灣番界(不屬清國),但不確定。卷99:「乾隆二年( 1737)覆准:臺灣民人偷越番地,該地方文武官弁如有實力巡查,……,按數遞加議敘。倘不實力巡查,至有偷越之事別經發覺,……,降一級調用;上司罰俸一年。若有賄縱情弊,……,將該管官革職,計贓論罪。」卷775:「凡民人偷越定界私入臺灣番境者,杖一百;如近番處所偷越深山抽藤、釣鹿、伐木、采棕等項,杖一百、徒三年。其本管頭目鈐束不嚴杖八十,鄉保、社長各減一等。巡查不力之值日兵役,杖一百;如有賄縱,計贓從重論。謹案:此條乾隆二年(1737)定。」番地包括已歸化的熟番(番民)與未受統治的生番的土地。
(c)禁娶番婦–光緒《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119:「乾隆二年( 1737)議准,臺灣漢民不得擅娶番婦,違者,土司、通事照民苗結親媒人減一等例,各杖九十;地方官照失察民苗結親例,降一級調用。」番婦含已歸化的「番民」之婦,故會有土司受罰。滿清保護少數民族,也禁漢民娶苗女。
【註釋3】漳州人口問題
據道光《福建通志》,道光九年(1829)泉州有人口252萬,而漳州各縣人口加總後是361萬,竟比泉州多百萬,其府治龍溪縣人口達150萬,也比泉州府治晉江縣的79萬多71萬。這顯然是個錯誤。另外龍溪、海澄、南靖、長泰人口也分別達1953年人口的3.7、3.0、4.5與2.3倍,顯不合理。可能因此1990年代的漳州市志就直接把舊誌的龍溪人口150萬當作漳州總人口。1953年漳州人口173萬,1829年人口似不應高於此。沒有明顯問題的三縣(漳浦+平和+詔安),1829→1953年增為1.16倍,以此倍數倒推1829年漳州人口是173/1.16= 149萬。或據祖籍漳州的台灣姓氏家族數統計,此三縣佔49.1%,依此比例推算漳州人口可能是(或可被當作是)82/0.49 =167萬。又據1926年台灣人祖籍統計,泉州是漳州的 1.27倍;泉州乾隆26年的丁口數是漳州乾隆41年的的1.2倍;1953、2009年泉州人口是漳州的 1.51、1.26倍,因此漳州人口可能是(或可被當作是)泉州的1/1.27倍,即252/1.27 =199萬。但泉州的252萬可能也太高了。1829→1953年中國人口3.9→5.9億,增為1.51倍,而泉州(含廈門)252→261萬,只增為1.04倍。但也不能排除1953年時因台海戰爭而使人口流失。故我們仍取泉漳總人口為泉州252萬的 [1+(1/1.27)]倍,即450萬,雖實際極可能不超過1953年漳州173萬的 (1+1.27)倍,即393萬(即使如此,泉州在1829→1953年也只增為261/(173*1.27)=1.19倍,仍偏低)。
【註釋4】清代活過20歲者的平均壽命
網路上盛傳,清代人平均壽命只有33歲,但我罟鉤(google)不出原始來源。平均壽命的計算包括出生不久即夭折的嬰兒。中國學者郭松義從33部清代族譜中找出有生卒年的男2922人、女2437人,都在20歲以上,平均壽命是56.4與56.6歲。他也統計出10~19歲亡者佔族譜總人數的5%,我把這部份加計後平均壽命降為54.4歲。10歲以下者不入族譜,如果把1~10歲的早夭率以10%算,則平均壽命降為49歲。包括1歲內的早夭率可能達20%,若計入則平均壽命再降至43歲。但我們需要的是(見理由)「活過20歲者的平均壽命」56.4減去「官方列入統計的最低年齡」0或1(依規定是出生死亡都要記在戶牌上),即56.4或55.4。另中國學者鄭正與王興平分析漢朝以來5000多名有生卒年可考且正常老病死亡者,發現西元1500年以後的平均壽命都在68~71之間。還有一些人隨手作的正常死亡的統計:三國名人平均是52歲;唐朝詩人59歲;宋朝詞人64歲;清朝皇帝53歲;清朝狀元63歲。
【註釋5】福建與台灣的人口自然年增率
1756→63→73年福建不含台灣府的人口是730,3743→740,3955→759,2528,分兩段的年增率分別是0.15%、0.31%,平均是0.23%。其它時期的都含統計暴增,不能用,但福建年增率愈高,由1829年回推的1747年人口愈少,對本文的論証愈有利。若相信清國的人口統計,則1749~1810年全中國年增率是1.07%,1783~1829年福建年增率是0.90%。 1683-1811的台灣人口年增率我們可由三個地方得到估計:(一)1683→1711的28年裡台灣丁口數16,820→18,827,年增率0.40%,因戶數不變,應很接近自然成長;(二)澎湖在1811→1828→1893年人口41002→59128→76540,前17年年增率2.18%,有大量人口被加入統計,因島小又無山,後65年只有0.40%,應來自自然成長;(三)1756→67年,台灣人口660147→687290,年增率0.37%。其它時期的都含統計暴增,不能用,台灣仍相當落後,即使低估了也不會低很多,1893~96年增率才0.57%,但福建的可能比0.15%高很多。
【簡要回顧,以上計算有哪些假設?】
1811年台灣人口179萬(實際人口在160~200萬間)。1829年泉州、漳州總人口450萬(實際極可能少於400萬),以年增率0.15%倒推,1683~1811的平均泉漳男性人口取為199萬。再取活過20歲者的平均壽命55歲、128年中有1/20男人偷渡來台(高移民的安溪、南靖、平和將達1.5倍即1/14以上,這三縣高峰期又將達1.5倍即1/9 ,另還有往南洋者,加上後出海不歸者將達1/8以上)、偷渡成功存活且在語言不通與政府禁入番地禁娶番婦的雙禁令下能靠兩腿走入部落入贅平埔族的達4成(二戰後來台華人須娶台女者的成功率約34%)、非泉漳人是泉漳人的1/4、1683年的閩粵人取各種估計中最高的15萬人(基因10萬)、用那時代最可能的生育死亡年增率0.40%(1893~96年增率是0.57%,福建是用0.15%倒推)。計算結果是台灣人的閩粵基因不超過3成。另若以相同的年增率 0.5% ~ 1.0%倒推泉漳人口與推算台灣閩粵基因數(但1683~1711年以0.4%推算),結果也都在3成以下。又若假設台灣原住民與中國閩粵人有相同的年增率,且移民娶妻比率與在原鄉時相同,則1829年泉漳男人450/2萬的1/20是11.3萬,是1811年台灣人口179萬的6.3%,加上非泉漳後是6.3*1.25=7.9%(若男女移民人數相同則是15.8%),再加上1683年最高估計10萬閩粵基因的貢獻9.3%後是17.2%(25.1%)。
或以史料中可查得的數字作計算。荷蘭長官記載的2.5萬,加上鄭成功帶來的2.5萬,不計戰死、病死、未娶與1683年後被遣返清國的,共取為5萬;又雍正10年至乾隆26年間(1732-1761)曾有三次共11年開放接眷(二等親以內,含子媳),共來了約3萬眷屬,加上接眷者與未接眷者(兩者應都是先前偷渡或違法在台居留)後,以6萬估計,則1811年時閩粵移民滋生的基因是該年人口179萬的9.4%,少於1成。
【對照福建族譜】單一鄉鎮單一姓氏來台人數最多的官陂張廖(活廖死張,全台開基祖有95人),最大的「日享公派」有人來台的2房中只有57人約1/24渡台(此2房中渡台比率最高的第14世也只有1/20),考慮另有4房無人來台,全派只1/38渡台,而渡台者中成為開基祖的約39%(以此比例推算張廖氏渡台者可能有95/0.39 =240人)。另平和縣心田賴氏、南安縣陳氏各有94.156人渡台,成為開基祖的各有36%、31%,都在4成以下。另漳州現已查知的族譜有400多部,從中統計得6895人遷台,平均每部只有17人;來台最多的南靖縣每部有22人,其中75%在康雍乾嘉來台。而遷台超過100人的家族只有28個,平均也只有249人。保有古譜的家族應都不小,在康雍乾嘉的4~5代中少說也有500男人,而數代人中卻只有17人(南靖22人)遷台,佔不到17*0.75/500 =1/39(南靖22*0.75/500 =1/30)。
【附記1】台灣超過千人的大家族(若Y染色體分歧,就可確定是平埔族集体漢化)
據一張廖網站的開基祖列表,全台10~18世的開基祖有95位(雲林的有44位),其中不能歸入「某某公派」的有16位(雲林有8位),可能是官陂祖譜中找不到。又據1956年的人口普查,雲林西螺、二崙、台中西屯各有台澎廖姓12.9萬的8.5%、9.0%、3.4%(潘英《台灣人的祖籍與姓氏分佈》)。西屯開基祖有34位,而西螺+二崙共38位,來台時間差不多,但雲林開基祖的後代人數是西屯的的 [(8.5+9)/38] /[3.4/34] =4.6倍,為什麼?是否意味雲林張廖氏有3.6/4.6 =78%來自平埔人的「認祖歸宗」?
1956年時西螺+二崙開基祖每位平均有後代22575/38=594人,相當於1990年的594* (2029/931) =1295人。1750年台灣人口66~120萬,2000年時本土台灣人約2000萬,增為30~17倍,但考慮古時人口含二代(均壽不到50歲),每一壯男平均衍生60~34現代男,即男女120~68人。但台灣有許多在這250年間就繁衍上千人的家族:桃園新屋「葉五美」家族,開基祖葉特鳳於1735年隨父來台,特鳳妻卒於1827年,生5子,1980年代有後代8000人;桃園新屋范姜家族,開基祖5兄弟(本姓范為感念姜姓養祖父而改姓,全世界的范姜都源自這五祖)於1736~1951年間自廣東海豐公平墟先後來台(竟都存活且都傳下大量後代),2005年全台有4212人(而新屋也成為鹽墩村姜與范姜二姓的聚集地,1956年新屋姜姓約有2000人,1956→2000年台灣人口增為2.38倍,2000年時推估二姓共有9千人);台南七股篤加村全村姓邱,開基祖邱乾成於1748年19歲時來台,也生5子,1956年村內設籍者有1598人,依台灣人口增加倍數算,邱氏推估有3800人;苗栗公館傅家,傅常達於1753年率5子來台,進入當時仍是番界的鶴崗村,今每年祭祖的就超過1000人;苗栗西湖劉家,劉恩寬1755年來台,定居番界內的四湖村,生有5子,現今宗族估計逾4000人;台中北屯「心田五美」賴家,賴雲從1750~1760年間來台,1761~1786年生下5子,1992年時超過3000人(而北屯也成各派心田賴氏的聚集地,1956年時共有4600人,估計1990年共有1萬人)。以上這些大家族正好都分5房。清國曾於乾隆23年1758命令歸附平埔族薙髮結辮,並賜姓改用漢名,時間正好相符。而台灣最大的家族可能是台南學甲的「陳桂記」。1661年陳一桂(鄭成功的姑丈)率3子在中洲建家園,現在已有親族數萬人。1661年至今台灣本土人口成長不超過2000/30 =70倍,每一壯男平均衍生現代男女280人,但陳一桂的3子平均每人衍生超過萬人。
其實有數千人的大家族在桃竹苗比比皆是,您看一個新竹湖口鄉就有:「張六和」家族,張亦標1740年年輕時來台,但55歲才得1子存活,子再生6孫(應該已近1800年了),2009年族人逾5000人;「陳四源」家族,第一代陳曰勳在1740年前後來台(墓在老湖口),1800年時第四代4兄弟應在30歲以下,1894年已有500餘丁,2006年時族人估逾3000人;「戴拾和」家族,戴南珠於1788年24歲時來台,1804~1828年間生下10子1女,2006年有族人 3000餘人;「周三合」家族,周宜尊於1714年20歲時來台,僅1子存活,子收養1孫,孫生3曾孫,現在有 2000餘人;另還有羅合和、黃六成、范八茂、傅四章、廖三才……。這些家族都在1800年前後才因出生數兄弟而成巨族。湖口在土牛溝以東(舊番界內),1798年才開庄。筆者認為,開基祖與祖籍地或許都是真的,來自大墾戶或當地有名望的人,但他們真正的子孫可能沒那麼多,很多可能是來自平埔人選取姓氏後的認祖歸宗(要證明其實很容易,只要Y染色體分歧,就可確定是平埔族集体漢化)。開庄之後,漢化被認為是進步的象徵,桃竹苗許多地區還流傳原住民被以竹管擠出的超大坨糞便嚇得跑光光(以為來者是巨人)的故事。湖口絕不是特例,只因客家文化重視族譜與祭祖而進行認祖歸宗,讓我們有機會看出可疑處,而不重視族譜的閩語區則因沒有認祖歸宗,讓我們難找到破綻。
但閩語區有許多姓氏高度集中,可能存有巨族的鄉鎮(整理自潘英《台灣人的祖籍與姓氏分佈》,只列高於1.2萬的):雲林四湖-吳1956年1.50萬(相當於1990年3.27萬)、嘉義布袋-蔡1.11萬(2.43萬)、彰化溪湖-楊0.88萬(1.92萬)、雲林麥寮-許0.73萬(1.59萬)、新竹市-鄭0.58萬(1.26萬)、彰化芳苑&二林-洪1.72萬(3.74萬)、南投草屯-洪0.74萬(1.61萬)、彰化大村-賴0.96萬(2.09萬)、彰化社頭&田中-蕭1.32萬(2.87萬)、彰化鹿港-施0.67萬(1.45萬)、彰化埔鹽-施0.66萬(1.43萬)、雲林斗南-沈0.64萬(1.40萬)、嘉義義竹&台南鹽水-翁0.79萬(1.71萬,開基祖不到20人)、嘉義六腳&朴子-侯0.76萬(1.65萬)、雲林台西-丁0.69萬(1.50萬)。除了新竹市-鄭,以上都在彰投雲嘉4縣,這些巨族的開基祖人數值得探究。
西螺二崙張廖每位開基祖的後代平均有1295人(西屯張廖281人),義竹鹽水翁氏超過800人。前述超大家族若不包括葉五美(每房1300人)與戴拾合(每房300人),每房在600~840人之間,總平均是758人。以每位600人推算,要傳下2000萬人口只需3.3萬的開基祖,符合來台閩粵男人應只有幾萬人的估計,相當於在乾隆時期每600*(150/2000)=45人(部族)選1位開基祖。
【簡要回顧】
來台時間差不多,但雲林二崙+西螺張廖氏 38位開基祖每位的後代人數(相當於1990年有 1295人)是台中西屯34位開基祖的的 4.6倍,為什麼?是否意味雲林張廖氏有3.6/4.6 =78%來自平埔人的「認祖歸宗」? 1750→2000年本土台灣人增為17~30倍,但考慮古時人口含二代,每一壯男平均衍生34~60現代男,即男女68~120人。但台灣有許多在這250年間就繁衍上千人的家族:桃園新屋「葉五美」家族,1980年代有8000人;桃園新屋范姜家族,2005年有4212人(而新屋也成為陸豐鹽墩村姜與范姜二姓的聚集地,2000年時推估共有9千人);台南七股篤加村邱家,1956年村內設籍者有1598人,1956→2000年台灣人口增為2.38倍,2010年推估有3800人;苗栗公館傅家(始祖居當時的番界內),每年祭祖的就超過1000人;苗栗西湖劉家(始祖居當時的番界內),宗族估計逾4000人;台中北屯「心田五美」賴家,1992年時超過3000人(而北屯也成各派心田賴氏的聚集地,估計1990年時共有1萬人)。以上這些大家族正好都分5房。清國曾於1758年命令歸附平埔族薙髮結辮,並賜姓改用漢名,時間正好相符。而台灣最大的家族可能是台南學甲的「陳桂記」,1661年陳一桂率3子來台,今已有親族數萬人。其實有數千人的大家族在桃竹苗比比皆是,您看一個新竹湖口鄉就有:「張六和」,2009年有族人逾5000人;「陳四源」,1800年時4兄弟應在30歲以下,1894年已有500餘丁,2006年估逾3000人;「戴拾和」,2006年有3000餘人;「周三合」,現在有2000餘人;另還有羅合和、黃六成、范八茂、傅四章、廖三才……。這些家族都在1800年前後才因出生數兄弟而成巨族。湖口在土牛溝以東(舊番界內),1798年才開庄。筆者認為,開基祖與祖籍地或許是真的,來自大墾戶或當地有名望的人,但他們真正的子孫可能沒那麼多,很多可能是來自平埔人選取姓氏後的認祖歸宗(要證明其實很容易,只要Y染色體,就可確定是平埔族集体漢化)。而湖口絕不是特例,閩語區因不重視族譜而沒有認祖歸宗,讓我們難找到破綻,但彰化、雲林、嘉義有許多姓氏高度集中,可能存有巨族的鄉鎮,這些巨族的開基祖人數值得探究。西螺二崙張廖每位開基祖的後代平均有1295人(西屯張廖281人),義竹鹽水翁氏超過800人。前述超大家族若不包括葉五美(每房1300人)與戴拾合(每房300人),每房在600~840人之間,總平均是758人。以每位600人推算,要傳下2000萬人口只需3.3萬的開基祖,符合來台閩粵男人應只有幾萬人的估計,相當於在乾隆時期每600*(150/2000)=45人(部族)選1位開基祖。
台灣人父系結構與福建人不同
(摘錄<台灣人的族源>)
以下是男性Y染色体的四個突變型M119、M95、M122、M134在各族群中所佔的比例(除兩項資料來自林媽利教授外,其它都來自中國學者金力的論文 American Journal of Human Genetics 65 (1999):1718-1724與Human Genetics 107(2000):582-590):
...(人數) ..M119..M95..M122..M134
北方漢人(82) ..0.098..0.000..0.293..0.232
南方漢人(280)..0.168..0.036..0.254..0.279
廣東人(15) ...0.200..0.000..0.400..0.267
福建人(13) ...0.000..0.000..0.385..0.385
福建人(55) ...0.218..0.055..?????..?????(林媽利2006年10月初的演講)
台灣人(55) ...0.200..0.170..?????..?????(林媽利2006年10月初的演講)
廣西壯族(28) ..0.179..0.250..0.036..0.250
廣西侗族(10) ..0.200..0.200..0.100..0.200
印尼Batak(18)..0.222..0.278..0.111..0.000
印尼爪哇(11) ..0.182..0.182..0.091..0.000
金力論文中另外尚有高棉人、泰北人、馬來西亞人,與台灣4個、中國9個少數民族(含畬族),但他們的M119、M95比例與台灣人的明顯不同,故不列出。
M119普遍出現在東亞各族中,北方人略少於10%,南方人約20%。但M95則只出現在南亞人種中,北方人中幾乎沒有,南方漢人中也很少(福建人0%或5.5%),但在台灣人中卻有17%。從上表可看出台灣人的父系基因結構與壯族、侗族或印尼爪哇人、蘇門答臘Batak人的最接近(都含大量的M95),而與南、北方漢人的(M95很少)很不同,難怪金力的Y染色体論文很不尋常地從不提台灣人(為了政治正確,中國人提「中國各省」時必定要包括台灣)。可惜林教授未出示台灣人的M122、M134資料,故不確定台灣人與壯侗人究竟有多接近(壯、侗族是古代百越的直接後裔)。若簡單地以M95來推估,假設400年前平埔族有20%(25%)的人屬M95,而福建人有5.5%,則現代台灣平地人的父系有21%(41%)在400年內來自福建,而体基因有可能就是10%(20%)。
研究現代平埔族的基因雖有助瞭解台灣平地人的血緣,但這些研究註定要受質疑,因很難確定住西部平原的平埔族沒混到福建人的血液(400年要追溯十代以上),而住山邊的平埔族,自古以來就含有較高的高山族成分,甚至有可能是〝平埔化的高山族〞,而且也可能因受歧視而長期傾向於與高山族通婚,故也不能代表400年前西部平原的廣大平埔族的血緣。最能讓人信服的,還是直接比較台灣平地人與福建人的父系。
【後註:林媽利、陳叔倬等研究埔里的巴宰族與台南、屏東、花蓮靠山邊的西拉雅族,發現他們都近於高山族。但此結論如上述不能推廣到400年前西部平原上的廣大平埔族。或許就是因為這些族群與其他平埔族大不同才未被閩客化。】
聽外國人說就知道台灣人是什麼人
(摘自沈建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an/25/today-o2.htm)
台灣人糊塗不知祖先是原住民,外國人反而比較清楚。例如,一八八五年劉銘傳奏摺:「台灣沿海八縣之地,番居其六,民居其四。」番則番矣,而所謂的「民」也是漢化番。再如,一八九六年日本學者伊能嘉矩在士林觀察,山上的凱達格蘭平埔族和街上的「漢人」,體格和臉形上無法區別。因為山上和平地的都是平埔族,只因漢化認賊作父,有的還鄙視「番」祖。
又如,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時,英報報導:「六百萬島民絕大多數是中國人,歡迎和中國合併。」英國外交部(一八六○年左右就到台灣設館,對台灣「漢人」的「番底」知之甚詳)立刻糾正:「台灣人是中國人,這話是中國人說的。其實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是原住民,自明以來不服中國。」原文如下:Only because the Chinese call them Chinese! The great majority are aboriginals over whom the Chinese administration even in Ming times had little or no control.
一九二八年七月,中共六全大會就決議,「福建之台灣人」和滿洲的韓國人一樣,是「中國境內少數民族」,有利用價值。原文為「中國境內少數民族問題(北部之蒙古、回族、滿洲之高麗人、福建之台灣人,以及南部苗、黎等原始民族,新疆和西藏)對於革命有重大意義,特委託中央委員會於第七次大會之前,準備中國少數民 族問題的材料,以便第七次大會列入議事日程並加入黨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4/today-o2.htm
台灣人確定是閩客化的平埔族(以上三篇論點的濃縮與補充)
1683滿清據台..民12,727戶,16,820口(但學者估計最高的說有10~15萬人)
1711......民戶數不變,18,827口(1683-1711的28年裡增為1.12倍,故年增率0.40%)
1781......民番共90萬
1811......179萬(不含恆春、埔里等番界,道光《福建通志》195.0萬,含澎湖的4.1萬;《嘉慶重修一統志》178.7萬;筆者認為實際人數160~200萬間)
1893......254.6萬(含恆春2萬、埔里1.6萬、台東州0.6萬,扣除後,1811-1893的82年裡增加為1.29倍,年增率0.31%;或增為1.40倍,年增率0.41%)
1895日本據台,閩粵人停止來台,故關鍵年是1683~1811的128年,1811(嘉慶16)年後的增加是靠生育與番口加入,移民微不足道(台灣西部已拓完,又值閩粵人下南洋的高峰期,來台者很少)。
【1】仍在「渡台禁令」實施期間(1683-1875,防台灣有人作亂)的1711-1811年,台灣人口由5萬變成179萬,而清國記錄的合法移民(因短暫開放合法打工者接二等親內的眷屬)人數只有3萬,如果有數十萬人偷渡到台灣,政府會不查緝嗎?清初康雍乾(1662-1795)盛世,人口上升,人民生活尚可,很少人有必要偷渡到一個野蠻落後、充滿未知風險的番域。而在政府禁渡台、禁入番、禁娶番的連三禁又語言不通下也不可能靠偷渡與入贅在128年約4~5代內就消滅一個民族,連消滅一半都不可能。而且滿清據台的前20年禁渡台令最嚴厲,浙閩粵沿海30~50華里(約15~25公里)在鄭清對峙期間被「禁海遷界令」淨空內遷的居民也才剛重回家園,百廢待興,幾乎沒有人會偷渡台灣,故實際可能只有約110年。
【2】1811年台灣人口179萬與1829年泉漳州人口450萬,以相同的年增率0.5% ~ 1.0%倒推泉漳人口與推算台灣人的閩粵基因比例(但1683~1711年以0.4%推算),結果是在3成以下;若以史料記載的人數推算,則不到1成。
【3】林媽利的新結果:74%台灣人的母系源自福建,26%源自高山族。但近400年來台灣人的母系幾乎沒變(有唐山公,無唐山媽),故四百年前平埔族的母系74%源自福建。平埔族長得像福建人,是現代台灣人的直接祖先。
【4】林媽利的初步結果顯示,台灣父系的組成與漢化後的福建人不同,而接近壯侗民族。若簡單地以M95來推估,則台灣平地人的父系有21~41%在400年內來自福建,而体基因有可能就是10~20%。
◆ 1847年(日本據台前48年)北路理番同知 史密 上書說:「全台無地非番,一府數縣皆自生番獻納而來。由諸羅而彰化,由彰化而淡防,納土開疆 ……。而台番最愚,一無所圖,既無大志,安有大事。」
◆ 1885年(日本據台前10年)劉銘傳說:「台灣……沿海八縣(宜蘭及西部各縣)之地,番居其六,民居其四。」「台番……各社所佔膏腴之地,… 一旦教之耕種,皆成富區。」(見《劉壯肅公奏議》卷二謨議略<臺灣暫難改省摺>)隔年又說:「生番……盡佔腹心之地,犬牙錯處,無一不與民地為鄰,歲殺居民至千餘人之多。」(卷四撫番略<請獎官紳摺>)經過200年發展,民番的人口密度應差不多,除了城裡。而所謂的「民」也包括已漢化的番(歸順清國稱「薙髮為民」),真正「漢民」家族中的女祖當然也多來自於番,故台灣人的閩客基因少於2成。
◆ 1896年日本人類學者伊能嘉矩在士林觀察,山上的凱達格蘭平埔族和街上的「漢人」,體格和臉形上無法區別。
◆ 1904年紐約時報稱日據前的台灣為「野蠻之島」(標題"Savage island of Formosa transformed by Japanese"),可見當時美國人的認知裡台灣人都是原住民。
◆ 1915年6/28《台灣日日新報》的<臺灣發達比較>說1896(1912)年台灣有內地人(指日本人)1(13)萬人、熟番257(321)萬人、生番8(12)萬、外國人1千(1萬7千)。也就是說,當時日本人認為台灣人都是熟番與生番。但也有人認為這只是報社單純的把「本島人」誤植為「熟番」,或編輯的個人意見。
◆ 1928年7月,中共六全大會決議:「中國境內少數民族問題(北部之蒙古、回族、滿洲之高麗人、福建之台灣人,以及南部苗、黎等原始民族,新疆和西藏)對於革命有重大意義,特委託中央委員會於第七次大會之前,準備中國少數民族問題的材料,以便第七次大會列入議事日程並加入黨綱」。
◆ 1936年,毛澤東對斯諾(Edward Snow)說:「要收復我國全部的失地。…… 但我們並不把中國以前的殖民地朝鮮包括在內。……如果朝鮮人民希望掙脫日本帝國主義者的枷鎖,我們將熱烈支援他們爭取獨立的鬥爭。這一點同樣適用於台灣。」1938年,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報告中,鼓勵「朝鮮、台灣等被壓迫的民族」爭取獨立。在毛澤東心中,台灣人一直是另一個民族,這也是當時全世界的普遍認知。
◆ 1947年228事件發生時,英國外交部說台灣人:「大多數是原住民,即使到了明代,他們仍很少或完全不受中國政府控制。」(The great majority are aboriginals over whom the Chinese administration even in Ming times had little or no control.)
1915年06/28《台灣日日新報》(取自網路)
(1)取自網路
(2)取自劉還月《我是不是平埔人DIY》
(3)取自劉還月《我是不是平埔人DIY》
清代的平埔族,看不出與一般〝作工〞的台灣人有何不同,但顯然不同於高山族。1896年日本人類學者伊能嘉矩在士林觀察,山上的凱達格蘭平埔族和街上的「漢人」,體格和臉形上無法區別。
我們祖先的語言
(摘錄<台灣人的族源>)
遠古時代,我們台灣人的祖先可能有過半住在中國東南沿海一帶,他們講壯侗系(Daic,傣語系)的語言,另一部份就住在台灣,講南島系的語言。
約六千前,我們的百越祖先掌握了橫渡大海的技術,開始渡海來台(及日韓東南亞,形成環西太平洋的越文化區),但當時台灣島上早已住了講南島語的南島民族(高山族,在一萬二千年前的冰河時期台灣海峽是陸地時就已遷居台灣)。祖先一批接一批地來,持續了數千年,並可能啟動南島民族的偉大遷徙,但每一批上岸時,面對的都是眾多講南島語的南島與百越的混血兒,因而也都被同化成了南島語族。經過數千年後,雖然百越在血統上佔了過半,並把百越文化(幾何印紋陶、杆欄屋、紋身黔面、鑿掉門牙、拾骨葬、……)與航海技術傳到台灣(並再傳往菲律賓等地,成為南島文化的一部分),但語言已南島化。
約350年前(1661年起),鄭成功與滿人建立的清國統治了台灣,來了一小批閩南人、客家人。因閩、客人有較先進的文明,閩、客語背後還有文字的支撐,為了貿易、簽約等等的需要,及統治者強力推行漢化教育,祖先們不得不學習閩、客語,因而又成了閩南語族、客語族。因平埔族人長相與閩、客人本來就差不多,為免於被歧視,多不願提自己的背景,後來甚至在日本政府登記人民的種族時謊報為「福」與「粵」,最後通通都變成閩南人、客家人(留在原番社的因無法抹除印記就繼續當番,遷到或入贅外地與其他人組成新社區的就改變身份成了漢,成了「來台祖」)。當時阿扁的故鄉就有許多平埔人選了〝陳〞當他們的漢姓(或有姓陳的入贅母系部落後,全部落就以陳為姓),經過幾代後,當每個人的根源已模糊時,又共同選了一人當他們的祖先(例如入贅的那位閩南人)。那位祖先可能真的來自閩南,但他真正的子孫可能沒那麼多(要證明其實很容易,只要Y染色體分歧,就可確定是平埔族集体漢化)。
所以我們祖先的語言先後是:壯侗語、南島語、閩客語。現在我們又變成了北京語族。
我們的百越祖先與閩、客人在遠古是同一民族。閩、客人在二千年前開始被漢族入侵,經歷了與平埔族類似的被同化過程,變成了河佬人、客家人,語言由壯侗語變成了漢語系的河佬語、客家語,他們的血統中漢族約佔1/4,閩越族佔3/4。而平埔族這支,則與南島民族融合,融入了約13%的高山族血統(26%的母系)及比率未明的南洋(菲律賓)血統。因此,若台灣人Y染色體與福建人的相近,並不能證明〝不是平埔族〞;只有在台灣人與福建人大不同時,才能證明〝是平埔族〞。 Y染色體的證明效力僅止於後者,前者的最終判決只能求助於史料。
後記
四百年前,台灣住民的血緣其實已分成平埔(百越)與高山(南島)兩大族系。有幾件事讓台灣(閩客語)人深信自己是來自中國的閩客移民,而原住民都已被趕到山上:(1)清國大力〝化番為民〞(大墾戶為避罪而虛報散居的原住民地主為同鄉)、日本進行〝自我認定〞的種族登記、二戰後中國流亡政府以大量的文獻與宣傳進行洗腦。(2)平埔人與中國閩客有很大部份是同源的,被閩客化後幾乎是天衣無縫。(3)平埔族與高山族的語言文化相近,讓人以為他們血緣也相近,因而以為平埔族應與現代台灣人有別。(4)中國明末清初是〝村社內統一姓氏、村社間結派認祖〞、上溯漢唐名人祖先的〝造譜運動〞大時期,台灣正好趕上這風潮而聯上了閩粵祖譜;依母系社會習俗,男性須離家入贅他處,若入贅處或工作處較遠,很容易就能假冒漢人,謊稱祖籍,這可能是平埔族消失得迅速又徹底原因之一。(5)歐洲白人也在四百年內取代了北美印第安人,使台灣人有自己〝當然也可以〞的錯覺,甚至還有優越感。
現在可能又有第六件事:(6)現代台灣山邊僅存的幾個平埔族血緣上接近高山族,讓人以為四百年前的廣大平埔族也接近高山族。所以這裡有必要指出這個推論是不可靠的,因這些山邊的平埔族自古以來就含有較高的高山族成分,甚至有可能是〝平埔化的高山族〞,而且也可能因受歧視而長期傾向於與高山族通婚。或許就是因為這些族群與其他平埔族大不同才未被閩客化。
但荷、鄭時代,平埔人能有那麼多嗎?滿清禁買禁墾番地的禁令使大墾戶虛報散居的平埔人為自己同鄉;1875年禁令廢止後,官員編派台灣人的祖籍,向世界宣示台灣已是清國人的天下 - 2013
假設1811年時平埔族基因佔179萬的85%,即152萬,若以年增率0.6~0.4%倒推,則平埔族人口需有:1683年約71~91萬,1650年約58~80萬。有學者估計荷蘭人入台時(1624年)高山族與平埔族各約20萬人。但如果高山可養活20萬人(目前約40萬人),則已有農業且已開始引進更先進技術(荷蘭加鄭氏共58年)的平地養活70~90萬人不是不可能。平埔族有土地,技術更新後人口年增率也可能大於一開始心不在台灣的閩粵人。靠槍炮與聖經,荷蘭只以2千多的士兵與平民統治台灣,1650年全台降伏的原住民有68657人,而這應只是一小部份,故原住民人數應有數十萬,可能已非游獵採集的民族。本文內各類人口數與計算都在 http://140.116.5.200/~ydtsai/taiwanese/calculate.xls 。年增率都用R= exp{ [ln(N倍)] /(T年)}-1,即(1+R)^(T年) =N倍。
荷蘭與清國的統計都顯示,平埔社的平均人數在200多人,最多的超過2000人(1650年的屏東塔樓社與台南蕭瓏社)。是什麼生產方式可讓數百人集居在一個地方,而且持續到清代?不是有效率的農業嗎?據江樹生譯的《熱蘭遮城日誌》第一冊,屏東塔樓社與武洛社以稻穀向荷蘭人納稅。1684年的《臺灣府志》記載鳳山八社是「不捕禽獸,專以耕種為務,計丁輸米於官」。鄭氏主要經營嘉義到高雄,1684年漢人尚未到達屏東平原,故在鄭氏來台前,屏東原住民已以務農為生。其實在荷蘭據台前,台灣北部、南部都產很多稻米。據蔡承豪《臺灣稻作技術變遷之研究》P.45~68,1627年西班牙人攻入淡水地區時發現稻米多到可以裝滿一艘軍艦與四艘大舢舨,而且據說尚有近五十艘船的米糧可以搬運;1635年荷蘭人攻入台南高雄交界處的塔加里揚社時,發現眾多穀倉,大部分都裝滿米;1644年荷蘭人攻打宜蘭的掃笏社時,發現它被「水田」所圍繞,攻入奇力板社時,發現家家戶戶儲滿稻穀與小米,而之後噶瑪蘭人也以稻米向荷蘭人繳稅。又據考古資料(見蔡承豪文P.34~42),台南科學園區在4200~4800年前就已有粳稻與小米,1700年前已有鐵器、大量稻穀及其它穀物,農耕已相當進步;台北芝山岩也發現3000~3400年前的碳化粳稻;台中大肚(1500~3500年前)與屏東墾丁(4000年前)也都發現陶片上的秈稻印痕。故台灣的稻作從未中斷,粳稻(米粒肥圓,例蓬萊米)、秈稻(細長,例在來米)及黏性變種的粳糯、秈糯都有,只是較少水耕(宜蘭是水耕),且可能採燒地、游耕法,收穫時用手拔,效率較低。閩粵人應只是引入水利設施、農具、高產早熟耐旱的越南占城稻(屬秈稻),所謂的「拓墾」其實就是建水圳。西班牙人還記載了北部原住民已有工人與商人:金包里社、大雞籠社原住民既不耕種,也不收割,靠著替人「蓋房子、鑄箭、縫衣服、製作大刀、轉販琉璃珠與瑪瑙的方式換取稻米」(蔡承豪引用《西班牙人在臺灣》P.158)。
據1649年1月巴達維亞(雅加達)總督的報告,自1636年的4月起,小琉球原住民被殺或自殺者504人,被俘虜送往他處者697人,1647年最後被捉獲者17人,共1119人(見程紹剛譯註《荷蘭人在福爾摩莎》P.298),其中1045人是在1636年的4~7月間(《巴達維亞城日誌》的1636/11/26;《熱蘭遮城日誌》的6/2說滅掉約500俘虜483)。而珊瑚礁構成的小琉球島僅6.8平方公里,人口密度達165人/km2,這應是荷蘭人在台灣因進行剿滅(悲哀)而作過的最完整的人口統計了(1650年屏東8社中有4社人口在1599~2160間,密度可能更高)。以此密度推算,當時台灣西部平地至少有7000 km2,可有116萬人,還未計4000 km2以上的丘陵地人口。又據《熱蘭遮城日誌》第一冊,荷蘭人在小琉球沒看到船隻,只有二條捕魚的竹筏(1630/5/13),故應是以農業為主;有美麗又整齊的農地與存糧食的農舍,種椰子、蕃薯、玉米(milie栗米?)、香蕉、豆子、anjames、oubis、milge(粳米?)及其它作物,還有養豬,開發得看不到一個地方沒有種植,甚至於在礁岩之間也都開發了(1633/11/18、1636/5/11、6/2)。由此可見台灣在荷蘭時代就已有滿滿的人,且農業相當進步。特別的是,小琉球沒有河流,二條地溝約以45度交叉於島中央而分成四塊台地(最高點分別為87、70多、70多、50多米),1900年前後見記載的泉水只有三、四口(大的每秒可湧出2708/3600 =0.75公升)。若當時有石灰岩洞底部可儲存大量雨水,這種岩洞須夠普遍才能支援全島農業。若是已會挖井(小琉球的井一般淺於10米,有只6米多的,但在台地較高處須穿透4~10米以上的珊瑚礁石灰岩),則當時台灣原住民已能離河而居了,成為面的分布。台灣掘井的歷史可溯至石器時代,2800~2000年前的大湖文化烏山頭時期就有。據1958年調查,由地面至靜止地下水位的深度(米):台北3~10、桃園5~13、新竹至高雄7~13(除濁水溪沖積扇2~4)、屏東5米。台南有一口烏鬼井,深3.48米,水位常在0.57米深處;另一口延平街古井,3.15米深、水位常在1.82米深處。
清代小琉球是化外的禁地,不准民人登島,直到1875年。1788年清國曾登島搜查林爽文餘黨,發現「祗有泉州民人三十八戶」(《欽定平定臺灣紀略》,清代文獻似乎都照例不提散番);撫番4年後的1879年有340餘戶、2000餘口(夏獻綸《臺灣輿圖》);1894年有400餘戶、2~3000人(《鳳山縣采訪冊》);1926年有4400人,已全是泉州三邑人(鄉貫別調查)。1893→1926台灣人口增為1.54倍,因此這些三邑人應是從1894年的人口繁衍而來。但據1904年的戶籍資料(存於琉球鄉戶政所,見李宗信<小琉球的社會與經濟變遷>),508戶中,能追溯祖先在清代以前來自福建的只有79戶,與1788年的38戶相當符合,佔15.6%。因小琉球曾被清空再吸引移民,故其閩人比例可能反應了高屏沿海的閩人比例(但三邑人在高屏各郡或沿海各庄除小港庄64%、彌陀庄62%外,其它都佔四成以下,原住民祖籍是編派的)。而依父系是15.6%,依全體基因應是少於8%。
宜蘭平原有320平方公里,因靠海荷蘭人較易接近,1650年降服的有30多社8037人,另有6社1633人敵對,每平方公里共有9670/320=30人。而這些應只是目標明顯的大社,8成在今鐵路以東的靠海地區,其他因水源不夠充足、土地不夠肥沃,只能養活10~20人的地方應很多,這些難管理的小社群,全台只有2000多的荷蘭人是不會有興趣的(而這些散番也最容易冒充漢人,因此清國統治後都不見了)。包括這些小社群與未被發現的大社後的人口密度就只能猜了。
宜蘭在荷、鄭、清初並無閩粵人,1773年才有林元旻4兄弟開墾礁溪,1796年才又有吳沙率約1300人前往武力開墾(《東槎紀略》卷三:「沙所召多漳籍,約千餘」、「泉籍初不及二百人」、「粵人則不過數十為鄉勇而已」),1804年台中巴宰族人潘賢文聞風跟進,也帶約1000熟番前往,1810年併入清版圖。但1810年閩浙總督方維甸在<奏請噶瑪蘭收入版圖狀>中奏報,噶瑪蘭已有漳42500泉250粵140熟番990歸化生番4550共48430人,14年間竟已有42500漳州人,平均每年增加約3000人。而據《淡水廳志》卷4,1811年大甲溪至台北的淡水廳有人口21.5萬,若以1841年的各堡人口比例扣除客家地區的至少4萬後,漳籍不到8.5萬;而若以1926年漳人只佔22.5%算,則不到5萬【暫不管真假,桃園東部的桃澗堡2萬,多漳籍;大台北12.4萬,漳籍(1926年只佔26%)不到6萬(或3.5萬),其中東北海岸帶的金(包里)雞(籠、三)貂堡,1841年總人口11359佔淡水廳的4.0%,1811年可能只有0.9萬】。而且當時宜蘭尚屬未入版圖的番界,民人是不准越界的(設有隘寮派兵看守),而吳沙家族竟能每年招佃3000人,吸走北台灣漳州人的1/3(或1/2),卻幾無泉州人,這顯然不合理【大甲溪以北的漳人優勢區只有:台北的雙溪貢寮到石門的東北海岸帶(即清代的金雞貂堡)、士林、內湖、板橋、中和、土城,與桃園的東部】。又漳、泉人數差那麼多,如何鬥?又據《噶瑪蘭志略》卷5, 1810→1814年噶瑪蘭人口48430→62243,由「前4年仍是年增約3300人且到1926年(泉4700、漳133100)泉州人只增加4500人」來看,應仍是以漳州籍為主,難道淡水廳4年又被吸走1.2萬的漳人?故筆者認為,42500或4年後的5.5萬漳人中除了吳沙帶去的1000多人外都是原來散居而未集居於大社的噶瑪蘭人,是原住集居社番4550人的10倍以上,人口密度也達每平方公里(4.6+1.2)萬/320=181人,而若是加1810→1830非自然增加的2.4萬,則可達(4.6+2.4)萬/320 =219人(而貧瘠又無河流的珊瑚礁島屏東小琉球島在1630年代的人口密度就已達165人/km2)。吳沙家族只是對這些散番抽取「鄉勇費」,實即現在常聽聞的「保護費」,而大社則抗拒。而在1810年宜蘭各界呈上戶口清冊請求併入版圖時,如果都據實呈報為原住民,將來這些番地不能賣給漢民,而已賣地的原住民將來也可能反悔而告官(依法「田仍歸番」),故把繳「鄉勇費」的散番全部報為漳人。而且如此一來還可製造「生米已成熟飯」的假象,即既已有如此多漳人違法越番界,且違法墾番地,就無法懲罰而直接設廳了。就在宜蘭突現4萬多漳人的同時,1781→1811年台灣人口也暴增105萬(清國自1741年開始作非徵稅用的人口普查,1756年台灣有66萬)。
筆者斷言:大墾戶或官員把自己家鄉的或他們查得到的村社及其姓氏編派給散居的原住民(因此今日不少家族真的能找到「祖籍地」),虛報散番為漢民的現象也發生在全台各地。滿清規定漢民「禁入番地、禁買禁墾番地(見註釋)、禁娶番婦」,以防原住民土地被侵吞而致生計困難。清初荒地固然多,但散居的原住民也很多,比集居大社的多很多。據1724年《臺海使槎錄》,全台共只有287社,比今日鄉鎮市區的數目368還少,即1.2個鄉鎮才有一社二、三百人(少於8社的:高雄0台南6嘉義2雲林6南投2新竹1桃園4社),社與社相距遙遠,中間真的是空無一人嗎?台灣史學者所謂的社域,頂多只是社番仗勢欺負散番的地域,而不是域內只有社番。大墾戶其實只是提供技術與組織引水,並半威脅地收取鄉勇費、保護費,主要墾耕者仍是原住民。當大墾戶把「墾出」的田園報官時,若據實呈報地主是原住民,一來坐實了大墾戶違法入墾番地的罪,二來將來這些番地不能賣給漢民,或已賣地的原住民反悔而告官,因而說服原住民假裝成大墾戶的同鄉。而官方也全力配合,因正好可加速同化,甚至成了正式的同化手段,尤其在1781→1811年台灣人口90→179或194萬,應有官員主導。這就是台灣出現大量閩粵移民,同鄉相隨,但在中國卻沒這回事的原因,台灣人不要任意相信祖上留下的籍貫(子孫都說墾戶回鄉招來親族或鄉人,但海峽黑水溝十分凶險,兩岸陸路都靠雙腿,路險人更險,加上政府禁令,一去不知是否能回或何時能回,哪有那麼多冒死也要吃好逗相報的大好人?)。大部分的平埔族就這樣消失了,只留下大社,歷次的原住民人口統計也都只限於這些大社,因荷蘭人只2000多人無法管理散居的散番,社番才是須征服的目標(像小城邦 city state),清初徵稅用的與番社歸順時呈報的丁口數也都只含社番,清中後期人口普查時則散番已全被報為閩粵籍。很多大社持續很久,卻成了社番難以抹去的標記,無法冒充漢人,因而許多人離開後便不再回,留在社裡的就繼續當番。當初仗勢欺散番的社番,反過來被以漢人自居的散番嘲諷。
噶瑪蘭社番則集體取同一漢姓。文史專家曾中宜在日治《臺東殖民地豫察報文》中發現,在宜蘭五結鄉的加禮宛社「大社的地主除了吳偉炳、李那里、李瓜末、吳炳榮外,其餘三十五位均姓陳;瑤歌除了陳居荖、陳乃交、陳武連八寶外,其餘十三位地主均姓潘;竹仔林除了陳武枝母荖外,其餘十位地主均姓朱;七結仔則十五位地主都姓李;武暖則八位地主都姓胡。」平埔族是母系社會,各社的母系來源或許單一,但父系則肯定是多元的,而他們幾乎都用了同一漢姓。1683年台灣本土人口至少50~100萬,現在2000萬,成長不超過40~20倍,但考慮古時人口含二代(均壽不到50歲),每一壯男平均衍生80~40現代男,即男女160~80人,故現在家族男性超過500、男女超過1000的都應懷疑自己來自社番(小家族則極可能來自散番,祖籍得自大墾戶或官員)。
枋山、車城、恆春也有突然出現大量閩粵人的情況。這地區在鄭氏時期據說被視為流放罪犯的天然監獄,在清代則是禁止民人踰越的番界,直到1875年開山撫番才設恆春縣。但據《恆春縣志》卷7,在1889年全縣人口就達20055, 14年裡湧現15953閩粵籍的莊民,社番只有22社4102人。恆春車城平原9646人中只有3社431名社番,其它社番全在牡丹、滿州的丘陵區。但在之後的3年卻僅增加492人(至20547),年增率0.82%,略高於全台的0.57%,並無大量移民。不要以為閩粵人對後山地區早已垂涎欲滴,一撲而上,1875~79年清國還需在廈門、汕頭、香港以獎勵招募農民,結果因成效不彰而廢止。據《台灣通史》,恆春知縣稟言:「臺灣開拓後山,於茲三年,生番漸次受撫,而招墾尚無成效。」畢竟番域凶險,拓墾一切從頭,台灣西部人口又非達到飽和。1888年,另一恆春知縣說:「招墾應募者多係衙外胥吏及其親友,與衙役勾結,稔悉地理。於獲准開墾之後,轉賣他人。」可見13年裡來拓墾者很少。撫番統領吳光亮<化番俚言>32條中就有一條是「改社為莊,以示區別」,《恆春縣志》案說「莊民均係閩之漳泉粵之潮嘉等處渡海而來」,但又矛盾地說「開治以後,來者較多,土著則皆番民也」,官方的操作已可確定。全縣散番是社番的3.9倍,平原區則是21.4倍(因22社比瑯嶠18社略多,故番社漢化改為莊的可能不多)。
但1875年後禁買禁墾番地令已廢止,為何官員還要編派祖籍給原住民?這是為了向世界,尤其是日本,宣示台灣已是清國人的天下,不要再妄想。1874年,日本以1871年琉球人在高士佛社被殺為藉口登陸屏東車城,攻打牡丹等社(日兵5990人戰死12人死於瘧疾561人),主張番界不屬清國,是無主地。因而事後清國開山撫番,並在只有2萬人口的枋山、牡丹、恆春地區設縣,而不只是設廳,其宣示意味濃厚。1875~1895年間清國用來欺騙世界而全面編派給台灣人的祖籍,現在也被中國拿來要求台灣回歸「祖國」。
宜蘭、恆春都在開始有閩粵人進入到第一次有統計記錄的14年內,族群結構完全逆轉,若不計外來的熟番,平原區閩粵人各佔90%、95%。全台其它地區應也都差不多,都在大墾戶進入後,或開山撫番後的幾年內散番全部漢化,〝拓墾完成〞,只是很難找到資料查証而已。
像埔里、魚池應該也是,但因只有開山2年與40年後的族群統計而難以確証。據閩浙總督劉韻珂<奏勘番地疏>,1847年出來迎接他,請求設官治理的埔里、魚池盆地內「水沙連六社」的社番有生1020熟2000多,共3020人,其中熟番全來自埔里社。據1877年夏獻綸查勘中路埔裏的報告,開山2年後此六社有漢民2600多、屯番6000多、化番600多【註:屯番指外來熟番,據埔裏社番自述而官員記下,1823~4年間有中部熟番受邀入墾該社,但24年後該社竟逆轉成熟番2000生番27,筆者認為應是生番熟番化,頂多只有幾百人是真正外來】。再38年後的1915年,據日治《第二次臨時臺灣戶口調查概覽表》(見邱正略<水沙連地域客家的開發與聚落分布>),閩粵人已佔埔里社堡(閩7899粵5101熟4777生番38)17815的73.0%、五城堡(魚池,閩6590粵602熟358生24)7574的95.0%,二堡共有閩粵人20192、熟番5197、生番62,即閩粵人增為7.8倍而番口減為0.8倍。以全台灣1893→1896→1912的年增率0.57% & 1.4%把閩粵人20192回推到1877年是14510,若以開山後前2年有2600的速度,也是14年內就可達成,但二位恆春知縣的說法顯示招墾並不容易。埔里、魚池盆地共63平方公里,依1811年噶瑪蘭人的密度估計,盆地內可有生番(181~219)*63 =11403~13797人,而面積是盆地3.5倍的丘陵區應也有不少人口。而由宜蘭、恆春的例子也可知,盆地內散居的散番會是官方統計的社番3020或6600的好幾倍,也就是上萬,另再加上盆地外。是什麼樣的嚴苛淘汰能讓一個原應有1萬多人的原住民在1877~1915的38年內(實際或許也在14年內)只剩熟番5197、生番62人?而且若不是因埔里社大到難以撼動,熟番應也會所剩無幾。原住的生番不是閩粵化就是熟番化,而閩粵化的吸引力顯然大過熟番化,而且1875年後官員編派的當然是閩粵籍。
國姓也與魚池類似,1875年前是番界,1926年時已有閩1100粵4400人,閩粵共佔人口的約95%(粵籍佔1915年的69.6%、1920的74.8%、1935的78.7%,1926年應佔約76.4%)。而照理說,粵籍應多來自東勢郡(東勢、石岡、新社),但祖籍潮州、嘉應、惠州的佔比卻與東勢郡的大不同(國姓23%、64%、14%,東勢郡65%、28%、8%),國姓的粵籍來自何處?應是隨著少數閩粵人(瓶頸效應)的足跡編派而來。
基隆至苗栗的丘陵區(乾隆27年1762以前全部是番界),更難有資料,又未與外界清楚隔絕。但還是可作一些事。據《淡水廳志》,1841年淡水廳城南二堡(後來的苗栗一堡,含後龍、造橋、獅潭、三義之間的大片地區,苑裡、通霄則組成城南三堡)有人口14158。1841→1926年全台灣人口增為不到392.4 /[160* (1.004^30)] =2.18倍(1811年台灣實際人口取為最低值的160萬以免高估計算結果,因筆者認為福建通志的194萬太高),城南二堡人口自然增長應不到14158*2.18=3.09萬。但1926年時這地區有閩粵人10.04萬,故約有(10.04-3.09)/10.04 =69%是非自然增加的,若1841~1926年並沒有大量閩粵人移入苗栗一堡各鄉鎮的事實,則這地區約69%的人口應是1841(道光21)年後加入的,應是番口漢化(閩粵人不會躲這麼久)。醫界已發現,苗栗客家人與賽夏族人常見蠶豆症,但其它地區的客家人少有此症。同法算得的其它各堡的比例是(見 calculate.xls):城南三堡45%、一堡55%、廳治城廂45%、城北一堡(頭前溪北)51%、二堡(西桃)67%、桃澗堡(東桃)47%,桃竹苗各堡總平均是57%,約105911*0.57/0.43 =14.0萬的閩粵籍人口是1841年後加入的。而1841年前的人口中也可含大量番口,1762年以前丘陵區全部是番界(含苗栗市以南約50 km^2的河谷平原、桃園台地群的湖口楊梅平鎮大溪,可見當時已住有大量平埔人)。若排除閩籍人很多的南二、廳治、桃澗等堡,則粵籍區是62%約10.3萬,相當於1926年的10.3*2.18 =22.5萬,但不可能有這麼多客家人移入桃竹苗,因1926年桃竹苗有粵籍353300(四縣168300海陸133200),其它地區共只有23.3萬 (四縣128600海陸21400),含大台北2800、中彰投107700、高屏92000,且23.3萬中應有很大部分也是1841年後加入的。
台北各堡的總平均則是41%約11.3萬(都換算回1841年的人數),也含不少番口。但台北已成政治與經濟的中心,也會有很多移民,尤其在1908年縱貫鐵路全線通車後;又首善之區台北的年增率也可能領先全台飆高,不只增為2.18倍,故實際比率也可能低一些。當然也可懷疑是1841年的統計效率太低,但清國自1757年起就有一套「每戶發給門牌,名字填在門牌內,十戶立牌長,十牌立甲長,十甲立保長」的保甲戶口清查法,已用了84年,民戶很難逃掉。
台北至苗栗的廣大地區遲至1875年才廢淡水廳而設縣,算是相對落後,全淡水廳(扣除大安溪以南)的總平均是48%約25.3萬。又1841→1871的30年間,淡水廳依比例扣掉城南四堡後的人口269933→約401815,自然增長應不到269933 *(1.004^30) =304276,故有24.3%約9.8萬,相當於1841年的8.7萬是非自然增加的。再仔細算後,1926年的台北至苗栗閩粵人口中,44%是在1811年前就有,8%在1811~1841、16%在1841~1871、32%在1871~1926年間加入。鐵路通車後,確實可能有大量人口移入北台灣,但如前述不可能有大量客家人移入。
台中的新社原名「新番社」,是噶哈巫平埔族的居地。1833年粵人杜行修率「五十壯男」由台中大坑(而非東勢)進入,為閩粵人到達新社之始。據說在1862~65年的戴潮春(萬生)反清事件中,沿海居民紛紛遷入新社避難,新社因而逐漸發展,1926年時有閩人300粵人6400,已無噶哈巫人(1905年台中廳熟番只有282人),據說都搬去埔里了。但戴潮春事件並未波及東勢、石岡等客家區,沿海居民則都是閩人,何來沿海粵人避難?五十壯男能繁衍多少人?噶哈巫人能舉族翻山越嶺逃避而不遇阻力嗎?有大屠殺嗎?其實清國相當保謢原住民,漢人會被驅逐(像埔里郭百年事件)而不是原住民舉族逃離。中部平埔族向宜蘭、埔里移民的應只是一小部份勇壯者向外尋找更好機會,就像閩粵人一樣,而不是像許多學者所說的在逃避外來入侵者。故筆者認為6700閩粵人大多是噶哈巫人漢化,只要照撫番統領吳光亮的<化番俚言>作就可以了,根本不必逃。新社面積69 km2,平地至少20 km2,若以每km2有150人估計,1811年平地可有原住民3000人,1926年至少可增為2倍(=392萬÷200萬),即 6000人。
這裡附記一件事。1892~95年成稿、日治時被重抄的《嘉義管內采訪冊》將打貓西、北、南堡2.3萬人全記為番戶。「番戶」不可能被誤寫、誤抄了91次(88街庄+3計共),但嘉南平原腹地不應有這一大塊熟番保留地。筆者猜測有三種可能:一是此三堡(大埤南部、大林西北部、溪口、新港北部、民雄西部)拒絕官員統一編派閩粵祖籍,官員挾怨報復;二是編者或重抄者想保留一些他認為的真相;三是編者公報私仇。
如果前述的看法正確,扣掉吳沙的約1500閩粵人(泉250粵140餘為漳1110,合理多了)與潘賢文的990熟番後,噶瑪蘭族應有46000人,宜蘭平原有320平方公里(km2),每平方公里144人,而這是噶瑪蘭族在無閩粵人介入下自力達到的,而且必仍有大量未被統計到的人。據《噶瑪蘭志略》卷5,1810→1814→1830年噶瑪蘭人口48430→62243→78871,平均年增率6.47%與1.49%,此時統計不分族群,移民也合法,我們無法分辨其中有多少是移民,但由「前4年仍是年增約3300人且到1926年(泉4700、漳133100)泉州人只增加4500人」來看,應仍是以漳州籍為主,但實為噶瑪蘭人,不然淡水廳4年又被吸走1萬多的漳人。保守地只加上前4年每年3000之後(其實1810→30年又非自然增加2.4萬,但可能有人堅持有上萬的漳籍移民),噶瑪蘭人至少就有4.6+4*0.3=5.8萬,每平方公里181人(多可達(4.6+2.4)萬/320 =219人)。此時距荷蘭人來台已有187年,我們不知荷蘭人有沒有改變他們的生產方式,或他們有沒有自行從外界取經,習得較先進的農業技術而使人口大增,或這樣的人口密度其實已維持了一段很長時間(1644年荷蘭人攻入奇力板社時,發現家家戶戶儲滿稻穀與小米,而之後噶瑪蘭人也以稻米向荷蘭人繳稅)。若以那個時代算很高的年增率0.4%把181回推161年,則1650年每平方公里有95人(人口3.05萬)。故平埔族在閩粵人介入前的人口密度可在95人以上(而貧瘠又無河流的珊瑚礁島屏東小琉球島在1630年代的人口密度就已達165人/km2)。而台灣西部+澎湖+宜蘭的平地目前超過8500平方公里,1650年時應有7500平方公里以上(筆者只能搜尋到二項訊息,一是1000年來台灣西南海岸向西推進了5~15公里,而筆者量得大安溪至高雄柴山海岸三段直線長約210公里;另一是1823年的曾文溪改道把三、四百平方公里的台南台江內海填為平地),故可有 95*7500 =71萬人以上。另還有超過4000平方公里的丘陵地,雖平地少但水源多(人口這麼稀少,是不是平地可能已不是重要因素),若每平方公里30人則可再養個12萬人(2005年台灣西部丘陵中人口密度最低的有台北坪林39人、台南南化53、台北石碇54、苗栗獅潭67、苗栗南庄71;台北低於100的還有雙溪71、平溪88,都在密度最低的50名內;1926年苗栗南庄57、獅潭69幾無變化)。
我們也可直接計算而不回推。1811年時,剛開發的宜蘭有181噶瑪蘭人/km2以上,早開發100餘年的西部的密度應更高。故西部平地(應超過7200平方公里)的平埔人數應多於181*7200 =130.3萬,全台平埔人多於130.3+4.6 =135萬,還未計丘陵地的,剩下的少於179-135 =44萬則是閩粵人,是179萬的24.6%。若平埔人要佔179萬的90%,即161.1萬,則西部平地的平埔人密度需是(161.1-4.6)/7200 =217人/km2,是噶瑪蘭的1.20倍,而這是合理的數字,因100年的平均年增率西部只需比噶瑪蘭的高0.18%。再以181人/km2推估其它小地區。1875年恆春設縣時恆春平原可有平埔人181*110 =19910,但1889年實際人口只有9646,可以全部是平埔人(恆春可能因沒有大片高山,水源不是那麼豐富,今日仍可見許多荒地)。水源豐富的苗栗河谷平原在併入清國前可有平埔人181*90 =16290,但1841年時範圍比河谷平原大很多的城南二堡只有14158,故可以全部是平埔人(因筆者無資料可分離出平原人口,故不討論日治時期人口)。水源豐富的埔里、魚池盆地平原共63平方公里,在1830年設通事、1823~4年有中部熟番入墾前可有平埔人(181~219)*63 =11403~13797。1830→1912年全台人口可增為321/[194* (1.0040^(1830-1811)] =1.53倍,1912年埔里、魚池可有(11403~13797)*1.53=17446~21109人。1915年實際人口17815+7569 =25384,故可以7~8成是平埔人。但埔里也可能比宜蘭更肥沃,平埔人密度超過219人/km2。
過去學者都預設了「台灣人都是移民後代」,因此都根據統治者所得的人口數,認定平埔族是稀少的。但平埔人口數是一個開放的問題,空間非常大,而福建泉漳人口卻有相當可信的數字,本文已証明了台灣人的平埔基因超過7成,因此學者們應都錯了。年輕一輩的學者不要再重蹈覆轍,以免將來積重難返。
【註釋】禁買、禁墾番地–康熙《戶部則例》:「臺灣奸民私瞨熟番埔地者,依盜耕本律問擬,于生番界內私墾者,依越度關塞問擬,田仍歸番。」光緒《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166:「(乾隆)十一年(1746)題准,閩省臺地綿亙二千餘里,近山有水之處皆屬膏腴,人力易施,種植之獲倍於內地。嗣後民人如有私買番地者,告發之日,將田歸番,照律計畝治罪,荒地減一等,強者各加一等。其有潛入生番地界私墾者,照律嚴懲。」光緒元年(1875)此令才撒消。
【簡要回顧】
荷蘭據台前,台灣已產很多稻米:西班牙人在淡水發現稻米多到可以裝滿一艘軍艦與四艘大舢舨,而且據說尚有近五十艘船的米可以搬運;荷蘭人在攻入台南高雄交界的塔加里揚社、宜蘭的奇力板、掃笏社時,都發現眾多裝滿米的穀倉或家戶,掃笏社被「水田」圍繞;宜蘭人與屏東人都以稻米向荷蘭人繳稅。台南科學園區在4200~4800年前就已有粳稻與小米,1700年前已有鐵器、大量稻穀及其它穀物;台北芝山岩在3000~3400年前有粳稻;根據陶片上的印痕,台中大肚在1500~3500年前、屏東墾丁在4000年前都有秈稻。台灣的稻作從未中斷,粳稻、秈稻、粳糯、秈糯都有,只是效率較低。閩粵人應只是引入水利設施、農具、高產早熟耐旱的越南占城稻,所謂的「拓墾」其實就是建水圳。西班牙人還記載了北部原住民已有工人與商人,靠替人蓋房子、鑄箭、縫衣服、製作大刀、轉販琉璃珠與瑪瑙的方式換取稻米。
小琉球:1630年代屏東小琉球被荷蘭人殺死或俘虜的原住民有1119人,貧瘠又無河流的珊瑚礁島的人口密度達165人/km2。以此密度推算,當時台灣西部平地至少有7000 km2,可有116萬人,還未計4000 km2以上的丘陵地人口。又荷蘭人在小琉球沒看到船隻,只有二條捕魚的竹筏,故應是以農業為主,有美麗又整齊的農地與存糧食的農舍,種椰子、蕃薯、玉米(milie栗米?)、香蕉、豆子、anjames、oubis、milge(粳米?)及其它作物,還有養豬,開發得看不到一個地方沒有種植,甚至於在礁岩之間也都開發了。由此可見台灣在荷蘭時代就已有滿滿的人,且農業相當進步。特別的是,小琉球沒有河流,見記載的泉水只有三、四口。若當時有石灰岩洞可儲存大量雨水,這種岩洞須夠普遍才能支援全島農業。若是已會挖井,則當時台灣原住民已能離河而居了,成為面的分布。台灣在2800~2000年前的大湖文化烏山頭時期就已有水井。清代小琉球是化外的禁地,直到1875年。1788年「祗有泉州民人三十八戶」;1894年有2~3000人;1926年有4400人,已全是泉州人。但據1904年的戶籍資料(存於琉球鄉戶政所),508戶中,能追溯祖先在清代以前來自福建的只有79戶,與1788年的38戶相當符合,佔15.6%。因小琉球曾被清空再吸引移民,故其閩人比例可能反應了高屏沿海的閩人比例。而依父系是15.6%,依全體基因應是少於8%。
宜蘭:在吳沙率1300人進入14年後,當宜蘭還是不准民人踰越的番界時,1810年出現42500漳人(泉250粵140熟番990化番4550),再4年又增加至少1.2萬,卻幾無泉人。但當時北台灣泉人較多,大甲溪以北漳人不到8.5萬(或5萬,若據1926年比例推算),大台北不到6萬(或3萬,多在中和板橋士林內湖一帶),其中東北海岸帶的金(包里)雞(籠、三)貂堡不到1萬。故至少有5.3萬的漳人應來自散番,是原住社番4550的10倍以上,人口密度也達每平方公里(5.8~7.0)萬/320 =181~219人(1810→30年又非自然增加2.4萬)。而貧瘠又無河流的珊瑚礁島屏東小琉球島在1630年代的人口密度就已達165人/km2。
枋山、車城、恆春:開山撫番14年後,或恆春知縣大嘆「招墾尚無成效」的11年後,1889年出現15953閩粵人,22社4102社番幾乎全在山區,車城恆春平原9646人中只有3社431社番,但在之後的3年全縣卻僅增加492人,並無大量移民。1888年,另一恆春知縣說「招墾應募者多係衙外胥吏及其親友,……於獲准開墾之後,轉賣他人」,可見13年裡來拓墾者很少。撫番統領吳光亮<化番俚言>中有一條是「改社為莊,以示區別」,《恆春縣志》案說莊民均係閩粵渡海而來,官員的操作已可確定。全縣散番是社番的3.9倍,平原區則是21.4倍(因22社比瑯嶠18社略多,故番社漢化改為莊的可能不多)。
埔里、魚池、國姓:水沙連六社,1847年共有社番3020,其中熟番2000全來自埔里社;開山2年後的1877年有社番6600,並湧現閩粵人2600;再38年後的1915年,閩粵人增為7.8倍20192而番口減為0.8倍5197,閩粵人佔埔里、魚池的73%、95%。是什麼樣的嚴苛淘汰能讓一個原應有1萬多人(依1811年噶瑪蘭人的密度估計盆地內人口,或由盆地內散番應是社番3020或6600的數倍估計,再加上盆地外)的原住民在1877~1915的38年內(實際或許也在14年內,因前2年就增2600閩粵人)只剩熟番5197、生番62人?而且若不是因埔里社大到難以撼動,熟番應也會所剩無幾。國姓也與魚池類似,1875年前是番界,1926年時已有閩1100粵4400人共佔約95%。但粵籍中祖籍潮州、嘉應、惠州的佔比卻與東勢、石岡、新社的大不同,國姓的粵籍來自何處?應是隨著少數閩粵人(瓶頸效應)的足跡編派而來。
桃竹苗、台北:桃竹苗閩粵籍人口中有57%約14.0萬是1841(道光21)年後才加入的,應是番口漢化,閩粵人不可能躲那麼久。1841年前的當然也可含大量番口,1762年以前丘陵區全部是番界(含苗栗市以南約50 km^2的河谷平原、桃園台地群的湖口楊梅平鎮大溪,可見當時已住有大量平埔人)。若只考慮粵籍區則是62%約10.3萬,相當於1926年的10.3*2.18 =22.5萬,但不可能有這麼多客家人移入桃竹苗,因1926年桃竹苗有粵籍353300,其它地區共只有23.3萬(含大台北2800、中彰投10.8萬、高屏9.2萬),且23.3萬中應有很大部分也是1841年後加入的。台北各堡的總平均則是41%約11.3萬(都換算回1841年的人數),也含不少番口,但台北可能也有大量移民(1908年縱貫鐵路全線通車)與領先全台的年增率,故實際比率也可能低一些。台北至苗栗遲至1875年才廢淡水廳而設縣,算是相對落後,1926年的閩粵人口中,44%是在1811年前就有,8%在1811~1841、16%在1841~1871、32%在1871~1926年間加入。
新社:台中的新社原是噶哈巫平埔族的居地,1833年才有粵人杜行修率「五十壯男」進入。據說在1862~65年的戴潮春反清事件中,沿海居民紛紛遷入新社避難,新社因而逐漸發展,1926年時有閩人300粵人6400,已無噶哈巫人。但沿海居民都是閩人,何來沿海粵人避難?噶哈巫人能舉族翻山越嶺到埔里嗎?有大屠殺嗎?其實清國相當保謢原住民,漢人會被驅逐(像埔里郭百年事件)而不是原住民舉族逃離。故筆者認為6700閩粵人大多是噶哈巫人漢化,只要照撫番統領吳光亮的<化番俚言>作就可以了,根本不必逃。新社面積69 km2,平地至少20 km2,若以每km2有150人估計,1811年平地可有原住民3000人,1926年至少可增為2倍(=392萬÷200萬),即 6000人。
1875年前,因滿清的禁入、禁墾、禁買番地令(買後被告發者「田仍歸番」),使閩粵籍大墾戶或官員把散居的原住民虛報為自己的同鄉,如此將來田地才能買賣並可防止已賣田者反悔告官(宜蘭、桃竹苗),禁令成了加速同化的手段。1875年禁令廢止後,官員全面編派祖籍給台灣人(枋山車城恆春、埔里魚池國姓、桃竹苗),向世界,尤其是日本,宣示台灣已是清國人的天下(本來是想招來大量閩粵農民但效果太差),不要再妄想。
【附記1】在漢化蔚為風潮的年代,藉一位墾戶或入贅女婿之名或族譜就可把幾個相關的平埔部族漢化–實例分析
◆筆者認為前述新竹湖口的大家族可能大多是這樣來的。例如「陳四源」家族,第三代陳乾興在1794年46歲時「聽番招墾」入墾老湖口(大窩口),故 1800年時第四代4兄弟應在30歲以下,而1894年已有500餘男丁(據族譜內的光緒二十年序文)。但1800→1897年台灣人口增為不到257/150=1.7倍,1800年陳家應已有男丁250人以上,平均每房超過60男丁。族譜說第一代陳曰勳攜2子來台,住新竹市樹林頭,1769年過世,但卻葬在番界內的老湖口筀竹林(一般是洗骨葬之後就不再遷了);據說被原住民殺害的陳乾興5幼小兄弟之墓也在老湖口,因此陳乾興可能只是回鄉參加開墾。有書契証明陳乾興在1808年向錢姓熟番買斷70餘甲地,但依法漢民是不能買熟番土地的,陳乾興可能被官方承認是熟番。陳家是不是4個相關部族以墾戶陳乾興四子之名「國泰民安」組成的?有人一開始就準備生四子並能傳下四房嗎?若中間有人夭折或沒生4個以上男孫怎麼辦?
◆其它在1800年前屬番界或保留區的楊梅南半、平鎮南半、大溪、龍潭(及竹苗丘陵各鄉鎮市)的大家族可能也多是這樣來的。例如桃園楊梅鄭大模家族(筆者找不到鄭家的現代人數,以下鄭家資料主要參考張益和<終戰前楊梅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研究>)。1761年以前楊梅南半是番界,1785年後才准墾號入墾。據鄭家族譜,鄭大模生於1716年,1735年自廣東陸豐偷渡來台,在平鎮北勢張家當長工,約1756年成為張家女婿,獲贈分布在楊梅水尾庄、高山頂庄、草湳陂庄(今埔心里一帶)的數百甲埔地(大部份在番界內,依祖訓都由鄭家人開發),1780年過世。與許多1750年代開始的大家族一樣,也生五子,但後四子都早夭無後(據說修屋犯了神煞),僅長子仁潛有娶妻。仁潛死後,「仁潛婆」無私地為4位小叔收養4位異姓(徐黃溫鄭)姪兒,並把家產分成5份,形成5房。但民人禁入番界,張家或鄭大模如何能擁有番界內的數百甲埔地?草莽時代哪來的土地權?不是要靠一大群人捍衛嗎?巨富張家除了一位女婿沒其他男人嗎?仁潛婆只為了為4位小叔延續香火,就將4/5的龐大家產送給血緣上的外人,可能嗎?這異姓4房應也都是埔地的原擁有者。這些故事應都是在父系化後子孫為了解釋〝男祖隻身來台而家族卻能在短時間內擁有大量土地〞而編出來的,而這位長工的名字就取自1785年獲准進入番界開墾、負責實際農務的佃首(非出資的墾首)之一的鄭大模。若鄭家尚有大量埔地待開墾,鄭家人應不會再去當佃農。筆者合理猜測是這樣:「墾號將田地報官時,把部份原住民報為佃首鄭大模的親族。大模住隘口寮,分得的土地就是後來大房的土地。後來原、漢兩系鄭家人(5房與大房)協議以鄭大模為共同的開基祖,並有徐黃溫原住民改姓加入,因而出現母系社會大家長仁潛婆收養4位異姓姪兒並分家產的故事,並把鄭大模的年代往前推,族譜也不提他當佃首的事,而改稱他受贈土地。」這個猜想解決了鄭家族譜記載與史實間的矛盾,就是:真實的鄭大模在1785年才獲准入墾保留區,但族譜中的鄭大模卻逝於1780年;族譜也沒提他當佃首這件最重要的事蹟。
◆桃園新屋(不在番界內)范姜族譜說范姜5祖之父范文質是姜家養子,二房祖殿高先在1736年從海豐公平墟來台,15年間二次回鄉帶來4位兄弟,父母亡故未及來台;姜氏族譜則說文質不是養子,他與10多位堂兄弟在雍正年間從陸豐大安墟來台,並各有許多後代。1956年桃園與新竹姜姓約有4400人,依台灣人口增加倍數推估2000年時約有1萬人。若依姜氏族譜,一個小小的鹽墩村(陸豐市大安鎮旱田區艷墩自然村),來了17位男人(分9大系統),竟都能各據一方衍成大族,在桃竹傳下1.4萬客家人。而平和縣心田村賴氏也在台中北屯一地就傳下1萬人,安溪縣科榜3社翁氏在義竹、鹽水傳下1.7萬人,開基祖也都不到20人。黑水溝十分凶險(汕尾新豐620公里、泉州新豐220公里),兩岸陸路都靠雙腿,也沒地圖,路險人更險,政府也禁止移民來台,真的有那麼多族親,3兄弟、5兄弟說來就來,還都結婚並傳下大量後代嗎?未必,來了一人之後,只要借用他原鄉族人的名字(一份族譜)就可再創造出好幾個開基祖。科榜翁的清代族譜記載有152人遷台,心田賴已知的台灣開基祖加上不知所終的遷台者共有94人,主要都分布在3~4代人,但筆者沒發現有鹽墩村族譜可佐証姜氏多人來台,且來台者竟都是第十世。筆者猜測:「姜氏族譜就是來自大墾戶(墾首)范姜殿高(范家在海豐,養祖父姜家在陸豐),他的姜勝本墾號墾地3860甲,部份原住民地主被虛報為他的親兄弟與養祖父家的叔伯。」這就是「一說父母未來台,另一說父與10多個叔伯來台」、「一說海豐,一說陸豐」的真正原因。造譜還不容易,開基祖在頂端,排出人名金字塔,再把造譜時族中的男人一個個填進去。中國族譜為了連接到名人,祖先不明的部份都是這樣編的。(以上姜氏資料主要參考姜海禮<宗族形成與變遷:……姜朝鳳宗族第三房為例>)
【附記2】苗栗市的啟示–滿清的分化政策培植了桃竹苗的客語人口
開基祖住番界內的有新竹湖口的陳曰勳(1740)、苗栗公館的傅常達(1753)、苗栗西湖的劉恩寬(1755)。1762年以前桃竹苗丘陵區全都是禁止民人進入(違者杖一百)、開墾(越度關塞論罪)的番界,含苗栗市平原(界石在貓狸山下、後壟山下)。但據說1737年有梅縣的羅開千兄弟、謝鵬仁4兄弟、謝永江,與鎮平(蕉嶺)的湯子桂、張清九;1738年有陸豐的何子報,6批10人同時開墾苗栗市的8個地區,並在1755年墾民合力開鑿「貓狸三汴圳」灌溉800餘甲土地,由謝家老二雅仁擔任總理(這部份應是可信的歷史)。筆者認為這6批人〝依法〞應都是本地人,苗栗市在納入清國前就已自行建好水圳(即所謂的拓墾)。即使那10人真是移民,僅此8平方公里埔地原來就可養原住民8*150=1200人以上,10人微不足道(1630年代的無河流珊瑚礁島小琉球的密度是165人/km2,苗栗市以南河谷平原含溪面有50 km^2)。水圳建好後,原住人口更是大增,納入清國後能再接受的移民應很有限。據說乾隆嘉慶1736~1820間移民不下百戶,但100人仍是少數(1926年苗栗街有15700人,估計1800年最少有15700*(150/392)=6000人,另還有2倍的人口在河谷周邊的頭屋公館銅鑼)。苗栗人的客家話與祖籍應是借用自極少量墾戶與來了又去的客家籍官兵,不想讓自己土地將來無法賣給〝漢民〞的都須找個中國祖籍。1711年清國派兵百人駐後壟地區,1766年後壟撥兵12名駐苗栗市(嘉志閣塘)。客家四縣離海直線100(梅縣東)~200(平遠西)公里間,應不會有太多窮苦農民能長途雙腿跋涉,再付可觀船資偷渡420公里來到後龍(泉州後龍210公里),進入充滿未知風險的地域。1800年以後有不少四縣人去了東南亞,筆者推測可能多是先在沿海的工商業打工一陣子後再隨商船前往,看到了機會而留下來。但來台的都是農民直接從原鄉偷渡(應募來台打工的都會回去),太難了,不會很多。而官兵的移動則很平常。
1766年苗栗市納入清國時,後壟的漳、泉人應是虎視耽耽,一撲而上,為何會讓遠來的四縣人捷足先登?既然來的四縣人不可能很多,那原先應略懂閩南語的苗栗市人為何會變成四縣客語人?滿清為防漢人在台灣造反,對台實施「班兵」制度,官兵駐台每三年輪一班(不得攜眷),且從雍正年間起規定,班兵不可派駐同籍人聚集的地方,例如漳州兵不可派至漳州人聚集地。可以想像,清廷應會在漳、泉籍旗鼓相當的後壟(1806年漳籍鬥贏泉籍)派駐客家籍官兵,甚至刻意讓客籍官員以客語「教化」新納入的苗栗市人,並引進少量的客籍移民(從高屏?)。筆者認為這應是1762年前全是番界的桃竹苗台地與丘陵地最後都成為客語區的原因(不可能有很多移民)。筆者推測是這樣:1721年朱一貴事件與1732年吳福生事件使清廷注意到以客制閩的好用,因而在1766年後在桃竹苗新領土上陪植客語人口,使台灣即使要造反也難以團結,而且在1786年的林爽文事件中又發揮了效用,讓清廷政策更堅定。這個分化政策至今仍深深地影響台灣(真是令人擲鍵盤長嘆)。如果再「想太多」一些,桃竹客語以海陸為主,苗栗是四縣,再南的東勢周邊是大埔,或許也是官方的設計,這樣勢力都不會太大。
看清國官員如何漢化台灣人–<化番俚言> - 2013
1875年前,因滿清的禁入、禁墾、禁買番地令(買後被告發者不但受罰還要「田仍歸番」),使閩粵籍大墾戶或官員把散居的原住民虛報為自己的同鄉,全部漢化,〝拓墾完成〞。
1874年,日本以1871年琉球人在高士佛社被殺為藉口登陸屏東車城,攻打牡丹等社(日兵5990人戰死12人死於瘧疾561人),主張番界不屬清國,是無主地。因而事後清國開山撫番,廢除禁渡台、禁入禁買禁墾番地等禁令,1875~79年在廈門、汕頭、香港招募農民,想以大量閩粵人充實台灣,總共送來了2000餘人。結果發現來者「半系遊手好閒之徒,不能力耕」(胡適之父胡傳《台東州采訪冊》),緊急喊停,改由本地招募。既然不能招來真正的閩粵人,把閩粵籍貫派給原住民也能達到同樣效果,枋山車城恆春、埔里魚池國姓、台北至苗栗的剩餘平埔族就這樣幾乎全部漢化了(這波漢化構成了1926年台北至苗栗閩粵籍人口的1/3)。日本也在統治台灣的最後幾年(1937年日中戰爭爆發後)努力要將台灣人日本化,但因是後到,又時間不夠長而未能取代「先入為主的閩粵化」。
負責開山撫番的統領吳光亮(廣東英德人)在1879年頒布了<化番俚言>32條(收於《臺灣生熟番紀事》),要求「刊刷成本,頒發爾等各社、各學,以便逐日觀覽。並令蒙師於授學之餘,講解而指示之,……務將後開條款,時常誦讀,默記於心」。其中很多是在說明法律與道德,以下只摘錄與漢化有關者。
◆ 改社為莊,以示區別。查內地百姓所居之地,均稱某村、某莊,未有稱為社者。茲本軍門恩准爾等安居故土,其社名改名為莊……(筆者按:其實漳州人稱集居處為社,如《漳浦村社要覽》。)
◆ 薙髮打辮,以遵體制。……爾等從前,無論男女俱留長髮,殊無分別,實屬可恥。茲已化番為民,婦女當蓄長髮,男子須薙髮打辮,方見爾等真心歸順,是為遵制良民。
◆ 分別姓氏,以成宗族。爾等從前父有父姓、子有子姓,數傳以後,就不知誰是祖宗、誰是子孫,血脈紊亂,實與野類相同。茲本軍門將爾等各莊分別姓氏,嗣後兒女須從父姓,一脈相傳,庶免錯亂宗支。(筆者註:母系社番就這樣成了有數百數千子孫的父系大家族。)
◆ 分別稱呼,以序彝倫。大凡親戚,有父族、母族之分。何謂父族親戚?如父之姊妹稱為姑母……何謂母族親戚?母之父母稱為外公、外婆……
◆ 分別姓氏,以定婚姻。娶妻不娶同姓,恐其亂宗族也。……惟天朝民人,凡娶妻者託媒人擇異姓年紀相稱者,須用三書六札,父母主婚,俱要過禮受聘,謂之明婚正娶,不得糊亂強配。臨娶之時,又要擇吉日,到門夫妻同拜天地,再拜祖宗、父母,然後夫婦之道乃成。……
◆ 禮宜祭葬,以安先靈。……爾等番俗,父母死後皆不用衣棺收殮,就將屍身藏於室內或埋之隴畝,不知祭拜;天倫滅絕,莫此為甚!此後爾等如遇父母、兄弟、妻子死亡,須用衣棺收殮,深埋山岡之上,堆土為記。每年清明,祭拜一次,世代相傳,勿忘父母鞠育之恩。如父母死,男子用白線打辮、女子用白繩束髮,不可穿紅著綠,以表哀慕之誠。三年後始行除去,再從吉服可也。
◆ 分記歲月,以知年紀。如每逢一年為一歲。每歲系分十二個月,每月大建系三十日,小建系二十九日……
◆ 建立廟祠,以安神祖。爾番眾現已歸化,凡一村一莊、或幾村幾莊共建廟宇一座,安設關聖帝君、或天后聖母、或文昌帝君及各位正神身像,合眾虔誠供奉。又各莊各建祠宇一座,安設全莊祖宗牌位,每逢年節及每月初一日、十五日,眾備香燭虔心叩拜,必獲保佑人口平安、五穀豐熟,獲福無窮矣。(筆者註:全莊祖宗牌位當然要有個姓氏開基祖,那就編個閩粵人。)
順口溜–沈痛的呼籲
咨爾多台士 及時須醒覺 2007.4
台灣不認平埔,福建不認畬族。
兩岸同根齊忘祖,一朝同命共為奴。
糊塗糊塗,華X當大叔。
小人無效呼吼,大人不開金口。
誤認祖先惡之藪,不認祖先是豬狗。
知否知否?真相顯如斗。
高山屬南島,平埔歸百越。同語不同種,証據極明確。
閩客來台後,族識漸消滅。華人殖壓後,祖先更不屑。
阿立在咫尺,遙祭黃帝穴。敵種內外煎,民族卻分裂。
國家若遭竊,墳墓實自掘。咨爾多台士,及時須醒覺。
(註:敵種指反對台灣民族自決的外族人,非敵即友。)
胡、馬已把陰山渡 2008.12
胡馬已把陰山渡,台灣主權恐難固。
不顧尊嚴只顧肚,亡國是條不歸路。
子孫在此生養住,台人如何不保護?
性格和善任擺佈,貪錢怕死招凌辱。
世界各國在逐鹿,笑看台夫與台婦。
祖先哭泣在暗處,認敵作父不醒悟。
龍城飛將成孤鶩,台奸人數創世界記錄。
無知無恥又無術,如豬如狗亦如兔。
馬統說謊又狠酷,踐踏民權天人怒。
效法兩蔣一步步,化獨漸統心催促。
拉平經濟開序幕,限縮民主是要務。
漸撤國防揖盜入,想當滅台大人物。
民族英雄他關注,怪你台番太白目。
已無退路須自助,保台不惜把命付。
人生如電亦如露,定數早在生死簿。
完成建國要迅速,子孫自由是咱俸祿。
【站主加註】
林媽利醫師在2006年徵求100名志願者,並加入東南亞島嶼與大陸族群,分析台灣閩客語人的基因組成,2007年8月在自由時報略述她的的新結果如下:(南島族=高山族+東南亞島嶼族群)
高山族 南島族 亞洲大陸 日本
體基因 13% 52% 48%
父系 ???? ???? 59%
母系 26% 47% 48% 5%
2006年前 2007年 2007年 2007年
此結果不影響上文台灣人是平埔族的結論,但平埔族不是百越族,而是南島與百越約各半的混血族,台灣人的南島成分提升至一半。但會不會因志願者本來就懷疑自己有原住民血統才去驗,而使樣本有偏差?或會不會有人動員原住民假冒非原住民,企圖造成台灣人都是原住民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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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會主委:黃帝不是原住民祖先
〔記者陳彥廷/台北報導〕中國將於四月五日在陝西舉辦「清明公祭軒轅黃帝典禮」,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昨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指出,新黨主席郁慕明將帶領台灣原住民青年前往祭拜,並詢問原民會主委林江義的看法。林江義答詢說,了解原住民歷史的人,會有很多人對此不認同;他強調,黃帝不是原住民祖先,如果勉強把原住民變成炎黃子孫,「讓人見笑」。
中國4月公祭黃帝
郁慕明率原民參加
對此,郁慕明表示,他還不清楚狀況,暫時不作任何回應,等弄清楚之後會在個人臉書發表意見。
中國對台統戰工作中,長年鎖定原住民,有系統地透過邀請原住民立委等政治人物,並以各種民族交流活動等管道進行拉攏。
根據中國「公祭軒轅黃帝網」新聞訊息指出,陝西省公祭軒轅黃帝委員會辦公室透露,郁慕明將帶領二十餘名台灣原住民青年,首次以組團形式參加公祭黃帝典禮,郁將是連續第四年參加此典禮。
陳其邁昨質詢時,先問林江義是哪一族?林回答,阿美族。陳追問,阿美族或所有原住民族是不是炎黃子孫?林表示,若勉強說原住民是炎黃子孫,會產生把南島與漢藏語系混在一起的感覺,「讓人見笑」!從人類學家、語言學家角度來看,「這是不可思議的答案」!
陳其邁再問,中國官方把我國「高山族」列為其中一民族,林江義是否同意?林說,「我非常不同意」,這樣的分類與事實不同,「高山族」的名稱帶有歧視,原住民並不是全部住在高山上。
陳其邁又問,中國每年在陝西黃陵舉辦全球華人返國祭拜黃帝活動,而活動官網指出,郁慕明將率領「台灣少數民族青年代表」前往,原民會有何看法?
林:很多人不會認同
林江義說,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對於一個了解原住民歷史縱深的人,要這樣請他們去祭拜,「我覺得有很多人不會認同」。
林強調,這個時代的原住民應該要有自主權,並對自己的民族身分掌握詮釋權,「不是由別人來決定你叫什麼名字、你叫什麼族」。
國民黨原住民立委孔文吉接著質詢也說,有些原住民團體清明節受邀參訪中國,如果是祭拜黃帝,他認為不太妥,「黃帝不是我們台灣原住民的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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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們都是炎黃子孫是這樣來的!】是有可能整庄或社(巫老曾社) 一起被賜姓「孫」?
(還有潘,李,楊,陳,趙,朱,鄭,衛,鄒,周,戶,錢姓等賜姓,留言內有更多案例討論。)
臺灣生熟番紀事─化番俚言三十二條。(與本篇一起做探討)
http://www.guoxue123.com/tw/02/051/006.htm
一、改社為莊,以示區別。查內地百姓所居之地,均稱某村、某莊,未有稱為社者。茲本軍門恩准爾等安居故土,其社名改名為莊。爾等將來置買田業、立契書券,一切皆照現改莊名辦理,以歸畫一。
一、分別姓氏,以成宗族。爾等從前父有父姓、子有子姓,數傳以後,就不知誰是祖宗、誰是子孫,血脈紊亂,實與野類相同。茲本軍門將爾等各莊分別姓氏,嗣後兒女須從父姓,一脈相傳,庶免錯亂宗支。
一、分別姓氏,以定婚姻。娶妻不娶同姓,恐其亂宗族也。查爾等番俗,無論同姓、異姓,牽扯過門就為夫婦,有亂大倫。惟天朝民人,凡娶妻者託媒人擇異姓年紀相稱者,須用三書六札,父母主婚,俱要過禮受聘,謂之明婚正娶,不得糊亂強配。臨娶之時,又要擇吉日,到門夫妻同拜天地,再拜祖宗、父母,然後夫婦之道乃成。男家娶婦之後,彼此兩家即為親戚。女之父母謂女之夫為婿,男稱女之父母為岳父、岳母,婦稱男之父、母為翁、姑。作婦者須孝順翁、姑,作婿者須要敬禮岳父、岳母,此理宜辨。
圖片來源【番社丁口調查長】
此件為1896年8月至12月田代安定臺東殖民地調查途中,收錄之各地人口資料文件。內容主要為後山各庄歸順良民以及各社歸順番民戶口名冊,包含戶長姓名及丁口統計、原籍。範圍包含里隴社、拔子庄、打蔴燕庄、納納社、烏鴉石社、馬露蘭來福社、人子山社、巫老曾社、大肚壓社、化良社、高溪坪社、烏雅立社、蛇竹窩社、玲子庄社、週塱社、節老社、奇密社、姑子律庄、石梯庄、大港口庄、節朱茫社、晚見蛋社、花蓮港、新城庄、紗老社、媽佛社、缧仔坑社、本老安社等。
(2) 荷西時期與平埔年代 | Facebook https://bit.ly/3qL85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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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番俚言
賞戴花翎、賞穿黃馬褂、記名提督軍務、統領臺灣後山中南北三路諸軍辦理開墾撫番事務、鎮守福建臺澎等處地方水陸掛印總鎮、誠勇巴圖魯、帶尋常加三級吳為曉諭事:照得爾等番眾,分聚臺灣後山,未歸王化、未通人道,已數百餘年於茲矣。本鎮奉命統領中、南、北三路各軍開山撫番,已歷五載,所有後山各路番社,罔不加意撫循,廣為教導。其有凶殘頑梗、抗拒官軍、不受招撫者,亦皆親統大軍,嚴加痛剿,以張天威。如阿棉山、納納、加禮宛等社,均經掃穴搗巢,擒渠斬攘。爾等番眾,或得之目擊、或得之耳聞,可為殷鑒。上年番情大定,本鎮會商總理全臺營務處臺澎提學道夏、稟咨閩浙總督部堂、福建巡撫部院、總理船政大臣設立招墾局,委員經理,為爾等制田里、教樹蓄,以冀爾等化番為民。第有養不可無教,復設立番學,延請蒙師,拓置番童,教之以讀書識字,使爾等沾染聖教、沐浴皇仁,盡為熙朝赤子。惟念爾等番眾,於人情物理,懵然無知,即蒙師手示口言,亦恐不能詳盡;因擬立化番俚言三十二條,刊刷成本,頒發爾等各社、各學,以便逐日觀覽。並令蒙師於授學之餘,講解而指示之,俾知人情而通物理。合行諭飭。為此示仰爾番眾人等,務將後開條款,時常誦讀,默記於心。中間所列者皆人倫日用之常,使爾等易行;所言者皆淺近鄙俚之語,使爾等易明。爾等務須逐一遵守。將見蠻夷僻陋之俗,轉成禮義廉讓之風矣。各宜懍遵,毋負厚望,切切!特示。
計開化番俚言三十二條。
右諭後山各路番眾。準此。
光緒五年五月□日示。
一、設局招撫,以便民番。現在中路璞石閣、北路岐來、南路卑南,均已設立招撫局委員。為管理地方起見,爾等或因莊內滋事生端,或恃強爭佔欺凌等事,或營中勇丁強買強賣、藉端訛索等弊,許即告知該莊頭目,先行理論。倘系判理不清,即行邀同頭目赴就近招撫局,具實稟報。定必拘縛被告之人,分別是非,秉公懲辦。爾等素屬愚,蠢,切不可有事不敢見官、不敢稟告,以致自己吃虧。今後各莊務須遵照辦理,毋得生畏!
一、舉委頭目,以專責成。查頭目系為一社一莊之主,即官府亦皆信任之。為頭目者務行正道,學習規矩,講求禮貌,公正辦事,約束眾番。倘有不服教訓,仍敢為凶作惡,該頭目聞知,即傳該莊小頭目傳知長者帶同犯事之人,嚴行儆戒。倘仍頑梗,即鳴眾綑綁,送官究治。若頭目辦事不公,為出結擔保之頭目是問。長者縱容子弟滋生事端,由頭目稟官,即將縱容之長者究辦。蓋朝廷以莫大之恩招撫爾等為民,無非欲爾等知禮識義,改惡從善,將來或讀書通達、入學中舉,以及做官,或務農勤墾、積蓄富有,豈非家庭之樂。爾等頭目、戶丁務須激發天良,黽勉圖之,是為至要!
一、首訓頭目,以知禮法。爾既為頭目,通莊社丁番眾所共仰望之人。查各莊男女老幼,大莊數千人,小莊或千人、或數百人不等,皆賴該頭目公正管束教訓。倘頭目不好,則破莊滅族,皆為此一人所累。爾頭目無事,亦要常川謁見官府,學習禮儀,以廣見聞。回家教訓社中子弟,互相傳習,久則惡習不期化而自化,居然盛世之良民矣。
一、分給工食,以資辦公。查設立正總頭目及副總頭目以為各莊之主,另又選各莊正副小頭目以為一莊之主。各戶番丁有事,須稟告本莊正副小頭目。如正副小頭目辦理不清,即轉告正副總頭目調停,不得自作自為。凡各莊小頭目務要遵總頭目之訓,各戶番丁亦須遵本莊小頭目之戒。其各總副大頭目及各莊正副小頭目均歸官府約束。倘有何莊頭目辦事不公,亦由爾番戶告知總副頭目責辦。如總副頭目判理不公,遂稟告官府究責開革,另舉公正者補充。惟計各頭目原不能枵腹辦公。本軍門酌量:如系該莊內已耕水田一甲種穀者,每年抽穀一石五斗,按甲抽收;如系旱地埔園播種雜糧者,十分抽一(或遇水旱風災,荒歉無收,請官酌量減抽),以為各頭目工食。每年議給正總頭目二十石、副總頭目十六石、各莊正副小頭目每名十二石,以為辦公食用之資。除給各頭目之外,如有餘存,留為通莊公費。每年收到多少、支用多少,由總副頭目開列清單,貼在公廳,俾眾人共知共見。另照列數單發交各該莊正副小頭目收存,以備查核。俟三五年後耕種已成、田地已收,其起稅升科,由官照例辦理。爾各頭目既受眾人工食,則當勉為眾人秉公辦事。至通事抽收番貨,嗣後永遠禁革。
一、改社為莊,以示區別。查內地百姓所居之地,均稱某村、某莊,未有稱為社者。茲本軍門恩准爾等安居故土,其社名改名為莊。爾等將來置買田業、立契書券,一切皆照現改莊名辦理,以歸畫一。
一、約束子弟,以歸善良。爾等番眾少年子弟皆不明理,好勝生事,恃惡為非。爾各頭目若不隨時教訓,多方儆責,則在莊不免欺壓良家,在外不免行凶作惡,鬧出大事,連累全莊。爾等頭目番長務必隨時嚴行約束,隨時教訓。倘有恃蠻不遵,合眾綑綁懲治,或送官究辦,以儆凶橫而安良善。
一、禁除惡習,以重人命。恭查大清例載:『故意殺人者斬,幫同加刃者絞,知情不報者治罪』;律有明條,罪在不赦。查爾番社向以所殺人頭割取回家,各番出酒相賀,敬羨其能;以酒灌入死人口中,從喉嚨流出,用器盛其血酒,群相歡飲,牽手長歌。凶番即將人頭懸在門前,並將死人頭髮繫在標槍桿上。再次殺人亦如是。番俗以殺人多者為好漢子。試問他人將爾本身或父母妻兒無辜殺害,照樣施為,問心何如?今爾等既受撫而化,自當遵守國法,先除惡習,勉為良善之人。速將此項人頭髮記(?)收埋在外,嗣後永遠不得擅殺民番。如再故犯前事,該社頭目即將起意殺人及幫手之凶番鳴眾綑送到官,審訊情實,立將凶首斬首示眾,以為逞凶殺人者戒。頭目出首綑送凶犯到案者給予賞犒。如該社頭目知情容隱、不將凶犯送案者革除治罪,仍勒限親屬交凶,務獲懲辦,方能完案。自此次告誡之後,如若查出爾等仍有舊日人頭不行收埋者,即將該凶番重責一百板,仍勒令收埋,並將不職頭目責革不貸,以重人命而彰國法。
一、禁止做饗,以免生事。查爾等不肖少年嗜好飲酒,三五成群聚飲一處,挽臂歌舞,■〈口戶〉■〈口戶〉呵呵,社中婦女,嘻笑唱和,以此為樂,名為「做饗」。酒闌曛醉,口角稱強、互相鬥毆,因而生事者甚多。今與爾約,嗣後不得如前飲酒生事。社番頭目不禁,一同儆責。願爾等同為安分良民,不犯王法,豈非樂事乎!
一、保護商旅,以廣貿易。現在後山中、南、北一帶地方業經開闢,招民墾種,通商貿易,設官招撫,教訓爾等改除陋俗,學習生財之道,從此可獲無窮之利益,將來更有受不盡之福澤。查爾等從前不知耕稼,野處窮荒,以畋獵為生涯,終日露宿風飧,跋涉奔馳,不知所得禽獸幾何。出山與民易換食物,幸遇風平浪靜,有船裝載貨物到境,與爾易換鹿皮、鹿筋,所得又不值幾何;若遇風帆不順,欲換油、鹽尚不可得。今自開山以來,兵勇雲集,商民繹絡不絕,百物齊備,任意交易,思衣得衣、思食得食;即挑柴、運木、舂米、洗衣,婦孺亦得資財飲食之益。較之昔年,何等利便。其通事頭目邀賞頂戴衣冠,何等榮耀。況將來做官食俸,世受皇恩,上而榮宗耀祖,下及子子孫孫,何等清高貴重,受福無窮,豈不勝爾日前之奔逐無休乎?可見商旅到境,宜實力保護,公平交易;切勿欺凌生客,以致商賈畏懼不來,不獨利益無由而得,而且有干朝廷法紀,難保身家性命。爾各彬之!
一、遭風船隻,亟宜救護。查臺灣孤懸海外,風浪最為猛烈,中外商船過其地者常有打破之虞。爾等如遇船隻遭風、漂流到境,如船已破壞沈水、尚有生人喊救者,則先駕艇撈救生人上岸,負回家中,予之飲食,妥為款待;一面飛報就近防營,將此難民交官照料。不准撈取船上貨物;如系失事船主客商僱倩爾等打撈船上貨物,爾等既受人所僱,必須盡心竭力,逐件撈起,點交船主客商查收,毋得偷竊分毫,顧全他人血本。如若船沈人沒,即當報知防營,聽候官長辦理,亦不可匿報,擅行打撈船上貨物,致干重咎。如敢乘機撈搶以及殺害難民,一經查獲,就地斬首,懸竿示眾;並將該社頭目、通事革除,嚴加懲治,以儆效尤。
一、安分守己,以保身家。爾等已經歸化,自應凜遵天朝法紀,屏除一切惡習,真心向化。以農事為根本,勤耕廣種,所得穀米、薯芋、瓜果、菜蔬、柴草、竹木、山禽、野獸、百貨,可以易換衣物。遇有口角微嫌,告訴頭目,自能為爾排解。縱使被人欺凌毆打,稟告到官,有官為爾公斷責罰,不用自己動手報仇。如爾等不聽告誡,任性妄為,殺人放火、鬥毆傷人,以及藐視官長、凌辱軍民,干犯前事,便是不法之人。一經頭目拿獲送案,定必按法懲治。如該社頭目番丁不肯綑送凶犯,以致官軍到社拘拿,該社番眾膽敢奪犯拒捕,致傷官軍者,悉照上年烏漏、阿棉、加禮宛等社糾眾反撫故事,一體嚴加懲創,決不姑寬。前車可鑑,爾各戒之,切切勿踏喪身滅社之罪!
一、彼此各莊;宜相和睦。爾等番眾平日殺戮成風,強橫成性,偶有小事不合,遂至互相尋殺,禍無了期,實屬可憫。自今以後,倘遇小事相爭,該莊頭目當力為排解。如或不能和解,則再請鄰莊總副頭目分辨道理,誰是誰非,務為勸息。否則,稟官為之公斷。切勿恃血氣之方剛,混行鬥殺,自取殺身之禍,後悔莫及矣!
一、分別五倫,以知大體。何謂五倫?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是也。君為至尊,為臣者當盡忠。臣系朝廷命官,爾等叩見官府,必須恭敬,肅靜侍立,毋得亂講亂笑,肆無忌憚。為父當慈愛子女,不可使之饑寒。子女稍長,則教之以禮義廉恥,不可任其妄為。為子須孝順父母,盡心奉養,不可忤逆。至為兄長者,須友於弟,如弟年幼則提攜撫養,稍長則隨時教訓,不可妒忌,不可嫌棄。為弟者更要恭敬兄長,聽從教訓,不可恃蠻干瀆。夫婦須要和順,勿因小過反目分離。朋友相交,須以信義。凡系公正之人,最宜親近;其凶惡之輩,切勿與交。此乃五倫之要道,爾等分別遵從,切勿違忽!
一、奉養父母,以報深恩。查爾番民等不惟無孝順父母之心,時見忤逆父母之事;幼小則侍養於父母,長大則自養而不顧。此等心腸,甚於禽獸。自今以後,若父母在堂,無論幼小以至於長大,皆當盡心奉養,不可違拂父母心意。菽水承歡,務盡為子養親之道。如父母大故,則葬之以禮,祭祀勿失其時,以報父母鞠育之恩,方不愧為人子。
一、夫妻和順,以成家室。蓋男大須婚,女大須嫁,所謂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也。嗣後爾等番民,一經結為夫婦之後,彼此須要和順,以期室家興隆。妻不賢,夫當訓責;夫不良,婦當勸諫。不可以小疵小怨,爾我相鬧,嫌怨不休,甚至男圖別娶、女另嫁人,有乖倫常之道。
一、學習規矩,以知禮義。爾等每逢飲食,均於地坐,男女不分。偶遇外人到家,遂相喧嘩,不曉避嫌。男女共器並飲並食,殊屬可醜。今後有力之家,須置桌椅,數人聚集一桌,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同坐一席。晚間睡臥,分別房間。夫妻方許同床;如系子女、兄弟、叔姪,則別床鋪,乃不紊亂。至講話須要謙恭,行坐須循規矩,禮義不可不知。
一、嚴禁淫亂,以維風化。蓋男女有別,千古大綱。若五倫失序,男奸女淫,即與禽獸無異。嗣後各莊除明婚正配之外,有男女通奸之事,該莊頭目、尊長即將通奸之人,綑綁割耳遊莊,或從重鞭打示辱,使各知儆畏,以重廉恥。
一、薙髮打辮,以遵體制。爾等番眾既經受撫,系為天朝百姓。但爾等從前,無論男女俱留長髮,殊無分別,實屬可恥。茲已化番為民,婦女當蓄長髮,男子須薙髮打辮,方見爾等真心歸順,是為遵制良民。
一、穿衣著褲,以入人類。蓋人無衣褲,形同牛馬畜牲。爾等向來赤身露體,上不穿衣、下不著褲,實屬可羞可恥。自今以後,男女須學民人一體穿著衣褲,毋得如前醜陋。
一、分別姓氏,以成宗族。爾等從前父有父姓、子有子姓,數傳以後,就不知誰是祖宗、誰是子孫,血脈紊亂,實與野類相同。茲本軍門將爾等各莊分別姓氏,嗣後兒女須從父姓,一脈相傳,庶免錯亂宗支。
一、分別稱呼,以序彝倫。大凡親戚,有父族、母族之分。何謂父族親戚?如父之姊妹稱為姑母,姑母之夫即為姑丈,姑丈之子女即為表兄、表弟、表姊、表妹,父之女即為自己姊妹,姊妹之夫即為姊夫、妹夫,姊妹之子即為外甥;此所謂父族之親戚。何謂母族親戚?母之父母稱為外公、外婆,母之兄弟姊妹稱為舅父、姨母,舅父之妻稱為舅母,姨母之夫稱為姨丈,舅父姨母之子女亦稱曰表兄弟、表姊妹;此所謂母族之親戚也。何謂妻族親戚?妻之父母曰岳父、岳母,妻之兄弟曰舅,稱之曰內兄、內弟,妻之姊妹曰姨,稱之曰大姨、小姨,內舅之子曰內姪,姨之子曰姨甥;此妻族之親戚也。爾番眾與親戚往來,務要分別。
一、分別姓氏,以定婚姻。娶妻不娶同姓,恐其亂宗族也。查爾等番俗,無論同姓、異姓,牽扯過門就為夫婦,有亂大倫。惟天朝民人,凡娶妻者託媒人擇異姓年紀相稱者,須用三書六札,父母主婚,俱要過禮受聘,謂之明婚正娶,不得糊亂強配。臨娶之時,又要擇吉日,到門夫妻同拜天地,再拜祖宗、父母,然後夫婦之道乃成。男家娶婦之後,彼此兩家即為親戚。女之父母謂女之夫為婿,男稱女之父母為岳父、岳母,婦稱男之父、母為翁、姑。作婦者須孝順翁、姑,作婿者須要敬禮岳父、岳母,此理宜辨。
一、禮宜祭葬,以安先靈。蓋人老必死,既死骸骨必須歸土,乃一定道理。爾等番俗,父母死後皆不用衣棺收殮,就將屍身藏於室內或埋之隴畝,不知祭拜;天倫滅絕,莫此為甚!此後爾等如遇父母、兄弟、妻子死亡,須用衣棺收殮,深埋山岡之上,堆土為記。每年清明,祭拜一次,世代相傳,勿忘父母鞠育之恩。如父母死,男子用白線打辮、女子用白繩束髮,不可穿紅著綠,以表哀慕之誠。三年後始行除去,再從吉服可也。
一、殷勤攻讀,以明道理。蓋人無論賢愚,有子弟者必須讀書,便可明理。理明則愚亦變為賢。大如忠孝節義廉恥,自然通曉,小如交易書券數目,自然明白。本軍門現延請師長,廣設學堂,爾等各處■〈寅,去八〉莊,無論漢番民人,一體悉準入學。其書紙筆墨及先生學金,均由官府給發。至內地民人子弟,則惟自辦。本軍門為爾等無知起見,凡有子弟者務須踴躍送學讀書,以期明理。不可視為等閒,有負厚望焉!
一、分記歲月,以知年紀。如每逢一年為一歲。每歲系分十二個月,每月大建系三十日,小建系二十九日;自初一日起、至初十日系為上旬,十一日起、至二十日系為中旬,二十一日起、至三十系為下旬;合三十日謂之大建也,若二十九日謂之小建也,是為一個月。如正月初一日為元旦,俗呼為新年,十五日為元宵節;此半個月內,各家男婦穿新衣、備酒肉、焚香燭,虔拜神明,以迓庥祥。二月為春分節。三月為清明節,是節家家備酒肉香燭、登山掃先人墳墓,名曰春祭,為不忘根本。四月初八日為鬼門關節,凡陰人自春分起開門受享子孫祭拜,至四月初八日止,遂關閉鬼門。其無子孫者為孤魂,孤魂之鬼無人祭拜,即祔於異姓就食;是以四月初八日俗燒衣紙、設酒果,使孤魂之鬼亦有食,地方遂無作祟之事。五月初五日為端午節,家家門戶懸艾旗、掛蒲劍以除不祥。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焚燒紙衣,澆奠酒醴,敬拜祖先及無祀之鬼,為送寒衣。八月十五日為中秋節,家家備時物賞月。九月初九日為重陽節,是節家家備酒肉香燭、祭拜祖先。十月初一日為牛王誕節。十一月冬至,是日為過冬,名為長至節。十二月二十四日為小年節,各家灶君登天,將各家善惡上奏玉皇,為善者賜以百祥、為惡者降之百殃;到三十日仍回家查察善惡。十二月為歲終,月大建系三十日除歲,月小建系二十九日除歲。度年之後,次日名為新年,即上所謂正月初一元旦是也。人若過此一年便為一歲、過十年便十歲,均照年挨算。爾等各宜趕緊學習,庶年月之多寡,不至茫無所知。
一、宜戒遊手,以絕盜源。凡人無常業者必至無所不為,大而殺奪,小而竊取。原其故,總為衣食二字所累。蓋人不專務一業,則為遊手;遊手則衣食無資,所以有盜取之事。爾等各莊為父兄者務宜訓戒子弟,或讀書、或耕田、或做生意,務宜各就一業,則衣食有資,盜心自不萌矣。
一、嚴禁偷盜,以安閭閻。凡一村一莊,家中衣物牛畜以及栽種五穀薯芋菜蔬,在家物件固多,即生植田園亦復不少;若不嚴禁偷竊,皆為盜賊所有。以後各莊如有遊蕩無賴之徒專偷竊人家物件者,即由本莊頭目綑綁吊打嚴責,並勒其賠還贓物交回失主。倘有恃惡不遵責罰者,立即送官究治,以儆效尤,以正風俗。爾等務宜隨時查察。
一、疏通水圳,以便耕種。查爾等番民不辭辛苦,終日栽種雜糧,雖有萬頃田場,不知集力開圳築陂,引水灌溉田園,以致旱澇失收,殊為可惜。此後亟宜會商總目,量地分工,開通圳道,築立高陂,蓄涉得宜,荒地變為良田,栽種穀麥黍豆隨地所宜,定獲無窮之利。爾等務宜合力為之,以期一勞永逸。
一、出獵以時,免妨耕種。爾等番人日事遊獵,以致田園荒蕪。此後或當插田耘蒔、收割農忙之時,務宜停獵。待田事既畢,然後修器械以搏取,庶不至有妨農事。是為至要!
一、撙節食用,以備饑荒。緣天時不盡皆和,年歲亦常遭歉。無論種禾種麥以及黍荳瓜果,今年豐孰、明年失收者,往往有之。爾等番民務宜慳儉。如禾麥等物,當收成時即計算所得多寡,復計一年所食幾何、所用幾何,量入為出,務必計到禾麥復出時,仍有餘積。由是年年積蓄,不惟可以備荒,亦可以致富。上如父母得所養、下如妻子得以育,一家豐衣足食,何樂如之!
一、宜設墟市,以便交易。蓋衣食器皿等項,非一家所能盡具,惟立墟市,則諸貨可以聚集、有無可以相通,不至積有穀粟無地消售。至立墟之地以十里為準,赴市之期以三日為率。交易之時務要公平,不得恃強買賣。如有此弊,一經稟控,即問該莊頭目嚴拿究辦。
一、建立廟祠,以安神祖。爾番眾現已歸化,凡一村一莊、或幾村幾莊共建廟宇一座,安設關聖帝君、或天后聖母、或文昌帝君及各位正神身像,合眾虔誠供奉。又各莊各建祠宇一座,安設全莊祖宗牌位,每逢年節及每月初一日、十五日,眾備香燭虔心叩拜,必獲保佑人口平安、五穀豐熟,獲福無窮矣
化番俚言_【台灣文獻叢刊·第 051 種】臺灣生熟番紀事(清)黃逢昶撰_国学导航 https://bit.ly/3sNYp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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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社丁口調查長]
主要題名: [番社丁口調查長]
作成日期: [明治29年7月](1896-7)
摘要: 此件為1896年8月至12月田代安定臺東殖民地調查途中,收錄之各地人口資料文件。內容主要為後山各庄歸順良民以及各社歸順番民戶口名冊,包含戶長姓名及丁口統計、原籍。範圍包含里隴社、拔子庄、打蔴燕庄、納納社、烏鴉石社、馬露蘭來福社、人子山社、巫老曾社、大肚壓社、化良社、高溪坪社、烏雅立社、蛇竹窩社、玲子庄社、週塱社、節老社、奇密社、姑子律庄、石梯庄、大港口庄、節朱茫社、晚見蛋社、花蓮港、新城庄、紗老社、媽佛社、缧仔坑社、本老安社等。
||| 臺灣大學深化臺灣研究核心典藏數位化計畫 ||| https://bit.ly/3izQlho
巡禮26】探索巴宰族的教會―愛蘭教會(烏牛欄教會)
進行地點:國立暨大附中(動態文化)
愛蘭教會(靜態介紹及參觀)
特色與簡介:南投縣埔里鎮,有人說它是台灣中部地區歷史、土地、人民的縮影,甚至於布農族、泰雅族、賽德克族、邵族、洪安雅族、巴布薩族、巴宰族(愛蘭台地)、拍瀑拉族、道卡斯族以及閩、客兩系漢族人的大熔爐。而鎮上有一座歷史悠久的基督教會─愛蘭長老教會,這座原名稱作「烏牛欄禮拜堂」的教會,建於清同治十二年(西元1871年),至今已有一百四十三年的歷史,是英國基督長老教會台南宣士會派李庥牧師(Hugh Ritchie)到烏牛欄社興建的禮拜堂,並請到宣教師甘為霖(William Camrpbell)前來佈教,因此「烏牛欄禮拜堂」也成埔里地區基督教的發源地。西方基督教文化的傳入,與本地漢人、平埔族群豐富的文化內涵相結合,更能彰顯埔里地區的多元色彩。
基督教是埔里地區很重要的一項宗教信仰之一,愛蘭教會是當地最早成立的教會,然而在埔里地區,如同愛蘭教會具有悠久歷史的教會不僅一處,如位於現今大湳里的大湳教會、牛眠里的牛眠教會,都是由英國長老教會宣教師甘為霖(William Camrpbell)牧師出資捐助。期間並獲得台南府城長老教會的補貼,巴宰族人(Pazeh)信徒自願奉獻、自捐勞工,甘為霖(WilliamCamrpbell)牧師為此族群傳福音,也立下了愛蘭教會信仰的根基。
進行日期/梯次:2015年11月15日當日一梯次
費用與收費方式:中晚餐、紀念T恤
進行方式:上午:巴宰傳統文化過年活動下午:靜態資料介紹及參訪
適合參加對象:不限
參加人數限制:80人
報名日期與截止日期:2015年6月30日止
報名方式:049-2912240、0933-574207
聯絡人:陳清恩牧師
【巡禮26】探索巴宰族的教會―愛蘭教會(烏牛欄教會) | 教會巡禮 - 帶狀節目 -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宣教150週年 https://bit.ly/383Sq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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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蘭百年「禮拜堂」木匾 除蟲修復完成
禮拜堂未修復前的腐朽風化的樣貌。(記者陳鳳麗攝)
愛蘭百年「禮拜堂」木匾 除蟲修復完成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uOgzTf
2019/07/02 23:43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創立於1871年的南投縣埔里鎮愛蘭教會,保存文物中有一塊「禮拜堂」木匾,有百年歷史,因台灣氣候潮濕而蟲蛀腐朽,南投縣文資學會發現後,以搶救文物的心情將木匾送修,經草屯鎮的木工業者修復,回復老木匾的原貌,教會將擇期重新掛在禮拜堂。
愛蘭教會是埔里鎮最老的教會,148年前宣教士就抵達昔稱「烏牛欄」的愛蘭聚落傳教,這個巴宰族聚落不久即改信基督教。而早期沒有蓋教會,多借族人房舍當「禮拜堂」,這塊被教會保存的「禮拜堂」木匾,就是掛在族人房舍大門上。
南投縣文化資產學會理事長梁志忠與小組成員,執行縣文化局宗教普查計畫,在愛蘭教會的倉庫發現該匾額,發現宣教士入境隨俗,「禮拜堂」掛的就是中式木匾,該樟木匾長120.67公分,寬50.6公分,厚度3公分,是見證基督教來台歷史的珍貴文物,需要好好保存。
該木匾因年代久遠加上氣候因素,不只出現腐朽風化還被蟲蛀,若不趕緊搶救,恐怕很怕就蛀光,因此志忠在徵得教會牧師陳清恩的同意後,由他帶至草屯鎮,請專業木工廠修復。
草屯鎮元茂工藝社業者陳映宏、陳映輝兄弟責修復該木匾,兩人先為木匾除蟲再進行修補,最後才加上邊框,回復成教會保存的舊照片裡呈現的木匾樣貌。梁志忠這兩天已將該木匾送至教會,陳清恩牧師表示,將會擇日舉行儀式,將該匾掛在教會禮拜堂的正上方,風華再現。
愛蘭教會保存的舊照片可看到該塊掛在大門上方的「禮拜堂」木匾。(記者陳鳳麗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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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屯鎮木藝業者陳映宏修復好禮拜堂木匾,讓梁志忠檢視修復後狀況。(記者陳鳳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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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好的禮拜堂木匾依舊照片拍到的木匾樣子,幫該木匾重新加上邊框,回復木匾早年的樣貌。(記者陳鳳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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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埔巴宰族群文化復振運動
作者:南投山水文化印記之埔里九二一地震與重生時間:1999地點:南投縣埔里鎮
埔里是人類學、民族學的寶庫,小小的埔里山城有多達十幾個族群。其中被認為漢化已久的平埔族群,是在清朝郭百年事件後大量移入埔里,近年因一連串的文化尋根運動,越來越多的平埔族群在埔里復現。 1980年代,原住民族復振運動正興盛,政府日漸重視原住民的權益和聲音,隨著高山原住民族的陸續正名,許多平埔族群也開始進行尋根、正名、田野調查、歌謠保存、恢復祭儀等活動。在這一波波平埔復振的運動中,巴宰族是很重要的一環。 埔里的巴宰族主要住在愛蘭台地,921地震前,巴宰族幾乎不為人知,僅少數學術研究者及文史工作者關心;921地震後,巴宰族人以愛蘭教會為根據地,更加積極地進行文化復振活動,不但年年舉辦巴宰過年活動,更協力編寫族語教材,以保存瀕臨消失的巴宰母語。還在921地震後成立「南投縣巴宰族群文化協會」,組織的建立對推動族群認同,凝聚族群意識有極大幫助。
平埔巴宰族群文化復振運動-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s://bit.ly/3sOb1GB
愛蘭教會百年文物 見證台灣近代史
有148年歷史的愛蘭教會外觀。(記者陳鳳麗攝)
愛蘭教會百年文物 見證台灣近代史 - 地方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81SMVW
2019/06/23 05:30
〔記者陳鳳麗/埔里報導〕一八七一年創立的南投縣埔里鎮的愛蘭教會,悉心保存一百多年來的文物,見證埔里甚至台灣近代史,像存入教友捐獻建堂基金的存摺存款兩天內就從十二萬元變三元,即見證舊台幣變新台幣劇貶的歷史,另因該部落都是巴宰族人(平埔族的一支),一本百餘年前的捐獻紀錄簿,可一窺當時巴宰族人的姓名,不少人名字長達五、六個字。
埔里鎮愛蘭教會已有一百四十八年歷史,是鎮內最老的教會,最近南投縣文化資產學會理事長梁志忠到該教會進行宗教普查,發現教會悉心保存文物,而這些文物極其珍貴,讓梁志忠對教會的用心讚嘆不已。
教友獻金簿 看出巴宰族多姓潘
梁志忠表示,教會保存的文物中,有一本「烏牛欄禮拜堂寄附修繕受領根帳」,紀錄明治四十三年到四十七年(即一九一○到一九一三年)教友捐獻教會修繕金,每一筆都清楚記載,從紀錄簿可了解巴宰族人很多姓潘之外,且讓外界知道原來一百多年前的巴宰族人姓名,有人多達五或六個字。
建堂金存摺 一頁舊台幣劇貶史
梁志忠也說,教會文物中還有一本存摺,是教友捐獻建堂基金,當時教會慢慢地存,存到一九四九年(民國三十八年)已有廿多萬元,在當年六月十三日領出八萬元後還有十二萬元,但隔了兩天,存簿就被蓋上「奉命以四萬換一元折合」的文字,存款變成三元,而這本存摺就見證當年國民政府來台後重印新台幣,讓舊台幣劇貶的歷史。
巴宰族女性 因教會獲教育機會
現任牧師陳清恩則說,基督教是一八六五年來台宣教,愛蘭教會算是台灣極早設立的教會,當時該聚落居民巴宰族人,從教會資料得知,整個聚落在一八七一年十二月底改信基督教。當時台灣社會重男輕女,女生普遍教育程度不高,但愛蘭地區的巴宰族女性,就有多人被教會送到台南長榮女中唸書,畢業後都回到愛蘭國小任教。
愛蘭教會的存摺從十二萬變三元見證新舊台幣歷史。(愛蘭教會提供)
教友捐獻紀錄簿可一窺當時巴宰族人的姓名。(梁志忠提供)
愛蘭教會在日治時期是使用聚落的建物當禮拜堂。(記者陳鳳麗翻攝)愛蘭教會百年文物 見證台灣近代史 - 地方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81SMVW
邵族逐鹿傳說中的「白色聖鹿」 玉山現蹤〔2008-04-21〕
邵族逐鹿傳說中的「白色聖鹿」 玉山現蹤〔2008-04-21〕
「平埔」一稱最早出現在約1724年,首任清朝巡臺御史黃叔璥寫的《臺海使槎錄》中。當時文獻多以地緣名稱區別不同的「社」,而「族」的概念則是在1898年由人類學家伊能嘉矩提出。
這是 #葉春榮 老師十餘年前策展 #平埔族 展示的背景。展示內容採用 #李壬癸 老師提出的七族十四支,並加上文化遺存幾近消失的猴猴和龜崙,共九族十四支的族群脈絡。
近幾年,「族群」的概念正在被重新定義,館內的平埔展櫃也即將更新,換到更大的展櫃,以「#新興族群」和族群認同為題,展出較少人討論的族群與物質文化。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503215599967031/permalink/300071273021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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