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離世後,被傳出與41歲陳麗如生下1名私生女陳子婷。陳女為讓女兒認祖歸宗,與吳家打官司纏訟20年,並在去年間獲最高院判決勝訴。而陳女今(24)日在委任律師陳明正的陪同下,前往士林地院開庭調解,但雙方談判將近40分鐘仍未達共識,全案將在9月25日再行調解。對此,陳麗如也坦言,吳家願意派律師出面,代表是善意的,對於整件爭產事件似乎相當樂觀。
陳麗如指出,1984年為吳火獅生下女兒,吳每月會給予約20萬生活費。而吳過世後,希望女兒可以認祖歸宗,但與當時的新光保全董座李峰遙談判未果,因此於2005年提出告訴。陳女與吳家官司糾纏達20年,並在去年11月間勝訴,確認吳火獅與陳子婷確為父女關係。隨後陳又對6名兄姊提告,要求吳火獅百億遺產的應繼分應依法規定分配。
律師陳明正呼籲長子吳東亮應照顧妹妹。(圖/記者鄭孟攝影)
爭百億遺產!吳火獅私生女今調解破局 母樂觀回:大家都是善意的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https://bit.ly/44Wqbj3
而陳女今(24)日下午3時許,在委任律師陳明正的陪同下,前往士林地院開庭調解,但雙方談判將近40分鐘仍未達共識,全案將在9月25日再行調解。對此,陳麗如也坦言,吳家願意派律師出面,代表是善意的,對於整件爭產事件似乎相當樂觀。爭百億遺產!吳火獅私生女今調解破局 母樂觀回:大家都是善意的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https://bit.ly/44Wqbj3


2005年陳麗如(右)代女兒陳子婷(左)提告,要求讓女兒認祖歸宗。(東森新聞圖供)
41歲的女子陳子婷去年11月獲最高法院判決認證是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的私生女,身分證上原空白的父親欄,已正式填上「吳火獅」3字,成為新光新公主。日前,她再向士林地方法院控告吳火獅的兒女吳東進、吳東亮等6名繼承人,要求依《民法》中的「應繼分」規定分配吳火獅遺產。
私生女討百億1/父親欄填吳火獅她等了40年 吳家拒驗DNA仍敗訴3原因曝光 https://bit.ly/4f3QlDF
本刊調查,2005年1月吳火獅已過世19年,突然被爆婚外產女,陳子婷母親陳麗如當時提告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陳麗如自稱曾與大她30歲的吳火獅交往,並於1984年為他生女,唯雙方各有配偶,訴訟過程中,法院曾請吳火獅的女兒吳如月及吳如英赴調查局,與陳子婷進行DNA比對,但遭到拒絕,陳麗如還一度要求法院開棺驗吳火獅遺骨DNA,引發社會熱議。
陳麗如(右)提出與吳火獅(左)四十多年前的合影,以及陳子婷1984年出生時的照片,證明女兒是吳家血緣。(讀者提供)
私生女討百億1/父親欄填吳火獅她等了40年 吳家拒驗DNA仍敗訴3原因曝光 https://bit.ly/4f3QlDF
2005年在台北地院開打的認親官司,因陳子婷出生時,母親陳麗如是有婚姻狀態,不論陳子婷血緣為何,在法律上,父親必定是母親當時的配偶,儘管陳麗如有提出她與吳火獅交往的證據及吳火獅支付生活費的證明,但陳子婷認親失敗,遭台北地院判決敗訴,吳家贏了官司,卻未對陳麗如母女不聞問,雙方私下多次透過友人接觸,由吳家支付生活費。
2006年10月,時任新光保全董事長李峰遙出面代表吳家拿50萬元現金給陳麗如,後來每月付30萬元生活費。知情人士指出,當時吳家是以付生活費、孩子學雜費的名義,要求陳子婷不要進吳家,以免吳火獅的遺孀吳梁桂蘭不開心,吳家也曾向陳麗如表示,可以安排陳子婷出國求學或協助就業,2011年吳家未再付款。
私生女討百億1/父親欄填吳火獅她等了40年 吳家拒驗DNA仍敗訴3原因曝光 https://bit.ly/4f3QlDF
陳子婷在2012採「死後認領」方式再度提告,以吳火獅的6名子女為被告,訴請吳火獅認領她,吳家當時拒絕與陳子婷驗DNA,居間協調及付錢的李峰遙持新光醫院證明,以生病為由3度拒不到庭。
2014年士林地院認為,陳子婷與母親丈夫的親子關係不存在已獲法院認定,且吳家的確有支付陳子婷生活費,這部分有錄音檔為證,此為吳家撫育陳子婷的事實,至於吳家拒驗DNA,應自行承擔拒驗造成的不利益,因此在2014年5月,判決已死亡的吳火獅應認領陳子婷為子女,吳家上訴,雙方纏訟多年。
陳子婷在去年11月獲最高法院判勝訴確定,今年展開分產訴訟,從認親官司打到分產訴訟,整整20年,雙方近日將先進法院調解,希望找出彼此都可接受的解決方案,為吳火獅私生女掀起的風波畫下句點。私生女討百億1/父親欄填吳火獅她等了40年 吳家拒驗DNA仍敗訴3原因曝光 https://bit.ly/4f3QlDF
纏訟10年!新光吳火獅私生女 認祖歸宗爆元配刁難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https://bit.ly/46nO5oy









劉志原https://tinyurl.com/268p83ab
2025年7月21日 週一 上午6:28
陳麗如1984年生下陳子婷後,獲吳火獅資助赴日生活。(讀者提供)
20年前帶著女兒陳子婷要求新光吳家負責的陳麗如,提告指出,自己在1973年已經與丈夫高登財分居,1997年雙方離婚,高登財是當時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吳火獅的特助,也是吳火獅的好友,吳常帶新光高級幹部到她位於松江路的家裡開午餐會議,1981年以後,吳火獅對她展開追求,常約她到西門町獅子林看電影,雙方進而交往,1984年2人的女兒陳子婷出生。
陳麗如提告指出,原本從事建材鋼鐵批發,開設達慶冷氣工程公司與吉鋼鐵公司供應吳火獅鋼筋,她宣稱吳火獅因此賺很多錢,也曾出資讓她在台北市八德路及松江路購屋同居。
陳麗如(右)提出與吳火獅(左)四十多年前的合影,以及陳子婷1984年出生時的照片,證明女兒是吳家血緣。(讀者提供)
2005年陳麗如(右)代女兒陳子婷(左)提告,要求讓女兒認祖歸宗。(東森新聞圖供)
陳麗如向法官表示,1984年她替吳火獅生下女兒後,吳火獅每月給她10萬到20萬元不等的生活費,1985年她帶女兒到日本受教育,生活費也是由吳火獅支付,共付了1,000餘萬元,後來吳火獅1986年過世,2001年她向吳火獅好友、時任立法委員的林瑞圖陳情,希望讓女兒進吳家認祖歸宗,吳家即指派當時的新光保全董事長李峰遙與她談判,但未達成共識。
2005年1月,陳麗如代女兒陳子婷對吳家提告訴請認領,然而陳子婷出生時,陳麗如是有婚姻狀態,不論陳子婷血緣為何,在法律上,父親必定是母親當時的配偶,陳子婷認親失敗,遭台北地院判決敗訴,吳家贏了官司,卻未對陳麗如母女不聞問,雙方私下多次透過友人接觸,2012年陳麗如再提度告,去年獲最高法院判決勝訴確定,確認是吳火獅的女兒私生女討百億/認親官司糾纏20年 新光吳火獅私生女啟動爭產大戰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私生女討百億3/因幹部午餐會議結緣 她從特助老婆變老闆小三
劉志原私生女討百億/認親官司糾纏20年 新光吳火獅私生女啟動爭產大戰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2025年7月21日 週一 上午6:28 https://tinyurl.com/268p83ab
吳火獅私生女認祖案 陳子婷改判敗訴
2018/10/03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光集團已故創辦人吳火獅,14年前被陳麗如指稱與他生下私生女陳子婷,陳女打官司要求認祖歸宗,10年前敗訴定讞;陳子婷4年前再次提告請求吳東進等6兄姊代父認領她,並舉證吳東進每季間接支付30萬元生活費,法院一、二審判陳氏母女勝訴,但高院昨更一審改判陳女敗訴。可上訴。
自稱與新光創辦人吳火獅生下女兒的陳麗如。(資料照)
吳火獅私生女認祖案 陳子婷改判敗訴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4f1K5fy
陳麗如1969年與高姓男子結婚,她宣稱1976年與吳火獅交往,1984年生下陳子婷,吳火獅原打算認領女兒,卻在1986年67歲時過世而未成。
2004年,陳子婷首度打官司要求確認親子關係,但因提不出吳火獅生前曾撫育她的證據,法院判她敗訴定讞。
陳子婷於2014年提出新事證,再次提告,指出官司定讞後,吳家透過新光保全董事長李峰遙,每3個月支付30萬元生活教育費給她們母女,條件是「妹妹不要回吳家姓吳」,從2006年12月付到2011年3月,但吳家之後拒絕再付。
陳女主張,吳家人不會無故付她們生活費,並提出與李的錄音檔與匯款紀錄,以證明吳家已認定陳子婷是「妹妹」;但吳家否認,指父親從未認領陳子婷,吳家人也拒驗DNA。
一、二審都認定,錄音顯示李峰遙曾代吳家提供生活費,形同已代父認領,判陳母女勝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昨認定,李的匯款無法證明是吳家指示付給陳的生活教育費;李在對話錄音也未表明是代表吳家人。
高院認定,陳氏母女提的「新證據」不足以推翻先前定讞判決,吳家人不配合做血緣鑑定,並未妨礙陳舉證,法院無從直接認定陳子婷是吳火獅的非婚生子女,判陳母女敗訴。
判決指出,陳女聲請鑑定吳火獅的遺骨,以驗明陳女正身,但合議庭駁回請求。吳火獅私生女認祖案 陳子婷改判敗訴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4f1K5fy
------------
吳火獅私生女纏訟20年認祖成功 週四與新光6兄姊爭百億遺產
2025/07/21 11:55
陳子婷(右)2004年出面,要求新光集團吳家正視問題,檢驗DNA確立與吳火獅是否有親屬關聯。圖為2004年畫面。(資料照)
吳火獅私生女纏訟20年認祖成功 週四與新光6兄姊爭百億遺產 - 自由財經 |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5115164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新光集團已故創辦人吳火獅去世後,其私生女陳子婷請求法院准許認領,歷經多年訴訟之路,最高法院於去年判決現年41歲的陳女勝訴。陳子婷目前已向士林地院聲請分配遺產,主張享有應繼分,百億遺產爭奪戰將於本週四(24日)開庭調解;根據判決記載,陳家母女與吳家就認領身分訴訟,已纏訟長達20年。
判決記載,母親陳麗如與吳火獅1976年間交往,1984年生下陳子婷。吳火獅生前曾提供生活費,吳家人亦指派新光保全董事長李峰遙代為支付其生活與教育費,雙方甚至曾商討認祖歸宗事宜,但吳家人始終拒絕進行血緣鑑定,足以證明她為吳火獅之女;基此,依民法第1067條規定,請求法院命吳火獅六名繼承人代父認領。
吳火獅私生女纏訟20年認祖成功 週四與新光6兄姊爭百億遺產 - 自由財經 |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5115164
更三審指出,陳麗如明確證述與吳火獅交往始末,陳子婷並提出相片、錄音、存摺、出境資料等證據,證實為吳火獅之女,並指吳火獅生前曾提供生活費、安排赴日租屋;2006年至2011年間,李峰遙亦定期至至新光保全大樓,多次代交教育費,交付陳子婷生活教育費,或匯款至陳的帳戶,且曾表達陳子婷認祖歸宗「急事緩辦」等情形。
然,法官一、二審命吳家同性別成員進行血緣鑑定遭拒,合議庭因此採信陳子婷說法,判吳火獅六名繼承人應代父認領,維持一審士林地院見解,駁回吳家人上訴。
最高法院去年10月駁回上訴確定,陳子婷今年6月提出本件訴訟,請求分得應繼分,將於本週四與吳家人在士林地院進行調解。
---------------------
等了20年!吳火獅私生女認祖歸宗 新光「新公主」爭百億遺產
編輯 伍芸彤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等了20年!吳火獅私生女認祖歸宗 新光「新公主」爭百億遺產│TVBS新聞網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937450
陳子婷獲法院確定是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的女兒。(圖/TVBS資料畫面)
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於1986年過世,婦人陳麗如2004年帶著女兒陳子婷認祖歸宗,稱陳女是吳火獅的非婚生子女,要求新光吳家負責,親子關係訴訟歷經多年,陳子婷於2024年底獲最高法院判決確認為吳火獅之女,並於今年6月向法院聲請分配吳火獅的遺產,雙方將於本月24日開庭調解。
根據《鏡週刊》報導,陳子婷於去年11月獲准在身分證上父親欄寫上吳火獅,成為新光新公主,今年6月她向吳家4子2女提告,聲請分配吳火獅百億遺產,爭取「應繼分」。據悉,此案將採取2階段變價分產策略,陳子婷表明只想要錢,不想要股權、不動產,也不想介入集團經營。
吳火獅的6名子女在收到法院傳票後,透過律師表態願意調解,但可能主張遺產已分配完畢,且陳子婷是在遺產分完後才取得女兒身分,依《民法》規定,她可能無權分產,加上吳火獅已過世39年,陳子婷今年6月才提出分產訴訟,恐已超過15年的請求時效。
針對吳家子女可能提出的主張,陳子婷也準備舉法院過去的判決反證,認為新光曾因投資宏達電慘賠而賣掉2棟資產,此舉已侵害其繼承權,雙方預計於7月24日開庭調解。
新光集團的事業範圍廣泛,橫跨金控、百貨、瓦斯、紡織、醫療、公益基金會等,總市值超過5000億,吳火獅1986年過世後,吳如月、吳東進、吳如英、吳東賢、吳東亮及吳東昇6名子女分掌集團業務,而吳火獅過世前已透過生前贈與、信託等方式處理名下財產,身價難以估計,當時申報遺產稅時繳納300多萬元,推估實際遺產為數億元。
---------------
新光家族近幾年來,不僅因為新光金與台新金合併鬧得滿城風雨,沒想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再爆出已故創辦人吳火獅的私生女陳子婷,「認祖歸宗官司」纏訟20年,在去年11月最高法院宣判,確認陳子婷是吳火獅的女兒定讞後,陳子婷日前再向士林地院訴請分配吳火獅遺產,雙方將在24日開庭調解,百億家產恐怕出現變動。
吳火獅私生女認祖定讞再告新光子女欲分百億遺產! , 「新光新公主」訴請爭百億遺產「追訴期」成攻防重點 , 吳火獅私生女提告爭百億遺產新光集團未做回應 ,吳火獅私生女陳子婷(2004.08.30)說:「就有派人出來講,但是到最後都不了了之。」
在媽媽陳麗如陪同下首度受訪,2005年年僅20歲的陳子婷,出面爭取「新光公主」之位,吳火獅私生女陳子婷(2004.09.02)說:「生父吳火獅比較早過世,那你就可以這樣子不理我們,把我們丟棄,我們又不是流浪狗野狗野貓。」
口中的爸爸就是,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在他過世後19年,母女倆爭取認祖歸宗,還曾到高雄新光三越外靜坐,吳火獅私生女陳子婷(2002)說:「其實如果他(吳火獅)沒那麼早過世的話,我早就是吳家的小孩。」親子關係訴訟最高法院去年定讞,百億家產恐怕出現變動。
2005年陳麗如,提出確認親子關係存在後,傳出吳家有意支付生活費學雜費,但要求陳子婷不要進家門,且疑似到2011後就沒再付款,陳麗如再提出請求認領,2014年士院判她勝訴認為吳家應認領陳子婷,案件上訴到最高院去年終於定讞,再傳出陳子婷已向法院。
控告吳火獅的6名繼承人,要求分配百億遺產,吳火獅私生女陳子婷生母陳麗如(2014.11.12)說:「已經確認妹妹是吳家的小孩子。」百億訴訟戰關鍵將在於,陳子婷是遺產分配完的前或後,才被認證為「新光公主」,再加上吳火獅已過世39年,外界推測吳家可能主張,已超出15年的請求時效。
律師包盛顥說:「本案目前原告所提起之訴訟,勢必會著重於時效尚未完成的方向來進行攻防,以利最大程度的主張繼承遺產分配。」分產訴訟是否會撼動家族企業版圖,對此新光集團低調未做出說明,雙方將在24日開庭調解
「20年認親」勝訴! 新光「新公主」再與6兄姊爭百億遺產 https://bit.ly/3GYjK5x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