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是清王朝被拖入全新的國際秩序後建立的對外機構,由恭親王奕訢(右圖)創辦。總理衙門在1870年代以後在北方洋務事業的重要性也逐漸下降,其領導性地位漸由天津的北洋通商大臣兼直隸總督李鴻章的地位所取代
  1840年,懸掛米字旗的帆船與蒸汽兵船出現在大清國的海面上,黑黢黢的炮孔中噴射出的彈丸很快便瓦解了清朝水師的戰鬥意志。清王朝自此被拖入到一套全新的國際秩序之中,面對此後接踵而來的衝擊,這個古老的帝國被迫作出了回應,因此一個全新的對外機構逐漸建立。
  恭親王奕訢創辦
  這裏所說的對外機構便是初中中史教科書提及的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總理衙門最初是為應對接踵而來的對外事務而暫設的機構,最初創立時稱為「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掌理英、法、俄、美等國交涉事宜。正如機構創辦者奕訢曾在奏摺中提及:「俟軍務肅清,外國事務較簡,即行裁撤,仍歸軍機處辦理,以符舊制。」若就此來看,總理衙門職權僅局限於處理對外的通商事務。但若翻看光緒年間修訂的大清會典,總理衙門「掌各國盟約,昭布朝廷德信,凡水陸出入之賦,舟車互市之制,書幣聘饗之宜,中外疆域之限,文譯傳達之事,民教交涉之端。」而這亦證明總理衙門存在着職能上的擴張,這亦某種程度上解釋了為何該機構會在成立不久後更名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伴隨着中西「接觸」日漸頻密,總理衙門下設的機構逐漸擴展,分工也逐漸細化。1864年總理衙門設英、法、俄、美四股,表面上看是按國別分設下轄機構來應對該國涉華事務,但實際上卻並非如此。比如俄國股掌俄國、日本兩國交涉往來事,凡陸路通商、邊防、疆界諸務,甚至有學者指出海防事務亦下轄俄國股。
  照常理來說,俄國當時與中國並無領海上的糾紛。在此之前,大清與俄國雖然爆發如雅克薩之戰等軍事對抗,但戰場亦局限於陸地之上。雖然熟讀歷史的讀者或許會指出,晚清時俄國欲染指遼東,並藉此獲取一出海口。但在此機構設立之階段,清廷絕無可能預知這多年後發生的事情,並提前針對俄國的野心設置海防。因此海防事務下設俄國股則另有緣由。
  職權劃分欠章法 保障皇權
  實際上這種分工模式,很可能只是出於分權的需要。淺舉一例子說明:清代的戶部掌管全國財政,而戶部下屬14個以不同省份命名的清吏司。這些清吏司除了掌管審核本省的稅收外,亦需要承擔財務稽核的責任。如山西清吏司兼管各省一年的歲出和歲入銀數奏銷、陝西清吏司兼管八旗俸餉、廣西清吏司兼管全國礦政和錢法、雲南清吏司兼管全國鹽課、貴州清吏司兼管全國關稅政令、浙江清吏司兼管全國各省民數和谷數。不少學者曾指出,這種缺乏具體標準的劃分標準其實事出有因,清朝作為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王朝,其中央集權制度主要源於明朝的基礎,只是清朝統治者將其分權思維發展到了一個高峰。看似缺乏章法的職權劃分實際上是為了分割事權,以此達到互相監督和互相牽制的效果,以避免主事官員權力坐大威脅皇權。而總理衙門中海防事務下設俄國股之中的原因亦大概如此。所以這種劃分方法在某種程度上也揭露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不過是清廷在應對世界大變局之下的一個舊酒新瓶罷了。
  總理衙門可以說是在歷史發展的大潮及外部壓力下的一次「改革」,唯制度過分着重人的因素,令總理衙門在創辦人恭親王奕訢於中法戰爭失利下被辭退而減少影響力,最終在庚子新政中被改組成更具現代化的外務部。
  香港青年大專學生協會執委會副主席、全國青聯委員 穆家駿
  復旦大學歷史系學生 姜霏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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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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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1861年3月11日
解散時間    宣統三年四月初十(1911年5月18日)
機構類型    外交部
機構首長    總理各國事務王大臣:慶親王奕劻(末任)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那桐(末任)
上級機構    大清皇帝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正門。門前牌樓上書「中外禔福」,語出《漢書·司馬相如傳》:「遐邇一體,中外禔福,不亦康乎?」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滿語:ᡤᡝᡵᡝᠨ
ᠶᠠᠮᡠᠨ,穆麟德轉寫:geren gurun i baita be uherileme icihiyara yamun),簡稱總理衙門,是清朝後期自強運動中所設立的外交事務衙門機構。在晚清的外交事務以及推動現代化事務上發揮了作用。
設立的背景
在晚清以前,清朝並沒有正式的外交機構,因中國一向不承認其他國家與中國平等的關係,因此是以對待外藩(以朝貢相關事務為主)和處理商務事務的態度來處理與其他國家的關係,這些事務由禮部(處理朝貢事務)、理藩院(處理外藩蒙古、回部及諸番部、以及俄羅斯事務)、兩廣總督(處理廣州貿易事務)及在華傳教士(處理對洋人的翻譯,以及作為中國對來華使團的溝通代表)來處理
西方國家不滿清朝缺乏正式外交機構,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後的《天津條約》中,要求公使進駐北京,使清朝開始需要面對新的外交形勢,而成立新的外交機構,1861年1月11日,恭親王奕訢與文祥上奏《統籌全局酌擬善後章程》,即提出要設立新的外交機構來處理新的外交事務。於是在3月11日正式成立(中華民國成立後,外交部以3月11日作為部慶),位置在北京東堂子胡同,它是自強運動中最早成立的一個機構。
機構組織
大臣於總理衙門中議事
雖然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作為最高外交事務的機構,但它事實上不是一個正規的政府部門,而更類似軍機處的下屬機構及且是較臨時性的機構,因此它沒有正式的官品和編制。
總理衙門由一位親王負責,下設數名大臣(早期3至5人,後期9至11人)協辦,但這些大臣是由原本的重要官員如軍機大臣、大學士、各部尚書或侍郎等兼任,此外底下有十六位書理文書的章京(滿漢各八人,屬四五品官員,亦是兼職或借調);1876年後亦統領出使各國的使臣。
總理衙門按照負責的事務,分成英國股(1863年設立,負責英國、奧匈帝國、各國商務、各關稅務)、法國股(1863年設立,負責法國、荷蘭、西班牙、巴西、耶教傳教事務、中越關係)、俄國股(1863年設立,負責俄羅斯、日本及陸路商務)、美國股(1864年設立,負責美國、南美各國及華工事務)和海防股(1883年設立,負責艦隊建置),並設有海關總稅務司署(1861年設立,負責全國各海關稅收)、同文館(1862年設立,負責翻譯)、清檔房(1864年設立,負責檔案抄錄及保管)、司務廳(1864年設立)、電報處(1884年設立)及銀庫(1884年設立)等各個附屬機構。
外交上的作用及沒落
總理衙門的謁見,1896年繪畫
甲午戰爭時期的總理衙門人員合照版畫,右起:孫毓汶、徐用儀、慶親王奕劻、許庚身、廖壽恆、張蔭桓
它主要負責外交事務的執行而非決策,決策的權力主要掌握於慈禧太后以及軍機大臣決定,但因為早期負責的恭親王和文祥都是具影響力的軍機大臣,因此其提案大多能獲通過。
在1860年代在恭親王領導下,總理衙門在外交事務的處理上有較多的發揮,包括處理《北京條約》之後的善後事宜,1866年接見西方的斌椿、蒲安臣等使團,1868年的《天津條約》修約相關問題,以及海關事務的處理等。
但1870年代以後,恭親王的權力因慈禧的排擠而下降,加上1870年開始,李鴻章就任北洋通商大臣,許多外交事務逐漸由北京的總理衙門轉往天津,此後到甲午戰爭前後,李鴻章在天津的衙門成為事實上的中國外交部,總理衙門在外交事務上的作用就減少了,1884年恭親王不再掌理總理衙門使其重要性更下降。1901年庚子新政中,正式將總理衙門改為外務部。
洋務運動的推行
除了外交事務之外,總理衙門也是早期自強運動中各種洋務事業在北京中央的領導者,一方面它可用於聽取包括外國使臣以及負責海關的赫德等西方人士的建議,來推行和提倡相關事業,一方面負責的恭親王本身亦為相關業務的領導,因此總理衙門也實際上推動包括新式教育、交通、工業、經濟(尤其海關)、軍事等現代化建設,因此也被當時稱作「洋務內閣」。
但當時西方人常認為它守舊而不夠進步,而保守派則批評它出賣中國利益。與外交事務同樣,總理衙門在1870年代以後在北方洋務事業的重要性也逐漸下降,其領導性地位漸由天津的北洋通商大臣兼直隸總督李鴻章的地位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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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照瑗(1836年—1897年7月20日),字仰蘧,號衛卿,安徽合肥人,祖籍江西臨川。[1]監生出身。
生平
清初禮部尚書龔鼎孳來孫。早年投身李鴻章戎幕,幫辦軍務,在肅清太平軍、捻亂時出力甚多,屢被奏獎。歷任山東登萊青道、江蘇蘇松太道、浙江按察使、四川布政使。光緒十九年(1893年)以三品京堂候補出使英、法、義、比。[2]龔照瑗在英國期間,多方求購軍艦。李鴻章致電龔照瑗「急速搶購四千噸以上的大型巡洋艦」與「搶購智利鐵甲艦兩艘」。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年底,開始嘔血音啞,語言不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駐美公使楊儒電告孫中山來到英國,[3]當即派參贊馬格里與英國外交部聯繫,希望能援照香港及緬甸案例請英國代為緝拿孫中山,被英國外交部婉拒。後在倫敦誘捕孫中山得逞,將他囚禁在中國駐英使館。孫中山被捕後,清朝政府駐英使館以7000英鎊租了一艘英國輪船,準備將他秘密押送回國。[4]孫中山設法請求英僕柯爾(George Cole)密告業師康德黎。康得信後,即與孟生奔走營救,最後在英國壓力下被迫放人。10月23三日下午4點30分,被拘禁了13天的孫中山重獲自由。[5]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離任回國,當時已身患重病。不久於上海病逝。有子龔心銘、龔心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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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照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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