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士告贏 勞團:績效獎金應列工資
2024-02-02 01:09 聯合報/ 記者
葉冠妤/台北報導
勞團昨在行政院前抗議,要求政府遵循法院判決,將績效獎金等薪資項目列為工資,且國公營事業單位都應一體適用。記者葉冠妤/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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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績效獎金未納薪資,中華郵政郵務士王耀慶告贏中華郵政,討回九點三萬元勞退金,也讓中華郵政恐面臨上萬名「王耀慶們」員工追討潮。台灣郵政產業工會、工鬥、中華電信工會等勞工團體昨赴行政院陳情,要求政府應遵循法院判決,將績效獎金等薪資項目列入工資,且國公營事業單位都應一體適用。
行政院昨為此邀集相關單位開會,交通部次長陳彥伯表示,昨僅討論中華郵政公司的部分,未談及其他國營事業,其他員工是否比照處理未有結論;中華郵政則說,已蒐集相關單位意見,將研議後續處理方式,希望在相關單位的意見及員工權益中達到平衡。
中華郵政發放績效獎金、考核獎金,過往未納勞健保投保、勞退提撥薪資計算,遭勞保局開罰,二○二○年起補正納入薪資計算,但因不溯及既往,使王耀慶提告中華郵政追討納入後的提撥勞退;近日二審判決出爐,王耀慶告贏中華郵政,也讓內部不少員工有意跟進比照追討。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理事長廖迺辰表示,包含績效獎金、夜點費、壽險甲佣等,都已被法院認定有勞務對價性,是勞工勞務付出的報酬,應列為工資計算退休金,政府作為雇主應該守法,而非當慣老闆,呼籲行政院盡速處理,做出對勞工最好的決定。若不全面適用,難道要每位郵工都去打訴訟嗎?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葉瑾瑜強調,過去也有中油員工爭取夜點費列入工資計算,好幾百名勞工提起民事訴訟才確定,無疑是浪費司法資源,中華郵政這筆錢不還給勞工,等於國家帶頭踐踏法律,做出錯誤示範,且績效獎金列入平均工資不該僅中華郵政適用,相關國公營事業單位都應該跟進,呼籲政府欠錢不要欠過年。
中華電信工會顧問蘇弘廷也提到,績效獎金列入平均工資爭取了十幾年,公司至今不願意,主張國公營事業單位適用辦法應一致。
中華郵政公司表示,行政院昨有邀集各單位交換意見,郵政公司會把這些意見帶回、彙整,並研議後續處理方式,預計還要一段時間,工會的聲音及員工的權益都會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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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判決認定郵局的績效獎金及考核獎金應納入勞退提繳計算。(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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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勞工領的所得全部都是薪資?依勞基法規定「工資」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有部分公司為節省勞健職保費用、勞退提撥等因此把薪資拆成本薪及獎金等,僅用本薪投保薪資及提繳勞退,但近日有判決認定郵局的績效獎金及考核獎金應納入勞退提繳計算,行政院近日擬開會解套,但有勞團就直言,過去夜點費爭論10多年、多場訴訟後才被認定為工資,行政院不應跟過去一樣再苛扣勞工退休金,更應一體適用。
中華郵政發放績效獎金、考核獎金,過往未納勞健保投保、勞退提撥薪資計算,遭勞保局開罰,中華郵政2020年起補正,但不溯及既往,郵局員工王耀慶提告中華郵政,追討2005年轉勞退新制後至2019年獎金應納薪資計算提撥勞退,日前判決出爐試定王耀慶勝訴郵局應予提繳。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表示,如果行政院要再透過函釋或行政命令把績效獎金排除在勞退計算之外,勢必影影響勞工原本權益,且函釋或行政規則不能凌駕於法律,呼籲相關部會應尊重法院判決。
戴國榮提及,過去國營事業的「夜點費」是否納入工資計算也吵了10多年,更要靠勞工一案一案的打官司爭取才納入工資計算中,不要再重蹈覆轍。他憂心,如果行政院認定績效獎金不屬工資範疇,那勢必會有許多民營企業跟進,呼籲勞動部應從善如流,把所有勞動所得納入工資計算範疇,或是乾脆比照國稅局認定標準也較合理。
郵政產工、工鬥團體及眾多工會和勞工團體今天將赴行政院前呼籲,行政院應該依照法院判決,將績效獎金等薪資項目列為工資,以保障勞工權益。依據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簡上字第6號判決見解,法官不但認為績效獎金應列為工資,甚至夜點費、壽險甲佣、全勤獎金等均被法院認定有勞務對價性,亦應列為工資計算退休金,而且在判決當中,也都有明確解釋,呼籲行政院,現在應該做的就是從善如流,直接認定是工資,應該補償就補償,未來也應全面納入工資計算,以避免過多訴訟造成司法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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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郵政產業工會、2024工鬥團體、中華電信工會等13個勞工團體今(2/1)前往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院應遵循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簡上字第6號判決,將績效獎金等薪資項目列為工資,以保障勞工權益。國公營事業績效獎金未納薪資爆爭議 勞團怒轟:行政院請照法院判決走 https://bit.ly/3uhjisS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2024工鬥團體、中華電信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中華快遞企業工會以及聲援團體臺大醫院企業工會、北區捷運電聯車駕駛產業工會、臺中捷運企業工會、中華民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鐵路產業工會至行政前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院從善如流,遵循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簡上字第6號判決,將績效獎金等薪資項目列為工資,以保障勞工權益。
2024工鬥團體等13個勞團今(2/1)赴行政院陳情抗議,要求政院應將績效獎金列入薪資,以保障勞工權益。台灣郵政產業工會提供
2024工鬥團體等13個勞團今(2/1)赴行政院陳情抗議,要求政院應將績效獎金列入薪資,以保障勞工權益。台灣郵政產業工會提供
勞工團體指出,近日郵務士王耀慶提告中華郵政公司,績效獎金未納薪資,法院二審判決王勝,中華郵政須補撥9.3萬元退休金,且不得上訴,然交通部長王國材於受訪時表示,因為政府看法與判決不同,將於2/1召開會議討論。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理事長廖迺辰表示,政府作為雇主更應該遵守勞基法而不是當一個慣老闆,要讓郵政的員工去透過訴訟才能拿回應有的退休金,並呼籲政府欠錢不要欠過年,應盡速照判決補發。
中華電信工會顧問蘇弘廷提及中華電信的例子,「中華電信工會好幾年來都透過各種方式持續爭取『將績效獎金列入平均工資』,但至今都未果,國公營勞工一家親,行政院應全面將績效獎金納入平均工資」。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葉瑾瑜也呼籲行政院應針對國公營事業勞工全面補發勞工退休金、績效獎金應列入平均工資「政府應做最好的企業榜樣,而不是做一個最壞的示範」。
最後中華快遞工會秘書林昶志強調依據判決之見解,法官不但認為績效獎金應列為工資,甚至夜點費、壽險甲佣、全勤獎金等均被法院認定有勞務對價性,亦應列為工資計算退休金,這些費用本來就是勞工因付出勞務工作而所得,應該直接認定是工資,應該補償就補償,未來也應全面納入工資計算」。
2024工鬥團體等13個勞團今(2/1)赴行政院陳情抗議,要求政院應將績效獎金列入薪資,以保障勞工權益。台灣郵政產業工會提供
2024工鬥團體等13個勞團今(2/1)赴行政院陳情抗議,要求政院應將績效獎金列入薪資,以保障勞工權益。台灣郵政產業工會提供
勞工團體指出,除了交通部外,過去經濟部旗下中油夜點費爭議,最後就是大批勞工訴訟要求夜點費納入平均工資。有關薪資項目是否列入平均工資,不僅影響舊制退休金,也關乎勞退新制提撥、勞保投保級距等等,政府不該帶頭透過薪資名目規避工資定義,只要勞務對價性明確,就應該全數列入,保障勞工權益。因此今日勞工團體至行政
院前陳情抗議,要求行政院把勞工付出的血汗還給勞工,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
記者會中行政院綜合業務科代表出面接受陳情,但針對績效獎金是否列入工資、是否全面補發退休金完全沒有回應,僅表示下午會再研議。在場所有團體與勞工,最後強調執政黨新的一年要知錯能改,要真正照顧勞工,依照判決走,績效獎金應列入工資、以及全面補發退休金,否則爭議將會不斷擴大,抗爭就會持續下去。
國公營事業績效獎金未納薪資爆爭議 勞團怒轟:行政院請照法院判決走 https://bit.ly/3uhj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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