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竹縣文化基金會於民國82年成立。 (2) Facebook
協助新竹縣辦理文化藝術活動、藝術展演、研習講座、學術研討、偏鄉文化教育、傳承客家文化與扶植藝術團體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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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新竹縣文化基金會董事會圓滿完成改選
發布日期:108-10-28
財團法人新竹縣文化基金會董事會圓滿完成改選 (2) Facebook
財團法人新竹縣文化基金會第十屆董事會,10月28日上午假竹北喜來登飯店舉行,新任董事長楊文科特別聘任林光華為基金會榮譽董事長,並頒發感謝狀給第九屆董事等相關人員,感謝過去廿年來的努力,為新竹縣的藝術文化奠定良好的基礎。交接典禮充滿著對過往的感恩及對未來的期許。
新竹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新竹縣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自治條例 https://bit.ly/41bsGcA
楊文科推動竹縣文化基金會改革 展現進擊與重生決心 (2) Facebook
19:022023/06/14 中時 邱立雅
楊文科推動竹縣文化基金會改革 展現進擊與重生決心 - 生活 - 中時 https://bit.ly/3RSX0an
財團法人新竹縣文化基金會扮演文化推動與新竹縣政府文化局連結的重要角色,新竹縣長楊文科上任後,看見基金會需要改變,決定全面改革;近期文化局發行《藝文手帖》夏季號6月刊,以「我們文化的居所」作為封面故事,楊文科特別在期刊中暢談新竹縣文化基金會的沿革,強調全面改革組織與內部文化,展現進擊與重生的決心。
楊文科說,新竹縣文化基金會兼具公共性與民間自主性,成立至今滿30年,過去全力支持縣府文化局及縣內各式書畫協會,辦藝文展演、研習、講座及學術研討等活動,向來穩健經營的基金會後期受全國經濟衰退與銀行利息政策影響,讓依賴孳息運作的基金會面臨危機,必須大刀闊斧進行改革。
楊文科提到,改革的第1步就是要改變組織文化,透過修改章程,董監事每4年改選1次,任期與首長切齊,更能發揮治理與管控的功能,與縣府各項政策同步運作;第2步投入資源,透過縣府編列1000萬元預算,建立《日日當好》文創品牌、推出《竹風縣藝》13鄉鎮市藝術巡演活動,以及舉辦《匠心之夢-全國文創工藝競賽》、《縣長盃全國書法比賽》,期盼與企業合作鏈結資金挹注,全力扶植藝文人才在新竹縣扎根。
文化局長李安妤表示,文化是長期且永續的投資,需要靠公部門、企業、民間共同保存與推廣,未來基金會的各項藝文活動將以「傳承、亮點、國際、永續」4大核心價值前進,更多關於財團法人新竹縣文化基金會的精彩內容都在《藝文手帖》夏季號中(https://www.hchcc.gov.tw/files/custom/map/202306/mobile/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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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新竹縣文化基金會去(111)年推動「日日當好」文創品牌,以新竹縣的特色為創作發想,結合縣內藝術家推出文創商品,首間實體店鋪已於竹北市新瓦屋客家文化保存區的匯客市藝文空間「開張」,新竹縣長楊文科偕創作「松語杯」的玻璃藝術家黃瓊儀一同參訪,並盛讚日日當好的文創品,為生活增添文青、藝術氣息。
竹縣打造「日日當好」文創品牌 新瓦屋設首間專賣店 https://bit.ly/4b1lZQ1
拒當橡皮圖章! 竹縣3議員要求刪減4筆2500多萬預算 - 新竹縣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對於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監管機制未臻完備,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督促完成修正捐助章程及補正相關程序,落實財團法人運作之監管,並持續協力推動文化藝術發展 - 中華民國審計部全球資訊網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下稱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縣政府文化局對於財團法人新竹縣文化基金會之監管機制未臻完備,捐助章程未規範董事資格及遴聘條件,經促請檢討改善,已督促財團法人新竹縣文化基金會完成修正捐助章程相關程序及董事遴聘作業,落實財團法人運作之監管,並持續協力推動文化藝術發展。
財團法人新竹縣文化基金會為促進新竹縣文化藝術發展,於82年成立,創立時基金總額計3,000萬元,分別由新竹縣政府、臺灣省政府各捐助1,000萬元,及向民間募款1,000萬元;因政府捐助基金金額超過50%,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依新竹縣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政府捐助之文化法人應置董事及監察人,董事3分之1以上須具有文化藝術專業素養或從事文化藝術工作經驗,且捐助機關推薦之機關代表或學者專家、文化人士擔任董事之人數應占全體董事2分之1以上;及財團法人法第67條規定,修正章程規定者應於該法施行後1年內(109年2月1日前)補正相關程序。新竹縣審計室於105年3月查核發現,財團法人新竹縣文化基金會捐助章程未規範董事資格及遴聘條件,致曾(現)任與文化藝術事務或教育行政專業相關職務之比率及捐助機關推薦擔任之董事代表比率均偏低,與前揭監督自治條例規定未合,且捐助章程未經法院備查,經分別於105年5月12日至108年12月19日間多次函請新竹縣政府文化局督促該基金會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該基金會經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持續督促結果,業於109年1月14日完成章程修正及董事遴聘作業,並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7月13日裁定在案,有助落實財團法人運作之監管,並持續協力推動文化藝術發展。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對於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監管機制未臻完備,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督促完成修正捐助章程及補正相關程序,落實財團法人運作之監管,並持續協力推動文化藝術發展 - 中華民國審計部全球資訊網 https://bit.ly/4b4pxAV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對於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監管機制未臻完備,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督促完成修正捐助章程及補正相關程序,落實財團法人運作之監管,並持續協力推動文化藝術發展 - 中華民國審計部全球資訊網
拒當橡皮圖章! 竹縣3議員要求刪減4筆2500多萬預算 - 新竹縣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連郁婷也質疑文化局補助新竹縣財團法人文化基金會1000萬「無路用」。因為基金會頂多只有2人
拒當橡皮圖章! 竹縣3議員要求刪減4筆2500多萬預算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F6Chtj
公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47號財團法人新竹縣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公告查詢-法人登記公告-財團法人新竹縣文化基金會 https://bit.ly/43G03Ws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 109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 109 新院平登字第 022932 號
主旨:公告楊文科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新竹縣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7月0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63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4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0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楊文科
常務董事 宣明智
常務董事 陳季媛
常務董事 陳騰芳
董 事 田昭容
董 事 葉宣漢
董 事 林宜芳
董 事 吳杏村
董 事 張壯謀
董 事 呂燕卿
董 事 孔憲中
董 事 謝鴻財
董 事 劉秀雲
董 事 古武南
董 事 楊郡慈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楊文科。
主 任 宋翠玲
發布日期 : 109-07-13 更新日期 : 109-07-13 發布單位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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