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燈(1867年)時任臺灣鎮總兵「虎字碑」三級古蹟/劉明燈劉明燈(1867年)時任臺灣鎮總兵「虎字碑」三級古蹟/劉明燈C071新北市虎字碑(三級)(1)450px-草嶺虎字碑塗鴉450px-草嶺虎字碑劉明燈印草嶺虎字碑不明文字劉明燈(1867年)時任臺灣鎮總兵「虎字碑」三級古蹟/劉明燈劉明燈(1867年)時任臺灣鎮總兵「虎字碑」三級古蹟/劉明燈劉明燈(1867年)時任臺灣鎮總兵「虎字碑」三級古蹟/劉明燈

2006年照片,可隱約見到甲骨文左下角刻寫「民國五十七年塞北白氏並書」。
公告資料
類別古蹟 級別直轄市定古蹟 種類碑碣
嘉慶元年(1796年)吳沙開墾宜蘭地區後,由外地進入宜蘭之陸路有三,其中一條為三貂線,作為蘭陽平原對外交通之淡蘭古道主要路段,而草嶺古道因位於淡蘭古道三貂線末端,為官方及民間運輸米糧要道,便由當時首富林平侯出資修路,修整完成後成為淡蘭路線正道。
而後同治六年(1867年)時任臺灣鎮總兵的劉明燈帶領兵勇北巡臺灣,便是走淡蘭古道,經三貂角往草嶺山腹遠望坑時遇大霧,方向難辨,更常始來往行人迷失,故其於路旁巨石書「雄鎮蠻煙」四字,以為鎮壓,據傳而後濃煙散去,猶如神蹟,往來商旅將此四字刻於道旁,即現今之「雄鎮蠻煙」碑。
行程接續,至草嶺古道椏口,強風吹襲使人無法前進,劉明燈便就地取材,以芒草束為筆,書以草書大「虎」字,命屬下刻於巨石上,用以陣風制邪,此即「虎字碑」
公告類別日期文號備註說明
指定/登錄1985-08-19(74)臺內民字第338095號
公告公文虎字碑古蹟登錄公告_74.08.19.pdf
評定基準1.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指定理由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法令依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二日發布)第2條第1項第1款
所屬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
現況地址縣市行政區地址
新北市
貢寮區
遠望坑段草嶺頂小段109地號
主管機關資訊名  稱:新北市政府
聯絡單位:文化局
聯絡電話:(02)29603456
聯絡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地籍資料虎字碑_地籍圖.jpg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地籍所有權屬使用分區分區類型
新北市 - 貢寮區 - 遠望坑段草嶺頂小段 - 109
定著土地範圍(文字描述)貢寮區遠望坑段草嶺頂小段109地號
所有權屬身分公私有
姓名/名稱
土地所有人公有
中華民國
管理人/使用人身分
姓名/名稱
管理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外觀特徵二座石碑皆刻於天然崖石上,屬陰文圓雕。「虎字碑」為草書碑,筆勢一氣呵成,碑面上端與左右邊飾有對稱雲紋浮雕。
資料來源:臺北縣第三級古蹟虎字碑暨雄鎮蠻煙碑調查研究及修護計畫
室內特徵本古蹟為碑碣,故無室內特徵
使用情形虎字碑位於淡蘭古道景點內,供民眾觀覽
現  狀碑體現狀完好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應避免遊客攀爬或對古蹟本體造成破壞等行為,並需定期檢視古蹟本體表面是否有風化及植生附著之情形。
虎字碑|文化資產複合查詢|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 https://bit.ly/44xqg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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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字碑,是位於臺灣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草嶺古道埡口上、刻有虎字的石碣,是經過政府認定的古蹟。
虎字碑
2006年照片,可隱約見到甲骨文左下角刻寫「民國五十七年塞北白氏並書」。
位置
 臺灣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草嶺古道24.9806001815192°N 121.925941542875°E
建成時間
同治六年(1867年)
中華民國文化資產
官方名稱
虎字碑
類型
登錄等級:直轄市定古蹟
登錄種類:碑碣
評定時間
1985年8月19日
詳細登錄資料
材料
砂質硬岩
目次
環境
草嶺虎字碑全體
草嶺古道與草嶺虎字碑
正面
背面
同治五年(1866年),年僅二十多歲的劉明燈剿太平軍有功,被閩浙總督左宗棠舉奏調任臺灣鎮總兵,於同治六年(1867年)、同治七年(1868年)先後在草嶺古道、坪林跑馬古道各立了一座虎字碑。[1]
其中位在新北市和宜蘭縣界交會之處、草嶺古道頂端的虎字碑,距劉明燈所寫的雄鎮蠻煙碑相距約一公里半[2],步行約十餘分鐘行程[3][4][5];距魷魚公廟步行僅數分鐘[4]。該處北屬於貢寮區福隆里;南屬於頭城鎮大里里[6]。處於風口的虎字碑,北迎太平洋東北季風,南接雙溪望遠坑谷風[3]。一年之中,時當農歷九月十月,以南風轉北風的那日天最烈[7]。
外觀
草嶺虎字碑局部
甲骨文
劉明燈印
虎字
金文
草嶺虎字碑材質為砂質硬岩,高一百五十公分,寬七十五公分[3]。碑面約呈六十斜度[7]。中間虎字寬四十公分、高一公尺[1][3]。右上角書「同治六年冬」;左下角書「臺鎮使者劉明燈書」[4]。與坪林虎字碑比較,草嶺的虎字左上角較圓順,因此後者被視作母虎[1]。草嶺當地居民稱此虎字為「一字筆」,豎看似「立虎」,橫看若「奔虎」[8]。坪林文史工作者楊超銘認為書寫反映了劉明燈不同的心境,草嶺的時候心境平和,次年因要出征,坪林的有粗獷豪邁的氣魄[1]。
1968年左右,書法家白玉崢在該碑旁刻上金文的虎,又以甲骨文刻上「登此嵯峨西望我鄉哀哉我鄉赤炎為禍」[5]。當地則傳言二十世紀中葉時,有位頭城某校校長曾在碑旁刻上數字,後來竟一週內猝死[8]。後來白玉崢去世後數年,2015年有民眾在此碑刻上白玉崢名字,被認為是惡作劇,以蘆葦擦拭去除[9][10]。當時宜蘭縣文化局副局長宋隆全表示沒有聽過甲骨文是白玉崢所刻;東北角管理處長方正光則聽說是在戰後時期有外省老兵行經虎字碑,因懷念家鄉才在碑上刻下[9]
拓碑
一般喜愛登山郊遊人士,都利用星期假日成群結隊登臨草嶺,並在此字碑旁攝影,或用宣紙描繪作為永久留念[11]。因此地經常強風,拓碑時風常會從碑斜面直掀搨紙[7]。
因傳說此石刻字是劉明燈為了鎮風鎮邪之用,當地人認為此拓印可抗風禦邪鎮宅消災,用來懸掛雞舍豬寮可辟雞癘豬瘟、掛在眠床頭可馴妻、泡水洗澡能治療皮膚毒、研碎熨貼於腮部來治療豬頭肥等[7][8]。過去負責颱風假的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辦公室也放有此拓字,以祈求鎮風[12]。
拓碑者會以硬物敲擊宣紙,長久以來使石碑字跡斑落,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管理處在1984年10月9日於碑旁豎立警告標誌,但當日即發現宜蘭縣黎明國小高年級學生拓碑,經管理處人員禁止[13]。管理單位規定未經許可而來拓碑者,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罰鍰[14]。後來1997年5月31日,大里天公廟旁的大里遊客服務中心啟用時,就放了此碑的複製品,提供旅客拓碑[15]。大里遊客中心也載明拓印正確方法,讓遊客得以拓碑,又可保護真品[16]。
此外基隆河畔的八堵橋邊也有複製品[17];宜蘭縣羅東鎮北成國小碑文廣場則有縮小版[18];劉明燈的故鄉張家界亦擺了復刻物[19]。
資產
文建會文化資產委員會在1982年12月27日下午,通過內政部提交、包含虎字碑的暫定第一級國家級古蹟名單,並預計下月開始勘查[20]。次年3月20日,文建會國家級古蹟評鑑小組,以三個半小時徒步跋涉草嶺古道,勘查雄鎮蠻煙碑、與已被刻字圖繪的虎字碑[2]。1985年時被公告為國家三級古蹟[10]。虎字碑 (貢寮)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3swwK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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