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杖 ce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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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教齋醮中使用的法器名稱。又稱九節杖。道教儀式中使用策仗是為了召請天神和勘破幽獄。《上清靈寶大法》卷三四稱:“以杖指天,天神設禮;以杖指地,地祗侍迎;指東北方,萬鬼束形。”杖原為老人行走的扶助工具。中國古代曾以杖作為王位、軍權的象徵,或懲罰人的刑具。東漢以後的神仙傳記中,竹杖多化為殯葬之屍體,飛行之青龍。北周武帝宇文邕《無上秘要》卷四一“策杖品”稱,元始天尊有神杖,“用靈山太陽之竹七節”,上空一節、下空一節“以應天象地”,中五節各置一符,共五符。但多數稱杖為九節。《太平御覽》卷六七五引《龜山元籙》:“冬三月,三天玉童,化為老人,手把九節金杖,洞耀玉清之中。”引用《茅君傳》云:“太素真人把八景飛杖,九色之節,出入上清三天,玉童頭連三角黃巾,手把九節金杖。”道教科儀中使用九節策杖,當時南朝劉宋以後之事。《洞玄靈寶道學科儀》稱:“凡是道學,當知九節杖,輔老救危,各有名字,不可不知。”杖之九節,各以星為名,依次為太皇星、熒惑星、角星、衡星、張星、營室星、鎮星、東井星、拘星等。道士製作策杖,“須擇名山福地,淨域靈墟,用吉日取向南淨竹一枝,長五尺五寸,通有九節者,奉安淨所,選甲午、丙午、丁卯或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七月七日、九月九日。將竹第一節左微曲一曲,右微曲一曲,於第一節下四面開四竅,納以四嶽內名,於頂中開一元,安中嶽內名。又實以靈書中篇,各以蠟封固,或專意佩持修用者,則用五帝符人杖中。以黃紋之繒作袋用,長短小大僅可容杖。”在科儀中,使用九節杖時,常於第二節下懸一小黃幡,長七寸,幡上書十方救苦天尊號及十方玄化符。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卷五八稱,在破獄時,法師注目于杖上,“化策杖為芝幢,龍頭虎尾之狀。龍身光耀,口含華幡,靈風慶雲,盤結於上,光煥無極”,示破獄符誥及淨鐘法水,以開破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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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官方建立起了比較完善的“直符”制度,在具體的行政實踐中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極大地提高了各級政府機構的辦事效率。近年來,各地陸續出土的漢代簡牘中頻見“直符”的相關記載亦充分證實了這一點。
 東漢以降,“直符”觀念在基層社會中流傳,並不斷被賦予神秘化色彩。當時的民眾認爲神煞也要輪值當班,其出現代表了時間、方位上的禁忌並預示著吉凶禍福。這種神煞“直符”的觀念不僅影響了土木建築、營修家宅之類的“民間繕治”,還滲透到鎮墓陰宅等喪葬領域,進而又抽象化為一種普適性的概念,遂成為數術學、星占學的重要考量指標。
 漢代官方的“直符”制度及其神學化傾向對後世道教產生了深刻影響。宋元道門科儀文獻中出現了數量眾多的“直符”神,較為常見的有“五帝直符”“三界直符”“四直功曹”“六甲直符”“十二支直符”等,皆在齋醮儀式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姜守誠:漢代“直符”觀念的神秘化 | 自由微信 | FreeWeChat https://bit.ly/458pyjE

(PDF) 〈漢代地方行政中的直符制度〉,《簡帛》2018年第16輯,頁253-77。 | Tsang Wing Ma - Academia.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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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法是道教聲稱可以召喚風雷,降妖伏魔,祈晴雨、止澇旱的一種法術。該法將內丹與符籙、咒術融為一體,既講存思、存神、內丹修煉,又講祈禳齋醮、符籙咒法,是道教諸方術的融合體。關於行使雷法的資深道士,被尊稱為法官雷法的法官根據天人感應的思想,認為人可以感通天地,影響自然。《道法會元》卷一《法序》說:「了一心而通萬法,則萬法無不聚於一心,返萬法而照一心,則一心無不定於萬法。」認為只要行法者有很深的內煉工夫,就可召喚風雷,祈晴雨。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安座大典(開光點眼)/三清玉皇紫微南斗北斗---道教至高神「三清四御」 五雷號令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九節杖-法杖是道教齋醮科儀常用法器/魚紋立雞首九節銅杖/蔣介石的統帥權杖/五斗米道創始人張陵-手持付表傳達黃帝旨意的教仗,九節仗/九節杖傳說仙人所用的手杖/古代亦以杖作為王位或軍權的象徵,或者作為懲罰犯人的刑具。東漢以後的神仙傳記中,杖還作為人屍解後軀體的化身。南北朝時,道教也以杖作為權力的象徵/元始天尊有神杖,「用靈山太陽之竹七節」,上空一節,下空一節,以應天象地。但是,其後多數道書都稱法杖有九節。杖之九節,各以星為名,依次為太皇星、熒惑星、角星、衡星、張星、營室星、鎮星、東井星、拘星等等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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