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燕都文物青铜器戈父甲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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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合族氏”銘文研究的一種新視角
 ——以殷商晚期“告”作銅器為例
 路國權:“複合族氏”銘文研究的一種新視角-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https://bit.ly/46efS8y
   路國權
 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
   河南安陽殷墟西區M1713隨葬有亞魚鼎(M1713:27)、寢魚簋(M1713:33)、寢魚爵(M1713:50)、亞魚爵(M1713:43、44)等[1]。五件銅器均有較長銘文,且共存在同一座墓葬中,具有重要研究價值,可以啟發我們對相關問題的進一步思考。為討論方便,將銘文引述於下(圖一):
 亞魚鼎:壬申,王易亞魚貝。用乍兄癸。才六月,隹王七祀,翌日。
 寢魚簋:辛卯,王易寢魚貝。用乍父丁彝。
 寢魚爵:辛卯,王易寢魚貝。用乍父丁彝。(尾部) 亞魚。(蓋內)
 亞魚爵:亞魚。父丁。
 從五件器物的銘文來看,賞賜的對象和作器的主人都是“魚”,亞魚爵上的銘文“亞魚。父丁。”表示的顯然是作器主人和祭祀對象。“寢”是殷代官職名稱[2],雖然對於金文中“亞”的含義的爭論較多,但從上述文例推勘,“亞”也作職官名稱[3]。“魚”先後擔任“寢”、“亞” 或同時兼任這兩種官職尚不可考,但認識到上述五件器物是同一個人擔任不同官職時期製作的銅器,尤其是對兩件式樣大小相同的亞魚爵“亞魚。父丁”銘文含義的認識,對於理解類似格式銘文的含義具有啟發作用。下以“告”作銅器的探討為例,試圖從這個角度重新思考。
 我們目前檢索到的銅器中,鑄銘“冊告” (1)、“告寧”(6)、“告永”(2)、“告正”(1)、“告亞正”(1)、“告亞”(2)、“亞告”(5)、“田告亞”(1)、“告田”(7)、“田告”(10)者36件[4]。括號後所列為其數量。其中,田告觥(09257 [5] )蓋銘“田告”,器銘“告田”。可知“田告”、“告田”蓋無差別[6]。“告亞”、“亞告”亦循此例。另外還有3件僅銘“告”、1件銘“告父戊”以及2件個別字不甚清晰者。以上合計共42件,共同特徵之一是銘文中都有用作非動詞的告字。詳細情況如下:
 按照與“告”組合的字的不同,分為以下八組:
 一.冊告組。目前只發現1件卣(圖二,圖十[7])。
 冊告卣(04872):“冊告。”商代晚期。現藏美國賽克勒美術館。侈口細長頸,下腹外鼓,圈足,頸的下部兩側有鈕,套接龍頭Ω形提梁,蓋面隆起,上有一個菌狀鈕,提梁內側有環,以鏈條套接蓋鈕。頸飾獸面紋和鳥紋,圈足飾雲雷紋,腹飾鴞紋,鴞的雙目圓睜,毛角高聳,鴞足伸入圈足的雲雷紋中。通高29.9、口徑9.5厘米。
   二.寧告組。目前發現6件,其中鼎1、觚2、爵2、觶1件(圖三,圖十一)。
 告寧鼎(01368):內壁鑄銘“告寧。”商代晚期。河南安陽市殷墟西區孝民屯南商代墓葬出土(M1118:1)[8]。現藏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站。深腹圜底,窄沿方唇,口沿上有一對立耳,柱足粗壯。口下蟬紋,腹飾斜方格乳釘紋。通高19.8、口徑16厘米。
 告寧觚(07005):圈足內壁鑄銘“告寧。”商代晚期。喇叭口,長頸,腹壁較直,圈足沿下折,腹和圈足有四道扉棱。腹和圈足均飾雲雷紋組成的獸面紋。
 告寧觚(07006):圈足內鑄銘“告寧。商代晚期。河南安陽殷墟西區孝民屯南商代墓葬出土(M907:1)[9]。現藏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站。三段式,喇叭口,喇叭形圈足,腹壁較直,腹和圈足各有六道扉棱。頸飾蕉葉紋,腹飾雲雷紋組成的獸面紋,圈足亦飾獸面紋地。通高29.4、口徑16厘米。
 告寧爵(08264):鋬內鑄銘“告寧。”商代晚期。
 告寧爵(08265):鋬內鑄銘“告寧。”商代晚期。河南安陽市殷墟西區孝民屯商代墓葬出土(M1118.3)[10]。現藏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站。曲口寬流,尖尾上翹,流折處有菌狀雙柱,卵圓形腹,三條三棱錐足,扁環形鋬。腹三道弦紋。通高18.2、流至尾長15.4厘米。
 告寧父戊觶(06398):內底鑄銘“告寧。父戊。”商代晚期。
   三.告永組。目前發現2件方彝(圖四,圖十二)。
 竹宦父戊方彝(09878):內底鑄銘“竹宦父戊。告永。”商代晚期。上海博物館藏。長方體,失蓋,直口直壁,頸、腹、圈足連成一體,圈足每面有一門洞形凹口,四隅及中線皆有棱。口飾對稱的彎角鳥紋,腹飾龍角獸面紋,圈足飾對稱夔龍紋,均以雲雷紋填地。高20.4、口縱15.5、口橫19.5 厘米,重5.3公斤。
 竹宦父戊方彝(09879):內底鑄銘“竹宦父戊。告永。”商代晚期。上海博物館藏。長方體,失蓋,直口直壁,頸、腹、圈足連成一體,圈足每面有一門洞形凹口,四隅及中線皆有棱。口飾對稱的彎角鳥紋,腹飾龍角獸面紋,圈足飾對稱夔龍紋,均以雲雷紋填地。高20.2、口縱15.5、口橫19厘米,重5.33公斤。
   四.告正組。目前發現1件尊(圖五,圖十三)。另有告亞正爵(08788)歸入下面“亞告組”。
 父癸告正尊(05755):內底鑄銘“父癸。告正。”以往定為西周早期。現藏日本京都泉屋博古館。大口筒狀三段式,鼓腹長頸,圈足外侈。頸和圈足靠近腹處飾兩道弦紋,腹飾下卷角獸面紋,雲雷紋填地。通高22.5、口徑20.4厘米,重3.24公斤。
   五.亞告組。目前發現8件,其中鼎3、簋1、觚1、爵2、卣1件(圖六,圖十四)。另有田告亞作祖乙鼎(02506)歸入下面“田告組”。
 乙亞告鼎:“乙。亞告。”商代晚期[11]。
 亞告鼎(01410):“亞告。”商代晚期。
 亞告鼎(01411):“亞告。”商代晚期。故宮博物院藏。
 亞告簋(03094):“亞告。”商代晚期。1930年出於河南安陽。現藏台北故宮博物院。侈口束頸,鼓腹圈足,腹較淺,足沿外侈。上腹和圈足均飾兩道弦紋。通高10.1、腹深7.4、口徑15.3厘米,重0.9公斤。
 亞告觚(06972):“亞告。”商代晚期。喇叭口,長頸鼓腹,高圈足沿下折,腹部和圈足各有四道扉棱。頸部飾蛇紋,其上飾蕉葉紋,腹部飾獸面紋,圈足上部飾蟬紋,下部飾獸面紋,均以雲雷紋填地。身高13.5、口徑7.3寸。
 告亞爵(07828):“告亞。”商代晚期。現藏中國國家博物館。腹飾獸面紋。
 告亞正爵(08788):“告亞正。” [12]商代晚期。出土於河南安陽。現藏北京故宮博物院。長流槽,尖尾上翹,流折處有一對傘狀柱,腹內側有獸首鋬,卵形突底,三條三棱錐足外撇。腹飾連珠紋鑲邊的夔紋帶。
 告亞卣(04820):“告亞。”商代晚期。體呈圓筒形,子母口,腹微鼓,圈足沿外侈,頸上有一對環鈕,套接龍頭提梁,蓋出沿,上有花苞形鈕。蓋上和腹均作瓜棱紋,蓋沿和頸飾雲雷紋填地的夔紋,頸的前後增飾浮雕犧首,圈足飾獸面紋。通高8.4、口徑2.35寸。
   六.田告組。目前發現19件,其中鼎5、簋1、甗1、觚1、爵2、卣3、觶3、觥1、罍1、不明器1件(圖七,圖十五)。
 告田鼎(01482):“告田。”商代晚期。折沿,立耳,頸腹相連,深腹圓鼓,圜底,下著三柱足。頸部飾一周雙列式目紋,以雲雷紋襯底。腹部滿飾斜方格乳釘雷紋,每個方格四邊飾以雲紋,中間有一扁圓狀乳釘,整體排列得緊密規整。在連接三足的腹部各有一道明顯的合範痕跡。《金文總集》收錄的銘文拓本優於《集成》收錄的拓本,能夠比較清楚的看出“田”字由於磨損以致缺筆的痕跡。故本銘採用前者拓本。
 告田鼎(01483):“告田。”商代晚期。北京故宮博物院藏。
 田告父丁鼎(01849):“田告。父丁。”以往定為西周早期。上海博物館藏。長方體,折沿立耳,淺腹平底,下置四條細柱足,四隅及中線皆有屝棱。口下飾獸目居中的變形紋飾,腹壁飾上卷角獸面紋,足上飾三角雲雷紋。通高24.3、口縱14.6、口橫19.5厘米,重3.57公斤。
 田告母辛方鼎(02145):蓋、器同銘“田告乍母辛尊。”以往定為 西周早期。傳陝西寶雞出土。現藏北京故宮博物院。長方形器體,四柱足,口沿二直耳。有蓋,蓋上有一半圓形鈕。器四面的頸上均飾獸面紋。腹部中心為素面,左右兩側和下部均飾乳丁紋三行。足上飾三角雲紋。通高15.6、口橫15、口縱10.2厘米,重1.68公斤。
 田告亞作祖乙鼎(02506):“己亥,王賜[13]貝,用作祖乙尊。田告亞。” 以往定為 西周早期。窄沿方唇,口沿上有一對立耳,鼓腹分襠,三條柱足。腹飾雲雷紋填地的下卷角獸面紋。高8.5、耳高1.9、腹深4.2、口徑7.8寸。
 祖乙告田簋(03711):“乍祖乙侯叔尊彝。告田。” 以往一般定為西周早期。上海博物館藏。
 田告甗(00889):“田告乍仲子彝。” 以往定為西周早期。上海博物館藏。
 田告觚(07013):圈足內銘“田告。”以往定為西周早期。北京故宮博物院藏。
 田告父丁爵(08903):鋬內銘“田告。父丁。” 以往定為西周早期。北京故宮博物院藏。腹飾獸面紋。
 告田爵(08266):鋬內鑄銘“告田。” [14]商代晚期。北京故宮博物院藏。腹飾獸面紋。
 田告父乙卣(05056):“田告。父乙。” 以往定為西周早期。
 田告父丁卣(05273):蓋、器同銘“田告。父丁作寶彝。” 以往定為 西周早期。北京故宮博物院藏。
 父乙告田卣(05347):蓋內銘“亞啟。父乙。”器內底銘“鳥父乙母。告田。”商代晚期。體呈圓形,子母口,圓腹,矮圈足沿外侈,頸兩側有一對小鈕,套接索狀提梁,蓋面隆起,上有圈狀捉手,沿下折。頸飾連珠紋鑲邊的夔紋和浮雕獸頭,圈足飾夔紋組成的獸面紋。吳鎮烽《金文通鑑》認為此器、蓋原應非一。本文取“鳥父乙母。告田。”
 告田觶(06191):內底銘“告田。”商代晚期。原藏端方。侈口長頸,鼓腹,矮圈足下沿外侈。頸飾連珠紋鑲邊的獸面紋帶,腹飾直棱紋,圈足飾一道弦紋。
 告田觶(06192):內底銘“告田。”現藏中國國家博物館。吳鎮烽先生《金文通鑑》定此器年代為西周中期,但考察其銘文字體形式與此組其他銅器無別,可能屬於商末或周初,有待考察其形制特徵。立此存疑。
 父丁告田觶(06391):內底銘“父丁。告田。”以往以為西周早期。出土於陝西關中地區。現藏上海博物館。
 田告觥(09257):蓋銘“告田。”器銘“田告。”以往以為 西周早期。1927年黨玉琨在陝西寶雞戴家灣盜掘出土。現藏丹麥哥本哈根國立民族學博物館。寬長流,侈口矮圈足,腹作橢方形,獸首鋬,鋬下有小鉤形珥。蓋的前部作龍首形,龍身在蓋面上,其側飾長龍紋,器頸飾長龍紋,圈足飾夔紋。器下有長方形禁,禁面凸起,略小於觥的圈足,禁面飾斜角顧龍紋,前後壁各有四個長方形鏤孔,左右壁飾直棱紋,上下皆有長龍紋,左右飾直立的回首夔紋。連禁通高50、觥高31.2、長41厘米。
 田告罍(09777):口內壁銘“田告。”以往以為西周早期。旅順博物館1930年購藏。平沿內折形成方唇,束頸廣肩,腹向下漸收,矮圈足,肩上有一對獸首耳,下腹有一個牛首環形鈕。頸部飾兩道弦紋,肩上飾六個浮雕圓渦紋,其下有一道凹弦紋。通高43.6、口徑18.82厘米。
 田告父丁器[15] (10536):內底銘“田告。父丁。” 以往以為西周早期。
   七.告戈組。目前只發現1件戈。這裡的“戈”有可能是族名,也可能是器物自銘(圖八,圖八)。存疑。
 告戈(10859):內部兩面共鑄銘“告戈。”商代晚期。現藏北京故宮博物院。直援無胡,中脊直通銎上,長方形內。通長約22.5厘米。
   八.其他。目前發現共6件,其中鼎2、觚2、爵2件(圖九,圖十六)。
 妇告鼎2件(01710):内壁铸铭“妇。告。”商代晚期。1940年河南安阳出土两器,同形同铭,著录者一器。
 告觚(06642):圈足內鑄銘“告。”商代晚期。河南安陽出土。喇叭口,長頸鼓腹,高圈足沿下折,腹和圈足各有四道扉棱。頸部飾蕉葉紋,腹部飾上卷角獸面紋,圈足飾曲折角獸面紋。通高8、口徑4.9寸。
 告觚(06643):圈足內鑄銘“告。”商代晚期。河南省新鄉市博物館藏。喇叭口,體細長,腹部微鼓,高圈足。通高28.4、口徑14.8厘米[16]。
 告父戊爵(08522):鋬內鑄銘“告。父戊。”商代晚期。腹飾獸面紋。
 告爵(07579):鋬內鑄銘“告。”商代晚期。北京故宮博物院藏。腹飾三道弦紋。
   以上為基本材料,問題有三:
 第一,除第七組不能確定“戈”屬於器物自銘或“戈”族和第八組外,前六組中與“告”組合的單字有“冊”、“寧”、“永”、“正”、 “亞”、“田”。我們認為這些單字可能都是殷商晚期一位名“告”的官員擔任過的官職,從“冊”到“田”的變化正是其仕宦途中經歷的升遷過程。亦即這些官職是從低至高。需要解決四個問題:
 (一)上述“冊”等六字均為殷代官職名稱。
 册,是“作册”省称。如安阳殷墟郭家庄 M50:6铭文作“乍册兄”,另外一件M50:24省作“兄册”[17]。“作册”是晚商西周时期常见的史官。殷墟甲骨文中有“作册”职官,如《前》4·27·3、《京津》703[18]。商代晚期金文中也有,如作册盘甗、作册丰鼎、邲其卣三等。西周金文中习见。晚商时期史官也可以和武官一样领兵出征[19]。西周时期仍有这种传统,如史密簋:“王令师俗、史密曰:东征……史密右,率族人、釐伯、周,伐长必”[20]。
 寧,也是殷墟甲骨刻辭中習見的官職名稱,後面可以聯綴私名[21]。其職或與管理積藏或商賈相關,相當於《周禮·地官》之賈師,“掌其次之貨賄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賈,然後令市。”
 永,尚不詳。
 正,長也(《爾雅·釋詁》)。陳夢家等謂殷墟甲骨文中有“臣正”職官[22]。大盂鼎:“殷邊侯田與殷正百辟”。方鼎:“賞又正貝”。禦正良爵有“禦正”。《尚書》有少正、有正、正人、外正等。《康誥》:“不率大戛,矧惟外庶子、訓人惟厥正人越小臣、諸節”,又:“亦惟君惟長,不能厥家人越厥小臣、外正。”《酒誥》:“厥誥毖庶邦、庶士越少正、禦事朝夕曰:祀茲酒”。又云:“文王誥教小子、有正、有事無彝酒,越庶國飲惟祀,德將無醉。”《文侯之命》:“亦惟先正克左右昭事厥闢。” 可見“正”也是官職。
 亞,是殷墟卜辭中常見的武官之名,陳夢家根據卜辭中的“亞”可以“保王”、“保我”、“立吏”認為“亞”的等級較高[23]。晚商金文中“亞”也作官職名稱,如上亞魚鼎、亞魚爵。“亞”作為官職在西周時期仍有沿用。如《牧誓》:“友邦塚君、禦事、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酒誥》:“越在內服百僚、庶尹、惟亞、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立政》:“司徒、司馬、司空、亞、旅”。楊筠如引《左傳》成公二年魯賜晉三帥三命之服,亞旅一命之服,謂“亞旅當是三帥之附貳,亦為將兵之官明矣。” [24]
 田,是商代職官名稱,殷墟甲骨刻辭中屢見。陳夢家、張亞初認為“田”在商代職官系統中屬於“諸侯”。[25]裘錫圭先生認為“田”“是被商王派駐在商都以外某地從事農墾的職官…在商代晚期'田'應該已經大量發展成為諸侯,並且商王有可能已經在主動建立稱為'田'的諸侯…'田'已經成為商王征伐方國時所依靠的極為重要的力量,其地位與侯、伯相當。” [26]田,又稱甸,西周早期仍見。大盂鼎:“殷邊侯田與殷正百辟”。夨令彝:“諸侯:侯、甸、男、衛”。《康誥》:“侯、甸、男、邦、採、衛、百工、播民和見士於週”。《酒誥》:“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又:“殷獻臣、侯、甸、男、衛”。《君奭》:“小臣屏侯、甸矧咸奔走。”《逸周書·職方篇》孔晁注云:“甸,田也,治田入谷也。”這與“寧”有共通處。按《酒誥》所言,“亞”在內服,“田”在外服,裘先生所言極是。
 以上所述,雖然“永”的職掌不詳,但循例推測其為官職名稱應該不誤。
 (二)上述“冊”、“寧”、“永”、“ 正”、“亞”、“田”官職是按從低至高的順序排列。
 從上文與甲骨文、金文和文獻對照中,可以基本確定“寧”、“正”、“亞”、“田”官職的相對高低順序,對此序列以及“冊”、“永” 在其中應處的相對位次,還可以從不同職官下作器的數量和等級知識意義上予以驗證。簡列如下:
 冊:卣1;
 寧:鼎1、觚2、爵2、觶1件;
 永:方彝2件;
 正:尊1件;
 亞:鼎3、簋1、觚1、爵2、卣1件;其中告亞正爵(08788)鑄銘“告亞 正。”
 田:鼎5、簋1、甗1、觚1、爵2、卣3、觶3、觥1、罍1、不明器1件。其中田告亞作祖乙鼎(02506)鑄銘“己亥,王賜(田魚)貝,用作祖乙尊。田告亞。”
 可見從“冊”至“田”不僅作器的數量呈現遞增的趨勢,而且種類也日益豐富。尤其是核心禮器的變化尤為突出,比如具有較高等級意義的兩件方鼎都出現在田亞組。需要說明的是:(1)雖然寧組的器物總數多於永組,但是因為方彝具有更高的等級標識意義,因此將“永”排在“寧”上面;(2)雖然“正”組只有1件尊,數量和等級知識意義低於“永”組的2件方彝,但是因為告亞正爵(08788)鑄銘“告亞 正”,乃居“亞”職兼“正”職時所作,知“正”與“亞”接近,因此將“正”排在“永”上面。田告亞作祖乙鼎(02506)鑄銘“己亥,王賜貝,用作祖乙尊。田告亞。”亦循此例。
 從“冊”經歷“寧”、“永”、“正”、 “亞”直至“田”,告所經歷的仕途大致可作如下蠡測:青年時期入職王宮擔任史官“冊”,學習政事積累經歷;其後先後擔任文官系統的“寧”、“永”、“正”等職;隨後擔任武官系統的“亞”職;在文官和武官系統積累了足夠的經驗後,成為地位與侯、伯相當的“田”。其經歷與和林格爾壁畫墓墓主仕宦經歷(“郎”、“西河長史” 、“行上郡屬都尉”、“繁陽縣令”、“使持節護烏桓校尉”),以及兩漢高級官員子弟仕宦經歷相放佛。
 (三)上述銅器的年代相對集中,上下限不超出個人主要活動時段。
 首先討論經過正式考古發掘出土的告寧鼎(01368)、告寧爵(08265)、告寧觚(07006)的年代。前兩件出土於殷墟西區孝民屯M1118,第三件出土於殷墟西區孝民屯M907,這兩座墓葬都屬於殷墟第四期[27]。因此可以確定上述三件寧告組銅器的年代大約屬於殷墟四期或稍早。且前兩件共存於同一座墓,與第三件所在墓葬相距不遠,銘文一致,應可以肯定上述三件銅器是由同人製作。
 其次討論能夠見到圖像的銅器的年代。宏觀來看,上文中列舉的八組銅器都屬於殷墟晚期流行的型式,有些型式特徵甚至延續到西周初期仍然流行,典型的如:田告父丁鼎(01849)與小臣缶方鼎和康侯豐方鼎相似、田告母辛方鼎(02145)與大祝禽方鼎相似、田告亞作祖乙鼎(02506)與旅鼎和燕侯旨鼎相似等。但是,如果將上述八組銅器作為一個整體來觀察(根據目前能夠蒐集到的銅器圖像),其面貌與殷墟四期最為接近:
 1.具體形制和年代特徵接近。如:母口告鼎(01710)與殷墟劉家莊北M1046:3相似;田告亞作祖乙鼎(02506)與殷墟劉家莊北M1046:26、殷墟西區M1713:27 [28]相似;乙亞告鼎與殷墟劉家莊北M1046:71相似;告亞正爵(08788)與殷墟劉家莊北M1046:15相似;殷墟劉家莊北M1046還出土一件方彝,形制和紋飾與竹宦父戊方彝(09878、09879)總體相似;告觚(06642)與安陽郭家莊北M6:3相似;告觚(06643)與安陽榕樹灣M1:16、郭家莊村北M6:26相似;告田觶(06191)與安陽榕樹灣M1:20 [29]形制和頸部及圈足紋飾相似,惟腹部紋飾存在個體差別;田告罍(09777)與安陽榕樹灣M1:24、安陽殷墟郭家莊村北M6:30 [30]相似;父癸告正尊(05755)與安陽榕樹灣M1:21、殷墟劉家莊北M1046:7 [31]形制相似,等等。上述殷墟劉家莊北M1046、殷墟西區M1713、安陽郭家莊村北M6、榕樹灣M1的年代屬於殷墟四期晚段,上述銅器的年代與之同時。
 2.组合特征与殷墟晚期流行形式一致。我们将上文八组铜器按照器类进行统计,并与具有代表性的殷墟晚期墓葬随葬铜器的组合形式对比,列为表一。除郭家庄M160为殷墟三期偏晚阶段,其余均属殷墟四期[32]。通过表一对比能够证明,上文八组铜器能够构成一套完整的殷墟晚期流行的铜礼器组合,而且拥有高等级墓葬中才出现的觥。郭家庄M160是表一六座墓葬中等级最高的,它随葬的38件有铭青铜礼器中,有33件带有“亚址”铭文,刘一曼先生认为墓主应是亚址,是一位职位高级的武将,随葬的大铜鉞在殷墟仅次于妇好墓[33]。这可以辅助证明“告”的身份等级。当然,本文所列八组铜器只是根据铭文判断属于“告”制作的铜器,在这之外应该还有不少没有铭文的铜器,实际拥有的铜礼器的数量要超过这个数字。另外,下表中所列的前八组42铜器没有将田告父丁器 (10536)统计在内。从表中观察可知,前六群铜器共有的器物中,本文八组铜器群唯独缺少斝,因此推测田告父丁器 (10536)可能是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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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面具+馬冠

西周燕都文物青铜器戈父甲甗/以殷商晚期“告”作銅器為例-亞魚西周燕都文物青铜器戈父甲甗/以殷商晚期“告”作銅器為例-亞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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