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紅樓」「燃藜第紅樓」客家建築劉氏古厝經查該建物為「桃園市有形文化資產(古蹟歷史建築)中壢區正大街、五族二街-至今已有113年歷史,由於極具古蹟保存價值,於日前傳出將被拆除,文化局展開搶救,公告為暫定古蹟,除於現場張貼暫定古蹟公告。紅樓為劉氏古厝燃藜第之附屬建物,為磚造二層樓建築,建於明治43年(1910年),樣式仿造英國19世紀中後期的殖民建築,東南兩面皆設有仿多立克式陽台,建材運用進口紅磚、台灣瓦/若有毀損之情事者,依法將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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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楊氏古厝土地賣給建商 文化局定為暫定古蹟     新竹浸水楊家古厝 列竹市第42處古蹟 | 文化 | 中央社 CNA
 新竹楊氏古厝土地賣給建商 文化局定為暫定古蹟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Z2sYkn
新竹市文化局古蹟審議委員會對香山區浸水楊氏古厝已先指定為暫定古蹟、將再進行調研後再審議。(記者洪美秀攝)
 2023/01/05 12:35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浸水南街的三棟式楊氏古厝,因楊家部分房屋所有權人申請浸水楊宅指定為市定古蹟,文化局文資審議委員會去年12月16日召開文資審議會審議,會中決議除暫定古蹟,進行深入調研外,也表示該處土地已售予建商需先敘明,以免引發後續爭議。
 文化局表示,市府召開古蹟審議委員會後,會議決議,楊氏古厝暫維持古蹟身分,但要再啟動初步調研計畫,補充歷史沿革等相關細部資料再審議。
 文化局表示,依文資法第20條,進入審議程序者為暫定古蹟,審議期間以6個月為限,必要時得延長一次,因此此案公告為暫定古蹟期間從111年12月7日到112年6月4日。
 文化局表示,位在香山區浸水南街的楊氏古厝建築持色包括古厝的形制完整,且棟架的雕刻與比例及屋脊剪黏裝飾優美。且壁面尚存對聯、彩繪、剪黏、泥塑等傳統技藝美學,且有落款,值得研究。
 同時建物為承重牆硬山擱檁構造,斗砌牆內含土埆在轉角及基礎作法,具當地域構造特色,局部R.C.構造及日治時期磚材,具混合不同時期的營造技術。且是浸水聚落開墾家族,提報古蹟的三棟三代宅完整保留,且二代堂高於一代堂,是北部民宅現存較少見情形。
 但因楊家古厝雖有文資價值,然而其土地權已被某建設公司買走,文資審議委員會除先敘明有此狀況外,也先公告為暫定古蹟,但需再進行深入調研後再審議。
 新竹市文化局古蹟審議委員會對香山區浸水三棟楊氏古厝已先指定為暫定古蹟、但其土地權已售給建商。(記者洪美秀攝)
新竹市文化局古蹟審議委員會對香山區浸水三棟楊氏古厝已先指定為暫定古蹟、但其土地權已售給建商。(記者洪美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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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見過挑高4米2*的百年民宅嗎?
見證滄海桑田的浸水楊氏古厝,今日再啟文資審議。
楊氏古厝三代住宅從一代堂的土埆厝、二代堂的挑高磚造,到三代採用日本的洗石子工法,跨越清代到日本時代,顯現不同時期的建築工法。更保留許多美好的細節,書法、彩繪、剪黏、泥塑,窗戶玻璃還是當年從日本運來的,二代、三代的玻璃窗花也十分雅緻。其中,二代堂挑高的建築結構,更是北部民宅罕見,建築本身的價值無庸置疑。
精彩的還有楊家在浸水的開墾史,浸水莊是開竹第一人王世傑拓墾集團旗下的南莊二十四個聚落之一,楊家在此落地生根、開枝散葉,直至今日,浸水里也以楊姓為大宗。
土埆厝三合院前方現在是農田,不遠處可以看見西濱快速道路,而在百年前,這裡是廣大的鹽田。據楊家後人指出,當年由辜顯榮申請開發、楊家經營管理的這片鹽田,讓家族得以站穩根基,進而回饋鄉里,原本二代堂旁邊還有一棟同樣挑高的房子,就是讓鄉里孩童學習的地方。
去年底,由楊家後代申請指定文化資產,經審議暫定古蹟,於今日再啟文資會議。由於古厝座落的土地被建商以《土地法》第34-1條辦理提存、取得所有權,形成土地所有權人與房屋所有權人分屬不同人的狀況。
會中,楊家人再三表達希望委員們傾聽古厝說話、就古厝的文資價值做判斷,不要被訴訟或產權的紛擾影響;建商代表則表明,若指定為古蹟,將依《古蹟土地容積轉移辦法》申請容積轉移,並有意將古蹟座落的土地捐贈予新竹市政府。
都市發展處代表則提醒,要取得容積移轉,依辦法土地所有權人須先於贈與前,提出修復再利用計畫,才符合容積轉移要件。
子齊在會議中的發言,除了如同前面說的點出古厝在建築和開墾史的高度價值外,也強調此案若順利容積轉移,將是新竹市第一起古蹟容積轉移的案例,代表文化保存與開發是有機會共存的,別具意義。
期待楊氏古厝的指定,及其後續的活化利用,相信絕對能有助於推廣地方文史,建構包含香山在內的新竹發展史觀。
*標題故意用建商常說的挑高4米2,實際上二代堂最高處達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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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楊氏古厝土地遭售出 家族成員申列古蹟盼搶救
2023-01-05 20:40 中央社/ 新竹市5日電竹市楊氏古厝土地遭售出 家族成員申列古蹟盼搶救 | 桃竹苗 | 地方 | 聯合新聞網 https://bit.ly/3FDIQD6
  新竹市楊氏古厝土地被所有權人售給建商,有家族成員得知向竹市文化局申請列古蹟盼搶救避免遭拆,文化局今天表示,經古蹟審議會審議後,目前公告暫定古蹟,將啟動調查研究。
 新竹市文化局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新竹市楊氏古厝土地被所有權人售給建商,有家族成員盼留下,向文化局申請列為古蹟,市府召開古蹟審議委員會後決議,楊氏古厝維持暫定古蹟身分,將啟動調查研究計畫,等待補充歷史沿革等相關細部資料,再審議是否指定古蹟。
 文化局表示,楊氏古厝建築為承重牆硬山擱檁構造,斗砌牆內含土埆在轉角及基礎作法,具當地域構造特色,以及屋脊剪黏裝飾優美,在壁面上也有彩繪、剪黏、泥塑等傳統技藝美學,值得研究。
 文化局指出,雖然楊氏古厝有文資價值,但土地權已被某建設公司買走,文資審議委員會除先敘明有此狀況外,也公告為暫定古蹟。
 文化局表示,依文資法第20條,進入審議程序者為暫定古蹟,審議期間以6個月為限,必要時得延長一次,因此,此案公告為暫定古蹟期間從111年12月7日到112年6月4日。
 至於私有古蹟是否可以買賣,文化局表示,私有古蹟是可以進行買賣,但需事先通知主管機關,而古蹟身分不會因所有權轉移改變,購買者仍需依文資法維護古蹟建築竹市楊氏古厝土地遭售出 家族成員申列古蹟盼搶救 | 桃竹苗 | 地方 | 聯合新聞網 https://bit.ly/3FDIQD6


新竹市香山區浸水庄楊宅
浸水庄楊宅位於新竹市香山區浸水南街14號與16、18號及22、34號。
 其中浸水南街14號與16、18號楊宅創建年代分別距今約七十多年前與九十年前;興建者皆為楊家來台第二代,
 楊家祖先自福建來此開墾,一開始起源於浸水南街32號旁,其後生有四個小孩,
 小孩長大後由旁擴展出去而形成聚落。
 按 : 楊良(1892-1966) ,先世由福建泉州晉水渡台,歷代業農。
 光緒十八 年出生於新竹香山虎仔山,六歲時入漢文私塾,研讀四書五 經,文筆流暢。
 十三歲喪父,家貧輟學,於是立志從商,初 寄居竹塹城內舅母家,孤身奮鬥。
 由於貨殖才智卓越明敏, 十八歲時,獨資開設隆順商行,專營海產,漸次擴張及雜糧 、肥料等各種貿易,
 持籌握算,刻苦耐勞,獲利頗豐,名聞 全省。  
 楊氏自1921年起,夙志解囊,襄助台灣議會之設置 運動。繼參加台灣文化協會,與林獻堂 、楊肇嘉等同列
 為該會重要成員,擔任理事,堪為社會運動 之先驅。
 1927 年,台灣民眾黨成立,當選為中央委員,次年 擔任經濟委員會委員,
 1929 年,參加新竹街保甲選舉, 擊敗由李氏家族支持的舊保正,當選為第十保(北門地區) 保正。
 1931 年,當選為新竹市信用組合監事,與黃旺成等組成改革派,爭取本島人士的權益。   
 楊氏在竹塹商界享譽甚久,1928 年新竹貿易商會改 組為新竹商工協會,成為第一個以台灣人為本位的團體,
 楊 氏被選為理事,隨即被任命為促進大東信託會社設置支店的 五位實行委員之一,其才幹久為時人所肯定。
 自四十一歲至 六十九歲間,相繼興辦製糖事業,創設龍潭、新南(南化鄉 )、新生(新竹東勢)、新高(埔里)等工廠,
 經營新興商 行(台北),華南製藥公司(新竹)。
 楊氏雖蓄積巨富,生 活勤儉樸實,自律甚嚴,對社會公益,莫不關懷、參與。1966年去世,享年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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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楊氏古厝土地售出 家族成員盼搶救避免遭拆 (圖)
The Central News Agency 中央通訊社
2023年1月5日
新竹市文化局至出,新竹市楊氏古厝土地被所有權人售給建商,有家族成員盼留下,向文化局申請列為古蹟,市府召開審議委員會後決議,楊氏古厝維持暫定古蹟身分,將啟動調查研究計畫,等待補充歷史沿革等相關細部資料,再審議是否指定古蹟。(新竹市文化局提供)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傳真 112年1月5日竹市楊氏古厝土地售出 家族成員盼搶救避免遭拆 (圖) https://bit.ly/40hzx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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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文化局至出,新竹市楊氏古厝土地被所有權人售給建商,有家族成員盼留下,向文化局申請列為古蹟,市府召開審議委員會後決議,楊氏古厝維持暫定古蹟身分,將啟動調查研究計畫,等待補充歷史沿革等相關細部資料,再審議是否指定古蹟。(新竹市文化局提供)中央社記者郭宣彣傳真 112年1月5日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 @ 時 空 旅 人 :: 隨意窩 Xuite日誌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市5日電)新竹市楊氏古厝土地被所有權人售給建商,有家族成員得知向竹市文化局申請列古蹟盼搶救避免遭拆,文化局今天表示,經古蹟審議會審議後,目前公告暫定古蹟,將啟動調查研究。
 新竹市文化局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新竹市楊氏古厝土地被所有權人售給建商,有家族成員盼留下,向文化局申請列為古蹟,市府召開古蹟審議委員會後決議,楊氏古厝維持暫定古蹟身分,將啟動調查研究計畫,等待補充歷史沿革等相關細部資料,再審議是否指定古蹟。
 文化局表示,楊氏古厝建築為承重牆硬山擱檁構造,斗砌牆內含土埆在轉角及基礎作法,具當地域構造特色,以及屋脊剪黏裝飾優美,在壁面上也有彩繪、剪黏、泥塑等傳統技藝美學,值得研究。
 文化局指出,雖然楊氏古厝有文資價值,但土地權已被某建設公司買走,文資審議委員會除先敘明有此狀況外,也公告為暫定古蹟。
 文化局表示,依文資法第20條,進入審議程序者為暫定古蹟,審議期間以6個月為限,必要時得延長一次,因此,此案公告為暫定古蹟期間從111年12月7日到112年6月4日。
 至於私有古蹟是否可以買賣,文化局表示,私有古蹟是可以進行買賣,但需事先通知主管機關,而古蹟身分不會因所有權轉移改變,購買者仍需依文資法維護古蹟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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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 @ 時 空 旅 人 :: 隨意窩 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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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永曆三十六年鄭克塽為了防禦清軍攻台,曾派兵遣將鞏固台灣北部防務。
 為修築淡水、雞籠炮壘,曾徵召北番運糧,但是遭到反抗,鄭將陳絳征討之。
 結果竹塹社番一部分,潛逃香山的牛埔山。
   DSC01816.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17.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
     康熙末年閩人許、曾、葉三姓墾戶十餘人,曾企圖入墾,但是遭到竹塹社番殺害而中輟。
 至乾隆年間,再有同安縣人吳祖,晉江人周某入墾,然而皆遭挫折。
 後來有閩人潘、王二姓以「潘王春」為墾號,才成功的開墾此處。
   DSC01818.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52.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
     嘉慶、道光年間,香山港與大陸之間的貿易日漸頻繁,漢人之入墾才漸漸增加。
 然至道光年間香山地區之香山、鹽水港仍常發生番害。
 道光十四年,墾號「金廣福」設民隘於香山地區的茄苳湖、南隘、鹽水港等地,以禦番拓墾。
   DSC01849.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50.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46.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
   昔日的香山庄轄域包括青草湖、牛埔、香山坑、茄苳湖、香山、海山罟、塩水港、南隘、楊寮、虎子山、浸水;
 虎仔山聚落址在虎山里東部,聚落原址鄰近客雅溪北岸,目前已擴張至延平路北側,故其指涉地域已跨虎山和虎林二里。
 虎仔山聚落係康熙末年王世傑拓墾集團所創建,為南莊二十四個聚落之一,因聚落北側有一沙丘,岡阜平地凸起,
 狀似臥虎,故名虎仔山。
   DSC01833.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34.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41.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42.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
     浸水聚落亦係康熙末年王世傑拓墾集團所創建,為南莊二十四個聚落之一。
 聚落址在浸水里東部中央,地當客雅溪和三姓公溪二溪天然堤的後背溼地,地勢低窪,雨季時常積水,故名浸水。
 該兩處居民以楊姓族人為數最多.......
   DSC01820.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21.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22.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28.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29.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35.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
    在浸水南街的南靈宮附近 , 保存了一處楊家古厝 ,
 古厝中的祠堂建築頗具有特色 。
   DSC01826.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24.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25.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
     楊氏出自姬姓黃帝次子少昊之後裔。
 周宣王子尚父,幽王時(公元前781—771年)封為楊侯,其後裔以楊為姓。
 楊氏入閩的一大衍派是唐末(885) 從河南省固始縣遷入閩南一帶的楊安公。
 楊安公有二子,長者曰逸,次子曰肅。楊肅為同安、廈門肇基祖。
   DSC01823.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36.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27.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
    楊安入閩初至建寧、福州,後遷興化仙遊。公卒,葬在山梵之鳳形。
 公卒後,楊家遷至泉州,最後楊安次子楊肅定居在南安郊尾,逐成為莆田、仙遊、晉江、南安、同安、廈門、
 安溪、長泰等地,而後流入台灣、金門、港澳、東南亞等地成為當地楊氏的開基祖。
   DSC01830.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37.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31.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39.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
   春秋時,晉滅羊舌氏,叔向子孫避亂居華陰(在今陝西),楊章生子三:
 長子苞,為韓襄王將,守脩武,其後因居河內(在今河南北部);次子朗,為秦將, 封臨晉 君,因居馮翊(在今陝西);
 三子款,秦上卿,子孫繁衍於陝西扶風、河南弘農,並為當地望族,尤以弘農為著,遂以「弘農」為其郡號。
   DSC01847.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48.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45.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
     東漢時,楊款裔孫楊震,品學俱優,有「關西孔子」之譽,
 官荊州刺史時,昌邑令王密深夜謁見,贈金十斤,楊震正色告以「天知、神知、我知、子知」,
 風範眾仰,族人遂以「四知」為堂號。
     DSC01851.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54.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43.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DSC01844.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
        南靈宮恭祀的主神為南府鯤鯓、靈安尊王及池府王爺,即清初庄內楊姓祖先從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恭請來臺
   DSC01853.JPG -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
   各主神自從駐駕浸水庄後,歷代神靈奉祀民家廳堂,
 一直到民國四十三年時,由庄內先輩們開會提議建宮(即前舊宮),
   數十年來,此宮遂為地方居民精神信仰中心。 新竹 香山浸水庄 楊氏宗祠 @ 時 空 旅 人 :: 隨意窩 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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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1 09:00
老屋留下了,然後呢?居住權與文史保存的拔河 - 華視新聞網 https://bit.ly/3lu5CXc
 阮怡婷、謝宜臻、薛惟中、劉蘭辰
 【專題記者阮怡婷、謝宜臻、薛惟中、劉蘭辰綜合報導】今年年初,新竹市暫定古蹟「太原第」遭溫姓屋主強拆時,引發各界文化資產保存人士譁然。有報導指出,屋主疑似為賣地、進行都更,而在未通報文化局的情形下違法拆除古蹟。從檯面上的報導看來,文資保存聲浪高漲,檯面下古蹟所有人或居住者則在第一線,面臨著「我家『被古蹟』了」的窘境。當私有財被指定為文化資產、被賦予具公共性的意涵時,其背後的公私利益考量糾纏不清,本專題將從台北萬華的楊氏古厝、新北淡水的重建街街屋到新竹北埔的姜阿新洋樓,帶領讀者了解「我家被古蹟」後可能會經歷的掙扎。
 古厝留存惹家族反目 老屋失修成危樓
「居住環境惡劣,堅決反對納為古蹟」的白布條橫掛於庭院,布條背後的正房大門深鎖,門前堆棄冰箱、桌椅等大型家具,門檻上還列放著四、五罐滅火器。左右廂房同樣緊閉門扉,從碎裂的窗口看進去,左廂房內屋頂坍塌,雜草叢生。這是位於台北萬華的楊氏古厝,2015年被列為歷史建築(註1)。
 楊氏古厝座落在台北市萬華區的「堀仔頭聚落」,經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康旻杰的團隊調查指出,此聚落可能是台北市現存最完整的拓墾聚落,而楊氏家族早期則為當地的開墾大戶。曾為古厝居住者之一的楊忠穎表示,古厝本身有超過270年的歷史,古厝內還有一口活水古井,他藉由與「守護堀仔頭聯盟」的合作,已成功將其申報為古蹟,然而楊氏古厝的古蹟認定卻備受挑戰。
 「那像古蹟嗎?」附近街坊鄰居大多存疑,房子年久失修,看起來根本已經不能住人,然楊忠穎證實,目前古厝內仍有住戶。他結婚生子搬離右廂房後,現下右廂房裡還住著他的二哥。對門的左廂房雖已坍塌,但與正房相通的左耳房內還擠著另一戶楊家人。據楊忠穎說法,此戶楊家人堅決反對將古厝列為古蹟,也因他們彼此意見分歧,在楊氏古厝的保存運動發起後,兩房楊氏後代便少有往來。
  因修復遭阻,楊氏古厝屋內多已嚴重坍塌,喪失遮風避雨的居住功能。 圖╱劉蘭辰攝
 原居住於左耳房的楊先生指著樑柱腐朽、屋頂塌陷的正廳,語帶無奈地說:「我們的『公媽』本來放在這裡。」牆上還隱約可見「瑞色繞金蘭」的橫批。歷經兩百餘年風霜的古厝,雖從外部觀看還能遙想當年風華,內部卻已在歲月侵蝕下成了殘壁斷垣,難以想像曾為居住空間。楊先生表示,文史工作者及政府在評估古厝狀況時,僅從尚為完好的屋舍外觀判斷,卻不曾進入古厝內勘查。楊先生指出,他們嘗試修繕古厝時,往往會受各方外力阻擋,「就只能放著讓它垮」。
  曾擺放楊家祖先牌位的正廳,如今已樑柱傾頹。楊家後人只好將牌位移出。 圖╱劉蘭辰攝
 因居住環境越趨惡劣,楊先生已搬離古厝,但仍會抽空回來陪伴不捨搬離的年邁父親。「我只剩下這邊可以住了!」楊老先生目前居住於有鐵皮屋頂保護的左耳房。另一側楊忠穎原本居住的右廂房則因有維修,屋舍外觀看來還算完整。
  面對古厝修復的重重困難,原住於左耳房的楊先生無奈表示:「只好讓它垮!」 圖╱劉蘭辰攝
 楊氏古厝的古蹟身分認定困難,除了因為家族內部意見分歧,還有一阻因是此區早在2000年時就被劃為都更區,附近街坊鄰居多數已簽約同意,包含楊氏古厝的居民。楊家反對派因希望都更後此地能另造新屋,而堅決反對古厝納為古蹟;反觀楊忠穎在保存行動邁入第四年後,他也開始覺得古蹟保存希望渺茫。在私有古蹟認定與否的文化價值判斷上,私人利益與公共利益間的拉扯不斷。
 (註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又簡稱《文資法》第三條定義,「歷史建築」與「古蹟」乃屬不同種類的有形文化資產,維護管理等相關規定大有不同,兩者比較資訊詳見後文圖表。)
 老舊街屋的修繕困境  古蹟維護誰負責
穿越如海的觀光人潮,熱鬧的淡水商圈中有處靜謐的階梯巷道「重建街」,在福佑宮旁承載著「淡水第一條商業街」的歷史,而街上創建於1930年代的14號與16號街屋緊鄰,皆於2009年被登錄為市定古蹟(註2),是老街保存的精神指標。創建屋主是當地醫術遠播的醫生陳其宗,街屋為他行醫的診所及藥房,因為循著山勢而建,屋內空間由層層階梯連結,形成獨具地理特色的格局,街屋外觀亦保留完好的日治時期建築式樣。
 「我印象還很深刻,小時候街上都是跑來跑去的小朋友,3、4歲的我還會趴在閣樓邊緣,往下偷看阿公為人看診。」16號街屋的住戶陳坤女憶起兒時在屋內與街頭巷尾的場景,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揚。但長大後由於房屋老舊,16號與14號街屋原計劃共同整併改建成現代住宅,然財團法人淡水文化基金會後來提報兩街屋為古蹟,再加上街道與建物的文史特色受政府及民間重視,街屋門前原先勢在必行的道路拓寬工程也就此暫停。
  鐵窗外停放著腳踏車、擺著未拆的信件,16號街屋因登錄為古蹟而沒有被整併為現代住宅。 圖╱劉蘭辰攝
 陳坤女以為即使無法建成現代住宅,也能由政府補助並協助改善老舊屋況,但陳家人在登錄古蹟後才發覺事實並非如此。環視九旬老屋,陳坤女語帶無奈地表示,樑柱已受白蟻蛀蝕,牆面也因風吹雨淋等因素,偶爾有反潮狀況,文化局不定時委託專人進屋視察,整修事宜卻無消無息,「前兩天也有人來看,我跟他說:『你看,那個柱子都蛀光了,很危險。』」
 多年前這裡也曾有屋內漏水的情形,陳家人向文化局申報整修後,得到的回覆卻是自行出錢處理,「他說前面排隊整修的人(待修古蹟)太多了,街屋還沒有整修急迫性。」母親陳林滿曾嘗試搬至其他親人家中居住,仍因住不習慣而打退堂鼓。陳坤女苦笑地說,母親曾向她嚷著:「我攏無住過新厝。」但她也猜想,這輩子也許都看不到老家整修了。
  沿地勢而建的兩棟街屋仍保有舊時街屋的建築式樣,但登錄為古蹟後尚未獲得政府翻修的協助。 圖╱劉蘭辰攝
 緊鄰16號街屋的14號街屋以水藍色大門迎賓,屋內暖黃的燈光中,一束束的香草從樑上垂下,以香草為主題的販售商品以ㄇ字擺設環繞著顧客。2011年這裡由現任屋主蔡以倫接手,以「香草街屋」為名,在重建街喚起在地居民的老街情感,也開啟觀光客對重建街的認識。
 「這裡的公共性意義已經大於私人意義。」蔡以倫說,房子登錄為古蹟後對長輩來說不僅增添了紀念性,也延續世代間情感,而就他的觀察,香草街屋已經成為老街保存的基地,在地人對街屋的認同感也由此而生。「例如上禮拜的淡水提燈籠活動約定好在階梯處集合,大家都會知道集合點就在香草街屋。」附近店家「淡水九崁28」的老闆黃建忠也肯定香草街屋的經營,並認為其為重建街的領頭羊,「說實在,在這裡經營店家很辛苦,但因為有他,我們也是咬緊牙根撐下去」。
  香草街屋對淡水重建街一帶來說,是凝聚老街情感的重要據點。 圖╱謝宜臻攝
 目前作為工作室、營業及教學空間的香草街屋,多年前也和16號街屋一樣遇上漏水問題,「古蹟漏水,政府應該要補助修理,這是我們普遍的認知嘛。」蔡以倫通知文化局後,文化局找來三位專家勘查狀況,最終卻只獲得一紙「照原貌修復」的公文。他說,政府大費周章請來專家簡單查看後,卻請毫無頭緒的屋主自行修理。然而坊間一般房屋修繕服務極容易獲得,但倘若屋主想要補強或修復古蹟,這樣專業的修繕工程該找誰協助呢?
 蔡以倫認為,香草街屋雖具古蹟身分,但這並沒有限制他對香草街屋的經營與空間設計。不過在公告為古蹟後,原本期待政府方主動進行修繕,或是針對古蹟空間運用介入輔導,但實際上無論是維護建物或是古蹟經營,他皆沒有獲得足夠資訊與諮詢的管道。「只罰,不輔導。」蔡以倫語帶無奈地表示,經過先前漏水自行修繕的經驗,未來向文化局申報修繕的意願已大幅地降低。
 (註2:2009年,14號與16號街屋所在行政區為「台北縣淡水鎮」,因此在當時為縣定古蹟;2010年五都升格後改制為「新北市淡水區」,故為市定古蹟。)
 政府溝通效率不彰 未能落實私有文資保障
私有財產被指定為古蹟後,就會失去所有權嗎?其實,依據《文資法》私有古蹟所有人不僅不會失去建物產權,更可享有稅賦減免、容積移轉等優惠。然而,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助理教授蕭文杰坦言,經常遇到政府處理私有文化資產時不與所有人溝通、協調的狀況。他認為政府未盡告知責任,造成私有古蹟所有人誤解法令。蕭文杰舉台南麻豆電姬戲院為例,戲院所有人在文資審議時,便因擔憂戲院指定為古蹟後會遭政府強制徵收而反對,後經文資處澄清才消除疑慮。蕭文杰說:「文化單位必須告訴他,指定後不是什麼都不能用,而是你家會得到百分之九十的修繕補助、土地還可以買賣。」此外,蕭文杰亦表示,民眾若明白法令的優待條款,自然能提高申報意願。
 除了應享有的權利之外,《文資法》內對於古蹟義務的規範更是繁雜,例如古蹟所有人應訂定管理、維護計畫。但蕭文杰指出,政府的輔導機制不周,亦造成發展私有文資的阻力。「連我們這種在教書的對於怎麼寫管理計畫都很頭痛了,何況是完全沒有專業背景的文資所有權人?」蕭文杰補充,儘管法條內規範政府應予以協助,但政府大多在完成文資審議後就不再過問建物狀況,僅依法開罰未盡義務的文資所有人,讓文資所有人欲哭無淚。
  古厝左廂房的原住戶因修繕問題而搬離,左廂房因此廢棄至今。如今還可見到樹木從屋頂竄出。 圖╱劉蘭辰攝
 「法規上有,但政府不做。當然民間對自己家要變文化資產的抗拒越來越大。」蕭文杰表示,目前政府文化單位對文資所有人的告知及輔導仍做得不夠,導致民間普遍反彈自家財產「被古蹟」亦使目前私有財產被指定為文資的案件不多。蕭文杰坦言,面對法令的誤解、政府的漠視,文資所有權人既無法隨意處分財產,又得不到官方援助,只好採取激烈手段,例如拆除或燒毀文資。對此情況,蕭文杰認為,若站在所有權人的心態上,「或許你也會這樣」。
 執行須涉多方溝通 文資認定困難重重
文化資產認定不僅要保護古物價值,還要顧全居住者或所有權人的意願。對此,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聘任企劃師張先生指出,文資身份要透過民眾提報、專家會勘、所有權人同意等多方確認建物價值後才能核可。目前全台北市的私有文資有上百件,多半由所有權人自行出資維護,「我們每年都會在年底通報管理人隔年度的經費補助事宜。」張企劃師表示,歷年申報數量並不多,民眾或許在發包工程時無法找到適當窗口才導致流程遲滯。
 曾在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服務,現任文化資源科專員林先生則表示,私有古蹟是所有文資類別中最棘手的案件,雖然開放全民申報,但勢必會涉及產權人的居住權益衝突,進而引發居住品質、產權利益,以及文物收藏等觀點角力,更無法展開接下來的維護工作。林專員指出,問題並非單純出自官民兩造,其中更常牽涉到都市更新的建商、關注文資議題的媒體或文史工作者。這些角色各以己身立場檢視建物存廢正當性,往往容易忽略實際居住在其中的所有權人角度,這會讓一般大眾更加誤解私有文資劃定可能面臨的多重挑戰。
  私有文資數眾多,目前多由屋主自行出資維護,申報補助金額者為少數,淡水重建街的兩棟街屋即為自行修繕的一例。 圖╱劉蘭辰攝
 至於文資修復後,張企劃師指出,不論是古蹟或歷史建築都可以買賣或出租,但須先向政府提請再利用計畫,買賣案則要考慮政府的優先承購權,「無論是功能變更或所有權人轉換,文資身份都要確保建物不被毀損」。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文化資產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者。並依資產屬性細分為古蹟、歷史建築等十四類。)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文化資產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者。並依資產屬性細分為古蹟、歷史建築等十四類。)
 洋樓凝聚家族情感    重建在地連結成挑戰
在全台私有古蹟中,新竹北埔的縣級古蹟姜阿新洋樓是蕭文杰口中政府與居住者溝通較為完善的例子,公共利益與私有利益衝突較小。
  姜家後代集資將姜阿新洋樓購回後進行整修,盼能結合當地社群,再現北埔歷史風華。 圖╱阮怡婷攝
 姜氏為清朝金廣福墾首,姜阿新洋樓則是由姜家第四代長子姜阿新於1946年所建,其在日治時期經營永光茶行,產業盛極一時。「然而,因為阿公生意破產,我在小學二年級時被迫跟著家人離開洋樓,搬到台北。」廖惠慶望著被鷹架包覆,正在整建中的洋樓娓娓道來,直到半世紀後的一次家族旅行,她偶然得知洋樓將被合作金庫拋售,馬上與六個兄弟姊妹商量,四處貸款才用八千萬元買回洋樓。
  廖惠慶憶起兒時回憶及洋樓的歷史時,不禁侃侃而談。 圖╱阮怡婷攝
 但買下洋樓後的修繕工作更是漫長的路,「用傳統工法修繕要花四倍經費,還有加倍的時間。」目前長居在洋樓旁橫屋中的姜家長婿,財團法人姜阿新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吳錫斌苦笑道,光是向政府申請修復計畫就等了兩年,直到去年才正式開工解決屋頂瓦片以及內部嚴重的漏水、白蟻等問題。吳錫斌坦言維護古蹟耗資費時,還要每週與文化局、營造廠、監造開會協商,但為了延續老房子的價值、姜家人的記憶,並與老街攤販合作成立產業觀光協會,讓外地旅客看見北埔的開墾歷史,這些努力再辛苦也值得。
 「我希望可以與隔壁的金廣福公館和忠恕堂合作,串聯一條北埔古蹟線。」吳錫斌認為開放洋樓後,能認識不同年齡和背景的人,甚至讓建築系學生看見洋樓如何保留日本、台灣、中國與西洋的多重工法,「我們可以透過教育,影響新的建築史。」他也指出,洋樓是一個文化平台,藉由導覽與展演活動等收入維持營運之外還要開發更多籌資方式才能走得長遠,吳錫斌表示,就算維護之路走得蹣跚但也責無旁貸,因為古蹟留下來將能延續價值並由世代北埔人共享。
  吳錫斌認為古蹟留下來將能延續價值並由世代北埔人共享,所以就算維護之路走得蹣跚但也責無旁貸。 圖╱阮怡婷攝
 望著充滿時代斑駁痕跡的洋樓,廖惠慶指著壁面的馬賽克,想像當年破產後全家身無長物的景況,「中學的我在台北常懷念起這些磁磚花色。」她沒想到自己還能重返童年舊居。透過家族、政府、營建商等花心思充分溝通下,廖惠慶除了一圓兒時記憶,更盼望串連社區在地的,甚至是外地的北埔人一起回鄉耕耘。「雖然我們的古蹟不及百年,可是如果不去保存以後就永遠都沒有了,要想得更長遠」。
 突破建物框架 文資價值由當代社群再詮釋
建國科技大學通識中心兼任教師黃子倫曾在《報導者》投書,探討如何重新構思文資保存的思維,並提出一個新概念稱作「變動的真實性」。黃子倫認為,古蹟保存不應該只限縮在建物的「真實性」。他舉世界遺產莫斯塔爾古橋(Stari most)為例,這座舊橋早於1990年代的波士尼亞戰爭中遭到摧毀,已不能恢復原貌。2001年舊橋重建後,仍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指定為世界遺產,原因是其還保有「社群與場址的精神」,直至當代它仍是基督教、伊斯蘭教與猶太教和諧共存的象徵地景。
 「到現代為什麼它還能有保存價值?」黃子倫指出,探討古蹟保存價值時,需要把建物放在現今的時空脈絡下思考,「它的存在應該要能跟現代人對話。」像是莫斯塔爾古橋的事例,就已跳脫建物構造真實性的框架,讓文資保存的精神與價值更向前一步。
  古厝另一側的門前仍貼著「吉星高照」的春聯,門後卻已是殘壁斷垣。 圖╱劉蘭辰攝
 在文化部的網站上,列明楊家古厝的文化價值在於「宗族歷史之象徵意義」。現實中,崩塌的古厝正廳內,曾放有楊家祖先牌位的神桌仍靜靜佇立著,護龍上則有大把陽光從坍塌的屋頂灑落,照耀在印有「吉星高照」的斑駁春聯上。寫著「居住環境惡劣,堅決反對納為古蹟」的白布條在古厝前飄搖,訴說著楊家內部的掙扎。綜觀楊氏古厝、淡水重建街街屋與姜阿新洋樓案例,私有財被指定為文化資產後各有其挑戰,然而隨時間推移,其歷史空間和精神記憶或許應該成為當代社會養分,而非居住者的生活包袱,才能開創新時代意義,發揮變動的真實價值
老屋留下了,然後呢?居住權與文史保存的拔河 - 華視新聞網 https://bit.ly/3lu5CXc

新竹市楊氏古厝楊氏宗祠土地賣建商 文化局定為暫定古蹟-道光十


新竹浸水楊家古厝 列竹市第42處古蹟 | 文化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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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定古蹟-浸水楊家古厝 - Google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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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氏古厝有文資價值,但土地權已被某建設公司買走,文資審議委員會除先敘明有此狀況外,也公告為暫定古蹟。
文化局表示,依文資法第20條,進入審議程序者為暫定古蹟,審議期間以6個月為限,必要時得延長一次,因此,此案公告為暫定古蹟期間從111年12月7日到112年6月4日。
至於私有古蹟是否可以買賣,文化局表示,私有古蹟是可以進行買賣,但需事先通知主管機關,而古蹟身分不會因所有權轉移改變,購買者仍需依文資法維護古蹟建築。

竹市楊氏古厝土地遭售出 家族成員申列古蹟盼搶救 | 文化 | 中央社 CNA


楊氏古厝有文資價值,但土地權已被某建設公司買走,文資審議委員會除先敘明有此狀況外,也公告為暫定古蹟。
文化局表示,依文資法第20條,進入審議程序者為暫定古蹟,審議期間以6個月為限,必要時得延長一次,因此,此案公告為暫定古蹟期間從111年12月7日到112年6月4日。
至於私有古蹟是否可以買賣,文化局表示,私有古蹟是可以進行買賣,但需事先通知主管機關,而古蹟身分不會因所有權轉移改變,購買者仍需依文資法維護古蹟建築。 新竹楊氏古厝土地賣給建商 文化局定為暫定古蹟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浸水聚落開墾家族,提報古蹟的三棟三代宅完整保留,且二代堂高於一代堂,是北部民宅現存較少見情形。但因楊家古厝雖有文資價值,然而其土地權已被某建設公司買走,文資審議委員會除先敘明有此狀況外,也先公告為暫定古蹟,但需再進行深入調研後再審議。新竹楊氏古厝土地賣給建商 文化局定為暫定古蹟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Z2sYkn

竹市楊氏古厝土地遭售出 家族成員申列古蹟盼搶救 | 文化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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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楊氏古厝楊氏宗祠土地賣建商 文化局定為暫定古蹟-道光十四年,墾號「金廣福」設民隘於香山地區的茄苳湖、南隘、鹽水港等地,以禦番拓墾/新竹市浸水南街的三棟式楊氏古厝浸水聚落開墾家族,因楊家部分房屋所有權人申請浸水楊宅指定為市定古蹟-楊氏古厝建築持色包括古厝的形制完整,且棟架的雕刻與比例及屋脊剪黏裝飾優美。且壁面尚存對聯、彩繪、剪黏、泥塑等傳統技藝美學,且有落款/私有古蹟是否可以買賣,文化局表示,私有古蹟是可以進行買賣,但需事先通知主管機關,而古蹟身分不會因所有權轉移改變,購買者仍需依文資法維護古蹟建築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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