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電子、數位媒體共同聲明
平面、電子、數位媒體共同聲明 - 服務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4eGS8xC
大型數位平台嚴重影響國內新聞媒體產業,形成極不公平競爭關係。最著者,即大型數位平台本身並不投資於編採、製作內容,卻大量取用國內各大新聞媒體耗費人力、物力所生產的內容,進而吸走龐大數位廣告。國內媒體多年來廣告因而巨額流失,雖仍竭力支撐,繼續編採優質內容,惟此種技術架構下,扭曲的、不公平競爭愈趨惡化,將不知伊於胡底!
不只台灣,世界各國媒體均面臨相同困境,澳洲、歐盟、加拿大、美國加州均已由行政、立法部門積極立法、介入,要求扭轉大型數位平台不公平侵奪媒體獲利的現況,以維護民主社會正常運作。
立法院新會期中,多位立委對此同表關切,相繼提出法案,其中包括議價仲裁及設立基金方式,以解決大型數位平台與國內新聞媒體業者之間極度不公平、不對等之問題。
我們感謝各界關心台灣媒體的困境,在立法院將對相關法案進行審議前,我們包括平面、電子、數位媒體,提出以下共同聲明:
一、共同聲明人支持立法保護新聞媒體產業,為落實新聞有價與公平競爭原則,應以強制議價仲裁制度為主要立法精神。
二、議價仲裁依法應盡快於一定期限內完成。
三、除議價外,若主張採基金撥補方式時,大型數位平台及政府對基金的捐贈應有強制性,且金額必須有明確標準。因機構媒體與非機構媒體之編採、製播人數與營運成本相差懸殊,基金應以媒體受雇人數為準,依比例撥補。
四、且基於媒體自治、自主原則,基金之撥補應由參與「我國新聞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對話會議」之四大媒體公協會(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電視學會、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負責制訂發放規則,基金會僅為基本事務性運作,無審查權與補助金額之裁量權,亦無權組織審查委員會介入基金發放之審議。
五、在大型數位平台不透明的演算及分潤機制下,世界各國新聞產業正逢前所未見變局。因此,立法的目標,應在於改善整體新聞產業環境,以促進共榮共好,籲請國人共同正視。
平面、電子、數位媒體共同聲明
• 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
• 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
• 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視 CTV)
• 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民視 FTV)
• 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視 T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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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Meta須為新聞付費 學者砲轟數位部沒進展
2024/03/06 12:54
Google、Meta須為新聞付費 學者砲轟數位部沒進展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4a11Zvc
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唐士哲、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今天召開線上記者會,呼籲數位平台使用新聞應付費。(擷取自記者會畫面)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數位廣告市場遭Google、Meta等平台壟斷,衝擊新聞媒體生存,全球都在積極研擬對策,除了澳洲、加拿大已相繼立法要求平台付費,印尼也在今年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的國家,而台灣雖然比印尼更早討論此議題,多年來卻無具體成果。國內多名學者今天呼籲,「立法」是確保新聞媒體和平台公平競爭的唯一作法,希望行政院、數位發展部能看見全球趨勢,儘快研擬政院版法案。
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批評,數位部雖然曾召開3次新聞業與數位平台的對話會議,但只有對話功能,並沒有促進任何實質進展,國內學者不希望再延宕下去,當時已參考澳洲強制議價法、發表民間版的草案,後續也得到立委重視,促成數名立委在上個會期中正式提案。
而因為法案屆期不連續,王立達和立委聯繫後透露,今年連任的3位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林宜瑾、范雲都重啟連署、提案,另外民眾黨團也重視相關議題,目前正在研擬條文,準備提出草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也支持此項立法,可見這是跨黨派立委支持的議題,在政治層面無須多慮。
據了解,數位部仍在研議要走歐盟的著作鄰接權模式、還是澳洲的強制議價模式。王立達直言,國內對此討論已久、產業意見也慢慢收攏,認為澳洲議價模式就是最大公約數,在學者看來,這兩個模式之中實在沒有什麼好遲疑,數位部卻仍在原地踏步,沒有任何進展。
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說,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在國會席次都未過半,希望該草案能成為3黨合作的第一個法案,立法院不同黨派都在連署、提案,呼籲行政院也趕快提出法案送到立院,這也可以檢視政府到底有沒有決心,維護新聞自由以及新聞工作的永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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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oogle、臉書囊括台灣近8成數位廣告獲利時,同樣以廣告為生存命脈的新聞媒體,面臨最大衝擊/三大報廣告收入雪崩式下滑,導致編採人力大幅減縮,新聞將無力完整呈現,對台灣民主來說也會成為問題/在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之際,媒體卻轉而衰敗,「如今報紙只剩3家、晚報一家都沒有國內3家報紙的地方新聞中心,25年來記者與編輯人力合計減少超過6成,顯示新聞業正在萎縮當中。針對媒體與數位平台不當分潤,英國競爭委員會早已提出警告,然而台灣政府仍當做「自由競爭」,沒有關心媒體受到的傷害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https://bit.ly/3V2oH1R
林楚茵提媒體議價法草案 預計4月7日付委待審
林楚茵提媒體議價法草案 預計4月7日付委待審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lLvD4f
出身媒體界的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獲得跨黨派共39位委員連署支持。(記者謝君臨翻攝)
2023/03/28 14:15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鑑於數位廣告市場遭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壟斷,導致新聞媒體業出現生存危機。出身媒體界的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獲得跨黨派共39位委員連署支持。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稍早通過後續院會議程,該草案預計將於4月7日排入院會一讀,並交付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審查。
林楚茵表示,民主社會中媒體第四權至關重要,不合理的分潤將會侵蝕新聞監督的力量,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制化刻不容緩,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也應該盡速提出院版草案,並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讓委員版本與行政院版本一同進入委員會進行實質討論,讓媒體產業能有健全發展。
林楚茵所提草案要點,包括:明定主管機關為數位部;新聞媒體業向主管機關提交議價請求登記後,得就被轉載的原創新聞內容,和數位平台進行議價;主管機關作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對接的媒介,應書面告知數位平台有關新聞媒體業請求議價的內容。
此外,其草案重點還有:新聞媒體業經議價、調解或仲裁而獲分潤者,應提撥一定比例專款專用於改善新聞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條件;得向主管機關報備後提起調解或仲裁,並準用仲裁法規定。
除林楚茵所提草案之外,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也於日前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參考「澳洲模式」,以促進平台與媒體的溝通協商作為出發點,結合「給予充分談判空間」與「以仲裁決定最終給付金額」兩大元素。該草案已於本月17日經立院院會一讀,未來相關草案將於委員會中併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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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林楚茵證實擬提媒體議價法 促數位部建立分潤機制
2023/02/02 11:42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證實將在這個會期擬好「媒體議價法」。(林楚茵辦公室提供)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針對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學者透露,包含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在內的3名跨黨派立委將提相關法案。林楚茵今天證實,將在這個會期擬好「媒體議價法」,她並批評主責機關數位發展部仍在牛步,敦促建立分潤機制;數位部對此回應,將持續協助平台業者與新聞產業對話。
多名學者昨召開記者會,宣布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正式進入立法程序;學者透露,民進黨立委范雲、林楚茵和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將各自提出相關法案,其中范雲將率先在15日舉辦公聽會。
事實上,林楚茵就是出身自媒體,曾任新聞台記者、主播,針對新聞議價相關議題,近年也時常在立法院質詢、社群媒體發文,展現對此議題的關切。
林楚茵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出身自媒體的她,對媒體議價法一直懸掛在心,2021年開始,林楚茵分別在院會、交通委員會、財政委員會,質詢公平會、NCC(通傳會)和數位部至少4次,也屢次與行政機關討論。
林楚茵說,因為她不斷地追,政院終於定案將這項業務交給數位部主責,但是移交之後,仍然還在牛步階段;她也批評,去年9月民間學者提出「媒體議價法」草案,半年過去了,數位部仍沒辦法交出1份草稿、或任何具體成績,讓她擔憂目前狀況還是「以會養會」。
林楚茵敦促數位部這個會期也提出草案,或建立初步分潤機制;此外,她也宣布將參考民間版本,在這個會期擬好林楚茵版本的媒體議價法。
數位發展部次長李懷仁回應,數位部將持續與文化部、NCC、公平會緊密合作,協助大型跨國數位平台業者與新聞媒體產業持續對話,凝聚共識 ,促進共榮 。同時,行政院的跨部會小組也有共識,「立法一直都是選項」。對於民間學者提出草案版本表示尊重,也樂見各界針對此一議題提出建議,以供政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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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提案媒體議價法 跨黨派39立委支持 盼本屆會期完成立法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獲得跨黨派共39位委員連署支持。(記者謝君臨翻攝、資料照;本報合成)
2023/03/26 18:46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鑑於數位廣告市場遭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壟斷,導致新聞媒體業出現生存危機。出身媒體界的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獲得跨黨派共39位委員連署支持。她強調,將會要求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盡快提出對案,讓相關草案一起進入委員會實質審查,希望趕在本屆屆期內完成立法程序!
林楚茵表示,她從上任以來,便積極呼籲台版媒體議價立法,基於新聞有價及使用者付費原則,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制化,以追求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平衡共榮。在諮詢新聞媒體業者、專家學者後,她已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並完成提案連署,「感謝跨黨派共39位委員共同支持!」
林楚茵指出,她所提出的版本草案重點包括:數位平台接獲新聞業者請求議價協商之義務;雙方可採議價協商、調解、仲裁等管道;雙方達成協議或仲裁後之義務;新聞媒體業應提撥部分分潤改善新聞工作者工作環境。
林楚茵強調,這部法案將會是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產業共榮共好的一大突破,接下來她會要求主管機關數位部盡快提出行政院版草案,讓相關草案一起進入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希望趕在本屆屆期內完成立法程序!
除了林楚茵所提版本草案之外,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也於日前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該草案參考「澳洲模式」,以促進平台與媒體的溝通協商作為出發點,結合「給予充分談判空間」與「以仲裁決定最終給付金額」兩大元素。該草案已於本月17日經立院院會一讀,目前付委待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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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TWNIC 2022台灣網路報告。 2022 台灣網路報告
社群媒體部分,市場占有率最高為臉書的61.22%,其次是 Instagram( 17.17%)、抖音( 2.19%)、 PTT( 1.35%)、推特(0.66%)與Dcard( 0.41%)。
即時通訊部分,LINE 的市場占有率為 94.48%,幾乎囊括整個市場,遠超過排名第二的 FB Messenger(佔 3.55%)與第三的微信(佔 0.56%)
在獲取新聞主要來源方面,電視仍為最主要的來源,但數位平台已超越傳統新聞媒體平台,其中YouTube達7.01%。
總的來說,目前台派網友主要經營臉書平台仍是正確方向,但需注意抖音、YouTube等平台的影響力,若要增加影音平台,可考慮以YouTube為主要經營平台,再同步發短影片到抖音。
LINE等即時通訊軟體的封閉性,讓闢謠很變得很困難,即使抖音市佔率不高,但LINE上仍大量流傳著抖音下載來的短影片,這讓台派經營抖音變得越來越必要。 2022 台灣網路報告
該報告也指出在即時通訊中有三成的人都是處於同溫層,即使出現不同意見,有將近八成的人會不理會他,以避免發生衝突,只有5.16%的人願意反駁,這更助長謠言的流傳。(1) Facebook https://bit.ly/3iCgRuX
TWNIC_TaiwanInternetReport_2022_CH -------PDF
TWNIC_TaiwanInternetReport_2022_CH -------PDF
2022/03/14, 商業2022台灣網路使用報告:每日上網時間比全球平均多一小時、TikTok成為第五大社群平台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https://bit.ly/3unFUV2
2022台灣網路使用報告:每日上網時間比全球平均多一小時、TikTok成為第五大社群平台
台灣人平均每天上網多久?都在網路上做什麼?最常使用哪些網站?網路購物時最大的誘因是什麼?一眼看透今年台灣網路使用者的8大重點,參透台灣消費者的數位使用習慣。
We are social與KEPIOS攜手合作,每年初皆會發布一份詳盡的數位報告,針對全球各國的數位使用情形,進行全面的數據調查與分析。最新一期《Digital 2022: TAIWAN》報告,已在2月15日出爐;TenMax精心整理八大重點項目,陪伴數位人裝備客觀的洞察,規劃眼前的下一個步伐,一起來看看吧:
一、台灣數位使用概況:網路用戶佔九成、網速提升32%
截至1月,台灣網路使用者數量已經來到2172萬人,相當於全台九成人口;此一數字,相較於2021年的2145萬,增加了將近30萬人(+1.3%)。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成長幅度相較於2020、2021的4.5%來得稍低,推測可能原因在於2019年底疫情爆發,大幅提升其後兩年的網路使用率,並在近期來到臨界值,因此成長放緩。
在所有的網路使用者中,高達95.8%民眾都有透過手機上網的習慣,此一趨勢下,台灣的行動裝置網速也有顯著的提升,較前一年成長32%,來到54.00Mbps。此外,不只智慧型手機成為人手一台的數位裝置,台灣人的數位配件也漸趨多元化,數據指出,22%國民擁有一台以上的遊戲主機、42%民眾擁有平板電腦,智慧手環/手錶的普及率也來到了32%,相當於每三個台灣人,就有一位配戴此類裝置。
二、每日在線八小時!追劇、查找資訊佔大宗
由於網路服務普及,台灣人愛上網的程度非同小可,每日使用網路的時間高達8小時7分鐘,相較於全球平均之6小時58分,硬是多出了一個多小時!而這個數字,比起2020年,增加了10分鐘,顯見網路在台灣人生活中的重要性只增不減。
裝置選擇上,手機與桌機(含平板)的使用時數比為51.8%:48.2%,由手機略勝一籌;事實上,2020年時,手機以43.7%落後於桌機50.3%,如今不只追平,更小幅超車,可見手機連網已是趨勢,數位布局務必要將行動裝置體驗列入考量。
台灣人掛網成痴,大部分時間都在做些什麼?前6名原因分別為:觀看影音內容(電視節目、電影、劇集等)、查找資訊、打發空閒時間、和親友保持聯繫、關注時事與新聞、聽音樂。排行可見,影音已成現今網路使用者最著迷的線上內容!
三、影音內容正夯!串流影視、音樂潛力無窮
事實上,高達96.8%的影視觀眾,都曾透過網路來獲得更多精彩的影音內容。
台人平均每日花在YouTube、Netflix、愛奇藝等串流平台的時間,已經突破了1小時13分鐘,佔了每日觀賞影視時間的42.7%,成為主流的影音觀看方式之一。不只影劇,聲音內容也是網上熱門:高達43.6%網路使用者皆透過Spotify、KKBOX等串流平台聆聽音樂,15.9%網路使用者有收聽Podcast等網路節目的習慣。
四、網頁瀏覽情形:Google、YouTube、Facebook稱霸
觀賞影音之外,查找資訊同為台人使用網路的主要原因。瀏覽網站內容時,大家偏好哪個瀏覽器(Browser)呢?數據顯示,Chrome仍為多數使用者首選,以61.84%的流量佔比穩居第一;亞軍則由Safari以28.4%的流量佔比奪得。
值得一提的是,Chrome雖蟬聯多年冠軍,然而比起去年,流量下降了1.9%;反之,Safari則創造了3.2%的成長。此外,近兩年興起的Mrcrosoft Edge瀏覽器以3.12%流量佔比位居第三,相較去年成長了44%,表現亮眼,未來潛力精彩可期。搜尋引擎(Search Engine)部分,由Google搶下94%市占率,Yahoo僅剩4%,此外,BING、百度也有零星的使用者。
那麼去年,台灣人都在Google些什麼?前20名搜索結果顯示:疫苗、股市、新聞、天氣等時事備受關注;電商平台如蝦皮、MOMO也榜上有名;社群部分,知名論壇PTT、YouTube、FB、IG皆是熱搜。
進一步觀察流量最高的網站,則包含Google、Yahoo等搜尋引擎;YouTube、Facebook等社群平台;聯合報、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ETtoday、奇摩新聞等新聞網站;部落格網站「痞客邦」、華人最大電玩社群「巴哈姆特」也名列其中。
五、社群使用行為:每日花費兩小時,打發時間隨手滑
在2172萬的網路使用者中,高達2135萬人皆為社群平台用戶,較去年成長8.4%,佔全國人口89.4%,位居全球第七名。就使用時間而言,台灣人每日平均花費2小時4分鐘使用社群平台,較全球平均少23分鐘。
至於台灣人使用社群平台的原因,前五名分別為:與親友保持聯繫、打發空閒時間、看看大家都在談論些什麼、探索內容、閱讀新聞時事。最常使用的社群平台則依序為:LINE(95.7%)、Facebook(90.8%)、Instagram(70.6%)、Messenger(68.5%)與TikTok(35.2%)。
那麼,在社群平台中,哪些內容類型擁有最多追蹤者呢?除了親朋好友發布的近況動態外,前五名分別是:電視頻道或節目(32.2%)、美食/餐廳(30.8%)、樂團/歌手(29.3%)、影視明星(29.3%)、網紅或專家(28.6%)。
六、電商購物行為:免運、折價、付款順暢,最吸引人!
疫情帶動線上購物,過去一年,46.8%網路使用者皆有線上購物的經驗。34.7%的電商用戶都曾在線上購買生活雜貨;13.9%用戶曾購買二手的商品;38.6%消費者在購買前會使用比價工具、貨比三家,找到最划算的交易;近年來開始發展的「先買後付」機制,也有7.9%的用戶使用。
在購物誘因上,最吸引消費者的前5名因素分別為:免運(67.5%)、折價(53.5%)、簡易的付款流程(40.8%)、貨到付款選項(38.5%)以及消費者評價(34.2%)。電商品牌與賣家,若想有效吸引消費者完成購物,不妨從以上面向下手!
七、品牌行銷布局:搜尋引擎、口碑、網頁&社群廣告,缺一不可
作為行銷人,最在意的即是受眾如何能接觸到品牌的資訊,報告指出,消費者探索品牌資訊的來源前六名為:搜尋引擎查找(45.6%)、口碑/親友推薦(42.8%)、網路廣告(35.5%)、APP內部廣告(33.5%)、電視廣告(33.0%)、社群媒體廣告(32.2%)。
另一方面,六成消費者在購物前,會上網進行搜索;在過去30天內,半數網路用戶皆曾造訪任一品牌的官方網站、14.6%用戶至少點擊了一次網站廣告。綜合上述數據可知,無論品牌是否有線上購物通路,皆需要布局數位行銷,在消費者搜索時,提供優質的資訊與良好的印象。
八、網路隱私意識:假消息、個資議題,擔憂年年攀高
隨著網路使用行為愈來愈成熟,網友們對於網路安全與隱私議題的意識也漸漸升高。
數據指出,將近半數(48.8%)用戶擔心網路上的假消息猖獗,無法分辨真實/虛假的資訊;另有33.1%用戶在意第三方可能濫用手上的個資,兩者皆較去年升高3.3個百分比。此外,也有將近35%的用戶曾在過去一個月內,清除自身的Cookie紀錄,顯示網路使用者對於自身資料渴望擁有掌握權。
數位世界變化快速,使用者年年都有不同的需求與傾向,透過每年更新的年度報告,行銷人得以觀察台灣消費者的數位使用習慣,整理出適用於行銷決策的洞察!若你對報告中的內容有興趣2022台灣網路使用報告:每日上網時間比全球平均多一小時、TikTok成為第五大社群平台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https://bit.ly/3unFUV2
千億科技業CEO大調查 2023最怕地緣政治失控 | 專題 | 經濟日報
【2022 台灣網路報告】民眾看新聞,數位平台多於媒體!平台分潤、數位信任、與數位落差等新結果受關注
【2022 台灣網路報告】民眾看新聞,數位平台多於媒體!平台分潤、數位信任、與數位落差等新結果受關注 - INSIDE https://bit.ly/3B5yFoz
2022/07/21 湯皓茹 同溫層 、 假訊息 、 數位落差 、 數位素養 、 TWNIC 、 TWNIC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 台灣網路報告 、 數位信任 、 平台分潤
本年度首次委由中研院調查研究專題中心、比照學術研究標準與程序實施電話調查,提供不同於過去研究結果的嶄新面向。也分析出台灣與海外類似調查的相異點,發表座談會與談人公視基金會胡元輝董事長認為,本次結果「對數位生態、政策、研究、規劃等都極具價值」。
截圖 2022-07-20 下午9.58.37.png
Photo Credit:INSIDE 編輯/湯皓茹攝 評論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致力於促進國內網路環境提升,自 2002 年起開始逐年實施台灣網路使用調查,7 月20 日 發表 2022 年度「台灣網路報告」,同時邀集各界專家舉辦焦點座談。其中「民眾獲得新聞的主要來源改變為數位平台」、數位信任相關的「同溫層、假訊息」、以及從「數位落差」到「數位素養」的議題最受矚目。
本年度首次委由中研院調查研究專題中心、比照學術研究標準與程序實施電話調查,提供不同於過去研究結果的嶄新面向。也分析出台灣與海外類似調查的相異點,發表座談會與談人公視基金會胡元輝董事長認為,本次結果「對數位生態、政策、研究、規劃等都極具價值」。
整體使用現況
台灣民眾使用網路的連線方式,過去近 20 年來都以「固網寬頻」最多,但本年度首次被「行動寬頻」超越,高達 81% 民眾使用「行動寬頻」、更有 18.72% 民眾只使用行動裝置上網,成為「唯行動上網」族群。本現象並非僅限於台灣發生,但報告呼籲,應注意「唯行動上網」雖然可縮短「網路設備近用落差」,但也可能會因為該族群只使用相對操控性較差的手機、不能透過電腦或平板等裝置提升數位技能,反而限制網路弱勢群體的發展。
另一亮點在於 5G 行動上網躍升快速。相較於行動寬頻從 2006 年花費共 6 年才成長 16.4%,5G 從 2020 年至今只花 2 年就躍升 16.71% ,成長快速。調查報告分析,有意願但未申辦者的理由多為「合約還未到期(25.99%)」,若電信業者配合相關策略提出推廣方案,5G 行動上網可望更快普及。
應用服務(對比 2020 年)
民眾使用網路應用服務的習慣,以行動支付增幅最多(21.64%→34.27%),而以影音服務最為普及(72.82%),其中願意付費觀看影音服務者高達 26.91%。報告發表者國立陽明大學陶振超教授指出,對比願意付費閱聽網路新聞者僅佔 1.42%,顯示民眾願意花錢看娛樂,但不願花錢看新聞。
對此,座談會與談人教育部數位平權辦公室須文蔚主任表示,報告透露出民眾不偏好閱讀電子書、但願意訂閱(非本地產製的)影音平台;網路黏著度極高,但民眾觀看海外產製的內容(劇集等)、使用跨國平台,廣告費都落入科技巨擘手中。這種扭曲是一種更大規模的數位落差,也使得台灣離內容先進的日韓等國落差漸遠。
另外,報告顯示「買東西(49.93%→51.30%)、餐飲外送服務(27.84%→29.70%)」等增幅有限。與談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王維菁委員提出,儘管大眾認知疫情期間似乎應用大量外送服務,但調查結果卻與認知有差異,認為是本次議題有趣之處。主持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黃勝雄董事長則推測,或許與多口之家只要有一人操作即可(全家吃飽),因此結果上變化不大。
社群平台與即時通訊軟體的「主要使用」的市場獨佔情形則與海外相似。上網者中臉書的市占率高達 61.22%、LINE 市占率更高達 94.48%。調查也顯示年輕人離開臉書、轉向 Instagram 的社群遷徙現象。
新聞與公共議題
最大亮點是民眾獲得新聞的主要來源改變。儘管單看分項,電視仍為最多(38.25%),平面媒體(報紙・雜誌)僅存 1.77%,但數位平台(搜尋引擎或新聞入口網站 19.15%、社群媒體 14.13%、即時通訊軟體 12.19%、YouTube 7.01%)總和 52.49%,已超越新聞媒體(電視、新聞媒體網站或應用程式 4.79%、平面媒體、廣播 0.44%、其他)總和 45.24%。
雖然民眾僅 1.42% 近一年曾付費使用網路新聞,但支持數位平台付費給新聞媒體的比例,在上網者中超過五成(若含未上網者為 43.41%)!另外民眾也支持政府規範跨國科技公司 54.32%,陶振超教授強調,本次調查為電話訪問,在民眾表達支持規範的同時,也相當多人透過電話「主動」表示,前提是「不能侵犯言論自由」。此結果顯示「新聞媒體議價法」相關法案的迫切性。
本研究也呈現出即時通訊軟體中的「同溫層」現象。高達 77.65% 的上網者認為台灣網路的留言彼此對立,而 74.11% 使用即時通訊軟體的上網者認為即時通訊並非匿名,也就是可以看出發言者是誰,在這樣的前提下討論政治等議題,有 29.09% 的使用者在即時通訊中所接觸到的意見大部分或完全與自己相同。這顯示出(如 LINE 群組)「同溫層」的存在。而面對不同意見時,78.85% 會採取迴避方式(不理會對方)。
台灣經濟研究院林欣吾副院長從社會信任的角度談同溫層,認為若依照社會民主學派的說法,要讓人民團結在一起才能往前進。促進團結除了從產業面著手,對民眾的議題也同樣重要。因此同溫層、與假新聞等問題,會影響社會前進的重大阻礙,應該審慎看待並處理。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吳齊殷表示,本次調查發現網路數位同溫層與假訊息是人類社會根深蒂固的問題,當這個社會彼此不信任時,就很難運作。研究中也指出,網路科技的日新月異使我們連結更加緊密,但信任卻沒有增加,這些都是當代社會要思考的問題,期望未來持續關注類似的現象,才能找出解決方案。
公視基金會胡元輝董事長則說明,在通訊軟體外,一般研究認為平台對同溫層現象有正面加溫的效果,因為演算法特性的關係。因此演算法成為治理上的重點,包含歐盟《數位服務法》(DSA,Digital Services Act)也要求將會影響使用者的演算法透明化。透明化除了全部透明、部分透明外,也可以委託機構做演算法的監理等。
數位落差
包含須文蔚主任及其他與談人認為,過去數位落差是地理現象,但現在已經打破地理框架,主要的落差發生在年齡與教育程度。最多長輩與低教育程度者的地方可能並非偏鄉、而是雙北地區。
本次報告採取數位落差分層調查,「第一層數位落差」強調民眾連網和數位設備的持有狀況。結果顯示年齡、教育程度、居住地等近用網路能力差異很大。落差最大發生在 70 歲及以上、教育程度小學及以下,而居住地別較有落差的地區為「雲嘉南」地區,但差距不若年齡與教育程度顯著。
「第二層數位落差」則強調網路的使用能力與使用狀況,包含網路應用服務與社群媒體的使用等。結果仍與年齡、教育程度、居住地因素等密切相關,地區別差異最大的仍為「雲嘉南」地區。該結果顯示出過往調查並未發現的區域差異。
須文蔚主任表示,台灣對於數位落差是補救的心態,然而若作為國家戰略,銀髮族有可能在數位輔具、醫療資源等方面成為改善經濟萎縮、創造經濟需求的正向方針。以現狀作為救濟或教育訓練概念,這部分的數位轉型會較顛簸。
假新聞相關討論
分享訊息時,「正確性分享(正確的訊息)」與「選擇性分享(與自己相同的意見)」何種為重?45.11% 受訪者認為分享與自己看法一致的訊息較重要。胡元輝董事長認為,假訊息的傳播與過往不同之處,關鍵在「數位平台」。數位平台不僅會傳播正常訊息、不實訊息也同樣容易透過平台傳播。牛津大學曾做過一項調查,發現四成受訪者最擔憂的是網路上的假訊息。台灣在處理這塊已有一些經驗,而結果也與本次結果相呼應:必須多管齊下,包括政府、公民社會、及業者等角色。
「我們都不希望政府成為真理裁決者,但經過這段時間的處理,發現言論自由的同時,不得不進行管制」。參考歐盟的數位服務法,政府可透過立法策略,讓業者發揮公共責任,包括申訴機制、與第三方合作,對標記不實訊息等。如果平台可以負更大的責任,社會的信任就會更高。
王維菁委員指出,過去自己的研究顯示,平台使用者對平台新聞的正確與真實性,有 60.8% 表示懷疑;46.3% 在碰到假新聞時,會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查證、向平台檢舉、提出質疑等,顯示出台灣民眾有一定的民主素養。同時也要感謝事實查證單位的努力,讓民眾知道社群平台的新聞並非要完全信任的。【2022 台灣網路報告】民眾看新聞,數位平台多於媒體!平台分潤、數位信任、與數位落差等新結果受關注 - INSIDE https://bit.ly/3B5yFoz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公布2022年《台灣網路報告》 -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部落格 | TWNIC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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