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囚論原文、翻譯及賞析_歐陽修文言文_全文_心得_解釋_作者_註釋_中華古詩文古書籍網 https://bit.ly/3VMplOo
縱囚論
宋代:歐陽修
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不苟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餘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人情哉?
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縱之去也,不意其必來以冀免,所以縱之乎?又安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來乎?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不然,太宗施德於天下,於茲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此又不通之論也!
然則何為而可?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德之致爾。然此必無之事也。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為常者,其聖人之法乎?是以堯、舜、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乾譽。
古文觀止,史評
譯文及注釋
譯文一
信義可以在君子中施行,而種種刑罰則在小人中施行。判刑列入死刑的人,是罪大惡極的,又是小人中特別壞的人。寧願為正義而死,不願意苟且貪生,而視死如歸,這在君子中也是很難做到的。在唐太宗即位後第六年時,把判處死刑的犯人三百餘人登記在冊,放他們回家,約定好到期自動回來接受死刑。這是君子都難以做到的事,而希望小人中最壞的人能做到自然更難。到了規定的時間,那些囚犯自動回來而沒有延誤。這是君子難以做到的,而小人卻很容易地做到了。這難道近於人情嗎?
有人說:罪大惡極,確實是小人了;如果對他們採取恩德感化的手段,就可以使他們變為君子。恩德感化愈深入人心,人的轉變速度就愈快,有過這樣的事。我說:唐太宗之所以這樣做,就是為了得到這種名聲。可是怎么會知道他在放回囚犯時,沒有料到他們一定會回來希望可以赦免自己的死罪,所以才放回他們呢?又怎么會知道那些被放回的囚犯,沒有料到他們自動回來就一定會被赦免自己的死罪,這才又回來呢?料想到囚犯一定會回來這才放他們回家,這是唐太宗從上面窺測到下面囚犯的內心想法;料想到一定會被赦免死罪這才回來,這是下面的囚犯在窺測上面的皇帝的內心想法。我從中看到的是上下互相窺測對方的內心想法才形成了這種名聲,哪裡還有皇帝採取恩德感化的辦法和囚犯遵守信義的事呢?不然的話,唐太宗在全國施行恩德感化的辦法,到這時已經六年了,卻不能讓小人不犯極惡大罪,只憑一天的恩德感化,就能使囚犯視死如歸,而且堅守信義。這是一種說不通的觀點啊!
那么應該怎么去做才可以呢?我說:對放回家去而又回來的囚犯,殺了他而不能赦免。然後再放出一批囚犯,他們又回來了,這樣才可以知道是被恩德感化所致。然而這必定是不可能的事。如果對放出的囚犯在他們回來後就赦免了死罪,可以偶爾做一次。如果總是這樣去做,那么殺人犯都不會被處死。這可以作為國家的常法嗎?不能作為國家的常法。這難道能說是聖人之法嗎?所以說,堯、舜、三王治理國家,必定以合乎人情為標準,不以標新立異為高明,不能違背情理來博取自己的名譽。
譯文二
對君子講信義,對小人施刑罰。刑罰定成死罪,是罪惡到了頂點,這又是小人中最厲害的了。寧可為了信義而死,不願苟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這又是君子中特別難以辦到的。當唐太宗貞觀六年的時候,選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釋放了讓他們回家,並約定時間叫他們自動回來接受死刑;這是用君子難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壞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終於自己回來,竟沒有一個失約的:這是君子難於做到的事,小人卻輕而易舉的做到了。這難道是近於人情的么。
有人說:"罪大惡極,的確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對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變成君子。因為恩德進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變人們的氣質,所以出現了象這樣的情況。"我說:"唐太宗之所以這樣做,正是為了求得這種聲譽啊。這樣看來,哪裡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預料他們一定再回來以希望赦免,所以才釋放他們呢又哪裡知道被釋放回來的囚犯,不是預料自動回來一定能夠赦免,所以才再回來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來才釋放他們,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們才再回來,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見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來造成這種聲譽,哪裡有什麼布施恩德和懂得信義呢如果不是這樣,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這時已經六年了,還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惡極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卻能使他們視死如歸,保存信義,這又是講不通的理論啊。"
既然這樣,那么怎樣做才好呢?我說:"釋放了回來的,把他們殺掉而不赦免;然後再釋放一批,他們又回來了,這樣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這是一定不會有的事啊。至於釋放了能夠自動回來再加以赦免,只能夠偶然試一試罷了;如果屢次這樣做,那么殺人犯就都不會死了,這能夠作為天下經常的法律么不能作為經常的法律,難道是聖人的法律么因此,堯,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據人情,不標新立異來顯示高尚,不違背人情來求取名譽。
注釋
①唐太宗之六年:632年(唐太宗貞觀六年)。唐太宗是我國歷史上有一定作為的皇帝,他在位年間,國勢強大,社會較安定,史稱“貞觀之治”。
②大辟:死刑。辟,法。刑法。大辟意為最重的刑罰。
③意:估計。
④賊:用作動詞,竊,私下行動,引申為窺測。
⑤三王:指夏禹、商湯、周文王和周武王。他們都是儒家崇拜的古代的明君。
評析
這是一篇史評,評論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釋死刑囚犯,犯人被釋歸家後又全部按時返回,從而赦免他們的史實。 文章開門見山,警拔有力。從“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說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調,標出全文的主旨。接著從唐太宗縱放死囚的史實,以君子與小人相比較,反覆論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違反法度,只不過是藉此邀取名譽的一種手段。議論縱橫,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而不是什麼“施恩德”“知信義”,揭露得可謂明快酣暢。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為“天下之常法”,而應該“堯舜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乾譽”。文章據史立論,層層辨析,論證充分,結論高遠,警醒人心也。
據史書記載,唐太宗曾於632年(貞觀六年)下令把等待執行的死囚三百餘人放回家中,令與家人團聚,並約定返回獄中的日期。其後三百餘入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歐陽修以前,一般的都把這件事傳為“美談”,認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義”。作者獨能力排眾議,提出了自己的意見。這種敢於創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貴的。
《縱囚論》最大的特點是邏輯性強,結構嚴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為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三個部分。在提出問題時,作者肯定地指出,縱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這就為下文的展開定下了基調。在分析問題時,作者一針見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這樣做,純粹是為了沽名釣譽。文章從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動中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這不過是上演了一場“上下交相賊”的鬧劇。同時,他還從唐太宗登基六年來並沒有消弭小人犯極惡大罪的事實,證明了偶爾的縱囚也解決不了問題。這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筆法,確實犀利無比。在解決問題時,作者旗幟鮮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觀點:不管從事何種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渾然一體,無懈可擊。
《縱囚論》的反問句較多,有助於增強文章的說服力。第二段中採取問答的形式來論證,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讀性。所有這些,都值得認真揣摩。
創作背景
 《縱囚論》就唐太宗縱囚一事提出了質疑,認為此事不足為訓,並明確地提出了“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乾譽”這一論點。這是一篇對傳統見解進行辯駁的議論文。
歐陽修(1007-1072),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漢族,吉州永豐(今江西省永豐縣)人,因吉州原屬廬陵郡,以“廬陵歐陽修”自居。諡號文忠,世稱歐陽文忠公。北宋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與韓愈、柳宗元、王安石、蘇洵、蘇軾、蘇轍、曾鞏合稱“唐宋八大家”。後人又將其與韓愈、柳宗元和蘇軾合稱“千古文章四大家”。
歐陽修
歐陽修(1007-1072),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漢族,吉州永豐(今江西省永豐縣)人,因吉州原屬廬陵郡,以“廬陵歐陽修”自居。諡號文忠,世稱歐陽文忠公。北宋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與韓愈、柳宗元、王安石、蘇洵、蘇軾、蘇轍、曾鞏合稱“唐宋八大家”。後人又將其與韓愈、柳宗元和蘇軾合稱“千古文章四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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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囚論  歐陽脩
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不苟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餘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人情?
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縱之去也,不意其必來以冀免,所以縱之乎?又安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來乎?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不然,太宗施德於天下,於茲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此又不通之論也。」
然則何為而可?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德之致爾。然此必無之事也。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為常者,其聖人之法乎?是以堯舜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干譽。」古文觀止-卷九‧縱囚論 - 漢川草廬 https://bit.ly/3uhK5l4


議論文≠學術著作:以〈縱囚論〉為例
       歐陽修的〈縱囚論〉是歷代議論文的代表性經典,卻嚴重地違背學術著作的絕大部分基本要求。如果能對這個事實有扼要的了解,或許就能進而掌握「學術寫作」的基本要領。
      〈縱囚論〉有新意(原創性),且論述與文采皆有過人處,卻嚴重違背劍橋大學所列舉的四項「學術著作基本特性」中的三項,為什麼?這又有什麼了不起?
     因為〈縱囚論〉全文僅 308 字(含現代標點),易於分析,所以本文將分析它所欠缺的「學術著作基本要件」,藉此回答「什麼是學術著作」,以及「為何有必要遵守其規範」。
清大彭明輝的部落格: 1.1、 議論文≠學術著作:以〈縱囚論〉為例 https://bit.ly/3UleWrP
〈縱囚論〉的要點概述
     據說,公元632年(貞觀六年),唐太宗把將近四百位的死囚放回家,跟他們約好一年後自己返回就死,結果約期一到所有死囚都返回大牢,無一例外。而唐太宗最後又把他們都赦免了。
      有人把這個事件宣揚成「德教」的正面案例,歐陽修則在〈縱囚論〉中反駁此說,堅持這樣的舉動只會鼓勵「上下交相賊」(相互算計、欺騙)。最後歐陽修主張:為政要以人性的實況為本,不要為了圖謀「道德高尚」而標新立異,不要為了沽名釣譽而有違背人性的施政。
      接下來我們來考察原文,看它有哪些地方吻合(不吻合)學術著作的要件。
學術著作的基本特性
      學術著作首重具有重大參考價值的原創性觀點(發現),就此而論,〈縱囚論〉見人所未見(顛覆四百年來的主流見解),且立論精闢,所以才會傳誦千年(具有重大影響力)。然而這些優異特質加總起來仍未能滿足學術著作的基本要求。
      劍橋大學所舉的四項學術著作基本特性為獨缺「原創性」,其中原因可以理解為「大學部的學術寫作尚不移強調原創性,因為這並非絕大多數大學部學生所能及」。至於其他四項,則是大學部的培養過程該追求(且可達成)的學術目標。
      底下讓我們逐一用來考察〈縱囚論〉,看它吻合哪幾項,不吻合哪幾項(可以如何改進)。
      第一項要求是:作者有能力精準的使用術語或較「高階」的語言(間接反應作者的相關學養深厚,有能力產出精闢而可信的論述),並且用術語精準、凝練地表達複雜的思想。就此而言,〈縱囚論〉用了不到三百字的篇幅就可以「主題(主張)明確,立論精闢,一針見血,結構嚴整,調理清晰」,吻合學術著作所追求的表達與論述能力。唯一可挑剔的,是作者並沒有引述這一則傳聞的原始出處,所以我們也無從推斷他的史學涵養是否足以承擔起這個「顛覆四百年主流共識」的學術使命。然而這一點只能算是「瑕不掩瑜」,致命的缺點在後面三項。
      第二項要求是「作者會從不同的角度去思索、觀察、評價一個主題」。這個要求可以被理解為「能跳脫個人的主觀觀點,盡可能考慮到一個事件(制度、推論過程)的多種可能性(所謂的 alternatives),並且評估這些「替代方案(詮釋)」的可能性,以免被自己的主觀成見(有色眼鏡)所遮蔽。就這一點而論,〈縱囚論〉是嚴重地不及格!
      歐陽修一開始就認定「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完全不去考慮冤假錯案的可能性;尤其是貞觀六年離唐太宗登基才六年,離唐朝開國(618)才14年,吏治應該尚未上軌道,其中死囚應該有不少冤假錯案。其次,歐陽修跟著認定所有的死囚都是「小人之尤甚者也」,我們只能說他沒讀過雨果(Victor Hugo)的《悲慘世界》,沒想過善良的人可以如何被時勢與不當的社會制度所迫而淪為死囚。〈縱囚論〉中類似的主觀成見不只這些,不再一一列舉。
      這些線索都顯示〈縱囚論〉極為主張,欠缺客觀、週延的思考習慣,也顯示歐陽修嚴重地欠缺自我批判的精神(這是歐陸在啟蒙運動後可以持續不斷地發展進步的首要動力,也是傳統中國最欠缺的精神,和「千年如一」地原地踏步的關鍵因素)。
      其三,「陳述事實或轉述他人觀點時帶著批判性思考,對任何疑點會有所保留,不輕易同意自己或他人的主張」。就這一點而言,〈縱囚論〉也是嚴重地不及格。第一,他批判唐太宗的舉措「立異以為高,逆情以干譽」,問題是,事實是什麼?不先考證相關史實就任意發揮,根本就是「未審先判」。
      唐太宗縱囚或許是事實,因為白居易在《七德歌》中寫過「三千怨女放出宮,四百死囚來歸獄」,比歐陽修小 12歲的司馬光也在《資治通鑑》第194卷寫過「辛未,帝親錄系囚,見應死者,閔之,縱使歸家,期以來秋來就死。」然而白居易和司馬光都只提到「死囚來歸」,而沒有說:「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如果說事實是「放了六百人,歸來四百人,未如期歸案者追捕一百人到案」,我們對唐太宗的作法是不是會有重大的調整?如果會,怎麼可以不先查清楚事實,再進行評論?
      此外,這「四百死囚」來歸後,是立即釋回,還是減刑與緩刑後釋回,這也會大幅度影響我們的對此事的評價,為什麼不查清楚?該有疑點而不疑,該查證而不查證,都彰顯了歐陽修聰明有餘而自我批判(批判性思考)的能力嚴重不足——然而這個能力才是學術研究所要培養的核心能力。
      其四,「發展或表述個人的主張時會充分考察其他人關於這個主題的見解、理念和證據」。就這一點而言,〈縱囚論〉又是嚴重地不及格。〈縱囚論〉基本上是在批判白居易《七德歌》中「以心感人人心歸」的主張。
      然而唐·吳兢寫《貞觀政要》中的〈刑法第三十一〉第一則記載唐太宗對於刑法的基本態度:「太宗又曰:“古者斷獄,必訊于三槐、九棘之官,今三公、九卿,即其職也。自今以後,大辟罪皆令中書、門下四品以上及尚書九卿議之。如此,庶免冤濫。”由是至四年,斷死刑,天下二十九人,幾致刑措。」
      〈刑法第三十一〉的最後一則還記載,唐太宗認為:盡管他的主政時期刑罰已經比以往各代寬,但是仍怕法官量刑過重以求肅清盜賊來誇耀政績(代價是不惜冤枉好人)。因此他說:「今之所憂,正在此耳。深宜禁止,務在寬平。」
      而且司馬光的《資治通鑑》也轉述了唐太宗「與群臣論止盜」時的論述:「民之所以為盜者,由賦繁役重,官吏貪求,饑寒切身,故不暇顧廉恥耳。」因此可見,唐太宗沒讀過雨果的《悲慘世界》,卻比雨果早一千三百多年想到善良的人可以被局勢與不當的制度、官僚逼迫而成重犯,乃至於死囚。
      綜合以上跡象,足證唐太宗對冤獄與過當的量刑確實了解深刻且真心關懷,因而「寧可錯過一百,不可枉殺一人」;對比下,歐陽修反而更像是個鐵石心腸的善霸與酷吏,似乎「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人。」
      更可議的是,司馬光都還有機會轉述(聽到)唐太宗的「止盜論」,歐陽修若認真搜尋求證史籍與傳聞,應該也有機會對唐太宗的真實態度與當時吏治不上軌道的事實有較多的理解,下筆很可能也就不敢如此主觀而武斷。
      但是歐陽修或許自恃聰穎過人,或許存心「標新立異」,竟然完全看不出他在下筆前有參考過其他人的不同意見。這種武斷與自恃聰穎過人,又是欠缺自我批判的表徵。
結語:學術著作的核心精神與重要性
      劍橋大學所列的四項要件看似平淡無奇,然而從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到:這些要求正是西方學術所以能持續進步的關鍵動力,以及西方文明可以持續地鑿透自己的盲點而促進社會的進步的關鍵要素。
      不過,更週延地說,學位論文需要滿足的要件至少有七項:(1)有明確的主題與主張(發現),足以顛覆既有知識,或者擴張學術界既有知識的邊界(原創性);(2)這些主題與主張(發現)有可靠的證據支持;(3)且週延地涵蓋各種可能的觀點與視角,(4)通過嚴謹的分析與論證,(5)而獲得的明確結論;(6)並且以結構嚴整而層次井然的論述加以清晰地表達,(7)其證據、分析、論證與結論經得起學術界同儕的反覆檢視。
      這七項要求沒有一項是重複的,也沒有一項是多餘的。至於如何在學術著作中滿足這七項要求,則待後續諸文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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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七德歌》

“怨女三千放出宮,四百囚徒來歸獄”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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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女三千放出宮,四百囚徒來歸獄”出自唐朝詩人白居易《七德歌》中。它講的是唐朝貞觀年間的兩件事情。大家都知道,“貞觀”是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時的年號,“貞觀之治”古今傳頌。
首先說一下“怨女三千放出宮”的事:
公元628年的一天,唐太宗李世民與長孫皇后在后宮閒逛。看著在皇后身邊侍奉的年齡大小不一的宮女,李世民好奇地問:“你們進宮多久了?”宮女中的女官回答:“回陛下,有的是宮中的老人,在隋朝時便進宮了,如今已年過三十;有的是剛進宮不久的新人,還沒有多少年頭。”長孫皇后看著身邊的大齡宮女,也不禁為她們感到黯然神傷。於是長孫皇后請求唐太宗將那些達到出嫁年齡、且願意離宮的宮女們,放出宮去。李世民也不願讓那麼多的宮女老死宮中,於是朝會上朝時便在朝堂之上當眾下旨,以“后宮無需三千佳麗”為由,派人準備遣散銀兩,將宮女放出宮去,恢復自由。
當時共有三千宮女出宮,不僅減輕了宮中的開銷,並且讓單身的男子有了娶妻子的機會。那些宮女也十分感念唐太宗和長孫皇后,四處傳揚他們的美德。
“四百囚徒來歸獄”是:
公元632年12月,唐太宗親自到巡視大理寺監獄。在審核過程中,有幾十名死刑犯提出:希望在死前可以再見家人一面。太宗動了惻隱之心,打算放他們回家探親。大理寺官員聽了太宗的想法,斷然拒絕。他說:“這些犯人皆屬好勇鬥狠之人,要是放出回家,就有可能帶給當地百姓危險;且將他們放出,他們多半是不願再歸來的,到時候抓捕也是困難重重。”太宗聽了此話,覺得有點道理,便給犯人立下規矩:准許他們回家探親,前提是次年秋季前務必回來接受處罰,同意者簽字畫押。那些犯人早就想見家人一面,如今可以與家人再相處一段時間,自然求之不得。在死囚被放走後,太宗並未派人監督。轉眼之間時間到了,390名死囚悉數歸來,無一人藉機外逃。太宗萬分感動,覺得他們“孺子可教也”。於是一道聖旨,赦免了他們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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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德舞》、《七德歌》從高祖武德年間流傳至元和時。元和年間的小官白居易,觀賞樂舞時體會了樂舞的深刻含意,在樂曲終了後叩拜著陳述樂舞中的故事:
太宗皇帝十八歲便率領著正義之師,他親持著白旄黃鉞率大軍攻取兩京;生擒王世充、殺死竇建德,肅清全國的割據勢力,四海清平。太宗二十四歲時就統一天下功偉業成。他二十九歲登基為帝,三十五歲時國家強盛、四海太平。太宗平定亂世,安定百姓為什麼如此神速?原因便是他能夠與人推心置腹,至誠待人。
他拿出布帛收集陣亡將士遺骸予以安葬,用重金回贖被饑民變賣的子女。夢中與良臣魏徵訣別後痛哭,賢臣張公謹去世,太宗親自治喪痛哭哀悼。將適婚的三千宮女放出宮讓她們找好人家婚配。讓四百囚犯感恩歸來無一私逃。他剪自己的鬍鬚燒成藥賜給功臣,大將李勣感激涕零的想殺身以回報。他親自吸吮箭傷的污血撫慰將士,大將軍李思摩感動高呼要求以死報效。
太宗皇帝不僅是善戰而且善於順應天時,用著真誠之心來感動人,使人心得以回歸。自那時到今日已經有一百九十年了,普天之下都還載歌載舞的紀念太宗皇帝的事蹟。唱著《七德歌》,跳著《七德舞》,聖主作的樂舞永久流傳是後世無窮的典範。難道只是為了誇耀神武,誇耀文德嗎?太宗皇帝傳下此樂舞的用意,是為了向子孫後代講述帝王的事蹟功業,將開國治天下的艱難傳示子孫,作為永遠的模範!
樂舞文學賞析:唐詩‧七德舞 | 中國樂舞文學賞析 | 唐經 | 大紀元 https://bit.ly/3H3uw8e


唐太宗功业惊人 令大臣落泪、白居易跪地(图) 七德歌 | 七德舞 | 香山居士 | 秦王破陣樂 | 诗词歌赋 |仰岳| 看中国网 https://bit.ly/3iu671u
白居易《七德舞-美撥亂,陳王業也》
武德中,天子始作《秦王破陣樂》以歌太宗之功業。貞觀初,太宗重製《破陣樂舞圖》,詔魏徵、虞世南等為之歌詞,因名《七德舞》。自龍朔已後,詔郊廟享宴,皆先奏之。
《七德舞》,《七德歌》,傳自武德至元和。
元和小臣白居易,觀舞聽歌知樂意,樂終稽首陳其事。
太宗十八舉義兵,白旄黃鉞定兩京。
擒充戮竇四海清,二十有四功業成。
二十有九即帝位,三十有五致太平。
功成理定何神速,速在推心置人腹。
亡卒遺骸散帛收,飢人賣子分金贖。
魏徵夢見子夜泣,張謹哀聞辰日哭。
怨女三千放出宮,死囚四百來歸獄。
剪須燒藥賜功臣,李績嗚咽思殺身。
含血吮創撫戰士,思摩奮呼乞效死。
則知不獨善戰善乘時,以心感人人心歸。
爾來一百九十載,天下至今歌舞之。
歌七德,舞七德,聖人有作垂無極。
豈徒耀神武,豈徒誇聖文。
太宗意在陳王業,王業艱難示子孫。
參考譯文:
《七德舞》、《七德歌》從高祖武德年間流傳至元和時。元和年間的小官白居易,觀賞樂舞時體會了樂舞的深刻含意,在樂曲終了後叩拜著陳述樂舞中的故事:
太宗皇帝十八歲便率領著正義之師,他親持著白旄黃鉞率大軍攻取兩京;生擒王世充、殺死竇建德,肅清全國的割據勢力,四海清平。太宗二十四歲時就統一天下功偉業成。他二十九歲登基為帝,三十五歲時國家強盛、四海太平。太宗平定亂世,安定百姓為什麼如此神速?原因便是他能夠與人推心置腹,至誠待人。
他拿出布帛收集陣亡將士遺骸予以安葬,用重金回贖被饑民變賣的子女。夢中與良臣魏徵訣別後痛哭,賢臣張公謹去世,太宗親自治喪痛哭哀悼。將適婚的三千宮女放出宮讓她們找好人家婚配。讓四百囚犯感恩歸來無一私逃。他剪自己的鬍鬚燒成藥賜給功臣,大將李績感激涕零的想殺身以回報。他親自吸吮箭傷的污血撫慰將士,大將軍李思摩感動高呼要求以死報效。
太宗皇帝不僅是善戰而且善於順應天時,用著真誠之心來感動人,使人心得以回歸。自那時到今日已經有一百九十年了,普天之下都還載歌載舞的紀念太宗皇帝的事蹟。唱著《七德歌》,跳著《七德舞》,聖主作的樂舞永久流傳是後世無窮的典範。難道只是為了誇耀神武,誇耀文德嗎?太宗皇帝傳下此樂舞的用意,是為了向子孫後代講述帝王的事蹟功業,將開國治天下的艱難傳示子孫,作為永遠的模範!
題解及賞析:
作者:白居易(公元772-846年),字樂天,是繼李白之後的一位中唐偉大詩人,他的詩平易近人、明白流暢,有“老嫗能解”一說。
他活躍的年代為安史之亂後,當時唐朝已進入中衰,朝中黨爭不斷,各地戰亂頻傳,百姓生活痛苦。他認為文章要結合世情、反映民生,因此有著大量的敘事詩作,其生動的故事情節與人物形像是一大特點,其中關於音樂舞蹈的作品多達數十首。
白居易崇敬神佛。他晚年曾居住在洛陽香山寺,自稱“香山居士”。期間更曾與八十多名信眾共同接受齋戒,祈願來世轉生彌勒的佛國世界,他更留下誓願:當佛陀下世時,他要隨慈氏下世,經歷劫難,成就無上正道。在他的作品中也反映著許多佛門修煉、接受教化的意涵。
此詩就內容而言應作於唐憲宗元和年間(公元805~820年),白居易觀賞《七德舞》後有感而發作了此詩。
《七德舞》起源於《秦王破陣樂》,是唐代最著名的一部集歌、舞、樂於一體的大型綜合性宮廷樂舞。是基於原唐初軍歌《破陣樂》發展而來。貞觀七年,唐太宗親制《破陣樂舞圖》,令魏徵、虞世南等改制歌詞,正式更名為《七德舞》。歷經了近兩百年的流傳,唐朝的國力已大不如盛唐時期,當時白居易欣賞的樂舞或許已不如當年的大氣雄渾,但從文中看來仍保留了其深刻的文化意涵,全詩描述了唐太宗一生的文治武功,而核心就在於太宗的德行、以心感人。
在文首白居易用了一個詞彙:“稽首”。稽首是古代禮儀,拜者必須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支撐在地上,然後,緩緩叩首到地,稽留多時,手在膝前,頭在手後,這是跪拜禮儀:“九拜”中最重的禮節。主要是用於臣子拜見君王和祭祀先祖的禮儀。
白居易在觀賞了聖王留下的樂舞後,不由得的稽首叩拜,陳述樂舞中的故事:
太宗推心置腹的待人,拿取布帛收拾陣亡將士骨骸,用錢贖回被饑民賣掉的子女,在夢中與魏徵訣別後痛哭,安置幽怨的宮女,釋放死囚回家讓他們自動回牢,燒自己鬍鬚為臣下作藥……聖主的言行應是後世無窮的典範,並非只是誇耀自己。
白居易最後感悟:太宗傳下此歌此舞的用意,是為了向子孫後代講述開國與治國安邦的艱難,將聖王的教化流傳於世。他在《七德舞》中看出了聖王的教化,因而惶恐的稽首而拜。
在整首詩中也體現了中國樂舞的基本概念,古典樂舞展現的是歷史的縮影,展現的是聖王留下給子孫的典範,中國傳統的古典樂舞背後都有其深厚的歷史意涵,都有著深刻的文化底蘊及教化作用
唐太宗功业惊人 令大臣落泪、白居易跪地(图) 七德歌 | 七德舞 | 香山居士 | 秦王破陣樂 | 诗词歌赋 |仰岳| 看中国网 https://bit.ly/3iu671u


【秦王破陣樂】即《秦王破陣舞》,又名《七德舞》/敦煌莫高窟217窟壁畫《破陣樂舞勢圖》/ 《秦王破陣樂》即《秦王破陣舞》,是唐朝最著名宮廷樂舞,最初用於宴享,後用於祭祀,屬武舞類,與文舞相對。貞觀元年(627年)正月初三,宴群臣,奏《秦王破陣樂》,這是此曲第一次在這樣莊嚴、隆重的場合中演奏。據說這個歌舞使百官看了都激動不已。/《秦王破陣樂》真實的體現了盛世唐朝的文治武功,是當時最為著名的經典樂舞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白居易/唐詩‧七德舞‧白居易/明《南生魯四樂圖》畫中表現白居易作詩通俗,老嫗可解。白居易(西元772-846年),字樂天,是繼李白之後的一位中唐偉大詩人,他的詩平易近人、明白流暢,有「老嫗能解」一說/《七德舞》起源於《秦王破陣樂》,是唐代最著名的一部集歌、舞、樂於一體的大型綜合性宮廷樂舞。是基於原唐初軍歌《破陣樂》發展而來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唐詩故事:秦王破陣樂 陳友冰  唐詩與舞蹈(其一)  七德舞(秦王破陣樂)  白居易  七德舞——美撥亂,陳王業也。七德舞,七德歌,傳自武德至元和。元和小臣白居易,觀舞聽歌知樂意,樂終稽首陳其事。太宗十八舉義兵,白旄黃鉞定兩京。擒充戮竇四海清,二十有四功業成。二十有九即帝位,三十有五致太平。功成理定何神速,速在推心置人腹。亡卒遺骸散帛收,飢人賣子分金贖。魏徵夢見子夜泣,張謹哀聞辰日哭。怨女三千放出宮,死囚四百來歸獄。剪須燒藥賜功臣,李績嗚咽思殺身。含血吮創撫戰士,思摩奮呼乞效死。則知不獨善戰善乘時,以心感人人心歸。爾來一百九十載,天下至今歌舞之。歌七德,舞七德,聖人有作垂無極。豈徒耀神武,豈徒誇聖文。太宗意在陳王業,王業艱難示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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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七德舞,七德歌,從高祖武德年間傳到今日的憲宗元和年間。元和年間的小臣白居易,聽歌看舞了解樂曲的含意,樂曲終了,向君主叩頭說說《七德舞》這件事。
  太宗十八歲便開始打天下舉義兵,以他的神武英才,持白旄黃鉞攻取長安和洛陽;生擒了割據頭領王世充、殺死竇建德,四海平清。二十四歲便大功告成,完成統一大業。二十九歲登基為帝,三十五歲時就使國家強盛、太平。太宗平定亂世,建立大業為何能如此神速?就在於他能夠與下級和百姓以心換心:太宗動用國家財政安葬陣亡將士,用錢贖回因飢貧被變賣的百姓子女;太宗他擔心國之良臣魏徵的病患形諸夢寐,另一位賢臣張公謹去世,太宗親自治喪並不顧禁忌而痛哭失聲;太宗他將三千宮女釋放出宮禁,讓她們自由擇婿婚配;太宗他放四百囚犯回去與親人團聚,這些囚犯如期歸來竟無一人潛逃;太宗他不顧“不傷發膚”的傳統剪自己的鬍鬚為功臣配藥,大將李績感激涕零殺身圖報;太宗親自為將士療傷甚至為中箭的創口吮血,大將軍李思摩感動高呼要求效死。總之,太宗不僅本身英勇善戰而且善於利用天時,用真心來感動人,收拾人心。以上的“七德”迄今已經有一百九十年,但朝廷,國民都還載歌載舞的紀念。
  今日歌七德,舞七德,太宗的上述言行,應成為後世無窮的典範。這並非僅僅是誇耀太宗神武和文德!太宗傳下此歌此舞的用意,是為了向子孫後代講述創業和守業的艱難!
  【簡析】
  唐代,是中國封建王朝中一個空前繁榮強盛的時代,不但國家統一、疆土遼闊,軍事和經濟實力強大,而且創造了燦爛輝煌的文學藝術。不僅唐詩登上中國古典詩歌的頂峰,後代難以企及,音樂、舞蹈、繪畫、書法、雕刻等藝術門類也蔚為大觀,成為後人之追攀、學習的楷模。其中舞蹈至唐代已臻於極盛,已為歷代史家所公認。至於舞蹈為何至唐代而臻於極盛,自然也引起研究者的興趣,開列了多種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從唐代的開國君主李世民起,對音樂舞蹈與風俗教化的關係,在認識上有著革命性的突破。在傳統儒家經典中,一直強調舞樂的政治教化作用,所謂“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正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正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禮記·樂記),讓音樂帶上濃厚的政教色彩,這對後世的影響極大。李世民作為一位雄才大略的一世英主,在音樂與政教的關係上有的新的見解。他認為音樂是創作者情感衝動的產物,它的哀樂,與欣賞者的心情有關,與國家興衰並無多大關係。他與侍臣們對此有過一番爭論,記載在《新唐書》的“禮樂志”中。唐太宗對侍臣們說:“音樂是古代的聖人用來抒發自己的情感,它同國家的興衰沒有什麼關係”。御史大夫杜淹不同意太宗的看法,他舉歷史為例說:“南朝時陳朝快滅亡時,出現了亡國之音《玉樹後庭花》;齊國將亡時,出現了哀怨的《伴侶曲》,讓人聽了覺得悲傷。這就是《禮記》上說的'亡國之音充滿哀傷和愁思'。按照這種說法,音樂與國家興衰是有關係的”。太宗說:“音樂之所以能產生哀傷或愉悅的效果,與聽眾本身的情緒有關。一個國家快滅亡時,民眾心中自然充滿愁思,所以聽到《玉樹後庭花》或《伴侶曲》這類歌曲,就會感到悲傷。今日《玉樹後庭花》、《伴侶曲》歌曲仍在,為你再演奏看看,你聽了一定不會再感到悲傷”。唐太宗的活有一定的片面性,因為他只從接受者的角度談音樂的感染了,忽視了創作者或演奏者的情感投入的影響力和感染力。但是,音樂或舞蹈在李世民眼中不再被不適當地抬到關乎政權興亡、風俗厚薄的道德高度,更多地從音樂本身出發,注意到它與“人之哀樂”的密切關係及感發人心的作用,無疑是對傳統禮 樂觀的大膽修正,無疑是一個巨大的進步。這種思想觀念的解放,既有利於舞樂擺脫“禮”的束縛,使自身得到更大的發展,使音樂舞蹈達到有史以來的極盛時期;也為供祭祀、朝會的雅樂讓位於以觀賞娛樂為主的俗樂大開了方便之門,以至顧炎武在《日知錄》中慨嘆:“至唐而(雅)舞亡矣”。《秦王破陣樂》創制和流行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秦王破陣樂》是一部集歌、舞、樂於一體的大型綜合性宮廷樂舞,是由唐初軍歌《破陣樂》發展而來。據《唐書·樂志》“唐制,凡命將出征,有大功獻俘馘,其凱樂用鐃吹二部,樂器有笛篳篥簫笳鐃鼓歌七種,迭奏《破陣樂》等四曲:一《破陣樂》,二《應聖期》,三《賀聖歡》, 四《君臣同慶樂》”。高祖武德三年(620),秦王李世民打敗了地方割據勢力劉武周,鞏固了剛剛建立的唐政權。其將士讚頌秦王的功績,為舊曲《破陣樂》填入新詞:“受律辭元首,相將討叛臣。咸歌《破陣樂》,共賞太平人。”曲名也改為《秦王破陣樂》,由宮廷樂隊演奏。唐人劉餗《隋唐嘉話》對此有具體的記載:“太宗之平劉武周,河東士庶歌舞於道,軍人相與為《秦王破陣樂》之曲,後編樂府雲”。唐代的宮廷樂隊分為上下兩部:上部為雅樂,做著演奏,稱為“坐部伎”,下部為俗樂,站著演奏,稱為“立部伎”。《秦王破陣樂》的表演隊伍屬於“立部伎”即俗樂。至於《秦王破陣樂》的演出規模和創作經過,《新唐書·禮樂志》中也有具體的記敘:“太宗為秦王時,征伐四方,民間作《秦王破陣樂》之曲。及即位,享宴奏之。貞觀七年(633),太宗親繪《破陣樂舞圖》,詔令魏徵、虞世南作歌詞,更名為《七德舞》”其尾聲為歌者和曰:“秦王破陣樂。”至此,才形成了完整而壯觀的燕樂大曲《秦王破陣樂》。也就是說,這個《秦王破陣樂》是唐太宗親自從軍中將士的歌舞改編並改名的。唐人杜佑《通典》和宋代鄭樵在《通志》中還具體介紹了李世民改編此舞樂的具體細節:“乃制舞圖,左圓右方,先偏後伍,交錯屈伸,以像魚麗、鵝鸛”。“箕張翼舒,交錯屈伸,首尾回互,以像戰陳之形”“後令魏徵、褚亮、虞世南、李伯藥更制歌辭,名曰《七德舞》”,“令起居郎呂才依圖教樂工百二十人,被甲執戟而習之,以像戰陳之形。”“元日、冬至,朝會慶賀,與《九功舞》同奏。”(杜佑《通典》卷146,鄭樵《通志略》“樂略”第一)。所謂“七德”,本於《左傳·宣公十二年》,指君王應具備的“禁暴、戢兵、保大、保功、安民、和眾、豐財”七種德行。它以恢弘的氣勢,壯闊的場面,表現了唐初統治者開國的英武豪邁之氣和大唐國威,表現了新興王朝蓬勃向上的時代精神。按照太宗親繪《破陣樂舞圖》,這個舞樂的隊伍由128名披甲執戟的壯士組成,佈成戰陣,舞蹈分為三段,每段四種戰陣。其中舞者“往來擊刺,疾徐應節,抑揚蹈厲,聲情慷慨,相傳觀者莫不扼腕踴躍,凜然震悚” (王溥《唐會要》)。該舞樂原屬於立部伎,但是因為這部大曲在演奏時雜以熱烈歡快的龜茲樂,擂起大鼓,聲震數里,搖蕩山谷,不僅能顯示國家的統一和強大,而且還表現出某種氣度和魄力。無論是朝會大典所用的《九部樂》、《十部樂》,還是宴饗娛樂所用的《立部伎》、《坐部伎》,都列有《破陣樂》。據段安節《樂舞雜錄》記載,在宴請藩國時表演此節目時,還將戰馬引入表演現場增加真實的戰鬥氣氛。今日敦煌莫高窟217號壁畫《破陣樂舞勢圖》即真實地再現了這一場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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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莫高窟217號壁畫《破陣樂舞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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絳州鼓樂《秦王點兵》1992年參加“全國民間音樂舞蹈大賽”獲金獎
  《秦王破陣樂》與《九功舞》、《上元舞》為唐太宗時代的三大舞樂。魏徵、虞世南等為《秦王破陣樂》填寫的歌詞,今已不見,現存於宋人郭茂倩《樂府詩集》九十七卷“新樂府”中的《七德舞》(《秦王破陣樂》)為中唐詩人白居易所作。白居易(772—846),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祖籍山西太原,曾祖父時遷居下邽(今陝西渭南市臨渭區下邽鎮)。晚年曾官至太子少傅,因此人稱“白太傅”。又因葬於洛陽龍門香山,後世又稱之為“白香山”。白居易與元稹共同倡導現實主義的詩歌運動——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他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其代表作有《長恨歌》、《賣炭翁》、《琵琶行》等,影響非常廣泛,流傳到海外和少數民族地區,所謂“童子解吟長恨曲,胡兒能唱琵琶篇”。對日本、朝鮮的古代文學影響很大。有《白氏長慶集》傳世。這首《七德歌》也是從他“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的創作宗旨出發,針砭現實,通過詠歌歌頌唐太宗李世民的七大功德,以啟發中唐以後君主以太宗為效仿,勵精圖治,延續大唐盛世。下面對此詩略作分析:
  “七德舞——美撥亂,陳王業也”為題下注,點明此詩的創作意圖,是要讚頌太宗撥亂反正,開創了大唐基業。這種“題下注”,也是他寫的“新樂府”統一的格式,叫做“篇首標其目,卒章顯其志”(題目之下標出其創作目的,詩歌結尾處點明作者態度),如《賣炭翁》題下注:“刺宮市也”,《井底引銀瓶》題下注:“止淫奔也”。
  下面三段:
  “七德舞,七德歌”至“樂終稽首陳其事”為第一段,交代“七德歌舞”的流傳時間愛你:從高祖武德年間直到白居易生活的憲宗元和年間。自己是看過七德歌舞表演後頓生無窮感慨,才產生創作衝動的。
  第二段從“太宗十八舉義兵”至“天下至今歌舞之”,是全詩主體部分。主要是通過一個個個具體事例來詠歌太宗秉承聖人教誨,有完備的“禁暴、戢兵、保大、保功、安民、和眾、豐財”七種德行:
  首先是“禁暴”,推翻隋煬帝的暴政:“太宗十八舉義兵,白旄黃鉞定兩京”,李世民18歲便開始隨父親起兵,是中國歷史上起兵時候最年輕的創業皇帝之一,他不僅作為統帥和將領用兵如神,還作為勇士,單槍匹馬地衝鋒陷陣。“白旄”,裝飾著白旄尾的大旗;“黃鉞”,漆成黃色的大斧,這都是帝王的儀仗。“定兩京”,指平定亂世,攻克西京長安和東京洛陽,大唐建國最重要的戰役,幾乎都是李世民指揮的。“擒充戮竇四海清,二十有四功業成”,“充”指王世充,“竇”指竇建德,是隋朝末年兩支有名的割據武裝,特別是攻打竇建德時,李世民以三千鐵騎擊敗了竇建德的十万精兵,敵我力量比達30:1有餘。實際上,李世民當時剿滅的各路群雄還有劉武周、宋金剛等等,都是很強的地方割據勢力。推翻前朝的統治,一般都需要幾十年甚至幾代人才能完成,而李世民只用了6年的時間就大功告成,24歲時,父親李淵稱帝。
  接著詠歌“戢兵”:“二十有九即帝位,三十有五致太平”李世民29歲即帝位,僅僅用了六年時間,便結束了隋末大動亂後民生蕭條、百廢待興的局面,天下呈現一片繁榮、太平的景象,出現了後代史家稱道的“貞觀之治”。“功成理定何神速,速在推心置人腹”是白居易設問設答,推究唐太宗為何能如此迅速的達到“貞觀之治”,白居易認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唐太宗能設身處地為百姓著想,關心部下,對人能推心置腹。這也是詩人創作這首詩的主要目的所在,為後世君主提供效法之楷模。所以下面不再將“七德”中的後“五德”一一分開列舉,而是列舉數例,詠歌太宗是如何為百姓設身處地、對部下推心置腹,從而實現保大、保功、安民、和眾、豐財”的:
  “亡卒遺骸散帛收,飢人賣子分金贖”,是詠歌太宗關心烈士、遺孤,救死扶傷。貞觀初年,唐太宗下令收埋戰亂中所有戰死者的遺骸,祭祀後安葬;因為不忍有零落未葬的,後來又追加了一條命令,凡是收葬無主屍骸的人,官府給予布帛答謝。貞觀二年,國家剛剛安定不久,就發生了大饑荒,民間發生了父母因飢餓賣子女的事情,太宗下令放出禦府金帛,贖回被賣的子女,還給他們的父母。
  “魏徵夢見子夜泣,張謹哀聞辰日哭”,是詠歌其關心下屬尤其是清正廉明的官吏,側面讚頌太宗善於納諫,以至國家政治清明。敢於諷諫的直臣魏徵病危,太宗擔憂其病情,半夜做夢,夢見魏徵來辭別,於是驚醒,忍不住哭泣。這一天晚上,魏徵果然去世了,太宗親自為其題寫碑文道:“昔殷宗得良弼於夢中,今朕失賢臣於覺後”,(從前殷高宗武丁,在睡夢之中得到良臣傅說;而現在我呢,卻在醒來之後失去了賢臣魏徵),史書記載魏徵死的時候沒有一間像樣的寢宮,沒有留下一點財產,可見其清廉。“張謹哀聞辰日哭”是說另一位賢臣張公謹去世時,太宗親自治喪,悲不自禁,有司慌忙說:“現在太陽位於辰位,根據陰陽忌諱,不能哭,哭了不吉利,”太宗卻道:“我們君臣的情義深重,像父子一樣。我的悲痛發自於內心,還能管它是什麼時辰呢!”說完痛哭。“怨女三千出后宮,四百死囚來歸獄”是詠歌太宗不貪私慾,關心民瘼。貞觀元年,唐太宗命令將三千宮女放出,讓她們“任求伉儷”(隨她們按自己的心願去尋找愛情和伴侶,這是歷代帝王中很難做到的,這也是太宗為後代作出的“帝範”“四百死囚來歸獄”是說太宗時期,為了避免冤情,死刑是非常謹慎的。刑部要向皇帝奏請4次,都得以獲准才能判死刑,而且唐太宗每年秋天都要視察監獄,每個死刑犯年終都還有一次親自向皇帝申訴的機會。貞觀六年,唐太宗跟以往一年視察監獄,詢問是否有冤案,四百個死刑犯都說沒有冤情,自己是罪有應得,應當判處死刑。唐太宗被他們的誠實以及法官的嚴謹感到,起了惻隱之心,於是放他們回鄉歸家,要他們明年秋天再來執行死刑。次年秋,四百囚犯全部來到獄中,無一私逃,唐太宗於是下令特赦了他們簡直是個政治奇蹟。“剪須燒藥賜功臣,李績嗚咽思殺身”仍是在詠歌其關心下屬,但角度變成部下願意為其效死的原因交代:太宗早年親自征戰,與將領們恩義深重。古代漢族遵從聖賢教誨,認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弗敢傷也”看得很重,不理髮、剃須。但大將李績臥病久治不愈,醫生說要龍鬚燒灰配藥,太宗便親自剪下了自己的鬍鬚為其配藥。李績服藥後病情好轉,感動嗚咽,要求殺身以報。“含血 吮創撫戰士,思摩奮呼乞效死”是說將軍李思摩不幸中了箭,太宗怕他中毒,幫他吮血,李思摩裹好傷口便奮臂高呼,要求為皇帝效死。最後四句“則知不獨善戰善乘時,以心感人人心歸。爾來一百九十載,天下至今歌舞之。”是強調文治比武功更重要,關心民瘼、收拾人心、真心待人,以德治天下又是其中最為重要的。太宗不僅善戰,而且善於利用天時。用真心來感動人,使人心回歸。這就在暗中交代了魏徵當年不願看《秦王破陣樂》的原因,也暗中交代了太宗要將《秦王破陣樂》改寫為《七德歌》的原因。太貞觀之治至今已經有一百九十年,朝廷,國民都還載歌載舞的紀念。
  第三段從“歌七德,舞七德”到結尾,屬於“卒章顯其志”,點破創作意圖。指出太宗傳下的“七德歌”,並非是要去誇耀自己的神武聖文,而是要告訴後代君王,創業難,守業更難。作為君主要兢兢業業、時時事事想著部下和百姓,這樣才能天下太平。太宗皇帝為此率先垂範,作出了榜樣。《舊唐書》說唐太宗“從善如流,千載可稱,一人而已”,這就是唐太宗被稱為千古一帝的由來。
  《秦王破陣樂》不僅與《九功舞》、《上元舞》為唐太宗時代的三大舞樂,也是唐代三大舞樂之一(另外兩個是“胡旋舞”、“霓裳羽衣舞”)。至於為何改稱《七德舞》,這與唐太宗在通過征戰統一全國後的治國理念以及善於納諫皆不無關係。據司馬光的《資治通鑑》記載:魏徵“欲上偃武修文,每侍宴,見《七德舞》輒首不視,見《九功舞》則諦觀之”(《通鑑》卷194,貞觀七年正月)。時為諫議大夫的魏徵為人清廉耿直,為國為民敢於抗顏直諫,而且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從不委曲求全,很受太宗尊重。這段記載是說魏徵考慮到“馬上的天下,不能在馬上治之”,必須偃武修文,以德治天下。而《秦王破陣樂》是歌頌李世民親率大軍身先士卒的征討武功,與魏徵心中當前的治國理念不符。《九功舞》也是唐太宗時代的三大舞樂之一,據《新唐書·禮樂志十一》:“九功舞者,本名《功成慶善樂》。太宗生於慶善宮,貞觀六年幸之,宴從臣,賞賜閭里……帝歡甚,賦詩。起居郎呂才被之管弦,名曰《功成慶善樂》。以童兒六十四人,冠進德冠,紫袴褶,長袖,漆髻屣履而舞,號九功舞”。但《九功舞》與《秦王破陣樂》的主題不同,它是表達要追躡上古聖賢,倡導教化、德育天下,如首章“鈞天舞”中就提到要以堯舜為典範去德被海內,所謂“舜風攸偃,堯曦先就。睿感通寰,孝思浹宙。奉揚先德,虔遵曩狩”(《全唐詩》卷13“郊廟歌辭·享太廟樂章”)。所以魏徵在樂隊表演《秦王破陣樂》時低頭不看,表演《九功舞》就認真看、仔細聽。《資治通鑑》記載的比較簡略,一些筆記記載這個轉變過程則較為詳細:
  如前所述,該曲最早演奏是在高祖武德三年(620),太宗此時作為秦王親征割據勢力劉武周之時。太宗即帝位後,每逢元日、冬至和朝會也必奏此樂,一直延續到貞觀六年(632)。這年夏四月,太宗率百官赴新落成的“九成宮”巡幸。“九成宮”在今陝西麟游縣城西2.5公里,原為隋之“仁壽宮”,貞觀五年(631)加以擴建,更名“九成宮”,形容宮殿的多重、高峻,並置禁苑、武庫及宮寺。巡幸之中有醴泉從地下湧出,朝野認為是“天降之福”。於是太宗命魏徵撰《九成宮醴泉銘》,文中敘述了“九成宮”的來歷和其建築的雄偉壯觀,歌頌了唐太宗的武功文治和節儉精神,介紹了宮城內發現醴泉的經過,並刊引典籍說明醴泉的出現是由於“天子令德”所致,最後提出“居高思墜,持滿戒盈”的諫諍之言。又命76歲的著名書法家歐陽洵書碑。書法高華渾穆,豐厚挺拔,既有晉人風韻,又開唐人新風,是千餘年來楷書登峰造極之作,這就是中國書法中的極品《九成宮醴泉銘》碑。撰文書碑的同時,在慶賀酒宴上照例要演奏《秦王破陣樂》、《九功舞》和《上元舞》這太宗時代的三大舞樂,眾大臣隨之起舞,唯有魏徵“不為動容”。太宗很奇怪,詢其原因。魏徵奏曰:“天下既定,當偃武修文,常奏破陣樂,與國不利”。魏徵曾是割據勢力李密、竇建德的舊部。如此不避利害作出上述建議,讓太宗動容。太宗表示:“朕雖以武功定天下,終當以文德綏海內。”(舊唐書·音樂志)。於是決定依據上古聖賢為君主制定的“七德”,將《秦王破陣樂》改為《七德舞》,並令魏徵、虞世南等依此改詞,在第二年元旦時正式演奏。
  將《秦王破陣樂》改為《七德舞》,不僅表明唐太宗從善如流,善於納諫,“千古一人而已”(資治通鑑),更重要的是以此為標誌,表明太宗執政後指導思想的轉變和國家工作重心的轉移:由從軍從軍征戰統一天下轉變為和平治理、民富國強,實現了歷代史家稱道的“貞觀之治”。這也是白居易創作這首《七德歌》的目的所在。因為白居易生活的中唐時代,已經是民生凋敝、弊政累積,我們從他的新樂府《賣炭翁》、《輕肥》、《杜陵叟》等詩章中亦可知其一斑。在白居易看來,唐王朝由盛轉衰,安史之亂是個關鍵,而安史之亂又恰恰是由於君主不修“七德”而造成的。他在著名的《長恨歌》中,就譴責“漢皇重色思傾國”的唐玄宗奢侈驕淫,不顧民生,整日在“高聳入青雲”的驪宮別館中歌舞享樂,“緩歌慢舞凝絲竹,終日君王看不足”。對外則窮兵黷武,不斷征戰“邊庭流血成海水,武皇開邊意未已”(杜甫《兵車行》)。作為關心民生和國家前途的現實主義詩人,他的詩歌創作宗旨就是“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與元九書》),就是要“非求宮律高,不務文字奇。惟歌生民病,報與天子知”(《寄唐生》)。所以他在《七德歌》的結尾,皆歌頌太宗點明創作意圖:太宗作《七德歌》並非是要去誇耀自己的神武聖文,而是要告訴後代君王,創業難,守業更難。作為君主要兢兢業業、時時事事想著部下和百姓,這樣才能天下太平。以此來打動和說服憲宗皇帝,實現唐王朝的中興。
  最後想說的是,《秦王破陣樂》的後世影響也是巨大的,它幾乎貫穿整個唐代,能在唐代流傳如此之久,不僅因為它被列入部伎樂舞在宴饗娛樂時表演,更重要的是它是一個“紀功舞蹈”,為唐代統治者世代承襲:太宗之子高宗李治繼位後,又將《七德舞》改編成《神功破陣樂》,由原來表現戰鬥陣勢場面改成了祭祀儀式形式,從此《秦王破陣樂》成為整個唐王朝所保留的傳統祭祀節目;玄宗李隆基又在《秦王破陣樂》的基礎上創作出了《小破陣樂》。《小破陣樂》在表演形式方面也出現了男子集體舞、女子集體舞和四人舞,後來還被改編成雜技的《破陣樂》。
  《秦王破陣樂》當時在周邊國家和地區亦負盛名:據《新唐書‧吐蕃列傳(下)》記載:唐穆宗長慶二年(822),即《秦王破陣樂》產生195年時,唐朝與吐蕃結盟。當唐使者到達吐蕃參加結盟儀式時,吐蕃設宴款待唐朝使者時,奏的就是《秦王破陣樂》。
  另據玄奘《大唐西域記》記載,玄奘到達印度後,印度國王尸羅逸多在召見他時就曾問起“至那(支那)國秦王天子”統一天下的種種事蹟和創作《秦王破陣樂》的情形。玄奘告訴他:“至那者,前王之國號”,現在叫做“大唐”,然後向印度王尸羅逸多介紹唐太宗的種種德政:“秦王天縱含弘,心發慈愍,威風鼓扇,群凶殄滅,八方靜謐,萬國朝貢”
  在武則天執政時期,一位名叫粟田正人的遣唐執節使將《秦王破陣樂》帶到了日本,從此《秦王破陣樂》便在日本流傳至今。《秦王破陣樂》原曲譜在中國國內已無遺存,但在日本卻有9種傳譜保存至今,即:五弦琵琶譜《五弦譜‧秦王破陣樂》,箏譜《仁智要錄‧秦王破陣樂》,琵琶譜《三五要錄‧秦王破陣樂》、《三五要錄‧皇帝破陣樂》、《三五要錄‧散手破陣樂》,笙譜《鳳笙譜呂卷‧秦王破陣樂》,篳篥譜《中原蘆聲抄‧秦皇(王)》,笛譜《龍笛要錄‧秦王破陣樂》等。後由何昌林將日本所存之唐傳五弦琵琶譜《秦王破陣樂》錄回並加以解譯和改編,在國內流傳。
  附錄:《唐書·禮樂志》
  太宗为秦王时,征伐四方,民间作《秦王破阵乐》之曲。及即位,享宴奏之。贞观七年,太宗制《破阵乐舞图》,诏魏徵、虞世南、褚亮、李百药为之歌辞,更名《七德之舞》。”白居易传曰:“自龙朔已后,诏郊庙享宴,皆先奏之。《七德舞》歌词(略)
  太宗謂侍臣曰:“古者聖人沿情以作樂。國之興衰,未必由此”。御史大夫杜淹曰:“陳之將亡也,有《玉樹後庭花》;齊之將亡也,有《伴侶曲》,聞者悲泣。所謂'亡國之音哀以思'。以是觀之,亦樂之所起”。帝曰:“夫聲之所感,各因人之哀樂。將亡之政,其民悲苦,故聞以悲。今《玉樹》、《伴侶》之曲尚存,為公奏之,知不必悲”。
  玄奘《大唐西域記》卷五
  王曰“嘗聞摩訶至那國有秦王天子,少而靈鑑,長而神武。昔先代喪亂,率土分崩,兵戈競起,群生荼毒,而秦王天子早懷遠略,興大慈悲,拯濟含識,平定海內,風教遐被,德澤遠洽,殊方異域,慕化稱臣。氓庶荷其亭育,咸歌《秦王破陣樂》。聞其雅頌,於茲久矣。盛德之譽,誠有之乎。大唐國者,豈此是耶”?對曰“然。至那者,前王之國號。大唐者,我君之國稱。昔未襲位,謂之秦王。今已承統,稱曰天子。前代運終,群生無主,兵戈亂起,殘害生靈。秦王天縱含弘,心發慈愍,威風鼓扇,群凶殄滅,八方靜謐,萬國朝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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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詩‧七德舞‧白居易
 《七德舞-美撥亂,陳王業也》[1]
《七德舞》,《七德歌》,傳自武德至元和[2]。
元和小臣白居易,觀舞聽歌知樂意,樂終稽首陳其事[3]。
太宗十八舉義兵,白旄黃鉞定兩京[4]。
擒充戮竇四海清,二十有四功業成[5]。
二十有九即帝位,三十有五致太平。
功成理定何神速,速在推心置人腹[6]。
亡卒遺骸散帛收,飢人賣子分金贖[7]。
魏徵梦见子夜泣,张谨哀闻辰日哭[8]。
怨女三千放出宮,死囚四百來歸獄[9]。
剪须烧药赐功臣,李勣呜咽思杀身[10]。
含血吮創撫戰士,思摩奮呼乞效死[11]。
則知不獨善戰善乘時,以心感人人心歸[12]。
爾來一百九十載,天下至今歌舞之。
歌七德,舞七德,聖人有作垂無極[13]。
豈徒耀神武,豈徒誇聖文[14]。
太宗意在陳王業,王業艱難示子孫。
參考註釋:
《唐朝宮樂圖》。(公有領域)
白居易像《晩笑堂竹荘畫傳》。(公有領域)
[1]七德舞:唐乐舞名,贞观七年,唐太宗亲制《破阵乐舞图》,后令魏徵、虞世南等改制歌词,正式更名为《七德舞》。
“七德”出自《左傳.宣公十二年》,即: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七件事情。
撥亂:治理亂世恢復正常安定。陳王業:陳述帝王功業。
[2]武德至元和:武德為唐高祖李淵年號,元和為唐憲宗年號。
[3]稽首:古代禮儀:拜者必須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支撐在地上,然後,緩緩叩首到地,稽留多時,手在膝前,頭在手後,這是“九拜”中最重的禮節。一般用於臣子拜見君王和祭祀先祖的禮儀。
[4]白旄黄钺定两京:旄:(mao)一种旗帜,用犛牛尾做成系于旗之竿首。钺:(yue)古代兵器,青铜或铁制成,形状像板斧而较大。两京:洛阳及长安。
[5]擒充戮竇四海清:“充”指王世充。“竇”指竇建德。
[6]理定:政治安定。推心置人腹:把赤誠的心交給人家,比喻真誠待人。
[7]亡卒遺骸散帛收:貞觀初年,唐太宗下令收埋戰亂中所有戰死者的遺骸,祭祀後安葬;因為不忍有零落未葬的,後來又追加了一條命令,凡是收葬無主屍骸的人,官府給予布帛答謝。
飢人賣子分金贖:貞觀二年,國家剛剛安定不久,就發生了大饑荒,民間發生了父母因飢餓賣子女的事情;太宗下令盡出禦府金帛,贖回被賣的子女,還給他們的父母。
[8]魏徵梦见子夜泣:大臣魏徵病危,太宗担忧其病情,半夜做梦,梦见魏徵来辞别,于是惊醒,忍不住哭泣。
張謹哀聞辰日哭:另一位賢臣張公謹去世,太宗親自治喪,悲不自禁,有司奏道:現在太陽位於辰位,根據陰陽忌諱,哭了不吉利。太宗卻道:我們君臣的情義深重,像父子一樣。我的悲痛發自於內心,還管它是什麼時辰呢!
[9]怨女三千放出宮:怨女指到適婚年齡無對象的女子。《孟子‧梁惠王下》:“內無怨女,外無曠夫。”
太宗曾經跟侍臣說:我憐憫宮裡的侍女幽居深宮中,現在讓她們離開宮庭,找好人家去婚配吧!於是命令臣下從宮女中挑出數千人,都放她們回家去。
死囚四百來歸獄:貞觀六年,太宗親自理獄,最後確定有近四百名犯人該處死刑。但是太宗起了惻隱之心,放他們回鄉歸家,要他們明年秋天再來執行死刑。次年秋,四百囚犯盡數歸來無一私逃,太宗於是下令特赦他們。
[10]剪须烧药赐功臣,李勣呜咽思杀身:太宗早年亲自征战,与将领们恩义深重。大将李勣卧病久治不愈,医生说要龙须烧灰配药,太宗便亲剪髯须,李勣服药后病情好转,感动哽咽,要求杀身以回报。
[11]含血吮創撫戰士,思摩奮呼乞效死:將軍李思摩在遼東一戰中了箭受傷,太宗怕他中毒,幫他吮血,李思摩振臂高呼願以死效命,眾將士聽聞莫不感動。
[12]乘時:乘機;趁勢。
[13]垂無極:永久流傳。
[14]聖文:聖人留下的文章典籍、天子的文德。
參考譯文:
明《南生魯四樂圖》(局部),畫中表現白居易作詩通俗,老嫗可解。(公有領域)
《七德舞》、《七德歌》从高祖武德年间流传至元和时。元和年间的小官白居易,观赏乐舞时体会了乐舞的深刻含意,在乐曲终了后叩拜著陈述乐舞中的故事:
太宗皇帝十八歲便率領著正義之師,他親持著白旄黃鉞率大軍攻取兩京;生擒王世充、殺死竇建德,肅清全國的割據勢力,四海清平。太宗二十四歲時就統一天下功偉業成。他二十九歲登基為帝,三十五歲時國家強盛、四海太平。太宗平定亂世,安定百姓為什麼如此神速?原因便是他能夠與人推心置腹,至誠待人。
唐太宗像。(公共領域)
他拿出布帛收集阵亡将士遗骸予以安葬,用重金回赎被饥民变卖的子女。梦中与良臣魏徵诀别后痛哭,贤臣张公谨去世,太宗亲自治丧痛哭哀悼。将适婚的三千宫女放出宫让她们找好人家婚配。让四百囚犯感恩归来无一私逃。他剪自己的胡须烧成药赐给功臣,大将李勣感激涕零的想杀身以回报。他亲自吸吮箭伤的污血抚慰将士,大将军李思摩感动高呼要求以死报效。
太宗皇帝不僅是善戰而且善於順應天時,用著真誠之心來感動人,使人心得以回歸。自那時到今日已經有一百九十年了,普天之下都還載歌載舞的紀念太宗皇帝的事蹟。唱著《七德歌》,跳著《七德舞》,聖主作的樂舞永久流傳是後世無窮的典範。難道只是為了誇耀神武,誇耀文德嗎?太宗皇帝傳下此樂舞的用意,是為了向子孫後代講述帝王的事蹟功業,將開國治天下的艱難傳示子孫,作為永遠的模範!
題解及賞析:
清宮殿藏本白居易畫像。(公有領域)
作者:白居易(公元772-846年),字樂天,是繼李白之後的一位中唐偉大詩人,他的詩平易近人、明白流暢,有“老嫗能解”一說。
他活躍的年代為安史之亂後,當時唐朝已進入中衰,朝中黨爭不斷,各地戰亂頻傳,百姓生活痛苦。他認為文章要結合世情、反映民生,因此有著大量的敘事詩作,其生動的故事情節與人物形像是一大特點,其中關於音樂舞蹈的作品多達數十首。
白居易崇敬神佛。他晚年曾居住在洛阳香山寺,自称“香山居士”。期间更曾与八十多名信众共同接受斋戒,祈愿来世转生弥勒的佛国世界,他更留下誓愿:当佛陀下世时,他要随慈氏下世,经历劫难,成就无上正道。在他的作品中也反映着许多佛门修炼、接受教化的意涵。
此诗就内容而言应作于唐宪宗元和年间(公元805~820年),白居易观赏《七德舞》后有感而发作了此诗。
《七德舞》起源于《秦王破阵乐》,是唐代最著名的一部集歌、舞、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宫廷乐舞。是基于原唐初军歌《破阵乐》发展而来。贞观七年,唐太宗亲制《破阵乐舞图》,令魏徵、虞世南等改制歌词,正式更名为《七德舞》。历经了近两百年的流传,唐朝的国力已大不如盛唐时期,当时白居易欣赏的乐舞或许已不如当年的大气雄浑,但从文中看来仍保留了其深刻的文化意涵,全诗描述了唐太宗一生的文治武功,而核心就在于太宗的德行、以心感人。
在文首白居易用了一个辞汇:“稽首”。稽首是古代礼仪,拜者必须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支撑在地上,然后,缓缓叩首到地,稽留多时,手在膝前,头在手后,这是跪拜礼仪:“九拜”中最重的礼节。主要是用于臣子拜见君王和祭祀先祖的礼仪。
白居易在观赏了圣王留下的乐舞后不由得的稽首叩拜,陈述乐舞中的故事:
太宗推心置腹的待人,拿取布帛收拾阵亡将士骨骸,用钱赎回被饥民卖掉的子女,在梦中与魏徵诀别后痛哭,安置幽怨的宫女,释放死囚回家让他们自动回牢,烧自己胡须为臣下作药…圣主的言行应是后世无穷的典范,并非只是夸耀自己。
白居易最后感悟:太宗传下此歌此舞的用意,是为了向子孙后代讲述开国与治国安邦的艰难,将圣王的教化流传于世。他在《七德舞》中看出了圣王的教化,因而惶恐的稽首而拜。
在整首诗中也体现了中国乐舞的基本概念,古典乐舞展现的是历史的缩影,展现的是圣王留下给子孙的典范,中国传统的古典乐舞背后都有其深厚的历史意涵,都有着深刻的文化底蕴及教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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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囚論》是唐宋八大家歐陽修的一篇史論文章。文章評論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釋死刑囚犯,犯人被釋歸家後又全部按時返回,從而赦免他們的史實。縱囚論_百度百科 https://bit.ly/3B2QvZj
文章開門見山,從“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説起,定下全文基調。接着通過唐太宗縱放死囚的史實,用君子與小人相比較,論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違反法度,是沽名釣譽的一種手段。因此,作者認為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而應該“堯舜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文章據史立論,層層辨析,論證充分,結論高遠,警醒人心。
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xíng lù]①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不苟②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③,錄大辟[dà pì]④囚三百餘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人情哉?
或曰:罪大惡極⑤,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縱之去也,不意⑥其必來以冀[jì]免⑦,所以縱之乎?又安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來乎?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⑧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不然,太宗施德於天下,於茲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此又不通之論也!
然則何為而可?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德之致爾。然此必無之事也。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為常者,其聖人之法乎?是以堯、舜、三王⑨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幹譽⑩。
註釋譯文編輯
作品註釋
①刑戮:刑罰或處死。
②苟:只圖眼前。
③唐太宗之六年:632年(唐太宗貞觀六年)。唐太宗是中國歷史上有一定作為的皇帝,他在位年間,國勢強大,社會較安定,史稱“貞觀之治”。
④大辟:死刑。闢,法。刑法。大辟意為最重的刑罰。
⑤罪大惡極:罪惡大到了極點。
⑥意:估計。
⑦冀免:希望赦免。
⑧賊:用作動詞,竊,私下行動,引申為窺測。
⑨三王:指夏禹、商湯、周文王和周武王。他們都是儒家崇拜的古代的明君。
⑩幹譽:求取名譽。
作品譯文
信義可以在君子中施行,而種種刑罰則在小人中施行。判刑列入死刑的人,是罪大惡極的,又是小人中特別壞的人。寧願為正義而死,不願意苟且貪生,而視死如歸,這在君子中也是很難做到的。在唐太宗即位後第六年時,把判處死刑的犯人三百餘人登記在冊,放他們回家,約定好到期自動回來接受死刑。這是君子都難以做到的事,而希望小人中最壞的人能做到自然更難。到了規定的時間,那些囚犯自動回來而沒有延誤。這是君子難以做到的,而小人卻很容易地做到了。這難道近於人情嗎?
有人説:罪大惡極,確實是小人了;如果對他們採取恩德感化的手段,就可以使他們變為君子。恩德感化愈深入人心,人的轉變速度就愈快,有過這樣的事。我説:唐太宗之所以這樣做,就是為了得到這種名聲。可是怎麼會知道他在放回囚犯時,沒有料到他們一定會回來希望可以赦免自己的死罪,所以才放回他們呢?又怎麼會知道那些被放回的囚犯,沒有料到他們自動回來就一定會被赦免自己的死罪,這才又回來呢?料想到囚犯一定會回來這才放他們回家,這是唐太宗從上面窺測到下面囚犯的內心想法;料想到一定會被赦免死罪這才回來,這是下面的囚犯在窺測上面的皇帝的內心想法。我從中看到的是上下互相窺測對方的內心想法才形成了這種名聲,哪裏還有皇帝採取恩德感化的辦法和囚犯遵守信義的事呢?不然的話,唐太宗在全國施行恩德感化的辦法,到這時已經六年了,卻不能讓小人不犯極惡大罪,只憑一天的恩德感化,就能使囚犯視死如歸,而且堅守信義。這是一種説不通的觀點啊!
那麼應該怎麼去做才可以呢?我説:對放回家去而又回來的囚犯,殺了他而不能赦免。然後再放出一批囚犯,他們又回來了,這樣才可以知道是被恩德感化所致。然而這必定是不可能的事。如果對放出的囚犯在他們回來後就赦免了死罪,可以偶爾做一次。如果總是這樣去做,那麼殺人犯都不會被處死。這可以作為國家的常法嗎?不能作為國家的常法。這難道能説是聖人之法嗎?所以説,堯、舜、三王治理國家,必定以合乎人情為標準,不以標新立異為高明,不能違背情理來博取自己的名譽。 [1] 
創作背景編輯
唐太宗李世民,開創了歷史上的“貞觀之治”,經過主動消滅各地割據勢力,虛心納諫、在國內厲行節約、使百姓休養生息,使得社會出現了國泰民安的局面。為後來全盛的開元盛世奠定了重要的基礎,將中國傳統農業社會推向鼎盛時期。公元633年,李世民下令讓將近400個囚犯回鄉一年,等到來年秋收後再回到獄中受刑。這些犯人感激不已,等到第二年秋收後,所有犯人一個不差地全部歸獄。李世民很是高興,當場赦免了所有犯人。這就是著名的“四百囚徒歸獄案”。
《縱囚論》就唐太宗縱囚一事提出了質疑,認為此事不足為訓,並明確地提出了“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幹譽”這一論點。這是一篇對傳統見解進行辯駁的議論文。 [2] 
作品賞析編輯
文章主旨
這是一篇史評,評論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釋死刑囚犯,犯人被釋歸家後又全部按時返回,從而赦免他們的史實。
文章開門見山,警拔有力。從“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説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調,標出全文的主旨。接着從唐太宗縱放死囚的史實,以君子與小人相比較,反覆論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違反法度,只不過是藉此邀取名譽的一種手段。議論縱橫,深刻入髓。
本文據史立論,層層辨析,論證充分,結論高遠,警醒人心也。 [3] 
行文特點
本文最大的特點是邏輯性強,結構嚴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為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三個部分。在提出問題時,作者肯定地指出,縱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分析問題時,文章從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動中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這不過是上演了一場“上下交相賊”的鬧劇。同時,他還從唐太宗登基六年來並沒有消弭小人犯極惡大罪的事實,證明了偶爾的縱囚也解決不了問題。這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筆法,確實犀利無比。在解決問題時,作者旗幟鮮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觀點:不管從事何種工作,“必本於人情”。
本文的反問句較多,有助於增強文章的説服力。第二段中採取問答的形式來論證,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讀性。 [4] 
作者簡介編輯
歐陽修(公元1007年—公元1072年),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廬陵吉水(今屬江西)人。他是北宋古文運動的倡導者和領袖,著名的散文家,散文説理暢達,抒情委婉,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詞婉麗,承襲南唐餘風,與晏殊較接近,但也有不同處,如他有述懷、詠史、寫民情風俗之作,題材較晏殊詞廣泛。詩風與其散文近似,語言流暢自然。有《歐陽文忠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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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囚論
朝代:宋代作者:歐陽修
縱囚論原文、譯文、翻譯及賞析_歐陽修_漢語網 https://bit.ly/3B3lW5R
原文
信義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不茍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余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后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縱之去也,不意其必來以冀免,所以縱之乎?又安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來乎?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茲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此又不通之論也!
然則何為而可?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德之致爾。然此必無之事也。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堯、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干譽。
譯文
譯文一
  信義可以在君子中施行,而種種刑罰則在小人中施行。判刑列入死刑的人,是罪大惡極的,又是小人中特別壞的人。寧愿為正義而死,不愿意茍且貪生,而視死如歸,這在君子中也是很難做到的。在唐太宗即位后第六年時,把判處死刑的犯人三百余人登記在冊,放他們回家,約定好到期自動回來接受死刑。這是君子都難以做到的事,而希望小人中最壞的人能做到自然更難。到了規定的時間,那些囚犯自動回來而沒有延誤。這是君子難以做到的,而小人卻很容易地做到了。這難道近于人情嗎?
  有人說:罪大惡極,確實是小人了;如果對他們采取恩德感化的手段,就可以使他們變為君子。恩德感化愈深入人心,人的轉變速度就愈快,有過這樣的事。我說:唐太宗之所以這樣做,就是為了得到這種名聲。可是怎么會知道他在放回囚犯時,沒有料到他們一定會回來希望可以赦免自己的死罪,所以才放回他們呢?又怎么會知道那些被放回的囚犯,沒有料到他們自動回來就一定會被赦免自己的死罪,這才又回來呢?料想到囚犯一定會回來這才放他們回家,這是唐太宗從上面窺測到下面囚犯的內心想法;料想到一定會被赦免死罪這才回來,這是下面的囚犯在窺測上面的皇帝的內心想法。我從中看到的是上下互相窺測對方的內心想法才形成了這種名聲,哪里還有皇帝采取恩德感化的辦法和囚犯遵守信義的事呢?不然的話,唐太宗在全國施行恩德感化的辦法,到這時已經六年了,卻不能讓小人不犯極惡大罪,只憑一天的恩德感化,就能使囚犯視死如歸,而且堅守信義。這是一種說不通的觀點啊!
  那么應該怎么去做才可以呢?我說:對放回家去而又回來的囚犯,殺了他而不能赦免。然后再放出一批囚犯,他們又回來了,這樣才可以知道是被恩德感化所致。然而這必定是不可能的事。如果對放出的囚犯在他們回來后就赦免了死罪,可以偶爾做一次。如果總是這樣去做,那么殺人犯都不會被處死。這可以作為國家的常法嗎?不能作為國家的常法。這難道能說是圣人之法嗎?所以說,堯、舜、三王治理國家,必定以合乎人情為標準,不以標新立異為高明,不能違背情理來博取自己的名譽。
譯文二
  對君子講信義,對小人施刑罰。刑罰定成死罪,是罪惡到了頂點,這又是小人中最厲害的了。寧可為了信義而死,不愿茍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這又是君子中特別難以辦到的。當唐太宗貞觀六年的時候,選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釋放了讓他們回家,并約定時間叫他們自動回來接受死刑;這是用君子難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壞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終于自己回來,竟沒有一個失約的:這是君子難于做到的事,小人卻輕而易舉的做到了。這難道是近于人情的么。
  有人說:"罪大惡極,的確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對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變成君子。因為恩德進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變人們的氣質,所以出現了象這樣的情況。"我說:"唐太宗之所以這樣做,正是為了求得這種聲譽啊。這樣看來,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預料他們一定再回來以希望赦免,所以才釋放他們呢又哪里知道被釋放回來的囚犯,不是預料自動回來一定能夠赦免,所以才再回來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來才釋放他們,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們才再回來,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見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來造成這種聲譽,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義呢如果不是這樣,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這時已經六年了,還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惡極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卻能使他們視死如歸,保存信義,這又是講不通的理論啊。"
  既然這樣,那么怎樣做才好呢?我說:"釋放了回來的,把他們殺掉而不赦免;然后再釋放一批,他們又回來了,這樣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這是一定不會有的事啊。至于釋放了能夠自動回來再加以赦免,只能夠偶然試一試罷了;如果屢次這樣做,那么殺人犯就都不會死了,這能夠作為天下經常的法律么不能作為經常的法律,難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堯,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據人情,不標新立異來顯示高尚,不違背人情來求取名譽。
注釋
①唐太宗之六年:632年(唐太宗貞觀六年)。唐太宗是我國歷史上有一定作為的皇帝,他在位年間,國勢強大,社會較安定,史稱“貞觀之治”。
②大辟:死刑。辟,法。刑法。大辟意為最重的刑罰。
③意:估計。
④賊:用作動詞,竊,私下行動,引申為窺測。
⑤三王:指夏禹、商湯、周文王和周武王。他們都是儒家崇拜的古代的明君。
賞析
這是一篇史評,評論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釋死刑囚犯,犯人被釋歸家后又全部按時返回,從而赦免他們的史實。 文章開門見山,警拔有力。從“信義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說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調,標出全文的主旨。接著從唐太宗縱放死囚的史實,以君子與小人相比較,反復論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違反法度,只不過是借此邀取名譽的一種手段。議論縱橫,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義”,揭露得可謂明快酣暢。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為“天下之常法”,而應該“堯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干譽”。文章據史立論,層層辨析,論證充分,結論高遠,警醒人心也。
據史書記載,唐太宗曾于632年(貞觀六年)下令把等待執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與家人團聚,并約定返回獄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入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歐陽修以前,一般的都把這件事傳為“美談”,認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義”。作者獨能力排眾議,提出了自己的意見。這種敢于創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貴的。
《縱囚論》最大的特點是邏輯性強,結構嚴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為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三個部分。在提出問題時,作者肯定地指出,縱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這就為下文的展開定下了基調。在分析問題時,作者一針見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這樣做,純粹是為了沽名釣譽。文章從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動中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這不過是上演了一場“上下交相賊”的鬧劇。同時,他還從唐太宗登基六年來并沒有消弭小人犯極惡大罪的事實,證明了偶爾的縱囚也解決不了問題。這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筆法,確實犀利無比。在解決問題時,作者旗幟鮮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觀點:不管從事何種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渾然一體,無懈可擊。
《縱囚論》的反問句較多,有助于增強文章的說服力。第二段中采取問答的形式來論證,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讀性。所有這些,都值得認真揣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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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自《歐陽文忠公集》。〈縱囚論〉是一篇史論,作者藉評論唐太宗縱囚之事的是非,提醒執政者治國宜用常道,不應標新立異。縱,音ㄗㄨㄥˋ,放的意思。囚,囚犯,這裡指死刑犯。論,文體的一種,為分析事理,議論其是非得失的文章。
唐太宗李世民(西元五九九—六四九),唐高祖李淵次子,隋末助父成帝業。繼位後,改元貞觀,察納雅言,銳意求治,採行均田制度,大力興修水利,恢復農業生產,民生充裕,宇內承平,世稱貞觀之治。在位二十三年而崩。
唐太宗於貞觀六年(西元六三二)十二月,將死刑犯三百九十人放還家鄉,相約到次年九月自動回來接受死刑。及至期限,所有囚犯都能如期返回。唐太宗感念他們能守約信,全部赦免其罪刑。
對此縱囚之事,世人傳為美談,認為是唐太宗的仁德感化之功。歐陽脩則另提出不同的看法。他認為唐太宗之縱放死囚,是料想他們必會回來以求得赦免;而死囚之復來,也是預料到自動回來一定能得到赦免。如此上下交相賊,並不足以作為常法。
本文從不同角度為史事翻案,從人情立論,察古鑑今,深具批判精神,實有其不可忽視的積極意義。
歐陽脩.jpg
上圖:歐陽脩
縱囚論
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不苟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餘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人情哉?
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縱之去也,不意其必來以冀免,所以縱之乎?又安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來乎?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不然,太宗施德於天下,於茲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此又不通之論也。」
「然則,何為而可?」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德之致爾。」然此必無之事也。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為常者,其聖人之法乎?是以堯舜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干譽。
【文章出處】
《歐陽文忠公集》
〈縱囚論〉
原作者:歐陽脩
死囚.png
示意圖
註釋解釋
(一)強調信義用來對待君子,刑戮用以處罰小人。並對比小人中罪惡最重的死囚和君子所最難做到的行為,暗示「縱囚」之不近人情。
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音ㄌㄨˋ,殺)施(對待)於小人。
譯文:
信義用來對待君子,而罰與殺則是用來處罰小人。
刑入(達到)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最)甚者也。
譯文:
被判死罪的囚犯,一定是罪大惡極,這又是小人中特別惡劣的人。
寧以(因為)義死,不苟(音ㄍㄡˇ,苟且)幸(通「倖」,僥倖)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最)難者也。
譯文:
寧願為正義而死,不肯苟且僥倖地活,因而把死看成像得到歸宿一般不惜犧牲的人,這又是君子中最難能可貴的。
李世民.jpg
上圖:唐太宗李世民
(二)先論「自歸就死」是以君子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後敘死囚自來,此君子之所難,卻為小人之所易。兩者皆不近人情, 點出「縱囚」的荒謬。
方(當、在)唐太宗之六年,錄(核查登記)大辟(死刑。辟,音ㄆㄧˋ,罪刑)囚三百餘人,縱(釋放)使還(音ㄏㄨㄢˊ,回)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難能,期(期望)小人之尤者(最惡劣者)以必能也。
譯文:
在唐太宗 貞觀六年,將已登錄為死刑犯的三百多個人釋放回家,並與他們約定,到期自動回來接受死刑:這是拿君子都難以做到的事,去期望那些特別惡劣的小人一定要做到。
其囚及期(到了期限),而卒自歸,無後者(沒有一個人超過期限):是君子之所難(君子都很難做到的事,指「寧以義死,不苟幸生,而視死如歸」及「約其自歸以就死」),而小人之所易(小人卻很輕易地做到,指「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也。
譯文:
那些犯人到了期限全都自動返回監獄,竟然沒有一個超過期限的:這是連君子都很難做到的事,可是小人卻很輕易地做到了。
此豈近於人情哉?
譯文:
這難道合乎人性嗎?
監獄.png
(三)分析唐太宗縱囚,用意在求美名,無關德化,死囚來歸則是求倖免,可謂「上下交相賊」。
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本意為居上位者俯視在下,引申為施加)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因為、由於)恩德入(感化)人之深,而移(改變)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譯文:
有人說:「那些罪大惡極的死囚,的確是小人。但只要以恩德對待他們,便可使他們變成君子;因為恩德感化人心非常深切,改變人的性格行為非常快速,才會有這樣的效果啊!」
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
譯文:
我說:「唐太宗這樣做,正是用來求取施恩德感化人的美名。
然安(怎麼)知夫縱之去也,不意(料想、揣測)其必來以冀免(希望獲得赦免),所以縱(釋放)之乎?
譯文:
可是怎麼知道唐太宗釋放死囚回去,不是料想到他們一定能如期歸來,借此希望獲得赦免,所以才放他們走的呢?
又安(怎麼)知夫被縱(釋放)而去也,不意(料想、揣測)其自(自動)歸而必獲免(獲得赦免),所以復(再)來乎?
譯文:
又怎麼知道那些死囚被放走後,不是預料到自動回來一定能獲得赦免,所以再回來的呢?
夫意(料想、揣測)其必來而縱(釋放)之,是上賊(以不正當的居心,偷偷揣摩窺探)下之情也;
譯文:
料想到犯人一定會回來才釋放他們,這是唐太宗以不正當的居心去揣摩死囚的心思;
意(料想、揣測)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以不正當的居心,偷偷揣摩窺探)上之心也。
譯文:
預料到自動回來一定能獲得赦免才回來,這是死囚以不正當的居心去揣摩唐太宗的心思。
吾見上下交相賊(以不正當的居心,偷偷揣摩窺探),以成此名也,烏(哪)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
譯文:
我只看到唐太宗與死囚相互以不正當的居心去揣摩彼此的心意,而成就了這美名,哪裡有所謂的施加恩德和知道信義這回事呢?
不然,太宗施德於天下,於茲(此時、現在。指縱囚之時)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而一日(一時的恩德,指縱囚之事)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此又不通之論也。」
譯文:
若非如此,太宗施恩德於天下,到現在已經六年了,還不能使小人不犯大罪惡;但一時的恩德,就能使這些死囚勇於就死,而且心存信義,這又是不通情理的說法啊!」
岳飛.jpeg
(四)總結縱囚之舉,殊非常法,立法治國應本於人情。
「然則,何為而可?」
譯文:
「既然如此,那麼怎樣做才可以呢?」
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德之致(招致。指造成的結果)爾。」然此必無之事也。
譯文:
我的回答是:「釋放了一批死囚,等他們如期回來後,依法處死而不要赦免;然後再釋放另一批,如果還能自動回來,就可以知道是恩德感化所造成的結果。」但這是絕不可能發生的事。
若夫(至於。夫,音ㄈㄨˊ)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
譯文:
至於釋放囚犯之後,若能自動回來就赦免他們,這種事只可偶而做一次罷了。
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
譯文:
如果屢次這樣做,那麼殺人的兇手都可以不死,這可以做為天下恆常的法治嗎?
不可為常者,其(豈、難道)聖人之法乎?
譯文:
不可做為恆常的法制,難道會是聖人會做的法治嗎?
是以堯舜三(指夏、商、周三代的開國君王禹,湯,文、武)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違背)情(人情)以干(求取)譽(名聲)。
譯文:
所以,堯舜三王治理天下,一定以人性為本,絕不標新立異來自炫高明,也絕不違背人情來求取名聲。▲廢死的翻案----歐陽脩:縱囚論(原文+翻譯) @ 【忘路之遠近】樵客老師的國文教學網站 :: 痞客邦 :: https://bit.ly/3VK3j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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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囚論是華人圈裡,古文的必選佳作之一,更是翻案文章中的翹楚,宋代歐陽脩透過充滿力道的論述推翻了過去對於唐太宗李世民「德政」的認知。如同縱囚論的文章一般,不公義的事情每天也在我們生活中發生,然而更根本的是我們要能擺脫這些輿論操作、政治作秀。
縱囚論是華人圈裡,古文的必選佳作之一,更是翻案文章中的翹楚,宋代歐陽脩透過充滿力道的論述推翻了過去對於唐太宗李世民「德政」的認知。唐太宗時期曾經在過年之前把大牢裡所有的死囚聚集在一起,相約讓他們回去過節與家人團聚,等時間一到請這些死囚乖乖的回來接受死刑,約定的日子一到這些囚犯全數不約而同的回來了,太宗感念囚犯們依約赴死的精神,所以釋放了所有的死囚。
第零階層:縱囚是對的,唐太宗是明君
在貞觀之治的背景下,縱囚這件事更是被百姓歌功頌德,傳為佳話。但是直到北宋歐陽脩時,他並不這麼認為,在文章當中提到:「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人情哉?」大意:連君子都很難做到,怎麼這些死囚這麼輕易就做到呢?
人人稱頌這是太宗道德感化至深,改變人個性之快,但歐陽脩直接點名太宗只是為了透過「縱囚」得到美好的名聲,而死囚只是渴望得到「自由之身」,因此文中提到:「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大意:太宗知道他們一定會回來所以釋放;囚犯知道自己回來一定會被赦免,這是上下交相賊。
第一階層:縱囚是錯的,唐太宗是意有所圖
這也是一般最常強調,也就是在歐陽脩寫了「縱囚論」以後,大家普遍的認知觀。不過反覆閱讀時看到其中一段,覺得非常地奇怪:「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耳。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常法乎?」大意:若你釋放他們因著他們守約回來而赦免,可以偶爾做一次。如果常常這樣做,導致殺害他人的兇手永遠不死,怎麼可以當作天下的常理呢?
那麼唐太宗他到底縱囚幾次呢?實際上是一次!只有一次!
看來歐陽修的論述是有問題的。
第二階層:縱囚論是不完整的,歐陽脩只不過是借題發揮而已
這件事沉在心中好一陣子,某一天再次讀到跟縱囚有關的內容,史上第一起縱囚被記載在後漢書中,敘述馬援擔任某地縣令時曾私自縱囚。此外在唐太宗李世民以先,歷代雖然縱囚原因不盡相同,但是共有二十餘件記載在史冊之中。原來歐陽脩不只是針對唐太宗而已,而是針對中國歷代以來的弊端,有很多人透過這樣的方式沽名釣譽,其中因為唐太宗乃是一國之君,縱囚的規模之大,自然是歷代無法比較的。
歐陽脩為什麼要寫這篇文章呢?因為在他的時代,類似的政治作秀也依然持續上演著,但是無法直接地點明,只能透過文章,希望百姓更具備分辨的能力,識破這些把戲。
為什麼我們要閱讀這些古文呢?在我們生活的時代中,這些事情也每天上演著。
第三階層:縱囚論是錯誤,文章不只是為了得到掌聲,而是要讀者認真地思考自己所生活時代裡的問題,不要再度過任人擺佈、操弄的生活
如同縱囚論的文章一般,不公義的事情每天也在我們生活中發生,然而更根本的是我們要能擺脫這些輿論操作、政治作秀。以前不太喜歡文學、不太認同國文與歷史,直到真正讀懂的時候,才深刻感受到,古人、筆者的那悲憤心情,以筆尖呼喊的深刻心情,不斷湧上心頭。
第一層次和第三層次,明明看法是同樣的,但是想法的層次是截然不同的。面對議題時,我們時常只用二分法來探討一件事情的正確與否,卻沒有真正深入地去暸解對方,支持的動機。盲目的支持、跟隨,固然是一股龐大的聲浪,然而最終還是會因為不了解,而成為了權力鬥爭的犧牲者。
你正用什麼樣的角度看待眼前的事情呢?往往不了解事情全貌時,我們會憑藉自己的水準來評論、抨擊。唯有用更高深地角度來看待事情的全貌,時間縱深、涉及的人事物規模,全部都評估之後才能做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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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囚論
朝代:宋代作者:歐陽修
原文:
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不苟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餘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人情哉?
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爲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爲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縱之去也,不意其必來以冀免,所以縱之乎?又安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來乎?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不然,太宗施德於天下,於茲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爲極惡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此又不通之論也!
然則何爲而可?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爲恩德之致爾。然此必無之事也。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爲之爾。若屢爲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爲天下之常法乎?不可爲常者,其聖人之法乎?是以堯、舜、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爲高,不逆情以幹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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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譯文一
信義可以在君子中施行,而種種刑罰則在小人中施行。判刑列入死刑的人,是罪大惡極的,又是小人中特別壞的人。寧願爲正義而死,不願意苟且貪生,而視死如歸,這在君子中也是很難做到的。在唐太宗即位後第六年時,把判處死刑的犯人三百餘人登記在冊,放他們回家,約定好到期自動回來接受死刑。這是君子都難以做到的事,而希望小人中最壞的人能做到自然更難。到了規定的時間,那些囚犯自動回來而沒有延誤。這是君子難以做到的,而小人卻很容易地做到了。這難道近於人情嗎?
有人說:罪大惡極,確實是小人了;如果對他們採取恩德感化的手段,就可以使他們變爲...
唐太宗李世民,開創了歷史上的“貞觀之治”,經過主動消滅各地割據勢力,虛心納諫、在國內厲行節約、使百姓休養生息,使得社會出現了國泰民安的局面。爲後來全盛的開元盛世奠定了重要的基礎,將中國傳統農業社會推向鼎盛時期。公元633年,李世民下令讓將近400人囚犯回鄉一年,等到來年秋收後再回到獄中受刑。這些犯人感激不已,等到第二年秋收後,所有犯人一個不差地全部歸獄。李世民很是高興,當場赦免了所有犯人。這就是著名的“四百囚徒歸獄案”。
《縱囚論》就唐太宗縱囚一事提出了質疑,認爲此事不足爲訓,並明確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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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這是一篇史評,評論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釋死刑囚犯,犯人被釋歸家後又全部按時返回,從而赦免他們的史實。 文章開門見山,警拔有力。從“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說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調,標出全文的主旨。接着從唐太宗縱放死囚的史實,以君子與小人相比較,反覆論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違反法度,只不過是藉此邀取名譽的一種手段。議論縱橫,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而不是什麼“施恩德”“知信義”,揭露得可謂明快酣暢。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爲“天下之常法”,而應該“堯舜三王之治,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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