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 《靜簋》銘文拓片 銘文:唯六月初吉,王在蒡京。丁卯,王令靜司射學宮,小子及服及小臣及夷僕學射。雩八月初 吉庚寅,王以吳來呂剛合豳師邦君射於大池。靜學(教)斁。王賜靜鞞剢。靜敢拜稽首,對揚天子丕顯休,用作文母外姞奠簋,子子孫孫其萬年用。 靜簋為西周中期穆王時代器物。現為美國紐約大都會博物館所收藏。簋,是一種盛飯的禮器。此器高4.1、腹深4.1、口徑7.3寸,重7.9375斤。侈口束頸,下腹向外傾垂,獸首雙耳,下有方垂珥,圈足沿外侈。頸飾垂冠回首夔紋和浮雕犧首,腹飾垂冠回首大鳥紋,均以雲雷紋填地。器內有銘文八行九十字,大篆。唐蘭解說銘文,小臣,官名,蓋諸小臣之長。靜似是以小臣而司射者。小臣應是年輕的高級奴隸,《儀禮·大射》有小臣正、小臣師,可見小臣的數目比較多,而作為官名的小臣,則是管理這些小奴隸的。從文意推斷,靜似乎以前就是小臣,後來得到王的賞識,讓他負責“射學宮”,教其他的人射箭。靜教的很好,王感到很高興,就賞賜給他“鞞 ”。這裡的小臣是一類人的稱呼,並不是官職的名稱。而且靜也不一定就是小臣,因為在這裡學習射箭的還有“小子”和“夷僕”。很難想像,王會派一個地位低下的“小臣”或者“小臣之長”來教貴族子弟射箭。 此時期金文大篆字體正由西周中期向晚期過渡。 《靜簋》通篇銘文均稱舒適,淳樸典雅,有“筆短趣長”之勢。不失為西周中期金文書法藝術的代表作。
西周《靜簋》銘文拓片
銘文:唯六月初吉,王在蒡京。丁卯,王令靜司射學宮,小子及服及小臣及夷僕學射。雩八月初吉庚寅,王以吳來呂剛合豳師邦君射於大池。靜學(教)斁。王賜靜鞞剢。靜敢拜稽首,對揚天子丕顯休,用作文母外姞奠簋,子子孫孫其萬年用。
靜簋為西周中期穆王時代器物。現為美國紐約大都會博物館所收藏。簋,是一種盛飯的禮器。此器高4.1、腹深4.1、口徑7.3寸,重7.9375斤。侈口束頸,下腹向外傾垂,獸首雙耳,下有方垂珥,圈足沿外侈。頸飾垂冠回首夔紋和浮雕犧首,腹飾垂冠回首大鳥紋,均以雲雷紋填地。器內有銘文八行九十字,大篆。唐蘭解說銘文,小臣,官名,蓋諸小臣之長。靜似是以小臣而司射者。小臣應是年輕的高級奴隸,《儀禮·大射》有小臣正、小臣師,可見小臣的數目比較多,而作為官名的小臣,則是管理這些小奴隸的。從文意推斷,靜似乎以前就是小臣,後來得到王的賞識,讓他負責“射學宮”,教其他的人射箭。靜教的很好,王感到很高興,就賞賜給他“鞞”。這裡的小臣是一類人的稱呼,並不是官職的名稱。而且靜也不一定就是小臣,因為在這裡學習射箭的還有“小子”和“夷僕”。很難想像,王會派一個地位低下的“小臣”或者“小臣之長”來教貴族子弟射箭。
此時期金文大篆字體正由西周中期向晚期過渡。《靜簋》通篇銘文均稱舒適,淳樸典雅,有“筆短趣長”之勢。不失為西周中期金文書法藝術的代表作。
【資料來源】選自《中國美術全集》 書法篆刻編-1-商周至秦漢書法
靜簋銘文
靜簋,器內有銘文八行九十字,大篆。此時期金文大篆字型正由西周中期向晚期過渡。
靜簋為西周中期穆王時代器物。器內有銘文八行九十字,大篆。
描述
此時期金文大篆字型正由西周中期向晚期過渡。《靜簋》通篇銘文均稱舒適,淳樸典雅,有“筆短趣長”之勢。不失為西周中期金文書法藝術的代表作。
靜簋為西周中期穆王時代器物。現為美國紐約大都會博物館所收藏。器內有銘文八行九十字,大篆。此時期金文大篆字型正由西周中期向晚期過渡。
《靜簋》通篇銘文均稱舒適,淳樸典雅,有“筆短趣長”之勢。不失為西周中期金文書法藝術的代表作。
銘文
“隹六月初吉,王在蒡京。丁卯,王令靜司射學宮,小子及服及小臣及夷仆學射。雩八月初吉庚寅,王以吳來呂剛合豳師邦君射於大池。靜學(教)斁。王賜靜鞞剢。靜敢拜稽首,對揚天子丕顯休,用作文母外姞奠簋,子子孫孫其萬年用。”
唐蘭解釋說,小臣,官名,蓋諸小臣之長。靜似是以小臣而司射者。小臣應是年輕的高級奴隸,《儀禮·大射》有小臣正、小臣師,可見小臣的數目比較多,而作為官名的小臣,則是管理這些小奴隸的。從文意推斷,靜似乎以前就是小臣,後來得到王的賞識,讓他負責“射學宮”,教其他的人射箭。靜教的很好,王感到很高興,就賞賜給他“鞞 ”。這裡的小臣是一類人的稱呼,並不是官職的名稱。而且靜也不一定就是小臣,因為在這裡學習射箭的還有“小子”和“夷仆”。很難想像,王會派一個地位低下的“小臣”或者“小臣之長”來教貴族子弟射箭。
靜簋為西周中期穆王時代器物。現為美國紐約大都會博物館所收藏。器內有銘文八行九十字,大篆。此時期金文大篆字型正由西周中期向晚期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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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簋為西周中期穆王時代器物。現為美國紐約大都會博物館所收藏。器內有銘文八行九十字,大篆。此時期金文大篆字體正由西周中期向晚期過渡。
《靜簋》通篇銘文均稱舒適,淳樸典雅,有“筆短趣長”之勢。不失為西周中期金文書法藝術的代表作。
銘文
“隹六月初吉,王在蒡京。丁卯,王令靜司射學宮,小子及服及小臣及夷僕學射。雩八月初吉庚寅,王以吳來呂剛合豳師邦君射於大池。靜學(教)斁。王賜靜鞞剢。靜敢拜稽首,對揚天子丕顯休,用作文母外姞奠簋,子子孫孫其萬年用。”
唐蘭解釋説,小臣,官名,蓋諸小臣之長。靜似是以小臣而司射者。小臣應是年輕的高級奴隸,《儀禮·大射》有小臣正、小臣師,可見小臣的數目比較多,而作為官名的小臣,則是管理這些小奴隸的。從文意推斷,靜似乎以前就是小臣,後來得到王的賞識,讓他負責“射學宮”,教其他的人射箭。靜教的很好,王感到很高興,就賞賜給他“鞞 ”。這裏的小臣是一類人的稱呼,並不是官職的名稱。而且靜也不一定就是小臣,因為在這裏學習射箭的還有“小子”和“夷僕”。很難想象,王會派一個地位低下的“小臣”或者“小臣之長”來教貴族子弟射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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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西周青銅簋,記載王子習射生活,世系斷代讓人抓狂
因為歷史原因,中國大批西周青銅器流入國外,靜簋就是一例。
靜簋,現藏於美國紐約大都會博物館,此器製作精美,造型優雅,特別是其器內有九十字銘文,所記內容涉及王子的習射生活,是研究西周王室日常教育的珍貴資料。不過,鑄器年代及周王世系至今未有定論。
靜簋銘文,「隹六月初吉,王在蒡京。丁卯,王令靜司射學宮,小子及服及小臣及夷仆學射。雩八月初吉庚寅,王以吳來呂剛合豳師邦君射於大池。靜教無斁。王賜靜鞞剢。靜敢拜稽首,對揚天子丕顯休,用作文母外姞奠簋,子子孫孫其萬年用」。
銘文的大致意思是說,某年六月月初,周王命靜擔任王子極其家臣、奴僕的射箭教練。到了八月月初,周王親自觀摩,認為靜這個教練很稱職,故加以賞賜。靜很榮幸,做了一件青銅簋記錄此事,以示對感恩祈福。
事情很簡單,但至於是哪一個周王時的事,成了讓人抓狂的大問題。
「六月初吉,……丁卯」和「八月初吉庚寅」,細細推敲,發現二者存在嚴重矛盾。按日干支排序,六十日一循環,從丁卯到庚寅,要麼相差二十三天,要麼相差八十三天。初吉為西周月相詞,指月牙剛剛顯露的日子,通常為初二或初三。周人肉眼觀測月相,難免會有所誤差,但誤差前後不超過一天。
如果六月初吉為丁卯日,二十三天後的庚寅日在六月下旬,入不了八月;八十三天後的庚寅日,雖在八月,但不可能在月初。有專家提出,六月、八月之間必有閏月,這是不正確的,因為西周曆法年底置閏,即第十三月。
筆者認為,「六月初吉,……丁卯」和「八月初吉庚寅」並非同一年,而是相近兩年。再者,沒有一年以上的工夫,那些養尊處優的王子如何能練得一身好箭法?
又有專家提出,靜簋器形和銘文書法符合西周中期特徵,提出靜簋應為西周中期穆王時所鑄,銘文中的周王為穆王;又有專家認為,靜或為厲王之子宣王姬靜,銘文中的周王是厲王。這種想當然的臆斷,在史學界也是靠不住的。厲王三十七年奔彘時,太子靜只有六七歲,練就一身好箭法是不可能的。
不可否認,靜簋為西周中期之物,但未必在穆王世,更不可能在厲王世。
西周青銅器曆法採用周正,以夏曆十一月為歲首,年底置閏。查看古歷,從昭王元年到宣王元年的一百五十餘年間,曆日符合「六月初吉,……丁卯」和次年「八月初吉庚寅」兩大條件的只有公元前916年和公元前915年。
公元前916年閏正月,其後月份上提,「六月初吉,……丁卯」對應夏曆三月初三丁卯;公元前915年夏曆六月初三庚寅,與「八月初吉庚寅」亦相合。與靜簋同一主人的《靜卣》銘文記載「隹四月初吉丙寅,王在蒡京,王錫靜弓」,與「王令靜司射學宮」關聯緊密,其曆日為公元前916年閏正月初一。
我們老看一件名為《十五年趞曹鼎》的青銅器,其銘文記載,「隹十又五年五月既生霸壬午,龔(共)王在周新宮」,說明此器為共王標準器。查看古歷,《十五年趞曹鼎》所記王年、月份、月相、日干支對應的絕對時間為公元前902年夏曆三月初八(既生霸)壬午,由此可倒推共王元年為公元前916年。
顯然,靜簋為共王器,鑄於共王二年(前915年)。共王為穆王之子,懿王之父,那個學習射箭的必為後來的懿王。《匡卣》銘文記載,「隹四月初吉甲午,懿王在射廬,作象舞,匡甫象樂二」,也與其昔日習射之事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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