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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27:26-50
26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27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他那裏。
28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
29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裏,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
30又吐唾沫在他臉上,拿葦子打他的頭。
31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32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33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
34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
35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36又坐在那裏看守他。
37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38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39從那裏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
40「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 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41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
42「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 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
43他倚靠神,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神的兒子。』」
44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地譏誚他。
45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46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47站在那裏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
48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
49其餘的人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救他不來。」
50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耶穌被鞭打,釘在十字架上 - Jesús es azotado y crucificado https://bit.ly/3bIAl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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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上的強盜,比門徒們信心都大
釘十字架
四福音中記載,當日耶穌背負十字架時,左右兩旁還有兩個同釘的強盜。
太27:37-44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他倚靠神,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神的兒子。』」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地譏誚他。
如經上所記:同釘的強盜也是一樣譏笑耶穌。不過後來,其中一位強盜最終信了耶穌且得到了耶穌的認可,應許他要同耶穌在樂園裡了,經文如下:
路加福音 23:39-43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笑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一些人通過這個強盜的故事,得出一個結論:哪怕是在臨死前,只要口裡說信了耶穌就能得救。
於是,去醫院給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傳福音成了一些弟兄姊妹樂此不疲的事情。
信耶穌=得永生?
但是一些慕道友和初信者就有了疑問:一個人不管生前如何,哪怕是殺人放火,只要他說信耶穌了,就能得救嗎?神怎麼能夠那麼帶著頭偏袒「自己人」呢?
也有人正因為這樣的疑問,始終無法接受耶穌為他的救主
今天想與大家一起討論的主題就是:強盜的信心之死前只要口中說信耶穌就能得救嗎?
既然這樣的疑問是從強盜而起,那還是要回歸聖經詳細的看一下強盜的信心,到底是怎樣的信心?
首先,正如路23:39-43中所說,強盜按世上法來看也是個罪人,所以犯罪後被釘十字架,屬於罪有應得。
這樣的一個人最終相信了耶穌,而且還獲得了耶穌的認可,應許說要「一同在樂園裡了」。
耶穌的話並非說說而已,而是說了就一定會應驗和成就,如經上所記: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太 24:35,可13:31,路21:33)
如果只是這麼看的話,真的像是:不管生前如何,只要死之前口上承認耶穌就能得救了。然而,你可知道,強盜並非從一開始就信從耶穌的(太27:38-44)。
如上所記,在耶穌左右兩邊的強盜和當時不信耶穌的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一樣,譏笑耶穌不能救自己,卻說自己是神的兒子。
正如你不會毫無根據的相信我所說的話一樣,強盜從不信到信耶穌也並非偶然。
你會毫無根據相信一個人嗎?還是一個同樣不幸的人?
馬可福音 15章
15:25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
15:34-37 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旁邊站著的人,有的聽見就說:「看哪,他叫以利亞呢!」有一個人跑去,把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不來把他取下。」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這裡就提到了從耶穌被釘十字架到耶穌斷氣的時間點,分別是:巳初、申初。
這裡有一張時間對照表。
聖經時間對照表
通過以上表格,不難看出,從耶穌被釘十字架至斷氣(巳初:上午9:00~申初:下午3:00)經歷了大約6個小時,這時間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使得其中的一個強盜信了耶穌且得到了認可了呢?
這個跟耶穌的使命有關。
路加福音 4:43但耶穌對他們說:「我也必須在別城傳神國的福音,因我奉差原是為此。」
耶穌被父差遣的使命就是為了傳講天國的福音,也深知自己因傳福音必然走向沉重的十字架的道路,卻還是義無返的走了,耶穌的愛那樣的深沉,願意付上生命的代價。
通過耶穌的使命也可知,使強盜最終得到進入天國的應許的原因,是因其相信並接納了耶穌所傳的神國的福音。只有相信神國的福音,才能進入神所在的天國。
2000年前,眾人見證了耶穌使死人復活、五餅二魚、使水變酒、醫病趕鬼、使瘸子行走等諸多真實的神跡奇事後,非但沒有產生信心,反而在見證了如此多神跡之後,毅然決然地把耶穌送上了疼痛的十字架的刑罰;
甚至連「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的日夜跟隨耶穌的門徒們,都因耶穌被抓失去信心而四散逃跑;
但彼時的強盜聽了耶穌的講道後信從了與自己一樣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你能說他的信心是隨便的、或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而承認耶穌的嗎?
被釘十字架的強盜的信心,比門徒們都大。
在不了解真相時,以為天國好像是無門檻的、最廉價的,只要口上說「我信耶穌」之類的,就可以得救了;然而若是真正相信神的信徒,就應當以聖經為基準,找到確實的信心的依據才可以。
投機取巧或者一勞永逸的心態,別說是進聖潔的神所在的天國,恐怕在世上也艱難生活。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馬太福音 7:13-14和合本)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history/jj5nxv6.html


馬可十五章二十七到三十二節,是說到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事:『他們〔就是釘主耶穌的人〕又把兩個強盜,和祂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那和祂同釘的人也是譏誚祂。』
路加二十三章三十九到四十三節:『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祂說,「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
這兩段的聖經告訴我們以一個強盜臨死得救的故事。他是一個『強盜』。人而流於為強盜,他的人格已經喪失完了。作強盜的人是何等的不法—目無國法。是何等的怠惰—不肯作工糊口。是何等的貪心—圖謀別人的財產。是何等的殘忍—因謀財而害命—殺傷人命。是何等的放蕩不羈—不受任何的拘束。他偷竊人的東西,劫掠人的財物。這樣的人,照著人的眼光看,是絕對無望,不能得救的。
他不特被人稱為強盜,被羅馬政府定為有罪處死,就是在他自己的眼光中,他也是應殺無赦的。他對他同釘的強盜說,『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到這生死關頭的時候,他追思他一生的行為,就不禁的承認說,他的死刑是他所當受的,因為他的行為配得十字架的刑罰。此時他良心上的苦痛比他肉體上的苦楚,更為難堪。他因為受了神的光照,自知罪惡,不能不如是承認。若按著人的眼光,和人的定規,這樣良心自疚的人,豈能有得救之望?似乎應當沉淪有餘了?
但是,這個強盜卻得救了。強盜得救了!罪犯得救了!偷竊者得救了!處死者得救了!非基督者得救了!罪大惡極,而至於自己不能不承認者得救了!誰不能得救?誰不配得救?世上的罪人哪,這是福音!這是恩典!人所看為絕對沒有得救的可能的,神卻在祂的大恩中,拯救了他,叫他得著永生,得享樂園的福樂。你雖然是個大罪人,你雖自視為不堪得救,應當沉淪;但是,神已經斷定要向你施恩,叫你得著救恩。你切不要錯誤,以為救恩是留給那些配得的人,你這樣的人是不配得的。應當知道,照著事實說來,世上沒有一人是配得救恩的;照著神的憐憫說來,世上沒有一人是不配得救恩的。神若不施恩,照著我們的罪孽對待我們,就世上至善的聖賢都要滅亡;誰在神前不是一個罪人呢?神若肯施恩,就誰不能得著救恩呢?強盜都已得救了,就你自然也可以得救。人若謙卑,願意得著神恩,神都要施恩給他。因為神施恩給謙卑的人。誰不配得救? https://bit.ly/3eZSP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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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架上的強盜
(強盜)就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紀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2-43.
這是主耶穌和與他同釘十架上強盜的對話。被釘十字架是羅馬帝國對於重刑犯所處的極刑,除了刑罰本身殘忍、耗時、痛苦,更有公開示警、殺雞儆猴之效,好讓帝國震攝人心。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主耶穌一同被釘十架,一個在耶穌左邊,一個在右邊。很罕見地,儘管四卷福音書的神學主旨、主要讀者、選取材料都有所不同,卻全都詳細紀錄了這件事(太27:38; 可15:27; 路23:33; 約19:18)。
對於馬太和馬可來說,這件事的重點在於主耶穌被列在罪犯之中,應驗了聖經(可15:27-28),證明了他正是猶太人等候的王和彌賽亞。對於約翰來說,罪犯均被羅馬士兵打斷了腿以致死亡(失去支撐力道,肋骨穿破內臟),唯有耶穌當時已死,故而沒被打斷,但為了確定,士兵用槍扎進耶穌肋旁,卻見到了血和水一同流出(約翰福音獨有),使得士兵仰望自己所扎的人、應驗了聖經(約19:31-37)、血水同作見證(約壹5:8)。
那麼路加呢?路加關心的是普世福音,他想要介紹耶穌給所有的人,所以在耶穌和強盜同釘十架的故事中,路加特地紀錄了強盜和耶穌的對話(路加福音獨有),顯露出耶穌是萬民的救主、帶來了普世的福音。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耶穌被釘。強盜是世人眼中的惡人、罪犯,不論動機是因為一文錢逼死英雄好漢,還是官逼民反、落草為寇,強盜就是強盜:強橫越貨、姦淫擄掠、殺人放火,或許都沒有少做過吧!
所以強盜被釘死十字架是正義的宣判、是公理的伸張。圍觀的眾民都是如此認為,無人不以為然。然而這個故事中卻有了一位耶穌,一個被宗教厭惡、被司法背叛、被百姓冤枉的耶穌。
最清白、良善的人,就這樣被釘在了罪犯、惡人中間。十字架成了最諷刺的劇場,也成了真神給世人最強烈的信息:我和罪人同在!
雖然同樣被釘,兩個強盜對耶穌的態度卻有著天壤之別。一個是和眾民一同譏誚耶穌: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可15:32) !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 (路23:39) !一個卻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路23:40-41)。
路加用這兩個強盜對主耶穌的態度來喻指兩種世人:身在罪中卻指責他人犯罪,和自知有罪求神憐憫的人。
譏誚耶穌的強盜和圍觀的眾民一樣,他們盲信權威:既然耶穌被祭司公會訂為死罪,他就是一個該死的人!落入了人性的弱點:我有罪,但是你跟我一般黑!相信眼見:你不可能是神的兒子,因為你已經被釘上十架!
另一個強盜卻是相反;不是因為他較清醒、有智慧或高貴(若是如此,他就不會是要被釘死的強盜了),而是因為他知罪、認罪:我是一個罪人,有什麼資格去審判他人?
也就是路加福音一貫的中心概念,如同主耶穌所說法利賽人和稅吏禱告的故事: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18:14
但是自知有罪的強盜真正能得拯救的原因不止如此,而在他死前真心實意地向主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紀念我!
一句很簡單的話,卻打動了耶穌,讓主禁不住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強盜可能一生作奸犯科,卻在死前得到耶穌的應許,何等有福!
為何這句簡單的話能打動耶穌?
很多人曾經跟隨過耶穌;他們歡喜跟耶穌,看耶穌行神蹟、變餅、變魚,但是等到耶穌進入屬靈的道理,強調真正的餅是天上的糧、是我的話語和生命,這邪惡的世代除了約拿三天在魚腹中的神蹟外,沒有神蹟,這些人就離開了;十二使徒可以跟耶穌到耶路撒冷,但是等到耶穌被抓,使徒就都四散了,十架下沒有他們的身影。
十架上的耶穌是最難讓人相信的耶穌,他不行神蹟、他赤身裸體、他滿身傷痕、他孤單軟弱、他受萬民唾罵、他不說一句話。要知識/了解聖經的人無法相信十架耶穌,因為他不再解說聖經;要神蹟的人無法相信十架耶穌,因為沒有神蹟;要恩典/吃餅、病好的人無法相信十架耶穌,因為沒有恩典;要榮耀/與主同作王的人無法相信十架耶穌,因為他絕對不像王。
十架上的耶穌離神的兒子、彌賽亞、君王、道、光、獨一神太遠了、太遠了…….
但是那個強盜,親眼看著耶穌被釘十架,就跟我一樣被立在萬民眼前、一樣地軟弱、孤單、痛苦、流血、裸體、無助 (難怪另一人會跟著百姓譏誚,實在太容易了),竟然可以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紀念我!
他相信!他相信的是十架上的耶穌!他竟然相信這個快要死的耶穌,可以得國降臨!
又新又活的道路於焉打開,主耶穌用死亡廢掉了摩西律法帶來的限制和束縛,帶來了因信稱義的恩典和真理!強盜因信被神稱義,與主同在樂園。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8:33-34.
路加因此寫下十架強盜的故事,清楚明白告訴世人: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羅10:10-11.
願萬民都能認識耶穌,跟隨耶穌,直到客西馬尼、直到各各他山、直到血染十架,就算一切都看似不可能,沒有神蹟、沒有恩典、沒有希望,只有孤單、痛苦、軟弱,內有心靈煎熬、外有眾人輕賤,仍是望著祂,用最後的力氣、盡最終的真心:主耶穌阿!我信!
十架上的強盜 | HBL https://bit.ly/2QBw9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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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十字架
陳潤棠
經文: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三十二至四十三節
  各各他山上豎立了三個十字架,當中的一個即是主耶穌的十字架,左右兩旁就是同釘的兩個強盜;一個在最後關頭蒙恩得救,另一個則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了。換句話說,主耶穌的十字架在正中,很明顯的把世上的人劃分為兩部分:有蒙恩的人也有沉淪滅亡的人,這就在乎他怎樣看待主耶穌的十字架。
一.得救的強盜
  一般的宗教說:你要修煉苦行千千百百世以後或許可以上天堂。但這一段聖經卻記載了一個奇妙的事實,就是一個被定了死刑的強盜,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因為誠心悔改信靠耶穌基督就得救了。
 
  他得救的過程與步驟從這段經文中可看得清清楚楚,可作我們的借鏡。按馬太福音二十七章四十四節所記,這得救的強盜起初也和滅亡的強盜一樣譏嘲耶穌,(因馬太所記之“強盜 robbers”原文是多數式的)但後來卻改變了態度,主要的原因乃是他看見耶穌為釘他的仇人求天父赦免他們的罪,因而想到自己為罪受刑是“應該的”。因此他承認了罪,並且明白耶穌基督無罪又有赦罪之恩與權能,他馬上求告主而得救了,當一個人還沒有醒悟自己是“罪人”時,他很難覺得需要一位救他的救主。
  注意,得救的強盜與滅亡的強盜最大的分別在於前者知道自己的罪,而後者完全不知甚至至死不悟,可憐又可嘆。
  這強盜平時殺人放火,無惡不作,目中無神也不怕神,如今被處刑而報應臨到,良心發現,大聲責備其同伴說:“你…還不怕神麼﹖”攔住他所說的那些褻瀆的話。現在不少無神論者不信上帝也不信上帝的審判,結果乃是自取滅亡,永遠沉淪。
  這強盜在眾人拒絕主時公然承認主,而且求告主說:“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一方面可以看出他的誠心和信心,另方面可見得他對福音與主再來的真理有相當的認識;同時也可以看見聖經寶貴的應許,正如羅馬書說:“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一○: 9,13)。
  這個瀕臨永遠滅亡的強盜所需要的,不是人的教訓,安慰,榜樣,精神,宗教或其他的哲學,而是需要一位有能救他脫離死亡的救主,結果他得着了他所需要的永生。
二.滅亡的強盜
  這滅亡的強盜代表一切死心塌地在黑暗中的人,完全沒有因他所受的刑罰和痛苦而稍為自省一下,他在自己的惡行受到應得的報應,身體被褂在十字架時還盲從隨眾譏笑藐視主耶穌,可見他的心何等黑暗與剛硬。
  今天也有不少人因着成見,誤會,無知以及盲從附和,攻擊反對基督與基督教,可是耶穌基督並沒有受到任何損失,反而,至終受虧損的還是自己,求聖靈的光光照他們。
  這個行將滅亡的強盜還藐視的對主說:“可以救我們和自己罷”,意思是問主可以使他從十字架上下來而不必死嗎﹖他所盼望的是指肉身生命的得救。其實即使主把他從十字架上救下來,他的肉身將來終有一天也要死去,顯見他從來未曾為自己的靈魂歸宿打算過。縱使其生命沒有改變,江山易改,罪性難移,難免仍會有再犯罪再被釘上去的一天。
三.耶穌的十字架
  十字架原是羅馬政府對重犯極殘酷的刑罰,一個被掛在其上的犯人,不但痛徹心腑難以想象,更表明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天不要地不要的一個大罪人。
  他,上帝的兒子,本是沒有罪的,竟然降卑道成肉身被釘在十字架上,代替我們受這慘痛之刑,正如保羅所說的,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這愛實在長闊高深難以測度。耶穌的十字架插在各各他山的中間,這並不是偶然的事。各各他就是髑髏地,因這座小山遠遠看去實在很像死人的頭蓋骨,這正表明在救恩的一切事上,人的頭腦,思想,理論,主義,學說,哲學以及人頭腦所產生出來的宗教,都要被置於十字架底下被廢掉,都要服在主耶穌的十字架底下被征服,被踏在主耶穌的十字架底下,宣告無用!因為十字架要勝過人類頭腦的一切東西。
  髑髏,死人的頭蓋骨,裏面空空洞洞的一無所有,表明人頭腦裏面腦汁,腦醬,腦細胞等等,終有一天要歸腐爛與朽壞,但十字架高高的豎立在其上,表明上帝的大能征服並廢除人頭腦的惡毒與愚昧,更顯出上帝無限的智慧與榮耀。髑髏加上兩根交叉的腿骨,人人都知道這是“死亡”的標誌,現在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插在“死亡”上面,表明把死亡踏在地上,也就是戰勝“死亡”與復活的記號;為此,我們要永遠永遠高舉主耶穌的十字架!
三個十字架 ✍陳潤棠|金燈臺活頁刊 https://bit.ly/3wjs4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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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得救
強盜得救 https://bit.ly/3yrWLXG
我們現在要先讀兩段的經文。請大家看馬可十五章二十七到三十二節。這裡是說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事:「他們(就是釘主耶穌的人)又把兩個強盜,和祂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從那裡經過的人辱罵祂,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祂,彼此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祂同釘的人也是譏誚祂。」
路加二十三章三十九到四十三節:「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祂說,『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這兩段的聖經告訴我們以一個強盜臨死得救的故事。這是一個何等奇異的故事!強盜得救!我們都是以為:作強盜的人是應當沉淪的,這一種毫不畏死的囚徒是應當下最深的地獄,受最重的刑罰方可。得救乃是那些世上的善人所可得的。強盜也可以得救麼?真的,強盜可以得救,因為在這裡已經有一個強盜得救了。強盜臨終得救!我們都是想:人應當一生行善,慢慢的得救,得救是自己應當用工夫積年累月作成功的;豈有一生作強盜,作奸犯科,在臨死一轉眼之間,就可得救麼?真的,一生行惡,未嘗為善,一信了主耶穌就立刻得救了。人能在一霎時之間-最短的時間內-因為信主耶穌就得救了。何等奇異的故事!何等奇妙的救恩!
主耶穌對這個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主耶穌在什麼地方,他也在什麼地方。他得救了,不再沉淪了。我們現在要看,這個得救的人,到底是何等的人。
壹 得救者的品性
他是一個「強盜。」人而流於為強盜,他的人格已經喪失完了。一個男兒最卑下的地位,無過於為強盜了。他是一個強盜,他已經壞到一個男兒不能再壞的地位了。作強盜的人是何等的不法-目無國法。是何等的怠惰-不肯作工餬口。是何等的貪心-圖謀別人的財產。是何等的殘忍-因謀財而害命-殺傷人命。是何等的放蕩不羈-不受任何的拘束。他偷竊人的東西,劫掠人的財物。這樣的人,照著人的眼光看,是絕對無望,不能得救的。
他作強盜,又罹著法網,他被羅馬政府所拘捕,經過羅馬法庭的審判手續,定為罪大惡極,應當處以極刑,釘之於十字架上。神的律法是比人的律法,更為尊嚴精密許多的。許多的時候,人的律法,所不定為罪的,所不能定為罪的,神的律法,都將他們圈在罪裡,叫他們沒有話說:人的律法所定罪的,乃是人的行為,不能及於存心。行為發出,而為人的律法所定罪的,他在神更嚴緊精密的律法的面前,更為定罪無疑。他作強盜,他被羅馬的律法定為有罪,處以死刑。這樣的人尚能幸邀神的恩典麼?只看外面行為,而不能誅心的人,尚定之為罪,就鑒察人肺腑心腸,而又檢查人行事為人的神,豈不更定之為罪麼?這樣人的靈魂,豈不應當沉淪麼?
他不特被人稱為強盜,被羅馬政府定為有罪處死,就是在他自己的眼光中,他也是應殺無赦的。他對他同釘的強盜說,「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路二三41。)到這生死關頭的時候,他忘記了官府如何定他罪,人民如何譏誚他,他追思他一生的行為,就不禁的承認說,他的死刑是他所當受的,因為他的行為配得十字架的刑罰。此時他良心上的苦痛比他肉體上的苦楚,更為難堪。他因為受了神的光照,自知罪惡,不能不如是承認。若按著人的眼光,和人的定規,這樣良心自疚的人,豈能有得救之望?似乎應當沉淪有餘了?
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時,照我們所讀馬可的經文,有三班人譏誚祂。(一)行人,(二)祭司長和文士,(三)與祂同釘的強盜。他們倆在十字架上,看見、聽見許多人譏誚主耶穌,他們就也隨伙譏誚。他乃是一個沒有脊骨的人,他看見別人如何非基督、反基督,他並不知有什麼理由。他不過就是隨風轉舵,看見眾人都如此譏誚,他就也隨便加入團體。他自己對於基督,應當也是沒有什麼深仇大恨,不過,他見大多數都已經非基督了,他就也人云亦云,盲從眾人謗瀆基督。非基督的人們應當沉淪,這是多人所想的。
但是,這個強盜卻得救了。強盜得救了!罪犯得救了!偷竊者得救了!處死者得救了!非基督者得救了!罪大惡極,而至於自己不能不承認者得救了!誰不能得救?誰不配得救?世上的罪人哪,這是福音!這是恩典!人所看為絕對沒有得救的可能的,神卻在祂的大恩中,拯救了他,叫他得著永生,得享樂園的福樂。你雖然是個大罪人,你雖自視為不堪得救,應當沉淪;但是,神已經斷定要向你施恩,叫你得著救恩。你切不要錯誤,以為救恩是留給那些配得的人,你這樣的人是不配得的。應當知道,照著事實說來,世上沒有一人是配得救恩的;照著神的憐憫說來,世上沒有一人是不配得救恩的。神若不施恩,照著我們的罪孽對待我們,就世上至善的聖賢都要滅亡;誰在神前不是一個罪人呢?神若肯施恩,就誰不能得著救恩呢?強盜都已得救了,就你自然也可以得救。人若謙卑,願意得著神恩,神都要施恩給他。因為神施恩給謙卑的人。
福音的奇妙處,就是神差遣祂的兒子拯救罪人-不是義人。「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一15。)這與世人的思想,完全是相反的。然而,這是一個榮耀的事實。不管你的罪達到什麼地位,基督都會拯救你的。祂救強盜,祂救妓女,祂救罪人。祂並不因著你的罪棄絕你,反是因你的罪來救你。不管你是怎樣的人,你若肯來就祂,祂都肯拯救你。我記得一個故事。有一次有一個人來見慕迪先生,對他說,「你不必勸我作一個基督徒,不必勸我信主耶穌。」慕迪問他說,「為什麼緣故呢?」他答應說,「你不知道,我的心真硬呢。」慕迪笑著說,「哈!原來如此,不要緊,基督並不是說軟心的來,硬心的不必來。祂乃是說,無論什麼心的,都可以來。所以不管你是硬心的也好,軟心的也好,黑心或是白心,一切的心,都可以來。」真的,不錯,基督收留罪人,安慰罪人,拯救罪人。祂既然肯救這個強盜,祂也肯救你和我。從這個強盜自己的眼光看過去,他是一個罪人;照著世人的品評,他也是一個罪人;按著羅馬政府的審判,他也是一個罪人。雖然如此,基督卻拯救罪人。這是何等的恩典呢!這是什麼呢?這是救恩。這是基督在恩典裡拯救罪人。
貳 強盜悔改的原因
我們不知道這個強盜,和另外的一個強盜,在起初的時候,同心同聲的同笑主耶穌,為何到了後來,忽然改變,竟然信了基督。我想大概是因著基督在路加二十三章三十四節禱告的話,感動了他的心。「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這樣的憐憫,這樣的慈愛,這樣的溫柔,這樣的充滿恩惠,感動了這個強盜的心,消除了他的成見,溶化了他的噁心,叫他知道,和他同釘的,真是基督,神的兒子。羅馬的十字架叫他硬心,譏笑基督;主耶穌的十字架,叫他悔改,相信一位救主。律法和刑罰,不會救人;恩典和愛心,能使罪人痛哭流涕,自怨自艾的來到神的面前,求神開恩憐憫。
三 信心表示
一 責備同伴
無論如何,這個強盜在十字架上相信了主耶穌,是一件確定的事。他的信心就是從他自己的話語、態度、禱辭現出來。第一,他表明他的信心,因為他責備那另外的一個強盜。那個強盜想要再譏笑基督,再用他們的話語攻擊基督時,他或者想他的同伴從前既然和他同心同聲譏笑基督,就這一次,他一發難,他的同伴必定加入合作;豈知道他的罵聲還沒有了,對方責備的話,立刻來了!這個強盜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路二三40。)他們所同受的刑,就是釘死十字架。這個強盜的意思就是:你我既然釘在十字架,你還不怕神麼?你現在在十字架上,性命已經快沒有了,你還不怕神麼?再幾點鐘後,你就要死了,你還不怕神麼?永世已經在你的面前,地獄和天堂都是永遠的,你還不怕神麼?永生和永死,得救和沉淪,在這幾點鐘中間,就要永遠定規了,你還不怕神麼?生死關頭,只看你怎樣用這快滅的光陰而定,你還不怕神麼?這短小的時候一過去,你的氣息一離開你的身體,永生和永死就要永遠定規,不能改移,你還不怕神麼?你既然這樣受人的刑罰,你還不怕神的刑罰麼?人的刑罰都已難受,何況神的刑罰呢?你還不怕神麼?今世的刑罰,都已擔當不了,何況來世的呢?你還不怕神麼?人的刑罰,人的律法,既然殺死我們的生命,我們還不怕將來的永死麼?世界的刑罰已經受了,你還要受神的刑罰麼?這樣嚴重的刑罰,這樣苦痛的刑罰,這樣厲害的刑罰,還不叫你生出懼怕地獄的心麼?永生永死在最短的時候,就要解決了,我看這個時候,是你應當怕神,和祂刑罰的時候,你一生沒有怕過,你現在還不怕神麼?
諸君,一分鐘一分鐘的過去,一點鐘一點鐘的過去,一天一天的過去,轉瞬一下,一月一年也要過去。咳!人生幾何?歲月不我留!不久永世就要在我們的眼前了!誰能知道自己的歲數呢?我們的性命,豈不是像氣一樣,轉瞬就歸於不見?我們的性命,豈不像野花,朝榮夕枯麼?咳!性命是何等的無定呢?我們為什麼還迷於世界、罪惡、和情慾的裡頭呢?將來靈魂的問題,豈不是很要緊的麼?為什麼竟因著暫時的現在,輕看了永遠的將來?哦!性命是飄流無定,死生無論何時都可在我們的身上更換它們的地位。無論何時,靈魂都可脫體而去。如果你從來沒有想到永世的關係,沒有注意將來的問題,到了現在,你還不怕神麼?現在我們若不留心我們靈魂的問題,將來就是永遠沒有機會。今不,就是永無,你應當趁著你還有性命的時候,快來相信主耶穌,得著救恩。死已經在我們身上發動了!疾病、痛苦、煩惱、軟弱、憂慮,都是死亡的先鋒!死的種子已經在我們的身體裡頭了!我們不知道,什麼時候它要長大結果。少年人阿,你不能永遠少年。老年人阿,你的時候快到了。現在若不接受主,要等到什麼時候呢?你的結局快要定規,你還不怕神麼?
或者神刑罰的手,已經按在你的身上,叫你受痛苦、喪親人、遭失敗、得疾病、成殘廢、歷災難;你已經受刑了,你還不回頭麼?還不怕神麼?神在肉體上所賜給你的苦難,都是因著愛你才發的。你已經離祂太遠了!你已經不相信祂了?除了物質的世界,和世界上的情慾、榮耀以外,你也不知道有神了!你也不要祂所設立的救主,主耶穌了!你離祂已經太遠了!祂不得已便打你,叫你回頭;你已經受刑了,你還不怕神麼?
二 認罪
我們已經看見了這個強盜,如何責備他的同伴,表明他自己的信心。我們現在還要看,他不只在責備他的同伴上,顯明他自己是有信心的;並且在他承認的話語上,他也表明他自己相信了主耶穌。我們現在看第四十一節:「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這一些話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我們是應該的,」意思就是:我們這樣受刑慘死是應該的。因為我們所受的刑罰-十字架的刑罰-和我們所作的,真是相稱。我們作強盜、犯罪、殺人、放火,還有心裡頭的罪惡,我們所作、所想、所說,沒有一件是好的,我們這樣受死,乃是最公平的、最合乎道理的,律法並沒有錯待我們,因為在神前、人前,或在我們自己的眼前,我們真是罪人!
這個強盜承認他所受的刑罰,是應該的,是他自己所犯的罪,所作的事,所給他的公平刑罰;他承認他自己是一個罪人;他並不用許許多多的話,來遮蓋他自己的罪惡;他也沒有用許多的理由,來隱藏他犯罪的苦衷;他並沒有說,「我作強盜,還是憑著良心作事;因為我若不作,肚子就要餓,身子就要冷,為著衣食所迫,出來向人家要買路錢;綠林生活,究竟也是一種生意!還有什麼不可呢!」他並沒有這樣說。他受了聖靈的感動,叫他自承他自己是一個罪人。他在他同伴的面前,這樣承認,他在主耶穌面前這樣承認,他在環圍著他們受死的人面前這樣承認。他絲毫不自恕的,說他自己是個罪人。本來最難認罪的就是作強盜的人,他們心橫了,「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羅三15~16;)但是,聖靈一作工,這個強盜竟大反常,自認為罪人。因他是罪人,所以他要一位救主。因他要,所以他就信,就求,就得著。
我是一個傳福音的人,我頭一件的事,就是要引導人,知道他自己是一個罪人。但是這一步是很難作的工夫。有的人就要答應我說,「我又不殺人,又不放火,我有什麼罪呢?」有的人就要說,「我作事,都是憑良心作去,我有什麼罪呢?」在我要證明人的罪,給人看的時候,人總有許多推辭的法子。就是有的時候,人肯承認自己為罪人,也是說普天下的人都是罪人,何在乎我一個?他們願意承認,世人都是罪人,但是,他們不肯簡單的說,他個人是個罪人。他們不知道除了殺人放火以外,還有許多罪惡呢!心中的驕傲、嫉妒,污穢的思想,口中的謊言,不時的怒氣,這些都是罪惡。你都沒有犯過麼?若說憑著良心作事,就沒有罪了,這也不見其然;因為我還不知道你的良心,到底是什麼良心?如果已經黑了、死了,它也沒有高上的程度來指引你。我記得有一次,我從上海去天津,在船上遇著一個同鄉。他的床位是和我對面,所以,不久我們就談起來。他在上海是作補牙的生意。他是一個很漂亮的少年人。他想不到我是一個傳道先生。他就對我述說他在上海經歷的故事。據他所說,最少有幾十個青年婦女,被他迷惑,他說的時候,是很得意的。等他說完了,我就講福音給他聽。我也有我的故事,就是信主耶穌得救。我對他說,「你是一個罪人,你這樣的犯罪,後來必定沉淪。」他答應我說,「我一生作事,都是憑著良心。」他不肯接受我的福音。諸位阿!請你聽他答應我的話。他破壞了幾十個婦女的貞潔;但是他還是說,他自己是憑著良心作事。咳!這是什麼良心呢!你們想看:這樣的良心,到底靠得住麼?
聖靈在一個人心中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叫人為自己的罪責備自己。叫他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需要一位救主,領導人來信靠主耶穌。你若不讓聖靈將聖經的話,證明你是一個罪人,而且抵擋神對你所估的價;你若不肯承認你自己是一個罪人,你就沒有得著神救恩的可能。你若不是罪人,就你何必要得救呢?你若不是罪人,就何必主耶穌來替你死,拯救你呢?自認罪人,是得著救恩的首要。我勸你應當謙卑,不要驕傲,不要怕丟臉,自己承認是一個罪人吧!我常常覺得,罪越大的人,越不肯承認他自己為罪人。他太驕傲,若叫他認自己的罪,未免叫他太丟臉!所以他不肯作;罪犯得越大的人,越說他自己是好的,比別人更好。這就是因他不自知。越知道自己的人,就越要呼喊說,「我無一善,惟有罪惡。」越知道神聖潔的人,就越承認他自己是罪大惡極的。我勸你在這個時候誠實一點對待你的自己,讓聖靈感動你的心,叫你知道你自己的罪。
三 認主
這個強盜,不特責備那個強盜,也不特承認他自己是一個罪人,並且承認主耶穌是沒有罪的。請看第四十一節末了一句:「但這個人(指主耶穌)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我們三個人同在這裡受刑罰,我們兩個作強盜的,這樣受死乃是應該的,但是這個人,這位耶穌基督,祂並沒有犯罪,祂所作的沒有一件是不好的,完全都是合乎正道,最聖潔不過的;祂也在這裡和我們罪人一同受刑;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們作強盜的釘十字架,沒有作強盜的也釘十字架麼?我們行為不好的被人定罪,這行為最好的也被定罪麼?我們這些罪人死是應該的,沒有話說;但是這個人,最聖潔、最完全,祂為什麼也受死呢?有罪的死,是有理的;沒有罪的也死,理在什麼地方?有罪的應當沉淪,這是最公平的;沒有罪的,也受了沉淪的苦,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我們作強盜死,是沒有話說的;祂作神的基督,為什麼和我們有同樣的遭遇呢?這真是一個奇妙的問題!真是全世界人所不會答應的!我們要看聖經怎麼說,「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羅五6。)「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8°。)「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三18。)這幾節的聖經告訴我們,基督到底是為什麼死的,乃是因著代替罪人死,乃是代替你和我的罪而死。「代替!」「代替!」請你注意這兩個字。沒有別的字比這兩個字更要緊的。沒有代替,就沒有福音。沒有代替,就沒有救恩。沒有代替,就不必傳道。基督若沒有代替罪人死,我就不信基督,我也勸你們不必信祂。祂若沒有替我們死,我們還是應當擔當自己的罪,還是應當沉淪,信祂有什麼用處呢?但是感謝讚美神!雖然祂的兒子是沒有罪的,祂樂意為著我們罪人捨己,代替我們受一切罪的刑罰,釘死在十字架上,叫我們一信靠祂,就有永生,不至沉淪。
所以,在這裡我們看見這個強盜,說到主耶穌的無罪受刑,是最有意思的。他看見主受死,他又承認主是沒有罪的;沒有罪為什麼死呢?他就是在暗中承認,基督的死是代替他死的。他相信十字架上的救恩。他相信主耶穌的替死。所以他得救了。我親愛的罪人阿,要得救只有一個法子,就是相信十字架上的主耶穌基督。相信祂在十字架上代替你死,你就可以立刻得永生。你自己有罪,你應當沉淪。犯罪和罪的報應,兩個是分不開的。一犯罪就有罪的報應,刑罰-下地獄沉淪。你若不犯罪,那就沒有話說;你若是完全公義的、聖潔的,誰能刑罰你呢?你若犯了罪,罪的刑罰就不能不臨到你的身上。你願意沉淪麼?你若願意,那就沒有話說;你若不願意,在這裡有救恩。沒有罪的主耶穌基督,已經代替你死在十字架上,擔當了你因罪所當得著的一切報應。你肯不肯在這個時候相信祂呢?「信的人有永生。」(約六47。)
四 禱告
這個強盜不只相信主耶穌的替死,並且從他信心裡,發出最誠實的禱告。他禱告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路二三42。)請我們看一節聖經,就是羅馬十章十三節:「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他求告主,所以他得救。請再看底下一節,第十四節:「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看了這個,我們就知道:信心是在求告之先。沒有信心,就沒有禱告。禱告是從信心發出來的。禱告不過是信心最後的表示。信心是因,禱告是果。在這裡我們應當注意一下:這個強盜雖然責備他的同伴,但是他得救並不是因他這樣的責備。這個強盜雖然承認他自己是一個罪人,但是他得救並不是因著他這樣承認罪。這個強盜雖然禱告,求主耶穌拯救他,但是他得救並不是因著他這樣的禱告。你要記清楚:悔改不能拯救罪人,認罪不能拯救罪人,禱告不能拯救罪人。罪人得救,只因著一件事:相信主耶穌基督的替死,相信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是替他死的。這個強盜,他還沒祈禱以先就已經有信心了,就已經接受主耶穌作他的救主了。他的禱告不過是他信心裡自然而然所發出的一種呼求。相信主耶穌替死的人,自然而然的要呼求主拯救他。他的得救並不是因著呼求,乃是因著相信。親愛的罪人哪,你不要倚靠你的行為。你的行為不會拯救你。就是悔改、認罪、禱告,這麼好的行為,也是不會拯救你的。你若要得救,請你用信心接受主耶穌作你個人的救主,相信祂在十字架上已經擔當了你一切的罪罰。信,就得救。信,就有永生。你相信麼?
這個強盜,他以為得救是一件將來的事,所以他求耶穌在祂降臨的時候記念他。(路二三43。)這是舊約的救恩。他以為他自己無善可取,無義足稱,他不能根據他自己的長處來求主拯救他。他對主說,「求你記念我,」他的意思以為:他自己是很不堪的,很不配的,對於得救好像沒有什麼盼望,如果主耶穌肯記念他,不必別的,就是記念一下,他也就好了。他知道神所記念的人,都要得著莫大的恩典;所以他這樣求。雖然他所求的,不是完全的,但是主耶穌基督竟然聽他。主所應許給他的,是他所沒有求到的,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罪人阿,主很願意這樣的待你。你願意不願意祂這樣的待你呢?現在沒有什麼時候了!永生永死快要決定了!你肯不肯趁著這個最要緊的五分鐘,來信靠這一位替你死的救主呢?你肯不肯在這個時候,用你相信的心,求告祂的名字,叫祂拯救你呢?噯喲!我們的罪惡,是何等的大!我們的痛苦,是何等的深!後來的刑罰,是何等的長久!何等的厲害!現在的地位,是何等的危險!何等的紛亂!這個時候,我若不呼求,要等到什麼時候?這個時候,若不悲傷痛哭,來到神的面前,尋找祂的救恩,要等到什麼時候呢?我願意你們在這個時候,快回頭來,快醒過來,請你在這個時候,安靜幾分鐘,低頭禱告神,求祂因著祂的兒子主耶穌基督的緣故,拯救你。
肆 他信心的性質
這個強盜藉著他的責備、認罪、認主、禱告,表明他的信心。他在這個時候相信主,可以說是一個最難相信的時候。據歷史家所記,那天在耶路撒冷,在一百餘萬人,這些人都是同聲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除掉祂!」「除掉祂!」那個時候,主耶穌的門徒十九已經散失。仇敵又多,朋友又少,但是,在各各他的山上,同祂同釘死的人,竟有一個獨矯眾議,獨反眾見,承認這一位釘死的人,是一位救主,更相信祂,作他自己個人的救主!這是什麼信心?這是一個與全世界反對的信心。世人所釘死的,他卻相信為救主。世人所定罪的,他卻承認為無罪。世界的人雖然非基督教,但是我要相信。世界的人雖然逼迫基督,要把祂釘死,但是我相信。世界的人雖然呼喊著說,「除掉祂!」「除掉祂!」「世上不應當有這一種宗教!」但是我相信。世界雖然用高壓的手段,來反對主耶穌,和祂的門徒,叫他們受許多的苦,但是我相信。親愛的朋友!你若不相信耶穌基督,我求你,我勸你,今天立刻來相信。因為這是與你有利益,要叫你得著永生。你如果肯相信祂,聖靈和我們傳福音的人,都願意你像這強盜的樣子:不怕眾人來信主耶穌,不當因世人的反對、逼迫、譏笑、和輕看,而作一個膽怯的人,畏首畏尾,不敢信祂。如果相信祂是應當的,你如果是一個有思想的人,你就應當不因著別人的阻撓而退後。犯罪才是一件真羞恥的事,信靠救主,乃是一件無上榮耀的事,這個強盜,並沒有因著眾人的緣故,失去他個人的人格。他不作和聲蟲;他不人云亦云;不因著眾人說,「應當釘祂十字架,」就也說,「釘祂十字架。」不錯,從前他是那樣的人,現在他已經覺悟了,雖然他所相信的救主,是和祂同釘在一種的十字架上,有同樣的遭遇,他竟然信祂。我們若以為基督是可信的,祂十字架的道是可信的,就不應當因著人的非議,盲從了他們。不要以為信靠基督是失去個性,實在信靠基督乃是需要個性的。
伍 他所信的
這個強盜,他所信的就是基督會救他,他並不是像有一種的人以為基督不過是人的榜樣,給人家傚法傚法就是。他也不像人,以為基督不過是一位大教師來教訓人,宣傳祂平等、博愛、自由等主義而已。他也不像人,以為基督是一位社會服務家、改造家,來服務改造猶太的社會而已。這些的信仰有若無,實若虛,是不能幫助他的。他現在快死了!主耶穌雖然是一個最好的榜樣,能幫助他麼?他現在快死了!現在在他心裡頭最要緊的問題,就是他靈魂得救的問題,我死後要去什麼地方呢?基督作大教師在這個時候,能教他什麼呢?基督改造、服務社會,對於活著的人,或者還會貢獻一點;但是,對於這個下流,深深犯罪,作強盜,而且氣息奄奄,死在眼前的罪犯,有什麼幫助呢?他所相信的主耶穌,並不是經過人家著彩,紙上談兵的主耶穌;乃是在他臨終時能安慰他的心,赦免他的罪,拯救他的靈魂,賜給他永生的主耶穌。這位主耶穌是能記念他的,是會拯救他的。諸君阿,你應當小心,你到底信什麼。應當記得:基督來是作贖罪的救主,不是作別的,凡相信祂替死的人,都要得救。
陸 主的答應-「今日」就有永生
我們現在要看,主耶穌怎麼答應這個強盜。請看四十三節:「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樂園就是相信主耶穌的人死後的住處,是一個很快樂的地方。換一句話說,樂園就是天堂。(啟二7。)所以,主耶穌基督在這裡的應許,就是說,你今天得救,你已經有永生,天堂已經保險是你的了。眾位,請你記得:得救是現在的,是立刻的,並不是等到將來。聖經說,「信的人有永生。」(約六47。)什麼時候相信,什麼時候就有永生。並不必等到後來,才能知道。你今天相信,你今天就得救,不必你死後站在神面前的時候才能知道。約翰五章二十四節的話,是最明顯不過的。「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這裡對我們說,聽見主福音,而又相信天父的人,(一)就有永生,(二)不至於定罪,(三)是已經出死入生。主耶穌說,信的人就有永生。那麼,我們已經信了,我們有沒有永生呢?主耶穌說,信的人就不至於定罪。那麼,我們已經信了,我們至不至於定罪呢?主耶穌說,信的人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那麼,我們已經信了,我們有沒有出死入生?主是不會說謊的。祂說什麼,就是什麼。祂的應許,是永不改變的,到如今,還沒有失去它的效力。我們不要疑惑神的話,和祂的應許。我們若疑惑,那個罪是何等的大呢!主耶穌既然這樣應許,就必定是真的。我們信的人,現在已經有永生,現在已經不至於定罪了,現在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們的問題,就是有沒有信祂?若沒有,我們是何等的危險呢!若有,就我們還怕什麼?神已經把永生給我們;神已經稱我們為義;誰能定我們的罪呢?「信祂的人,不被定罪。」(約三18。)
所以,我們應當曉得:得救和有永生,並不是等到後來才能知道的事,也不是等到後來才能得著的物。我們現在就能知道,今天就能得著。你是不是一個信主耶穌的人呢?我對於基督徒常有一個問題,就是說,「你得救了沒有?」讓我也把這個問題問你。你得救了沒有?有許多的人,總是對我說,「倪先生阿,我不敢說,我就是盼望得救。」有的人就說,「我現在不知道,應當等到我死後,神審判了我以後,我才能知道。」但是,請你們聽主耶穌對這個強盜說的話:「你今日要同我在樂園裡了。」今日!今日!不是明天。得救是現在的事,不是等到後來。主耶穌對強盜的話,好像是說,「不必等到我再臨的時候,我才記念你,你今天就要得救。」主耶穌現在也是對每一個信祂的罪人說,「你不至等到我再臨審判的時候,才有永生;你現在已經得救了。」所以,你不要疑惑。祂說你有永生,你還沒有永生麼?有一次,有一個醫生去見一個病在床上的青年女子。她病得很厲害,快要死了。這個醫生是外來的醫生,所以不能在別人的醫院裡頭幫助病人肉體上的需要。這個醫生就問這個女子說,「你心裡平安不平安呢?」她說,「不。」醫生就問她說,「你信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麼?」她答應說,「信。」「那麼,你為什麼還不平安呢?」她說,「我怕沉淪。」這個醫生就讀一節聖經給她聽。這節聖經就是約翰六章四十七節。裡面說,「信的人有永生。」這個醫生就問她說,「這節聖經說,信的人有什麼呢?」她說,「這節聖經說,信的人有永生。」「你有沒有信呢?」她說,「有。」「那麼,你有沒有永生呢?」她說,「我不覺得。恐怕我沒有!」這個醫生就再對她說,「這節聖經說,信的人有什麼呢?」她答應說,「有永生。」「你是不是一個信的人呢?」她說,「是。」這個醫生就說,「那麼這節聖經說你有什麼呢?」這個女子就答應說,「我說我自己沒有永生。但是,這節聖經說我有永生。」大家請聽。我說我自己沒有永生,但是聖經說我有永生。這個醫生就問她說,「是你靠得住呢?或者是聖經更靠得住呢?」她說,「自然是聖經。」「那麼你現在有沒有永生呢?」那個女子就很歡喜的,答應說,「神說,我有永生了,我就已經有永生了。」我恐怕多少的人,也是像這個女子一樣。信主耶穌,是信了;但是,卻疑惑神的話,就疑惑神的應許,以為沒有這麼快,一信了就有永生。所以你若問他,你信不信主?他就答應你,「信。」你若問他,那麼你有沒有永生?他就不敢回答你說,他有。多少的人,聽過這個福音以後,總是說,「我以為我自己沒有永生,但是聖經說我有永生!」請你不要管你自己怎麼思想,請你也不要管你自己怎麼覺得。神的話說你得救,主耶穌說你已經有永生了,你還疑惑什麼呢?這個時候,是我們讚美主的時候,不是疑惑的時候。阿利路亞,感謝讚美神,因為祂施白恩,拯救了我們。
你看,這個強盜,他相信主耶穌的話,他並沒有疑惑。他聽見主對他說,「今日你要和我同在樂園裡了。」他就相信:他靈魂的福氣已經得著。他並沒有對主說,「主阿!就是這樣得救麼?」他也沒有再來求主說,「主阿!你今天千萬不要忘記拯救我!」他也沒有問主說,「我應當作什麼好,才能得救?」他聽主對他說,他當日得救的話以後,他就相信了。他就安息在主的話語裡頭,不再嘵口。主的話是我們得救的保證。祂說,我們得救了,就是得救了。祂說,我們沉淪了,就是沉淪了。主耶穌說,信祂的人,不被定罪,(約三18,)信祂的人,就自然不至於被定罪,主耶穌還說,不信的人,他的罪已經定了,(約三18,)自然不信祂的人的罪,也是已經定了的。所以現在讓我們問你:「你有沒有永生?你得救了沒有?」你若已經信祂,就可以大膽答應說,「感謝神的恩典,我已經有永生了!」
柒 不是行為的問題
這個強盜,他得救並不是因著他自己作好。他不能作好,也沒有作好。他得救是完全因著基督替死的功勞。請注意:罪人的配得救,乃是完全因著基督的緣故,和他自己一點兒沒有關係。強盜配進樂園,並不是因著他自己有什麼功績;反之,他是一點兒功績沒有的。他是單靠著基督的功勞,而得救的。不錯,他若留在世界,在靈性上就應當有進步。這是他所得著的新生命,所自然有的結果。但他沒有被留在世上,他沒有什麼行為,基督的救贖已經夠叫他進入天堂了。人信主以後,固然應當有進步,有良善的行為,這是新生命所自然發出的行為。但是,這些好行為,並不叫一個信徒更配得救。他若不留在世界,他自然就沒有行為。他單單倚靠基督的功勞,就可以上天堂。一個信徒,在他信主以後,雖然有許多的善行;但是,這些善行,對於他得救的問題,是沒有幫助的,這些善行,並不會加增絲毫功勞給他,叫他更配得救。無論信徒是一信就死也好,仍留在世上幾十年也好,他得救的資格完全都是倚靠著基督流血贖罪的功勞。不死,就應當長大;因為他信主所得著的生命,是不能不長大的。但是,他的長大,並沒有幫助他更配得著永生。他若立刻死了,就基督的功勞,已經夠叫他進入樂園。
在各各他的山上,我們看見三個十字架。中間的一個是救主的十字架。這邊一個是得救者的十字架。那邊一個是沉淪者的十字架。得救和沉淪的人生,被救主的十字架所隔開!這三個十字架,代表世界上所有的十字架。這三個十字架,解決世界上所有罪的問題。中間那個的十字架,負罪而不藏罪。這邊的一個十字架,藏罪而不負罪。那邊的一個十字架,負罪而又藏罪。得救的強盜,他是一個罪人,所以他心裡有罪,他藏罪;但是主耶穌替他死,擔當了他的罪;所以他雖然藏罪,但是並不負罪。主耶穌基督是沒有罪的,祂的死,是代替罪人擔當罪的,所以祂不藏罪。但是,祂負罪,負別人的罪。世界上惟獨祂一個人是這樣的。沉淪的強盜,他是一個強盜,所以他心裡藏罪;他沒有相信主耶穌替他死,所以得不著主耶穌替他負罪的功勞,所以他自己應當負自己的罪;所以他藏罪,而又負罪。這兩個強盜,就是代表全世界所有的罪人。得救和沉淪的分別,就是相信不相信十字架替死的分別。得救的強盜,他藏罪,但是他倚靠主耶穌基督,所以他不負罪。有罪,不錯,但是有一位替他死的,所以他不必擔當他自己的罪。沉淪的強盜,和那個得救的強盜,都是一樣,都是罪人;但因為他不相信主耶穌的替死,所以他要自己負罪,永遠沉淪。主耶穌的十字架,把全世界的罪人分開,把他們分作沉淪和得救兩大部分。相信十字架的得救。不相信十字架的沉淪。你到底是在那一邊呢?
得救的強盜,他得救,並不是因著他有好處;因為他是一個強盜,沒有什麼好處。沉淪的強盜,他沉淪了,並不是因著他的壞處,因為他得救的同伴,不過也是一個強盜,和他一樣。不是更好的,得救;更壞的,沉淪。他們倆的行為原沒有分別。所不同的就是信心。所以,你們要看得清楚,得救和自己的好壞是沒有關係。他們兩個都是強盜,但是,一個得救,一個沉淪。他們兩個的職業,是相同的-同作強盜。他們是很同心的-合夥作強盜。他們一同殺人,一同放火,他們像左右手一樣:彼此相幫,彼此相助。他們的命運也是一樣的-被羅馬政府奪去。他們一同受審判,一同被定罪。他們同受一種的刑罰-同釘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的時候,他們還是一口同聲的譏笑基督。(可十五32。)我想,在全世界上很難找到一雙像他們倆這樣的人,同生同死,在事事上都是相同的。在一生中間,他們是同走一條路的,他們所得著肉身的結局,也是一樣的;但是,他們在永世裡頭的光景,是完全不同的。完全相反的。他們的死後有天堂和地獄的分別!一個進入樂園,稱作神的兒子,得著永遠的福氣;一個投下陰間,與魔鬼同住,受永遠的苦痛。這個分別,是從什麼地方來呢?就是在最後的五分鐘。一個相信主耶穌,所以他有永生了;一個不相信主耶穌,所以他被定罪了。聽阿!得救和沉淪的分別,並不是因著你自己的貧、富、愚、智、高、矮、貴、賤、好、壞而定。得救和沉淪,就是看你相信不相信主耶穌的替死而定。
捌 永遠的分別
那兩個強盜雖然生前是極親密的,不能分開,但是,他們現在已經永遠分開了!你和你的妻子,是很親密的;她已經信主了,你若不信,你們倆就要永遠分開了!你有沒有一個得救的母親呢?你很愛她,不錯,但是,你若不相信主耶穌,恐怕你要和她永遠分開!你有沒有一個得救,已經死了的父親?你若不相信主耶穌,你同他永遠不能再親近了!你有沒有你所愛的小孩子,他年小無知,不能相信,所以不負自己的責任,主耶穌替死的功勞現在已經臨到他的身上,他已經得救了。你這年大能為自己負責的人,你若不相信主耶穌,我恐怕你父子母子要永遠分離,永無聚首之期了!作父母的哪,請你們速來!你在世上有沒有親人?要永遠有個快樂的聚會,就應當相信了主耶穌。我恐怕,今天晚上坐在這裡,有多少同坐的人要永遠分離!有多少恩愛的夫妻要永遠分離!有多少知心的朋友,要永遠分開!有多少的父子、母女、兄弟、姊妹,要永遠分開!噯喲,傷心的分開!悲痛的分開!何必呢!你們當為著你自己的靈魂,快來信靠主耶穌。你們應當為著你所愛的人,快來信主耶穌。你應當為著地獄的可怕,快來信主耶穌。你應當為著天父的憐愛,因著基督的恩典,快來信主耶穌。
得救的問題,是應當在我們氣還沒有斷以先,就應當解決了的。強盜快死,但是他還沒有死。所以,他有機會得救。死了就沒有機會。主耶穌是會救罪人的,強盜都會救,祂誰不會救呢?所以,不要怕你的罪大,應當趁著你還有生命的時候,立刻來信主耶穌,在世人的面前承認祂作你的救主,和主。請你們在這個時候就決定。願聖靈幫助你們,決定得不錯。
「主阿,我這個時候願意接受你作我的救主,求你拯救我,施恩給我這個罪人,叫我得著永生,不至於被定罪。」
強盜得救 https://bit.ly/3yrWL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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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十架旁強盜的得救
聖經裡有很多得救的故事,得醫治的故事更多。
但是,這個耶穌基督十字架旁邊強盜的得救,是非常特殊,而且很重要的例子,但卻常被輕忽掉。
今天我們要來思考一些問題。
一、 原本譏誚耶穌,瞬間變成信主
和主耶穌同釘十字架的,有兩個強盜,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我們都知道其中一個得救了,也知道另一個是譏誚耶穌。
問題是,請看清楚經文:
『那和他同釘的強盜(複數)也是這樣的譏誚他』(太27:44)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39-43)
所以,這是什麼意思呢?
聖經矛盾?
因為馬太說的和路加說的不一樣?(馬太說兩個都譏誚,路加說一個譏誚)
新派神學與反基督教的人,就是這樣說的!
他們會將這種表面上矛盾的經文,都視為真正的矛盾,所以認為聖經是有誤的、聖經是會矛盾的。
但是,真正信上帝的人,會知道聖經絕不矛盾、聖經絕對無誤。
這種看似矛盾的現象,叫『反合性』(paradox)(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似非而是)。
任何反合性的經文,一定可以合理解通。
所以,這個關於強盜反應,馬太和路加記錄不同的現象,我們如何解通呢?
正解就是:
原先兩個強盜都在譏誚耶穌,但後來突然間,另一個強盜悔改信主了。
這是一種強烈神蹟性的反應!
一個原本不信的人,瞬間變成信了!
這就是神蹟!
類似的神蹟也發生在保羅身上。
保羅當時要去大馬色抓基督徒來殺,可是突然間大光照耀,後來他就信主了。
當今的教會非常喜歡講神蹟奇事,但是,那都是『外在』的。
然而,有多少人清楚知道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就是:
人能得救,才是最大的神蹟!
這種靈魂從死亡復活的大能,非有聖靈動工,沒有人做得到。
這是一種超級的神蹟,比那種外在眼見的還重要。
這種靈魂從死裡活起來的神蹟,不一定需要透過外在的神蹟才能產生。
像這個強盜,根本就沒看見外在的神蹟奇事,可是就信主了,而且是前一秒還在嘲笑耶穌,後一秒突然就信了。
請注意,這強盜本來也在譏誚耶穌,也和別人一樣認為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
問題是,他到死都沒看見耶穌行出從十字架上下來的神蹟,但他靈魂就是轉變了,信主了。
這種神蹟性信主的過程,我們千萬不要忘記。
因為,任何現在迫害基督徒(如保羅)、嘲笑基督徒(如十架上的強盜)的那些未信者,未必就是未來不會信主得救的人。
這裡面,有些,是神的兒女,只是他們現在靈魂尚未甦醒而已。
當上帝的時間到來,上帝會用祂自己的方法,帶領這些人信主得救。
二、 看不見神蹟與榮耀,就信了
這個強盜,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
他自己沒有見到與自己有關的神蹟,也沒有看見主耶穌行出任何神蹟。
事實上,這個被釘在十字架的階段,是一切外在神蹟停止的時刻:
沒有醫病、沒有趕鬼、沒有大能、主耶穌沒有從十架上下來、、、、,
一切外在眼見的神蹟都停止了。
當然,靈魂甦醒的神蹟、內心軟化的神蹟,上帝繼續在施展,好比強盜的信主、說出「這真是上帝的兒子」的百夫長。
但是,人眼中那種看得見的神蹟,已經都停止了。
至於榮耀,那也一樣,在十字架上,有什麼榮耀可言呢?
耶穌被釘時,是赤身露體的,連一塊包住下體的布都沒有的。
我們看見的畫像、雕像裡,主耶穌的下體都有布遮掩著,但那是出於尊敬,而不是真實。
真實狀況是:
十字架的受刑人,是必須全身裸露,連塊遮掩下體的布都沒有的。
這種十字架的刑罰,不僅是殘忍的肉體痛苦的刑罰,而且也是非常羞辱人的刑罰。
不管是羅馬人,還是猶太人,他們都沒野蠻到認為下體不用遮掩是件平常的事的。
他們都知道,公眾場合下體沒有遮掩,是非常羞辱的事。
我們的主耶穌,就是被人這樣羞辱的。
所以,沒有神蹟、沒有榮耀的時刻,還能帶人信主嗎?還有人能信主嗎?
這個強盜的信主,就是嚴厲打了成功神學、靈恩派的大巴掌!
成功神學強調『沒有榮耀,人就不會信主,福音就傳不出去』;
靈恩派強調『沒有神蹟奇事,人就不會信主,福音就傳不出去』。
問題是,這個強盜,不是好人,而是壞人強盜,
他的信主,就是在這種沒有神蹟的時刻、沒有榮耀的時刻,信下去的。
這個信,是人的成就,使他信的嗎?
當然不是!
這個信,是上帝自己施展大能,使他能在這種充滿羞辱、身體痛苦、毫無神蹟的時刻,竟然信下去了。
沒錯,很多人是因為見了神蹟奇事而信主的。
假使上帝主權願意行出神蹟奇事,我們感謝讚美主。
但是,假使上帝主權不願行出神蹟奇事,我們是否也願意衷心感謝讚美主?
更可怕的是,上帝自己也告訴我們:
那些因為神蹟奇事而信主的,一大堆也都是假信的!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約2:23-25)
十個痲瘋病人得醫治,這我們都知道。
其中只有一個回來感謝,這我們也知道。
但我們可知道,這十個親自經歷奇蹟的人,真正得救的,只有幾個?
只有一個!
『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那裡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嗎?就對那人說: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路17:17-19)
請不要以為『親自得到神蹟醫治』,就表示對方得救了,沒那回事!
就算是你親自被耶穌醫治了,也不表示你得救了!
事實上,當時親自得主耶穌醫治的,有不少是被法利賽人派去試探耶穌的,
而主耶穌也確實醫治了他們這些人的身體,然而,這可不表示他們就會信主而得救。
就連『親自蒙醫治』的,都未必得救了,更何況是『看見別人得醫治的』、『看見神蹟的』,得救的就更少了。
多少人親眼見到、親身經歷五餅二魚大神蹟?
五千人吃飽呢!
當時的人口才多少啊!就已經這麼多人親眼見到、親自經歷了。
他們經歷了之後,大家也都認為耶穌就是彌賽亞了。
『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約6:14)
他們不僅信耶穌是彌賽亞,還認真到處去「追隨主」呢!
『眾人見耶穌和門徒都不在那裡,就上了船,往迦百農去找耶穌。』(約6:24)
結果,這些人就是真信耶穌的嗎?
不是的啦!
『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
他們又說:你行甚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做甚麼事呢?』(約6:29-30)
然後,主耶穌講了一大段所謂「吃人肉喝人血」的話,
然後,一大堆人就散了,不再跟隨了,連主耶穌自己的門徒也一大堆不再跟了。
『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6:66)
事實上,很多人所謂的「信」,都只是表面的信罷了,不是真正的信。
他們的「信」,是『有好處我才信,沒好處我不信』。
這種因神蹟而信主的,也常是一大堆沒得救的。
正如當初台灣接受美援時代,教會發放麵粉,所以一大堆「麵粉教」信徒。
他們也會去做禮拜、也會很認真跟隨、也會唱聖詩、也會開口閉口哈利路亞阿們,
但當麵粉時代過去,當自己經濟變好,他們就離去了。
留美學生,也一大堆是這樣的。
去美國留學,因為有好心基督徒接待,所以不少也會去參加團契、去教會,等到沒有利用價值了,就離去了。
然而,主耶穌在那段吃人肉喝人血的講述裡,還講述二個很重要的觀念:
1. 真正上帝的小孩,是永不會被上帝撇棄的。
2. 上帝知道誰是祂真正的羊、誰是假的羊。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約6:39)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44)
『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6:64-65)
換言之,那些『外表信主』的,未必就是真信主的。
那些因為喪失好處就不信的,其實有很多,都是本來就是假信的。
這些因為沒好處就離開的人,除非他們後來有悔改,否則,他們的行為,證實自己就是沒得救者、證明自己不配蒙恩。
三、 痛苦無法解決中,依然信主了
很多人信耶穌,是因為遭受苦難,特別是身體生病、家庭不幸、、、。
在身體與心靈極大的痛苦中,需要尋找一副解藥,所以來信耶穌。
這是人之常情,並沒有什麼不對。
但可怕的是,靈恩派與成功神學將這樣的需求與市場擴大化,並且合理化。
他們開始宣傳一種所謂的「福音」:
信耶穌就能病得醫治、成大功、發大財。
然後,和直銷商的大會沒有什麼兩樣,一樣叫一大堆所謂「成功人士」出來「做見證」,使底下的信徒人人聽得如癡如醉、充滿期望。
至於那些不管如何信都沒得到神蹟醫治的、都沒得到成功興旺的,
大家放心!這些人絕不會站在講台上「做見證」,正如直銷商不會告訴你更多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成為檯面上那一級的成功者。
假使,身體處於極大的痛苦中,今生看不見任何得到痊癒的希望與可能,
那麼,人還會信主嗎?我們還願意信主嗎?
十架旁的強盜,就是這樣的人!
他身體被釘流血疼痛,那種痛苦,是非常劇烈的。
更悲慘的是:
他所信的耶穌,並不能救祂自己,也不能救他。
他和那個耶穌,都會死在十字架上,而且是肉體痛苦而死。
在這個極大的肉體痛苦,而且看不見痛苦得神蹟醫治的可能時,
我們還願意信耶穌嗎?當今教會還有多少信徒願意信耶穌?
可是,這個強盜就是願意信。
原諒我說句不客氣的話:
這強盜的信,比更多人都更深深的信!
因為,他並不是信一個能行出神蹟使他痛苦解除的耶穌、並不是信一個展現今世榮耀的耶穌,而是信一個能拯救他靈魂的耶穌。
這不是說他不相信耶穌能行神蹟奇事,或是認為耶穌不是榮耀的君王,
而是他願意接受上帝主權,當上帝主權就是不施展神蹟奇事、上帝主權就是要使人處於恥辱卑賤,他依然衷心相信這個上帝不誤事,並且對上帝毫無任何懷疑。
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就是他看重『來生』,而非今生。
並且,不是尋求來生的榮耀興旺,而是謙卑懇求憐憫與恩典。
我不是說今生不重要,請不要誤解。
我的意思是不能將今生的成功富貴擺在來生之前,變成看重上帝在今生物質的祝福,而忘了來生靈魂的幸福。
『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路23:42)
多少基督徒,已經將一切重心放在今世的榮耀上,而忘記來生的重要性?
即使看重來生,一大堆也將焦點放在他在來生可以在天堂住多大的房子、有多舒服的生活、過得多榮耀享受。
還有多少人,是看重來生,而且是非常謙卑懇求上帝憐憫的?
雅各約翰的媽媽,當時還去求主耶穌在今世當國王時,讓她兩個兒子當左宰相、右宰相。
可是,這強盜雖然看重來生,但是,他連求什麼大房子、大職位都不敢,而只求主耶穌憐憫記念他而已。
謙卑的,上帝必憐憫與恩待。
囂張以為理所當然的,上帝才不屑。
不幸的是,當今一大堆教會教導的,又是什麼?
教導信徒存謙卑的心來到上帝面前、來對上帝懇求嗎?
不是的!
他們教導的是『理所當然』、『理直氣壯』!
一副上帝欠我們、我們是王子的高高在上態度,來對上帝命令東命令西(表面上是祈求,但骨子裡是對阿拉丁神燈下命令)!
連主耶穌的十二個使徒(去除猶大),跟隨主耶穌、天天聽主講道三年多,
結果,他們還是滿腦子『今世』的成功,以為主耶穌是來當今世政治上的國王。
即使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死了、復活了,他們依然沒有醒悟。
連主耶穌最後要升天了,他們問自己的老師、自己的主,最後的一個問題,不是問安、不是感謝、不是不捨、、、,而是什麼,知道嗎?
『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1:6)
他們還在同樣的問題上打轉!
他們還是在等候『今世』的成功,想知道主耶穌什麼時候要當今世政治上的國王。
十字架上的強盜,沒親身跟在主耶穌身旁三年多、沒聽過那麼多講道,
可是,他的信仰與觀念,竟然比那些使徒還正確!
他等候的,不是今世的成功興旺,而是來生的幸福;
他的重心,不是肉體的幸福,而是靈魂的得救。
親愛的弟兄姊妹啊!
其實,我們比那位壞人強盜還不如!
我們對主耶穌的信仰,比那位強盜差遠了。
願上帝憐憫我們,帶我們走在正確的路上,
而不是跟隨今世教會大量錯誤的教導與潮流,走入滅亡的道路去,而是真正進窄門,直到天家。
基督十架旁強盜的得救 @ 基督教小小羊園地 :: 痞客邦 :: https://bit.ly/3bGGc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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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的囚犯(?-37年),亦稱十字架上的囚犯、好囚犯、右盜、善盜,是《路加福音》記載與耶穌兩名同釘的無名囚犯其中一人,他駁斥不知悔改的囚犯對耶穌的侮辱,並希望耶穌作王時記得他,耶穌答應帶他去樂園[1]。
雖然他並沒有在《路加福音》記載名字,但後世基督宗教諸教會根據各自的傳說為他命名,天主教和經外書《彼拉多行傳》稱狄思瑪斯[2]、偽典《敘利亞聖嬰福音》稱提圖斯[3]、亞歷山大科普特正教會稱迪馬斯[4]、《康巴提烏斯法典》稱助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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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好囚犯在樂園》,俄羅斯東正教聖像畫,莫斯科學派。
描述
有兩名囚犯與耶穌同釘十字架上,一個在左,一個在右[6][7][8][9],約翰‧馬可認為這是實現了以賽亞的寓言[10];馬太表示「盜賊」們嘲笑耶穌;然而路加卻寫:
39 兩個跟他同釘的囚犯,有一個開口侮辱他說:「你不是基督嗎?救救你自己,也救救我們吧!」40 另外一個卻責備那囚犯說:「你同樣受刑,你就不怕上帝嗎?41 我們受刑是活該;我們所受的不正是我們該得的報應嗎?但是這人並沒有做過一件壞事。」42 於是他對耶穌說:「耶穌啊,你作王臨到的時候,求你記得我!」43 耶穌對他說:「我告訴你,今天你要跟我一起在樂園裡[1]。」
編者註:聖經經文引用自基督新教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今天……一起在樂園裡」
參見:樂園
《路加福音》第23章第43節「今天……一起在樂園裡」,這句翻譯在少數文本中有不同版本和爭議,希臘文原本是沒有標點符號的,歸因副詞「今天」去到動詞「要」,就會組成最多文本使用版本「今天要在樂園裡」;但在少數版本中,合併副詞「告訴」,變成「我今天告訴你要在樂園裡」,更符合通用希臘語的語序。大多數聖經譯本使用前者,只有亞拉姆語《喬頓仁福音》使用後者[11]。
托馬斯·阿奎那表示:「主的話語(今天……一起在樂園裡),並非指俗世肉身的那種樂園,或該是心靈上的樂園,說將要,他們被神聖的榮耀充盈。從此時此地開始,囚犯跟基督升上天堂,他或跟基督而去,所以衪向他說:『汝必跟我在樂園』;如他的賞賜,他在樂園中,在那裡他與其他聖人一起,嚐到和享受到基督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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