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漆彈槍攻擊蔣介石銅像 儀隊制止畫面曝光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推轉型正義「去蔣化」 行政院3/30成立「中正紀念堂專案小組」
 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於30日召開,將通過成立中正紀念堂轉型專案小組。(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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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27 07:29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正紀念堂轉型議題近來再度受到關注,據了解,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於30日召開,將通過成立中正紀念堂轉型專案小組,政院官員強調,中正紀念堂轉型不單是一部會的事,拉到院的層級下成立,也是政府的一個態度。
 對於中正紀念堂轉型議題,行政院長陳建仁日前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大家有共識去個人化、去威權化,把其變成一個國家紀念場館,展現台灣的自由民主、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等,相關議題由專案小組評估研議。文化部長史哲也坦言,中正紀念堂轉型在有形的完成度上,進展不多,但至少在「無形的共識」上,包括去個人化和改名,大家是有共識的。
 相關官員透露,目前對於中正紀念堂的轉型方案,文化部尚未報到行政院,目前也僅止於口頭討論,沒有書面方案。不過,若中正紀念堂「改名」須修法,但明年一月總統大選前要不要修「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有高度的政治性,目前尚未有定論。
 政院官員解釋,轉型正義會報的民間委員已提案,在會報下成立中正紀念堂轉型專案小組,此一提案已在會前會通過,30日由陳揆親自主持的會報,也會照案通過成立專案小組。未來文化部提出的轉型方案,將在專案小組討論,也會把促轉會去年的任務總結報告中,對於中正紀念轉型建議,一併討論。
 至於三軍儀隊撤出中正紀念堂的議題,據了解,文化部與國防部已協調一段時間,但未獲共識,主要癥結在於,國防部認為三軍儀隊是為了「保衛國家元首」,不是為了「表演」與「觀光」,若移到戶外的升旗台就會變成「純表演」,除中正紀念堂外,國父紀念館、大溪兩蔣陵寢、忠烈祠也有三軍儀隊,國防部認為是否撤出應一併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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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u Wan-yao | Facebook

周婉窈,《轉型正義之路:島嶼的過去與未來》落實轉型正義有五項

周婉窈-嘉義大林人。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學士、碩士,美國耶魯大學博士,現為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周婉窈老師專欄
嘉義大林人。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學士、碩士,美國耶魯大學博士,現為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著有多部臺灣史相關著作如《少年臺灣史》、《臺灣歷史圖說》、《轉型正義之路》等等,並譯有《史家的技藝》,主編《臺籍日本兵座談會記錄并相關資料》等多部書籍。
《臺灣歷史圖說》目前有韓文版、日文版『図說 台湾の歴史』,以及英文版 A New Illustrated History of Taiwan,是認識臺灣歷史的重要著作。Chou Wan-yao | Facebook https://bit.ly/3uUV3No
【個人fb的blog版開張,歡迎瀏覽「周婉窈部落格」】(連結在留言欄)
去年七月我的一篇貼文被當垃圾移除(因為涉及清帝國領土?),申訴都沒獲得任何回應,也有幾位臉友替我申訴,應該也沒結果。這件事讓我開始思考臉書的言論審查問題,另外,臉書其實非常難找回過去的貼文,過去的「網誌文章」也變沒有(雖然還是有辦法找回來),因此想到另外設立一個部落格來存留臉書文章。
我的臉書,可能本來就和臉書作為social media的立意不合,基本上也是當部落格來寫,關於個人的生活動態不多。我認為臉書對三一八運動,以及我參與甚深的「反課綱微調」運動,都做出非常大的貢獻,對此我心存感激。但現在的情況似乎又有不同了,我沒深入研究這種不同(集中化?網紅化?),雖然會繼續寫臉書,但可能也要思考是否另闢戰場,以防萬一台灣被侵略,我們失去發言的管道。如葉高華老師所建議的,移師Twitter?
這個部落格基本上就是我的臉書的blog版,但因為有分類,文章容易找很多。一篇文章有時會放到一個分類以上,但總頁還是按照時序呈現,網誌文章也按年月日排入全文中。這個工程有其困難度,也要花費很多時間,非常感謝我的博士班學生許妝莊一人獨立完成,真的很不容易!!在此致上深謝之意。
由於過去很多貼文沒有標題,但部落格需要有標題,原先沒有的,妝莊先放上標題,以後我有時間再一一確認修訂。目前封面三張輪替照片分別代表:山、海、平原。
另外,要特別說明的、也是很令人悲憤的,香港在實施「國安法」之後,全面控制言論,幾乎所有支持反送中的網頁連結都失效了,《立場新聞》是我最常引用的,現在完全消失!!我們真的就是看到歷史如何被毀滅,如果連親眼看到的「歷史」都無法成為「教訓」,那麼,我們還能講些什麼遙遠的「歷史教訓」呢?我希望年輕人至少記得年紀相當的黃之鋒、周庭等人,不要忘記、不要忘記!!記憶或許是手無寸鐵的人可以勉強稱得上武器的最後工具。
也請記住通行廣東話/文的香港,不要七十年後因聽不懂廣東話,反而訕笑要復振香港廣東話的人是「廣東話沙文主義」。
作為一個歷史工作者,我最能做的就是記下不該被遺忘的記憶,我還能工作的歲月可能不長了,但努力不忘初衷。Facebook https://bit.ly/3dps0g1
部落格序言 | 臺灣與海洋亞洲 https://bit.ly/3AdrbzJ


德國積極用故事對抗遺忘,台灣的轉型正義呢?
中央車站大廳裡正舉辦「對抗遺忘」的特展,將二戰倖存的一張張容顏放大成等身人高,羅列矗立於人來人往的走道上,並且詳細記錄他們於集中營飽受折磨的生命故事,特別是回憶起那些於集中營罹難的家人,與一生天倫夢斷的遺憾。另外,納粹黨集會場檔案中心、紐倫堡審判紀念館600號法庭、審判紀念館文獻中心,乃至於老城街道的一棟棟平凡民宅的門口、一處處不起眼的角落與牆壁,或是腳上踩的一塊塊石板上,都豎立起紀念碑,標誌出曾於某棟建築物中被帶走送進集中營、或由此被被驅逐流亡海外的猶太人姓名,以及出生或死亡年月日。
德國清查納粹迫害猶太人的歷史工作,至今仍於大街小巷、家家戶戶進行地毯式的搜索,套句台灣的話就是「查到動搖國本」。換言之,整個德國就是一座大型的戰後紀念館,在納粹遺跡誠實呈現所有人性的罪惡,也於凡常空間的處處,重現受難者的面容、身影與故事,讓看似無關的人們,也能在共痛同感之中,進行最謙卑的生命連結。
我們無視的歷史,是受難者家屬的傷痛
「我們都希望那是一個從沒有存在過的時代」這是納粹黨集會場檔案中心簡介中最沉痛的一句話。但德國人選擇用故事對抗遺忘,以懺悔與省思直面歷史的陰影,積極處理集體無意識中的邪惡,乃至希冀能以懺悔與意識,成就最大的善。
228受難者仍於幽冥中等待,而至今已是第三、四世代的受難者家屬,不是只有在228這一天承受無邊暗夜的夢魘,卻是靈魂時刻被殘暴啃噬,卻始終等不到正義的鬱結,而他們其實就在我們每一個人身邊,惴惴不安地懷著「說不出口,卻最想被聽見」的想望。
我們的無視,正是對於轉型正義來臨前的霧鎖,讓社會集體以為前方無路。我們的無感,緣由自身的怯弱,走不進228紀念館,卻也失去了共痛的連結。我們的無關,僅僅因為不願將紀念館裡頭的受難者,當成與我們無異的人。我們的無謂,不過因為缺乏承擔歷史共業的勇氣,於是既無法與腳踩的這片母土連結,更沒能望向屬於台灣人的明天。
228事件不是只發生一天,卻是時時刻刻於生活脈動中,促勵我們面對集體創傷的勇氣。走進228紀念館與受難者家屬共痛,我們就不再是無關者,並於深度連結之中,齊心建立一個比寬恕更溫柔的社會。比寬恕更溫柔的社會:那個走進228紀念館的小女孩,提醒我們重新面對傷痕 | 吳品瑜 / 陪伴,日不落 | 獨立評論 https://bit.ly/3w9dVdI


台灣的檢察官又是什麼圖像?司法官學院院長達十六年的林輝煌;甚或是被諷刺為「奉命刑事」,卻是目前藍營執政縣市長執行力與風評最佳的侯友宜。我們又該如何評價?
鮑爾擔任助理法官時曾寫下:「皇帝已經離開,但滿朝的將軍、官員和法官卻都遺留下來。」(註1)在台灣的轉型正義道路中,對那些「系統裡的成員們」,台灣社會到底傾向知悉、揭露、追究、記憶,抑或漠視、褒揚、推崇、任其凋零、既往不咎?這都值得全體公民好好思考及決定,而這決定絕非一時的政治算計,而在於我們這一代人要為幾代後的人樹立怎樣的典範。
倘若人民對過去放任不追究,我們是否終將面對的過去的錯誤一再重演?假若我們讓助紂為虐者,可以平步青雲,那我們會不會在告訴下一代,在面對下一個時代選擇時,請選擇苟且,向威權臣服?  https://is.gd/Q3sapd


還原蔣介石是「轉型正義」的重頭戲
2020/11/01 11:12
陳啟濃自由開講》還原蔣介石是「轉型正義」的重頭戲 - 自由評論網 https://bit.ly/3efCI4V
很多人忘了10月31日是「蔣公誕辰」,屬於四、五年級生共同的節慶回憶,除了要唱紀念歌,遊行、呼口號等都是指標活動。蔡英文政府推動「轉型正義」,卻遺忘了對這位為何要推「轉型正義」的「罪魁禍首」給予明確的歷史定位。難怪還有不少人愚昧的稱讚蔣公守護台灣,免於受到共產黨的赤化。
圖為蔣介石銅像。(資料照)
「轉型正義」應該交代的歷史真相,除了蔣介石非但不是民族偉人、世界救星,他的人格、行事與野心,卻是造成中國與台灣20世紀極大的災難,絕非用動亂時代「難免的非常作為」可以做交代的。他一生只有短暫的受過日本的軍事教育,年幼就混跡在黑道市集,存的是掌握權力的野心。非但家庭價值不是他看重的,玩世不恭成了常態,最後還為了權勢締結政治婚姻。蔣中正常以中華道統的傳人自居,卻沒有先聖先賢「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風骨。
在他的眼光中豈止有家國的存在,除了家庭價值不重視,他也是喜歡玩弄權力,掌控權勢,致人民死生與國家安危於度外的十足投機分子。他不尊重人才,行政長才的吳國楨,被他排擠到離開風暴,遠走美國;軍事專家的孫立人,一生被他軟禁,救國救民的志向無法施展。
他為了權力,永遠不擇手段。北伐時利用黑道杜月笙殺人放火,承諾讓黑幫在上海販賣鴉片。為了剷除異己,他也可以利用黑幫殺人,因為他自己也曾拜在上海黑幫黃金榮門下,這只不過是他習慣的政治殺戮。
到了台灣,更是把中國大陸的失利,完全的顯露在對台灣的整肅、清算與迫害的高壓統治。那怕當時的台灣,在經過日本50年的統治,人民素質高於中國,深具法治觀念,社會治安良好,沒有戒嚴進行白色恐怖的必要,蔣中正還是為了自己的地位穩固進行長期的獨裁統治。
蔣介石的歷史定位,應該列為台灣「轉型正義」的最後重頭戲。台灣人無法認清蔣中正的真面目,還是有人視他為偉人的「蔣公」,不僅台灣歷史不明不白,千千萬萬名為台灣民主犧牲付出生命耽誤前途的前輩,依然含冤受辱,罪名不得洗清。讓台灣人認清蔣介石,是政府的責任,更是教育的應為!
自由開講》還原蔣介石是「轉型正義」的重頭戲 - 自由評論網 https://bit.ly/3efCI4V

周婉窈,《轉型正義之路:島嶼的過去與未來》落實轉型正義有五項


周婉窈,《轉型正義之路:島嶼的過去與未來》落實轉型正義有五項周婉窈,《轉型正義之路:島嶼的過去與未來》落實轉型正義有五項

《轉型正義之路》第一章 何謂「轉型正義」? | 臺灣與海洋亞洲 https://bit.ly/3kslF1E
《轉型正義之路》第一章 何謂「轉型正義」?
Posted on 15 九月, 2020by tmantu
輯自周婉窈,《轉型正義之路:島嶼的過去與未來》(國家人權博物館,2019), 頁5-14。
將陸續刊出第八章〈加害者、共犯集團及其問題〉、第九章〈小結:我們與白恐∕紅恐的距離〉
第一章 何謂「轉型正義」?
周婉窈
親愛的少年讀者,你們都聽過「轉型正義」吧?它來自英文的“transitional justice”。這是1980年代以來世界上很多國家都面臨的課題,而且是必須努力落實的工作。臺灣也是這個國際行列中的一員。
為什麼叫做「轉型」呢?因為這些國家在擺脫長期的集權或專制獨裁統治之後,走向建立自由民主新社會的道路。新社會肯認自由、民主、人權,把它們當作社會的核心價值。「轉型」講的就是從前一個型態轉變或過渡到另一個型態。
讓我們來看看下面這張對照表,左邊是專制獨裁體制(A),右邊是自由民主體制(B),下面相應的欄位分別列出各自的特徵。請了解,這都是理想型(ideal type),也就是最純粹的狀態,現實情境的具體案例不會是百分之百,會落在光譜的某個區塊。但不管如何,兩邊絕對是不同型態的社會。
我們用專制獨裁體制來包括各種型態,如極權統治、軍人專政等等;相對於它的自由民主社會,我們也用「體制」來指稱,是因為在這個類型的社會,是透過種種制度來保障人民的自由與民主的運作,不是指可以隨便做什麼,若只是這樣,在A社會人民也有很多自由,甚至比B社會更自由,小至亂丟垃圾、不排隊等,大至造假、剽竊、盜版、製造假貨、人身/器官買賣等⋯⋯。從專制獨裁體制過渡到自由民主體制,這個轉變是革命性的。所謂「革命性」,是指改變的劇烈程度,不必然透過革命的手段。想想:從集權或專制獨裁統治的反民主、人民沒有自由、人權遭受嚴重斲害,到肯認民主、自由、人權,這是多麼大的改變!不管是靠流血革命,或和平轉移,「轉型正義」的轉型,就是指這種巨大的「過渡」(transition)。
在說明達成「過渡」的手段之前,讓我們先了解「國家機器」和它的操作者的問題。一個國家,不管是什麼型態,都必須靠一整套互相牽連、相互配合的制度在運作,這些制度包括政府組織、軍隊、警察、司法、教育等體系,它的日常運作必須靠人來做,就如同日常生活中的機具必須由人來操作一樣,它無法「自動運轉」。一般我們稱這些制度的總和為「國家機器」。在自由民主體制下,國家為人民而存在,國家機器必須中立,且受到嚴密的監督;例如,軍隊的存在是為了保衛國家、保護人民,不能為領袖、某黨或某個統治集團服務,警察和司法也是一樣。專制獨裁體制恰恰相反,國家機器由獨裁者,或一個黨、一群軍人、一個統治集團所掌控,人民是為了他們的目的和利益而存在;他們為了控制社會,動用國家機器來對付人民,例如任意予以拘捕、刑求、監禁、處決等,更巧妙的是利用司法來整治反對人士。國家機器被操控來對付人民(他們通常手無寸鐵),對人民施以暴力,這就是以國家之名來施行不當暴力,形成名副其實的「國家暴力」。
這類的國家暴力之所以可能,是因為國家機器被統治者掌控,而且實際操作國家機器的各層人員也願意配合「上面的意思」。換句話說,獨裁者及其決策層協力者之外,許多人都參與了國家暴力的不當行使,成為共犯結構的成員;他們在具體的作為上,是否應負起或多或少的責任?這是要進行調查才能釐清的。我們在第八章會討論加害者和共犯集團的問題。
簡單來說,從專制獨裁體制過渡到自由民主體制,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矯正國家機器的被濫用,也就是必須讓國家機器中立化;國家機器龐大複雜,這是非常不容易的工程。我們前面講過,操作國家機器的是人,如果在過渡期間操作新國家機器的人還是同一批人,那這個過渡就更加不容易了。
這就帶到一個重要議題。在世界史上,要達到這個「革命性變革」,就手段來說,可簡單區分為:流血革命和非武力方式。通常流血革命之後,在A(專制獨裁體制)操控國家機器的人員,尤其是官僚體制的高層,會被排除掉,在新社會B(自由民主體制),由一批新的人員接掌。這樣的過渡,要面對的是在流血革命的過程中可能導致的無辜受害等問題。反之,若是透過非武力方式,可以避免流血革命的後遺症,但它的問題是:在A操作國家機器的人,在過渡到B的過程中仍然繼續操作國家機器,導致該國在面對過去的不公不義時,無法檢討舊體制的官僚(及其後繼者),因此看不到加害者,只有受害人。
臺灣在1990年代由KMT/ROC黨國專制獨裁體制開始走向自由民主體制,是屬於非武力方式的「和平轉型」,甚至有人稱之為「寧靜革命」;於是同樣一批人和他們的「精神後裔」繼續操作轉型中的國家機器,因此,在臺灣,我們看不到加害者,而且國家機器是否能真正中立化,仍然是很大的問題。比如說,一個曲承上意做出不當判決的軍法官,透過優待的管道成為律師或司法官,當社會過渡到新體制時,他已爬升到重要的位置,由於沒受到追究或譴責,他的地位隨著時間的推移只會更加穩固;他很可能繼續做出不當判決,但社會毫無所覺,就算有所覺,也毫無辦法。
總而言之,這個由A到B的「過渡」,不是容易的事情。在集權或專制獨裁統治下,很多民眾受到迫害,甚至發生大屠殺、族群清洗的慘劇;新國家如何面對過去以「國家」之名所行使的不當暴力?
如何還給受害人公道(justice)?這就是國家型態「轉型」之後必須面對的「正義」問題。
在這裡,讓我們給出「轉型正義」的定義:
一個國家從專制獨裁統治過渡到自由民主法治社會,針對過去國家機器被濫用來對個人施以不當暴力(人權迫害)的情況,以政府的力量重新予以審視和調查,追究加害者的責任,還受害人公道和正義,給予賠償,並進行制度改革,以鞏固法治、深化民主、保障人權,確保將來同樣的事情不會再發生。
簡單來講,就是要在新的民主社會,對過去的不公不義進行調查和矯正。請注意:這是要「以政府的力量」來做的,不是「民間力量」喔。
落實轉型正義有五項必要的工程要做:
一、究明真相。
二、釐清責任歸屬(追究責任)。
三、道歉、補償、興築紀念碑等。
四、提供受害人傾訴的平臺。
五、確定建立能夠防止再度發生的機制。
第四項是本書作者綜合國外和臺灣的情況,特地加進來的。此項除外,轉型正義的英文關鍵詞依序是:truth, justice, reparation, institutional reform,翻成中文就是:真相、正義、修復(補償)、制度性改革。上面的五項工程,若要好記,第三、四項可合併,就是:真相、究責、撫慰、制度性改革。臺灣社會最喜歡講的「和解」,並不是轉型正義的核心概念,那是轉型正義落實之後期待可以獲致的效果。如果將和解排在最前面,那正代表無法掌握轉型正義的真義。
再整理一下。在一個國家自由民主化之後,過去迫害人權的事實必須受到調查,究明真相;加害者必須受到譴責,並追究他的責任;興建紀念設施之外,受害人必須獲得平反和必要的賠償,並提供受害人和相關人士訴說苦難的管道。新國家必須建立穩固的自由民主體制,以確保過去的錯誤不會再發生。也就是說,除了還過去的受害人公道之外,主要還是為了新社會的未來,你們的未來。不然,被國家機器碾碎的人,誰能還他們生命?誰能還他們青春?沒有人能,我們只能讓他們的犧牲有意義,讓他們活在我們的記憶中。
最後,讓我們做點補充說明。「轉型」(transition)是指從專制獨裁體制過渡到自由民主法治社會的「過渡」;「轉型正義」就是指在這種「過渡」時(期間),一個國家對過去國家機器被特定勢力操控而導致的不公不義必須予以矯正的工程,以實現正義(justice);具體來說,就是還受害人一個公道,在抽象層次,是重建過去被破壞的正義標準。日文將“transitional justice”譯作「移行期正義」,其實比較貼近原意。如果中文譯為「轉型期正義」或許比較不會引起誤會,只是中文習慣二字一詞,或四字一詞,不習慣五字一詞。因為從A「轉型」到B,必然有一段「像A卻非真B」的階段(圖1.1粉橘色和草綠色交疊的地方),轉型正義是為了達成真正的轉型之前必要做的工程,否則A的遺緒可能吞掉B的成果,這不就是臺灣目前面臨的困境嗎?
美國學者Ruti G. Teitel有一本著作專門講轉型正義,書題是Transitional Justice。Teitel教授特別重視這個「過渡」時期的法律與正義的問題,中譯本在書中其實常常將“transitional justice”譯作「轉型期正義」,這真的比較符合這個概念的內涵。中文造詞是不是可以不那麼僵化呢?讓我們心中時時默唸「轉型期正義」,這樣比較不會有誤解。
以下這兩張圖,改繪自新台灣國策智庫主編的轉型正義小書(見參考文獻),清楚呈現轉型正義落實之前與之後政治運作的強烈對比,請參考:
附記:感謝國家人權博物館提供本章圖片。
參考文獻
新台灣國策智庫主編,《台灣國家願景.我們的主張 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臺北:新台灣國策智庫有限公司,2011。
璐蒂.泰鐸(Ruti G. Teitel)著,鄭純宜譯,《轉型正義:邁向民主時代的法律典範轉移》。臺北:商周出版,2001初版;2017二版。
《轉型正義之路》第一章 何謂「轉型正義」? | 臺灣與海洋亞洲 https://bit.ly/3kslF1E


侯友宜為轉型正義的例子/ 蔣介石將黃溫恭的15年徒刑改為死刑/不會再沒加害者!促轉會將建「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我們當然反對報復、甚至於整肅,然而,目前的作法實質上是採取除罪的途徑,也就是在維持現狀的幻想下,任憑這些人肆虐,甚至於以社會改造者、或救世主的面貌出現,那是對正義的惡意訕笑。不要說屬最高度轉型正義的加害者究責,幾已不可能啟動,恐連最基本的真相還原,都會寸步難行。而目前的促轉會,竟落得最該被轉型的對象,更顯得極端諷刺,亦使台灣的正義轉型,遙遙無期。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周婉窈,《轉型正義之路:島嶼的過去與未來》落實轉型正義有五項

你聽過「邪惡的平庸性」或「平凡的邪惡」吧? 漢娜·鄂蘭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轉型正義之路:島嶼的過去與未來》 漢娜·鄂蘭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第八章 加害者、共犯集團及其問題
已在「臺灣與海洋亞洲」部落格貼出,歡迎點閱。
親愛的少年朋友,你聽過「邪惡的平庸性」或「平凡的邪惡」吧?如果你想進一步了解,或許可以看這一章喔。
引文:
1、最後,我們來到目前非常難討論的共犯集團的問題,但是,我們不能迴避,至少要拋出來,等待未來。在專制獨裁體制下,確實絕大多數的人選擇服從,這是普遍的現象,但如同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所說的:「在政治中,服從就等於支持」(In politics obedience and support are the same)……
2、在觀審過程中,鄂蘭很驚訝發現犯下邪惡大罪的艾希曼,不但沒有惡魔相,反而看起來非常平庸,是個認真、服從、盡忠職守的官僚。如果用中文來表達,就是:外表再怎樣看,都是個溫良恭儉讓的人,但做的事卻邪惡得很。
〈第八章 加害者、共犯集團及其問題〉網頁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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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之路》第八章 加害者、共犯集團及其問題
Posted on 25 九月, 2020by tmantu
《轉型正義之路:島嶼的過去與未來》(國家人權博物館,2019)
第八章 加害者、共犯集團及其問題
周婉窈
「暴政必亡」,是很多人隨口能說出口的「成語」,但是,我們看人類歷史,暴政固然最後可能滅亡,但通常維持很久,數十年到半世紀以上也不是不常見。暴政既然是暴虐的統治,為什麼可以持續那麼久?簡單來說,就是有很多人在專制獨裁統治下選擇服從,甚至積極配合、協助。在落實轉型正義的過程中,我們不能不處理加害者和共犯集團的問題。
景美軍事法庭的標語「公正廉明」,是白色恐怖時期最大的反諷之一。(作者拍攝)
前面提過,從專制獨裁體制過渡到自由民主體制,大致有兩種方式,一個是流血革命,另一個是和平轉移。若是前者,在新社會掌握國家機器的會是另外一批人;若是後者,國家機器由同一批人操作,看不到加害者。臺灣屬於後者,不但很難進行轉型正義,長期以來只看到受害人,加害者的身影幾乎都看不到,當然無法追究他們的責任。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促轉條例)和《政治檔案條例》分別在2017年12月和2019年7月通過立法,我們才能從關注受害人,開始進入辨識加害者、看到加害體系,甚至共犯集團的階段。
在自由民主化的過程中,如何確立國家機器中立化?如何不被同一批人掌控?若干中歐和東歐國家訂定了所謂的「除垢法」。「除垢法」英文是“Lustration Law”,“lustration”來自拉丁文“lustratio”,指古希臘和古羅馬的淨化儀式;透過這種儀式,可以淨化新生的孩童、城市、特定建築,以及曾經發生犯罪的場所。轉型正義的「除垢法」,在中歐和東歐國家主要用來排除前共產黨菁英,避免他們在新社會擔任特定的政治、教育、軍事、傳媒的職務,以確保民主轉型,並避免舊菁英復辟。以下是中、東歐國家的「除垢」情況:
充分除垢:德國、捷克、匈牙利、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
部分除垢:斯洛伐克、波蘭、羅馬尼亞
沒有除垢:保加利亞、阿爾巴尼亞
雖然「除垢法」的概念和作法遭受法律精神和道德層次的質疑,但根據實證研究,除垢能增強公民對公共制度的信任;這些公共制度包括司法、警察、軍隊、國會與政黨,總而言之,就是對政府的信任。(撮述自菜市場政治學,見參考文獻)看來臺灣很需要增強這種信任呢。提醒一下:根據今年(2019)3月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的調查,臺灣約有將近八成的人不信任司法,這個比例高到超不正常的,表示我們離正常的自由民主社會還很遠。
《促轉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並釐清壓迫體制加害者及參與者責任」,看來有點像「除垢」,不過,其實只是「釐清責任」,並沒有賦予免除職務的法源。以臺灣社會的實際情況來說,不少人濫情又鄉愿,若能做到釐清責任已經是很大的突破了。條文中的「壓迫體制加害者」,比較容易瞭解,就是一般概念的加害者,英文是“perpetrators”;而「壓迫體制參與者」,用白話來說,就是「共犯集團的成員」。關於加害者、加害體系,以及共犯集團成員,過去由於檔案不夠開放,關卡重重,遮蔽很多姓名和重要資訊,無法做系統性研究。現在《政治檔案條例》已經在今年7月24日公布實施,我們開始有可能全面檢視檔案,勾勒出加害體系,甚至共犯結構的圖像。對於個別的加害者和積極的共犯也才有可能加以辨認。以下提出幾個思考的方向,未來還是要靠大家一起來努力。
首先,臺灣白色恐怖是透過層層重重的「法網」來進行的,對仰仗法律來遂行人權迫害的國家機器操作者,在追究責任上,有一定的困難。人們會說:「守法」、「執法」不就是正確的嗎?為何要追究?究實來說,這些法欠缺正當性。對此,我們可以從兩方面入手,其一是法的外來嫁接(殖民地性)的問題:這些法多數本來和臺灣沒關係,即使那些在臺灣才頒布的,也沒經過真正的民主程序,沒經過臺灣人民(透過代議政治)同意,甚至毫無所知,因而KMT/ROC黨國之法所具有的合法性很低。其次,在從專制獨裁體制過渡到自由民主體制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致力於建立普世價值,以此為立場,來審視這些法的執行,如果違反人道,就喪失其正當性,必須受到譴責或追究。德國納粹對猶太人進行大屠殺的「執法者」,根據當時的法律可能沒問題,但事後可以受到法庭審判並予以判刑,就是立足於高於法律層次的人道原則。簡單來講,「惡法非法」,透過思辨和良知,我們可以選擇不遵守。
經由系統性的檔案整理,辨識並建立加害者名單,是一個浩大的工程,我們目前只是處於可能可以開始做的階段,一切都還很暗晦。以下是作者認為可以開始探索的幾個類別:1、「壓迫體制」的決策者;2、刑求者;3、告密人;4、執法時違法者。
「壓迫體制」的決策者,處於最頂端的當然是蔣介石。我們先且不去論法律之上的道德問題,就「法」的層次來說,未來轉型正義必要做的工作是整理出做出不當核定與覆議的軍事長官。蔣介石到底在核覆過程中奪取多少條人命?多判多少人多少刑期?這都須要調查清楚。其他的軍事長官做了多少不當核覆?例如,國防部參謀長周至柔,以及總統府參軍長桂永清等人,他們經手的簽呈必須一一檢視。關於蔣介石退回重審的案件,為何往往變成「死刑」?是不是底下的人揣摩上意,做出違法判決,他們是誰?改判決有無新事證,或援引其他法條?還是只是看上司臉色就重判?一個社會要能辨識並譴責這種作法,才能避免將來再度發生。
此外,在軍法處進行審判時,那些軍法官、審判官是誰?他們有沒有違法判案?他們後來到哪裡去了?陳英泰從政治犯的角度來看,認為軍法審判官是白色恐怖最大的幫兇,他們辦案、領獎金,分贓沒收的財產,享受榮華富貴;他特地列了五十六個名字(見參考文獻,陳英泰書,頁179-193),希望國人永記於心。由於當時KMT/ROC黨國很照顧軍公教人員(絕大多數是外省人),並為軍法官開了很大的後門,當時律師非常難考,軍法官卻可靠檢覈成為一般律師。而且,根據1944年(臺灣還是日本時代!)ROC公布實施的《軍法人員轉任司法官條例》,軍法官可以轉任推事(法官)和檢察官,這個條例到現在都還在,從沒修訂過。這也就是說,有一定數目的軍法官後來轉業律師和司法官;如果是檢察官或法官,他們專業的品質如何呢?我們需要知道他們的「履歷」。我們尤其應該透過檔案,整理出軍法官的白恐審判模式,以及他們如何回應長官的不當核覆。
再來,是刑求者。刑求是白恐偵訊階段,幾乎一定採用的手段。這些刑求人的人,或許大部分都過世了,不過,應該還是有不少人仍健在。一生曾二度入獄的謝聰敏回憶說:
「調查局用刑的人,都是台灣招考進去的。而且很殘忍。叫台灣人對外省人用刑。讓外省人對台灣人用刑。用這樣的方式。已經年紀大的,沒有熱誠去用刑,所以他們招考年輕人去用刑。」
謝聰敏1934年生(2019年過世),刑求者現可能七、八十歲吧?謝聰敏又回憶:
「我記得當時有一個用刑人告訴我,他們要過一個愉快的周末,因為他們要刑求我,……用刑時,就在那裡喊叫,很興奮。……
用刑的人,本身性格扭曲了。被用刑的人,他一生痛苦。他們半夜會作噩夢。我自己現在半夜也還會作噩夢。會叫、會醒來。所以是需要治療的。……」
謝聰敏在監獄中遭到酷刑,被折磨到幾乎就要死了,幸而他的妹妹謝秀美在外奔波,獲得雷震、田朝明醫師夫婦,以及日本人和國際人權組織的救援,才保住一條命。對於刑求,謝聰敏認為臺灣必須有「酷刑學」來加以研究了解。請注意:那些想「過一個愉快的周末」的刑求者,是領國家薪水的人喔,也就是納稅人繳錢讓他們來將人民刑求到快死掉(有人真的就死了,或瘋了),然後很快樂!
這些人回到家,可能是很孝順的兒子,很好的丈夫,很疼小孩的父親,但刑求政治犯時,手段慘絕人寰,不眨一眼。他們現在可能就是走在我們身邊的老阿伯,超級平庸,卻超級邪惡。最後我們會花一點篇幅來討論「邪惡的平庸性」這個很嚴肅的課題。
由於我們等到現在才開始進行轉型正義,很多被刑求的政治犯和刑求他們的人都已死亡,柏楊和劉展華的「故事」超級反諷。柏楊回憶說:
我的口供無法使特務們滿意,也就是報上常看到的字彙:「堅不吐實」。就這樣,我在審訊室裡住了一個多月,劉昭祥和劉展華逐漸撕下文明面具,朝陽大學法律系畢業的調查員高義儒也參加偵訊。……
接下來是其中一人刑求他的具體描述,我們就不引了。刑求他的劉展華,當時還是個年輕人,柏楊出獄之後想起他,本來想寬恕他的,可是有一次在一個餐會和他見面,這時候他已經在調查機構爬到相當高的位置了,見到柏楊時滿面春風,就是沒有任何道歉的話語和內疚的神情,反而大談如何逮捕黃信介、施明德,誇耀自己很會辦案。劉展華最後高升到法務部政風司長,於2003年3月17日退休,退休茶會非常風光,估計有六百多名人士參加,施明德還是神秘嘉賓呢!現在柏楊和劉展華都過世了。以劉展華為例,白恐刑求人的人沒受到譴責,反而是升官,享盡榮耀。
圖8.1 綠島人權園區柏楊題字:「在那個時代/有多少母親/為她們/囚禁在這個島上的孩子/長夜哭泣」。
今天臺灣內部,在公家場域、用國家資源來刑求人,已經很少見了(無法確定一定沒有),但世界上很多地方,可以說沒有一秒鐘沒有人不被刑求著。我們隔壁的大國就是惡名昭彰的國家之一,如果你讀過法輪功學員的遭遇,你就可以揣想臺灣白恐時代的可怕。這也是我們為何一定要了解白恐的這個面相,並譴責違反人權的刑求。不被譴責的罪行,當它再度回來時,人們可能不知道如何反應。
再來我們要討論告密人。這部分的圖像到現在都很模糊,我們知道他們可以領獎金,但到底他們是誰?檢舉了哪些案件?獲得多少獎金?前政治犯施明雄說:「說實在,抓我們、刑求我們、判我們有罪的那些加害者,大概也死光了,但為獎金檢舉我們的人是同年歲的,至少公開所有的檔案,讓我們知道他是誰?……我們就是要求得一個遲來的公道。」前政治犯陸續過世,如果我們再不努力,被密告的人和密告者,大概就會像柏楊和劉展華一樣,消失殆盡吧?結果就是無法還受害人一個真相、一個遲來的公道。
在第六章,我們提到促轉會製作的紀錄片《不是自己寫的日記》,它記錄三位被監視的人(二位是學生)的「第一次」──第一次看到他們自己的黑資料,第一次知道監視人是誰(包括好朋友)。未來這方面的檔案應該會越來越多,除了臺灣的大學校園之外,白恐時期海外也都有「佈線」,派留學生監視其他的臺灣同學,很多人有領錢,相關檔案未來是否能出土,讓我們拭目以待。另外,戒嚴時期各政府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以及部分民營企業都有「人二室」(人事室第二辦公室),主要職責是「保密防諜」、監控所在單位工作人員的思想言行。1992年8月,人二室改組為「政風室」,專職監督政風,改組的同時,人二室時代的檔案資料被銷毀。現在大概很難找到人二室的檔案了。
加害者最後一個類別是執法時違法者。他們大抵是整個壓迫體制的下層工作人員,如管監獄的人,如士兵或獄卒。這些人因為不是決策者,只是執行任務,通常不會被究責。但是,如果在執行職務時,做了不對的事情,還是犯法,要被追究的,比如,對政治犯施以非職務的暴力。一個很有名的例子是,陳智雄(1916-1963)被拉出去處決時,在寧靜的清晨,用嘹亮有力的聲音,大聲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警衛室的班長竟砍斷他的雙腳掌,不讓他英勇豪壯地昂首走向刑場,而用拖的方式,傷害陳智雄先生「視死如歸」的尊嚴與權利。(根據施明雄的回憶,見參考文獻)這種行為非常不人道,徹底違法,必須被追究、被嚴重譴責,就算已不在人間,歷史必須記下他們的名和罪。
最後,我們來到目前非常難討論的共犯集團的問題,但是,我們不能迴避,至少要拋出來,等待未來。在專制獨裁體制下,確實絕大多數的人選擇服從,這是普遍的現象,但如同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所說的:「在政治中,服從就等於支持」(In politics obedience and support are the same. 見參考文獻,英文 p. 279;中文頁307),由於這個議題過於廣大,我們在此取狹義的界定,所謂「共犯集團成員」不是指所有人,是指積極、主動協助的人,如果是公職人員,就是超出職務的要求,加碼協助。什麼是積極、主動、加碼協助,當然不是很容易判斷,不過,當檔案越開放,細節越清楚時,我們就更能勾勒出共犯集團的樣貌,甚至個別的人。
相對於積極、主動、加碼協助,在白恐時期,我們也會看到消極抵抗的例子,那通常會給受難者及其家屬帶來很大的精神鼓勵。例如,鄒族領袖高一生被抓後,陳丁奇被派為宣導員之一,負責到里佳村宣傳高一生的罪狀,他是高一生臺南師範學校的學弟,他到里佳村怎麼告訴村民呢?他說:高一生不可能偷錢,沒做壞事,沒貪污。另外,當時保安司令部擬了一份陳情書,說高一生是地方惡霸,不要讓他回部落,必須嚴加懲處,要族人簽名。里佳村預定集體蓋章的那一天,在村長安有信的安排下,村民全都去楠梓仙溪上游打獵捕魚,就沒蓋章了。也有族人扛很重的一捆木柴,經過高家,說太重了,不要了,丟了就走,其實就是要把木柴送給困苦過日子的高家母子。這些事情都讓高一生的次子高英傑一生難忘。
暗中協助的是少數,絕大多數人接受當局對高一生等人的人格抹黑,並加入欺凌的行列。這裡我們要特別提一個人的角色。高一生被捕的當天晚上,嘉義縣長林金生率員到達邦國校,宣告高一生「污職」;他向準備前往各部落宣傳的成員說:「高鄉長盜取了你們的錢。」第二天,各成員便分頭前往各部落宣傳,分發傳單。林金生和高一生熟識,交情很不錯,高一生被捕後,二十歲的長女高菊花到處奔走,希望能救助父親,她去找林金生好幾次,但林金生一直不見她。
圖8.2 鄒族菁英高一生的長女高菊花。(高英傑提供)
林金生是嘉義縣第一任縣長,1951年6月1日就任,高一生在1952年9月10被當局誘捕,1954年4月17日和其他五位原住民菁英同時被處決。高一生被關一年七個月後,遭處決,震驚嘉南平原的民眾。當年5月2日是縣長選舉投票日,林金生競選連任,以下是5月2日當天《中央日報》刊登的消息:
【本報嘉義一日電】本縣二屆縣長競選活動,今日已達最高潮。而一般選民經過幾天來事實考驗,誰是他們理想的縣長,已有一種顯著的趨向,過去對候選人林金生的各種謠言,已被選民雪亮的目光看穿了。因此林金生宣傳車所過之處都受到熱烈的歡迎,省議員候選人劉傳來、黃宗焜、蔣重鼎、張李德和、許世賢,及另一縣長候選人李茂松等,今由晨至晚亦不放棄最後機會,分赴各地活動。
這短短的報導,蘊含很多重要訊息。首先,「過去對候選人林金生的各種謠言」,是指什麼呢?4月17日高一生被處決,是不是也包含在內呢?其次,這是投票日(05/02)當天的報紙,如果你早上起床,去投票前讀報紙(當時很多人習慣起床後讀報),是不是會以為林金生一定會當選?這和現在你們熟悉的投票當天不能宣傳,完全不同。第三,有一個人明明是縣長候選人,卻擠在一群省議員候選人名字後面。他叫作李茂松。結果,你們知道誰當選嗎?──李茂松!他於6月2日就任,不過,第二年就因貪污案停職、入獄,多數嘉義市民相信他的清白,認為是被國民黨所誣。反觀林金生,一路受黨國栽培提拔,任黨官、地方首長、中央高官,曾任交通部長,以考試院副院長退休。在臺灣人中,可以說官運相當亨通。
由於我們能看到的檔案還很有限,到底林金生在高一生案中扮演了怎樣的角色,還有很多需要釐清的。他協助誘捕,上山宣導,可能出於職務上的需求,但有沒有積極主動協助呢?人們是存著懷疑的。林金生在高一生被捕當天贈金100元,這應該是美事一樁吧?1996年嘉義市二二八紀念公園啟用時,在園內二二八紀念館展覽五封高一生的獄中家書,記有此事,但這筆贈金卻被與會的政治受難者和嘉義地方人士說成「奠儀」。何以會有這樣不友善的解讀?是不是和嘉南平原一帶的老人對林金生的評價相當負面有關?到現在民間也還流傳著林金生如何受蔣介石青睞的若干傳說。
林金生的兒子是「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在舞蹈方面有非常高的成就。網路上流傳關於林金生的負面評價給他帶來很大的困擾。有一篇報導說:「在林懷民的眼中,從小就不常在家的父親,念茲在茲地總是為百姓做事。他仍記得父親直到晚年,每天早上起來第一件事,就是到市場繞一圈,固定買一個豆腐、一袋豆漿回家,『這樣走來走去他知道米價、知道青菜漲跌、百姓是歡喜還不歡喜、發生啥物代誌,他是這樣的一個官,我們小時候印象很深刻,過年過節的時候他常常在玄關上罵人,有些縣政府職員抓了雞、送月餅來,他就把人家罵回去,我媽媽常說,你讓他拿回去就拿回去,為什麼要那麼大聲,氣氛足歹……』」。我們相信林懷民的說法,但是私領域的好父親、不收禮的首長,不代表他就不會協助黨國機器作惡,況且他就是黨國的一份子。我們明瞭作為人子的林懷民的苦心,但是,公領域的父親如何被民間評價,還是要回到過去的情境來了解。
由於政治檔案愈開放之後,我們就會碰上如何分劃公私領域的問題。偉大的歷史學家馬克.布洛克(Marc Bloch, 1886-1944),在二戰末期死於納粹獄中,才四十二歲。他的遺著《史家的技藝》,是很多歷史系學生必讀的書,他在書中說:
「的確,我們的心靈有內在的分劃;而且有些人已特別擅長於這等區劃。勒諾特爾(Gustave Lenôtre)常因為發現許多法國大革命的激進份子是優秀的父親而感到驚訝。就算我們偉大的革命家事實上都是嗜血的怪物(有關他們的描述是如此一致地令中產階級大眾眉開眼笑),勒諾特爾的驚訝正足以顯露出我們心理學的局限。有多少人事實上是生活在三、四個不同層次?他們希望如此過活,而有時的確也能成功地這麼做。」
我們必須要有這樣的認知,不然往往會陷入奇怪的邏輯中。如果有人說:蔣介石是個很好的阿公啊;如果有人說:從1950年代開始就是黨國特務總頭頭的蔣經國很鍾愛女兒啊,我們都不該驚訝,會趕快搬椅凳「打卡」:耶,講來聽聽啊。是的,他們是很疼孫子、很疼女兒的阿公和爸爸,但賜人死亡時,他們不會去想那個名字也是個活生生的人,是阿公阿媽惜命命的金孫,是爸爸媽媽的寶貝。
專制獨裁體制之所以能順利運行,帶出了「邪惡的平庸性」的議題。這個詞來自英文“banality of evil”,是著名德裔美國哲學家、政治理論家漢娜.鄂蘭創造出來的,用來描述一位名為阿道夫•艾希曼的人格特質。艾希曼是德國納粹的官僚,參與大屠殺,1960年被捕,第二年在耶路撒冷接受審判,鄂蘭以《紐約時報》報導人身分出席審判,1963年出版一本小書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中譯本見參考文獻)。在觀審過程中,鄂蘭很驚訝發現犯下邪惡大罪的艾希曼,不但沒有惡魔相,反而看起來非常平庸,是個認真、服從、盡忠職守的官僚。如果用中文來表達,就是:外表再怎樣看,都是個溫良恭儉讓的人,但做的事卻邪惡得很。鄂蘭的「發現」,引起很多爭議,我們無法在此深論。
「邪惡的平庸性」這個詞有點難理解,不過,從實際面來看,在專制獨裁體制下,很多參與國家機器作惡的人,似乎都具有這種特質,普普通通,就像是住在你家隔壁的阿伯、大叔,甚至有點笨拙、好笑。在鄂蘭的觀察下,艾希曼個人的特質是:無法思考,想法不一致,勤奮努力,服從命令,崇拜最高領袖,渴望往上爬升,認同上層;他曾有「良心」發現的片刻,但很快就被主流思維帶走。我們看世界的歷史,艾希曼們到處可見,就算協助執行完全違反人道的事情,如大屠殺、族群清洗,他們的不思考,無腦的盲從,讓他們無法做理性的思考,無法諦聽內心深處的呼聲,只服膺來自上層的命令,滿手血腥也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對,反而以盡忠職守為傲。他們在依附權勢中,找到人生的意義。在這裡,少年朋友,我們必須認真思考「依法行政」的問題,如果是邪惡的體制,依法行政不就是協助邪惡嗎?不就是讓暴政無法滅亡嗎?因此,培養對A和B兩種體制的「辨識力」是不是很重要呢?經過嚴密的思考後,立足於普世價值,若判定法是惡法,根據「惡法非法」的原則,我們是不是應該群起抗拒它呢?
圖8.4 青年時期的漢娜.鄂蘭,攝於1924年。(維基共享資源;版權屬公有領域)
「邪惡的平庸性」常常被講成「平庸的邪惡」,似乎也通。那些刑求人的人、告密檢舉好友的人,就像在路上和你擦身而過的人,普普通通,看不出特別邪惡,或許這正是專制獨裁體制容易成功的地方──它吸引看似平庸的人,幫它作惡,卻沒有罪惡感。而且,由於協助作惡的人,看起來平淡無奇,面目甚至和善,讓人無法產生戒心,導致當邪惡力量來臨時,人們無法辨識,更不要說抵抗了。鄂蘭半世紀以前的觀察,在今天特別醒腦。
圖8.5 1961年在耶路撒冷接受審判的阿道夫‧艾希曼。(維基共享資源;版權屬公有領域)
KMT/ROC黨國迫害反抗者,同時百般優待集團裡的人,以及協力的人。像林金生這樣的「本省人」,其實還是處於黨國權力結構的邊緣,不是直接的加害者。那些權力頂端的加害者,絕大多數都沒顯影,他們的兒孫可能很多早早住到海外,也可能就在當代統治核心或文化霸權中。2015年公共電視台曾播放一部紀錄片《希特勒的孩子》(Hitler’s Children),以五個人為主軸,他/她們是參與納粹猶太人大屠殺「工程」的重量級人物的兒女和孫姪輩,他們不迴避父祖的罪惡,也不迴避自己「沾」到的好處,以自己的方式面對它,試圖彌補不是自己造成的過錯。這部紀錄片在網路上就可觀看(見參考文獻)。
反觀臺灣白恐時期,很多權力核心的加害者(及其協力者)獲得非常豐厚的資源,不但自己享盡榮華富貴,還「蔭」及子孫。他們的子孫佔據今天臺灣政治、社會、文化、學術、傳媒、企業的上層,我們姑且稱他們為黨國後裔。他們通常是靠父祖打造出來的黨國人脈和政脈,取得超越競爭(不需競爭)的優勢。這些人當然無罪,就算他/她是手上沾了很多血的情治頭頭的後裔。不過,社會至少要了解他們是誰,為什麼呢?因為這些人今天站在各行各業的頂端,擁有超大權力,以及超強話語權,他們必須了解自己的父祖在整個壓迫體系中的位置,做了哪些事情。只有當他們能面對這段過去,才有可能反省,才有可能不憑藉自己的權力和話語權,為過去的體制講話,阻礙我們過渡到新社會。反過來說,社會必須知道他們的「來歷」,如果他們起而反對轉型正義,人們才能解構他們的話術,以及話術背後的潛台詞。
「邪惡的平庸性」通常顯現在操控國家機器的中低階人員,那些高階的人,尤其在權力金字塔最上端的那些人,可能具有另外一種氣質,或許是「邪惡的傲慢性」?「傲慢」若用臺語來說,就是「hiau-pai」。但願我們有自己的漢娜.鄂蘭,來為我們分析這個現象。
誌謝:感謝國家人權博物館、高英傑老師、吳俊瑩先生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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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版「轉型正義」!開國元勛傑佛遜蓄黑奴 紐約市決議移除雕像
紐約市公共設計委員會18日投票通過,將在年底前拆除紐約市政廳議會的第三任總統傑佛遜像,並移往其他公共場館。(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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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18:37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美國非裔男子佛洛伊德去年5月遭白人警察以膝壓頸窒息而死,引爆全美與全球示威抗議潮,美國民間也持續反思「民族大熔爐」神話,質疑200多年前建國前期的黑奴買賣,與延續至今的黑人歧視。紐約市公共設計委員會18日投票通過決議,將在年底前拆除矗立在紐約市政廳議會的第三任總統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雕像,並移至其他公共場館
傑佛遜是美國開國元勛之一,也是《美國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主要起草人,認可其中「人生而平等」的主張,總統任內,1808年美國禁止國際奴隸貿易、停止進口黑奴,但美國國內仍持續販奴,南方各州也維持蓄奴社會,分歧最終導致南北戰爭
有紀錄顯示,傑佛遜一生中曾擁有逾650名奴隸,其中有的是自雙親及妻方繼承而來,也有許多是因債權而扣留的「資產」。傑佛遜既公開坦承相信奴隸制度不人道且終將絕跡,但又繼續蓄奴,被批評為偽善。
紐約市委員會成員巴倫(Inez Barron)支持拆除1833年落成的雕像,他稱傑佛遜這位「奴隸主」曾充當某種「掮客」,並借機擴大種植園奴隸經濟。她還指控,傑佛遜在任時頒布了一些針對美洲原住民的驅逐政策,這些政策導致了對原住民進行「種族清洗和種族滅絕、替換」的惡果
雖然紐約市公共設計委員會已經投票通過拆除雕像,但因為轉移的地點未定,移除的期限設定在年底以前,對於不能即刻遷移雕像,議會的跨種族核心小組(The Black, Latino and Asian Caucus)則指委員會是「投票延長了侮辱」。
紐約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尚未對此做出回應,不過他上週表示,能夠理解眾人認為傑佛遜曾經蓄奴的歷史事實不容忽視的理由。美國版「轉型正義」!開國元勛傑佛遜蓄黑奴 紐約市決議移除雕像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n54VAd

周婉窈,《轉型正義之路:島嶼的過去與未來》落實轉型正義有五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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