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糾正!市府獨創SOP害命 恩恩爸:侯友宜欠我一個道歉
恩恩爸27日晚透過臉書回應監察院調查結果。(資料照,記者塗建榮攝、資料照;本報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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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21:29
相關新聞請見:恩恩案》監院糾正新北市府:有傷政府威信、處置失當!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監察院今天(27日)公布曾喧騰一時的恩恩案調查結果,糾正衛福部和新北市政府。對此,恩恩爸今晚在臉書上稱,監察院認定新北市府的「獨創SOP」害恩恩延誤就醫,痛斥市府卑劣,要求市長侯友宜給他一個「誠摯的道歉」。
新北市中和區2歲童恩恩今年4月染疫病逝,屬遵循政府防疫政策規定,卻未能獲得有效的緊急醫療救護,成為全球首例兒童因染疫引發腦水腫致死的案例。數個月來恩恩爸積極討公道,監察院今天終於給出調查結果,提案糾正衛福部與新北市政府,促請檢討相關缺失。糾正案文還直指新北市府拒絕提供恩恩家屬相關錄音檔,對於相關疑點未能積極督促所屬妥為說明,有傷政府威信,處置失當。
新北市府今對監察院糾正內容表示尊重,將秉持不斷虛心檢視的態度,積極隨疫情趨勢配合中央步伐調整相關措施,為防疫盡最大的努力。市府新聞局局長張愛晶還稱,市府在事件發生當下,於第一時間配合中央立刻進行檢討改進,並改變送醫流程SOP,市府衛生、消防兩機關也全力配合中央腳步隨即調整。
對此,恩恩爸今晚透過臉書發文痛斥,「監察院在今天已明確證實了『侯市府獨創SOP』,沒有這個獨創的SOP,也不會有後面的81分鐘救護車發生,我的寶貝恩恩或許現在還在我們的身邊吧!事已至此,今天市府還是在狡辯回應著!更令我憤怒的是,明明市府已經知道做錯了,過去八個月卻選擇一路說謊硬拗,並在選後聯合媒體人想利用輿論把所有責任全權歸咎於我們家屬的身上,實在太噁心也太卑劣了!我不是市長的政敵,我只是個心碎想要知道真相的父親,需要這樣對付我嗎?侯市長,請你給我一個誠摯的道歉」
恩恩爸接著也批監察院:「看完記者會,我心中充滿了許多疑惑和不解!整場記者會呈現的內容,我都已經知道了,怎麼你們又花了五個多月重新拼湊報告,原封不動的提出!並沒有挖掘出更多被隱瞞的事證!想瞭解的事情真的很多,也只能等明天正式報告公布再來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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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案》監院糾正新北市府:有傷政府威信、處置失當!
監委葉大華(左)、趙永清(中)、蘇麗瓊(右)上午舉行「恩恩罹患新冠肺炎緊急送醫案」調查結果記者會。(記者朱沛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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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11:55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恩恩罹患武漢肺炎緊急送醫案,家屬遵循政府防疫政策規定,卻未能獲得有效的緊急醫療救護,成為全球首例兒童因染疫引發腦水腫致死的案例。監察委員趙永清、葉大華、蘇麗瓊提案糾正衛福部與新北市政府,促請檢討相關缺失,強化兒童緊急醫療應變措施。糾正案文更直指,新北市政府拒絕提供恩恩家屬相關錄音檔,對於相關疑點未能積極督促所屬妥為說明,有傷政府威信,處置失當。
糾正案文指出,衛福部及新北市府未盡主管機關職責,包括疾管署所發布的「感染管制措施」禁止居家隔離或檢疫者自行就醫,該措施沒有考量到兒童特殊情形。恩恩家屬兩度進線1922防疫專線,客服中心2個半小時後,始將通報資料登錄於系統,才通知疾管署區域管理中心和新北市衛生局。
此外,新北市消防局未落實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及確實遵守消防署所訂「消防機關應變指引」,難卸疏失之責。該案情況危急,然錄音譯文顯示,新北市消防局與家屬間之往來通話及消防局與衛生局間的往來通话,聯繁處理過程中,竟有6通電話一再重複確認個案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地址等個資,顯示行政效能不彰。
糾正案文提及,家屬質疑恩恩當時病況危急,新北市消防局堅持等待衛生局指定醫院,才派遣救護車,抵達個案住家時隔81分鐘,要求查明真相,非無理由。然而,新北市政府未具體說明理由及法律依據,任由消防局以恩恩家屬非當事人為由,拒絕提供機關間聯繁錄音檔或完整錄音譯文,不僅行政處分有不符明確性之程序違法,實體上亦缺乏正當性。新北市政府對於相關疑點未能積極督促所屬妥為說明,有傷政府威信,處置失當。
監委趙永清指出,這是立案調查半年所做報告,該案在調查過程中,有見面聽恩恩爸爸的意見,也有新北市議員來監察院陳情,也有前消防員提供資料及證據。外界及家屬質疑大致三點:一、新北市政府自創「消防局須先聯繫衛生單位方能派遣救護車」之內部規定,該府衛生單位又無專人處理,導致消防人員無法及時聯繫而延誤就醫。
二、新北市政府於事發後以各種理由搪塞,拒絕提供機關間聯繫錄音檔,企圖掩蓋真相。三、恩恩家屬至消防局聽取錄音時,該局動員科室人員「網內互打假報案」,造假演出且影響救災勤務。
趙永清提到,消防局當天兩次聯絡衛生所都無接通,一直到下午6點25分才聯繫到衛生局,距離家屬第一次119報案已經25分鐘後,直到7點6分才開始派車,7點18分抵達個案現場,27分才送到雙和醫院。從調查報告來看,行政機關在中央和地方都有要糾正及檢討之處,恩恩案沒有得到迅速和立即處理,實在令人感到不捨。
監委葉大華說,恩恩緊急送醫案是家屬遵循政府防疫政策規定,卻未能獲得有效的兒童緊急醫療救護,尤其消防與衛生機關未能合署辦公,影響聯繫效能,進而衍生「政府失靈」效應,已有違兒童權利公約第24條、聯合國COVID-19針對兒童之指引及兒少權益保障法第33條及第56條相關規定。
監委蘇麗瓊批評,新北市政府製造一個消防中心很忙亂情況,這是令人無法接受,毫無同理心。從恩恩案可以看到兒童的脆弱性,為何公務機關之間互相都連絡不到,應該要充分授權;針對只有糾正卻無彈劾?趙永清說,疫情期間大家都很忙碌,有些狀況發生,不能完全苛責於他們,但確實檢討改進。
趙永清提到,從調查報告來看,行政機關在中央和地方都有要糾正及檢討之處,恩恩案沒有得到迅速和立即處理,實在令人感到不捨。(記者朱沛雄攝)
趙永清提到,從調查報告來看,行政機關在中央和地方都有要糾正及檢討之處,恩恩案沒有得到迅速和立即處理,實在令人感到不捨。(記者朱沛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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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案」糾正衛福部、新北市府 監院明說明
監察院明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恩恩案。(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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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6 16:44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監察委員趙永清、葉大華、蘇麗瓊針對新北市中和區2歲男童「『恩恩』罹患新冠肺炎緊急送醫案」相關疑點深入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並糾正衛福部及新北市政府,並預計於明(27)日上午10時30分,於監察院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
今年4月,恩恩因重症送醫,經治療後去世,恩恩父親認為送醫過程遭到延誤,積極奔走追查苦等81分鐘救護車的真相,並向新北市衛生局、消防局與新北市府請求國賠1元,事後雖國賠案不成立,但監察院也立案展開調查。
今年9月,趙永清、葉大華、蘇麗瓊赴新北消防局了解全案相關疑點。據了解,監委此行主要是履勘消防局的作業流程、派車狀況,以及醫院、衛生局之間的聯繫等,也與消防局副局長李清安等人舉行會議。而在履勘結束後,監院後續又約談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等人,釐清相關疑點。
而在案發8個月後,3位監委的調查報告結果出爐,糾正衛福部及新北市府;據了解,本次調查並未提出彈劾,詳細內容將於明日對外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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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壯學者群專文》為了正義,青年應挺身「拒絕侯友宜」!
Newtalk新聞 | 政治 | 一群關心台灣民主發展的青壯學者
發布 2022.11.24 | 14:44
青壯學者群專文》為了正義,青年應挺身「拒絕侯友宜」! | 政治 | Newtalk新聞 https://bit.ly/3GNNtfj
學者批評,現任的侯友宜市長在其任內並無重大建設,卻僅靠著一句「好好做事」就想連任成功。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片)
今年是暖冬,但週末即將投票的九合一地方選舉選情卻很冷。這個現象反映出民眾對地方選舉「政治效能感」的低落,認為自己的一票對選舉結果或政治局勢不會產生影響。不過,部分威權遺緒政客及保守退步政黨卻是雀躍不已,因為選情愈低迷愈冷對他們越有利。只要中間選民與年輕選民的投票率不高,就能讓他們蒙騙過關,進而掌握權力,同時讓威權幽靈透過民主包裝來重獲新生。
-我們認為,在此次選舉中最值得中間選民與年輕選民關注的,應是新北市市長選舉。全國各縣市中人口最多的新北市,國民黨已長期執政17年,現任的侯友宜市長在其任內並無重大建設,卻僅靠著一句「好好做事」就想連任成功。而一心想著2024當國家元首的侯友宜與他的支持者們,甚至正算計著要大贏對手40萬票。但他們的目標並不是拚新北市的未來,而是試圖踩踏著新北市民對侯友宜的支持,為選後在國民黨內角逐總統大位預做準備。
-侯友宜能獲得高人氣支持,絕對是台灣民主發展中值得注意的一個現象。曾是鎮壓民主第一打手的侯友宜,選擇以攻堅的手段逼迫鄭南榕自焚、用辣椒水噴盧修一,是打壓民主烈士的邪惡力量。只是在台灣民主轉型過程中,他打著「依法行政」之名,不論政權如何轉移,永遠站在執政的那一邊扶搖直上。雖說在這次市長選舉競選過程中,侯友宜執政下的新北市府「行政不中立」已成日常,不僅屢屢動用市府局處以不理性的言詞發動新聞攻勢來回應對手的質疑,更是在攸關人民集會權利的選前之夜上進行卡關,已顯露其「行政獨裁」的真面目,但侯友宜能遊走在藍綠之間,必定有其獨特的生存之道。翁達瑞教授在其臉書撰文評論,侯友宜是個「爭功卸責」與「擅長演戲」的首長,一針見血地點出他的為官之道。
-但對於台灣的民主發展來說,侯友宜更令人擔憂之處,還是他所代表的家父長制下的威權性格。侯友宜最擅長的是運用媒體宣傳,將一個個原本有著各自鮮明面孔的市民,轉化為渴望點滴施捨、滿懷著對父母官的感恩,同時具有「被改變的勇氣」的順民。他一方面稱拆塭仔圳違章會得罪人,但一轉頭又說過程中是零抗爭。善用媒體宣傳的侯市府將侯友宜包裝成不會犯錯的父母官,也是不能質疑的領導者,以此來墊高他的聲望與人氣,而他也誇口說「會看顧每個有需要市民的需要」。
-事實上,具有傳統黨國父權心態的侯友宜,完全看不到任何單一市民的需求,就像他未曾看見過勞死的金山小編、衛生局自殺的女員工、溫仔圳與五股垃圾山被拆遷戶、被警察打的黃先生,以及恩恩爸他們本人或家屬的真實需求。特別是當「恩恩」爸質疑市府處理不當延誤就醫,苦追「消失的81分鐘」真相7個月後,侯友宜被媒體問到「恩恩」時卻冷漠地轉身就走的那一幕,更是引起人民的憤怒。也難怪許多人斷言,只要侯友宜繼續擔任新北市長,恩恩爸就永遠不可能得到恩恩案的真相。
-「侯友宜現象」還有一個令人擔心之處,那就是不管「好好做事」、「安居樂業」,亦或是「改變的勇氣」,映襯侯友宜空洞口號的,是蒼白無力的施政表現。詩人李敏勇在其媒體投書中引述漢納鄂蘭的名言,說侯友宜是沒有反省能力的「平庸的邪惡」。侯友宜繼承黨國威權遺緒的邪惡的本質無庸置疑,而其施政表現也的確是令人訝異的平庸無力。完整參與新北市升格12年後市政經營的侯友宜毫無開創性也毫無大建設,最多只能算是做到「朱規侯隨」。近年新北市的各項市政評比大幅衰退,已成為六都的後段班。佔新北市總人口四分之一、近百萬的年輕世代市民,過去十多年來,被迫騎著機車、搭捷運往返台北,同時羨慕鄰近桃園市蒸蒸日上的發展。
-這12年來,新北市完全沒有完成任何一個符合國際城市規格的重大建設,既沒有會展中心、也沒有文化藝術表演場館、亦沒有運動體育巨蛋,更沒有國際級的親子育樂場所。新北市民只能羨慕演唱會等大型活動在台北市、高雄市舉辦,同時讚嘆台南市、桃園市迎來跨國企業入駐投資。重大建設「四大皆空」的新北市民,或許只能自我調侃:「還好新北市民可以呼吸比台中市民新鮮的空氣。」
-年輕人為了不放棄在北部打拼機會,只能生活在沒有長進的新北市,下班回到混亂擁擠、治安欠佳的家,看著其他城市持續進步,現任市長不作為又沒有願景的領導,怪不得新北市民的幸福感與城市光榮感會落在六都的後段班。侯友宜在2018年與今年選舉公報上所提出的「安居樂業」這四個字,更像是對青年市民的巨大嘲諷。
-今年以來,幾乎每個月都發生槍擊案,連侯市長的好朋友「館長」之前也在新北被槍擊,層出不窮的治安問題已成為每個新北市民的痛。年輕市民的未來生活,在侯友宜眼裡顯然根本不重要。身為市長,侯友宜不積極增建社會住宅,反而樂於當欺壓無殼族的包租公,讓青年人「住」的權利被漠視。不僅如此,市民的休閒品質也不如其他縣市,先前以疫情為由封印了「貢寮音樂祭」,若侯友宜繼續當市長,不但不可能重啟,市民頂多只能每年看到了無心意卻延長加時的耶誕城活動。而最可悲的是,去年新北市民的人均可支配所得竟是六都唯一負成長。在侯友宜主政下,新北市民既沒有安全也沒有尊嚴,恩恩一家與被警察毆打的黃先生選擇搬離新北也只是冰山一角。
-由於這次地方選舉,媒體焦點都集中在討論台北、桃園與新竹的選情,以至於許多發生在新北市不公不義的現象,無法獲得更多的注意。但正因如此,像是郝明義先生這類公民自發性對侯友宜的喊話呼籲,更引起眾人的關注。我們看到「拒絕侯友宜」已成為某種新北市的公民運動,但「拒絕侯友宜」不能只是不去投票,因為這樣侯友宜仍然可能連任,同時將助長他在選後半年內拋棄新北市民去角逐2024年的總統大位的野望。若真如此,侯友宜善用於壓迫反對聲音的「行政獨裁」伎倆將會更為大膽與猖狂。相較於2018年的韓國瑜,韓前市長至少在競選高雄市長時並未露出任何選後將競逐總統的野心。但侯友宜不一樣,面對媒體提問,他從不否認,甚至曾公開表示將勇於承擔。在他近期的競選廣告中,更說出「只要有好的政策,誰來當市長都可以」的話語,已絲毫不掩藏把新北市民視為「可割可棄」的政治野心。
-「復辟威權價值」、「毫無建設成果」、「不顧市民需求」、「騎驢找馬、吃碗內看碗外」,這些都是侯友宜的真實面貌。隨著侯友宜的野心越來越大,他過去身為威權打手的轉型正義課題,以及未來想挑戰總統大位時如何面對九二共識與其相關的抗中保台課題,將如幽靈般如影隨形的跟著他、拷問著他。而那之前,在這次的選舉投票日中,新北青年若不挺身而出「拒絕侯友宜」,用自己的選票來改變這個城市的未來,這個全台的縮影、全國最大的城市,將持續空轉、難以有改變的可能,而正義也將蕩然無存。
-民主自由、愛鄉愛土才是這座城市能往前翻新進步的推力。愛護台灣民主自由的人,必須站出來一起用選票拒絕侯友宜所代表的黨國威權價值。新北青年們,在攜手相挺十八歲公民權的同時,也請站出來展現改變的志氣,讓我們用捍衛公平正義的世代力量拒絕既邪惡又平庸的侯友宜,讓恩恩案的真相能夠水落石出,也讓新北市政能夠翻新、新北市民得以翻身!
-一群關心台灣民主發展的青壯學者,聯名作者:
-吳叡人、陳俐甫、胡博硯、魏百谷、劉兆隆、劉名峰、沈有忠、王文岳、張宇韶、宋承恩、招名威、陳方隅、陳嘉霖、林子揚、周耿生、王國臣、陳睿能、方麗娟、彭仁郁、彭保羅、鄭睦群、簡端良、李中傑、李以德、林呈欣、黃建龍、謝忠安、林威志、吳瑟致、吳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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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出現在所有打壓民主運動場合」台教會籲:為了正義,拒絕侯友宜
Newtalk新聞 | 政治 | 劉福全 台北市報導
發布 2022.11.21 | 14:17
「幾乎出現在所有打壓民主運動場合」台教會籲:為了正義,拒絕侯友宜 | 政治 | Newtalk新聞 https://bit.ly/3i12tMa
台灣教授協會今天舉行「為了正義,請拒絕侯友宜」記者會。 圖:台灣教授協會提供
年底選戰倒數5天,台灣教授協會副會長陳俐甫今(21)日表示,台灣並沒有經歷真正的轉型正義,新北市長侯友宜過去在威權時代,幾乎出現在所有打壓民主運動的場合,是過去威權政權的重要執行者。時至今日,侯面對各方質問依然沒有反省、懺悔更何況道歉,呼籲為了正義,拒絕侯友宜,「我們可以選擇一個平庸的人,但不能選擇一個邪惡的人」。
驗台灣教授協會、台灣教師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理事、鄭南榕胞弟鄭清華今天舉行「為了正義,請拒絕侯友宜」記者會,陳俐甫表示,侯友宜過去就是威權政權打壓台灣民主運動的執行者,而針對當年受害者的質疑,侯市長依然不承認錯誤,直至今日仍以行政獨裁的方式打壓其他的候選人以及對他提出質疑的市民。若侯友宜沒有經過轉型的過程就要人民以民主的方式托付他,對於新北市的未來甚至是台灣的未來是非常諷刺的。
驗陳俐甫說,至今侯友宜對過去所做所為都沒有反省及道歉,這樣的人實在不值得得到民主時代人民的託付擔任行政首長,但這樣的侯友宜竟然還意圖角逐總統大位。侯友宜治理新北市,仍使用過去威權統治的方法及手段,打壓異己及一般市民,造成威權時代的復辟。侯友宜目前正爭取想成為台灣這個共同體未來託付對象的機會,所以應當接受全體國民的檢驗。
驗陳俐甫強調,發起這場「為了正義,請拒絕侯友宜」的記者會,是要拒絕侯友宜代表的價值、拒絕威權復辟、拒絕白色恐怖再現台灣,同時是為了台灣民主的未來,拒絕侯友宜這樣威權人格的政治人物。
驗侯友宜就是威權的象徵 拒絕侯友宜代表的價值
驗立委范雲指出,前一陣子德國國會議員來立法院拜訪,聊到台灣的「轉型正義」,德國議員詢問台灣有多少威權時代的官員因轉型正義被判刑?但最後發現是沒有任何一個人。國民黨立委在交流過程中還特別強調,國民黨很重視轉型正義,她質疑,「若國民黨這麼重視轉型正義,怎麼會在新北市提名侯友宜,在台北市提名蔣家第四代?」
驗范雲提到,鄭竹梅當時去看過去的監控檔案,其實拘捕鄭南榕有三個方案,但侯友宜選擇最暴力的強力攻堅手段。侯友宜說當時是奉命行事,但時至今日的民主時代,侯友宜也沒有表達對過去的遺憾或是悔改,這樣的人真的不配成為民主時代的民選市長。
驗「侯友宜就是威權的象徵,而且代表民主的墮落」,立委賴品妤直言,侯友宜濫權的事例不斷增加,令人大開眼界。他不但違反行政中立,利用市府局處打壓對手候選人,也不斷壓榨基層。包括選前之夜,是民主選舉的重要活動,但延續8年前打壓游錫堃,經歷8年,新北市政府還是一樣打壓林佳龍,新北市政府完全沒有改變。
驗賴品妤提及,她爭取海錯奇珍遊萬里展覽要舉辦開幕記者會,侯友宜竟然動用市府高層關切,導致故宮與萬里區公所共同舉辦的記者會被取消,這在民主時代相當不可思議,她提醒侯友宜「不管現在或是未來,侯友宜在威權時代的所做所為,終究會被檢驗,並付出代價。」
驗鄭清華強調,要「拒絕侯友宜及侯友宜背後所代表的價值體系」,要有轉型司法,要有適當的司法介入,不然轉型正義會只是空談。面對鄭南榕自焚,侯友宜竟然回答媒體,如果再遇到他也會再做一次,鄭清華質疑,如果侯未來不管治理新北市或未來競選總統,難道會把過去威權統治時代的方法再拿出來?「為了追求台灣更完全的自由民主,我們要將這樣威權的因素徹底消除」。「幾乎出現在所有打壓民主運動場合」台教會籲:為了正義,拒絕侯友宜 | 政治 | Newtalk新聞 https://bit.ly/3i12tMa
大塊文化董事長郝明義。郝明義籲一起要求侯友宜:選前公布恩恩案資料 政治人物不容迴避 | 政治 | Newtalk新聞 https://bit.ly/3U9xD1C
新北市2歲男童「恩恩」因確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病逝,「恩恩」爸質疑延誤就醫,苦追「消失的81分鐘」真相,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日前時被問到「恩恩」時卻轉身就走,讓恩恩爸悲喊「我真的心死」;對此,大塊文化董事長郝明義提出3個理由,要求侯友宜在選前公布所有應該公布的資料。
郝明義22日在臉書發文表示,不論政黨傾向如何,關心恩恩事件的人都應該在選前要求侯友宜,實踐他負起責任的諾言,公布所有應該公布的資料。
郝明義列3大理由,首先,選前是任何候選人都最需要選票,最需要表現謙卑、重視選民的時候,如果侯友宜連選前都可以一直置之不理的話,選後肯定更不會。
其次,他說明,新北市在台灣也稱得上首善之區,若新北市府、消防局、衛生局3個機關都認定自己81分鐘沒有怠忽職守,那到底問題出在哪裡?未來的緊急通報,又要如何避免延誤?這應是候選人不容迴避的重要政見。
他說,這次選舉,太多刻意模糊焦點、轉移話題的操作,使得許多候選人不需要拿出政見,選民也沒有機會了解政見,所以有人說這是場靜默無感的選舉。而恩恩事件的81分鐘,是相對比較容易聚焦、容易要求釐清的課題。
「如果連這樣的課題都放任政治人物可以逃避的話,沒有問題是政治人物不能逃避的」,郝明義強調,這不是民主社會該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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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硯「說」法》再來一次仍依法執行?!侯友宜市長請務必去看《流麻溝十五號》反省自己過往言行
如果像侯友宜這樣在威權時期認真執行威權政府交辦的公務,卻在國家民主化後透過地方選舉成為直轄市首長、甚至積極準備挑戰總統大位的官員都沒有無法認真面對轉型正義,民眾又怎麼真正了解轉型正義的重要性?
博硯「說」法》再來一次仍依法執行?!侯友宜市長請務必去看《流麻溝十五號》反省自己過往言行 - 自由評論網 https://bit.ly/3UAefLE
2022/11/07 14:47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近期熱映的電影《流麻溝十五號》由姚文智先生出品,周美玲導演執導,係改編自作家曹欽榮先生的口述歷史著作,內容描述1950年代冷戰時期被肅殺氣氛所籠罩的台灣,由於蔣氏父子獨裁專制政府對美方的忌憚,面對異議份子不敢像二二八時代那樣濫殺,便設立樣板監獄,假安置為名施凌遲之實,對待所謂的「思想犯」,監獄選址於與台一海之隔的綠島,血淚斑斑的故事在此於焉展開。
電影透過刻畫三位不同年齡與身份的女性:學生、舞者與年輕母親,只因為讀書、唱歌,甚至是追求正義的熱血…,在被「被消失」後帶至火燒島服刑,名字被抹去,改以編號代稱,就連戶籍謄本上的資料也一併刪除,僅以「流麻溝十五號」六字代替。電影上映後各方好評不斷,票房也屢創佳績。一個題材如此沉重的作品,能得到台灣民眾的正視,對關心轉型正義多年的我來說,是多麼令人興奮的事。
電影《流麻溝十五號》由姚文智先生出品,周美玲導演執導,改編自作家曹欽榮先生的口述歷史著作。(圖:牽猴子提供)
轉型正義的概念在國內向來被忽視,長期以來很多國人都認為這是政府的事,民眾不重視,主管相關業務的部分政府官員也沒有正確了解轉型正義對國家的重要性。而轉型正義是國家擺脫過去,走向民主法治國家的重要一步。
透過《促轉條例》的討論過程,台灣已凝聚出四個轉型正義的目標:一、開放政治檔案;二、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三、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四、處理不當黨產。經過多年實踐,這四個目標的達成程度並不一致,最成功的大概是平復司法不法,這個部分有賴後來促轉會的努力;在不當黨產處理上,雖有成果卻也遇到極大阻力;在政治檔案的整理,讓我們更了解當年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儘管也讓威權時期曾經擔任線民的黃國書立委決定退出政壇。在清除威權象徵上,由於各方意見分歧,並沒有重大進展。
遺憾的是,重要且關鍵的轉型正義課題-在德國或部分東歐國家都有處理的「除垢」。對於當初應該負責的官員究責的工作,台灣一直沒有進行,甚至也一直都沒有討論。
事實上,政府從威權時期一直延續至今,在法治的轉型過程中,公務員必須瞭解到我們已經步入法治國,依法行政必須依循一個真正由人民選出來代議士所制定的法律,而非一個萬年不改選的國會,但過去威權時期的協力者,至今仍舊存在,有些在公務體系身居高位,有些甚至透選舉的包裝,意圖美化自身曾協助威權政體鎮壓人民的歷史。 例如,1989年威權戒嚴時期鄭南榕先生與國民黨政府對抗,最後在政府追捕下自焚,當年那追捕他的人是現任新北市長,同時是國民黨陣營中目前最有可能爭取2024總統大位的侯友宜先生。沒想到多年之後的今日,侯市長竟公開宣稱「再來一次仍依法執行」。
當年追捕鄭南榕的人是現任新北市長,同時是國民黨陣營中目前最有可能爭取2024總統大位的侯友宜,但侯市長日前竟公開宣稱「再來一次仍依法執行」。(本報資料照)
顯然,侯市長並沒有認知到自己過去在威權政府當中角色,也無法了解當時的命令在今時今日的民主法治化國家與在當年的威權政府統治下意義截然不同。不僅如此,侯市長過去在徐自強案中亦曾對徐說:「你如果不說實話就走著瞧」,更令人想起《流麻溝十五號》裡的場景,後來徐自強遭到刑求逼供,關了21年才獲得平反,但侯市長至今仍毫無虧欠之心。
如果像侯友宜這樣在威權時期認真執行威權政府交辦的公務,卻在國家民主化後透過地方選舉成為直轄市首長、甚至積極準備挑戰總統大位的官員都沒有無法認真面對轉型正義,民眾又怎麼真正了解轉型正義的重要性?
民主法治得來不易,必須要小心維護,如今台灣已是民主法治國家,也難脫威權遺緒,至今新北市警察都還會到對手陣營的記者會上進行維安,這正是我國公務員體制內轉型正義概念未能落實的緣故,相較之下,《流麻溝十五號》這部題材如此沉重的作品可以得到社會大眾這麼好的回應,在轉型正義任務尚未完成的此時,格外令人欣慰。
博硯「說」法》再來一次仍依法執行?!侯友宜市長請務必去看《流麻溝十五號》反省自己過往言行 - 自由評論網 https://bit.ly/3UAefLE
林佳龍稱侯友宜博士論文用政府資料 有無假公濟私要檢驗
林佳龍稱侯友宜博士論文用政府資料 有無假公濟私要檢驗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BAViRb
林佳龍表示,看起來侯友宜是把刑事警察局的資料私用變成論文,用政府資料有沒有假公濟私、違反學術上的規範,要被檢驗。(記者林欣漢翻攝)
2022/09/23 09:32
〔記者林欣漢/新北報導〕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林佳龍今天上午接受節目專訪,談到國民黨新北市長侯友宜的博士論文,林佳龍表示,看起來侯友宜是把刑事警察局的資料私用變成論文,用政府資料有沒有假公濟私、違反學術上的規範,要被檢驗。
侯友宜博士論文題目為「台灣地區性侵害殺人犯罪之研究」,林佳龍說,侯友宜一直在做警察,有請假嗎、有辦法專心寫論文嗎?看起來侯友宜是把刑事警察局的資料私用變成論文,警察大學是只有他這個個案,還是其他人也是這樣子,可以去查一下還有沒有其他這種特例。
林佳龍表示,侯友宜的博士論文可能涉及到學術倫理問題,用政府資料有沒有假公濟私、違反學術上的規範,直接用官員身分去指揮、蒐集運用這些資料,與一般學術研究不一樣,這裡面有政府職務的權威,是很大的爭議。林佳龍稱侯友宜博士論文用政府資料 有無假公濟私要檢驗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BAViRb
一個約七成人都沒讀過台灣歷史,其中很多人對戰後二二八、白恐完全一片空白的人,如何進行轉型正義?你能不悲觀
台灣有約七成的人在學校沒讀過台灣歷史。這也是世界奇蹟吧?請告訴我,有哪個國家有七成人不知道自己的歷史,腦袋裡反而塞滿另外一個國家(還是敵國耶)的歷史。你說,這不是世界奇蹟 (2) Facebook https://bit.ly/3GrDSsh
歷史零分如何對話?學者林瓊華:中正紀念堂轉型需先「社會補課」才能「社會溝通」/沃草 https://bit.ly/3N68fXS
民進黨立委范雲、管碧玲、劉世芳、賴品妤等人今日在立法院召開「台灣轉型正義再來該如何」公聽會,與會專家學者當場直言,民進黨執政後,考量選票會比價值重要,沒有真心誠意在推動轉型正義,對台灣轉型正義前景感到悲觀。(記者陳鈺馥攝)
對台灣轉型正義前景悲觀 學者:政府考量選票沒真心在做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JFuPVq
2022/03/15 16:53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促轉會今年5月結束,民進黨立委范雲今日在立法院召開「台灣轉型正義再來該如何」公聽會。與會專家學者直言,民進黨執政後,考量選票會比價值重要,沒有真心誠意在推動轉型正義,對台灣轉型正義前景感到悲觀。以中正紀念堂轉型為例,因涉及政治及社會成本太大,至今都推動不了,這件事只有總統拍板定案才有可能,光靠促轉會、文化部不可能推動。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長、中研院人社中心副研究員陳嘉銘表示,台灣的轉型正義應該有總體目標,形塑台灣民主文化、促進族群相互理解、共同營造共生民主社會,在追求某些單一的正義之中,例如監控檔案的公開,常常會忘記總體目標。
陳嘉銘指出,促轉會要將各項任務移交各機關,但是促轉工作具有高度政治性,一般公務員不願意積極任事。以教育部為例,各級學校教師其實不太願意教白色恐怖的歷史,認為有太高度政治性。再來,多數公務員不了解轉型正義精神,各部會要進行高度的轉型正義工作,可能會設想對機關是否造成傷害。
他建議,促轉條例修正草案應明定,行政院一年應該召開3至4次「推動轉型正義會報」,行政院長必須密集召開會報,才能掌握工作重點及進度。條例須明定,行政院長每年須提出轉型正義進度報告,讓民間可以監督政府推動轉型正義成效。
在平復司法不法方面,真促會不適合由法務部擔任主管機關,行政權可以撤銷司法權判決,違背權利分立;處置加害者部分,陳嘉銘提及,對法務部當主管機關持保留態度,因為可能在選舉時成為政治工具。
陳嘉銘強調,以中正紀念堂為例,堂體必須移除,因為是中國皇帝祭天的安排,怎能把封建建物放在台灣首都核心區域,怎麼僅能移除銅像。但是至今都動不了,因為這些事只有總統拍板定案才有可能,不是行政院長就能決定的,只靠促轉會、文化部更不可能動的,因為政治和社會成本太高,當社會成本這麼高,總統怎麼可能拍板定案。關鍵在於,領導階層及促轉會沒有在做公共論述及促進社會對話工作。
台灣大學歷史系教授周婉窈表示,他對促轉會結束後,轉型正義工作前景感到悲觀。民進黨執政後,並沒有誠意在做轉型正義,難道選票會比價值重要?說好聽是任務移交給各部會,恐怕之後再沒下文,以他對公務機關了解,現在政府部門仍存在威權時代「深層結構」,實在無法有所樂觀。
周婉窈直言,蔣介石除介入軍審外,從檔案資料來看,至少非法奪走259條人命,中正紀念堂應加速轉型。未來促轉會任務移轉給各政府部門後,希望真促會能用同樣力度監督各機關;台灣二二八關懷協會常務理事潘信行指出,外國人權專家來台參觀中正紀念堂非常訝異,怎麼會紀念威權獨裁者,蔣介石銅像應盡速移除。
「有不義遺址,卻沒有不義之人!」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批評,蔡英文總統日前視察不義遺址安康接待室,很諷刺的是台灣有不義遺址,但是沒有「不義之人」,到現在仍不知道加害者在哪,若追究法律責任非常困難,至少追究政治責任要做啊!當年管理安康接待室是誰?如果調查局不願提供名單,就認定調查局是「不義機關」,調查局早就應該改名。
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林國明提及,他受促轉會委託進行監控檔案研究,也舉辦公民審議會議,參與公民是採隨機抽樣,6名政黨傾向泛綠、4名泛藍,其餘無明顯政黨傾向。參與審議的公民認為檔案應該開放,追求真相應優先於和解,要以最大開放、最小限制為原則,30年以上檔案應全面開放。
真促會理事吳俊瑩指出,面對國安局、調查局以國家安全或國家機密為由,持續限制政治檔案開放應用,建議修法排除適用「國家情報工作法」第8條。有關促轉會開放政治檔案業務將移交給檔案局,促轉會是二級機關好不容易才取得台灣省黨部檔案,更重要的國民黨海工會、文工會檔案,至今尚未出土,檔案局一個三級機關怎麼有辦法要國民黨交資料?
吳俊瑩質疑,目前實務上還面臨一個奇怪狀況,當學者、民眾向檔案局申請調閱國安局、調查局移交過來的政治檔案,想要在公開展覽或書籍著作中引用,竟然須先取得原移轉機關的同意,這種不合理的規定,根本是戕害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檔案都已經移轉給檔案局開放使用了,為何還要經過國安局的准駁。
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李慧生強調,她阿公是二二八受難者李瑞漢律師,在75年前二二八事件被抓走後遇害,中正紀念堂不應該繼續存在。轉型正義第一要追求真相,二二八事件是屠殺,受難者家屬認為必須先有究責,二二八才能夠和解,若轉型正義只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究責就不用談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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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還有救嗎?懇請民進黨高層證明我的悲觀是錯誤的】Facebook https://bit.ly/3LcedFc
上星期二(3/15)到立法院出席范雲委員主辦的「台灣轉型正義再來該如何?」公聽會。
原本不想去,因為我認為五月以後專責機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關門後,交給政府各部會,就會「一化多」、「多化輕」、「輕化無」,得年四歲。
我和一位年輕人說,我不想出席,那位年輕人說,「可能公聽會也沒什麼用,但是老師以前帶著我們做的事,很常也是這種感覺。但還是去做了,前輩們更是毫無可能也是拼著老身去做。」聽到這句話,我和我先生說:阿,學生都這樣講,大概不能不去了。一開始賴中強律師也在邀請名單,但最後不在名單,我非常期待賴律師能去,因為他可以從法的觀點來講轉型正義三大工作並未移轉各部會來做,那就是:追究加害者責任、主動進行真相調查,以及人事清查處置。這三項無法移交,那還要進行什麼轉型正義。我於是寫臉書訊息給賴律師,問他我應該講什麼?於是,他也決定來公聽會。人世有奇妙的地方:年輕人一句話引來我出席,我的一句話引來賴律師出席。
我準備了六分鐘講稿,但大概只有前面這段話是按照稿子講:
「我不認為我來這裡講幾句會起什麼作用,不過,由於我長期自我承擔轉型正義的普及工作,我想至少來表達我對轉型正義前程的悲觀,以及對民進黨在推動轉型正義上的失望,至少替民間人士的擔憂留下一個紀錄。我希望未來的發展證明我錯誤,那我會非常高興,求之不得;但若轉型正義真的就是停擺,那麼,我就是代表民間人士來國會留下證言,歷史將記下這個時刻。」
其實我自己從事歷史研究,最了解就算白紙黑字記下「這個時刻」,台灣的路若失敗,失敗者沒有歷史,誰還管你有哪些紀錄?
我的發言,立法院有紀錄。那天若有什麼作用,那就是表達了對未來轉型正義的悲觀,包括出席的民進黨立委也忍不住說她也感到悲觀。「悲觀」成了那場公聽會的關鍵字。真的很希望民進黨證明我是錯誤的,證明我不看好中華民國政府的官僚體系是錯誤的。我的一位朋友說:民進黨是要告訴我們,台灣只有建國才能落實轉型正義吧?是耶?非耶。
第二輪有三分鐘發言,講到調查局不給看政治檔案,《政治檔案條例》是特殊法,卻拿低階的法不給看50年。我想我有點激動,「脫稿演出」,講出「是要我活到200歲嗎?」結果變成《沃草》新聞報導的標題。有點過於「spicy」,QQ。
最後我說,我來自民間,過去一直在民間推廣轉型正義。原以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通過、「促轉會」成立、《政治檔案條例》通過,我可以好好教書了。既然來自民間,那麼,就回到民間〔繼續做〕吧!
當天《自由時報》和《沃草》的報導分別放留言欄。
感謝《沃草》提供相片(記者廖昱涵小姐拍攝),可惜後面就是有那面KMT/ROC黨國旗。哪天我們才會有自己的國旗、國歌呢?Facebook https://bit.ly/3Lced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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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局政治檔案要鎖 50 年才給看 臺大歷史系教授周婉窈:是要我活到 200 歲嗎?
作者
廖昱涵
國安局政治檔案要鎖 50 年才給看 臺大歷史系教授周婉窈:是要我活到 200 歲嗎?/沃草 https://bit.ly/3ICuzFs
【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
促轉會即將在今年五月底關門,民進黨立委范雲今(15)日舉辦公聽會討論未來轉型正義工作方向。對於國安局以保護情報員為由阻撓, 堅持 50 年後才要公開政治檔案。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就擔憂,「政治檔案」是做轉型正義的關鍵,但若對不義威權時代的情報人員,竟用現代民主的法制保護,真的是「笑話」。「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吳俊瑩也指出,目前調查局徵集的第六波檔案中,竟有 46%的檔案因為 50 年限制而看不了,「那到底徵來要幹什麼?」臺大歷史系教授周婉窈也痛批現行做法實在太胡扯:「是要我活到 200 歲嗎?」
台大歷史系教授周婉窈,出席民進黨立委范雲主辦「台灣轉型正義再來該如何?」公聽會(攝影/廖昱涵)
台大歷史系教授周婉窈,出席民進黨立委范雲主辦「台灣轉型正義再來該如何?」公聽會(攝影/廖昱涵)
吳俊瑩指出,促轉會主張政治檔案不能用永久保密,也不能用涉及國安等理由拒絕公開。但是實際執行上,國安局等機關都將此變相解釋成,檔案要 50 年後才能閱覽,甚至連國發會最近的訴願也都採用這種見解。
吳俊瑩說,目前調查局徵集的第六波檔案中,未滿 50 年檔案有 2 萬 6111 案,其中受限有 1 萬 2154 案,等同有 46%的檔案竟都看不了。
吳俊瑩說,了解國安局擔心有心人士拼湊檔案資料,導致情報來源和管道洩漏,讓每個局的工作能量和部署等被洩露。但他認為,重點就是卡在《國家情報工作法》第 8 條1,不能隨意交付、收集情報來源,這是處 7 年有期徒刑起跳的重罪,會讓執行公務員有壓力。
「《情工法》是開放檔案的最大限制!」他建議,為了降低觸法風險和心理壓力,《政治檔案法》明文排除《情工法》第 8 條的適用。
林佳和:用民主法制保障威權時期情報人員,真的是笑話
對於目前政治檔案的公開,還停留在正常時代的情報人員保護下,林佳和也呼籲未來的檔案主關機關要深思,沒有國家會用保護情報人員隱私的理由,阻止威權時期檔案公開。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攝影/廖昱涵)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攝影/廖昱涵)
「我們是在處理轉型正義,不是在處理民主時代的情報人員保護!」林佳和指出,檔案公開若不謹慎會傷到被害人,而他以捷克國家檔案局全數公開檔案的經驗為例,不需要校正任何檔案,直接讓社會去公評。大家一起討論後往前走,或許這也是臺灣可參考的方向。
接手政治檔案僅三級機關 檔案更難徵集?
吳俊瑩點出,未來會是二級機關國發會接手檔案,但實際上是三級機關的檔案局在做。對於很有很多未出土的國民黨資料,若讓檔案局執行會不會可能永不見天日?他說,連身為二級機關的促轉會,都是好不容易才拿到「省黨部檔案」,更關鍵的國民黨黨史「文工會」、「海工會」檔案,交給檔案局處理足夠?有沒有可能有別的部會協辦?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也質疑,未來促轉會執掌分給很多機關,但多年來各部會在推動轉型正義的經驗中,可看見各部會不但不認為是份內工作,尤其機關內部就有阻礙推動促轉的勢力。尤其在沒有「除垢」下,內部保守力量會不會來阻礙轉型正義?
施逸翔也說,除了《促轉條例》修法,各部會如何建立「常設機構」來做?他擔心若成為「任務編組」或者讓某科室額外負擔業務,這代表根本無法長期推動。而各部會的負責層級又到哪裏?決策層像是部長或次長會一起參與?各部會的相關資料是否定期公開給社會檢驗?都是問題。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吳俊瑩(攝影/廖昱涵)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吳俊瑩(攝影/廖昱涵)
「坦白說我很悲觀啦!我認為促轉會五月關門後就會一化多、多化輕、輕化無。」臺大歷史系教授周婉窈痛陳,民進黨執政後沒有真正誠心在做轉型正義,畢竟有選票壓力,但願民進黨能證明自己的悲觀是錯誤的。
周婉窈也質疑,現在明明有《政治檔案條例》,是優於一般法的特殊法,但是過去國安局一年來卻都沒有釋出任何政治檔案,以後到底要怎麼辦?甚至政治檔案還要 50 年後才能看,引來她痛陳:「我沒有再 50 年了,我有 20 年我就很感激了。是要我活到 200 歲嗎?這真的胡扯!」
周婉窈痛批,新聞在報導義行必有義人,但為何轉型正義下那麼多不義,卻沒有不義者?沒有執行者?她表示,自己很失望但不放棄,既然是來自民間的人,那就再走回人間,本來以為既已在《促轉條例》通過了可以專心教書,但也沒關係:「再走回民間!」
談到加害者的責任,出席公聽會的促轉會委員陳雨凡報告,未來將確立加害者認定標準,定義後的處置方式有揭露或者行政懲戒、刑事責任,主管機關有主動調查檔案中的執行人員的義務。調查過程要遵守法定程序和聽證,若被調查人主動呈報,可免除刑事和行政責任。
促轉會委員陳雨凡(攝影/廖昱涵)
促轉會委員陳雨凡(攝影/廖昱涵)
「找得到不義遺址,但找不到不義之人!」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質疑,法律若不處理追溯權、請求權時效問題,就不是真的有要處理轉型正義。他建議,若法律責任追究在政治上很困難,或政治領袖沒有打算承受這樣做的負面後果,還是要想辦法追究責任,或許不是《刑事》或《民事》,但還是要創一個制度來釐清。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也提議,可仿照「憲法法庭」概念設立「人權法庭」,任何對於觸犯人權的疑義,大家就法庭見。她認為,目前草案全部鎖定在行政調查面,沒有司法的相關設計,這就會促使「機密保護」的問題出現,也讓受害者們反倒互相抨擊。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長陳嘉銘(攝影/廖昱涵)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長陳嘉銘(攝影/廖昱涵)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長陳嘉銘則提醒,現在檔案卷宗非常不明確,有很多疏漏、虛偽之處,若真正去做司法調查,檔案可能無法幫助。他指出,司法調查強調證據,若真的沒有證據、無法起訴當事人,那受難者的苦難就被法院判決否定掉了?至於要找出加害者,他也質疑,當時的低階公務員們,真的有拒絕的權利嗎?
陳嘉銘呼籲,要有成熟的社會論述去討論處置加害者,才能真正去做。但現在完全沒有機構在做這個工作,直接叫法務部做:「真的不可思議,這不可能做得好!」
針對外界擔憂過去威權時期法務部轄下的調查局或檢察體系就有很多加害者,由法務部來承接平復國家不法和咎責加害者無疑是「請鬼提藥單」。陳雨凡說明,因法務部的檢調機關也在做犯罪追訴工作,所以綜觀各部會仍然覺得法務部比較適合。相信未來法務部會參採總結報告的建議,設立獨立委員會,納入各個法律、歷史等背的學者,來平復國家不法。
國安局政治檔案要鎖 50 年才給看 臺大歷史系教授周婉窈:是要我活到 200 歲嗎?/沃草 https://bit.ly/3ICuzFs
德國積極用故事對抗遺忘,台灣的轉型正義呢?
中央車站大廳裡正舉辦「對抗遺忘」的特展,將二戰倖存的一張張容顏放大成等身人高,羅列矗立於人來人往的走道上,並且詳細記錄他們於集中營飽受折磨的生命故事,特別是回憶起那些於集中營罹難的家人,與一生天倫夢斷的遺憾。另外,納粹黨集會場檔案中心、紐倫堡審判紀念館600號法庭、審判紀念館文獻中心,乃至於老城街道的一棟棟平凡民宅的門口、一處處不起眼的角落與牆壁,或是腳上踩的一塊塊石板上,都豎立起紀念碑,標誌出曾於某棟建築物中被帶走送進集中營、或由此被被驅逐流亡海外的猶太人姓名,以及出生或死亡年月日。
德國清查納粹迫害猶太人的歷史工作,至今仍於大街小巷、家家戶戶進行地毯式的搜索,套句台灣的話就是「查到動搖國本」。換言之,整個德國就是一座大型的戰後紀念館,在納粹遺跡誠實呈現所有人性的罪惡,也於凡常空間的處處,重現受難者的面容、身影與故事,讓看似無關的人們,也能在共痛同感之中,進行最謙卑的生命連結。
我們無視的歷史,是受難者家屬的傷痛
「我們都希望那是一個從沒有存在過的時代」這是納粹黨集會場檔案中心簡介中最沉痛的一句話。但德國人選擇用故事對抗遺忘,以懺悔與省思直面歷史的陰影,積極處理集體無意識中的邪惡,乃至希冀能以懺悔與意識,成就最大的善。
228受難者仍於幽冥中等待,而至今已是第三、四世代的受難者家屬,不是只有在228這一天承受無邊暗夜的夢魘,卻是靈魂時刻被殘暴啃噬,卻始終等不到正義的鬱結,而他們其實就在我們每一個人身邊,惴惴不安地懷著「說不出口,卻最想被聽見」的想望。
我們的無視,正是對於轉型正義來臨前的霧鎖,讓社會集體以為前方無路。我們的無感,緣由自身的怯弱,走不進228紀念館,卻也失去了共痛的連結。我們的無關,僅僅因為不願將紀念館裡頭的受難者,當成與我們無異的人。我們的無謂,不過因為缺乏承擔歷史共業的勇氣,於是既無法與腳踩的這片母土連結,更沒能望向屬於台灣人的明天。
228事件不是只發生一天,卻是時時刻刻於生活脈動中,促勵我們面對集體創傷的勇氣。走進228紀念館與受難者家屬共痛,我們就不再是無關者,並於深度連結之中,齊心建立一個比寬恕更溫柔的社會。比寬恕更溫柔的社會:那個走進228紀念館的小女孩,提醒我們重新面對傷痕 | 吳品瑜 / 陪伴,日不落 | 獨立評論 https://bit.ly/3w9dVdI
台灣的檢察官又是什麼圖像?司法官學院院長達十六年的林輝煌;甚或是被諷刺為「奉命刑事」,卻是目前藍營執政縣市長執行力與風評最佳的侯友宜。我們又該如何評價?
鮑爾擔任助理法官時曾寫下:「皇帝已經離開,但滿朝的將軍、官員和法官卻都遺留下來。」(註1)在台灣的轉型正義道路中,對那些「系統裡的成員們」,台灣社會到底傾向知悉、揭露、追究、記憶,抑或漠視、褒揚、推崇、任其凋零、既往不咎?這都值得全體公民好好思考及決定,而這決定絕非一時的政治算計,而在於我們這一代人要為幾代後的人樹立怎樣的典範。
倘若人民對過去放任不追究,我們是否終將面對的過去的錯誤一再重演?假若我們讓助紂為虐者,可以平步青雲,那我們會不會在告訴下一代,在面對下一個時代選擇時,請選擇苟且,向威權臣服? https://is.gd/Q3sapd
政治犯310億財產沒收返還 立院今召開公聽會討論 https://is.gd/QFov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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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周春米(圖中)、尤美女今舉行「落實轉型正義-平復司法不法」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受難者及家屬參與。(記者方賓照攝)https://is.gd/QFovpa
2019-10-04 12:15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周春米、尤美女今日在立法院召開「落實轉型正義任務–平復司法不法」公聽會,根據國防部官方統計,戒嚴時期政治犯被政府沒收的財產高達310億元,有279筆土地遭到國民黨政府沒收;促轉會今日表示,刑事有罪判決經立法撤銷後的補賠償、沒收財產返還、人事清查處置等平復司法不法相關方案,促轉會正進行研究與規劃。
促轉會委員尤伯祥指出,關於沒收財產返還、人事清查處置的研擬,皆已進行委外研究,預計今年底結案,未來將於轉型正義總結報告內提出相對應政策建議,依法若返還非由促轉會返還,而是由促轉會提出建議。
尤伯祥說明,第一促轉條例規定是以有有罪判決為前提,實際上當年侵奪人民財產還,更多還是「行政不法」,甚至是法律之外的搶奪人民財產,這部分也無法用促轉條例處理。第二被搶奪的財產進入公部門只是一部分,更多財產是落入私人手中,這部分促轉會還在調查,關於「行政不法」搶奪財產方面,未來可以立法處理,以補足促轉條例規定不足。
台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榮譽理事長蔡寬裕表示,蔡英文總統推動轉型正義,在2018年成立了促轉會,在促轉條例第6條部分,撤銷有罪罪名已完成平反,但在第3項部分對財產權等相關損害,目前政府仍未完成。
蔡寬裕指出,這次有請民進黨立委協助提出「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修正草案,希望未來立法院能修正通過,他有去找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協調,柯提及尚需找相關部會、行政院政委羅秉成開會,今天則先開公聽會討論。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彥硯談及,政府處理轉型正義可以用四個字形容,就是「零零落落」,光是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和權利回復條例就遇到許多困境,如果沒有民間壓力推動,政府就只是消費轉型正義。
胡博硯質疑,有撤銷罪名和沒撤銷罪名有何不同?撤銷罪名卻未返還財產,只是讓蔡英文總統來頒發撤銷證書而已,轉型正義不是蔡英文一個人問題,轉型正義是全民的議題,當初被沒收的財產都還沒解決,威權時期把抓匪諜當成一門生意來做,當年這是在法律規範下,國家以合法方式侵奪叛亂犯的財產。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強調,政府不是沒有做事,返還財產要先把清冊做出來,看到底多少人財產被沒收,財產現狀如何?有多少還在公家機關名下,有多少被轉賣或變成私人財產,之後要如何處理,若要轉換成金錢賠償,返還該如何計算,這都需要從長計議,促轉會已開過5次會議,更請專家學者研究,研究報告會在年底出爐。https://is.gd/QFovpa
非常fiction虛構!作家李喬首見自己被人監控檔案 非常fiction虛構!作家李喬首見自己被人監控檔案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tinyurl.com/yyv98c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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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監控的當事人李喬,看完情治單位當年所寫的監控檔案,認為對他的描述是一個非常fiction的虛構。(記者陳鈺馥翻攝)
2019-08-15 21:32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促轉會執行「監控檔案當事人閱覽計畫」,今日在臉書粉專公布一段短片顯示,促轉會在7月26日邀請「寒夜三部曲」知名作家李喬,閱覽從未曝光過、長達14年被情治單位紀錄的監控檔案,他看完批評說:「這是一個非常fiction的虛構!」
促轉會在7月26日邀請「寒夜三部曲」知名作家李喬,閱覽從未曝光過情治單位長達14年紀錄自己的監控檔案。左為促轉會代理主委楊翠。(記者陳鈺馥翻攝)
促轉會在7月26日邀請「寒夜三部曲」知名作家李喬,閱覽從未曝光過情治單位長達14年紀錄自己的監控檔案。左為促轉會代理主委楊翠。(記者陳鈺馥翻攝)
李喬看完檔案後認為,檔案內容不論真偽,線民有無遮掩,都應該要公開,「這涉及到我思想的核心,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好壞自己負責,不管來源如何都無涉他人。」
促轉會表示,今年五月啟動「監控檔案當事人閱覽計畫」,邀請檔案的當事人閱讀已經解密、尚待整理後才會公開的檔案。受訪者除可提供資訊協助校正檔案內容,也會提供他們對於揭露個人隱私,及威權統治的協力者身份的諮詢意見,促轉會未來將參考這些意見,對相關檔案開放應用進行規劃。
促轉會指出,今年獲得行政院文化獎的作家李喬,雖然大半生在苗栗教書寫作,但也曾經成為「國家的敵人」長期受到監控。
據促轉會掌握的檔案可知,李喬被監控記錄的年代,橫跨解嚴前至2000年為止,尤其集中在他1990年代參與籌組「建國黨」的動態。
促轉會強調,可見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偵防工作,並未隨著解除戒嚴、廢止動員戡亂而中止,李喬本人、親友的日常生活仍持續受到程度不一的窺探或騷擾。
李喬在閱讀自己當年被監控的檔案後,他向促轉會提及,「(情治人員)搞不清楚、把我的身份提得太高了,寫這些fiction(小說)根本是在害國、不是害我」。
李喬憶及,他過去因私下播放聲樂家斯義桂的唱片,遭同校邱教官警告;或參與籌組「建國黨」期間,幾度遭到情治人員「監聽」、「登門拜訪」或「公然尾隨」。
對此,李喬始終認為「我平常這麼溫和,除了寫作之外也沒有和外人來往,又怎麼會被監控呢?」,覺得情治單位監控自己是「浪費時間、浪費錢」的事。
據悉,李喬昔日的同事、師專同學是情治單位安插的「線民」,李喬夫人李蕭雲嬌從檔案知道這些「內幕」後,感到相當驚訝、難過;李喬則非常支持公開「線民」的身份,因為「每一個生命都是獨立的,也要為自己負責。」非常fiction虛構!作家李喬首見自己被人監控檔案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tinyurl.com/yyv98chb
促轉會強調,將會持續透過檔案與口述訪談還原歷史真相,揭露過去威權時期政府非法作為。(圖取自促轉會臉書)
2019-09-22 19:5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由人氣恐怖電玩改編的國片《返校》,以白色恐怖時代的國家迫害為背景,上映短短2天,已經累積4550萬票房,掀起觀眾熱烈討論;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也引薦電影內容,公開了當年受害者的遺書。促轉會表示,「有了歷史真相,才能讓整體社會能夠共同面對過去的歷史」。
由人氣恐怖電玩改編的國片《返校》,以白色恐怖時代的國家迫害為背景,上映短短2天,已經累積4550萬票房。(影一提供)
由人氣恐怖電玩改編的國片《返校》,以白色恐怖時代的國家迫害為背景,上映短短2天,已經累積4550萬票房。(影一提供)
促轉會引用《返校》劇情內容表示,張老師在最後給學姊方芮欣的遺書,而當年白色恐怖受難者,也會透過各式各樣的管道,希望能將自己的思念與意志遺留下來。比如,戒嚴時期在法庭判決前會進行最後的筆錄,部分受難者們會在此時留下最後的遺言;又或者,在判決死刑到執行前的數個小時,受難者們會盡可能留下給家人的書信,或是請託其他未被判死刑的難友協助將遺書交給家人。
據促轉會公開的3封遺書內容顯示,其中一名受難者陳智雄在遺書上寫道「一、我是為台灣人而死。二、我有遺孤兒三人,請先生多多照顧,均係天主教徒,請你向上址調查即可明瞭。三、請代我向諸位問候。」
促轉會表示,在這些最後的話語之中,有些人感謝父母養育之恩,並愧疚於自己不孝,祈求原諒;有人希望妻小不要受自己拖累,儘速改嫁;有人表達出自己對台灣社會的熱愛,並渴盼家人們能幸福快樂、弟妹好好長大。在各式各樣的檔案紀錄中,我們看見他們對親人的思念、祝福,以及他們對社會的關懷。他們留在檔案上的字句,讓我們看見政治受難者面對死亡的心境,並更立體感受到他們是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情感、意志,有許多想傳遞的話語。
促轉會強調,將會持續透過檔案與口述訪談還原歷史真相,揭露過去威權時期政府非法作為,並釐清加害責任。有了歷史真相,才能讓整體社會能夠共同面對過去的歷史。促轉會也期待透過持續進行社會對話與教育推廣,能讓大家一起思考過去發生在台灣的白色恐怖記憶,並能產出更多豐富的作品。 https://is.gd/mH635I
父親指甲被拔光遭國民黨槍斃 促轉會楊翠親送照片給家屬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 https://goo.gl/Qu8Wgr
【民報】【專欄】難以容忍的不義之法該遵守嗎
www.peoplenews.tw查看原始檔九月 16日, 2018
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雖因欲拿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為轉型正義的例子,並以之為選舉操作,致已辭職下台。惟關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中,要求釐清威權體制加害者的責任,能否對執行命令者究責,卻有商榷之餘。
德國法學者賴布魯特(Gustav Radbruch)於1946年發表「法之不法與超法之法」(Gesetzliches Unrecht und übergesetzliches Recht)一文就強調,當實證法達於難以忍受(Unerträglich)的不正義,致已非法律,任何人當無遵守義務。這後來稱為賴布魯特公式,就被認為是判斷惡法與否之基準,也常為德國法院所引用。只是對難以忍受的標準,實無以捉摸下,又有誰能客觀公正的判斷,何種法律是不正義,致無須遵從呢?
以兩德統一後,訴追射殺越過柏林圍牆的士兵的諸多案件來看,一個主要的爭執點,即是這些被告之所以開槍,乃是因當時的東德刑法,將越界的行為界定是犯罪,且根據邊境法,固守邊界的士兵是有權在示警後,進行開槍的動作。如此的法律規定,確實有違人權與人道,自應被認定是不義之法,士兵自無遵守義務,若因此致人於死,就不能以依法令來阻卻違法。
惟以士兵的角色來說,怎可能去質疑長官的命令,又何能去審查法律本身是否違反人權?更重要的是,士兵若不聽命令開槍,其自己又會遭受如何的對待呢?故若對之處罰,即是以事後法來為處罰依據,致難免於敗者為寇的的質疑。
只是在諸多此類案件裡,雖有判以無罪者,但仍有法官認為開槍不符合比例原則、或堅持不義之法不是法、甚或以良知重於法律等理由,來判決被告有罪,致凸顯出賴布魯特公式的實踐困難與問題。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判處士兵有罪,法官也多以其養成教育與環境被強迫灌輸,致難以期待、也不可能去判斷法律是否不義,而以緩刑為終,算是堅持正義與顧慮現實的相互妥協與調和。
而以1989年的鄭南榕自焚事件來說,因其宣揚與發表台灣獨立的刊物,致被以內亂罪調查與傳喚,此於言論極為自由與多元的現代,似乎難以想像。因依當年的刑法第100條第1項,只要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即可處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可處無期徒刑。而因列舉的意圖內容,不僅模糊與空泛,更未有行為手段的限定,就使處罰範圍漫無邊際,致出現所謂言論或和平內亂罪的詭異結果。
甚且於當時,還有所謂懲治叛亂條例的特別法,將內亂罪刑度提升至死刑,致成為執政者壓制言論自由的最強力工具。而如此的法律,直至1991年,才因有研究生組讀書會研習史明的台灣四百年始,被以內亂罪逮捕、起訴,致引發抗議後才廢除,且於刑法第100條第1項的內亂罪,將手段限定為強暴脅迫,所謂言論、和平內亂,從此也在台灣消失。
面對過去扭曲人權保障的壓制,如果要進行法律,尤其是刑法究責,卻有諸多障礙。以因鄭南榕拒不出庭,而由警察進行拘提來看,乃是根據高檢署檢察官所法發的拘提票來執行,依刑法第21條第2項,屬上級命令的職務行為,致可阻卻違法。惟依據刑法第21條第2項但書,明知命令違法者,仍不能阻卻違法,故以言論內亂之名而行迫害異議份子之實的法令,警察似無遵從之理,因此為執行,自也不能阻卻違法。
只是言論內亂罪,即便荒謬與踐踏人權,但以警察之位階,怎可能去質疑檢察官所發的拘提票,又有何權力可去審查刑法第100條及懲治叛亂條例的違憲性?甚且,以過往威權體制的教育體系,就已強烈灌輸全民對台獨主張者的犯罪性,下級的執法者,也不會去質疑上級的命令,更遑論,若不服從,自己可能遭受不利對待的義務衝突。也因此,轉型正義的究責,如專找特定的執行命令者開刀,就易落入清算鬥爭之口實。
而在此次事件後,於促轉會已被貼上清算鬥爭工具的標籤下,不要說屬最高度轉型正義的加害者究責,幾已不可能啟動,恐連最基本的真相還原,都會寸步難行。而目前的促轉會,竟落得最該被轉型的對象,更顯得極端諷刺,亦使台灣的正義轉型,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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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報】【專欄】轉型正義入門
www.peoplenews.tw查看原始檔九月 18日, 2018
所謂的「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最基本的理解是一個國家在從事民主轉型(democratic transition)之際,如何面對過去的不公不義(injustice)。到目前為止,國際社會所進行的轉型正義已經有三波,包括戰後對德國及日本戰犯的軍事審判、1980年代南歐及拉丁美洲處理威權體制、1990年代東歐解決共黨遺緒,進入二十一世紀則是美國、澳洲、紐西蘭、及加拿大等墾殖國家原住民族的政治支配、經濟掠奪、社會歧視、及文化同化。
著手轉型正義的理由在於揭露真相、伸張正義、保護人權、甚至於確保國家安全。首先,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沒有正義就沒有和解,社會不可能建立互信。再來,要是任憑那些特務及線民繼續誤人子弟、或任職公家機構,毫無正義可言。接著,與其讓政治人物相互指控、進行沒有節制的獵巫行動、製造社會對立,不如要求特定職位的人自清。更重要的是,為了防止那些潛伏者伺機作亂、操弄秘密檔案、甚至於勾結外敵,只有公布幫兇名單一途。
到目前為止,我們的轉型正義主要針對白色恐怖受害者的平反、或補償,對於財產的歸還有所保留,特別是原住民族的土地。對於真相,政府自來刻意失憶,起碼的調查都付諸闕如,自然談不上公布,更不用說公允的針砭、或真誠的對話。對於加害者,我們當然反對報復、甚至於整肅,然而,目前的作法實質上是採取除罪的途徑,也就是在維持現狀的幻想下,任憑這些人肆虐,甚至於以社會改造者、或救世主的面貌出現,那是對正義的惡意訕笑。
究竟要採取何種轉型正義的模式,要看各國的政治文化、及舊勢力盤據的程度。如果民主化是由反對力量主導,轉型正義就會比較徹底,譬如韓國;相對地,如果是由保守派順勢帶頭,很可能就是復辟,譬如俄羅斯;至於朝野聯手的民主化,就看雙方討價還價,捷克比較踏實、波蘭算是半調子。南非、及拉丁美洲國家不得已採取真相調查,前者只要承認「被自殺」的案子就沒事,後者懾於軍方威勢,也是人肉鹹鹹。
司法審判主要針對元兇、首謀、或劊子手,至於幫兇則無法可罰、甚至於在黨國體制下所作所為是合法的,儘管如此,卻很難說這些人是無辜的,也就是鄂蘭(Hannah Arendt)所說「平庸的邪惡」(banality of evil)。東歐國家普遍採取洗滌(lustration)方式,出自宗教的精神及道德淨化,除垢的機構以軍公教、或半官方組織為主,尤其是安全單位、及司法部門,檢視是否有殘餘的爪牙,以防止他們故計重施、危害民主的鞏固。
洗滌主要是釐清個人在過去是否有做壞事,基本上是針對高層,而非不分青紅皂白加以整肅。德國的洗滌最徹底,過去東德大學的法律、政治、社會學系通通打散,只有5%教授回聘,而薩克森邦有四分之一的小學老師去職,多達13,500人;捷克其次,絕大多數會科學教授及研究員去職;匈牙利高層600個職位有100多人被證實是線民,只要承認就好;立陶宛只查核300個職位,發現80個人是前蘇聯KGB的特務而停職。
在冷戰時期的東歐,有一半了人監視著另一半人,洗滌是終結共產體制的必要。在戒嚴時期的台灣,很多人白天是國民黨員、晚上是黨外,人格扭曲,唯有透過洗滌來擺脫過去,才有可能談和解、進而攜手建構新的制度。
蔣介石將黃溫恭的15年徒刑改為死刑
蔣介石將黃溫恭的15年徒刑改為死刑
試論檔案、檔案利用,以及學者的位置──寫給年輕的歷史人與和關心轉型正義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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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12, 2016|分類:故事|作者:臺灣與海洋亞洲
作者:周婉窈(臺大歷史系教授)
(文長慎入,但歡迎年輕的歷史人和關心轉型正義的朋友耐心讀完)
幾週前因為國防部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檔案引起諸多討論,尤其牽涉到檔案如何開放以及研究者──尤其是「歷史人」──的角色問題,同學在課堂上問我:現在有兩派說法,一派認為檔案需要學者解讀研究後才能公開,一派則認為做此主張是學者的傲慢,到底哪派講法才對?
學生希望我能解惑,為此我花了很多時間回答這個問題。最近看到《想想》刊登東生的文章〈何謂檔案開放?兼論其迷思〉(2016/04/03),切中要點,很值得一讀,在此就不重述其內容了。不過,我們的社會對檔案公開(開放利用)還不是很有概念,此外,若干歷史系學生和研究者(本文統稱「歷史人」)顯然也欠缺獨立的檔案觀念,將檔案和「珍貴史料」混為一談。
因此,檔案開放利用的準則到底怎樣,還是有必要進一步釐清;尤其此刻,我們社會正殷切期盼轉型正義能落實,而轉型正義就直接牽涉到檔案及其利用,萬萬含混不得。但願此文有助於國人了解檔案開放的重要性及其利用的規範。
檔案開放利用的通則
這件事剛起來時,Ptt 就出現有一種說法,認為「檔案開放」就是掃瞄,放到網路上供大家瀏覽,然後對此一作法(或主張)大肆批評。
這實在是個大誤解,一般國家的當代檔案有一定的開放程序,很少直接掃瞄文件放網路上供大眾下載。當然,比較古早的檔案是有這種作法,例如,日本的「国立公文書館 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就是任何國家的人都可直接上網去下載。當代檔案依規定須開放(如三十年後)時,就須開放給公眾利用,但並不是掃瞄放網路上,而是訂定民眾申請閱覽的程序;保管單位提供檔案目錄是責無旁貸的最首要的工作。
國家檔案開放最重要的原則是:可入手性(accessibility),以及無差別性(indiscrimination)。
可入手性,指檔案要能讓一般人很容易入手,在當代就是要能在網路上查得到目錄(在網路發達的臺灣,這是我國的標準),退一步說,即使不po上網,也要在館中備有一般人很容易翻查的目錄,並廣為周知。無差別性,指只要符合規定,國家無法拒絕民眾申請查閱已開放的檔案,它必須是「蒙著眼睛」的公平使者,不會因為申請人的身分地位而給予差別待遇。如果檔案開放的對象不得不分類別(如政治案件之受害人/家屬等,相對於其他民眾),在同一類別中,也必須一律平等。
檔案開放利用已經是現代民主自由國家的日常實踐,也是判定是否為「資訊暢達社會」(informed society)的重要指標。在此讓我們先「取法乎上」看看國際通則,然後回頭看我們臺灣怎麼做。
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Archives (ICA;國際檔案理事會)是國際的非政府組織,成立於 1948 年,宗旨在於促進全球檔案的保存、管理與利用,以及檔案工作者的相互合作。ICA 曾於 1994 至 2008 年之間公布四套檔案著錄標準。2012 年公布了「檔案利用原則」(Principles of Access to Archives),列出十項原則。這是 ICA 從 2010 年開始的工作,由國際檔案界代表性人士組成工作小組,經過多次會議,並廣納相關組織的建議,最後在 ICA 網址公布草案,徵求網路意見(2011/08-2012/02),再修訂而成,過程相當嚴謹。
第一項原則開宗明義主張:「公眾有權利利用公共機構的檔案。公共和私人組織都應該盡可能最大幅度地開放檔案。」(The public has the right to archives of public bodies. Both public and private entities should open their archives to the greatest extent possible.)每項原則之下附有說明(commentary)。我個人仔細閱讀每一項原則及其說明,對其層次分明與思考細密,印象深刻。限於篇幅,無法一一列舉分析,有興趣者可直接點閱;該文件有中文翻譯。
上述「檔案利用原則」,在精神上總括來說是:利用(access)求其最大幅度,限制(restriction)則取其最小。因此,檔案保管機構應該向公眾廣為告知館藏信息,最首要莫過於提供檢索工具(這裡預設了現代電腦科技的輔助)。
法定能公開的檔案就要公開,對於有所限制的檔案,也要很清楚地公布其限制之原因、規定和期限;只要限制一解除就要開放。有些細節是很周到的,例如檔案工作者必須熟悉未開放的檔案,「以便進行分析、保護、整理和著錄,使人們知道這些檔案的存在和限制利用的原因。這些檔案工作有助於避免檔案被毀,或被有意或無意地遺忘,也有助於確保檔案的完整性。」也就是說,如果尚未開放的檔案,檔案工作者不熟諳它的存在,它若被銷毀,也沒人知道。
在隱私權方面,主要是要遵守各項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此就不細說;不過,人權侵害案的受害者有權看到涉及他本人的檔案,即使是不對公眾開放的檔案。ICA 的這套原則非常強調檔案公開利用的公平和公正性。如果一件不開放的檔案,在審閱後提供給一位公民利用,那麼,它也應在同樣的規定和條件下,提供給其他社會成員。
在 ICA 緊密相扣的十項原則中,完全看不到「學者解讀研究後才能開放」的主張。這樣的主張,真可說恰恰違反檔案利用原則,是完全站在對立面的思維。
那麼,在臺灣談檔案開放,也沒標準可循嗎?當然有,我們可以拿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略稱檔案局)的作業程序作為參照點;它還有改善的空間,但基本上有遵循檔案利用的大原則,即可入手性和無差別性。近日網路上一直在猛打「掃瞄放網路式的檔案開放」,只能說弄一個稻草人來打靶。如果大家能親自去利用檔案局的檔案,就會知道當代的檔案開放(利用/運用/應用)不是這麼一回事。
圖一 蔣介石將黃溫恭的15年徒刑改為死刑。在戒嚴時期,政治犯依法須被交付軍事審判,即使非現役軍人;而軍事審判的結果則須上呈軍事長官核定與覆議。即使如此,再怎樣,都沒有任何法律允許蔣介石直接在判決書上改刑期,但他就這樣做了!(圖說參考蘇瑞鏘,〈臺灣戒嚴時期政治案件不當核覆初探:以蔣介石為中心的討論〉,《臺灣文獻》63:4,2012年12月)
圖一 蔣介石將黃溫恭的15年徒刑改為死刑。在戒嚴時期,政治犯依法須被交付軍事審判,即使非現役軍人;而軍事審判的結果則須上呈軍事長官核定與覆議。 即使如此,
再怎樣,都沒有任何法律允許蔣介石直接在判決書上改刑期,但他就這樣做了!
(圖說參考蘇瑞鏘,〈臺灣戒嚴時期政治案件不當核覆初探:以蔣介石為中心的討論〉,《臺灣文獻》63:4,2012年12月)
如果國際檔案理事會的原則離我們太遠,標準太高,那麼,我們拿本國檔案局的調閱程序來檢視臺史所的保密局臺灣站檔案,就可以知道到底算不算有開放。
在 4 月 8 日以前,臺史所網頁上是完全查不到保密局檔案的任何目錄或說明。這批檔案是國防部保密局檔案,是道地的公家檔案(姑不論它如何流落民間),且用公家錢購買,其中六成檔案明年就滿七十年,實在沒理由不開放給民眾利用。如果不開放,也應述明理由,並清楚告知社會大眾何時會開放利用。4 月 8 日臺史所宣布可上網檢索,距離該所 2008 年 4月購入這批檔案,足足八年,已錯失了多少檔案多方利用的可能性呢?
有年輕歷史人說,檔案就在臺史所,每個人都可以來看。
這樣的說法,是對檔案開放欠缺正確的觀念。請試想:如果有一位住在中南部(這批檔案有不少苦主在中南部)的受害人家屬聽聞有這批資料,想看看這些檔案有無親人相關訊息,他要如何入手呢?一般想利用的公眾呢?希望經過這件事之後,社會大眾(尤其歷史人),對檔案開放有基本的認識,並堅持行使 / 捍衛自己 / 他人的權利。
從檔案利用的角度來看,臺史所固然將目錄放到網頁了,但很可能還是欠缺必要的人力和專業管理──檔案個資的審理工作很需要經過訓練的人力。而且,目前檔案局審理過後的檔案是可以影印或製成 CD 的,臺史所則只能手抄──利用方式相對落伍。因此,理想上,這批檔案最好能彙整到檔案局的檔案中,以廣利用。檔案局將該批檔案數位化後,納入該局資料庫,開放民眾利用;原件仍可歸臺史所保管,但必要時必須提供原件,以供調閱。
歷史人解讀史料的優勢與局限
關於檔案是否要經學者解讀研究後開放才不會引起誤解的說法,東生先生在上述文章已經指出其謬誤,以及該宣稱無法落實的窘境。我認為,一些歷史人做此主張,主要是無法區分檔案和所謂「珍貴史料」在屬性上的不同。檔案,如前所述,須讓公眾依其各自的需求和目的予以利用,它們當中的一部分,在歷史研究者看來,可能是珍貴史料,那麼,研究者可以申請來研究,但不管怎樣,它仍是檔案,當然就要回歸檔案的管理和利用方式了。
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檔案,任何具有「歷史嗅覺」的研究者聽到,一定會認為是珍貴史料,趨之若鶩。我認為臺史所能花錢花力氣買下來,避免這批檔案散落在民間,實在立下了大功勞。但是,它畢竟是公家檔案,理當在整理好目錄後開放給國人利用,然後同時進行解讀工作。這原本是同時可做的事,卻變成須先解讀才能開放。請大家切記:這些學者眼中的珍貴史料,可仍是我們國家的檔案喔。希望將來若政府能買回目前流落民間的檔案,務必以高標準予以開放,供民眾利用。
如前所述,國際上並沒有檔案要經學者解讀後才開放的作法。如果是「政治檔案」,比較敏感,似乎也沒前例,頂多根據「法」的要求,遮蓋或隱蔽一些地方。究實而言,學者並非全能全知,他感興趣的,甚至能力所及,也只能涵蓋檔案諸多面相的一小部分。那些監控資料,若涉及有名人士,還有可能判定某些內容的真假,但也非全部;若遇到無名小卒,或地方型人物,再怎麼研究,就是無法判定箇中真假,所以,學者解讀後才開放,實在說不通。
其實,在 ICA「檔案利用原則」第六項原則的說明中,主張在人權侵害案中,每個人有權知道他的名字是否出現在國家檔案中,若有,他有權提出一份質疑其可信度(to challenge the validity of the information)的陳述(a statement)給該當機構,每當有人要利用有他的名字的檔案時,檔案工作者必須將這份陳述一併附上。
具體來理解,也就是說,如果我被監控(大學時我恰恰被一位同學監控),我有權在因監控我而產生的檔案中附上我自己的聲明,此後每次有人調閱我的檔案,都會同時看到我的聲明。這是非常細膩的作法,我想我們離那個目標還很遠,但不管怎樣,這種事情,不是由研究者來做,也不是研究者可以做到的。在檔案利用中,「及時性」也非常重要。ICA第五項原則的說明有言:「just, fair and timely access to archives without discrimination」。
臺灣早期政治檔案的當事人,大都已不在人間,無法提出這樣的聲明,只能付之闕如了。就此而言,檔案能越早開放越好。
此外,我認為學者最好避免過度擔憂民眾,人們對於監控資料的內容,通常不會信以為真。
如果檔案以正規的開放方式來處理,會去申請調閱的大抵以相關人士(當事人、家屬等)和研究者居多,他們自會判讀,而且因為讀者比較特定,造成「二度傷害」的情況有限,反而今天若將檔案通通印出來,然後詳加註解,卻無法釐清當事人被指控的「罪形罪狀」,那麼,豈不擴大了二度傷害?
例如,臺史所出版的保密局檔案第一冊頁 371-374 的兩個文件,是報告北港「暴首」A 和 B 等,斗六「暴民」C(醫生)的「行徑」,解讀的學者對此毫無釐清;對三位「暴首」和「暴民」只註解了 C,但其內容也只是 C 的簡單履歷,後來怎樣也沒交代。各位可能注意到,我用 ABC,因為我不想將人名迻錄於此,我想他們的子孫並不想看到被污衊的先人的名字公然寫在這裡。請注意:臺史所出版的書完全不加遮掩。(不遮掩沒關係,但因為有說要釐清,變成做不到時該怎麼辦的問題。)
政治檔案是否需要遮掩隱蔽,我認為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我個人比較傾向於不須特地遮掩。國史館‧文建會出版的《戰後臺灣政治案件 湯守仁案 史料彙編》共二冊(2008),第一冊厚厚五百多頁都是跟蹤監控報告,如果要遮掩,不知從何遮掩起。話說回頭,會讀這厚達數百頁檔案的人,會相信每個字嗎?他不會反過來讀嗎?
就像我們以前讀《中央日報》(及其友報)一樣。當然,如何照顧隱私,的確是個大難題,必須遵守相關或特定的法律和規定。
檔案既不須先經學者解讀才開放,那麼,我們歷史人要做什麼?
我們有很多事可做、能做,但不是去跟人家說:當代檔案需要我們解讀才不會引起誤解。
歷史人的優勢在於解讀比較古早的史料(含檔案)。因為比較古早的史料,是在和當代非常不同的時空脈絡中產生的,語文也可能很不同,這都需要長期的浸潤和培力,才能有相當的掌握。例如,十七世紀有關臺灣的史料,語文和歷史脈絡都很複雜,若沒海洋史的基本知識,很多材料是讀不懂的。
清代臺灣當然比較「好讀」一點,但也要看情況,文言文材料和契約文書各有各的難處。降至日治時期,如果要利用臺灣總督府檔案,那當然要經過特別的訓練,不然,連日本近代文言文(近代文語)都不懂,遑論去解讀候文了,而辨讀「崩し字」(kuzushi ji,日文簡寫字/草體/行書)則不只要學會用一籮筐的工具書,多看勤查是不二法門。
臺灣因為歷史發展的斷層嚴重,從十七世紀到二戰結束戰前,史料牽涉到的語文和背景非常複雜,需要專業訓練。這是我們歷史人的優勢,但到了戰後,這個優勢就沒那麼明顯,甚至顯示出歷史人的局限。戰後的史料(含檔案),文字沒那麼複雜(當然跨時代的日文材料,對多數人還是個障礙),檔案的草體字也不會比臺灣總督府的「崩字」難認,也就是說,要用戰後的史料,門檻相對低。這也是戰後研究,有很多人是政治學和社會學出身的緣故。
歷史人一方面執著於「太近的歷史不是歷史」,另一方面不習慣「公民社會」材料的紛雜和等值性(相較於古早的菁英文獻),導致對當代課題往往裹足不進。換句話說,在研究戰後歷史上,歷史人並沒有太多的優勢,但只要調整心態,倒可展現史學訓練的本色,反而很有發揮的餘地。
戰後歷史,大家一起來努力!
今天這個紛擾,我認為起源於戰後臺灣歷史學界沒有檔案觀念,只有「珍貴史料」的觀念。此話怎說?
戰後臺灣的歷史學是由中國嫁接而來的,中國史學欠缺檔案觀念,首重「編纂」,只要編好史書,檔案就可棄置,這是中國歷史進程那麼久,卻鮮少保存政府檔案的原因。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珍貴無比的「內閣大庫檔案」,不也差一點成了紙廠的「還魂紙」,幸好被搶救下來。
在臺灣歷史上,荷蘭東印度公司留有 VOC 檔案,日本殖民政府留下臺灣總督府檔案,這是因為荷蘭人和日本人都有檔案觀念,清代臺灣留下的檔案很少,戰後在黨國統治下,國家檔案都可帶回家,解嚴後諸多機構爭相焚燬檔案,可見其一斑。至於將日治時期各個學校原本收藏的校史檔案當垃圾清掉,實在太令人傷心而不想去想,而那被整批銷毀的日治時期土地申告書,更讓人提不起力氣去提了。
那些已焚燬的,無從救回來,但我們可以開始呼籲社會大眾重視檔案,保存各式各樣的檔案。檔案的保存和利用,是為了今天以及未來世代的「自我了解」。歷史學界更應該了解檔案和史料是兩組不同的概念,文件本身可以重疊,但操作上不能混同。
由於黨國不重視檔案,甚至毀棄檔案,導致我們今天要研究戰後臺灣,有很多地方可能一片「空白」。不過,戰後檔案可能還有很多散在民間,或藏在某個政府機構的某個角落,這些公家檔案,新政府應以國家之力全力收購或徵集。
我們前面提到的 ICA 檔案利用原則第一條明言:「公共和私人組織都應該盡可能最大幅度地開放檔案。」關於私人組織(private entities)檔案開放利用的問題,比較複雜,容我略過不談,我倒是很同意政大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薛理桂教授的主張:中國國民黨黨史館的檔案應移轉至檔案管理局。
由於中華民國政府有很長的一段時期黨國不分、以黨領政,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產生的檔案應該算是公家檔案,但目前藏於中國國民黨黨史館,該館隸屬「民間團體」中國國民黨,算是私人機構,如薛教授所指出,
「其管理並未受到『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約束,也不受『檔案法』的約束,因而哪些檔案或文件可以公開,哪些不對外公開,都是該館內部作業,無法受到公評與約束,更遑論對民眾全部公開與提供使用。」他呼籲該黨洪主席展現魄力,「主動將國民黨自一九四九年以前從大陸攜帶來臺的檔案與黨國大老的相關文件,都能夠全數移轉至檔案管理局,成為國有財產,讓全民都能夠自由閱覽這批檔案。」(薛理桂,〈國民黨檔案應移轉至檔案管理局〉,《自由時報‧自由廣場》,2016/04/07)
如果該黨史館的檔案能彙整到檔案管理局,加上國營企業和前國營企業檔案,以及各地地方檔案等等……,那真是社會之幸、國家之幸!
如果藏在各個公私角落的具有公共性質的檔案都能開放利用,相信數量很驚人,一定能大大增進我們對自己/社群的了解。研究當代歷史,由於材料非常多元,公私檔案龐雜,非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精力。
在這裡,我看到我們歷史系學生可以發揮的地方。
如前所述,戰後臺灣史,就史料而言,門檻相對低,它不像日治臺灣史或中國古代、中古史,要有長期的培訓過程,不然很難入手,甚至看不懂材料。這是說,如果你已具備史學的訓練,那麼,當你運用當代材料(含檔案)時,你將相對容易進入情況,若能在細膩的解讀、敏銳的觀察之外,帶入結構性的了解和分析,應該可以做出很不錯的戰後臺灣史研究。
我們說「戰後臺灣」是指 1945 年以後到當代,那麼最遠的時間點距離現在已經七十年了。其實一點都不近,尤其等你「出師」後,大約又過了二十年,已達九十年,怎能說很近呢?我很希望歷史系學生,不管你是否研究臺灣史、中國史,或其他地方的歷史,可以抽一部分氣力來嘗試研究戰後臺灣史。三一八之後,有不少歷史系研究生對自己的歷史產生興趣,但又好像有點裹足不前。我認為,首先要打破「太近的歷史不是歷史」的迷思,其次,就是要跨出第一步,這和你的其他領域的研究並不衝突──戰後臺灣史可當另一個領域啊。
戰後臺灣有很多可以研究的課題。光就二二八和白色恐怖來說,研究還是相當少,例如湯守仁案(含高一生、林瑞昌等十餘人),那麼重大的事件,影響非常深遠,到現在看來看去還是那幾篇文章,而其中六位原住民菁英於 1954 年被處決,距今已六十二年!另外,關於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的家屬部分,我們的了解非常欠缺。
我認為將來其實還有個大課題要深入研究,也就是加害人和共犯集團的問題。有些輪廓已經浮現,但需要大規模的研究。此外,戰後黨國在島嶼布下那麼龐大嚴密的監控網,投入的人力財力(納稅人的錢)何其多,這到底對我們的社會造成怎樣的影響?我們可能還活在它延續不斷的惡效果中。
這些都亟待研究。研究國家暴力對人民的斲傷,無法挽救過去已喪生和犧牲的人,只能還一個公道,最實際的受益者終究是當代和未來的世代,因為我們是在前人的血和傷痛之上確立並鞏固了民主、自由、人權等核心價值。
圖二 夾在檔案卷宗中超過半世紀的遺書:黃溫恭給妻子的遺書(其中一葉)。如果不是檔案開放利用,黃溫恭的五封遺書不會在2008年被外孫女張旖容發現。黃溫恭於1953年被處決,已事隔55年!然後家屬爭取三年,才在2011年取回遺書原件。
圖二 夾在檔案卷宗中超過半世紀的遺書:黃溫恭給妻子的遺書(其中一葉)。如果不是檔案開放利用,黃溫恭的五封遺書不會在2008年被外孫女張旖容發現。
黃溫恭於1953年被處決,已事隔55年!然後家屬爭取三年,才在2011年取回遺書原件。
美國的當代史研究非常強,投入的人力非常巨大。研究當代美國史,當然必要大量利用檔案。研究當代臺灣也是一樣。如果歷史人能因這次保密局檔案風波,而對利用檔案產生興趣,我覺得這是很好的契機。只要你能設法到檔案局搜尋一下,應該可以找到讓你感到「人親土親」的課題,然後想進一步了解。很多檔案,若抽離地方脈絡,是讀不懂的──那可不是文字問題。歷史研究是拼圖,大家一起來,最能有大成果。
結語
我讀臺大時,中國現代史教科書已經寫到 1936 年的西安事變,那時距西安事變還不到四十年呢,而明年二二八就滿七十年,我們還要繼續等下去嗎?歷史要多老才能算歷史?
那些在檔案中只能「被紀錄」(甚至被抹黑)而沒發言機會人,已經凋零殆盡,他們的第二代也已老邁(甚且已過世,如林茂成先生、高菊花女士),我們再不去研究,檔案中聽不到的聲音終將永遠聽不到!年輕的歷史人,請不要相信「太近的歷史不是歷史」,況且它正急速地流逝了,我們連衣角都拉不到了。
過去的史學觀念認為史料就是史學,這雖然是過時的觀念,影響猶在。史料不等同史學,歷史研究需要很多的思考和分析,在當代尤其需要「人間史學」,那種真正進到人群社會去觸摸歷史脈動的研究,那種有人的溫度的研究。
最後,我很期待我們的社會能了解檔案保存和利用,對於建立資訊健全流通的現代社會,至關緊要。在這種了解和關懷中,或許目前位居中央三級機關的檔案管理局能提升到二級機關,改稱國家檔案館,擁有更大的權責,能夠大量徵集政府和民間(公司、個人等)檔案,並有足夠的人力來保存、管理、著錄臺灣公私機構的檔案,以高規格和高標準開放給公眾利用。此時此刻,是所至盼。
圖三 黃溫恭給小女兒春蘭的信(第一葉)。
圖三 黃溫恭給小女兒春蘭的信(第一葉)。
圖四 黃溫恭給小女兒春蘭的信(第二葉)
圖四 黃溫恭給小女兒春蘭的信(第二葉)
(以上四張圖片承蒙張旖容小姐同意作者引用,謹此致上深謝之意。)
試論檔案、檔案利用,以及學者的位置──寫給年輕的歷史人與和關心轉型正義的朋友們 | 故事 - https://goo.gl/1QGZK7
不會再沒加害者!促轉會將建「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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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揭露與反省加害體制,釐清國家在威權統治時期做錯什麼?行政院促轉會預定明年10月以前,建置完成國家級「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資料庫)
2018-10-09 09:45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不會再沒加害者!為揭露與反省加害體制,釐清國家在威權統治時期做錯什麼?行政院促轉會預定明年10月以前,建置完成國家級「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彙整政府各情治機關的政治檔案,以釐清加害者責任,讓元凶及共犯結構無所遁形。
蔣介石針對泰源事件判決結果親筆批示,「如此重大叛亂案豈可以集中綠島管訓了事,應將此六名皆判刑槍決。而賴在、張金隆、李加生等三犯以警衛部隊士兵,而竟預聞逆謀不報,其罪難宥,應照法重處勿誤。中正」(記者陳鈺馥翻攝)
蔣介石針對泰源事件判決結果親筆批示,「如此重大叛亂案豈可以集中綠島管訓了事,應將此六名皆判刑槍決。而賴在、張金隆、李加生等三犯以警衛部隊士兵,而竟預聞逆謀不報,其罪難宥,應照法重處勿誤。中正」(記者陳鈺馥翻攝)
對於台灣爆發二二八事件,蔣介石在3月5日派兵手令回覆陳儀,「已派步兵一團、並派憲兵一營,限本月7日由滬啟運,勿念。中正」(記者陳鈺馥翻攝)
對於台灣爆發二二八事件,蔣介石在3月5日派兵手令回覆陳儀,「已派步兵一團、並派憲兵一營,限本月7日由滬啟運,勿念。中正」(記者陳鈺馥翻攝)
「加害者不會只有蔣介石一個人!」促轉會委員強調,時間是轉型正義最大敵人,台灣保存的戒嚴時代政治檔案高達200多萬頁,完整度為民主國家少有,將透過「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重建政治案件審判流程,釐清加害者體制的結構。
據透露,調查局已承諾促轉會配合移交政治檔案,以釐清歷史真相,現有大量歷史檔案放在新店「青溪園區」,該處前身為「警總幹訓班」軍事要地,專門培育警總幹部,蔣介石銅像至今仍聳立在53級階梯高處。
委員指出,台灣的加害體制特色為「高度體制化」、「黨國體制」,從調查局許多檔案可看出背後有更高層級運作,其中國安局扮演關鍵角色,檔案局過去吃了不少閉門羹,促轉會積極與國安局磋商,要讓國安局政治檔案能出土,來還原歷史真相。
此外,現存於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的警總政治檔案,在促轉會拜會軍方將領後,對方亦承諾配合移交,有利第6波政治檔案徵集;至於在戒嚴時期專門充當「言論打手、洗腦民眾」的新聞局,其箝制出版、電視、影視的相關檔案,文化部影視產局也將完全配合移交。
委員強調,政治受難者一直希望國家能給交代,不再迴避「加害者是誰」,促轉會預定在明年10月前,建置國家級「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以利總結報告撰寫,未來將公開讓民眾查詢,爬梳不當審判政治案件的受害者、加害者結構。
委員提及,加害體制不光只有蔣介石,執行逮捕的特務、判案軍法官、軍事首長、情治機關首長是誰?一些政治案件更被老蔣改判死刑槍斃,相關審判流程,誰改判、誰加了刑期或死刑,都應完整呈現,目前已知周至柔、彭孟緝等人都參與其中。
美國版「轉型正義」!開國元勛傑佛遜蓄黑奴 紐約市決議移除雕像
紐約市公共設計委員會18日投票通過,將在年底前拆除紐約市政廳議會的第三任總統傑佛遜像,並移往其他公共場館。(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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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18:37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美國非裔男子佛洛伊德去年5月遭白人警察以膝壓頸窒息而死,引爆全美與全球示威抗議潮,美國民間也持續反思「民族大熔爐」神話,質疑200多年前建國前期的黑奴買賣,與延續至今的黑人歧視。紐約市公共設計委員會18日投票通過決議,將在年底前拆除矗立在紐約市政廳議會的第三任總統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雕像,並移至其他公共場館。
傑佛遜是美國開國元勛之一,也是《美國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主要起草人,認可其中「人生而平等」的主張,總統任內,1808年美國禁止國際奴隸貿易、停止進口黑奴,但美國國內仍持續販奴,南方各州也維持蓄奴社會,分歧最終導致南北戰爭。
有紀錄顯示,傑佛遜一生中曾擁有逾650名奴隸,其中有的是自雙親及妻方繼承而來,也有許多是因債權而扣留的「資產」。傑佛遜既公開坦承相信奴隸制度不人道且終將絕跡,但又繼續蓄奴,被批評為偽善。
紐約市委員會成員巴倫(Inez Barron)支持拆除1833年落成的雕像,他稱傑佛遜這位「奴隸主」曾充當某種「掮客」,並借機擴大種植園奴隸經濟。她還指控,傑佛遜在任時頒布了一些針對美洲原住民的驅逐政策,這些政策導致了對原住民進行「種族清洗和種族滅絕、替換」的惡果。
雖然紐約市公共設計委員會已經投票通過拆除雕像,但因為轉移的地點未定,移除的期限設定在年底以前,對於不能即刻遷移雕像,議會的跨種族核心小組(The Black, Latino and Asian Caucus)則指委員會是「投票延長了侮辱」。
紐約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尚未對此做出回應,不過他上週表示,能夠理解眾人認為傑佛遜曾經蓄奴的歷史事實不容忽視的理由。美國版「轉型正義」!開國元勛傑佛遜蓄黑奴 紐約市決議移除雕像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n54VAd
促轉會公布壓迫體制規模 國民黨曾建上萬組織滲透台灣
促轉會公布壓迫體制規模 國民黨曾建上萬組織滲透台灣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PO3Mus
促轉會統計,曾在起訴與審判等各階段參與審判各階段的決策人員,包含軍事檢察官、審判官、各級軍政官員、總統府官員到總統,總共1994人。(取自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
2022/05/30 09:32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公布威權統治時期之壓迫體制圖像,1952年7月,中國國民黨「區域黨部」建立1萬5千多個滲透台灣社會的小組組織,吸收黨員11萬5千多人。「特別黨部」於同一時間建立2萬3千多個滲透的小組組織,黨員近16萬3千多人。
促轉會報告指出,國民黨准尉以上從政幹部及各級士兵委員均需建立個人資料。至1957年時各級黨部納入管理的幹部個人資料共12萬1635份,提供人事查核會簽參考資料共調閱5萬6300份。透過人事查核,特種黨部掌握軍職人員升遷管道,並透過掌握個資,控制軍隊。
國安情治系統以「金湯會報」、「大專院校保防工作」、「海外政治偵防及護照加簽」、「特殊分子輔考」、「人事控制」等幾個面向的工作,由國安局領導各情治單位分工合作,執行政治偵防、操作人事控制,與控制人民思想及遷徙自由。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幾乎無所不在的國民黨組織,在每個場域皆密切與情治機關協力。另外,外交部、教育部等行政機關,也在與黨務、情治機關合作之列,共同鞏固威權的統治秩序。
報告強調,國民黨作為早期保防制度的主導者,在監控系統中,與各級機關、情治系統密切合作,即使在保防制度回歸情治機關後,國民黨黨務系統如社工會仍在協力之列。國民黨也以黨務需要為名,持續向各機關索取人事保防資料。這類社會監控除了日常性的保防作為外,亦在不同社會場域、針對特定群體建置網絡。
促轉會推估,威權統治時期政治案件當事人2萬2028人。《國家安全局局史》中記錄,1950至1967年間以「叛亂犯偵結處理」者有2萬6228人。
據統計,曾在起訴與審判等各階段參與審判各階段的決策人員,包含軍事檢察官、審判官、各級軍政官員、總統府官員到總統,總共1994人。
1980年,調查局人員約1800人,編制保防人員5000人,保防布建人數4萬9000人。外部布建人數3萬人,外部校園布建人數3000至4000人,調查局該年度布建經費5000萬元;調查局自1980至1993年間建立情報網的布建預算花費約10億多元;警備總司令部在威權統治時期查禁刊物共有書刊將近40萬種,報刊939種、雜誌2萬1956種、唱片8569種。
此外,促轉會研究,前總統蔣介石在1950年代軍事審判案件中扮演著顯著的角色,他的重判傾向在實務上使得軍法官「揣摩上意」,並加重刑度或加長審判流程。
若以初審未判死刑而終審遭判死刑者為母體,蔣介石核覆的案件,有超過8成人刑度被加重,超過3成人被改判為死刑。再檢視判處死刑最多的軍法官判決後更會發現,蔣介石的覆判實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促轉會指出,前揭數據是威權統治時期,各政府機關與執政黨作為的部分紀錄,雖不完整,仍足以讓人初步揣想壓迫體制的規模。
促轉會研究,前總統蔣介石在1950年代軍事審判案件中扮演著顯著的角色,他的重判傾向在實務上使得軍法官「揣摩上意」,並加重刑度或加長審判流程。(記者陳鈺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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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參與集中營謀殺 101歲前納粹警衛遭判5年刑期
被控參與集中營謀殺 101歲前納粹警衛遭判5年刑期 https://bit.ly/3yty1zd
2022年6月29日 週三 下午5:52
德國百歲人瑞因擔任集中營警衛經歷被判5年。(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從二戰後不斷重新檢視歷史,試圖校正當年納粹犯下的諸多惡行與錯誤,多年來持續追捕相關人員的德國,《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當地法院近日對一樁「年代久遠」的案子做出宣判,認定一名現年101歲、曾是納粹時期集中營警衛的男性,任職期間有協助和參與大屠殺行動,遭判處5年有期徒刑。
這位名叫約瑟夫·舒馳(Josef Schuetz)的百歲人瑞,也是德國至今因協助納粹被定罪的最年長犯人,判決書中提到,他曾在1942至1945年之間任職於薩克森豪森集中營(Sachsenhausen camp),作為一名監獄警衛。
在法院審理期間,約瑟夫多次向法官喊冤,表示自己從未參與任何謀殺或屠殺,當年才21歲的他、對外面所說的那些可怕行為一無所知,「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我在這裡接受審判。」
被指控參與集中營謀殺,現年101歲納粹集中營警衛約瑟夫(坐輪椅者)被判5年刑期。(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但檢察官經過大批文件梳理與審視相關證詞,認定約瑟夫不僅知曉集中營內部運作,也曾參與相關工作,營區內有3518名囚犯的死與他相關,同時更在黨衛軍(SS)檔案中找到他的資料,才以此向法官要求5年有期徒刑的懲罰。
位於柏林郊外的薩克森豪森集中營,是一座由黨衛軍全權管理的營區,興建於1936年、直到1945年被蘇聯紅軍解放,除了關押猶太人之外,同時也關押大批政治犯,營區運作期間一共造成10萬人死亡。
雖然根據過往慣例,已是人瑞的約瑟夫無須真正入獄服刑,但認為自己名譽受損,辯護律師向媒體表示,他考慮再次提起上訴
被控參與集中營謀殺 101歲前納粹警衛遭判5年刑期 https://bit.ly/3yty1zd
林智堅雲霄飛車式下墜、柯文哲連年墊底 他們為何搞丟明星光環?
林智堅雲霄飛車式下墜、柯文哲連年墊底 他們為何搞丟明星光環? | 林倖妃 / 精選轉載 | 獨立評論 https://bit.ly/3V4PDLI
2022-11-22
柯文哲形象崩壞,導致市政團隊受到牽累,尤其是2019年成立民眾黨,更讓人懷疑他是否專心在市政。
林智堅雲霄飛車式下墜、柯文哲連年墊底 他們為何搞丟明星光環? | 林倖妃 / 精選轉載 | 獨立評論 https://bit.ly/3V4PDLI
決戰百里侯,誰與爭鋒?
-年底的縣市長選舉已經是戰鼓喧天,在22縣市中有14位首長將競選連任,另有8位即將卸任。但攤開歷來的施政成績單,可發現選民的口味隨時在轉變,曾經的明星可能瞬間跌下神壇。
-總結過去4到8年的縣市長施政滿意度調查,「新聞曝光度高的縣市長反而民調低,過去的明星縣市長也有下墜趨勢,」台大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政治系教授張佑宗說,顯示今日社會再也難以造神,台灣民主化後,凡有人支持,也會有反對的力量,「一旦出錯就會擴大效應。」
---林智堅:直落12個名次 高學歷的新竹市民更難原諒
甫因論文案而黯然退選,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即為明顯例子。
-林智堅剛從國民黨籍市長許明財接下新竹市長棒子,在第一年的施政滿意度調查中,吊車尾落居18名,隨後急起直追,曾一度超車躍居第3名,期間雖略有起伏,但仍屬前段班,今年卻直落12個名次到19名。
-「明星容易受到新聞事件影響,」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所長劉正山認為,縣市長的形象能否維持,和人民的感受高度相關,由於調查施行期間正逢林智堅的論文爭議擴大,加上新竹棒球場施工不善,導致球員受傷,都讓他的形象受創。
-尤其新竹市是年輕城市,平均年齡約40歲,受訪者中擁有研究所以上學歷者達15.56%,高於台北市的14.6%,「寫過論文的人對抄襲的爭議更為在意,自然會影響對林智堅的評價,」文化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教授蘇子喬分析。
--林智堅在市長任期改造新竹,滿意度不斷升高,卻因危機處理傷及形象和過去的好成績。圖片來源:天下資料,黃明堂攝
-過去林智堅在新竹市的施政,被專家學者認為會形成「櫥窗效應」,成為綠營執政績效的「展示場」,但由此也可以看出,只要一次突發事件,危機處理不夠明快,明星的光環即瞬間消褪。
-其次是民進黨明星縣市長保持平穩或下墜,但桃園仍是未定論。除了重跌的林智堅、持平的基隆市長林右昌,桃園市長鄭文燦雖從過去最高第3名滑落後止跌,「這些都是民進黨培養的重點人才,對民進黨的地方選舉是警訊,」張佑宗提醒。
-鄭文燦滑落或許和疫情衝擊有關,去年因為諾富特飯店染疫事件造成滿意度墜落,今年從第10名重新回到第8名,「疫情確實讓人對現狀更為不耐,加上六都居民多為批判性公民,首長須概括承受,」劉正山不諱言。
-張佑宗曾就藍綠版圖進行調查,桃園過去一直被認為是藍大於綠,但隨著外來人口移入稀釋,如今的桃園已是綠微大於藍,約五五比四五,顯示綠營雖因換人風波受創,但後續並非沒有機會,而藍營更要審慎應對。
-侯友宜:跌出前5名 形象再好,不敵一個信任破口
六都雖然批判性公民居多,但首長作為才是影響關鍵。被視為國民黨領頭羊的新北市長侯友宜,從上任之初的鐵漢形象深植人心,第一年的施政滿意度即衝高到第7名,打破前市長朱立倫在任時的最佳成績第10名,2020年在維持形象搭配個人努力下,更竄升到第2名。
-不過今年卻滑落到第9名,顯示新北市民對侯友宜的評價在改變。「施政滿意度除了和首長形象有關,也是對首長的信任指標,」劉正山觀察,疫情期間發生兩歲孩童恩恩未及時送醫而喪命,市府團隊處理不得宜,因此失去民眾信任,成為最大破口。
-同時過程中挑動藍綠情緒,讓過去的綠營支持者轉向不滿意。
-即將卸任但至今仍具有高聲量的柯文哲,或許可作為縣市長的借鏡。「《天下》每次都給我最後一名,」柯文哲日前在一場餐敘場合對著記者抱怨。
-然而,觀察柯文哲從2015年到2022年的成績,卻不盡然如此。超過65%具大專以上學歷的受訪台北市民,批判性雖強,但在柯文哲甫上任時,為他打出值得期待的第9名,一掃前市長郝龍斌經常屈居末段的陰影。第2年雖是21名,隔年即重回14名,並在2018年競選連任時回穩到12名。
-柯文哲:一路吊車尾 個人爭議,牽連整個市政團隊
直到第二任期,柯文哲才一路在20至22名間徘徊。從專家團體評價台北市政並不差來看,一位資深媒體人觀察,顯然不完全是施政問題,而是形象崩壞,導致市政團隊受到牽累,尤其是2019年成立民眾黨,更讓人懷疑他是否專心在市政。
-「柯文哲當初以素人之姿挑戰台北市長,形象清新也令人刮目相看,」蘇子喬直言,但在4年後難免有爭議,加上政治色彩濃厚,不滿意比例跟著愈來愈高。
--台北市資源雖多,但大巨蛋爭議不斷,加上市民平均學歷高、屬批判性公民,需更多創意才會讓人有感。圖片來源:Wikipedia
-如此一來,可能對他的繼任者黃珊珊形成尾大不掉的壓力,「若兩人綁在一起,柯文哲又不肯放手,黃珊珊就要概括承受柯的失分,」一位不願具名的學者提醒。
-縣市民眾給予的明星光環,對首長是肯定、也是鼓勵,但將眼光放遠會發現,光環也可能掩蓋了尚未被滿足的聲音,甚至因首長太過自滿而導致城市停滯或退步,兩者不必然呈現對等發展。
-雖說「民之所欲,長在我心」,已是老生常談,但民心確實多變,縣市長須隨時跟上居民的期待,畢竟高滿意度是一時,也可能僅是對首長「形象」的肯定,施政才是支撐未來永續的基礎。
-「首長形象也會牽動市政團隊,」劉正山語重心長,每一位有心角逐連任者看這份報告,都要抱持如履薄冰的心情。
-因為城市治理除了施政,還包括危機處理、風險控管和信任度,稍一不慎即可能墜落萬丈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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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在台大政治系任教時,1964年與謝聰敏、魏廷朝共同起草「台灣人民自救宣言」,內容揭穿蔣介石「反攻大陸」神話、要求集會結社自由、主張制訂台灣新憲法等,遭國民黨政府以叛亂罪起訴、判刑。國史館館長陳儀深今日在「彭明敏教授紀念研討會」表示,台大應該要把相關檔案找出來,這對轉型正義追求會有鼓舞效果。
台大如何引領轉型正義?國史館長:應將彭明敏相關檔案找出來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462Oo5f
彭明敏提出「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距今59年,宣言主張「一個中國、一個台灣」早已是鐵一般的事實。彭明敏文教基金會今日於台大總圖舉辦「彭明敏教授紀念研討會」,邀學者專家座談,國史館館長陳儀深以「威權時代的法治規範看彭明敏案」為題,談及台灣大學應該如何引領轉型正義。
陳儀深表示,今天題目是「從威權時代的法治規範看彭明敏案」,其實應從威權時代欠缺的法治看彭明敏案,因為威權時代毫無法治,以法律來界定威權時期,不過是這幾年的事,而必須先界定威權時代,才能處理政治檔案、不當黨產。
陳儀深指出,威權時期從1945年算到解嚴,這是合理、合證、合法的,也是一種進步。彭明敏「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案」是一個言論自由案,可以從人權史、政治發展史角度看待。彭明敏說他們只是印傳單而已,但初判和復判律師所寫辯詞不是很厲害,最後彭明敏自己寫辯詞。
陳儀深談及,彭明敏認為法官的判決均違反基本憲政法理,因為「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還在意見形成階段,雖然印出來但還沒發出去,都還沒有執行,法官就用叛亂罪是完全不合法理的。彭更寫道,到底我們是一個有法律的國家,還是專制獨裁國家?現在來看,結果就是專制獨裁國家,彭明敏才會被那樣判。
陳儀深說,彭明敏案還有一些細節,過去外界沒有注意到,彭案可分為兩個階段,除了前面的自救宣言外,謝聰敏、魏廷朝當年因爆炸案二度入獄,還牽涉了台獨聯盟的台灣本部案等。
他強調,彭明敏當年被特赦後,曾經想回到台大教書,為何沒有辦法?蔣經國接見後,彭也當面表達,在場還有李煥、陶希聖等人,彭明敏也想去中研院近史所,後來也不了了之,這裡面有太多故事,可以跟國史館出版的書互相對照。建議台大應該要把相關檔案找出來,這對轉型正義追求會有鼓舞效果。
輔大學士後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姚孟昌表示,「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最主要是提出破除鬼魅迷惑之事,所謂法統是代表全中國,還是台灣人決定?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至今。如果台灣人民沒有獨立自主、追求自由的勇氣,那什麼都不用講。
姚孟昌指出,彭明敏用獨立解釋台灣的困境,也希望用獨立來解決台灣的出路,今年8月23日英國下議院外交委員會提出一個觀點,其實也是回應彭明敏教授1960年代的主張。不管是正名、制憲、建國,台灣應該關切台灣人應該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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