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牌」源於臺灣的專賣制度,從日治時期(1897年)開始,一直延續至臺灣光復後,在1947年成立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當時政府將菸、酒零售商合併,菸酒零售業者買賣必須向公賣局申請許可證及零售標製(菸酒牌),才可以賣菸酒,菸酒公賣時期,掛有公賣局核准的圓「鐵牌」雜貨店,到民國86年全國菸酒零售商有6萬9726家,但隨著2002年臺灣成為WTO會員,廢止實施50年的菸酒專賣制度,菸酒販賣自由化,菸酒牌也走入歷史,成為古早味的標誌及收藏品/「菸」字遭宜蘭縣衛生局指稱有廣告、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全面下架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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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歷史轉角 重現1935新竹專賣局】(1) Facebook https://bit.ly/2Rc8GVb
台灣菸酒公司新竹營業所在日治時代是「專賣局新竹支局」,興建於1935年,陪伴新竹人走過85年的歷史。建築立面受現代主義的影響,減去不必要的裝飾,強調水平線條;開窗以長形方窗為主,配合水平線條的洗石子雨庇、窗臺,在當時可以說是非常先進的設計風格。
但過去被周邊天際電纜線、各式指示牌埋沒,這座位在市中心的歷史轉角就這樣黯淡了好久。最近我們啟動「天空纜線下地」計劃,重新整理路口的號誌桿,也將蔓延在市區天空上的纜線地下化,不只重新打開城市的天空,也讓新竹專賣局的立面重見天日,這座歷史的轉角也重新回到市民的生活中。
能夠重新打開新竹專賣局,除了天空纜線下地工程外,更要感謝台灣菸酒公司的協助,尤其是我們的前文化局局長,現任台灣菸酒公司的廖志堅副總經理。廖副總擔任文化局長時,就非常在意古蹟的保存與活化,也讓許多文化資產重新活起來。廖副總去年剛到台灣菸酒公司,第一件事就回到新竹,協助我們將新竹專賣局第一倉庫指定為古蹟,並且啟動後續的活化與再利用。
位在市中心的新竹專賣局,也是明年台灣燈會的展場之一。在規劃燈區的時候,我特別打電話給廖副總,提出要將新竹專賣局納入台灣燈會的願景,廖副總當下就馬上給出正面回應,並且積極協助我們進行規劃。
明年我們將透過光雕投影,點亮這座85年的古蹟。並且開放一號倉庫,讓大家感受公賣局的氛圍,以啤酒籃、酒牌等古早元素,喚起老新竹人的回憶。除此之外,我們也跟台灣菸酒公司合作,將在周邊設置永久的光環境,讓這座歷史的轉角不再黯淡。(1) Facebook https://bit.ly/2Rc8GVb


新竹專賣局位於臺灣新竹市東區,最初是臺灣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新竹支局」的廳舍,現為臺灣菸酒公司新竹營業所,未來將活化再利用[1]。該建築是在1930年代由梅澤捨次郎設計建成,於2001年5月31日公告為新竹市市定古蹟[2]。
新竹專賣局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3k4BJ9t
沿革
新竹出張所
因酒專賣而設立
新竹專賣局的前身為「臺北專賣支局新竹出張所」,是為了因應1922年7月實施的酒類專賣而在1922年4月所設立。新竹出張所設立當時的臨時辦公場所位於新竹州廳內,由於酒類專賣實施,徵收了東門鄭雅詩和北門林見舜所經營的釀酒場,並於同年7月1日開始釀酒販賣直營事業,同時將臨時辦公室轉移至東門酒造廠內。新竹出張所管轄桃園郡、部分大溪郡和部分大湖郡的酒類製造、保管、販售和違規取締事務。隨著製酒設備改善以及業務進展,辦公室逐漸不敷使用,新竹出張所於同年9月25日在遷到北門原屬黃再壽的釀酒場內。[2]
納入食鹽和菸草專賣
由於當時臺灣食鹽的島外銷售不振,導致食鹽生產過剩,故有必要重整鹽田資源。於是臺灣鹽生產條件最不佳的下舊港莊和香山庄的鹽田面積被縮減,其導致原處理新竹地區鹽專賣的「專賣局油車港支局」業務亦縮減,於是其在1922年10月被降為新竹出張所隸屬的油車港分室,食鹽專賣業務納入專賣局新竹出張所。於1923年3月,專賣局基於工廠經營合理化的政策,廢除了小型和較原始的造酒廠,於是新竹出張所廢止了東門造酒廠,逐漸將酒類專賣業務專注在酒類販售上;並在大正十三年(1924年)更名為「專賣局新竹出張所」,並增加菸草販賣事業[2]。1933年8月31日,廢止了北門造酒廠。油車港鹽田於1930年3月30日停止製鹽,而油車港分室也在同時廢止。當時新竹出張所負責的食鹽專賣業務只有食鹽販賣業者監督、違規取締等相關事務,而食鹽販賣的官署只有專賣局本局、台中支局、台南支局和花蓮港支局。1930年9月,新竹出張所開始食鹽販賣事務。[3]
新竹支局
專賣局在1934年收購了臺灣製腦株式會社後,掌握了山區的粗製樟腦事務,於是部分新竹州的樟腦生產納入新竹出張所管轄。由於專賣項目與業務增加使得辦公空間日漸不足,遂於昭和九年(1934年)建造此座新廳舍。新廳舍位於新竹市榮町二丁目1番地,於1935年落成後,新竹出張所在昭和十一年(1936年)5月遷入,並於該年6月17日的臺灣始政紀念日當天升格為支局[2]。專賣局新竹支局的業務大部分為樟腦專賣相關事務,在支局下設有多處製監督所、製討收納所和製腦巡視所。
公賣局新竹分局
二次大戰後,「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新竹支局」於民國卅六年(1947年)改制成臺灣菸酒公賣局新竹分局[2]。公賣局改制為臺灣菸酒公司後,此處成為該公司的新竹營業所。
專賣事務
新竹州境內由於山地多,交通不便產生了許多山村部落,且多數居民經濟能力不高,此也導致無論是專賣品的販售數或專賣品下等品的販售數量都比其他州廳高出許多。其米酒的消費量佔全島63%,麥酒佔16%,清酒則是極少。香菸則是最下等的麟煙銷售最佳。隨著新竹州的產業與石油礦業開發,農村經濟逐漸好轉,專賣品銷售自1930年代以來增長快速。此外隨著農村經濟好轉,醃漬物使用減少,以及醬油等其他調味料使用增加,食鹽的銷售反而減少。專賣品的販售與製造皆須取得專賣局許可,其販售是由專賣局配給予中盤商(賣捌人),由其售予臨售者(小賣人),再由其向一般民眾販賣。新竹支局所管的相關許可人數如下:[3]
區分    賣捌人    小賣人    腦長    腦丁
食鹽    9    157    -    -
樟腦    -    -    40    541
菸草    5    541    -    -
酒類    6    599    -    -
建築
專賣局新竹支局的建築可分為廳舍和倉庫兩部分,其建築受現代主義建築風格影響,較少有裝飾,注重水平線條。整座建築共有三層,一樓除玄關外,尚有公共接待室、大廳、支局長室等主要空間,二樓則是事務室等空間,三樓則供會議使用。建築的入口安排在街道轉角,且建築物高度由兩側向中央逐層升高,使入口處的立面宛如中央高塔,強化了入口意象[2]。在正門右側寫有「建設民防,鞏固國防」之標語,但目前已有部分褪色。


公告資料
類別古蹟 級別縣(市)定古蹟 種類衙署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 https://bit.ly/3inwcKH
新竹菸酒公賣局建築,在日治時期稱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新竹支局」,前身是1922(大正11)年4月所設置的「台北專賣支局新竹出張所」,當時臨時事務所設在新竹州廳舍內,另借用市內東門鄭雅詩經營的釀酒場及北門林見舜經營的釀酒場二處,經營釀酒販賣直營事業,隨後又將事務所遷至北門黃再壽釀酒場內,同年10月增加食鹽生產販賣事業。1924(大正13)年12月改名為「台灣總督府專賣局新竹出張所」,並增加菸草販賣事業。由於業務日增,辦公室空間嚴重不足,於是於1934(昭和9)年建造新辦公廳舍,次年完工,1936年5月,事務所遷到新廳舍現址,同年6月升格為支局,而成為新竹地區的菸酒直營中心。1947年後改名為臺灣煙酒公賣局新竹分局,不再經營食鹽等,只賣菸與酒,成為名符其實的菸酒專賣局。
公告日期2019/10/14
公告文號中華民國108年10月14日府授文資字第1080150606號公告
公告公文公告-專賣局新竹支局.pdf
104.01.21-府授文資字第1030224473號.pdf
104.01.21-新竹專賣局更正後之地籍套繪圖.pdf
市定古蹟公告及副本- 新竹州市役所 新竹專賣局.pdf
評定基準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2.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3.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指定理由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為新竹地區重要專賣產業文化代表,深具歷史意義與文化價值。
2.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充分表顯1930年代初期現代主義建築風格與營造特色、二號倉庫延續戰前倉庫之功能擴建,為整體產業建築之一部份。
3.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頂層桁架構造優雅,保存良好,外牆為當時流行的防空保護色淺綠色磁磚,具稀少性。二號倉庫頂層木桁架構造優雅用料精良,保存良好,具稀少性。
法令依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
所屬主管機關新竹市政府
所在地理區域新竹市 東區
地址或位置東門街59號
主管機關資訊名  稱:新竹市文化局
聯絡單位:文化資產科
聯絡電話:03-5319756 
聯絡地址:新竹市東區30054 新竹市東大路二段15巷1號
地籍資料5547ca0b-58f2-40eb-9878-0939d154d508.jpg
土地使用分區都市地區 其他使用區 機關用地
所在地地號新竹市榮光段二小段1.11-3等二筆地號
所有權屬身分公私有姓名/名稱
土地所有人公有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使用人身分姓名/名稱
管理人台灣菸酒公司
外觀特徵建築物強調水平線條,高度向中央逐層升高,使入口成為中央高塔,以強化入口意象,建築物外表貼面磁磚,風格特殊。
室內特徵梅澤捨次郎當時受現代主義的影響,作品強調水平線條,去除不必要的裝飾,立面開窗以長形方窗為主,配合水平線條的洗石子雨庇、窗臺,在當時可謂極先進的設計風格。
使用情形目前使用情況良好,廳舍二樓雖有變更,但建物之牆面、通風口、樑架等均未改變。倉庫已騰空,可清楚看出結構形式,將來再利用時應有適當規劃。
現  狀現為臺灣菸酒(股)公司新竹營業處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1.維持低度使用,不宜有較大規模之增建改建。2.古蹟本體上,應禁止設立招牌廣告:古蹟周圍招牌廣告之設置,應受主管機管理。3.古蹟附加物,應配合古蹟做規劃設計。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 https://bit.ly/3inwcKH


新竹專賣局地點:東門街59號
建於1934年的新竹菸酒公賣局建築,在日治時期稱為「台灣總督府專賣局新竹支局」,其前身是1892年設置的「台北專賣支局新竹出張所」,1924年改為「台灣總督府專賣區新竹出張所」,新辦公廳舍建造之後,於1936年升格為支局,而成為新竹地區的菸酒直營中心。二次大戰後於1947年改名為「台灣菸酒公賣局新竹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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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時代一個公學校老師的發達之路:張式穀的軌跡
日本時代一個公學校老師的發達之路:張式穀的軌跡 - 歷史學柑仔店(kám-á-tiàm) https://bit.ly/2FadNms
許佩賢(國立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日治時期臺灣的菁英不是醫師就是老師的印象,可能是社會上對日本時代的普遍認識之一。其實這是因為在日本統治的前半期,殖民政府在中等以上教育,只開放培養醫師的醫學校及培養初等教師的師範學校(1919年以前稱為國語學校)。得以在新時代取得知識權威的,主要就是出自這兩所學校的醫師和老師
日本統治以後,地方社會中,受了新式教育、回到地方上擔任公學校教師的人,經常是地方社會的中心人物。他們一方面擔任教育工作,有時也幫臺灣總督府宣傳政令,從某個意義上來説,可以算是遂行統治的工具性存在;另一方面,他們是新知識、新文明的體現者,甚至也以他們的知識作為武器為民眾爭取權益,因而受到地方民眾的信賴與尊敬。然而,相對於醫生,我們對於臺灣的公學校教師這個群體──他們在殖民統治期扮演的角色、他們在殖民地社會中的可能進路,乃至於其個人的出處──其實了解有限。雖然我們很熟悉許多有全島性聲望的政治社會運動者,如蔡培火、楊肇嘉、黃旺成、蔡式穀、簡吉等人,都是畢業於國語學校的「原」公學校教師。但是大家對於他們的認識,多集中於他們離開教職以後在社會上的經歷與活動,而且偏重其參與民族運動或農民運動的經驗,對於他們在公學校教師任職期間的經歷,或其轉換跑道的背景則較少提及。本文即是從這樣的問題點出發,思考在殖民地統治下,一個有企圖心的殖民地青年,考上國語學校,回到家鄉成為公學校教師,他的人生會有什麼樣的可能性,終其一生擔任教職?出國留學?轉換跑道進入實業界?投入民族運動?還是出任公職?而又是什麼樣的政治、社會條件變化造就或限制了這些可能性。這不只是教育史的問題,也是思考殖民統治與臺灣近代社會變遷的重要課題。本文將以新竹出身的張式穀為中心,考察日治時期公學校教師的人生故事,進而思考殖民統治對個人乃至社會的影響。
圖一
圖1    日治時期人士鑑中張式穀的簡介
(圖片來源:臺灣新民報,《臺灣人士鑑》,臺北:臺灣新民報社,1937 年,頁 229。)
張式穀的生涯
張式穀1890年出生於新竹南門町,父親是當地有名的漢學者張麟書,1904年新竹公學校畢業,同年進入國語學校師範部,1909年國語學校畢業,回到母校新竹公學校任教,之後長期擔任教職。1920年地方制度改正,張式穀被當局選為香山庄長,離開教職,在庄長任內創立香山信用組合、香山漁業組合。1929年辭香山庄長,任大東信託新竹支店長。1930年臺灣民報社辦理的議員模擬選舉中以最高票當選新竹州會議員。1932年,被指定為新竹市協議會員;1934年取得新竹區酒類經銷商資格。這段期間,他也擔任新竹商工協會會長、大同運輸合資會社代表社員。1937年出任官選新竹州會議員。戰爭期間掛名皇民奉公會新竹州支部參與及新竹市支會生活部長,但似乎沒有太多活動。戰後曾任新竹參議會議長、新竹市第一信用合作社理事主席、新竹縣議會議長等職務,於1977年逝世。
國語學校裁圖
圖2    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
日本統治前半期,日本政府只開放國語學校及醫學校給臺灣人升學,因此兩校匯集了全臺各地菁英。
(圖片來源:村崎長昶,《臺北寫真帖》,臺北:新高堂書店,1913 年,頁 19。 )
新竹公學校第四回畢業紀念照
圖3    新竹公學校(1906)
新竹公學校的前身,1896年設立的新竹國語傳習所,起初設置在明志書院(約位於今新竹西大路),1898年改制為公學校。張式穀就讀時,即是在明志書院時期。1906年遷至新竹孔廟(約位於新竹市林森路),此張照片為1906年在孔廟時期的第四屆畢業典禮,此時張式穀已經畢業,正在就讀國語學校。
(圖片來源:《新竹國小老照片說事》,新竹:新竹市文化局,1998年。)
圖四
圖4    香山庄役場
陳雲如世居香山地區,熱心當地公共事務,長期擔任香山區長。
1920年地方制度改正後,張式穀空降本地擔任香山庄長,留意當地農漁民生計,頗獲好評。
(圖片來源:《臺灣地方行政》4:5(1938年5月),頁143。)
張式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1)他出身讀書人家庭,並非地主,沒有什麼家業,他的夫人是當地漢學者的女兒,他最重要的資本就是他所受的新式教育以及父親張麟書傳統文人的人脈;(2)他長期擔任公學校教師(11年);(3)他在臺灣社會與殖民政府兩方面都得到信賴;(4)他一直在以新竹市街為中心的地方社會活動,沒有成為全島性人物;(5)他曾經擔任公學校教師,曾進入行政體系底層擔任庄長,有市協議會員、州會議員的經歷,他也參加商工會、信用組合,也得到專賣利權,幾乎臺灣總督府在不同時期釋放出來的權力舞臺,他恰好都恭逢其時。另一方面,他也在民族運動的文化協會青年活動及本土資本的大東信託活動。
如果只看其主要履歷,從公學校教師到庄長,再到上一行政層級的市協議員、乃至更上一級的州會議員,從政治參與的角度來看,毫無疑問的是一種職位、地位上升的「發達之路」。
一般所謂的「發達」或是「出人頭地」、「飛黃騰達」,大概可以包含兩種不同層面的「成功」:一是參政,在國家官僚體制內步步高升;一是事業上的成就,在經濟方面累積雄厚資產。而在殖民統治體制下的參政,卻可以有兩種正好相反的路徑,一是加入殖民體制,成為官僚,也可以包含透過選舉產生、進入諮問機關的議員。學校老師基本上也是屬於此類,而且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另一方面,站在民族主義運動的立場,對抗殖民體制,進行政治、社會運動,也可以說是另外一種參與政治領域的形式。在日本統治時期,雖然只有1920年代到30年代初期短短十數年之間,殖民體制容許這種政治、社會運動,但是不可否認的,對許多臺灣知識菁英來説,這是非常重要的政治舞臺。
從張式穀的生涯可以充分考察殖民地地方菁英在尋找自己的人生出路時,如何在殖民統治重重的限制中,在這三種「發達之路」中嘗試各種可能性──他如何被拉進協力機制,而又同時受到反殖民勢力重視、如何一方面參與協力機制,一方面也自主的參與各種地方社會的活動,為個人及地方社會累積實力。
小學老師的苦悶
1909年張式穀自國語學校畢業,以「訓導」身份分發到新竹公學校任職,月俸為16元。「訓導」是臺灣人正式教師的職稱;日本人的正式教師稱為「教諭」1909年以後,公學校教員資格改訂,臺灣人訓導也可以透過檢定考試考取教諭資格。但是,每年通過考試的人極少,1912年,張式穀在任職3年後取得「乙種教諭」資格,連同該年度通過檢定的5人在內,全臺只有11位臺籍教諭。
升任教諭應該是臺籍訓導「出人頭地」的表徵,然而實際上並沒有太多實質改變。張式穀升任教諭後,月薪從22元提高為25元,其後也是每年調高2-3元。25元的月俸,雖然已經是新竹公學校內臺灣籍教師之冠,但事實上低於日籍初任教諭的薪資
整體說來,公學校教師雖然有固定的薪水,但是到了張式穀任職的1910年前後,並不算非常優渥的待遇,甚至比普通文官的薪資還低。而在公學校中,存在著「日本人校長-日本人教諭(-臺灣人教諭)-臺灣人訓導-雇員、囑託」這樣的階級構造。臺灣人訓導往上升等的機會極少,能否加薪端賴日籍校長的判斷,而升上教諭除了少額的加薪外,未必有實質地位的提升,由此可以想見公學校教師的苦悶。
張式穀從1909年任職到1920年被指定擔任庄長而離職,在公學校任職11年,與同時期公學校教員相比,算是久任其職者。在1910年代之前,地方上比較有企圖心的青年,進入醫學校與國語學校、之後擔任醫師或教師是僅有的選擇,但是,1910年代以後,顯然在社會上出現了一些新的可能性,更吸引他們,因此,出現明顯的公學校教師離職潮。與張式穀前後期自國語學校畢業的同事,幾乎都在義務服務年限期滿後或不久就離職,開始新的職涯。因為這個時期,正是臺灣各項產業成長的時期,臺、日雙語人才大受歡迎,尤其是國語學校師範科畢業的老師,不但有雙語能力,也受地方人士敬重,成為各行各業爭相爭取的人才。大批老師離職從進入實業界。
回過頭來看張式穀,他也具有同樣的條件,然而他沒有在這波辭職潮中辭職,頂著當地臺灣人唯一教諭的光環繼續從事教職,一直等到1920年地方制度改正,由統治者指定他出任新的地方行政職務。為什麼他沒有辭職另外追求新的發展呢?離職創業,需要有基本的資產,也需要相關經驗。此時期國語學校出身者,不乏出身商家有一定的資本的人。張式穀的父親張麟書是當地宿儒,長期在新竹教授漢學,雖然得到當地讀書人尊重,但不算是有錢人。轉換跑道也需要考量機會成本,顯然張式穀轉換跑道的時機尚未成熟。
在行政體系中累積實力
1920年地方制度改正,頒布市街庄制,此時,張式穀被任命為新竹州香山庄長。香山庄與新竹街位置相鄰,1941年以後併入新竹市。市街庄制施行前,此處長期一直由當地士紳陳雲如擔任庄長, 1920年的庄長任命,對香山庄或陳雲如來說,其實是從「外地」空降來的庄長,以年僅30歲的新庄長張式穀的學經歷來説,代表的是受新式教育的新青年,報紙上便以「維新人物,斯文種子」來形容新庄長。
關於張式穀為什麼會被當局選上,並沒有什麼直接的資料可以說明。但從各地街庄長人選來看,可以看出總督府用人的原則有很大的改變街庄行政是總督府要與臺灣社會共治的一個平臺,藉由將適當的人選拉進協力機制,減少被統治社會的反彈。而在不同的時期,殖民者要求的協力對象會因統治條件的變化而有所改變。有雙語能力又與地方新舊知識分子交好的張式穀,顯然符合此時總督府的需要。
張式穀從1920年就任庄長,到1929年辭職,在任9年,在同時出任庄長的人當中算是久任者。在庄長任內,可以確認的重要事蹟有1926年倡設香山信用組合及香山漁業組合,幫助農漁民的經濟生活,得到很好的評價。在庄長任內,除了在行政體系內,必然與其他日本人官僚建立了關係之外,也累積了人望以及金融產業的經驗,成為後來進一步發展的基礎。
小學老師開外掛
1929年因為庄內勢力鬥爭,張式穀辭去庄長職務,旋即出任大東信託株式會社新竹支店長。大東信託創於1926年,為臺灣人自辦的金融機構,主張糾集臺灣人的資金,供臺灣人利用,可以說明民族運動勢力的大本營。由此可見,張式穀不只受到日本統治者的信任,也與臺灣民族運動者保持很好的關係,得到雙方的信賴。
在大東信託任職,有比較多機會接觸到本地的商工業者,建立起新的人脈,開始在地方上的商工團體活躍,成為新竹商工團體的臺灣人代表,對地方產業活動開始有發言權。
張式穀在參與商工會的同時,也正式進入實業界。1933年,他辭掉大東信託新竹支店長職務,轉而擔任大同運輸合資會社代表社員。大同運輸會社於1927年成立,詳細情形不是很清楚,應該相當於貨運公司。1937年時,資本額4萬圓,經營貨物代管、海陸運送業務。該公司營運得很好,張式穀每年從該公司配息即可得1,000元,和以前一個月20多元的月薪比起來,有很大的差別。
1930年新竹街升格為新竹市,原來的街協議會變成市協議會,重新派任協議會員。此時,臺灣新民報舉辦模擬議員選舉,張式穀高居州會議員榜首,由此可見其在地方社會受到肯定的程度。1932年,張式穀被統治當局任命為新竹市協議會員,列名協議會員的臺灣人,多半出身國語學校和醫學校。
在市會議員及州會議員任內,身為議員的張式穀,最主要的活躍場合自然是在議會。州會議員任內的資料比較少,從少數市協議會議員的相關報導,可以了解到張式穀比較關心臺灣人子弟的教育問題,例如廢止學費徵收、增加公學校招生數等議題。
進入實業界的同時1934年張式穀取得新竹區酒類經銷商資格。雖然酒類經銷也是商業活動,但因隸屬於總督府專賣政策,身為經銷商的張式穀也可以說一腳又跨回總督府的統治體系之中。總督府的專賣政策,給予特許者專賣利權,在當時即被視為統治籠絡手段。但也正因是專賣事業,所以取得專賣特許者,可以說取得成為富豪的入場券。
新竹專賣局
圖5    總督府專賣局新竹支局廳舍《臺灣建築會誌》9:1(1937年),頁64。
總督府專賣局新竹支局廳舍,建於1936年,目前仍然留存,為菸酒公司新竹營業所,位於新竹市東門街。
張式穀自1934年至1937年擁有新竹區酒類經銷權,應該也常出入這裡吧。
張式穀擔任經銷商後,更進一步累積自己的實力及人脈。經銷商的利益到底有多少呢?當然,其利潤必然依各經銷商的經營手腕而有不同,但是一般說來,專賣基本上是高利潤、低風險的生意此時張式穀擔任酒經銷商的年收入有3,400元,土地等年收2,200元,大同運輸合資會社年收1,000元。如果僅從收入來看,公學校教師的薪資完全無法與投身實業界的收入相比,特別是政府的特許行業。
「發達之路」被打上句點
對一個地方菁英來説,1930年代的殖民地臺灣,是充滿了各種可能性的時期。除了自營商業的選項之外,社會上出現大量的、廣義的「政治參與」機會──包括各種商工團體、信用組合、街庄協議員或市會、州會議員。在這個充滿機會的時期,張式穀憑一身的學識、能力以及長期累積的聲望,一步步拓展發達之路。不過,他在取得這些資格、利權的同時,勢必也要表現出某一種與政權合作的姿態。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後,此時剛被任命為州會議員的張式穀,便與同為州會議員的臺灣人發起捐款活動,名義是因為臺灣人沒有服兵役,因此透過國防獻金表達愛國舉動。1941年以後他出任皇民奉公會的幹部,應該也有不得不向殖民政府表態的意味。
1940年,張式穀州會議員任滿,未繼續連任;同年,大同運輸會社停止營運,同時他也失去酒類經銷商資格。張式穀在地方社會的活動,在達到頂峰的時期,一夕結束。到了戰局緊張的1940年代以後,張式穀的「頭銜」只剩下皇民奉公會的幹部,他的「發達之路」告終。不只是張式穀,這一年,全新竹州34位庄長,只餘7名臺灣人;12名煙酒經銷商全部都是日本人。臺灣人雖然還可以擔任各級議員,但此時的議會已經沒有什麼功能,「發達之路」的終結受到殖民政策極大的限制。張式穀再度登上地方政商界的舞臺,就要等到戰後了。
從一人到一個時代
本文以過去未受到注意的人物──張式穀在日治時期的經歷,考察其人生道路中各個職位在當時社會的意義,及其與日本殖民統治的關係。
像張式穀這樣,日本領臺時,大約正好是入學年齡,可以說是臺灣第一代能夠接受完整新式教育的地方菁英。在1910年代之前,升學國語學校、醫學校,畢業後回家鄉教書或開業當醫生,幾乎就是這些臺灣地方有志青年可以選擇的最好出路了。醫師這個行業,在臺灣歷久不衰,但是,對於選擇國語學校的青年,當他們自國語學校畢業、回到地方擔任公學校教師的同時,臺灣的產業正好開始有比較長足的發展,社會上各種產業有更好的發展空間及待遇吸引著這些青年教師。許多青年教師受到吸引而放棄教職,轉行從事實業,開啟與公學校教師完全不同的人生,其後以各種形式嶄露頭角。
1920年代,總督府透過地方制度改正,創造出相當多街庄層級的行政人員。許多家產雄厚的地方士紳,從日治初期以來即受到地方政府拉攏,擔任地方區長或庄長,至1920年地方制度改正之初也仍然保有其勢力。然而,1920年代以後,家業普通的新教育菁英,也有可能憑藉自己的實力,趁此改制之機進入行政體系,擔任庄長、庄協等職務,在地方行政體系中累積自己的實力。
對張式穀來説,民族運動陣營的據點與殖民政府行政體系並不是對立的。張式穀以其個人的學養及行事風格,同時受到臺灣人民族運動陣營及殖民當局的看重。1930年代以後,總督府釋放了更多政治參與空間,除了州會、市會之外,信用組合、工商團體等,雖然名義上是民間團體,實則在政府強烈的規範之下運作,具有強烈的政治意涵。而藉由定期更新專賣利權的制度,可以讓總督府充分利用經銷商制度做為統治的籌碼,酬庸或拉攏特定對象。成功轉成工商界人士的張式穀,到了1930年代以後,其實力也已經大到可以取得專賣利權。
不過,不論是公學校教師也好,行政末端的庄長也好,工商業者也好,張式穀的發展都相當程度的受到統治當局的規範與限制。透過張式穀個人的人生歷程,我們可以看到在不同的時期中,他在總督府設定的框架中摸索「發達」的道路,或許這也可以視為是臺灣地方菁英的一種典型模式。張式穀模式特別適用於1890年前後出生,在日本領臺時正好達到入學年齡的世代。這個世代有機會接受新教育的人當中,有些因為家業支持,得以有更多的人生選項;也有少數人有機會到日本留學,而得以開闢更大格局的人生。然而,這個世代中最多數的受新教育者,很可能是像張式穀這樣,憑著一身的學識、能力,在地方社會、而且只在地方社會中活動,在總督府的框架中,累積自己的實力、摸索發達的道路。
筆者曾在某個通俗演講的場合,介紹張式穀的故事,當場就有朋友問說,張式穀是不是可以算「親日派」。我當時的回答時,「親日派」與「抗日派」二分法的論述,是否可以成立?而指出某人是「親日派」或「抗日派」是否真的可以幫助我們更認清歷史的多重面貌呢?我的答案傾向於否定。與其給他一個標籤,倒不如仔細探究像張式穀這樣的菁英,包括其言論表象及行動原理,才是於解明臺灣社會殖民現代性中是不可或缺的課題。
*本文改寫自許佩賢,〈公學校教師的發達之路及其限制〉,《殖民地臺灣近代教育的鏡像──1930年代臺灣的教育與社會》(新北市:衛城出版社,2015年)
日本時代一個公學校老師的發達之路:張式穀的軌跡 - 歷史學柑仔店(kám-á-tiàm) https://bit.ly/2FadN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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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式穀(1890年-1977年[1]:25、69[3]),號菊痴,臺灣新竹人,教育界、政治介及商業界人物[1]:25[3]。原為公學校教職員,後來擔任香山庄庄長,離職後又出任大東信託新竹支店長等職[1]:25。二次大戰後,曾擔任過新竹一信理事主席與新竹縣議長等職[1]:25。其父親張麟書是新竹地區有名的漢學家,曾在新竹公學校擔任漢文教師,幾乎當時新竹所有受過新式教育者都曾是他的學生[1]:34。
二二八事件中,為新竹市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後來遭到訊問拘捕,幸被友人保出[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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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張式穀出生於清光緒十六年(1890年),是當地漢學家張麟書長子,於日明治卅七年(1904年)自新竹公學校(現在的新竹國小)畢業,該年便進入國語學校師範部就讀,在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畢業[1]:25。畢業之後,張式穀便被分發到新竹公學校擔任「訓導」,其父親亦在該校以「雇員」名義受聘教授漢文[1]:28。任職三年後(1912年10月[1]:65),張式穀通過檢定考試取得「乙種教諭免許狀」,升任為教諭(當時全臺含該年通過考試的5人在內,只有11名臺籍教諭)[註 3][1]:29。
庄長與青年會
大正九年(1920年)地方制度改正時,新竹郡的一街七庄中,除新竹街與關西庄首長為日籍之外,其餘六庄庄長均為臺灣人[1]:35。張式穀即是那六名臺籍庄長之一,為香山庄庄長[1]:35[3]。而在新制施行之前,香山地區長期由仕紳陳雲如擔任首長,張式穀對於香山人來說是外來的空降首長[1]:35[3]。張式穀在大正十五年(1926年),因為考量香山欠缺金融機構可以融通,所以倡設香山信用組合與香山漁業組合,辦公室便位在庄役場[1]:36。據《臺灣新民報》之報導,信用組合的運作情形成績不壞[1]:36。然而在張式穀於昭和四年(1929年)辭職後,據《臺灣新民報》之報導(1930年11月22日),庄政內部的黨派之爭表面上看似融洽,其實更為惡化,並連帶影響到信用組合的內部[1]:37。
而在成為香山庄長的同時,張式穀也參與了新竹的青年活動[1]:38。大正九年(1920年)他與數名當地紳商擔任「咸一會」[註 4]的起案委員,將會址設在新竹區長陳信齋的辦公室[1]:38。次年(1921年)他也在香山庄組織青年活動,是為「香山尚風會」,其宗旨是啟發民眾、達成自治[1]:38。此外張式穀也與章錫樹、曾圭角、蘇培堃、戴良等人成立新竹街青年組織「竹聲會」,該會會長即是張式穀,由新竹街街長擔任顧問[1]:38、39。竹聲會雖與同類型組織一樣受到官方影響,但是竹聲會成員的想法主張不見得與官方的期待未必一致[註 5][1]:39。竹聲會成立後,內部曾有營運問題,官方也積極想介入該會活動,但除有一段時間改由李良弼擔任會長外,大多數時間仍由張式穀擔任會長[1]:39。竹聲會後來改名為「新竹青年會」,仍以張式穀為會長[1]:40。和其他的青年組織一樣,新竹青年會也有是否要親近官方的派系之分,雖然張式穀是香山庄庄長,但在政治傾向上被歸為「青年派」(與之相對的是親近官方的「御用紳士」派)[1]:40、41。後來因為派系之爭與臺灣總督府強力規範青年活動的影響下,新竹青年會最後在昭和四年(1929年)解散,而張式穀也未再參與地方青年活動[1]:41、42。
實業界與議員
辭去庄長一職之後,張式穀在同一年(1929年)便擔任大東信託株式會社新竹支店長[註 6],也加入新竹商工協會,後來更擔任該會的會長[1]:44、45。除此之外,他也曾擔任過新竹商工販賣利用組合的準備委員[1]:45。
昭和八年(1933年),張式穀辭去大東信託新竹支店長一職,改任大同運輸合資會社代表社員[註 7][1]:46。昭和九年(1934年),在新竹市役所推動下,新竹市原有的三個實業團體[註 8]合併成「新竹商工會議所」,當時日人(內地人)會員有100名,臺人(本島人)有150名,而張式穀與清水源次郎一同擔任副會頭一職[1]:46。但可能因為臺日雙方的商工團體的利益衝突等因素,次年(1935年)該組織就改組成「新竹商工會」,內部成員比例也改為日人較高,但張式穀仍擔任副會長[1]:46。昭和十三年(1938年)再次籌設新的新竹商工會議所,成員比例改為臺人較高,張式穀依然擔任副會長[1]:46。另外張式穀在昭和九年(1934年)取得酒類經銷商的專賣利權,直到六年後才失去此利權[1]:55、57。
除了在新竹商工業界發展之外,張式穀也在協議會裡取得一席之地[1]:48。新竹街在昭和五年(1930年)升格為新竹市時,街協議會也改成市協議會,要重新派任協議會員[1]:48。《臺灣新民報》在此時舉辦了模擬議員選舉,而張式穀在這場模擬選舉中被選為州會議員榜首[1]:48。而後在昭和七年(1932年),張式穀被任命為新竹市協議會員[註 9][1]:50。後來在昭和十二年(1937年),他成為官選新竹州會議員[1]:51[3]。在擔任市協議會員期間,張式穀曾關心過商工獎勵費與教育方面的議題,多次提出學費停收以減輕民眾負擔的要求[1]:51、52。
昭和十五年(1940年),張式穀州會議員任期屆滿未連任,大同運輸會社也結束營運並失去酒類經銷商的專賣利權,而後曾出任皇民奉公會的幹部[1]:46。
戰後
二次大戰後,張式穀在新竹市接管委員會命令下於民國卅四年(1945年)擔任第三區區長,次年(1946年)成為新竹市第一屆參議會的議長[3]。二二八事件時,曾列為「新竹市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後來因而被官方認為是新竹地區「暴亂」之主謀,被訊問拘捕,之後並以「內亂」 案由移送高檢處,但後來被友人保出[1]:69[3]。民國四十年(1951年),張式穀當選為第一屆新竹縣議會議長,同時也經營金融業務,曾出任新竹市建築信用合作社主席、新竹市信用合作社理事長 、新竹市商會理事長等職[1]:69[3]。後於民國六十六年(1977年)逝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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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關帝廟,是一座位於臺灣新竹市東區的關帝廟,於1985年8月19日公告為三級古蹟[1]。該廟主祀關聖帝君,從祀關平太子、周倉將軍,配祀純陽祖師、岳武穆王、文昌帝君、倉頡先師、魁星星君、關公三代祖先、太歲星君、赤兔馬與牽馬校尉等神尊。[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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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廟名匾
新竹關帝廟由淡水撫民同知王右弼所倡建,於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動工,四十二年(1777年)二月完工。當時位於竹塹城南門之內,附近有同知署、北路右營、明志書院和考棚等設施。同治十年(1871年)時淡水撫民同知周式濂曾勸募重修該廟。[2]
日治時期,該廟因被視為官方資產而遭接收改作憲兵駐屯所,直到1898年才恢復成廟宇;但在日治時期後期,廟產又被徵收轉賣,神像則移到竹蓮寺存放。[3][2]
戰後,該廟由張式穀、張克繩等人捐獻廟地,並於1949年進行整修,而後在1967年以及2005年再度整修[2],成為今日的樣貌。現為市定古蹟。
此外戰後附近的中巷形成私娼寮,後來由該廟管理人江雲水買下該土地,改設圖書館、K書中心等設施。[3][4]
建築特色
關帝廟為三進三開間建築,由於具官廟性質,所以廟門不繪門神而是用門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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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牌」源於臺灣的專賣制度,從日治時期(1897年)開始,一直延續至臺灣光復後,在1947年成立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當時政府將菸、酒零售商合併,菸酒零售業者買賣必須向公賣局申請許可證及零售標製(菸酒牌),才可以賣菸酒,菸酒公賣時期,掛有公賣局核准的圓「鐵牌」雜貨店,到民國86年全國菸酒零售商有6萬9726家,但隨著2002年臺灣成為WTO會員,廢止實施50年的菸酒專賣制度,菸酒販賣自由化,菸酒牌也走入歷史,成為古早味的標誌及收藏品/「菸」字遭宜蘭縣衛生局指稱有廣告、違反菸害防制法之嫌全面下架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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