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半吸金21億、連老蕭都被騙去唱歌 「新智付」林姓夫妻栽了
1年半吸金21億、連老蕭都被騙去唱歌 「新智付」林姓夫妻栽了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bit.ly/2PjCa24
為了取信被害人,林男邀蕭敬騰到春酒晚會駐唱。(記者王捷翻攝)
2019-12-06 13:37:28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林姓男子創立「新智付」第三方支付公司,誆稱是未來賺錢的行業,並聘請專業直播業者,將炫富、投資教學影片放上網路,吸引受害人來認購該公司「原始股」,短短一年半,新智付有1萬多名「投資人」受害,吸金超過21億元,連金曲歌手蕭敬騰也被騙去,在春酒餐會演唱,南檢檢察官蔡明達在偵訊後認為林男涉違反銀行法,並有勾串共犯問題,向地院聲請羈押獲准,同時呼籲受害人出面指證。
據了解,不到30歲的林姓夫妻,多年來都是投資客,最後想到要以創投公司來吸金,林姓夫妻靠著奢華裝扮與談吐,告知被害人他的「新智付」第三方支付公司,目前正在與大品牌簽約即將要上市,邀請「投資人」認購「原始股」,未來可獲得本金20%至30%的利潤,而且先買先贏,未來股份變少,股價就會提高。
但是,受害人完全不曉得,林男所謂的「原始股」根本賣不完,由林男在幕後操控持股,他要求每次投資的金額以100美金為單位,先讓A受害者在上線低點買進股票,再以高點賣給下線B受害人,如果沒賣完公司保證未來會購回,「會員」招攬下線還額外派發10%至15%獎勵金。南檢指出,林男的手法這是經典的「拆分盤」騙局
為了讓被害人信以為真,除包場電影院舉辦投資分享會,包下飯店的池畔辦感恩餐會外,還在春酒時邀請金曲獎歌手蕭敬騰駐唱。林男也不惜重本,投資1600萬元招待100名「投資人」到杜拜旅遊,整個炫富過程都僱用專業直播團隊,全程拍攝上傳Youtube等影音平台,短短一年半期間,林男就以「New Club」投資案,騙了1萬名投資人,非法吸金超過21億元。
檢警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兵分19路搜索,並帶回林姓夫妻與10名成員,查扣林男在高雄買的2千萬豪宅,檢方認為,林男夫妻的創投,不符合金管會的管理規範,也違反銀行法「非銀行經營收受存款業務」,林男夫妻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串供嫌疑,今天聲押獲准。
檢方指出,「拆分盤」是一種吸金詐騙的金錢遊戲,呼籲民眾勿輕信參與投資,如有類似林男這種的投資模式,可以檢附相關資料向地檢署提出告訴。1年半吸金21億、連老蕭都被騙去唱歌 「新智付」林姓夫妻栽了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bit.ly/2PjCa24
------------------------
邀蕭敬騰唱春酒 新智付吸金21億
邀蕭敬騰唱春酒 新智付吸金21億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bit.ly/2Rs0QId
林楨祥創立「新智付」第三方支付公司,誆稱即將上市短短一年半吸金21億元。(記者王捷翻攝)
2019-12-07 05:30:0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男子林楨祥創立「新智付」第三方支付公司,誆稱即將上市、未來穩賺,邀請投資人認購,還僱專業直播業者,將炫富和投資影片高調上網,短短一年半,有一萬多人受害,吸金超過二十一億元,連金曲歌手蕭敬騰也在不知情下被邀去春酒餐會演唱。檢警近日逮捕林男夫妻,兩人均遭裁定收押。
據了解,不到三十歲的林男與妻子利用創投公司吸金,聲稱經營的「新智付」第三方支付公司正與大品牌簽約、即將上市,認購「原始股」者先買先贏,可獲二十%至三十%利潤。
林男要求每次投資以一百美元為單位,先讓A受害者上線以低點買進股票,再以高點賣給下線B,公司還保證沒賣完會購回,每招攬一個下線,額外派發十%至十五%獎勵金。
此外,林男包場舉辦投資分享會及感恩餐會,春酒時邀請金曲獎歌手蕭敬騰演唱,還不惜重本,花一千六百萬元招待一百名投資人到杜拜旅遊,僱用專業團隊直播整個過程,上傳YouTube等影音平台。
台南地檢署日前指揮警方帶回林男夫妻與十名成員,查扣林男位於高雄的二千萬元豪宅。檢方說,林男手法是經典的「拆分盤」騙局,是吸金詐騙的金錢遊戲,呼籲民眾切勿上當。
林楨祥為了吸引投資人,邀蕭敬騰到春酒餐會演唱。(記者王捷翻攝)
邀蕭敬騰唱春酒 新智付吸金21億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bit.ly/2Rs0QId


三大類,像是第三方支付、電子支付及電子票證,這三項能進行的功能、主管機關及遵循的法規都不同。

第三方支付、電子支付及電子票證 一張表看懂差別
2019-04-18 21:02經濟日報 記者林子桓╱台北報導
第三方支付、電子支付及電子票證 一張表看懂差別 | 金融脈動 | 金融 | 經濟日報 http://bit.ly/2Lsufht
市場上支付工具滿天飛,有街口支付、歐付寶、Line Pay、悠遊卡、一卡通等等,若要歸類,對於許多民眾,可能都一時說不出來,其實可以把這些歸為三大類,像是第三方支付、電子支付及電子票證,這三項能進行的功能、主管機關及遵循的法規都不同。
第三方支付、電子支付、電子票證比較。資料來源:採訪整理  林子桓/製表
第三方支付、電子支付、電子票證比較。資料來源:採訪整理 林子桓/製表
金管會鼓勵非現金支付,訂定2020電子支付要達到52%計畫,截至最新資料,目前民眾使用非現金工具消費愈來愈多,電子支付比率已達38%。
先來談談電子支付,據金管會2月底統計,台灣目前有五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與21家兼營電子支付機構,包括銀行、中華郵政等。電子支付主管機關為金管會,需遵循《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可以代收交易款項、收受儲值款項,上限50,000元,且帳戶之間可以進行款項轉移,市面上像是歐付寶、街口支付等都屬於電子支付類型。
民眾一定經常聽到第三方支付,這項支付工具市面上有超過6,000家業者,包括Line Pay、Pi 錢包等,主管機關為經濟部,遵循法規則是已信用卡收單機構與特約商店簽訂自律規範,第三支付平台主要是代收實質交易款項,不提供儲值與轉帳,也就是說,民眾原本消費時,是用現金支付,改變為用平台進行付款。
而電子票證中,最具市場代表性的就是悠遊卡與一卡通,主管機關為金管會,業者須遵循《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民眾可以進行儲值,但無法轉帳,而儲值金額上限10,000元。
行動支付浪潮掀起,讓許多銀行業者也開始思考,是否該投入這項投資。銀行主管表示,金融機構在評估是否投資行動支付,需思考兩個核心問題,包括是否會建立使用者習慣、是否有先進者優勢,或是後進者將面臨進入障礙。
銀行業者認為,有先進者優勢的應該是支付業者,而銀行的角色應著重在合作策略;可能進入的障礙就是,若等支付業者做大,遭差別取價或合作成本就會提高。銀行得先看清楚數位金融的虛實關係,再決定是否投入。第三方支付、電子支付及電子票證 一張表看懂差別 | 金融脈動 | 金融 | 經濟日報 http://bit.ly/2Lsufht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icecas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