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流亡港人「姜牧師」姜嘉偉 驚傳在台北街頭遭砍送醫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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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犯破千人!報告:逾半數不到25歲 總刑期772年
當前香港政治犯總數已超過千人,其中一半年齡低於25歲,總刑期長達772年。(美聯社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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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5 10:3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自港版國安法實施開始,香港已有大批異議人士被捕判刑,最新一份報告指出,當前香港政治犯總數已超過千人,其中一半年齡低於25歲,總刑期長達772年。
根據《美國之音》報導,香港民主委員會最新發布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2019年6月爆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抗爭行動,至今已有超過1萬501人被捕,其中2974人遭起訴,並已有1815人完成審訊,定罪率高達67%。
這份報告詳細統計了香港被囚禁人士的資料,按其公布之數據,自2019年起香港政治犯有多達1014名,其中582人當前仍在服刑,僅不到一半的432人服刑完畢,其中超過半數年紀不到25歲,另有15%是未成年人士。
報告顯示,目前仍在坐牢的政治犯身分多為政治家、非政府組織與工會領袖、記者、教師、學生、律師及一般抗爭者等,被認為是香港公民社會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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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因為反送中示威被控暴動罪的香港中文大學女學生,去年逃離香港到德國尋求難民庇護,上周三(14日)獲批,成為因反送中運動獲德國政府批准的首宗政治庇護個案。接受德國之聲記者專訪時,她細訴過去一年來在德國的經歷。
原本就讀香港中文大學、22歲的Elaine(化名),去年夏天與很多香港青年一樣,走上街頭反對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Elaine接受訪問時表示,走在前線抗爭,早預計要承擔後果。結果,她在一次示威後被警方以涉嫌暴動、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及違反蒙面法等理由拘捕。「我原本打算無論如何都要留在香港,因為出得去抗爭,已亦有心理準備可能被捕,最高監禁刑期可能長達十年,因此預備要上庭。但後來聽朋友說到,香港司法制度越來越不公義,或者現在看到已推出的國安法,以及拘留十二港人,都會知道香港的制度變得敗壞。我當時也想到離開香港,用另一個身份支援香港的運動,可能性也許會更大。」因此,Elaine在警署保釋期間未有報到,選擇放棄未完成的學位課程,離開親人與朋友,到德國尋求庇護。
一年間三換難民營 曾遭難民營職員性侵
Elaine飛抵德國後到當地的難民署申請庇護,但申請程序繁複需時,她獲安排入住難民營,並獲提供少額生活津貼及基本醫療服務。她表示,負責審批庇護的官員曾與她進行詳細聆訊及面試,她講述了在香港被捕經過、控罪,提供被捕時相片及保釋資料等。等待的一年間,她先後換過三個難民營,其中一個多達二、三百人,需要與其他難民同房、共用廁所,而難民營亦沒有廚房,只有飯堂提供膳食。Elaine表示,難民營內沒有其他香港人,即使見到中國人也不會交流。她說,當初離開香港的決定很倉促,到德國後不適應難民營的生活,再不時想到香港發生的事情,令她情緒瀕臨「爆煲」。
更甚的是,Elaine在其中一個難民營,曾遭一名中年男職員言語間性騷擾,逼她討論有關性的話題,並向她非禮。事後Elaine向其他職員報告,要求調到另一個難民營生活,之後報警求助,現時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事發後,我整個人都崩潰了,報警後第二天我就被送院,因為我完全不能入睡,要入住精神科醫院休養十天。」她坦言,對被性侵一事仍有陰影,但幸得難民營內其他朋友支援,以及得到同在德國獲批難民庇護的黃台仰協助,現時情緒已回復穩定,而她獲批庇護後亦搬離難民營,在市內另一處所居住。Elaine表示,非常感激德國政府向她批出庇護及提供一切協助,目前正修讀德文,並打算完成學位課程。她希望利用自己獲批難民庇護的經歷,協助其他流亡海外的香港示威者。
希望德國簡化庇護申請程序
德國政府並非首次向香港青年批出難民庇護申請。本土民主前線創辦人黃台仰及成員李東昇,因為二零一六年初旺角騷亂案被控暴動罪後棄保潛逃,於二零一八年五月獲德國批出難民庇護。
黃台仰是協助流亡港人的組織「避風驛」發起人之一,他指反送中運動及國安法生效後,收到不少有意向德國尋求庇護的香港人查詢,但對方聽到有需要入住難民營後都感卻步,因此在德國申請政治庇護的香港人並不算多。據他了解,現時難民入住環境,已較三年前他入住時有所改善,他亦明白難民營是要協助一些第三世界國家的庇護申請者,讓他們盡快適應正常生活。但他認為,一般香港申請者都懂英語,能在德國應付基本生活,而其他英國及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均沒有要求來自香港的庇護申請者入住難民營,因此他認為入住難民營沒有必要,促請德國政府簡化程序,容許申請者在等待審批時自由選擇居住地點。
英國非政府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高級政策顧問Sam Goodman則稱,德國政府向該女生提供庇護,證明德國政府保護人權,並認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留港的青年或面臨政治迫害,任意逮捕和監禁。然而,該女生在難民營的經歷反映德國有需要改革難民政策。他建議德國政府可透過特別方案,例如延長工作假期簽證、或考慮通過擴大歐盟交換生計劃予香港學生,制定適用於全歐盟的救生艇政策。
港府:反對假借不同名義收留罪犯
香港政府發言人回復《香港蘋果日報》時表示,沒有收到德國向香港示威者批出難民庇護的相關信息,並反對任何司法管轄區假借不同名義收留罪犯,這會向罪犯發出極度錯誤訊息,以為不須負上刑責。發言人續稱,在《基本法》下,香港巿民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香港法治精神和獨立司法制度是社會的核心價值,得到國際社會的高度評價和認同,任何被控觸犯法律的人士均會獲公開及公平的審訊。(相關報導:中國警告加拿大「勿給涉案港人政治庇護」 加國外長怒回「加拿大會永遠支持人權」|更多文章)「我換了三間難民營,還被職員遭擾性侵」香港女大生因反送中被起訴,逃往德國一年終獲庇護-風傳媒 https://bit.ly/35buZRa
反送中示威被控暴動罪的香港中文大學女學生「我換了三間難民營,還被職員遭擾性侵」香港女大生因反送中被起訴,逃往德國一年終獲庇護-風傳媒 https://bit.ly/35buZRa
難民「抓住門環」基督教的高尚傳統/在古代歐洲,被追捕的逃犯只要觸及教堂的門環,就可以得到庇護,因此有一個西班牙成語叫做「抓住門環」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http://tinyurl.com/y5uxm8s8
全球最樂善好施國家排行榜榜首/緬甸居首、台灣35名/緬甸每10名成人當中,就有9人捐款行善,另有5人花時間做志工。台灣排名第35,中國大陸排倒數第2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http://tinyurl.com/y3sum42c
《路透》香港反送中抗爭照片 獲2020普立茲攝影獎
《路透》香港反送中抗爭照片 獲2020普立茲攝影獎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2WrzAdF
《路透》攝影師拍攝的一系列香港反送中照片,獲得普立茲最佳攝影獎。(路透)
2020-05-05 07:42:5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素有「新聞界奧斯卡」美名的「普立茲獎」已公布最新得獎名單,其中,最佳現場新聞攝影由《路透》全體攝影師獲得,得獎理由為在去年拍攝的一系列香港抗爭照片。
主辦方表示,《路透》拍攝了許多廣泛且意向明確的照片,呈現了香港民眾因公民權遭侵犯,以及為爭取自治權與中國政府抗爭的景象。
年度最大獎「公共服務獎」則頒給美國阿拉斯加媒體《安克雷奇日報》(The Anchorage Daily News),由記者霍金斯帶領的團隊花費一年時間,揭露阿拉斯加鄉村執法系統不足的問題,導致當地居民在法律問題上求助無門,且性犯罪的比例是美國其他地區的4倍之多。《路透》香港反送中抗爭照片 獲2020普立茲攝影獎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2WrzAdF
警長過去就曾透過中間人招募人頭,利用在警署附近放置或是丟汽油彈,嫁禍給反送中示威者後再佯裝調查破案;對此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自反送中運動以來,港警多次聲稱逮捕多位持有汽油彈的嫌犯,但民間一直有傳聞是警方自導自演,如今有名警長涉嫌「妨礙司法公正」遭到逮捕 https://is.gd/H7lHt4
反送中將以「流水革命」傳世--「堅如冰」意謂面對警方、黑社會暴力衝擊時,仍堅毅不屈;「流如水」指滲透、癱瘓城市的運作、耗竭警力;「聚如霧」意味示威者以「快閃」模式凝聚、集結,以致當局措手不及,「散如霧」意味暫時撤退、等候下次抗爭的時機。若當局試圖以武力強硬鎮壓,也將應證那句老話:「子彈射不穿水。」( “you can’t shoot water”.)或許會終結香港作為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但無法終結這場細水長流般的革命。
張智程專欄:在「難民法」之前 用「特別永住者」制度接納香港人
張智程 2019年09月02日 12:20:00落實港澳政治庇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港、澳門地區居民受迫害,得向內政部申請難民的認定
相對於迅速立「難民法」庇護香港難民,更好的方法應該是直接修改「港澳條例」,把現在港澳條例第十八條接納受政治迫害港人的條款直接擴充為特別專章。(湯森路透)
香港的九月已經腥風血雨,台灣在反送中運動爆發之後已經出現制定難民法接受香港人庇護申請的提議,黃之鋒在遭到逮捕釋放之後,也撰文呼籲台灣制定難民法。我贊成黃之鋒的論述,台灣政府在當前的個案處理之外,在制度上還沒有任何法律機制系統性的給予身家安危處於絕境的香港人幫助。眼見香港今後大規模逮捕暴力清算已經成為常態,基於人道責任和國家利益,立法院在九月開議後應該迅速檢討修法方向。
不過,相對於迅速立「難民法」庇護香港難民,更好的方法應該是直接修改「港澳條例」,把現在港澳條例第十八條接納受政治迫害港人的條款直接擴充為特別專章。
十年前我曾經短暫集中研究過日本的「特別永住者」制度,這個制度是基於歷史和政治因素而存在於日本的特別居留制度。最早是用於處理二戰結束後留在日本的韓國(朝鮮)人和台灣人的身份問題,但後來因為朝鮮半島發生白色恐怖和韓戰,許多韓國(朝鮮)人流亡日本,日本接納了二十萬左右的政治難民,最後給予他們「特別永住者」的身份。
比照日本的「特別永住者」,它是一個比「難民」更優惠也更符合流亡香港人需求的法律身份。(圖片由作者提供)
為什麼修改港澳條例十八條加入「特別永住者」專章相對於「難民法」妥當?第一,台灣不是聯合國難民公約的成員,無法核發可通行世界的難民護照,即便台灣訂定難民法以難民身份庇護香港人,對他們往後行走國際的移動自由沒有幫助。第二,香港今後局勢特殊,如果訂定難民法,因為難民認定要件和程序必然嚴格整體適用,香港人是否符合難民庇護條件,以及是否可以即時獲得庇護都會有問題(如果難民認定要件寬鬆,那會在面對中國人申請的時候成為國安問題)。
第三,正是在立法工作上,難民法涉及普遍性和配套制度疑慮,草案過去卡關已久。現在接納香港人事關緊急,應該在法律上開啟特別制度處理,沒有必要再為了其他疑慮而卡在涉及整體的「難民法」上進退維谷。直接用港澳條例立刻接納避難香港人,同時在下個會期內修法加入「特別永住者」專章,否則跟中共港共比抓捕抗議者的速度真的來不及。
第四,比照日本的「特別永住者」,它是一個比「難民」更優惠也更符合流亡香港人需求的法律身份。因為在台港人避難來台必須面對各種生計和尊嚴問題,基於完全人道考量,用港澳條例訂定基於特定政治因素而接納來台的「特別永主者」,應該給予一、永久居留權;二、與台灣公民同等的工作權和加入全民健保等社會安全制度的權利;三、與台灣公民相同的入出境待遇;四、給予居留一定年限後的應考試和服公職權;五、給予居留一定年限後的投票權和參政權;以及六、設定特殊簡易歸化程序,在居留台灣滿一定年限且通過審查之後,可以以簡易程序歸化為「台灣公民」(是否歸化台灣涉及個人選擇,即便不選擇歸化,仍然受保障可以以最接近公民的特別永住者待遇在台灣生活)。以上的一切加總,會是相較於「難民」更加優惠的居留身份,但審查上,當然必須是僅限於有遭受中港共迫害之虞的香港人,才能給予「特別永住者」資格。
二十世紀初期,美國接納逃離迫害和大屠殺的猶太人,猶太裔美國人成為今天美國金融和產業的中堅;二十世紀中期,美國再次接納逃離共產主義迫害的古巴人,傑出的古巴裔美國人積極參政,成為今天美國愛國者政治思想陣營的中堅。我們若在難友最危急時刻伸出溫暖的手,今天這些正在香港街頭流血的香港青年之中,五十年以後將會出現堅定捍衛台灣的國族金融資本家,也將會誕生台湾版的馬克・盧比奧。
作為大國邊陲的台灣,在歷史上橫跨不同的時代,成為無條件接納鄰近區域的人民因為各種原因而必須離開故土,以追求生存、自由、以及免於恐懼的目的地。這些成為了我們台灣人基因的一部份,更是我們之所以是一個驕傲的多元文化國家所捍衛和擁抱的核心價值。
台灣人,香港朋友現在處境極為艱難,該是向世界證明我們真的是「好國好民」的時候了!
※作者為日本京都大學法學博士。張智程專欄:在「難民法」之前 用「特別永住者」制度接納香港人 -- 上報 / 評論 http://tinyurl.com/y5j77qw5
反送中不歇 港政評家:難民法恐衝擊台灣國安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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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評論家鄭立指出,難民法有衝擊台灣國安的疑慮、在實務上更可能將真正需要政治庇護的抗爭者擋在難民法的美意之外,因此須審慎評估、不可草率通過。(路透)
2019-09-05 06:31
首次上稿 09-04 23:19
更新時間 09-05 06:3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隨著香港政治情勢緊張,「難民法」議題也越來越受各界關注,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時代力量成員紛紛籲請訂定難民法。對此,香港政治評論家鄭立指出,難民法有衝擊台灣國安的疑慮、在實務上更可能將真正需要政治庇護的抗爭者擋在難民法的美意之外,因此須審慎評估、不可草率通過。鄭立認為,台灣唯有穩固國安,才有支援香港的空間。文末,鄭立也提出其他既不用破壞體制、還更能提供實質成效的方案,例如降低短期簽證門檻、提供獎學金名額等。
根據鄭立昨(4日)在批踢踢 上的發文,鄭立指出,香港每年有5萬的新移民來自中國,對中國人而言,要洗成港籍是相當容易的事。而難民法首先要考量的就是,防止中國間諜透過政治難民的身分混入台灣。縱使顧慮此點,以香港回歸中國那年(1997年)做為篩選的標準,也會將眾多在1997年後出生、最需要獲得庇護的勇武派抗爭者,排除在難民法的保護之外,幫不到想要幫的人,反而失去了立法的意義。
而倘若以遭中國當局檢控的資格來作為審查標準,也很容易被中國當局自導自演、檢控「自己人」來作操作,台灣很難判斷辨識難民身分。最後,可能只剩下有知名度的社運明星受惠,而那些希望保護身分不被曝光的廣大前線抗爭者,依然被排除在難民法的庇護之外。綜觀上述,難民法的美意很難彰顯在實務成效上。
對此,鄭立認為,比起提供難民身分,較務實且更能提供實質幫助、又不會破壞體制的做法是,台灣降低一些對港短期簽證的門檻,提供港人觀望香港局勢的空間。更進一步的支援是,提供獎學金申請、留學津貼,為底層、草根的年輕抗爭者提供經濟上的援助。
鄭立結論,社運人士或許不太理解國安議題,沒意識到守護台灣是首務。台灣唯有在守護主權的情況下,才有支援香港的空間,因此香港若要保全自己,更是不可衝擊台灣國安,一旦台灣主權受到侵害而淪亡,香港也不可能在台灣之下得到庇護了。 https://is.gd/ZtAhvS
綠委提案修法 落實港澳政治庇護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為完備受中國政府人權迫害的香港或澳門居民相關庇護機制,民進黨立委顧立雄、尤美女現擬提案修改「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詳盡規範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受迫害,得向內政部申請難民的認定要件,申請機制待難民法三讀通過後,將准用難民法。
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21日表示想來台灣尋求政治庇護,受限現行台灣對香港、澳門政治難民定義未清,加上受政治迫害者庇護規範不明,日前內政部長葉俊榮也坦言必須要「建立機制」。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條文規範,針對香港居民受政治迫害有尋求協助管道。但律師賴中強指出,實務上,許多港澳民運人士都是以「偷渡」方式來台,無「合法證件」、認定困難,難取得居留權。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原有條文僅以「政治因素」規範庇護定義、概念模糊,須有更詳盡規範認定要件。依修正草案條文,香港或澳門居民因種族、宗教、國籍、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屬於特定社會團體或持特定政治意見,離開香港或澳門,且有充分正當理由恐懼受迫害之具體事實及立即危險,或因該恐懼而不願返回香港或澳門者,得向內政部申請難民認定。
民進黨立委顧立雄解釋,香港與澳門居民是否視為「外國人」、適用難民法涉及兩岸問題,修法難度高、但現行上又有需要,修法後香港與澳門地區居民未來仍適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需要政治庇護者,則准用難民法相關程序。
律師賴中強也贊成修法的必要性,他表示「正常情況下,中國與香港就屬外國」,中國、香港民運人士申請政治庇護照理來說要適用難民法,但目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港澳關係條例,都不把中國、香港人當作外國人,規定不完整,不認定為外國政治難民的整體;此外,中國民運人士申請政治庇護也有必要,建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要一併修法。
反滲透法總共只有12條條文、926個字,「只要3分鐘就能讀完」,規範內容與前提條件很嚴格,只有在接受境外敵對勢力請託進行「捐錢、競選、公投、遊說與擾亂集會遊行」等5種行為時,才有可能觸法。 https://is.gd/0a139K
質疑港版國安法合法性 聯合國指香港警方暴力執法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審議香港政府執行人權條約現況,對《香港國安法》立法過程提出質疑,,直指2019年「反送中」抗爭期間港警過度施暴等情況。圖為2019年11月11日,香港警察在西灣河向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柴灣分校男學生周柏均開槍。(路透檔案照)
質疑港版國安法合法性 聯合國指香港警方暴力執法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yUT2nz
2022/07/11 05:57
〔編譯林雨萱/綜合報導〕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7日在日內瓦審議香港政府執行人權條約現況,委員對《香港國安法》立法過程,以及由其延伸的百分百定罪率提出質疑,關注焦點還包括2019年「反送中」抗爭期間港警過度施暴等情況。
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曾聲稱,《香港國安法》公布前沒看過整套法律,亦即中國政府繞過地方立法機關。對此,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布爾坎(Christopher Arif Bulkan)質疑《香港國安法》的合法性,違背中國政府在《基本法》授予香港政府立法權等高度自治權之規定。質疑港版國安法合法性 聯合國指香港警方暴力執法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yUT2nz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桑欽(Vasilka Sancin)引用資料指出,開庭審理的犯罪嫌疑人全數被定罪,等同百分之百定罪率。另外,受理國安罪案件的法官均由特首指定,另一名委員馬丁內斯(Carlos Gomez Martinez)表示,這有損香港原有司法體系和公民司法公平審判權。針對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警察瞄準抗議者頭部射擊一事,布爾坎指出,此舉漠視人民生命安全,明顯違反人權原則。
港府代表團則駁斥《香港國安法》侵犯人權,也拒絕委員會提出增設人權援助機構的要求。香港警務處副處長周一鳴否認警察過度使用暴力。香港政制和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更指控,2019年6月外國干涉香港事務,已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堪稱香港最黑暗時期。
「人權觀察」中國分部主任李察遜(Sophie Richardson)指出,香港代表團維持一貫作法,沒有具體回答提問。
本次聯合國對香港執行《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審議,引起香港多個人權團體高度關注:《香港國安法》侵害人民言論自由、集會及結社自由等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力;民眾若是發表與中國對立的言論,生命安全會受到危害。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根據《世界人權宣言》擬定《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內容著重人的生命、言論自由、宗教和選舉權。為確保締約國遵守條款,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針對這些國家的執行情況進行審核,並發表結果報告。本次審議為期3天,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以視訊方式與港府代表團進行問答,將於7月22日發表結論。質疑港版國安法合法性 聯合國指香港警方暴力執法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yUT2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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