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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明仁(台大經濟系特聘教授兼系主任)、鄭紹鈺(台大經濟系碩士班)
【解說:為什麼中國沒有資本主義?《大分流》之後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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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界的迴響:從土地交易制度出發
《大分流》在經濟史界產生了巨大的迴響。出版後不久,在書中被他批評的主要學者,很快地提出了回應。許多不滿意「機運說」的學者,也提出了許多新的假說,主要集中在制度上面。以下我們就一一說明。
首先,黃宗智立刻回文為他的「內捲化」理論辯護(Huang 2002)。他認為十八世紀江南農業仍是勞力密集的,而同時期的英國卻已經轉成了資本密集的農業。彭慕蘭(Pomeranz 2002)的回應認為,黃宗智說得對,英國的確有比較多資本密集的農業,但《大分流》的主要論點是:你不可能只用中國的勞力過度密集來解釋大分流本身。兩方的辯論當然沒有結論。
不過在《大分流》出版的前幾年,黃宗智便將研究的注意力轉向晚清到民國的法律;而在《大分流》出版之後,他的研究更是集中在清代到民國初期的收養、婚姻、勞動、土地買賣等中國傳統的法律制度。在這一輪的研究裡,黃宗智對中國傳統的制度仍多有批評,但也強調他的研究不是要說明中國與西方的法制 「誰優誰劣」。而在《大分流》出版後的兩年,黃宗智便退休了,於是將中國傳統的法律制度與《大分流》連結起來的工作,則是要等到於今年(二○一九)在耶魯法學院拿到終生聘任的張泰蘇來完成。
張泰蘇大學在耶魯主修數學跟歷史,後來在耶魯獲得法學博士與歷史博士,現任教於耶魯法學院。他博士論文的問題意識,便是想要將中國傳統制度的缺陷,和《大分流》的議題連結起來,這也是他最近出版的《儒家的法律與經濟學》(The Laws and Economics of Confucianism)的主題。張泰蘇觀察到英國於中世紀之後,在土地法律上,有讓產權明確化的趨勢,反觀中國的土地契約,卻從明清時期開始,發展得越來越複雜。舉例來說,中國的「典契」讓把土地「典出去」的人,可以在未來的任一時間,把土地「贖回來」,張泰蘇認為典契會讓想要收購大片土地的買家卻步,阻止了整併土地的規模經濟。
張泰蘇因此推論「典契」會讓被交易的土地零碎化,不利於土地集中。而有規模經濟的經營農場不易產生,則是江南農業生產力逐漸落後於英國的主因。至於中國法律何以會發展出「典契」,則跟中國的儒家文化有關。儒家文化注重 「長幼有序」、「論資排輩」,所以地方的風俗傾向保護「又老又窮」的小地主,導致年輕又富有創業精神的年輕買家無法「圈地」,將土地整併成現代的經營式農場。這可以說是「內捲化」理論被批評之後,重新省思了中國傳統的制度,提出了「內捲化2.0」的新解釋。而從一開始只強調小農勞力密集的內捲化假說,到更進一步思考 「是什麼文化跟制度導致了中國的農業型態跟英國不同」,這問題意識的改變,便是由《大分流》所推動的。
經濟學界的迴響:從制度出發
由艾塞默魯(Acemoglu)和羅賓森(Robinson)兩位所著之《國家為什麼會失敗》(Why Nations Fail: The Origins of Power, Prosperity, and Poverty),應該是近期制度經濟學的扛鼎之作了。他們提出廣納型(inclusive)制度跟榨取型(extractive)制度的分別,認為歐洲得以發展的原因,主要是能夠制定出政治上廣泛分配權力、經濟上開放機會的廣納型制度。他們也結合許多歷史事實,用了許多篇幅討論哪些因素可以支持廣納型制度的發展,以及國家如何透過制度避免菁英破壞正向回饋,邁向良性的循環,而非走回榨取的老路。在他們的書中,運氣(如賈德.戴蒙在《槍炮、病菌與鋼鐵》中提到的地理說)從一開始就是他們要反對的論點。
另一位提出不同看法的則是在史丹佛大學任教的格雷夫(Avner Greif),他喜歡用賽局理論解釋歷史現象,研究的一貫主題便是中世紀以來歐洲商人,或環地中海地區的猶太社群,如何發展「非正式制度(informal institutions)」來促進貿易。在他二○○六年出版的專書《制度與通往現代經濟之路:中世紀貿易的教訓》(Institutions and the Path to the Modern Economy: Lessons from Medieval Trade)中,便特別回應了彭慕蘭的看法。他認為就算在十八世紀的時候,中國與英國的經濟表現雖然在統計上極為相近,但是在商業組織的制度上,卻早有所不同。格雷夫認為歐洲從中世紀晚期以來,便開始發展出「既非國家,亦非血緣」(neither the state nor kinbased)的社會組織,這些制度是為了解決合作問題刻意設計出來的。
後來在二○一七年另一篇與塔貝里尼(Guido Tabellini)合著的文章裡,格雷夫更進一步探討中、西在社會組織上的不同。他們認為,歐洲從中世紀以來依靠的是自治城市,中國從宋代以來卻是依賴宗族。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供給公共財或其他財貨時,促進合作所需的執行成本(enforcement)的性質有所不同宗族內部的執行成本較低,但是西方的方法,在建制好之後,卻更可以擴大履行對象的範圍(scalability)。換句話說,中國選擇了一條一開始比較簡單,固定成本投入較小,但日後發展較為困難的捷徑,西方則反之(Greif and Tabellini 2017)。
另一位對《大分流》提出意見的,則是在西北大學經濟系任教的莫基爾(Joel Mokyr)。普林斯頓大學出版《大分流》時,是將其歸類於「西方史」(Princeton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Western World)而非「中國史」,而這西方史系列的編輯,就是莫基爾,他也是彭慕蘭謝辭裡特別感謝的對象之一。《大分流》在提及英國工業革命與說明大分流時間點時,也特別引用莫基爾的「全面改變生產過程的發明」(Macro-inventions)的概念。彭慕蘭認為,在一七五○年以前,西方在此時並沒有比中國多了多少,因此在土地制度與技術創新都沒太大不同的情況下,很難解釋大分流會在一七五○年以前發生
不過莫基爾本人並不同意這樣的解釋。莫基爾(Mokyr 2015)在書評中提到,加州學派為了避免西方中心論,不喜歡談論文化的優劣。但是對他來說,文化跟制度是最重要的。莫基爾在二○一六年出版、統整其近年想法的專書《增長文化:現代經濟的起源》(A Culture of Growth: The Origins of the Modern Economy)中認為,西方有別於世界其他地方之處,正是來自於有競爭的思想市場(Competitive Market of Idea)。
莫基爾在該書中提出了自己的大分流議題:為何在西元一二○○年,西方還是一堆野蠻人所處的原始世界,而中國的宋代則是知識的黃金年代。但只經過短短三百年,中國的文人如徐光啟卻感受到西方有些知識已經超過中國,而積極與耶穌會交流?乃至西元一七○○年後,西方如牛頓、亞當.斯密、休謨等科學哲學家相繼大放異彩?更特別的是,西方傳統的「正教」(orthodoxy)或既得利益者,當然也想要抵抗這些新觀念的發展,但是在「啟蒙時期」(Age of Enlightenment),新觀念又是如何如願打倒舊勢力?
啟蒙可說是西方獨有的現象。德先生跟賽先生得以在西方站穩腳步,跟啟蒙運動的勝利有關。相對的在東方,清代文人也開始了考證運動,批評舊的知識,卻沒有帶來西方啟蒙運動的效果。莫基爾認為,這是出於知識的市場在中西運作大為不同的緣故在中國,精通數學沒有辦法讓學子得以通過科舉,但是在西方,從「文人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Letters)這一類的跨國文人社群成立以來,文人專精數學、發明新的定理,可以在同儕當中得到聲望。一旦名氣大了,便可以得到私人或官方的贊助,這些贊助讓西方文人可以溫飽,更可以替他的新見解添加了權威,因為審查人通常都是學界內資深的學人。在書中,他更仔細地舉例這樣的贊助制度,讓牛頓他們這些「天才」如何辛勤工作。當然中國也有贊助制度,卻是壟斷在帝王手中,當帝王對新知有興趣的時候,知識可以突飛猛進,但是事在人為,當帝王失去興趣,或是換了皇帝,研究便可能停滯甚至倒退
莫基爾(Mokyr 2016, Ch.11)則對「西方為何有競爭的思想市場」進一步提供了解釋。「思想市場的自由競爭」觀點可以追溯到書中不斷引用的大衛.休謨(David Hume),而休謨本人就認為政治分裂的局面導致的列國競爭是一個因素。莫基爾給了兩個理由,說明政治競爭如何加強思想市場上的競爭:第一個是不同國家會想要競爭最好的公民來增加實力(這一點與李斯的〈諫逐客書〉不謀而合),第二個則是保守勢力「協調失靈」(coordination failure),也就是保守勢力彼此分裂,無法一起來壓制新觀點。而中國就是一個最好的反例,因為大一統的帝國沒有協調失靈的問題,科舉考試,本身就可以決定什麼知識有用、什麼知識沒用所有的國民也服膺「一舉成名天下知」的文化價值,整個國家就也形成一個千年不變的超穩定結構。
莫基爾更進一步強調政治分裂對於知識競爭的效果,不只是國家與國家間的競爭。政治分裂的另一個結果是歐洲生產知識的團體,或是文化創業者(cultural entrepreneurs),時常是國家之外的獨立機構。早期的修道院,後來的大學,獨立運作的行會,乃至自治的城市,常常都是新知識的來源,國家要想辦法跟他們競爭或合作,但這些團體不是國家的一部分。在二○一七年發表在《經濟學季刊》(QJE)的文章當中,莫基爾便與另外兩位經濟學家格拉克羅瓦(De la Croix)與狄歐普克(Matthias Doepke)共同提出了總體模型跟數據專門處理行會(guild)對於默會致知的知識(tacit knowledge)傳播的效果(De la Croix, Doepke, Mokyr 2017)。
若將中國的科舉制度拿來與莫基爾所言,用以鼓勵文人證明、創新跟發明的西方制度相對照,其後果就很明顯了。十年寒窗如果成功,收益是如此之大,導致一代又一代的年輕人義無反顧地投入這個成功率不高但獎金很高的錦標賽(tournament)中。事實上,這些年輕人並非缺乏聰明才智,香港中文大學的白營(Bai, Ying)與在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UCSD)任教的賈瑞雪(Ruixue Jia),在二○一五年的研究就發現,在科舉廢除後,中舉比率越高(代表人力資本越高)的地方,參加後來革命黨活動的比例越高,同時擁有現代人力資本成立新式西方事業或出國留學的機率也越大!
整體來說,經濟學家利用賽局模型與計量技巧,以歷史事件作為詮釋的藍本,討論各方利益相關人(貴族 vs. 國王,貴族 vs. 創業家)如何在既有的政治經濟誘因結構下作選擇,以及他們會如何試圖改變這些誘因結構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若能產生出較能融合各方利益的廣納型制度(inclusive institution),經濟成長就可能發生。在此一大架構之下,比方如何跳脫宗族為主的傳統治理、轉向以數字為基礎的現代治理,如何處理破壞性創造所產生的社會後果等等機制(mechanism),應該會是未來的發展方向。
社會學界的迴響:中國不可能在十九世紀發展出資本主義?
《大分流》出版後,最不能同意該書結論的,恐怕是任教於芝加哥大學社會系的趙鼎新了。他直截了當地說:「中國在十九世紀或此前或稍後的任何時候,都沒有可能出現工業資本主義方面的根本性突破。」(趙鼎新,2014)他認為,即便明清時期江南有較高的生活水準,但「技術創新並沒有鼓勵性的回報,科學方法/理性極不發達;最重要的是儒法合一的新儒家意識形態沒有面臨重大的挑戰,商人也無法利用他們的財富來獲取政治、軍事和意識形態方面的權力從而抗衡國家的權力。」(趙鼎新,2014)
這與西方有很大的差別:西方不論是宗教、政治、封建領主、商人、城市工匠行會等各階層的菁英,都長期處在與其他階層鬥爭的狀態之下沒有人能夠長期保有穩定的權力,因此菁英的面貌,在不同的地區與時間是不同的。再加上歐洲長期存在著多國/多地區的競爭狀態,使得制度競爭成為一個可接受的概念,修改制度後所帶來的好處,也會多次地出現。對傳統中國來說,儒家對統治基礎提供正當性,法家則提供如何使用權力的操作手冊。皇族加上數量龐大的官僚系統一起統治中國換個朝代之後,整件事情重來一遍,唯一不變的,則是菁英的面貌。總而言之,帝制與內向的國家權力永遠是政治制度的核心,或者是用總體經濟學的術語來說恆定狀態(steady state)。
換句話說,歐洲人在政治行不通的時候,會思考制度的設計哪裡有問題,但中國人則只能如「大旱之望雲霓」,期待明君的降臨。這樣的制度,對在資本主義中扮演關鍵角色的商人來說,基本上是相當不利的。缺乏意識形態支持,也沒有很大政治跟經濟權力的商人,從來就不是帝國要捍衛的對象。讀者可以想像,如果你是胡雪巖,賺來的錢是投資在「浙江鹽大使」政府獨占事業並買官比較保險,還是投資海外新航路冒險或新技術開發比較划算?
《大分流之外》與《大分流》之後
彭慕蘭在二○一一年回應了文獻在《大分流》出版十年後的發展,並回應了同刊號其他文章的批評,也談及了他認為《大分流》一書較弱的地方跟貢獻。他同意科技跟知識傳播的討論是書中最弱的部分,因為他當時缺少了足夠的資料去說明這一部分。而他的確也高估了一些資料,大分流的時間應該還是要再提前。
另外,加州學派的健將王國斌(Roy Bin Wong)與加州理工學院的羅森塔爾(Jean-Laurent Rosenthal,經濟學家、歐洲經濟學史家)在二○一一年合寫了《大分流之外》(Before and Beyond the Divergence),除了回應許多批評,也對加州學派的觀點提供了經濟學模型與制度變遷的解釋。他們認為,關於探討中國土地制度發展不良的文獻,比如說土地典賣、回贖的現象,在歐洲許多地方也很普遍。類似於格雷夫所說(Greif 2006)的商業組織,在中國也是存在的,而中國也發展了許多非正式組織去協助長程貿易。
不過他們也同意大分流的差異,可以追溯自一五○○年左右,尤其是對知識創新所提供的制度支持,很可能是主因。他們主要的假說也跟歐洲政治分化、中國大一統有關:中國在承平時期,大量的製造業勞力是分散在鄉村,歐洲則因戰爭頻繁,需要有可以關上大門的城市,用中國人習慣的用語來說明清的中國是搞「鄉村企業」,歐洲因為頻繁的戰爭所以是搞「都市企業」長年的戰事讓歐洲陷於長期的貧窮,但企業為了躲避戰爭,有誘因遷入城市,在城市中面對較高昂的勞力價格跟相對較低廉的資本價格時,這些企業進一步就有誘因發展出節省勞力的技術(labor-saving technology),這便是工業革命的前身
他們以此解釋了為何宋代有製造業科技水準較高的現象,因為宋朝戰事最為頻繁,大量的人口集中在少數的城市,因此有了與歐洲城市製造業的技術進步相當類似的先決條件與發展過程。彭慕蘭在書中,沒有特別談論歐洲的政治情勢、軍事對於新科技的影響,不過《大分流之外》補足了這一塊。
最後,彭慕蘭在回應趙的評論時,也認為「他的確指出我忽略的問題」。而他也正在寫一本新書針對這些批評作出回應。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大分流2.0可以帶給我們更多知識上的辯論。
結語
研讀《大分流》,可以有兩個不同的切入點。一個是學術的,不論是從歷史材料的蒐集,農家生活水準的計算,到東西方土地制度、新創制度、宗族與現代政府提供公共財、乃至市場競爭的比較,都可以讓我們更瞭解人類生活互動的過程,以及制度跟各種機制從中所扮演的角色。對彭慕蘭來說,雖然許多人針對他的論點,提出不同的看法,但之後大家開始提出新的解釋,並與他的資料與說法對話,這是他當初寫作的重要目的。
學術研究,永遠是希望大家開始討論大分流為何發生,而不是在假設知道答案後,才開始研究大分流。從激起討論的角度來看,《大分流》是成功的,而這些論點的相互激盪,也正是莫基爾所說的「有競爭的思想市場」的最佳例證!若能從這些討論連結到本土議題,如台大法律系王泰升老師的《去法院相告》便討論到,台灣從「包公判案」的清代,過渡到了日治時期的近代西方式法院,台灣人如何在這變遷中利用法律制度來解決紛爭;或如台大經濟系吳聰敏老師對大租小租權的研究,以及古慧雯老師對典契的研究,也都可以讓我們更瞭解發生在這塊土地上的歷史。
另一個切入點毋寧是更入世的,從反事實分析(counterfactual analysis)的角度去看。現在的台灣,如果能更加開放思想的競爭市場,更往數字管理的方向發展,更強調以證據為本的政策制定(evidence-based policy evaluation),並且對於創新的市場給予更大的寬容(整體來說,便是建立更包容的政治經濟制度),那台灣的發展,將與沒做這些有多大的不同? https://is.gd/kIu6Om
《大分流》:為什麼中國沒有資本主義?史學界、經濟學界與社會學界的迴響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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