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驚訝!管中閔不續任台大校長 考量原因曝光 20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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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驚訝!管中閔不續任台大校長 考量原因曝光© 中國廣播公司 好驚訝!管中閔不續任台大校長 考量原因曝光 獨家》曾轟林智堅學倫案!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連任失利 3大原因曝光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國立台灣大學今天(23日)舉行校務會議,校長管中閔當場宣布,任期屆滿後將不爭取續任,預計將在2023年1月7日卸任。管中閔直言,他主要考量是年紀,身體健康無虞,他認為台大應啟動世代交替,接下來會請主任秘書啟動新校長遴選作業。
歷經「卡管」風波後,現年65歲的管中閔在2019年1月就任台大校長。管中閔說,自己在意外的情況下當選,為台大這偉大學校服務,也榮幸得到所有校內各級主管支持。按學校規定,如果不續任,需要在任期屆滿前14個月在校務會議中報告,今天校務會議就是到期前的校務會議,所以向所有校務會議代表告知自己的決定。
管中閔說,可能很多人會很驚訝,但他考慮到年齡,第一任任期做滿就已經超過66歲,這段期間他也看到更多老師的能力與創意,台大應該更早世代交替,讓年輕老師帶領學校走向創校100周年
管中閔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自己沒有退休,卸任之後將回歸學校擔任一般老師,他也笑著說,家人聽到這個消息是「雀躍三丈」。好驚訝!管中閔不續任台大校長 考量原因曝光 https://bit.ly/2XEgTZ5

台大校長管中閔知法犯法,違失情節核屬重大出任獨董等兼職高達約


快訊/台大校長管中閔被控違法兼職 北檢「查無不法」9件全簽結
▲▼台大開學,台大校長管中閔。(圖/翻攝自YouTube/頻道臺大)
▲台大校長管中閔兼職案,檢察官查無不法。(資料照/翻攝自YouTube/頻道臺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快訊/台大校長管中閔被控違法兼職 北檢「查無不法」9件全簽結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https://bit.ly/2GtyeLy
台大校長管中閔2年前獲遴選後,一度遇上教育部拒發聘書的「卡管事件」,不少民眾也向台北地檢署檢舉,管隱匿到台哥大兼職擔任董事、未經核准赴陸授課,涉及偽造文書、背信等多項罪名,但檢察官調閱管的出入境紀錄,並傳喚相關證人後,認為全案查無不法事證,將9件案件簽結。
管中閔在2018年1月5日獲得台大遴選委員會遴選為新任校長,但因民進黨政府不滿,教育部拒發聘書,一直到2018年12月24日,教育部長的葉俊榮才宣布「勉予同意」,2019年1月8日管中閔正式上任。
而北檢從在2018年開始,就接到許多民眾檢舉,陸續分9件他字案展開調查,其中包括管被指參與遴選時,隱匿曾到台哥大兼職董事的經歷,涉及偽造文書等罪,但檢察官調查,管任台哥大董事時,只是台大教授,沒有兼任校務行政職,且有請台哥大回饋學校,所有程序都依校方相關兼職規定辦理。
檢察官認為,管有權製作自己的履歷文件,並沒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問題,至於管被指違法赴陸授課部分,經查管在因公職等因素受管制期間,都沒有未經核准擅自出境等紀錄,查無違法情事,因此在日前將所有相關案件全部簽結
台大校長管中閔案 北檢查無不法全數簽結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https://bit.ly/3oVT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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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管中閔案 北檢查無不法全數簽結
2020-11-03 21:21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台北即時報導
台大校長管中閔當選後官司不斷,引發「卡管」風波,管中閔遭檢舉違法赴陸兼課,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案。台北地檢署均列「他字案」調查,偵辦兩年逾,換了兩任承辦檢察官,日前查無不法,全數予以簽結。
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後,遭檢舉違法赴陸兼課,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案,北檢雖分案調查數月,除調閱資料外,並陸續以證人身分傳喚5名台大遴選委員、5名台大教務處職員查證,當時未傳喚過管中閔到案說明,曾經一度要傳喚,又臨時喊停。
有證人指控,北檢偵辦管中閔赴陸兼職案,2018年4月間在未書面通知、僅致電的情況下,陸續約談多位遴選委員,已被約談的遴委包括教育部次長姚立德、前部長鄭瑞城、中研院士鄭淑珍三位官派代表、及台大前校長陳維昭、已請辭的沈冠伶等。
當時一名不願具名的遴委說,擔任台大遴委都是院士、院長及校長等社會賢達,只是參加校長遴選卻被北檢通知去「聊聊」,認為北檢作法不只離譜,更讓人覺得恐懼,「以後沒人敢參加大學校長遴選及擔任遴委。」
「憤慨、沈重、不滿。」另名遴委說,連檢察官、司法都要介入校園民主,號稱民主開放的社會可這樣做嗎?實在太可悲。他強調,遴委會依照遴選辦法,經過民主且嚴謹程序選出校長,為何要遭此對待?且北檢要約談遴委未知會學校,也沒問過校長,毫無尊重可言,甚至在接到電話時,會讓人以為是詐騙集團來電。
北檢澄清說,因檢察官認為有訊問遴委的必要,但為顧及隱私,且有證人主動要求不曝光,才由承辦檢察官致電聯繫,並選擇在人較少的北檢第五辦公室偵訊。該作法是「偵辦案件保持偵查不公開的例行方法」。
台大校長管中閔相關案件,台北地檢署均以「他字案」調查,日前查無不法,全數予以簽結。圖/翻攝管中閔臉書。
【中央社台北3日電】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被控偽造文書、違法赴中國兼課等案。檢察官歷經2年多偵辦,日前以查無不法將全案簽結。
管中閔於2018年1月當選台大校長後,被控參與台大校長遴選卻沒揭露兼職實情,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他另被控違法前往中國廈門大學兼課,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
北檢受理案件後,簽分「他」字案偵辦,陸續以證人身分傳喚台大遴選委員及教務處職員說明,並發函相關單位調閱資料比對。
歷經2年多調查,檢察官認定管中閔所為並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且並無未經允許擅自出境或逾越核准地區等情事,查無不法,將全案簽結。台大校長管中閔案 北檢查無不法全數簽結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https://bit.ly/3oVTIlD


台大發聲明挺蘇宏達 學生會提案要求撤銷遭拒
2020年1月5日 上午6:14
台大發聲明挺蘇宏達 學生會提案要求撤銷遭拒 - Yahoo奇摩新聞 http://bit.ly/2MUXDhc
台大昨天舉行校務會議,學生會提案要求校方撤回日前支持政治系教授蘇宏達的聲明,但現場投票遭否決。由於學生會還將會議過程違規用臉書直播,被現場教師發現,引發主持會議的校長管中閔不滿,要求停止。事後學生會仍說,未來仍不會放棄直播,希望所有師生共同監督校務會議
台大校務會議都快結束了,這時候才發現學生違規,透過臉書直播,讓校長管中閔臉色一沉。而經過校方人員多次制止,還是有學生代表不服,改坐到媒體席,把手機支撐在手機尚繼續直播。
台大周六校務會議,討論包括政治系教授蘇宏達案,學生會以臨時動議提案要求校方撤銷挺蘇宏達的聲明。
蘇宏達前年以臉書影片,評論「誰消滅了我們的故宮」,日前檢警以違反《社維法》偵辦,讓他怒控被查水表。台大官方臉書也發文,對「侵害言論自由之行為表達嚴重關切,盼有關單位,確保人民言論自由」,但學生會認為聲明不能代表全體師生。
只是表決結果30票贊成,79票反對撤回,校長管中閔則表示「這種事情,學校都會以同樣態度看待,這是我們要堅持的立場,這中間不牽涉只針對哪個人」。
聲明引發爭議,管中閔強調只是要維護「言論自由」,至於台大自主聯盟周日也邀請蘇宏達,親自分享被檢調約談的經歷,風波還再延燒。
台大發聲明挺蘇宏達 學生會提案要求撤銷遭拒 - Yahoo奇摩新聞 http://bit.ly/2MUXDhc


管中閔身為院士、部長級政務官,理應知所分寸。不管他是否就任台大校長,我們是依職權約談,讓他有解釋機會,當然約談時他只是教授身份,卻連三次不接受約談,我們也尊重,而且每次約談都是他們自己放話,我們嚴守保密原則。管中閔被控於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間,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經建會及國發會主委,多次匿名在壹週刊寫社論,每篇稿費2萬5000元,每年稿費約65萬元,監察院認定違法兼職 https://is.gd/BM03U0


台大校長管中閔違法兼職案,監察院將他彈劾移送公懲會懲戒,公懲會為昭公信,破天荒於7月首度主動公開審理懲戒案,管中閔在8月言詞辯論庭訊時三度答辯,批評監察院彈劾他,根本是羅織構陷、政治迫害,監察院則指管在政務官任內長期匿名收費寫社論,違法事證明確,雙方砲火猛烈;公懲會今宣判管中閔申誡處分確定。 管中閔被控於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共3年時間,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經建會主委、國發會主委時,多次匿名在壹週刊寫社論,每篇稿費2萬5000元,每年稿費約65萬元,被監察院認定違法兼職,違反「禁止兼職」規定,今年1月彈劾他,移送公懲會懲戒。  https://is.gd/RFGQqB


公懲會公開審理違法兼職案// 「管中閔寫社論 每篇2.5萬」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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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3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大校長管中閔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經建會主委及國發會主委期間,匿名替壹週刊寫社論,被監察院認定違法兼職,今年初彈劾後移送公懲會審理,公懲會昨開庭後共整理出六大爭點,將於下次開庭時再攻防;公懲會此次破天荒主動公開審理,也創我國司法史紀錄。
 公懲會昨公開審理台大校長管中閔違法兼職案,民眾排隊領證旁聽。(記者塗建榮攝)
公懲會昨公開審理台大校長管中閔違法兼職案,民眾排隊領證旁聽。(記者塗建榮攝)
監院:任公職領190萬
監院指出,管為壹週刊匿名寫社論長達七年,獲取四百萬元稿費,其中擔任公職的三年領取了一九○萬元,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禁止兼職規定,且情節重大。
由公懲會委員長兼審判長石木欽等五人組成的合議庭昨下午三時開庭,管親自出庭答辯,庭訊約一小時結束,依雙方主張,合議庭共整理出六大爭點,主要聚焦在法規與銓敘部函釋禁止公務員投稿有無違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賺取稿費究竟算不算兼職等議題,要求下次言詞辯論時框限於此範疇內攻防。
6大爭點 下次攻防
值得一提的是,監院代表詢問邀稿人、時任壹週刊社長的裴偉,「七○五、七○七、七○九期社論是否為管所撰寫?」遭管的律師以「攸關當事人的社會活動」制止,拒讓外界知道他寫了哪些文章;管也要求不要洩漏他的資訊,審判長石木欽則當庭指,會在法定範圍內保護當事人隱私,但要求「該言明的還是不能隱匿」。
寫了哪些 管拒洩漏
裴偉證稱,管在任台大財金系教授就開始匿名撰寫財金評論,每篇稿費二.五萬元,而後接政院公職仍持續供稿;該雜誌現任社長邱銘輝則說,案發時邀稿者為裴偉,他並不知情,會回去查明哪些文章是管所撰寫。
管中閔本人也不確定哪一期社論是他所寫,不過會依合議庭的要求,於庭後盡量認定再呈報。而旁聽席的挺管民眾曾一度鼓譟,干擾法庭秩序,差點被石木欽趕出法庭。下次言詞辯論擬訂於八月間,仍會開放旁聽。
依法,若合議庭認可彈劾事實決議懲戒,公懲法規定共有九種懲戒處分,最輕申誡,最重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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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00337


監察院今年2月公告調查,認定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有違法兼職,如台大任教期間收領多間學校及企業與團體的金錢,但都未申報兼職;不料台大本月12日召開教評會,認定管「無違規」而結案「師師相護」,校教評會不顧準司法機關的監察院調查;學者及家長:「違法放任!這就是特權!」台大難擔學術龍頭-教評會組織應有外部社會公正人士參與 http://tinyw.in/UQvc


違法兼職16年領1800萬 監委批管中閔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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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4 11:36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監察院今針對台大校長管中閔違法兼職案召開記者會,會中公布管2002年至2017年間,未依規定申報的兼職所得,總計高達約1800萬元;由於管兼任中山大學合聘教授,以及國泰金控首席經濟顧問的首年均有申報,因此負責調查此案的監委認為管難謂不知情,「知法犯法,違失情節核屬重大」
 監察委員王幼玲(右)、蔡崇義(左)14日舉行記者會,針對前國發會主委管中閔擔任公職及教職期間違法兼職案做調查報告說明。(記者方賓照攝)
監察委員王幼玲(右)、蔡崇義(左)14日舉行記者會,針對前國發會主委管中閔擔任公職及教職期間違法兼職案做調查報告說明。(記者方賓照攝)
針對管案,監察院上月中以七比四的票數,通過彈劾管中閔,昨下午再召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本案調查報告,除了列出4點調查意見,也詳列管16年內曾於政大、中央、暨大、壹週刊、國泰金控、台灣經濟研究院、兩岸企業高峰會及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等單位兼課或兼職,未申報兼職所得約1800萬元。
調查報告中特別提到,管中閔於2007年6月20日至23日之間,曾申請赴西安交通大學金禾研究中心講學,該大學的邀請函已註明「有關落地的食宿費用由我校負擔」,但依中研院函復資料,管卻仍申請支領訪問該校3日的日支生活費357美金;期間有無重複領取,將移請中研院釐清並依法處置。
此外,報告指出,管於台大任教期間,另於政大、中央、勇源基金會、壹傳媒、暨大、台經院、兩岸企業家峰會等單位兼職,卻均未向台大報准;管於2009年10月至2012年1月、2015年10月至2017年12月間,於國泰金控兼職,平均每年領取約150萬元報酬,卻僅於第1年曾向台大提出申報獲准。
監委表示,上開情節已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及台大教師聘約等規定,應依台大教師懲處要點及組織規程等規定懲處;教育部為教育主管機關、台大為國內高教領頭羊,均應依法行政,覈實辦理。
另,管於中研院任職期間,另於政大、中央兼任講座教授,也曾赴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兼職並領取報酬,但均未經中研院許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但管於中山大學擔任合聘教授的兼職,卻有向中研院報准,可見管對於公務員服務法的相關規定,實難諉為不知;「知法犯法,違失情節核屬重大」
最後,管於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間,身為國家高階政務官乃至機關首長,卻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禁止兼職」規定,固定以匿名方式「常態性」為壹週刊撰寫社論,年領約65萬元兼職報酬,嚴重損害公務紀律及敗壞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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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教授兼獨董全都露!輕放管校長、李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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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台大教授透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比對出約60間企業獨董的兼職教授名單,不僅有遭監察院點名的校長管中閔,還有李鴻源等知名教授在列。(資料照)
有台大教授透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比對出約60間企業獨董的兼職教授名單,不僅有遭監察院點名的校長管中閔,還有李鴻源等知名教授在列。(資料照)
2019-02-14 06:24台大教授兼獨董全都露!輕放管校長、李鴻源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 https://goo.gl/qcXCSd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台大校長管中閔因未取得書面同意,即赴台灣大哥大出任獨董等兼職,引發各界質疑大學教授違法兼職聲浪。教育部日前清查公布202件無書面核准就違規上任的教授名單,其中台大教授超過50人,教育部隱匿違規者姓名,但有台大教授透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比對出約60間企業獨董的兼職教授名單,不僅有遭監察院點名的管校長,還有李鴻源等知名教授在列
 台大教授兼任知名企業獨董
台大教授兼任知名企業獨董
68案 僅2人被懲處
根據教育部資料,68案中僅台大張姓教授遭懲處不得再擔任該公司獨董,另名陳姓教授也涉違規任兩公司獨董,被懲處不同意其未來3年借調申請。
教授籲:管校長帶頭清查違規
台大機械系教授陳炳煇指出,管校長不僅兼任獨董違規,監院更查出管兼職台灣大薪酬、審計委員未申請就違規上任,還在各大學兼課及媒體兼職等,16年來兼職所得高達1800萬,籲管校長須面對質疑,帶頭清查及處理台大所有違規。若管無法處理,應由教育部或委託外面獨立機構單位,追究管的責任。
有台大教授根據教育部公佈的姓氏、企業等資訊,比對證交所上市公司公開獨董名單等資訊,傳出一份約60間企業獨董兼職的教授名單,前三名是國企14人、會計12人、財金8人等,憂學商掛鉤問題。
名單中,台大土木系教授李鴻源(前內政部長)名列台灣土地開發公司獨董。李鴻源昨受訪指出,申請兼職獲校方同意後,通常不會特別追蹤公文進度,此事因管案而被放大,嚴格上在程序或有瑕疵,未來校方處理時應縮短審查公文流程,才能搭配實務需求。
台大教授吳瑞北指出,核准公文未送達教授就上任兼職,現階段並不合法,校方若輕放,恐難符合民眾期待,自己也因此遭親友痛罵台大教授「貪錢」、「蛇鼠一窩」,十分無奈。台大文學院某教授也痛批兼職偷跑事件,自詡台灣高教龍頭的台大欠缺誠信,賠上其他學院的教授一同蒙羞。
台大學生會長吳奕柔也說,教授兼職做法確實不符現行法規,雖有教授認為法規跟不上實務,但校方不應為了「方便」而放行且輕放違規者,應改變制度並要求教授守法。
台大校方目前對此不予回應。台大教授兼獨董全都露!輕放管校長、李鴻源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 https://goo.gl/qcXC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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