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火袋+平安符

印有神明名號的
印有神明名號的香火袋。(葉聰霈提供)
香火袋就是裝著神明之圖像、香灰、保身平安符咒等象徵物之宗教文物,代表神祇本身對信眾的庇佑靈力,凡配戴神明香火袋者,即可獲得神靈的特別庇佑,以消災除難,化解災厄,帶來平安賜福。特別是遠離家鄉,到他鄉奮鬥的外地遊子,時常會將家鄉崇奉的神明之香火袋,隨身攜帶,以祈庇佑平安。尤其是臺灣明清時期以來,早期許多閩粵籍的移民,往往會將家鄉的神明或是香火袋攜來臺灣,隨身護佑。甚至有些廟宇的興建傳說,還是信眾為了趕路想如廁,而將香火袋暫時懸掛在半途中的路樹上,卻突然發出異樣豪光,而知神明要在此地發揮神力,護佑該地鄉民的起始。
香火袋內裝有香灰、香火,所謂「香火」其起源可溯於古老的典籍周代的《詩經》、《尚書》中。《詩‧周頌‧維清》:「維清緝熙,文王之典。肇禋。迄用有成,維周之禛。」意即帝王潔祀以煙的體制,在始於祭祀周文王的祭典,且祭典清明傳衍不絕。但當時還不是燒香的形式,而是在祭區向天燒大量的燔柴,看燔柴之煙冉冉上昇於天。此種現像一直延續到漢武帝時代,產自西域的香料傳入中國後,才開始了真正燒香的時代。
一般的香火袋,其內容主要有:廟宇主神的符令,並有主神蓋的紅印;或是含有主爐的香灰(香火)。早期常用寫有神明名諱的紅布袋來裝填。後來現代印刷紙張技術及塑膠套的大量生產,才開始流行以印有神明相片的小型塑膠套填裝。並會加上一條紅棉繩,方便信眾穿繩懸掛於脖子上,或是懸吊於轎車、貨車等,作為日常保身平安或行車出入平安。倘若居家沒有空間安奉神像,或是尚不方便供奉神明者,一般可以先以神明的香火袋來祈求加以庇佑。當信眾向神明祈取香火袋保身平安時,可以隨個人財力與心意,隨喜敬獻香油錢或功德金。
香火袋一般除了印有神明圖像的紙卡外,其內容中至為重要的,便是一張黃色的平安符了。平安符為道教和民間信仰常用的符令或靈符之一,不分男女老少,常為隨身保佑平安之用,而有護身平安符之稱;若用為鎮宅之平安符,則稱鎮宅平安符。符令是一種具有驅邪除祟功能的宗教性圖文,在儀式中通常與咒語同時使用,並稱為符咒,用來作為溝通神鬼的重要媒介。傳統上符令多由法師親手繪製,但臺灣寺廟為了因應眾多民眾的需求,多以版印方式印製符令,然後再蓋上鐫刻神祇名諱或宮廟名稱的朱印,而許多早期的木雕符令印版而成為精緻的民俗工藝。
平安符的符令結構可分為三部分:符頭、符身(符膽)、符腳。符頭書寫三個「P」,代表道教最高神三清道祖。符身多為奉某某宮廟神祇之號令,而有「勅令」之字樣,並書明此道符令之功能如驅邪、護身、鎮宅等,而有隨身平安、安鎮陰陽、保佑民安、鎮宅平安、鎮宅光明、合家平安、合境平安,以及「掃去千災解厄難、招來百福集禎祥」、「元亨利貞」等字樣,除此之外,尚有符令會加繪太極八卦、河圖洛書等圖樣,以加強平安符的靈力。符腳的形式類似畫押,代表道士、法師受籙而能使用符令的印證,如書寫「罡印」的道教複合字;若是以版印方式印製的符令,則多在符腳印「罡」字。最後在平安符令上還要加蓋一方紅色的神明法印,以示經過神力的確認。護身用的平安符尺寸較小,多為紙質,常被折成六邊形放入香火袋內,隨身攜帶,或掛在車上,來保護人身(車)的平安而不被邪靈侵擾。
【撰寫者】
謝宗榮(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兼任講師,耕研居宗教民俗研究室主持人)
繡有太極八卦圖案的
繡有太極八卦圖案的香火袋。(葉聰霈提供)
即燔柴。《晉書·元帝紀》:“焚柴頒瑞,告類上帝。” 唐張九齡《請行郊禮疏》:“伏望以迎日之至,展焚柴之禮。” 宋趙彥衛《雲麓漫鈔》卷八:“升煙燔牲首,則是祭前焚柴升煙,皆求神之義,因為祭名。”參見“ 燔柴”。


【民俗探源】 焚香的宗教文化印記
     2017/8/8    |    作者:文/黃聰哲    |    點閱次數:759    |    環保列印
     文/黃聰哲
焚香行為可遠溯到古代的「煙祀」的祭祀行為,「煙祀」是天子升煙以祭天,形成制度且在典籍上可考者應屬周朝。
「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周禮.春官.大宗伯》)「禋祀」是積柴,再加牲體於柴上燒之,使煙升起;「實柴」,是燔柴升煙的方法來祭祀;「槱燎」,是焚燒較柔軟的栖木來祭祀──以神祗位階高低,焚燒不同的質材來祭祀。
「煙祀」一詞歷史的演變,到了日後就成泛指祭祀。
何以周朝會演展出「煙祀」的祭祀行為?《周禮.春官.大宗伯鄭玄註》:「禋之言煙也。周人尚臭,煙氣之臭聞者。」原來煙祀所引起的火氣,帶有香味,深受周人的喜愛,又加敬天愛神的宗教心理,認為將香氣可上通天神,俾便求神降福。
《說文》:「禋:潔祀也。一曰精意以享為禋。」要享祭玄天上帝,在態度上就要「潔祀」、「精意」為主,就是直指禋祀的核心意義在於潔靜、誠心。
《周語上》:「不禋於神而求福焉,神必禍之。」要向神求福而不誠敬,非但福求不得,恐怕神降罪,「省怨遠災」就是禋祀、焚香的心理因素,何嘗不是人民百姓的宗教心理寄託?
雲龕居士稱:「焚香之法,不見於三代,到了漢唐時期儒生稍有使用。」(見〈顏氏香史序〉)夏商周三代因地域所限,不適宜栽種香料植物,因此只限於禋祀文化,焚香的行為尚未產生。到了漢朝張騫出使西域,打開西域的通商管道,香料輸入,熏香才開始流行,但也僅止於上流社會。
魏晉南北朝時期,道教、佛教興盛,兩家在宗教經典及儀軌上皆提倡用香。南傳佛教把南洋香料製香文化帶入,北傳佛教在西藏研發一種藏香,而且現在已成為西藏文化的一部分。
隋唐時期,香文化更向前發展,在香具上已有香爐、香斗(帶有長柄的小香爐,可以握在手上,主要用於供佛),從陸上絲路及海上絲路將香料源源不斷供應,使貨源不缺,使用者已由貴族擴展到文人、藥師及佛、道教人士,尤其佛教界在高僧登台說法之前要焚香;浴佛法會上,要以上等香湯浴佛,在佛殿、法壇等場所還常要潑灑香水。宋元明清時期,香具由單一走向組合型,有香爐、香盒、燭臺搭配擺設,香文化已擴及到社會各層面,甚至深入民間。
由歷史的演進,可知焚香並不僅於佛、道教的信徒而己,文人雅士甚至醫療作為皆匯流而成一股具有中國文化特色的焚香文化。
香具有沉靜、解穢、流芬的功能,所以在佛教界有「香為佛使」(見《增一阿含經》),這是佛教中以香敬佛的緣起。相傳佛陀說法時,「無色界雨諸香華,香如須彌,華如車輪」(見《仁王經卷上》);再者《法華經.序品》:「香華伎樂,常以供養」香與花皆是供養佛者,是六種供養中的兩種,所以香、花與佛教結了不解之緣。
佛教界進一步主張要以「心香供佛」,意謂通過修行戒、定、慧、解脫和解脫知見這五種功德,被喻為「五分香」,使自己身心清淨,生起覺悟和智慧,以此供佛,即「心香供佛」,但非初進佛門所能做得到的,所以佛教有供花、供燭的方便門。
香煙繚繞,香氣微隱,這是我們共有的文化印記,焚香與中國傳統文化、民族情感、宗教情懷,有很深的淵源。


1.古代祭天儀式。將玉帛、犧牲等置於積柴上而焚之。《儀禮 ·覲禮》:“祭天,燔柴……祭地,瘞。”《爾雅 ·釋天》:“祭天曰燔柴。” 邢昺疏:“祭天之禮,積柴以實牲體、玉帛而燔之,使煙氣之臭上達於天,因名祭天曰燔柴也。”《後漢書 ·禮儀誌上》:“進熟獻,太祝送,旋,皆就燎位,宰祝舉火燔柴,火然,天子再拜,興,有司告事畢也。”清陶澄《登恆山》詩:“燔柴有製存週典,持節無人出漢宮。” [1] 
2.燒火用的柴。郭沫若《騎士·雙簧》:“燔柴正要著火的時候,我卻得了一番天來的惠雨。” [1]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icecas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