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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文化史 - Google 圖書 - https://goo.gl/kuPkmF


淺談古代的婚姻習俗(宋代篇)
2018-04-27 由 夜薇雪 發表于歷史
宋代時,男女的婚配不再注重門第。再加上宋代實行重文輕武,使得當時的達官顯貴富室豪商,在選擇女婿時,一不問家世,二不問人品,三不問婚否。只要是考中了進士就是他們選擇的對象。這種不問出身只問官爵的價值觀,自然引得一批又一批文人競相趕考,想要一舉成名天下知。不僅名利雙收,還能得到一門高親,可謂一舉三得。
另外,現代人對宋代普遍觀念就是宋代女子的貞潔觀,注重人倫禮節。後者注重人倫禮節卻是真的,宋代的婚姻是禁止異輩通婚(比如同輩兩個女兒,一個嫁給父親一個嫁給兒子,或者公主的女兒,一個嫁給侄兒,一個嫁給侄孫,或者其他輩分高低的男子),過繼婚(比如父死妻從子,兄死弟繼嫂)。禁止各種悖倫亂倫的婚姻關係。
前者關於女子貞潔觀則有些出入,宋代女子雖然注重貞潔,遵從夫主妻從的禮教觀念,但是婦女被休改嫁或者夫死改嫁等案例比比皆有,比如北宋名臣范仲淹的母親謝氏,王安石的兒媳龐氏,岳飛的前妻劉氏,還有大家熟悉的陸遊前妻唐婉。可見,當時社會並沒有禁止女子改嫁,甚至還有節婦改嫁的故事。那宋代女子為了貞潔沒有改嫁的論斷那裡來呢,主要論據是來至宋代皇室,相對於漢代、唐代等公主改嫁、偷情,豢養情人,三嫁等現象,宋代的公主則基本沒有。但這種現象只存在於皇室,民間女子被休、寡居的基本可以再嫁。
​當然宋代與其他朝代最大的區別就是禁止百姓與異族通婚。在漢代兩族若是存在矛盾,必然會以和親來緩和關係。如漢高祖宗女嫁匈奴冒頓單于。漢惠帝宗女嫁匈奴冒頓單于。漢文帝宗女嫁匈奴老上單于。漢景帝宗女嫁匈奴軍臣單于。漢武帝時細君公主嫁烏孫昆莫,解憂公主嫁烏孫王,另有古代四大美女王昭君嫁匈奴呼韓邪單于等,皆是通過和親來解決兩族矛盾。
在唐代,和親更是成為固國安邦的政策,太宗曾說過:「和親公主既生子,則我外孫,不侵中國,斷可知矣。」他這樣說了也這樣做了,單他在位期間就和親七次,最著名的就是文成公主與松贊干布。但是到了宋代卻禁止,甚至拒絕公主和親。也就是所謂『罷結婚之儀』,我們都知道宋朝的國土一直受到金、遼等北方民族的侵略。其中很大的關係,就是種族矛盾。但是對於宋代人而言,他們寧願多給錢也不把女人交出去。
​接下來談談宋代的婚禮習俗,其實從先秦到了宋代,婚禮的演變已經跟大家所熟知的差不多,如男方用花轎接新娘,女方討紅包吃喜酒,男女牽巾拜堂,不同於後世的拜堂,是先拜天地、祖先,到了洞房才夫妻交拜。洞房內也有撒帳,夫妻合髻之禮(男女雙方各自剪下一縷頭髮,編成同心結,以意夫妻同心)。在新房熄滅燈燭之前,家中客人可以刁難新人,這也是現在人鬧洞房的前身。
從周朝對禮的看中,到漢代對錢財的看中,到魏晉南北朝注重門第,到唐代注重名門望族,到宋代注重官爵,人們的價值觀一直改變。但是婚禮的步驟還是遵從儀禮,只是禮儀進行簡化。越來越注重門第,金錢,權勢。男女雙方的地位,從周代夫妻同等到後面夫主妻從。禮儀的文化越來越弱,代替是各種各樣的婚禮習俗。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zh-tw/history/5lzea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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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成婚,組成新的家庭,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中國古代社會,婚禮作為禮儀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屬中國古代禮儀制度“五禮”中的“嘉禮”,有一套特定的程序和儀式。在後來的歷史中,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婚禮又形成一些習俗,並賦予新的內涵。
據“儀禮·士婚禮”載,按照西周禮儀制度的規定,婚禮有“六儀”,即6種儀式:一為“納採”,即議婚,商議婚配在中國古代社會,一般是男家請媒人到女家提親。周代以前,婚配是沒有媒人這個角色的。“男女雜遊,不媒不聘。”周代以後,隨著禮儀制度的建立,婚禮的確立,為人做媒的“議婚”才隨之出現。“取(娶)妻如之何?匪(非)媒不得”。
二為“問名”,即詢問女子之名及生日,時辰。經納採,女家同意後,男家再派人到女家,詢問女子之名和生日。因古人迷信,需占卜女子之名,以預測婚配的凶吉。
三為“納吉”,即訂婚。若占卜預測婚配吉順,男家送禮物至女家,以示正式確定婚配。
四為“納徵”,即送彩禮。正式訂婚後,男家再向女家送玄纁(作為儀物的幣帛),束帛(5匹帛),儷皮(成對的鹿皮)等貴重禮物,以示感謝之意。
五為“請期”,即確定成婚吉日,送彩禮後,男家再經占卜,確定成婚之日,並告知女家。
六為“親迎”,即迎接新娘,後代亦稱迎親。新郎親自前往女家迎接新娘。
成婚之日,在女家,新娘的父親親自迎於門外,接新郎入室。待行禮之後,新娘即隨新郎離開自己家。新郎先親自駕車,請新娘坐於車上。之後他再將車交給馭手駕車上路,自己則乘另外的車先行,趕回家中。待新娘到門外,由新郎迎入家內。新郎家設宴慶賀新婚。席間,新郎,新娘須舉行“同牢” ,“合卺”儀。同牢,系新郎,新娘同吃供祭祀的肉食,以示共同生活的開始。合卺,系將一個葫蘆分作兩個瓢,新郎,新娘各持一個瓢以酒漱口,以示相親相愛,合為一家之意。
宴後,新郎,新娘脫去禮服,入新房。新郎親自摘下新娘頭上的纓(彩色的帶子,古代女子自訂婚後就系於頭上),撤去蠟燭,婚禮即告結束。
第二天早晨,新娘還要行“見舅姑儀”,即拜見公,婆,分別向他們進獻棗,栗,腶修(經錘搗,加姜,桂的幹肉)等禮物,以示對公,婆的敬重。
按照周禮的規定,必須“六儀”齊備,才算正式建立婚姻關係。在“六儀”中男家向女家贈送大雁作為禮物,系取燕飛南北,和於陰陽之意,喻指男女成親。
隋唐以後,婚禮的“六儀”仍基本保留。但隨著內地和周邊民族的交往日趨頻繁,密切,北方一些游牧民族的婚俗也被吸收到婚禮中。其中,婚禮在“親迎”儀中又增添了新的內容,並形成一個高潮。
唐代在舉行婚禮“親迎”儀時,新郎在儐相的陪伴下去女家迎接新娘。在女家的門前,新郎要被女家的親屬調笑,戲弄,甚至撲打一番,稱為“下婿“。新娘在室內梳妝打扮後,卻遲遲不肯出門,直到新郎詠詩催妝,方才起身。臨行前,父母還要贈言,並將”皂羅“(即後世的蓋頭)蒙在新娘的頭上。待新娘登車啟程時,女家親屬還要圍車阻行,稱為“障車”,以示對新娘的惜別之情。
新娘到達新郎家後,先要跨過放在地上的馬鞍,喻示平穩,平安。而後與新郎一起進入青廬(臨時搭建的青布幔帳),舉行“交拜”儀,亦稱“拜堂” 。古人認為,男女結合為陰陽相合,且由此繁衍後代,故先拜昊天(天神),地只(地神);新娘出嫁到男家,便成為新郎家的新成員,故二拜父母等長輩(亦稱高堂);男女結合,共同生活,白頭偕老,故相互對拜(亦稱交拜)婚禮的“三拜”禮由此而世代相襲之後,還要舉行同牢,合卺儀。
宋代,婚禮已大為簡化,只保留納採,納吉,納徵,親迎四儀,但又增加了一些新的習俗。
宋代在“納採”儀中,採用書寫“帖”的方式,通告媒人傳遞,供兩家相互了解對方家庭的情況,“凡娶媳婦,先起草帖子”。主要是向對方介紹本家成員的概況,包括本家三代家人的名字,官品職位,婚娶者的官職,輩分,生辰若等。“兩家允許,然後起細帖子”。“細帖”,亦稱“定帖”,內容較之“草帖”更為詳細,包括娶親時的“彩禮”和出嫁時的“陪嫁”。如男家“細帖”需寫明婚娶者“將帶金銀,土田,財產,宅舍,房廊,山園,俱列帖子內“。女家回細帖,需寫明婚嫁者為”第幾位娘子,年甲月日吉時生,具列房匳,首飾,金銀,珠翠,寶器,動用,帳幔等物,及隨嫁田土,屋業,山園等“。在遞送”細帖“時,兩家在放置”細帖“的盤內,”各以色彩襯盤“。只有當兩家互換“細帖”後,這樁婚姻才正式確立。
“相媳婦”亦稱“相親”,也是宋代出現的新婚俗。宋代以前,由於主要靠媒人來往於男女雙方家庭,新郎家人對未來的新娘並不了解。而自北宋開始,在定親後即有男家前往女家“相親”的習俗“男家親人或婆往女家看中,即以釵子插冠中,謂之”插釵子';或不如意,即留一兩端彩緞,與之'壓驚',則此親不諧矣。“南宋時,”相親“的婚俗更為普遍。”男家擇日備酒禮詣女家,或借園圃,或湖舫內,兩親相見,謂之“相親'。”“相親”習俗的出現,為兩位新人的相互了解提供了有利的條件。而“壓驚”的做法,更體現了“事雖不成,情意在”的寓意。
成婚前一天,新娘家要出人前往男家“鋪房”,即於新房內掛帳幔,擺放和陳設家具,器物。南宋時,“鋪房”後,女家還要令陪嫁的女傭“看守房中,不令外人入房”。直到新娘入新房,才能離開。
親迎時,新娘改為乘轎,稱為“坐花轎”。一路上,有鼓樂手隨同奏樂。吹吹打打,更增添了喜慶的氣氛。
宋代婚禮在拜堂之後,新郎,新娘各手持“同心結”(亦稱牽巾,中間挽扎有花扣的彩緞)的一端,“男掛於笏,女搭於手。男倒行出,面皆相向“,由新郎牽引新娘進入堂屋。行進時,兩位新人始終面對面,中間為”同心結“,喻示二人從此同心協力,永不分離。在堂屋內,新郎用秤或機抒挑去新娘頭上的蓋頭,露出新娘的芳容。之後,又由新娘倒行,用同心結牽引新郎進入新房。
新郎,新娘入新房後,再舉行“坐床”儀。其間,家人要分別從新郎頭的左側和新娘頭的右側各剪下一縷頭髮,用彩線系在一起,作為成親的信物,稱為“合髻”。古人亦將結婚稱為“結發”,“結發夫妻”也因此成為原配夫妻的代名詞。“結發為夫妻,恩愛兩不疑。”
宋代的“合卺”儀也改以喝“交杯酒”。“用兩盞以彩結連之,互飲一盞,謂之”交杯酒'。“用彩色的絲帶將兩個酒杯連起來,新郎,新娘各持一杯,相對而飲,則更能體現互敬,互愛,永不分離之意。
明代以後,又有“歸寧”的習俗。即在婚後的第三天,新郎,新娘一同回女家,拜見新娘父,母,俗稱“回門”或“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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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古代的婚姻習俗(宋代篇)
2018-04-27 由 夜薇雪 發表于歷史
宋代時,男女的婚配不再注重門第。再加上宋代實行重文輕武,使得當時的達官顯貴富室豪商,在選擇女婿時,一不問家世,二不問人品,三不問婚否。只要是考中了進士就是他們選擇的對象。這種不問出身只問官爵的價值觀,自然引得一批又一批文人競相趕考,想要一舉成名天下知。不僅名利雙收,還能得到一門高親,可謂一舉三得。
另外,現代人對宋代普遍觀念就是宋代女子的貞潔觀,注重人倫禮節。後者注重人倫禮節卻是真的,宋代的婚姻是禁止異輩通婚(比如同輩兩個女兒,一個嫁給父親一個嫁給兒子,或者公主的女兒,一個嫁給侄兒,一個嫁給侄孫,或者其他輩分高低的男子),過繼婚(比如父死妻從子,兄死弟繼嫂)。禁止各種悖倫亂倫的婚姻關係。
前者關於女子貞潔觀則有些出入,宋代女子雖然注重貞潔,遵從夫主妻從的禮教觀念,但是婦女被休改嫁或者夫死改嫁等案例比比皆有,比如北宋名臣范仲淹的母親謝氏,王安石的兒媳龐氏,岳飛的前妻劉氏,還有大家熟悉的陸遊前妻唐婉。可見,當時社會並沒有禁止女子改嫁,甚至還有節婦改嫁的故事。那宋代女子為了貞潔沒有改嫁的論斷那裡來呢,主要論據是來至宋代皇室,相對於漢代、唐代等公主改嫁、偷情,豢養情人,三嫁等現象,宋代的公主則基本沒有。但這種現象只存在於皇室,民間女子被休、寡居的基本可以再嫁。
​當然宋代與其他朝代最大的區別就是禁止百姓與異族通婚。在漢代兩族若是存在矛盾,必然會以和親來緩和關係。如漢高祖宗女嫁匈奴冒頓單于。漢惠帝宗女嫁匈奴冒頓單于。漢文帝宗女嫁匈奴老上單于。漢景帝宗女嫁匈奴軍臣單于。漢武帝時細君公主嫁烏孫昆莫,解憂公主嫁烏孫王,另有古代四大美女王昭君嫁匈奴呼韓邪單于等,皆是通過和親來解決兩族矛盾。
在唐代,和親更是成為固國安邦的政策,太宗曾說過:「和親公主既生子,則我外孫,不侵中國,斷可知矣。」他這樣說了也這樣做了,單他在位期間就和親七次,最著名的就是文成公主與松贊干布。但是到了宋代卻禁止,甚至拒絕公主和親。也就是所謂『罷結婚之儀』,我們都知道宋朝的國土一直受到金、遼等北方民族的侵略。其中很大的關係,就是種族矛盾。但是對於宋代人而言,他們寧願多給錢也不把女人交出去。
​接下來談談宋代的婚禮習俗,其實從先秦到了宋代,婚禮的演變已經跟大家所熟知的差不多,如男方用花轎接新娘,女方討紅包吃喜酒,男女牽巾拜堂,不同於後世的拜堂,是先拜天地、祖先,到了洞房才夫妻交拜。洞房內也有撒帳,夫妻合髻之禮(男女雙方各自剪下一縷頭髮,編成同心結,以意夫妻同心)。在新房熄滅燈燭之前,家中客人可以刁難新人,這也是現在人鬧洞房的前身。
從周朝對禮的看中,到漢代對錢財的看中,到魏晉南北朝注重門第,到唐代注重名門望族,到宋代注重官爵,人們的價值觀一直改變。但是婚禮的步驟還是遵從儀禮,只是禮儀進行簡化。越來越注重門第,金錢,權勢。男女雙方的地位,從周代夫妻同等到後面夫主妻從。禮儀的文化越來越弱,代替是各種各樣的婚禮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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筷子代表-早生貴子
男女成婚,組成新的家庭,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中國古代社會,婚禮作為禮儀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屬中國古代禮儀制度“五禮”中的“嘉禮”,有一套特定的程序和儀式。在後來的歷史中,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婚禮又形成一些習俗,並賦予新的內涵。
據“儀禮·士婚禮”載,按照西周禮儀制度的規定,婚禮有“六儀”,即6種儀式:一為“納採”,即議婚,商議婚配在中國古代社會,一般是男家請媒人到女家提親。周代以前,婚配是沒有媒人這個角色的。“男女雜遊,不媒不聘。”周代以後,隨著禮儀制度的建立,婚禮的確立,為人做媒的“議婚”才隨之出現。“取(娶)妻如之何?匪(非)媒不得”。
二為“問名”,即詢問女子之名及生日,時辰。經納採,女家同意後,男家再派人到女家,詢問女子之名和生日。因古人迷信,需占卜女子之名,以預測婚配的凶吉。
三為“納吉”,即訂婚。若占卜預測婚配吉順,男家送禮物至女家,以示正式確定婚配。
四為“納徵”,即送彩禮。正式訂婚後,男家再向女家送玄纁(作為儀物的幣帛),束帛(5匹帛),儷皮(成對的鹿皮)等貴重禮物,以示感謝之意。
五為“請期”,即確定成婚吉日,送彩禮後,男家再經占卜,確定成婚之日,並告知女家。
六為“親迎”,即迎接新娘,後代亦稱迎親。新郎親自前往女家迎接新娘。
成婚之日,在女家,新娘的父親親自迎於門外,接新郎入室。待行禮之後,新娘即隨新郎離開自己家。新郎先親自駕車,請新娘坐於車上。之後他再將車交給馭手駕車上路,自己則乘另外的車先行,趕回家中。待新娘到門外,由新郎迎入家內。新郎家設宴慶賀新婚。席間,新郎,新娘須舉行“同牢” ,“合卺”儀。同牢,系新郎,新娘同吃供祭祀的肉食,以示共同生活的開始。合卺,系將一個葫蘆分作兩個瓢,新郎,新娘各持一個瓢以酒漱口,以示相親相愛,合為一家之意。
宴後,新郎,新娘脫去禮服,入新房。新郎親自摘下新娘頭上的纓(彩色的帶子,古代女子自訂婚後就系於頭上),撤去蠟燭,婚禮即告結束。
第二天早晨,新娘還要行“見舅姑儀”,即拜見公,婆,分別向他們進獻棗,栗,腶修(經錘搗,加姜,桂的幹肉)等禮物,以示對公,婆的敬重。
按照周禮的規定,必須“六儀”齊備,才算正式建立婚姻關係。在“六儀”中男家向女家贈送大雁作為禮物,系取燕飛南北,和於陰陽之意,喻指男女成親。
隋唐以後,婚禮的“六儀”仍基本保留。但隨著內地和周邊民族的交往日趨頻繁,密切,北方一些游牧民族的婚俗也被吸收到婚禮中。其中,婚禮在“親迎”儀中又增添了新的內容,並形成一個高潮。
唐代在舉行婚禮“親迎”儀時,新郎在儐相的陪伴下去女家迎接新娘。在女家的門前,新郎要被女家的親屬調笑,戲弄,甚至撲打一番,稱為“下婿“。新娘在室內梳妝打扮後,卻遲遲不肯出門,直到新郎詠詩催妝,方才起身。臨行前,父母還要贈言,並將”皂羅“(即後世的蓋頭)蒙在新娘的頭上。待新娘登車啟程時,女家親屬還要圍車阻行,稱為“障車”,以示對新娘的惜別之情。
新娘到達新郎家後,先要跨過放在地上的馬鞍,喻示平穩,平安。而後與新郎一起進入青廬(臨時搭建的青布幔帳),舉行“交拜”儀,亦稱“拜堂” 。古人認為,男女結合為陰陽相合,且由此繁衍後代,故先拜昊天(天神),地只(地神);新娘出嫁到男家,便成為新郎家的新成員,故二拜父母等長輩(亦稱高堂);男女結合,共同生活,白頭偕老,故相互對拜(亦稱交拜)婚禮的“三拜”禮由此而世代相襲之後,還要舉行同牢,合卺儀。
宋代,婚禮已大為簡化,只保留納採,納吉,納徵,親迎四儀,但又增加了一些新的習俗。
宋代在“納採”儀中,採用書寫“帖”的方式,通告媒人傳遞,供兩家相互了解對方家庭的情況,“凡娶媳婦,先起草帖子”。主要是向對方介紹本家成員的概況,包括本家三代家人的名字,官品職位,婚娶者的官職,輩分,生辰若等。“兩家允許,然後起細帖子”。“細帖”,亦稱“定帖”,內容較之“草帖”更為詳細,包括娶親時的“彩禮”和出嫁時的“陪嫁”。如男家“細帖”需寫明婚娶者“將帶金銀,土田,財產,宅舍,房廊,山園,俱列帖子內“。女家回細帖,需寫明婚嫁者為”第幾位娘子,年甲月日吉時生,具列房匳,首飾,金銀,珠翠,寶器,動用,帳幔等物,及隨嫁田土,屋業,山園等“。在遞送”細帖“時,兩家在放置”細帖“的盤內,”各以色彩襯盤“。只有當兩家互換“細帖”後,這樁婚姻才正式確立。
“相媳婦”亦稱“相親”,也是宋代出現的新婚俗。宋代以前,由於主要靠媒人來往於男女雙方家庭,新郎家人對未來的新娘並不了解。而自北宋開始,在定親後即有男家前往女家“相親”的習俗“男家親人或婆往女家看中,即以釵子插冠中,謂之”插釵子';或不如意,即留一兩端彩緞,與之'壓驚',則此親不諧矣。“南宋時,”相親“的婚俗更為普遍。”男家擇日備酒禮詣女家,或借園圃,或湖舫內,兩親相見,謂之“相親'。”“相親”習俗的出現,為兩位新人的相互了解提供了有利的條件。而“壓驚”的做法,更體現了“事雖不成,情意在”的寓意。
成婚前一天,新娘家要出人前往男家“鋪房”,即於新房內掛帳幔,擺放和陳設家具,器物。南宋時,“鋪房”後,女家還要令陪嫁的女傭“看守房中,不令外人入房”。直到新娘入新房,才能離開。
親迎時,新娘改為乘轎,稱為“坐花轎”。一路上,有鼓樂手隨同奏樂。吹吹打打,更增添了喜慶的氣氛。
宋代婚禮在拜堂之後,新郎,新娘各手持“同心結”(亦稱牽巾,中間挽扎有花扣的彩緞)的一端,“男掛於笏,女搭於手。男倒行出,面皆相向“,由新郎牽引新娘進入堂屋。行進時,兩位新人始終面對面,中間為”同心結“,喻示二人從此同心協力,永不分離。在堂屋內,新郎用秤或機抒挑去新娘頭上的蓋頭,露出新娘的芳容。之後,又由新娘倒行,用同心結牽引新郎進入新房。
新郎,新娘入新房後,再舉行“坐床”儀。其間,家人要分別從新郎頭的左側和新娘頭的右側各剪下一縷頭髮,用彩線系在一起,作為成親的信物,稱為“合髻”。古人亦將結婚稱為“結發”,“結發夫妻”也因此成為原配夫妻的代名詞。“結發為夫妻,恩愛兩不疑。”
宋代的“合卺”儀也改以喝“交杯酒”。“用兩盞以彩結連之,互飲一盞,謂之”交杯酒'。“用彩色的絲帶將兩個酒杯連起來,新郎,新娘各持一杯,相對而飲,則更能體現互敬,互愛,永不分離之意。
明代以後,又有“歸寧”的習俗。即在婚後的第三天,新郎,新娘一同回女家,拜見新娘父,母,俗稱“回門”或“回娘家”。
【責任編輯】王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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