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恩是曾在嘉靖年間於福建擔任左布政使-左布政使是明代的一省之長的高官(明清時代,布政司又稱「藩司」,俗稱「藩臺」,故「藩長」即地位較高之左布政使

姜恩任福建轉運使的期間,應該就是他作此「浯州場」詩的時候。在沒有更多新發現之前,這首詩,或許便是今存以金門鹽場風貌為題的詩、文之中,年代最早的一篇吧。姜恩的三首詩,描繪了明代中期的閩南鹽民生活與鹽場的情景,「浯州場」詩更是過去金門地方文獻中闕而未載者。筆者謹將姜恩之詩介紹如上,作為金門製鹽產業歷史之文獻補遺

福建都轉運鹽使司運使姜恩---姜恩廣安州人。「嘉靖癸未(二年,西元一五二三年)科」進士
福州府志乾隆本  都轉運鹽司《明史·職官志》:“都轉運使掌鹽盬之事,同知、副判分司之都轉運鹽使司凡六,一曰福建。” 
福州府志乾隆本 - https://goo.gl/pZbyT1
姜恩,明時四川省廣安州人。據學生書局影印之清光緒三十三年刊本「廣安縣志」卷二十四「人物志」的記載,「姜恩,崇義鄉悅來人,嘉靖進士,累官雲南布政使。」;該志卷二十三「選舉志」則載其係「嘉靖癸未(二年,西元一五二三年)科」進士。


北台灣-姜世良宗族,傳說唐山祖,明朝時於福建沿海一帶從事過運販鹽業,由考據姜恩史料,並非空穴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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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明代中葉的「浯州場」詩
29, Oct 2008 17:25
一首明代中葉的「浯州場」詩
    在民國八十年增修之「金門縣志.經濟志.工業篇」中,第一章即是「製鹽工業」;據此章所載鹽業沿革,金門之建場徵鹽,始自元大德元年(筆者按:縣志中原註為西元一二九六年,但據「辭海」所附「中外歷代大事年表」、以及華世出版社印行之「中國歷史紀年表」所載,係一二九七年),在國軍進駐金門、政府設立酒廠與陶瓷廠等之前,製鹽可說是金門數百年來的唯一工業。直至數年前日據時代在西園所建的新式鹽田停產,金門的製鹽數百年來幾無間斷;對於鹽民們的勞動生活,豈無人曾為之感詠?日前筆者由明人姜恩所著「篆江存稿」中檢得一首「浯州場」詩,描寫了他當日目睹明代中葉的金門鹽業與鹽民生活情景,值得特為介紹。
    按:姜恩,明時四川省廣安州人。據學生書局影印之清光緒三十三年刊本「廣安縣志」卷二十四「人物志」的記載,「姜恩,崇義鄉悅來人,嘉靖進士,累官雲南布政使。」;該志卷二十三「選舉志」則載其係「嘉靖癸未(二年,西元一五二三年)科」進士。在現存的姜恩故里方志,對其行述官歷言之太簡,不足以考見他是在何時歷宦福建,以及擔任何種職務(當然,讓人最想知道的,還是他作此「浯州場」詩的時間)。在姜恩所著這本「篆江存稿」(據國家圖書館善本書室微卷)書首,有萬曆丙子(四年,西元一五七六年)年時任吏科都給事中的沈淳所撰序文,提供了一些線索。沈淳序中有言:「……西蜀篆江先生姜公,在 世廟朝以藩長正位八閩。始余司理建寧,得從諸寮吏見于公。……今去二十年餘。」按沈淳的記述,姜恩是曾在嘉靖年間於福建擔任左布政使(明清時代,布政司又稱「藩司」,俗稱「藩臺」,故「藩長」即地位較高之左布政使);至於他任職的時間,沈淳序文中所言的「今去二十年餘」云云,筆者覺得太泛,故去查四庫全書本「福建通志」的明代職官記載,希望能找到確定一點的時段。可是,「福建通志」所列出的明代左布政使名單中雖有姜恩之名,但卻沒有記載任職的明確時段,只和其他人一同被列為「嘉靖間任」,而嘉靖年號共有四十五年,這樣的結果實在不盡人意。
至此,筆者本以為僅止想要考出姜恩作此「浯州場」詩的約略時間,都已不太可能;但隨後轉念一想,又覺得應該另有蹊徑可循--第一、左布政使是明代的一省之長,這樣的高官會特別蒞臨僻在海隅的「浯州場」,機會似乎不大;第二、姜恩位至左布政使之前,也可能在福建擔任其他官員,此詩之作未必是在其任左布政使期間;第三、「鹽場」是舊時國家「食貨」中的一項專門事業,會寫出與其相關的作品者,職務上應該是「鹽政」中的一員,故而就眼前所見而發之吟詠。筆者從這個新角度出發,去檢視記載明代福建鹽政的專書「福建運司志」,果然得到了較令人滿意的答案。
   「福建運司志」一書,目前有國立中央圖書館(今國家圖書館)據「玄覽堂叢書」本所出版者,由正中書局印行,原書是明萬曆四十一年(西元一六一三年)刻本。此書卷十二「名宦」有為姜恩立傳,內容如下:
   姜恩,廣安州人。嘉靖中以進士任轉運使,以廉謹著,加意增課通商之法。先是官鹽積滯,私販縱橫,至乘機摽掠為患。恩議開南港,報商行鹽,私販者息,至今遵之。累陞福建左布政使。商人立碑,祀遺愛祠,稱婁(婁志德,在姜恩之前的另一位轉運使)、姜二公云。
    在這段「名宦」與歷任職官記載中,「福建運司志」一樣不曾詳言姜恩擔任「轉運使」的年份,但藉此書其他部份的資料,倒還能輾轉得出概略。此書卷十五「記敘」中有副使倪緝所撰「都運姜公去思碑記」,內中有言:「篆江姜公為鹺司長三年,而政洽於閩,既述職,而有參藩之擢,公擢之楚矣……。」在同卷中還有姜恩自己撰寫的一篇「題名警語」,於作者名下的小字註其職務為「運使」,可知姜恩作此文時是在其擔任「福建都轉運鹽使司」轉運使期間(「題名」係指「題名碑錄」,也就是將歷任職官的姓名簡略資料刻石以紀之,舊時公署常有此舉。),此篇「警語」文末則記時間為「嘉靖己酉春正月望日立石」。依副使倪緝所記,姜恩任職轉運使之期間為三年,而「嘉靖己酉(二十八年,西元一五四九年)」這個年份,可能是姜恩任轉運使的第一年,也可能是第三年;概括言之,由嘉靖二十六年至三十年間都有可能。姜恩任福建轉運使的期間,應該就是他作此「浯州場」詩的時候。在沒有更多新發現之前,這首詩,或許便是今存以金門鹽場風貌為題的詩、文之中,年代最早的一篇吧。
    姜恩的這首「浯州場」詩,載於「篆江存稿」卷五,原詩題下有小字註「在泉州」。遺憾的是:原書小有破損,以致製成微卷的此頁詩中有一字難以辨識,筆者又沒法找到「篆江存稿」有另外現仍存世的本子,或其他有迻錄此詩的文獻用以對勘,故只能闕而不論了;尚望日後有兼長於吟詠的高人,能據平仄和詩意推得答案,完成這道「填空題」。姜恩之詩如下:
      浯州場
    泉海滇滇光接天,中央突兀浯州田。
    煙波廠上魚龍觸,風雨潮邊島嶼連。
    鮮食編氓解官語,隨埕千總送長船。
    盡民盡地通租賦,□戴洪恩賜一蠲。
    筆者按:這首詩第一句中的「滇滇」兩字,原書的寫法右半邊是寶蓋頭下加具,但這個寫法的字,筆者在「康熙字典」和「說文解字」中都找不到,故認為這是俗寫字體,應作「滇滇」;據「康熙字典」的註解,是形容水闊無涯之狀。鮮食:「辭海」謂食用鳥獸魚虌類之鮮肉。編氓:謂編列戶籍之平民。至於「蠲」,指的便是免除賦稅或徵收實物--舊時被編入「鹽籍」的老百姓們最希望的,就是盼到皇恩浩蕩,能下旨來個免繳,省卻多少勞瘁;然而這樣的期盼,一生中也不見得能遇到一次啊。
    在「浯州場」這首詩之前,「篆江存稿」書中還有一首以鹽場為題的作品,同樣形容當時閩省鹽民生活的勞辛,故筆者於下一併錄出:
      曬鹽廠
溶溶鹵水含晶珀,沿海家家有曬場。
    對日揚波即耕鑿,乘風掃石是農桑。
    負鹽糴穀悲窮竈,打鼓發傳快遠商。
    足國阜民心切念,終朝蚤起倒衣裳。
    筆者按:此詩原書詩題下有小字註:「在沿海邊」。依「浯州場」詩題的註解例子,這個「沿海」似乎也該是有專指意義的地名,而非泛稱「海邊」而已;但到底是指的何處,筆者尚無法考出。蚤,與早字通。「倒衣裳」則謂天未明即起且匆促,以致顛倒衣裳。這首詩描繪了舊時小老百姓終年辛勞卻不得富足的悲情,雖然簡短,但吟之令人感傷。「浯州場」的鹽民們,生活的景況諒亦略同此詩。
    「篆江存稿」卷五中另一首以鹽場為題的詩,題為「上里場」,詩題有下小字註:「在興化」,即福建興化府。詩中第一句的「莆陽里」,當即指興化府府治所在的莆田縣。但這首詩,和前面兩首描寫的角度卻有所不同,是為當地本不需擔負的產鹽供賦抱不平。姜恩此詩如下:
上里場
場臨海際莆陽里,汲水成鹽第一埕。
本為公家開曬廠,卻因私室得耕騂。
門迎豪賈填虛艦,犬吠官奴掩夜閛。
內帑遠輸惟萬計,南閩何必更勞卿?
    照姜恩詩中所述,「上里場」之外的福建省南部他處鹽田所出,加起來是該夠國家徵收的定額產量了,但此處老百姓卻仍不得豁免。依「公門」和「私室」對言之意,似是有勢家大族向官方包攬了此地的鹽產並專擅其利--鹽是家家戶戶一日不能缺的「七件事」之一,其產銷、徵稅素來是舊時國家的重要財源,在當日不知是何等「私室」、「豪賈」的共同結構,竟能「包海」?姜恩的詩中僅能約略透露這種情形,也沒有另作詩序以詳言之,或許這是以其轉運使身分都還惹不起的人,故他只能於賦詩時為「上里場」的鹽民們一吐壘塊吧。
  以上姜恩的三首詩,描繪了明代中期的閩南鹽民生活與鹽場的情景,「浯州場」詩更是過去金門地方文獻中闕而未載者。筆者謹將姜恩之詩介紹如上,作為金門製鹽產業歷史之文獻補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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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縣鳳崗街道(原瑯口鄉)古縣村 姜恩公墓碑

地圖---福建省三明市沙縣(瑯口鄉古縣村) https://goo.gl/maps/Y48T5P4JGQk

沙縣鳳崗街道(原瑯口鄉)古縣村 姜恩公墓碑文 
原文地址:沙縣鳳崗街道(原瑯口鄉)古縣村  姜恩公墓碑文作者:張盛釧
                                              姜恩公墓碑文
     (一)墓碑正面
墓碑正面下方雕有墓主姜恩公夫婦二人坐式全身像。墓碑正面上方序文如下:
皇清康熈
余觀世人,惟知苟求近前易變之虛張,不知創作千古莫移之良圖。如我沙邑有姜翁,諱逢澤,號恩公者,乃子翼翁三子也。品性志意甚與人殊,學仁術以濟世,敦孝友以隆風,捐囊葬親,捨己睦族,至誠格天,信直待人,積德種仁,叟童均及。論其善,則宜得云,初濟濟瓜瓞綿綿之報,何其天道無全,而斷我翁之繼脈耶?幸者翁之識見,超乎世人。乘茲在日,即漈源大坑雙親墓道,鑿字巖頭,使世世之人皆得而知。翁卜壽地,於樺溪靈應室花台虎砂,買造吉穴,內築二壙,以待翁與發婦林氏夏姑二老百年合葬於斯。價買祭田,交付靈應室住持受管,年值修補。春秋禴祀之辰,訂僧邀請姜族內戚,拜祭墓堂,以申永言之思。是翁之追遠,有人即有子者,未必如翁也。諒翁亦得含笑九泉,享祭千秋,而無憾耳。今翁勞盡心血,製造大碑,豎立墓堂。睹此碑,知翁之墓二像生容昭然耳;睹此碑,更知我翁先君之墓如在目前耳。如此佈置,立可擬百世流芳,千古不易,非翁之智識過人,而能若是哉?某與翁誼屬一宗,不揣偕妄,譔陳數語,為醫生恩翁姜老先生漫序云爾。
男羲一,字光五。戊寅三十七年八月吉旦。
愚宗侄自呂,字肇思譔。
血女建娘;侄文賓,字光渭;女婿林鵬萬,字啟南;妻弟林上暉,號天燦;上旺,號天榮;堂侄佛進,字克有,仝監立。
 (二)墓碑左側
墓碑左側有沙縣知縣孫念緒於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為姜恩公題寫的旌獎詞句。全文如下:
康熙四十六年蒲月,蒙延平府督糧總捕鹽法廳兼攝沙縣事加一級恩主孫三太老爺,諱念緒,賜額扁“清高廉節”四字,旌獎冠帶醫生姜恩公,永垂後志。
(三)墓碑右側
墓碑右側有沙縣知縣張漢翮於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為姜恩公題寫的旌獎詞句。全文如下:
於□□(原文已缺失,疑為“康熙”二字)四十七年仲冬月,又蒙文林郎知沙縣事恩主張老爺,諱漢翮,賜額扁“慈仁溥濟”四字,旌獎冠帶醫生薑恩公,永垂後志。
(四)墓碑背面
墓碑背面為向靈應室僧人買地造墳和委託僧人代管祭田的契約。全文如下:
立賣墳徑約。十都樺溪靈應室僧乾峰仝徒永霞及法眷等,今有在城。姜恩公八官憑地師在本室花台上虎砂邊,新扦墳塋一穴,當日憑中三面言議定,墳徑價銀叁兩貳錢正,其銀正九八成色。自立墳約之後,任從恩公開造墳塋,僧宅不敢阻佔。其墳塋並花心外,上下左右各一丈二尺為界,不許多佔,其餘外山茶桐竹木乃係僧宅自己管理,如有來歷不明,僧宅自己出頭抵當,不涉恩公之事。此系二家甘允,並無抑勒反悔等情,切思誠恐日後恩公子孫、叔侄、兄弟人等,不得霸占伽藍菩薩靜室山場,以致僧宅山室兩費,香燈無祀。日後恩公人等如果有此情,由各齎合同文約,憑公經官理論,斯時體屬知己至愛,推其人情慨然,將虎砂邊讓賣與恩公八官,並公妻林氏共為壽地,雙壙一穴。今欲有憑用,立合同文約二紙,二家子孫永遠各執存照。今收得姜恩公八官邊墳徑價九八色銀叁兩貳錢,足實其銀,即日收足明白,不欠分厘,其銀收存。日後吉期修整,普同塔用,立收票照。康熙三十七年八月立。賣:僧乾峰仝徒永霞、靜輝;中人:莊良廕、羅秀軒;見人:丘世卿、張壽老;代字:鄒雲見;立增添墳徑約人:僧永霞仝師乾峰,舊有在城。
姜恩公憑地師在本室花台上虎砂邊新扦墳塋一穴,當日憑中三面言議定,墳徑價九八色銀叁兩貳錢足,其銀舊已交收足訖,不欠分厘。其墳舊因年分坐向不利,今年方許開造,僧永霞复托原中勸諭姜宅再出增添銀壹兩,以修整本室之需,前後共成肆兩貳錢。其增添銀即日交訖明白。其墳任憑姜宅擇日,照依原約界至開造墳塋,不許多佔。其僧宅本室法眷人等,再不敢生端異說,阻占等情。如有此等生端異說,任憑姜宅執出前後文約,徑官理論,甘願無辭。今欲有憑,再立添約一紙,付與銀主永遠存照。今收得姜恩公邊增添墳徑價銀壹兩正,其銀即日交訖明白,不欠分厘。其銀收去修整本室之用,立收票付與再照。三十八年二月立。增添僧永霞仝師乾峰;中人:地方楊鳳化;見人:鄉長丘慶生、陳英玉;代字:楊正輝。
又問張宅重買墳約。立賣墳徑約人:張壽老、弟永昭仝母姜氏。承祖張有法、有貴、有順等遺下有祖山壹片,坐落土名十都樺溪靈應寺來龍虎砂邊,憑地師尋龍在於張宅祖墳下新扦出墳塋一穴,當日憑中三面言議定,墳徑價紋銀貳兩足,其銀即日交訖,不欠分厘。其山自立墳契之後,任憑姜宅前去開造,墳塋已作恩公夫妻壽地,雙壙共為一穴。其墳約議定,花心外上下左右各壹丈陸尺闊,任憑姜宅栽插樹木遮蔭風水,張宅賣主不敢阻佔,如有壹丈陸尺外係是張宅自己管理,不得多佔。如有來歷不明,係是張宅自己出頭抵當,不涉姜宅之事。此係兩家甘允,並無抑勒反悔等情。今恐無憑,合立賣約二紙,二家子孫永遠各執存照。其張宅祖墳不得填壞再照。今收得姜恩公邊墳徑價紋銀貳兩實足,其銀即日交訖,不欠分厘。立收票照。三十七年九月立。賣:張壽老、永招仝母姜氏;中人:丘慶生;在見:楊鳳化、鄧克裕;代字:卓集凌。
此處墳路系四十三年十月,另辦價四錢送靈應室,賣出鋪砌,再照。
凡年值修補祭掃,必須以帖□□族親房、醫徒、內戚、女婿、妻弟以及城東地方樺溪鄉長,代代執此,親筆貽傳聯環簿。登墳同觀修補享祭,其祭日期,年逢春則三月初六,秋則八月初六,為定           □□□□□□□□□□□□□□□□□□酒粿方堪,登墳奠祭其粿,登墳者每人一對乙□□□重外給清明。
殺終預偈
清白而來    清白而去    兩手擺開   空無所住
大地平沅   唐唐獨霽   若見本來     取捨無赴
更有親置粿印二層,合成一印,其印內刻“姜恩公永祭粿”六個字,□□□□遺傳,以定照弍印。
補充說明:1992年版《沙縣志》記載:“姜恩公墓在瑯口鄉古縣村樺溪山塘水庫左側。墓面已被破壞,僅存墓碑。墓碑正面下方雕有墓主姜恩公夫婦二人坐式全身像,上方所鑿碑文說明立此墓碑之目的是為了'千古流芳';墓碑背面為向靈應室僧人買地造墳和委託僧人代管祭田的契約全文;墓碑兩側還有沙縣兩任知縣於康熙四十六、四十七年為姜恩公題寫的旌獎詞句。墓碑高1.9米,寬0.85米,厚0.19米。”2010年12月5日,我和徐肇敏老師、王柳兒兄等考察姜恩公墓,我抄錄了碑文,並加以標點。
[轉載]沙縣鳳崗街道(原瑯口鄉)古縣村 姜恩公墓碑文_小山樓_新浪博客 - https://goo.gl/Y2smeY


沙縣鳳崗街道(原瑯口鄉)古縣村 姜恩公墓碑--地圖---福建省三明市沙縣(瑯口鄉古縣村) https://goo.gl/maps/Y48T5P4JGQk



官匠錦衣衛副千戶姜准
宋揚州都統姜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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