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步一總兵九里三提督 人丁不滿百京官36
金門有句廣為流傳的俚語 “人丁不滿百,京官三十六”,意即聚落雖小,居民甚至不滿百人,然在京城當官的,卻有三十六人,足顯該地人文薈萃,其稱頌的便是舊地名-西洪的聚落,而其指聚落所在位置即是現在榕園一帶。金門導覽-西洪˙榕園 @ 留在金門忘了飛 Visit Kinmen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AHnKLN
滄海紀遺-金門西洪洪受故居(今榕園慰廬) @ 北雁南飛-金門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LFsWzi
蔡攀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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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    福建陸路、水師提督、江南提督
蔡攀龍(1738年-1798年),本名奭,字君寵,號躍州,清朝武官官員,福建同安縣綏德鄉翔風里十八都平林(今金門縣金湖鎮瓊林里瓊林)人[1][2],係屬同安蔡姓宗親支裔。曾經官至福建陸路、水師提督、江南提督[1],為金門第一位高階武將,乃金門俗諺「九里三提督,百步一總兵」中的三位提督之一[註 1][2]。
其墓為金門縣定古蹟,又據說蔡攀龍為廈門大嶝崎口下村蔡氏的叔祖,為昔日該村「震威殿」主神蔡王爺[註 2][1]。
蔡攀龍少時家貧,捕魚維生,因力氣頗大,為市場一翁看上,招為女婿並建議其從軍[1][2]。行伍後因功被提拔為廈門提標千總,分汛玉洲,而當時海盜猖獗於鷺江(廈門)海域,蔡攀龍扮成商人誘捕之,因功升為廈門守備[1]。乾隆四十七年(1782)升閩安左營守備,隔年八月護理金門鎮中軍左營遊擊,四十九年(1784年)升海壇,隔年又調為澎湖右營遊擊[2]。
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底(1787年1月)臺灣發生林爽文事件,福建巡撫徐嗣曾命蔡攀龍前往支援,蔡攀龍遂於該年十二月十四日(1787年2月1日)率師七百前往臺灣府城[2],協助平定事件,期間因在收復鳳山一事上立功,被任為臺灣北路協副將[1]。事後因戰功被升為海壇鎮總兵,不久又改任臺灣鎮總兵,隨即又升為福建陸路提督,賜「健勇巴圖魯」名號,畫像於紫光閣(平臺二十功臣),賞戴花翎,並擢署福建水師提督,不久又補授陸路提督兼命參贊大臣[1]。
後來又署江南總督,後因讒降調江南狼山鎮總兵[1],嘉慶三年(1798年)七月卒於任上[2]。蔡攀龍逝世後葬於金門徑林(今太武山腳翠谷武揚道旁),蔡新曾為其作墓誌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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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顯(1755年10月30日-1819年10月5日),字隆武,號鑑亭,清朝武官官員,福建同安縣綏德鄉翔風里十九都古龍頭北山(今金門縣金寧鄉古寧村北山)人[1][2]。曾經官至浙江提督、廣東提督[1],乃金門俗諺「九里三提督,百步一總兵」中的三位提督之一[註 1][2]。
他與邱良功是姨表兄弟,其故宅振威第為金門縣縣定古蹟[1]
李光顯出生於乾隆二十年九月二十五日(1755年10月30日),家中務農,幼時曾進過幾年家塾,後幫忙家中耕作,常挑穀物道金門鎮右營遊擊署[註 2]前販賣,當時因為李光顯之兄李光輝在營中服役,故他與營中軍士相當熟識,常互比角力,多為李光顯勝,軍士見他孔武有力,故常鼓勵他入伍[1][2]。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在營中軍士與其兄鼓勵下,李光顯加入了軍隊,不久被提拔補為「金門鎮標右營外委」,因出身自海濱村落,他對於潮汐變化的掌握與駕船技術很有自信,歲多次自請駕舟出海巡哨,故深為上級嘉許,後於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調升「澎湖協右營把總」[1][2]。後來乾隆五十一年年底(1787年1月)臺灣發生林爽文事件,李光顯遂從澎湖被調到臺灣支援,駐守打鼓汛[註 3],莊大田攻陷鳳山縣城後轉攻打鼓汛,但為李光顯所敗[1]。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李光顯與遊擊鄭嵩攻下竹仔港[註 4],再隨參贊大臣海蘭察前往枋寮等地平定事件[2]。在這之後李光顯因戰功擢署「閩安協右營千總」,賞戴藍翎,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補「澎湖協右營千總」,五十九年(1790年)調福建水師督標右營千總[1][2]。
嘉慶元年(1795年)七月,李光顯隨參將李長庚到浙江石浦洋追剿海盜蔡牽等人,後於嘉慶三年(1798年)三月升福建督標水師營中軍守備[1][2]。升任守備之後,李光顯致力於追剿當時東南沿海海盜,於嘉慶九年(1804年)調升廣東平海營參將,隔年(1805年)六月因在新安零丁洋、東莞沙嘴洋、香山大虎洋一帶殲滅與招撫大量海盜,調升臺灣水師協副將[1]。同年九月調往廣東順德協,仍擔任副將。嘉慶十四年(1809年)六月,擢浙江溫州鎮總兵,同年九月蔡牽戰敗自殺後,李光顯與時任浙江提督的邱良功前往福建海域搜捕蔡牽餘黨[1][2]。
嘉慶十六年(1811年)二月,李光顯署浙江提督,三月時又兼定海鎮總兵,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升任廣東水師提督,任內以耿介廉潔著稱,兩廣總督阮元贈「海邦著績」匾[1][2]。嘉慶二十四年八月十七日(1819年10月5日)卒於任所,因兩袖清風,幸有廣東商人感其恩德代為收斂歸葬[2]。
墳墓
李光顯墓在金門縣金寧鄉安美村的山灶郊區,即獅仔山上,墓碑為花崗石,高122公分,寬86公分,上書「皇清 誥授振威將軍授提督廣東全省水師軍務節制各鎮總兵官鑑亭李府君暨林夫人塋域」[1]。據古寧頭居民表示墓前原有石獸與望柱,但被軍隊拆除,將石材移作軍事構工之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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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禮俗傳奇之女兒不在娘家生子之說
*2016/03/24 作者:野夫。 點閱率:328
 筆者在所有金門故事中,發現在地流傳下來的各種習俗和慶典也是一大特色,因這個小島上,具有宗族文化、民間信仰和慶典文化、僑鄉文化、朱子教化和戰地文化等多元性,堪稱是全台灣最豐富的人文史蹟之地,而當地的傳統習俗中,即有一個女兒不在娘家生子的民間風俗,那是有段緣由和故事的。
首先,寫這段故事之前,必須提到清代,因那是金門出產武將最多的時期,若相較於幅員廣闊的大陸地區而言,是不可思議的,而其中最知名的要算是清史列傳裡的「九里三提督,百步一總兵」了。「九里」指的是瓊林至後浦九里路、後浦至古寧頭是九里路,還有古寧頭至瓊林恰好也是九里路,在這三個九里路中,在清代的乾隆和嘉慶年間,各出了一位戰功彪炳的提督將軍。分別是福建水師提督的瓊林蔡攀龍、浙江提督後浦邱良功和廣東水師提督的古寧頭李光顯。他們三位將軍,也都是少壯從軍,等於說就是從基層幹部做起的踏實武將,當然除提督外,清代在金門地區也出了九位總兵官、副將十五人、參將八人。
至於本篇主要是聚焦在李光顯和邱良功這兩人所發生的事情上,其中李光顯曾參平定台灣的林爽文之亂,後來與邱良功又同屬於東南海域,並追捕赫赫有名的大海盜蔡牽和其餘黨,功績卓著。官做到廣東水師提督後,經歷三十餘年軍旅生活,身兼大小戰役二十九次,擋賊20餘黨,攻獲船艦45艘,故兩廣總督阮元贈以「海邦著績」匾額彰其武績。至於邱良功則官做到浙江提督,他在黑水洋一役中,與當時福建提督王得祿共同合擒大海盜蔡牽,也都立下大功,後來王得祿晉升子爵,邱良功受封為男爵,使閩浙三洋為之蕩平。既然如此,或許有人心目中會有個疑問,這又以女兒不在娘家生日有何關係呢?原來他們都是屬於姨表兄弟的親戚關係喔,其中光顯兄年紀較大,大邱良功約有11歲左右,而對方母親為姊妹,也同為小徑的許氏女兒。
話說,這對許氏姊妹出生時,許家門牆上忽然產了靈芝兩莖,舉家欣喜歡騰,認為是個吉祥之兆。不過,因靈芝是長於門楣之牆上,且又是朝外發展的方向,故稍有見識或懂風水運用方面之人,就也曾預言說:「此福運呀!並不在許氏本家,而是在女兒所歸之夫家。」後來,李光顯與表弟邱良功兩人,則先後誕生在小徑的舅家,果真兩人皆屬於顯貴之人。
清嘉慶二十二年間,邱良功死於揚州,欽賜運棺回金祭葬。並且依照地理師之說,在徵得母親同意和答應之下,選中了小徑舅氏的空地做為墳地。到了拆屋之日時,就有工人發現屋脊中有紅蛇兩條,其中一條已斃,另一條尚存活著,當他們一見到紅蛇,就不知輕重緩急,竟然一陣亂棒急打,那一條蛇也遭到擊斃。結果,任誰也沒想到的是,兩年後,消息傳出來,就是李光顯本人也過世於廣東提督任上。
於是,在金門的民間有個說法,就是李光顯和邱良功這兩位人物,正好就是舅氏家轉世投胎的那兩條紅蛇。也就是由紅蛇轉世為顯貴的外甥,因此當宅地的靈氣一被吸走後,則小徑許氏舅家卻從此變成沒落無聞,所以金門民俗最忌女兒歸寧時在娘家分娩之事,怕的就是奪去娘家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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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康熙十九年(1805年),清廷收服金門,在當地金門城設置金門鎮總兵署,康熙二十一年(1807年)總兵陳龍將總兵署遷到后浦(即今金城),自此凡是有意投效軍旅者,皆可入募到總兵署,從基層營兵做起,在行伍立功,陞官為率兵征戰的統軍將領。故有清一代,金門的武功特別興盛,功業彪炳揚名青史的武官人數多於歷朝,有「九里三提督,百步一總兵」的稱譽。
金門金寧鄉湖埔村湖下楊氏家廟旁,門牌編為114號,一處宏偉格局的三進大厝加左護龍傳統建築,是清代提督楊華的故居,建於清嘉慶十年至十六年(1805年至1811年)之間。木石結構繁複的裝修工藝,著實有官宦之家的氣勢,當地人稱為提督衙。建築物的整體規模形式,有點像是陣前穿戴全副盔甲戰袍的武將,遠遠的看去虎虎生威,令人欽慕;接近時硬朗的石材從門口的大埕開始鋪設起,台基牆身的砌石簡潔樸素,保持閩南傳統民宅一貫厚實穩健的底法。大宅聳立的門戶,相襯著一對花崗石打造的螺旋紋飾抱鼓石,螺壳圓頂的刻劃線痕,早已被漫長的歲月磨蹭得光亮滑溜。想必是賓客絡繹不絕的登門拜訪,流連忘返之際,接近撫弄了它;就連稚齡的孩童,也不會放過跨坐在上面嬉戲的樂趣,學那提督當年躍馬殺敵的英姿。稍高的門檻和舒展的台階几腳,提腳放身有些踏入衙署祠堂的感覺。大將軍理所當然是喜歡武功盛事,宅院的每一個角落充滿著舞動的走獸紋飾;從屋頂的蚩尾瓦件、大門兩翼的螭虎爐子午木窗、牆堵窯後刻的螭龍磚雕、構件類的獅座斗拱、鰲魚雀替等等,可以說是琳瑯滿目的百獸圖。雖然說獸與壽同音,具有長壽萬年的寓意;大清帝國武官的補服,盡是繡上按照官階大小不同的吉祥瑞獸,武功顯赫的大將軍,毫不矯情的將牠們溶入起居的生活空間,男子漢心胸坦蕩,正是英雄本色的氣慨。就連墀頭兩邊各置一尊泥塑的力士,他們蹲身挺立起屋簷的一隅,氣吞山河的架勢,極像楊華領軍裡萬中選一驍勇善戰的軍士,屹立不搖的保衛起國與家。這一切的事蹟,跟屋主楊華的出身有莫大的關係。
59圖一俗稱提督衙的清代提督楊華故居全貌  
楊華的祖先,也就是湖下的楊姓開基始祖楊建業,是在明代中葉為了逃避倭寇的迫害,從金沙官澳遷居到金寧湖下來,形成楊姓族人的聚落。由於湖下村靠近海邊,可以直航到廈門及同安等地,村民世代以農漁經濟營生,擅長海上操舟,熟稔航事氣象變化。這樣的環境長大成人的孩子,自然懂得如何去與大海共同生存搏鬥。清代募集到的水師營兵,也以這些源自臨海的官兵表現最為傑出。
楊華字良淵,號鳳山,生於清高宗乾隆十年(1745年),年輕時從湖下到金門鎮總兵署入伍當水師營兵。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臺灣林爽文叛變,清廷徵調沿海軍隊渡海平亂,楊華為廈門前營外委從征,前後歷經八次戰役,擒獲無數的賊兵。清代中葉東南沿海,海盜四起,專門掠奪過船隻的財物,危及百姓的性命安全。嘉慶元年(1796年),楊華調陞海壇守備,先後擒拿盜賊百餘人,緝捕八艘船隻。並在奉檄護送琉球的貢船,航行到五虎洋時,逮捕海盜蔡老等人,追回釋放被俘虜的水手;逃逸的海寇陳阿包,招集亡命之徒,到處打劫,氣燄聲勢凌人,楊華最後在白犬洋將之圍剿殲滅,因而補閩安左營都司。又以捉拿盜首許跳,補狼山左營遊擊。累計升遷京口副將,陞蘇松鎮總兵官,署江南提督。任內他告老還鄉,道光六年(1826年)去世,享年八十二歲。楊華的墓葬湖下村近郊,墓碑鐫刻著:「皇清誥授武顯將軍楊公暨誥封夫人徽柔洪氏副室夫人陳氏壽域」,可惜在民國五十六年五月十六日,遭歹徒連夜盜墓,偷走墓內的陪葬物品。楊華的後代子孫,尚且還保留有四道誥封楊華祖父母、楊華父母、楊華本身夫婦的誥書,正可豐富楊華生平事蹟的陳述。皇帝稱贊楊華說:「爾蘇松鎮總兵楊華,謀猷克壯,材藝兼優。早執銳以披堅,久司軍旅;迺建牙而仗節,遂總戎麾。裘帶從容,功信成於樽俎:車徒整練,勢儼並於金湯。爰賁寵綸,俾譍嘉獎。茲以覃恩特授爾為武顯將軍,錫之誥命」。誥封的時間,是在嘉慶十四年(1809年)正月初一。咸豐元年(1851年),湖下楊氏家廟有一方為楊華重立的匾額「提督軍門」,落款他的職銜功勳曰:「欽命署江南提督水陸軍務,世襲軍功加五級楊華敬立」。
經過將近兩百年的歲月風塵,楊華故居因失修而呈現大面積的坍塌。雖然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五日,金門縣政府公告指定楊華故居為縣定古蹟,參訪的人士在贊歎之餘,不免還為它的毀損程度感到擔憂,僅能駐足在大宅門前瀏覽解說。金門縣政府自民國九十年四月,先期委由符宏仁建築師事務所完成研究規劃報告。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日起,實際動用三千一百萬元的經費,開始修復主體建築及周邊環境,到了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完成竣工。相信提督衙的昔日風采,待正式對外開放時,應該可以重新展現金門歷史文化的多元化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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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采風》榕園慰廬人文風景相互輝映
2014-10-19
發佈單位:金門日報社
記者 張建騰/金湖 報導
榕園因為有慰廬,就不只是園林和生態而已,還有人文底蘊。(張建騰攝)(在新視窗開始原尺寸圖片) 走進「榕園」,走近「慰廬」,噴水池裡的大烏龜、小烏龜做著深呼吸,如老僧、小僧學禪定;草木之間的紅蜻蜓忽高,忽低,忽動,忽靜,引人入勝;在老榕環衛之中,明代洪受大師的故居之地,有芳菲,有鳥鳴,有佳趣。 金門第一部地方志,就是由洪受所寫就,那是一部金門的人文瑰寶,裡頭有奇景、奇文、奇境。
榕園是金門綠化造林的傑作,慰廬是金門精神人文的代表。榕園由童山濯濯而瓏璁蔚綺,慰廬是「海濱鄒魯」的模型範式。金門人常以「人丁不滿百,京官三十六」為文風鼎盛下註腳,典故就源自於「西洪」,而西洪就是榕園的前身。
根據榕園的簡介,榕園原名西洪,又名鳳山,是明代隆慶年間,國子監助教洪受的故居。在那個時代,洪受全族貴盛,有「人丁不滿百,京官三十六」之諺。
根據清代林焜熿、林子豪父子輯修的《金門志》所載,明太祖洪武十八年時,十八都西洪人洪三友曾任武昌府通判,遷北京理問。洪武十九年癸卯科,西洪人洪敏曾中過舉人,擔任南京國子監助教。
《金門志》中記載,洪受字鳳明,是鳳山人,潛心力學,於經傳多所發明;他在學校擔任教授,有「大師」之譽,且門徒多成名。著作有《四書易經從正錄》、《滄海紀遺》。
根據《閩書》及《泉州府志》、《同安縣志》、清《金門志》的記載,洪受是明世宗嘉靖乙丑年(四十四年)間的貢生,入國子學擔任助教,後來又做了夔州通判,最終於任上去世。夔州就是四川省奉節縣。通判在明朝期間為各府的副職,位於知府或同知之下。
洪受年少時有「奇才」之譽,年長而有「大師」之名。不過,在明朝科舉時代,他是科場上的失意者。他雖然沒有中進士,沒有舉人,卻寫下了《滄海紀遺》,成為金門第一部地方史的作者—他對金門文化和歷史有著遠大的貢獻。
金門在明代稱為浯洲,隸屬同安縣,但縣志對金門記載卻寥寥無幾,讓洪受覺得有「滄海遺珠」之恨。於是,他在蔡貴易等人的支持和協助下,把金門的山川名勝、民風習俗、詞翰精華等史料蒐集並紀錄下來,寫成了《滄海紀遺》。
蔡貴易和蔡獻臣是瓊林的「父子進士」;後來,蔡獻臣在參與同安縣志的編纂時,有許多材料就是取自洪受的《滄海紀遺》。
洪受對於金門山川的描寫,已經成了地方上的不朽作品;他的〈山川之紀〉經常被後人引用,其文如下:
「其盤鬱峻拔而中起者,為太武山,自麓徂頂,蓋十餘里。巖巖之勢,皆積石也。近觀之,則群石團結若鍪狀,故以太武山名。其紛糾縈紆若印章篆刻,亦謂之海印。昔人有句云:『要知海印分明處,一點青山下大江。』越江望之,則又見其脩然若偃臥之行,故俗謂『仙人倒地』。曹學佺詩:『浯江斷嶼入海水,仙人倒地臥不起。』……」
金門人常以「海濱鄒魯」稱美自己的家鄉;這一典故,可能也來自洪受的記載。洪受在〈料羅建中軍議〉中寫道:「浯洲為泉、漳門戶,地闢民聚;雞犬相聞,縉紳雜遝,號稱海濱鄒魯。」
走進榕園,走入慰廬,榕園裡所種的老樹虯蟠駢爪,分根合枝,奇形怪狀,讓人稱賞,慰廬中所示的「京官卅六」、《滄海紀遺》,人文盛極,讓人神往。美中不足的則是園後山阜原本該有的「曲徑通幽」和「別有洞天」,如今已被枯木殘材橫亙或堆置,園後的蔓徑荒草與園前的賞心悅目大異其趣。
雖然西洪有「人丁不滿百,京官三十六」的美稱,但是被洪受視為比〈太武山十二奇〉更奇的奇事則是金門有過「一榜七士」(同榜七舉人)、「復榜八士」(同榜八舉人/八鯉渡江)的金門人文傳奇(甚至同榜五進士)。
以洪受那時(科舉時代)的角度來看,金門不過是同安縣不足一個里的小島,但人才濟濟,甚至比上等郡縣還要出色。
榕園因為有慰廬,就不只有園林和生態而已,還有深一層的人文底蘊。


爺們的天空: 金門學術研究略論 - 羅志平 - Google 圖書 - https://goo.gl/eBzA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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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賜里名瓊林」獻疑(中)
30, Sep 2015 13:52
 中篇:「御賜里名瓊林」之謎
羅元信
    在金門,古老的村落與傳承久遠的家系為數不少,也出現過許多因文武勳業而留名之人士,成為鄉里共感榮耀的驕傲歷史。位處金門島中央的瓊林村蔡氏不僅是大姓聚落,舊時於科舉、宦途之成就亦自足堪稱道:據楊天厚老師在「金門瓊林村『七座八祠』研究」一文中的統計,由明至清,瓊林蔡氏共出了六位進士、七位舉人、十六位貢生,稱得上科甲聯登,明代晚期還有三人位臻二、三品;且不僅是「文」的方面數量傲人,瓊林蔡氏在清代前期也出了七位由把總乃至提督不等之武官,在武功上也是他姓、或其他村落難以比肩的。金門的他姓或其他村落,像甌壠有「探花宰相」林釬、後浦有「會元傳臚」許獬、蔡厝有「節制五省」蔡復一、汶水頭有「品德完人」黃偉,雖也都是在金門歷史上長久為人景仰、甚至昇格為「神」之人傑,但瓊林村卻有一件事是可以把他姓他村都比下去的,那就是「御賜里名」。這「御賜里名瓊林」不僅是在瓊林村蔡氏的樂圃六世宗祠中有匾為證、也寫入清代「金門志」乃至嗣後民國間「同安縣志」與歷年各版「金門縣志」。近年間瓊林村甚且是在通過村子的瓊義路上建起了兩處「御賜里名瓊林」牌樓,讓前來者未入村之前都先瞻仰此一名頭。能得「御賜」,彰顯一番是當然;但這「御賜里名瓊林」之所來,雖是早有方志為證,卻也非全然無疵無疑。早年間的文史或文字工作者,或因可入手之文獻有限、或因缺乏訓練與懷疑精神,而未對此事進行過探討,或逕視其為不證自明者。直到近年間的一些人士,方始展開對此一疑問的探究。以下,筆者就先由近數十年間的各種文獻中摘錄出述及「御賜里名瓊林」由來之段落;先作一次文獻回顧,然後再來闡述筆者自己的看法。在林焜熿、林豪父子賡續成書之「金門志」卷十「人物列傳(二).宦績」部份,蔡獻臣傳中提及「御賜里名瓊林」之所來的段落如下:
    ……尋起浙江巡海道,改領提學道,識拔精詳;狀元朱之蕃,其所取士也。浙人士為立生祠。天啟中,閩撫鄒維璉以學問純正奏,御賜里名瓊林。
    在清代林焜熿父子「金門志」的蔡獻臣傳中提到「御賜里名瓊林」之後,近幾十年來曾有許多書刊中述及此事。筆者於下摘錄了一些作為代表,例如:
  --金門縣文獻委員會民國59年5月出版之「金門先賢錄」第一輯第88頁、「名宦鄉賢的三蔡」篇中關於蔡獻臣之記載:
  ……尋起浙江巡海道,改領提學道,識拔精詳,狀元朱之蕃,其所取士,浙人為立生祠。天啟五年(公元一六二五年)閩撫鄒維璉,以獻臣學問純正,奏請御賜里名『瓊林』。(按原稱平林)。
    筆者按:「金門先賢錄」的這段文字,與「金門志」的內文乍看似相同,但卻有一個差異:「金門志」中言及御賜里名的時間,僅言係在「天啟中」,沒說是哪一年;但「金門先賢錄」卻是很肯定的「天啟五年」。關於「金門先賢錄」成書經過,在書前蕭政之先生(當時的救國團金門支隊支隊長)所撰「讀金門先賢錄之感想」一文中曾有敘述:此書是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直屬福建省金門縣支隊,於民國五十八年暑假組織「金門先賢遺蹟研究隊」作實地考察,在指導委員郭堯齡先生等帶領下分組尋訪研究,最後彙整成書。由於先前「金門志」中並無詳言年份,故「金門先賢錄」中確言「天啟五年」,應該是隊員們在採訪瓊林村時,有某位蔡姓人士提出的說法。可惜「金門先賢錄」中並未臚列每篇文章之採訪者與受訪者,到底此說由誰而出,現今已無從追溯。筆者摘錄此段,旨在藉以供讀者弄清一件事:何以論述「御賜里名瓊林」者,有人只概略說是「天啟中」、但有人卻是言之鑿鑿的「天啟五年」?這「天啟五年」之說,起自「金門先賢錄」第一輯是也;惟此一說法並無文獻可據,故不可視為已經確認無誤者。
    --楊樹清先生著、民國77年9月出版「海上仙洲-金門」第132頁:
    明代熹宗天啟五年,這個小村里,被御賜名為「瓊林」,後人習通稱「御賜里瓊林坊」。
    御賜里瓊林坊,要歸功於瓊林籍的進士蔡獻臣。歷任兩浙文宗,識拔精詳,去取公明,很受浙江人士稱頌,並立生祠祭祀,時任福建巡撫大中丞的鄒維璉,因蔡獻臣學問純正,馳奏題荐,始獲御賜里名為瓊林。
  --已故張榮強老先生撰,民國84年8月出版之「浯洲選集」一書(筆者按:此書又於民國85年10月出版以「金門人文探索」之名再版、收入「金門學叢刊」)中所收「金門蔡獻臣其人、其事及其詩書」這篇文章,是頭一個注意到在有關「御賜里名瓊林」這件事上的文獻記載有問題者。依照張榮強老先生的看法,蔡獻臣是因在天啟年間紅夷來犯時屢有獻策予當時之福建巡撫南居益,南居益循之且節節獲勝,並在天啟四年剿紅夷於澎湖,之後啟奏朝廷論功行賞。據張榮強老先生書中云:
  事後,南居益將戰情及俘虜呈報於朝,獻臣以獻策之功,兼以學問純正、及對當地(浙江)有治績,因得提升為南京光祿少卿(成祖設二京制,南京機構與北京同),復御賜其里名(原為平林)為「瓊林」。(附該相片--「御賜里名瓊林」匾,現仍懸掛在其宗祠內)。……(按語)又:據金門縣誌及金門先賢錄均載獻臣於天啟中,為福建巡撫鄒維璉,以其學問純正,奏請御賜里名「瓊林」,並召為南京光祿寺少卿等情。惟鄒維璉係崇禎五六年間才蒞任,並於六(一六三三)年到中左所剿紅夷(見廈門志),距天啟四年,已相差十年……故上述二書的記載,應有誤。
  筆者按:在這篇文章中,張榮強老先生注意到鄒維璉是崇禎間才來任福建巡撫,因而認為金門縣誌及金門先賢錄二書的記載均有誤;但其實這不止是「二書」的問題而已,還牽涉到一塊匾。在張榮強老先生之「浯洲選集」與「金門人文探索」二書中,都有附上「御賜里名瓊林」匾的照片;不過說實在的,二書中的照片既小又糢糊,除了中間六個大字可識,左右兩側的小字實在難認。張榮強老先生的文章中僅提到此乃「御賜里名瓊林」匾、可能是不清楚匾上還有「欽命福建巡撫鄒維璉為/欽命浙江提學蔡獻臣立」等字樣(抑或張榮強老先生鐵了心要支持「南居益」,故而選擇對此匾細節視而不見?此不可知也。)要之,張榮強老先生可說是首位注意到縣志與「金門先賢錄」中有人物與年代不符問題之先覺;但對於解答「御賜里名瓊林」一事所涉謎團,雖說算是起了個頭,然去真相恐還很遙遠。
  --陳秀竹女士撰文與攝影,民國91年7、8月合刊本「源」雜誌第40期、第34頁「金門瓊林人文之美」中「御賜里名瓊林」節:
  瓊林原名平林,因其地勢平坦,「多樹木,遠望森林若蓋。」明萬曆年間,有次明熹宗問及金門進士蔡獻臣的籍貫時,以平林平庸,不如瓊林文雅,因為出自皇帝的金口,故有「御賜里名瓊林」之譽。
  --李金生先生著,民國91年12月出版「金門歷史建築的故事」一書第153頁「瓊林傳統建築群」:
  「瓊林」之得名更為人所津津樂道,起源於明熹宗天啟五年(一六二五),福建巡撫鄒維璉以平林人蔡獻臣(萬曆十六年舉人,次年即聯捷成進士,官至湖廣按察使、浙江提學,卒贈刑部右侍郎,為官清介亮直)學問純正,奏請朝廷御賜里名「瓊林」,至今(御賜里名瓊林)木匾仍高懸家廟堂上。
  --張建騰先生於銘傳大學應用中國文學研究所所撰碩士論文「金門蔡獻臣研究」,民國93年1月25日印。在這本論文「第拾章 對金門的貢獻」第一節「瓊林古蹟及御賜里名.一、御賜里名瓊林」這一部份,對「御賜里名瓊林」由來之論述如下(其中附註與部份較無緊要之文句姑略之):
  瓊林又名平林,因蔡獻臣之故,御賜里名瓊林。據《金門志》所載:
  
   閩撫鄒維璉以(獻臣)學問純正奏。御賜里名瓊林。
  
  獻臣是「文心道韻、練才潔守」之士。他在浙江司文柄時,夙興夜寐,竭目力以試浙士,不使有遺珠之恨,不到兩年,就已「黝髭遽皤」。鄒維璉曾以「學問純正」,奏請表彰。獻臣的出生地平林則獲賜瓊林之名。金門縣金湖鎮瓊林里六世宗祠的正殿中,現仍高懸著「御賜里名瓊林」的匾額,上刻「欽命福建巡撫鄒維璉為欽命浙江提學蔡獻臣立」。
獻臣陞任浙江提學是在萬曆四十五年,時年五十五歲。鄒維璉巡撫福建是崇禎五年三月的事,獻臣已經七十歲……。
  瓊林原本就有瓊林和平林兩種名稱。獻臣以平林稱之,與獻臣同時代的洪受也以平林稱之。不過,獻臣的先輩們早就已經習稱瓊林為瓊林了。
  獻臣在《清白堂稿》中,一概以平林稱呼瓊林。例如:
   
   五季時,吾蔡自光州固始遷同安之浯洲。有十七郎者,贅於平林之陳。五傳至靜山公,平林蔡始大。
  洪受在《滄海紀遺》中亦以平林名瓊林,例如:
〈山川之紀第一〉:至於雙山之北,則平林最盛,而後港、後沙隸焉。
〈人才之紀第三〉:蔡貴易,號肖兼,十八都平林人。
  嘉靖八年,在鄒維璉擔任閩撫前一百零三年(獻臣任浙江提學前八十八年),獻臣的從祖父蔡倡就已經以瓊林名瓊林了。例如〈蔡氏族譜引〉:
   吾族始於同,遷於浯,贅於瓊林之陳,迄於今十四傳矣。
  《浯江瓊林蔡氏族譜.瓊林蔡氏遷移後重修族譜序》的附載,也可證明,在萬曆三十年以前,瓊林就有平林和瓊林兩種稱謂:
   故老相傳吾祖自光州固始,……。其入閩也,當在五季之初。已遷于同之西市,又遷於浯之許坑。贅於平林之陳,則自十七郎始。以其世推之,蓋在南渡之初。迄今萬曆壬寅,四百有餘年。於茲所居多樹木,遠望森然若蓋,世故稱「瓊林蔡氏」云。
  
  由以上證據可知,瓊林雖舊名平林,但在御賜里名為瓊林之前,就已經有瓊林的別名。獻臣的伯父貴守別號瓊浯,似乎就是以浯洲瓊林的簡稱為號。從明代的文獻和清代林豪所續修的《金門志》可知,明、清兩代官方文獻都習用平林。以瓊林為行政區的名稱,乃是民國以後的事。至今,金門居民居民使用閩南語稱呼瓊林時,仍是平林、瓊林雜用,而以平林較為通俗。但是,使用國語及書面文字時,瓊林已成定名,不再以平林稱呼瓊林。
    --孫麗琪女士、陳為信先生著,民國93年6月出版「金門瓊林:走進萬歲爺的御花園」第22至23頁「地名由來.御賜里名瓊林」:
    「平林」改名「瓊林」之緣由眾說紛紜,最可信者乃出於明熹宗皇帝御賜;因明熹宗垂詢平林籍進士蔡獻臣籍貫,以「平林」未若「瓊林」文雅,遂有賜里名之舉,現於瓊林新倉下二房宗祠正殿中有此匾。據《金門縣誌》〈蔡獻臣傳〉記載:「天啟中,閩撫鄒維璉以獻臣學問純正奏,御賜里名瓊林。召為南光祿少卿,……」。但此說仍有疑義,說明如後:
    1.明史列傳一五二南居益條「天啟二年(1622)入為太僕卿,明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五年遷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一二三鄒維璉條「崇禎初,起南京通政參議,就遷太僕少卿,……。五年二月擢右僉都御史,代熊文燦巡撫福建。」由此可知,天啟年間之閩省巡撫為南居益而非鄒維璉;鄒維璉任閩巡撫乃崇禎年間,而非天啟,足見御賜里名若在天啟年間,則非鄒所奏,若確為鄒所奏則當在崇禎年間(1628-1644)。另《金門縣志》〈人民志〉有關「明神宗(1573-1620)御賜里名瓊林」恐怕也有謬誤之處。
    2.蔡獻臣被陞為南光祿少卿並不在天啟年間;從獻臣於其所撰「清白堂稿」記載得之: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獻臣時任浙江按察司巡視海道右參議,四十五年陞浙江按察司提學副使,四十六年(1618)年晉升為南京光祿寺少卿,因告母病,四十七年才入京就職。總之,蔡獻臣任官經歷神宗萬曆、熹宗天啟、思宗崇禎三代,或因史料記載失誤,或因考據失察,然由「平林」改名「瓊林」應可確定是由皇帝御賜的。
  --李增德先生著,民國94年3月出版之「金門史話.明代海防與文風」第三節「明代教育與文風」中關於蔡獻臣之記載(第139頁):
    蔡獻臣,貴易子,萬曆十六年(公元1588年)舉人,明年聯捷成進士。歷官刑部主事、禮部郎中、浙江巡海道提學、道(筆者按:原書字誤,應作「遷」)南京光祿少卿,識拔精詳,狀元朱之藩(筆者按:應作「蕃」),其所取士,浙人為立生祠,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閩撫鄒維璉,以獻臣學問純正,奏請御賜里名曰「瓊林」。
  --蔡主賓先生編著,民國94年5月出版「蔡獻臣年譜」第155、156頁,天啟五年蔡獻臣六十三歲之紀事中,有專段論及「御賜里名瓊林」一事:
  《金門縣志》卷十二〈人物志、鄉賢章、蔡獻臣傳〉云:『天啟中,閩撫鄒維璉以(獻臣)學問純正,奏御賜里名瓊林』。實有可議之處。
    案:瓊林村,舊稱「平林里」,據〈浯江瓊林蔡氏族譜序(該序無篇名,署萬曆壬寅,不知何人所寫)〉云:「所居多樹木,遠望森然若蓋,世故稱平林蔡氏」。這是里名「平林」的由來,迄今金門人仍沿用舊名。又村民長輩傳說,昔日朱子觀風金門,登青山坪北望平林里四周樹木林茂盛後,曾說:「此日山林,即他日儒林」。有明一朝,平林一村出了五名進士,七名舉人,十五名貢生,一百多名秀才,文風之盛可比上都,也真應了朱文公之佳讖。
    又「御賜里名瓊林」之說《金門縣志》雖有這段記載,但曾引人爭議。就所引用的人物與年代就不相符。據《明史》,列傳第一百五十二,〈南居益條〉云:「天啟二年入為太僕卿。明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五年遷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又《明史》、列傳第一百二十三,〈鄒維璉條〉云:「崇禎初,起南京通政參議,就遷太僕少卿,疏陳卜相、久任、納言、議諡、籌兵五事。五年二月擢右僉都御史,代熊文燦巡撫福建」。由此可知,天啟年間之閩省巡撫為南居益而非鄒維璉。鄒維璉巡撫閩省是在崇禎五年的事,足見「御賜里名瓊林」若在天啟中,則非鄒所奏;若確為鄒所奏,則當在崇禎年間。
    又據村中故老相傳,係熹宗皇帝垂詢獻臣籍貫時,獻臣對曰:「閩省同安瓊山保平林里」,上曰:「平林里名庸俗,未若瓊林文雅」,因出自皇帝金口,故曰「御賜里名瓊林」,雖係傳聞,似較合乎史實與情理。總之,由「平林里」改名「瓊林里」確由御賜,無庸置疑。
    --林金榮先生著,民國94年9月出版「認識古蹟日:與古蹟共舞.人文漫步」第20頁「瓊林蔡氏祠堂」:
平林的得名,該書(筆者按:謂「瓊林蔡氏族譜」)曾指出:「於茲所居多樹木,遠望森然若蓋,世故稱平林蔡云」。明代熹宗天啟五年(1625)閩地巡撫,因平林蔡獻臣學問純正,奏請御賜里名為「瓊林」。
   --郭哲銘先生著,民國95年12月出版「浯鄉小事典」第52頁「蔡獻臣」條:
    史傳明熹宗天啟年間,福建巡撫,以蔡獻臣學問純正,奏請御賜里名「瓊林」,並擢陞為南光祿寺少卿。此一匾額現在尚高懸在新倉下二房六世樂圃宗祠(參「平林」條)。……明熹宗「御賜里名瓊林」額,現仍高懸在瓊林蔡氏樂圃六世宗祠中。
    同書第45頁「平林」條:
  ……明代蔡獻臣學養俱佳,被尊為「江南夫子」,福建巡撫入奏,御賜里名「瓊林」(此匾現見於瓊林新倉下二房宗祠正殿中)。
  【案】:有關「瓊林」一名是由何人所奏?何時所賜?相關史料記載相當錯亂,以致後人聚訟難解。茲附於次,以待考詳:
  「平林」改名「瓊林」之說,最普遍是以《金門志.蔡獻臣傳》記載:「天啟中,閩撫鄒維璉以(蔡)獻臣學問純正奏,御賜里名瓊林。召為南光祿少卿」。但此說有疑義,說明如後:
    (一)《明史.南居益傳》:「天啟二年(西元1622年)入為太僕卿,明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五年(西元1625年)遷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又《明史.鄒維璉傳》:「崇禎初,起南京通政參議,就遷太僕少卿,……。五年(西元1633年)二月,擢右僉都御史,代熊文燦巡撫福建。」據此可知,天啟年間福建巡撫,乃是南居益,而非鄒維璉。鄒維璉任閩巡撫乃崇禎年間,而非天啟,足見御賜里名若在天啟年中則非鄒所奏,若確為鄒所奏則當在崇禎年間(西元1628~1644年)。另外《金門縣志.人民志》聲稱:「明神宗(西元1573~1620年)御賜里名瓊林」恐亦有誤。
    (二)蔡獻臣被陞為南光祿少卿並不在天啟年間;從獻臣於其所撰《清白堂稿》記載得之:明萬曆四十三年(西元1615年),獻臣時任浙江按察司巡視海道右參議,四十五年陞浙江按察司提學副使,四十六年(西元1618年)晉升為南京光祿寺少卿,因告母病,四十七年(西元1619年)才入京就職。
    總之,蔡獻臣任官歷經神宗萬曆、熹宗天啟、思宗崇禎三代,或因史料記載失誤,或因考據失察,然由「平林」改名「瓊林」確由皇帝御賜無庸置疑。
  ……以上,是筆者由民國59年至95年間各種專書、期刊、論文中所摘錄出有關「御賜里名瓊林」之說來歷的部份;筆者於此只是揀擇一些較具代表性者,對前此被記述下來的說法、以及已被人提出的疑點作個綜覽,意不在於蒐全臚列(光一個金門日報「浯江副刊」,就不知曾有多少篇文章裡提過這「御賜里名瓊林」之說,但彼等對探討真相不見得有何俾益)。當然,在民國95年之後,依然是有專書著作中涉及這「御賜里名瓊林」的來歷。譬如民國98年12月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出版之「天地靜好--金門」一書第62頁「御賜里名宗族興--瓊林」這部份,便有如此言:
  根據鄉老相傳,殿試及第的進士,皇帝都會御賜瓊林宴,有一年的瓊林宴剛好是蔡獻臣任光祿寺少卿時所辦,因為績效卓著,明熹宗皇帝很高興,在賜宴的時候,垂詢獻臣籍貫,獻臣對曰:「閩省同安浯洲平林里」,上曰:「平林里庸俗,未若瓊林文雅。」因出自皇帝金口,「御賜里名瓊林」就此傳為美談。
  (筆者按:「天地靜好--金門」一書的撰文者,有廖東坤、廖仁滄與陳長志等三位先生;但各篇並無撰文者署名,故這口傳之說是由哪位採訪所得、又是向瓊林的哪些鄉老問來的?筆者無法知悉。)
    另外,在蔡是民先生所著「瓊林風華(民國99年11月出版)」一書第一章「瓊林歷史背景與緣由」,其第三節「里名的由來」中也論及這「御賜」之事。因此節大半內容基本上沒有逾出孫麗琪女士以及陳為信、蔡主賓、張建騰諸先生之作已有的論述,故筆者於茲不予全引;而在該節中蔡是民先生記載的口傳之說,與「天地靜好--金門」一書中差不多是一個樣。「里名的由來」這一節中有云:
    ……又據鄉老相傳,當時殿試的及第進士,皇帝賜瓊林宴,是年瓊林宴,適獻臣任光祿寺少卿所辦,績效卓著,熹宗皇帝甚喜,在賜宴時,垂詢獻臣籍貫,獻臣對曰:「閩省同安浯洲平林里」,上曰:「平林里庸俗,未若瓊林文雅。」因出自皇帝金口,故曰:「御賜里名瓊林」。雖係傳聞,然言之有理,總之,由「平林里」改名「瓊林里」確為御賜,則無庸置疑。
  在前面筆者摘錄過的各種來源中,最初提到「明熹宗問及金門進士蔡獻臣的籍貫時,以平林平庸,不如瓊林文雅」云云者,係陳秀竹女士於民國91年所撰「金門瓊林人文之美」一文;民國93年6月出版,孫麗琪女士、陳為信先生所著「金門瓊林:走進萬歲爺的御花園」中,則云:「因明熹宗垂詢平林籍進士蔡獻臣籍貫,以「平林」未若「瓊林」文雅,遂有賜里名之舉」;嗣後民國94年蔡主賓先生編著之「蔡獻臣年譜」中,又提到「又據村中故老相傳,係熹宗皇帝垂詢獻臣籍貫時,獻臣對曰:『閩省同安瓊山保平林里』,上曰:『平林里名庸俗,未若瓊林文雅』。」在陳秀竹女士、孫麗琪女士與陳為信先生,以及蔡主賓先生的文章裡,原本並沒有道及明熹宗是在什麼樣的場合情形下會去詢問蔡獻臣的籍貫,但在「天地靜好--金門」一書與蔡是民先生所記之「鄉老相傳」中,卻把這場景給補上了:是蔡獻臣任光祿寺少卿辦「瓊林宴」的時候--因為正在吃「瓊林宴」、故而皇上順口便賜名「瓊林」。而有一點可能不太引人注意的是:蔡獻臣的「答詢」內容改變了。在蔡主賓先生的著作中,稱蔡獻臣的答語係「閩省同安瓊山保平林里」;但在「天地靜好--金門」與蔡是民先生的記述中,卻變成了「閩省同安浯洲平林里」。這個改變,說起來並非無謂之舉:因為「瓊山保」這個行政區劃名詞,是到了清代才有的(請見「金門縣志.土地志」中關於「歷代疆域沿革」之部分);蔡獻臣是明人,由其口中道出「瓊山保平林里」自然不妥,故而「天地靜好--金門」之撰文者(或該說其採訪到的口述者)與蔡是民先生在書寫的當下、給改成了「浯洲平林里」。但依筆者之見:這樣的改動,依然是不妥:因為明代的金門是隸於「同安縣翔風里」之下的;在「翔風里」的轄下,怎能又再冒出個「平林里」來?--對於瓊林蔡氏的「故老」們要怎麼去傳說故事,筆者是個外人,管不著。但瞧瞧這個例子,倒也可增進對於「故老相傳」的認識:「傳說」真箇是活生生的有機體,只要還有人傳誦,它就會生長、演變,並且尋求自身「合理化」的。而且,由於「傳說」是無形的,所以也沒有個「開關」或按鈕可以將之關機或刪除;只要還有「故老」在,「相傳」就會緜延不絕。而從這「金口御賜」傳說內容在不過幾年之間就會產生如許變化的例子,可以發現:在進行「傳說」(可能也包含「口述歷史」)採訪時,也會有物理學上的「觀察者效應」存在:採訪的行動會影響被採訪的標的(與其說是「傳說」,正確的說法該是「傳述者」)、使之產生變化;因為較後的傳述者知悉先前其他人(或自己先前)提供的內容被嫌薄弱或遭質疑,在嗣後自己受採訪時(或自己動手記下「傳說」內容時),便會對早先的不足之處加以補強。目前金門正在申請列入「世界遺產」;而要申遺,就得先「找出故事,彰顯金門的價值(102年三月間來金參訪之香港大學建築系主任龍炳頤先生提出之建言)」。因為「故事」是否紮實可信會影響閱聽者觀感,故日後有關瓊林得名之「故老相傳」內容,可能還會再有變化也說不定;讀者且等著看吧。
    關於各種專書等等中記述「御賜里名瓊林」的部份,在筆者前面所列出的例子,有些僅是照本宣科、並沒多去理會其中疑點;有些則是由已知的史籍、方志的排比考察,試圖去理出個頭緒,但結果仍不出郭哲銘先生在「浯鄉小事典」中的無奈之語:「相關史料記載相當錯亂,以致後人聚訟難解。」對於前此諸書文章等之論述,筆者不欲一一剖析,不過有兩處地方還是有點意見:
    之一、張建騰先生所撰碩士論文「金門蔡獻臣研究」,是第一本以蔡獻臣為研究主題的學術專著,實是殊值嘉許。但在這篇論文中,有一點是筆者不得不求疵的,也就是在這論述「御賜里名瓊林」由來的部份中:張建騰先生在此引述「金門志」的蔡獻臣傳時,略去了原書於其上本有的「天啟中」三個字,只云「閩撫鄒維璉以(獻臣)學問純正奏。御賜里名瓊林。」--這樣一來,便直接跳過了奏請者人物與年代不相符的問題;而鄒維璉是在崇禎年間才出任福建巡撫的。這樣子的「一刀切」、把不要或不想提的部份索性就撇一邊的作法,在寫論文時雖然是很方便,避開了郭哲銘先生所云「相關史料記載相當錯亂」的大麻煩,但筆者覺得這樣的態度是不可取的:不去提它,它並不會就此自動消失(就像經國先生的文題:「看不見,可是你依舊存在!」)。既然已起心去為蔡獻臣好好做一番研究、就不該迴避這可以說是其生平事蹟中的一大謎團;至少,若實在是陷入莫衷一是、無法下定論的窘況時,也該坦誠文史的考索有其極限,將這扞格不入的聚訟問題攤開來留之以俟後考。這樣的做法,雖說是在論文中留下「殘念」,但能秉持「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的大原則,相信指導教授等人應該也能接受才是。要之,筆者對張建騰先生的論文此處雖有意見,但整體上是肯定的;不過,有一點還是令筆者很好奇:當初在論文撰寫期間以及接受口試時,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都沒人曾針對少了「天啟中」這三個字的相關問題提出詰問嗎?又,張建騰先生的論文,是首度在論述「御賜里名瓊林」一事時用上了「浯江瓊林蔡氏族譜」的記載,並由其中見出了:「由以上證據可知,瓊林雖舊名平林,但在御賜里名為瓊林之前,就已經有瓊林的別名」--但這樣一來,其實是又牽出了另兩個疑問:如果「平林」老早就有「瓊林」這個別名了、為啥還得要皇上再來「御賜」一遍?而且,何以來自御賜之里名「瓊林」、竟又會與「平林」原本就有的別名一模一樣?但對這兩點,張建騰先生的論文中都未去探索。還有:如果說,將「御賜里名瓊林」一事認定是崇禎間的鄒維璉奏請而來,那到底具體又是發生在崇禎幾年?張建騰先生的論文後有附錄一「蔡獻臣年譜」,將蔡獻臣一生大事逐年詳記,但裡面可是完全沒「御賜里名瓊林」的影子;如果連張建騰先生自己都不知該將此事繫於何年才好、那又要叫別人如何相信這是發生在崇禎年間的事兒呢?
    之二、在蔡主賓先生編著之「蔡獻臣年譜」中論及「御賜里名瓊林」一事時,除了沿用孫麗琪女士、陳為信先生之書中已闡述的史籍記載中「人物與年代就不相符」的部份,還另外提到「村中故老相傳」熹宗垂詢蔡獻臣籍貫的故事,並認為這口傳之說「雖係傳聞,似較合乎史實與情理」。但這樣的看法,仍是免不了「矛」與「盾」要碰碰面的場景--如果說,「村中故老相傳」是比較合乎史實與情理的,那麼請問:蔡氏宗祠裡面高懸的那塊「御賜里名瓊林」匾、是怎麼來的?在林焜熿「金門志」中明明記載:「天啟中,閩撫鄒維璉以學問純正奏。御賜里名瓊林」;方志中明言是因為有鄒維璉的奏請、熹宗才有「御賜」之舉,匾上也明明刻著「欽命福建巡撫鄒維璉為/欽命浙江提學蔡獻臣立」。如果認為熹宗與蔡獻臣間的對話才是「御賜里名瓊林」的真正來由,那鄒維璉豈不是沒有出場的餘地了?當然,先有了皇上的「御賜」、再由地方官員為之立匾,這是常有的事:好比金門宗祠裡常見的「進士」匾,是獲贈者通過了殿試之後有皇上給的「進士及第」、「賜進士出身」或「賜同進士出身」這種資格,再由福建巡撫為之立匾。可是:若真是熹宗有「金口御賜」,那這檔事早在天啟年間就該由當時的福建巡撫(據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出版、吳廷燮所著「明督撫年表」卷四載,從熹宗即位時算起,福建巡撫共有王士昌、商周祚、南居益、朱欽相、朱一馮等五人)發落完畢了,怎麼會是拖到了崇禎間的鄒維璉才來辦理?這豈不太怠忽「金口御賜」了嗎?而且,若說是天啟年間「金口御賜」而來,何以又會生出是崇禎間的「閩撫鄒維璉以學問純正奏」之說……?思來想去,郭哲銘先生所云「相關史料記載相當錯亂」這個大問題還是不可解--至少只注目在現今已運用到的史料上時,這個問題還是終將無解的。
    綜觀迄今有關「御賜里名瓊林」一事的疑點,最麻煩的所在,便是「史料」本身的問題。如果一件史事為真,則在一個以上的相關記載間,會有扞格出入、此詳彼略之差亦不足怪,因各種史料記載者間所得聽聞、資料不同;但在理想的情況下,該當還是可從中依循事理、同書他處或他書之記載,或其他實物證據等來進行推斷,從而找出應是最合理且符合當時時空背景的說法,或至少將最不可能的說法排除掉(這種矛盾問題,即便是偉大史學家或以國家之力修纂之「正史」也不能免,故而自古以來才會有一大堆「斠證」、「商榷」、「疏證」等等對正史內容作辨正的史學著作產生)。但對「御賜里名瓊林」一事的探討,迄今被拿來考核過的材料,說實在是太少,以致一旦發生矛盾牴觸的情形,便會困在原地動彈不得。截至目前被提出過用以探討「御賜里名瓊林」一事的「證據」,三根指頭夠數了:「金門志」、蔡氏宗祠內的「御賜里名瓊林」匾、還有「故老相傳」。但以筆者觀之(或說以筆者能力所及範圍),這三項證據都是有缺陷的;這三者獨立存在時不足以成為「鐵證」、連彼此互為奧援也辦不到。
    首先是「故老相傳」,因其源起時間根本無法追溯、內容亦不是恆定不變;前面筆者就已比對過了,由蔡主賓先生的著作,到「天地靜好--金門」與蔡是民先生的書出版,這中間也才隔了幾年,但在一些關鍵之處就會有變化增添。對於一個「說詞反覆」、且面目模糊不清的證人,自不能指望有哪個法庭或律師檢察官可以接受其證詞;在進行文史考證工作時,當然也不例外。
    第二,是「御賜里名瓊林」匾。一塊匾額之「真」、「偽」,要如何斷定?或說「真」、「偽」二字,在探討匾額的史料價值時要如何定義?這是件煞費思量的事。就「御賜里名瓊林」匾這個眼前的例子,筆者沒那等門路、資源去對其作碳十四年代測定法之類的科學檢驗,以便確知它是不是在明天啟間便懸在那兒了。而且就算驗出來它的製作年代僅有百多年而非是明末,也不能逕言它便是「偽物」;因為匾額陳舊後更新是會有的事,現今金門諸多宗祠內的古匾,也不見得都是贈匾受匾者當時流傳下的原物。但有一點,筆者現在就可確定的是:現今現存這塊匾上的資料本身便是有問題的。筆者指的,並非鄒維璉是崇禎間的福建巡撫這一點,而是匾上所書蔡獻臣的官職有問題。照理說:刻匾贈匾之時,其上所書應當是贈者與受者當時的官職,但「御賜里名瓊林」匾卻非如此。根據張建騰先生的論文「金門蔡獻臣研究」之附錄一「蔡獻臣年譜」整理所示:蔡獻臣於萬曆四十五年由浙江海道右參議陞任為浙江提學副使;萬曆四十六年十月,吏部題奉欽依蔡獻臣升光祿少卿;萬曆四十八年(也是泰昌元年)冬季,蔡獻臣本要入都赴任,但半路就因夙疾陡發而告歸;到了天啟二年,熹宗接納鄒元標等人之言,起蔡獻臣為光祿寺添註少卿;天啟三年仲夏蔡獻臣入京赴任,三個月後回任前職,但才做滿一個月便因遭攻詰而疏乞給假獲允,又回家鄉了;天啟四年至五年,蔡獻臣歸省在家;天啟六年,蔡獻臣本被吏部推選出任南京太常寺少卿,卻遭魏忠賢矯旨阻撓,閑住在家;崇禎元年春蔡獻臣本會依先前所定起用為南京太常寺少卿,卻又被宦官擋下了;自是一直到崇禎十四年九月去世,蔡獻臣都沒機會再出仕,卒後次年獲贈太常寺卿、晉贈刑部右侍郎--從這段經歷來看,蔡獻臣擔任「欽命浙江提學」的時間是萬曆四十五至四十六年,而在萬曆四十六年他便被題升光祿少卿、天啟三年時也真的入光祿寺供職過。因此,是天啟間來任福建巡撫的任何一位也好、抑或崇禎五年才上任的鄒維璉也好,若他們之中有誰真曾有以蔡獻臣「學問純正」奏請而獲賜里名,最終這匾上蔡獻臣的頭銜都不該是「欽命浙江提學」,至少該是或「光祿寺少卿」、依照受匾者當時已臻之最新官職才對。從這一點觀之,筆者認為:現今掛在瓊林蔡氏宗祠內的這塊「御賜里名瓊林」匾並不是真正的明末故物,而是在去蔡獻臣生存年代已久之後才被製作出來的。至於:這匾上的官銜為何還停滯在萬曆年間?稍後筆者還會有剖析,於此姑先按下不表。此匾既然本身資料便有問題,也只能請其由「證人席」上退場了。
    第三,「金門志」的內容,其寫成的年代大致可以確定在一個範圍內,但其內容卻是自相矛盾的:「天啟中」的福建巡撫是南居益而非「鄒維璉」。……要之,現今已被提出的三種來源證據,不是證據力可疑或難以判定,不然就是會有與其他證據甚至自身有矛盾的問題。面對這樣的窘境,出路只有一條:就是打開眼界、去蒐檢更多在「金門志」之外的文獻證據,由早於「金門志」者乃至蔡獻臣自身或同時代人所能提供的證據,看看他們對「御賜里名瓊林」一事提供了什麼說法;並且,虛心去接受這些證據所顯示的結論。早年的文史工作者或限於資源,無法進行廣泛蒐羅;現今圖書資訊取得既然遠較前人便利,又何必「自囚」在已多次被證明求不出結果的資料中呢?
    --要進行更廣泛的文獻資料蒐檢,總得有個開頭;「金門志」中對「御賜里名瓊林」一事的記載,雖有贈匾者鄒維璉並非天啟間來任閩撫這個問題,但畢竟它在前此諸君進行探討時用上的三種證據中,其可信度還算最高的。因此,筆者就以此書為發端,儘可能檢視目前所能得到有可能記載、或可資判斷「御賜里名瓊林」一事真相的文獻史料。筆者茲依民國八十二年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所出版「金門志」卷十之記載,將蔡獻臣的傳記全錄於下:
    蔡獻臣,字體國,號虛臺,別號直心居士。萬曆戊子舉人。明年成進士,授刑部主事,讞理一歸明允。時帝久不視朝,抗疏請定國儲,忠愛懇切。調兵部職方主事,遷禮部主客郎中;四方朝貢,一依典禮。調儀制司郎中,冬至習儀,臺省爭班,獻臣力執舊典。復論楚藩假子一案,忤右宗伯意;宗伯遽罷,深恨之。已又疏請福藩之國;鄭貴妃恚甚,夜發內使執之,不為屈。及旦,以舊典爭於帝前,同官為之危,獻臣神色自若。帝嘉其直,遣出。以參政銜分巡常鎮,遷湖廣按察使。有為宗伯修憾者,借楚事劾之,罷歸。百姓遮留,立祠尸祝。抵家,讀書東山。李春開延修邑乘,既成,得「春秋」謹嚴之旨。尋起浙江巡海道,改領提學道,識拔精詳;狀元朱之蕃,其所取士也。浙人士為立生祠。天啟中,閩撫鄒維璉以學問純正奏,御賜里名瓊林。召為南光祿寺少卿,為璫所誣,削籍歸。邑之海豐莊田,上有朱埭,迭決貽患,屢築屢壞,迄無成功,獻臣出貲築岸於朱埭,歲以有收,而海豐田永保無事,農人業戶請何喬遠為文勒碑紀焉。
    獻臣清介亮直,師事楊貞復,徹性命之學,教人以敦倫實踐為先。所著「四書合單講義」,既繹微言單闡之,復融大義合貫之,故名其書;取古解而參己意,歸於遵朱。嘗謂先正林希元正、嘉間名臣,有功儒者,貽書提學馮烻配享文公祠。鄉里利病休戚,不憚委曲,陳諸當道,人受其庇。著有「清白堂稿」、「仕學潛學講義」、「筆記」等稿。年七十九卒,賜祭葬,贈刑部右侍郎,祀鄉賢(「通志」、「府、縣志」、「晃巖集」)。
  「金門志」一書,是清代金門後浦人林焜熿、林豪父子兩代的心血結晶。關於此志成書經過,由書首諸序中所見大致如下:道光十六年(西元1836)周凱序文中有云,一開始是:「林生焜熿,金門人也,從余修『廈門志』,遂以自任採掇遺籍、搜羅群志,且遍歷山川,按其形勢;兵制求之官書、遺事訪之父老。凡二年,得『金門志』若干卷。」然書雖已成,但當時不知何故未曾付梓;嗣後近四十年間,「金門志」書稿藏於林焜熿家。林豪將父親的遺作進行增修,續而成之,並於同治十二年(1873)獲得講求文教之金門協鎮劉松亭贊助,尋求仕紳支持想要進行刻印,並找來內閣中書傅炳鍠擔任總訂,「剪蕪刪蔓,存十之七焉」;連泉州府知府章倬標也在同治十三年春為此志作了序文,眼看該當成事了。可是,這第二度的出版計劃隨後又告中輟。一直到光緒八年(1882),才由當時在浯江書院擔任講席之晉江舉人洪曜離成功鳩資付梓--由以上的經過來看,「金門志」的內容大抵是林焜熿在道光十六年已修纂完成,嗣後林豪的續修與傅炳鍠的刪定在同治十三年亦完成;蔡獻臣是明人,其傳記該當在林焜熿那時就寫成了(以古人「無改於父之道」的思維,林豪對乃父已完成的部份諒亦不會多添)。因此,欲對「金門志」中蔡獻臣傳記之末所標出的各種引述來源進行追溯,至少要能找到離道光十四年(林焜熿著手於「金門志」那年)最近的那一版才行。
    「金門志」中蔡獻臣傳記之末所列引述來源,包括有(「通志」、「府、縣志」、「晃巖集」)等。在這些文獻中,「晃巖集」是蔡獻臣的內弟池顯方(字直夫,號玉屏,廈門人)所著,書前自序繫於崇禎辛巳(十四年,西元1641)夏,正好稍早於蔡獻臣去世時間(九月)。「晃巖集」傳本過去罕見,但2009年9月廈門大學出版社出版了經該校圖書館點校整理的排印本;筆者將此書覽過,其中雖有一些池顯方為蔡獻臣而寫之詩作與書信,但並無一語涉及「御賜里名瓊林」這件事(池顯方為他人所寫詩文書信中亦無)。至於「通志」、「府、縣志」這方面,筆者於下以由大而小的程序,逐項來檢視其是否為「御賜里名瓊林」之說的資料來源。
    首先是「通志」。自蔡獻臣卒後,「福建通志」曾有康熙二十三年刊印的六十四卷本、乾隆二年的七十八卷本、乾隆三十三年的九十二卷本(續修補入乾隆二年後的部份);道光十年至十九年間曾續修但未付梓、直到同治十年才刊行的重刊本(以上所列除康熙本外,係依同治十年重刊本書首閩浙總督英桂之序文中所述)。這幾個版本的「福建通志」中,乾隆三十三年的九十二卷本筆者沒能找到,但有道光間續修、同治十年重刊的本子應該夠了(方志中的人物傳記通常是「往長裡編」,前志已有的部份會被刪削的程度諒不至多大;況且「御賜里名」是地方的榮耀,沒道理去刪它)。為省煩起見,筆者於下列出各種志書中的蔡獻臣傳記時,僅迻錄他「起浙江巡海道」之後至結束的部份。三種版本的「通志」所載蔡獻臣傳記的末段如下:
    康熙二十三年本「福建通志」卷之四十六「人物.蔡獻臣傳」:「……尋起浙江海道及本省督學。天啟時,推南太常,為璫所誣,削其籍。」
    乾隆二年本「福建通志」卷四十五「人物三.蔡獻臣傳」:「……尋起浙江海道及本省督學。天啟時,擢南太常,為璫所誣,削籍。」
    道光間續修、同治十年重刊本「福建通志」卷二百之五「明列傳.同安縣.蔡獻臣傳(筆者按:附載於蔡貴易傳之後)」:「……尋起為浙江按察副使。天啟時,擢南京太常卿,為魏璫所劾,削籍歸。邑有海豐莊,田數百畝,其上為朱埭,決則田皆沒,屢築屢壞。獻臣慨然任其役,第田為三等,以次出資,凡築石岸千九百八十餘丈。於是歲以有收,鄉人德之。」
    --在以上三個版本「福建通志」中,都沒提到曾有「御賜里名瓊林」這件事。接下來是「泉州府志」。自蔡獻臣卒後,「泉州府志」曾於「康熙、雍正,兩經脩輯而未成」,到乾隆廿八年才修成刊行了七十六卷本(據同治九年泉州府知府章倬標所撰「重刻泉州府志序」中所述),嗣後在同治九年進行過重刻、光緒八年有補刻本。但筆者比對的結果,這三版本「泉州府志」中蔡獻臣的傳記文字均同,應是自乾隆間寫定後就沒再改動過。茲據光緒八年補刻本「泉州府志」卷之四十九「循績」部份,蔡獻臣傳記的末段如下:「……尋起浙江海道,陛(筆者按:原書字誤,當作「陞」)浙省督學。天啟中,擢光祿寺少卿。歸而樹德於鄉。邑有海豐莊田,受產二百八十餘畝,上有朱埭,一決則下貽患於海豐,屢築屢壞,訖無成功。獻臣慨然董其役,第田為三等,曰崩流田、漫漲田、沙壓田;以次出貲,凡築石岸千九百八十餘丈。於是朱埭歲以有收,而海豐田永保無事。農人業戶頌功無既,請何喬遠為文銘之,勒石紀焉。所著有『清白堂稿』、『仕學』、『潛學』、『講義』、『筆記』等稿。年七十九卒,贈少司寇。(「通志」參「同安志」)」
    --在「泉州府志」中,也沒提到有「御賜里名瓊林」這件事。接下來是「同安縣志」。自蔡獻臣卒後,「同安縣志」於清代有康熙五十二年刻本;乾隆卅二年時同安知縣吳鏞續修的本子則因間有「擇焉不精,文多違碍之處」,被上級刪校後「發縣重梓,而未成其事」(據嘉慶本「同安縣志」書首巴哈布撰「續修同安縣志序」中所述);嘉慶三年時又續修過一次;再往後就是民國十八年鉛印本了。在清代這三個版本中,年代最早的康熙本反倒是最易找到的(因已列入「福建師範大學圖書館藏稀見方志叢刊」,有影本行世)。筆者在台灣找不到乾隆本「同安縣志」,只在網路上查得上海圖書館藏有一本;雖然一時無法寓目,但有稍晚些的嘉慶本應該夠了(理由於前已述,「御賜里名」這種榮耀沒道理去刪它)。嘉慶三年本「同安縣志」,在台灣的國家圖書館善本書室有藏本及微卷。筆者茲將康熙、嘉慶這兩版「同安縣志」中蔡獻臣傳記的末段錄出如下:
    康熙五十二年刻本「同安縣志」卷之八「人物三.鄉賢列傳」中蔡獻臣傳末段:「……尋起浙江海道,陛(筆者按:原書字誤,當作「陞」)浙省督學,擢光祿少卿。所著有『清白堂稿』、『仕學』、『潛學』、『講義』、『筆記』等稿行世。年七十九卒,贈少司寇。」
    嘉慶三年本「同安縣志」卷之二十一「循績」部份蔡獻臣傳末段:「……尋起浙江海道,陞浙省督學。天啟中,擢光祿寺少卿。乃歸而樹德於鄉。邑有海豐莊田,受產二百八十餘畝,上有朱埭,一決則下貽患於海豐,屢築屢壞,訖無成功。獻臣慨然董其役,第田為三等,曰崩流、漫漲、沙壓;以次出貲,凡築石岸千九百八十餘丈。於是朱埭歲以有收,而海豐田永保無事。農人業戶頌功無既,請何喬遠為文勒碑紀焉。著有『清白堂稿』、『仕學』、『潛學』、『講義』、『筆記』等稿。年七十九卒,贈少司寇,祀鄉賢。」
    --依照「金門志」中蔡獻臣傳記之末所列引用資料來源,筆者將「通志」、「府、縣志」、「晃巖集」都查了一遍,但都沒有見到其中載有「御賜里名瓊林」一事。而在上開諸書之外,筆者也查了原修於乾隆間、光緒十八年校補刊行之「泉州府馬巷廳志」(金門曾一度隸馬巷廳管轄);此志卷之十五「人物」部份也有蔡獻臣傳記,但其內容和嘉慶三年本「同安縣志」中所載並無二致,故筆者於此不複沓。
    除了官方修纂的各級志書外,還有一本書也不可忘記:那就是歷來金門志書的不祧之祖、「滄海紀遺」是也。此書洪受原作雖早成於明隆慶二年(1568),但清代雍正間金門汶水人貢生黃鏘曾有增補過「科目」與節烈婦女之部份、也為蔡獻臣立了傳。在「滄海紀遺.人才之紀第三」中「科甲人數姓名」這部份,洪受原書只記載到蔡貴易,而黃鏘所增補者頭一個就是蔡獻臣。據金門縣文獻委員會民國五十九年再版之「滄海紀遺」所載,黃鏘撰寫的蔡獻臣小傳全文如下:
    蔡獻臣、號虛臺,十八都平林人,乃兼使公諱貴易之子也。登萬曆戊子科鄉科,連登己丑科進士。歷任兩浙文宗,識拔精詳,去取公明。其獲優等者,多掇巍科,著名兩榜。福建巡撫大中丞鄒公諱璉,以學問純正,馳奏題荐。至今浙之人士,獨稱頌不衰云。
    --黃鏘撰寫的這篇蔡獻臣小傳,比之官方的方志內容簡短得多,也沒述及一些重大事件,諸如他在禮部任職期間經歷過的「楚藩假子案」、觸忤鄭貴妃以致被禁宮中等等,說起來在敘事上是很不「均衡」的。不過黃鏘所記之內容,倒有特別值得重視之處:雖他一樣也沒提到「御賜里名瓊林」云云,但卻是在文獻中首度出現了「福建巡撫大中丞鄒公諱璉,以學問純正,馳奏題荐」這段話(「諱璉」二字間缺一「維」字,不知是黃鏘原手抄本即缺,抑或是近代打字排印時落了字)。另外如「歷任兩浙文宗,識拔精詳,去取公明。其獲優等者,多掇巍科,著名兩榜」云云,也是前此官方方志所未強調過的部份。黃鏘之續補,對後來林焜熿修「金門志」為蔡獻臣作傳時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此點不可忽略;筆者在後面還會再度論及黃鏘之續補,在此也先按下不表。
    就筆者前面進行過的溯源來看,在林焜熿所可能取材之歷版「福建通志」、「泉州府志」與「同安縣志」中,都找不到有「御賜里名瓊林」之說;連「泉州府馬巷廳志」、「滄海紀遺」中也不見載。那麼:林焜熿是從哪兒得來這個說法?其實這也非不可解之謎:林焜熿修纂「金門志」時,自非蟄坐書齋中猛抄志書、獺祭一番了事,他是有下過「田野調查」、「口述歷史訪談」功夫的。據周凱序文,林焜熿曾在金門島上四處奔走,「遍歷山川,按其形勢」、「遺事訪之父老」;故「金門志」中會多出先前志書所無的部份,不足為怪。而由「傳主」的身分來看,「御賜里名瓊林」之事諒非他姓人士、必是瓊林蔡姓宗族人士提供資料給林焜熿,「金門志」中才會載入此事。
    關於「志書」方面的追溯,筆者就進行到以上為止;接下來要擴大範圍,尋找其他記載明代史事之史籍、以及其他文獻。在此筆者得先闡明一件事:雖然在本文的「上篇」中,筆者臚列了一長串由正史以迄方志所載「御賜」、或地方官員更改的鄉里坊名,但這種事例絕大多數都是發生在元代以前;進入明代之後,這種因個人的功績懿行而改地名的特例寥若稀星、十分罕見。筆者運用「中國基本古籍」、「中國地方志(初集)」兩種資料庫,嘗試過多種檢索條件組合,結果也只能在明初找到三個例子:一處是應天府內的徐達故居處,被朱元璋命名為「大功里」;一處是會稽縣邱姓烈婦所居,也是朱元璋命名為「全節里」;還有一處是「國初」時長泰縣搏虎救父之林初仔所居處,獲朝廷改其里名為「旌孝里」。「御賜里名」這種旌揚方式,在明代僅出現於王朝初奠基之時,是何緣故?筆者認為:首先,正是因在「國初」時期,政府公文書、各種圖籍簿冊等等都才開始新造,故於此時有地名更換,還不致產生多少困擾。蓋因「鄉名」、「里名」一改,不是大家換個稱呼就行了,這會牽涉到戶口統計、稅徵徭役、兵籍管理等種種問題,由中央到地方有一大堆的資料記錄要改要修;若是這種「御賜」循前例而漸多起來,恐會造成一大堆難以釐清的糊塗帳。對於致力維持行政運作穩定的帝國而言,這是個致亂因素,別去碰它才是聰明的做法。再者,要旌獎一位官宦之類的人物,方法多得是:在其卒後給予「賜諡」、贈官、賜祭葬、廕子入監、或入祀其曾歷宦之地的「名宦祠」、入祀其家鄉的「鄉賢祠」、或是「宣付史館」由國家為其立傳;對於在世者,皇上可以賜給親筆「御書」一幅或題首詩、或給一本「大學衍義」之類的書、或給銀兩彩緞之類的財貨,甚至只是給一把摺扇、一籃水果之類的「御賜」,臣子都會恭謹領受,終身引以為榮。諸如此類的方式,給付辦理完成後就不會衍生後續任何問題,相較之下省便多了。職是之故,自明初以後,「御賜里名」這種例子就沒得再出現過--也就是說:如果天啟間(或崇禎間),皇上真曾有給蔡獻臣「御賜里名瓊林」的榮典、那可是自國初二百多年以來的特大新聞;邸報、實錄等必會記載,私家修史、筆記劄記等也一定會有書寫到;這是不可能視而不見之事。
    關於明代的史籍,除了歷朝之「實錄」,斷代史有清代官修與萬斯同私修之「明史」、編年史有明末清初談遷之「國榷」,還有陳建「皇明通紀集要」等;專述天啟、崇禎二朝史事者,有吳應箕所著「啟禎兩朝剝復錄」、徐肇臺「記政錄」等;此外可補正史或私家修史不足的各家筆記、劄記,如明末清初張怡所纂「玉光劍氣集」(張怡之父張可大,在蔡獻臣任浙江巡海道時駐守舟山,曾與蔡獻臣合作將舟山島上的舊城重築以強化防務。見「明史」列傳第一百五十八張可大傳)等等……合起來種數繁多。但在這些正史、私史、雜史野史中,筆者雖能檢得有關蔡獻臣的一些片段記載,如天啟六年九月間他原該被擢為南京太常寺少卿、結果卻被命「冠帶閑住」之事(見「啟禎兩朝剝復錄」卷三及「記政錄.續丙記政錄」);但是,就是找不到有哪本書哪個人記載了「御賜里名瓊林」這回事。史籍還中有一種特別體例,專記學者生平及論學要旨,並依其學術宗派予以編纂者,稱之為「學案體」。此種史書中,有一部清人李清馥所編纂之「閩中理學淵源考」(書前自序繫於乾隆十四年六月),在該書卷之七十「按察蘇紫溪先生濬學派」這一部份中,雖有為「少司寇蔡體國先生獻臣」立傳,但其引述來源也僅有「同安邑志」與「蔡體國撰『生生篇序』」,傳中也無一語及於「瓊林」--整個綜合起來,可以說:在與明代相關之「史籍」中尋找「御賜里名瓊林」記載,結果是落了個全盤盡墨、就像完全沒人至少聽過有這回事似地;這樣的結果,說實在,是令人感覺很不妙的。
    對於「御賜里名瓊林」記載之搜索,在「史」的部份是一無所獲。筆者要轉向「集」的方面、看看是否有何蛛絲馬跡;照理說獲得「御賜」這等榮耀,親朋好友應該至少會有「秀才人情紙一張」、寫篇詩文來道賀才是。十多年前自筆者開始寫「金門藝文訪佚」以來,已經檢得並介紹過不少同時代人為蔡獻臣而寫之詩文書信,例如何喬遠撰「蔡光祿築海豐埭碑」碑文、馮琦有書信「答蔡虛臺儀部」、劉日升有「蔡虛臺比部玄白草序」、卓明卿有「送蔡體國比部赴任留都」及「寄蔡體國駕部秣陵時聞請告兼訊」二詩、周汝登有書信「與蔡選部虛臺」、貢修齡有「奉賀蔡虛臺道尊母黃太夫人七十受封三品」詩、孫繼皋有「賀兵憲大觀察同安蔡公貤恩再世敘」與「贈蔡觀察遇慶沽恩」詩二首、王圻有「贈蔡虛臺憲使」詩……等等。此次為了探究「御賜里名瓊林」一事,筆者又把以往見及這些詩文的出處集子通通都再查一遍,再加上在「中國基本古籍」、國家圖書館漢學研究中心「明人文集資料庫」,還有四庫全書與四部叢刊資料庫內進行檢索,但都是一無所得--或許,有些原因,可能使蔡獻臣同時代人書寫到有關「御賜里名瓊林」一事的詩文沒能流傳下來,導致筆者現在查不到。譬如:這些與蔡獻臣友好的人士們,可能其傳世之詩文集出版是在「御賜里名瓊林」一事發生前,所以筆者在這集子裡查不到是當然;也可能彼等載有關於「御賜里名瓊林」一事詩文的集子,後來沒能付梓或沒能流傳下來;抑或這詩文集仍是國外某大圖書館內的孤本,沒有影印流布,以致手太短的筆者查不到--但有三位與蔡獻臣同時代的人物,筆者就覺得不可能用上面的理由來解釋了。第一位是在「金門志」中記載曾以蔡獻臣「學問純正」稟奏之福建巡撫鄒維璉,他所著「達觀樓集」於今猶存。在「達觀樓集」卷之十八收有「督剿劉香老報捷疏」、「奉剿紅夷報捷疏」、及「奉剿紅夷獻俘疏」,是鄒維璉向朝廷奏報其撫閩時平寇剿夷之戰事而作,內中也有開列相關有功人員;但鄒維璉在閩時所上疏中,並沒有一字提及蔡獻臣、或是其「學問純正」云云,集中也沒其他寫給蔡獻臣的詩文書信。另外兩位,一位是漳州人張燮,他卒於崇禎十三年,比蔡獻臣早一年,但其所著「群玉樓集」書前序繫於崇禎十一年。「群玉樓集」中有一些為蔡獻臣而作或有關之詩文,例如卷七有「梵天絕頂呈體國敬夫」、卷十三有「蔡體國招飲同蔡敬夫在坐」、卷十五有「過輪山曉酌蔡仁夫齋頭林澠源蔡體國諸公來集」、卷十八有「過輪山簡蔡光祿」等詩;其他還有尺牘「簡蔡體國」、「答蔡體國」等。可是,張燮的「群玉樓集」中,就是沒提到有「御賜里名瓊林」這回事。另一位,是前面筆者提過的蔡獻臣內弟池顯方;池顯方之「晃岩集」自序繫於崇禎十四年夏,比蔡獻臣之卒早幾個月;但「晃岩集」中雖有為蔡獻臣而作之詩與書信,可是同樣也沒一個字提到有「御賜里名瓊林」這回事!「御賜里名瓊林」應該是轟動府縣、甚至全省、全國的特大光榮事件;而與蔡獻臣同時代又住居至近的朋友、內弟,他們二人竟然對獲得「御賜」這件大喜事一點表示都沒有?這要怎麼能說得過去?
  既然,在「向外」的路子上一無所獲,筆者惟有轉向「內求」:去看看蔡獻臣自己的著作、還有瓊林蔡氏的家乘中,對於「御賜里名瓊林」一事有什麼說法。 
    蔡獻臣之「清白堂稿」手抄本,在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間已由金門縣政府依原書樣式影印分上下冊印行、並由蔡主賓先生作了勘誤補缺。在台灣,除了國家圖書館之「漢學研究中心」有一部從日本「尊經閣文庫」所藏影印複製來的崇禎刻本「清白堂稿」外,近年大陸「四庫未收書輯刊」第6輯第22冊也有收入依崇禎刻本影印之「清白堂稿」、而廈門大學出版社在2012年也出版此書之排印本。於今欲一覽蔡獻臣此集之全貌,已有多種途徑,不過筆者還是選擇金門縣政府印行之手抄本,來進行以下的檢討。「清白堂稿」書前王志道序文繫於崇禎十五年,卷首所列校閱名單自蔡獻臣之子蔡學光乃至外孫陳來共有十多人,可知此書是在蔡獻臣卒後不久便動員家族來進行纂輯,應該不會遺漏其任一篇重要詩文才是。
    在前面筆者曾引述、由張建騰先生所撰碩士論文「金門蔡獻臣研究」中,已經有說過:「獻臣在《清白堂稿》中,一概以平林稱呼瓊林」;但論文中並未將這些部份都臚列出來。為便利讀者自己看個究竟,筆者於下就將「平林」一詞出現在「清白堂稿」手抄本中的文章篇名、卷數頁數都標出,並按出現次序將這些段落摘錄下來:
    卷三「浯洲建料羅城及二銃城議」(上冊第136頁)作於丙寅(天啟六年,西元1626):「同安海嶼,地大而山高者,惟浯洲、嘉禾為最……而浯洲之西,則緣溪入海,行六十里出澳頭,而淼乎不見水端矣。其之邑則有金門渡、後浦渡、埔下渡、平林渡、金山港塩渡,之董水則有平林渡,之蓮河則有西黃渡,之安平則有官澳渡,此皆內海也。」
    卷十四「雲南左布政使發吾蔡公墓誌銘」(下冊第1342頁)作於天啟辛酉(元年,西元1621):「五季時,吾蔡自光州固始遷同安之浯洲,有十七郎者,贅於平林之陳,五傳至靜山公,平林蔡始大……。」
    卷十五「贈主事中溪公暨配許安人墓誌銘」(下冊第1402頁),代家大人(蔡貴易)作,作於癸巳(萬曆廿一年,西元1593年):「蔡之先,自光州固始遷于閩,已遷同之浯洲,其贅于於平林之陳,則自十七郎始也,五傳為靜山公,平林蔡始著……。」
    卷十五「叔祖眉山公暨配陳氏墓誌銘」(下冊第1421頁),作於甲午(萬曆廿二年,西元1594年),「公諱喬,字宗達,亦名宗達,晚號眉山,吾高祖素庵公之孫,曾祖贈中大夫貴州左參政安所公之子……吾蔡自贈公以上,世耕讀,有隱德,居同安浯洲之平林……。」
    卷十五「太學弼臺弟暨配貞勤周孺人墓誌銘」(下冊第1462頁),寫作年份不詳;不過誌中蔡獻臣有云他比這位「弼臺弟」早一個月出生、而此人卒於「年七十一」,故可知此文當作於蔡獻臣七十一歲(時崇禎六年、西元1633,據蔡主賓先生所編「蔡獻臣年譜」)或之後。此墓誌中有云:「吾蔡世居浯洲之平林」。
    卷十五「功伯蔡爾遠爾實公暨配合葬墓誌銘」(下冊第1473頁),作於崇禎丁丑(十年,西元1637):「吾平林之蔡,有伯諱貴毅,字爾遠、諱貴恆,字爾實者,乃吾叔祖諱宗達號眉山公長次子,而叔祖母陳之自出也。」
    卷十五「處士少桂蔡君墓誌銘」(下冊第1475頁),作於崇禎辛未(四年,西元1631):「吾蔡世居浯洲之平林,堂姪雋卿名紹英,別號少桂者……。」
    綜觀以上這些段落之後,筆者認為:張建騰先生論文中所云「獻臣在《清白堂稿》中,一概以平林稱呼瓊林」,這個說法並不確當;應該說,蔡獻臣是依照行文之情境「用其所當用」,故而在這些段落中出現的是「平林」而非「瓊林」。在上開這些文章中,「浯洲建料羅城及二銃城議」雖作於天啟六年(「金門先賢錄」中稱「御賜里名瓊林」事在天啟五年;若此說為確,則次年蔡獻臣寫給官方的建議書中就該當把「瓊林」用上了),但其中所提到的是「平林渡」、是渡口而非村名,故不用「瓊林」亦不足異。至於其他各篇墓誌銘中,蔡獻臣是在敘述自家先代源流、講的是「舊事」,故出現的是「平林」而非「瓊林」。乍看之下,「清白堂稿」中該出現「瓊林」而實際出現的是「平林」之處,都各有可以說得通的理由,沒什麼異常之處--不過,問題就在這裡:照理說,如果真有「御賜里名瓊林」這回事,那「清白堂稿」中就該有好幾篇文章會出現「瓊林」才對。首先,「御賜里名」這種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不是可以悶不吭聲收下就算了的;依照人臣之禮,蔡獻臣至少該上個「謝表」、用盡辭藻表達對皇上這項特殊賜予的感激之忱,但「清白堂稿」中不見有這樣的文字。古之人事死如事生、有什麼大事都要稟告祖先;若有「御賜里名」一事,蔡獻臣應該要撰寫一篇祭文,謄寫在黃紙上,在祠堂或祖先墳前祭祀、朗誦祭文後「焚黃」,恭敬地將這件事上稟蔡家列祖列宗在天之靈,但「清白堂稿」中也不見有這樣的文字。若如同「金門志」所載,「御賜里名」是因為巡撫鄒維璉(或張榮強老先生認為的南居益)的奏請才獲得,那麼對於這樣一個天大人情,蔡獻臣豈能一點表示都沒有?他至少該寫封信或作首詩為此事向人家道謝,但「清白堂稿」中也不見有這樣的文字。比起明代的一些文章大家或詩家,蔡獻臣集中所收的詩文篇數雖不算特多,但他絕不是會文思枯澀之人。從「清白堂稿」中可見到,蔡獻臣見「提牢廳床頭舊刀」便有感而發、為之成詩(見卷十二上),受邀臨主和尚們受戒,便寫了篇「燒臂偈」連序(見卷七);然而,對於獲「御賜里名」這件事,蔡獻臣竟然沒有隻字片語之作以為誌記!他至少也該有篇「『御賜里名瓊林』記」、抑或以譬如「天恩寵渥『御賜里名瓊林』詩以誌之」為題,作出一首甚至三四首「組詩」來,好讓蔡氏歷代後嗣乃至普世之人都知道這件大事;但在「清白堂稿」中就是連一點痕跡都沒有!從「清白堂稿」的內容來看,蔡獻臣這位「當事人」自己對於所謂「御賜里名瓊林」一事,完全是一無所知、聞所未聞!
  關於「清白堂稿」手抄本中提供的資料,還有一項很重要的,那就是在正文之前有一篇蔡獻臣的小傳(見手抄本上冊第11、12頁)。對於這篇小傳,張建騰先生在其論文附錄一「蔡獻臣年譜」之末有提到,將它稱為「虛臺公小傳」,並有云「清康熙三十五年(西元一六九六年)復月,有不知名之某先生抄錄獻臣生平小傳於東山草堂。清咸豐乙卯年(西元一八五五年)秋七月,蔡氏子弟惟恐小傳遺失,又抄錄於瓊林怡(筆者按:手抄本中原作「貽」)穀堂。獻臣九世孫勉抄《清白堂稿》於清咸豐癸丑年(西元一八五三年)。」(見「金門蔡獻臣研究」第三五○頁)。對於這篇「虛臺公小傳」的作者,筆者也沒有方法可以查出其身分生平,但對於張建騰先生逕認為此傳係抄錄於「清康熙三十五年」一事,筆者有點意見:因為「虛臺公小傳」之末只寫著「峕(時)丙子復月書於東山之草堂」,沒有年號;但自蔡獻臣卒後到清咸豐乙卯年(西元一八五五年)之間,並不止一個「丙子年」而已;在康熙之後,還有乾隆廿一年(西元一七五六年)、嘉慶廿一年(西元一八一六年),這兩年也是「丙子年」。也就是說:「虛臺公小傳」可能作於蔡獻臣去世後約五十五年、但也可能是其逝後一百七十五年才寫下的。要之,雖無法確定「虛臺公小傳」成於何時,但此文作者能在「清白堂稿」手抄本前寫下此傳、書寫的地點又是在「東山之草堂」,是蔡家的產業(「金門志」中的蔡獻臣傳中有提到,他在湖廣按察使任上被劾罷歸抵家後,曾「讀書東山」)。大抵可推定這位「某某先生」應該是瓊林蔡家的族裔之一,而且在當時其輩份、學問都是族中翹楚,才夠資格能在這麼寶貴的抄本前為蔡獻臣寫下傳記。這篇「虛臺公小傳」與清代其他如「同安縣志」中所載蔡獻臣傳記相比,在記事繫年的這一點上特別詳細,顯示作者對蔡獻臣的生平是有詳細了解的。然而,在「虛臺公小傳」中對蔡獻臣的後期宦途生涯,也只有記載:「乙卯,起浙江海道少參。丁巳,陞浙江學副。戊午,陞光祿少卿。己未,告病。壬戌,起原官。癸亥,養親。丙寅,正推常少,魏璫矯旨閑住。戊辰,起原官。辛巳崇禎九月卒。」--同樣地,也沒提到有「御賜里名瓊林」這回事!
    在「清白堂稿」本身與「虛臺公小傳」中,都找不到關於「御賜里名」的蛛絲馬跡。那麼,在「家乘」這方面呢?近幾年,瓊林蔡氏正在進行修譜,而前此最近一次修譜已是清道光元年(西元1821)之事。在縣志等其他文獻中找不「御賜里名瓊林」的記載,或許還可說是闕漏;但在瓊林蔡氏自家「家史」之內,總不該會沒提到此事吧?可是,現實就是:沒有。筆者手頭有一部「浯江瓊林蔡氏族譜」,封面題「道光元年裔孫鴻畧尚溫脩」,是民國八十一年蔡顯清君提供、蔡承澤君捐貲翻印的,內容是按道光元年的手寫本影印。在「浯江瓊林蔡氏族譜」書首有多篇序文,除了前三篇嘉靖八年蔣孔融、蔡倡(字宗道)、蔡標(字宗德)三人的序文,以及萬曆十六年蔡庭芳(字茂蘭)序文之外,另有蔡國光等人作於康熙、乾隆年間,乃至道光元年之數篇序文;但在這些入清後為重修續修族譜而寫的序文中,沒有哪一篇提到「里名瓊林」是來自「御賜」這回事!照理說,如此重大的賜予,就算在蔡獻臣身後的每次修譜之每篇序文中大家都拿出來敘述一遍、也不會有人嫌它複沓才是;可是,就連單獨一個的例子都沒有!還不只如此:蔡獻臣是新倉上二房十六世,但在族譜世系中他出現之處也只有記載曰:「爾通長子,諱獻臣,字體國,號虛臺。娶池氏(同安)。萬曆戊子科領鄉薦二名,己丑登進士,殿試二甲第六名。官至浙江學政,陞光祿少卿,晉贈刑部侍郎,蔭一子入監。欽賜祭葬,特祠司學宮。妣池氏,封淑人。享年七十九歲。合葬同安縣前街后草塘山斗曜宮之右。縣誌有傳,登在上。(見該譜第295、296頁)」--也同樣沒提到他曾獲「御賜里名瓊林」這回事!在前引段落中的「登在上」之語,指的是這部族譜開頭「本族文職宦蹟便覽(科甲出身者)」這部份中,也有蔡獻臣之傳記(見該譜第31、32頁);但在「便覽」部份的蔡獻臣傳記,大抵與「同安縣志」所載相差無幾(筆者認為可能是引用乾隆版「同安縣志」的內容,因這「便覽」內的傳文與康熙、嘉慶兩版有小異;但筆者沒取得現存上海圖書館之乾隆版「同安縣志」前,還不能確定此點),其中也是沒提到「御賜里名瓊林」。在整部道光元年所修「浯江瓊林蔡氏族譜」中,找不到哪個地方有「御賜里名」之記載;這揭示了什麼意義,讀者不妨捫心自問。
    筆者由「金門志」蔡獻臣傳傳末所載資料來源開始,由各級方志一路追溯到「清白堂稿」、「浯江瓊林蔡氏族譜」,但這諸多早於光緒刊本「金門志」的各種文獻來源中,都查不到關於「御賜里名瓊林」的記載。至此,筆者只能依照所見的證據來導出判斷了--所謂「御賜里名瓊林」,並非是在明末真正發生過的史實,而是在離蔡獻臣生存年代很久之後才被「造」出來的!由「浯江瓊林蔡氏族譜」中都還沒見到影兒的情形來看,此一說法的產生絕不早於道光元年(西元1821);換言之,離現今(2015)還不到兩百年。可以說,這還算是個很年輕的「傳說」,只不過因為被寫進了清代晚期才成書之「金門志」、加上瓊林蔡氏宗祠內懸著的那塊「御賜里名瓊林」匾(或許,還該加上過去幾十年間金門被列為戰地的封閉性),才使它看起來顯得古色古香罷了。
    提出這樣的看法,筆者當然知道這將不免於開罪、觸迕現居瓊林乃至海外的蔡氏宗族人等,還有諸多熱愛金門歷史文物的人士;但筆者除了在此表示遺憾之外,不會有任何抱歉。畢竟,記載有關「御賜里名瓊林」一事的文獻乃至文物有問題,這並不是筆者的憑空想像,而是自廿年前就開始有人提出、但一直沒人能解釋清楚來由的疑問。而對於一個這樣重大的疑問,筆者無法像孫麗琪女士、陳為信先生那樣同意「然由『平林』改名『瓊林』應可確定是由皇帝御賜的」,也無法接受蔡主賓先生「由『平林里』改名『瓊林里』確由御賜,無庸置疑」的說法;在沒有進行過足夠的考證之前,就先拈出認為是無庸置疑的結論,這不是探討史實真相的正確態度(如果是抱這樣的態度,那進行探討就是多餘的了)。要探究一件有疑問之事,必需敞開心胸接受所有可能的答案,即便是看起來很不妙、令人無法接受的答案。就像柯南.道爾爵士所寫下的:「一旦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事實外,那麼剩下的,不管多麼不可思議,那就是事實。」美麗、美好的傳說,可以撫慰人心;但要求「知」、就不得不揭破虛相。在這些年來筆者以金門人物文史為題獨自探索的過程中,也已見過一些方志乃至族譜家乘中美麗謊言:譬如清代雍正間的山後人王孔彰,他的傳記見於乾隆廿八年版「泉州府志」卷五十三「國朝仕績」、在現今「金門縣志」中也將他列於「宦績傳」,但筆者發現:他當年是因收賂而被雍正斥為「貪吏」,是被炒魷魚、「不名譽辭退」的。另外像明代萬曆間的西黃人黃華秀,在現今大陸南安縣石井鎮東安下村其家族後裔保存的《東安下村族譜》中,抄錄了黃華秀的六篇奏疏、每篇奏疏後還有「聖旨批云」;但筆者發現:這些奏疏中的第六篇「斥石星」完全是出於偽造、每篇奏疏之末的「聖旨批云」也都是假的--在眾人以為真實無虛的文獻中,早已滲入了許多「贗物」,長久以來未被覤破。這些虛假會長期存在的原因,一方面固然因進行考證需要資源,不是任何時地之人都能投注心力去作;另一方面不可諱言,人心「好善惡惡」,喜歡聽美化過的美好故事,對這些「佳話」的真偽自然不會去懷疑、更不消說去針對它進行認真探索。然而,就連「歷史」也不會是恆久不變的;當發現過去的認識中有盲點、有虛構之時,重新書寫就是必需的。在研究金門文史者的圈子裡,筆者僅是一小卒;但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太聰明的人又根本不會去作,所以身為下駟的筆者也只好自己來蠻幹了。也許筆者所能提出的理論、推論不見得完善,但有個笨拙的開頭,總比完全沒開始的好。「金門學」一詞的存在,在文史學門中的時間還算很短,過去雖曾有袞集「民間傳說」的著作產生,但對於「傳說」如何滲入成為「歷史」(被寫進志書)的一部份、幾乎已是「牢不可破」的這種棘手的特殊例子,像這方面的論述還很罕見。要之,要作地方文史的考證,往往不免要有賴「地方人士」的協助、才得以進行各種家傳資料與口傳說法的彙集;受惠、有求於地方世家的研究者,自不可能到末了會導出「不盡人意」的結論--那樣等於把自己未來為做進一步研究而和人家打交道的可能性給斬斷了。筆者身處臺灣,過去除了當兵的期間,和金門本地沒有特別淵源或什麼羈絆考量;顧忌少了、膽子就大。且容筆者將想法一一道來,讀者自己去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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