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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厝保存五大關卡,板橋林家花園、姜阿新洋樓怎麼闖關? | 沈瑜 | 遠見雜誌 https://bit.ly/364fa3y
古厝保存五大關卡,板橋林家花園、姜阿新洋樓怎麼闖關?
被都更、建商強拆、產權百轉的古厝命運
文 / 沈瑜    攝影 / 池孟諭
2022-03-18
台灣許多古宅、古厝大多是私人財產,維護與保存面臨極大挑戰。不論是知名家族如霧峰林家、板橋林家,或是因《茶金》而聲名大噪的新竹北埔姜阿新洋樓,都是歷經萬難,得以保存自家祖厝。
城市中,一棟棟現代化建築櫛比鱗次,但偶爾仍能在某個轉角、某個巷弄中,邂逅上百年古宅、古厝,那一幢幢的院落與護龍,展現出身家。紅磚瓦牆、燕尾屋脊、彩繪石雕、木刻對聯…,是摩登的大樓也難以復刻的精巧與經典。
《遠見》曾報導,國旅當道,許多古宅、古厝,成為遊客尋幽訪古的特色景點。歷經歲月更迭,古宅、古厝除了承載家族興衰歷史,讓人們能一窺百年前大戶人家的生活,更是蘊含古代工藝匠才、民俗文化的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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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梭在地百年史,走讀古厝尋舊韻
卻很少人細究,後人之所以見識這麼多匠心獨具的民居,其實是家族、各方人士奔走之下,得以保存下來的文化遺產。
由於這些珍貴的歷史建物,大都是私人財產,文化資產的維護與保存,本身就面臨極大挑戰。
因為不論是由家族申請,或是外人提出,一旦登錄為「古蹟」,便不得遷移或拆除,改建與修繕也要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受國家強制力保護。若房舍被登錄為位階較低的「歷史建築」,所有人也負有管理維護之責,宜提出管理維護計畫報主管機關備查。
每年十多起歷史建物「被消失」 
許多屋主就會考量,變成古蹟或歷史建築後這麼麻煩且無法變通,有的建商還會對所有人說,被指定為文化資產等於「妨礙私產」,在這樣利益權衡下,家族恐寧可賣地、賣房賺取獲利,卻不會考慮利用文資發展永續的財源。
因此,祖上基業可能在一天就瞬間成一片斷垣殘壁。據統計,近年每年都有10多起歷史建物「被消失」,因此,現在還能去參觀這些古宅、古厝,實屬幸運且難得。
本篇報導整理出古蹟保存五大關卡,帶讀者了解古厝要能保存完善極為不易。
關卡一:強碰市鎮建設被迫拆遷。【林安泰古厝事件奠定深遠影響,台灣首次古蹟保存運動】 
台灣的古蹟保存思惟約於1980年萌芽,都要歸功於林安泰古厝拆遷保存運動,讓各界開始省思文化資產的重要性。
林安泰古厝本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精緻的硬山式二進五間起古宅,以木刻、石雕、彩繪、對聯為其建築的四大特色,裝飾精雕細琢。
台北林安泰古厝。wikipedia by Outlookxp圖/台北林安泰古厝。wikipedia by Outlookxp
然,1978年因市府人為失誤,林安泰古厝未被列入古蹟,且位居敦化南路計畫拓寬道路上,面臨拆遷命運。
當時,林安泰古厝去留引發爭論。根據台北市歷史建築「林安泰古厝調查研究、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案」總結報告書指出,有些專家認為古蹟的保存價值,在於位處的地理位置與時空環境,拆遷後不具意義,不如剷除。
另也有主張將道路繞道而行、或改設地下道、高架橋,保留林安泰古厝;還有認為古厝應遷建,可使後人窺見台北盆地文化歷史的演進,因此有搶救林安泰古厝的必要性。
林安泰古厝催生文資法 
而林家內部對於拆遷議題也有兩派聲浪,最後忍痛同意市府拆遷計畫,讓林安泰古厝就此離開它駐立百年的原生地,歷時10年,搬遷3次,遷移至10公里遠的濱江街,於1987對外開放參觀。
期間,林安泰古厝建材還在和平西路高架橋下擱置六年多,經歷三任台北市長,遭受漏水受潮、白蟻蛀蝕、損毀、失竊等不當維護,部分建材不堪使用。
無論如何,林安泰古厝成為台灣史上首次開始省思古蹟原地保存與否,亦引發主管機關的整肅與重整,催生文資法,促進文建會(即現文化部)的成立。
關卡二:屋主默許,建商速拆老屋。【「刀下留屋」!百年古宅摘星山莊險被怪手毀去,今為台中市定古蹟】
古宅遭遇保存不及而被毀去,多數都是家族後代不想私有房產被列為古蹟,在被指定古蹟前就進行都更,讓主管機關及文化界人士都來不及保存,一夕間淪為廢墟。
如2018年,已被暫定為古蹟的新竹市溫宅太原第,「特地趕在」審議前將之夷為平地,引發地方文化團體嘩然,市府依法究辦,判所有權人等處有期徒刑10個月。
新竹市溫宅太原第。wikipedia by Pbdragonwang圖/新竹市溫宅太原第。wikipedia by Pbdragonwang
溫宅太原第為一不幸案例,不過擁有142年歷史,位於台中潭子區的摘星山莊,是一幸運被「刀下留屋」的個案。原宅第主人為清末將領林其中,傳說中曾協助平定清朝太平天國之役,建築特色為「無處不雕,無處不書,無處不畫」,被喻為台灣十大民宅之首。
台中潭子區的摘星山莊。wikipedia by Fcuk1203圖/台中潭子區的摘星山莊。wikipedia by Fcuk1203
台北藝術大學建築與文化資產研究所名譽教授林會承指出,本來林家維護得很好,1997年卻轉念,以1億6000萬元將摘星山莊土地賣給建商,建商並迅速於深夜僱請工人出動怪手,以大綞敲破山莊西廂牆,驚得文化界人士擋在怪手前面保護,場面驚險。雖仍有部分空間被嚴重破壞,但整棟建物幸而被保存下來。
首樁「政府購買古蹟」 
在各界號召及政府介入下,當時的台中縣政府緊急連絡專家學者召開古蹟審查會議,直接將摘星山莊列為古蹟,並經過多次協商,向地主及建商取得產權,歷經6年整建對外開放,是全台第一件及唯一一件「政府購買古蹟」的案例。
這同時也是繼林安泰古厝事件後,極具代表性的案例,推展經濟開發與文化保存之間如何取得平衡、文化資產法制面如古蹟審議、容積率轉移如何完備的思考。
關卡三:家族分歧成隱憂。【霧峰林家家族意見不一 vs 板橋林家捐出花園,幸而皆完善保存】
此外,也有古厝面臨家族內部意見不一,財產歸屬沒有共識,古蹟因而慘遭成廢墟。
如有將近200歷史的高雄仁武劉氏古厝,家族中分為贊成與反對開發兩方,2019年,就在被民間團體提報古蹟建築,文化局會勘的前一天,贊成開發的後代找怪手拆房,讓想保留老厝的家人好心痛。
而被稱為台灣五大家族之一台中霧峰林家,也出現家族內部分歧。
霧峰林家是台灣第一大閩式官宅,更被知名傳統建築學者李乾朗讚譽:「台灣傳統建築的百科全書」。
霧峰林家古宅。取自霧峰林家宮保第園區臉書圖/霧峰林家古宅。取自霧峰林家宮保第園區臉書
不過,九二一大地震後,霧峰林家古蹟被震倒、多有毀壞,台中市政府文化局、文建會前後撥款共11億元修繕,卻多次傳出家族內部對祖產分配有所歧見,對古蹟經營權亦有不同聲音。
「一天下,兩林家」的不同態度 
林會承認為,同樣為台灣五大家族之一的台北板橋林家,家族多有共識且慷慨,原擁有被譽為台灣第一名園的林家花園,1977年與政府協議,五落大厝拆除改建,但將花園產權捐給政府,並捐出1100萬元作為整修經費,割愛自家祖厝花園成公共財,再由政府籌資整修後對外開放。
板橋林家花園。wikipedia by Super Sherry圖/板橋林家花園。wikipedia by Super Sherry
儘管如今「一天下,兩林家」的古蹟建築都保存完善且宏偉,但從經營角度來看,家族若出現分歧,對於祖厝的永續保存,也恐產生隱憂。因此,家族間若能和平共處,團結維運古蹟,對永續經營才較有正面影響。
關卡四:經歷多次產權轉移。【姜阿新洋樓破產遭查封,半世紀才重回家族懷抱】
有的古宅,則是經歷多次產權、經營權轉移,這樣狀況下,容易成為「三不管地帶」。
像是因公視電視劇《茶金》而聲名大噪的新竹北埔姜阿新洋樓,就歷經百般周折。1965年因破產,洋樓被合庫查封,姜家人被迫離家北走討生活,只能留下這棟豪華洋樓在北埔蒙塵,長期遭荒廢閒置。
姜阿新洋樓。池孟諭攝圖/姜阿新洋樓。池孟諭攝
姜阿新孫女廖惠慶說,儘管姜家仍會定期回鄉祭祖,但每回經過洋樓而不得其門而入,看著它衰頹,只能感受「最遙遠的距離」的酸楚。
直到1995年,同是新竹子弟的新纖董事長吳東昇,發現了這年久失修的舊宅,號召新光集團和新竹地方仕紳共同成立「金廣福文教基金會」,出資維修並管理,才讓洋樓得以整頓。
2012年合庫決議拍賣洋樓,吳東昇不參與標售、退讓給家族,姜家六姊弟得以籌資贖回。因體會過失去過的痛苦,他們成立「姜阿新教育基金會」,親自由家族營運,並經2年大刀闊斧整修,再開放參觀,如今又得以重現洋樓的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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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卡五:自然災害致傾頹。【古蹟保存正面案例,頂新魏家祖厝成美公堂,獲文化部古蹟維護獎肯定】
台灣自然災害不少,如地震頻仍,且古蹟建材多為木造,發生祝融也難逃付之一炬的下場,因而能保存至今的古厝皆不易。
彰化永靖鄉成美公堂,為頂新集團百年起家厝,二進雙護龍格局,亦被譽為「台灣二十大民間古厝」之一,就曾成「受災戶」。
彰化永靖鄉成美公堂。彰化縣政府提供圖/彰化永靖鄉成美公堂。彰化縣政府提供
保護古厝要有錢也有心 
林會承說,九二一大地震那年,全台建築都受其破壞,成美公堂亦不能倖免損壞頹圮,魏家兄弟於2005年展開文化資產的保存修復工作,儘管忙於上千億事業,仍不時抽空「監工」修復進度,也聘請專家提出建議,林會承就曾參與其中,側面觀察到:「除了要有錢,也要有心,才會對台灣歷史古蹟有所貢獻。」
2013年成美文化園成立,為一兼具歷史人文與觀光休憩的綜合型庭園空間,增建日式庭園,呈現時代變革,也獲得2021年文化部頒發彰化縣首座管理維護優良獎。
「古宅、古厝不只是建築物價值,亦是文化歷史價值,」林會承說,雖然它們多半為私有財產,如何處置,外人無權置喙,但若能秉持開放心胸,領略先祖當年拓墾建造辛勞的歷史重量,或許更願意維繫百年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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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茂通紅葉園宅邸(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十一巷十六號) https://goo.gl/maps/NBEixugnZ3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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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台北市陳茂通邸文資審議的嚴重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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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8日的台北市文資審議會議,首都的文化局向國人示範了如何將文化把弄成一嘴髒話。
其中,爭議最大者為審議第一案——「陳茂通邸」,也就是紅葉園的文資價值討論過程。會議上,包括李乾朗委員等市府所聘專家學者表示,陳茂通邸擁有被登錄為「歷史建築」的價值,希望在都更已然成立的情況下,市府各局處通力協調所有權人變更部分設計,或是延長時限以利進一步研究等方式,讓陳茂通宅邸的歷史建築文化與價值更完整保存,這樣的說法其實呼應了本案諸多提報的民間人士自主研究調查的成果,符合文資法擴大公民參與之精神。
然而,當文資委員亦是現任都發局林洲民局長發言時(註1),直接表明自己以「都發局代表」回應,且在本案的所有陳述完全站在都更角度出發,視同自動放棄文資審議委員的立場,也未對宅邸建築或提報資料的內容作任何文資價值判斷,令人震驚。委員討論告一段落,會議幕僚總結各委員的發言,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並做對應的設計變更時,林洲民局長即以自己是該都更案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強調其前述內容意味著若給予陳茂通邸文資身份,整個都更程序就要重來,他嚴肅的神情與語氣具體顯示出不願意重來的態度。至此,陳茂通邸的文資審議其實已落入都更的陷阱,林洲民局長將議題導向與都更的衝突,而完全忽視應討論與重視的陳茂通宅邸的歷史文化價值。
該案因委員意見較為歧異,進入卸責的不記名投票表決,以8票反對、4票贊成的結果,委員決議陳茂通邸不登錄為歷史建築。
日治時期紅葉園(陳茂通邸)景致印製成名勝明信片發行。圖/取自凌宗魁臉書
細究審議案過程,其實有著非常大的行政瑕疵:依照都發局林洲民局長在「陳茂通邸」一案的角色來看,其身份於文資審議裡有重複性的行政機關(都發局都更業務)、行政程序(都更程序)與考績(都更政績)等嚴重的「利害關係」,查察《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七條:「有關機關與第二條審議事項有利害關係時,其代表委員應比照前項(迴避)辦理。」也就表示在本審議案中,都發局代表理應主動迴避,不然就成為一面要核可且協助都更申請,一面卻要審查在都更區域內建築的文資價值,格外矛盾!但林洲民局長不但未迴避,還以球員兼裁判的角色發言下指導棋,在討論中棄文資委員身份與專業之不顧,直接用都更會主委立場來否決建築文資價值,顯見林局長於利害關係未迴避,且文化局亦未主動發覺並提醒的情況下,北市府在「陳茂通邸」審議過程、會議結論之適法性、公允性令人質疑,審議案不應就此了結!
媒體報導北市文化局副局長田瑋針對陳茂通邸議案(註2)大言不慚說道:「林洲民局長可不可以投票,還可以再議,但是會議當天,沒有人提出質疑啊,現場可以提出他不能投票,也可以請示主席要不要迴避,這些都可以現場作處理。……而業主與提報人都提出資料佐證,但是雙方看法有爭議,這樣的爭議從提報時稱小林邸宅就開始了,但是《文資法》第20條沒有明確規範審議查配套是哪些?要作哪些調查?」田副座依舊習慣虛晃一招,將市府錯誤的責任歸咎於中央法令不足,甚至耍嘴皮子地認為會議時無異議就表示沒問題,完全逃避該文資審議已違反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之事實,會議結論應為無效,需要重來;再者,過往文化局有多次機會保留具文資潛力的陳茂通邸(文化局全程參與該區都更會議),卻一再輕易縱放,顯示出評估首都的文資普查不夠全面、確實,也沒有與時俱進的更新與追蹤,更不符《文資法》第35條:「政府機關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不得妨礙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保存及維護,並應先調查工程地區有無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或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
1935年的「大台北鳥瞰圖」標註出紅葉園(陳茂通邸)。圖/取自凌宗魁臉書
很顯然地,陳茂通邸就是「具歷史建築價值之建造物」,台北市文化局若在都更前期提出,就不會衍生後續那麼多的爭議,更何況,田副座現在要求公民連署要求修法,實遠水救不了近火,多數被提報的建物已是涸轍枯魚的階段,因此,《文資法》尚未詳細載明的配套與調查,在現階段應當要努力去擴張可積極、正向操作的空間,捍衛文化本位的立場,不是一味對外發表僵化諉過的辯解。台北市文化局對陳茂通邸與地方文史記憶保存失職、失責,就在田副座錯誤解讀法令且該補救、未補救,只顧打嘴砲的情況下,再被記上一筆。
陳茂通(左)與宅邸合影。圖/取自凌宗魁臉書
事實上,許多具備各縣市文資委員身份的專家學者都紛紛在網路上發表評論,表示陳茂通宅邸具有歷史建築以上的文資價值。這樣有保存價值、可以說故事、能被當作城市歷史亮點的美麗建築,就將要斷送在違背文資法、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的台北市文化局手上,而臨門一腳是在會議中自動放棄文資委員身份、改以都更主委現身的林洲民局長。這過程中對文資價值嚴峻的錯誤判決與未有適當的利害關係迴避,我們不僅將損失一棟有價值的建築與其代表的文化意義,更有甚者,將引起各縣市文化局群起效尤的骨牌效應,因為首都文化局的文資審議做了最壞、最差勁的示範。
身為關心土地的台灣人民,我敦請文化部以文資最高主管機關的立場,詳查台北市第98次文資審議會議「陳茂通邸」委員身份未利益迴避的問題,並重啟「陳茂通宅」的審議。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提案要求
陳茂通紅葉園宅邸異地保存
重新鑑定陳茂通紅葉園宅邸文資價值
易地保存方案
陳茂通紅葉園宅邸(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十一巷十六號) 遷移至南京東路一段與南京東路一段十六巷交叉口的康樂公園內
搬遷方式
切割成四到六面牆分別遷移
搬遷距離
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十一巷右轉南京東路一段十六巷約133公尺
南京東路一段十一巷左轉南京東路約138公尺
背景說明
陳茂通紅葉園宅邸是大稻埕乾元行前經營者1933年在中山北路建成的獨棟獨院現代式洋樓,將被都更拆除
十月十八日台北市文資審議以「因為都更已經快結束變更手續不便、建築粗糙」等原因投票否決文資身份
由於該建築物影響都更,業主依規定都更時行文台北文化局該建築是否有文資身份,台北市文化局當時只表示沒有登錄,而此次文資提報恰巧在都更要開始前,因此目前指定古蹟會影響業主權益。
為了不影響業主權益,是否可以請儘快政府責成相關單位出面協調業主和台北市府異地保存,如果政府搬遷經費有困難可以訴諸民間籌款
詳細的陳茂通紅葉園宅邸前世今生,歷史建築價值部份請參考附件陳茂通紅葉園洋樓文資提報資料 (PDF) ,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1巷16號」文化資產價值審查案意見補充表 (PDF),以及臺北市三橋町陳茂通宅提報古蹟資料區
利益與影響
保存理由
陳茂通紅葉園是目前全台極少數的日治時期Art Deco民宅
該建築優美典雅,具有特殊性,代表性
主人陳茂通先生生平除了工作之外,也是一位熱心公益、急公好義的人士。保留此建築可以保留住故事,訴說大稻埕仕紳們的品味、以及對於地方的貢獻
保存利益:該建築外型典雅美觀,不但可以展示當時大稻埕仕紳的品味,也可作為下列用途
台灣Art Deco建築景點
休憩地點
婚紗攝影
電視、電影的取景地點
公眾、私人展覽地點
影響:
提升政府、業主尊重歷史建築、共同記憶的正面形象
將成為民間歷史建築和私人都市更新衝突中找出新的共存方案成功案例
提高網路參與平台使用率,以及讓民間、社會更加注重歷史建築的文資價值

台北市陳茂通紅葉園宅邸異地保存- 提點子-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 https://goo.gl/5eQ8cS

陳茂通紅葉園洋樓文資提報資料 (PDF)
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1巷16號」文化資產價值審查案意見補充表 (PDF)
臺北市三橋町陳茂通宅提報古蹟資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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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通宅 見證中山北路的前世今生
新頭殼newtalk | 陳香蘭 綜合報導
發布 2017.10.18 | 21:21 | 更新 2017.10.26 | 15:27
文資委員張崑振會勘後表示:洋式房風貌已具保存價值,重要的特徵有:ArtDeco風格,包括陽台、開窗、燈飾與鋪面等。
文資委員張崑振會勘後表示:洋式房風貌已具保存價值,重要的特徵有:ArtDeco風格,包括陽台、開窗、燈飾與鋪面等。 圖:文史工作者凌宗魁/提供
陳茂通宅,文資提報人依照少有的資料,原以「小林惣次郎宅」(之前租給山海樓設立餐廳)之名提報文資審議,後來文資委員會勘的過程,有越來越多民眾開始關心與投入「小林惣次郎宅」的研究和搶救;後來,陳氏家族後代 獲知後提供了老照片證實,「小林惣次郎宅」就是後來「陳茂通宅」。文資委員郭瓊瑩表示,她是去山海樓吃飯注意到這棟建築;其實,陳茂通宅在都更過程,透過台北市文化局的協調,保留下原建物創造三贏;兩個月,文史工作者凌宗魁花了很多心力進行考證與資料蒐集,媒體人馮賢賢協助影像拍攝,馮說:台灣的近代史過去被掩蓋起來,大眾對於日制時期 的歷史了解太少。而就是因為許多史料失散了,台灣的文資審議制度又囿於提報人必須自行提供證據的壓力,以及提報人與官方資源不對等下,造成文資提報遭到不公平對待,要扛起證明文資身份的責任,一來備受責難,二來與業者形成恐怖平衡的緊張關係。所以,文化部希望台北市先研究調查再審議。
而根據文史工作者凌宗魁與提報獲得的史料,陳茂通宅現址,原是臺北本町棉布商日進商會負責人小林惣次郎所有,小林氏在1933年底把售予大稻埕乾元行陳茂通(1887~1936),興建獨棟西洋式住宅,並命名:「紅葉園」,為日本時代臺北三橋町重要地標。陳茂通是日本時代著名漢方藥商人,曾任大稻埕知名漢藥乾元行參藥經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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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資委員李乾朗會勘後表示:建物從設計風格、時代意義和材料結構,確實為1930年代後期於當時日本與世界潮流的前端,是台灣目前少見的折衷主義或前現代主義的建築,在九條通之北,或可見證日治時期日本上流社會人士居住社區文化之特色,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圖:文史工作者凌宗魁/提供
《臺灣人物評》曾介紹他的生平,陳茂通在漢方藥業界的影響力極大,令同業稱羨。他曾花數年學習漢學便達到令人印象深刻的程度。17歲獨立經營海產物商、20歲出資並進入乾元藥行學習。由於他的努力,38歲就擔任了乾元藥行代表,成為大臺北通人知曉的大商人。由於他熱心公益與慈善事業,兼任了許多名譽職:臺北市協議會員、本島人藥業組合長、保正、臺北州稅調查委員、稻江信用組合監事、臺北商業會理事兼會計、東洋醫道會臺灣支部長等職位。
立於1896年的乾元參藥行,創始人張清河1917年過世後,由股東陳茂通繼任經營。陳茂通因熱心公益,捐款賑災或資助社會事業的義舉屢見報導,如1935年墩仔腳大地震即以個人名義捐輸百圓,再以乾元行名義捐兩百圓,且力勸永樂會成員捐助賑災
從1917年到1936年,陳茂通執掌乾元藥行將近20年,與長崎泰益號有生意往來,曾向泰益號直接訂購中藥材,或向中國藥材商訂購貨品後,委託泰益號21551922_10155654068218618_5288045780490367643_o.jpg在日本內地報關納稅,再轉口運送到臺灣。從乾元藥行信封上印製的廣告宣傳,其販售的藥品包含:「元丹、平安散、何首烏七寶丹、小兒肥兒丸、ブルトーゼ」等項目。其中ブルトーゼ是一種補血強健的營養劑,而平安散則專治霍亂時疫,1932年7月24日臺灣日日新報第11599號第4版曾報導乾元藥行寄贈平安散一千包,給當時發生流行疫病的廈門地區。配合臺灣總督府在臺對抗疫情的紀錄,反映當時的華南衛生環境條件的時代背景。
根據文資提報團隊取得資料,陳茂通曾擔任臺北本島人藥業組合長、藥郊聯合會會長、保正、臺北州稅調查委員、稻江信用組合監事、臺北商業會理事兼會計、東洋醫道會臺灣支部長、永楽座株式會社常務、擔任漢方醫術醫藥的復興運動臺灣支部長並籌備漢方醫學研究大會、贊助大稻埕1920年霞海城隍年度祭典、贊助艋舺愛愛寮、贊助全島島詩人大會、參與東洋一道全島大會、捐獻財團法人佛教慈愛院、主辦中國蔣作賓公使訪臺歡迎會、招待外交領事參訪團、始政四十年博覽會中宣傳臺灣本島特色、擔任臺北保安宮第三次大修董事、協助臺北第三高女遷建新校址、推動大稻埕設立路燈。與臺北發展及各處文化資產歷史密切相關。1936年陳茂通過世時,由港町富商陳天來擔任治喪委員長,可見其在商界的影響力。
根據建物謄本等資料,1932年小林惣次郎把三橋町-2號土地,在1933年、1934年分割兩筆地號賣給陳茂通,1934年謄本出現建築物,而在1933年底出版,吉田寅太郎著作《續財界人の橫顏》中,「漢藥王陳茂通君」篇章末尾描述:「最込三橋町に堂々たる洋館を建築して先づ大稲埕に陳茂通ありを名乗を揚げてしまった」,直接證實陳茂通宅為1933年落成、1934年登錄於土地臺帳。落成後屋主登報「臺灣日日新報」廣邀名流親友參加,當時臺北市尹松岡一衛及辜顯榮都參加了新居宴。辜顯榮,更是那個年代陳家走訪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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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資委員王惠君會勘後表示,宅邸設計優美,並為當時已逐漸盛行之現代主義風格,在構造與材料上亦相當講究,可能是和洋並存;入口馬賽克鋪面、出窗與窗台等都相當精美。圖:文史工作者凌宗魁/提供
後來,「陳茂通宅」,轉賣給汐止仕紳益興炭礦株式會社常務董事嚴丙丁,1973年再轉賣正大尼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做為辦公室,至今產權人未再變更。爾後正大尼龍出租開設餐廳,從《三板橋會館聚朋園》》《山海樓手工臺菜餐廳》都是臺北著名餐飲地標。
「陳茂通宅」,構造為樑柱、樓板使用鋼筋混凝土之加強磚造獨棟純住宅,具有構造方面的獨特性與時代見證意義,至今臺北住宅類文化資產沒有這類案例(戰前住宅類文化資產大多為木造官舍或職務宿舍,局部使用鋼筋混凝土構造案例如大稻埕辜宅、萬華林宅、新芳春茶行等則皆是住商混合機能)。
去年文資法通過修法,把五十年以上紀念建築列入後,史工作者凌宗魁和關係文資者共同提 報「陳茂通宅」,這棟建物佔地 190坪,格局大,風格特色受到萊特(Frank Lloyd Wright)作品東京帝國飯店影響的裝飾藝術(Art déco)重複幾何形門柱、基座砌石裝飾、外牆鵝黃色面磚及洗石子、馬賽克拼花地磚、手工木作窗框、室內木作牆板等細部,工藝精美且保存完整,近年東側格局擴建,立面增設連續拱廊,風貌力求協調未嚴重破壞原貌。
文資委員張崑振會勘後表示:洋式房風貌已具保存價值,重要的特徵有:ArtDeco風格,包括陽台、開窗、燈飾與鋪面等。
文資委員堀込憲二會勘後表示:過去中山北路之商業後面的巷子有些獨棟洋房住,現在已很少,具文化資產潛力。1930年代流行淡黃色及淡竭色系的外牆。 圖:文史工作者凌宗魁/提供


270年楊家古厝古井 北市通過異地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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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文化局文資審議委員會今(13) 日原定進行北市溫州街22巷4號(俞大維故居)、萬華「楊氏古厝及古井」與北門彰銀文資審議,但光是俞大維故居案就審查了三個多小時,最後北市文資委員通過了俞大維故居指定市定古蹟外,並在匆忙審議下通過了萬華「楊氏古厝及古井」異地保存案。
除了俞大維故居爭議案,經過長達兩個多月的陳情抗爭,今天順利獲得指定為市定古蹟案外,臨時「插隊」排入議程的萬華「楊氏古厝及古井」卻在審議前,未受到應有的重視,文資委員米復國在今天的審議中建議,已在於民國104 年9 月22 日由台北市文化局公告登錄為台北市歷史建築、具有270年的萬華楊家古厝與古井,沒有作詳細的資料調查,迄今都沒有進行基本的測繪紀錄,,應該要做仔細的調查後再作審議。
其實,萬華「楊氏古厝及古井」案,棏氏家內部出現兩派聲音外;檯面下也形成堀仔頭保護聯盟與鄉林建設之間的拉扯角力;而根據文化局的審議資料,106 年9 月22日鄉林建設公司向台北市都發局提送「臺北市萬華區華中段一小段201-2、352 地號等26 筆土地都市更新案」,都更範圍包括了「歷史建築楊氏古厝及古井」,文化局在10 月20 日召開「歷史建築楊氏古厝及古井保存規劃計畫書」審查會議,並由文資委員李乾朗、詹添全、王惠君、蔡元良四位協助審查,四位文資委員針對「解體過程」、「構件拆除後編碼及存放」、「古井遷移注意事項」、「立面重組方式」四個面向提供了諮詢建議,當天的會議的結論是:請鄉林建設公司依照委員意見補充說明後,由台北市文化局提送「近期」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利於都更案進行與文化資產修復。而台北市文化局的立場是:「楊氏古厝」保存範圍是:正立面(臺北市萬華區長泰街179 巷5 弄5 號),以及「古井」,並可採異地保存。
對於楊家古厝和古井要異地保留,台大城鄉所副教授康旻杰指出,北部加蚋仔六庄之一的「堀仔頭聚落」,可能是臺北市現存最早最完整的拓墾聚落,從開基10世祖至今21世祖的楊氏家族,上推至少270年前(甚至更早)就落腳於此。聚落的水源豐沛,面對南向方位的堀仔水塘,四處湧泉水渠,正廳前埕因此抬升基座,週邊三合院落自然形成楊家子孫生活傳承生命延續的場域。近八卦形制的砌石古井,清澈泉水從未間斷,伴著老樹古厝,為臺北留下農墾時期最珍貴的文化地景。
對於百年「古井」也可以異地保留,康旻杰昨晚就在臉書抱怨:「這些價值都敵不過一紙都更」「即令其中一支楊氏派下家族堅守公廳神主香火,即使古井仍不捨斷源,汩汩上湧,文資審議僅認可公廳與古井為得異地保存的歷史建築,其中祖厝只指定正廳立面,無視內部祭祀空間的精神襲產與藝匠構築,古井的水源如何異位,始終無人回應。」康旻杰指出,都更區域因為兩棵不得移植的老樹,建商被迫進行建築配置大幅度的調整;但是楊家古厝正廳單薄牆體仍被移去偏僻角落,古井將淪為無水可汲的石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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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守護堀仔頭聯盟 - 首頁 - https://goo.gl/tPRwvo

主旨:全民守護堀仔頭,反對台北第一庄配合都更建案異地保存!
 
連署訴求:
【台北第一庄配合都更建案異地保存,加蚋仔三百年自然聚落將宣告全面滅失】
守護堀仔頭聯盟訴求:
1. 請文化局文資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落實文資審議程序,負起文化主管機關應有之責任。針對古井進行現勘、調查,以維續水脈為前提現地保留古井,而非異地重組,並維持堀仔頭暫定古蹟身分。
2. 堀仔頭文化景觀暨古蹟文資審議,未經合法程序的歷史建築登錄,審議結論無效。
3. 台北市文化局長期以來僅針對具有文資價值之資產進行列冊而坐視文化公共財遭財團技術性滅失,勿自廢武功\,淪為財團背書附屬機關。柯市長應儘速責成市府成立堀仔頭專案小組,協調建商修改方案讓城市的新舊共存,而非拆除歷史來配合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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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萬華堀仔頭聚落是台北市大加蚋仔地區昔日五大漢人庄頭中,至今唯一僅存保有完整的水文、古厝、古井、老樹等歷史紋理之聚落。楊家第二十一代子孫楊忠穎指出,楊家來台開基祖譜可追溯至第九世祖楊天明(在台卒年為1710年),推算開基歷史超過300年,相較於文獻登載1709年陳賴章墾號為同一時期。祖厝公廳直至今年初都有楊家後代持續維護並祭拜先祖。而祖厝內象徵拓墾聚落源頭的活水古井,堀仔頭聚落是台北市目前僅存能見證台北開墾歷史的真實物理空間,更見證新店溪沿岸聚落拓墾的痕跡。若稱之「台北第一庄」「台北第一井」當之無愧\\\\\\\。
然而,這樣具有高度城市發展歷史價值意義的聚落因文化局與建商的忽視,在柯市長上任後初就以草率的態度進行文資審議決議。依據文資法施行細則第八條,文化局及文資委員荒謬地未經現勘程序,即審議決議針對古厝立面、古井做出僅登錄歷史建築、配合「現有」都更事業設計,遷移至街角開放空間的結論,間接否定了古蹟之價值,這根本不符合文資法定行政程序。
文資審議決議以毫無規範性的歷史建築身份登錄楊家古厝立面、古井,並附帶條件將完全配合財團建商所提之現有方案。歷史建築身份既無任何罰則,甚至一旦如寶斗里青雲閤一般任由地主建商拆除,即可因登錄理由滅失而失去文資身份。聯盟提出質疑,離開水脈的古井如何異地「保存」?沒有公廳祭祀的祖厝立面保存的意義何在?這種文資保存自廢武功\\\,全面配合都更開發的文資審查結果,根本是為建商量身訂做,讓文化資產淪為建案加值的附屬品。原有機會因此改寫台北史的漢人屯墾聚落的自然庄頭,自此將宣告全面滅失;亦象徵了台北柯市長新政將以財團開發支配文資的退守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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