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耗或耗羨、雀鼠耗、腳耗、火耗熔鑄碎銀的損耗極小,耗損率只為1%~2%,然而地方官吏在征斂時要多於此20倍以上,要加耗20%~30%,有時更高/耗羨歸公和養廉銀,清初承明舊制的時候,官至極品俸銀只有180兩、祿米180斛,而七品知縣年俸救更加少了,僅有45兩/耗羨歸公又稱火耗歸公,地方官向民眾徵收稅金時,會以運送與鎔鑄等耗損為由,多徵銀兩,更稱為火耗或耗羨,但耗羨的範圍大於火耗,耗羨還包含雀鼠耗等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3TWtbH


石單位的問題,
60石換算成重量約是4140公斤;
一斗11.5斤(台斤),
十斗一石,
一石是115斤,
60石是6900斤,
等於4140公斤。
1938年每公頃產量約為2242公斤(這是糙米),
所以說六十石山產能至少是一田水田的2倍,
看來是不可能的事情。
故以石(音但)為發音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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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說明修正財產申報法的立法目的。(資料照)
縣市議員財產不透明 行政院推修法強制公開防貪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K7AbId
2022/04/21 15:5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現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僅規定縣市首長以上等級的公職人員需要公告財產,縣市議員則毋須向選民揭露財產,引發不透明的質疑,行政院院會21日通過財申法修正草案,強制公開議員財產。主管機關法務部說明,修法是基於防貪考量,近日送立法院審議。
現行法第6條第2項僅規定,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縣市長及立法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應予公告,至於直轄市議員及縣市議員則無須公告。法務部表示,為達成財產申報透明目的,決議修正該規定,增列直轄市與各縣市議員財產申報資料亦應上網公告。
其次,現行法只有規定公告公職人員財產,但未規定公告期間,修正案對此增列規定,上網公告至其喪失原申報身分後1年。
此外,現行法規定參選總統、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候選人於申請候選人登記時須申報財產,各級選委會應於收受申報10日內上網公告這些財產申報資料,法務部考量有些候選人資格經審定不符,無公告財產必要,故對此提出修正案。
修正案改為,各級選委會應於審定候選人名單之日,上網公告通過審定候選人的財產申報資料,未通過者則無須公告。選委會同時應於審定候選人名單之日,將財產申報資料予以審核彙整列冊供人查閱。
法務部審酌,公職候選人的財產申報資料持續上網公告並無實益,增訂上網公告期限為1年。
縣市議員財產不透明 行政院推修法強制公開防貪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K7AbId


大學生畢業後的求職問題一向受到關注,其中不少人會選擇考取警察。不過,一名曾考上警察的女網友,表示自己擔任數年警察後選擇辭職,他談到儘管警察月薪55K、且薪資穩定,但回首這段「血淚史」,讓她直言即使給他10萬元他也不回去,她也在網路上分享不願推薦他人擔任警察的6大原因。
一名女網友在DCARD表示,自己大學畢業後參加特考順利考上警察,她說自己個性直接也不怕辛苦,輪班、深夜勤、單警處理事情、績效需要都能勝任,同事避之唯恐不及的春安工作自己也做到長官誇獎,「但就跟當兵一樣,那是一個環境不友善、封閉,同事素質落差很大的職場。」
她分享擔任警察的6大缺點。第一,永遠不知道排休是否會取消,讓她難以安排行程,且只要一次不同意停休,就會成為全派出所的罪人,甚至被長官列為黑名單;第二,長官永遠自認最聰明,說的話就是金科玉律,若質疑就會被當成忤逆;第三,輪班制度讓晚班後不久就要接早班,造成身體出現健康問題
她接著說,第四,由於警察算是最好考的公務員之一,造成同事素質落差極大,除了難以溝通,也曾看過上酒店、上班還在宿醉的荒謬事;第五,對女性不友善,還遇過長官要求應酬賠笑、開黃色玩笑;第六,社會對警察很不友善,執行公務被攻擊時只能消極抵抗,遇到再危險的事都不能開槍,「因為開了槍,你面對的是無數的報告,倒楣的還要上法院纏訟數年。」
該網友表示,自己當時底薪、加給加上加班,月薪大約5萬5000元,離職前許多長官向他挽留,但她最後仍離開。她說,自己現在正常上下班,月薪約4萬6000元至4萬8000元之間,談到警察這份工作「給我一個月10萬我也不會回去,努力認真的人到哪都是人才,而警察需要的不是人才。」
對於發文也引起網友討論,有網友認為「警察需要的不是人才,是奴才」、「完全搞不懂警察那個輪班制度」、「軍警一家親原來是真的阿!」不過也有網友認為警民對立很正常,因為平常人遇到警察大多沒什麼好事,「更不用提還有很多吃案廢警了」、「相信有好警察,可是遇不到」。警察薪水優渥又穩定?過來人揭血淚史:給我10萬都不回去 https://bit.ly/2Vkerlq


約1861年移民美國的家族合影

低薪的盛世/官員薪資/養廉銀制度改革/中國俸祿制度史/火耗歸


無所不貪 中國最窮374個縣被貪走逾3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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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村一景。(圖擷取自網路) --
2018-01-09 10:2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官場貪污很出名,但連窮鄉僻壤的扶貧補助費都能污走,根據中國審計署最新審計報告,光是2016及2017兩年,有374個被列為中國最窮縣的重點扶貧區,有資金737.53億元人民幣(下同,約3319億台幣)竟然被污走70多億(約合台幣315億元)。
《中新網》報導,被稱為「蒼蠅」的窮縣小官貪污的名目五花八門,窮級貪污最嚴重的部分是在農村危房改建、苗木種植等,不必改建,不必種植,直接用照片ps,甚至很多圖片幾乎是一模一樣,或是編造資料、重複申報等,另外還有從搬遷、教育、健康、金融等這些補助費,從中虛報冒領、剋扣侵占,其實「吃拿卡要」、「雁過拔毛」。
到了鄉鎮及村層級,「小蒼蠅」更有不同的剝削名目,如在危房改造增列「好處費」、「報名費」 ,更惡劣的甚至在村裡用大喇叭喊,不交200元報名費不能報名危房改造;之後更有「偷工減料」,在各項物資發放、資金補助或是項目分配等,親友優先,把民眾排擠到後,或是直接侵占名額。

低薪的盛世/官員薪資/養廉銀制度改革/中國俸祿制度史/火耗歸


 低薪的盛世/官員薪資/養廉銀制度改革/中國俸祿制度史/火耗歸  

清承明制,官員薪俸低。一品官年俸僅一百八十兩,七品縣官四五十兩,實不足以度日。清官如湯斌陸隴其者家人宰雞彼等猶責其奢。湯文正公曾任江蘇巡撫,辭世時為工部尚書太子少傅,身後僅餘俸銀八兩,其子欲奉棺返鄉亦不可能,清貧可見一般。
清初以銅錢糧食轉官銀繳稅之損耗即耗羨轉而為官員之津貼。雍正以其剝削百姓亦無益於國庫而行火耗歸功之制。為補俸祿所折而創養廉銀,依缺份厚薄而給養廉銀多者千餘兩,少者數百兩,養廉銀已數十倍餘俸祿矣。此亦所以有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之諺。袁子才二十四歲中進士,初任庶吉士後放外任,歷數縣知縣,三十八歲致仕,任官頗有官聲,長官、僚屬、百姓均無怨言,十餘年間即有家資足供其購曹家舊業築隨園,亦得利於養廉銀。此制行至清亡。
民國肇建,國家多事,軍閥割據,餉制不一。北伐成功,全國統一,國家漸富,至民國二十年後,文武官員薪俸皆足。抗戰軍興,歲入全用於軍費,食之者眾,生之者寡,官員復貧矣。
政府遷台,國蔽民窮。官員本俸低,高官視察無錢可賞,與人酬作,無銀可用。特支費乃興。民國五十年左右,參謀總長一月特支費可達四十萬,數百倍於其本薪。特支費除供犒賞外,所餘錢亦有補貼官員生活用度之意。此一制度相沿至今,有人以特支費不可入私人口袋窮究不亦太過矣。
養廉銀立意甚佳。官員為官志在經濟。官員不可貪,官員貪墨則上下交相利,弊端叢生,最終必以商人幕後治國而亡國。然官員薪俸不足以養廉,何忍以廉相責。新加坡 為將一流人才網羅為國所用,薪資以公司行號薪制為參考,又略高於同職務之薪資。已領高薪猶為墨吏則眾皆約可誅。時至今日,官員本俸足以養廉,特支費可休矣。然往者已矣,不宜再議,此亦成事不說,遂事不諫之義。


 

耗羨歸公又稱火耗歸公,中國歷史上,地方官向民眾徵收稅金時,會以運送與鎔鑄等耗損為由,多徵銀兩,更稱為火耗或耗羨,但耗羨的範圍大於火耗,耗羨還包含雀鼠耗等。
徵納運京的米穀,被雀鼠偷食損耗,稱為雀鼠耗[1]。漢朝時,每繳糧食一石,加耗兩斗,後漢隱帝時,雀鼠耗由納糧一石加耗兩斗增到四斗。
此後耗羨作爲中國歷代官員的陋規收入近乎一種公開狀態。康熙後期虧空嚴重。康熙一方面宣布「永不加賦」,一方面對官吏稅外收費只能默許。康熙四十五年七月,御史袁橋彈奏山西巡撫噶禮「縱庇貪婪」,「通省錢糧,每兩索火耗銀二錢,除分補大同、臨汾、洪洞、襄陵、翼城、臨晉、聞喜、崞縣、長治、介休諸處虧空外,入己銀共四十餘萬兩。」[2]康熙五十四年至六十一年二月,直省虧空銀九百一十三萬兩,米谷二百四十二萬余石。[3]
康熙六十一年,川陝總督年羹堯和陝西巡撫噶什圖最早提出耗羨歸公建議,但遭到了康熙帝的斥責而未果。雍正時山西巡撫諾岷[4]、布政使高成齡[5]請提解火耗歸公。元年十一月正式實施耗羨歸公[6],最早在山西推行,雍正元年就有湖廣、河南、山東等省份奏報實施耗羨歸公。二年七月,正式推廣至全國,將明朝以降的「耗羨」附加稅改為法定正稅,並制度養廉銀,用意在打擊地方官吏的任意攤派行為
耗羨歸公終究是陋規合法化成為正稅的結果,難免有「加賦」之嫌。乾隆繼位,對耗羨歸公和養廉銀的政策頗有異議,與臣下商討是否繼續實行政策。有官員表示希望恢復耗羨私征制度,但大多數人認為應當堅持。錢陳群認為耗羨提解以來,「吏治肅清,民亦安業」。[7]兵部主事彭端淑亦稱耗羨歸公是「萬世不易之法」。[8]最後乾隆表示:「此事當從眾議,仍由舊章。[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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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薪的盛世:一年只賺12萬?在清代北京當官,比現在的22k還慘!
By 作者: 張宏杰, opinion.cw.com.tw查看原始檔
在我們的想像中,古代官員都很富有。然而清代京官,大部分生活都很「窮」。
我們翻開史料,隨處可見京官生活貧困的記載。比如晚清著名文人李慈銘在做京官時,有時候甚至吃不起飯。他還記載他見到的另一個京官,刑部主事,因為經常饑餓,甚至面有菜色。京官之窮在當時的大清帝國,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並且成為人們調侃的一個話題。有〈都門竹枝詞.京官〉描寫一品大員的窮狀云:「轎破簾幃馬破鞍,熬來白髮亦誠難。糞車當道從旁過,便是當朝一品官。」
京官為什麼這麼窮呢?我們可以以晚清名臣曾國藩為例,具體分析一下。
▍小地主出身,還是窮人家
曾國藩是中國近代最重要的人物之一,他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理學家,還是一個標準的傳統官僚。他科舉出身,經歷了傳統官場低、中、高三個級別,又經歷過京官和地方官兩種類型。同時,曾國藩還是一個心很細的人。學生書局出版的《湘鄉曾氏文獻》中還保留有曾國藩親手記的日常生活帳簿,其中從買了一棵大白菜、剃了一次頭、雇了一次車到收了別人10兩「炭敬」、給某大學士送了3兩「節禮」,事無巨細,悉數記載。
所以我們可以幫曾國藩算算帳,看看曾國藩做官,賺了多少錢,他基本薪資多少?補助和津貼多少?他這些收入都花到哪去了?
嘉慶16年(1811)曾國藩出生的時候,家裡頭是8口人,一共有田地「百餘畝」,人均12畝半,按後來土改的標準,正好是小地主。
不過和我們想像中的大魚大肉的地主生活不同,晚清的小地主,其實也只不過是能吃飽糙米飯,頂多說家裡的大家長晚飯的時候,可以拿半個鹹鴨蛋來下酒而已。曾國藩參加過兩次會試,第二次去北京,家裡就已經拿不出幾十兩銀子的路費,是親戚們東拼西湊才把他送上路。所以曾國藩也可以說是一個典型的「鳳凰男」,一家人從小拚命供他讀書,希望他通過考學,改變整個家族的命運。
曾國藩科舉成功,成了從七品的翰林院檢討。那麼他是否馬上從一個鳳凰男變成富家,家裡人是不是都沾光了呢?那倒沒有。曾國藩在北京做了13年京官,13年當中,他的經濟生活的主旋律就是一個字──窮
▍月入1萬元,這樣的京官你要當嗎?
清襲明制,官員俸祿水準很低。清代一品官員正俸全年不過180兩,二品155兩,三品130兩,四品105兩,五品80兩,六品60兩,七品45兩,八品40兩,正九品33兩,從九品及未入流只有31兩。除此之外,每正俸1兩,還有1石祿米。
雍正年間,考慮到這個收入水準太低,根本不夠花,所以對地方官進行了養廉銀制度改革。改革完之後,地方官的薪俸水準幾十上百倍地增長。比如總督的收入增長了100倍左右,知府增長了10至30倍,知縣也增長了9至50倍。但是京官只是在乾隆年間改開雙俸,正俸之外再開一份「恩俸」,就是薪資大約增加一倍。
所以按這個標準,曾國藩這樣的從七品京官薪俸內容是正俸45兩,加上45兩「恩俸」,此外還有45斛(22.5石)「祿米」。一般祿米每石值銀1兩3錢,所以曾國藩的祿米值銀29.25兩。加上雙俸,曾國藩的薪俸總數為119.25兩
除此之外,京官還有數目不等的「公費」,也就是辦公經費。不過朝廷核定的公費銀水準極低,一品大員每月公費不過5兩,曾國藩這樣從七品翰林的公費標準是1兩半,但是國家還要苛刻一點,全年實發不過10.71兩。將薪俸與公費兩項相加,曾國藩全年正式收入為合計129.95兩。這就是曾國藩的全部收入。
關於白銀的幣值,我們可以用購買力換算,也就是晚清的1兩白銀能夠買今天多少大米來進行換算,結果是1兩白銀約相當於今天的900元台幣
那麼曾國藩一年的薪資是多少錢呢?12萬台幣,平均一個月1萬台幣。一個月賺1萬台幣,在北京能生活嗎?不可能。何況清代婦女是不工作的,所以這是曾國藩全家的收入,曾國藩老婆孩子好幾口人,這樣的收入當然不夠花。
▍曾國藩的房租,可能比他的年薪還高!
曾國藩這樣級別的京官,他一年大約要花掉多少錢呢?
我們先來看住。清代京官在住房問題上不享有任何福利,不但沒有宿舍,也沒有住房津貼之類。所以或者自己買房,或者租房。清代北京房價就已經很高,剛到北京就買得起房的人很少,曾國藩的選擇自然是租房。
在傳統時代,等級觀念很嚴重,一個官員必須要保持他的尊嚴和體面。不管朝廷給他的薪資多麼低,他也要維持一個官員的體統。比如說住房,作為一個京官,他就不可能採取合租的方式,和那些拉洋車的、賣白菜的、賣煤的擠在一個大雜院裡,他必須租一個像樣的四合院,獨門獨院,門口還得掛塊牌子,某某官宅。那麼一個像樣的四合院那時候在北京租金就不低。
曾國藩到了北京之後不久,在騾馬市大街北的棉花六條胡同租了一處很小的四合院,全年租金67兩白銀,相當於他全年收入的一半。第二年曾國藩又搬到了菜市口的繩匠胡同,租了一個有18間房的四合院。這個四合院很漂亮,不過租金更高,160兩白銀。所以僅房租一項,就比他全年的薪資還要高了。
曾國藩的第二大支出,是社交應酬,婚喪喜慶的紅白包、請客吃飯的錢。京官生活很清閑,很多人只需要初一十五去兩次衙門就可以了,剩下大量的時間是彼此交往,彼此唱和、請客吃飯。
清代有一本筆記叫《平圃遺稿》,其中說,京官劇院,習以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入人數。就是說,別人請客你不能不去,別人請了之後,你也不能不回請,否則時間長了,你就會被大家排除在圈子之外,沒有自己的人際關係網絡。所以當時北京城的各大著名飯莊門口,每天晚上,都停滿了官員的車馬。當然,京官吃喝不能報銷,要自己花錢。
曾國藩很愛交往,人很熱心,朋友非常多,社交開支也不少。在道光21年,曾國藩給朋友的婚喪嫁娶、朋友父母的生日送的壽禮,加起來是70多兩白銀。他自己請客吃飯用了40多兩。這兩項加一起就是110多兩。這可以列為第二項,食。
▍當官養家,赤字可以高達43萬
第三項開支大的就是買衣服。很多人對曾國藩的感覺是一個比較簡樸的人,由此引出後世的種種渲染,比如說他最好的衣服是一件天青緞馬褂,只在新年和重大慶典時才拿出來用,平素便放在衣櫥裡,因此用了30年依然猶如新衣云云。
但是他在京官期間可不是這樣,在京官期間,曾國藩有很多很好的衣服。僅帽子這一項,在道光21年他就買了大呢冬帽、小呢小帽、大毛冬帽、小毛冬帽、皮縫帽等,大概有11頂,這些帽子便宜的7、8兩,貴的有10、20兩。
曾國藩為什麼要買這麼多的帽子、衣服呢?這和清代的官場體制也有關係。因為清代對官服的要求非常嚴格、又非常瑣碎。春夏秋冬,一個官員的帽子、衣服、鞋都有嚴格的要求。然而又沒有公款採購制度,官服要自己買。你進京當官,這一套都置辦齊了,至少得500兩到800兩。所很多官員買不起官服,怎麼辦呢?租,向官服店租官服穿。
除此之外,交通費壓力也十分沉重。清代北京道路都是土路和石子路,交通不便,特別是下雨颳風天,常難以行走。加上衙門離住地往往有一段距離,所以官員們多選擇乘轎、騎馬或者坐車出行。
當時北京的高級大臣交通費支出是非常昂貴的,何剛德在《春明夢錄》中說,高級大臣一年坐轎,就要費銀800兩。因為必須雇有兩班轎夫,還需前有引馬,後有車輛及跟騾。轎夫8人,每人每月1兩,則薪資一項每年就要96兩。清代不但不配公車,連交通補助都沒有,這些都得自己掏錢。初入官場的曾國藩自然買不起轎子,但有些場合總不能徒步參加,隔三岔五就要租一回馬車,這也是一筆相當大的開銷。道光21年,他在這方面花了30多兩白銀。
除此之外,曾國藩還需要在生活日用,買米買麵,文化生活,買書買紙等方面花錢。道光21年,他林林總總一共花了608兩白銀。
我們前面講過,他全年收入不過是129兩白銀,算下來他一年的赤字是479兩,約合台幣431,100元。
這麼大的赤字是如何彌補的呢?
▍當京官還得自己化緣賺錢
在清代京官彌補赤字的途徑大概有以下幾種:
第一,很多人到北京當官的時候就知道京官是賠錢的買賣,都要從家裡帶一大筆銀子到北京去當官。曾國藩曾從家裡帶過錢嗎?帶了,而且沒少帶,1,500兩。這些錢是哪來的呢?是曾國藩自己化緣來的。
道光18年(1838),曾國藩中了進士,而且點了翰林。這就意味著湘鄉曾氏從一個普通農家,變成官員之家,曾家生活起居的排場,馬上發生了改變。他才剛中進士,還沒有薪資,怎麼曾家就一夜變富了呢?靠的是曾國藩的進士身分。
個人一旦成了進士,在當時人看來,就成了一支極具投資價值的潛力股。所以進士在社會上會受到與現職官員相同的待遇。
作為新科進士翰林公,曾國藩前途實在不可限量。混得最不濟也是個知縣,那要是混得好的,部堂總督大學士,也都在意料之中。所以雖然還沒什麼薪資收入,但是曾國藩社會地位提升,卻使老曾家有了幾條收入管道:第一是接受饋贈,收受賀禮;第二是借錢,大家都樂意借錢給他家;第三則是作為紳士調解民間的糾紛,也可以獲得報酬。
先說餽贈。點了翰林之後,曾國藩請假回家,在老家待了一年,到各地去拜客,通過收人家的賀禮,為將來進京當官籌集「資本」。
為什麼拜客能籌到錢呢?因為新科進士主動登門拜訪,那麼一般人家都得好吃好喝好招待,臨走還得送上幾兩銀子作賀禮。從道光18年年底回到湖南老家,到道光19年進京,曾國藩在老家一共待了296天,這期間他花了198天,用來拜客。在曾國藩留下的帳本中,每一筆收入都有詳細記載。我一筆筆加起來,細細算了筆帳,最後折算成白銀,收入共為1,489兩1錢2分。
嘉慶道光時期,物價水準很低。豬肉一斤多少錢?50~60文,鴨蛋一個2文,黃瓜每斤2文,蔥每斤5文。至於一畝良田,只要30多兩銀子。這樣說來,曾國藩的拜客收入,可以買50、60畝良田,或者4萬斤豬肉。這筆錢不是小數。
但是有了這些錢,到北京當官可能仍然不夠用。所以曾國藩還曾經主動向他人借錢,比如道光19年4月,他在日記中記載說:「向大啟借錢為進京路費,大啟已諾」。這是他籌資的第二個管道。
第三個管道,就是「干預地方公事」。29歲的新科進士曾國藩此時已經是地方上的重要角色,和官府關係很密切。他幫人打官司調解地方糾紛,一般來說會獲得相當豐厚的酬謝。張仲禮先生說,做調解工作,是許多鄉紳的主要收入來源。我們大致估計,曾國藩調解這類案子,每次可獲得幾十兩銀子。
所以透過這三個管道,曾國藩從家裡帶來了一筆鉅款,讓他能在北京站穩腳步。
拒絕灰色收入,就等著欠債
除了從家裡帶錢,京官彌補赤字的第二個經濟來源,是「冰敬」和「炭敬」,就是地方官到北京辦事的時候,都要給他自己認識的這些京官每個人送上10兩、8兩的銀子,數目不多,冬天就讓你拿這點兒錢買點兒炭,夏天就買點兒冰,消消暑。這嚴格來講也是一筆灰色收入,但是在清代幾乎是一個公開的規則。道光21年,曾國藩剛剛到北京當官,收了9次這方面的饋贈,加在一起是97兩白銀。
京官彌補赤字的第三個管道就是借錢,北京的商人比較願意借錢給京官,因為大家知道京官一旦發達了,還錢很容易。所以曾國藩在道光21年年底,家裡帶來的銀子就花光了,借了50兩勉強過了這個年,在以後我們看曾國藩的日記、帳本上借銀的數量逐年增長,最後達到了1,000多兩。
除了前述三種途徑,還有一些京官有一個比較大的來源管道,就是為地方官在北京辦事,謀取一些灰色收入。因為京官雖然收入不多,但很多部門手裡有權,可以影響國家政策的制定。所以很多地方官願意結交京官,讓他們在北京為地方官探路。很多京官透過這種方式獲得巨額的灰色收入。但在曾國藩的資料中,我們找不到任何一筆這樣的記載。
那麼,為什麼別人很多收灰色收入,曾國藩卻不這樣做呢?
因為曾國藩已經發誓要「學做聖人」。道光29年,曾國藩在寫給弟弟們的家信中說:「予自三十歲以來,即以做官發財為可恥,以宦囊積金遺子孫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總不靠做官發財,以遺後人。神明鑑臨,予不食言。」
在京官時期,曾國藩立下了「不靠做官發財」的錚錚誓言。但是,做一個清官,其實是很痛苦的。曾國藩進京為官前,他那富有遠見的老祖父就對家裡人說:「寬一(曾國藩乳名)雖點翰林,我家仍靠作田為業,不可靠他吃飯。」這句話一方面說明老人深明大義,不願以家累拖累曾國藩仕途上的發展;另一方面也說明翰林之窮是普及到了窮鄉僻壤的常識。
▍回不起家的大官
曾國藩在京官時期,升遷非常迅速。曾國藩自己在家書中有一句話,說自己是「十年七遷,連躍十級」。在當時,這個升官速度也是創了紀錄的。
做初級、低級京官時曾國藩很窮,做了高官之後,他的經濟狀況如何呢?仍然非常窘迫。清代侍郎級高官,年俸155兩。加以恩俸和祿米等補貼,年收入一共可達620兩,此外還有一些公開的灰色收入。咸豐初年,曾國藩兼屬禮、吏、兵、刑、工五部侍郎,在好幾個部領津貼,收入應該更高。
但是隨著交往等級的提高,開支也隨之增加。比如交通費一年就要400兩,所以清代的侍郎仍是一介窮京官。在升任侍郎後的道光29年,他在家書中提到:「今年我在京用度較大,借帳不少。」咸豐元年他更是說:「但京寓近極艱窘」。
曾國藩任職京官後,從未回過家鄉。道光28年,曾國藩在家書中說:「餘自去歲以來,日日想歸省親。所以不能者,一則京帳將近一千,歸家途費又須數百,甚難措辦。」做了堂堂副部長,居然掏不起回一趟老家的路費,不知今日讀者讀了這段資料,會有何感想?


低薪、貧窮,厭世代看不見未來?
腐敗、無能,我們該如何踏出下一步?
企業以低薪維持營運,經濟發展未見起色,
政府錯誤決策,導致官方組織全面敗壞。
看官俸低廉的中國朝代,給後世何種啟示。
鑑往知來,從歷史上的腐敗與反腐敗,看出今日社會問題存在的遠因。
本書是著名歷史學者張宏杰新著。公開出版之前,由邏輯思維獨家發行三個月,銷售達數萬冊。第一部分對清王朝的腐敗與反腐敗作了重點分析;第二部分重點解讀中國歷史上的俸祿制度,探討官員俸祿與腐敗之間的關聯;第三部分介紹封建王朝各種制度下官員的生存。
歷史是連續的,今日社會在物質層面上已經與傳統社會完全不同,但是權力結構的基盤,仍然保持着強大的慣性。腐敗,僅僅是投射這個權力結構的一個入口。邏輯思維羅振宇推薦本書時說:《頑疾》這本書,點出了每個人一生中都會遇到的三個問題:一是如何分析自己身處的格局之網?二是如何自己建構一個良性之網?三是如何破出一個惡性網絡?既享有其資源,又不同流合污。
張宏杰以非常確切的歷史史實和真實數據,對中國漢宋元明清等時期官員的工作生活狀況、收入支出情況,以及國家制度設計等有關從政的方方面面作了全面的介紹,深刻剖析了中國官員的真實生存狀態和生存之道,是了解中國社會和官場生態的不可多得的好書。

低薪的盛世/官員薪資/養廉銀制度改革/中國俸祿制度史/火耗歸低薪的盛世/官員薪資/養廉銀制度改革/中國俸祿制度史/火耗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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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頑疾為何無良方

  腐敗是傳統社會的頑疾,歷代皇帝為了治理腐敗,可謂絞盡了腦汁,想盡了辦法。
  比如鮮卑族建立的北魏,一開始非常腐敗,地方官幾乎無一不貪。北魏皇帝們反腐決心很大,措施層出不窮,很多辦法甚至非常「現代」。比如北魏太武帝建立「舉報制度」,號召天下百姓,可以跑到皇帝面前直接舉報其官長:「其令天下吏民,得舉告守令不如法者。」文成帝則要求對官員們實行「長期追責制」,雖然官員們已經任滿調離或者退休回家,如果發現有經濟問題,也絕不放過:「牧守蒞民……雖歲滿去職,應計前逋,正其刑罪。」北魏明元帝拓跋嗣則發明了類似今天西方國家「財產公開制度」的辦法。他專門派出一批使節到各地巡行,清查官員家裡的財產。巡行使節事先並不告知,而是突然襲擊,闖入官員家中,一項項清點財物。如果你不能證明哪些東西是合法所得,那就一律視作贓物,治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看起來,北魏皇帝們的制度創新能力已經接近那個歷史時代的極致了。
  但是皇帝們的百端治理整頓,幾乎毫無成效,北魏前期的腐敗程度在中國歷史上絕對名列前茅。不但沒有成效,有些措施還產生了嚴重的副作用。比如皇帝號召百姓舉報不法官員,詔令下達之後,各地倒是群起響應,不過響應的都是地方上的流氓地痞。「凡庶之凶悖者,專求牧宰之失,迫脅在位,取豪於閭閻。而長吏咸降心以待之,苟免而不恥,貪暴猶自若也」。就是說,這些地方上的兇惡之徒,專門搜集地方官員的過錯,然後上門威脅,如果不給我好處,我就上報。地方官員不得不賄賂他們,回過頭加倍貪暴。皇帝的詔令,反倒成了地方黑惡勢力發財的機會。
  五代十國時期,南漢皇帝劉鋹反腐方法更是出奇,為了防止官員們有私心,他選官是「閹然後用」。《新五代史.南漢世家》記載,劉鋹規定擬用官員均須先行閹割一下:「至其群臣有欲用者,皆閹然後用」。
  為什麼要採取如此奇特的手段呢?劉鋹有這樣一番解釋:「自有家室,顧子孫,不能盡忠,惟宦者親近可任。」(《新五代史.南漢世家》)有家室子孫,官員們就不能做到公而無私。把他們全閹了,才能全心全意為國家服務。
  雖然採取了如此「獨出心裁」的反腐奇招,但是南漢還是在劉鋹手中滅亡了。劉鋹在位期間,荒淫無度、統治昏庸,他寵愛一名波斯女子,與之淫戲於後宮,叫她「媚豬」,而自稱「蕭閑大夫」,不理政事。後來他又將政事交給女巫樊鬍子,連宰相龔澄樞和盧瓊仙都不得不依附於她。大寶十三年(北宋開寶三年,九七○年),北宋大將潘美率軍攻打南漢,南漢官員已經全部腐化,掌兵權的全是宦官,「城牆、護城河,都裝飾為宮殿、水塘;樓船戰艦、武器盔甲,全部腐朽」。這樣的國家,怎能不亡。
  到了明太祖朱元璋時期,反腐手段更是殘酷。
  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國歷史上反腐措施最激烈的皇帝。《草木子》說,明太祖規定,地方官貪污受賄六十兩以上,就要在土地廟前剝下皮來,裡面填上草,放在官府大堂的公座邊上,以提醒下任官員不要貪污:「明祖嚴於吏治,凡守令貪污者,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府州縣衛之左,特立一廟,以祀土地,為剝皮之場,名曰皮場廟。官府公座旁,各懸一剝皮實草之袋,使之觸目驚心。」實在令人毛骨悚然。
  從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八年,朱元璋幾乎無日不殺人。據說,朱元璋上朝時,如果把玉帶高高地貼在胸前,這一天殺的人就少一些;如果把玉帶低低地按在肚皮下面,這一天就大殺一批,官員們嚇得面如土色。傳說當時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與妻子訣別,到晚上平安回家便舉家慶賀,慶幸又活過了一天。
  一般估計,朱元璋在反腐過程中殺掉的官吏在十萬到十五萬名之間,數量不可謂不多。由於誅戮過甚,兩浙、江西、兩廣和福建的行政官吏,從洪武元年(一三六八)到十九年(一三八六)竟沒有一個能做滿一個任期,做到一半就被罷官或者殺頭。有些衙門,因為官吏被殺的太多,已經沒有人辦公,朱元璋不得不實行「戴死罪、徒流辦事」、「戴斬、絞、徒、流刑在職」的辦法,叫判刑後的犯罪官吏,帶著鐐銬回到公堂辦公。
  朱元璋還發明了透過群眾運動來反腐。他發布了針對全國民眾的《大誥》,號召底層民眾起來,造官僚階級的反。他在《大誥》中宣稱,在他的帝國之內,百姓們如果痛恨某一官吏,可以不經任何法律程式,直接闖入官府,捉拿官吏,送到他面前來審判。這在中國政治史上是從來沒有過的事情。此令一下,在通往南京的路上,經常出現一群衣衫襤褸的百姓押解著貪官污吏行走的情景。
  雖然力度如此之大,然而朱元璋期望的良好吏治也沒能出現,洪武一朝貪污事件仍然層出不窮,「棄市之屍未移,新犯大辟者即」。「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屍未移而人為繼踵,治癒重而犯眾多!」弄得朱元璋連聲哀歎:「似這等愚下之徒,我這般年紀大了,說得口乾了,氣不相接,也說他不醒。」
  而且允許百姓直接擒拿犯法吏員一舉不久就顯現了很大的的負面作用。群眾運動的火候是最難掌握的。不久,就有許多地方的地方官為了政治利益,威脅利誘百姓們保舉自己,打擊他人,更有許多地方群眾為了抗稅不交而把正常工作的稅收官員捉拿到京。這類事情遠比真正捉到的貪官要多,弄得朱元璋一個勁地嗚呼不已。在他死後,腐敗更是迅速發展,大明最終以中國歷史上最腐敗的王朝之一被列入歷史。

  為什麼中國歷史上這些反腐措施不能取得治本之效呢?
  原因很簡單,這些措施都沒有觸及到根本。
  中國傳統社會的腐敗大多數時候都是一種制度性腐敗。它的產生是基於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權力決定一切」的社會運轉機制。
  自秦朝至清末,中國歷史基本上就是一個皇權專制不斷強化的歷史。而皇權專制本身,就是最大的腐敗。
  皇權專制制度的根本特徵是,皇帝不是為國家而存在,相反,國家是為皇帝而存在。用黃宗羲的話說,從秦朝開始的君主專制制度是「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天下之害盡歸於人」。黑格爾則說傳統中國是「普遍的奴隸制。只有皇帝一個人是自由的,其他的人,包括宰相,都是他的奴隸」。這句話在中國史書中得到這樣的注解:後梁宰相敬翔曾對梁末帝說:「臣雖名宰相,實朱氏老奴耳。」(《舊五代史.敬翔傳》)
  這種制度安排,使天下成了君主的世襲產業:「其未得之也,荼毒天下之肝腦,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產業,曰:『我固為子孫創業也』」,「其既得之也,敲剝天下之骨髓,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樂,曰:『此我產業之花息也』」。確實,在君主專制制度下,整個國家,就是給皇帝提供服務的莊園,全體臣民,其生存的意義都在於為皇帝奔走。換句話說,國家就是皇帝的盛筵,皇帝一家是唯一的食客,天下百官是負責上菜的服務員,而老百姓,則是餐桌上的食物。這就是所謂的「竭天下之財以自奉」、「四海之廣,足一夫之用」、「奪人之所好,取人之所爭」。這種狀況本身當然就是最大的腐敗。用黃宗羲的話說,皇權專制制度是「天下之大害」。用孟德斯鳩的話說則是:「專制政體的原則是不斷在腐化,因為這個原則性質上就是腐化的東西。」
  利益如此巨大,風險當然也高。為了保證自己及後代的腐敗特權,皇帝們建立起龐大的官僚體系,試圖控制社會的方方面面,「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甚至於「焚詩書,任法律,築長城,凡所以固位養尊者,無所不至。」這就導致權力籠罩一切。
  記得我中學時讀世界歷史,課本上有一段是講西方資本主義是怎麼發展起來的,說因為歐洲的國王們很窮,打仗辦事得向商人們借錢,錢借多了還不起,結果國王們就被新興的資產階級控制,不得不制定有利於資本主義發展的政策。讀了這些之後我大惑不解:君主怎麼會被商人控制?抄了商人的家,商人的一切不就都是君主的了嗎?西方的君主怎麼那樣笨?
  我的想法是典型的中國人思維方式。雖然私有制在中國起源很早,然而中國社會並沒有真正確立起「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概念,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天下的一切,都是皇帝的。中國古代權力的起源主要依靠赤祼祼的暴力,因此「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一定意義上而言對古代中國並不完全適用。傳統中國是一個「權力決定一切」的「超經濟強制」的社會。馬克思稱之為「行政權力支配社會」。皇帝們可以憑一已之喜怒,把國家像揉麵團一樣揉來揉去:秦始皇可以調集全國之力修陵墓、修長城,朱元璋在全國之內組織了數千萬人的大移民,甚至到了清朝康熙時代,尚可一道遷海令下,沿海三十里內,人民搬遷一空。如此巨大的行政動員能力,讓西方人驚歎不已。
  傳統社會生產生活的各方面,都是在權力的直接支配之下進行。比如農業,劉澤華說:「國家通過權力系統對農業生產進行直接的監督和管理,貫穿於中國整個封建時代。……從官府集中大量耕牛、種子、生產工具在全國範圍內調配,到將幾十萬、上百萬的勞動者從東遷到西,又從西遷到東;更不必說產品徵收和轉運中組織、措施的複雜與嚴密,都體現著一種精神,即國家對於全部土地、農民、一切生產活動的主宰。農民幾乎沒有自由的獨立的自己的生產,一切都要納入符合封建國家需要的軌道。自由競爭或自由選擇的原則,在這裡完全沒有效應。」
  不僅是大事由統治者決定,甚至普通百姓穿什麼樣的衣服,住多大的房子,也要由統治者具體規定。比如明朝開國之初,朱元璋就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對細民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進行了明確要求。他規定金繡、錦繡、綾羅這樣的材料只能由貴族和官員們使用。老百姓的衣料只限於四種:綢、絹、素紗、布。他還規定普通老百姓的靴子「不得裁制花樣金線裝飾。」也就是說,靴子上不得有任何裝飾。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一次微服查訪,發現有的老百姓在靴子上繡了花紋,勃然大怒,回宮後,「以民間違禁,靴巧裁花樣,嵌以金線藍條」,專門下令,嚴禁普通老百姓穿靴子。後來北方官員反映,北方冬天太冷,不穿靴子過不了冬。朱元璋遂用格外開恩,「惟北地寒苦,許用牛皮直縫靴」。就是說可以穿靴,但只許穿牛皮的,只許做成「直縫靴」這一種樣式。除了衣服之外,其他的生活起居也無不有明確的規定。比如老百姓的房子,洪武二十六年定制,不過三間,五架,不許用斗拱,飾彩色。百姓喝酒,酒盞用銀器,酒注只能用錫器,其餘的都只能用瓷器、漆器……事實上,在中國傳統時代,不存在公域與私域的區別,一切私人領域都具有政治性質,都是政治領域。一個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需要由權力來規定。
  而且中國皇帝對商人特別敵視。戰國時期,中國的統治者們就十分銳敏地認識到,經濟力量會威脅政權的穩定。因此中國多數朝代都對商人階層設置了歧視性規定。比如西漢「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一樣。前秦皇帝苻堅規定「工商皂隸不得服金銀、錦繡。犯者棄市。」朱元璋則規定,在穿衣方面,商人低人一等。農民可以穿綢、紗、絹、布四種衣料。而商人卻只能穿絹、布兩種料子的衣服。即使你富可敵國,也沒權利穿綢子。商人考學、當官,都會受到種種刁難和限制。
  歷代統治者都堅持「利出一孔」原則,什麼叫利出一孔,天下所有的好處,天底下所有的利益,都要從一個孔出來,那就是都要由權力這個孔出來,由皇帝來賜予。所以在傳統時代,財富不能給自己帶來安全,因為它隨時可以被權力剝奪。一定要攀附權力,才能安全。權力可以讓一個人一夜暴富,也可以讓他一夜赤貧。漢文帝寵幸為他吮瘡吸膿的黃頭郎鄧通。漢文帝病了,長了個瘡,怎麼也治不好。鄧通就為漢文帝吸膿,漢文帝很感動,特許他可以冶銅鑄錢,鄧通遂一躍而富甲天下;過幾年,漢文帝死了,漢景帝上台,厭惡這個靠拍馬屁上來的人,於是鄧通就「家財盡被沒收,寄食人家,窮困而死」。朱元璋時代一個有名的傳說是,江南首富沈萬三為了討好朱元璋,出鉅資助建了南京城牆的三分之一,孰料朱元璋見沈萬三如此富有,深恐其「富可敵國」,欲殺之,經馬皇后勸諫,才找了個藉口流放雲南。沈萬三終客死雲南,財產都被朱元璋收歸國有。這個傳說雖然被歷史學家證明為杜撰,卻十分傳神地表現了朱元璋時代富人財富的朝不保夕。在古代中國,「政治地位高於一切,政治權力高於一切,政治力量可以向一切社會生活領域擴張。」確實,如果說西方資本主義社會是金錢萬能;那麼中國傳統社會則是權力萬能。
  因為權力支配一切,所以通過權力,很容易獲得巨額財富。所以在傳統社會,人們商品經濟意識不發達,對純粹的商業經營、經濟投資興趣不大,而對政治冒險、政治投機、權力經營十分投入。戰國時期的大商人呂不韋是中國式權力投資學的開創者。他說,耕田之利不過十倍,珠寶之利不過百倍,而政治投資贏利無數。後來他果然也透過擁立子楚為秦國國君而拜相封侯,一下子家僮萬人,食洛陽十萬戶。在古代中國,要想致富並且保持財富,只有通過做官:「三代以下,未有不仕而能富者。」
  這是古代中國制度性腐敗的第一個基礎:權力支配一切。
  第二個基礎則是權力不受約束。
  中國古代傳統社會歷來講究人治,因此權力運用表現出極大的任意性。憑武力奪取天下的中國皇帝,可以對天下一切人隨意「生之、任之、富之、貧之、貴之、賤之」。而各地官員則是各地的「土皇帝」,在自己的地盤上,一手遮天,說一不二,獨斷專行。他們對上只對皇帝一個人負責,對下則永遠英明,永遠正確,永遠受到逢迎,下屬們除仰自己之鼻息外,別無他法。因此他們也很容易作威作福,專擅恣肆。康熙年間的工部右侍郎田六善曾這樣說:「今日官至督撫,居莫敢誰何之勢,自非大賢,鮮不縱恣。」
  雖然中國歷代王朝為了約束權力也進行了一些制度設計,但是因為相信「人性本善」,相信教化的作用,相信「有治人無治法」,所以實際上這些制度發揮的作用很小。
  雖然中國古代王朝通常都很重視監督機制建設,御史台、都察院在歷代都是朝廷重要的衙門,但幾乎每一個王朝,監察系統發揮的作用都非常有限,甚至根本就是空轉。比如清代幾乎所有的貪污大案,都並非監察制度監察到的,而是一些非常偶然的因素或者是政治原因引發的。最典型的是清代最大一起貪污案王亶望案,涉及甘肅省官員二百餘人,其中布政使以下縣、令以上官員一一三人,形成了一個有組織的貪腐集團,捐糧案前有預謀有計畫、案中有分工有組織有步驟,案後有攻守同盟。這樣一個涉及全省的巨案,不但在甘肅是公開的祕密,在全國也為許多人所知。但是七年之內居然無一人舉報告發,最終還是貪污者自我暴露。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結果,是因為監察機構只是皇權的附屬,並不能監督皇權。皇權不能分割,傳統監察制度本是為強化皇權而設的。在傳統社會,皇帝的權力從本質上講是不受制約的。意志強悍的皇帝很容易就可以繞開制度、更改法律,以一人之意志而為高下,甚至法外施情,以情代法。比如明代成化、嘉靖皇帝喜歡方術,很多術士只憑一紙符籙,便可官運亨通。到了一個王朝的中後期,皇帝往往帶頭腐敗,監察系統就完全失去作用。對於諫官來說,諫諍不合聖意,輕則遭貶,重則喪命。這樣的例子歷史上比比皆是。比如永樂年間刑科給事中陳愕「嘗言事忤旨,命坎瘞奉天門,露其首」,下場非常悲慘。
  西方現代的反腐機構雖然大多直屬政府首腦,不能直接監督政府首腦,但是政府首腦往往會受到司法系統、議會系統及新聞輿論的有力監督。因此監察機制從理論上來說是無死角的。但是政治分工、權力制衡的觀念都是近代以來的產物。古代皇權是不可分割的,也不能讓渡,所以傳統社會不可能對皇權進行有效監督和制衡。
  另外,中國傳統的權力制約機制是封閉的,它排除外來力量的參與,特別是拒絕引入民間的監督力量,因此是一種體制內的自體監督,效力自然非常有限。所有官員都處於同一權力體系之內,受到「官大一級壓死人」這個同樣的遊戲規則的左右,監察官員打「大老虎」,隨時可能為其反噬。所以傳統時代,大多數時候監察官員只能「打打蒼蠅」。萬曆年間,左副都御史丘舜曾經說:「(官場)貪墨成風,生民塗炭,而所劾罷者大都單寒軟弱之流」。此外,監察官員和其他官員一樣,也受利益最大化原則支配。當他們發現巴結權貴有利於自己時,就會輕易將手中的監察權力作為向權貴們討價還價的資本。所以,在歷史上很多時期,監督者與被監督者很容易貓鼠一窩,在竊取「天家」利益的時候,結成同盟。歷代王朝後期,隨著官僚體系的腐敗,監察系統也會高度腐敗。
  明代言官的權力非常巨大,特別是「風聞言事」的特權讓他們擁有非同尋常的殺傷力。這並沒有導致明朝官場風紀特別嚴明,反而導致了明代後期言官系統的腐敗特別嚴重。因為手中握有的監督和考察官員的權力,所以他們公然索賄,買官賣官。明代後期人稱科道監察官員為「抹布」,「言其只要他人淨,不顧己污也。」監察系統腐敗的結果是這個系統完全失去作用。比如崇禎年間,都察院考核地方官吏,已經完全流於形式,拘私情,通關節,結果全是「稱職」,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第三,低薪制導致腐敗的惡化。
  在中國歷史上,薄俸制是主旋律。漢桓帝時的名臣朱穆,長期任中高級官員,「祿仕數十年,蔬食布衣,家無餘財」。東漢著名學者政論家崔寔,曾經在多地擔任太守,「歷位邊郡,而愈貧薄。建寧中病卒,家徒四壁立,無以殯殮」。東漢那些級別低的官吏,不但不能養活妻室兒女,甚至連冬夏衣被也買不起。比如東漢明帝時,河內樂松「家貧為郎,(尚書郎)常獨直台上,無被,枕杫,食糟糠。」杫是指放在枉礎上面的板子。無獨有偶,《京兆舊事》載,「長安孫晨,家貧,為郡功曹,十日一炊,無被,有蒿一束,暮臥其中,旦則收之。」簡直如同叫花子一般。
  某些王朝比如宋代對中高級官員局部實行了高薪養廉,但是對廣大低級官吏一直是薄俸制,因此從總體上說,宋代也是一個低薪制的朝代。宋代許多中低級官員的生活也是十分緊張的。宋朝時有人抱怨說:「閒曹奔走徒雲仕,薄俸沾濡不逮親。」更有打油詩說:「平江(治今江蘇蘇州)九百一斤羊,俸薄如何敢買嘗。只把魚蝦充兩膳,肚皮今作小池塘。」宋真宗時,張逸「(知)青神縣,貧不自給,(王)嗣宗假奉半年使辦裝。」低級官員甚至有貧至生不足養、死不得葬者。如「觀察推官柳某死,貧不能歸,乳嫗挾二子行丐於市。」流落成了乞丐。
  傳統社會的低薪制,到底低到什麼程度,離滿足基本生活相差多少?我在《給曾國藩算算帳》一書中專門透過曾國藩等人的例子中分析,曾國藩在做翰林院檢討時,年收入為一百二十九兩左右,年支出為六百○八兩左右。赤字四百八十兩左右,需要自己想辦法彌補。這是當時京官的常態。
  不僅大部分王朝都採取薄俸制,有的王朝甚至還採取無俸制,不給官員開工資。比如北魏王朝和元王朝早期。
  遊牧民族建立的王朝,一般都以戰爭搶掠為生,所以立國之初,北魏人根本不知道什麼是俸祿。當時北魏文武百官的生活來源,主要靠朝廷賞賜的戰利品。但是獲得賞賜最多的當然是隨軍出征的將士及文武官員,留守的官員所獲甚少,甚至根本撈不到賞賜。比如北魏名臣高允在任中樞機要官員中書侍郎時,「時百官無祿,允常使諸子樵采自給」,「家貧布衣,妻子不立」,其家「惟草屋數間,布被縕袍,廚中鹽菜而已。」出任機要,而家貧如此,可見北魏官員待遇水準是何等不公平。
  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留守文職官員和地方官員的主要收入就靠貪污受賄、「刮地皮」。史載當時無祿之官,「率是貪污之人」,「少能以廉白自立」,以至百姓視他們為「饑鷹餓虎」。北魏太武帝時,公孫軌出任虎牢鎮將,「其初來,單馬執鞭;返去,從者百兩(輛),載物而南」,百姓登山怒罵相送。
  北魏前期的皇帝們在反腐上可謂機關算盡,但是他們沒有意識到沒有俸祿制度是一個根本制度缺陷。直到孝文帝時期,北魏君主才想通一個簡單的道理:不給百官發俸祿,不可能達到地方吏治的清明。因此才開始制定俸祿制度。孝文帝結束了北魏一百多年無俸的歷史,然後再厲行懲貪,取得了明顯的效果,並且為他的漢化改革創造了良好的制度條件。
  朱元璋反腐未能治本,也有俸祿制度方面的原因。在中國歷朝歷代皇帝中,朱元璋對官員們是最小氣的。朱元璋制定的俸祿水準是中國歷史上最低的,史家因有「明官俸最薄」之說。我們以縣令收入為例。明代正七品縣令月俸只有七石五斗。那時的官員,並不享受國家提供的福利待遇,不但不享受別墅、小車、年終獎金,也沒有地方報銷吃喝費。用七石五斗糧食養活一個大家庭甚至家族,這個縣令的生活只能是普通市民水準。而且明代對於官員辦公費用不予考慮,師爺、帳房、跟隨、門房和稿簽等手下均需要縣令來養活。作為縣令,還要在官場上迎來送往、交際應酬,這就給官員們造成了巨大的經濟壓力。
  這種低薪製造成兩種結果。一個結果是奉公守法的官員,生活極為清苦。
  比如洪武朝弘文館學士羅復仁性格質直,經常在朱元璋面前率直發言,因此朱元璋稱他為「老實羅」,但對這個到底是真老實還是假老實還是有所懷疑,因此有一天便服到羅復仁家去私訪,恰逢羅復仁正站在一張折了一條腿的木梯上填補一塊剝落的粉壁。朱元璋不覺感慨,說:「老實羅確實老實,是清廉之員,不用再修房子了,朕賞你一套新住宅。」於是賜給他城中府第。
  最為極端的例子是洪武朝官至正三品的通政使曾秉正,去職時竟「貧不能歸」,實在沒有辦法,「鬻其四歲女」,充作路費。朱元璋一聽,不僅沒反省自己的低薪政策,反而勃然大怒,「帝聞(曾賣女一事)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終。」(《明史.曾秉正傳》)
  翻開明史,這類清官生活困苦甚至饑寒的例子,隨手可見。
  另一個結果是大部分官員不得不想「歪門邪道」彌補自己的虧空。貪污腐敗當然就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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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頑疾為何無良方
第一部分 壞的結局,好的樣本:清王朝的腐敗與反腐敗
1 大清王朝不貪腐的衙門
2 「陋規」是一種制度性腐敗
3 康熙應該對清代的制度性腐敗負大責任
4 雍正皇帝的「高薪養廉」改革
5 養廉銀改革為什麼失敗了
6 由「中興名臣」主導的最後一次裁撤陋規
第二部分 高薪未必養廉,但低薪一定腐敗:中國俸祿史的啟示
7 漢代:為什麼西漢清廉而東漢腐敗
8 不給官員工資是貪小便宜吃大虧
9 高度人性化的唐代俸祿制度
10 宋代「高薪養廉」到底是成功還是失敗?
11 元朝俸祿制度的缺陷
12 「官俸薄」與「腐敗烈」的明代
13 清代俸祿制度
第三部分 高貴的窮人:荒誕制度下的官員真實生存狀態
14 窘迫的曾國藩:清代京官的生活水平
15 曾國藩的小金庫:清代地方官員的真實收入
16 劉光第和那桐:晚清京官一窮一富的兩個代表


養廉銀,又稱養廉錢,是中國清朝官員的俸祿制度,在中國歷史上為清朝特有。雍正元年(1723年),清世宗創立了這種薪給制度,本意是想藉由高薪,來培養鼓勵官員廉潔習性,並避免貪污情事發生,因此取名為「養廉」。但是,攤丁入畝、火耗歸公後,清政府將所有稅收(包括酒醋稅等地方稅)改歸朝廷所有,致使地方財政困難,看似高薪養廉,實際上將地方行政費用歸於地方首長所有,導致清朝地方貪腐情況為史上之最。
越南阮朝初年,明命帝為了防止官員貪污,從中國引進了養廉銀制度。
成因
清初文官的俸祿標準表面是號稱延續萬曆《大明全典》制定的低薪制,知縣「每月支俸三兩,一家一日粗食安飽兼餵馬匹,須銀五六錢,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費」
但是實際上《大明會典》載正七品除了底薪外還有其他實物補償或其折抵津貼:
歲該俸九十石。
本色俸五十四石
支米十二石
折銀俸卅五石 - 銀廿六兩九錢五分
折絹七石
折色俸卅六石
折布俸十八石 - 銀五錢四分
折鈔俸十八石 - 色鈔三百六十貫
以上合計一年約領大米一千一百零五公斤還有絹布、二十七兩五錢白銀及寶鈔三百六十貫足夠十二口人一年的開銷,再加上明代所有的外命婦、誥命夫人有自己的年俸,並不包含在官員支俸中,地方官府的行政、人事、伙食開銷也不需要地方官員負責,再加上七品優免田賦八十畝,免丁徭八人,又再加上稍為大一點官多半有兼職俸。(比如夏原吉領戶部尚書、太子少傅、少保三種職務俸祿,王守仁領兵部尚書、左都御史、新建伯三俸,海瑞亦有吏部右侍郎、南京右都御史二俸,加上外命婦的俸給,各邊鎮守各官尚有一至二十頃的養廉田,這些都不需要「孝敬」京官,也不需要被被內務府或皇帝巧立名目訛詐),明代官員真實的薪俸比表面所認知的要來的高。但明朝官員一般家口眾多,以海瑞為例。海瑞任淳安縣令一職的時候,除了老母、妻子之外,還有兩三個女兒、兩個兒子,加上家僕、婢女,可能還有奶媽,總共有十來口人,而工資經七折八扣,實際領到的是12石大米、27.49兩銀子和360貫鈔。當時鈔不值錢,可以忽略不計。僅以12石大米、27.49兩銀子來計算,十來口人用這些工資,生活就不免拮据。海瑞的家庭結構已經算是非常簡單的,生活標準也不算高,但已顯得捉襟見肘了,至於其他官員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清初延續的並不是明代的薪俸制度,而是關外戰時分贓制的滿人至上分肥制度,除了本薪支俸外的東西全部遭大量取消或沒收尤其是漢人官員,導致很多官員在雍正前根本食不裹腹,所以必須從百姓身上剝削[1]。因此在康熙末年幾乎是無官不貪,甚至康熙本人也不完全反對官員貪污。[2]雍正元年「一七二三年」特設養廉銀,「因官吏貪贓,時有所聞,特設此名,欲其顧名思義,勉為廉吏也」[3],「知大臣祿薄不足用,故定中外養廉銀兩,歲時賞上方珍物無算」[4]。養廉銀的來源來自地方火耗或稅賦[5],因此視各地富庶與否,養廉銀數額均有不同。
一般來說,養廉銀通常為本薪的十倍到百倍,其標準混亂缺乏公平性。光緒《清全典事例》記載範例:
總督為一萬至兩萬兩
巡撫為一萬至萬五千兩
布政使為五千至九千兩
按察使為三千至八千四百四十四兩
例如,台灣巡撫劉銘傳的年薪為一百五十五兩銀,養廉銀則達一萬兩銀。而台灣總兵年俸六十七兩銀,軍事加給一百四十四兩銀,而養廉銀則為一千五百兩銀,「都司全年俸薪、馬乾、養廉銀四百四十九兩,千總俸薪、馬乾、養廉銀一百九十二兩,外委養廉銀三十六兩,增設各兵加餉銀九百五十二兩耳,凡共需銀四千六百餘兩。」[6]。
後果
養廉銀並沒有完全解決官員的生計問題,因此反而加重貪汙,一般的京官因為沒有統治地方沒有火耗或稅賦,京城開銷又大,並未有足夠的銀錢收入,所依賴的是地方官的冰敬與炭敬等行賄,李慈銘在日記中稱:「京官貧不能自存,逢一外吏入都,皆考論年世鄉誼,曲計攀援。」[7]曾國藩擔任翰林院檢討後,家書提到:「男目下光景漸窘,恰有俸銀接續,冬下又望外官例寄炭資,今年尚可勉強支持。至明年則更難籌畫。」[8]。而各地又有肥瘦之分能調到繁榮地區當官當然收益大,這就促使地方官和京官的權錢交易關係,誰能調到哪裡去當官,京官往往有實質影響力。
另一方面養廉銀又助養官員的豪奢,張集馨從道員升任按察使後進京覲見的花費是:「別敬軍機大臣,每處四百金,賽鶴汀不收;上下兩班章京,每位十六金,如有交情,或通信辦折者,一百、八十金不等;六部尚書、總憲百金,侍郎、大九卿五十金,以次遞減;同鄉、同年以及年家世好,概行應酬,共用別敬一萬五千餘兩」[9]《清朝文獻通考》批評:「入愈豐而累愈重,知有私不知有公。縱倍給薪津,歲增經費,何補若人之揮霍,空益小民之負擔」,這是因為「廩入既厚,縱侈隨之,酬應則踵事增華,服用則豪奢逾度。」再加上晚清財政困難,俸銀、養廉銀常常停支,官員「藉口於養廉不足,肆行侵漁」[10]。


中國俸祿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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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悠久,俸祿制度行之久遠,歷史皆有所不同,大致上秦朝以後皆行俸祿制,基本上是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下的官僚制度。中國還有「恩蔭」制,等於是變相的世襲制。漢代官員退休,已有「歸養之祿」,類似今日的退休金制度。

先秦
黃帝時即有封爵的記載,《通典·職官·封爵》載:「黃帝:方制萬里,為萬國,各百里。」《漢書·地理志》也說:「昔在黃帝……方制萬里,劃燮分州,得百里之國萬區。」顏師古註解說:「方制,制為方域也。畫,謂為之界也。燮,古野字。」另外在《左傳·昭公》裡記載黃帝創立官制:「昔者黃帝氏以云紀,故為云師而云名。」
堯帝、舜帝以及夏朝的貴族分五等:即公、侯、伯、子、男。《孟子·萬章篇》說:「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
東周春秋時期實行爵祿制,《左傳》中載「次國之上卿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小同之上卿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下大夫。」《國語》中載「大國之卿,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
戰國時代有秩石制,即發給糧食,秦國以「石」為量器,同時表示官秩的等級。
商鞅定二十等軍功爵: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裊」,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漢朝
漢承秦制,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設王爵,並以「石」為量器,同時表示官秩的等級。《漢書·律曆志》記載,漢時「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
漢武帝時,改「徹侯」為「列侯」,列侯封地稱國。又因屢興邊事,為籌措軍費,賣關內侯以下的爵位,導致爵位為人所輕視。
《史記·平準書》載漢武帝時粟米十五錢一斗。東方朔提到自己薪水是「俸一囊粟,錢二百四十」[1]。
漢朝已經開始強調高薪養廉,丞相、大司馬、大將軍等高級官職的俸錢月六萬[2]。漢宣帝稱:「吏不廉平,則治道衰。今小吏皆勤事,而俸祿薄,欲使其毋侵漁百姓,難矣。其益吏百石已下俸十五。」[3]漢哀帝即位後,「益吏三百石以下俸」。
漢朝已經有退休金的觀念。《後漢書·劉愷傳》記載:劉愷「稱病上書致仕,有詔優許焉,加賜錢三十萬,以千石祿歸養。」
唐朝
唐代官員的俸祿是依照品級發放,依正、從、上、下分九品三十級職級,分十八級發放。唐代官員又有散官與職官之分。散官沒有實際職掌,僅代表身份之用。俸祿包括祿米、俸錢和職分田等。唐玄宗時,月俸增加雜用、防閣和庶僕等,防閣是警衛,五品以上的官員有配防閣。庶僕是指傭人,六品以下的官員有配給。
宋朝
宋朝對待士大夫最優渥,范仲淹本人認定:「養賢之方,必先厚祿,祿厚然後可以責廉隅」,官員退休後的俸祿也有半祿可拿。其子弟亦可恩蔭。趙翼《廿二史札記》卷廿五,「宋恩蔭之濫」條作為體味:「文臣自太師及開府儀同三司,可蔭子若孫,及期親大功以下親,並異姓親及門客;太師至保和殿大學士,蔭至異姓親,無門客;中大夫至中散大夫,蔭至小功以下親,無異姓親。武臣亦以是為差……以斯以觀,一人入仕,則子孫親族,俱可得官。」
明朝
明朝官員的俸祿是典型的薄俸制,明代官俸歷代最薄,最低從九品官員的俸祿為五石米。《廿二史札記》卷三二亦有《明官俸最薄》之條。
洪武四年〈一三七一年〉命中書省、戶部定百官歲祿:「正一品九百石、從一品七百五十石、正二品六百石、從二品五百石、正三品四百石、從三品三百石、正四品二百七十石、從四品二百四十石、正五品一百八十石、從五品一百六十石、正六品百石、從六品九十石、正七品八十石、從七品七十五石、正八品七十石、從八品六十五石、正九品六十石、從九品五十石。省、部、府、縣、衛、所、台憲諸司官驗數月支。」
洪武十三年,命戶部重定內外文武官歲給祿米、祿鈔之制,「正一品一千石、從一品九百石、正二品八百石、從二品七百石、正三品六百石、從三品五百石、正四品四百石、從四品三百石、皆給俸鈔三百貫;正五品二百二十石、從五品一百七十石、正六品一百二十石、從六品一百一十石、皆給俸鈔九十貫;正七品一百石、從七品九十石、正八品七十五石、從八品七十石、皆給俸鈔四十五貫;正九品六十五石、從九品六十石;皆給俸鈔三十貫。制賜百官公田,以其租入充俸之數。公、侯、省、府、台、部、都司內外衛官七百六十人,凡田四千六百八十八頃九十三畝,歲入米二十六萬七千七百八十石」。洪武二十年,再次更改百官歲祿,取消俸鈔:「正一品 月米八十七石、歲米一千零四十四石;從一品 歲米七十七石、歲米八百八十八石;正二品 月米六十一石、歲米七百三十二石;從二品 月米四十八石、歲米五百七十六石;正三品 月米卅五石、歲米四百二十石;從三品 月米廿六石、歲米三百一十二石;正四品 月米廿四石、歲米二百八十八石;從四品 月米廿一石、歲米二百五十二石;正五品 月米十六石、歲米一百九十二石;從五品 月米十四石、歲米一百六十八石;正六品 月米十石、歲米一百二十石;從六品 月米八石、歲米九十六石;正七品 月米七石半、歲米九十石;從七品 月米七石、歲米八十四石;正八品 月米六石半、歲米七十八石;從八品 月米六石、歲米七十二石;正九品 月米五石半、歲米六十六石;從九品 月米五石、歲米六十石。洪武時,鈔一貫,抵米一石。洪武年間,通政使曾秉正去職時竟「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
明初,朝廷多分封子弟為諸王,使諸王就藩,日後藩王分封遍及全國。洪武九年,規定「親王,米五萬石,鈔二萬五千貫,錦四十匹,紵絲三百匹,紗、羅各百匹,絹五百匹,冬夏布各千匹,綿二千兩,鹽二百引,茶一千斤,皆歲支。馬料草料,月支五十匹。」[4]。親王子未受封者,每歲各支紵絲、紗、羅各十匹,絹、夏布、木棉布各三十匹,綿兩百兩。郡王,每歲支拔米六千石,鈔兩千八百貫,錦十匹,紵絲五十匹,紗、羅各二十五匹,絹、夏布、木棉布各百匹,綿五百兩,鹽五十引,茶三百斤,馬匹草料月支十匹。郡王諸子年及十五,賜田六十頃。洪武二十八年,重定宗室俸祿:親王歲祿米萬石、郡王歲祿米兩千石、鎮國將軍歲祿米千石、輔國將軍歲祿米八百石、奉國將軍歲祿米六百石、鎮國中尉歲祿米四百石、輔國中尉歲祿米三百石、奉國中尉歲祿米兩百石。諸王歲祿豐厚,又有賜田,以致「民間地土搜括殆盡」,還有歲祿、莊田等,「勛戚皆賜官田以代常祿。」明朝初年,諸王公主人數不多,「親郡王以下男女五十八位」,國家財政尚能支付。中葉以後,宗室人口繁衍迅速,嘉靖時「河南初封周王一府,歲支祿米一萬石。今增郡王、鎮、輔、奉等將軍、中尉、郡縣等主君並儀賓等,至一千四百四十位員,共歲支祿米六十九萬二百五十石。」[5]至萬曆三十二年〈一六〇四年〉貴族「見存者不下八萬」,已經是「國初支庶不繁,定制因略;金麟趾蠡斯其麗不億,視昔時數百倍矣。」成為明代社會的一大病徵。
趙翼在《廿二史劄記·明官俸最薄條》中記載:「成祖遷都北京。以漕運不便,百官俸米,皆另赴南京關支,惟英國公張輔,以功大許北京支領。其百官俸米,領票後賣於商人赴領,每十石只直銀一二兩。周枕以江南正苦糧重,建議量折銀,每石銀四錢,以充百官俸。折銀之例始此」。
永樂年間任雙流知縣的孔友諒說:「國朝制祿之典,視前代為薄。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祿,其餘大小官員自折鈔外,月不過米二石,不足食數人,仰事俯首之資,以道路往來,費安所取資。貪者放利行私,廉者終萎莫訴。」
明朝前期,實行俸鈔折色,洪武九年始定,洪武十八年定每鈔二百五十文,代米一石。永樂元年,在京文武官員一二品,四分支米,六分支鈔、三四品,米鈔中半兼支、五六品,六分米,四分鈔、七八品,八分米,兩分鈔票、每新鈔兩錠,五貫為一錠,折米一石。明朝中期,官員俸給分為「本色」、「折色」兩種。成化二年〈一四六六年〉,支給折色俸:上半年給鈔,下半年給蘇木、胡椒。成化七年〈一四八一年〉,以「布一匹當鈔二百貫。是時鈔法不行,一貫僅直錢二三文,米一石折鈔十貫,僅直二三十錢,而布直僅二三百錢,布一匹折米二十石,則米一石僅直十四五錢。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6]成化七年,戶部尚書楊鼎請「以甲字庫所積之布估給。布一匹當鈔二百貫。是時,鈔法不行,一貫僅值錢二三文,米一石折鈔十貫,而布值僅二三百錢,布一匹折米二十石,則米一石僅值十四五錢」。十六年,又令「以三梭布折米,每匹抵三十石,其後粗闊布亦抵三十石」。
正統年間御史陳泰稱:「今在外諸司文臣去家甚遠,妻子隨行,祿厚者月給米不過二石,薄者一石,又多折鈔,九載之間,仰事俯首之資,道路往來之費,親故問譴之需,滿罷閒居之用,其祿不贍,則不免失其所守,而陷於罪者多矣。」
清朝
清初文官的俸祿標準是依據萬曆《大明全典》制定的低薪制,《大清會典》卷二一「文職官之俸」條:「一品歲支銀一百八十兩,二品一百五十兩,三品一百三十兩,四品一百零五兩,五品八十兩,六品六十兩,七品四十五兩,八品四十兩,正九品三十三兩有奇,從九品、未入流三十一兩有奇」。知縣「每月支俸三兩,一家一日粗食安飽兼餵馬匹,須銀五六錢,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費」[7]。幕友師爺、門房僕役,都需官員自己出錢聘僱,一般的縣要二三百人,大縣達千餘人至數千人[8]。李慈銘在曰記中稱:「京官貧不能自存,逢一外吏入都,皆考論年世鄉誼,曲計攀援。先往投謁,繼以宴樂,冀獲微潤。彼外吏者分其峻削所得,以百分之一輦致權要,罄其毫末遍散部院諸司,人得錙銖以為慶幸。於是益冥搜廣詢,得一因緣,動色相告,赴之若鶩,百餘年來成為故事。」[9]
為了解決官吏低俸,而設立名目巧取鄉民銀錢的習風,雍正帝在本俸之外,設置了養廉銀的制度。
清廷吸取了明朝封爵太濫,嚴重影響國家財政,因此對宗室封爵控制嚴格。至清末,大量的八旗子弟為生活所苦。
清代從總督巡撫到太守縣令,皆聘有幕賓與胥吏。汪輝祖在《病榻夢痕錄》說,乾隆十七年一個幕賓的「歲脩」為二百六十兩白銀,辦理錢穀的為二百二十白銀。


 

雍正反腐:對貪污官員抄沒家產 實行“養廉銀”

雍正為了清理財政,杜絕貪污,從賦稅和俸祿制度的改革入手,實行“耗羨歸公”。所謂“耗羨”,是指徵收賦稅、交納錢糧時,對合理損耗的補貼,例如熔鑄銀兩時會發生零星損失,糧米收放也會有一些虧損,所以允許地方官在收稅時每兩銀子加徵二、三分,稱為“火耗”、“耗羨”。

中國廉政史上第一部監察法典《欽定台規》。始纂於乾隆八年。此為道光年修訂之後的第四次增輯本。內收訓典、序官、憲綱、陳奏、巡察、漕糧、鹽政等。

清王朝的興起和康乾盛世的出現,得益於順治到乾隆前期的統治者推行了較為得當的政治、經濟和民族政策,其中政治的清正廉明也是清朝邁向盛世的關鍵因素。但是就在國家鼎盛之際,統治階級放棄了文治武功的進取精神,反而因富而奢、因盛而驕,使盛世滑向衰落。

與康乾盛世伴隨的是貪腐恣意橫行

康熙年間,官員的貪污現像已相當嚴重,一些大權在握的大官僚肆無忌憚地貪污公款,收受賄賂,如滿族大臣索額圖、明珠,漢族大臣徐乾學兄弟、高士奇等。當時的民謠說:“九天供賦歸東海(徐乾學),萬國金珠獻澹人(高士奇)。”康熙皇帝也覺察到情況的嚴重,曾經懲辦了一批貪官,還大力表揚於成龍、張伯行、張鵬翮等一批廉官,作為各級官員的榜樣。但康熙漸漸發現不但貪污無法肅清,就連自己樹的廉潔典型也並不真是兩袖清風,像張鵬翮在山東兗州當官時就曾收受過別人的財物;張伯行喜歡刻書,每部至少得花上千兩銀子,光靠官​​俸無論如何是刻不了的。晚年的康熙已是心力不濟,不僅不再致力於肅貪,反而認為“若纖毫無所資給”,則“居官日用及家人胥役,何以為生?”此論一出,各級官員自然更加無所顧忌了。

雍正皇帝繼位後,決心改革積弊,打擊貪污,整頓吏治。他令各省在限期內補足國庫的虧空,對查實的貪污官員嚴加懲處,追回贓款,抄沒家產。當時雍正對一些大臣的懲辦顯然還有政治上的複雜原因,但也確實起了打擊貪污的作用。與此同時,雍正解決了官吏俸祿過低和地方政府開支沒有保障的問題。具體辦法就是實行“養廉銀”。雍正期間,吏治有了明顯改善。

但自雍正離奇暴亡,乾隆接過權杖後,便一改其父嚴厲冷峻的處事行為,轉為平和放任的風格。尤其乾隆晚期,貪污之風盛行,吏治廢弛。乾隆皇帝照康熙之例六度南巡,而“供億之侈,驛騷之繁,將十倍於康熙之時”。為了維持奢靡的生活,乾隆巧立名目,勒索官吏、商人和百姓的錢財。乾隆帝規定,官員犯有某些過失或不盡職責,可向皇帝交納罰銀或贖罪銀,以換取寬恕或免罪。交納的銀兩,收歸皇帝私囊。乾隆帝的寵臣和珅,任戶部侍郎兼軍機大臣,執政20多年,深受乾隆帝倚重,嘉慶時被責令自殺,抄沒家產。人謂其家財八萬萬,敵清朝當時歲入十年以上。與官僚們驕奢淫逸生活相伴隨的,是貪污的風氣盛行,賄賂公行,政以賄成。各級官吏層層貪污中飽,整個官場瀰漫著貪贓枉法、惟利是圖、阿諛奉迎的惡劣風氣。各級官吏過著犬馬聲色、驕奢淫逸的腐朽生活,置國計民生於不顧。

歷朝歷代滅亡的原因並不完全相同,但是貪污腐敗,如蟻噬柱,久而久之,柱朽如渣,常常成為歷朝由盛轉衰的重要因素。對這一歷史現象,統治者應該說還是有所認識的。清代開國皇帝順治曾說:“朝廷治國安民,首在嚴懲貪官”。基於此種認識,清朝的統治者也採取了一系列的反腐廉政措施。

無論何人“不法”,都察院均可直言不隱,並且“即所奏涉虛,亦不坐罪”

清初的統治者接受歷代封建政權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深知以廉政為主要目的的監察制度對於維護封建政權的重要性。康雍乾的監察制度在明製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發展,建立了多元多軌的監察制度,從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多層次全方位的監察網絡,形成一套周密嚴格的監察制度。其監察制度之完善在其成文法《台規》中有完整的體現。

清朝把監察機構作為一支特殊的政治力量,給予相當高的地位與權力。在設立都察院時,就指出無論何人“不法”,都察院均可直言不隱,並且“即所奏涉虛,亦不坐罪”。康熙十一年上諭又指出:“一切吏治民生,得失利弊,皆宜殫忠極慮,據實直陳。”

為周密嚴格地監視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機構及大小官吏,清王朝建立了遍及全國的監察網。它在設置上呈現三個特點:一是中央與地方並舉。都察院是監察機構最高機構,地方督撫大吏均是中央監察系統的一部分,對地方各級各類官員有監察權。這樣,從監察體制上,形成了上下相維,中央與地方交互為用的網狀結構,使各級官吏均置於它的監督之下。二是科道合一。雍正元年,清廷將六科歸屬都察院。科道合併,加強了監察隊伍,擴大了監察範圍,把提高政府機構辦事效率、維護國家機器正常運轉的職責也歸入了監察系統。三是設立稽察、巡察御史。據《台規》記載,清代除對在京各機構及各地形成系統的監察機構網外,一度曾對一些重要機構及特殊系統和邊遠地區,另設有專門的監察御史,以補其不足。

清政府是將全國政府、軍隊、司法、文教、財政等機構全部置於監察機構的監督之下,使科道官員具有上可諫君下可糾臣之權力。其任務主要有:拾遺、補闕、規諫君主。這在《台規》規定的任務中佔有極大比重。歷代皇帝反复要求科道官員留心政事得失,極言直諫。儘管清代實行封建專制,敢於犯顏直諫者極少,但最高統治者力圖廣開言路、聽取不同意見、糾正執政中失誤的意圖還是可取的。另外還有監察吏治,嚴禁結黨、稽核財政收入、監督各級考試、稽察刑名案件等任務。

雍正倡立“養廉銀”制度

清朝施行低俸祿制,正一品官年俸180兩,七品知縣一年才45兩俸銀。當國家財政困難時,還要在官吏的俸祿上打主意,要他們減俸或捐俸。還有地方上存留的公費,本屬地方辦公開支,數額本就很少,清初因軍需一再裁減。康熙說“從前各州縣有存留銀兩,公費尚有所出。後議盡歸戶部,州縣無以辦公。”這樣,官吏們不但生活費用無保證,連辦公費用也被剋扣,因此不得不從老百姓身上進行搜刮。這種體制實際上就是鼓勵各級官吏的層層剝削。上諭中也承認:“今部中每遇事,輒令地方官設法料理,皆掩飾美名,實則加派於地方耳。”另外,“遠則西征之雇車,北口之運米(指征討噶爾丹時的後勤供應),近則修葺城垣,無不責令設法。”所謂“設法”就是貪污勒索的別名。官僚本性加上俸祿過低,決定了官吏必然大肆貪污。

雍正為了清理財政,杜絕貪污,從賦稅和俸祿制度的改革入手,實行“耗羨歸公”。所謂“耗羨”,是指徵收賦稅、交納錢糧時,對合理損耗的補貼,例如熔鑄銀兩時會發生零星損失,糧米收放也會有一些虧損,所以允許地方官在收稅時每兩銀子加徵二、三分,稱為“火耗”、“耗羨”。雍正規定“每兩加耗五分”,作為政府的正常稅收,統一徵收,存留藩庫,從中提取“養廉銀”,發給官吏作為生活補貼和辦公費用,而且其數量大大超過正俸。督撫大吏每年一二萬兩,知縣一二千兩。意思是說得了這筆錢,就應該廉潔奉公,不再貪贓剝民。這是雍正時的一項重要改革,這一制度的實行,在一定程度上澄清了吏治,使雍正在位時期成為清朝吏治最好的時期之一。

嚴管八旗子弟,高官、高官子弟實行任職迴避制度

清朝旗人在政治與經濟上佔有特殊重要地位,受到朝廷多方面的關照。但八旗子弟中有相當一部分由暗中貪污、盜竊到公開明火執仗地搶劫,給清朝社會風氣造成嚴重影響。清朝多數帝王為了維持其統治,除了頻繁申諭,加強教育外,也採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來解決這一問題。

一是遷居。清初統治者對於屢教不改的八旗子弟,尤其是宗室子弟,令其到東北地區觀摩滿洲舊俗或移置東北,長期定居,重習滿洲淳樸舊風。這樣可以一舉兩得:雖然清政府口頭上說移駐宗室70戶都是安分樸實可以造就之才,實際上是將不安守本分的人攆出京師,減輕京師治安壓力。這一做法確實對加強宗室教育,改變奢侈風氣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是嚴懲。對於觸犯刑律的八旗子弟堅決繩之以法,甚至處以極刑。清朝前期,對腐化墮落的官員,哪怕是宗室、將軍、親王、公伯之爵,查處也是很嚴厲很及時的。乾隆末年,杭州將軍富春,由於每日聽戲,自求逸樂,被革退所有職銜。這些官員,被革職後,還恐其在原地仍擾害地方,常常向邊區艱苦地方發遣。

三是取消旗籍,這是對旗人的一個較重的處分,它意味著不再享有旗人待遇,不再是統治集團一員。八旗子弟因奢侈、唱戲等多有被削去旗籍者。

在任職制度上,清朝對高官及高官子弟任職有明確規定。清代對官員任職有外官避籍(包括本籍、祖籍和寄籍)、同官避親(即親屬,特別是直系親屬)、京官不得在同一衙門、外任官不得在同一地區任職、科考監試官員子弟迴避在本地考試以及禁止內外官員交結的一整套規定。監察官員不僅要帶頭執行這些迴避制度,而且鑑於其工作性質,又為其製定了更為嚴格的迴避制度。比如在科考官員的人選上,《台規》有明確規定,對於御史也規定“應迴避本省”。御史本為京官,不在迴避本省本籍之例,但因職司稽察,特於乾隆十三年明令迴避本省。《台規》中這類特殊的迴避內容頗多,應該說定制較為合理且非常嚴密。

(作者為河南科技大學教授)


清雍正時首創"養廉銀"制度 但"恩俸""雙俸"作補充
2016年05月18日09:56
清代“公務員”待遇,比明代也好不到哪去,靠死工資連飯都吃不飽。清政府吸取了明朝薄俸易發貪腐的教訓,增加了“公務員”的工資性補貼。順治年間一度實行柴薪銀、心紅紙張銀、蔬菜燭炭銀、案衣什物銀等,后因財政緊張方取消。
《解放日報》刊文指出,明清時期政府奉行“薄俸”制度。明代“公務員”的工資是中國歷代最低的。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制定的工資標准,相當於今中央政治局委員的正一品大員,俸祿僅900石﹔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提高了標准,正一品為1000石。至於普通“公務員”,其俸祿就更低了,相當於副科級的從八品為65石,后加至70石。
但明代低工資並不等於沒有補貼,如在洪武十四年的工資改革中,便在歲米之外,增加了不同數額的現金(俸鈔)。廢除了中國古代“公務員”傳統補貼制度中的“職田”,在部分地方官員中實行“養廉地”補貼,其享受對象是鎮守邊疆的官員。正德年間規定:“鎮守給水旱田各十頃,副總兵各半之……原無者各給水田一頃,永為養廉定例。”
明代“公務員”是一個特權階層,享有諸多特權,如賦優免(免稅),這其實也是一種變相的工資補貼。
清代“公務員”待遇,比明代也好不到哪去,靠死工資連飯都吃不飽。清政府吸取了明朝薄俸易發貪腐的教訓,增加了“公務員”的工資性補貼。順治年間一度實行柴薪銀、心紅紙張銀、蔬菜燭炭銀、案衣什物銀等,后因財政緊張方取消。
為了生活,地方政府便採取半合法的手法,增加“公務員”個人補貼,實物征稅時增大消耗比率,向納稅人多征,多出的部分叫“耗羨”,截留在地方使用,實際多被官員作為補貼吞沒。
胤禛(清世宗,雍正皇帝)當皇帝后,改革全國財稅制度,耗羨歸公﹔但考慮地方沒有耗羨后,官員生活可能困難,首創“養廉銀”制度,發給一筆補貼,遠遠高出正俸,導致官員靠補貼生活。
出於公平原則,除給部分京官發放養廉銀外,在京員中則實行“恩俸”制和“雙俸”制。所謂“雙俸”,就是再領取一份與正俸一樣多的補貼,也就是現代的“雙工資”。


雍正推養廉銀制度:創清代吏治最好局面
2015/07/23 來源:之間網
雍正推養廉銀制度 創清代吏治最好局面
人們對高薪養廉這個說法很熟悉,養廉這個詞其實來源於清朝的養廉銀制度,創建自清朝雍正元年,也就是1723年。這項俸祿制度本意是想藉由高薪,來培養鼓勵官員的廉潔習性 ,並避免貪污腐敗發生,因此取名為「養廉」。 清初,各級官員的薪俸非常微薄,一品官員的俸銀每年不過一百八十兩,二品的總督每年的工資是155兩,再往下,巡撫是130兩,知府是80兩,知縣是45兩。這一薪酬標準根本不夠官吏開支,加上地方官還需要相應的辦公支出,朝廷還不斷要求官員們「捐俸」、「減俸」以滿足軍事行動帶來的國家開支,使得官員們入不敷出,生活窘迫。為了維持其正常工作生活或揮霍性消費,以及迎來送往、打點上司,各級官員除了靠貪污受賄外,還有一種撈錢的措施,就是徵收耗羨。所謂「耗羨」也就是指在徵收銀糧時,以彌補損耗為由在正額之外加征的部分。
雍正帝即位後,面對社會經濟的嚴峻形勢,試圖在吏治、財政方面有所振作,在臣僚上書的基礎上,迅速拉開了耗羨歸公,以及用耗羨銀支付各級官員養廉銀的序幕,並於雍正五年形成定製。雍正親自解釋了養廉銀的含義:「因官吏貪贓,時有所聞,特設此名,欲其顧名思義,勉為廉吏也」。實行養廉銀制度後,地方各級官吏的個人正常收入比之原來增加了十倍之上百倍。這一制度的推行,部分解決了官員工資較低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澄清了吏治,使雍正在位時期成為清朝吏治最好的時期之一,也使原來漫無成規的加征賦稅有了制度的約束。
清朝的養廉銀制度把官員收入公開化了,將政府默認的「潛規則」變成了明文規定的「顯規則」,使得官員貪污失去了冠冕堂皇的藉口,整個官吏系統的關係也簡單了不少。養廉銀使得地方政治行使比之前更為順利,對於清朝的統治有所裨益。有清一代,雍正年間吏治之清,是有口皆碑的。正是通過嚴密的法制與養廉銀制度的配合,使得官吏的貪污枉法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禁止,不僅提高了政府的行政能力,也使得百姓免於官吏的敲詐勒索,這對於整個社會的政治安定和經濟發展,有重要的影響。
從乾隆開始對於官吏的約束放鬆,各種陋規死灰復燃,且愈演愈烈,養廉銀制度隨之走向沒落。乾隆和嘉慶年間,朝廷開始在養廉銀中攤派「捐獻」。道光以後,養廉銀開始打折發放。養廉銀經扣、捐之後,大小官吏以不夠用為名大肆搜刮,吏治敗壞到不可收拾的地步。養廉銀既然是政府給予各級官員的生活補貼,那麼,它就應像原本的俸祿那樣,從國家正項中支出,而不應該用非法的耗羨銀兩來支付,這是清代養廉銀制度的最大弱點。養廉銀卻並沒有真正使官場清廉,官員們逐漸將養廉銀作為自己的正常收入,而忽略了該項收入設立的意義,養廉銀外又私征養廉銀,撈取灰色收入成了官場潛規則,導致清朝地方貪腐情況幾乎為史上之最。
原文網址:https://read01.com/Ed3aR.html


雍正反腐:對貪污官員抄沒家產 實行“養廉銀”
2014年12月23日09:13 來源:北京日報 
雍正為了清理財政,杜絕貪污,從賦稅和俸祿制度的改革入手,實行“耗羨歸公”。所謂“耗羨”,是指徵收賦稅、交納錢糧時,對合理損耗的補貼,例如熔鑄銀兩時會發生零星損失,糧米收放也會有一些虧損,所以允許地方官在收稅時每兩銀子加徵二、三分,稱為“火耗”、“耗羨”。
中國廉政史上第一部監察法典《欽定台規》。始纂於乾隆八年。此為道光年修訂之後的第四次增輯本。內收訓典、序官、憲綱、陳奏、巡察、漕糧、鹽政等。
清王朝的興起和康乾盛世的出現,得益於順治到乾隆前期的統治者推行了較為得當的政治、經濟和民族政策,其中政治的清正廉明也是清朝邁向盛世的關鍵因素。但是就在國家鼎盛之際,統治階級放棄了文治武功的進取精神,反而因富而奢、因盛而驕,使盛世滑向衰落。
與康乾盛世伴隨的是貪腐恣意橫行
康熙年間,官員的貪污現像已相當嚴重,一些大權在握的大官僚肆無忌憚地貪污公款,收受賄賂,如滿族大臣索額圖、明珠,漢族大臣徐乾學兄弟、高士奇等。當時的民謠說:“九天供賦歸東海(徐乾學),萬國金珠獻澹人(高士奇)。”康熙皇帝也覺察到情況的嚴重,曾經懲辦了一批貪官,還大力表揚於成龍、張伯行、張鵬翮等一批廉官,作為各級官員的榜樣。但康熙漸漸發現不但貪污無法肅清,就連自己樹的廉潔典型也並不真是兩袖清風,像張鵬翮在山東兗州當官時就曾收受過別人的財物;張伯行喜歡刻書,每部至少得花上千兩銀子,光靠官​​俸無論如何是刻不了的。晚年的康熙已是心力不濟,不僅不再致力於肅貪,反而認為“若纖毫無所資給”,則“居官日用及家人胥役,何以為生?”此論一出,各級官員自然更加無所顧忌了。
雍正皇帝繼位後,決心改革積弊,打擊貪污,整頓吏治。他令各省在限期內補足國庫的虧空,對查實的貪污官員嚴加懲處,追回贓款,抄沒家產。當時雍正對一些大臣的懲辦顯然還有政治上的複雜原因,但也確實起了打擊貪污的作用。與此同時,雍正解決了官吏俸祿過低和地方政府開支沒有保障的問題。具體辦法就是實行“養廉銀”。雍正期間,吏治有了明顯改善。
但自雍正離奇暴亡,乾隆接過權杖後,便一改其父嚴厲冷峻的處事行為,轉為平和放任的風格。尤其乾隆晚期,貪污之風盛行,吏治廢弛。乾隆皇帝照康熙之例六度南巡,而“供億之侈,驛騷之繁,將十倍於康熙之時”。為了維持奢靡的生活,乾隆巧立名目,勒索官吏、商人和百姓的錢財。乾隆帝規定,官員犯有某些過失或不盡職責,可向皇帝交納罰銀或贖罪銀,以換取寬恕或免罪。交納的銀兩,收歸皇帝私囊。乾隆帝的寵臣和珅,任戶部侍郎兼軍機大臣,執政20多年,深受乾隆帝倚重,嘉慶時被責令自殺,抄沒家產。人謂其家財八萬萬,敵清朝當時歲入十年以上。與官僚們驕奢淫逸生活相伴隨的,是貪污的風氣盛行,賄賂公行,政以賄成。各級官吏層層貪污中飽,整個官場瀰漫著貪贓枉法、惟利是圖、阿諛奉迎的惡劣風氣。各級官吏過著犬馬聲色、驕奢淫逸的腐朽生活,置國計民生於不顧。
歷朝歷代滅亡的原因並不完全相同,但是貪污腐敗,如蟻噬柱,久而久之,柱朽如渣,常常成為歷朝由盛轉衰的重要因素。對這一歷史現象,統治者應該說還是有所認識的。清代開國皇帝順治曾說:“朝廷治國安民,首在嚴懲貪官”。基於此種認識,清朝的統治者也採取了一系列的反腐廉政措施。
無論何人“不法”,都察院均可直言不隱,並且“即所奏涉虛,亦不坐罪”
清初的統治者接受歷代封建政權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深知以廉政為主要目的的監察制度對於維護封建政權的重要性。康雍乾的監察制度在明製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發展,建立了多元多軌的監察制度,從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多層次全方位的監察網絡,形成一套周密嚴格的監察制度。其監察制度之完善在其成文法《台規》中有完整的體現。
清朝把監察機構作為一支特殊的政治力量,給予相當高的地位與權力。在設立都察院時,就指出無論何人“不法”,都察院均可直言不隱,並且“即所奏涉虛,亦不坐罪”。康熙十一年上諭又指出:“一切吏治民生,得失利弊,皆宜殫忠極慮,據實直陳。”
為周密嚴格地監視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機構及大小官吏,清王朝建立了遍及全國的監察網。它在設置上呈現三個特點:一是中央與地方並舉。都察院是監察機構最高機構,地方督撫大吏均是中央監察系統的一部分,對地方各級各類官員有監察權。這樣,從監察體制上,形成了上下相維,中央與地方交互為用的網狀結構,使各級官吏均置於它的監督之下。二是科道合一。雍正元年,清廷將六科歸屬都察院。科道合併,加強了監察隊伍,擴大了監察範圍,把提高政府機構辦事效率、維護國家機器正常運轉的職責也歸入了監察系統。三是設立稽察、巡察御史。據《台規》記載,清代除對在京各機構及各地形成系統的監察機構網外,一度曾對一些重要機構及特殊系統和邊遠地區,另設有專門的監察御史,以補其不足。
清政府是將全國政府、軍隊、司法、文教、財政等機構全部置於監察機構的監督之下,使科道官員具有上可諫君下可糾臣之權力。其任務主要有:拾遺、補闕、規諫君主。這在《台規》規定的任務中佔有極大比重。歷代皇帝反复要求科道官員留心政事得失,極言直諫。儘管清代實行封建專制,敢於犯顏直諫者極少,但最高統治者力圖廣開言路、聽取不同意見、糾正執政中失誤的意圖還是可取的。另外還有監察吏治,嚴禁結黨、稽核財政收入、監督各級考試、稽察刑名案件等任務。
雍正倡立“養廉銀”制度
清朝施行低俸祿制,正一品官年俸180兩,七品知縣一年才45兩俸銀。當國家財政困難時,還要在官吏的俸祿上打主意,要他們減俸或捐俸。還有地方上存留的公費,本屬地方辦公開支,數額本就很少,清初因軍需一再裁減。康熙說“從前各州縣有存留銀兩,公費尚有所出。後議盡歸戶部,州縣無以辦公。”這樣,官吏們不但生活費用無保證,連辦公費用也被剋扣,因此不得不從老百姓身上進行搜刮。這種體制實際上就是鼓勵各級官吏的層層剝削。上諭中也承認:“今部中每遇事,輒令地方官設法料理,皆掩飾美名,實則加派於地方耳。”另外,“遠則西征之雇車,北口之運米(指征討噶爾丹時的後勤供應),近則修葺城垣,無不責令設法。”所謂“設法”就是貪污勒索的別名。官僚本性加上俸祿過低,決定了官吏必然大肆貪污。
雍正為了清理財政,杜絕貪污,從賦稅和俸祿制度的改革入手,實行“耗羨歸公”。所謂“耗羨”,是指徵收賦稅、交納錢糧時,對合理損耗的補貼,例如熔鑄銀兩時會發生零星損失,糧米收放也會有一些虧損,所以允許地方官在收稅時每兩銀子加徵二、三分,稱為“火耗”、“耗羨”。雍正規定“每兩加耗五分”,作為政府的正常稅收,統一徵收,存留藩庫,從中提取“養廉銀”,發給官吏作為生活補貼和辦公費用,而且其數量大大超過正俸。督撫大吏每年一二萬兩,知縣一二千兩。意思是說得了這筆錢,就應該廉潔奉公,不再貪贓剝民。這是雍正時的一項重要改革,這一制度的實行,在一定程度上澄清了吏治,使雍正在位時期成為清朝吏治最好的時期之一。
嚴管八旗子弟,高官、高官子弟實行任職迴避制度
清朝旗人在政治與經濟上佔有特殊重要地位,受到朝廷多方面的關照。但八旗子弟中有相當一部分由暗中貪污、盜竊到公開明火執仗地搶劫,給清朝社會風氣造成嚴重影響。清朝多數帝王為了維持其統治,除了頻繁申諭,加強教育外,也採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來解決這一問題。
一是遷居。清初統治者對於屢教不改的八旗子弟,尤其是宗室子弟,令其到東北地區觀摩滿洲舊俗或移置東北,長期定居,重習滿洲淳樸舊風。這樣可以一舉兩得:雖然清政府口頭上說移駐宗室70戶都是安分樸實可以造就之才,實際上是將不安守本分的人攆出京師,減輕京師治安壓力。這一做法確實對加強宗室教育,改變奢侈風氣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是嚴懲。對於觸犯刑律的八旗子弟堅決繩之以法,甚至處以極刑。清朝前期,對腐化墮落的官員,哪怕是宗室、將軍、親王、公伯之爵,查處也是很嚴厲很及時的。乾隆末年,杭州將軍富春,由於每日聽戲,自求逸樂,被革退所有職銜。這些官員,被革職後,還恐其在原地仍擾害地方,常常向邊區艱苦地方發遣。
三是取消旗籍,這是對旗人的一個較重的處分,它意味著不再享有旗人待遇,不再是統治集團一員。八旗子弟因奢侈、唱戲等多有被削去旗籍者。
在任職制度上,清朝對高官及高官子弟任職有明確規定。清代對官員任職有外官避籍(包括本籍、祖籍和寄籍)、同官避親(即親屬,特別是直系親屬)、京官不得在同一衙門、外任官不得在同一地區任職、科考監試官員子弟迴避在本地考試以及禁止內外官員交結的一整套規定。監察官員不僅要帶頭執行這些迴避制度,而且鑑於其工作性質,又為其製定了更為嚴格的迴避制度。比如在科考官員的人選上,《台規》有明確規定,對於御史也規定“應迴避本省”。御史本為京官,不在迴避本省本籍之例,但因職司稽察,特於乾隆十三年明令迴避本省。《台規》中這類特殊的迴避內容頗多,應該說定制較為合理且非常嚴密。
(作者為河南科技大學教授)


 

高薪養廉,雍正的養廉銀養出了乾淨政府嗎?
2016-09-30 由 金羲和的下午茶時間 發表于歷史
提到明代,除了太監,想到的就是貪官,即便是張居正這樣的改革者,一樣也貪,不過這也不能全怪貪官了,當官要為民做主,可是也得養家餬口,然而明代官員的薪俸實在微薄,萬曆年間制定的《明會典》上,一個正一品官員一年的俸祿也不過215.51兩銀子,這是什麼概念呢?拿寫於這一時期的《金瓶梅》做比較,給西門慶打工,店鋪里的夥計,一個月包吃,拿二兩銀子,一年也有二十四兩銀子。我在帶著五十萬穿越到明朝能買到什麼樣的房子這篇文章里計算過,萬曆年間,一兩銀子的價格差不多是551元人民幣,也就是說在明代做上國家總理,一年也只能拿到11萬多,而在城裡做個服務員,一年的薪水是一萬三。看到這個數據,真是心疼明代的官員,拼死拼活讀個書,做個官,結果混成白髮老爺爺才拿到這麼點工資。
而清代開國,大批金錢投入到軍事上,國家財政困難,不得不繼承了明代的低薪制,《清世祖實錄》上一個正一品官員一年只能拿到180兩銀子,而一個低級官員從九品,一年拿到的薪水是31.5兩。當然我在這篇文章清代初年,在帝都買房需要花幾年的薪水?里講過,一個從九品官員買房還是不那麼困難的,可是一個官員養家餬口,除了買房之外,他還有許多花銷。拿一個縣級衙門舉例,七品官員的俸祿是45兩銀子,然而他需要招募自己的家丁、幕友、三班六房,形象地說,王朝馬漢的工資不是國家開,而是由包青天來開。而縣官們在官場混,自然要搞好關係,老師過生日要送禮,上司過生日要送禮,端午節要送禮,中秋節也要送禮,而他們的公費銀子又少得可憐,這樣下去,一個官員要不貪,那就只好喝西北風了。
雍正看出了這個問題,他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得提高官員的薪資待遇,可是錢從哪裡來?再多額外徵稅,就只能加重百姓負擔,民不聊生。於是他的目光盯住了一塊收入:耗羨。
耗羨是什麼?耗羨就是火耗。政府收稅,收了很多碎銀子,銀子入國庫就要鑄成大塊銀錠,押送入京。可是問題在這個過程里,不能不有損耗,原先是五十兩的碎銀子再重鑄成銀錠,就只有四十多兩,那這個額外的損失要怎麼辦?就得再徵收銀錢,來填補這部分虧空,因此這筆錢叫火耗。火耗銀征多少,政府不管,康熙說:「如州縣官只取一分火耗,此外不取,便稱好官。」但是他又不允許耗羨上交國庫,因為怕合法化了讓一些貪官肆無忌憚橫徵暴斂。雍正想著,不如就從這筆火耗銀里抽一部分做養廉銀,來養這批官員,他們收入高了,恐怕就不會貪了。
養廉銀的制度自雍正時期建立之後也在不斷變化,不過總體來說,自從有了這樣一筆收入,官員們的日子顯然遠勝從前,就拿雲南這樣山高皇帝遠的地方來說,從前雲南總督一年薪水一百八十兩,而他再額外可得兩萬兩的養廉銀,而下層官員知縣一級,一年的養廉銀也有八百到一千二百兩銀子,維持開支自然綽綽有餘。
然而清政府是否確實靠這項舉措澄清吏治,換來了一個乾淨的政府呢?
在一開始的時候,這個制度取得了顯著成效,耗羨歸公,官吏徵收的火耗銀有一部分上繳國庫,又有一部分代替公費銀,這樣財政明顯好轉。康熙六十一年,戶部只有八百萬銀子,雍正勵精圖治,為自己的兒子乾隆積累了一筆可觀財富,達到了六千多萬。
然而羊毛出在羊身上,耗羨銀從何而來?還是老百姓。
耗羨銀原本就是不應該徵收的偏財,它不屬於國家的正常稅收,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不由中央出面收取,而是各省直接收,大家就多了橫徵暴斂的一個藉口,於是層層盤剝,又在數字上弄虛作假,可是因為沒有相應的監管,中央並不能清楚掌握。皇帝一旦懶了,也不想管這麼多。養廉銀的制度在嘉慶之後開始走向沒落。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zh-tw/history/j35my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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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祿未必廉潔,清朝養廉銀不養廉
2016-09-30 由 詩酒趁華年 發表于歷史
根據史書記載:清朝官員的薪俸非常微薄,一品官(相當於現代的正部級以上官員)的俸銀每年不過一百八十兩,每月只到十幾兩銀子(京官有所謂"恩俸",即照原俸餉另給一份;另外給一點有限的俸米),小一點七品官知縣之類,每年俸銀只有四、五十兩。按常理來說,這樣微薄的收入在當時的社會中,只能算是小康型或溫飽型的生活水準。但是,當時許多官僚生活窮奢極欲,揮金如土,他們哪裡有那麼多錢呢?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靠灰色收入。
當時,凡是州、縣官,主要靠徵收錢糧時進行盤剝。錢糧就是田賦,最初徵收實物,後來改成"折色",即徵收銀子。無論徵收實物或銀子,都有一種"耗羨"陋規,所謂"耗羨"即指在徵收銀糧時,以彌補損耗為由在正額之外加征的部分。一般情況下,徵收的銀兩中,每兩加征四至五錢作為火耗;糧一石加征二升到一斗幾升,整個州、縣總量是一筆可觀的數字,實際上這筆耗羨並不歸公,完全入了州、縣官的私囊,成為公開的、照例的好處。有時候各種各樣的額外陋規,甚至超過正常稅收的十幾倍。
雍正年間,為了革除這個弊病,就把耗羨歸入國庫,另外發給官員"養廉銀",一般來說,養廉銀通常為本薪的10倍到100倍。光緒《清全典事例》記載:總督為13,000至20,000兩,巡撫為10,000至15,000兩,布政使為5,000至9,000兩,按察使為3,000至8,444兩。但是地方官並不因為有了"養廉銀"而廉,仍然在錢糧上打主意,可以藉口銀子成色不好,也可以藉口糧食質量不好,而任意敲詐勒索,而且田賦可以用錢交納,經手官員就任意把錢價壓低。譬如說,市價二千文合一兩銀子,他可以定為二千四百文合一兩;田賦上繳有一定數量,通常繳到八成就算完成了任務。如果有水災、旱災,明明收成是八成,可以報五成,農民實際田賦不少繳。多收的銀糧都到州、縣官和他們爪牙的腰包里了。
養廉銀率先由山西巡撫諾岷於雍正元年提出,將其作為官員正式收入的補充,從外省文官開始分發,後逐漸發展到京城文官。由於文官養廉銀的實施有所成效,武官也開始效仿,施行類似的俸祿制度,最先在八旗軍營中實行,隨後推廣至綠營。自養廉銀髮放後,逐漸成為了清代與正俸並行的俸祿制度。經過雍乾兩朝幾次大的變更,養廉銀制度才愈加規範,成為定製。但是在實際的支給過程中養廉銀兩數額並非一成不變,充滿了探索性和不規律性。兼任養廉、出差養廉、革職養廉、借支養廉發放的不確定性即為典型例證,養廉銀在支給過程中考慮到官員的實際情況,會根據文武官員的公私用度所需予以合理變動。 養廉銀制度從雍正元年到宣統三年,延續了將近二百年之久,對當時的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等方面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尤其是在清初穩定官員隊伍、肅清官貪擾民之風氣發揮了巨大作用。既整飭了吏治,遏制官員的貪污腐敗,增加國家財政收入,又籠絡了各級文武官員,有效地控制旗營,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管理。但是由於時代和階級的局限性,養廉銀並非從國家正項收入中支出,而且缺乏完善的監督、制衡機制和完備的制度內容,因此只能說是治標不治本的止癢藥,不能正本清源,故而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官員的貪污腐敗問題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zh-tw/history/rab3n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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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廉銀,為清朝特有的官員之薪給制度。創建自1723年的該薪給制度,本意是想藉由高薪,來培養鼓勵官員廉潔習性,並避免貪污情事發生,因此取名為“養廉”。養廉銀的來源來自地方火耗或稅賦,因此視各地富庶與否,養廉銀數額均有不同。一般來說,養廉銀通常為薪水的10倍到100倍。例如,台灣巡撫劉銘傳的年薪為155兩,養廉銀則達一萬兩。而台灣總兵年俸67兩,軍事加給144兩,而養廉銀則為1500兩。
養廉銀為中國清朝特有的官員之俸祿制度。創建自清世宗雍正元年(1723年)的該薪給制度,本意是想藉由高薪,來培養鼓勵官員廉潔習性,並避免貪污情事發生,因此取名為“養廉”。攤丁入畝、火耗歸公後,清政府將所有稅收(包括酒醋稅等地方稅)改歸朝廷所有,致使地方財政困難,看似高薪養廉,實際上將地方行政費用歸於地方首長所有,導致清朝地方貪腐情況為史上之最。
歷史編輯
清初文官的俸祿標準是依據萬曆《大明全典》制定的低薪制,知縣 “每月支俸3兩,一家一日粗食安飽兼餵馬匹,須銀五六錢,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費”(實際上《大明會典》載正七品:歲該俸九十石。內本色俸、五十四石。折色俸、三十六石。本色俸內、除支米一十二石外。折銀俸三十五石。折絹俸七石。共該銀二十六兩九錢五分。折色俸內、折布俸一十八石。該銀五錢四分。折鈔俸一十八石。該本色鈔三百六十貫;合計一年約領大米1,105公斤、27兩五錢白銀及寶鈔360貫,足夠12口人一年的開銷,再加上明代所有的外命婦、誥命夫人有自己的年俸,並不包含在官員支俸中,地方官府的行政、人事、伙食開銷也不需要地方官員負責,再加上七品優免田賦80畝,免丁徭8人,又再加上稍為大一點官多半有兼俸(比如夏原吉領戶部尚書、太子少傅、少保三俸,王 守仁領兵部尚書、左都御史、新建伯三俸,海瑞亦有吏部右侍郎、南京右都御史二俸,加上外命婦的俸給,各邊鎮守各官尚有1~ 20頃的養廉田,這些都不需要“孝敬”京官,也不需要被被內務府或皇帝巧立名目訛詐),明代官員真實的薪俸比目前所認知的要來的高;所以清初延續的並不是明代的薪俸制度,而是關外那套類分贓制的封建制度,且很多官員在雍正前根本無薪水可領,又白銀購買力越來越低,所以必須從百姓身上剝削)。[1] 因此在康熙末年幾乎是無官不貪,甚至康熙本人也不完全反對官員貪污。雍正元年(1723年)特設養廉銀,“因官吏貪贓,時有所聞,特設此名,欲其顧名思義,勉為廉吏也”,[2] “知大臣祿薄不足用,故定中外養廉銀兩,歲時賞上方珍物無算”。[3] 養廉銀的來源來自地方火耗或稅賦,[4] 因此視各地富庶與否,養廉銀數額均有不同。
一般來說,養廉銀通常為本薪的10倍到100倍。光緒《清全典事例》記載:總督為13,000至20,000兩,巡撫為10,000至15,000兩,布政使為5,000至9,000兩,按察使為3,000至8,444兩。例如,台灣巡撫劉銘傳的年薪為155兩銀,養廉銀則達10,000兩銀。而台灣總兵年俸67兩銀,軍事加給144兩銀,而養廉銀則為1,500兩銀,“都司全年俸薪、馬干、養廉銀四百四十九兩,千總俸薪、馬干、養廉銀一百九十二兩,外委養廉銀三十六兩,增設各兵加餉銀九百五十二兩耳,凡共需銀四千六百餘兩。”。[5]
養廉銀並沒有完全解決官員的生計問題,一般的京官並未有足夠的銀錢收入,所依賴的是地方官的冰敬與炭敬,李慈銘在日記中稱:“京官貧不能自存,逢一外吏入都,皆考論年世鄉誼,曲計攀援。” [6] 曾國藩擔任翰林院檢討後,家書提到:“男目下光景漸窘,恰有俸銀接續,冬下又望外官例寄炭資,今年尚可勉強支持。至明年則更難籌畫。”。[7]
另一方面養廉銀又助養官員的豪奢,張集馨從道員升任按察使後進京覲見的花費是:“別敬軍機大臣,每處四百金,賽鶴汀不收;上下兩班章京,每位十六金,如有交情,或通信辦折者,一百、八十金不等;六部尚書、總憲百金,侍郎、大九卿五十金,以次遞減;同鄉、同年以及年家世好,概行應酬,共用別敬一萬五千餘兩” [8] 《清朝文獻通考》批評:“入愈豐而累愈重,知有私不知有公。縱倍給薪津,歲增經費,何補若人之揮霍,空益小民之負擔”,這是因為“廩入既厚,縱侈隨之,酬應則踵事增華,服用則豪奢逾度。”再加上晚清財政困難,俸銀、養廉銀常常停支,官員“藉口於養廉不足,肆行侵漁”。[9]
官場腐敗編輯
“小小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這一句俗語足以說明當時司法腐敗的嚴重。所以在當時做州、縣官的,如果不太黑心,每年總可以弄個一萬兩銀子。如果善於搜刮,自然更不止此。一任(三年)下來,無不作個富家翁。至於知府,除了本身的收入外,還要由所轄的各州、縣官 “孝敬”,逢年過節免不了收“紅包”,自然所得也更多,因而有“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意思是做知府的不貪贓枉法,僅依照慣例應有的陋規收入,一任也可以有十萬銀子的進賬。
對於道員、督、撫之類的大官來說,不僅有下屬“孝敬”,也可以賣官鬻缺,官越做得大,錢越弄得多。
有一些特殊的官職,如管理鹽務的鹽運使,管理關稅的海關道等,是大家公認的肥缺,收入甚多,是大家都想幹的差使。即使當一位學政,也有養廉銀可拿,做一次主考,也有“棚費”(考試時地方官向人們攤派銀兩,送給主考)收入的。
灰色收入
“灰色收入”名之“灰色”,實介於“黑白”之間,顧名思義,此收入既非明明白白、正大光明取得,而又不同於典型的“黑色收入”,大都有其“美名” ,使受者覺得理所當然,取之無愧。這種情況在封建社會司空見慣。
“冰敬”、“炭敬”
京官不能直接向人民收刮,所以要靠外官將所得的分潤一些,美其名為“冰敬”、“炭敬”之類。京官掌握官員任免的大權,外官為了鞏固地位,是必須與京官交結的,賣官鬻缺,自然也是京官的最大收入。這裡京官指掌權的大官。至於中、下級京官,沒有門路為外官拉攏的,就只有靠著代同鄉出具“印結”,每月分一些銀子以維持生活。所謂“印結”,即以京官的資格,代同鄉出具保證書,保證捐官或捐監貢的同鄉身家清白,並不虛偽等情。“印結”要被保證人出一筆銀子來買的,雖說是同鄉,實際並不要彼此認識,完全是一種買賣行為,當時每一省設一印結局,公排同鄉里年高德劭的京官主持,叫做管印結官,每兩年更換一次,凡是加入印結局,出名為同鄉具印結的,每月可以分一次印結費,通常每人可以獲得幾十兩銀子。
多數中、下級京官生活是相當清苦的,所以都希望有朝一日能外放實缺,就可以發財了,然而“實缺”“肥缺”畢竟有限,爭之不易,只好眼睜睜看著有實權的大大小小官員憑藉權力發家致富,大發橫財。
養廉銀的來源編輯
根據史書記載:清朝官員的薪俸非常微薄,一品官(相當於現代的正部級以上官員)的俸銀每年不過一百八十兩,每月只到十幾兩銀子(京官有所謂“恩俸”,即照原俸餉另給一份;另外給一點有限的俸米),小一點七品官知縣之類,每年俸銀只有四、五十兩。按常理來說,這樣微薄的收入在當時的社會中,只能算是小康型或溫飽型的生活水準。但是,當時許多官僚生活窮奢極欲,揮金如土,他們哪裡有那麼多錢呢?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靠灰色收入。
當時,凡是州、縣官,主要靠徵收錢糧時進行盤剝。錢糧就是田賦,最初徵收實物,後來改成“折色”,即徵收銀子。無論徵收實物或銀子,都有一種“ 耗羨 ”陋規,所謂“耗羨”即指在徵收銀糧時,以彌補損耗為由在正額之外加徵的部分。一般情況下,徵收的銀兩中,每兩加徵四至五錢作為火耗;糧一石加徵二升到一斗幾升,整個州、縣總量是一筆可觀的數字,實際上這筆耗羨並不歸公,完全入了州、縣官的私囊,成為公開的、照例的好處。有時候各種各樣的額外陋規,甚至超過正常稅收的十幾倍。
雍正年間,為了革除這個弊病,就把耗羨歸入國庫,另外發給官員“養廉銀”,例如知縣看缺分如何,每年給“養廉銀”幾百兩到一千兩不等。
但是地方官並不因為有了“養廉銀”而廉,仍然在錢糧上打主意,可以藉口銀子成色不好,也可以藉口糧食質量不好,而任意敲詐勒索,而且田賦可以用錢交納,經手官員就任意把錢價壓低。譬如說,市價二千文合一兩銀子,他可以定為二千四百文合一兩;田賦上繳有一定數量,通常繳到八成就算完成了任務。如果有水災、旱災,明明收成是八成,可以報五成,農民實際田賦不少繳。多收的銀糧都到州、縣官和他們爪牙的腰包裡了。此外,人們打官司也是州、縣官索詐的好機會。

低薪的盛世/官員薪資/養廉銀制度改革/中國俸祿制度史/火耗歸  


曾國藩當官卻付不起僕人薪水 學者:低薪造成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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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0 04:12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即時報導
賴清德一接任閣揆,便拍板107年軍公教加薪3%,希望提振公務員士氣、也帶動民間企業加薪,進而刺激市場消費。
打開中國歷史,多數朝代對官員採「低薪制」。因為皇帝認為,如此可減少國家財政支出,也期許官員能因此成為清官「以德養廉」,結果卻往往相反。低薪逼官員鋌而走險,從體制外補齊不足的薪資,反而造成貪污與腐敗。
大陸歷史學者張宏杰新書「低薪的盛世」,點出中國長期低薪的權力結構,如何深遠影響政...
大陸歷史學者張宏杰新書「低薪的盛世」,點出中國長期低薪的權力結構,如何深遠影響政府以及民間。圖/麥田提供
麥田最近引進大陸歷史學者張宏杰新書「低薪的盛世:從俸祿窺看中國二千年官場經濟與腐敗人性」,他以歷史史實和真實數據,點出中國長期低薪的權力結構,如何深遠影響政府以及民間。
中國官員薪水有多低?東漢級別低的官吏,不但不能養活妻室兒女,甚至連冬被夏衣也買不起;知名政論家崔寔,擔任太守多年,死後家徒四壁,子孫甚至無錢為他辦喪事。南朝有官員因俸祿過低無法返鄉,宋真宗有官員柳某死後,家裡窮到要兩個幼子行乞於市。
清末名臣曾國藩大名鼎鼎,但他在北京當了13年的京官,生活只能用一個「窮」字形容。他曾因欠了僕人陳升幾個月的薪水,遭陳升羞辱,為此寫下一首「傲奴」詩,形容自己「平生意氣自許頗,誰知傲奴乃過我。」
研究中國歷代的薪水,張宏杰得到結論:「高薪未必養廉,但低薪一定腐敗。」
朱元璋是「最小氣的皇帝」,他主政的明初官員俸祿水準是中國歷史上最薄,也是中國官場最貪腐的朝代。少數奉公守法的官員,生活極為清苦;多數官員卻因薪水無法滿足基本生活所需,只能走偏門撈油水、把手伸向「灰色收入」彌補。
相反的,唐朝採彈性俸祿制,雍正提倡「高薪養廉」改革,將徵收自地方的「火耗」銀分給官員「養廉」,讓官員僅憑薪資便能過上體面生活,不需要動腦筋想「業外收入」。這些不低薪的朝代,創造了盛世。
張宏杰分析,採取「薄俸制」和「低餉制」,乍看為國家節省了大量財政經費,卻是「占小便宜吃大虧」。因為大部分官員若不能靠薪水過符合官員標準的體面生活,只能想辦法牟取灰色收入,最後造成的損失比提高工資要大得多。


顏丹:中國與全球貧富差距的本質區別
www.epoch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一月 23日, 2018
北京大學一份研究報告顯示,中國目前的貧富差距已經居世界所有國家之最。這巨大的貧富差距恐造成社會動盪。 (AFP)
【大紀元2018年01月24日訊】這兩天,大陸媒體都對英國樂施會最新發布的一份報告表現出了極大的關注。陸媒報道稱,這份報告有數據顯示,「去年82%的全球新增財富流向了1%的人群,這一數字比2016年提高了32個百分點」;「而世界上最貧窮人群的財富並未見增長」;「全球最富有的42個人所掌握的財富,相當於全球最貧困的37億人所擁有的財富總和」。
當陸媒試圖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引向「全球貧富差距繼續拉大:去年82%財富流向1%富人」時,其報導中的另一些描述仍在透露著與這個主題明顯不符的訊息。比如,報告的發布者樂施會已指出,「該調查旨在回應印度2/3受訪者認為貧富差距問題急需解決的呼籲」,因此,調查並非針對所有國家,而是僅在「全球10個國家」的「7萬個人群」中展開。又比如,這個「82%的全球財富」是指「新增」的那部分,而不包括長期持有的。意即這個被研究了半天的「全球財富」其實是個「變量」,而非「常量」。
實際上,「最有錢的42個人的資產總和相當於最貧窮的37億人的財富總和」並不是惟一能佐證「貧富差距」拉大或縮小的合理依據。如果憑此就能看出一個國家乃至世界的貧富差距狀況,那麼國際上又為何要專門弄出一個「基尼係數」來作為衡量的依據和通行的指標呢?既然「基尼係數」才是國際公認的標準,那我們不妨從一些資料中來找尋依據。
2012年,由中國人民銀行與西南財經大學共同創立的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有數據顯示,「2010年中國家庭的基尼係數為0.61,大大高於0.44的全球平均水平」。
此外,百度百科中也有資料顯示,「一般發達國家的基尼指數在0.24到0.36之間,中國大陸基尼係數2010年超過0.5」。僅通過這些出產於大陸官方的數據就足以看出中國的貧富差距與全球間的較量。而結果是,發達國家與全球都表示「自愧不如」。
因此,不少中國人在看到「全球82%財富流向1%富人」的調查結果之後,更真實的反應其實是,他們紛紛在新聞下方的評論欄中迫切的詢問中國的情況。其實這根本無需勞煩國際組織來通報。
早在2009年,中國的權威部門就已在報告中指出,「0.4%的人掌握了70%的財富,集中度高於「5%的人口掌握了60%財富」的美國。到了2014年,北京大學又發布報告指出,「中國家庭財產基尼係數為0.73」;「最高1%的家庭,占有全部財產的34.6%」;「最低50%的家庭,占有全部財產的7.3%」。
更值得指出的是,中國僅在「基尼係數」上所表現出的「遠高於發達國家和世界平均水平」的差異,並不是中、外貧富差距所存在的本質區別。中國完全異於世界的獨特之處就在於,0.4%的人所擁有的70%財富到底從何而來,意即「0.4%的人」都具備著怎樣的共同特徵以及他們都在通過怎樣的方式獲取財富。
2015年9月出自中共內部的一份調研報告為我們揭曉了這個答案。報告顯示,「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擁有千萬以上資金、財產的有548萬至560萬人及家庭,其中,在職和已退休的中共黨政官員有360萬至365萬,占比65%以上」。港媒在披露這份報告時還提到,習近平在當時的內部會議上指出,「社會貧富懸殊、嚴重不公、中共官員及家屬不正常暴富」。
「官員及家屬不正常暴富」可謂是一語中地,雖用詞含蓄,但決不會影響見識過中央「打虎拍蠅」行動的中國人準確的判斷出,那「0.4%的人」到底是誰,他們又是如何發家致富的。不難看出,如今中國最有錢的人,全都共生於以「權力」為根基的利益集團之中,他們打著治理國家的旗號,採取明搶、暗奪等最無賴的方式,將保管著民眾財富的國庫洗劫一空。
那句「扶貧領域已成為貪腐重災區」就足以彰顯出,在「一黨獨裁」的庇護下,中國擁有著大、小權力的官員,甚至是通過掠奪等著救濟的可憐人的口糧而一躍成為中國暴富者的可恥現實。
此外,更可恥的是,自竊取政權之後,中共一直都標榜自己是「無產階級先鋒隊」,要讓代表無產階級的工人、農民「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然而,時至今日,「工人和農民仍然是被壓迫的最底層」;「幾億農民工為中國的經濟打拚,卻永遠生活在社會的底層」。
由此,我們最終發現,「0.4%的人」直指中共權貴及其家屬;他們獲取財富的方式,則是對中國最貧寒的無產者先進行欺騙,再利用權力和一切殘酷手段進行壓榨、盤剝,靠竭盡所能的掏空他們,來養肥自己。
一番描摹下來,我們不禁發現,這些身披「權力」鎧甲的富豪,又怎能與靠正常的經營之道來獲取財富的商賈巨擘等同視之。相比那些被其妖魔化的資本家,他們才是當之無愧的吃人、嗜血的惡魔。
如今,由中共這個貪腐集團一手製造的巨大貧富差距,顯然與世界範圍內的決大多數國家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如果大量官員的貪腐是促成中國貧富鴻溝無國能敵的獨特因素,那麼我們更應該看到,中共「一黨獨裁」才是導致中國出現「小官大貪」、「無官不貪」的關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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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村集體股份 股東與12個官員同名同姓
www.epoch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一月 23日, 2018
【大紀元2018年01月23日訊】村官,是中共體制內最低一級官員。但在大陸民間,卻成為「鄉匪村霸」的代名詞。村官侵吞、霸占集體財產、土地、扶貧款項等以權謀私的案例,在全國各地均有發生。近日,在陝西神木又一村莊曝光,該村本應用於扶貧的集體企業,股東姓名竟然與當地村官全部相同。
據搜狐網報導,陝西省神木市沙峁鎮石角塔村,是當地一貧困村,留守村裡的老弱病殘,至今仍住在搖搖欲墜的古窯洞裡。
20多年前,時任國務院能源基地規劃辦公室副主任的李智盛,在神木縣張家溝徵用土地12畝,成立了村辦集體企業——石角塔煤礦,用於扶貧。然而,如今的煤礦被民營老闆收購,村子僅分到22%的股份
據報導,原本這兩成的煤礦股份,屬於石角塔集體所有,收益用於救助貧困村民。但現任村支書李軍發現,村子實際分文未得。
為了弄清真相,李軍2015年3月上任後,從陝西省國土資源廳找到了村上煤礦的股東名單,令他震驚的是,名單上竟然有12位股東與當地大小官員同名同姓。原來,在前任村官的操控下,這22%的集體股份,已經被官員們瓜分。
於是,貧困的石角塔村,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畫面。一面是憑著煤礦股份致富的村官,到城裡買豪宅,開豪車;另一面是祖祖輩輩種玉米、啃地皮,住窯洞的窮苦村民。
報導披露,為了討回公道,奪回集體財產,村民們多次去礦上維權,卻猶如飛蛾撲火,被警察抓走拘留。無奈之下,現任村支書向當地紀委實名舉報,但調查進度極為緩慢,村民們不得不將最後的希望,寄託於媒體,希望事件曝光後,可以得到外界重視。
然而,記者檢索發現,類似石角塔村這樣的村官侵占集體財產,欺壓百姓的案例,在大陸各地農村已然成常態
2018年1月22日媒體曝光,山西大同口泉鄉村民,因舉報村委會非法轉讓耕地面積,圈占百姓耕地,先後遭幾十名黑社會人士毆打重傷、凶器威脅、跟蹤。甚至鄉長親自帶人綁架舉報人,鄉政府被指與黑社會勾結。
2017年11月,山西太原村官被舉報占10億賣地款,500村民示威遭鎮壓。
同年8月,黑龍江紀委通報,黑龍江哈爾濱一村官,將村視為「自己所支配的土地」,肆意侵占公款,涉案金額達2億多。
2月,陝西寶雞村支書趙寶榮,因長期霸占人妻被網絡曝光,此後大陸媒體挖出該村支書曾在2014年因發放危房補助違規,被當地紀委通報處分。
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去年12月底發布的月報顯示,在點名通報的52起侵害民眾利益腐敗案中,「侵吞拆遷補償款」、「違規套取工程資金」、「套取國家糧食直補款」等動用群眾補償款的問題超過總數的一半;涉及扶貧領域的違規問題12起,問題來自於全國27個省市自治區,其中農村占70%
官方報告還顯示,僅5年來,被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中共村官就多達27.8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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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片《劉銘傳在台灣》推廣大一統史觀-為了對抗台灣的本土化和台獨論述,中共忽然變臉,將劉銘傳這個「雙手沾滿太平天國和捻軍鮮血的劊子手」搬出來作為「統戰先鋒」替「劊子手」劉銘傳拍攝紀錄片統戰台灣,凸顯了中共破綻百出的大一統史觀/劉銘傳奉命鎮壓捻軍起義,先是歷時三載,在楊州瓦窯鋪將東捻軍剿滅;當西捻軍直逼天津之時,劉銘傳又向李鴻章獻計致其全軍覆沒。如此,劉銘傳在中共眼中當然是維護清廷封建統治的「千古罪人」/福建臺灣巡撫年薪約為白銀155兩,養廉銀則達一萬兩,而當時工人、差役一年薪餉則約為20至30兩銀錢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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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普通人的生活水準如何?
萬曆年間,工部公佈了用工價格,從營繕司官匠到琉璃黑窯廠晝夜燒青匠長工,不同工種和部門收入不一,高的能達到0.07兩,低的有0.03兩,平均在0.05兩上下。如果長年給工部做工,一年做到240個工,收入應該在12兩上下。按照月入一兩銀子來算,生活水準如何呢?
《醒世姻緣傳》裏講到,北京一座8間房組成的四合院月租金是3兩,平均一間接近3錢,這種房子屬於拎包入住型。在吃穿方面,普通白麵一斤0.008兩,豬肉每斤0.02兩;一雙草鞋值銀0.03兩,棉布每匹0.25兩,一匹棉布可以做5件衣服;吃穿消費假如控制在0.6兩左右,這樣一個月幾乎留不下多少積蓄。可以看出,當時的生存狀態就是:家裏儲蓄非常少,奔勞終日,一日不可有病,不可有饑,不可有兵。
當時讀書人中也有打工的,比如考上秀才後沒直接工作一般會做家教,每月收入也在一兩上下,讀書人的基本開支會多一點,所以就更緊張,也就有了“窮秀才”一說。
(圖為仇英《清明上河圖》,遼寧博物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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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瑞士公佈100位大陸貪官存款合計7萬8千億
2020/08/07 最新消息! 瑞士公佈100位大陸貪官存款合計7萬8千億 https://bit.ly/3qx3cFD
瑞士:100位大陸貪官存款合計7萬8千億
瑞士外交部長凱西斯(Ignazio Cassis)週日(2日)接受瑞士媒體《週日展望報》(SonntagsBlick)採訪時表示,中國正在背離開放之路,如果中國執意繼續下去,西方國家將更加果斷地做出回應。中國官媒隨即發動輿論,指責凱西斯跟風美國和英國,「汙衊中國侵犯人權,粗暴干涉中國內政」等;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回應稱「中國人民對中國人權狀況最有發言權。凱西斯的有關言論缺乏依據」;他還稱「《港區國安法》將使一國兩制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瑞士外長發聲引起中國快速反應,也表明瑞士的表態是對中共有殺傷力。瑞士銀行應該有大量的中共利益集團存款,如果瑞士及歐盟未來制裁侵犯人權的中共官員,凍結資產應該是中共最懼怕的。
瑞士其實有制勝中國的法寶,瑞士的銀行與中共利益集團有很多密切合作,如果歐盟能在未來聯手美國製裁侵犯人權的中共和香港官員,也許凍結財產正是中共最懼怕的。希望瑞士對中國推出切實的制裁措施。瑞士銀行公佈消息,
100位中國人存款合計7.8萬億(人民幣)。
消息在被大量轉發後,但一些很快被刪除。北京當局在怕甚麼呢?想想也是可怕,100個中國人就在瑞銀擁有1.1萬億美元的存款,這是一個怎樣的概念?要知道,2018年GDP排在首位的美國超過19萬億美元,排在第二位的中國為13萬億,GDP總量超過萬億的國家一共15個。而這100個中國的超級富翁單在瑞銀的存款總和就超過了全球眾多國家的年GDP,是美國GDP的近二十分之一,這確實令人乍舌。
另據自媒體財經KOL報導,據查證,2018年10月份,普華永道和瑞銀集團確實在普華永道官網發佈了一份報告《2018年億萬富豪報告—願景家和中國世紀》。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的數據,中國共有373名億萬富豪。這些富豪們大多來自科技以及零售行業,並擁有1.12萬億美元的資產(折合人民幣約7.8萬億元)。
最新消息! 瑞士公佈100位大陸貪官存款合計7萬8千億 https://bit.ly/3qx3c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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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中國人存款7.8萬億?學者轉發引關注
百名中國人存款7.8萬億?學者轉發引關注|大紀元時報 香港|獨立敢言的良心媒體 https://bit.ly/3HoAj5t
2019年08月06日
8月3日,中共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科所原所長、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教授,轉發了一則令人震驚的消息:《令人咋舌,瑞士銀行公佈消息,100位中國人存款合計7.8萬億》。立刻引發社會關注。
這篇文章最初是由一家名叫「麟麟說財經」的自媒體刊發的。文章說:2019年4月17日,瑞銀公佈了一則令人震驚的消息,目前在瑞銀存款的一些人財富達到了讓人震驚的程度。100位左右的中國人,在瑞銀的存款竟然達到了7.8萬億元人民幣,數量之多,令人咋舌。但是瑞銀並沒有公佈這些人都是從事甚麼工作的,也不知道具體的人名。
賈康轉發的博文稱:瑞士銀行公佈消息,100位中國人在瑞士銀行的存款合計7.8萬億,則平均存款為:78000億/100人=780億人民幣/人,當然真實數據還有待考究。但是這真的值得我們深思,如果是真的,那會有多可怕,多令人心寒?
隨後賈康又表示,轉發並不等於同意該文的觀點。
去年10月26日,瑞銀集團(UBS Group AG)及普華永道(PwC)曾共同發佈《2018年億萬富豪透視》報告。報告顯示,中國是誕生億萬富豪最快的國家,2018年中國共有373名億萬富豪,擁有1.12萬億美元的資產,折合人民幣正是7.8萬億元。
按此說法,瑞銀髮布的報告中,確實有7.8萬億資產這個數據,但這裏的人數不是100而是373名富豪。
8月4日,賈康再次在微博發文,轉發了自媒體「直面傳媒」的稿件《傳100名中國人在瑞士銀行存款7.8萬億人民幣?》,並表示:「轉發並不等於我同意該文的觀點,這應是常識。」
8月4日晚間,賈康再次在微博發文,轉發了自媒體「直面傳媒」的稿件《傳100名中國人在瑞士銀行存款7.8萬億人民幣?》,並配文稱:「求證。此帖似有助於澄清部份情況。」
百名中國人存款7.8萬億?學者轉發引關注|大紀元時報 香港|獨立敢言的良心媒體 https://bit.ly/3HoAj5t
這條消息之所以引發如此大的關注也因賈康的身份,賈是中共第十一、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共財政部財科所原所長,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作為中共財政部的前官員,難道不了解這一情況?
數十年來,瑞士銀行由於保密程度極高一直是世界富豪避稅、中共貪官存放贓款的天堂.
維基解密曾披露,中共高官在瑞士銀行大約有5,000個帳戶,三分之二是中央級大員。從中共的副總理一級、銀行行長、部長到中央委員,幾乎人人都有一個帳戶。
2013年12月,美國非牟利機構全球金融誠信組織(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發佈《發展中國家非法資金流出:2001~2011》報告。該報告指出,2001~2011期間,中國(大陸)因逃稅、腐敗和犯罪等而產生的非法資金外流達1.08萬億美元,約佔全球份額的1/6,是全球非法資金外流最多的國家。
2016年,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曾公佈「巴拿馬文件」,揭露了全球大批政要和名人如何在避稅天堂私藏財富,其中以中國權貴最多。提供成立離岸公司業務的莫薩克·馮賽卡公司在中國設立了八個辦公室,比其它任何國家都多。該公司網站上提供的三種語言服務中,除了英文和西班牙語,就是中文。
但在2014年,瑞士政府與包括中國在內的47國達成的銀行信息交換協定,於2017年生效。這意味著瑞士銀行將不再對2.2萬億美元私人帳戶保密,這些秘密帳戶的持有人或將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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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100名超級富豪瑞銀存款1.1兆美元 超過印尼一年GDP
邱立玲中國100名超級富豪瑞銀存款1.1兆美元 超過印尼一年GDP https://bit.ly/3HiqllP
2019年8月7日
中國100名超級富豪的瑞銀存款高達1.1兆美元,超過印尼一年GDP(1.02兆美元)。(圖片來源/picpedia)
中國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科所原所長、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教授,日前轉發令人驚呆的訊息:《令人咋舌,瑞士銀行公佈消息,100位中國人存款合計7.8兆元人民幣》。
這則消息在被大量轉發後,立刻引發中國社會關注,但一些轉傳很快被中共網軍刪除,為何北京當局感到恐懼?要急刪這則消息。
中國100名富豪存款為台灣GDP兩倍多
對於中國13億的小老百姓來說,7.8兆元人民幣(1.1兆美元)簡直是天文數字,這些存款如果算是一個國家,雖低於美國的20.5兆、中國的13.6兆,但在全球排名可以擠身第16名,排在1.2兆墨西哥後面,超過印尼的1.02兆,更是台灣GDP(591億美元)的兩倍多。
若分開來看,這100人的每個人存款高達780億人民幣(3500億台幣)。賈康轉發的博文稱:「100位中國人在瑞士銀行的存款合計7.8萬億,則平均存款為:78000億/100人=780億人民幣/人。」當然真實資料還有待考究,但是這真的值得我們深思,如果是真的,那會有多可怕,多令人心寒?
中國超級富豪平均每人存款3500億台幣
這篇文章最初是由一家名叫《麟麟說財經》的自媒體刊發的。文章說:2019年4月17日,瑞銀公佈了一則令人震驚的消息,目前在瑞銀存款的一些人財富達到了讓人震驚的程度:100位中國人在瑞銀的存款竟然達到了7.8兆元人民幣,數量之多,令人咋舌。但是瑞銀並沒有公佈這些人都是從事什麼工作的,也不知道具體的人名。
另外,去年10月26日,瑞銀集團(UBS Group AG)及普華永道(PwC)曾共同發佈《2018年億萬富豪透視》報告。該報告顯示,中國是誕生億萬富豪最快的國家,2018年中國共有373名億萬富豪,擁有1.12兆美元的資產,正好相當於7.8兆元人民幣。
按此說法,瑞銀發布的報告中,確實有7.8兆元人民幣資產這個資料,但這裡的人數不是100,而是373名富豪。
這些消息之所以引發巨大的關注,也是因賈康的身份,賈是中國第11、12屆全國政協委員,中財政部財科所原所長,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作為中國財政部的前官員,難道不瞭解這一情況?
中共貪官黑錢最愛藏在瑞士銀行)
不管中國超級富豪是100還是373人,大家好奇的是,這些人是誰?除了科技、地產、零售富豪外,應該包括中共貪官。
2013年維基解密「中國密件」曾揭露數條重大機密訊息,說明瑞士銀行因為保密程度極高,一直是中共貪官存放贓款的天堂。
第一、中共高官在瑞士銀行大約有5000個帳戶,2/3是中共中央官員。目前還有150個名字尚未確認,估計是家眷。部級以上和大多數的中央委員,幾乎人人有分。
第二、香港是中共高官國際洗錢的主要途徑。北京充分利用香港自由港的法律特權,各派系都有自己的銀行和經手處理的人,如江澤民與唐英年友好,曾慶紅與曾蔭權友好等。
從以上訊息得知,瑞銀近日爆料擁有巨額美元存款的100個或373個中國超級富豪當中,肯定有中共高官或者是他們的家人、白手套,一定也包括中國「第一貪」的江澤民、曾慶紅等家族。這一方面證明中共權貴不斷透過政治權力掠奪中國民眾的錢財,並把這些黑錢大規模匯到國外洗白,另一方面,也反射出中共官員心裡的恐懼,擔心不知中共何時會倒台
中國100名超級富豪瑞銀存款1.1兆美元 超過印尼一年GDP https://bit.ly/3Hiq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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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19-08-06 373個中國人在瑞銀存款7.8萬億 他們是誰? | 中國富豪在瑞士銀行的存款 | 中國貪官的財富 | 新唐人中文電視台在線 https://bit.ly/3pAC8WM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8月06日訊】近日一篇題為《令人咋舌,瑞士銀行公布消息,100位中國人存款合計7.8萬億!》的文章引發中國網友的關注。中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在微博轉發該文後,有財經自媒體查證指稱,瑞銀(UBS)曾發布的一份報告披露了7.8萬億這個數據,但這是373名中國富豪的總資產。儘管基數增加了近4倍,但人均高達209億的財富數據,還是讓眾多中國網友大為震驚,而網友們最關心的是:他們是誰?
8月3日,中共全國政協委員賈康在微博轉發的一條消息稱:據瑞士銀行公布消息,100位中國人在瑞士銀行的存款合計7.8萬億人民幣。當然真實數據還有待考究。但是這真的值得我們深思,如果是真的,那會有多可怕,多令人心寒?
細心的網民略一計算即發現,按照上述數據來看,這些中國富豪每人平均存款為780億元。該消息迅速在中國大陸網絡上傳播開來,一時間成為網絡輿論的一個熱點話題。
這個消息頓時讓眾多中國網民大為震驚。由於相關文章中,瑞銀並沒有公布這些中國人的身份和姓名,眾網友紛紛質疑:這些富可敵國的人究竟是哪些人?
曾轉發該文的賈康也許感受到了某種壓力,其後又在微博發帖稱,自己轉發了上述文章只是希望求證其真偽,並不等於自己同意該文的觀點。
隨後,自媒體財經KOL報導稱,據查證,2018年10月份,瑞銀集團曾經在普華永道官網發布了一份題目為《2018年億萬富豪報告—願景家和中國世紀》的報告。該報告中提到,截至2017年,中國共有373名億萬富豪,這些富豪大多來自科技以及零售行業,他們共擁有1.12萬億美元的資產(摺合人民幣約7.8萬億元)。
這篇澄清的帖文說明了一個問題,瑞銀發布的報告中確實有7.8萬億資產這個數據,只不過這是373名中國億萬富豪在瑞銀的存款總和。
8月4日晚間,賈康再次在微博發文,轉發了自媒體財經KOL的上述報導,並加註貼文稱:「求證。此帖似有助於澄清部份情況。」
消息傳出後,有海外中文網站計算指出,這意味著那373名中國億萬富豪人均至少擁有209億的財產。這仍然是一個驚人的數據,而且最重要的問題是,這些富豪到底是誰?
瑞士銀行長期以來恪守極為嚴密的保密規則,對顧客的全部個人信息實行最嚴格的保密措施,因此吸引了全球無數的富翁土豪們把自己的資產保存到瑞士銀行,由此該銀行也得以保管著全球四分之一的財富。但也因此,在客觀上為一些人的稅務欺詐行為提供了方便。
2009年,瑞銀曾經承認,無意中起到了協助美國富人藏匿資產避稅的作用。為免遭刑事起訴,瑞銀與美國政府達成協議,支付7.8億美元罰款,並披露逾4,700名客戶的身份。
為了改變瑞銀被不法之徒利用來逃稅等情況,經過國際社會的多方努力和爭取,2014年5月6日瑞士在歐洲財長會議上簽署了一項協議,同意自動交換信息的全球新標準即「信息透明協議」。根據這項新標準,延續幾百年的保護銀行客戶隱私傳統就此終結,瑞士銀行將逐步與各國之間交換客戶的金融帳戶數據。
這個新聞傳播之後,在中國媒體界引起了很大關注,因為中國人都相信,中國的貪官們一定在瑞士銀行存有大量的金錢,一旦瑞士銀行按照「信息透明協議」同意向國際社會提供客戶的一些信息,那麼這些貪官就有可能會現出原形。
在瑞士銀行裏,到底有多少中國貪官的帳戶呢?前幾年,維基解密曾披露,中共高官在瑞士銀行大約有五千個帳戶,他們當中有很多是「大老虎」級別的人物。
2018年,瑞士聯邦稅務管理局(FTA)官網10月5日發布公告,稱按照金融帳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AEOI)標準,瑞士銀行業已開始向7個歐盟金融機構及9個海外國家或地區分享200萬個帳戶數據,此為300年來首次開放金融數據。當時就有外媒指出,中國貪官們的海外資產將面臨可能被曝光的風險。
目前,澳洲、加拿大、冰島、日本、挪威、南韓及「英國皇家屬地」中的耿西島、曼島與澤西島,均已能使用來自瑞士當局提供的金融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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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每年領有俸銀。(示意圖/翻攝自百度百科)2024/2/24 
中國古代的官場上,擁有「正一品」官銜的官員無疑是權勢巔峰,一身朝服龍袍上的繡章,意味著他們立於帝國權力金字塔的最頂端。正一品官員地位僅次於皇帝是皇帝的心腹和左膀右臂,手握大權。不過他們的俸祿,卻讓人意想不到。
古代「薪水天花板」在哪裡?清朝正一品官員俸祿太驚人 | 新奇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https://bit.ly/49paK2h
清朝正一品官員每年俸銀約新台幣3萬9000元。(示意圖/翻攝自微博)
大清帝國兩百多年的統治史上,能位於正一品的官員極其稀少。除了是戰功卓著的邊將,也有世代頂級世家的後裔、敢於進諫的臣子等。正一品官員居住的官邸,都是皇帝親自分配的。房子多在20間以上,結構典雅、規模宏大、設計考究,宅第內部也是金碧輝煌。官邸坐落在京城的要地上,景致優美、環境幽靜,尤其方便往來政務。
不過,官員的俸祿卻是少得可憐。古代銀兩的價值數唐朝最高,一兩銀子約等於新台幣1.7萬元。可是到了清朝約等於新台幣1300元左右。到了清朝中晚期,價值逐漸貶低,大約只有新台幣750元至1100元。
清朝正一品官員每年能得到俸銀180兩白銀,折合成現在的幣值約新台幣3萬9000元。清朝二品官員則享有155兩、三品130兩、四品105兩、五品80兩,六品60兩、七品45兩、八品40兩、正九品33兩、從九品及未入流只有31兩。除此之外,每正俸1兩,還有1石祿米。古代「薪水天花板」在哪裡?清朝正一品官員俸祿太驚人 | 新奇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https://bit.ly/49paK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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