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可不練習臺語(大正1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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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警察沿革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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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警察沿革誌
《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一篇)中譯本Ⅳ

內容簡介
  臺灣近代警察制度,是由殖民統治者臺灣總督府(以下稱總督府)仿自日本的警察制度植入臺灣。由於總督府重用警察治理臺灣的結果,「警察政治」不啻成為日本殖民統治臺灣的代名詞。
  臺灣總督府為了詳細記錄治理臺灣時有關警察方面的事蹟,乃於昭和七年(1932)六月聘任曾於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任職教官的鷲巢敦哉,負責編纂《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以下稱《警察沿革誌》),前後歷經十年,完成了三篇五冊的鉅著
  《警察沿革誌》收錄了大量的總督府官方史料,包括《臺灣總督府事務成績提要》、《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府報》等等。總督府編纂《警察沿革誌》的用意,旨在提供總督府日後施政參考或作為調查資料之用。然而,這套史誌卻因以輯錄的方式,蒐羅了大量的原始史料(特別是《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無形中發揮了保存珍貴史料的功能,為後世研究者提供了豐富的參考資料,廣為今日臺灣史學界引用。對研究日治臺灣史的人而言,這套誌書更是一套必備的工具書
  本冊譯本為《警察沿革誌》(第一篇)中譯本的第四冊,也是該篇的最後一冊。其承續前一冊內文,為原著第七章「警察機關編制員額逐年異動情形」、第八章「改隸前之本島警察機關概述」及附錄「臺灣總督之更迭與其蒞任之訓示」、「主要警察機關所屬職員錄」之內文。
  第七章之內容在逐年輯錄明治二十八年以後警察機關編制員額配置之異動情形,分別就警視、警部、巡查、待遇職員、其他人員及其年末編制員額等,分條或列表敘述。
  第八章首先簡略介紹日本領臺前的臺灣歷史,然後記述臺灣舊時的行政組織和保甲及隘勇制度。
  附錄則在逐年簡述臺灣總督之更迭情形,並收錄歷任臺灣總督的到任訓示。此外,按年別將日本領臺以來的臺灣總督及以下主要警察單位主管官員,包括高等官及判任官中警察署長、辦務署長、支廳長、州及廳之課長、郡守等,作成名錄一覽表。
  《警察沿革誌》(第一篇)中譯本至此業已完成,併同《臺灣教育沿革誌》、《臺灣文化志(修訂版)》,為本館近幾年來推動臺灣史日文舊籍翻譯工作的三大標的。前此,《臺灣教育沿革誌》、《臺灣文化志(修訂版)》已先後出版問世,階段性翻譯日文舊籍工作暫告一段落,希冀翻譯成果能對讀者研究日治臺灣史有所裨益。


《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出版前言
【書序:2000年9月】
 一八九五年,《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後,台胞即成立「台灣民主國」推舉唐景崧為總統,抵抗日軍侵台。「台灣民主國」失敗後,又各地義勇軍蜂起,直至一九○二年,林少貓被殲滅為止,歷時七年,台灣大規模有組織的武裝抗日運動才遭遏止。
 林少貓被殲滅之後,台灣的武裝抗日運動,又有一九一五年的「?吧哖事件」和一九三○年原住民的「霧社事件」。一九四五年四月十七日,在重慶參加祖國抗戰的「台灣革命同盟」,發表《馬關條約》五十周年紀念宣言中稱︰台胞抗日「五十年間,犧牲六十五萬人」。
 從「台灣民主國」到林少貓被殲滅,當是最慘烈的一段台灣抗日運動的戰鬥時期,台灣同胞在外無外援,內無內援的情形下,以烏合之眾迎擊日本皇軍精銳,並屢屢重創日軍。這是一場沒有勝利希望的戰鬥,其決絕壯烈,直可驚天地泣鬼神,將其謂之中國人民八年抗戰之「原史」,誰曰不宜。
但是,關於這七年台胞抗日的戰鬥史,除了零星片段的私家記述外,並無正式完整的中文記錄,實為治台灣抗日史之遺憾。
 唯一九三八年,台灣總督府警務局編《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編《領台以後之治安狀況》上卷,詳述自「台灣民主國」至林少貓被殲滅的整個過程。其中卷則為《台灣社會運動史》,詳述二○年代至三○年代,台胞非武裝抗日的文化社會運動。
 《台灣社會運動史》已由林書揚主持譯出,於一九八九年由創造出版社出版,至於武裝抗日的上卷則中譯本一直闕如。
 為了彌補這項遺憾,為了把台灣歷史還給台灣子弟,我們透過北京的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簡稱「台聯會」),央請全國日本經濟學會承譯,歷時三載,終於完成了《領台以後之治安狀況》上卷的中譯,使得這一段台灣武裝抗日史的歷史空白得以彌補。
 在此台灣朝野上下「哈日」成風之際,我們出版這套書,除了恢復台灣子弟的歷史記憶和清明外,也期待能對當前「哈日」之風能起一定的匡正作用。
 在本書出版之際,我們還要特別一提的是旅日四十年的戴國煇教授,戴教授做為一個台灣客家人,放棄他東京大學農經博士的專業,為追求台灣人的自我認同,轉治台灣近現代史,數十年如一日,各處蒐集台灣近現史料,在日本復刻各種重要的台灣史料,為台灣子弟保留歷史資料。《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全五卷)原為總督府內部參考資料,亦為戴教授辛苦蒐集所得,交由東京綠蔭書房,於一九八六年復刻發行。我們得以出版這套中譯本,即拜戴教授之賜,故特請戴教授為本書出版作序,亦實至名歸。
 本書為《警察沿革誌》《領台以後之治安狀況》的上卷,相對於創造出版社出版之中卷中譯本題之為《台灣社會運動史》,故本書中譯本特題之曰《台灣抗日運動史》。
 本書是由台灣總督府警務局編輯出版的,應是代表著日本殖民統治當局的立場和用詞,我們今天當然不能苟同。
 最後,本書的出版我們要感謝全國日本經濟學會的諸位專家和全國台聯會,由於台聯會的協助得以把這段台胞武裝抗日的歷史還給台灣子弟,這也當是台聯會對故鄉的回饋罷 。此外方守仁、福蜀濤二位先生為此書出版付出的心血亦當誌謝。


一部殖民地反抗史詩──《警察沿革誌》中譯版問世的現實意義(林書揚)
1989年5月
1894 年,中日甲午戰役爆發,清廷敗降,訂下馬關條約,割讓了台灣、澎湖及遼東半島。1895 年,首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進駐台北。維新後未及三十年的日本,從此躋身於資本帝國主義國家之列。
前此,日本並無殖民地統治的經驗。但彼時盛行於世界各國的帝國主義的外地經營,自有一套公式可循。先以二十年的長時間—自1895 年至1915 年—厲行軍警武力鎮壓政策,徹底消除了島上人民接續不斷的武裝抗爭,並逐漸建立了基本政經支配機構。淪為殖民地的台灣社會,於是開始了有限的、負面的近代化過程。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世界各地區的殖民地,普遍產生了新的抗爭情勢。這是殖民母國的資本主義,透過它的收奪過程,強加於殖民地社會的、不完整的同質化作用的結果。亦即,資本主義一般的階級分化原理促動了殖民地社會的急激變化,也混雜著原有社會關係的變型殘留物,釀出嶄新的對抗型態。
在這種新的鬥爭情勢下,現地最高統治機構的台灣總督必須面對的是,具有一定思想理念和近代組織觀點的社會反抗運動團體。而不再是前此軍事鎮壓時期的、大小股前近代式游擊武力。於是殖民者挾其優勢的國家組織力量,一方面對所有的反抗運動給予無情的摧殘,同時也以相當科學的調查方法仔細地記錄下這些運動的內容、性質和經過,為的是進一步精密化他們的統治手段。
這一部分的記錄,便是昭和14 年(1939 年)出版的,台灣總督府警務局編《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篇《領台以後的治安狀況》中卷,別題為<台灣社會運動史>者。終其殖民時期,這一部沿革誌一直被列為「不得攜出」的內部機密資料。
就內容而言,其主要構成要件應該有兩種。第一:總督府警政部門對台灣社會的一般情勢及特定問題的研究報告。第二:警察憲兵機關處理民間運動、或司法機關審理案件時獲取的有關的原始調查資料、沒收文件、以及關係人物和直接涉案者的供述等。換句話說,這一部成於警務局之手的「社會運動史」,是統治當局以其收集的各種文件及口述資料為經緯,加上研究部門的研判意見及殖民統治理論予以組織者。因此之故,其性質明顯帶有如下的幾點限制。
(一):此種內部機密文件,雖然不一定要附加宣傳性、粉飾性文字,但在敘述論斷之間,總要以殖民者的利益為最高原則和最後立場。則在基本上難免一定的歪曲性和顛倒性。
(二):在處理運動、審理案件時所入手的原始資料,不可能經常保證其完整性。因為資料缺全而導致的誤判或錯覺,實際上在所難免。
(三):關係人物或涉案者的供述記錄,更難於期待其充分的信憑性。出於反抗心理或脫罪意圖的不實供述,究竟亦屬於常情。
因為上述的理由,這一部沿革誌不論看來如何的詳盡,絕不可能無條件反映出有關的史實真相。而只可視為有相當的片面性,甚至是虛妄的參考材料的一種。它的史料價值主要存在於其原始性,卻不一定在於它的客觀性。這一點,不論研究者或一般讀者,務請保持一份警惕。希望不久的將來,史學界甚至一般關心台灣歷史的民眾之間,掀起一場有關它的記載內容的熱烈而嚴謹的討論,俾能匡正書中曾受扭曲的部分。
其次,譯文盡量沿用原作的固有用詞。如日本特有的年號;彼時殖民慣用的、對中國及台民的侮蔑性稱呼—如支那、清國奴等。譯者的用意,不外盡量讓今天的讀者,透過當時日閥的官腔公式,去領略殖民者可憎面目,體會台灣先民在那一段苦難歲月中的日常感受。因為對於曾經被蹂躪過的人民而言,記取歷史,即使是污辱的歷史,也是民族重生的必要心理條件。
雖然沿革誌在史料價值上帶有前述的缺陷,但此時此刻在台灣民眾面前公開出現,不能不說有它一定的時代意義。至少它凸顯了當年的統治者在苦澀中體驗到的、台灣人民反抗運動的兩大特質—中華民族意識與反帝社會主義的巨大脈動。
自日本帝國主義者退出這一塊殖民地後,已歷半個世紀,而世事遞變的繁雜錯綜,始終纏繞在台灣周圍,也逐漸沸騰在台灣島內。其間,由於現行台灣政治結構的多層矛盾,似乎也衍生出民族認同上的某種疑念。例如,有關日據時期台灣共產黨的「獨立」口號,便見有人時而在特殊含義下指出。然而通讀沿革志第三章共產主義運動,當能理解在當年台共指導理論中從未有過以台灣獨立的理論做為階級解放理論的一部分。「台灣獨立」的詞句,僅少量出現在某一時期所列舉的口號中間。是則,當年台共的獨立口號,實際上只是共產國際所訂全球殖民地解放運動的共同題目之一,乃為了深化帝國主義內部危機而發出的策略性訴求。因此,台共人士的獨立口號,再加朝鮮共黨的獨立口號,目的同在於瓦解日本帝國主義的殖民地支配體制,而與其中華民族意識毫無牴觸。在日本統治當局的瞭解中,此一情形始終清晰而確定。沿革誌中的資料頗能顯示出這一點。
回首殖民地時代台灣人民在酷烈的壓力和艱難的環境下奮力開闢出來的、自我解放的路,這一世代的人們顯然仍未走完全程。就這一點來說,五十年前的殖民統治者不意替那些勇敢的先人們記下了一部反面的證言。不論瑕疵有多少,這一部帝國主義者的統治秘錄,它的現時意義就在這裏。
最後,亦可將它視為一部題材特殊的報導作品。在跨越台、日、大陸三地,時間貫串卅年的遼闊舞台上,一幕幕展現出來的是,數不清的台灣菁英覺醒分子,背負著民族解放、階級解放的宏願,以血淚汗水塗寫出來的歷史的悲壯劇!甚至說它是一部殖民地反抗史詩也不為過。
書中的「風雲人物」榜中,現時還健在於世的已寥若晨星。如:文化協會中央委員周合源、工友協助會婦女部委員許月里夫婦、同協助會中委兼宣傳部長王紫玉、台灣共產黨中央委員莊春火、該黨派駐農組幹部莊守、台灣民眾黨秘書長陳其昌、台灣農民組合中央常委陳崑崙、同中委蘇清江、留日期間與左派學運遭強制遣返的廖清纏、參與普羅演藝活動的吳坤煌等。據聞,尚有若干人滯留在大陸和美國等地。
這些當年的勇者們,現都已八十開外高齡。如許長的時流,無疑已將他們由絢爛推向平淡。但弱冠之年走過風暴路的輯一日據時期他們,雖然在那鼎沸的運動年代裏各自的立場不盡一致,但都還能保持著一份共通的、運動者特有的坦誠胸懷,和對未來的真摯的、赤子般的期待。
本譯書的出現,或能使他(她)們沉寂多年的豪情重又翻騰一番。或成為熱情的解說者,或成為尖銳的質疑者,這些都在我們的期待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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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士道在台灣
  台灣日本綜合研究所所長
  許介鱗
  依『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等資料,日本據台後的幾年,至少有下列數件大屠殺,這應該算是日本武士道在台發威吧!
  一、大嵙崁大燒殺:1895年馬關條約後,日軍登陸臺灣。在臺北與新竹之間的大嵙崁溪沿岸地方,有大嵙崁武生汪國輝、三角湧樟腦製造業者蘇力、樹林地主王振輝等人,各自率領「住民自警團」自衛。7月12日,日軍進軍到該地方,汪等抵抗。7月16日以後,日軍的援軍到來,便展開屠殺。日軍設定大嵙崁以東至三角湧之間的所有村莊,都是抗日的義軍,就下令焚燒大嵙崁街,於是4萬人左右的繁華市街,從7月22日連燒3天,火焰遠遠連燒到三角湧街,20多裏不絕,變成滿目淒涼的焦土,共燒毀房屋1500多戶,人民死傷260人。抗日領袖汪國輝,則被日軍以武士道手法斬殺 [13] 。
  二、大莆林對婦女暴行:1895年8月30日,日軍進入雲林地方,9月2日到達大莆林,即現今嘉義縣大林鎮。此地的領袖人物簡精華,深知裝備戰力皆非日軍敵手,不忍生靈塗炭而決定放棄抵抗,命令居民清掃道路,提供食物歡迎日軍。不料日軍竟要求簡獻出200名婦女。簡不答應,日軍竟以此強姦殺害簡氏一族婦女60多名。簡氏憤怒,招集雲林民衆,從9月3日開始以弓箭、棍棒、陷阱、土槍,襲擊日軍。後來簡精華受辜顯榮的引誘,忍痛接受招撫,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即自刺左手血管,失血而死於自宅。鄉人感動其忠義,而以「簡忠義」追思 [14] 。
  三、蕭壟街慘殺:1895年10月10日,日軍混成第四旅團登陸布袋嘴(嘉義地方),當地義軍領袖林昆岡,以敢死隊之勢捍衛鄉里。然而武器窳劣不敵,退據蕭壟街(今台南縣佳裏鎮)。於是日軍大事搜索,近千名村民躲到溪邊雜樹林的天然溝壑中,因嬰兒哭聲而被發現後,日軍竟派兵分別截住長坑的頭尾兩端,然後亂槍齊放,對著坑內猛烈射擊了近20分鐘。一時淒厲慘叫,呼喊哀號如人間地獄,躲到坑裏避難的臺灣人無一倖免,嬰兒、婦女也無一人得活,真是殘酷到極點 [15] 。
  四、雲林大屠殺:臺灣中部雲林地方有稱爲「大坪頂」的山地,三面溪谷包圍,東南與險峻的山地連接,地勢險惡,由柯鐵所率領的柯氏家族居住。當日軍從北南下之際,簡義等抗日份子紛紛來此地避風雨。1896年4月1日雲林縣地方被台中縣合併,雲林支廳設於鬥六。6月10日,日軍混成第二旅團的守備隊開始進駐雲林地方。當時大坪頂有抗日份子千餘人聚集,爲了誓死抗日,將大坪頂改稱爲「鐵國山」,向全島發出檄文,呼籲將日本人驅逐出臺灣。6月16日,日軍一連隊進入鬥六,「鐵國山」的抗日軍避其鋒銳,退入深山。從此一直到6月22日,日軍在雲林地方血腥屠殺,共有4295戶民宅被燒毀,殘殺民衆6000人 [16] 。甚至歡迎日軍的約50名順民,亦在被殺之列。
  當時的臺灣高等法院院長高野孟矩,對雲林大屠殺事件如此證言:「日軍漫然出兵,費六日時間燒毀70餘個村莊的民宅,殺害良莠不分的民間人士300余人,而刺激了附近的居民,此完全是此次暴動蜂起的原因。故說有土匪幾百人或幾千人,實際清查則多爲良民,父被殺、母被奪、兄被害、子被殺、妻被殺、弟被害而基於憤恨,或家屋以及所藏財産悉被燒盡而喪失寄生之處者。」 [17]
  1896年7月4日香港英文報紙『Daily Press』披露日軍在6月16日到6月22日的雲林大屠殺事件 [18] ,於是引發國際間注意日軍殘酷屠殺台民的事實 [19] 。日本政府即不斷訓令有關單位取消香港新聞有關土匪的報導,請拓植務次官將事實刊載在外事新聞 [20] 上,在外國新聞上隱瞞此事。但是以雲林大屠殺爲契機,臺灣各地連鎖性地爆發對日本統治的不滿,並在各地興起抗日運動。在國際輿論壓力下,第二任臺灣總督桂太郎被迫下臺,很諷刺的,就任的第三任總督乃木希典正是甲午戰爭旅順大屠殺中應負責的旅團長。
  五、阿公店大屠殺:有人歌頌第四任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與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是「臺灣現代化」的催生者,他們是對台施行「懷柔政策」的“能吏”,但是忽略了他們有日本武士道殺人如麻的本性,以大屠殺鎮壓抗日台民,確立其統治臺灣的基礎。兒玉于1898年就任臺灣總督,決定自11月12日展開對臺灣中南部抗日軍的大規模攻擊,日本人稱爲「大討伐」。此次「大討伐」,依台南縣知事提出給臺灣總督的報告,殺害人數達2,053人,傷者不計其數。民宅燒毀數,全燒毀2,783戶,半燒毀3,030戶。家屋的全燒、半燒,家財的燒毀等的損害, 依當時幣值達38,000餘日圓。 [21] 尤其是受害最殘酷的阿公店地方,有居住安平、打狗(高雄)的外國人,對日軍的殘暴議論紛紛,英國長老教會牧師福格森(Duncan Ferguson)等,即向『香港日報』(Daily News)投書,提出日軍喪失人性大屠殺的人道問題,鬧成國際輿論的交相指責 [22] 。
  六、歸順式場誘殺慘案:兒玉與後藤的對付臺灣中南部的抗日勢力,除了以軍警大規模「討伐」之外,又使用招降的誘殺策略。這就是所謂「土匪招降策」,其策畫者就是兒玉總督,而參與立案者爲後藤民政長官、總督府事務官爲阿川光佑、策士爲白井新太郎 [23] ,其中以雲林的騙殺抗日軍最駭人聽聞。於是1902年,鬥六廳長荒賀直順與警務課長岩元知密謀招降殺戮的計劃 [24] 。
  5月14日,鬥六廳長荒賀與該地守備隊長、憲兵分隊長密議在5月25日舉行歸順典禮騙殺。5月18日岩元警務課長召集林圯埔、崁頭厝、土庫、他裏霧、下湖口五位支廳長,指示舉行歸順典禮的真意與處置順序,並決定鬥六、林圯埔、崁頭厝、西螺、他裏霧、內林的6個地方爲式場,並命各支廳長好好準備 [25] 。
  即對於表示投降的抗日各領袖,表面上善用甘言,允許他們歸順,內心則企圖徹底剿滅,所以訂定是年5月25日,約張大猷以下265名抗日分子,聲言分別在6處舉行歸順式。即:一、鬥六式場60餘人,二、林杞埔式場63人,三、嵌頭厝式場38人,四、西螺式場30人,五、他裏霧式場24人,六、林內式場39人,然後用機關槍,於6個地方同時全部殺戮 [26] 。這種誘降,欺騙殺戮的事迹,日人製造口實,僅說明爲:5月25日,在歸順式場妄動,所以一齊殺戮。而遮掩騙殺的事實。
  七、噍吧哖大屠殺:又如1915年餘清芳以台南的西來庵「食菜堂」爲中心推展抗日運動的時候,日軍警以誘殺詭計,將台南噍吧哖(玉井,日語念tamai)附近的後厝,竹圍、番仔厝、新化、內莊、左鎮、茶寮等二十多位村落居民3200余人,不分老幼,依次殺戮 [27] 。日人對於這種慘絕人寰的大兇殺,極盡隱密的能事,例如秋澤次郎著『臺灣匪志』,除了喋喋不休的敍述「匪徒的暴動」和「聖恩洪大無邊」,以外,就沒有把前述的騙殺事實提起,但是從其文中,亦可以窺視騙殺的蛛絲馬迹。例如書中說:「如此,殘匪誘出終了以後,總督府認爲他們之中罪狀最重,不能溯及大正4年11月的大赦恩典者,縱使投降,如全免刑責則有枉國法,有傷國家威信,所以對他們必須嚴肅的處刑。 [28] 」,抗日領袖江定等,就是這樣被誘降,然後處死的。
  後藤新平在其『日本植民政策一斑』公開說,在他統治臺灣的五年間,依法「殺戮匪徒數」就達11,950人 [29] 。日本所謂的「匪徒」,不用說,全都是「抗日」的臺灣人。
  依臺北市文獻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國璠編著的『臺灣抗日史』,「臺灣淪於日人之手,垂五十有一年……我同胞慘遭屠殺總數,約近四十萬人;焚燒房屋僅乙未年(1895年)內即達三千餘所,至於婦女之被淫虐,丁壯之被奴役,其在精神上之損失,更是難以估算。 [30] 」
  現在日本的右翼份子常歌頌日本的50年臺灣殖民地統治的成功爲「現代化」,有許多臺灣學者追隨著說,臺灣的「殖民地化」也就是「現代化」。如果臺灣割讓日本後日本武士道在台發威,臺灣才能有「現代化」成果的話,不是等於說臺灣人是賤骨頭,臺灣人自己沒有「現代化」的能力嗎?
  [13] 杉浦和作『明治二十八年臺灣平定記』臺北、1896年、頁71;日本參謀本部編『明治二十七八年日清戰史』,許佩賢譯『攻台戰紀──日清戰史、臺灣篇』臺北、遠流、1995年、頁184-193;許佩賢譯『攻台見聞──風俗畫報、臺灣
  征討圖繪篇』臺北、遠流、1995年、頁150-152;許世楷『日本統治下?臺灣—抵抗?彈壓—』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84年,頁50-51。
  [14] 『攻台戰紀』頁248-253;『攻台見聞』頁294;『讓台記』頁60、頁63、頁64-65;『瀛海偕亡記』頁11、頁15;姚錫光「東方兵事紀略、臺灣篇上」、收入『台海思慟錄』頁61;洪棄生『瀛海偕亡記』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年,頁24-25。
  [15] 『攻台見聞』頁422;『讓台記』頁69-70。
  [16] 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歷史草案』卷一,6月21日條;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編,上卷(東京、綠蔭書房1986年、複刻版),頁432、頁436。
  [17] 苫地治三郎『高野孟矩』1897年、頁252-253。
  [18] 『臺灣史料稿本』卷六,頁58。
  [19] 『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編,上卷,頁436;『公爵桂太郎傳』幹卷,頁753。
  [20] 『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23卷永久乙種第十門軍事,明治29年7月11日。
  [21] 『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編,上卷,頁521。
  [22] 『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編,上卷,頁512。
  [23] 臺灣總督府法務部編纂『臺灣匪亂小史』臺北、台南新報支局、1920年、頁22。
  [24] 『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編,上卷,頁454。
  [25] 『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編,上卷,頁457。
  [26] 『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編,上卷,頁460-461。
  [27] 『南投縣革命志槁』,頁176-181。
  [28] 秋澤次郎『臺灣匪志』臺北、杉田書店、1923年、頁295。
  [29] 後藤新平『日本植民政策一斑』東京,拓植新報社,1921年,頁27-28。
  [30] 王國璠編著『臺灣抗日史』(甲篇)臺北文獻委員會,1981年,頁327。
  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 全文:
  http://kindai.ndl.go.jp/info:ndljp/pid/1366543/251
  http://kindai.ndl.go.jp/info:ndljp/pid/1366543/291
  http://kindai.ndl.go.jp/info:ndljp/pid/1366543/80
  高野孟矩
  http://kindai.ndl.go.jp/info:ndljp/pid/781618/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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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台灣警察沿革志》有感
《台灣抗日運動史》中譯本出版代序
戴國煇
(中國文化大學歷史研究所教授)
1895年,《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後,台胞即成立「台灣民主國」推舉唐景崧為總統,抵抗日軍侵台。
主持本書出版的王曉波教授囑我在本譯書的前面寫一篇序,使我頗感惶恐,因為我一直不願與搞政治/社會運動的朋友們走得過於「親近」。雖然,我尊重朋友們在其社會行為上所作的諸種自主性選擇,但我一直堅持著要我朋友們,亦能尊重敝人不介入任何黨派的政治/社會運動之生活信念。筆者一貫地自我期許,更盼望能出「淤泥」而不染,繼續在學術界盡一點棉力。
李敖兄說得好:「歷史的史/資料不會自動地來找你,但政治這個東西,儘管你不願接近它,政治還是會很積極地來找你麻煩的」(大意,無法詳細明示李的全文及其出處甚為遺憾)。此文,則是為了堅持民族及准學術的大義破例之一舉。
當,我開始關注及搜集台灣近現代史相關史/資料的50年代中葉時,甚快發現了《台灣警察沿革志》的存在。給予線索的則為下列三本書。
(一)蕭友山編著《台灣解放運動的回顧》(台北.三民書局,中華民國35年9月15日初版)。
(二)張深切著《在廣東發動的台灣革命運動史略附獄中記》(台中.中央書局,民國三十六年十二月十日出版)。
(三)鷲巢敦哉著《台灣警察四十年史話》(發行人,台北市,鷲巢敦哉,昭和十三年〔1938年〕4月28日發行。按此書無標價,亦欠發行所,該是自費出版一類書)。
(一)之蕭編著為日文小冊子。據其出版日期可以判定,著者在光復不久就編著成的教宣用小冊子。在其《前言》末尾,編著者明示了本冊子的資料主要來源為︰台灣總督府警務局特秘刊行物、《警察沿革志(二「中」)》另亦引用了《帝國主義下的台灣》(矢內原忠雄著)。
迄至60年代前葉,筆者尚不知蕭友山為何許人。當今,從事台灣近現代史研究的同仁們都該知悉友山即是蕭來福。蕭在上揭前言裡的「台灣總督府警務局特秘刊行物《警察沿革志(二「中」)》」一行字喚起筆者近20年的探索之路。
繼(一)之蕭編著,筆者搜集到(二)之張著(當今,《張深切全集》,1998年1月1日已由台北,文經社出齊,本書則可在其《卷四》參看。)此書中洪炎秋所寫《序》(原書之頁2-3)的一段話提醒了我對《台灣警察沿革志》的警戒心。洪說︰「深切兄既有了上述那麼一大段的鬥爭光榮史,所以對於以往抗日的經過和日寇對於愛國志士的壓迫,都是身歷目睹,知悉詳盡。現在鬥爭經已告終,獲得了勝利,收復了故土,而且行憲在即,一切如願以償,所有民族鬥士,任務已畢,功成身退,均已解甲歸田,身體精神,按理是早獲自由,從此可以坐享太平清福,甚或進而搖身一變,改換作風,夤緣高位,好漢原可不談當年勇了,只是他們所保存的寶貴史料,價值仍高,如不設法公開,則研究台灣革命歷史的人,不得不僅靠日寇所發表的資料,如《警察沿革志》之類,成了片面官司,對於民族正氣,影響很大,所以深切兄這些紀錄的出版,是很有意義的。」
另外,張也在其著頁20明寫著︰
「當時的組織內容如何,經過這20年的光陰,參加者自己也大多忘記,而當時的記錄,均已散失無遺;現在可供參考的只有《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一種資料。但是這部書也極其杜撰無比,實難可靠。例如當時謝文達並未在廣州,他們捏造為本團的總務部長。又洪紹潭原非革命青年團員,他們不知何故,也列他為財政部長。諸如此類,《警察沿革志》這部書,除作台灣革命家的回想錄外,絕無絲毫的價值。」
張的這個指摘告訴了我們,日本警察亦有「虛構」、「誣陷」及「誤認」之可能
從事歷史研究的友好皆知,被殖民方是具有劣惡條件才會被殖民、被鎮壓的。不然被殖民方大可把侵略者在來侵時就打回其老窩的。當,被治方自殖民主義體制的桎梏解放隨後,為了奪回自我歷史的重建及創寫,立即有搶救史/資料的緊迫性課題。因為,被殖民地通常欠缺史/資料之故。
侵略及支配方,尤其日帝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敗戰之後,有被追究侵略責任及賠償之可能,日方相關當局盡其所能掩蔽其「罪行」而忙著燒燬有關檔案及史/資料。
我看到蕭編著及張著後,立即自心底湧出一股探索《台灣警察沿革志》的使命感。儘管日本當局有其「虛構」、「誣陷」,資料仍然值得我們去確保。著手的第一步,當然是,查尋大學圖書館收藏之概況。但遍查都查不出,蕭編著所揭示的台灣總督府警務局特秘刊行物《台灣警察沿革志(二「中」)》的收藏機關。
直至70年代搜集到《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一共三編全五冊(另據傳有《別篇詔敕、令旨、諭告、訓達類纂》昭和十六〔1941〕年刊)時才弄清楚真正鑲嵌有秘字及刊行號碼者只有該志第二編《領台以後的治安狀況(中卷)--(社會運動史)》一本而已。
我們得再返回上列(三)之鷲巢著《台灣警察四十年史書》之有關著述。在探索的過程,筆者陸續搜集到鷲巢的多種著作。其中比較明確地描述有關他受命主編《台灣警察沿革志》事項者則為(三)之專著。雖然鷲巢在其《自序》道出,沿革志僅印三百套以供官署參考而已。但筆者曾經閱讀過鑲嵌有「No. 314」的原版書。可見鷲巢本身也有誤記之處。
不管如何,這一本秘本之原版書在當今的台灣除了情治機構以外,私人所存藏者不會超出五本,是筆者的揣度。日/台兩地的存藏都出奇的鮮少,這個又可當為我們好奇人士探索的另一個子題。
言歸正傳,這一次將被翻譯出版的並非極秘本,不過對我們來言仍然不失其珍貴性。但千萬勿忘,這一本《沿革志》同是我們敵方人士所編著,我們僅能當作參考來利用。真正立於我們民族主體性的抗日運動史的撰述還有待我們大家的努力。
拉雜寫下一些零星的記憶及感觸,聊以作為這本譯書的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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