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告贏,亞泥20年花蓮採礦執照確定撤銷
原住民告贏,亞泥20年花蓮採礦執照確定撤銷-中央社|商周 https://bit.ly/3Eoa3aJ
位於太魯閣口的亞洲水泥公司新城山礦場。 (攝影者:Edd Jhong 阿東魚池/Public domain)
中央社 2021.09.17
摘要
1.經濟部核准亞泥新城礦區礦權展延20年,居民不服興訟,一審法院認定未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諮商同意參與程序,撤銷礦權展延處分,亞泥提上訴,二審今天駁回上訴而確定。
2.二審指出,亞泥上訴主張可於展延(限)後補正參與,但其所稱的事後參與包括提供原住民就業、水土保持及生活照顧等,已無關決定展限與否之考量,充其量只是開發者事後提出之回饋,只是開發者單方意願。
經濟部核准亞泥新城礦區礦權展延20年,居民不服興訟,一審法院認定未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諮商同意參與程序,撤銷礦權展延處分,亞泥提上訴,二審今天駁回上訴而確定。
亞泥公司花蓮新城山礦場的礦權,原本到民國106年11月22日到期,亞泥於105年間向經濟部申請展延,經濟部於106年3月間核發亞泥20年的礦權展延(限),礦區面積399公頃49公畝46平方公尺,礦業權有效期限至126年11月22日止。
環團及礦場周遭居民認為,經濟部未顧及居民權益就逕自展延,向行政院提起訴願遭駁回,隨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訴願決定及亞泥已展延的礦權。
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經濟部在核准礦權展延時,亞泥並未踐行原基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的諮商同意參與程序,顯然違反原基法第21條第1項的規定,經濟部也未依職權要求亞泥補正,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均有瑕疵,應予撤銷。
亞泥不服提起上訴,由二審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二審指出,亞泥上訴主張可於展延(限)後補正參與,但其所稱的事後參與包括提供原住民就業、水土保持及生活照顧等,已無關決定展限與否之考量,充其量只是開發者事後提出之回饋,只是開發者單方意願。
此時,原住民族對其土地繼續變化的事實,已失去及時保障其權利及意願的機制,無異使維繫原住民族及其傳統文化之土地,流失於公有土地私有化及不停止之開發行為,已失保障功能,不符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及第12項前段及原基法第21條第1項等相關規定。
二審指出,原判決以原處分未踐行原基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為違法因而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並無違誤,亞泥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原住民告贏,亞泥20年花蓮採礦執照確定撤銷-中央社|商周 https://bit.ly/3Eoa3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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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撰述:李佳穎亞泥礦權撤銷 為什麼還能挖到天荒地老? | 毅傳媒 | LINE TODAY https://bit.ly/3nGKtrq
主圖說明:亞泥礦權遭撤銷但仍能持續挖礦,圖是2021年近況。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最高行政院法院於昨(16)日公告,亞洲水泥(亞泥)公司的花蓮新城山礦場在展延礦權的過程中,未完成當地太魯閣族人的諮商同意程序,確定撤銷原已通過的礦權申請許可。不過反亞泥自救會發出的聲明卻顯得步步為營,聲明中說:「經過一晚的沉澱,雖然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結果令人振奮,但我們還是必須謹慎的面對接下來的挑戰。」
這一切都是來自18年來未有大修的《礦業法》,法規當中第13條明定,礦權展延期滿與申請期間,礦權仍存續。經濟部礦務局與亞泥也都說明,亞泥雖退回申請程序,但依法仍可持續開採。
時間回到兩年前,早在2019年7月,高等行政法院就判決要撤銷亞泥的礦權許可,發出許可的經濟部雖決定不再上訴,但亞泥公司不服上訴,在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後,才確認亞泥必須重新申請。不過,過去兩年,以及未來申請期間,都因《礦業法》的霸王條款,讓亞泥可以挖到天荒地老。
已故紀錄片導演齊柏林在生前留下一張亞泥新城山礦場的照片,感嘆一句「挖得更深了」,掀起25萬人網路連署《礦業法》修法的倡議浪潮。《礦業法》當中有多項「霸王條款」,其中包括每次礦權展延可長達20年、展延採原則准許、例外駁回、不需環評的審查原則、展延期間的礦權視為延續等內容,都被認為需要修正。
無奈鬧得沸沸揚揚的《礦業法》經歷25次修法與4次朝野協商,多數條文雖然都達成共識,卻因立委換屆而必須重新來過。第10屆立法院至今邁入第4個會期,尚未有任何立委提出修法行動。也就是說,亞泥可以繼續挖礦。
長期關心《礦業法》修法的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表示,在《礦業法》不修法的情境下,亞泥和經濟部將沒有任何時間上的壓力,只要處於「申請中」的狀態,挖礦會繼續。因此,《礦業法》的修法必須盡快完成。
過去,立法院因亞泥新城山礦場的爭議,做出臨時動議,要求礦務局在《礦業法》修法之前,凍結礦權展延的審查,至今除了亞泥之外,另有69座礦場屬於礦權到期的狀況,但都因第13條的規定,礦權得以存續,對於開挖行動絲毫沒有影響。
黃靖庭也說,上屆立法院協商出的修法版本中也要求,既有大、小型礦場必須分別在3年內及5年內完成環評,限期未通過則廢止用地,因此必須加緊修法,才能讓像是亞泥新城山這樣的大型礦場,在環評程序中檢驗對於環境的影響,否則在沒有修法的狀況下,亞泥在礦權展延審查過程中,只需補正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的程序。
反亞泥自救會指出,在2018年行政院、亞泥公司與部落的三方會談會議中,部落希望行政院啟動長期以來被亞泥拿去挖礦土地的返還作業,礦務局也應公告當地的地質安全調查報告,而亞泥則需交代礦場轉型計畫,唯有揭露更多資訊,才能讓諮商同意具有踏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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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 竹東礦場 為鑿油井專責部門,原址為 1934年台灣礦業株式會社於 竹東街下公館 設立 石油精製工廠之地點。老照片為 1946年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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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若全進口 嘉泥: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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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良儒、江俞庭╱台北報導】亞泥花蓮礦區展延案引爭議,環團更質疑水泥外銷比重高,是犧牲環境賺外匯,嘉泥(1103)董座張剛綸昨直言,水泥屬於國家基礎工業,倘若全賴進口,僅能得到短期的便宜價格,待市場全被進口業者宰制,「就是全民買單!」
經部重申亞泥合法
嘉泥昨開股東會,通過配發現金股息0.2元。張剛綸指出,目前社會氛圍已將水泥業「妖魔化」,以水泥作一個國家的基礎工業,甚至是國防的戰略必需品來看,「台灣不能沒有水泥,這樣不對,基礎工業一定要有!」若政府決定台灣還是要有自產水泥,「就必須要生產,生產就須開礦」。
經濟部次長楊偉甫昨傍晚召開記者會,說明亞泥展延案,楊偉甫表示,經再行檢視審查程序,並無違反相關規定。經濟部強調,政風單位近期已密切了解礦務局辦理展延案的經過,礦務局也提供近5年礦權展限案,共98案調卷供審閱,確定查無不法。
楊偉甫強調,6月底前完成《礦業法》修正草案提報行政院,也希望在立院下會期列為優先法案。楊也表示,目前水泥外銷比例逾20%,原定目標是年降1%外銷比,預定2026年前降至20%,未來希望進一步降至15%,並於明年6月完成水泥政策環評,並送交環保署。


台泥董事長張安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台灣不應該停止開採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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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月28日)是台泥股東會,會後的話題卻聚焦在台灣水泥業是否應該停止挖山、開礦、直接進口水泥替代自產,甚至連挖山之後的礦坑可否養魚等話題,也成為討論焦點。
不談個案只談水泥對台灣的重要性,張安平一開頭就說,今天,每個人每天的生活都還擺脫不了水泥,水泥至今仍是最環保的建材,台灣自產水泥是發揚「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美德,全依賴進口反而製造更多污染、碳排放。
問題是,紀錄片導演齊柏林生前又拍到了花蓮翠綠的山林,被挖得滿目瘡夷且愈來愈嚴重,出現一個個大洞。
張安平說,人類開始出現就開始影響(破壞)地球,工業革命之後人口更大量增加,從6億到70多億人,水泥是每天生活必需,開礦是無法避免的,問題是水泥業能不能做到「後期恢復」以及「將損害降到最少」。例如,「台泥在花蓮舊礦山,就已經恢復原來樣貌了,」張安平說。
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吳其融說,「我們其實一直都認為水泥本來就不可能、也不應該全淘汰,而是應該符合相關環境長期評估、周遭民眾知情同意,以及關礦計劃的確切落實。」
水泥本來就不可能、也不應該全淘汰,而是應該符合相關環境長期評估、周遭民眾知情同意,以及關礦計劃的確切落實
地球公民基金會也提出相關數據,亞泥每噸水泥需要1.6噸石灰石,而台泥近五年最低時,每噸水泥只需要1.15噸,這代表台灣能夠善用回收料來降低開採量,如果都能做到,推估一年可以減少180萬噸的石灰石需求。也就是說,水泥開採,其實也能盡可能降低環境破壞。
進口水泥,等於把污染留給別人
至於台灣能不能全面停止開採,完全用進口來替代台灣自產?張安平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台灣水泥技術是全球前十,同樣生產一噸的水泥,對環境破壞、污染都可以比其他國家少。如果從國外進口,等於將破壞留給別人、製造更多的污染,此外,運輸水泥的碳排放高,完全依賴進口會增加碳排放,對地球也未必好。
再從台灣的角度看,水泥至今是相對最環保的建材,日常生活都需要水泥,張安平說,「即便大家在談綠能、風電,也需要水泥。」
吳其融說,從環保團體的角度看,並不是要求台灣完全停產、全部進口,台灣應該維持自產,但開採水泥要經過政策環評,相關礦業作業要有更安全的規範以及水泥業旋窯更新,降低能源消耗、排放更環保。
開礦該有環評,礦場管理比年限更重要
所以,水泥業跟環保團體並非是零和關係、沒有共識。張安平說,他不反對水泥業要有政策環評,開礦要環評,但對於環保團體在爭論開礦年限問題,他認為問題不在時間長短,而是開礦期間是否嚴格遵守各項要求,爭吵開礦年限是本末倒置,管理好礦場更重要。
張安平說,台灣需要工業、人類需要工業,70多億人口每天生活就需要開發、開礦,不可能回到工業革命之前,水泥業的成長,改善了台灣的經濟與人民的生活,但水泥業應該升級,例如台泥正在成為專門在處理大自然與人的複雜關係的綠色產業公司,可以幫忙處理家庭、事業廢棄物,也能做碳捕捉,回收水泥。所以水泥業如果能夠主動尋求環保解決方案,是能貢獻經濟,也能保護自然環境。(責任編輯:洪家寧)


 

管仁健觀點》亞泥當年是怎樣取得花蓮礦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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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片《看見台灣》名導齊柏林,2017年6月10日拍攝續集時意外墜機逝世,因他生前憂慮亞泥花蓮新城山礦場深挖,因此讓山頭遭剷平得慘不忍睹模樣攤在國人眼前,外界批評不斷,至今已逾20萬人連署,要求經濟部撤銷包庇偷渡的亞泥展延20年案。
但從SOGO經營權之爭,入總統官邸與吳淑珍會面;到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時,霸氣的叫囂「不滿想退就退」。無論藍綠一路走來怎樣輪流執政,財團的小王爺卻始終霸氣如一。繼續揚言:「我不愛台灣嗎?」「可不可以對我公平一點?」「就是因為不想擴大才挖深。」「挖深後的儲水可以更深,未來復育時還可以養魚,這些都是為了環境生態保持。」
鄉民們或許不解,水泥業是需要官商勾結的特許行業,幹這行的老闆,一定謙恭低調,說話當然不能像王永慶、郭台銘那麼「自自冉冉」。但為什麼我們這遠東集團的小王爺,都已經古稀之年了,依然是「94霸氣94狂」,完全無視民意觀瞻?簡單說,台灣現在存在的問題,最嚴重的就是缺乏轉型正義,亞泥的問題當然還是要從兩蔣豢養的特務頭子說起
原本《憲法》143 條就已明示,礦權屬於國家公共資源,應歸全民所有;但從戒嚴時代起,台灣就一直是維持特權採礦,讓礦業成為一種免環評、免告知、免同意的超特種行業。但賺錢的生意人人搶,每個財團也都想染指此一暴利。遠東徐家當年是怎麼跨入水泥這一行?又是怎麼取得花蓮這一礦區?這要遠東老王爺徐有庠說起
遠東是台灣五大財團之一,也是上海幫的代表。徐旭東為徐有庠的庶子,現在已是台灣第三大富豪。1912年徐有庠生於江蘇省海門縣,私立海門中學畢業,早年是上海知名商人,曾任上海遠東織造董事長。
1949年國府遷台,徐有庠追隨老蔣,把上海的工廠設備拆運抵臺,在台北縣板橋鎮設立遠東針織廠,日後成為聚脂纖維業第二大廠商,更居棉紡織與成衣業的龍頭。另外還跨足百貨、廣告、航運、建築、通訊、銀行、學店等行業,多家公司皆有股票上市。上海幫的遠東集團,跨入每一行業都輕輕鬆鬆,唯獨在涉入這特權中的特權——水泥業時曾短期遭挫
戰後國府將日治時期台灣各地的公私水泥廠全數接管,1945年5月成立了台泥。1954年為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將台泥股權釋出,由公營改為民營。因此台泥的創始股東包括當時台灣各大家族,首任董事長由板橋林家的林柏壽擔任,副董事長則是高雄陳家的陳啟清。鹿港辜家的辜振甫初任協理,後因政商關係獲其他大家族支持成為董事長,辜家此後逐步獲得台泥經營權。
韓戰爆發後美軍駐台,經濟就已穩定,各項公私建設也都陸續展開,水泥需求甚殷,,徐有庠因此聯合上海商銀創辦人陳光甫,在1951年首次向政府申請興建水泥廠。但當時台泥是公營,政府當然不准包括外省幫的財團涉入此一行業,直到1954年因土地改革而將台泥改交各大家族
可是一方面民營後的台泥,產量雖比公營時多,但仍不敷供應;當時也無外匯與港口能自海外輸入,只好再開放第二家民營水泥廠。另一方面更重要且國民黨無法啟齒的原因,則是民營化後的台泥大股東,都是台灣本地的大地主,不能不防。所以在台泥民營化的同時,也要核准第二家且一定要是外省幫的水泥廠,徐有庠以為志在必得。
豈料徐有庠與陳光甫早已申請的亞泥竟未通過,而是由另一上海商人張敏鈺,聯合翁明昌、焦廷標、呂鳳章等人集資成立的嘉新,生產卜特蘭水泥,以「五洲牌」為品牌名稱。直到1977年翁明昌過世,張敏鈺家族才以嘉新麵粉股權交換翁家手中持股,完全掌控嘉新水泥。
不過即使1954年有了嘉新,島內的水泥需求仍不足,但政府卻認為第三家水泥廠設立後產量就會過剩,堅持不准增設,一拖又是3年。陳光甫不耐久等,抽回原本投資的一千萬資金,改投資新成立的中華開發信託。然而徐有庠對水泥業仍不死心,於是想起了1949年勸他將機器搬來台灣的特務頭子王新衡。
徐有庠會結識戰後到上海市政府任職的王新衡,是透過紡織界朋友陸菊森與吳中一的引介。王新衡1925年讀上海大學時,因參加國民黨的地下組織,遭軍閥孫傳芳通緝。1926年經國民黨上海特別黨部派遣赴蘇聯留學,入讀莫斯科中山大學,成了蔣經國的同學。1930年回國,2年後加入老蔣的軍事委員會,之後成為貼身幕僚,曾任西安行營第二處少將處長,在西安事變中一起遭張學良扣押,脫險後任軍統局第二處處長與香港特別區區長。
1945年軍統局改組,王新衡擔任新設的保密局上海站站長,名義上則掛名為上海特別市政府參事兼處長。1948年2月,經上海市選區選舉為立法委員。徐有庠在上海結識王新衡後,在申請水泥廠執照一再受挫時,就想到了這位深受老蔣信任,又是小蔣同學的立委(其實更重要的身分是特務)。
徐有庠邀王新衡擔任亞泥董事長,自己擔任總經理,經過一番折騰,亞泥終於在1957年1月獲准,取得了竹東(橫山廠)的礦權。鄉民也許不解,亞泥透過王新衡這一特務頭子申請,已順利取得執照,讓他當個門神即可,為何還讓王新衡擔任董事長到1980年3月?主因還是台灣西部的水泥礦逐年禁採,政府制定了水泥產業東移的國家政策,亞泥若拿不到現在花蓮這廣達442公頃的礦區,哪有這40多年累積幾百億的暴利?
1973年底,亞泥從華東工業取得大理石移轉礦權,之後又申請兩次展延,2017年11月22日採礦權屆滿,但已在3月獲得再次展延20年,而連任20年的礦務局長搞定了這事,現在準備退休去另一單位當門神了。
亞泥花蓮礦區本是原住民世居地,但1969年政府才對原住民土地清查登記,還規定原住民在登記農地上耕作十年才能取得所有權。但1973年亞泥與秀林鄉公所召開「申請租用富世、秀林段山地保留地土地使用第一次協調會」。
天真的原住民被官員所惑,以為將土地「租」給亞泥採礦,就能獲得一筆賠償金,最後土地會還給他們。沒想到鄉公所捏造的是「土地使用權拋棄書」,一百多位地主的270 筆土地就這樣同一天全部被「拋棄」,之後再由地政機關塗銷原住民的土地使用權。原本就還沒取得土地所有權的原住民,又失去了耕作權。
亞泥當年是怎麼取得花蓮礦權的?如今又是怎麼獲得展延20年的?台灣到底還是不是戒嚴時代?拜託一下我們的蔡總統,轉型正義就從這件小事開始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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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不在場、過世也能簽名? 亞泥礦場土地這樣「合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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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齊柏林過世前心繫亞泥新城山礦場,「撤銷亞泥違法展限」連署破20萬人,「新頭殼」專訪2014年起協助太魯閣族人與亞泥纏訟的律師謝孟羽,描述亞泥如何藉由不在場、過世卻能簽名的偽造手法,大量取得太魯閣族人原保地,以致引發的漫長爭訟歷程。
14日亞洲水泥在官網上公布30道Q&A,其中在「礦業用地是否合法取得原住民保留地使用權」一題中,指出「一切礦業用地取得程序均為合法。」一句話讓謝孟羽律師爆氣,痛批亞泥「說謊」,並出示歷史文件娓娓道來亞泥取得太魯閣族原保地的歷史。
太魯閣族傳統領域大理石礦產豐富,亞泥1973年看上太魯閣族傳統領域新城山,從此開啟了緊鄰礦場不到500公尺、富世村太魯閣族人的悲慘命運。謝孟羽指出,亞泥在這裡開了3到4次協調會,但僅剩1973年6月14日協調會的會議紀錄留存,協調會後,亞泥主張他們已取得土地。
謝孟羽表示,然而2012年原民會的訴願決定書中指出,秀林鄉公所與花蓮縣政府在1973年6月13日召開協調會中,只強調亞泥設廠的種種好處,未清楚揭示不能繼續耕作與使用原保地,從會議記錄看不出來有全體同意過拋棄權利。
在此之前,1966年中華民國政府開始開放原住民登記「山地保留地」,依據「臺灣省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只要於登記耕作權後繼續耕作滿「10年」,就可以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1991年該辦法廢止,由「山胞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取代,即現在的「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規定取得耕作權或地上權登記後,經營或自用滿「5年」,就可以向鄉鎮市公所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
徐阿金是少數取得「耕作權」的族人,在他的土地謄本備註欄有「耕作權」註記。他在1968年6月31日取得耕作權,到1973年6月31日滿5年,這年剛好是亞泥來的那一年,但還在協調尚未設廠。謝孟羽表示,徐阿金接連向鄉公所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鄉公所卻以「土地目前是亞泥在使用」為由不讓他登記。「那個年代,亞泥重機械上去了,誰又能怎樣呢?」謝孟羽無奈說。
楊金香、徐阿金取得原保地「耕作權」,備註欄有「耕作權」註記,滿5年要繼續向鄉公所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卻連吃閉門羹。(圖:汪少凡/攝)
謝孟羽說,沒有取得「耕作權」登記的「沒救了」;但即使是像徐阿金有取得「耕作權」登記的;接下來卻開始面對亞泥提出的「土地面積拋棄書」,亞泥藉由一份份有著族人簽名、蓋章的拋棄同意書,送到秀林鄉公所蓋章,讓鄉公所辦理「耕作權塗銷登記」。
謝孟羽指出,拋棄書中的簽名字跡都是同一人,此外,居民「楊金香」的拋棄同意書上,註明「人不在此」卻留下簽名;甚至族人賴秀弘1970年就過世,1973年的拋棄同意書上卻有他的簽名,「是誰幫他簽的?」他痛批。族人楊金香也向他強調,她從未看過拋棄書,拋棄書上卻有她的簽名與蓋章,讓楊金香困惑說「章是哪來的?」。
1973年7月富世村居民楊金香的「土地面積拋棄書」,楊金香表示從未看過這份拋棄書,簽名蓋章是哪來的?此外上頭加註「人不在此」,竟有簽名。(圖:汪少凡/攝)
章與簽名是哪來的?2012年的訴願審議會給出了部分答案,當時承辦人秀林鄉公所江學良技士在訴願審議過程說,有關簽名部分,「62年的6、7月吧,他(亞泥顧問楊濟華)全部整理後都有蓋章。......我發覺到有很多案件是一人筆跡,我從來沒有蓋過章,幫他們簽名。」但後來又說「我沒有注意到他們是不是一個人,完全地不曉得,所以我個人來講,是不是有偽造我不曉得。」
即使土地面積拋棄書有瑕疵,他仍蓋下了「見證人」的章,「亞泥派張先生,我去到辦公室幫他蓋章,全部一大疊送到鄉公所,......他整塊一疊全部丟給我,如果我不蓋章,那族人會不會發脾氣?所以我當時就辦,居然有這個蓋章。當然我是見證人,就發給我兩本冊子......」訴願審議會議記錄中這樣寫到。
2012年訴願審議委員會證人江學良1973年時任秀林鄉公所技士,是亞泥邀請族人簽「土地面積拋棄書」的見證人,卻疑惑沒看過族人當場簽名,也發覺「有很多案件是一人筆跡」。(圖:謝孟羽/提供)
訴願決定書顯示,江學良陪同亞泥去挨家挨戶拜訪族人幾次,但有去的幾次沒有親眼見到族人在「拋棄書」上簽名、蓋章,因此也沒有當場蓋見證人的章,後來亞泥拿一疊拋棄書、承諾書要他蓋見證人的章,他發現亞泥提出的一疊拋棄書簽名似乎是同一人,但他本人無法證明有無偽造,更沒有經手偽造。
1999年亞泥第二次展限新城山礦場許可時,換成原民會要折磨族人,向花蓮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塗銷族人「耕作權」。當時抗爭很大,2000年花蓮地方法院判原民會敗訴,法官雖然未指出簽名是否偽造,但認為即使「拋棄書」為真,也不具法律效力,必須去地政事務所辦理,因此族人耕作權仍在。但謝孟羽說,族人有耕作權仍無「所有權」,還是進不去自己的土地。
就當抗爭出現一絲希望時,2003年「太魯閣族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的發起人田春綢女士中風了,「核心人物一倒,整個運動就消退了。」謝孟羽說。他說,2004年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進場,一方面從抗爭轉向到法律訴訟為主,一方面族人還是繼續申請所有權移轉,鄉公所則始終擺爛,繼續拒絕族人申請。
謝孟羽指出,鄉公所打回票的方式都是「四鄰證明」,也就是說,為了符合所有權移轉的要件,在耕作權或地上權取得後「經營或自用滿5年」,族人提出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後,鄉公所會交由「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做審查,然後報縣政府核定。鄉公所在實務上,會找該筆土地「前後左右鄰居」,證明申請人確實有使用土地;但鄉公所說,現在就是亞洲水泥在用,族人並沒有實際使用土地的事實。
鄉公所這樣的主張,直到2012年原民會的訴願決定,才又現一絲曙光。訴願決定書中,原民會法律見解主張「訴願人能否依法申請取得系爭土地之所有權,繫於是否曾自行耕作或利用滿五年。」;也就是說,只要族人「曾」耕作或利用滿5年,應可申請並取得土地所有權。
2012原民會訴願決定書中認為,「『曾』自行耕作或利用滿五年」就可以依法申請取得土地所有權;而並非如秀林鄉公所一再以「土地目前是亞泥使用」為由認定「不符要件」。(圖:汪少凡/攝)
謝孟羽與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因此開始調出「空照圖」,藉由5年空照圖的比對,證明族人確實有使用土地滿5年,沒想到,即使到現場向鄉公所解釋,「鄉公所仍然始終不願按照原民會訴願結論做適法認定,讓族人在法庭間流浪。」謝孟羽痛批。族人持續申請無果,於是開啟了下一波抗爭。
2014年時,亞泥冠名贊助太魯閣馬拉松,部落年輕人不滿發起「為太魯閣族人而跑」,號召跑者響應,到12月13日路跑舉行前夕,謝孟羽說,12月10日花蓮縣長傅崑萁突然「迷途知返」,縣政府直接把「土地所有權狀」還給族人楊金香與徐阿金,說要好好使用。亞泥認為土地所有權不該還給族人,提起訴願要求花蓮縣政府撤銷把土地所有權還給族人的行政處分,最後上訴到最高法院,在2017年1月12日法院判決駁回確定。
然而,即便2014年傅崑萁還了2張權狀,2017年亞泥行政救濟也敗訴,謝孟羽說,後續又有6戶提出申請,包含還我土地運動發起的田春綢,但鄉公所還是對原民會訴願決定書中的法律見解視若無睹,雖然去(2016)年曾找他去鄉公所談,他也提出「四鄰證明」與「空照圖」證明確實曾耕作、利用滿5年,鄉公所仍然持續以「土地目前是亞泥在使用」一句話,不斷做出不符合要件的認定。
謝孟羽無奈說,「這是政治現實問題」,畢竟權力握在鄉公所手上,後面的人要他做什麼認定就做什麼認定。於是族人只能在行政機關的怠惰、互踢皮球中,繼續在行政程序中流浪,無法回到自己的土地上耕作,更無法取得自己的土地所有權。謝孟羽最後說,雖然鄉公所有表示要原民會做出解釋,但原民會一直沒做出解釋,而「現在鄉公所的承辦人又換了,感覺一切又要重來了。」
富世村民鄭文泉15日曾說,徐旭東根本不把他們「當人看」,新城山不知道何時崩落毀掉族人生命;這樣的命運,會不會隨著社會關注露曙光? 圖:汪少凡/攝

徐旭東礦區「養魚論」 環署批:沒看到台灣人的怒火

徐旭東今天表示,將礦區挖得更深可以儲更多水、減少影響生態,未來還可以養魚。(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7-06-13  17:0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亞洲水泥董事長徐旭東今天表示,將礦區挖得更深可以儲更多水、減少影響生態,未來還可以養魚。對此,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反擊,這番言論顯示徐根本沒有看到台灣人的怒火。

  • 詹順貴表示,徐旭東這項發言顯示他根本不是跟其他人活在同時代。(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詹順貴表示,徐旭東這項發言顯示他根本不是跟其他人活在同時代。(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導演齊柏林生前感嘆太魯閣亞泥礦場比五年前拍攝時挖得更深,引起民間熱烈迴響,徐旭東今天則以「養魚論」回覆,並感嘆報導一件事情要完整性,否則台灣水泥全部都要進口。

《中央社》報導,詹順貴表示,徐旭東這項發言顯示他根本不是跟其他人活在同時代,「徐旭東完全沒有看到台灣人的怒火」。

對於亞泥爭議,詹順貴表示,目前環保署無權撤銷亞泥展延許可,主要還是要看環保團體提起的行政救濟結果,或是亞泥獲得延展許可中有無違法,若違法才可重審。

批齊柏林紀錄片傷害台灣 中興教授:願他靈魂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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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2 13:56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看見台灣」導演齊柏林。聯合報系資料照
「看見台灣」導演齊柏林。聯合報系資料照
導演齊柏林搭直升機空拍,不幸墜機身亡,有人爆齊柏林是外省第二代,質疑他愛台灣的心,一名大學教授還在臉書指他與國民黨交好,紀錄片真正傷害台灣,引發網友憤怒,也被名嘴朱學恒批腦袋只剩鬥爭。
齊柏林空拍時意外墜機身亡,不少人緬懷他的紀錄片「看見台灣」對台灣的貢獻,但有人揭露齊柏林是外省第二代,齊柏林的兒子親自上網回文,稱父親愛台灣愛到命都可以不要,比很多賣國土的本省人還多還深,愛不愛台灣跟省籍出生什麼的都沒關。
中興大學副教授張明強在臉書PO文,他說齊柏林常和黨國人士交往,又和奇美小護士是好友,「看見台灣」完全忽略國民黨結構對台灣造成的傷害,這樣的紀錄片只有搶發言權,而且真正傷害台灣,最後寫道「願他安息,靈魂得到反省」。
不少網友痛批張明強「這種思維也能教書,殘害學子」、「什麼都要扯國民黨」、「名符其實的幹話王」、「眼中只有藍綠很可悲」。名嘴朱學恒也轉貼此文並批「腦中只剩鬥爭,叫人靈魂反省,自己還有靈魂剩下嗎?」
有網友批評他扯齊柏林的私事,與公領域事務無關,張明強在留言回應,齊柏林是李鴻源的部屬,又和小護士是好朋友,這些讓他無法分清楚問題在哪。他表示齊的出發點沒有批評黨國結構與官商,只有提人民責任,明明有了環保發言權卻無法找到真正方法切入
張明強說包括他自己在內的很多外省人,都對迫害台灣的黨國深惡痛絕,絕不結交這些得利人士,所以他覺得齊柏林對議題有選擇性,是因受到黨國影響,擁有發言權卻沒看清問題,對台灣不是藥而是毒


 

東華生聲援凱道抗爭 二二八公園搭建瞭望台
By 聯合新聞網, udn.com查看原始檔六月 18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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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8 23:50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即時報導
原住民團體因不滿原民會將傳統領域劃設辦法排除私有地,於2月底起在凱道搭帳篷長期抗爭,日前遭警方驅離,仍駐守在附近捷運站不願離去,堅持傳達訴求。東華大學師生為了聲援族人,昨天帶著象徵守望相助的瞭望台北上,並於228紀念公園漏夜搭建,眾人們在雨中高歌宣示,將和凱道抗議的族人站在一起。
東華大學原住民族學院「學生捍衛完整傳統領域」學生組織,於17日漏夜在公園內搭建5公尺高的瞭望台,今天上午正式完工,各族部落代表懸掛信物,一同進行祈福及歌舞等儀式,向全台族人宣示將會繼續「守望部落」。
「宣告守望部落的目標!」東華族群關係與文化系學生蕭竹均說,瞭望台在過去扮演著部落防衛的重要角色,也有守望的意涵,雖然他們無法時常與在總統府抗議的族人站在一起,但會盡他們的所能,回到部落繼續為傳統領域議題努力,與在總統府附近抗爭的族人和部落的族人,互相守望,也守望這塊土地。
學生團體表示,從2月14日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後,凱道上的族人為抗議劃設辦法排除私有地,至今已堅守100多天,期間原民院學生也在凱道舉辦記者會、參與立法院行動、徒步到總統府,如今要站出來和部落的族人在一起,宣告推動部落的傳統領域自主,重申傳統領域應完整畫設的訴求。
參與團體包含馬卡學生會、Ptasan不打散學生會、卑南族學生會、阿美族學生會,以及其它學院學生,學生團體指出,亞泥在太魯閣族的土地上開採了數十年,就等於族人的土地被剝奪了數十年,族人每天必須看著亞泥炸山、砂石車在家門口進出,承受建築物晃動、擔憂山崩的生活。然而在反美麗灣度假村運動後,至今仍有許多部落面臨著相同的問題。
原轉小教室召集人馬躍.比吼表示,本周三抗議行動將邁入第119天,部落族人將在當天「拉警報」,辦理更大規模的串連活動,邀請各界人士聲援;而目前正在進行的「搶救『被消失』的風景」連署行動,迄今已超過2千人響應,人數仍在持續增加中。
此外,即日起日至8月1日,台北寶藏巖將舉辦「被消失的風景-凱道部落文件展」,展出原本陳設在凱道的石頭藝術品與文件資料,盼能喚起國人支持,共同守護台灣土地。

 


 

2017-06-26_000419  

2017-06-25 18:33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達21萬人的反亞泥連署,20多個連署民間團體發起【看見亞泥 搶救太魯閣】大遊行,遊行行列一路沿中山北路高喊「撤銷亞泥、礦業改革」,在下午4點20分抵達總統府前凱道,並排成「看見台灣」的圖示,主辦單位表示,估計到場民眾超過8000人,大家都來提醒蔡政府,台灣失去齊導這神的眼睛後,政府應該展現對於國土保育、環境正義的誠意。

  • 環團與花蓮當地居民呼籲撤銷亞泥遊行。(記者廖振輝攝)

    環團與花蓮當地居民呼籲撤銷亞泥遊行。(記者廖振輝攝)

  • 新城亞泥富世村開礦時至今僅存的兩位原住民之一田春綢。(記者陳炳宏攝)

    新城亞泥富世村開礦時至今僅存的兩位原住民之一田春綢。(記者陳炳宏攝)

  • 撤銷亞泥遊行群眾所排出的看見台灣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撤銷亞泥遊行群眾所排出的看見台灣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 環團與花蓮當地居民呼籲撤銷亞泥遊行。(記者廖振輝攝)

    環團與花蓮當地居民呼籲撤銷亞泥遊行。(記者廖振輝攝)

  • 環團與花蓮當地居民呼籲撤銷亞泥遊行。(記者廖振輝攝)

    環團與花蓮當地居民呼籲撤銷亞泥遊行。(記者廖振輝攝)

  • 環團與花蓮當地居民呼籲撤銷亞泥遊行。(記者廖振輝攝)

    環團與花蓮當地居民呼籲撤銷亞泥遊行。(記者廖振輝攝)

亞泥︰礦區不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

亞泥下午強調亞泥花蓮礦區不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並表示,尊重任何團體與個人表達意見的權利,亞泥公司從過去、現在到未來,行事一向正派守法,產業與環保標準屢獲國內外獎勵,隨時歡迎各界檢驗。

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潘正正表示,行政院以尊重主管機關判斷為由,閃躲亞泥礦權展延問題,其實過程中行政院協調會一直架空原住民基本法,且沒有好好要求礦業法要踐行的職責,這件事當地原住民已經提出行政訴願,照理講行政院應該在7月12日回應,但看來行政院並不願回應,也不願意承諾任何事,所以他們才會走上凱道。

潘正正說,蔡英文總統昨天到齊柏林攝影展現場追思過齊導,但齊導關心台灣的環境永續,其實亞泥案就是一個指標性案子,應該要急迫處理,今天上凱道,就是要讓蔡總統知道,光是說台灣失去齊導,就像失去神的眼,但事實上齊導並未離開我們,全國民眾與21萬連署網友,會持續盯著蔡政府,如何展現誠意。

除了來自花蓮新城礦山的原住民外,亞洲水泥也在新竹關西曾經開過礦,而當地居民羅政宏也發言指控亞洲水泥在當地開礦超過40年,挖出兩個大水坑,現在也無法處理。

羅政宏則指出,亞泥曾在關西鎮金山、玉山里大山溝裡,堆積35公頃高出海平面80幾公尺的造山,影響到地下水的水位與水質,在廢土堆裡堆積礦場裡的什麼堆積物不知道,但去年測出來的導電度超過3000,等於說,關西鎮民喝的是重金屬污染的水,土地PH酸鹼值也達到3.5,已經是強酸等級,每年土石滑動,也毀了農民一年數十萬農作物,但僅賠300包水泥,完全不合理。

羅政宏忿怒的說,政府從以前戒嚴欺負他們到現在仍然如此,在環評會議上,大方說工安最好,但事實上卻發生過一晚工安意外死了4個人,一條命僅值4萬元,就是亞泥作風,仗藉勢力不處理,甚至關西公所跟亞泥解約,亞泥也不善後,人民就不值錢。

新城亞泥富世村開礦時至今僅存的兩位原住民之一田春綢表示,現年已經75歲沒想到在當地原住民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展延了20年,1973年亞泥來時,自己才幾歲,他們的土地被佔用,當時大部分的耆老幾乎都已不在,自己也兩度中風,從鬼門關走回來,而政府卻一直對亞泥問題沒有處理,要不是齊柏林,也不會有人關注他們。

田春綢希望蔡政府可以找人去看看,當初是用什麼偽造文書欺騙民眾,不要什麼都通過,把人民看成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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