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炎生(1903年11月16日-1974年10月13日)是台灣法官,台北州淡水郡淡水街(現新北市淡水區)出身,日治時代在日本內地和台灣擔任法官,從六位。
略歷
淡水公學校(現淡水國小)、東京府立第四中學校(現東京都立戶山高等學校)、第一高等學校畢業。1926年,入京都帝國大學法學部,在學中通過文官高等試驗司法科合格。1929年,京都帝國大學法學部畢業,同年5月任東京地方裁判所司法官試補,翌年12月任判事(法官)。1931年2月,轉任台灣總督府法院判官(台北地方法院合議部兼單獨部)。1932年12月,任台中地方法院判官。1935年3月,復歸台北地方法院,5月退職,轉任辯護士(律師)。1936年11月,當選台北州會議員。1940年11月,獲任命為官選台北州會議員。戰後,1945年,任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法制委員。1950年,襄助台北市長吳三連擔任台北市政府參事、台北煤氣公司總經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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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代是淡水郡與淡水街最輝煌的年代,除了陸續有杜聰明成為台灣第一位醫學博士、洪長庚獲得第一位眼科醫學博士外,便是黃炎生成為第一位司法官
黃炎生是在西元1903年出生於淡水街新店段。淡水公學校畢業後,前往東京就讀府立四中、第一高等學校。1926年進入京都帝大法學部獨法科。1928年在學期間陸續通過日本行政科與司法科的高等考試。
1928年底取得司法官任用資格,成為台灣第一位擔任日本司法官的菁英,進入東京區裁判所擔任檢察與判案的事務。1930年轉任台灣總督府下屬法院法官,1930─1935年間歷任台北、台中地方法院法官;1935年退職轉任律師,1936年當選台北州議員;1945年任台灣長官公署法制委員,1950年襄助台北市長吳三連擔任台北市政府參事、台北煤氣公司總經理,成為當時的風雲人物。

街角博物館說明會


現已拆除的黃炎生故居原位於中正路
216號, 福來餐廳旁 (攝影/許雁婷) 黃炎生最著名的軼事,便是迎娶了淡水紅樓主人─名詩人洪以南二女洪寬寬為妻。又在擔任律師期間,公平主持板橋林本源的家族分產事宜,獲贈台北內湖數十甲的土地,而名噪一時。不過,黃炎生自淡水公學校畢業後,便旅居東京、京都、台北、廈門……等地。出生的故居歷經中正路拓寬及轉手後, 2 0 0 9 年終被拆除改建。一代名人的事蹟如同淡水街過往,早已消逝於大多數淡水人的記憶裡!


洪長庚拜訪黃炎生宅

「黃炎生」的圖片搜尋結果
最近連家很有名,有一段小故事跟這有點兒關係。這張老照片是我阿公洪長庚博士(照片中2)帶著幾個小孩,去拜訪黃炎生(照片中1)所拍的。黃炎生的老婆,是洪寬寬(照片中3),乃我的「日本姑婆」,洪以南的大女兒,我阿公的妹妹。話說當年,連雅堂想叫他兒子連震東娶我這位美麗的日本姑婆,想來提親,但洪以南「不肯」!洪以南不願意,也心疼女兒嫁到連家去,所以這件婚事不了了之。後來,洪寬寬嫁給黃炎生,結婚後才去日本一下子,洪以南就過世了。因此,他女兒們的婚事,只有寬寬一件是洪以南作主,而他不願意女兒嫁去連家的堅持,讓連戰的老媽不會是我的日本姑婆。至於洪以南堅持不讓女兒嫁去連家的原因,那我就不說了。其實還蠻好玩的理由。
這張照片拍攝地點大概是台北州台北市下奎府町1之173。門口有他的名字。她女兒戰後改名叫黃文文,對我最好了,常買冰淇淋或者蛋糕給我吃。
那看一下,洪以南幫女兒挑的黃炎生,是個怎樣的人呢:
(資料來自:http://tw.myblog.yahoo.com/jamesyang-007/article?mid=3416)
黃炎生
日號:島津光行
出生:1903/11/16
本籍:台北州淡水郡淡水街
住所:台北州台北市御成町3之19
家庭:
妻:洪寬寬 洪以南次女
長女:黃洋子
次女:黃文子
三女:黃貞子
四女:黃真子
學歷:
淡水公學校畢
東京府立第四中學
東京第一高等學校理科畢
1926年京都帝國大學法學部德法科畢
1928年大三時國家最高考試司法,行政兩科及格
經歷:
1929年東京地方裁判所司法官試補(東京區裁判所檢事局,地方裁判所檢事局任職)
1930年檢事代理,審判官(東京地方裁判所兼東京區裁判所任職)
判事
1931年台灣總督府法院判官,台北地方法院判官,(台北地方法院合議部兼單獨部),出差到廈門,汕頭,廣東,香港
1932年台中地方法院判官
1934年開業律師
1935年台北地方法院任職,登上府律師名簿
開業律師,加入律師會
1936年台北州會議員
1940年官選州議員
備考:
住所:台北州台北市下奎府町1之173台灣新民報:台灣人士鑑, P.121
住所:台北州淡水街 林進發:台灣官紳年鑑, P.021


 

2017-03-17_222906  

洪以南 的三女嫁給宋進英 的婚禮照片


司法官年均錄取率1% 上榜者多來自六都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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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8 22:12
〔記者吳政峰、實習記者謝佳璇/台北報導〕司法官號稱「鑽石級飯碗」,每年均吸引近萬人報考,惟僧多粥少,年均錄取率約為1%,能夠上榜的考生都是菁英,只要進入「司法官學院」接受2年的學業與實務訓練,即可分發任法官或檢察官,月薪10萬元起跳,羨煞不少人,根據統計,這群「學霸」多來自六個直轄市,顯示出各縣市的教育資源仍存有落差。
 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表示,通過司法官特考的學員多來自六個直轄市。(記者吳政峰攝)
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表示,通過司法官特考的學員多來自六個直轄市。(記者吳政峰攝)
今年進入司法官學院受訓的是第60期學員,共有59人,其中逾7成(43人)來自台北(7人)、新北(8人)、桃園(5人)、台中(10人)、台南(4人)、高雄(9人)等6個直轄市,花蓮縣、台東縣、屏東縣、新竹市、南投縣、嘉義市等縣市則掛零,顯示出經費較多的直轄市具有較高的教育資源,反映城鄉發展差異。
今年較往年不同的是,過去雙北市錄取人數穩居前兩名,但今年變成台中市獨占鰲頭,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注意到這個現象,特別提出來與同仁們討論,有人認為可能與繁星計畫有關,不過,因今年是首度情勢轉變,究竟是個案,或是整體趨勢的轉變,仍待後續觀察,目前做出任何結論都是言之過早。
蔡碧玉指出,通過司法官特考的考生,大多為台大、政大等數個傳統法律名校畢業,男女比例各半,女性稍微多一點;入司法官學院的年齡約為28歲,應屆畢業生只佔2-3成,多數為重考生,顯見「十年寒窗」仍為必備要件;學歷多集中在大學及研究所,博士生連兩年掛零;有沒有工作經驗並不是重點,數據顯示,每一期所佔的比例都不同,以60期為例,58%的學員具有工作經驗,多與法律有關,如:書記官、律師、法官助理、警察、公證人、法務,也有非法律背景的工程師、研究助理等職。
近5期的學員中,未婚比例高達8成以上,通過律師考試者高達9成,法律系畢業者則有7成以上。
蔡碧玉表示,司法官學院前身為「司法官訓練所」,1955年成立至今超過一甲子,期間歷經戒嚴、審檢分隸、解嚴、本土民主化運動、政黨輪替等歷史變遷,從「訓練」轉向「養成教育」,從軍事化教育朝向開放多元的學院化發展,近來為了回應司改國是會議的期待,更是大幅縮短院內授課的時程,讓學習司法官在法院、地檢署、矯正機關學習長達1年2月,在行政機關、民間機構、NGO學習1個月,就算是院內課程,實務課程也佔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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