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流動/基層公務員,在服役前大都是凡人,屬於良民,但只要應召到衙門職業,立即淪為賤民,且累世難復。即使只是應召到衙門服役,後來不再乾此行當的良民,也被法定為賤民,所謂“入此便賤”/在法典中明確規定賤民之範圍,只有清代/《大清會典》稱,“四民為良”,也即軍、民、商、灶四類。灶戶即煎鹽之人,其稱始自唐代/四民之外的賤民,大約可分為兩大類:一是奴婢、倡優、隸卒、佃僕、樂戶等,二是墮民、丐戶、九姓漁戶、疍戶等。前者基本以職業劃分或繼承父祖身份,有的則是從高等級降轉-犯罪縉紳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 https://goo.gl/5C8tT4


買官收據入國子監

清朝買官也有收據 他發現祖先花43兩白銀換「國子監」資格
▲湖北發現清朝買官收據,花43兩白銀換國子監資格。(圖/翻攝自中新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湖北省宜昌市一名趙姓男子,日前意外在家裡發現一張清朝宣統元年(1909年)的「買官收據」。根據收據上記載,趙姓男子的祖先當年透過捐款賑災,換得進入「最高學府」國子監讀書的資格,進而入仕途當官。
中國新聞網報導,趙姓男子說,這張「買官收據」是他在整理家譜時意外發現,為棉紙質地,長5.8公分、寬2.8公分,正上方印有「正實收」三個大字。收據內文排列整齊,雖然已有超過百年歷史,但文字仍清晰可辨,詳細紀載了趙家先祖趙文庵捐款換官的緣由。
收據上紀載,光緒三十二年七月(1906年),湖北多處遭逢水災,不少災民缺乏糧食和衣物等民生物資。湖北籌辦振捐總局,「按照四川、山東、湖南等省開辦賑捐所有虛銜」,接受了趙文菴捐出的「白銀四十三兩二錢」。此收據為河南候補道黃勸辦核發,落款時間為宣統元年十月初八。
報導指出,該張「正實收」分文存根和正頁,並且蓋上了騎縫章,上面不但紀載了買觀者的籍貫、姓名,也紀載祖父輩三代的姓名。按記載,趙文菴時年28歲,身分為秀才,他靠著捐款換得監生身分,獲得進入「國子監」讀書的資格,再由此進入仕途。
中共長陽縣檔案館紀委書記覃幹表示,清朝中後期,由於戰爭不斷、內憂外患,清政府國庫空虛,買賣官職成為增加財政收入的重要方式。他說,因為清末買官者多,為避免地方官中飽私囊,清政府便統一印製收據,被稱為「正實收」,這對了解當時吏治有重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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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的封建時期,曾有過明碼實價賣官買官的製度,叫“捐制”。在清朝末期,由於戰爭不斷,內外交困,清政府財政空虛,“捐制”被當做增加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手段。至同治、光緒年間,清廷更是不惜血本,不僅將官位拿來打折出售。正實收,就是清末納銀捐官的憑據。
近日,在和平縣林寨古村司馬第,有村民發現了一張寫有“大清光緒十三年廣東藩處承宣布政使司頒發”等字樣的正實收。證書為絹質紙,長72厘米、寬40厘米、字體黑色、印章鮮紅,文外飾有花邊,歷經一百多年後﹐現在已有破損。正實收裡的寫著:“廣東藩處承宣布政使司﹐為遵旨議奏事﹐奉準戶部諮議复﹐粵東海防需款甚鉅﹐請授照直隸山東海防章程﹐照例定實銀請獎封典虛銜﹐並準報捐員監等。因於光緒玖年拾一月貳拾日﹐具奏本日奉旨依議﹐欽此。欽遵今據陳肇衡在廣東藩庫報捐銀一佰零捌兩﹐由俊秀請敘監生﹐捐銀於光緒拾三年三月拾陸日﹐照數兌收撥充本省海防經費﹐給照例給印編號﹐其副實收﹐累造清冊﹐送部正實收﹐先給本員收執矣。領照時﹐即行繳送查對﹐以杜假冒。須至實收者﹕一本員年拾肆歲﹐身中﹐面紫﹐小須﹐廣東省惠州府(州)和平縣(州)民籍﹐曾祖興堂﹐祖近三﹐父儲九。光緒拾三年三月拾陸日給廣東布政使司。”正實收中縫留有“廣藩海事第貳千三佰貳拾柒號合縫實收”的半邊字樣。
從正實收中,人們不難看出,當年清廷接受捐款是很嚴格的,除註明款項數額,還要寫明捐贈者三代以上的祖輩名字和捐贈者的身高相貌特徵,以防假冒者獲取朝廷封賞,這是十分重要的。
據考證,持證者陳肇衡是和平縣林寨鎮下正村陳姓第19世裔孫,曾祖父陳興堂,字宗傑是候選知府,從四品;祖父陳鴻銘,號近三,是貢生;父親陳豫年,名基安,號儲九,是富商,因經營有道,好善樂施,名聲頗好。時值外敵窺視大清領海疆土,鑑於形勢,廣東海防局遵照“山東海防章程”,向社會各界提請捐款,陳豫年是血性男兒,世承祖輩愛國愛家之教誨,曾送長子慶文,次子慶俊入伍清廷團練,參加清廷東則海防,西則塞防之軍旅生涯。光緒10年(1884年)清朝與法軍宣戰,舉國群情激盪,陳豫年以小兒子陳肇衡名義認捐粵東海防軍銀壹佰零捌兩,後陳肇衡獲授例貢生,執掌林鎮鄉墊,教學子習武練操,強身報國。林寨富紳陳襄廷即是陳肇衡的兒子,他在參加同盟會時﹐曾資助過孫中山先生。5918310908879  

清代“買官收據”現身沈城
是當時捐納制度的有力見證市民可免費參觀中國會計博物館
  藏於中國會計博物館的光緒時期的“買官收據”
  ■華商晨報 掌中瀋陽客戶端記者 張詩堯 攝
  本報訊(華商晨報掌中瀋陽客戶端記者孫笑天)古代買賣官位的製度一直飽受詬病,如今,一張光緒時期的“買官收據”出現在沈城,37.8兩銀子可以買一個九品“巡檢”職務。
  這張特殊的收據藏在中國會計博物館,是清代捐納制度的有力見證。
  清代“買官”明碼標價還有收據
  在位於北二經街34號的中國會計博物館歷史館內,陳列著一張長61厘米、寬32.5厘米的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的“正實收”文物,據該館講解員介紹,這其實是當年的“買官收據”,由安徽巡撫兼提督發給監生蕭策璠的。
  記者諮詢瀋陽市故宮博物院研究員佟先生,他對此文物所載文字進行了解讀。
  這張“正實收”票據起始部分為安徽巡撫兼提督就“給發實收”一事向上奏疏,主要意思為:因為安徽省庫款空虛、餉需緊要,懇請仿照江蘇省現已辦成的案例,來開設安徽省的籌餉捐輸章程。
  “正實收”票據的中間部分記載的是捐官的標準,“凡報捐巨款至一萬兩以上者當專折奏請恩施優獎其在一萬兩以下者擬請照新海防例減成核收凡四品以上實官暨各項班次花樣照籌餉例四成實銀核獎五品以下三成核獎”。
  佟先生介紹,捐款一萬兩以上的需專門寫奏摺請皇上親自嘉獎,一萬兩以下的依照當時的新海防例(當時一種法律法規)來獲得相應的品級。佟先生解釋,以上都屬於“格式文本”,解釋了捐官的法律依據。
  37.8兩銀子可買九品“巡檢”職務
  佟先生介紹,所謂清朝的買官現象,與我們現在的理解不同,清朝叫“捐官”。
  “在古代,有兩種方式可以當官,一種是通過正途,參加科舉考試考上舉人、進士,一種是通過捐一定數量的銀兩,獲得相應的官位職級。”佟先生指出,清代收的買官錢全都上繳國家,是公開透明、明碼標價的。
  另外,也並非所有官位都可買賣,“一般來說,捐官所獲得的都是不太重要的官位,而且不是想買就能買到,有時候趕不上有實缺就要等待。”以該“正實收”票據文物所記載的為例,有一名具有“監生”功名的“捐生蕭策璠”,遵照“新海防事例按照籌餉事例並常例”(三種法律法規)繳納實銀37兩8錢,報捐“雙月巡檢”。
  “雙月巡檢”是清代候選官員的一種,即在雙月時如果有巡檢出缺,可以參加候選。清代規定,內外官員出缺,由吏部銓選,每月開選一次,稱為月選。每年的二、四、六、八、十和十二月為雙月,一、三、五、七、九和十一月為單月,每當有官位出缺,雙月選應雙月補缺註冊之員,單月選應單月補缺註冊之員,稱做月選之法。
  “巡檢”在當時為正九品,是清朝府、州或縣下屬的雜職官員,職責是分防管捕或兼管水利。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捐官,也不是任何人都有資質,需要有一定的前提條件。
  據了解,“監生”是在清代國家最高學府國子監獲得“監照”(相當於畢業證書)的人。“監照”這種文憑並非考來的,而是用銀子捐出來的,捐監是當時的有錢人曲線入仕的捷徑,如未取得秀才資格欲考舉人,或未取得科名而欲捐官者,都必須先捐監生作為出身。
  有了“監照”後,一是具備了捐納官職的資格,二是可直接參加鄉試,走正常渠道入仕。
  用體貌特徵、三代姓名核驗身份
  那麼該“正實收”文物的持有者蕭策璠是一位什麼樣的捐官者?
  在該文物中,對其描述為年齡“現年三十三歲”、體貌特徵“身中面白無須”、籍貫“湖南省長沙府人”,還陳列了蕭策璠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的姓名,落款時間為光緒二十七年,蓋有“安徽巡撫兼提督”的印章。
  “這張蓋了章畫了'實'字的收執,代表捐官者已經交錢並核驗了身份,蕭策璠拿著此份正實收,可到戶部換執照。”佟先生介紹,古代沒有身份證、沒有照片,只能通過體貌特徵和三代信息來核驗身份,但冒名頂替的情況並不多見,畢竟古代人口數量不多,稍微一查證打听就能清楚家世信息,“其實官府也不在乎這一官位到底賣給了誰,只要你會識字、能勝任就行了。”
  ■科普知識
  捐官形成於清初 捐越多品級越高
  “捐官”又稱捐納,清代的捐納制度形成於清初,清政府在戶部成立了常設機構——捐納房,專職管理捐納事務。
  清政府開辦捐納主要由於有些地區遭遇水、旱等自然災害,國家為了減輕負擔,同時為了使受災民眾能夠更好地得到救濟而開辦捐納,並漸漸形成完善的製度。
  清政府最初於順治十年(1653年)開始規定:士民捐助賑米五十石或銀百兩者,地方官給匾旌獎;捐米百石或銀二百兩者,給九品頂戴,捐多者遞加品級。那些願意捐納銀、米者,向該地方官具呈後,由地方官照數收捐,出給實收(即收據),隨收隨向總督、巡撫呈報,由總督、巡撫向皇帝題明後轉諮吏部,官員遇有缺即升,富戶題明破格旌獎。


祖先靠買官入國子監 收據曝光
2015年01月31日 04:11 記者陳怡君/綜合報導

祖先靠買官入國子監 收據曝光
浙江麗水龍泉市民吳希章,在家中翻出有「清光緒二十九年(西元1903年)」、「正實收」等字樣的「買官收據」,距今超過一百年歷史。(取自新浪新聞)
浙江麗水吳姓市民,近日發現祖傳的「清代買官收據」,流傳至今已有超過百年歷史。吳家祖上這名秀才當年能「免試入學」,靠的就是捐納銀兩給四川災區,拿到這張「收執聯」,就等於獲得清朝最高學府「國子監」的讀書資格。
今日官場為人詬病的「買官、賣官」制度,其實在清朝是一個增加政府財政收入的合法「從政捷徑」。清朝末年,由於政府財政空虛,「捐制」便成為增加財政收入的重要手段,官方不惜將官位、學位、吏典(小公務員)明標價碼,拿來出售。
浙江麗水龍泉市民吳希章,近日在家中翻出有著「清光緒二十九年(西元1903年)」、「正實收」等字樣的「買官收據」,距今超過一百年歷史。
吳家祖上秀才吳錫書,39歲那年以給四川災區捐款為名,捐給政府白銀43兩2錢,成為「秀才捐監生」,等於獲得進入清朝最高學府國子監讀書的資格。吳錫書捐給政府的銀兩,數目在當時不小,相當於一位六品官員一年俸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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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人宰割的鹽商
2014-08-29 07:48:00
鹽商大多沒什麼好下場。也許他們都明白這一點,所以才得過且過,縱慾揮霍,透支財富與人生。
鹽商的錢來得容易,花起來也不心疼。這麼多錢在那裡擺著,自然引得蒼蠅們紛紛飛來揩油。尤其是那些文人墨客,更是見縫插針地緊叮。鹽商雖然有錢但畢竟還是商人,身份比讀書人低,所以對讀書人的到來並不怎麼牴觸,反而顯得倍兒有面子。這兩個,一個有錢有閒,一個沒錢幫閒,所謂一拍即合,其實內心裡彼此瞧不起
《儒林外史》中對此有形象的描述。在第二十八回,辛東之說,揚州這些有錢的鹽呆子非常可惡!馮家有十幾萬銀子,從徽州請了我出來,住了半年。我說你要對我有情,就乾脆送我二三千銀子。他竟一毛不拔!我後來跟別人說,馮家他這銀子該給我的。他將來死的時候,這十幾萬銀子一個錢也帶不去,到陰間裡是個窮鬼。閻王要蓋森羅寶殿,需要四個字的匾,少不了請我寫,至少也得送我一萬兩銀子,我那時就把錢轉送老馮,讓他無地自容。金東崖說,這話不錯!前日方家來請我寫一副對聯,共是二十二個字。他叫小廝送了八十兩銀子,我跟小廝說,回去告訴你家老爺,我的字在京師王爺府里定過價錢的:小字一兩一個,大字十兩一個。我這二十二個字,時價二百二十兩銀子。你若是拿二百一十九兩九錢,也不必來取對聯。那小廝回家去說了。方家這畜生賣弄有錢,竟坐了轎子到我家來,給我二百二十兩銀子。然後當面把對聯扯碎了。我大怒,把這銀子扔在街上,任那些挑鹽的、拾糞的去撿拾!
辛、金兩個所謂讀書人是專門吃大戶的混子,其專業水平也就是糊弄一下鹽商而已,從其要價看,明顯有訛詐的成分,再者他們講的難辨真假。尤其辛東之,張嘴就讓人家送二三千兩銀子,憑什麼啊?你以為鹽商的錢真是大風颳來的?他們嘴裡一邊罵著鹽商,一邊又忙不迭地往鹽商身邊湊。
不僅讀書人與鹽商常有齟齬,社會上的人也都以揭鹽商老底為樂。牛浦跟隨牛玉圃到萬雪齋家中打秋風。一個道士同牛浦閒聊,大講萬雪齋的軼聞,他說萬雪齋原先不過是大鹽商程明卿家的書童,後來依靠程家的資源做生意,越做越大,又花四五萬從程家贖了身,成了遠近聞名的大鹽商。程家卻日漸敗落,搬離本地。去年萬家娶兒媳婦,親家是一個翰林。正在吹吹打打,老主子程明卿忽然找上門來,坐在廳房裡。萬雪齋擔心露了書童的老底,作了幾個揖,兌了一萬兩銀子送過去,才把程明卿哄走。
可以想像道士講述此事的幸災樂禍之情。
鹽商有了錢,胡作非為,欺壓平頭百姓,似乎很強大很厚黑,但在官府——這個更大的黑社會面前又顯得柔弱不堪,十足小可憐兒。還是萬雪齋,其家人用兩艘大船運鹽過來,事先已經拜請沿線的官員給以關照。但船到大姑塘時,風雨大作,兩艘大鹽船被迫靠岸。附近水面上的兩百艘小船趁機包圍過來,小船上的人不由分說跳上鹽船,把艙里的鹽一包一包搬到小船上,然後飛快地划走了。船家趕緊寫了張狀子,到彭澤縣衙告官。縣官大概是不願承認本地有賊,或因對方事先沒有打點,看到狀紙勃然大怒道,本縣法令嚴明,地方清肅,哪裡有這等事!分明是你這奴才貪污了商人的鹽斤,在路上任意嫖賭花銷,沿途偷賣了,借被盜為由,希圖抵賴。到了本縣案下,還不實說麼?不由分說,讓手下把艄公各打了二十大板,直打到皮開肉綻。然後把所有人等一概收監
貨物被搶,又挨了一頓打,找誰說理去。如果在這裡干靠下去,損失會更大。船員中領頭的只好找到萬家事先打點過的湯總兵的兒子湯少爺。湯少爺叫家人拿了個帖子去拜會知縣,說萬家的家人自己不小心,丟失的鹽包也有限,老爺既已責處過管船的,請求放回。知縣順水推舟,開監放人。
可見,鹽商幾乎就是官府放養的羊群,一方面利用他們圈錢,另一方面想搞他們隨時就搞,而鹽商只能任人宰割。鹽商大多沒什麼好下場。也許他們都明白地知道會有這一節,所以才得過且過,縱慾揮霍,透支財富與人生。 (作者系深圳作家)
原文網址:https://read01.com/d0doD3.html

《儒林外史》六 盐商万雪斋 - https://goo.gl/FBHnIv


 

明清社會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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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編按)本書運用了大量史料,以宏觀的視野探討個人與家庭、社會流動的各個因素。以嚴謹的筆調,帶領讀者一窺明清的社會。閱讀筆記摘錄其中一章,供讀者試閱。
第三節 教育與財富同為決定社會地位之主要因素
明清政府在法律上界定官僚體系各階層的地位,明顯地與其社會地位相符,但在我們研究平民階層時,也發現各個主要平民群體間的法律與社會地位,有一定程度的差異。傳統中國政府既尊儒也「重農」;所以,在法律規定上有其強烈的偏見。不難理解,儒家政府把士民的地位置於其他庶民之上;因為士民是庶民中唯一勞心的群體。作為重農主義國家,農民是財富的主要生產者,國家,特別是統治階級的生存,就依存於農民的勞動之上。因此,農民雖然是勞力的,卻比較能免受不平等的法律之害,常有權參加科舉考試。
《管子》這本書服膺的社會概念與孔子便相去不遠,主張庶民應「世守其業」,嚴格地執行世襲的社會職業與社會地位,但也歡迎具「秀才之能」的農民子弟可上升為士,最終進入封建官僚之列。另一 方面,工與商在傳統中國社會中,被視為財富的次要生產者與中間人;因此,在法律上給予不公平的待遇。他們受到差別待遇及反奢靡法律的制約,禁止過於奢華的生活,其中較嚴重的是國家拒絕給予他們進入官僚階級的權利;直到宋朝末年,法律還禁止工商之子弟參加科舉。傳統中國社會以工商為四民之末,輕視工商,歧視工商,這樣的態度一直持續到近代。
但深入研究歷史社會現象,卻顯示一個與法律文本不同的圖象。西漢政府雖然採「重農抑末」的政策,令商人不得衣絲,乘馬,操兵器,又規定商人算賦加倍,子弟不得為官;但這些大資本商人、放高利貸者與工業家卻「衣必文采,食必粱肉」,「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千里游教,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縞」,其社會地位等同王侯。其勢力令人畏懼,對小民與平民是一大威脅,而被當代人稱為「素封」,即「沒有秩祿爵邑的貴族」。唐代的許多富商與大資本家成功地規避商人不得奢靡的禁令,過著只有上流社會才能過的生活方式。雖然宋代法律禁止工商子弟參加科舉,可是有許多落第士子與官吏公開經商,而工商子弟設法通過科舉考試走入仕途的,也不在少數。元代許多色目商人(來自中亞及中亞以外的非蒙古與非中國人)的勢力更大,控制了國內外貿易,甚至政府的財政。明清時代,更取消最嚴重的歧視工商的禁令,這可以視為政府對勢力日益強大的工商遲來的認可。
接著討論另一明清社會階層的基本難題,那就是教育(或更具體的措辭:任官的機會)與財富是決定社會地位因素的相對重要性。由於官方的法令與文書主要處理法律的社會階層,因此微妙的社會現況,只能從社會小說與私人的文學作品中去找尋。以下所舉幾個事例也許過於極端,不能作為一般社會實情的反映,但是這些極端的事例,還是可以幫我們強化理論的觀察,認識到官職及可望得到的官職與財富,在決定社會地位的主要因素中相對的重要性。與反映社會類型的一些統計資料相對照後,我們就可以作出較平衡的估量。
我們很幸運地有《儒林外史》,這一部最能透露內情、最寫實的小說,也是研究明清社會重要社會階級不可少的著作。小說中許多令人大開眼界的片斷之一,是關於一位貧苦的南方學者范進,這個窮童生,多年靠著他的岳父胡屠戶為生,當他考上秀才,進了學之後,胡屠父對他說:「你如今既中了相公,凡事要立個體統來,……若是家門口這些做田的,扒糞的,不過是平頭百姓,你若同他拱手作揖,平起平坐,這就是壞了學校規矩,連我臉上都無光了。」這下子社會地位可算提高了一些,但家庭經濟可以說毫無改善,連參加鄉試的盤費都沒有,等他出了考場,家裡已是餓了兩三天。一直要到中舉人的消息傳來,才大有改善,所以當他聽說中了第七名「亞元」時,竟歡喜得瘋了,報錄的建議胡屠戶打他一個嘴巴就會好了,胡屠戶卻說:「雖然是我女婿,如今卻做了老爺,就是天上的星宿(文曲星);天上的星宿是打不得的。我聽得齋公們說:『打了天上的星宿,閻王就要拏去打一百鐵棍,發在十八層地獄,永不得翻身。』我卻是不敢做這樣的事。」在他的心目中女婿已是天上的文曲星了。這下全然改變了他們的經濟與社會地位。地方上一位 也是舉人出身和做過一任知縣的張鄉紳,馬上親自登門拜訪,並送給他賀儀五十兩與一所大房子;自此以後,地方上的小老百姓也來奉承他;有送田產的,有送店房的,還有那些破落戶,兩口子來投身為僕圖蔭庇的,不到兩三個月,家中奴僕丫鬟都有了,錢米更不消說了。
在另一部社會小說《醒世姻緣》裡也有一個細節不同的片段,這是個關於晁思孝突然改變命運的故事。他也當了多年的生員,是個財產有限的人,鄉試屢考不中,後來因資歷而成為貢生,使他能參加低級政府官員的特考,得了個知縣。消息傳來,地方上窮人也有願為其僕人的,也有願送土地給他,放債者願無息貸款,晁家驟然間成為當地最富與最有權勢的人家。上述一位南方、一位北方小說家分別獨立地寫出的兩個故事片斷,可以看出教育的重要,通常更高的科名(舉人)會導致個人的經濟和社會地位的驟然提升。
明清社會中,財富本身並不是權力的根源,這一論點可在此進一步闡明。至少從明代中葉起,安徽南部山區的徽州府商人成為全國最富有的商業集團之一,許多富商鉅子以家財上百萬兩銀子自豪。萬曆二十年(1592)進士謝肇淛,是一位廣博的旅行家與不凡的觀察家,他的那本包含天、地、人、物、事五類記載的著名筆記《五雜俎》,曾經是江戶時代日本人瞭解晚明中國最受歡迎的指南。他在書中提到,徽州的一位百萬富商汪宗姬的事例,因為他有錢,總是鮮車怒馬,帶了大批隨從姬妾出遊,有一次,路遇一地方官,未及時讓道以致於長期訴訟導致破產。我們不能肯定汪氏是否曾捐過功名或官位,但顯然財富的力量本身是敵不過官府權力的。
甚至有官銜的富商家庭,在特殊環境下,面對官府也是無能為力。徽州富商吳氏的事例更能令人大開眼界,這家人在十六世紀初正德年間,以鹽商起家,一直很富有,到十六世紀末與十七世紀初之際的萬曆後期,又常捐鉅款從事地方慈善事業,包括建書院,刊刻十六部經書,免費提供給需要的學生。由於對學者的贊助,長期以來,吳家已被接納為地方精英的一分子;通常的情況下,這已能給吳家有效的社會保護。而且吳家又非常實際的捐了三十萬兩銀給國庫,家中有六人取得七品京官銜。以吳家新獲得的正式官員身分,配合其財富;因此使他們毫無困難地占有黃山的木材,孰料天啟六年(1626),因一個背叛的僕人告到一個貪婪而有權力的宦官那裡,誇大吳家霸占公共山地的說法;於是,不但吳氏所有在徽州地區的家產被政府沒收,而且他在天津、河南、揚州、與杭州各地的鹽業與當舖的各種投資,都遭調查,最終都被政府沒收。
這些事例並不限於徽州地區,也不限於晚明。十八世紀前半期的雍正、乾隆年間,《儒林外史》有另一個生動地描述揚州大鹽商萬雪齋的例子;揚州位近大運河與長江交會處,是個文化中心和奢華消費城市。即使以揚州的消費標準而論,萬氏招待著名文士的方式,也被認為是奢侈浪費的。他的七姨太有些文學天分,熱心社交,就組織了個詩會。儘管萬雪齋有精英的身分,他還是成為貪婪成性的地方官下手的對象;經過與寵愛的七太太深思熟慮之後,萬雪齋決定從他正迅速縮水的家產拿出一萬兩銀子,去買一個邊遠的貴州省知府實缺,因為在法律許可範圍內買得一個立刻可以上任的高官,萬雪齋才能逃脫他與其姨太太認為正逼近的死亡危機。吳敬梓在評論萬雪齋的事例時,引用了一句包含當代基本社會事實的通行中國 俗語:「窮不與富鬥,富莫與官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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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儒林外史》的偽儒形象,看吳敬梓眼中的科舉
Posted on 2016-05-31 in 文化
一般都說吳敬梓(1701~1754)在他的《儒林外史》一書中深刻揭露了科舉制度的腐朽,無情地批判八股文,是偉大的寫實主義巨著。而認真閱讀原書,卻不難看到作者並不反對科舉制度,只是指出這個制度在實行中有許多弊端。他看出了當時儒林(知識界)中有相當一批人太不像話,非但不成其為社會精英,其素質更已低落到一般水平線之下,所以要寫小說來諷刺他們,從而挽回世道人心。
吳敬梓像
這種情形很有點像俄國作家果戈理,他雖然擁護沙皇和當時的社會制度,但對於官場的腐敗實在看不下去,所以要寫喜劇《欽差大臣》來把他們諷刺一番。沙皇尼古拉一世本人看過這部戲的演出,當時很生氣,但並未加以查禁,也沒有去打擊作者。一本傳記說得好:果戈理「認為體制是好的,只是有時一些人不好。因此,不要改革社會,而是要改造具體的人」。(王新穎《果戈理畫傳》,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74頁)吳敬梓的態度大抵類似於此。
《儒林外史》將儒一分為二:值得肯定、歌頌的正面人物是真儒,他們講究「文行出處」;其中有些人表面上看去似乎不盡合於傳統,那也只是與時俱進,各有其特別的活法,並未離經叛道。負面的乃是「偽儒」,儒家最為講究的道德被他們徹底地糟蹋了,形象醜陋不堪。體制是好的,就是這些人不好。
同一切諷刺作品一樣,這裡給讀者留下深刻印象的也是反面人物。吳敬梓筆下的「偽儒」又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是一味熱衷於功名利祿的八股小人,一是水平極其低下而附庸風雅的所謂文人,他們的共同之處在於道德低迷以至於敗壞。這兩類人同科舉制度都有些關係,特別是前者,完全是通過科舉考試爬上去的,但他們的墮落同科舉制度本身並無直接關係。
例如書中的農家子弟匡超人,原是一個老實後生,「自小也上過幾年學,因是家寒無力,讀不成了」,跟著一個賣柴的客商由家鄉樂清縣去了省城杭州,在柴行里記帳,後來那客商折本走人,匡超人流落街頭,擺一個測字攤混幾文錢餬口,無人測字時就拿出一本資深八股文選家馬純上先生新近編選的《三科程墨持運》來讀,希望將來能走讀書應科舉的路子;而一想起生病在家的父親就傷心流淚。此時的匡超人尚不失為一個忠厚有為的青年,雖在困苦之中,仍然不廢學習進取。對此作者的態度是肯定的。
好心的選家馬純上馬二先生見他是個孝子,又會寫一點八股文(只是水平還比較低,「才氣是有,只是理法上欠些」),便與他結為兄弟,仗義疏財,送他十兩銀子作為回家的路費,也好奉養父母。臨別之際馬二先生叮囑說:「賢弟,你回去奉養父母之外,總以做舉業為主;就是生意不好,奉養不周,也不必介意,總以做文章為主……假如時運不好,終身不得中舉,一個廩生是掙的來的。到後頭,做任教官,也替父母請一道封誥。」八股專家馬二的這一席話現在聽上去固然十分陳腐固陋,而他為匡超人所作的人生設計在當時不失為一條正路。馬純上其人雖多弱點,但他的個人品質是高尚的。由此亦可見吳敬梓並不否定科舉制度
匡超人回了老家之後,一面做小本生意養家,侍奉生病的父親,一面按馬二先生的指教認真研讀八股,終於感動了縣太爺,叫他應試,不久便中了秀才。他老父親臨終前叮囑他說:「僥倖進了一個學,將來讀讀書,會上進一層也不可知。但功名到底是身外之物,德行是要緊的。我看你在孝悌上用心,極是難得;卻又不可因後來日子過得順利些,就添了一肚子裡的勢利見識來,改變了小時的心事。」這是極其重要的遺囑,也是作者的點睛之筆。不管實行什麼制度,「德行是要緊的」。可惜匡超人恰恰是一個德行由好變壞的典型。獎掖提拔他的清官李老爺遭到誣陷被罷官以後,匡超人受到牽連,不得已到杭州暫避,這時他完全變了一個人,同景蘭江、支劍鋒、浦墨卿等「斗方名士」一起鬼混,又結交了一個「把持官府,包攬詞訟,廣放私債,毒害良民,無所不為」的地痞奸棍潘三,學會了許多為真儒所不齒的勾當:盜名欺世,偽造公文,充當槍手,附庸風雅,並因此弄到大量的不義之財,還混到了一個老婆。用正當的手段去謀求功名利祿,實現個人的價值,而始終保持儒家主張的個人修養,這是吳敬梓完全贊成的。他筆下的正面人物,許多都是科舉中人。問題不在科舉制度而在人,在道德水平的高下。
潘三事發被捕後,匡超人嚇得面如土色,逃竄到京城去躲避,卻因禍得福,得以依附他的舊恩人李老爺(他的冤案已經平反昭雪,現在京中任職),此前他已補了廩,貢入太學;這時更隱瞞婚姻情況,停妻再娶,成了李老爺外甥女辛小姐的夫婿。後來他為了考教官,「回本省地方取結」,回了一趟杭州、樂清。這時他更不像樣子了,滿嘴牛皮,竟然說什麼「此五省讀書的人,隆重的是小弟,都在書案上,香火蠟燭,供著『先儒匡子之神位』!」「先儒」專指已經去世的儒者,匡超人連這個都不懂,卻大言不慚地一味替自己做廣告。正統儒家講究「尊德性而道問學」(《中庸》),匡超人這兩方面皆不可聞問,一無是處。
匡超人這邊「珠圍翠繞,燕爾新婚」,擁著「瑤宮仙子,月下嫦娥」,得意忘形,在老家那邊,被拋棄的髮妻活活吐血悶死
這時匡超人已經基本實現了先前馬純上為他設計的人生道路,但他竟污衊自己深受其惠的恩人道:「這馬純兄理法有餘,才氣不足,所以他的選本也不甚行。選本總以行為主,若是不行,書店便要賠本。唯有小弟的選本,外國都有的!」先前馬二先生指出過他的文章有才氣而欠理法,現在他針鋒相對地反攻過去,又顯得似乎很懂出版界生意經的樣子,其實已經淪為絲毫不知感恩、完全不顧廉恥的牛皮大王和騙子手。
吳敬梓筆下的反面人物,如貪官壞官王惠、周守備、江都知縣之流,科舉場中小人范進、張靜齋、嚴貢生、衛體善、隋岑庵之類,紈絝子弟湯大爺、湯二爺,為富不仁的鹽商萬雪齋、宋為富,偽名士景蘭江、支劍鋒,騙子手張鐵臂、洪憨仙、牛浦郎,勢利小市民胡屠戶,流氓權勿用,馬屁精成老爹等等,無一不是道德淪喪的不堪之輩。作者描寫這些人,深刻地暴露了當時的社會問題——儘管那時乃是所謂康(熙)乾(隆)盛世。魯迅先生說得好,《儒林外史》一書「燭幽索隱,物無遁形,凡師官、儒者、名士、山人、間亦有市井細民,皆現身紙上,聲態並作,使彼世象,如在目前」(《中國小說史略》第二十三篇《清之諷刺小說》)。這樣的小說,我們現在看去,似乎應當是不利於維護統治秩序的;而當時的評論家卻深刻地指出,恰恰是這樣暴露性的作品足以「振興世教」(惺園退士《儒林外史·序》)。清朝文字獄很厲害,許多小說被清廷和地方政府查禁,而《儒林外史》從來不在其列。此中的道理,同沙皇並不否定《欽差大臣》是同一個道理
與「偽儒」小人對立的是「真儒」君子。全書第一回「說楔子敷陳大義,借名流隱括全文」用極大的熱情塑造了一個王冕的形象,這位名士型真儒的光輝形象與歷史上的王冕相去甚遠,無非意在開門見山地樹立一個道德文章的楷模。小說里的王冕「經史上的大學問,無一不貫通」,而又一味高蹈,不要功名利祿。王冕對於科舉制度可能會產生的弊端深感憂慮,說是「讀書人既有此一條榮身之路,把那文行出處都看輕了」。利祿之途既開,必有人以為唯此唯大。
但是科舉制度的存在自有它的歷史合理性,當時沒有也不可能有什麼別的制度能代替它。所以吳敬梓筆下的正面人物也都走過讀書應試的道路,例如首席「真儒」虞育德二十四歲中秀才,四十一歲中舉人,五十歲中進士,走完了科舉的全程;然後出任南京國子監的博士。杜少卿是秀才,莊紹光應過徵辟。問題不在制度,而在人,在人的道德修養。「文行出處」亦即士人的品德修養,乃是《儒林外史》評判人物的主要標準
《儒林外史》中用十分鄭重的筆墨描寫虞育德博士為首的一批「真儒」以古禮古樂祭泰伯祠的盛典,正是要樹立正面樣板。小說的第三十六回「常熟縣真儒降生,泰伯祠名賢主祭」,從這位「真儒」的誕生寫起,一路寫到祭泰伯祠的高潮,雖然藝術上並不能算成功,卻流露了作者滿腔的熱情。小說借一個人物之口道:「看虞博士那般舉動,他也不要禁止人怎樣,已是被了他的德化,那非禮之事,自然不能行出來。」這正是孔夫子所說的「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主持泰伯祠祭典的另一位真儒莊紹光是杜少卿「所師事的人」,此公出身於書香門第,早有文名而未嘗出仕,「閉戶著書,不肯妄交一人」。他也曾應過皇帝的徵辟,盡過君臣之禮,很快就復回故鄉「著書立說,鼓吹休明」。這個人物的模特兒據說乃是吳敬梓敬佩的理學家程廷祚(1691~1767),其人早年信仰過顏元、李塨一派的學說,後傾向於程朱理學,終身未仕。首先倡議祭祠的遲衡山滿口「禮樂兵農」,顏李學派的色彩更濃厚些。吳敬梓也講理學,又接受過顏李學派的思想影響,所以也相當重視「禮樂兵農」這些實用的知識,而放在首位的則是德行。
《儒林外史》中還有一些人物不盡同於虞育德博士等純儒,但仍然是道德高尚的。例如被稱為「品行文章是當今第一人」的杜少卿,他是不大看得起科舉功名的,中過秀才以後就不再考了,甚至還裝病不應徵辟,就留在南京「看花,吃酒」,後來窮到賣文為生,仍然「心裡淡然」。中國歷來有這樣的名士派文人,意態蕭散甚至狂放,但並未違反基本道德,不過很有些儒道合一的氣息而已。杜少卿最著名的一件事乃是攜著他妻子的手游清涼山,嚇得兩邊的遊人目眩神搖,不敢仰視。這多少有些突破了傳統的風習,但並不構成道德問題。他反對納妾,篤於夫婦之情;又特別重視孝道,「但凡說是見過他家太老爺的,就是一條狗也是敬重的」,其人的道德仍然是傳統的、高尚的。杜少卿的表叔莊濯江,早年同別人合夥經營典當,後來合伙人窮了,他就把自己的財產拱手相讓,自己獨自轉徙經營十幾年,「又自致數萬金」,這樣開拓型的商人,可謂儒商,也是正人君子。吳敬梓支持當時商品經濟繁榮背景之前出現的這種新人,而這些新派人物仍然是道德高尚的,值得讚許。
中國郵政2011年3月份發行《中國古典文學名著〈儒林外史〉》特種郵票,紀念吳敬梓誕辰310周年。此為「王冕畫荷」、「杜少卿夫婦游山」兩種
吳敬梓的出身和教養都決定了他不會否定科舉制度。他生於累代科甲的閥閱人家,不到二十歲就中了秀才,參加過幾此鄉試,未能中舉;到三十六歲那年(乾隆元年丙辰,1736)安徽巡撫推薦他應博學鴻辭科,他參加過省考,但因病未能正式入京應試,對此他是很有些遺憾的,到臨去世的前一年即乾隆十八年(1753),他在《金陵景物圖詩》之末,還鄭重地自署「乾隆丙辰薦舉博學鴻辭……吳敬梓撰」,可見他始終念念不忘,以此為榮
吳敬梓沒有也不可能否定科舉制度,他只是痛恨在這個制度實行的過程中,有若干讀書人忘記和違背了傳統的道德,走上了邪路。惺園退士在《儒林外史》的序言中說,此書「善善惡惡,不背聖訓」,「足以興起觀感,未始非世道人心之一助」。這話雖然聽上去似乎比較陳腐,其實合於原著的實際。世道人心,是每個時代作為社會良心的公共知識分子不能不關心的問題,這恰恰不是反對現行制度,而是從本質上支持政府,維護社會的穩定,希望有所進步。
(作者為揚州大學文學院教授)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culture/65vrm.html


 

《儒林外史》六 盐商万雪斋

2009-09-01 | 藏家:健君文荟
 
 
《儒林外史》六 盐商万雪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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