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佛教「檀家制度」(寺檀制度):信徒為檀家,檀那寺為寺院,在此制度下檀家的成員有人出生、結婚、遷移等都需要通報檀那寺。因死亡舉辦喪葬儀式也要由檀那寺負責處理,故不同宗派有不同的宗教儀式。而歸屬於某一宗派的檀家,其家庭全體成員都需是同一宗派,不可以改變所屬之宗派。雖然明治維新以後,檀家制度已逐漸崩壞,但長久以來所奠基的基型,尚留存於近代的日本佛教文化中。因此,隨著臺灣日人的增加,各宗派也須派人來臺以應付所需。可參閱藍吉富,《認識日本佛教》(臺北:全佛文化事業,2007),頁 296-301。 108   李添春纂修,《臺灣省通志稿》卷二  人民志宗教篇,頁 103。


日本和尚每天工作5小時 月收入破25萬
By 聯合新聞網, udn.com查看原始檔七月 27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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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 15:55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在台灣,民眾對於和尚的期待是清心寡慾、茹素禮佛,作為出家眾的三大戒律更是不飲酒、不殺生和結婚生子。但是在日本,和尚不但可以喝酒吃肉,而且還可以娶妻生子。日本一名僧人在《日刊SPA》分享自己的工作,表示一天只要工作5個小時、每月工作約20日,而且月收日百萬日幣(約27萬台幣),令人稱羨。
僧人年紀大約40歲,他繼承了家中的寺廟,工作內容大多是在喪禮、法會上誦經,雖然這些所得只有20萬日幣(約5.4萬台幣),但是他可以運用信徒一半的捐款,所以實際上的收入近百萬日幣。
但是僧人解釋,僧人也有「年資」的影響,資歷會影響收入,而且在寺廟修行的僧人可能3年都沒有薪水,文中更指出,僧人是要做口碑才能賺錢。
日本僧人被世俗化是從明治維新開始,為了要豎立天皇的權威,因此政府不斷打壓神道,甚至還頒布《肉食妻帶的解禁》命令,要僧人遵守一般民眾的相同的權利,而且僧人不得取特殊法號,要跟一般國民的名字一樣,不讓僧人被神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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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麟
出生:1887/07/25
住所:台南州台南市東門町2丁目
住所:高雄州鳳山郡林園庄字林子邊
學歷:國語傳習所
鳳山公學校畢
台北醫專畢
1922年京都本願寺中央佛教院畢 1922
京都龍谷大學研究淨土教兩年
經歷:京都本願寺布教使 1923
為彌陀寺的復建努力奔走 1926
興建台南家政學院(高等女學校課程),任院長 1929
市社會事業助成會評議員 1931
鳳山醫院任職
赴中國上海泉澤醫院任職
鳳山公會顧問
鳳山興業株式會社監查
保正
鳳山信用組合監事
鳳山同仁會會長
經營大正義塾日曜學校
特殊事蹟:
後入佛門,在本願寺大稻埕佈教所從事佈教工作
資料出處
林進發:台灣官紳年鑑(日文)1934/10/08 P.006
新高新聞社:台灣紳士名鑑(日文)1937/06/23 P.076
連雅堂編:人文薈萃(中文)1921/07/20 P.402


 

南瀛佛教會成立於1921年4月4日,為台灣總督府全力主導的台灣民間佛教組織。以總督府內務局社寺課長丸井圭治郎為核心人物的該宗教組織,亦是台灣日治時期期間最具影響力的台灣佛教組織
南瀛佛教會運作方式以演講與發行月刊刊物為主,對象主要則是從事佛教宣導的師僧或民間佛齋教居士。1934年起,該佛教會惟因中日戰爭態勢擴大因素,活動、規模及影響力漸趨沒落,並於1941年正式更名為「台灣佛教」。俟1945年台灣日治時期結束後,以「齋佛融合」、「佛教現代化」或「佛教皇民化」為階段性任務的南瀛佛教會正式結束運作。
背景
1915年,時值日治時期的台灣發生嚴重武裝抗日事件。因為策劃革命組織成員多為台南西來庵五福王爺廟的齋教或佛教信徒,因此史稱西來庵事件。該事件中,遭日籍警察殺害、刑死或服獄的台灣人,光是在南化一地(今臺南市南化區)即有688名,佔該地人口15%以上,動亂時間更持續達年半。
西來庵事件後,台灣島內、日本內閣暨日本本土輿論,均對統治台灣的總督府的內政與宗教政策嚴厲指責與批評。對此,事件尚未落幕前,總督府即針對台灣全境展開以齋教及佛教為主的宗教調查。宗教調查於數年內重複三次,其調查結果不但顯示齋教與在家佛教有其密切關係,也確立台灣總督府將齋教導正為正統佛教或同化於日本佛教的宗教內政施政方向。在此前提下,改革台灣宗教的第一步即是委託總督府內掌管宗教事務的丸井圭治郎籌畫成立以民間為主,官方為輔的佛教組織。
1921年4月4日,經過六年慣習調查與籌畫後,名為南瀛佛教會的民間佛教組織正式於台北市區艋舺龍山寺成立,首度與會會員有60餘名。此宗教組織的發起人除了台灣總督府內務局社寺課長丸井圭治郎外,尚有善慧法師、本圓法師、陳火與黃監。後者民間代表人士當中,善慧與本圓為台灣佛教知名法僧,陳火為齋教龍華派首領,黃監為社運人士黃玉階胞弟,也是齋教先天派的主事者。
發起成立
南瀛佛教會一成立即受矚目與期待,除了一直想將西來庵事件導火線齋教信仰納入佛教體系且成功勸服齋教兩大派主持加入南瀛佛教會的丸井圭治郎居功厥偉外,另外,就是該會網羅台灣基隆月眉山靈泉禪寺住持善慧法師及台北觀音山凌雲禪寺的本圓法師。分別隸屬於佛教曹洞宗與臨濟宗的善慧與本圓兩佛僧,之前就有嚴禁僧徒食肉及帶妻的宣教活動,於民間佛教正統化與北台灣的佛教現代化頗有貢獻。
始成立後,南瀛佛教會積極召募了60餘名台灣當地宗教人士為會員,並立即發行了相關宣傳刊物《南瀛佛教會報》。首批與會會員中,除了丸井等五位發起人為創始會員外,也招募到了周維金、葉普霖、陳清水、林柱、許林、蕭賜福、林德林、黃覺(台灣)、鄭成圓、李善性、蘇光顯、林永定、陳耀文(台灣)、盧震亨、廖炭等台灣重要宗教人士。裡面多為台北州、新竹州及台南州的齋教信徒領袖。
在龍山寺會場內共同商討後,南瀛佛教會隨即通過該會會章。通過會章的重點為:
名稱為南瀛佛教會,其本部建置於總督府內務局社寺課內,支部則應其必要設置於地方。
招募會員包含台灣島在住之本島人僧侶、齋教齋友及地位高級有名望家之佛齋教外護者。
佛教會目的為涵養會員之智德,而聯絡日本內地之佛教團體,冀圖佛教之振興,「開發島民之佛教心地」。
運作方式為開催講習會、研究會及講演會並調查關於宗教之重要事項及發刊機關雜誌。
會役結構為會長、顧問、副會長各一名,會理事若干名及幹事若干名。
佛教會會員分為通常會員、正會員、特別會員及名譽會員。其中,通常會員會費為年額納金二圓、正會員需繳納會費五圓者、特別會員則必須年納付金五十圓以上。除此,另設以碩學德高為主的名譽會員數名。
活動
就台灣統治者而言,南瀛佛教會最主要功能,實為佛教與齋教的融合與結合。初次的佛齋界傳教人士60人規模,也符合台灣總督府的期望。為了延續其成果南瀛佛教會除了平日宣導調查與事務外,仍每年舉辦兩次的大型佛教講習會。並將成果刊登於《南瀛佛教會報》。
1921年-1934年是南瀛佛教會發展黃金期。在此期間,該佛教會共自主舉辦例行佛教講習會14回,特別講習會2次,婦人講習會3回。除此,諸如台北、新竹及台南等州的南瀛佛教會支會也舉辦過數次講習會與巡迴講演。因為研討場地所需,部分佛寺開始闢建圖書館,這也被視為部分台灣佛齋寺廟普設圖書館的主因之一。
1930年代以前,南瀛佛教會佛教講習以善慧、本圓、覺力(以上為佛教僧)及許林(齋教居士)為主力布道師。各講習會講題仍為正統佛教習俗宣導。1930年起,佛教會的台灣人講師逐漸改由林秋梧、李添春、高執德、曾景來、沈德融、林德林擔任。其議題則轉成佛教改革及佛齋教發展的眾問題激烈論辯。其中影響台灣佛教較深的講題計有「台灣佛教振興策」、「台灣佛教改革論」、「台灣佛教統一論」、「正信佛教新運動」、「僧伽帶妻問題」、「佛教徒葷食問題」、「佛教徒教育問題」、「寺院管理制度問題」、「住持僧資格問題」等。也因為佛教會的推力,齋教成為佛教有史以來最奇特的附屬關係,也讓以菩薩神化為主的曹洞宗、日蓮宗、淨土宗等三佛教宗派於台灣頗有發展。受其影響,南瀛佛教會所出版的《南瀛佛教會報》如今仍為台灣佛教的方志彙整重點,而所造成的膜拜菩薩風尚、異樣在家佛教觀念、齋佛教同流及佛教圖書館等傳統,至今更仍深深影響台灣宗教界。
沒落與結束
1934年,南瀛佛教講習會第14回結束後,隨中日戰爭規模日漸擴大,講習會資料準備與會務宣導也跟著逐漸以宣揚日本軍國主義精神或皇國精神為主,之後則成為皇民化運動的主要宣導組織,其主講者也從宗教人士改為總督府文教局長及其特地安排的日籍講師。1941年,南瀛佛教會正式改組為「台灣佛教」,惟同時台灣齋教、佛教人士幾乎全部退出於該佛教會。而就在改組同時,台灣宗教界亦相繼成立「台灣佛教龍華會研究會」、「尊皇敬佛台灣齋教教善會」及「台灣佛教龍華會」相關分支機構,不過目的相同的都僅是推動皇民化運動。
1945年,台灣日治時期結束,以南瀛佛教會為主力的「台灣佛教」正式結束,同時,以日本佛教為同化目標的台灣齋佛教則脫離日本佛教的同化影響範圍。1946年10月,南瀛佛教會再度更名為台灣省佛教會。
相關詞條
佛教、台灣佛教。
日治時期台灣佛教之四大道場:靈泉禪寺、凌雲禪寺、法雲寺、超峰寺。
日治時期,台灣有以下幾位知名的佛教(包含齋教)人士:黃玉階、林秋梧、覺力法師、許林、妙果法師、善慧法師、心源法師、真常法師、覺滿法師、福智禪師、廖炭、傳芳法師、本圓法師、陳登元、斌宗法師、永定法師、玄精法師、妙禪法師等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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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佛教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https://goo.gl/6aGp9t
日本佛教,是流傳於日本的佛教傳統,為漢傳佛教的一支,以大乘佛教為主流。佛教在飛鳥時代傳入日本,奈良時代與平安時代開始發展。約9600萬日本人自稱是佛教的實踐者或信徒。中國已經消失的佛教宗派如真言宗、三論宗等,在日本傳承反而沒有斷代。

概說
日本佛教徒於2012年約8,514萬人[1],占日本人口的七成五[2]。約7萬5千座寺院、30萬尊以上的佛像。世界最古老的木造寺院法隆寺、最古老的佛典古文書都在日本。
現在日本佛教的概略,根據文化廳編纂的《宗教年鑑》等統計,現在日本的佛教徒大半屬於鎌倉佛教[3]。淨土宗系(含淨土真宗)的宗派和日蓮宗系的宗派占絕大比例,以大乘佛教占大多數。
特色
以下是日本佛教異於其他佛教之處。「寺請制度」、「本末制度」、「觸頭制度」雖已廢除,但是仍然影響現今的日本佛教。
寺請制度
寺請制度是江戶幕府的宗教統制之制度。源自江戶時代初期,用於消滅天主教,在島原之亂後全面實施。原本是天主教徒透過寺請,由寺院發行寺請証文(寺手形),証明放棄天主教信仰。起初只是以棄教者為對象,之後演變成為了証明非天主教徒,每戶家庭都必須歸屬在某宗派的某寺院之下,也就是成為寺院的檀家,也稱作「檀家制度」。明治維新後廢除。
本末制度
江戶幕府為了統制佛教教團創設的制度。規定各宗派寺院的本山・末寺的關係,將寺院的上下階層組織化,用於統制各宗派。1631年,禁止新寺的創建,翌年以降,各本山有提出「末寺帳」的義務,幕府藉此掌握各宗派末寺的狀況。明治維新後廢除。
觸頭制度
觸頭是江戶幕府或藩的寺社奉行之下,在各宗派之中任命的特定寺院,也是宗教統制之一環。執行和本山及其他寺院之間的上申下達等連絡,統制地域內的寺院。明治維新後廢除。
肉食妻帶
「肉食」是食肉,「妻帶」是娶妻原先日本也只有淨土真宗允許「肉食妻帶」,其餘佛教各宗皆禁止,明治維新宣布僧侶可娶妻,至此各宗全面開放,至今仍是日本佛教的一大特色。肉食妻帶只有限於子孫院,因為子孫院是父子世襲當主;十方叢林大寺仍要嚴守佛教戒律,因為叢林大寺是選賢制度。而且子孫院的住持兒子要繼承父親住持位,也要到叢林大寺參學三到五年,然後受一日一夜三壇大戒取得住持資格證書,要回到子孫院繼承父親住持之位,隔日舉行舍戒返回子孫院,這種行為稱作「本山交眾生」。如果要堅守出家生活,就要待在十方叢林大寺。現在的日本僧侶的模式反而很像古代的婆羅門有在家期、出家期,還俗娶親,不還俗的婆羅門則稱為梵志;日僧現在亦是如此,在日本做法事的主法僧必須是有在叢林寺參學畢業,一般的學問僧不能參與俗家法事,不然會被告上法庭
飛鳥時代
《日本書紀》有載佛教傳至日本始於飛鳥時代、552年(欽明天皇13年)有百濟聖明王始贈予釋迦佛的金銅像與經論。佛教傳來之際,引起反對佛教的物部尾輿和中臣鎌子等(神道勢力)和信奉佛教的蘇我稻目的對立。雙方的對立延續到下一代(物部守屋和蘇我馬子),直到物部守屋滅亡為止。廄戶皇子(聖德太子)參加馬子方,戰勝後在攝津國建立四天王寺(位於今大阪市天王寺區)。廄戶皇子著『三經義疏』,在『十七條憲法』第二條制定「篤敬三寶。三寶者,佛法僧也」,對導入佛教發揮積極的角色。之後,佛教成為國家鎮護的宗教,天皇家本身也建立寺院。
奈良時代
佛教在「鎮護國家」的發想下,導入「僧尼令」、僧綱・度牒制度,僧尼成為官僚組織的一員。此時稱作「南都六宗」的三論宗、成實宗、法相宗、俱舍宗、律宗、華嚴宗大為發展。聖武天皇下詔在諸國建造國分寺、國分尼寺,在大和東大寺建造大佛。佛教確立之際,出現日本的八百萬之神也是佛化身顯現的「權現」的本地垂跡說,制定神的本地(佛),製作僧侶形態的神像。
平安時代
寺院群開始對政治發揮影響力。桓武天皇為了弱化寺院的影響力,遷都平安京;同時派出空海及最澄傳入密教,以新佛教對抗奈良的舊佛教。最澄(天台宗)、空海(真言宗)分別在比叡山和高野山開闢道場,傳布密教。平安時代中期是釋迦入滅的二千年後,正法的千年・像法的千年之後,也就是正值佛教滅亡的末法之世的開始。國家衰微、人心不安,現世的幸福無法期待,祈願來世幸福的淨土信仰大為流行,宛如阿彌陀佛的宮殿的宇治平等院建立。平安時代末期,社會不安增大,擁有廣大領地的大寺院為了防衛盜賊等外部的侵入者,而有僧侶或信徒武裝的僧兵出現。但是,僧兵的勢力擴大為武裝集團,成為行使武力攻撃對立宗派・寺院、對朝廷強訴等社會的不安要素之一。
鎌倉時代
鎌倉時代,持續自前時代末期的動亂引起佛教的變革。長久以來以「鎮護國家」為主流的佛教,逐漸成為救濟民眾的宗教。主因是在叡山學習的僧侶力圖佛教的民眾化,並創立新宗派。其中有唱唸「南無妙法蓮華經」的日蓮宗、唱唸「南無阿彌陀佛」和念佛的淨土宗、還有源自淨土宗,提倡惡人正機說的淨土真宗(一向宗)、提倡踴念佛的融通念佛和時宗。
鎌倉時代也是武士從貴族奪取權力的時代。稱為禪宗的臨濟宗和曹洞宗在此時代傳入,受到武士的信仰,鎌倉等地出現許多禪寺,大為繁榮,代表的是「鎌倉五山」。
舊佛教之間也有批判現狀者,特別是從律宗派生的真言律宗等也有革新運動。
南北朝・室町時代
1333年,鎌倉幕府滅亡。南北朝時代~室町時代的政治中心地移到京都。後醍醐天皇的建武新政開始後,五山從鎌倉改為京都本位,京都五山成立。足利尊氏在京都成立武家政權後,臨濟宗受幕府保護。室町時代初期,南禪寺的禪宗和舊佛教勢力的延曆寺的天台宗對立,成為幕府初期的政治問題。因為室町幕府的歸依,夢窓疎石和弟子春屋妙葩擁有政治的影響力,導致武家和佛教界的接近,對貴族文化及武士文化帶來影響,在三代將軍足利義滿時代的金閣寺(鹿苑寺)等北山文化和足利義政時代的銀閣寺(慈照寺)等東山文化可見融合的跡象。受佛教影響的室町時代文化影響直到後世,如水墨畫・書院造・茶湯・華道・枯山水庭園等。
戰國時代
應仁之亂後,宗教勢力因治安惡化而強化武力。法華宗攻擊山科本願寺、天台宗的天文法華之亂等,宗教團體過激派也引發宗教戰爭。其中有加賀國一揆等的一向一揆滅亡守護大名富樫氏,支配加賀(主要是徵稅權和裁判權)約80年。石山本願寺等成為如同大名家的強固組織,迫使守護大名和戰國大名和其妥協。
但是,尾張的戰國大名・織田信長在「天下布武」的方針下,徹底討伐敵對的宗教勢力,如延曆寺燒討、長島一向一揆、石山合戰等。此外,信長主催日蓮宗僧和淨土宗僧的宗論(安土宗論)。結果,因為淨土宗的勝利,信長約束法華宗不再非難其他宗派,也是抑制宗教勢力之策。
安土桃山時代
信長死於本能寺之變,家臣豐臣秀吉成為實質的後繼者。秀吉大概繼承信長的路線,使敵對的根來寺、高野山屈服。之後將有力寺社轉移到大坂城的城下町,派遣弟・豐臣秀長到僧兵擁有強大影響力的大和,透過刀狩・總無事令,解除寺院的武裝,強化寺社的統制。寺院統制和武裝解除也被之後的江戶幕府繼承。
江戶時代
徳川家康在豐臣秀吉死後掌握權勢,制定寺院諸法度、設置寺社奉行,管理佛教。每個人都必需登錄在某個寺院的寺請制度確立後,實質的終止了布教活動。當時最大的佛教勢力淨土真宗本願寺東西分裂,結果造成勢力的弱體化。日蓮宗的不施不受派和基督教受到同樣嚴厲的彈壓。1654年,隱元隆琦傳入黃檗宗。
明治時代
江戶時代後半開始,以本居宣長為祖的國學影響了明治維新,大政奉還之後,新政府重視神道的結果,造成全國性的廢佛毀釋,寺院數減少。1871年(明治4年),明治政府發布太政官達廢止虛無僧在籍的普化宗。但是,不受不施派和基督教的布教解禁。各宗派推進佛教的近代化,推動宗門大學的設立等教育活動、社會福祉活動。
大正時代
昭和時代至現代
1939年(昭和14年),宗教團體法發布,是宗教管理最初的統一法典。透過宗教團體法的制定,一般的宗教團體成為法人,基督教也初次獲得法律的地位。但是,此法是監督・統制色強的法律。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1945年(昭和20年),宗教法人令制定・施行,對宗教團體的規制撤廢。1951年,宗教法人令撤廢,認証制的宗教法人法制定。高度經濟成長的同時,法華經系新宗教的創價學會、立正佼成會等勢力大為發展。80~90年代,藏密佛教系新宗教的奧姆真理教引起總稱奧姆真理教事件的一連串事件,造成1995年(平成7年)的宗教法人法一部改正。


 

殺人是造業還是成就功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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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大方廣善巧方便經》故事中有記載 釋迦牟尼佛 本身也殺一人救五百人的事蹟
佛陀有一世也是修行人,有神通。祂坐一條商船出海,在這條船上還有500個商人同行。
這條船的船長知道這500個商人有錢就想謀財害命,起了殺心。
佛陀就知道了,祂用神通觀察知道這500個商人都是菩薩轉世,這個船長如果謀害這500人,這個業障很重的;就算不是菩薩轉世,這個殺業也是很重的。
如果讓這個船長得逞的話,船長死後墮入惡道永無出期。為了不讓船長造這個惡業,佛陀就把這個船長殺了,救了500商人。雖然救了500商人,可是佛陀也造了殺業呀。
實佛陀雖然殺了船長,實際上是救了他,外表看是惡,動機用心是善的
佛陀在因地修行的時候,為了救五百個人而殺了一個人,這樣的作法合乎道德嗎?
佛陀正是抱著這種「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悲心,而殺一救百,所以在大乘的戒律中是讚嘆他的行為。
我們在修行菩薩道時,除了動機要純正,抱持大慈悲心之外,還要具備心甘情願接受因果制裁的膽識,因為有所造作,必有報應。
日本的井上日昭禪師殺了一位奸臣,替萬民除了百害。
山本玄峰禪師說:「一殺多生通於禪。」意思是:殺了一個人,因此而救了許多人,是通於佛法的。
佛教是非常重視生命的宗教,不殺生是佛教徒共守的戒律,尤其小乘佛教更是嚴守。
殺生是不道德的行為,但是如果本著大慈悲,救人救世的心去殺生,在大乘的戒律是開放的。
譬如為護衛自己的國家、人民,一旦戰爭爆發,佛教徒可以殺害敵人嗎?
如果是真正本著救民出於水火、殺一救百的願心,並且甘願承擔因果的責任,在大乘的戒律是讚美這種行徑。
佛陀示現的「金槍刺足」之報的因緣——大悲商主為救五百不退轉菩薩,以矛殺了惡賊。
寶積部經典 《大乘方便經》,即:(大寶積經卷第一百八 東晉天竺居士竺難提譯 大乘方便會第三十八之三)
【原文】
佛復告智勝菩薩:
善男子。乃往過去世,遇然燈佛,時有五百賈人,為求珍寶,入於大海。
善男子,時賈人中,有一惡人,多懷奸偽,常行惡業,初無悔心,善知兵法,恆為寇賊,奪他財物,以為產業,狀如賈人,共諸賈人,同載一船。
時彼惡人,如是思惟:『此諸賈人,大得珍寶。我今當殺,此諸賈人,取其珍寶,還閻浮提』。如是思惟已,欲殺諸人。
善男子。爾時有人,名曰『大悲』,於彼眾中,作大導師。時彼導師,於夜夢中,見海鬼神,來作是言:『汝此眾中,有一惡人,如是相貌,恆為寇賊,劫他財物。彼人今生,如是噁心,我當殺此五百人已,取其財物,還閻浮提。
若此惡人,得遂本心,殺五百人者,作大惡逆業。何以故?
此五百人,皆是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菩薩。
【財富禪註:凡夫通達般若真理(見性)之人就是『不退轉菩薩』,一開始並沒有任何神通,自己也預知不了危險,自己也保護不了自己。這裡這個事例就是事實上的證據。】
理論上的經證更多了:幾乎所有的一佛乘的大乘了義經典(大藏經般若部有很多,其他部也有很多)都有開示過這個觀點。
龍藏018:《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開示:「佛告舍利弗:「善男子、善女人,若聞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心得決定,不驚不怖、不沒不悔,當知是人即『住不退轉地』。」
——佛說:若有人聽聞了般若真理,心中已經決定信受奉行(無論證果與否),不懷疑也不驚詫、不疑悔,此人即已經是『住不退轉地菩薩』了,決定成佛無疑。
若此惡人,殺諸菩薩,以此業緣,障礙罪故,一一菩薩,從初發心,乃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爾時惡人,於其中間,常在地獄。
汝為導師,可作方便,令彼惡人,不墮地獄。彼五百菩薩,亦復可得,全其身命』。
善男子。爾時大悲導師,如是思惟:『作何方便,令彼惡人,不墮地獄,五百菩薩,全其身命?』
作如是思惟已,乃不向一人,說是事也。
爾時待風,余有七日,當還閻浮提。
七日過已,如是思惟,更無方便,唯有除此一惡人者,爾乃可令此五百人,得全身命。
復作是念:『若我向餘人說:此五百人當生惡心。生惡心已,殺此惡人。彼諸人等,當墮惡道。』
善男子。大悲導師如是思惟:『我今當自殺之。我以殺此人故,雖百千劫墮惡道中,受地獄苦,我能忍之,不令惡人害五百菩薩,作此惡緣,受地獄苦』。
善男子。爾時大悲導師,生哀愍心,作是方便:『吾護五百人,故害此惡人』。
是時導師。即以[矛*(替-曰+貝)]牟,刺殺惡人。令諸賈人,安隱得還,至閻浮提。
善男子。汝勿有疑。爾時導師,則我身是也。五百賈人,此賢劫中五百菩薩是也,當於此劫中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善男子。我於爾時,行方便大悲故,即得超越百千劫生死之難。
時彼惡人,命終之後,生善道天上。
善男子。汝今當知,勿謂菩薩有如是障礙業報,而得超越百千劫生死之難。
即時是菩薩方便力也。
善男子。如來為一切眾生故,而作是方便。示現『佉違羅刺』。
【財富禪註:『佉違羅刺』——尺牘木片刺,即世尊示現的『金槍刺足』之報。就是佛陀為度眾生故意示現的,然後講了上述因緣。】


日本佛教。最近一套講述和尚戀愛結婚的日劇正在熱播,男主角是一家寺院的準住持,對女主角一見鍾情,從而展開連串浪漫故事。好奇之下,查看一下日本佛教的規定,原來日本佛門有「肉食妻帶」傳統,明治維新開始,僧侶可以食肉娶妻,但只限於父子世襲制的「子孫院」,十方叢林大寺依然要嚴守戒律,有關規定維持至今。
而且日本的佛教制度嚴謹,子孫院的兒子要繼承父親住持之位,必須到叢林大寺參學三到五年,然後受一日一夜三壇大戒取得住持資格證書。至於做法事的主法僧亦必須在叢林寺參學畢業,否則不能參與俗家法事,不然會被告上法庭。反觀中港兩地寺院住持資格不經任何權威考核,不少出家人抱着搵食心態,結果亂象叢生。忽發奇想,與其破戒醜聞不斷,中港佛教界何不向日本取經?


近來,日本偶像劇《愛上我的帥和尚》風靡東亞,高學歷、高顏值、高收入的高富帥和尚星川高嶺俘獲了眾多青年觀眾的心,而大家一邊欣賞的同時,一邊好奇地詢問:日本和尚能結婚?

王兆麟-南瀛佛教講習會訓練/日本佛教肉食妻帶+一殺多生/京都王兆麟-南瀛佛教講習會訓練/日本佛教肉食妻帶+一殺多生/京都
  這個疑問由來已久,很多中國人都以為,日本和尚可以結婚,更言中國和尚早有娶妻生子的情況,可惜,不論是中國還是日本,出家僧人不能婚嫁,也就是説,保持着婚嫁行為與夫妻關係的,並不是出家人。
  那迷倒萬千少女的山下智久,演的不是一個帥和尚嗎?和尚確實有高學歷、高顏值、高收入比如説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可是佛教的僧尼並不允許保持婚姻關係。那這個電視劇就是純粹對佛教僧侶的污衊嗎?也不盡然,只不過大眾對佛教僧人太過陌生,出現了許多誤解。
  在釋迦牟尼佛的時代開始,佛教的信眾就有兩大類,一類是辭親割愛出的出家人,受比丘戒律、比丘尼戒律以後,成為了正式的比丘、比丘尼,另一類則是在家的優婆塞、優婆夷,也就是通常説的男居士與女居士。在佛教傳入中國、日本以後,雖然説文化形式有所改變,但戒律的精神一直傳承了下來。
  但在日本,皇室與僧侶的關係密切而複雜,在1203年,日本淨土真宗的祖師親鸞上人娶攝政王九條兼實之女玉日為妻,據説是因為這位貴族女子愛上了親鸞,其父便召見親鸞請教他一個略為含糊的問題:“我今在家,上人出家,我們同是唸佛,是否功德同等——同生西方,同了生死?”親鸞上人給出了肯定的回答,於是攝政王便以此為由強令親鸞成親。後世淨土真宗便有了“肉食妻帶”的傳統,但是此宗門下有家眷的徒眾並不自視為出家眾,而是身份為居士的傳教師。
  到了明治維新時期,日本政府為了削弱佛教力量,頒佈《肉食妻帶的解禁》政令:“僧侶食肉,娶妻,蓄髮等悉聽尊便。”
  那麼,日本的僧人是不是就婚嫁隨意了呢?並不是!佛教的信眾不僅要遵守國法,也要奉持教規。前面説到,出家為僧要經過受戒,這其中就包括了不淫,既然要娶妻生子,也必然要舍比丘戒,也由此捨棄了出家人的身份。所以加入相親大軍的,都是還俗了的在家居士,或者從未出家的居士。那他們又和寺院有什麼關係呢?
  簡單來説,他們是寺院的管理者,一般稱為“寺族”,也就是説他們家族相續,掌理寺院,滿足了社會民眾的宗教需求。這樣寺院的住持,一般稱為“坊主”,而不是承擔着傳法收徒使命的“和尚”,他們的妻子,則被稱為“坊守”,這樣的寺院管理者類似於宗教服務人員,在社會的法事、喪葬等活動中擔任着重要角色,收入自然不菲。更因為日本的“寺檀制度”使得這類寺院與民眾生活密不可分
  日本是不是全盤的“居士佛教”呢?“寺二代”是不是就可以直接成為“坊主”呢?也並非如此,日本的寺院也分為十方叢林和子孫廟,但是在日本,一個人要出家受戒,必須到十方叢林(譬如各宗派大本山)裏,十方叢林嚴持戒律,叢林方丈由選賢制度產生,這些大本山叢林無疑成為了佛教的領袖力量。子孫廟則一般由在家人住持,並不具備剃度授戒的資格。而坊主的兒子或者女婿繼承世襲的寺產,並不是簡單的財產交接,即使是民間末寺的坊主,也要經過大叢林的磨練。他們一般會在大叢林出家,經過三五年的學習,並受一日一夜三壇大戒,取得住持資格證書,隔日再正式舍戒,返回子孫廟裏,繼承寺產,這被稱作“本山交眾生”。他們以做法事為業,有的也會蓄髮,在世俗社會依然受到尊重。
  值得一提的是,《愛上我的帥和尚》提到星川高嶺畢業於東京大學文學部思想文化學科印度哲學佛教學專業,可是這樣的學問“僧”並不一定具備主持法事的資格,只有在大叢林參學過的還俗居士,才能夠主法,不然會被告上法庭哦!
  而這一切的歷史演變,從深層次上講,有着佛教四分律為代表的“別解脱戒”與天台圓頓戒為代表的“菩薩戒”之間的思想碰撞,從戒律的本懷來看,只重視戒律的精神,容易落入空談,而死守戒相條文,則是教條主義。但究其根本,個人的人生道路選擇自由,不論奉行怎樣的信念,唯有如實知自心,方能直下承擔自己的生命。(文/大公佛教王冠)


解讀:日本和尚為何飲酒吃肉娶妻生子?
2016-08-24 09:39:29
日本和尚為何吃肉喝酒娶妻生子?(資料圖)
日本和尚的相親會(資料圖)
在中國,假和尚極多,出現在社會新聞中往往與桃色事件掛鈎。在日本,和尚是一個非常安定的職業,可以喝酒吃肉、娶妻生子,這與日本歷史上的政策有關。因為職業太好,日本的僧侶也往往被假冒,有些新興宗教甚至要求信徒捐贈個人財產。華聲在線日前登載橋本隆則的文章「娶妻生子是日本僧侶的權利」:
以前,日本最好、最賺錢、最安定的職業是什麼?大家可能會有很多的答案。但是我認為是做和尚。
為什麼這麼說呢?首先,日本和尚不用納稅。其次,和尚要吃素、念經對吧?但日本不用,你可以在日本的大街上看見和尚穿著袈裟、騎著摩托車滿地跑的景象。他或許是去做佛事,也可能正要趕回開的公司去,然後,你又可以看見剛才穿袈裟的和尚,會挽著一位漂亮的美人去散步。最後,日本的和尚可以結婚生子,可以吃肉喝酒,自由極了。正由於這種寬鬆的環境,日本各種寺廟多如牛毛,各有各的宗派。為何日本和尚(僧侶)的傳教環境如此寬鬆,聽我慢慢道來。
日本僧侶可以娶妻生子、喝酒吃肉
日本近代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把民眾納入國家管理範圍,於是規定民眾死後葬禮一定要在寺院進行。在寺院的活動由幕府宗教官員管理,結果,直到今天日本民眾家裡有人故去還是上寺院,成為數百年不變的習慣之一。但當時代腳步跨入明治時代以後,日本明治維新政府決定了國家新的宗教政策與法律——尊神道、貶佛教的神佛分離令——這個法律給日本民眾的生活帶來了巨大的變化。當明治維新軍隊還沒有進入江戶時,遠在京都的明治就要求:在各地的神社要有專門人員管理,沒有或者毀壞的要修建。在很長的歷史過程中,日本是神道與佛教合併在一起接受信徒的膜拜,而這個政策一出,等於要求和尚專業,從信奉釋迦牟尼,叛變為信奉天照大神。
明治維新的目的就是樹立明治天皇的絕對權威,而天皇被宣傳成是天照大神的化身。雖然明治政府不斷用行政來提高神道的權威(神社、神職是國家機構,國家公務員),但是佛教東渡後的千年,對日本民眾影響根深蒂固。為了徹底打擊佛教的影響,明治5年4月25日發布了《肉食妻帶的解禁》命令。命令內容是:作為僧侶肉食與結婚都是自願的事情,因此要遵守與一般其他日本國民相同的權利,沒有必要作苦行僧。在同一年,日本政府追加了一條通告,僧侶的名字要與一般國民的名字一樣,國家不把僧侶當作特殊群體對待。
為了鞏固政府的《肉食妻帶的解禁》法令,政府還允許僧侶可以繼承,當破戒生子以後,孩子可以繼承父業成為日本職業僧侶。雖然日本佛教界起初對這條法令牴觸,但在長時間的國家嚴格法令管理下,對自己嚴格要求,作為一種修行的苦行僧,在管理放鬆後,很多僧侶高興於還俗娶妻生子,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因此,日本全土的和尚都基本遵守了明治政府的法令,娶妻生子、喝酒吃肉成為日本僧侶(和尚)的一個奇特的標誌。當然,依然有很多僧侶堅持自我修行,方對宗教的世俗化,雖然受到政府方面的迫害,可他們的名字都成為日本佛教界的大師,如:凈土宗的福田行誡,真言宗的釋雲照。這些來自政府方面的迫害,也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宗教大發展的動力。
日本宗教與中國宗教淵源
我家門口有一家小廟。從中國寺廟的角度看,簡直稱不上「廟」,只有一間正殿,開門也不大,沒有絡繹不絕的燒香客,一直是安安靜靜的,偶兒才有一位路過的行人進去拜一拜。不料,這座廟卻是曹洞宗系的廟宇,而中國的少林寺就是著名的曹洞宗系寺廟。
日本的曹洞宗是從道元開始。道元本來潛心研究佛教真傳,在隨師傅到宋朝學習佛教時,發現了曹洞宗的真諦,獨自一人到天童山跟隨常翁如靜學習,曹洞宗的修行很苦,在中原大地的傳播猶如風雨中的孤燈,常翁如靜看見這個弟子有極高的悟性,希望他能回到日本把曹洞宗發揚光大,傳承下去。道元學習完後於1226年回到日本,最初稱佛心宗,後來與日本達摩宗合併後才稱為曹洞宗,他發現很多寺廟都是只重視香火,不重視佛理,因此就把寺廟建在深山潛心研究,當時,禪宗派別在日本傳播主要有兩個:臨濟宗與曹洞宗。臨濟宗是受到中央政權的支持,在政治、文化上很有優勢,而曹洞宗只是一般的名眾,下級武士等傳播,直到後來曹洞宗不斷推廣佛教教義,贏得了日本民眾的理解,超越了臨濟宗,成為日本佛教的第一大教派。
現在在日本曹洞宗的總寺(大本營)是在福井的永平寺與橫濱的總持寺,在各地有1500個寺廟,我門前的小廟也是其中之一。在日本寺廟也象公司一樣可以經營,如日本有名的私立大學,駒澤大學、愛知學員大學都是曹洞宗系經營的學校。
聽到這我心裡立想到佛教興盛時期在大唐,包括從中原大地來的唐朝禮品(正倉院)都與佛教有關,而在唐朝有多少佛教宗派呢?回家後經過學習調查,才終於明白了點。佛教宗派的形成都與歷史、經濟、政治等有關,從佛教傳入中國開始宗派發展一直沒有停,到唐朝終於形成固定的宗派,而日本的各個方面都與中國有各種淵源,日中文化一脈相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只是到了近代日本宗教才有過很長一段時間停止與中國佛教的交流。或許沒有了傳承的宗教才會有異化的一面,才形成了日本特色的佛教特色。
日本現在對於宗教審批很寬鬆,據說是為了補償從明治維新以後對於宗教(佛教)的迫害。很多新興的宗教像雨後春筍一樣出現,利用宗教詐騙的事件也很多。不過,在處理這些事情時有個原則,即判別是否是宗教行為、是否自願捐贈。一些新興宗教都要求信徒捐贈財產,為了挽救這些信徒,許多律師進行長期的調查與維權,包括推動新的立法防止利用宗教進行詐騙,此外,媒體的揭露與宣傳也是防止詐騙的重要手段,所以近年來利用宗教詐騙的案件減少很多。不過,說到底,宗教作為一種麻痹手段,如何避免被騙主要靠自己。
原文網址:https://read01.com/ajA4dL.html


肉食妻帶
指出家比丘之娶妻食肉者。又作持妻食肉、持妻啖肉、蓄妻啖肉。娶妻食肉本系在家之相,出家人娶妻食肉(淨肉外之肉)則為戒律所禁。蓋佛陀夙來嚴制出家者行淫,經典中多謂於當來末法之際始出現妻帶比丘,如賢愚經卷十二波婆離品載,末世法盡時,有正使比丘蓄妻挾子。摩訶摩耶經卷下載,末法時代,諸比丘如世俗人,亦行媒嫁娶。據大悲經卷三禮拜品載,當來法滅之世,比丘、比丘尼等手牽兒臂共遊行,乃至留連於酒家。
大乘經論中則謂在家菩薩得蓄妻子,據大品般若經卷一奉缽品載,在家之菩薩,或為方便力之故,經過五欲生活後,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據舊華嚴經卷十五之十迴向品載,菩薩摩訶薩在家雖具妻子,卻未曾暫離菩提心。又大智度論卷三十五援引不可思議經之記載,謂須摩提菩薩之妻,名為須羅娑女;妙光菩薩之妻,名為喜德女。上記為在家菩薩蓄妻之例,惟絕對禁止出家菩薩之不淨行。
至於食肉,小乘諸部以不見、不聞、不疑、自死、鳥殘、不為己殺、先乾、不期遇、前已殺等九種為淨肉,悉皆得食;大乘則以食肉乃斷大悲之佛種,一律禁之。
我國夙有破戒之僧侶,常遭輿論之譏嫌,如牟子理惑論載,當時之沙門多飲酒、蓄妻,甚至取賤賣貴,詐欺斂財,實為世之大偽者。據魏書釋老誌第二十載,長安之沙門於寺內暗藏弓、矢等武器,又與貴族女子有染。據梁高僧傳卷二載,譯經大家鳩摩羅什為後秦姚興所迫,接納十名妓女。據佛祖統紀卷四十三宋太宗雍熙元年條載,嶺南、蜀地等之僧侶,蓄妻之風頗盛。另據五雜俎卷八載,安徽鳳陽地區,及福建邵武、長汀一帶之僧侶有娶妻食肉者。並引述唐代鄭熊所撰番禺雜記,謂粵省中部之僧侶有妻室者,稱為火宅僧;又引述宋代陶谷所撰之清異錄,謂僧侶之妻,稱為梵嫂。
此外,我國茜藏地區之喇嘛教紅教僧侶,受印度左道性力派女神崇拜及'五摩字'之影響,以飲酒、食肉、行淫等為成佛之無上法門,故得蓄妻生子。至宗喀巴(1417~1478)創立黃教,大力改革教戒,禁止蓄妻行淫,僧侶始得清淨之修行生活。然茜藏佛教向不禁肉食,若非親手宰殺之牲畜,皆得食之。
日本在明治時代以前,一般僧侶禁止肉食妻帶。然自平安朝以來,即有部分僧侶娶妻食肉,引起諸多爭議。至真宗開祖親鸞捨棄出家之傳統,採取在家生活,而形成肉食妻帶之宗風。明治以後,日本其他宗派亦允許肉食妻帶。
韓國之曹溪宗,於李承晚總統時代,發生比丘(清僧)與妻帶僧之論爭,妻帶僧別立為太古宗,允許肉食妻帶,並力主改革禁戒,以配合佛教之現代化與大眾化。
與肉食妻帶相關的文章
——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肉食妻帶
日本佛教用語。即食肉娶妻之謂。指出家比丘之食用葷腥與結婚娶妻。一般說來,出家者禁行淫行系佛所嚴制,大乘經論中雖屢提及在家菩薩蓄妻之事,但出家菩薩行不淨行,仍不被允許;且經典中亦每以出家者蓄妻為末法之象徵,如《摩訶摩耶經》卷下云(大正12·1013c)︰'千一百歲已,諸比丘等,如世俗人嫁娶行媒,於大眾中毀謗毘尼。千二百歲已,是諸比丘及比丘尼,作非梵行,若有子息,男為比丘,女為比丘尼。'《大悲經》卷三〈禮拜品〉雲(大正12·958a)︰'於當來世,法欲滅時,當有比丘比丘尼,於我法中,得出家已,手牽兒臂而共遊行。從酒家至酒家,於我法中,作非梵行。'
關於肉食的種類,小乘諸部唯禁食象、馬、龍、狗、人等五種肉或人、龍、象、馬、狗、烏、鷲、豬、獼猴、獅子的肉。其他如係'三淨肉',則可食用。此'三淨肉'即未見故意為我殺生、不聞為我殺生,及不疑為我殺生者。此外,又有所謂'九種淨肉'者,此即不見、不聞、不疑、自死、鳥殘、不為己殺、先乾、不期遇、前已殺等九種肉。依小乘律典之規定,此九種淨肉亦允許食用。但大乘佛教則較為嚴格。依《梵網》、《涅槃》、《楞伽》等大乘經典所載,食肉斷大悲佛種,故禁止食一切肉。
佛教傳入中國時,出家剃染之殊風異俗,迥異先聖所說,故斥之者不少;然出家僧侶中並非全能秉持淨律者,飲酒蓄妻者亦有之。東晉譯經名師鳩摩羅什見逼於呂光,納龜茲國王女;其後,姚興又將侍妾十人贈與羅什。故羅什常於講說之際,以蓮生於泥中之喻,勸大眾唯採蓮華勿芋衛泥。
《佛祖統紀》卷四十三收錄有詔書一則(大正49·399c)︰'粵俗,殺人祭鬼,僧置妻孥。所在長吏誡厲,以順正教。'作者志磐附註雲︰'磐少時客南海,見鄉落僧居畜妻養子。皆能執鈸鼓,從事於赴請。(中略)嘗聞,蜀僧在鄉多畜妻子,平時習熟,公私不以為非。'然此等食肉娶妻之僧人,在我國佛教史上仍屬少數。迄今為止,素食獨身仍為我國僧人必須嚴守之戒規。如有逾越,必受指責。
日本平安朝以後,諸國講讀師多是蓄妻之徒。到藤原末期,醍醐寺僧仁寬於關東唱導真言立川流,以男女陰陽道為即身成佛之秘術。密傳其旨以來,習其邪說者眾,因而僧儀廢壞。其後,源空門徒中,有主張依憑彌陀本願而不怖造惡者。彼等稱守律儀者為雜行人,並公然淫酒食肉。親鸞因六角堂救世觀音之靈告,娶玉日姬為妻,自此之後,真宗諸寺皆世襲相續,以' 肉食妻帶 '為宗儀。德川時代,對真宗肉食妻帶之行予以批難者頗有其人。然至宗五年(1872),政府公告僧侶可隨其意願而肉食妻帶。此後,真宗以外之宗派亦逐漸沾染其風。迄今為止,有僧職之日本佛教徒,大多已與俗人無異。素食獨身者,已罕見其人矣。
[參考資料]《四分律》卷四十二;《十誦律》卷三十七;《賢愚經》卷十二〈波婆離品〉;《大品般若經》卷一〈奉缽品〉;舊譯《華嚴經》卷十五〈十迴向品〉;《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元亨釋書》卷二十九;上田天瑞《戒律の思想只歷史》。


橋本隆則:娶妻生子是日本僧侶的權利
http://www.CRNTT.com 2012-06-09 09:06:51
著傳統服飾的日本僧侶
  中評社北京6月9日訊/在中國,假和尚極多,出現在社會新聞中往往與桃色事件掛鈎。在日本,和尚是一個非常安定的職業,可以喝酒吃肉、娶妻生子,這與日本歷史上的政策有關。因為職業太好,日本的僧侶也往往被假冒,有些新興宗教甚至要求信徒捐贈個人財產。華聲在線日前登載橋本隆則的文章“娶妻生子是日本僧侶的權利”:
  以前,日本最好、最賺錢、最安定的職業是什麼?大家可能會有很多的答案。但是我認為是做和尚。
  為什麼這麼說呢?首先,日本和尚不用納稅。其次,和尚要吃素、念經對吧?但日本不用,你可以在日本的大街上看見和尚穿著袈裟、騎著摩托車滿地跑的景象。他或許是去做佛事,也可能正要趕回開的公司去,然後,你又可以看見剛才穿袈裟的和尚,會挽著一位漂亮的美人去散步。最後,日本的和尚可以結婚生子,可以吃肉喝酒,自由極了。正由於這種寬鬆的環境,日本各種寺廟多如牛毛,各有各的宗派。為何日本和尚(僧侶)的傳教環境如此寬鬆,聽我慢慢道來。
  日本僧侶可以娶妻生子、喝酒吃肉
  日本近代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把民眾納入國家管理範圍,於是規定民眾死後葬禮一定要在寺院進行。在寺院的活動由幕府宗教官員管理,結果,直到今天日本民眾家裡有人故去還是上寺院,成為數百年不變的習慣之一。但當時代腳步跨入明治時代以後,日本明治維新政府決定了國家新的宗教政策與法律——尊神道、貶佛教的神佛分離令——這個法律給日本民眾的生活帶來了巨大的變化。當明治維新軍隊還沒有進入江戶時,遠在京都的明治就要求:在各地的神社要有專門人員管理,沒有或者毀壞的要修建。在很長的歷史過程中,日本是神道與佛教合併在一起接受信徒的膜拜,而這個政策一出,等於要求和尚專業,從信奉釋迦牟尼,叛變為信奉天照大神。
  明治維新的目的就是樹立明治天皇的絕對權威,而天皇被宣傳成是天照大神的化身。雖然明治政府不斷用行政來提高神道的權威(神社、神職是國家機構,國家公務員),但是佛教東渡後的千年,對日本民眾影響根深蒂固。為了徹底打擊佛教的影響,明治5年4月25日發布了《肉食妻帶的解禁》命令。命令內容是:作為僧侶肉食與結婚都是自願的事情,因此要遵守與一般其他日本國民相同的權利,沒有必要作苦行僧。在同一年,日本政府追加了一條通告,僧侶的名字要與一般國民的名字一樣,國家不把僧侶當作特殊群體對待。
  為了鞏固政府的《肉食妻帶的解禁》法令,政府還允許僧侶可以繼承,當破戒生子以後,孩子可以繼承父業成為日本職業僧侶。雖然日本佛教界起初對這條法令抵觸,但在長時間的國家嚴格法令管理下,對自己嚴格要求,作為一種修行的苦行僧,在管理放鬆後,很多僧侶高興於還俗娶妻生子,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因此,日本全土的和尚都基本遵守了明治政府的法令,娶妻生子、喝酒吃肉成為日本僧侶(和尚)的一個奇特的標誌。當然,依然有很多僧侶堅持自我修行,方對宗教的世俗化,雖然受到政府方面的迫害,可他們的名字都成為日本佛教界的大師,如:淨土宗的福田行誡,真言宗的釋雲照。這些來自政府方面的迫害,也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宗教大發展的動力。
本宗教與中國宗教淵源
  我家門口有一家小廟。從中國寺廟的角度看,簡直稱不上“廟”,只有一間正殿,開門也不大,沒有絡繹不絕的燒香客,一直是安安靜靜的,偶兒才有一位路過的行人進去拜一拜。不料,這座廟卻是曹洞宗系的廟宇,而中國的少林寺就是著名的曹洞宗系寺廟。
  日本的曹洞宗是從道元開始。道元本來潛心研究佛教真傳,在隨師傅到宋朝學習佛教時,發現了曹洞宗的真諦,獨自一人到天童山跟隨常翁如靜學習,曹洞宗的修行很苦,在中原大地的傳播猶如風雨中的孤燈,常翁如靜看見這個弟子有極高的悟性,希望他能回到日本把曹洞宗發揚光大,傳承下去。道元學習完後於1226年回到日本,最初稱佛心宗,後來與日本達摩宗合併後才稱為曹洞宗,他發現很多寺廟都是只重視香火,不重視佛理,因此就把寺廟建在深山潛心研究,當時,禪宗派別在日本傳播主要有兩個:臨濟宗與曹洞宗。臨濟宗是受到中央政權的支持,在政治、文化上很有優勢,而曹洞宗只是一般的名眾,下級武士等傳播,直到後來曹洞宗不斷推廣佛教教義,贏得了日本民眾的理解,超越了臨濟宗,成為日本佛教的第一大教派。
  現在在日本曹洞宗的總寺(大本營)是在福井的永平寺與橫濱的總持寺,在各地有1500個寺廟,我門前的小廟也是其中之一。在日本寺廟也象公司一樣可以經營,如日本有名的私立大學,駒澤大學、愛知學員大學都是曹洞宗系經營的學校。
  聽到這我心裡立想到佛教興盛時期在大唐,包括從中原大地來的唐朝禮品(正倉院)都與佛教有關,而在唐朝有多少佛教宗派呢?回家後經過學習調查,才終於明白了點。佛教宗派的形成都與歷史、經濟、政治等有關,從佛教傳入中國開始宗派發展一直沒有停,到唐朝終於形成固定的宗派,而日本的各個方面都與中國有各種淵源,日中文化一脈相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只是到了近代日本宗教才有過很長一段時間停止與中國佛教的交流。或許沒有了傳承的宗教才會有異化的一面,才形成了日本特色的佛教特色。
  日本現在對於宗教審批很寬鬆,據說是為了補償從明治維新以後對於宗教(佛教)的迫害。很多新興的宗教像雨後春笋一樣出現,利用宗教詐騙的事件也很多。不過,在處理這些事情時有個原則,即判別是否是宗教行為、是否自願捐贈。一些新興宗教都要求信徒捐贈財產,為了挽救這些信徒,許多律師進行長期的調查與維權,包括推動新的立法防止利用宗教進行詐騙,此外,媒體的揭露與宣傳也是防止詐騙的重要手段,所以近年來利用宗教詐騙的案件減少很多。不過,說到底,宗教作為一種麻痹手段,如何避免被騙主要靠自己。
  2012年06月07日08:27來源:華聲在線  作者:橋本隆則


肉食妻帶
指出家比丘之娶妻食肉者。又作持妻食肉、持妻噉肉、蓄妻噉肉。娶妻食肉本係在家之相,出家人娶妻食肉(淨肉外之肉)則為戒律所禁。蓋佛陀夙來嚴制出家者行淫,經典中多謂於當來末法之際始出現妻帶比丘,如賢愚經卷十二波婆離品載,末世法盡時,有正使比丘蓄妻挾子。摩訶摩耶經卷下載,末法時代,諸比丘如世俗人,亦行媒嫁娶。據大悲經卷三禮拜品載,當來法滅之世,比丘、比丘尼等手牽兒臂共遊行,乃至留連於酒家。
大乘經論中則謂在家菩薩得蓄妻子,據大品般若經卷一奉品載,在家之菩薩,或為方便力之故,經過五欲生活後,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據舊華嚴經卷十五之十迴向品載,菩薩摩訶薩在家雖具妻子,卻未曾暫離菩提心。又大智度論卷三十五援引不可思議經之記載,謂須摩提菩薩之妻,名為須羅娑女;妙光菩薩之妻,名為喜德女。上記為在家菩薩蓄妻之例,惟絕對禁止出家菩薩之不淨行。
至於食肉,小乘諸部以不見、不聞、不疑、自死、鳥殘、不為己殺、先乾、不期遇、前已殺等九種為淨肉,悉皆得食;大乘則以食肉乃斷大悲之佛種,一律禁之。
我國夙有破戒之僧侶,常遭輿論之譏嫌,如牟子理惑論載,當時之沙門多飲酒、蓄妻,甚至取賤賣貴,詐欺斂財,實為世之大偽者。據魏書釋老志第二十載,長安之沙門於寺內暗藏弓、矢等武器,又與貴族女子有染。據梁高僧傳卷二載,譯經大家鳩摩羅什為後秦姚興所迫,接納十名妓女。據佛祖統紀卷四十三宋太宗雍熙元年條載,嶺南、蜀地等之僧侶,蓄妻之風頗盛。另據五雜俎卷八載,安徽鳳陽地區,及福建邵武、長汀一帶之僧侶有娶妻食肉者。並引述唐代鄭熊所撰番禺雜記,謂粵省中部之僧侶有妻室者,稱為火宅僧;又引述宋代陶穀所撰之清異錄,謂僧侶之妻,稱為梵嫂。
此外,我國西藏地區之喇嘛教紅教僧侶,受印度左道性力派女神崇拜及「五摩字」之影響,以飲酒、食肉、行淫等為成佛之無上法門,故得蓄妻生子。至宗喀巴(1417~1478)創立黃教,大力改革教戒,禁止蓄妻行淫,僧侶始得清淨之修行生活。然西藏佛教向不禁肉食,若非親手宰殺之牲畜,皆得食之。
日本在明治時代以前,一般僧侶禁止肉食妻帶。然自平安朝以來,即有部分僧侶娶妻食肉,引起諸多爭議。至真宗開祖親鸞捨棄出家之傳統,採取在家生活,而形成肉食妻帶之宗風。明治以後,日本其他宗派亦允許肉食妻帶
韓國之曹溪宗,於李承晚總統時代,發生比丘(清僧)與妻帶僧之論爭,妻帶僧別立為太古宗,允許肉食妻帶,並力主改革禁戒,以配合佛教之現代化與大眾化。 p2511

 

 

 


一殺多生

(雜語)殺一人救多人也。殺生雖為罪惡之業,然殺一人,得生多數之人,則卻為功德。瑜伽論第四十一曰:「如菩薩見劫盜賊為貪財故,或復欲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或復欲造多無間業,我寧殺彼墮那落迦,終不令其受無間苦,如是思維,以憐愍心而斷彼命,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雲。涅槃經第十二,記仙豫王殺害世惡婆羅門,以其因緣卻不墮地獄。行願品疏鈔五,引報恩經文以明一殺多生之因緣。報恩經七曰:「有一婆羅門子,聰明黠慧,受持五戒護持正法。婆羅門子緣事他行,有五百人,共為徒侶。前至嶮路,五百群賊,常住其中。賊主密遣一人,歷伺諸伴,應時欲發。爾時賊中復有一人,先與是婆羅門子,親善知識,故先來告語。爾時婆羅門子,聞此語已,譬如人噎,既不得咽,又不得吐。欲告語伴,懼畏諸伴害此一人;若害此人,懼畏諸伴沒三惡道,受無量苦;若默然者,賊當害伴;若害諸伴,賊墮三惡道,受無量苦。作是念已,我當設大方便利益眾生,三惡道苦,是我所宜。思惟是已,即便持刀斷此賊命,使諸同伴安隱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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