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師宴/“鷹揚宴”是武科考鄉試發榜后而設的宴會。所謂“鷹揚”,乃是威武如鷹之飛揚之意,取自《詩經》“維師尚父,時維鷹揚(大意是頌揚太公望的威德如鷹之飛揚)”之句/科擧四-擧制度自唐代以來,分設文武兩科,故四宴中鹿鳴宴、瓊林宴爲文科宴,鷹颺宴、會武宴爲武科宴。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rmFv2J
鳩杖為王杖/饗老典/揚文會/百叟宴/千叟宴/敬老“鳩杖”鳩杖為王杖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zdLDb5
百叟敬老宴/千叟宴/百叟宴/饗老典/一場免費盛宴,有20桌葷的,1桌素的,招待100位65歲以上銀髮族吃飯/有一口飯給人家吃,是最大的福報。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HajY1d
杜蕢罰酒三杯晉平公終曉過錯 - 大紀元
epochtimes.com ·2019年3月12日
杜蕢罰酒三杯晉平公終曉過錯
文/宋寶藍
飲酒禮體現的文化內涵,也令人緬懷中國古代的飲酒禮儀。圖為明仇英“春夜宴桃李園圖”,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公有領域)
更新:2019-03-12 11:15 PM 標籤: 標籤: 杜蕢,晉平公,觶,杜舉,杜蕢揚觶
現代韓劇中常看到這樣的畫面,晚輩向長輩或下屬向上司敬酒後,晚輩(或下屬)會稍稍側身,用手掩口將杯中的酒全部喝掉。韓國飲酒禮儀很受儒家影響,比如倒酒時,按照尊卑長幼順序;受「右尊左卑」觀念的影響,韓國人不用左手持杯,取酒,倒酒儒家講「持滿戒盈」,端著盛滿的水時,需謹慎小心不使外溢;提醒人們身居高位時,勿要驕滿,恃才而傲,以免洩漏福氣受此影響,韓國人倒酒通常七八分滿飲酒禮體現的文化內涵,也令人緬懷中國古代的飲酒禮儀。
中國西周時期,有一套飲酒禮儀,大致可概括為拜,祭,啐,卒爵拜,先行拜禮,表敬意;祭,將酒灑一點在地上,祭謝大地的生養之德;啐,先飲一小口,品嚐並稱讚酒的美味,愉悅主人;卒爵:指乾杯,舉起酒杯一飲而盡古人敬酒以後幹為敬。
同時,飲酒還要遵循時令,長幼尊卑順序,不可任意而為,以免醉酒失態,失禮損德,所以飲酒講究「禮飲三爵」,適可而止。如果國君飲酒不合時宜,臣子會斟酒自罰,以此勸諫國君。
春秋時期魯昭公九年,晉國大夫荀盈(又稱知盈或智盈)去世。
臣子剛死,還在停靈,尚未安葬,天這晉平公姬彪就在寢宮飲酒。大夫師曠,李調陪侍一旁,敲著編鐘演奏樂曲,為大王助興。
膳食掌管的杜蕢(音愧)從外面走進來,聽到編鐘樂聲,問宮人:「平公在哪兒?」宮人說:「。在寢宮」於是杜蕢登上台階前往寢宮,看到了這樣的畫面:平公正在飲酒,師曠奏樂,李調陪侍。
編鐘,打擊樂器。源於中國,亦由青銅鑄成,依照大小排列,常見十六鐘同懸掛在一個巨大的鐘架上。圖為模仿中國湖北省的大型古代編鐘。(任子慧/大紀元)
蕢杜斟一杯酒,請師曠先乾了這杯;又斟了一杯酒,請李調乾了這杯;繼而又斟了一杯,大廳在北面面對晉平公坐下來,飲完這杯酒。之後他走下台階,而且快步地走了出去。
晉平公見狀,不解杜蕢為何倒了三杯罰酒,但知道他想勸諫,於是急忙喊他進來,說:「蕢,看到你酌酒三次,一定有用意,也許是你想要開導我我想你會有所勸諫,所以沒跟你說話。?但你罰師曠喝酒,是為什麼呢」
杜蕢說:!「向來,子卯日不演奏音樂知悼子(荀盈諡號)剛死,他家堂上還在停靈這事可比子卯忌日大多了師曠是主管奏樂的樂師,卻不告訴您這個道理,所以罰他喝酒」。
原來上古三代,夏朝末代國君桀王逃亡到山西安邑縣,於乙卯日死亡;商朝紂王於甲子日在宮中自焚身亡所以後代帝王以此為戒,將甲子日,子卯日稱為「疾日」,這天都不演奏音樂,以示忌諱。知悼子是平公的近臣,死了還沒有下葬,杜蕢覺得這忌諱應當大於桀紂之忌,怎麼還能奏樂呢?
晉平公又問:「?罰李調喝酒,又是為什麼」
杜蕢說:「。李調是君主身邊的近臣為了一點喝的,一點吃的,就忘記匡正君主失禮之處,所以當罰」身為國君的近臣,當國君出現不當的行為,近臣有職責規勸他。但是李調因貪吃酒食,忘了提醒平公現在是忌日,飲宴不合時宜。
既然如此,但第三杯酒,杜蕢是罰自己喝的晉平公又不明白了杜蕢解釋道:。「我杜蕢,只是掌管膳食的官員,連刀具,羹匙之事都不應管,卻越權侵職,干預國君,為君上講防範失禮之事,因此罰自己喝酒」。
晉平公聽懂了這些話,說道:「。我也有錯啊請斟酒罰我吧。」於是,杜蕢洗乾淨酒杯,然後高高舉起晉平公對侍從們說:「如果我死了,千萬不要丟棄這只酒杯。應當永遠保存下來,為後人留下鑑戒。」
公平後來就將杜蕢高高揚起的這只觶(音志)稱為「杜舉」。由此演變出一種飲酒習俗,每當眾人敬酒之後,都高舉酒杯,叫做「杜舉」。
西周弦紋觶。(公有領域)
據“禮記正義·檀弓下第四”卷九,“太平禦覽·飲食部一”卷八百四十三。“禮記正義·玉藻第十三”卷二十九@ *#
鄉飲酒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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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飲酒禮,是中國流傳久遠的教化活動。
鄉飲酒禮最早可追溯至西周,鄉州鄰里之間定期的聚會宴飲,以敬老為中心,《禮記·鄉飲酒義》載:「鄉飲酒之禮,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聽政役,所以明尊長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養老也,民之尊長養老,而後乃能入孝悌。……教之鄉飲酒之禮,而孝弟之行立矣。」上古史專家楊寬認為「起源於氏族聚落的會食制度」[1]。《禮記·射義》上說「孔子射於矍相之圃,蓋觀者如堵墻」,即是鄉飲酒禮的預演。
唐隆元年(710年)七月十九日,唐睿宗下詔各州要遵行實施鄉飲酒禮。《唐會要》卷二十六《鄉飲酒》條載:「鄉飲酒禮之廢,為日已久,宜令諸州每年遵行鄉飲酒禮。」明清時仍有此禮。清順治時又重新倡導,舉行鄉飲酒禮。
鄉飲酒禮
鄉學中集會飲酒之禮。《鄉飲酒禮》為《儀禮》第四篇。
買公彦疏引鄭玄《三禮目錄》云:“諸侯之鄉大夫三年大比,獻賢者能者於其君。以禮賓之,與之飲酒。於五禮屬嘉禮。大戴此乃第十,小戴及《別錄》此皆第四。”
按《禮記·鄉飲酒義》孔穎達疏:鄉飲酒“凡有四事:一則三年賓賢能,二則鄉大夫飲國中賢者,三則州長習射飲酒也,四則黨正蜡祭飲酒。總而言之,皆謂之鄉飲酒。”孔說較全面。
鄉飲酒禮之主要禮節:
一、謀賓、戒賓。主人鄉大夫就鄉先生商議賓客名單,分賓、介、眾賓三等。賓、介各一人,眾賓多人,選其中三人為眾賓之長。主人親自告知賓客。
二、陳設、速賓、迎賓。届時在庠中設席户陳列酒尊等。主人親自邀請賓客。主人與助禮之相,迎于門外,三揖三讓登堂。
三、獻賓。先由主人取爵獻于賓;次由賓取爵還敬主人;再次由主人自飲,勸賓飲。此謂獻、酢、酬,合稱一獻。
四、主人獻介。主人向介獻酒,次由介還敬主人.
五、主人獻衆賓。主人向衆賓獻酒,由衆賓之長三人代表拜受飲酒,其餘眾賓隨着飲酒。
六、作樂。先升歌:樂工四人在堂上歌《小雅》之《鹿鳴》、《四牡》、《皇皇者華》。歌罷,主人向樂工獻酒。次笙奏:吹笙者在堂下吹《小雅》之《南陔》、《白華》、《華黍》。吹罷,主人向吹笙者獻酒。再次間歌:堂上升歌與堂下笙奏相間而作。歌《小雅》之《魚麗》,笙奏《由庚》;再歌《南有嘉魚》,笙奏《崇丘》;又歌《南山有臺》,笙奏《由儀》。最後合樂。升歌與笙奏相合。歌奏《周南》之《關雎》、《葛覃》、《卷耳》,《召南》之《鵲巢》、《采蘩》:《采蘋》。由升歌、笙奏、間歌,至合樂,作樂完備。
七、旅酬。主人為安賓繼續飲酒,命相作司正,行旅酬之禮。由賓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眾賓,眾賓按長幼之序相遞酬。
八、無算爵、無算樂。賓主脱屨而坐,各人舉爵飲酒,不計數,醉而後止,此謂無算爵。同時樂工奏唱,亦不計其數,盡歡而止,此謂無算樂。
九、送賓。主人送于門外。賓出時,奏《陔夏》。明日,有賓來拜謝之禮。
古代有一種與鄉鄰歡聚共飲的禮節,叫做「鄉飲酒禮」。關於鄉飲酒禮在什麼時間舉行,古書上有不同的說法,比較可信的說法是在年終時節舉行。貴族主持的「鄉飲酒禮」一般是在「鄉學」(即學校)舉行。
《儀禮》中的《鄉飲酒禮》和《禮記》中的《鄉飲酒義》兩篇文獻,詳細介紹了鄉飲酒禮的過程和種種儀式,包括迎賓、敬酒、唱歌、相互勸酒、送賓等等,這些儀式講究的是對長輩的尊敬。《鄉飲酒義》中說,君子教人孝道,並不是要逐家逐戶去宣傳,而是只需教導民眾學懂鄉飲酒禮,孝悌之道就自然可以實行了。
※ 參考篇章:
《儀禮·鄉飲酒禮》《禮記·鄉飲酒義》
禮記—鄉飲酒義
鄉飲酒禮的含義是這樣的:主人走出鄉學門外迎賓,並向賓行再拜禮;主人與賓入門後,彼此先後行了三次作揖之禮才來到堂階前;在升階之前,主人與賓又互相謙讓了三次,然後才主人升堂,賓也升堂。這都是為了表示對對方的尊重和謙讓。洗過手以後再洗酒杯,然後才舉杯飲酒,這是為了表示清潔。賓至而主人拜迎,主人洗酒杯而賓拜洗,主人獻酒而賓拜受,賓接受獻酒而主人拜送,賓飲酒畢而主人拜謝乾杯。這些都是為了表示對對方的敬意。彼此尊重和謙讓,飲食清潔衛生,互相致敬,君子的交往就應當如此。君子彼此尊重謙讓,就不會有爭鬥之事;飲食清潔、\互相致敬,就不會有怠慢之事。沒有怠慢,一沒有爭鬥,自然就不會有鬥毆和打官司一類的事。沒有鬥毆和打官司一類的事,自然也就沒有暴亂的災禍了。這就是君子避免人為災禍的辦法。所以聖人才制訂了鄉飲酒禮。
鄉大夫、州長、党正以及卿大夫在舉行鄉飲酒禮時,酒壺放在東房門與室門之間的地方,這是表示賓主共同享用此酒。兩隻壺中有一隻壺盛的是玄酒,這是表示看重玄酒的質樸。菜肴從東房端出,而東方是主人之位,這表示菜肴是主人提供的。在東邊屋簷下設洗,這表示本來是主人自己洗手洗臉的用具,現在也拿來敬事賓客了。賓與主人,象徵天與地。介與撰,象徵陰與陽。眾賓之長三人,象徵曰月星。彼此謙讓三次才一齊升堂,這象徵月朔後三曰方重現光明。主人、賓、介、撰四面對坐,象徵四季。天地之間的嚴凝之氣,從西南方向開始,而到了西北方向最為強盛,這是天地之間的尊嚴之氣,是天地之間的義氣。天地之間的溫厚之氣,從東北方向開始,而到了東南方向最為強盛,這是天地之間的盛德之氣,是天地之間的仁氣。主人為了表示尊敬來賓,所以將賓安排在西北的席位上,而將介安排在西南的席位上以輔助賓。所謂賓,在接人待物上的突出特點是義,所以被安排在西北的席位上,以與義氣相應。所謂主人,在接人待物上的突出特點是仁厚德厚,所以在位子東南的席位上就坐,以與仁氣相應;而讓撰坐在東北的席位上以輔助主人。仁義互相交接,賓主各得其所,待客的姐豆合乎要求的數目,這就叫聖明。在此聖明的基礎上又持之以敬,這就叫禮。以禮作為規範,使大家都能身體力行,這就叫德。所謂德,就是這種身體力行的所得。所以說,古時學習道藝的人,就是要在身體力行上有所得。所以聖人都努力去實行。
主人向賓進獻酒食,先獻脯酸,賓取脯釀以祭先人;又獻酒,賓取酒以祭先人,這是表示敬重主人之禮。賓又嘗一嘗肺,表示接受了主人的敬意。賓又嘗了一口酒,表示成就了主人的獻酒之禮。賓在嘗酒時,坐在席的末端,這是表示此席的真正意義並不在於吃吃喝喝,而在於行禮,這是重禮輕財的表現。賓的乾杯是在西階上,也是表示坐在此席之上並不是只為了吃吃喝喝,這是先禮後財的表現。人人做到了先禮後財;人民就會興起恭敬謙讓的風氣,而沒有爭鬥之事了。
鄉飲酒之禮:六十歲以上的人坐著,五十歲的人站著侍候,聽候使喚,這表示對年長者的尊敬。六十歲的人上三個菜,七十歲的人四個菜,八十歲的人五個菜,九十歲的人六個菜,這表示對老人的奉養。百姓懂得尊敬年長者,懂得奉養老人,然後才能在家裡孝順父母、敬事兄長。在家裡能夠孝順父母、敬事兄長,到社會上才能尊敬年長的人和奉養老人,然後才能形成教化。形成了教化,然後國家才能安定。君子教導人們做到孝順父母、敬事兄長的辦法,並不是挨家挨戶地每天不斷地去耳提面命,而是只要在舉行鄉射禮時把人們召.集起來,把鄉飲酒禮演示給他們看,就可以培養他們養成孝順父母、敬事兄長的風氣。孔子說;“我參觀過鄉飲酒禮以後,就知道了王者的教化得到推行是很容易的事。”
鄉飲酒禮開始之前,主人親自前往邀請正賓和介;至於眾賓,則不須邀請,由他們自己跟著正賓和介而來。到了主人門外,主人向賓行拜禮,向介行拜禮;至於眾賓,主人不拜,只是作一個揖,就請他們進來了。誰貴誰賤,由此不難看出。進門以後,主人與正賓彼此行了三次揖禮才來到堂階前;升階之前,主人與正賓又互相謙讓了三次才一齊升堂;升堂以後,主人又拜謝正賓的光臨;入席以後,主人要酌酒獻賓,賓又回敬主人,主人又要先斟酒自飲而後斟酒勸賓再飲:你推我讓的禮節非常複雜。至於主人對介的招待,禮數就減省多了。至於主人的招待眾賓,那就更簡單了、堂上沒有他們的座位,他們只能登上西階接受獻酒,就在西階上跪著祭,站著飲,飲畢也不用回敬主人就可下堂。招待規格的高低,由此不難看出。樂隊進來,先由歌唱隊員演唱了三首歌曲。演唱完畢,主人向歌唱隊員獻酒。然後吹笙的隊員進來,吹奏了三首樂曲。吹奏完畢,主人向吹笙者獻酒。然後堂上鼓瑟一歌,堂下吹笙一曲,這樣交替地各自吹奏了三首。然後堂上的歌、瑟與堂下的笙、磐一齊合奏,各奏了三首。然後樂隊的領隊報告說:“應該演奏的歌曲都已演奏完畢。”然後就下堂立在西階之東,’面朝北。這時主人的一個部下對賓舉杯,表示旅酬就要開始。於是設立司正一人,負責監察飲酒失儀者。由此可知,鄉飲酒禮能夠使大家既玩得高興、和諧而又不流於放肆失禮。旅酬開始,賓先自飲一杯而後斟酒勸主人飲,主人又先自飲一杯而後斟酒勸介飲,介又先自飲一杯而後斟酒勸眾賓飲,都是按照年齡的大小行事,直到侍候賓主盟洗的人為止。由此可知,鄉飲酒禮能夠使大家無論長幼皆被恩澤而無所遺漏。撤姐之後,大家下堂脫掉鞋子,然後重新升堂入座。下酒菜端上來以後,大家就開始彼此勸酒,不計其數,盡興為止。飲酒時間的掌握,以早上不耽誤早朝、晚上不耽誤辦事為原則。鄉飲酒禮結束,來賓退出,主人拜送于門外,自始至終,禮節毫無差錯。由此可知,鄉飲酒禮能夠使大家玩得痛快而又井然有序。來賓中的貴賤分明了,招待規格的高低清楚了,和睦快樂而又不失禮儀,長幼皆被恩澤而無所遺漏,、玩得痛快而又井然有序。做到了這五條,就足以使自己不犯錯誤,國家得到安定。國家得到安定,天下也就自然安定了。所以孔子說:“我參觀過鄉飲酒禮以後,就知道了王者教化的推行是很容易的事。”
鄉飲酒禮的象徵意義:設立正賓以象徵天,設立主人以象徵地,設立介和撰以象徵曰月,設立三賓以象徵三光。古人在制禮時,以天地為原則,以曰月為總綱,以三光為輔佐,構成了政教的根本。鄉飲酒禮的牲用狗,在堂的東方加以烹煮,這是效法陽氣的發自東方。洗放在昨階的東南,要用的水又放在洗的東邊,這是效法天地的東方是海。酒蹲裡裝有玄酒,這是教育百姓不要忘本。正賓一定面南而坐。從五行上來說,東方是春的位置,所謂春,就是萬物萌芽發生的意思,東方產育萬物,這就是聖,也就是生。南方是夏的位置,所謂夏,就是大的意思。南方養育方物,使他長大,這就是仁。西方是秋的位置,所謂秋,就是收斂的意思。按照節令進行收斂進行殺戮,這就是守義。北方是冬的位置,所謂冬,就是中的意思,而中是收藏的意思。所以天子在站立的時候,總是左邊傍著聖,面朝南而向著仁;右邊傍著義,背朝北而依著藏。介一定面向東而坐,因為他要在賓主之間起溝通作用。主人一定要坐在東方。因為東方是春的位置,而春是萌動的意思,是生產萬物的。主人之所以就東方之位,是因為招待賓客的一切飲食也是由主人提供的。月朔後三曰,月亮的陰暗部分才恢復光明,三個月才成為一季,所以賓主有互相謙讓三次之禮,建國也一定要設立三個卿位。鄉飲酒禮設立三位賓長,也是這個意思。這是政教的根本,也是制禮的重要依據。
鄉飲酒禮
【題解】
《鄉飲酒禮》記述鄉人以時聚會宴飲的禮儀。鄉飲酒約分四類:第一,三年大比,諸侯之鄉大夫向其君舉薦賢能之士,在鄉學中與之會飲,待以賓禮。第二,鄉大夫以賓禮宴飲國中賢者。第三,州長于春、秋會民習射,射前飲酒。第四,黨正于季冬蠟祭飲酒。《禮記·射義》說,“鄉飲酒禮者,所以明長幼之序也。”《鄉飲酒義》說:“鄉飲酒之禮,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聽政役,所以明尊長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養老也。民知尊長養老,而後乃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長養老,而後成教,成教而後國可安也。君子之所謂孝者,非家至而日見之也,合諸鄉射,教之鄉飲酒之禮,而孝弟之行立矣。”鄉飲酒禮的意義要在于序長幼,別貴賤,以一種普及性的道德實踐活動,成就孝弟、尊賢、敬長養老的道德風尚,達到德治教化的目的。
鄉飲酒之禮:主人就先生而謀賓介(1)。主人戒賓,賓拜辱。主人答拜,乃請賓(2)。賓禮辭,許。主人再拜,賓答拜。主人退,賓拜辱。介亦如之。
乃席賓、主人、介。眾賓之席,皆不屬焉(3)。尊兩壺于房戶間,斯禁(4)。有玄酒,在西。設篚于禁南,東肆(5),加二勺于兩壺。設洗于阼階東南,南北以堂深,東西當東榮。水在洗東,篚在洗西,南肆。
羹定(6)。主人速賓,賓拜辱,主人答拜,還(7),賓拜辱。介亦如之。賓及眾賓皆從之(8)。主人一相,迎于門外(9),再拜賓,賓答拜。
拜介,介答拜。揖眾賓。主人揖,先入。賓厭介,入門左(10)。介厭眾賓,入。眾賓皆入門左。北上。主人與賓三揖至于階。三讓,主人升,賓升。主人阼階上當楣北面再拜。賓西階上當楣北面答拜。
主人坐取爵于篚,降洗。賓降。主人坐奠爵于階前,辭,賓對。主人坐取爵,興。適洗,南面坐奠爵于篚下,盥洗。賓進,東北面辭洗(11)。主人坐奠爵于篚,興對。賓復位,當西序,東面。主人坐取爵,沃洗者西北面(12)。卒洗,主人壹揖、壹讓、升。賓拜洗。主人坐奠爵,遂拜,降盥。賓降,主人辭。賓對,復位,當西序。卒盥,揖讓升。賓西階上疑立。主人坐取爵,實之。賓之席前西北面獻賓。賓西階上拜,主人少退。賓進受爵以復位。主人阼階上拜送爵,賓少退。薦脯醢。賓升席自西方。乃設折俎(13)。主人阼階東疑立。賓坐,左執爵,祭脯醢。奠爵于薦西,興;右手取肺,卻左手執本(14)。坐,弗繚,右絕末以祭(15)。尚左手,嚌之,興,加于俎;坐挩手(16),遂祭酒,興。席末坐,啐酒。降席,坐奠爵,拜。告旨(17),執爵興。主人阼階上答拜。賓西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主人阼階上答拜。
賓降洗,主人降。賓坐奠爵,興,辭,主人對。賓坐取爵,適洗南,北面。主人阼階東南面辭洗。賓坐奠爵于篚,興對。主人復阼階東,西面。賓東北面盥,坐取爵,卒洗,揖讓如初(18),升。主人拜洗。賓答拜,興,降盥,如主人禮(19)。賓實爵,主人之席前東南面酢主人。主人阼階上拜,賓少退。主人進受爵,復位。賓西階上拜送爵。薦脯醢。
主人升席自北方。設折俎。祭如賓禮,不告旨(20)。自席前適阼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賓西階上答拜。主人坐奠爵于序端,阼階上北面再拜崇酒(21)。賓西階上答拜。
主人坐取觶于篚,降洗。賓降,主人辭降。賓不辭洗(22),立當西序,東面。卒洗,揖讓升。賓西階上疑立。主人實觶酬賓,阼階上北面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西階上答拜。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西階上答拜。主人降洗,賓降辭,如獻禮,升,不拜洗。賓西階上立。主人實觶,賓之席前北面。賓西階上拜。主人少退,卒拜,進,坐奠觶于薦西。賓辭,坐取觶,復位。主人阼階上拜送。賓北面坐奠觶于薦東,復位。
主人揖降。賓降立于階西(23),當序,東面。主人以介揖讓升,拜如賓禮。主人坐取爵于東序端,降洗。介降,主人辭降,介辭洗,如賓禮。升,不拜洗。介西階上立。主人實爵,介之席前西南面獻介。介西階上北面拜,主人少退。介進,北面受爵,復位。主人介右北面拜送爵,介少退。主人立于西階東。薦脯醢。介升席自北方,設折俎。祭如賓禮,不嚌肺,不啐酒,不告旨。自南方降席,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主人介右答拜。
介降洗。主人復阼階,降辭如初(24)。卒洗,主人盥。介揖讓升,授主人爵于兩楹之間。介西階上立。主人實爵,酢于西階上,介右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介答拜。主人坐祭,遂飲,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介答拜。主人坐奠爵于西楹南,介右再拜崇酒。介答拜。
主人復阼階,揖降。介降立于賓南。主人西南面三拜眾賓,眾賓皆答壹拜。主人揖升,坐取爵于西楹下,降洗,升實爵,于西階上獻眾賓。眾賓之長升拜受者三人(25),主人拜送。坐祭,立飲,不拜既爵(26)。
授主人爵,降復位。眾賓獻,則不拜受爵,坐祭,立飲。每一人獻,則薦諸其席(27)。眾賓辯有脯醢(28)。主人以爵降,奠于篚。
揖讓升(29),賓厭介升,介厭眾賓升,眾賓序升,即席(30)。一人洗,升,舉觶于賓(31)。實觶,西階上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席末答拜。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答拜。降洗,升實觶,立于西階上。賓拜。進坐奠觶于薦西。賓辭,坐受以興。舉觶者西階上拜送,賓坐奠觶于其所(32)。舉觶者降。
設席于堂廉(33),東上。工四人,二瑟,瑟先(34)。相者二人,皆左何瑟,後首,挎越,內弦,右手相(35)。樂正先升(36),立于西階東。工入,升自西階,北面坐。相者東面坐,遂授瑟,乃降。工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37)。卒歌,主人獻工。工左瑟,一人拜,不興受爵(38)。主人阼階上拜送爵。薦脯醢。使人相祭(39)。工飲,不拜既爵,授主人爵。眾工則不拜受爵,祭飲。辯有脯醢,不祭。大師,則為之洗(40)。賓介降,主人辭降。工不辭洗。
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41)。樂《南陔》、《白華》、《華黍》(42)。主人獻之于西階上。一人拜,盡階,不升堂(43),受爵,主人拜送爵。階前坐祭立飲,不拜既爵,升授主人爵。眾笙則不拜受爵,坐祭立飲。辯有脯醢,不祭。
乃間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儀》(44)。
乃合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採蘩》、《採蘋》(45)。工告于樂正曰:“正歌備。”樂正告于賓,乃降。
主人降席自南方,側降(46),作相為司正(47)。司正禮辭,許諾。
主人拜,司正答拜。主人升,復席。司正洗觶,升自西階,阼階上北面受命于主人。主人曰:“請安于賓(48)。”司正告于賓,賓禮辭,許。
司正告于主人。主人阼階上再拜,賓西階上答拜。司正立于楹間以相拜(49)。皆揖,復席。
司正實觶,降自西階,階間北面坐奠觶。退共,少立(50)。坐取觶,不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盥洗。北面坐奠觶于其所,退立于觶南。賓北面坐取俎西之解(51),阼階上北面酬主人。主人降席,立于賓東。賓坐莫觶,遂拜。執觶興,主人答拜。不祭,立飲,不拜。卒觶,不洗。實觶,東南面授主人。主人阼階上拜,賓少退。主人受觶。賓拜關于主人之西。賓揖,復席。
主人西階上酬介。介降席自南方,立于主人之西,如賓酬主人之禮。
主人揖,復席(52)。
司正升相旅(53),曰:“某子受酬(54)。”受酬者降席。司正退立于序端,東面(55)。受酬者自介右,眾受酬者受自左(56)。拜、興、飲,皆如賓酬主人之禮。辯,卒受者以觶降(57),坐奠于篚。司正降復位(58)。使二人舉觶于賓介(59),洗,升實觶。于西階上皆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介席末答拜。皆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介席末答拜。逆降(60),洗,升實觶,皆立于西階上。賓介皆拜。皆進,薦西奠之,賓辭,坐取觶以興。介則薦南奠之,介坐受以興。退,皆拜送,降。賓介奠于其所。
司正升自西階,受命于主人。主人曰:“請坐于賓(61)。”賓辭以俎(62)。主人請徹俎,賓許。司正降階前,命弟子俟徹俎(63)。司正升,立于序端。賓降席,北面。主人降席,阼階上北面。介降席,西階上北面。遵者降席(64),席東南面。賓取俎,還授司正(65),司正以降,賓從之。主人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自西階,主人降自阼階。介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介從之。若有諸公大夫,則使人受俎(66),如賓禮。眾賓皆降。
說屨(67),揖讓如初,升,坐。乃羞(68)。無算爵,無算樂(69)。
賓出,奏《陔》(70)。主人送于門外,再拜。
賓若有遵者,諸公大夫側既一人舉觶,乃入(71)。席于賓東,公三重,大夫再重(72)。公如大夫入,主人降,賓介降,眾賓皆降,復初位(73)。主人迎,揖讓升。公升如賓禮,辭一席(74),使一人去之。大夫則如介禮,有諸公,則辭加席,委于席端,主人不徹(75)。無諸公,則大夫辭加席,主人對,不去加席。
明日,賓服鄉服以拜賜,主人如賓服以拜辱(76)。主人釋服,乃息司正(77)。無介,不殺,薦脯醢,羞唯所有(78)。征唯所欲,以告于先生、君子可也(79)。賓介不與。鄉樂唯欲(80)。
[記]鄉朝服而謀賓介,皆使能,不宿戒(81)。
蒲筵,緇布純(82)。尊綌冪,賓至徹之。其牲,狗也,亨于堂東北(83)。獻用爵,其他用觶。薦脯,五挺,橫祭于其上(84),出自左房。
俎由東壁,自西階升(85)。賓俎:脊、脅、肩、肺。主人俎:脊、脅、臂、肺。介俎:脊、脅、肫、胳、肺(86)。肺皆離。皆右體,進腠(87)。以爵拜者不徒作(88)。坐卒爵者拜既爵,立卒爵者不拜既爵。凡奠者于左;將舉,于右。眾賓之長,一人辭洗(89),如賓禮。立者東面北上,若有北面者,則東上。樂正與立者,皆薦以齒(90)。凡舉爵,三作而不徒爵(91)。樂作,大夫不入。獻工與笙,取爵于上篚;既獻,奠于下篚。其笙,則獻諸西階上。磬,階間縮霤,北面鼓之(92)。主人、介,凡升席自北方,降自南方。司正,既舉觶而薦諸其位。凡旅,不洗。不洗者不祭。既旅,士不入。徹俎:賓、介、遵者之俎,受者以降,遂出授從者;主人之俎,以東(93)。樂正命奏《陔》,賓出,至于階,《陔》作。若有諸公,則大夫于主人之北,西面。主人之贊者西面北上,不與,無算爵,然後與(94)。
【注解】
(1)此節述主人謀賓、戒賓之儀。主人:鄉大夫。先生:致仕而任教于鄉學、州學者。賓:將貢于君的賢者。介:輔佐賓行禮的人,亦鄉中賢者。就先生而謀賓介:至先生處與之商定賓、介的人選。
(2)請賓:告請賓,即上文戒賓。但又略有不同。上戒賓,指主人前往戒賓的行為,此請賓則是指主人致辭相請。
(3)此節述鄉飲酒的陳設。眾賓之席,皆不屬焉:屬:相連線。不屬:謂眾賓皆獨坐,其席不相連線。
(4)兩壺:酒與玄酒各一。斯禁:一種其下無足的承放酒尊之器。
(5)東肆:肆:陳。朝東陳放。
(6)此節述主人速(召請)賓,迎賓之儀。羹定:肉已熟。羹:肉。定:成、熟。(7)還:猶退。
(8)賓及眾賓皆從之:賓和眾賓隨後而至。從:隨。
(9)主人一相,迎于門外:相:儐相,主人之吏。謂主人于群吏中,立一人以相禮,與之迎賓于鄉學門外。
(10)厭(y@):長揖。
(11)此節述主人獻賓之儀。進:向東前行。
(12)沃洗者:古人盥洗,用人執器澆水,下有器(洗)接髒水。沃洗者,即執器澆水侍候盥洗的人,亦主人之群吏。
(13)折俎:牲體肢解,節折盛于俎。
(14)卻左手執本:左手掌朝上執肺的根部,卻左手:仰其左手。本:肺根,肺的厚大一端。
(15)弗繚,右絕未以祭:繚:繚祭,古代九祭之一,即以右手從肺根部撫摸至末端,斷絕肺尖以祭之。絕:絕祭,亦九祭之一。繚祭有兩個動作,一是“繚”,一是“絕末”。絕祭則直接斷取肺尖以祭,故說是“弗繚,右絕末以祭”。
(16)挩(shu@):擦拭。
(17)告旨:稱美酒。旨:美。
(18)此節述賓酢主人之儀。揖讓如初:指像獻賓時那樣一揖一讓。
(19)降盥,如主人禮:指像主人獻賓時那樣的從降、辭對之儀。
(20)不告旨:酒乃主人自己之物,故不告旨。
(21)崇酒:即充酒,添酒。
(22)此節述主人酬賓之儀。賓不辭洗:此杯為主人自飲,故賓不辭洗。
(23)此節述主人獻介之儀。賓降立于階西:主人將獻介,賓須候于堂下。(24)此節述介酢主人之儀。降辭如初:指與賓酢主人時相同。
(25)此節述主人獻眾賓之儀。眾賓之長升拜受者三人:眾賓之長,指眾賓中年長者。
(26)不拜既爵:幹杯後不拜。眾賓地位低,禮從簡。既爵:即卒爵,幹杯。(27)每一人獻,則薦諸其席:每一人,指眾賓之年長者三人。
(28)眾賓辯有脯醢:辯:遍。此眾賓指年長者三人之外的眾賓,其位在堂下。每獻一人,亦薦脯醢于其位。
(29)此節述一人舉觶之儀。揖讓升:是說主人與賓揖讓而主人先升。
(30)眾賓序升:眾賓:指眾賓之長三人,堂上有其席。序升:依次序而升。(31)一人:主人之吏。舉觶于賓:舉:鄭註:“發酒端曰舉。”此處贊者舉觶于賓之儀,乃下文旅酬(賓主及眾人依次相酬)的開端,故稱“發酒端”。
(32)奠觶于其所:所指薦西稍南的地位。
(33)此節述樂工升堂歌三終及獻工之儀。設席:為樂工設席。堂廉:堂的側邊。(34)工四人,二瑟,瑟先:工:樂人。四人,二瑟:四人中,二人鼓瑟,二人唱。瑟先:依序,瑟者在前,歌者在後。
(35)相者:扶工的人,為賓中年少者。工皆盲者,故需有人相扶。左何瑟:以左手持瑟。後首:瑟首(可鼓部位)在後。挎越:越:瑟下孔。挎越即以手指伸入瑟下孔中持之。內弦:弦向內,即弦朝身體一面。右手相:以右手扶工。
(36)樂正:樂官之長。正即長。《周禮》有大司樂、樂師之職。此樂正為諸侯之官。
(37)《鹿鳴》、《四牡》、《皇皇者華》,皆《詩·小雅》中詩篇。
(38)一人:工之長,亦即四工之內為首者。
(39)使人相祭:人:上相者。相祭:相其祭酒祭脯醢。
(40)大師:亦工,依鄭註,大師乃君賜與大夫之樂人。
(41)此節述笙奏三終及獻笙之儀。笙:吹笙者。磬南:在擊磬者之南。
(42)《南陔》、《白華》、《華黍》:此三篇均屬《小雅》,但存目錄而無詩。(43)一人:吹笙人中之長者。
(44)此節記間歌三終。間歌,一歌一吹,交替進行。《魚麗》、《南有嘉魚》、《南山有台》,皆《小雅》詩篇。《由庚》、《崇丘》、《由儀》三篇,《小雅》有目而闕詩。
(45)此節述合樂及告樂備之儀。合樂:堂上歌瑟、堂下笙磬共奏此詩。《關雎》、《葛覃》、《卷耳》為《詩·周南》詩篇,《鵲巢》、《採蘩》、《採蘋》為《召南》詩篇。
(46)此節述立司正、安賓之儀。側降:主人一人降,賓介不從。側:特。
(47)作相為司正:作:使。此相即上文與主人迎賓于門外的“一相”。上稱相主相禮,今稱司正,意在監酒。
(48)請安于賓:安:止。因賓欲去故止而留之。
(49)相拜:此相亦贊相、輔助之義。
(50)此節記司正表位。共:拱手。
(51)此節述賓酬主人之儀。此賓酬主人,為旅酬的開始。俎西之觶:即上文一人舉觶,奠于薦西稍南之觶。
(52)此節述主人酬介之儀。
(53)此節述介酬眾賓,眾賓旅酬之儀。旅:序。旅即旅酬。下文介酬眾賓、眾賓又依次序相酬,即所謂旅酬。
(54)某子:某指受酬者之氏。
(55)司正退立于序端:司正命受酬者後,退立于西序端。酬畢,又升相酬,命受酬者。如此一一命受酬者。旅酬畢,司正方下堂復位。
(56)受酬者自介右,眾受酬者受自左:眾賓中首一人受介酬,自介右受酬;第二人以下受前一人酬,皆自酬者之左受酬。介右:介東。受自左:在酬者之西受之。凡授受之法,授者在右,受者在左。受酬者自介右受之,乃尊介在左之意。
(57)辯,卒受者以觶降:辯:遍。謂旅酬遍及眾賓,最後一位受酬者執觶下堂。(58)司正降復位:復堂下觶南之位。
(59)此節述二人舉觶于賓介之儀。二人:亦主人之吏。禮,凡二人舉觶,為無算爵之始。下文撤俎、脫屨、升坐後,賓介即取此二觶以酬主人與眾賓,賓主燕飲,爵行無數,醉而後止,執觶者皆與,即所謂無算爵。
(60)逆降:二人下堂時的先後次序與升堂時相反。
(61)此節記撤俎之儀。請坐于賓:自此以前皆站立行禮,未得安坐飲食,人已倦怠。以下乃安坐燕飲。
(62)賓辭以俎:即賓以俎辭主人請坐之命,謂俎尚在,不敢坐。俎為餚之貴者。無算爵,禮較前為輕,故必先撤俎而後安坐歡飲。
(63)階前:西階前。弟子,賓黨之年少者。
(64)遵者:仕至大夫的本鄉人,今來助主人樂賓,主人以為榮而遵法者,因以為名。
(65)還授司正:還通旋。即向席取俎,然後轉身以授司正。
(66)使人受俎:方苞說,此“人”當為公士,與主人、介以弟子受俎異。(67)此節述安坐燕飲之儀。說屨:即脫屨。此前立而行札,下當燕坐,故脫屨于堂下。
(68)羞:進。所進餚為狗肉醢。
(69)無算爵:算:數。從上至下,從始至末,爵行無數,唯醉乃止。無算樂:上奏樂,或歌三終,或間歌三終,或合樂,皆有定數,此處則無數,或間或合,盡歡而止。
(70)此節述賓退之儀。《陔(g1i)》:即《陔夏》,古樂名,為《九夏》之一。《周禮·春官·鍾師》:“以鍾鼓奏九夏:王夏、肆夏、昭夏、納夏、章夏、齊夏、族夏、祴夏、驁夏。”鄭註引杜子春說:“祴讀為陔鼓之陔。”又:“客醉而出奏陔夏。”
(71)此節述遵者入之儀。諸公大夫則既一人舉觶,乃入:即諸公大夫(統稱遵者)在一人舉觶畢才入內,為的是不影響主賓獻酢之禮。
(72)三重、再重:即三層席、兩層席。
(73)公如大夫入:如:若。此言公與大夫一樣,其入時降迎的儀式相同,都如下文所說。
(74)辭一席:公席三層,大夫席兩層。辭一席,與大夫相同,是自謙的表示。
(75)大夫則如介禮:公如賓禮,則大夫如介禮。其入門、升堂、獻酢皆與介禮同。辭加席,委于席端,主人不撤:謂公在,大夫自謙,辭上一層席,卷而放置于席端,主人不使人撤去。
(76)此節述賓拜賜,主人犒勞司正之儀。鄉服:鄉飲酒所服之朝服。拜賜:拜謝鄉大夫飲己之禮遇。
(77)息:慰勞,取息其勞而犒勞之之義。
(78)不殺:不殺牲,市買之,無俎。羞唯所有:當下有什麽就進什麽。
(79)征唯所欲:征:召。所要請的客人亦較隨便。告:請。君子:國中有盛德者。可:意即請與不請亦隨其所欲。
(80)鄉樂唯欲:《國風》中諸詩篇,因其所欲而歌之,沒有預先規定的節次。
(81)鄉:指鄉大夫。皆使能,不宿戒:鄉飲酒禮,賓介皆賢能之士,故不必宿戒。
(82)此節記器具牲羞之類物事。筵:即席。純(hǔn):緣、鑲邊。
(83)亨:烹。
(84)挺:量詞,取其挺直貌。五挺,即五條脯。橫祭于其上:脯本五條,橫置人前,另有半條橫置其上,以供祭祀。
(85)俎由東壁,自西階升:狗肉烹于堂東北,載于俎,陳于東方,用時則由東壁適西階,升設席前。
(86)肫(ch&n)、胳(g6):牲體後脛骨的兩個部分。
(87)進腠(còu):腠:肌肉的紋理。進腠即肉皮向上。
(88)此節記禮樂儀節隆殺及面位次序。以爵拜者不徒作:作:起。言拜既爵者不空起立,起立必酢主人。
(89)眾賓之長,一人辭洗:眾賓之長三人,其中尊者一人辭洗,餘二人不辭洗。(90)樂正與立者,皆薦以齒:樂正與堂下眾賓皆依序受酬、薦脯醢。
(91)凡舉爵,三作而不徒爵:謂獻賓、大夫、工,皆有脯醢。
(92)階間縮霤(liù):在東西兩階之間,與屋檐相縱向設之。縮:縱。霤:屋檐。屋檐以東西為縱,故磐之設為東西向。鼓:擊。
(93)主人之俎以東:主人之俎,不出授人而藏于東方。
(94)不與:與:及。不及即不獻酒、不酬酒。
【譯文】
鄉飲酒的禮儀:主人至先生處商定賓、介的人選。主人前往告請賓;賓拜謝主人屈尊駕臨。主人對賓答拜,于是致辭請賓赴席。賓推辭一番,許諾。主人兩拜,賓答拜。主人告退,賓拜謝主人的屈尊來臨。主人請介的儀式亦與此相同。
于是為賓、主人、介布席。眾賓之席,相互獨立,不相連線。在東房與室兩戶間布設兩隻酒壺,壺下以斯禁相承。玄酒在西邊。在酒禁南朝東設定一篚。兩隻壺上各放置一隻酒勺。在東階的東南方設洗,洗南北的長度與堂深相等,東西與屋的東翼相對。水設定在洗東邊,篚在洗西邊,向南陳放。
肉已煮熟。主人前往召請賓,賓拜謝主人的屈尊駕臨,主人對賓答拜。退出時,賓又一次拜謝主人的屈駕來臨。召請介的儀式亦與此相同,賓和眾賓隨後面至。主人與一位相禮人到鄉學的大門外迎賓,對賓兩拜,賓答拜。拜迎介,介答拜。又對眾賓一揖。主人揖請諸賓客後,先進大門入內。賓長揖請介,從門西側入內。介對眾賓長揖,進門。眾賓都從門西側入內。以北為上首。主人與賓相對三揖,到達階前。相互謙讓三番,主人上堂,賓亦上堂。主人在阼階上方對著屋前梁的地方面朝北兩拜。賓則在西階上方對著屋前梁的地方面朝北答拜。
主人坐下,從篚中取酒爵,下堂洗爵。賓亦下堂。主人在階前坐下,把酒爵放置地上,辭謝賓下堂,賓亦致辭作答。主人坐下拿起酒爵,站起。到洗跟前,面朝南坐下,把酒爵放置于篚下,盥手洗爵。賓向東前行,面朝東北辭謝主人為己洗爵。主人坐下,把爵放置于篚中,站起來對賓作答。賓復歸原位,在對著西序的地方面朝東站立。主人坐下拿起酒爵,沃洗人面朝西北為主人澆水盥洗。洗爵完畢,主人與賓相對一揖,謙讓一番,然後上堂。賓拜謝主人為己洗爵。主人坐下,把爵放在地上,對賓一拜,下堂洗手。賓下堂,主人辭謝。賓對主人作答,復歸原位,站在對著西序的地方。主人洗完手,與賓相互作揖、謙讓然後上堂。賓在西階的上方凝神端正站立。主人坐下取爵,斟滿酒,到賓的席前面朝西北獻賓。賓在西階上方拜謝主人,主人稍稍退後,賓前行接過酒爵退回原位。主人在阼階上方拜送爵,賓稍稍退後。有司把脯醢進置席前。
賓從西邊即席。有司設折俎于席前。主人在阼階(東階)東邊端正站立。賓坐下,左手持爵,(右手)祭脯醢。把爵放置于脯醢西邊,站起;以右手取肺,左手掌朝上執肺根部。然後坐下,不做“繚”的動作,右手直接斷取肺尖以祭肺。左手向上舉,嘗肺,站起,將肺放置俎上;坐下,把手擦拭幹凈,繼而祭酒,起立。在席的尾端坐下,嘗酒。下席,坐下把爵置于地上,一拜。口稱美酒,手持爵站起。主人在阼階的上方對賓答拜。賓在西階上方面向北坐下,幹杯,起立。復又坐下將爵放置地上,隨即一拜。然後手持爵起立。主人在阼階上方對賓答拜。
賓下堂洗爵,主人隨之下堂。賓坐下將爵置于地上,站起辭謝主人,主人對賓作答。賓坐下取爵在手,至洗的南邊,面朝北方。主人在阼階的東邊面朝南致辭,謝賓洗爵,賓坐下把爵置于篚中,站起致答辭。主人回到阼階東邊,面朝西站立。賓面朝東北洗手,然後從篚中取爵在手,洗爵完畢,像主人獻賓時一樣,與主人相互一揖一讓,上堂。主人拜賓對它的洗爵表示感謝。賓答拜主人,站起,下堂洗手,其儀節與主人獻賓時相同。賓斟滿酒,至主人席前面朝東南酢主人。主人在阼階上方拜賓,賓稍稍後退。主人進前接過酒爵,回到自己的位子上。賓在西階上方拜送爵。有司把脯醢進置主人席前。主人從北邊即席。有司將折俎進放主人席前。祭酒、祭脯醢之儀與賓相同,不稱贊酒美。主人從席前至阼階上方,面朝北坐下,幹杯,站起。復又坐下放爵在地,隨即一拜,然後手持爵起立。賓在西階上方答拜主人。主人在東序端坐下,將爵放置地上,在阼階上方面朝北兩拜,把酒壺添滿。賓在西階上方答拜主人。主人在篚中取觶在手,下堂洗觶。賓隨主人下堂,主人辭謝賓。賓不辭謝主人洗爵,在堂下對著西序的地方面朝東站立。主人洗觶完畢,與賓相互揖讓上堂。賓在西階上方端正站立。主人斟酒酬賓,在阼階上方面朝北坐下,放觶在地,隨即一拜,然後手持觶起立。賓在西階上方答拜主人。主人坐下祭酒,然後飲酒,幹杯後站起。坐下,置觶在地,隨即一拜,手持觶起立。賓在西階上方答拜主人。主人下堂洗觶,賓隨之下堂並辭謝,其儀式與獻禮相同,上堂,不拜謝主人洗觶。賓在西階上方站定。主人斟滿酒,到賓席前面朝北站立。賓在西階上方拜主人。
主人稍稍後退,待賓拜畢,前行,然後坐下,把觶放置于脯醢西邊的地上。賓致辭謝主人,坐下,取觶在手,回到自己的位子。主人在阼階上方拜送觶。賓面朝北坐下,把觶放于脯醢東邊地上,然後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主人揖賓,下堂。賓下堂站立在西階西側正對西序的地方,面朝東。
主人在東序端坐下,取爵在手,下堂洗爵。介下堂,主人辭謝介下堂,介辭謝主人洗爵,都與獻賓之儀相同。介不拜謝主人洗爵。介在西階上方站立。主人斟滿酒,到介的席前面朝西南獻介。介在西階上方面朝北拜主人,主人稍稍後退。介前行,面朝北接爵,回到自己的位子,主人在介右邊面朝北拜送爵,介稍後退。主人站立于(堂上)西階東邊。有司把脯醢進置介的席前。介從北邊即席,有司設折俎。介祭脯醢、祭肺、祭酒,與賓儀節相同,但不嘗肺,不嘗酒,不稱贊酒美。從南邊下席,面朝北坐下,幹杯後起立。坐下,置爵于地上,隨即一拜,手執爵站起。主人在介右邊對介答拜。
介下堂洗爵。主人回到阼階的位置,下堂辭謝,其儀節與賓醉主人時相同。介洗爵完畢,主人洗手。介與主人一揖一讓上堂,在堂上兩楹之間把爵授與主人。介立在西階的上方。主人斟酒,酢于西階上方。主人在介右邊坐下,把爵置于地上,隨即一拜,手持爵起立。介答拜主人。主人坐祭酒,隨即飲酒,幹杯後起立。坐下,把爵放置地上,隨之一拜,執爵起立。介答拜主人。主人坐下,把爵放置于西楹南邊,在介右邊兩拜,往壺中添酒。介答拜主人。
主人回到阼階的位置,揖,下堂。介下堂站立在賓的南邊。主人面朝西拜眾賓三次,眾賓皆答主人一拜。主人揖,上堂,在西楹下坐下,取爵在手,下堂洗爵,然後上堂斟酒,在西階的上方獻眾賓。眾賓中年長者三人上堂拜受爵,主人拜送爵。這三人坐著祭祀,站立飲酒,幹杯後不拜,將空爵還授與主人,下堂回到原位。主人獻眾賓(三人以下),眾賓則不拜而受爵,坐著祭祀,站立飲酒。主人對眾賓年長者三人中每一人獻酒,有司都要把脯醢進置其席前。其他眾賓亦都要薦脯醢。主人持爵下堂,把爵放置篚中。
主人與賓揖讓上堂,賓長揖請介上堂,介亦長揖請眾賓(即眾賓之長者三人)上堂,眾賓依序上堂,即席。主人之吏一人洗觶,升堂舉觶授賓。舉觶者斟酒,在西階上方坐下,放觶在地,隨即一拜,持觶起立。賓在席末端答拜,舉觶者坐下祭酒,然後飲酒,幹杯後站起。夏又坐下,放觶在地,隨即一拜,執觶站起。賓答拜。舉觶者下堂洗觶,上堂斟酒,站立在西階上方。賓對他拜謝。舉觶者前行至賓麻前。把解放置于脯醢的西邊。賓辭謝,坐下接受觶,持靜起立。舉觶者在西階上方拜送觶。
賓坐下,把觶放置于脯醢西邊。舉觶人下堂。
在堂的側邊設席,以東為上首。樂工四人,其中二人鼓瑟,鼓瑟者在前。相者二人,皆左手荷瑟,瑟首在後,把手指伸進瑟下孔中持瑟,瑟弦朝裏,以右手扶持樂工。樂正先上堂,站立在西階上東邊。樂工入內,從西階上堂,面朝北坐下。相者面朝東坐下把瑟授與鼓瑟的樂工,然後下堂。樂工演唱《鹿鳴》、《四牡》、《皇皇者華》。演唱畢,主人向樂工獻酒。樂工把瑟放在左邊,樂工中為首者一人拜主人,不起立,受爵。主人在阼階上方拜送爵。有司把脯醢進置其席前。使相者贊助他祭酒、祭脯醢。樂工飲酒幹杯後不拜,把空爵還授主人,其餘眾樂工則不拜,受爵,祭酒後飲之。每人獻時都有脯醢,但不祭脯醢。其中若有大師,則為他洗爵。賓介要隨從主人下堂,主人辭謝賓介下堂。樂工不辭激主人洗爵。
吹笙人入內,站立在堂下擊磐者南邊,面朝北。吹笙人演奏《南陔》、《白華》、《華黍》。主人在西階上獻吹笙人。吹笙人中長者一人拜謝主人,上到最上一級台階,不上堂,接過酒爵,主人拜送爵。在階前坐下祭酒、祭脯醢,站起飲酒,不拜,幹杯後上台階把空爵還授主人。其餘眾吹笙人接爵不拜,坐下祭酒,起立飲之。獻其餘眾吹笙人時都要進脯醢,但不祭脯醢。
接著,演唱與吹奏交替進行:演唱《魚麗》,吹奏《由庚》;演唱《南有嘉魚》,吹奏《崇丘》;演唱《南山有台》,吹奏《由儀》。
然後,堂上歌、瑟,堂下笙、磬一齊演奏《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和《召南·鵲巢》、《採繁》、《採蘋》諸詩篇。樂工報告樂正說:“正歌已演奏完畢。”樂正以此告賓,然後下堂。
主人從南側下席,獨自一人下堂,使相行司正之事。司正推辭一番,答應了。主人拜謝,司正答拜。主人上堂,回至席上。司正洗觶,從西階上堂,在阼階上方面朝北接受主人的命令。主人說:“請賓安止。”
司正告知賓,賓推辭一番,許諾。司正告知主人。主人在阼階上方兩拜謝賓,賓在西階上方答拜主人。司正在堂上兩楹間站立相拜。主人與賓相揖即席。
司正斟酒,執觶從西階下堂,在兩階之間面朝北坐下,放觶在地。
退後拱手站立片刻。坐下取觶在手,不祭酒而飲之,幹杯後站起。坐下放觶在地,隨即一拜。執觶起立,盥手洗觶。面朝北坐下,把觶放置在其位地上,然後退後在觶南邊站立。
賓面朝北坐下,拿起放置于俎西邊的觶,在阼階上方面朝北酬主人。
主人下席,站立在賓的東邊。賓坐下將觶放置在地上,隨即一拜。持觶站起,主人答拜。賓不祭酒,立而飲之,不拜。幹杯,不洗觶。然後斟酒,面朝東南將觶授與主人。主人在阼階上方拜謝賓,賓稍稍退後。主人接受觶,賓在主人西邊拜送觶。賓揖,即席。
主人在西階上方酬介。介從南側下席,站立在主人西邊,其儀節與賓酬主人相同。主人揖,即席。
司正上堂主持旅酬的儀式,說:“某某先生受酬。”受酬者下席。
司正退後站立在序端,面朝東。受酬者在介東邊接受介的酬酒,以下眾受酬者則在酬者西邊受酬。其下拜、起立、飲酒,都與賓酬主人的儀節相同。旅酬已遍及眾賓,最後一名受酬者執觶下堂,坐下將觶放置篚中。司正下堂,回到他原來的位置。
使主人之吏二人舉觶授賓和介,洗觶後,上堂斟酒。舉觶者都在西階上方坐下,放觶于地,隨即一拜,持觶起立。賓和介在席尾端答拜。
舉觶者都坐下祭酒,然後飲酒,幹杯後起立。坐下放觶于地,隨即一拜,執觶站起。賓和介在席末端答拜。舉觶者下堂,次序正與其上堂時相反。洗觶畢,上堂斟酒,都站立在西階上方。賓和介皆拜謝。舉觶者一起前行,一人至賓席前將觶放置于脯醢西邊,賓辭謝,坐下取觶在手起立。
另一人則至介席前把觶放置于脯醢南邊,介坐下接受觶,站起。舉觶者退後,皆拜送觶,然後下堂。賓把觶放置于其席前脯醢西邊,介則把觶放置于其脯醢的南邊。
司正從西階上堂,至主人前受命。主人說:“請賓安坐。”賓以俎未撤為由推辭。主人請求撤俎,賓許諾。司正下堂至西階前,命弟子準備伺候撤俎。司正上堂,站立在西序端。賓下席,面朝北方。主人下席,面朝北立在阼階上方。介下席,在西階上方站立,面朝北。遵者下席,面朝南立于席東邊。賓取俎,轉身授與司正,司正持俎下堂,賓亦隨之下堂。主人取俎,轉身授與弟子,弟子持俎從西階下堂,主人則從阼階下堂。介取俎,轉身授與弟子,弟子持俎下堂,介亦隨之下堂。如果有諸公大夫在場,則使公士接俎,其儀節與賓徹俎時相同。眾賓都下堂。
眾人在堂下脫掉鞋子,像開始一樣,賓主揖讓升堂,坐下。有司擺上菜餚。賓主歡飲,爵行無數,歌樂不限,盡歡而止。
賓退出,奏《陔夏》。主人送至大門外,兩拜。
來客中如有遵者,行禮至“一人舉觶”後,諸公大夫可以入內。在賓席的東邊為遵者設席,公席三層,大夫兩層。公與大夫一樣,入內時,主人下堂,賓介下堂,眾賓都要下堂,回到原來的位子。主人迎于門內,相互揖讓上堂。公上堂,其儀節都與賓相同,公辭去一層席,使一人撤下。對大夫的禮節,則與介相同。如有諸公在場,大夫則要辭去上一層席,卷而放置于席端,主人不使人撤下。如無諸公在場,則大夫辭上一層席時,主人作答,不撤去其上一層席。
第二天,賓身穿朝服至主人處拜謝主人對自己的禮遇,主人身著與賓相同的禮服拜謝賓屈駕來臨。主人卸去朝服而服玄端,于是犒勞司正。不用介,不殺牲,有脯醢,菜餚視其所有而進,客人因其所欲而請。鄉中致仕的卿大夫、盛德的君子,邀請與否亦隨其所願。賓和介不參加。
《國風》中諸篇,亦可因其所欲而演唱。
[記]
鄉大夫身著朝服(前往先生處)議定賓、介的人選,因賓介都是鄉中賢能之士,因而不必預告習禮。
設筵用以黑布鑲邊的蒲席。酒尊上蓋粗葛布蓋巾,賓到時撤去。牲用狗,在堂外東北邊烹煮。獻酒用爵,其他用觶。所進脯五條,另有半條橫置其上以供祭祀。脯預先陳放在東房中。俎,用時從東壁移至西階,從西階上堂設定于席前。賓俎所載的肉食有:脊、脅、肩、肺;主人俎所載的肉食有:脊、脅、臂、肺;介俎所載的肉食有:脊、脅、肫、胳、肺。肺都要割離開。牲都用右體,肉皮向上。
為幹杯而下拜者不空起立,起立即要酢主人。坐著幹杯的人幹杯後要拜;站著幹杯的人幹杯後則不拜。大凡酒杯不用,放置于左邊;將要舉以獻酬,則放置于右邊。眾賓長者三人之中,隻有一位尊者辭洗,其儀節與賓相同。堂下站立的眾賓,面朝東,以北為上首,如有面朝北站立的,則以東為上首。樂正與堂下眾賓皆依序受酬,進脯醢。凡舉爵獻賓、獻大夫、獻樂工,都要進脯醢。已開始奏樂,大夫便不可再入內。
給樂工和吹笙人獻酒,要從上篚取爵;獻畢,要把空爵放在下篚中。主人獻吹笙人,在西階上拜送。磬,東西向設在兩階之間,擊磬人面朝北擊磬。主人、介,都從北側即席,從南側降席。司正既舉觶旅酬,要把脯醢進置其位。凡旅酬,不洗觶。不洗觶則不祭酒。已開始旅酬之儀,則士便不可再入內。撤俎:賓、介、遵者之俎,接俎的人持俎下堂後,即出門授與他們的隨從人員;主人之俎,則由弟子至東壁收起來。樂正命奏《陔夏》,賓告退,賓退到台階時,《陔夏》樂聲起。若有諸公在場,則大夫的位置在主人北邊,面朝西。主人的贊者面朝西,以北為上,不獻酒,不酬酒,至無算爵之後,就可以參與飲酒了。
鄉飲酒禮
【題解】《鄉飲酒禮》記述鄉人以時聚會宴飲的禮儀。鄉飲酒約分四類:第一,三年大比,諸侯之鄉大夫向其君舉薦賢能之士,在鄉學中與之會飲,待以賓禮。第二,鄉大夫以賓禮宴飲國中賢者。第三,州長于春、秋會民習射,射前飲酒。第四,黨正于季冬蠟祭飲酒。《禮記·射義》說,“鄉飲酒禮者,所以明長幼之序也。”《鄉飲酒義》說:“鄉飲酒之禮,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聽政役,所以明尊長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養老也。民知尊長養老,而後乃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長養老,而後成教,成教而後國可安也。君子之所謂孝者,非家至而日見之也,合諸鄉射,教之鄉飲酒之禮,而孝弟之行立矣。”鄉飲酒禮的意義要在于序長幼,別貴賤,以一種普及性的道德實踐活動,成就孝弟、尊賢、敬長養老的道德風尚,達到德治教化的目的。鄉飲酒之禮:主人就先生而謀賓介(1)。主人戒賓,賓拜辱。主人答拜,乃請賓(2)。賓禮辭,許。主人再拜,賓答拜。主人退,賓拜辱。介亦如之。乃席賓、主人、介。眾賓之席,皆不屬焉(3)。尊兩壺于房戶間,斯禁(4)。有玄酒,在西。設篚于禁南,東肆(5),加二勺于兩壺。設洗于阼階東南,南北以堂深,東西當東榮。水在洗東,篚在洗西,南肆。羹定(6)。主人速賓,賓拜辱,主人答拜,還(7),賓拜辱。介亦如之。賓及眾賓皆從之(8)。主人一相,迎于門外(9),再拜賓,賓答拜。拜介,介答拜。揖眾賓。主人揖,先入。賓厭介,入門左(10)。介厭眾賓,入。眾賓皆入門左。北上。主人與賓三揖至于階。三讓,主人升,賓升。主人阼階上當楣北面再拜。賓西階上當楣北面答拜。
主人坐取爵于篚,降洗。賓降。主人坐奠爵于階前,辭,賓對。主人坐取爵,興。適洗,南面坐奠爵于篚下,盥洗。賓進,東北面辭洗(11)。主人坐奠爵于篚,興對。賓復位,當西序,東面。主人坐取爵,沃洗者西北面(12)。卒洗,主人壹揖、壹讓、升。賓拜洗。主人坐奠爵,遂拜,降盥。賓降,主人辭。賓對,復位,當西序。卒盥,揖讓升。賓西階上疑立。主人坐取爵,實之。賓之席前西北面獻賓。賓西階上拜,主人少退。賓進受爵以復位。主人阼階上拜送爵,賓少退。薦脯醢。賓升席自西方。乃設折俎(13)。主人阼階東疑立。賓坐,左執爵,祭脯醢。奠爵于薦西,興;右手取肺,卻左手執本(14)。坐,弗繚,右絕末以祭(15)。尚左手,嚌之,興,加于俎;坐挩手(16),遂祭酒,興。席末坐,啐酒。降席,坐奠爵,拜。告旨(17),執爵興。主人阼階上答拜。賓西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主人阼階上答拜。賓降洗,主人降。賓坐奠爵,興,辭,主人對。賓坐取爵,適洗南,北面。主人阼階東南面辭洗。賓坐奠爵于篚,興對。主人復阼階東,西面。賓東北面盥,坐取爵,卒洗,揖讓如初(18),升。主人拜洗。賓答拜,興,降盥,如主人禮(19)。賓實爵,主人之席前東南面酢主人。主人阼階上拜,賓少退。主人進受爵,復位。賓西階上拜送爵。薦脯醢。主人升席自北方。設折俎。祭如賓禮,不告旨(20)。自席前適阼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賓西階上答拜。主人坐奠爵于序端,阼階上北面再拜崇酒(21)。賓西階上答拜。主人坐取觶于篚,降洗。賓降,主人辭降。賓不辭洗(22),立當西序,東面。卒洗,揖讓升。賓西階上疑立。主人實觶酬賓,阼階上北面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西階上答拜。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西階上答拜。主人降洗,賓降辭,如獻禮,升,不拜洗。賓西階上立。主人實觶,賓之席前北面。賓西階上拜。主人少退,卒拜,進,坐奠觶于薦西。賓辭,坐取觶,復位。主人阼階上拜送。賓北面坐奠觶于薦東,復位。主人揖降。賓降立于階西(23),當序,東面。主人以介揖讓升,拜如賓禮。主人坐取爵于東序端,降洗。介降,主人辭降,介辭洗,如賓禮。升,不拜洗。介西階上立。主人實爵,介之席前西南面獻介。介西階上北面拜,主人少退。介進,北面受爵,復位。主人介右北面拜送爵,介少退。主人立于西階東。薦脯醢。介升席自北方,設折俎。祭如賓禮,不嚌肺,不啐酒,不告旨。自南方降席,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主人介右答拜。介降洗。主人復阼階,降辭如初(24)。卒洗,主人盥。介揖讓升,授主人爵于兩楹之間。介西階上立。主人實爵,酢于西階上,介右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介答拜。主人坐祭,遂飲,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介答拜。主人坐奠爵于西楹南,介右再拜崇酒。介答拜。主人復阼階,揖降。介降立于賓南。主人西南面三拜眾賓,眾賓皆答壹拜。主人揖升,坐取爵于西楹下,降洗,升實爵,于西階上獻眾賓。眾賓之長升拜受者三人(25),主人拜送。坐祭,立飲,不拜既爵(26)。授主人爵,降復位。眾賓獻,則不拜受爵,坐祭,立飲。每一人獻,則薦諸其席(27)。眾賓辯有脯醢(28)。主人以爵降,奠于篚。揖讓升(29),賓厭介升,介厭眾賓升,眾賓序升,即席(30)。一人洗,升,舉觶于賓(31)。實觶,西階上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席末答拜。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答拜。降洗,升實觶,立于西階上。賓拜。進坐奠觶于薦西。賓辭,坐受以興。舉觶者西階上拜送,賓坐奠觶于其所(32)。舉觶者降。設席于堂廉(33),東上。工四人,二瑟,瑟先(34)。相者二人,皆左何瑟,後首,挎越,內弦,右手相(35)。樂正先升(36),立于西階東。工入,升自西階,北面坐。相者東面坐,遂授瑟,乃降。工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37)。卒歌,主人獻工。工左瑟,一人拜,不興受爵(38)。主人阼階上拜送爵。薦脯醢。使人相祭(39)。工飲,不拜既爵,授主人爵。眾工則不拜受爵,祭飲。辯有脯醢,不祭。大師,則為之洗(40)。賓介降,主人辭降。工不辭洗。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41)。樂《南陔》、《白華》、《華黍》(42)。主人獻之于西階上。一人拜,盡階,不升堂(43),受爵,主人拜送爵。階前坐祭立飲,不拜既爵,升授主人爵。眾笙則不拜受爵,坐祭立飲。辯有脯醢,不祭。乃間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儀》(44)。乃合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採蘩》、《採蘋》(45)。工告于樂正曰:“正歌備。”樂正告于賓,乃降。主人降席自南方,側降(46),作相為司正(47)。司正禮辭,許諾。主人拜,司正答拜。主人升,復席。司正洗觶,升自西階,阼階上北面受命于主人。主人曰:“請安于賓(48)。”司正告于賓,賓禮辭,許。司正告于主人。主人阼階上再拜,賓西階上答拜。司正立于楹間以相拜(49)。皆揖,復席。司正實觶,降自西階,階間北面坐奠觶。退共,少立(50)。坐取觶,不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盥洗。北面坐奠觶于其所,退立于觶南。賓北面坐取俎西之解(51),阼階上北面酬主人。主人降席,立于賓東。賓坐莫觶,遂拜。執觶興,主人答拜。不祭,立飲,不拜。卒觶,不洗。實觶,東南面授主人。主人阼階上拜,賓少退。主人受觶。賓拜關于主人之西。賓揖,復席。主人西階上酬介。介降席自南方,立于主人之西,如賓酬主人之禮。主人揖,復席(52)。司正升相旅(53),曰:“某子受酬(54)。”受酬者降席。司正退立于序端,東面(55)。受酬者自介右,眾受酬者受自左(56)。拜、興、飲,皆如賓酬主人之禮。辯,卒受者以觶降(57),坐奠于篚。司正降復位(58)。使二人舉觶于賓介(59),洗,升實觶。于西階上皆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介席末答拜。皆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介席末答拜。逆降(60),洗,升實觶,皆立于西階上。賓介皆拜。皆進,薦西奠之,賓辭,坐取觶以興。介則薦南奠之,介坐受以興。退,皆拜送,降。賓介奠于其所。司正升自西階,受命于主人。主人曰:“請坐于賓(61)。”賓辭以俎(62)。主人請徹俎,賓許。司正降階前,命弟子俟徹俎(63)。司正升,立于序端。賓降席,北面。主人降席,阼階上北面。介降席,西階上北面。遵者降席(64),席東南面。賓取俎,還授司正(65),司正以降,賓從之。主人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自西階,主人降自阼階。介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介從之。若有諸公大夫,則使人受俎(66),如賓禮。眾賓皆降。說屨(67),揖讓如初,升,坐。乃羞(68)。無算爵,無算樂(69)。賓出,奏《陔》(70)。主人送于門外,再拜。賓若有遵者,諸公大夫側既一人舉觶,乃入(71)。席于賓東,公三重,大夫再重(72)。公如大夫入,主人降,賓介降,眾賓皆降,復初位(73)。主人迎,揖讓升。公升如賓禮,辭一席(74),使一人去之。大夫則如介禮,有諸公,則辭加席,委于席端,主人不徹(75)。無諸公,則大夫辭加席,主人對,不去加席。明日,賓服鄉服以拜賜,主人如賓服以拜辱(76)。主人釋服,乃息司正(77)。無介,不殺,薦脯醢,羞唯所有(78)。征唯所欲,以告于先生、君子可也(79)。賓介不與。鄉樂唯欲(80)。[記]鄉朝服而謀賓介,皆使能,不宿戒(81)。蒲筵,緇布純(82)。尊綌冪,賓至徹之。其牲,狗也,亨于堂東北(83)。獻用爵,其他用觶。薦脯,五挺,橫祭于其上(84),出自左房。俎由東壁,自西階升(85)。賓俎:脊、脅、肩、肺。主人俎:脊、脅、臂、肺。介俎:脊、脅、肫、胳、肺(86)。肺皆離。皆右體,進腠(87)。以爵拜者不徒作(88)。坐卒爵者拜既爵,立卒爵者不拜既爵。凡奠者于左;將舉,于右。眾賓之長,一人辭洗(89),如賓禮。立者東面北上,若有北面者,則東上。樂正與立者,皆薦以齒(90)。凡舉爵,三作而不徒爵(91)。樂作,大夫不入。獻工與笙,取爵于上篚;既獻,奠于下篚。其笙,則獻諸西階上。磬,階間縮霤,北面鼓之(92)。主人、介,凡升席自北方,降自南方。司正,既舉觶而薦諸其位。凡旅,不洗。不洗者不祭。既旅,士不入。徹俎:賓、介、遵者之俎,受者以降,遂出授從者;主人之俎,以東(93)。樂正命奏《陔》,賓出,至于階,《陔》作。若有諸公,則大夫于主人之北,西面。主人之贊者西面北上,不與,無算爵,然後與(94)。【注解】(1)此節述主人謀賓、戒賓之儀。主人:鄉大夫。先生:致仕而任教于鄉學、州學者。賓:將貢于君的賢者。介:輔佐賓行禮的人,亦鄉中賢者。就先生而謀賓介:至先生處與之商定賓、介的人選。(2)請賓:告請賓,即上文戒賓。但又略有不同。上戒賓,指主人前往戒賓的行為,此請賓則是指主人致辭相請。(3)此節述鄉飲酒的陳設。眾賓之席,皆不屬焉:屬:相連線。不屬:謂眾賓皆獨坐,其席不相連線。(4)兩壺:酒與玄酒各一。斯禁:一種其下無足的承放酒尊之器。(5)東肆:肆:陳。朝東陳放。(6)此節述主人速(召請)賓,迎賓之儀。羹定:肉已熟。羹:肉。定:成、熟。(7)還:猶退。(8)賓及眾賓皆從之:賓和眾賓隨後而至。從:隨。(9)主人一相,迎于門外:相:儐相,主人之吏。謂主人于群吏中,立一人以相禮,與之迎賓于鄉學門外。(10)厭(y@):長揖。(11)此節述主人獻賓之儀。進:向東前行。(12)沃洗者:古人盥洗,用人執器澆水,下有器(洗)接髒水。沃洗者,即執器澆水侍候盥洗的人,亦主人之群吏。(13)折俎:牲體肢解,節折盛于俎。(14)卻左手執本:左手掌朝上執肺的根部,卻左手:仰其左手。本:肺根,肺的厚大一端。(15)弗繚,右絕未以祭:繚:繚祭,古代九祭之一,即以右手從肺根部撫摸至末端,斷絕肺尖以祭之。絕:絕祭,亦九祭之一。繚祭有兩個動作,一是“繚”,一是“絕末”。絕祭則直接斷取肺尖以祭,故說是“弗繚,右絕末以祭”。(16)挩(shu@):擦拭。(17)告旨:稱美酒。旨:美。(18)此節述賓酢主人之儀。揖讓如初:指像獻賓時那樣一揖一讓。(19)降盥,如主人禮:指像主人獻賓時那樣的從降、辭對之儀。(20)不告旨:酒乃主人自己之物,故不告旨。(21)崇酒:即充酒,添酒。(22)此節述主人酬賓之儀。賓不辭洗:此杯為主人自飲,故賓不辭洗。(23)此節述主人獻介之儀。賓降立于階西:主人將獻介,賓須候于堂下。(24)此節述介酢主人之儀。降辭如初:指與賓酢主人時相同。(25)此節述主人獻眾賓之儀。眾賓之長升拜受者三人:眾賓之長,指眾賓中年長者。(26)不拜既爵:幹杯後不拜。眾賓地位低,禮從簡。既爵:即卒爵,幹杯。(27)每一人獻,則薦諸其席:每一人,指眾賓之年長者三人。(28)眾賓辯有脯醢:辯:遍。此眾賓指年長者三人之外的眾賓,其位在堂下。每獻一人,亦薦脯醢于其位。(29)此節述一人舉觶之儀。揖讓升:是說主人與賓揖讓而主人先升。(30)眾賓序升:眾賓:指眾賓之長三人,堂上有其席。序升:依次序而升。(31)一人:主人之吏。舉觶于賓:舉:鄭註:“發酒端曰舉。”此處贊者舉觶于賓之儀,乃下文旅酬(賓主及眾人依次相酬)的開端,故稱“發酒端”。(32)奠觶于其所:所指薦西稍南的地位。(33)此節述樂工升堂歌三終及獻工之儀。設席:為樂工設席。堂廉:堂的側邊。(34)工四人,二瑟,瑟先:工:樂人。四人,二瑟:四人中,二人鼓瑟,二人唱。瑟先:依序,瑟者在前,歌者在後。(35)相者:扶工的人,為賓中年少者。工皆盲者,故需有人相扶。左何瑟:以左手持瑟。後首:瑟首(可鼓部位)在後。挎越:越:瑟下孔。挎越即以手指伸入瑟下孔中持之。內弦:弦向內,即弦朝身體一面。右手相:以右手扶工。(36)樂正:樂官之長。正即長。《周禮》有大司樂、樂師之職。此樂正為諸侯之官。(37)《鹿鳴》、《四牡》、《皇皇者華》,皆《詩·小雅》中詩篇。(38)一人:工之長,亦即四工之內為首者。(39)使人相祭:人:上相者。相祭:相其祭酒祭脯醢。(40)大師:亦工,依鄭註,大師乃君賜與大夫之樂人。(41)此節述笙奏三終及獻笙之儀。笙:吹笙者。磬南:在擊磬者之南。(42)《南陔》、《白華》、《華黍》:此三篇均屬《小雅》,但存目錄而無詩。(43)一人:吹笙人中之長者。(44)此節記間歌三終。間歌,一歌一吹,交替進行。《魚麗》、《南有嘉魚》、《南山有台》,皆《小雅》詩篇。《由庚》、《崇丘》、《由儀》三篇,《小雅》有目而闕詩。(45)此節述合樂及告樂備之儀。合樂:堂上歌瑟、堂下笙磬共奏此詩。《關雎》、《葛覃》、《卷耳》為《詩·周南》詩篇,《鵲巢》、《採蘩》、《採蘋》為《召南》詩篇。(46)此節述立司正、安賓之儀。側降:主人一人降,賓介不從。側:特。(47)作相為司正:作:使。此相即上文與主人迎賓于門外的“一相”。上稱相主相禮,今稱司正,意在監酒。(48)請安于賓:安:止。因賓欲去故止而留之。(49)相拜:此相亦贊相、輔助之義。(50)此節記司正表位。共:拱手。(51)此節述賓酬主人之儀。此賓酬主人,為旅酬的開始。俎西之觶:即上文一人舉觶,奠于薦西稍南之觶。(52)此節述主人酬介之儀。(53)此節述介酬眾賓,眾賓旅酬之儀。旅:序。旅即旅酬。下文介酬眾賓、眾賓又依次序相酬,即所謂旅酬。(54)某子:某指受酬者之氏。(55)司正退立于序端:司正命受酬者後,退立于西序端。酬畢,又升相酬,命受酬者。如此一一命受酬者。旅酬畢,司正方下堂復位。(56)受酬者自介右,眾受酬者受自左:眾賓中首一人受介酬,自介右受酬;第二人以下受前一人酬,皆自酬者之左受酬。介右:介東。受自左:在酬者之西受之。凡授受之法,授者在右,受者在左。受酬者自介右受之,乃尊介在左之意。(57)辯,卒受者以觶降:辯:遍。謂旅酬遍及眾賓,最後一位受酬者執觶下堂。(58)司正降復位:復堂下觶南之位。(59)此節述二人舉觶于賓介之儀。二人:亦主人之吏。禮,凡二人舉觶,為無算爵之始。下文撤俎、脫屨、升坐後,賓介即取此二觶以酬主人與眾賓,賓主燕飲,爵行無數,醉而後止,執觶者皆與,即所謂無算爵。(60)逆降:二人下堂時的先後次序與升堂時相反。(61)此節記撤俎之儀。請坐于賓:自此以前皆站立行禮,未得安坐飲食,人已倦怠。以下乃安坐燕飲。(62)賓辭以俎:即賓以俎辭主人請坐之命,謂俎尚在,不敢坐。俎為餚之貴者。無算爵,禮較前為輕,故必先撤俎而後安坐歡飲。(63)階前:西階前。弟子,賓黨之年少者。(64)遵者:仕至大夫的本鄉人,今來助主人樂賓,主人以為榮而遵法者,因以為名。(65)還授司正:還通旋。即向席取俎,然後轉身以授司正。(66)使人受俎:方苞說,此“人”當為公士,與主人、介以弟子受俎異。(67)此節述安坐燕飲之儀。說屨:即脫屨。此前立而行札,下當燕坐,故脫屨于堂下。(68)羞:進。所進餚為狗肉醢。(69)無算爵:算:數。從上至下,從始至末,爵行無數,唯醉乃止。無算樂:上奏樂,或歌三終,或間歌三終,或合樂,皆有定數,此處則無數,或間或合,盡歡而止。(70)此節述賓退之儀。《陔(g1i)》:即《陔夏》,古樂名,為《九夏》之一。《周禮·春官·鍾師》:“以鍾鼓奏九夏:王夏、肆夏、昭夏、納夏、章夏、齊夏、族夏、祴夏、驁夏。”鄭註引杜子春說:“祴讀為陔鼓之陔。”又:“客醉而出奏陔夏。”(71)此節述遵者入之儀。諸公大夫則既一人舉觶,乃入:即諸公大夫(統稱遵者)在一人舉觶畢才入內,為的是不影響主賓獻酢之禮。(72)三重、再重:即三層席、兩層席。(73)公如大夫入:如:若。此言公與大夫一樣,其入時降迎的儀式相同,都如下文所說。(74)辭一席:公席三層,大夫席兩層。辭一席,與大夫相同,是自謙的表示。(75)大夫則如介禮:公如賓禮,則大夫如介禮。其入門、升堂、獻酢皆與介禮同。辭加席,委于席端,主人不撤:謂公在,大夫自謙,辭上一層席,卷而放置于席端,主人不使人撤去。(76)此節述賓拜賜,主人犒勞司正之儀。鄉服:鄉飲酒所服之朝服。拜賜:拜謝鄉大夫飲己之禮遇。(77)息:慰勞,取息其勞而犒勞之之義。(78)不殺:不殺牲,市買之,無俎。羞唯所有:當下有什麽就進什麽。(79)征唯所欲:征:召。所要請的客人亦較隨便。告:請。君子:國中有盛德者。可:意即請與不請亦隨其所欲。(80)鄉樂唯欲:《國風》中諸詩篇,因其所欲而歌之,沒有預先規定的節次。(81)鄉:指鄉大夫。皆使能,不宿戒:鄉飲酒禮,賓介皆賢能之士,故不必宿戒。(82)此節記器具牲羞之類物事。筵:即席。純(hǔn):緣、鑲邊。(83)亨:烹。(84)挺:量詞,取其挺直貌。五挺,即五條脯。橫祭于其上:脯本五條,橫置人前,另有半條橫置其上,以供祭祀。(85)俎由東壁,自西階升:狗肉烹于堂東北,載于俎,陳于東方,用時則由東壁適西階,升設席前。(86)肫(ch&n)、胳(g6):牲體後脛骨的兩個部分。(87)進腠(còu):腠:肌肉的紋理。進腠即肉皮向上。(88)此節記禮樂儀節隆殺及面位次序。以爵拜者不徒作:作:起。言拜既爵者不空起立,起立必酢主人。(89)眾賓之長,一人辭洗:眾賓之長三人,其中尊者一人辭洗,餘二人不辭洗。(90)樂正與立者,皆薦以齒:樂正與堂下眾賓皆依序受酬、薦脯醢。(91)凡舉爵,三作而不徒爵:謂獻賓、大夫、工,皆有脯醢。(92)階間縮霤(liù):在東西兩階之間,與屋檐相縱向設之。縮:縱。霤:屋檐。屋檐以東西為縱,故磐之設為東西向。鼓:擊。(93)主人之俎以東:主人之俎,不出授人而藏于東方。(94)不與:與:及。不及即不獻酒、不酬酒。【譯文】鄉飲酒的禮儀:主人至先生處商定賓、介的人選。主人前往告請賓;賓拜謝主人屈尊駕臨。主人對賓答拜,于是致辭請賓赴席。賓推辭一番,許諾。主人兩拜,賓答拜。主人告退,賓拜謝主人的屈尊來臨。主人請介的儀式亦與此相同。于是為賓、主人、介布席。眾賓之席,相互獨立,不相連線。在東房與室兩戶間布設兩隻酒壺,壺下以斯禁相承。玄酒在西邊。在酒禁南朝東設定一篚。兩隻壺上各放置一隻酒勺。在東階的東南方設洗,洗南北的長度與堂深相等,東西與屋的東翼相對。水設定在洗東邊,篚在洗西邊,向南陳放。肉已煮熟。主人前往召請賓,賓拜謝主人的屈尊駕臨,主人對賓答拜。退出時,賓又一次拜謝主人的屈駕來臨。召請介的儀式亦與此相同,賓和眾賓隨後面至。主人與一位相禮人到鄉學的大門外迎賓,對賓兩拜,賓答拜。拜迎介,介答拜。又對眾賓一揖。主人揖請諸賓客後,先進大門入內。賓長揖請介,從門西側入內。介對眾賓長揖,進門。眾賓都從門西側入內。以北為上首。主人與賓相對三揖,到達階前。相互謙讓三番,主人上堂,賓亦上堂。主人在阼階上方對著屋前梁的地方面朝北兩拜。賓則在西階上方對著屋前梁的地方面朝北答拜。主人坐下,從篚中取酒爵,下堂洗爵。賓亦下堂。主人在階前坐下,把酒爵放置地上,辭謝賓下堂,賓亦致辭作答。主人坐下拿起酒爵,站起。到洗跟前,面朝南坐下,把酒爵放置于篚下,盥手洗爵。賓向東前行,面朝東北辭謝主人為己洗爵。主人坐下,把爵放置于篚中,站起來對賓作答。賓復歸原位,在對著西序的地方面朝東站立。主人坐下拿起酒爵,沃洗人面朝西北為主人澆水盥洗。洗爵完畢,主人與賓相對一揖,謙讓一番,然後上堂。賓拜謝主人為己洗爵。主人坐下,把爵放在地上,對賓一拜,下堂洗手。賓下堂,主人辭謝。賓對主人作答,復歸原位,站在對著西序的地方。主人洗完手,與賓相互作揖、謙讓然後上堂。賓在西階的上方凝神端正站立。主人坐下取爵,斟滿酒,到賓的席前面朝西北獻賓。賓在西階上方拜謝主人,主人稍稍退後,賓前行接過酒爵退回原位。主人在阼階上方拜送爵,賓稍稍退後。有司把脯醢進置席前。賓從西邊即席。有司設折俎于席前。主人在阼階(東階)東邊端正站立。賓坐下,左手持爵,(右手)祭脯醢。把爵放置于脯醢西邊,站起;以右手取肺,左手掌朝上執肺根部。然後坐下,不做“繚”的動作,右手直接斷取肺尖以祭肺。左手向上舉,嘗肺,站起,將肺放置俎上;坐下,把手擦拭幹凈,繼而祭酒,起立。在席的尾端坐下,嘗酒。下席,坐下把爵置于地上,一拜。口稱美酒,手持爵站起。主人在阼階的上方對賓答拜。賓在西階上方面向北坐下,幹杯,起立。復又坐下將爵放置地上,隨即一拜。然後手持爵起立。主人在阼階上方對賓答拜。賓下堂洗爵,主人隨之下堂。賓坐下將爵置于地上,站起辭謝主人,主人對賓作答。賓坐下取爵在手,至洗的南邊,面朝北方。主人在阼階的東邊面朝南致辭,謝賓洗爵,賓坐下把爵置于篚中,站起致答辭。主人回到阼階東邊,面朝西站立。賓面朝東北洗手,然後從篚中取爵在手,洗爵完畢,像主人獻賓時一樣,與主人相互一揖一讓,上堂。主人拜賓對它的洗爵表示感謝。賓答拜主人,站起,下堂洗手,其儀節與主人獻賓時相同。賓斟滿酒,至主人席前面朝東南酢主人。主人在阼階上方拜賓,賓稍稍後退。主人進前接過酒爵,回到自己的位子上。賓在西階上方拜送爵。有司把脯醢進置主人席前。主人從北邊即席。有司將折俎進放主人席前。祭酒、祭脯醢之儀與賓相同,不稱贊酒美。主人從席前至阼階上方,面朝北坐下,幹杯,站起。復又坐下放爵在地,隨即一拜,然後手持爵起立。賓在西階上方答拜主人。主人在東序端坐下,將爵放置地上,在阼階上方面朝北兩拜,把酒壺添滿。賓在西階上方答拜主人。主人在篚中取觶在手,下堂洗觶。賓隨主人下堂,主人辭謝賓。賓不辭謝主人洗爵,在堂下對著西序的地方面朝東站立。主人洗觶完畢,與賓相互揖讓上堂。賓在西階上方端正站立。主人斟酒酬賓,在阼階上方面朝北坐下,放觶在地,隨即一拜,然後手持觶起立。賓在西階上方答拜主人。主人坐下祭酒,然後飲酒,幹杯後站起。坐下,置觶在地,隨即一拜,手持觶起立。賓在西階上方答拜主人。主人下堂洗觶,賓隨之下堂並辭謝,其儀式與獻禮相同,上堂,不拜謝主人洗觶。賓在西階上方站定。主人斟滿酒,到賓席前面朝北站立。賓在西階上方拜主人。主人稍稍後退,待賓拜畢,前行,然後坐下,把觶放置于脯醢西邊的地上。賓致辭謝主人,坐下,取觶在手,回到自己的位子。主人在阼階上方拜送觶。賓面朝北坐下,把觶放于脯醢東邊地上,然後回到自己的位子上。主人揖賓,下堂。賓下堂站立在西階西側正對西序的地方,面朝東。主人在東序端坐下,取爵在手,下堂洗爵。介下堂,主人辭謝介下堂,介辭謝主人洗爵,都與獻賓之儀相同。介不拜謝主人洗爵。介在西階上方站立。主人斟滿酒,到介的席前面朝西南獻介。介在西階上方面朝北拜主人,主人稍稍後退。介前行,面朝北接爵,回到自己的位子,主人在介右邊面朝北拜送爵,介稍後退。主人站立于(堂上)西階東邊。有司把脯醢進置介的席前。介從北邊即席,有司設折俎。介祭脯醢、祭肺、祭酒,與賓儀節相同,但不嘗肺,不嘗酒,不稱贊酒美。從南邊下席,面朝北坐下,幹杯後起立。坐下,置爵于地上,隨即一拜,手執爵站起。主人在介右邊對介答拜。介下堂洗爵。主人回到阼階的位置,下堂辭謝,其儀節與賓醉主人時相同。介洗爵完畢,主人洗手。介與主人一揖一讓上堂,在堂上兩楹之間把爵授與主人。介立在西階的上方。主人斟酒,酢于西階上方。主人在介右邊坐下,把爵置于地上,隨即一拜,手持爵起立。介答拜主人。主人坐祭酒,隨即飲酒,幹杯後起立。坐下,把爵放置地上,隨之一拜,執爵起立。介答拜主人。主人坐下,把爵放置于西楹南邊,在介右邊兩拜,往壺中添酒。介答拜主人。主人回到阼階的位置,揖,下堂。介下堂站立在賓的南邊。主人面朝西拜眾賓三次,眾賓皆答主人一拜。主人揖,上堂,在西楹下坐下,取爵在手,下堂洗爵,然後上堂斟酒,在西階的上方獻眾賓。眾賓中年長者三人上堂拜受爵,主人拜送爵。這三人坐著祭祀,站立飲酒,幹杯後不拜,將空爵還授與主人,下堂回到原位。主人獻眾賓(三人以下),眾賓則不拜而受爵,坐著祭祀,站立飲酒。主人對眾賓年長者三人中每一人獻酒,有司都要把脯醢進置其席前。其他眾賓亦都要薦脯醢。主人持爵下堂,把爵放置篚中。主人與賓揖讓上堂,賓長揖請介上堂,介亦長揖請眾賓(即眾賓之長者三人)上堂,眾賓依序上堂,即席。主人之吏一人洗觶,升堂舉觶授賓。舉觶者斟酒,在西階上方坐下,放觶在地,隨即一拜,持觶起立。賓在席末端答拜,舉觶者坐下祭酒,然後飲酒,幹杯後站起。夏又坐下,放觶在地,隨即一拜,執觶站起。賓答拜。舉觶者下堂洗觶,上堂斟酒,站立在西階上方。賓對他拜謝。舉觶者前行至賓麻前。把解放置于脯醢的西邊。賓辭謝,坐下接受觶,持靜起立。舉觶者在西階上方拜送觶。賓坐下,把觶放置于脯醢西邊。舉觶人下堂。在堂的側邊設席,以東為上首。樂工四人,其中二人鼓瑟,鼓瑟者在前。相者二人,皆左手荷瑟,瑟首在後,把手指伸進瑟下孔中持瑟,瑟弦朝裏,以右手扶持樂工。樂正先上堂,站立在西階上東邊。樂工入內,從西階上堂,面朝北坐下。相者面朝東坐下把瑟授與鼓瑟的樂工,然後下堂。樂工演唱《鹿鳴》、《四牡》、《皇皇者華》。演唱畢,主人向樂工獻酒。樂工把瑟放在左邊,樂工中為首者一人拜主人,不起立,受爵。主人在阼階上方拜送爵。有司把脯醢進置其席前。使相者贊助他祭酒、祭脯醢。樂工飲酒幹杯後不拜,把空爵還授主人,其餘眾樂工則不拜,受爵,祭酒後飲之。每人獻時都有脯醢,但不祭脯醢。其中若有大師,則為他洗爵。賓介要隨從主人下堂,主人辭謝賓介下堂。樂工不辭激主人洗爵。吹笙人入內,站立在堂下擊磐者南邊,面朝北。吹笙人演奏《南陔》、《白華》、《華黍》。主人在西階上獻吹笙人。吹笙人中長者一人拜謝主人,上到最上一級台階,不上堂,接過酒爵,主人拜送爵。在階前坐下祭酒、祭脯醢,站起飲酒,不拜,幹杯後上台階把空爵還授主人。其餘眾吹笙人接爵不拜,坐下祭酒,起立飲之。獻其餘眾吹笙人時都要進脯醢,但不祭脯醢。接著,演唱與吹奏交替進行:演唱《魚麗》,吹奏《由庚》;演唱《南有嘉魚》,吹奏《崇丘》;演唱《南山有台》,吹奏《由儀》。然後,堂上歌、瑟,堂下笙、磬一齊演奏《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和《召南·鵲巢》、《採繁》、《採蘋》諸詩篇。樂工報告樂正說:“正歌已演奏完畢。”樂正以此告賓,然後下堂。主人從南側下席,獨自一人下堂,使相行司正之事。司正推辭一番,答應了。主人拜謝,司正答拜。主人上堂,回至席上。司正洗觶,從西階上堂,在阼階上方面朝北接受主人的命令。主人說:“請賓安止。”司正告知賓,賓推辭一番,許諾。司正告知主人。主人在阼階上方兩拜謝賓,賓在西階上方答拜主人。司正在堂上兩楹間站立相拜。主人與賓相揖即席。司正斟酒,執觶從西階下堂,在兩階之間面朝北坐下,放觶在地。退後拱手站立片刻。坐下取觶在手,不祭酒而飲之,幹杯後站起。坐下放觶在地,隨即一拜。執觶起立,盥手洗觶。面朝北坐下,把觶放置在其位地上,然後退後在觶南邊站立。賓面朝北坐下,拿起放置于俎西邊的觶,在阼階上方面朝北酬主人。主人下席,站立在賓的東邊。賓坐下將觶放置在地上,隨即一拜。持觶站起,主人答拜。賓不祭酒,立而飲之,不拜。幹杯,不洗觶。然後斟酒,面朝東南將觶授與主人。主人在阼階上方拜謝賓,賓稍稍退後。主人接受觶,賓在主人西邊拜送觶。賓揖,即席。主人在西階上方酬介。介從南側下席,站立在主人西邊,其儀節與賓酬主人相同。主人揖,即席。司正上堂主持旅酬的儀式,說:“某某先生受酬。”受酬者下席。司正退後站立在序端,面朝東。受酬者在介東邊接受介的酬酒,以下眾受酬者則在酬者西邊受酬。其下拜、起立、飲酒,都與賓酬主人的儀節相同。旅酬已遍及眾賓,最後一名受酬者執觶下堂,坐下將觶放置篚中。司正下堂,回到他原來的位置。使主人之吏二人舉觶授賓和介,洗觶後,上堂斟酒。舉觶者都在西階上方坐下,放觶于地,隨即一拜,持觶起立。賓和介在席尾端答拜。舉觶者都坐下祭酒,然後飲酒,幹杯後起立。坐下放觶于地,隨即一拜,執觶站起。賓和介在席末端答拜。舉觶者下堂,次序正與其上堂時相反。洗觶畢,上堂斟酒,都站立在西階上方。賓和介皆拜謝。舉觶者一起前行,一人至賓席前將觶放置于脯醢西邊,賓辭謝,坐下取觶在手起立。另一人則至介席前把觶放置于脯醢南邊,介坐下接受觶,站起。舉觶者退後,皆拜送觶,然後下堂。賓把觶放置于其席前脯醢西邊,介則把觶放置于其脯醢的南邊。司正從西階上堂,至主人前受命。主人說:“請賓安坐。”賓以俎未撤為由推辭。主人請求撤俎,賓許諾。司正下堂至西階前,命弟子準備伺候撤俎。司正上堂,站立在西序端。賓下席,面朝北方。主人下席,面朝北立在阼階上方。介下席,在西階上方站立,面朝北。遵者下席,面朝南立于席東邊。賓取俎,轉身授與司正,司正持俎下堂,賓亦隨之下堂。主人取俎,轉身授與弟子,弟子持俎從西階下堂,主人則從阼階下堂。介取俎,轉身授與弟子,弟子持俎下堂,介亦隨之下堂。如果有諸公大夫在場,則使公士接俎,其儀節與賓徹俎時相同。眾賓都下堂。眾人在堂下脫掉鞋子,像開始一樣,賓主揖讓升堂,坐下。有司擺上菜餚。賓主歡飲,爵行無數,歌樂不限,盡歡而止。賓退出,奏《陔夏》。主人送至大門外,兩拜。來客中如有遵者,行禮至“一人舉觶”後,諸公大夫可以入內。在賓席的東邊為遵者設席,公席三層,大夫兩層。公與大夫一樣,入內時,主人下堂,賓介下堂,眾賓都要下堂,回到原來的位子。主人迎于門內,相互揖讓上堂。公上堂,其儀節都與賓相同,公辭去一層席,使一人撤下。對大夫的禮節,則與介相同。如有諸公在場,大夫則要辭去上一層席,卷而放置于席端,主人不使人撤下。如無諸公在場,則大夫辭上一層席時,主人作答,不撤去其上一層席。第二天,賓身穿朝服至主人處拜謝主人對自己的禮遇,主人身著與賓相同的禮服拜謝賓屈駕來臨。主人卸去朝服而服玄端,于是犒勞司正。不用介,不殺牲,有脯醢,菜餚視其所有而進,客人因其所欲而請。鄉中致仕的卿大夫、盛德的君子,邀請與否亦隨其所願。賓和介不參加。《國風》中諸篇,亦可因其所欲而演唱。[記]鄉大夫身著朝服(前往先生處)議定賓、介的人選,因賓介都是鄉中賢能之士,因而不必預告習禮。設筵用以黑布鑲邊的蒲席。酒尊上蓋粗葛布蓋巾,賓到時撤去。牲用狗,在堂外東北邊烹煮。獻酒用爵,其他用觶。所進脯五條,另有半條橫置其上以供祭祀。脯預先陳放在東房中。俎,用時從東壁移至西階,從西階上堂設定于席前。賓俎所載的肉食有:脊、脅、肩、肺;主人俎所載的肉食有:脊、脅、臂、肺;介俎所載的肉食有:脊、脅、肫、胳、肺。肺都要割離開。牲都用右體,肉皮向上。為幹杯而下拜者不空起立,起立即要酢主人。坐著幹杯的人幹杯後要拜;站著幹杯的人幹杯後則不拜。大凡酒杯不用,放置于左邊;將要舉以獻酬,則放置于右邊。眾賓長者三人之中,隻有一位尊者辭洗,其儀節與賓相同。堂下站立的眾賓,面朝東,以北為上首,如有面朝北站立的,則以東為上首。樂正與堂下眾賓皆依序受酬,進脯醢。凡舉爵獻賓、獻大夫、獻樂工,都要進脯醢。已開始奏樂,大夫便不可再入內。給樂工和吹笙人獻酒,要從上篚取爵;獻畢,要把空爵放在下篚中。主人獻吹笙人,在西階上拜送。磬,東西向設在兩階之間,擊磬人面朝北擊磬。主人、介,都從北側即席,從南側降席。司正既舉觶旅酬,要把脯醢進置其位。凡旅酬,不洗觶。不洗觶則不祭酒。已開始旅酬之儀,則士便不可再入內。撤俎:賓、介、遵者之俎,接俎的人持俎下堂後,即出門授與他們的隨從人員;主人之俎,則由弟子至東壁收起來。樂正命奏《陔夏》,賓告退,賓退到台階時,《陔夏》樂聲起。若有諸公在場,則大夫的位置在主人北邊,面朝西。主人的贊者面朝西,以北為上,不獻酒,不酬酒,至無算爵之後,就可以參與飲酒了。
古人也玩“畢業宴會”,而且文武不同宴
高考、中考成績相繼公佈,錄取通知書也陸續收到了,一場場規模不同的“謝師宴”、“恭賀宴”、“告別宴”也悄然進行著。那麼古人的“畢業宴會”是什麼樣的呢?
1 鄉飲酒禮
舉人通過州府舉行的解試,即鄉試,由州府長吏為其舉辦“鄉飲酒禮”。鄉飲酒禮來自周代鄉學的宴飲禮節,本為顯示尊老、養老,與科舉無涉。但漢代實行察舉制度後,地方州郡在舉送人才時也會舉行鄉飲酒禮,以表示對人才的禮賓,這一舉動將鄉飲酒禮的含義由“敬老”拓展到了“尊賢”。隋唐時期,科舉製成為中央選官的重要途徑之一,普通讀書人經解試、省試兩級考試後,獲得授官資格。
在這兩級考試之間,各地官員會為通過解試、即將赴京參加省試的學子舉行盛大的鄉飲酒禮,一來慶賀他們通過第一級考試,二來也祝愿他們在接下來的第二級考試中有優異表現,為家鄉爭光。
2 科舉四宴
1
鹿鳴宴
鹿鳴宴源於鄉飲酒禮,是文科鄉試放榜後,地方官祝賀考中貢生或舉人的“鄉飲酒”宴會。起於唐代,於鄉試放榜次日,宴請新科舉人和內外簾官等。
鹿鳴宴得名於明朝皇帝宴請科舉學子以"鹿"為主脯的宮廷御膳,用來表示皇恩浩蕩和對人才的器重。鹿一直來被崇為仙獸,意象為難得之才;皇帝貴為天子,"鳴"意為天賜,故皇帝為東,才子為客的這一御膳被名為"鹿鳴宴",意指天子覓才、重才之宴。又一說為,鹿與"祿"諧音,古人常以鹿來象徵"祿"的含義,以此為升官發財的盼望,而新科入舉乃是入"祿"之始。飲宴之中必須先奏響詩經《鹿鳴》之曲,隨後朗讀《鹿鳴》之歌以活躍氣氛。
2
鷹揚宴
“鷹揚宴”是武科考鄉試放榜後而設的宴會。清製,武鄉試放榜後,考官和考中武舉者要共同參宴慶賀,其宴就叫"鷹揚宴"。清吳榮光《吾學錄·貢舉》載:“武鄉試揭曉翼日,燕(宴)監射主考執事各官及武舉於順天府,曰鷹揚燕(宴),儀與鹿鳴燕(宴)同。”
所謂"鷹揚",乃是威武如鷹之飛揚之意,取自《詩經》"維師尚父,時維鷹揚"之句。鷹揚既是對新科武舉人的勉勵,又是考官們的自詡。
3
瓊林宴
"瓊林宴"是為殿試後新科進士舉行的宴會,始於宋代。宋太祖規定,在殿試後由皇帝宣布登科進士的名次,並賜宴慶賀。賜宴都是在著名的"瓊林苑"舉行,"瓊林苑"是設在宋京汴京(今開封)城西的皇家花園。
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以前,在瓊林苑宴請新及第的進士,故該宴有"瓊林宴"之稱。《宋史·樂志四》又載:"政和二年,賜貢士聞喜於辟雍,仍用雅樂,罷瓊林苑宴。"所以政和二年以後,又改稱"聞喜宴"。
元、明、清三代,又稱"恩榮宴"。雖名稱不同,其儀式內容大致不變,仍可統稱"瓊林宴"。據載,遼也曾設宴招待新科進士,地點在內果園或禮部,但也沿襲宋人,稱之為"瓊林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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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武宴
"會武宴"是武科考殿試放榜後舉行的宴會。古代科舉,自隋朝開始,武科殿試放榜後都要在兵部為武科新進士舉行宴會,以示慶賀,名曰"會武宴"。這在清吳榮光的《吾學錄·貢舉》中也有記載:"《通禮》武殿試傳臚後,燕(宴)有事各官暨諸進士於兵部,曰會武燕(宴)。 "清梁章鉅《浪跡叢談·武生武舉》也雲:"文稱鹿鳴宴,武稱鷹揚宴,人皆知之;文進士稱恩榮宴,而武進士稱會武宴,則罕有知者。
武科殿試不同於武科鄉試,故會武宴的規模比鷹揚宴要氣派得多,排場浩大,群英聚會,盛況空前。
3 宴會費用誰買單?
現代同學聚會流行AA制,古代也是這樣。及第學子聚會,很多情況下都是每人出份子,甚至連酒具都是自帶。與AA制稍有區別的是,有時份子錢並不是平均分攤,比如狀元等排名靠前的學子,份子錢可能要多出一些。
唐代著名的聞喜宴,是新科進士參加的第一個上規模的聚會,又叫“敕下宴”。在禮部發榜後、敕令發下來的當天舉行,地點選在長安城內皇家園林內的曲江池。聞喜宴最初便是及第學子湊錢喝酒。雖然是學子自己湊份子聚會,朝廷也會有所表示,如在晚唐時期,皇家會賞賜宮廷美食,“賜進士紅綾餅各一枚”。
到了後唐明宗李嗣源當皇帝的五代後唐時,湊份子吃聞喜宴的現像開始由朝廷買單。宋代繼承了後唐的做法,新科進士聚會也不要學子湊份子,賜錢更多。
科舉及第學子的宴會活動有很多。在唐代,與聞喜宴相呼應的是“關宴”,這是新科進士在京城的最後一次大規模聚會。因為也在曲江一帶舉行,故又稱“曲江關宴”,或“曲江會”。關宴的費用則全是學子自己掏,朝廷沒有一點賞賜。這相當於現在同學之間的告別宴會。吃了關宴後,大家便各奔東西、各赴前程了,因此關宴又被稱作“離會”。雖然關宴是自掏腰包,但並不需要自己張羅,一般由相當於現在公關公司性質的“進士團”操辦。
“畢業狂歡”不僅有吃,還有玩,近幾年流行起來的“畢業旅行”,其實早在唐代就已經出現了,而且當時還存在專門籌辦相關業務的民間組織。他們多由長安遊民自相集結而成,設有團司,為新進士們安排“畢業”之後的種種活動,收取一定費用,這些費用多由新進士們分攤。“畢業旅行”常在春天舉行,目的地以曲江為多。
彼時正是曲江最美好的時節,剛剛蟾宮折桂的新科進士紫陌尋春,看見滿眼的旖旎風光,心情自然十分歡快欣喜。
在“畢業旅行”中,進士團會組織新科進士賞春花、嘗櫻桃、瞻佛牙、打馬球,還有雁塔題名和曲江宴等,種種節目,不僅令登科未幾的“畢業生”們得以在其中盡情肆恣,釋放多年皓首窮經的寒窗寂苦,也吸引了長安城中眾多名流布衣前來觀賞,爭相目睹進士的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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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飲酒禮和鄉飲介賓
鄉飲酒禮和鄉飲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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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飲酒禮
何謂鄉飲酒禮?鄉飲酒禮又叫鄉飲酒,最初就是鄉人湊在一起喝酒,經歷代政府提倡並逐步完善,遂成為古代社會敦倫常、行教化的官辦酒會,是古代嘉禮之一種,並以此為載體將“尊卑有別、長幼有序、臣忠子孝、兄友弟恭”的儒家禮教精神灌輸到社會之基層。有些學者認為該禮濫觴於上古氏族社會之集體活動,有些學者則認為該禮起源於西周初年舉行射箭比賽之前的宴飲儀式云云。
周代時鄉飲酒禮,以致仕之卿大夫為主持者,以賢者為“賓”,其次為“介”,再其次為“眾”。儀式尊卑有別、長幼有序,升降拜答,皆有嚴格規定。周代這種集會,常於每歲正月涓擇吉日舉行。漢代以後各郡縣往往於學校中行其禮。從隋唐實行科舉制度以後,則以州、縣長官為主人行鄉飲酒禮。
特別注重該禮儀的時代是朱氏王朝的明代,朱元璋別出心裁地規定:鄉飲酒禮遍及各州縣之鄉里。當時一百一十戶為一里,各裡必須舉行鄉飲酒禮。集會宴飲以里長主之,與會者,以善、惡分列三等,不許混淆。凡年高德劭、遵紀守法者為上等;凡役差、課稅遲誤及曾犯小過並被杖責者為次等;凡作姦犯科、蠹政害民及曾犯杖徙之罪者為末等。三等子弟分別坐次,不得混淆。如有不遵序坐者,以違制論處,可以告官流放。朱皇帝的目的是藉鄉飲酒禮將綱常倫理和道德教化施及大眾。明初舉行鄉飲酒禮的情形有點類似文革時代各人民公社舉行的批斗大會或憶苦思甜大會。《明史》記載:“洪武五年,詔禮部奏定鄉飲酒儀,命有司與學官率士大夫之老者行於學校,民間里社亦行之。”至洪武十六年朝廷決定:每歲正月望日、十月朔日為行鄉飲酒禮之日,舉行地點為各府、州、縣之儒學。參加人員:主席位一人,以各府、州、縣之長官充之;賓席位一人,以本府、州、縣致仕在籍之士大夫並德譽一方者充之;僎席位一人,以致仕之士大夫或耆彥碩德者充之,若無,則以縣丞或主簿充之;介賓、三賓席位數人,席位均次於僎賓。其余曰眾賓。賓席列於堂北兩楹之間,少西,南向;主席列於東楹之東,少北,西向;介席列於西楹之西,少北,東向;僎席列於兩楹之間,少東,南向;三賓席於賓西,南面;眾賓中六十以上者席於西序;五十歲以下者位於堂下。佐僚、司正、贊禮、贊引、讀律等人席於應序。
根據《明史·卷二十九·嘉禮十三》記載,鄉飲酒禮之禮儀非常繁瑣,非簡言可道盡,有興趣者不妨翻《明史》一閱。鄉飲酒禮之程序大體如次:行禮之日,府、州、縣之正印官率僚屬迎賓於儒學門外,三揖三讓而後升堂,相向再拜而後升座。升座之後始舉迎賓之儀,司正唱:“ 恭惟朝廷,率由舊章,敦崇禮教,舉行鄉飲,非為飲食。凡我長幼,各相勸勉。為臣竭忠,為子盡孝,長幼有序,兄友弟恭。內穆於閨門,外順於鄉黨。無或廢墜,以忝所生。 ”再宣讀律令。供饌。主人洗爵,並為賓僎酌酒。賓僎酌酒酬主。有司為介賓、三賓、眾賓酌酒。不過酒不能多用,禮盡為止。最後主客皆興,再拜揖,直至送客。全套程序約言之,為:陳器,舍菜,立班,迎賓,序賓,獻賓,賓酢主,獻介,獻三賓,獻眾賓,升位,僎入,揚觶,讀律,無算爵,賓出。
清代順治初,鄉飲酒禮沿明舊製而行之不輟,直至民國初年廢墜,遂逐漸演變成年初的“會春酒”,然“會春酒”已成為民間自發行為,政府官員不再是倡導和主持者。
鄉飲賓
鄉飲賓,即鄉飲酒禮之賓介。週制,鄉飲酒禮舉鄉里處士之賢者為賓,次為介,又次為眾賓。歷代相沿,名稱不盡相同。
清代鄉飲酒禮於每年正月十五與十月初一各舉行一次,由各府、州、縣正印官主持,在儒學明倫堂舉行。參加鄉飲酒禮的嘉賓統稱鄉飲賓,鄉飲賓分為鄉飲大賓、鄉飲僎賓、鄉飲介賓、鄉飲眾賓,諸賓皆本籍致仕官員或年高德劭、望重鄉里者充之,鄉飲賓之人選由當地學官考察,並出具“賓約”,報知縣(或知州、知府)复核。复核通過後還要逐級上報,由藩台轉呈巡撫,由撫院諮送吏部,由吏部呈皇帝批准。被皇帝批准為“鄉飲賓”的人,朝廷都要賞給頂戴品級,地方政府還要贈送匾額以示祝賀。若好有一比,當年之鄉飲賓猶今天之縣政協委員,行鄉飲酒禮猶今日之召開縣政協大會也。
鄉飲大賓、鄉飲僎賓、鄉飲介賓、鄉飲眾賓皆有名額限制,以鄉飲大賓為尊,名額一人;鄉飲僎賓次之,名額一人;鄉飲介賓又次之,名額數人;鄉飲眾賓更次之,名額多人。鄉飲諸賓名目各異,猶今之請客宴飲,有主陪、副主陪、主賓、副主賓、眾賓客,但不好一一對號入座。“禮之用,和為貴”,儒家極力提倡“克己復禮”,鄉飲酒禮只不過是古代禮儀之一,而繁縟瑣碎若斯,“禮之失,煩。”繁瑣的東西終究要簡化,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然而過簡又會乾癟,正如當今世界所追求的物質文明,乾癟癟的,不再晶瑩潤澤、絢爛多彩,惟見物慾橫流、聲色貨利。又扯遠了,我們還是書歸正傳。
“恩榮鄉飲賓”者所賞頂戴幾品?未見專文論述。章丘山陽村李景耀曾於光緒十九年恩榮鄉飲介賓,並加授七品頂戴,有《部照》存世,可為一證。
舉鄉飲賓最有名氣的人物當屬淄川縣的蒲松齡先生。康熙四十九年,撤帳在籍的蒲松齡已經七十一歲,與他的兩個好友張篤慶和李堯臣同舉淄川縣鄉飲介賓,蒲氏等有沒有加授七品頂戴?不得而知。“ 憶昔狂歌共夕晨,相期矯首躍雲津。誰知一生無成就,共作白頭會上人。”這是蒲氏參加鄉飲酒禮時的詩作,蒲氏一生困頓場屋,而今鬚髮皤然、行將就木,即使得來七品頂戴又有幾多用處?
《儀禮注疏》漢 鄭玄 注;唐 賈公彥 疏
鄉飲酒禮第四
鄉飲酒之禮。主人就先生而謀賓、介。
主人,謂諸侯之鄉大夫也。先生,鄉中致仕者。賓、介,處士賢者。《周禮》大司徒之職︰「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一曰六德,知、仁、聖、義、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婣、任、恤;三曰六藝,禮、樂、射、御、書、數。」《鄉大夫》以「正月之吉,受灋于司徒,退而頒之于其鄉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藝。」及三年大比,「而興賢者、能者。鄉老及鄉大夫帥其吏與其眾寡,以禮禮賓之。厥明,獻賢能之書於王。」是禮乃三年正月而一行也。諸侯之鄉大夫,貢士於其君,蓋如此云。古者年七十而致仕,老於鄉里,大夫名曰父師,士名曰少師,而教學焉,恆知鄉人之賢者。是以大夫就而謀之,賢者為賓,其次為介,又其次為眾賓,而與之飲酒,是亦將獻之,以禮禮賓之也。今郡國十月行此飲酒禮,以《黨正》每歲「邦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于序,以正齒謂」之說,然此篇無正齒位之事焉。凡鄉黨飲酒必於民聚之時,欲其見化,知尚賢尊長也。《孟子》曰︰「天下有達尊三,爵也、德也、齒也。」
疏 「鄉飲」至「賓介」。○釋曰︰自此至「介亦如之」,論鄉大夫與先生謀賓介,並戒告之儀。「主人就先生而謀賓介」者,謂鄉大夫尊敬之,先就庠學人,若先生謀此二人道藝優者為賓,稍劣者為介。○注「主人」至「齒也」。○釋曰︰云「賓、介,處士賢者」者,案《玉藻》云大夫素帶,士練帶,居士錦帶,弟子縞帶。鄭玄以居士在士之下、弟子之上,解為道藝處士,非朝廷之士。此處士亦名君子,即《鄉射禮》云「征唯所欲,以告於先生君子可也」。鄭亦云︰「君子有大德行不仕者,以其未仕,有德自處,故名處士君子也。」云賢者,義取鄉大夫之興賢能者而言也。云「《周禮》」至「書數」,並《大司徒職》文。故彼鄭注云︰「物猶事也。興猶舉也。民三事教成,鄉大夫舉其賢者能者,以飲酒之禮賓客之,既則獻其書於王矣。知,明於事;仁,愛人以及物;聖,通而先識;義,能斷時宜;忠,言以中心;和,不剛不柔。善於父母為孝;善於兄弟為友;睦,親於九族;姻,親於外親;任,信於友道;恤,振憂貧者。禮,五禮之義;樂,六樂之歌舞;射,五射之法;御,五御之節;書,六書之品;數,九數之計。」引此天子司徒者,欲兼諸侯司徒,亦使鄉大夫教民以三物,教成亦使鄉大夫行鄉飲酒之禮,尊之為賓客,興舉之也。云「《鄉大夫》」已下至「於王」,並《周禮‧地官‧鄉大夫職》文。云「正月之吉」,謂周之正月朔日也。云「受法于司徒」者,謂六鄉大夫皆於大司徒處受三物,教民賓舉之法也。云「退而頒之于其鄉吏,使各以教其所治」者,吏即州長、黨正、族師、閭胥之等是也。云「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藝」者,德行即六德、六行,道藝正謂民中有道藝者,考察知其優者,擬舉之也。云「及三年大比,而興賢者、能者」,大比謂三年大案比戶口之時而興舉之,賢者即德行者也,能者即道藝者也。云「鄉老」,謂三公二鄉公一人。云「及鄉大夫帥其吏」者,即帥其鄉吏、州長已下。云「與其眾寡」者,即鄉中之人也。云「以禮禮賓之」者,以《鄉飲酒》之禮禮而賓舉之也。云「厥明,獻賢能之書於王」者,今日行鄉飲酒之禮,至其明日,獻此賢能之書于王,王再拜而受之,登于天府也。云「是禮乃三年正月而一行也」者,欲見彼是天子鄉大夫法,諸侯鄉大夫無文,以此約之,故云「諸侯之鄉大夫貢士於其君,蓋亦如此云」。但無正文,故云「蓋」以疑之也。云「古者年七十」至「學焉」,案《略說》云︰「大夫七十而致仕,老於鄉里,名曰父師,士曰少師,以教鄉人子弟於門塾之基,而教之學焉」是也。云「賢者為賓,其次為介,又其次為眾賓,而與之飲酒。是亦將獻之,以禮禮賓之也」者,謂據此經諸侯鄉大夫貢士之法,亦如天子之鄉大夫貢法,故云「亦」也。若據鄉貢一人,其介與眾賓不貢之矣,但立介與眾賓,輔賓行鄉飲酒之禮,待後年還以貢之耳。案《射義》云「古者天子之制,諸侯歲獻貢士」,注引舊說「大國三人,次國二人,小國一人」。大國三鄉,次國二鄉,小國一鄉,所貢之士與鄉同。則鄉送一人至君所,其國有遂,數亦同其鄉,並有公邑、采地,皆有賢能貢之,而貢士與鄉數同。不言遂與公邑、采地所貢者,蓋當鄉送一人至君所,君又總校德之大小,取以貢之,縱取鄉外,仍準鄉數為定。鄉大夫雖行飲酒禮客之于君,其簡訖,仍更行飲酒禮賓之於王。是《易‧觀》「盥而不薦」,鄭注云︰「諸侯貢士於天子,鄉大夫貢士於其君,必以禮賓之。」唯主人觀而獻賓,賓盥而酢主人,設薦俎則弟子也。是鄉大夫及諸侯貢士皆行飲酒禮禮賓也。云「今郡國」至「之說然」者,鄭欲解此鄉飲酒貢士法,彼漢時所行飲酒禮者是正齒位,與此不同之意。漢時已罷諸侯之國而為郡,郡有大守,而封王子、母弟者仍為國,故云郡國也。云「十月行此飲酒禮」者,謂行此鄉飲酒禮也。云「以《黨正》每歲邦索鬼神而祭祀」者,則《禮記‧郊特牲》云︰「蠟者,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周謂之十二月,即夏之十月,農功畢而蠟祭也。云「則以禮屬民而飲酒于序,以正齒位」者,屬,聚也,謂當蠟祭之月,黨正聚民於序學中,以三時務農,將闕於禮,此時農隙,故行正齒位之禮。則《禮記‧鄉飲酒義》云︰「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年長者在上。」是正齒位之法也。云「之說然」者,漢時十月飲酒禮,取此黨正之文,而然與此篇《鄉飲酒禮》異也。云「此篇無正齒位焉」者,以其此篇以德行為本而貢之,無黨正正齒位法也。云「凡鄉黨飲酒必於民聚之時」者,此鄉飲酒必於三年大比民聚之時,黨正鄉飲酒亦於大蠟民聚之時也。云皆「欲其見化,知尚賢尊長也」者,尚賢,據此篇鄉飲酒;尊長,據《黨正》鄉飲酒也。但黨正飲酒,以鄉大夫臨觀行禮,或鄉大夫居此黨內,則亦名鄉飲酒也。云「《孟子》」者,《孟子‧公孫丑》篇︰齊王召,孟子不肯朝,後不得已而朝之。宿於大夫景丑之家,景子譏之曰︰禮云「父召,無諾;君召,不俟駕而行」。固將朝矣。聞君命而遂不果,宜與夫禮若不相似然。對曰︰「天下有達尊三,爵也,德也,齒也。朝廷莫如爵,鄉黨莫如齒,輔世長民莫如德。惡有得其一以慢其二哉」是也。引之者,証鄉大夫飲酒是尚德也,黨正飲酒尊長尚齒也。爵則於此無所當,連引之耳。
主人戒賓,賓拜辱。主人答拜,乃請賓,賓禮辭,許。主人再拜,賓答拜。
戒,警也,告也。拜辱,出拜其自屈辱至己門也。請,告以其所為來之事。不固辭者,素所有志。
疏 「主人」至「答拜」。○注「戒警」至「有志」。○釋曰︰云「拜辱,出拜其自屈辱至己門也」者,知賓出門者,見《冠禮》主人宿賓,賓出門左,《鄉射》戒賓亦出門,故知此亦出門。云「所為來之事」者,謂行鄉飲酒之禮也。云「不固辭者,素所有志」者,不如《士相見》固辭,此禮辭即許者,以其主人與先生謀時,賓已知欲貢己,又賓以學習德業,擬為賓主情意相許,是以不固辭,為素有志也。案《冠禮》主人先拜,賓答拜,此賓先拜,主人答拜者,彼《冠禮》主人戒同寮,同寮尊,又使之加冠於子,尊重之,故主人先拜。此則鄉大夫尊矣,賓是鄉人,卑矣。又將貢己,尊敬主人,故賓先拜辱也。是以下注云「去又拜辱者,以送謝之」也。
主人退,賓拜辱。
退猶去也。去又拜辱者,以送謝之。
介亦如之。
如戒賓也。
疏 「介亦如之」。○注「如戒賓也」。○釋曰︰言「如戒賓」者,亦如上主人戒賓已下、賓拜辱已上之事。謀賓介及戒亦言賓介,意不言眾賓,眾賓德劣,但謀介時雖不言眾賓,亦當謀之,故上注兼言其次為眾賓。至於戒速之日必當遣人戒速,使知但略而不言,故下云「賓及眾賓皆從之」是也。《鄉飲酒義》云︰「主人親速賓及介,而眾賓自從之。」亦據不得主人戒速而為自從也。
乃席賓、主人、介。
席,敷席也。夙興往戒,歸而敷席。賓席牖前,南面。主人席阼階上,西面。介席西階上,東面。
疏 「乃席賓主人介」。○注「席敷」至「東面」。○釋曰︰知夙興往戒歸而敷席,不別日者,下記云︰「鄉,朝服而謀賓、介,皆使能,而不宿戒。」是同日也。鄭知賓、介與主人席位如此者,案《鄉飲酒義》云︰「主人者尊賓,故坐賓於西北,而坐介於西南以輔賓。賓者,接人以義者也,故坐於西北。主人者,接人以仁,以德濃者也,故坐於東南。而坐僎於東北,以輔主人也。」又云︰「賓必南面,介必東鄉,介賓主也。」《鄉射》云︰「乃席賓,南面,席主人于阼階上,西面。」以此,故知賓主及介其位然也。
眾賓之席,皆不屬焉。
席眾賓於賓席之西。不屬者,不相續也,皆獨坐,明其德各特。
疏 「眾賓」至「屬焉」。○注「席眾」至「各特」。○釋曰︰鄭知眾賓席在賓席之西者,見《鄉射》云︰「席賓,南面,東上。眾賓之席,繼而西。」此眾賓之席亦當然,但此不屬為異耳。云「皆獨坐,明其德各特」者,《鄉射》注云︰「言繼者,甫欲習眾庶,未有所殊別。」此乃特貢於君,故眾賓之席皆不屬焉。明三物已久,其德各特,故不屬續其席。雖不屬,猶統賓為位,同南面也。
尊兩壺于房戶間,斯禁。有玄酒,在西。設篚于禁南,東肆,加二勺于兩壺。
斯禁,禁切地無足者。玄酒在西,上也。肆,陳也。
疏 「尊兩」至「兩壺」。○注「斯禁」至「陳也」。○釋曰︰凡設尊之法,但醴尊見其質,皆在房內,故《士冠禮》禮子、《婚禮》禮婦,醴皆在房隱處。若然,《聘禮》禮賓尊於東廂、不在房者,見尊欲與卑者為禮,相變之法。設酒之尊,皆於顯處見其文,是以此及醮子與《鄉射》、《特牲》、《少牢》、《有司徹》皆在房戶之間是也。《燕禮》、《大射》尊,在東楹之西者,君尊專大惠也。云「設篚于禁南,東肆」者,言東肆以頭首為記,從西向東為肆,則大頭在西也。云「斯禁,禁切地無足」者,斯,澌也,澌盡之名,故知切地無足。《昏禮》、《冠禮》皆云禁者,士禮以禁戒為名,卿大夫士並有禁名,故鄭以大夫士雙言也。是以《玉藻》云︰「大夫側尊用棜,士側尊用禁。」注云︰「棜,斯禁也,大夫士禮之異也。」《禮器》云「大夫士棜禁」,注云︰「棜,斯禁也。謂之棜者,無足,有似於棜,或因名云耳。大夫用斯禁,士用棜禁。」然則禁是定名,言棜者是其義稱。故《禮器》大夫士棜名為棜禁。案《特牲禮》云「實獸於棜」,注云︰「棜之制,如今大木輿矣。」則棜是轝,非承尊之物,以禁與斯禁,無足似轝,故世人名為棜。若然,周公制禮,《少牢》名為棜,則以周公為世人,或有本無「世人」字者,是以《少牢》不名斯禁,謂之為棜,取不為酒戒。《特牲》云「壺禁在東序」,記云「壺棜禁饌于東序」,注云︰「禁言棜者,祭尚厭飫,得與大夫同器,不為神戒也。」其實不用云棜禁,不敢與大夫同名斯禁。作記解注,故云士用棜禁,明與《少牢》棜同也。若然,士之棜禁,大夫之斯禁,名雖異,其形同,是以《禮器》同名棜禁也。其餘《士冠》、《昏禮》禮賓用醴,不飲,故無禁,不為酒戒。若天子諸侯承尊之物謂之豐,上有舟,是尊與卑異號也。
設洗于阼階東南,南北以堂深,東西當東榮。水在洗東,篚在洗西,南肆。
榮,屋翼。
疏 「設洗」至「南肆」。○注「榮屋翼」。○釋曰︰云「南北以堂深」者,堂深,謂從堂廉北至房室之壁堂下,洗北去堂遠近深淺取於堂上深淺。假令堂深二丈,洗亦去堂二丈,以此為度。云「榮,屋翼」者,榮在屋棟兩頭,與屋為翼,若鳥之有翼,故《斯干》詩美宣王之室云︰「如鳥斯革,如翬斯飛。」與屋為榮,故云榮也。
羹定。
肉謂之羹。定猶孰也。
疏 「羹定」。○注「肉謂」至「孰也」。○釋曰︰云「肉謂之羹」者,《爾雅》文。言肉,正謂其狗。孰云定者,孰即定止然,故以定言之。言此者,以與速賓時節為限,不敢煩勞賓,故限之也。
主人速賓,賓拜辱,主人答拜,還,賓拜辱。
速,召也。還猶退。
疏 「主人」至「拜辱」。○釋曰︰自此至「皆從之」,論主人往賓門召之使來之事。案《鄉射》云︰「主人朝服,乃速賓。賓朝服出迎,再拜。」彼云乃速賓,此不云主人乃者,彼戒速別服,故云乃以間之。此戒速,雖與彼同,但此戒速同服,故不云乃。云「主答拜,還,賓拜辱」,案《聘禮》云賓入境,至近郊,使下大夫至賓館,下大夫遂以賓入賓送,不拜。又《公食大夫禮》使大夫戒賓,「大夫還,賓不拜送,遂從之」,鄭注云︰「不拜送者,為從之不終事。」皆不拜送。此獨拜送者,亦是鄉大夫尊,賓卑,又擬貢,故特拜辱而送之,異於餘者。
介亦如之。
如速賓也。
賓及眾賓皆從之。
從猶隨也。言及眾賓,介亦在其中矣。
疏 「賓及」至「從之」。○注「從猶」至「中矣」。○釋曰︰鄭云「言及眾賓,介亦在其中矣」者,上文戒及速皆言賓與介,不言眾賓,及從主人來,即言賓及眾賓,眾賓不戒不速,尚從主人,則介在從主人可知也。
主人一相迎于門外,再拜賓,賓答拜,拜介,介答拜。
相,主人之吏,擯贊傳命者。
疏 「主人」至「答拜」。○注「相主」至「命者」。○釋曰︰自此至「答再拜」,論主人迎賓入,升堂並拜至之事。云「主人一相迎于門外」者,謂主人於群吏中立一相,使傳賓主之命。主人乃自出迎賓於大門外,必非一相迎賓者,案《鄉飲酒義》云「主人拜迎賓于庠門之外」,明主人自迎。若然,主人輒言一相者,欲見使一相傳命,乃迎,故云「相主人之吏,擯贊傳命者」也。若然,《士相見》注「異日則拜迎,同日不拜迎」者,彼以摯相見法,此自以賓舉賢能,故與彼異也。
揖眾賓。
差益卑也,拜介、揖眾賓,皆西南面。
疏 「揖眾賓」。○注「差益」至「南面」。○釋曰︰云「差益卑」者,以上文主人迎賓而拜介,是介差卑於賓。今於眾賓不拜,直揖之而已,故云差益卑也。知拜介揖眾賓皆西南面者,以其賓、介、眾賓立位在門外,位以北為上,主人與賓正東西相當,則介與眾賓差在南東面明。知主人正西面拜賓,則側身向西南拜介、揖眾賓矣。
主人揖,先入。
揖,揖賓也。先入門而西面。
疏 「主人揖先入」。○注「揖揖」至「西面」。○釋曰︰此鄉大夫行鄉飲酒在庠學,唯有一門,即向階,門內既有三揖,故主人導賓,揖而先入門,至內霤西向待賓也。
賓厭介,入門左。介厭眾賓,入,眾賓皆入門左,北上。
皆入門西,東面,賓之屬相厭,變於主人也。推手曰揖,引手曰厭,今文皆作揖。又曰眾賓皆入左,無門。
疏 「賓厭」至「北上」。○注「皆入」至「無門」。○釋曰︰主人入後,賓乃厭介,介厭眾賓,相隨入門,皆東面北上定位。賓既北上,主人西面相向,揖訖乃相背,各向堂涂,介與眾賓亦隨賓至西階下也。云「賓之屬,相厭變於主人也」者,以賓與介、眾賓等自用引手而入,故不揖,是變於主人也。云「推手揖,引手曰厭」者,厭字或作撎字者,古字義亦通也。云「推手揖」者,案《周禮‧司儀》云︰「士揖庶姓,時揖異姓,天揖同姓。」鄭以推手小下之為士揖,平推手為時揖,推手小舉之為天揖,皆以推手為揖。又案僖二年《公羊傳》︰「荀息進曰︰虞、郭見與?獻公揖而進之。」何休云︰「以手通指曰揖。」與此別者,推手解其厭狀,通指道其揖意也。鄭則解揖體,何氏釋其揖意,相兼乃足也。云「引手曰厭」者,以手向身引之。云「今文皆作揖」者,鄭不從也。云「又曰眾賓皆入門左,無門」,亦不從也。
主人與賓三揖,至於階,三讓。主人升,賓升。主人阼階上當楣北面再拜。賓西階上當楣北面答拜。
三揖者,將進揖,當陳揖,當碑揖。楣,前梁也。復拜,拜賓至此堂,尊之。
疏 「主人」至「答拜」。○注「三揖」至「尊之」。○釋曰︰云「三讓,主人升」者,主人先升,賓後升,故《鄉射》云「主人升一等,賓升」是也。云「三揖者,將進揖,當陳揖,當碑揖」者,《爾雅》「陳,堂涂也」。云「楣,前梁也」者,對後梁為室戶上。云「復拜,賓至此堂,尊之」者,案《公食禮》云︰「公升二等,賓升。」公當楣北鄉,至再拜。《燕禮》、《大射》皆云主人升自西階,賓右至,再拜。《鄉飲酒義》亦云「拜至拜洗」,皆不云至者,略之。是知此升堂拜亦是拜至。可知凡拜至者,皆是尊之也。
主人坐取爵于篚,降洗。
將獻賓也。
疏 「主人」至「降洗」。○注「將獻賓也」。○釋曰︰自此至「主人阼階上答拜」,論主人盥洗獻賓之節也。云「主人坐取爵于篚」者,篚在堂上尊南,故取之乃降也。
賓降。
從主人也。
主人坐奠爵于階前,辭。
重以己事煩賓也。事同曰讓,事異曰辭。
疏 注「重以」至「曰辭」。○釋曰︰主人獻賓,乃是主人事,故云「重以己事煩賓也」。云「事同曰讓,事異曰辭」者,事同,謂若上文主人與賓俱升階,而云三讓是也;事異,若此文主人有事,賓無事,是事異則曰辭。此對文為義,若散文則通。是以《周禮‧司儀》云︰「主君郊勞,交擯,三辭,車逆,拜辱,三揖,三辭,拜受。」注云︰「三辭,重者先辭,辭其以禮來於外,後辭,辭升堂。」事同而云辭,是其通也。
賓對。
對,答也。賓主之辭未聞。
疏 注「賓主之辭未聞」。○釋曰︰其辭未聞者,謂若《冠禮》醮辭之等,雖行事,辭不見,於後以次見辭。此則無見辭之事,故云「未聞」也。
主人坐取爵,興,適洗,南面坐,奠爵于篚下,盥洗。
已盥乃洗爵,致潔敬也。今文無奠。
疏 「主人」至「盥洗」。○注「已盥」至「無奠」。○釋曰︰案《鄉飲酒義》云︰「主人盥洗揚觶,所以致潔也。拜至,拜洗,拜受,拜送,所以致敬也。」此經先言盥、後言洗,則盥手乃洗爵者,所以致潔,鄭取《鄉飲酒義》為言也。若然盥手、洗爵,止是致潔,拜受之等乃是致敬,並言敬者,鄭注兼拜至、拜受而言耳。
賓進,東北面,辭洗。
必進東行,示情。
疏 「賓進東北面辭洗」。○釋曰︰案下經云︰「賓復位,當西序,東面。」注云︰「言復位者,明始降時,位在此者。」案《鄉射》「賓進東北面,辭洗」,彼注云︰「必進者,方辭洗,宜違其位也。言東北面,則位南於洗矣。」是其賓初降立,至於序南東鄉,至於主人洗爵乃東行,故此得北面辭洗也。云「示情」者,實進前就主人示謙,下主人之情也。
主人坐奠爵于篚,興對。賓復位,當西序,東面。
言復位者,明始降時位在此。
疏 「主人」至「東面」。○注「言復」至「在此」。○釋曰︰上經奠爵于階前者,主人未洗,見賓降即奠爵,故在階前奠爵。此即至洗,將洗爵,見賓辭,故奠爵於篚興對,故不同也。云「言復位者,明始降時位在此」者,上始降時,直云賓降,不言處所,於此見之,是舉下以明上之義也。
主人坐取爵,沃洗者西北面。
沃洗者,主人之群吏。
疏 「主人」至「北面」。○注「沃洗」至「群吏」。○釋曰︰知「主人群吏」者,下記云︰「主人之贊者,西面北上,不與。」注云︰「贊,佐也。謂主人之屬,佐助主人之禮事,徹●,沃盥,設薦俎。」是也。
卒洗,主人壹揖、壹讓,升。
俱升。古文一作壹。
疏 「卒洗」至「讓升」。○注「俱升」。○釋曰︰知「俱升」者,《鄉射》云︰「主人卒洗,一揖一讓,以賓升。」明俱升可知。若然,上文主人先升,賓乃升者,以初至之時,賓客之道進宜難,故主人升導之,至此以辭讓訖,故略威儀而俱升也。
賓拜洗。主人坐奠爵,遂拜,降盥。
復盥,為手坋汙。
疏 「賓拜」至「降盥」。○注「復盥為手坋汙」。○釋曰︰言「奠爵,遂拜」者,因事曰遂,是以《燕禮》云︰賓受酬,「坐祭酒,遂奠于薦東」,注云︰「遂者,因坐而奠,不北面。」是其類也。凡賓主行事,相報皆言答,此不言答,省文也。
賓降,主人辭,賓對,復位,當西序。卒盥,揖讓升。賓西階上疑立。
疑,讀為仡然從於趙盾之仡。疑,正立自定之貌。
疏 「賓降」至「疑立」。○注「疑讀」至「之貌」。○釋曰︰言「揖讓」升,不言一揖一讓,從上可知。云「疑,讀為疑然從於趙盾之疑。疑,正立自定之貌」者,案宣公六年《公羊傳》云︰晉靈公欲殺趙盾,「於是伏甲于宮中,召趙盾而食之。趙盾之車右祁彌明者,國之力士也,仡然從乎趙盾而入,放乎堂下而立」。何休云︰「仡然,壯勇貌。」鄭氏以「仡然從乎趙盾而入,放乎堂下而立」,不取何休注義,以《鄉射》注云「疑,止也,有矜莊之色」,自定其義,不殊字義,與何少異也。
主人坐取爵,實之賓之席前,西北面獻賓。
獻,進也,進酒於賓。
疏 「主人」至「獻賓」。○注「獻進」至「於賓」。○釋曰︰云「西北面」者,賓在西階,北面,將就席受,故西北面向其席故也。賓西階上拜,主人少退。少退,少辟。
賓進受爵,以復位。主人阼階上拜送爵,賓少退。
復位,復西階上位。
疏 「賓進」至「少退」。○釋曰︰云「賓進」者,以賓西階上疑立,今見主人西北面獻於己席前,故賓進,將於席前受之故也。案《鄉射》云「賓進,受爵於席前,復位」,此不言席前,文不具也。
薦脯醢。
薦,進也。進之者,主人有司。
疏 「薦脯醢」。○注「薦進」至「有司」。○釋曰︰知非主人自薦者,案《昏禮》禮賓「贊者薦脯醢」,《周禮‧膳宰》「薦脯醢」,皆非主人,故知此亦非主人,是有司也。
賓升席,自西方。
升由下也,升必中席。
疏 「賓升席自西方」。○注「升由」至「中席」。○釋曰︰案《曲禮》云︰「席南鄉、北鄉,以西方為上。」今升席自西方,云「升由下」者,以賓統於主人,以東方為上,故以西方為升由下也。
乃設折俎。
牲體枝解節折在俎。
疏 「乃設折俎」。○注「牲體」至「在俎」。○釋曰︰凡解牲體之法,有全蒸其豚,解為二十一體。體解,即此折俎是也。是以下有賓俎脊、脅、肩,介俎脊、脅、肫、胳,是體解也。
主人阼階東疑立。賓坐,左執爵,祭脯醢。
坐,坐於席。祭脯醢者以右手。
疏 「主人」至「脯醢」。○注「坐坐」至「右手」。○釋曰︰知賓坐坐於席上者,上文賓升席,下文降席,故知此坐在席可知。云「祭脯醢者以右手」者,此經左執爵,明祭用右手,是以《鄉射》亦云「右祭脯醢」。
奠爵于薦西,興,右手取肺,卻左手執本,坐,弗繚,右絕末以祭,尚左手,嚌之。興,加于俎。
興,起也。肺離之。本,端濃大者。繚猶紾也。大夫以上,威儀多。紾絕之,尚左手者,明垂紾之,乃絕其末。嚌,嘗也。
疏 「奠爵」至「于俎」。○注「興起」至「嘗也」。○釋曰︰奠爵於薦右者,為取肺奠之將舉,故奠於右。《禮記‧少儀》云「取俎進俎,不坐」,是以取時奠爵興,至加于俎又興也。云「肺離之。本,端濃大」者,此是舉肺刲者,於下記文。本謂根本,肺之大端,故云濃大。云「繚,猶紾也」者,弗繚即弗紾,一也。云「大夫以上,威儀多」者,此《鄉飲酒》大夫禮,故云繚祭,《鄉射》士禮,云絕祭。但云繚必兼絕,言絕不得兼繚,是以此經云繚兼言絕也。言大夫以上,則天子諸侯亦繚絕兼有,但禮篇亡,無以可知也。案《周禮‧大祝》云︰辨九祭,「七曰絕祭,八曰繚祭」,注云︰「本同,禮多者繚之,禮略者絕則祭之。」亦據此與《鄉射》而言也。大夫已上為繚祭,《燕禮》、《大射》雖諸侯禮,以賓皆大夫為之,臣在君前,故不為繚祭,皆為絕祭也。云「嚌,嘗也」者,嚌至齒則嘗之也。
坐挩手,遂祭酒。
挩,拭也。古文挩作說。
疏 「坐挩手遂祭酒」。○注「挩拭」至「作說」。○釋曰︰案《內則》事佩之中有挩,則賓客自有挩巾以拭手也。坐挩手,因事曰遂,因坐祭酒,故云遂也。案《鄉射》「坐挩手,執爵遂祭」,此不言執爵,省文也。
興,席末坐啐酒。
啐亦嘗也。
疏 「興席末坐啐酒」。○注「啐亦嘗也」。○釋曰︰言「席末」,謂於席之尾,故云末。《鄉飲酒義》云︰「祭薦、祭酒,敬禮也。嚌肺,嘗禮也。啐酒,成禮也。於席末,言是席之正,非專為飲食也。此所以貴禮而賤財也。」注云︰「祭薦、祭酒、嚌肺於席中,唯啐酒於席末。」是也。啐酒於席末者,酒是財,賤財之義也。云「啐亦嘗」者,亦前肺云嚌,是至齒為嘗。此酒云啐,謂入口為嘗,雖至齒,入口不同,皆是嘗也。又肺於前用之不得言成禮,酒後乃用,故云成禮,異於肺也。
降席,坐奠爵,拜,告旨,執爵,興。主人阼階上答拜。
降席,席西也。旨,美也。
疏 「降席」至「答拜」。○注「降席」至「美也」。○釋曰︰賓拜告旨,主人拜崇酒,其節同,義即異矣。賓言旨,甘主人之位,啐則拜之。主人云崇者,崇,充也,謝賓以酒惡相充實,飲訖,乃崇酒。先後亦同也。
賓西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主人阼階上答拜。
卒,盡也。於此盡酒者,明此席非專為飲食起。
疏 「賓西」至「答拜」。○注「卒盡」至「食起」。○釋曰︰言「遂拜」者,亦因奠爵不起,因拜也。云「於此盡酒者,明此席非專為飲食起」者,但此席為賓賢能起,故謂在席盡爵,於此西階上卒之也。云「不專為飲食」者,啐酒於席末,兼為飲食之事,故以不專言之也。
賓降洗,
將酢主人。
疏 「賓降洗」。○注「將酢主人」。○釋曰︰自此已下至「西階上答拜」,論賓酢主人之事。云「將酢主人」者,案《爾雅》云︰「酢,報也。」前得主人之獻,今將酌以報之,故降洗而致●敬,故云將酢主人也。
主人降。
亦從賓也。降,降立阼階東,西面。
疏 「主人降」。○注「降立」至「西面」。○釋曰︰知面位如此者,案下云「主人復阼階東,西面」,故知此當於阼階東西面也。
賓坐奠爵,興辭。
西階前也。
疏 「賓坐奠爵興辭」。○注「西階前也」。○釋曰︰鄭知「西階前」者,《鄉射》云︰「賓西階前東面坐奠爵,興,辭降。」此亦然,故也。
主人對,賓坐取爵,適洗南,北面。主人阼階東,南面辭洗。賓坐奠爵于篚,興對。主人復阼階東,西面。賓東北面盥,坐取爵,卒洗,揖讓如初,升。主人拜洗,賓答拜,興,降盥,如主人禮。賓實爵主人之席前,東南面酢主人。主人阼階上拜,賓少退。主人進受爵,復位,賓西階上拜送爵,薦脯醢。主人升席自北方,設折俎,祭如賓禮。
祭者,祭薦俎及酒,亦嚌啐。
疏 「主人」至「賓禮」。○注「祭者」至「嚌啐」。○釋曰︰此賓坐取爵,適洗南盥,坐取爵,卒洗,以此言之,則賓未盥,主人辭洗。案《鄉射禮》盥訖將洗,主人乃辭洗,先後不同者,彼與鄉人習禮輕,故盥訖乃辭洗,此鄉人將賓舉之,故未盥先辭洗,重之故也。若然,《鄉射禮》內兼有鄉大夫,即尊與州長同於盥後辭洗者,以其盥後辭洗是禮之常故也。但《鄉射》「賓坐取爵適洗,坐奠爵于篚下」,主人辭洗之時,賓方奠爵于篚下,此不奠爵篚下,便言奠爵于篚者,《鄉射》云「賓坐取爵洗」之時,未得主人之命,故得奠於篚下,得主人之命,乃奠于篚。此則賓取爵適洗,未奠之時,主人即辭,故奠于篚也。云「揖讓如初,升」者,謂前主人卒洗,一揖一讓升也。云「降盥,如主人禮」者,謂如主人降盥禮,則此賓降,主人亦降,賓辭降,主人對,一與主人降辭已下同也。云「祭如賓禮」者,如上賓祭時坐,「左執爵,右祭脯醢,奠爵于薦西,興,右手取肺,郤左手執本,坐,弗繚,右絕末以祭,尚左手,嚌之。興,加于俎。坐挩手,遂祭酒。興,席末坐,啐酒。」故云祭如賓禮。云「祭者,祭薦俎及酒」者,薦謂脯醢,俎即離肺也。云「亦嚌啐」者,直云祭如賓禮。嫌祭不嚌啐,故鄭明之。云亦嚌肺啐酒,是以下文云「不告旨」,明亦啐也。
不告旨。
酒,己物也。
自席前適阼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賓西階上答拜。
自席前者,啐酒席末,因從北方降,由便也。
疏 「自席」至「答拜」。○注「自席」至「便也」。○釋曰︰案《曲禮》云席「東鄉、西鄉以南方為上,南鄉、北鄉以西方為上。」凡升席,必由下,降由上。今主人當降自南方,以啐酒於席末,遂因從席北頭降,又從北向南,北面拜,是由便也。若降由上之正,亦是便,故下云主人作相「降席自南方」,不由北方,亦由便也。
主人坐奠爵于序端,阼階上北面再拜崇酒。賓西階上答拜。
東西牆謂之序。崇,充也,言酒惡,相充實。
疏 「主人坐奠爵于序端」。○注「東西」至「充實」。○釋曰︰「奠爵于序端」者,擬後酬賓訖,取此爵以獻介也。云「東西牆謂之序」者,《爾雅‧釋宮》文。但彼云「東西廂」,廂即牆,故變言之也。
主人坐取觶于篚,降洗。賓降,主人辭降。賓不辭洗,立當西序,東面。
不辭洗者,以其將自飲。
疏 「主人」至「東面」。○釋曰︰自此至「復位」,論主人酬賓之事。○注「不辭」至「自飲」。○釋曰︰酬酒先飲,乃酬賓,故云「將自飲」。若然,既自飲而盥洗者,禮法宜潔故也。若然,經云「賓降主人辭」,應奠爵,不言者,理在可知,故為文略也。
卒洗,揖讓升。賓西階上疑立。主人實觶酬賓,阼階上北面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西階上答拜。
酬,勸酒也。酬之言周,忠信為周。
疏 「卒洗」至「答拜」。○注「酬勸」至「為周」。○釋曰︰云「賓西階上疑立」者,待主人自飲故也。云「酬之言周,忠信為周」者,此解主人將酬賓,先自飲之意。以其酬賓若不自先飲,主人不忠信,恐賓不飲,示忠信之道,故先自飲,乃飲賓為酬也。忠信為周,《國語》文。
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西階上答拜。主人降洗,賓降,辭如獻禮。升,不拜洗。
不拜洗,殺於獻。
疏 「坐祭」至「拜洗」。○注「不拜洗殺於獻」。○釋曰︰云「坐祭,遂飲」者,因坐祭即飲,飲卒觶,因事曰遂,故曰遂。云「辭,如獻禮」者,主人辭,賓降,主人為己洗爵,此與獻賓時同,故云「辭如獻禮」。禮殺升堂,不拜洗,與獻時異,故別言之,使不蒙如也。禮殺於獻者,獻時拜洗,禮初不殺故也。
賓西階上立,主人實觶賓之席前,北面,賓西階上拜,主人少退,卒拜,進,坐奠觶于薦西。
賓已拜,主人奠其觶。
疏 「賓西」至「薦西」。○注「賓已」至「其觶」。○釋曰︰賓已拜,「主人奠其觶」者,非久停,下文賓取之「奠于薦東」是也。
賓辭,坐取觶,復位。主人阼階上拜送,賓北面坐奠觶于薦東,復位。
酬酒不舉,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疏 「賓辭」至「復位」。○注「酬酒」至「交也」。○釋曰︰賓辭,不解所辭之事,案《鄉射》︰「二人舉觶于賓與大夫,進,坐奠于薦右,賓與大夫辭,坐受觶以興。」注云︰「辭,辭其坐奠觶。」以彼云賓與大夫辭,即云坐受觶以興。若自手受之以舉觶,是禮已,故賓與大夫可以當亢答之禮,得云辭其親奠。此禮初,賓謙卑,不辭其奠,故經不云坐受以興。然此辭是主人復親酌已,故《鄉射》主人酬賓云賓辭,鄭注云「辭主人復親酌己」是也。云「酬酒不舉,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者,並《曲禮》文。案彼歡謂飲食,忠謂衣服,引之並謂飲食者,鄭於彼歡與忠相對解之,故歡為飲食,忠為衣服,通而言之,總為飲食,於義合也。云「全交」者,所有飲食與已已盡之,恐人嫌貧而交絕,故不盡為全交,酬酒不飲亦是全交,故引為証也。此以奠於薦東,為酬酒不舉。案《燕禮》二人媵爵于公,「奠于薦南」,彼皆舉為旅酬而在左者,鄭彼注云︰「奠于薦南,不敢必君舉也。」案《特牲》主人酬賓,「奠于薦北」,彼舉旅而在左者,鄭彼云︰「行神惠。」故不與此同也。
主人揖,降。賓降,立于階西,當序,東面。
主人將與介為禮,賓謙,不敢居堂上。
疏 「主人」至「東西」。○注「主人」至「堂上」。○釋曰︰自此下至「主人介右答拜」,論主人獻介之事。
主人以介揖讓升,拜如賓禮。主人坐取爵于東序端,降洗。介降,主人辭降,介辭洗,如賓禮。升,不拜洗。
介禮殺也。
疏 「主人」至「拜洗」。○注「介禮殺也」。○釋曰︰案上主人迎賓之時,介與眾賓從入,又主人與客三揖至於階之時,介與眾賓亦隨至西階下東面。今此文云揖讓升,如客禮,則唯於升堂時相讓,無庭中三揖之事矣。升堂而云拜者,謂拜至亦如賓矣。云「介禮殺也」者,謂不拜洗,是以《鄉飲酒義》云「三讓以賓升,拜至、獻酬、辭讓之節繁,及介省矣」是也。
介西階上立。
不言疑者,省文。
疏 注「不言疑者,省文」。○釋曰︰此決上獻酬辭賓時,賓於西階上疑立,此亦當獻酒節而不言疑者,省文也。
主人實爵介之席前,西南面獻介。介西階上北面拜,主人少退。介進,北面受爵,復位。主人介右北面拜送爵,介少退。
主人拜于介右,降尊以就卑也。今文無北面。
疏 「主人」至「少退」。○注「主人」至「北面」。○釋曰︰云主人「介之席前,西南面獻介」者,以介席東面,故邪向之。若獻賓時,於賓席前北面向之也。「主人拜于介右,降尊以就卑也」者,以主人獻賓時,主人自在阼階,今於獻介,主人來在西階介右,是介卑,故降主人之尊,就西階介之東北面拜也。至旅酬皆同階者,禮殺故也。
主人立于西階東,薦脯醢。介升席自北方,設折俎。祭如賓禮,不嚌肺,不啐酒,不告旨。自南方降席,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主人介右答拜。
不嚌啐,下賓。
疏 「主人」至「答拜」。○注「不嚌啐下賓」。○釋曰︰云「主人立于西階東」者,始獻介之時近西,在介右,今於設薦之時,主人無事,稍近東。案上獻賓薦設之時,主人云「疑立」,此不言者,文略也。云「主人介右答拜」者,還近西於前立處答拜也。
介降洗,主人復阼階,降辭如初。
如賓酢之時。
疏 「介降」至「如初」。○注「如賓酢之時」。○釋曰︰自此至「介降立于賓南」,論介酢主人之事。云「主人復阼階,降辭如初」者,如賓酢主人之時,介辭主人從己降,主人辭介為己洗,一皆如之也。
卒洗,主人盥。
盥者,當為介酌。
疏 「卒洗主人盥」。○注「盥者當為介酌」。○釋曰︰此主人自飲而盥者,尊介也。是以《鄉射》云︰大夫將酢,主人卒洗,「主人盥」。注云︰「盥者,雖將酌自飲,尊大夫,不敢褻。」是其類也。
介揖讓升,授主人爵于兩楹之間。
就尊南授之。介不自酌,下賓。酒者,賓主共之。
疏 「介揖」至「之間」。○釋曰︰「揖讓升」者,謂一揖一讓升也。云「授主人爵于兩楹之間」,以爵授主人也。○注「就尊」至「共之」。○釋曰︰知兩楹間是尊南者,以上云尊於房戶間,房戶間當兩楹之北,故云「就尊南授之」也。云「介不自酌,下賓」者,以其賓親酌以酢主人,此不自酌,故云下賓也。云「酒者,賓主共之」者,此鄭解酒賓主共之,故賓自酌以酢主人,介卑,故不敢酌,是以《鄉飲酒義》云「尊於房戶之間,賓主共之」是也。
介西階上立。主人實爵,酢于西階上,介右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介答拜。主人坐祭,遂飲,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介答拜。主人坐奠爵于西楹南,介右再拜崇酒。介答拜。
奠爵西楹南,以當獻眾賓。
疏 「介西」至「答拜」。○釋曰︰此主人既受爵,介無事,故於西階上立。不言疑立,可知也,亦省文。○注「奠爵」至「眾賓」。○釋曰︰知此奠爵為眾賓者,案下文云「主人揖升坐取爵于西楹下」是也。鄉射無介,故獻眾賓時於東序端,取爵獻訖,奠爵于篚也。
主人復阼階,揖降。介降立于賓南。
疏 「主人」至「賓南」。○釋曰︰向來主人與介行禮於西階上,事訖,故復阼階揖讓降。介降立于賓南者,以將獻眾賓,故介無事,就賓南也。
主人西南面三拜眾賓,眾賓皆答壹拜。
三拜、一拜,示徧,不備禮也。不升拜,賤也。
疏 「主人」至「壹拜」。○注「三拜」至「賤也」。○釋曰︰自此已下至「奠于篚」,論獻眾賓之事。云「西南面」者,以其主人在阼階下,眾賓在賓、介之南,故西南向拜之。云「三拜、壹拜,示遍,不備禮也」者,眾賓各得主人一拜,主人亦遍得一拜,是不備禮,故《鄉射》云︰「三拜眾賓,眾賓皆答壹拜。」彼注云︰「三拜,示遍也。壹拜,不備禮也。」大夫禮皆然,故《少牢》云︰「主人三拜[上莫下良]者,[上莫下良]者皆答拜。」鄭云︰「三拜,旅之示遍也。」又《有司徹》云︰「主人降南面,拜眾賓于門東,三拜眾賓,門東北面,皆答壹拜。」大夫尊,故也。士則答再拜,故《特牲》云︰主人「三拜眾賓,眾賓答再拜。」鄭云「眾賓再拜者,士賤,旅之,得備禮」是也。云「不升拜,賤也」者,此決上主人與賓、介行禮皆升堂拜,至此三拜,賓賤,故不升拜至也。
主人揖升,坐取爵于西楹下,降洗,升實爵,于西階上獻眾賓。眾賓之長升拜受者三人。
長,其老者,言三人,則眾賓多矣。
疏 「主人」至「三人」。○注「長其」至「多矣」。○釋曰︰云「主人揖升」者,從三人為首,一一揖之而升也。云「降洗,升實爵」者,以下不更言洗,則以下因此不復洗矣。云「西階上獻眾賓」者,下別言眾賓之長三人,則眾賓之中兼言堂下眾賓,故鄭云「眾賓多矣」。自三人已下,於下便以次歷言之矣。云「拜受者三人」,則堂下眾賓不拜受矣。
主人拜送。
於眾賓右。
疏 「主人拜送」。○注「於眾賓右」。○釋曰︰知在眾賓右,拜送者約上文介右而知也。
坐祭,立飲,不拜既爵。授主人爵,降復位。
既,卒也。卒爵不拜,立飲,立授,賤者禮簡。
疏 「坐祭」至「復位」。○注「既卒」至「禮簡」。○釋曰︰云「卒爵不拜,立飲,立授,爵賤者禮簡」者,賓賢能,以賢者為賓,其次為介,不間長幼。其三賓德劣于賓、介,則數年之長幼,故上眾賓之長也。賓介則坐祭,坐飲,又拜既爵,此三賓則坐祭,與賓、介同不拜既爵、立飲、立授則異,賤,故禮簡也。
眾賓獻,則不拜受爵,坐祭,立飲。
次三人以下也,不拜,禮彌簡。
疏 「眾賓」至「立飲」。○注「次三」至「彌簡」。○釋曰︰此據堂下眾賓不拜受,簡於三人,故云「禮彌簡」也。
每一人獻,則薦諸其席。
謂三人也。
疏 「每一」至「其席」。○注「謂三人也」。○釋曰︰上已云獻,此以下別言薦。云每一人,還發三人而言。云「每一人獻則薦諸、其席」,則一一得獻,即薦之,以其言席,又下別言眾賓,則此三是三人,故鄭云「三人」也。
眾賓辯有脯醢。
亦每獻薦於其位,位在下。今文辯皆作徧。
疏 「眾賓辯有脯醢」。○注「亦每」至「作遍」。○釋曰︰云「亦每獻薦於其位」者,如上三人,一一薦之。知位在下者,以其言堂下立侍,不合有席,既不言席,故位在下,既不言其數,則鄉人有學識者,皆來觀禮,皆入飲酒之內。是以《鄉射》云︰旅酬堂上,「辯,卒受者興,以旅在下者」,明眾賓在堂下也。
主人以爵降,奠于篚。
不復用也。
疏 「主人」至「于篚」。○釋曰︰以此合一獻遍,不復用,故以主人爵降,奠於篚也。
揖讓升。賓厭介升,介厭眾賓升,眾賓序升,即席。
序,次也。即,就也。今文厭皆為揖。
疏 「揖讓」至「即席」。○注「序次」至「為揖」。○釋曰︰自此至「舉觶者降」,論遍獻眾賓訖,將以旅酬之事。云「眾賓序升」者,謂三賓堂上有席者,以年長為首,以次即席也。云「今文厭皆為揖」,不從者,以賓相引以手,不得為揖故也。
一人洗,升,舉觶于賓。
一人,主人之吏。發酒端曰舉。
疏 「一人」至「于賓」。○注「一人」至「曰舉」。○釋曰︰此一人舉觶,為旅酬也。云「發酒端曰舉」者,從上至下遍飲訖,又從上而起,是發酒端曰舉也。
實觶,西階上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席末答拜。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答拜。降洗,升實觶,立于西階上,賓拜。
賓拜,拜將受觶。
疏 「實觶」至「賓拜」。○注「賓拜拜將受觶」。○釋曰︰云「賓席末答拜」者,謂於席西南面,非謂席上,近西為末,以其無席上拜法也。已下賓拜皆然。
進,坐奠觶于薦西。賓辭,坐受以興。
舉觶不授,下主人也。言坐受者,明行事相接,若親受,謙也。
疏 「進坐」至「以興」。○注「舉觶」至「謙也」。○釋曰︰云「舉觶不授,下主人也」者,決上主人獻賓皆親授而奠之,今不親授,是下主人。《鄉射》注云︰「不授,賤不敢也。」下主人明。此亦賤不敢授也。云「言坐受者,明行事相接,若親受,謙也」者,若於人手相授受,名為受,不於人取之,不得言受。今於地取之而言受者,以主人奠之,賓取之而無隔絕,雖於地,若手受之,故云明行事相接若親受之謙也。
舉觶者西階上拜送,賓坐奠觶于其所。
所,薦西也。
疏 「舉觶」至「其所」。○注「所薦西也」。○釋曰︰賓奠於其所者,待作樂後立司正,賓乃取此觶以酬主人,以其將舉,故且奠之於右也。
舉觶者降。
事已。
疏 「舉觶者降」。○注「事已」。○釋曰︰案《鄉射》「舉觶者降」後有大夫,此不言者,大夫觀禮之人,或來或否,故不言也。
設席于堂廉,東上。
為工布席也。側邊曰廉,《燕禮》曰︰「席工於西階上少東,樂正先升,北面。」此言樂正先升,立于西階東,則工席在階東。
疏 「設席」至「東上」。○注「為工」至「階東」。○釋曰︰自此下至「樂正告于賓乃降」,論主人樂賓之事。大判總為作樂,其中別有四節之殊︰有歌,有笙,有間,有合,次第不同也。案《燕禮》「席工于西階上」,即云「樂正先升」,《大射》亦云「席工于西階上,工六人四瑟」,始云「小樂正從之」,不同者,《燕禮》主於歡心,尚樂,故先云樂正先升,《大射》主於射,略於樂,故辨工數,乃云樂正從之也。若然,此主於樂,不與燕同,而席工下辨工數,乃云樂正升者,此臣禮避初也。至於《鄉射》亦應主於射,略於樂,而不言工數,先云樂正,而不與《大射》同者,亦是避初之事也。云「為工布席也」者,以《鄉射》、《燕禮》、《大射》皆席工連言,此不言席工,文不具爾,故此為工布席。下云工入升,明此席也。引《燕禮》者,欲証此席為工,又取此工席在西階東,以其此經云堂廉東上,不言階東,故取《燕禮》西階上少東,樂正又在工西。此下云樂正於西階東,據樂正於西階東,而立在工西,則知工席更在階東、北面可知。但此言近堂廉,亦在階東,彼云階東亦近堂廉也。
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二人,皆左何瑟,後首,挎越,內弦,右手相。
四人,大夫制也。二瑟,二人鼓瑟,則二人歌也。瑟先者,將入,序在前也。相,扶工也,眾賓之少者為之,每工一人。《鄉射禮》曰「弟子相工如初入」,天子相工使眂瞭者,凡工,瞽矇也,故有扶之者。「師冕見,及階,子曰︰『階也。』及席,子曰︰『席也。』」固相師之道。後首者,變于君也。挎,持也。相瑟者則為之持瑟。其相歌者,徒相也。越,瑟下孔也。內弦,側擔之者。
疏 「工四」至「手相」。○注「四人」至「之者」。○釋曰︰云「四人,大夫制也」者,此鄉大夫飲酒而云四人,《大射》諸侯禮而云六人,故知四人者,大夫制也。《燕禮》亦諸侯禮,而云四人者,鄭彼注云︰工四人者,《燕禮》輕,從大夫制也。《鄉射》是諸侯之州長,士為之,其中兼有鄉大夫,以三物詢眾庶行《射禮》法,故工亦四人,大夫制也。若然,士當二人,天子當八人,為差次也。云「二瑟,二人鼓瑟,則二人歌也」者,既云工四人二人瑟,明二人鼓瑟可知也。云「相,扶工也,眾賓之少者為之」者,見《鄉射》云︰「樂正適西方,命弟子。」弟子則眾賓之少者也。云「每工一人」者,案《周禮》瞽三百人,又此經二人瑟,相者二人,皆左何瑟。又《大射》僕人正相大師,以諸文言之,故知每工一人。若然,此經工四人,二人瑟,相二人,則工二人。歌雖不言相,亦二人可知。以空手無事,故不言也。云「《鄉射禮》曰弟子相工如初入」者,彼謂將射,樂正命弟子相工遷樂於下,降時如初入之次第,亦瑟先歌後,引之,証弟子相工之事。天子相工亦使眂瞭為之,知者,見《周禮‧眂瞭職》云「凡樂事相瞽」是也。云「凡工,瞽矇也」者,鄭司農云︰無目眹謂之瞽,有目眹而無見謂之矇,有目無眸予謂之瞍,故《詩‧大雅》云「矇瞍奏工」是也。引《論語》者,証瞽人無目,須扶之義也。云師,即大師之官,無目瞽矇之長也。云「後首者,變於君也」者,案《燕禮》云︰「小臣左何瑟,面鼓。」注云︰「燕尚樂,可鼓者在前也。」此《鄉飲酒》亦尚樂,而不面鼓,是變於君也。案《大射》主於射,略於樂,《鄉射》亦應主於射,略於樂,所以面鼓,亦是變於君也。云「挎,持也」者,瑟底有孔越,以指深入謂之挎也。云「其相歌者,徒相也」者,徒,空也,無可荷空,以右手相,以經不言故也。云「內弦,側擔之者」,以左於外,側擔之使弦向內也。
樂正先升,立于西階東。
正,長也。
疏 「樂正」至「階東」。○注「正長也」。○釋曰︰案《周禮》有大司樂、樂師,天子之官。此樂正者,諸侯及大夫、士之官,當天子大司樂。言先升,對後升。云「長」,樂官之長也。
工入,升自西階。北面坐。相者東面坐,遂授瑟,乃降。
降立于西方,近其事。
疏 「工入」至「乃降」。○注「降立」至「其事」。○釋曰︰工入升,不言歌瑟先後,案上文已云瑟先其歌可知也。鄭知「降立於西方,近其事」者,《鄉射》云︰「樂正適西方,命弟子贊工遷樂。」故知西方是近其事也。
工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
三者皆《小雅》篇也。《鹿鳴》,君與臣下及四方之賓燕,講道修政之樂歌也。此采其己有旨酒,以召嘉賓,嘉賓既來,示我以善道。又樂嘉賓有孔昭之明德,可則傚也。《四牡》,君勞使臣之來樂歌也。此采其勤苦王事,念將父母,懷歸傷悲,忠孝之至,以勞賓也。《皇皇者華》,君遣使臣之樂歌也。此采其更是勞苦,自以為不及,欲諮謀于賢知而以自光明也。
疏 「工歌」至「者華」。○注「三者」至「光明」。○釋曰︰凡歌《詩》之法,皆歌其類。此時貢賢能,擬為卿大夫,或為君所燕食,以《鹿鳴》詩也;或為君出聘,以《皇皇者華》詩也;或使反為君勞來,以《四牡》詩也。故賓賢能而預歌此三篇,使習之也。云「三者皆《小雅》篇也」者,其詩見於《小雅》之內也。云「《鹿鳴》,君與臣下及四方之賓燕,講道修政之樂歌也」者,自此已下,鄭皆先引《詩序》於上,復引《詩經》於下,以其子夏作序,所以序述經意,故鄭並引之也。案《鹿鳴》序云︰「《鹿鳴》,燕群臣嘉賓也。」然後群臣嘉賓得盡其心之事,還依序而言也。云「此采其己有旨酒,以召嘉賓,嘉賓既來,示我以善道」至「可則效也」者,案彼經云「我有旨酒,以燕樂嘉賓之心」,又云「示我周行」,「德音孔昭,視民不恌,是則是效」之事。《四牡》序云︰「勞使臣之來也。」經云︰「王事靡鹽,我心傷悲」,「豈不懷歸」,「將母來諗。」《皇皇者華》序云︰「君遣使臣也。」經云︰「於彼原隰,駪駪征夫,每懷靡及」,「周爰諮謀」之事,故鄭依而引之為証也。
卒歌,主人獻工。工左瑟,一人拜,不興,受爵。主人阼階上拜送爵。
一人,工之長也。凡工賤,不為之洗。
疏 「卒歌」至「送爵」。○注「一人」至「之洗」。○釋曰︰云「一人,工之長也」者,謂就四人之內為首者也。云「凡工賤,不為之洗」者,下大師為之洗,是君賜者為之洗,明自外不為之洗也。案此《鄉飲酒》及《燕禮》同是主歡心尚樂之事,故有升歌笙間合樂,及其獻工獻笙後間合不獻,以知二節自前已得獻,故不復重獻。《鄉射》主於射,略於樂,無笙間,唯有合樂,笙工並為,至終總獻之。《大射》亦主於射,略於樂,但不間歌,不合樂,故有升歌,《鹿鳴》三終,主人獻工,乃後下管新宮,不復得獻,此君禮異於《鄉射》也。若《鄉射》與《大射》同略於樂,《大射》不略升歌而略笙間合者,《二南》是鄉大夫之正,《小雅》是諸侯之正,鄭注《鄉射》云「不略合樂」者,不可略其正。諸侯不略《鹿鳴》之等,義亦然也。
薦脯醢,使人相祭。
使人相者,相其祭酒、祭薦。
疏 「薦脯醢使人相祭」。○注「使人」至「祭薦」。○釋曰︰知「使人相祭」者,以相者扶工之人,每事使之指授,故知還使相者為之。知「祭酒、薦祭」者,以其云獻薦脯醢即云相祭,知相其祭酒祭薦也。
工飲,不拜既爵,授主人爵。
坐授之。
疏 注「坐授之」。○釋曰︰知「坐授之」者,以經不云「興」,故知坐授之也。
眾工則不拜,受爵,祭飲,辯有脯醢,不祭。
祭飲,獻酒重,無不祭也。今文辯為徧。
疏 「眾工」至「不祭」。○注「祭飲」至「為遍」。○釋曰︰言「獻酒重,無不祭也」者,眾工諸事皆不備,尚祭飲,則知得獻酒無有不祭,故知獻酒重無不祭也。其正酬亦祭,至於旅酬以下,則不祭而已。故下記云︰「凡旅不洗,不洗者,不祭。」鄭注云︰「敬禮殺也。」不甚潔也。此眾工亦不洗而祭,是以云獻酒重無不祭也。
大師,則為之洗,賓、介降,主人辭降。工不辭洗。
大夫若君賜之樂,謂之大師,則為之洗,尊之也。賓、介降,從主人也。工,大師也。上既言獻工矣,乃言大師者,大師或瑟,或歌也。其獻之,瑟則先,歌則後。
疏 「大師」至「辭洗」。○注「大夫」至「則後」。○釋曰︰天子諸侯有常官,則有大師也。大夫則無常官,若君賜之樂,並樂人與之,則亦謂之大師,主人為之洗。若然,工非大師則無洗。云「賓,介降,從主人也」者,案《鄉射》云︰「大師則為之洗,賓降。」注云︰「大夫不降,尊也。」此既大夫禮,則有大夫亦不降可知也。云「工,大師也」者,既言大師則為之洗,而云工不辭洗,故知工即大師。是以《論語》云「師冕見,孔子為之相」,鄭云︰「相,扶工。」是工為樂人之總稱也。云「上既言獻工矣,乃言大師者,大師或瑟,或歌也」者,以其前工有瑟有歌,後別言大師,則大師能瑟,或在瑟中,若大師能歌,或在歌中,故云大師或瑟或歌也。云「其獻之,瑟則先,歌則後」者,以其序入及升堂,皆瑟先歌後,其獻法皆先瑟後歌,是以知獻之瑟先歌後,隨大師所在,以次獻之也。《燕禮》云︰「卒歌,主人洗升,獻工,工不興,左瑟,一人拜,受爵。」注云︰「左瑟,便其右。一人,工之長者也。」《燕禮》諸侯禮有常官,不言大師,以《燕禮》主為臣子,故工四人,從大夫制,其大師入工,不別言之也。《大射》云︰「主人洗升,實爵,獻工,工不興,左瑟。」注云︰「大師無瑟,於是言左瑟者,節也。」若大師在歌,亦先得獻,與《燕》異也。
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樂《南陔》、《白華》、《華黍》。
笙,吹笙者也,以笙吹此詩以為樂也。《南陔》、《白華》、《華黍》,《小雅》篇也,今亡,其義未聞。昔周之興也,周公制禮作樂,采時世之詩以為樂歌,所以通情,相風切也,其有此篇明矣。後世衰微,幽、厲尤甚,禮樂之書,稍稍廢棄。孔子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謂當時在者而復重雜亂者也,惡能存其亡者乎?且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于周大師,歸以祀其先王。至孔子二百年之間,五篇而已,此其信也。
疏 「笙入」至「華黍」。○釋曰︰此升歌訖得獻,乃始入也。云「磬南,北面」者,磬既南面,其南當有擊磬者在磬南、北面,而云笙入磬南北面者,在磬者之南北面也。○注「笙吹」至「信也」。○釋曰︰言「《小雅》篇也」者,今序仍在《魚麗》之下,是《小雅》也。云「今亡,其義未聞」者,案詩《魚麗》之下見子夏序,序此三篇。案彼子夏序云「《南陔》,孝子相戒以養也。《白華》,孝子之潔白也。《華黍》,時和歲豐,宜黍稷也。」此已上是子夏序,文則云「有其義而亡其辭」者,此是毛公續序。云有其義,指子夏序有其義也;云而亡其辭者,謂《詩》辭亡矣。若然,彼亡辭,此亡義,與此義異也。云「昔周之興也,周公制禮作樂」至「明矣」者,欲明周公制此《儀禮》之時,有此三篇之意也。云「後世衰微,幽、厲尤甚」者,《禮運》云︰孔子曰︰我觀周道,幽厲傷之,吾舍魯何適。是幽厲尤甚者也。禮樂之書稍稍廢棄者,自幽、厲已後,稍稍更加廢棄,此篇之失也。又引孔子以下至「其信」者,欲明孔子以前,言亡三篇之意也。案《南陔》注云︰「孔子論《詩》,《雅》、《頌》各得其所,時俱在耳。篇第當在於此,時遭戰國及秦之世而亡之,其義則與眾篇之義合編,故存。至毛公為詁訓傳,乃分眾篇之義,各置於其篇端。」彼《詩》鄭注又與此不同者,鄭君注《禮》之時,未見《毛傳》,以為此篇孔子前亡。注《詩》之時,既見《毛傳》,以為孔子後失。必知戰國及秦之世者,以子夏作序,具序三篇之義,明其《詩》見在,毛公之時亡其辭,故知當戰國及秦之世也。
主人獻之于西階上。一人拜,盡階,不升堂,受爵,主人拜送爵。階前坐祭,立飲,不拜既爵,升授主人爵。
一人,笙之長者也。笙三人,和一人,凡四人。《鄉射禮》曰︰「笙一人拜于下。」
疏 「主人」至「人爵」。○注「一人」至「於下」。○辭曰︰自此至「不祭」,論獻笙者之事。云「一人拜」者,謂在地拜,乃盡階,不升堂受爵也。云「一人,笙之長者也」者,笙者四人,今言一人受爵,明據為長官者而言也。云「笙三人,和一人,凡四人」者,案《鄉射》記云︰「三笙一和而成聲。」注︰「三人吹笙,一人吹和,凡四人。」《爾雅》曰「笙小者謂之和」是也。云「《鄉射禮》曰︰笙一人拜于下」者,即此一人拜者,亦在堂下可知。但獻工之時,拜送在西階東,以工在階東故也。此主人拜送笙之時,在西階上,以其笙在階下,故不同也。
眾笙則不拜,受爵,坐祭,立飲,辯有脯醢,不祭。
亦受爵于西階上,薦之者於其位,磬南。今文辯為徧。
疏 「眾笙」至「不祭」。○注「亦受」至「為遍」。○釋曰︰眾笙除一人之外,二人者不備禮,故亦受爵於西階上者,與一人同也。云「薦之皆於其位,磬南」者,依前笙入,立于磬南之處,是其類也。
乃間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崇丘》;歌《南山有臺》,笙《由儀》。
間,代也,謂一歌則一吹。六者皆《小雅》篇也。《魚麗》,言太平年豐物多也。此采其物多酒旨,所以優賓也。《南有嘉魚》,言太平君子有酒樂與賢者共之也。此采其能以禮下賢者,賢者累蔓而歸之,與之燕樂也。《南山有臺》,言太平之治以賢者為本。此采其愛友賢者,為邦家之基,民之父母,既欲其身之壽考,又欲其名德之長也。《由庚》、《崇丘》、《由儀》,今亡,其義未聞。
疏 ○釋曰︰此一經堂下吹笙,堂上升歌,間代而作,故謂之「乃間」也。○注「間代」至「未聞」。○釋曰︰云「謂一歌則一吹」者,謂堂上歌《魚麗》終,堂下笙中吹《由庚》續之。以下皆然。此《魚麗》、《南有嘉魚》、《南山有台》,其詩見在。云「六者皆《小雅》篇也」者,見編在《小雅》之內,故知之。見在者,鄭君亦先引其序,後引其詩。案《魚麗》序云︰「《魚麗》,美萬物盛多也。」詩云︰「君子有酒,旨且多。」《南有嘉魚》序云︰「大平之君子至誠,樂與賢者共之也。」詩云︰「君子有酒,嘉賓式燕以樂。」《南山有台》序云︰「樂得賢也。得賢則能為邦家立大平之基矣。」詩云︰「樂只君子,邦家之基。」又云︰「樂只君子,民之父母,遐不眉壽」是也。此其鄭君所言義意。云「《由庚》、《崇丘》、《由儀》,今亡,其義未聞」者,案《詩》序云︰「《由庚》,萬物得由其道也。《崇丘》,萬物得極其高碩也。《由儀》,萬物之生,各得其宜也。」「有其義而亡其辭」,此毛公續序,義與《南陔》、《白華》、《華黍》同。堂上歌者不亡,堂下笙者即亡,蓋當時方以類聚,笙歌之詩,各自一處,故存者並存,亡者並亡也。
乃合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蘩》、《采蘋》。
合樂,謂歌樂與眾聲俱作。《周南》、《召南》,《國風》篇也。王后、國君夫人房中之樂歌也。《關雎》言后妃之德,《葛覃》言后妃之職,《卷耳》言后妃之志,《鵲巢》言國君夫人之德,《采蘩》言國君夫人不失職,《采蘋》言卿大夫之妻能循其法度。昔太王、王季居于岐山之陽,躬行《召南》之教,以興王業。及文王而行《周南》之教,以受命。《大雅》云︰「刑于寡妻,至於兄弟,以御于家邦。」謂此也。其始一國耳,文王作邑于豐,以故地為卿士之采地,乃分為二國。周,周公所食;召,召公所食。於時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德化被于南土,是以其詩有仁賢之風者,屬之《召南》焉;有聖人之風者,屬之《周南》焉。夫婦之道,生民之本,王政之端,此六篇者,其教之原也。故國君與其臣下及四方之賓燕,用之合樂也。鄉樂者,風也。《小雅》為諸侯之樂,《大雅》、《頌》為天子之樂。《鄉飲酒》升歌《小雅》,禮盛者可以進取也。《燕》合鄉樂,禮輕者可以逮下也。《春秋傳》曰︰《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也。《文王》、《大明》、《緜》,兩君相見之樂也。然則諸侯相與燕,升歌《大雅》,合《小雅》。天子與次國、小國之君燕亦如之,與大國之君燕,升歌《頌》,合《大雅》。其笙間之篇未聞。
疏 「乃合」至「采蘋」。○注「合樂」至「未聞」。○釋曰︰此一經論堂上元缺一字堂下眾聲俱合之事也。云「合樂,謂歌樂眾聲俱作」者,謂堂上有歌瑟,堂下有笙磬,合奏此詩,故云眾聲俱作。云「《周南》、《召南》,《國風》篇也」者,案《論語》注《國風》之首篇,謂「十五國風之篇首」,義可知也。云「王后國君夫人房中之樂歌也」者,案《燕禮》記云︰「有房中之樂。」注云「弦歌《周南》、《召南》之詩,而不用鍾磬之節。謂之房中者,后、夫人之所諷誦以事其君子」是也。既名房中之樂用鍾鼓奏之者,諸侯、卿、大夫燕、饗亦得用之,故用鍾鼓。婦人用之,乃不用鍾鼓,則謂之房中之樂也。云「《關雎》言后妃之德」以下至「修其法度」,《周南》三篇即言后妃,《召南》三篇則言夫人,不同者,此雖同是文王之化,《召南》是文王未受命已前之事,諸侯之禮,故稱夫人,《周南》是文王受命稱王之后,天子之禮,故稱后也。云「昔大王、王季居于岐山之陽」者,案《魯頌》云︰「后稷之孫,實維大王,居岐之陽。」鄭云︰「大王自豳徙居岐陽。」是大王居於岐陽也。兼言王季者,王季,大王之子,繼大王后亦居岐陽,至文王始居于豐,故兼言王季也。云「躬行《召南》之教,以興王業」者,大王得騖驚鳴于岐,又實始翦商,王季又纂我祖考,是其以興王業也。云「及文王而行《周南》之教,以受命」者,文王徙居豐,得赤雀之命,故云以受命也。鄭注《鄉射》云︰「昔大王、王季、文王始居岐山之陽。」彼兼言文王者,欲見文王未受命以前,亦得《召南》之化。知者,案《羔羊》詩序云︰「召南之國,化文王之政。」《摽有梅》序云︰「召南之國,被文王之化。」此不兼言文王者,據文王徙豐,受命之后,專行《周南》之教,是《周南》十一篇唯言文王之化,不言大王、王季也。《大雅》云「刑于寡妻」者,是《大雅‧思齊》之詩也。引之者,証文王施化,自近及遠,自微至著之意。云「其始一國耳」者,謂大王自豳遷于岐山,周原膴膴,過百里之地。言此者,欲見徙居于豐以後,二分天下,以此故國分與二公,故云文王作邑于豐,以故地為卿士之采地,乃分為二國也。云「周,周公所食;召,召公所食」者,此二公身為三公,下兼卿士,即上采地一也。云此者,欲見采地得稱周召之意。云「於時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德化被于南土」者,欲見周、召皆稱南之意也。云「是以其詩有仁賢之風者,屬之《召南》焉」者,謂文王未受命以前也。云「有聖人之風者,屬之《周南》焉」者,謂受命以後也。故《詩》序云︰「《關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風,故系之周公。《鵲巢》、《騶虞》之德,諸侯之風也。先王之所以教,故系之召公。」必將《二南》系此二公者,天子不風,文王受命稱王,故系於二公也。云「夫婦之道,生民之本,王政之端」者,欲見合樂之時,作此六篇之意也。云「故國君與其臣下及四方之賓燕,用之合樂也」者,此據《燕禮》而言之也。云「鄉樂者,風也」者,亦據《燕禮》而言,故《燕禮》記云「遂合鄉樂」者,據此《鄉飲酒》、《鄉大夫》所作也。云「《小雅》為諸侯之樂」者,則升歌《鹿鳴》之等是也。云「《大雅》、《頌》為天子之樂」者,《肆夏》、《繁遏》、《渠》之等是也。云「《鄉飲酒》升歌《小雅》,禮盛者可以進取也」者,據此《鄉飲酒》為饗禮,升歌《鹿鳴》,進取諸侯之樂,饗禮盛,可以進取也。云「《燕》合鄉樂,禮輕者可以逮下也」者,逮,及也,以《燕禮》輕,故言可以逮下也。鄭君據《儀禮》上下而言,其實饗、燕同樂,知者,穆叔如晉,晉侯饗之,歌《鹿鳴》之三,是與《燕禮》同樂也。若然,《小雅》云鄉或進取,燕可以逮下者,饗亦逮下也。云「《春秋傳》曰」者,襄公四年《左氏傳》文。彼云︰「穆叔如晉,晉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鳴》之三,三拜。韓獻子使行人子員問之曰︰吾子舍其大,而重拜其細,敢問何禮也?穆叔對曰︰《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弗敢與聞。《文王》,兩君相見之樂也,臣不敢及。《鹿鳴》,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引之者,証《肆夏》、《繁遏》、《渠》是《頌》,謂天子之樂歌。案《鍾師》杜子春注引呂叔玉云︰「《肆夏》,時邁也。《繁遏》,執競也。《渠》,思文也。」鄭君不從,以為《詩》篇名《頌》之族類也,此歌之大者載在樂章,樂崩亦從而亡之,是以《頌》不能具是也。云「然則諸侯相與燕,升歌《大雅》,合《小雅》。天子與次國、小國之君燕亦如之,與大國之君燕,升歌《頌》,合《大雅》」者,此約穆叔云《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肆夏》、《繁遏》、《渠》則《頌》也。元侯,大國之君也。凡合樂者,遏取卑者一節,故歌《頌》,合《大雅》也。若元侯自相享,亦依此。案《詩譜》云︰「天子、諸侯燕群臣及聘問之賓,皆歌《鹿鳴》,合鄉樂。」鄭云︰諸侯相燕,天子與國君燕,與大國之君燕。《國語》及襄公四年公言饗見之者,亦欲饗同也。向來所言,皆據升歌合樂有此尊卑之差,若納賓之樂,天子與五等諸侯同用《肆夏》,是以《燕禮》納賓用《肆夏》。《禮記‧郊特牲》云︰「大夫之奏《肆夏》,由趙文子始也。」是大夫不得用之,其諸侯以上同用之也。云「其笙間之篇未聞」者,案《鄉飲酒禮》笙間之樂前與升歌同在《小雅》,則知元侯及國君相饗燕,笙間亦同升歌矣。而云未聞知,謂如《由庚》、《由儀》之等篇名未聞。
工告于樂正曰︰「正歌備。」樂正告于賓,乃降。
樂正降者,以正歌備,無事也。降立西階東,北面。
疏 「工告」至「乃降」。○注「樂正」至「北面」。○釋曰︰鄭知「降立西階東,北面」者,以其堂上時在西階之東,北面,知降堂下亦然。在笙磬之西,亦得監堂下之樂,故知位在此也。此《鄉飲酒》及《鄉射》大夫禮卑,無大師,故工告樂備。國君禮備,有大師告樂備。《大射》不告樂備者,是禮主於射,略於樂故也。
主人降席自南方,
不由北方,由便。
疏 「主人降席自南方」。○注「不由北方由便」。○釋曰︰自此至「退立于觶南」,論立司正之事。云「不從北方,由便」者,主人之席南上,升由下,降由上,是其常而言。不從北方由便者,解禮,故所以升由下,降由上者,是由便也。
側降。
賓、介不從。
疏 「側降」。○注「賓介不從」。○釋曰︰側者,特也。賓、介不從,故言側。上來主人降,賓、介皆從降,此獨不從者,以其方燕,禮殺故也。
作相為司正。司正禮辭,許諾。主人拜,司正答拜。
作,使也。禮樂之正既成,將留賓,為有解惰,立司正以監之。拜,拜其許。
疏 「作相為司正」。○注「作使至其許」。○釋曰︰上經云一相迎子門外,今將燕使為司正,監察賓主之事,故使相為司正也。云「禮樂之正既成」者,謂主人與賓行獻酢之禮,是禮成也。升歌笙間,合樂三終,是樂成也。故鄭總言禮樂之正既成也。
主人升,復席。司正洗觶,升自西階,阼階上北面受命于主人。主人曰︰「請安于賓。」司正告于賓,賓禮辭,許。
為賓欲去,留之,告賓於西階。
疏 「主人」至「辭許」。○注「為賓」至「西階」。○釋曰︰此司正升西階,適阼階上,案《鄉射》云司正「升自西階,由楹內適阼階上,北面」,彼此同。此不言由楹內者,省文也。云「告賓於西階」者,《鄉射》云司正西階上,故知也。
司正告于主人,主人阼階上再拜,賓西階上答拜。司正立于楹間以相拜,皆揖,復席。
再拜,拜賓許也。司正既以賓許告主人,遂立楹間以相拜。賓、主人既拜,揖就席。
疏 「司正」至「復席」。○注「再拜」至「就席」。○釋曰︰凡相拜者,當在賓主拜前。今相見,云在賓拜下者,以經云「司正告于主人」,因即拜賓,賓即答拜,文理切,不得先言相拜,故退之在下,其實相時在賓主拜前,是以《鄉射》云︰「司正告于主人,遂立楹間以相拜,主人阼階上再拜,賓西階上答再拜。」是其相拜在前也。云「主、賓既拜,揖就席」者,以《鄉射》賓主拜訖,即揖就席故也,知此亦然也。
司正實觶,降自西階,階間北面坐奠觶,退共,少立。
階間北面,東西節也。其南北當中庭。共,拱手也。少立,自正,慎其位也。己帥而正,孰敢不正。《燕禮》曰︰「右還北面。」
疏 「司正」至「少立」。○注釋曰︰云「階間北面,東西節也」者,階間謂兩階之間,東西等是東西節也。云「其南北當中庭」者,案《鄉射》云︰「司正實觶,降自西階中庭,北面坐奠觶。」此經雖不言中庭,宜與彼同,故云中庭也。云「己帥而正,孰敢不正」者,此是《論語》孔子語季康子之言也。彼言子帥,指季康子為子;此言己帥,指司正為己,欲見司正退也。云「共,拱手也。少立,自正,慎其位也」者,欲見令賓主亦皆正,慎其位也。云「《燕禮》曰︰右還北面」者,《燕禮》司正降自西階,又還北面,取不背其君。此亦降自西階,亦右還北面,取不背大夫也,故引以為證也。
坐取觶,不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盥洗,北面坐奠觶于其所,退立于觶南。
洗觶奠之,示潔敬。立於其南以察眾。
疏 「坐取」至「觶南」。○注「洗觶」至「察眾」。○釋曰︰執觶興洗北面者,案《鄉射》、《大射禮》皆直云取觶洗,南面反奠於其所,不云盥,此俗本有盥者,誤。又此文及《鄉射》奠空觶,皆位南,北面奠之。《燕禮》、《大射》皆南面奠之者,以國君禮盛、儀多故也。
賓北面坐取俎西之觶,阼階上北面酬主人。主人降席,立于賓東。
初起旅酬也。凡旅酬者,少長以齒,終於沃盥者,皆弟長而無遺矣。
疏 「賓北」至「賓東」。○釋曰︰自此至「司正降復位」,論堂上堂下遍行旅酬之事。云「取俎西之觶」者,謂前一人舉觶,奠于薦右,今為旅酬而舉之。前主人酬賓奠于薦東者不舉,故言俎西以別之。云「主人降席」,不云自南方北方者,案下記云︰「主人、介凡升席自北方,降席自南方。」指此文也。○注「初起」至「遺矣」。○釋曰︰云「凡旅酬者,少長以齒」以下,並是《鄉飲酒義》文,是以彼云︰「賓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眾賓,少長以齒,終於沃洗者焉,知其能弟長而無遺矣。」案下記云︰「主人之贊者西面北上,不與。」注云︰「贊,佐也。謂主人之屬,佐助主人禮事,徹鼏沃盥,設薦俎者。與,及也。不及,謂不及獻酒,言不及獻酒則旅酬,亦不與旅酬,所以酬正獻也。」記又云︰「無算爵然後與。」若然,此旅酬得終於沃洗者,鄭解酬之大法,欲見堂上賓、主人之黨無不與,故鄭君連引無算爵旅酬,而言終沃洗也。其實此時未及沃洗也。
賓坐奠觶,遂拜,執觶興,主人答拜。不祭,立飲,不拜,卒觶,不洗,實觶,東南面授主人。
賓立飲卒觶,因更酌以鄉主人,將授。
主人阼階上拜,賓少退。主人受觶,賓拜送于主人之西。
旅酬同階,禮殺。
疏 注「旅酬同階禮殺」。○釋曰︰決上正酬時不同階,今同階,故云「禮殺」也。
賓揖,復席。
酬主人訖。
主人西階上酬介。介降席自南方,立于主人之西,如賓酬主人之禮。主人揖,復席。
其酌,實觶西南面授介。自此以下旅酬,酌者亦如之。
疏 注「其酌」至「如之」。○釋曰︰知「西南面授介」者,案賓酬主人時,於阼階上東南面向之,則知此主人酬介于西階上西南面可知。云「自此已下旅酬,酌者亦如之」者,謂亦如主人酬介,其酬酌介實觶,西南面授之,以其旅酬皆西階上故也。
司正升相旅,曰︰「某子受酬。」受酬者降席。
旅,序也。於是介酬眾賓,眾賓又以次序相酬。某者,眾賓姓也,同姓則以伯仲別之。又同,則以且字別之。
疏 注「旅序」至「別之」。○釋曰︰上文「作相為司正」,注云︰「將留賓,為有懈惰,立司正以監之。」今以賓、主及介旅酬不監之,至眾賓乃監者,以其主人與賓、介習禮已久,又各一位,不嫌失禮。至於眾賓,既不久習禮,又同在一位,恐其失禮,故須監之也。云「某者,眾賓姓也」者,以某在子上,故知是眾賓姓也。若單言某,則是字,故《鄉射》云「某酬某子」,注云︰「某者,字也。」云「同姓則以伯仲別之」者,但此眾賓之內有同姓,司正命之,則呼伯仲別之也。云「又同,則以且字別之」者,為同姓之中有伯仲同者,則以某甫且字別之也。
司正退立于序端,東面。
辟受酬者,又便其贊上贊下也。始升相,西階西北面。
疏 「司正」至「東面」。○注「辟受」至「北面」。○釋曰︰司正初時在堂上西階西,北面命受酬者訖,退立于西序端東面者,一則案此下文「眾受酬者受自左」,即是司正立處,故須辟之;二則東面時贊上贊下便也。云「始升相,西階西北面」者,雖無正文,以眾賓之席在賓西南面,介酬在西階上,司正升相旅,當在西階西北面命賓,故知位如此也。
受酬者自介右,
由介東也。尊介,使不失故位。
疏 「受酬者自介右」。○注「由介」至「故位」。○釋曰︰北面以東為右,故鄭云「由介東」也。云「尊介,使不失故位」者,凡授受之法者,授由其右,受由其左,即下文「眾受酬者」是也。此受介酬者應自介左,而自介右者,介位在西,故云尊介使不失故位也。
眾受酬者受自左,
後將受酬者,皆由西變於介也。今文無眾酬者。
疏 「眾受」至「自左」。○注「後將」至「酬者」。○釋曰︰言「眾受酬」者,謂上眾賓之內為首者一人,自介右受之,自第二以下,並堂下眾賓皆自左受之。言「變於介」者,即是授受之常法也。
拜,興,飲,皆如賓酬主人之禮。
嫌賓以下異也。
辯,卒受者以觶降,坐奠于篚。
辯,辯眾賓之在下者。《鄉射禮》曰︰「辯,遂酬在下者,皆升,受酬于西階上。」
疏 注「辯辯」至「階上」。○釋曰︰引《鄉射》者,彼禮與此同。經直言辯,不云「遂酬在下者,皆升,受酬于西階上」者,文不具,故引以証也。
司正降,復位。
觶南之位。
疏 「司正降復位」。○注「觶南之位」。○釋曰︰復位者,以相旅畢,堂上無事,故降復觶南之位。
使二人舉觶于賓、介,洗,升實觶于西階上,皆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介席末答拜。皆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賓、介席末答拜。
二人亦主人之吏。若有大夫,則舉觶于賓與大夫。《燕禮》曰︰「媵爵者于洗南,西面北上,序進盥洗。」
疏 「使二」至「答拜」。○注「二人」至「盥洗」。○釋曰︰自此至「無算樂」,論賓主燕坐爵樂無數之事。云「賓介席末答拜」者,賓於席西南面答拜,介於席南東面答。云「二人亦主人之吏」者,亦上一人舉觶是主人之吏,以其主人使之,故知皆是主人之吏也。云「若有大夫,則舉觶于賓與大夫」者,以其大夫尊於介故也。引《燕禮》者,証此二人舉觶將盥時,亦於洗南西面北,上以次盥手也。
逆降,洗,升實觶,皆立于西階上,賓、介皆拜。
於席末拜。
疏 注「於席末拜」。○釋曰︰言「席末拜」者,賓在席西南面,介在席南東面,以其俱是答拜,故同前席末拜也。
皆進,薦西奠之,賓辭,坐取觶以興。介則薦南奠之。介坐受以興。退,皆拜送,降。賓、介奠于其所。
賓言取,介言受,尊卑異文。今文曰賓受。
疏 「皆進」至「其所」。○釋曰︰言「皆進」者,一人之賓所,奠觶于薦西,一人之介所,奠觶于薦南。○注「賓言」至「異文」。○釋曰︰尊者得卑者物言取,是以《家語》云︰「定公假馬於季氏,孔子曰︰君於臣有取無假。」故賓尊言取,介卑言受也。
司正升自西階,受命于主人。主人曰︰「請坐于賓。」賓辭以俎。
至此盛禮俱成,酒清肴乾,賓主百拜,強有力者猶倦焉。張而不弛,弛而不張,非文武之道。請坐者,將以賓燕也。俎者,肴之貴者。辭之者,不敢以禮殺當貴者。
疏 「司正」至「以俎」。○釋曰︰云「司正升自西階,受命于主人」,此不言阼階上受,案《鄉射》︰「司正升自西階,阼階上受命于主人,適西階上,北面,請坐於賓。」則此亦同彼。云「主人曰︰請坐于賓」者,亦是使司正傳語於賓也。○注「至此」至「貴者」。○釋曰︰自此以上,皆立行禮,人皆勞倦,故請坐於賓也。云「酒清肴乾」者,案《聘義》云︰「酒清,人渴而不敢飲也;肉乾,人飢而不敢食也。」彼上云︰「聘、射之禮,至大禮也。」則是聘、射皆有飲酒禮,故此《鄉飲酒》引之。云「賓主百拜」者,《樂記》文。彼是飲酒禮,與此同,故引而相証。但此鄉飲酒之禮雖無百拜,舉全數而言也。云「強有力」者,亦《聘義》文。言此者,欲見自此以前未得安坐飲食也。云「張而不弛,弛而不張,非文武之道」者,此《雜記》文。略而言之,此以弓弩喻行禮之法。張而不弛,以喻旅酬已前立行禮;弛而不張,喻無算爵以後坐食。一張一弛,是文武之道。張而不弛,弛而不張,非文武之道,故後須坐也。云「俎者,肴之貴者」,謂骨體貴而肉賤,故云肴之貴者。云「辭之者,不敢以禮殺當貴者」,自旅以前立行禮,是盛,自此後無算爵,坐以禮,謂之殺,故今將坐辭以俎,不敢以禮殺當貴者。案《燕禮》司正奠觶于中庭,請徹俎而坐。此禮司正監旅訖,二人舉觶後將行無算爵,始請坐于賓,不同者,《燕禮》司正之前云二人致爵,三舉旅,得爵多,故司正奠時即坐燕。此禮由來未行旅酬,故使二人舉觶,敵俎後乃坐也。
主人請徹俎,賓許。
亦司正傳請告之。
司正降階前,命弟子俟徹俎。
西階前也。弟子,賓之少者。俎者,主人之吏設之,使弟子俟徹者,明徹俎賓之義。
疏 「司正降階」。○注「西階」至「之義」。○釋曰︰云「弟子,賓之少者」,以其稱弟子,故知是賓之少者。西階前命之,故知賓弟子。賓敬主人而使弟子徹俎,故云「賓之義」也。
司正升,立于席端。
待事。
疏 「司正」至「席端」。○釋曰︰司正降階前,命弟子徹俎訖即升,立于席端。弟子仍未徹俎,故鄭云「待事」也。
賓降席,北面。主人降席,阼階上北面。介降席,西階上北面。遵者降席,席東、南面。
皆立,相須徹俎也。遵者,謂此鄉之人仕至大夫者也,今來助主人樂賓,主人所榮而遵法者也,因以為名。或有無,來不來,用時事耳。今文遵為僎,或為全。
疏 「賓降階」至「南面」。○釋曰︰「皆立」者,將取俎以授人。遵不北面者,以其尊,故席東、南面向主人。○注「皆立」至「為全」。○釋曰︰云「皆立,相須徹俎也」者,須,待也,受俎之人一時徹而授之也。云「遵者,謂此鄉之人仕至大夫者也」者,以《鄉射》云「大夫若有遵者入門左」,注云︰「謂此鄉之人為大夫者也。謂之遵者,方以禮樂化民,欲其遵法之也。」既云大夫若有遵,明士不得有遵,又士立于下,不得升堂,故知此遵是大夫也。云「或有無」者,下文云「賓若有遵」,言若者,不定之辭,故知或有或無也。云「來不來,用時事耳」者,言來之與不來,事在當時,故云用時事耳。
賓取俎,還授司正,司正以降,賓從之。主人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自西階。主人降自阼階。介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介從之。若有諸公、大夫,則使人受俎,如賓禮。眾賓皆降。
取俎者皆鄉其席,既授弟子,皆降,復初入之位。
疏 「賓取」至「皆降」。○釋曰︰主人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自西階,案《燕禮》︰「膳宰徹公俎,降自阼階。」與此不同者,彼公不降,故宰夫降阼階。此主人降自阼階,故弟子降自西階也。○注「取俎」至「之位」。○釋曰︰云「取俎者皆鄉其席」者,以其俎在席前,鄉席取俎,還轉授之,故經皆言「還授」也。云「既授弟子,皆降,復初入之位」者,以其下云「揖讓如初升」,故知此降時,亦復初入之位,位在東階,西階相讓也。
說屨,揖讓如初,升,坐。
說屨者,為安燕當坐也。必說於下者,屨賤,不空居堂。說屨,主人先左,賓先右。今文說為稅。
疏 「說屨」至「升坐」。○釋曰︰自此以下至「再拜」,論無算爵飲酒禮終送賓之事也。云「如初,升,坐」者,謂賓主初入,揖讓而升堂,升堂雖同,前則升堂立,此則即席坐,與前異也。○注「說屨」至「為稅」。○釋曰︰云「說屨者,為安燕當坐也」者,凡堂上行禮之法︰立行禮不說屨,坐則說屨。屨空則不宜陳於側,故降,說屨,然後升坐也。云「說屨,主人先左,賓先右」者,案《曲禮》云︰「上於東階則先右足,上於西階則先左足。」鄭注云「近於相鄉敬也」。案《玉藻》著屨之法,坐左納右,坐右納左。今說之亦北面鄉階,主人先坐左,賓先坐右,亦取近為相鄉敬之義也。
乃羞。
羞,進也。所進者,狗胾醢也。鄉設骨體,所以致敬也。今進羞,所以盡愛也。敬之,愛之,所以厚賢也。
疏 「乃羞」。○注「羞進」至「賢也」。○釋曰︰知「所進者,狗胾醢」者,案下記云︰「其牲狗。」《禮記》又云︰「薦羞不踰牲。」則所羞者狗胾也。但醢是舊作之物,諸經又不見以狗作醢,則胾必狗也。醢則當兼有餘牲也。云「鄉設骨體,所以致敬也。今進羞所以盡愛也」者,骨體貴,人不食,故云致敬。胾醢,賤人所食,故云盡愛也。
無算爵。
算,數也。賓主燕飲,爵行無數,醉而止也。《鄉射禮》曰︰「使二人舉觶于賓與大夫。」又曰︰「執觶者洗,升實觶,反奠於賓與大夫。」皆是。
疏 「無算爵」。○注釋曰︰引「《鄉射禮》」者,証此無算爵從首至末,更從上至下,唯醉乃止。鄭云皆是者,從首至末皆是行無算爵之義。
無算樂。
燕樂亦無數,或間或合,盡歡而止也。《春秋》襄二十九年︰吳公子札來聘,請觀于周樂。此國君之無算。
疏 ○注釋曰︰云「燕樂亦無數」者,亦上無算爵也。案上升歌笙間合樂皆三終,言有數,此即無也。云「或間或合,盡歡而止也」者,以其不言《風》、《雅》,故知或間如上,間歌用《小雅》也;或合用《二南》也。言「或間或合」者,於後科用其一,但不並用也。引「《春秋》」者,彼是國君禮,此是大夫禮,見其異也。但無算之樂,還依尊卑用之。案《春秋》為季札所歌《大雅》與《頌》者,但季札請觀周樂,魯為之盡陳。又魯,周公之後,歌樂得與元侯同,故無算之樂,《雅》、《頌》並作也。
賓出,奏《陔》。
《陔》,《陔夏》也。陔之言戒也,終日燕飲,酒罷,以《陔》為節,明無失禮也。《周禮‧鍾師》「以鍾鼓奏《九夏》」,是奏《陔夏》則有鍾鼓矣。鍾鼓者,天子諸侯備用之,大夫、士鼓而已。蓋建於阼階之西,南鼓。《鄉射禮》曰︰「賓興,樂正命奏《陔》,賓降及階,《陔》作,賓出,眾賓皆出。」
疏 「賓出奏陔」。○注「陔陔」至「皆出」。○釋曰︰云「《陔》,《陔夏》也」者,《周禮‧鍾師》有《陔夏》,故云《陔夏》也。云「《周禮‧鍾師》以鍾鼓奏九夏」者,案《鍾師》云︰「凡樂事,以鍾鼓奏九夏︰《王夏》、《肆夏》、《昭夏》、《納夏》、《章夏》、《齊夏》、《族夏》、《祴夏》、《驁夏》。」杜子春云︰「王出入奏《王夏》,尸出入奏《肆夏》,牲出入奏《昭夏》,四方賓來奏《納夏》,臣有功奏《章夏》,夫人祭奏《齊夏》,族人侍奏《族夏》,客醉而出奏《陔夏》,公出入奏《驁夏》。」言以鍾鼓者,庭中先擊鍾,卻擊鼓,而奏此《九夏》,故云是奏《陔夏》則有鍾鼓矣。云「鍾鼓者,天子諸侯備用之」者,《鍾師》天子禮有鍾鼓,《大射》諸侯禮亦具有鍾鼓,故云天子諸侯備用之。云「大夫、士鼓而已」者,案《鄉射》云︰「不鼓不釋。」明無鍾可知。此且語鍾鼓,若用九夏則尊卑不同,天子則九夏俱作,諸侯則不用《王夏》,得奏其《肆夏》以下,大夫以下,據此文用《陔夏》,其餘無文。云「蓋建于阼階之西,南鼓」者,據此奏《陔夏》之時,其鼓約《大射》建鼓在阼階西、南鼓而知。無正文,故云「蓋」。彼注云︰鼓不在東縣,南為君也。此鄉大夫無東縣,直有一鼓而已,故縣在阼階之西,南鄉主人也。引《鄉射》者,証賓出遠近《陔》作之義。云「賓出,眾賓皆出」者,經賓據正賓,不言眾賓與介,則賓出之時,眾賓與介俱出可知。
主人送于門外,再拜。
門東,西面拜也。賓介不答拜,禮有終也。
疏 「主人」至「再拜」。○注「門東」至「終也」。○釋曰︰云「門東,西面拜也」者,此約主人迎賓之時門東西面拜,今送賓,還依此位立也。云「賓介不答拜,禮有終也」者,於迎賓介時,賓介答拜,今送賓,主人再拜,若賓介答拜,是行禮無終畢,故賓介不答,是禮有終也。不言眾賓者,迎送俱不拜,故不言也。
賓若有遵者,諸公、大夫,則既一人舉觶,乃入。
不干,主人正禮也。遵者,諸公大夫也。謂之賓者,同從外來耳。大國有孤,四命謂之公。
疏 「賓若」至「乃入」。○釋曰︰自此已下至「不加席」,論鄉內有諸公、大夫來觀禮,主人迎之與行禮事也。○注「不干」至「謂之公」。○釋曰︰言「不干,主人正禮」者,正禮,謂賓主獻酢是也。是以一人舉觶為旅酬始,乃入。若然,即是作樂前入,而於此篇末乃言之者,以其無常,或來或不來,故於後言之也。云「遵者,諸公大夫也」者,孤只一人,而言諸者,案鄭注《燕禮》云︰「諸公者,謂大國之孤也。孤一人,言諸者,容牧下三監。」案《王制》云︰「天子使其大夫監於方伯之國,國三人。」《王制》所陳是殷法,言容者,周公制禮時因而不改,故云容也。云「大國有孤,四命」者,《周禮‧典命》文。謂之公者,若天子有三公也。
席于賓東,公三重,大夫再重。
席此二者於賓東,尊之,不與鄉人齒也。天子之國,三命者不齒。於諸侯之國,爵為大夫則不齒矣。不言遵者,遵者亦卿大夫。
疏 「席于」至「再重」。○注「席此」至「大夫」。○釋曰︰言「三重」、「再重」者,席有地可依,若衣裳在身,一領即為一重,再重、三重猶二領、三領也。云「席此二者於賓東」者,賓在戶牖之間,酒尊又在戶東席,此二者又在酒尊之東,但繼賓而言耳。云「尊之,不與鄉人齒也」者,鄉人謂眾賓之席,在賓西,故云不與鄉人齒。案上注云此篇無正齒位之事,今此言齒者,彼云無正齒位者,對黨正飲酒,鄉人五十已上、九十已下有齒法。《鄉飲酒》貢士以德為次,故云無正齒位之禮。此言齒者,謂士已上來觀禮,乃有齒法。云「天子之國,三命者不齒」者,案《周禮‧黨正職》云︰「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于序,以正齒位。壹命齒于鄉里,再命齒于父族,三命不齒。」彼是天子黨正飲酒法,故知天子之國三命不齒。此是天子貢人鄉飲酒法,鄭引之為証者,欲見天子鄉飲酒三命不齒同也。云「於諸侯之國,爵為大夫則不齒矣」者,以此篇及《鄉射》皆云若有大夫不辨命數,故知爵為大夫即不齒也。皆謂《鄉射》、《鄉飲酒》之禮,若黨正飲酒則與此異。案《文王世子》云︰「其朝于公,內朝則東面北上,臣有貴者以齒。」下文云「庶子治之,雖有三命,不逾父兄」,鄭注云︰「治之,治公族之禮也。唯於內朝則然,其餘會聚之事則與庶姓同。」又引黨正飲酒云︰「一命齒於鄉里,再命齒於父族,三命不齒。不齒者,特為位不在父兄行列中。」但《文王世子》是諸侯之法,即諸侯黨正飲酒還與天子同。但諸侯之國一命已上,至三命大夫、士具有言「一命齒於鄉里」者,公、侯、伯之士一命與堂下鄉人齒,以其士立堂下故也。子、男之士不命,與一命之士同齒於階下。子、男之大夫一命,坐於上,與六十已上齒於堂。再命齒於父族者,謂子、男之卿與公、侯、伯之大夫以父族為賓,則與之齒,異姓為賓,則不與之齒,席於尊東。三命不齒者,謂公、侯、伯之卿雖父族為賓,亦不與之齒,席於尊東也。云「不言遵者,遵者亦卿大夫」者,案上文賓若有遵者,與諸公、大夫雖文異,諸公、大夫則遵也。故鄭云遵者,諸公、大夫也。明此經不言遵者,亦卿、大夫可知。
公如大夫入,主人降,賓、介降,眾賓皆降,復初位。主人迎,揖讓升。公升如賓禮,辭一席,使一人去之。
如,讀若今之若。主人迎之於門內也。辭一席,謙自同於大夫。
疏 「公如」至「去之」。○釋曰︰此據諸公、大夫入,賓、介與眾賓皆避之,降,復西階下東面位。○注「如讀」至「大夫」。○釋曰︰鄭曰「如讀若今之若」者,前無大夫入,直以大夫與主人為禮是其當,公則非當,故鄭讀如若今之若,謂大夫之於公,更無異禮矣。云「主人迎於門內」者,以經公如大夫,主人不言出,故知迎於門內也。云「辭一席,謙自同於大夫」者,大夫再重,公三重,故辭去一席,同於大夫再重。
大夫則如介禮,有諸公,則辭加席,委于席端,主人不徹。無諸公,則大夫辭加席,主人對,不去加席。
加席,上席也。大夫席再重。
疏 「大夫」至「加席」。○釋曰︰云「大夫則如介禮」者,以其公如賓,故大夫則如介禮。主人迎賓,賓厭介,此公與大夫同入,公亦厭大夫,故云大夫如介禮。云「有諸公,則辭加席,委於席端,主人不徹」者,大夫再重是其正,大夫以公在,故謙,委加席於席端,主人不徹也。○注「加席」至「再重」。○釋曰︰云「加席,上席也」者,以其再重、三重,席皆一種,故云上席也。記云「蒲筵緇布純」,明無異也。以其鄉大夫賢者,公與大夫來觀禮而已,故俱加重,數更無異席也。《公食大夫禮》異國之客有別席,是以《公食大夫》云︰「宰夫設筵,加席幾。」又記云︰「司宮具幾與蒲筵常,緇布純,加萑席尋。」又上注云︰謂三命大夫也。孤為賓,則莞筵紛純,加藻席畫純,是與當國之大夫異也。《燕禮》云「司宮筵賓于戶西東上,無加席」也者,以其燕私故也。《大射》云︰「司宮設賓席于戶西,南面,有加席。」與公侯同者,以其《大射》辨尊卑故也。
明日,賓服鄉服以拜賜。
拜賜,謝恩惠。鄉服,昨日與鄉大夫飲酒之朝服也。不言朝服,未服以朝也。今文曰賓服鄉服。
疏 「明日」至「拜賜」。○注「拜賜」至「鄉服」。○釋曰︰鄭知鄉服是朝服者,下記云「朝服而謀賓介」是也。此賓言鄉服,其《鄉射》賓言朝服,不同者,案《鄉射》記云︰「大夫與,則以公士為賓。」謂在朝著朝服是其常,此賓是鄉人子弟,未仕,雖著朝服,仍以鄉服言之,故鄭云「不言朝服未服以朝也」。
主人如賓服以拜辱。
拜賓復自屈辱也。《鄉射禮》曰︰「賓朝服以拜賜于門外,主人不見。如賓服,遂從之,拜辱於門外,乃退。」
疏 「主人」至「拜辱」。○注「拜賓」至「乃退」。○釋曰︰引《鄉射》者,於此文不具,故引以為証,明彼此賓主皆不相見,造門外拜謝而已。
主人釋服。
釋朝服,更服玄端也。古文釋作舍。
疏 「主人釋服」。○釋曰︰自此已下至「鄉樂唯所欲」,論後日息司正,征唯所欲,更行飲酒之禮。○注「釋朝」至「作舍」。○釋曰︰言「釋朝服,更服玄端也」者,以其昨日正行賓舉飲酒之禮相尊敬,故朝服。此乃燕私輕,故玄端勞也。
乃息司正。
息,勞也。勞賜昨日贊執事者,獨云司正。司正,庭長也。
疏 注「息勞」至「長也」。○釋曰︰鄭云「勞賜昨日贊執事者」者,案下記云︰「主人之贊者西面北上,不與。」鄭注云︰「主人之屬,佐助主人禮事,徹冪,沃盥,設薦元缺起比俎者。與,及也。不及謂不獻酒。」明此時勞,可知今獨言司正,司正是庭長,故獨言之也。
無介,
勞禮略也,司正為賓。
疏 注「勞禮」至「為賓」。○釋曰︰此勞時司正為賓,當立介以輔賓。無介者,勞禮略故也。
不殺,
市買,若因所有可也,不殺則無俎。
疏 注「市買」至「無俎」。○釋曰︰市買無正文,鄭以意言之。云「不殺則無俎」者,其殺則俎以盛骨體,既言不殺,故知無俎也。
薦脯醢,
羞同也。
疏 注「羞同也」。○釋曰︰以其脯醢與正行飲酒同有此薦,故云「羞同」也。
羞唯所有。
在有何物。
疏 注「在有何物」。○釋曰︰羞謂上文正行飲酒之時用狗●,今不殺,故言羞唯所有也。云「在有何物」者,雜物皆是也。
征唯所欲,
征,召也。
疏 注「征召也」。○釋曰︰昨日正行飲酒,不得喚親友,故今禮食之餘,別召知友,故言「征唯所欲」也。
以告於先生、君子可也。
告,請也。先生不以筋力為禮,於是可以來。君子,國中有盛德者。可者,召不召唯所欲。
疏 注「告請」至「所欲」。○釋曰︰案《曲禮》云︰「老者不以筋力為禮。」此先生,老人教學人,故云先生不以筋力為禮,於是可以來也。云「君子,國中有盛德者」者,此君子則《曲禮》「博聞強識,敦善行而不殆,謂之君子」也。又《玉藻》云「居士錦帶」,鄭云「居士,道藝處士」,亦一也。云「可者,召不召唯所欲」者,上文云「征唯所欲」,上下相成解也。
賓、介不與。
禮瀆則褻。古文與為預。
疏 注「禮瀆」至「為預」。○釋曰︰賓介昨日正行禮,今又召之,則是數,數則瀆,瀆則不敬,故云「禮瀆則褻」,是以不與。
鄉樂唯欲。
鄉樂,《周南》、《召南》六篇之中,唯所欲作,不從次也。不歌《鹿鳴》、《魚麗》者,辟國君也。
疏 注「鄉樂」至「君也」。○釋曰︰云「鄉樂,《周南》、《召南》」者,上注以《二南》為鄉大夫之樂,《小雅》為諸侯之樂,故知《二南》也。但鄉燕同樂,上正行飲酒,歌《小雅》,今燕不歌《鹿鳴》、《魚麗》,是避國君也。
記。鄉,朝服而謀賓、介,皆使能,不宿戒。
鄉,鄉人,謂鄉大夫也。朝服,冠玄端,緇帶,素鞸,白屨。今郡國行鄉飲酒之禮,玄端而衣皮弁服,與禮異。再戒為宿戒。禮,將有事,先戒而又宿戒。
疏 「記鄉」至「宿戒」。○釋曰︰上經直云主人與先生謀賓介,不云服衣,不云使能及不宿戒之事,故記之也。○注「鄉鄉」至「宿戒」。○釋曰︰「鄉,鄉人,謂鄉大夫」者,以鄉大夫為主人,故知鄉大夫。知「朝服,冠玄端,緇帶,素鞸,白屨」者,玄端即朝服之衣,裳又與鞸同色,屨亦同裳色,故知義然也。云「再戒為宿戒。禮,將有事,先戒而又宿戒」者,此即《士冠》先戒賓及宿是也。此直戒而不宿,與冠禮異。
蒲筵,緇布純。
筵,席也。純,緣也。
疏 釋曰︰《公食》記云「蒲筵常緇布純」,此不言常,文不具也。倍尋曰常,丈六尺也。
尊綌冪,賓至徹之。
綌,葛也。冪,覆尊巾。
其牲,狗也。
狗取擇人。
亨于堂東北。
祖陽氣之所始也。陽氣主養。《易》曰︰「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
疏 注「祖陽」至「萬民」。○釋曰︰此據《鄉飲酒義》而言,以正月三陽生之月,萬物出地盛於東南,故云「祖陽氣之所始也」。引《易‧頤》「彖辭」者,義取養賢能而賓舉之事也。
獻用爵,其他用觶。
爵尊,不褻用之。
疏 注「爵尊不褻用之」。○釋曰︰案上獻賓、獻眾賓等皆用一升之爵,至酬及旅酬之等皆用三升之觶。以獻為初相敬,故用爵,以酬之等皆用為相勸,故用觶,是以鄭云「爵尊,不褻用之」也。
薦脯,五挺,橫祭于其上,出自左房。
挺猶膱也。《鄉射禮》曰︰「祭半膱,膱長尺有二寸。」左在東,陽也,陽主養。房,饌陳處也。《冠禮》之饌,脯醢南上。《曲禮》曰︰「以脯脩置者,左朐右末。」
疏 注「挺猶」至「右末」。○釋曰︰此橫祭于元缺止此其上者,於脯為橫,於人為縮,其挺有五,通祭者六,故《鄉射》記云︰「薦脯用籩,五膱,祭半膱,橫于上。膱長尺二寸。」則祭半膱者,長六寸。此脯不言長短者,記文不具也。云「《冠禮》之饌,脯醢南上」者,欲見此房中之饌亦南上也。引《曲禮》者,欲見此脯與《曲禮》脯羞雖朐挺有異,其設之皆橫於人前。鄭彼注云︰「屈中曰朐。」以左手案之,右手擘之便。
俎由東壁,自西階升。
亨狗既孰,載之俎,饌於東方。
疏 「俎由」至「階升」。○注「亨狗」至「東方」。○釋曰︰亨狗於東方,孰乃載之於俎,饌陳於東壁,既饌於東方,恐由東階升,故記辯之,云「自西階升」也。
賓俎,脊、脅、肩、肺。主人俎,脊、脅、臂、肺。介俎,脊、脅、(肫、)胳、肺。肺皆離。皆右體,進腠。
凡牲,前脛骨三︰肩、臂、臑也。後脛骨二︰膊、胳也。尊者俎尊骨,卑者俎卑骨。《祭統》曰︰「凡為俎者,以骨為上,骨有貴賤。」凡前貴後賤。離猶<扌奎>也。腠,理也。進理,謂前其本也。今文胳作骼。
疏 「賓俎」至「進腠」。○注「凡牲」至「作骼」。○釋曰︰此序體,賓用肩,主人用臂,介用胳,其間有臑肫在而介不用者,蓋為大夫俎,故此闕焉。是以《鄉射》記云︰「賓俎,脊、脅、肩、肺。主人俎,脊、脅、臂、肺。」注云︰「賓俎用肩,主人用臂,尊賓也。」若有尊者,則俎其餘體,是臑肫為大夫明矣。大夫雖尊,不奪賓主正禮,故用體卑於主人與賓,而尊於介也。或有介俎肫、胳,不言者,欲見用體無常,若有一大夫即介用肫,若有二大夫則介用胳,故肫、胳兩見亦徒也。云一「脛骨二︰膊、胳也」者,此皆如《特牲》、《少牢》不取觳也。云「《祭統》」者,據祭祀歸俎之法,此據飲酒生人之禮,引之者,取一邊,骨有貴賤之義,以其賓用肩,主人用臂,介用胳,前貴於後也。
以爵拜者不徒作。
作,起也。言拜既爵者不徒起,起必酢主人。
疏 「以爵拜者不徒作」。○注「作起」至「主人」。○釋曰︰經直云「以爵拜者不徒作」,鄭知「拜既爵者不徒起,起必酢主人」者,以其拜受爵者有不酢主人法,故上經眾賓之長一人受爵而不酢主人,故此是拜,既爵起,必酢主人者也。
坐卒爵者拜既爵,立卒爵者不拜既爵。
降殺各從其宜,不使相錯,唯工不從此禮。
疏 「坐卒」至「既爵」。○注「降殺」至「此禮」。○釋曰︰以其工無目,不使立卒爵,唯坐卒爵,不拜既爵與立卒爵者,同故云「唯工不從此禮」也。
凡奠者於左,
不飲者,不欲其妨。
疏 「凡奠者於左」。○注「不飲」至「其妨」。○釋曰︰奠於左者,謂主人酬賓之觶,主人奠於薦右,客不盡主人之歡,奠之於左,是不欲其妨後奠爵也。
將舉,於右。
便也。
疏 「將舉於右」。○注「便也」。○釋曰︰謂若上文一人舉觶為旅酬始,二人舉觶為無算爵始,皆奠於右,是其將舉者於右,以右手舉之便也。
眾賓之長一人辭洗,如賓禮。
於三人之中,復差有尊者,餘二人雖為之洗,不敢辭,其下不洗。
疏 「眾賓」至「賓禮」。○注「於三」至「不洗」。○釋曰︰此記上主人獻眾賓時,主人揖升,坐取爵于西楹下,降洗爵,眾賓長一人降,亦進,東向辭洗,如賓禮。是於三人之中復差尊者得辭洗,餘二人雖為之洗,不敢辭也。云「其下不洗」者,謂其堂下立者不為之洗,獻之而已。
立者東面北上。若有北面者,則東上。
賢者眾寡無常也。或統於堂,或統於門。
疏 「立者」至「東上」。○注「賢者」至「於門」。○釋曰︰此謂堂下立者,鄉人賢者或多或少。若少,則東面北上,統於堂也;若多,東面立不盡,即門西,北面東上,統於門也。
樂正與立者,皆薦以齒。
謂其飲之次也。尊樂正同於賓黨,不言飲而言薦,以明飲也。既飲,皆薦於其位,樂正位西階東,北面。
疏 「樂正」至「以齒」。○注「謂其」至「北面」。○釋曰︰云「謂其飲之次也」者,謂樂正與立者以齒受旅,是飲之次也。云薦者以先飲乃薦,依飲之次而薦之,故明飲也。必有飲薦相將者,案上經云「眾賓偏有脯醢」,鄭注云︰「以每獻薦於其位,位在下。」此言樂正與立者皆薦以齒,明受獻乃薦於眾賓,在下者同也。
凡舉爵,三作而不徒爵。
謂獻賓、獻大夫、獻工,皆有薦。
疏 「凡舉」至「徒爵」。○釋曰︰徒,空也。謂獻賓、獻大夫、獻工,不空以爵,獻之而已,皆有薦脯醢。
樂作,大夫不入。
後樂賢者。
疏 「樂作大夫不入」。○注「後樂賢者」。○釋曰︰大夫之入,當一人舉觶之後,未樂作之前,以助主人樂賢。若樂作之後,後樂賢者,故不入也。
獻工與笙,取爵于上篚。既獻,奠于下篚。
明其異器,敬也。如是,則獻大夫亦然。上篚三爵。
疏 「獻工」至「下篚」。○注「明其」至「三爵」。○釋曰︰鄭知「上篚三爵」者,以上經初主人獻賓時,云取爵於篚,降洗,獻賓,受酢,主人奠爵于序端,酬賓訖,又取爵於東序端以獻介,受酢訖,奠爵於西楹南,降,三拜眾賓訖,猶升,取爵于西楹下,獻堂上堂下眾賓訖,主人以爵降,奠于篚。是其上篚一爵也。此記又云「獻工與笙,取爵于上篚,既獻,奠于下篚」,是上篚二爵也。又《鄉射禮》獻大夫云︰「主人揖讓,以大夫升,拜至,大夫答拜,主人以爵降。」洗獻大夫,此篇亦有大夫,故知上篚有三爵也。
其笙,則獻諸西階上。
謂主人拜送爵也。於工拜于阼階上者,以其坐於西階東也。古文無上。
疏 「其笙」至「階上」。○注「謂主」至「無上」。○釋曰︰上經主人獻笙于西階上,此記人又言之者,為拜送送爵而言也,故鄭云「主人拜送爵」也。云「於工拜于阼階上者,以其坐於西階東也」者,以工坐於西階東,主人不得西階上拜送爵故也。此笙在西階,獻於西階,工嫌亦阼階拜送,故此明之也。
磬,階間縮霤,北面鼓之。
縮,從也。霤以東西為從。鼓猶擊也。大夫而特縣,方賓鄉人之賢者,從士禮也。射則磬在東。古文縮為蹙。
疏 「磬階」至「鼓之」。○注「縮從」至「為蹙」。○釋曰︰言「大夫而特縣」者,案《周禮‧小胥》「半為堵,全為肆」,鄭注云︰「鍾磬者,縮縣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虡謂之堵。鍾一堵、磬一堵謂之肆。半之者,謂諸侯之卿、大夫、士也。」諸侯之卿、大夫西縣鍾,東縣磬。今諸侯、卿、大夫合鍾磬俱有,今直云磬,是以鄭云︰大夫而特縣,方賓鄉人之賢者,從士禮也。云「射則磬在東」者,據《鄉射》而言,避射位,故在東,與此階間異也。
主人、介,凡升席自北方,降自南方。
席南上,升由下,降由上,由便。
疏 「主人」至「南方」。○注「席南」至「由便」。○釋曰︰案《曲禮》云︰「席南鄉、北鄉,以西方為上,東鄉、西鄉,以南方為上。」鄭注云︰「坐在陽則上左,在陰則上右。」是以主人與介席南方為上,故升由下,降由上者,便也。若然,席坐在陰,以東為上者,統於主人也。
司正,既舉觶而薦諸其位。
司正,主人之屬也。無獻,因其舉觶而薦之。
疏 「司正」至「其位」。○注「司正」至「薦之」。○釋曰︰案下文云「主人之贊者西面北上,不與,無算爵然後與」。是其無獻也,故因舉觶薦諸其位。
凡旅,不洗。
敬禮殺也。
疏 「凡旅不洗」。○注「敬禮殺也」。○釋曰︰案上二人舉觶皆為旅始,不可不自潔,故洗。自此以後,旅酬皆不洗,故云「凡旅不洗」也。
不洗者不祭。
不甚潔也。
既旅,士不入。
後正禮也,既旅則將燕矣。
疏 「既旅士不入」。○注「後正」至「燕矣」。○釋曰︰旅謂旅酬,所酬獻皆拜受,故云「正禮」。既旅之後無算爵,行燕飲之法,非正禮,故士不入,後正禮故也。
徹俎,賓、介、遵者之俎,受者以降,遂出授從者。
以送之。
疏 「徹俎」至「從者」。○釋曰︰以上文正經賓、介、遵者之俎直云降自西階,無出之文,故記之。上之必授從者,以其己所當得也。
主人之俎,以東。
藏於東方。
疏 「主人之俎以東」。○注「藏於東方」。○釋曰︰已上文三云主人授弟子俎,弟子以降自西階,不言以東,故記人辨之。云「藏於東方」者,以其主人,故云藏之。
樂正命奏《陔》,賓出,至於階,《陔》作。
疏 「樂正」至「陔作」。○釋曰︰《陔》謂《陔夏》,《詩》篇名。命擊鼓者,賓降自西階,恐賓醉失禮,故至階奏之。
若有諸公,則大夫於主人之北,西面。
其西面者,北上,統於公。
疏 「若有」至「北面」。○注「其西」至「於公」。○釋曰︰若無諸公,則大夫南面西上,統於遵也。
主人之贊者西面,北上,不與。
贊,佐也。謂主人之屬,佐助主人禮事,徹鼏,沃盥,設薦俎者。西面北上,統於堂也。與,及也。不及謂不獻酒。
疏 「主人」至「不與」。○注「贊佐」至「獻酒」。○釋曰︰云「西面北上,統於堂也」者,以其主人之屬故也。
無算爵,然後與。
燕乃及之。
疏 注「燕乃及之」。○釋曰︰以其主人之屬,非主人所敬,故無算爵乃得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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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故里鄒城恢復“鄉飲酒禮”-古城傳媒 - https://goo.gl/n9Xu7t
古城文化訊 6月9日農曆端午節上午,在鄒城市唐村鎮文化廣場上,50多名群眾身著禮生、樂生等傳統漢服,在演禮人員的帶領下,依賓客年齡資歷依次敬酒,共同恢復“鄉飲酒禮”盛事。
據史料記載,鄉飲酒禮起源於上古氏族社會集體活動,成型與西周,子路曾向孔子請教過“鄉飲酒禮”清道光23年廢止此禮。
《禮記·鄉飲酒義》記載,“鄉飲酒之禮,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聽政役,所以明尊長也。” “鄉飲酒禮”是一種飲酒的禮儀,在古代屬於“嘉禮”的一種,融禮、樂、詩於一體,由謀、戒、宿、迎、獻、樂賓、讀律令等程序組成。通常由州縣長官邀請當地鄉賢、長者作為“鄉飲賓”共同宴飲,以體現尊賢、敬老、禮讓的美德。
“這項傳統禮儀名為飲酒,實為尚德崇禮,主要目的是推廣尊賢敬老精神,”鄒城市非遺傳承中心主任、鄒魯禮樂團團長米懷志告訴記者,“鄉飲酒禮是鄒魯禮樂團繼釋奠禮、婚禮、成人禮、開筆禮、鄉射禮後挖掘的另一傳統禮儀。”
鄉飲酒禮
鄉飲酒是周朝在鄉里舉行的宴飲禮儀,鄉飲酒不僅僅是飲酒活動,它有很多功能,其功能大致有五,宣佈政令此其一,鄉大夫每年初要到諸侯那裡聽從政令,回來之後要在鄉飲酒的禮儀上傳達給鄉人;選拔賢能此其二,《周禮》規定每三年鄉里要做一次人口普查,選拔賢能之士,為國所用;敬老尊長此其三,在鄉飲酒時宣揚教化養老之道,六十以上者坐于席,五十以下者立於旁,以示尊卑。六十歲以上老者案上置三隻食器(豆)七十者置四豆,八十者置五豆,九十者置六豆,以示養老尊老之禮;在舉行鄉射之禮時,也要行鄉飲酒禮,以選拔才藝此其四;卿大夫在招待國中賢者時也行鄉飲酒禮,以表示尊賢此其五。
鄉飲酒通常在諸侯開設的學校(泮宮)中舉行,主持這在門口外迎接來賓,三揖禮後請來賓入內。賓客由西階上,主人由東階上。進入室門之前,賓主雙方還要再三謙讓,以示禮敬。入室之後按長幼尊卑排定的座次坐、站停當,鄉飲酒則開始。在敬酒獻食中須飲元酒。上古傳下的粗糙之酒表示不忘祖先。又以烹製好的犬肉祭祀東方,東方者陽氣所生之處,依此祈求鄉裡繁盛興旺長久不衰并祝福在座老人健康長壽。
鄉飲酒禮儀對於社會產生的教化意義是深遠的,參與者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教育,尊老尊賢風氣得以傳揚。規矩行為得到修正。這種活動在當時社會上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中華傳統禮儀:鄉飲酒禮
鄉飲酒禮是敬賢尊老之禮。《周禮·地官·鄉大夫》說:“三年則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鄉老及鄉大夫帥其吏,與其眾寡,以禮禮賓之。 ”鄭玄歸納鄉飲酒禮的意義有四項:一是選拔賢能;二是敬老尊長;三是鄉射,即州長習射飲酒;四是卿大夫款待國中賢者。(《儀禮·鄉飲酒禮》孔疏)鄉飲酒是基層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漢代鄉飲酒禮與郡縣學校祀先聖先師之禮同時舉行。後漢光武帝建武五年(29年),伏生的後人伏湛為大司徒,上書奏行鄉飲酒之禮。以後歷代帝王常以鄉飲酒禮為推行教化的手段。隋代,國家在國子寺舉行鄉飲酒禮;郡縣則在當地學校行禮,每年一次。唐貞觀六年(632年),太宗詔令天下州縣長官每年都要舉行鄉飲酒禮。自從實行開科取士之製後,考生在州縣試畢,長吏即以鄉飲酒禮招待,“會屬僚,設賓主,陳俎豆,講管弦,牲用少牢,歌用《鹿鳴》之詩”。(《新唐書·選舉志》)這是後代“鹿鳴宴”之濫觴。武則天長安二年(702年),又開設了武舉,也以鄉飲酒禮送武舉考生往兵部。《開元禮》“鄉飲酒之禮”大致據《儀禮》制定。宋代鄉飲酒禮在貢士之月舉行,以本州學校將升入太學的上舍生與州之群老一起作為眾賓,由地方行政軍事長官為主人,依禮飲酒。南宋寧宗慶元中,朱熹據《儀禮》改定鄉飲酒禮,一些推崇古禮的學者遵行。
明洪武初規定每年孟春正月及孟冬十月舉行鄉飲酒禮。有司與學官率士大夫之老者行於學校,各行省所屬府、州、縣也都照例舉行。民間則以里社百社為一會,由糧長或里長為主席,於春、秋社祭時舉行。鄉飲酒禮規定有“讀律令”的儀式,“執事舉律令案於堂之中,讀律令者詣案前北向立讀”,“有過之人俱赴正席立聽”。(《明史·禮志十》)律令讀罷後,還宣讀刑部編髮的其他有關文書,並有訓誡致辭。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規定里社飲酒之禮。里社成員分善惡三等分別就席。凡年高有德,無公私過犯者為上等;有因戶役差稅遲誤及曾犯公杖私答招犯在官者又為一等,其曾犯姦盜詐偽,說事過錢、起滅詞訟、蠹政害民、排陷官長及一應私杖徙流重罪者又為一等。三家子弟亦各自分別三等坐次,不得混淆。如有不遵序坐者,以違制論處,可以告官流放。明代鄉飲酒禮,已把宗族宗法活動與基層政權建設揉合為一體,明顯地具有對人民加強控制和統治的目的。
清代沿用明製,也有“讀律令”的儀式,孟春望日及孟冬朔日於學宮行鄉飲酒禮。由學校教官充當司正,行禮致辭說:“敦崇禮教,舉行鄉飲,非為飲食,凡我長幼,各相勸勉。為臣盡忠,為子盡孝,長幼有序,兄友弟恭,內睦宗族,外和鄉黨……”照搬了明代“讀律令”後的訓誡致辭。這些話倒是將鄉飲酒禮的作用講得清清楚楚。乾隆時,曾對鄉飲酒禮作過一些統一的規定,刪削某些繁縟的禮節,令鄉飲不得曠久。清初,地方鄉飲酒禮費用皆取於公家,道光以後因軍餉開支驟增,始改由地方備辦。隨著清帝國日趨衰落,鄉飲之禮亦漸次式微,各地大多不再舉行。
古人宴請席間的傳統餐桌禮儀
筵席
古人宴饗形式稱作筵席,以鋪在地上的坐具而得名。所謂“筵”,就是鋪在地上的葦蒲編織物,而“席”則是置在“筵”之上、質料更為細密的萑草編織物或皮料。隆重的筵席周長有一丈六尺。禮書說天子之席五重,諸侯之席三重,大夫再重。考究的席以帛綴邊。
座次
秦漢,人們在讀書、待客、飲宴等日常活動時,均席地而坐,其坐姿不是盤腿大坐,而是跽(jì),即雙膝著地,腳底朝上,上身挺直,姿勢像跪,但臀部是坐在腳跟上的,所以也稱跪坐。
古人筵席席面一般是4人,一個方向一個人。設在“堂”上的筵席比較正式,座次一般以南向為尊,故主賓座位在北,而主人、副賓、主方陪同座位則分別在東、南、西,西座為末座。而設在“室”內的宴飲活動,帶有因私性質,多以東向為尊,故主賓在西,而主人、副賓、主方陪同分別在北、南、東,東座為末座。南京國學研究會官方網址:http://www.njgx.org/
食前禮
食前要“攝衽盥漱”。攝衽是係好衣帶,整好衣襟,衣冠整齊入席;盥漱是洗手漱口。古之習慣,用手抓食,手宜潔淨。這既是衛生要求,也是一個人的修養所必須的。直到今天,我們仍堅持飯前洗手,是與古禮一脈相承的。
擺食
宴席上的食品擺放要遵循禮制。官員、貴族享有特權,食品豐盛、擺放講究,列鼎(煮食器物,三足兩耳)而食,如諸侯用九鼎配八簋(guǐ,盛食器具,圓口兩耳),卿和上大夫用七鼎配六簋等;還有“上大夫八豆(高座盤),下大夫六豆”等等。
古人與今人相同,慣用右手,所以就將胾(zì,肉塊)、菜、羹、酒、醯(xī,醋)、醬等方便食用的東西放在右手邊,而把殽(xiáo,帶骨的肉)、膾、炙、蔥、飯等相對麻煩一些的食品置於左手附近。古人憑俎案而食,人各一份,與後世的合桌共餐不同,故“其設要方”,即食品擺置要方整。南京國學研究會官方網址:http://www.njgx.org/
進食
進食前,先象徵性地薦祭先人,稱為汜祭,或遍祭、週祭。進食次序:先食後飲,先菜後肉,先飯後果品。
當然,入席之後要看主人示意或動作,不能貿然食之。這一點,今天仍是應當遵循的禮儀。天子、諸侯以及貴族的宴席,還要演奏音樂。當時常見的音樂,就是敲擊鐘磬。再加上在鼎裡煮肉供食,這就組成了一副鐘鳴鼎食的壯觀進食場景。在進食過程中,賓主擇吉言祝酒致辭,也是不可缺少的。這與今人在宴會上講話、祝酒,為友誼、健康乾杯,實際是一回事。過去,主人以酒敬客,稱為“獻”,獻用醴(lǐ,甜酒),客不能盡飲,僅品嚐一下而已。勸客飲酒,稱為“酬”。客以酒還敬主人,稱為“酢”(zuò)。飲而不相酬酢,稱為“醮”(jiào)。古時已有以酒相罰的習尚,稱為“浮”。
餐飲具
至春秋戰國時期,抓食習俗越來越少,餐具、酒具已得到全面推廣,現今餐具中的碗、盤、盞、杯、壺等以及勺、刀、叉、箸(筷子)等,都已成為百姓家裡的尋常之物。後面說的“飯黍毋以箸”,大概是因為春秋戰國時期,箸主要用於夾菜,不像後世筷子使用得那麼廣泛。另外,至春秋戰國時期,飲食器皿,普通人家多為陶製、木製,而貴族階層則用銅、漆、玉、金等製做。南京國學研究會官方網址:http://www.njgx.org/
禁忌
古人講究飲食禮節,其中有很多禁忌。如毋搏飯(不可過量抓取共器中的飯食)、毋放飯(不可把飯取出後又放回共器中)、毋吒食(進食不可吧唧嘴,發出難聽聲響)、毋反魚肉(不可把吃進嘴的魚、肉再吐出來)、毋揚飯(不可揚飯使其變涼),飯黍毋以箸(飯黍應抓食,不用筷子去挾)、毋嚃(tā )羹(喝湯時不可發出吸溜之聲)、毋刺齒(不可當眾剔牙)等等。
2000多年前我們祖先的飲食禁忌,雖然有的已被新做法替代,但是其基本方面,我們今天仍然遵循。
傳統文化是又名炎黃文化已經日常稱呼的國學,其中傳統文化包括面很廣,例如傳統文化之經部傳統文化之史部傳統文化之子部傳統文化之集部傳統文化之書法藝術傳統文化之剪紙藝術傳統文化之戲曲傳統文化之武術傳統文化之美學傳統文化之道學傳統文化之佛學傳統文化之儒學傳統文化出了很多聖賢,在傳統文化上出現了關於很多傳統文化培訓,傳統文化研究傳統文化教學傳統文化遊學傳統文化教育傳統文化學習傳統文化研究班以及傳統文化教學班傳統文化少年班傳統文化培訓班現在把傳統文化一般概念性稱謂儒學或者國學,日常稱呼為國學之經部國學之史部國學文化之子部國學文化之集部國學文化之書法藝術國學文化之剪紙藝術國學文化之戲曲國學文化之武術國學文化之美學國學文化之道學國學文化之佛學國學文化之儒學國學文化出了很多聖賢,在國學文化上出現了關於很多國學文化培訓,國學文化研究國學文化教學國學文化遊學國學文化教育國學文化學習國學文化研究班以及國學文化教學班國學文化班國學文化少年班國學文化培訓班國學易經培訓班國學交流班成人國學教育幼兒國學教育青年國學培訓國學培訓交流國學學術交流國學培訓老師國學培訓大師國學講座國學課程國學交友風水大師段蒼李道家易經風水師起名大師古耆道家古耆易經取名師八字命理解析-古耆斷蓍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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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鄉飲酒禮的文化介紹
2015-01-16 09:00:50閱讀:142發布來源:新夢想學習網
鄉飲酒是鄉人定時聚會在一起飲酒的禮儀。聚會時如果有射箭,則稱作鄉射禮。鄉飲酒禮大約有四種,一是三年舉行一次的大比(周代每三年調查一次人口,並考查官吏,考其德行、道藝),請賢者、能者參加,由鄉老及鄉大夫率領他們的屬吏主持宴會。二是鄉大夫宴請國中賢者。三是州長習射。四是黨正蠟祭(在臘月舉行的一種祭祀百神之禮)。鄉和黨都是地方基層組織。
古代鄉飲酒禮的文化介紹
按照古代的規定,五家為比,五比為間,四閭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五州為鄉,鄉大約是一萬五千多戶的地區。舉行鄉飲酒禮的目的,是提倡鄉民的“敬讓”精神。《禮記·鄉飲酒義》說:“鄉飲酒之義,主人拜迎賓於庠門之外,入三揖而後至階,三讓而後升,所以致尊讓也。盥洗揚觶,所以致絜也。拜至,拜洗,拜受,拜送,拜既,所以致敬也。尊讓絜敬也者,君子之所以相接也。君子尊讓則不爭,絜敬則不慢,不慢不爭,則遠於鬥辨矣。不鬥辨,則無暴亂之禍矣,斯君子所以免於人禍也。”可知鄉飲酒禮主要是為了敬老尊賢,發揚“敬讓”之風,以免發生暴亂之事。所以,在鄉飲酒禮中,坐、立、服役都按年齡大小而不同,如年六十者始能坐,五十者立侍以聽政役。豆(古代食器)數也因年齡不同而有所差異,如年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實行鄉飲酒禮是為了“明尊長”,“明養老”,達到成教國安的目的。
“鄉飲酒禮”古今談
2016-09-16 13:45:01 來源:網絡 中國傳統文化資訊摘錄
“鄉飲酒禮”古今談
“鄉飲酒”所代表的傳統法律文化給我們的啟示是:只有根植於道德與情理之中的法律才能擁有強大的生命力,寓法於情、融情入法,非但不會降低法律的權威,反而可以促進法律實效的更好發揮。
在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當中,有一項獨具特色的內容叫做“鄉飲酒”,它通過官府定期組織聚會飲宴這樣一種方式,推行禮儀教化,宣傳法律精神,融洽鄰里關係,化解糾紛矛盾。這種儀式源自周代,經漢唐至明清一直延續。“鄉飲酒”有著嚴格的程序和規則,每年的正月,由官府的人員召集,人們以百家為單位參加。“鄉飲酒”表面上看是一種飲酒聚餐的集會,實際上是一種推行德政、教化民眾的社會活動,“鄉飲酒”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教育人們和睦親鄰、尊奉高年。一方面用禮樂這種溫和的方式弘揚禮遇賢能、友善互助的社會風氣,以起到凝聚人心、穩定秩序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使得彼此朝夕共處的鄉村鄰里能夠同餐共飲,暢敘心情,融洽關係,化解矛盾。既增進了人與人之間的感情聯絡,又使得一些生活中的糾紛和爭執消釋於未發之前。
眾所周知,中國古代是一個講求禮儀、崇尚和諧的社會。中國傳統法律以“禮”作為精神指導,提倡兼容並蓄,主張中庸和諧,把中國人最為推崇的忠、孝、節、義蘊含其中,注重對人的內在德行的教育,提高人的自律,減少可能出現的違法情況。法律在日常生活中與道德、風俗、習慣等相互融合、彼此協調,在應對鄉土社會大量的民事糾紛時,巧妙地把調解、協商等手段與正式審判相結合,在天理、國法、人情三者之中找到契合點,將法律的意圖貫徹到糾紛解決的不同形式和各個環節當中,有機能動的調整社會生活,化解各類矛盾。“鄉飲酒”這種活動就體現了這樣的精神,表面上看它與法律沒有多少聯繫,而實際上國家卻通過這種老百姓喜聞樂見的方式,在日常的活動中推行禮與法的教化,把道德與法律的精髓融化於民眾平常的生活中,春風化雨,潤物無聲。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法律觀念和權利意識逐步增強,即便是在廣大的鄉村,鄰里糾紛、親屬矛盾動不動也要告上法庭。這種變化直接導致了法院業務量的激增,基層法院的法官一年下來審理數百個案件似乎已成家常便飯。法官們辛勞的辦案,很多問題看似都以法律的方式處理了。但實際上許多對簿公堂的當事人往往因為打官司而大傷和氣,特別是涉及親族內部糾紛的案件,判決根本無法得到有效的落實。這便成了一對矛盾:法官夜以繼日的辛苦判案卻沒有換來問題的妥善解決和當事人的滿意。為什麼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處理,實際效果卻不盡如人意呢?有沒有什麼辦法能夠從源頭上減少這些紛爭的發生呢?對於這個問題,古人的做法或許能給我們一些啟示。
上文說到“鄉飲酒禮”的最大特點在於,它將情感、道德與法律巧妙地融合在一起,用一種歡快愉悅的方式,把看似冰冷僵硬的法律的精神傳達給民眾。在歌舞歡宴的氣氛中增進鄰里親朋的情誼,於矛盾糾紛形成之際及時消弭化解,最大限度的降低了日常糾紛演化成正式訴訟的概率,從而也有效地減少了國家司法審判的壓力。止糾紛於未發,懲不端於萌芽,以預防為主要手段,切實有效地維護了法律的適用與運行。
其實不管是古代社會還是現代文明,人們的生活中都少不了家長里短、雞毛蒜皮的小事,尤其是在農村地區,鄉土社會族群社區內部的田地糾紛、親屬爭議或者小額債權債務等更是頻發不停。相對於權責清晰的商貿合同或者責任明確的侵權糾紛,這類熟人群體內部的生活矛盾原本就沒有嚴格的對錯之分。大家都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親戚朋友,為了一些生活上的瑣事,非要爭一個法律上的明明白白、權利義務的清清楚楚又有什麼意義呢?到最後問題沒有解決,感情卻大受傷害,熟人反成了路人。法律並不是萬能的,再精深嚴謹的模範法典也不可能化解我們生活中所有的問題,尤其是市井民間的生活糾紛。這類問題的解決更應該注重情感和道德的作用,法律只有和社會的風俗習慣、道德觀念融為一體才能更好地為百姓的生活服務。
今天,“鄉飲酒”的傳統習俗又在許多地方重現。在很多城市的小區裡,也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走出自己封閉的小居室,融入社區溫馨的大家庭。其實採取什麼樣的形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通過這些活動,人與人之間增進了了解、加深了情誼、消除了誤解、破除了隔閡。“鄉飲酒”所代表的傳統法律文化給我們的啟示是:只有根植於道德與情理之中的法律才能擁有強大的生命力,寓法於情、融情入法,非但不會降低法律的權威性,反而可以促進法律實效的更好發揮。歷史的經驗值得我們認真地總結,從傳統法律文化中汲取營養,為當今民主法治事業的發展貢獻力量,是一條可行之路。
樂舞仙蹤(1)神龍之舞 不見尾首
作者:真愚
賈湖骨笛以水鳥的尺骨鋸去兩端關節鑽孔而成,長22.7釐米。笛身有小孔,估計制笛人運用打小孔的方法調整個別音孔的音差,反映出賈湖人有音階與音距的基本概念。(asgitner/Wikimedia Commons CC BY-SA 2.0)
賈湖骨笛以水鳥的尺骨鋸去兩端關節鑽孔而成,長22.7釐米。笛身有小孔,估計制笛人運用打小孔的方法調整個別音孔的音差,反映出賈湖人有音階與音距的基本概念。(asgitner/Wikimedia Commons CC BY-SA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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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17-07-11 12:21 PM 標籤: 樂舞仙蹤, 神傳文化, 詩歌, 音樂, 舞蹈
「樂」是中華文化中歷史最為悠久的文化類別之一。據上古文獻記載,中華文明誕生之初,便伴隨著禮樂教化,它是中華文明的源頭之一,貫穿著中華文明的始終,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那麼「樂」是指什麼呢?在古時候,「樂」並不是指我們今天這種狹義的音樂,而是包含了詩詞、音樂、舞蹈這三個方面的內容,內涵博大精深。
比如我們現在所知道的,中國最古老的詩歌總集是《詩經》,其中所流傳下來的都是古體詩,共三百多首。其實在上古時,《詩經》中的詩全部是用來歌唱、演奏的,這與宋詞與元曲等一樣。其實這些不只是用來歌唱的,它們往往還配有舞蹈,可以載歌載舞。比如演奏《周頌.維清》時,一般都要跳「象舞」這種舞蹈。只是曲調與舞蹈都在歷史中失傳了,現在流傳下來的只剩下這些文字詩詞了。
不只是中國,在西方文明的搖籃──古希臘文明中,也是詩歌、音樂、舞蹈三位一體、不可分割的。詩歌誕生的同時,其曲調便產生了,吟遊詩人們邊彈奏邊吟唱著,同時舞蹈也相伴而生。
File:Danseuses Chine Guimet 291002.jpg
穿長窄袖舞衣的唐代舞俑。(公有領域)
《毛詩序》是古人為《詩經》作的序,裡面有一句話這樣說道:情感在心中生成、激盪,情不自禁,便會通過言語表達出來;如果言語還不足以表達情感時,便會發出嗟嘆;當嗟嘆也不足以表達情感時,就會拖長腔調歌唱起來;當歌唱還不足以表達出情感時,就會手舞足蹈地翩翩起舞。[1]
這句話說出了詩歌、音樂、舞蹈的相互關係。古時候詩詞、音樂、舞蹈,這三者一體,詩中有樂,樂中有舞,舞中有詩,三者合而為一,統稱為「樂」,或稱為「樂舞」,這是古樂所包含的範圍,也是本文所要探討的。
要想真正了解一件事物,必先探尋它的源頭。那麼最早的「樂」是什麼時候誕生的?這個問題目前已無法考證,只知道在遙遠的史前文明時期就有了樂。
我們中華民族,是本次人類文明中歷史最悠久的民族之一,擁有五千多年的歷史,起源於五帝時期,以黃帝為始祖。但根據上古文獻記載,在黃帝之前,還存在著極漫長的三皇時期,歷經過數量眾多的遠古帝王所統治的時代,這些都歸屬於史前文明時期。
古人曾將所能知道的史前文明,根據時間順序劃分為「十紀」。《春秋緯》記載:從遠古的泰皇氏時期開始,到魯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共經歷了十紀,跨越了三百二十六萬七千年。
可能每一紀都是一次人類文明的輪迴。現在地球上陸續發現一些幾十萬、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年前的文明遺蹟與化石,難倒了考古學家們,還有在一萬多年前毀滅的高度發達的姆大陸、亞特蘭提斯文明之謎,還有瑪雅文化……這些遠古的史前文明都曾經存在於地球上,但最終都在各種大劫難中毀滅了,經過漫長的歲月後幾乎沒有留下什麼痕跡。但每次劫難中都有極少數人倖存下來,繁衍出下一次人類,像諾亞大洪水中倖存的諾亞一家人。他們慢慢又發展出新的文明,同時又繼承了極少量的史前文明帶入下一次文明中。像周易八卦、河圖洛書、陰陽五行等等,都是不同時期的史前文明遺蹟,經過歷次劫難留到現在的,所以遠超出現代科學的認識,現代人類怎麼也研究不明白。樂舞也是如此,也是從遙遠的史前文明時期流傳下來的,是史前文明的「活化石」。
File:Two Arithmetical Designs of Ancient China.png
河圖與洛書,中國古代傳說中上天授與的圖象、數列。(公有領域)
1984年-2001年,在河南舞陽賈湖遺址先後出土了30多支以仙鶴尺骨製成的骨笛。據考察,這些骨笛是在距今7800年-9000年間入土埋葬的。經過測試發現,這些骨笛擁有兩個八度的音域,而且在音域內半音階齊全,不僅能夠演奏傳統的五音或七聲調的樂曲,而且能夠演奏富含變化音的少數民族或外國樂曲,其音階構成非常科學、完備。這說明在8000多年前以前,中華民族就已具備了先進與完備的音樂理論知識,這遠超出我們這次人類文明的歷史。這也印證了中華樂舞在遙遠的史前文明時期就已經誕生了。
據上古文獻記載,在史前三皇時期,伏羲氏發明了瑟這種樂器,並創作了《立基》、《駕辨》等樂舞;女媧氏發明了笙簧,並統一了天下聲律,創作了《充樂》[2]這首樂舞;神農氏發明了五弦琴,創作了《扶犁》這首樂舞;另外還有朱襄氏的五弦瑟、葛天氏的《八闋》樂舞……這些尚有記載的遠古樂舞,可能跨越了幾度人類文明,雖然早已失傳,但卻是沉澱於人類記憶深處的遠古印記。
註:
[1] 《毛詩序》:「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2] 《世本﹒帝繫篇》:「女媧氏命娥陵氏制都良管,以一天下之音,命聖氏為斑管,合日月星辰,名曰充樂。既成,天下幽微,無不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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