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鎖定能遠距工作的外國高技術人員、科技業工程師等,推出新簽證-「數位遊牧民族」,使其得以在日本境內居留長達6個月,旨在促進國內消費、吸引人才。申請人的年收入必須達到1000萬日元(約台幣211萬)以上,且必須是與日本簽訂免簽協議的50個國家和地區之一的公民(台灣包含在內),並擁有私人健康保險,符合上述條件的主要申請者之伴侶配偶、子女,若有私人醫療保險,也可一同申請入境-全球約有3500萬數位遊民
最長居留半年!日擬推「數位遊牧民族」簽證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42uRWMv
台北州文山郡新店街 世帶主木牌身份證--台灣人改日本姓名
戶主 本戶之戶長
世帶主 世帶主即世帶之中心人物,而所謂〈世帶〉即表示實際尚共同生活之團體成員,並不必然以有親屬關係者為限,只要係共同家計者皆屬一世帶。為世帶之成員若需登錄於寄留戶口調查簿內世帶主自有申報戶口之義務。世帶之成員實超過家之成員,但似無家之長,戶主不得為世帶主。〈以共同生活之寄籍戶長〉
台灣最早的身份證:木牌身份證
日本時代的木牌身份證,上面註明本籍、現住所、戶主、家中排行、姓名、生日、何、隸屬何地警察官吏派出所、血液型,資料相當完整。
台灣在大東亞戰爭期間,因為是日本南進政策的重要基地,尢其是台灣的神風特攻隊屢創美國太平洋艦隊,故美國時常空襲台灣,台灣人民每當聽到空襲警報聲音響起時便要就地尋找防空洞躲避,以防被飛機機槍掃射或炸彈炸傷炸死,
當時的台灣總督府規定,不論男女老少都要用毛筆將自己的住址、姓名、出生年月日、血型、所屬單位等多項資訊寫在一塊木牌上,隨身攜帶以防萬一才好辨識身份。這塊木牌身份證,雖是因二戰空襲需要而產生但功能齊全和現在的身份證雷同,也就是台灣的第一代身分證,木牌身份證。警政文庫 - 身分證最早在日治時期... | Facebook https://bit.ly/4b2IFyM
罕見!他要換發沒有父母、配偶姓名的身分證 法院准了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罕見!他要換發沒有父母、配偶姓名的身分證 法院准了
2022-06-08 10:32 聯合報/ 記者
林孟潔
/台北即時報導
罕見!他要換發沒有父母、配偶姓名的身分證 法院准了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https://bit.ly/3xunYdS
陳姓男子去年到台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沒有父母及配偶姓名、役別等項目的身分證遭拒,他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身分證登載父母、配偶姓名、役別不符戶籍法授權意旨,妨害人民隱私權,違反比例原則,判戶政事務所應核發陳不含父母、配偶姓名、役別的身分證,可上訴。
陳2021年1月21日到文山區戶政事務所填身分證換發申請書,要求換發不含相片、性別、父母及配偶姓名、出生地、戶籍地址、出生日期、役別的身分證,但戶政事務所不准。
陳提告主張,依司法院釋字第603號解釋意旨,憲法保障資訊隱私權,另憲法法庭判決也保障人民不表意自由,他可以任何時候決定新增、修改或移除身分證上的重要隱私資訊,戶政事務所強制他揭露隱私資訊違法、違憲。
他認為,身分證是用來辨識個人身分,若他自行遮蔽身分證上的項目,可能會導致他被誤認持有虛偽、變造的證件,因此請求法院判決戶政事務所准許換發不含相關項目的身分證。
戶政事務所指出,陳沒有舉證自己符合免列印相片的特殊狀況,不符國民身分證管理辦法規定,其餘項目是因戶籍法規定用來辨識個人身分,效用及於全國;另實際作業上,戶政事務所是直接在系統上帶出戶籍登記資料,沒有變動身分證項目的權限。
另依現行規定,若不申領身分證沒有處罰規定,自行遮蔽部分項目,只要沒有變造、偽造,也沒有違法問題,陳若認為身分證上項目侵害隱私權,可以自行遮蔽後使用。
法院認為,釋字第603號解釋明白揭示隱私權受憲法保障,其中也保障人民自主控制資訊隱私權,而身分證是我國人民辨識身分的重要文件,是日常生活中重要不可或缺的文件,一旦人民持身分證對外使用,若不能妥適遮隱,通常會一併對外揭露全部個人資訊。
法院指出,身分證揭露項目應該是有助達成辨識個人身分、效用及於全國的公益目的,並要符合比例原則,否則過當揭露個人資訊會違法、違憲;另雖容許人民自行遮隱,仍易產生爭議、遭受異樣眼光等不便利,尤其證件資訊正確性,也得仰賴國家核發時查對後的機制。
判決指出,身分證上父母姓名、配偶姓名,固然可以辨識個人身分,但屬於間接辨識資訊,已經違反比例原則,不符戶籍法授權意旨;再者,役別與辨識身分絲毫無關,認為也違反比例原則。
其餘,照片、出生日期、出生地和戶籍地址,尚屬社會上辨識個人身分正確性所必要的,並無違反比例原則,符合戶籍法授權,判文山區戶政事務所應准予核發不含父母姓名、配偶姓名和役別的身分證給陳。罕見!他要換發沒有父母、配偶姓名的身分證 法院准了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https://bit.ly/3xunY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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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牙牌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i1ou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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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的103個證VS 美國人的3個證(組圖)
自從李克強總理批評“證明你媽是你媽”的官僚作風以來,各種奇葩證明經媒體報導之後浮出水面,“證明你爸是你爸”、“證明你女兒是你女兒”、甚至還要“證明自己還活著”,在讓人無奈的同時也不免質疑,這究竟是哪裡出問題了。
中國人活得很累,從這件事情上就可以一窺端倪。據廣州市一位政協委員估算,中國人的一生大約需要辦103個證,這聽起來的確駭人,但圈子裡卻有微友告訴我這已算是低估的了。據他們說,除身份證和戶口本必不可少外,就學證明、工作證明和死亡證明等這些尚算合理,但另外的一些就有點讓人迷惑了,譬如去買房時被要求開單身證明,找工作的單位要求開人品證明,找開出租車的工作被要求出具三年沒重大交通事故證明,給老人領社保費要求開具未死亡證明,開飯店辦執照要社區擔保不擾民的證明,甚至去銀行換一個殘幣都會被要求開一個非故意燒毀錢幣的證明,當然最不可理喻的要算證實“你媽是你媽”、“你爸是你爸”、“你女兒是你女兒”這些證明了。難怪一個孩子已出生了60多天依舊辦不好其北京戶口的北大博士感嘆,“辦個戶口真難啊,將來等你爸爸有錢了,去給你辦個美國戶口,中國的戶口太複雜了,咱辦不起”。
那麼美國戶口好辦嗎?事實是美國沒有戶口,美國人一生大約只需要三個證件。一是出生證明,上面列出了你在哪裡出生,父母是誰,父母的年齡和在哪裡出生。這個證明很重要,父母都會給孩子好好保存,因為在孩子成年之要前上學或辦護照等憑得就是這個證件,它能證明“你媽是你媽”、“你爸是你爸”、“你孩子是你孩子”和“你是美國人”等。這個證明辦起來很簡單,父母把孩子出生醫院給的出生記錄加上填好的申請表一起寄到所在州的健康服務部門就行,現在甚至還可以網上申請了,費用也不高,原件一旦丟失了的話父母或本人可以憑駕照或護照等有照片的證件申請重發,只是重發的出生證明底下會有簽字蓋章證明這是原件的複製件(certified copy)。這是弗吉尼亞出生證明的典型樣子。
另外一個是社會安全卡,上面有名字和一個九位數的社會安全號碼,下圖是社會安全卡的樣子。
社會安全卡是美國人最重要的證件,因為美國人一生的福利、就業、納稅、信用、犯罪等都記錄在這個社會安全號碼上,找工作、申請銀行賬號、申請信用卡、租房子、辦理電話因特網供電供水等服務、上學、看病等幾乎所有的事情都會要求你提供自己的社會安全號碼。美國聯邦政府甚至還有一個專門的社會安全管理局,在各郡縣城市都有辦公場所,專門應付辦理社會安全卡、申請社會安全福利等相關的事宜。這個卡辦起來也不難,憑出生證明和父母之一的駕照複印件郵寄或親自到當地社會安全辦公室辦理即可。這個卡父母也會為孩子好好保存,一旦找不到的話也可以申請補發,繳少量的費用即可。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國有收入的中國留學生或工作人員也可以有社會安全卡,只是在拿到綠卡之前,社會安全卡會有如下圖中的註明“只有美國國安局批准才能工作” 。
最後一個也常是最重要的,那就是駕照,上面除姓名之外還有照片、家庭住址、出生日期、性別、身高、眼睛頭髮的顏色等信息,見下圖。
駕照不僅給你駕駛車輛的權力,更重要的它是一個人的身份證件,也即能夠“證明你是你自己”,功能很像中國的身份證。美國人16歲左右就可以取得駕照,很顯然,有了這個證件和出生證明一起,你就不需要證明“你女兒是你女兒”、“你媽是你媽”等,辦起事情來簡單容易。舉個簡單的例子,我們帶丫丫辦護照的時候只需提供丫丫的出生證明和我們的駕照,都不需要預約直接可以去郡巡迴法院填表交錢,五分鐘辦妥,回家不到一個月護照寄到。
有網友會問美國人不需要辦死亡證明嗎?美國人的死亡證明不需要家人親自辦理,葬禮服務公司會幫助辦好後直接寄給家人,同時還會通知社會安全管理局,在去世人的社會安全號碼下註明該人已死亡,社會安全局會根據死亡人員的記錄再一一通知銀行、信用卡公司等,家人也可以根據死亡證明來處理財產、申請人生保險等事宜。
證件要求多和辦證難已成了當代中國的大問題,看看網友吐槽的各種奇葩證明就可見一斑。除了體制不全、官僚作風、缺乏服務觀念等這些非常重要的因素外,我個人覺得其中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目前的中國已成了一個沒有信任的社會,欺騙造假氣氛蔓延,社會對於人們的行為缺乏法律這有效的外在規範力量,對造假欺騙行為懲罰不力,懲罰機制不完善,使得造假行為的成本比較低;再加上沒有信仰的無神論(或泛神論)社會也讓中國人缺乏內在的規範力量,其直接結果是毒食品、地溝油、盜版書、假證件等氾濫成災。相反在法律機制健全的美國,造假行為會帶來傾家蕩產的結果,因此整個社會能形成“我信任你直到你給我一個理由不”的觀念,而不是去“懷疑一切”,甚至各種“陰謀論”橫行。
不過你可能想不到的是,就連我們這些入籍的美國華人也躲不開這些奇葩證明的要求,如果我們要去使領館申請回中國探親簽證的話,必須由親屬給我們發邀請函,換句話說,也就是海外華人回中國看父母得由父母邀請,否則就不給你簽證,夠奇葩了吧。不過這還不夠,還要出具和我們的親屬關係的公證,家長與子女之間的關係還好證明,兄妹叔侄爺孫等這些稍微遠一點的就不好辦了,天知道要證明和我們這些戶口早被註銷的人是親屬關係要有多難。值得欣慰的是,以李克強總理為代表的政府已經意識到了這方面的短板,但解決起來任重道遠,畢竟在體制上的缺失不是一兩天能夠彌補的,已經喪失了的信任更不是短期能夠重建的。而我更想說的是,當什麼事情都需要“包青天”出現和領導發話才能解決的時候,難道我們不該好好反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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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有身份證嗎?美國「身份證」=駕駛證?
很多即將去美國留學的同學問到說去美國留學用不用帶身份證什麼的?美國人有身份證嗎?接下來,百利天下留學就為大家介紹一下。
美國人有身份證嗎?
美國沒有戶籍制度,美國人也沒有戶口,因此美國人也沒有像中國人一樣統一的身份證。因為工作也好,因為另一半也好,去了另外一個不是自己出生的城市生活工作,不用買房不用落戶,就可以自動成為那個地方的人。就像一個廈門人到北京工作和生活一段時間後,不用買房,不用積分,就自動成為了北京人,享受所有北京人應有的福利,無論上學還是看病。
那麼問題來了,北京政府怎麼知道你已經來到北京了,並且想成為北京人呢?美國被稱為車輪上的國家,幾乎每個人都擁有駕照,管理駕照的機構叫做DMV(機動車輛處)。這個機構規定,駕駛人員每到一個地方15天,就必須到DMV登記,否則會被視為所持無效證件駕駛。所以,相當於你到北京15天以內去車管所登個記,北京戶口就拿到了。
有人問了,那這樣北京不會被擠爆了?但事實上自由遷徙並沒有使美國亂套,因為有一雙看不見的手在調節著,如果北京被擠爆了,北京也就不再是北京了。所以,美國沒有戶籍制度,也沒有我們這樣的身份證,而駕照(或者護照)就起到了一個身份識別的作用。因此在美國駕駛證就像中國的身份證一樣,必須隨身攜帶。
在美國沒有駕照=黑戶?
那如果一個人不去考駕照,或者駕照沒通過是不是就意味著這個人是個黑戶呢?政府就完成沒有他/她的所有相關信息了?那美國政府怎麼區分美國人和外國人呢?所以,美國人之所以成為美國人的一個身份標誌在於是否擁有一個美國人的SSN(social security number),翻譯為社會安全碼或者社會保障碼。這個SSN和中國的身份證類似,就是從一出生就有,伴隨美國人的一生。這個號碼把一個美國人一生中所有的基本信息和信用記錄都連接了起來。
通過這個號碼,被授權人員很容易查到你的各種行為,包括你的財產,你的銀行帳號,你的保險,你的車,你的犯罪記錄,如果你被證明犯罪,你在美國幾乎無處藏身。而且你的絕大多數福利,甚至發工資,以及用信用卡都是建立在你的SSN上面。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事實上這個信息是你的絕對隱私,必須保存好,不用隨身攜帶,這是和國內身份證不一樣的地方,此外,這個證明上面只有姓名和一個號碼,沒有性別、年齡、照片等基本信息。
如圖:
對於中國留學生來說,到美國之後如果有機會應儘快申請一個SSN(SSN有三種,其中有針對外國人的)。因為,這個SSN可以讓你在美國的生活更加便利。比如在Bloomington,如果要申請AT&T的手機號,就需要SSN的,如果沒有,必須要交400美元左右的押金(deposit)。住校外的宿舍需要開通電、氣帳戶也需要SSN號進行身份認證,否則也要押金。此外對於將來實習而言,公司付工資也需要員工的社會安全號。
總而言之,美國的駕照(護照)就是日常用來識別身份的證件,而社會安全碼是用來記錄你一生信息的證件。這兩個共同構成了「美國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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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的身分證
主條目:英國國民身分證
大英國協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首次發行了強制的身分證,但在1919年時取消。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又重新引入身分證,但在戰爭結束7年後的1952年又廢除了,原因是廣大公眾對Willcock v Muckle案件的憤怒到達了高潮,此案件中Clarence Henry Willcock在違規駕駛時被警察攔下後拒絕出示他的身分證。儘管他輸了官司,然而法院一致認同他的觀點,即身分證存在是不適當的。
儘管如此,還是有些國務大臣建議重新引入身分證制度,在各式各樣的藉口下,2003年,那時的國務大臣大衛·布蘭基特(David Blunkett)說英國政府打算引進一種基於生物技術的國內身分證計劃,同時使用資料庫記錄居民的人口,而這將在2013年前強制實行。英國內政部認為這種身分證可打擊國際恐怖分子活動,35%的恐怖分子使用虛假的身分旅行。最近以來,政府也聲稱這種身分證將幫助阻止非法移民,「健康旅行」,騙取津貼以及偷竊身分,並且生物護照也將讓英國國民更易到美國旅行。
美國的身分證
美國身分證
美國目前還沒有真正的全國身分證,這是由於全國範圍內都沒有這樣的聯邦機構擁有足夠司法權可以發布給所有美國公民身分證。所有立法機構都嘗試建立一個這樣的機構,但是都失敗了,主要原因是來自於自由意志主義者和保守派政治家的強烈反對,他們把這種全國性的身分證看作是極權主義者控制社會的象徵,自由派人士也反對,原因在於身分證會限制甚至剝奪了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特別是投票權,因為不少的少數族裔公民並無持有身分證。
然而,由於各種需要身分認證的需要,現時美國的社會安全號碼以及駕駛執照的功效已經變成了跟身分證差不多。地方車管所(DMV)也可以為沒有駕照的人發State ID來作為證件。而2005年,美國Real ID法案通過後,美國也有關於全國性身分證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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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強制性身分證的國家
西班牙的DNI(Documento Nacional de Identidad)樣本
強制性身分證可能只是在一定年齡之後開始生效。條款中的「強制」一詞在不同的國家可能有不同的意義。通常,如果沒有身分證,可能會被頒發一張罰款單,或者有些情況下,沒有身分證會被拘留,直到身分被確認。實際上,除了在極權國家以外,胡亂管理情形較少發生。
比利時:State Registry(in Dutch, French and German,在12歲時首於發行,強制於15歲)
愛沙尼亞:id.ee(愛沙尼亞語)
德國:Personalausweis(德語)
以色列:Teudat Zehut(16歲開始頒發,18歲強制執行)
韓國:大韓民國住民登錄證(17歲強制執行)
波蘭:Dowód osobisty(18歲)
羅馬尼亞:Carte de identitate(14歲)
新加坡:Immigration & Checkpoints Authority(15歲)
西班牙:Documento Nacional de Identidad(DNI)
香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Hong Kong Identity Card,11歲強制執行)
此外有:克羅埃西亞、埃及、希臘、盧森堡和泰國。
不實行強制性身分證的國家
澳大利亞(公民認證)、加拿大(公民卡)、芬蘭、法國、日本、瑞典和瑞士實行非強制性身分證。
丹麥、挪威、冰島沒有官方的國家身分證。
上述國家雖無公民身分證,但有其他形式的官方證件,如:駕駛執照。
用來證明公民身分的身分證
一些企業或者政府部門為了某些社會目的而簽發「身分證」(資質證明),這些「身分證」可以用來證明一些資格。比如在英國,計程車司機就必須攜帶「身分證」。
支援和反對身分證人士的爭論
支援
支援身分證的人士指出:
身分證是一個有用的行政工具來增加政府的行政效率。
可以減少罪案,避免隱匿及頂替身分。
國民私領域間的身分證利用,能減少核對身分的交易成本,促進社會繁榮。
要求國民同時擁有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戶籍可以減少被冒名的機率,例如電信公司可以要求申請者提出雙證件證明,這代表當只遺失一份證件,被冒名的風險不高。
對於路邊暴斃的死者,透過隨身攜帶的身分證可以確知身分。
執法人員可於街上抽查身分證時可得知被抽查者是否患有多重人格分裂,而當時其運作之人格並非其原人格;或可幫助尋回不能說出自己姓名之人士,如老人癡呆症患者。
反對
反對身分證的人認為:
身分證可讓政府以一紙證件讓人民沒有隱私權及人格權。
政府對於身分證的使用方式能夠使得政府對於公民的監視變得更為簡易,比如在何種狀況之下實行身分證制度,身分證相關的資訊是否/如何儲存於資料庫中等等。
在倚賴身分證的國家,人民通常必須以身分證作為人格表彰,不出示身分證將完全被拒絕於各種社會制度外,喪失人格主體性。
身分證的許多方便性是建立在「多數國民都經常隨身攜帶身分證」的條件上,但如果強制攜帶身分證,會造成國民痛苦與麻煩(例如身分證遺失率大增)。
遺失與冒用身分證不可避免。
身分證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https://goo.gl/uWr4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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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生活,沒有身份的不方便。
一、先來講所謂的SSN(Social Security number,社會安全證號碼)。是一個九位數字的識別號碼,格式為「xxx-xx-xxxx」。
本來呢,外國人只要進美國,不管是來求學或是來工作的,美國政府都會直接發給你一組號碼也就是這個「社會安全證號碼」。這個號碼的主要目的在於讓你向美國政府「繳稅」!近幾年來,漸漸演變成有點類似「身份識別」的功能了,因為美國沒有強制發行「身份證」這種東西,所以很多地方看證件都是看「駕照」(這個妙吧),有的地方則會進一步要求你要有這組社會安全證號碼(比如銀行開戶或辦手機的時候)。
然而,911恐怖攻擊之後,美國為了所謂的安全檢查在各種地方提高了很多限制。對於留學生,首當其衝就是這組社會安全證號碼。凡是2001年911發生以後來美國求學的學生,美國政府「不再」自動發給留學生這組號碼,造成了非常多的不便(比如有的銀行會因此刁難你不讓你開戶、辦手機要繳個500美金(約台幣一萬五,六)的押金押一年等等)。
一般來說,國際學生如果有領獎學金或當助教,由於有支薪,為了報稅,就可以去申請SSN。因此,有的學生即使沒辦法領獎學金,也會千方百計想辦法在學校裡面找個打工什麼的(比如去圖書館或學生餐廳之類的地方),然後去OIE(國際教育)辦公室申請一張「雇用證明」(反正就寫一下某某部門聘請某某人在某學年度工作,薪水多少之類的),然後向美國社會安全局申請,一般來說,這種狀況都可以順利申請得到。
二、另一個重要證件是「駕照」。
在台灣的時候,我從來不覺得駕照是什麼了不起的證件,來美國以後,我的看法180度大轉變。
原因前面寫過,因為美國這個鳥國家是「沒有」身份證這種東西的,所以駕照就變成一個很重要的身份識別依據了,因為這是政府核發且有相片和出生年月日等等資料的證件。
當你去的地方必須出示身份證明(例如搭美國國內線班機、進pub等有賣酒的地方、超市購買成年人才能買的菸酒等貨品),一般都會要求看駕照,所以來美國之後,趕快考張駕照是很重要的(至少你不會想在晚上進pub的時候還拿出大大一本護照吧)。
因此,就算不會開車、或者不需要開車(ex.有老公專車接送),那至少也要有張「實習駕照」(筆試通過之後,監理處會發一張實習駕照,在副駕駛座坐有有合格駕照的人時可以開車上路)。
另外,出門長途旅行要租車的時候,很多租車公司也是不認國際駕照的。至於開車上路,你要是沒美國的駕照就更別想了,很多州也是不承認國際駕照的,被警察攔下來你沒美國駕照就"挫咧蛋"吧,搞不好會被銬手銬帶進警察局。
對美國人來說,駕照上的住址和台灣人戶籍謄本上的戶籍地址意思差不多。如果你搬家了,記得要趕快去改你駕照的地址,不然也可能會有麻煩。我的朋友Christie(美國人)的老哥,有一天晚上工作到三更半夜才回家,半路好死不死碰到警察臨檢,警察一看他駕照上的地址離很遠(同一州但2小時車程),很嚴肅的問他為什麼半夜在路上遊蕩,他哥哥說我有個很趕的案子弄到很晚現在要回家,我家就住在離這裡三個街口而已。警察不買帳,硬是聯絡另一邊的警察去他駕照地址的房屋敲門,把他爸媽叫醒,問清楚這個某某某確實是他們兒子現在在外地工作,最後才放了他。(好像還有被罰錢,因為不改地址是違法的。除非你是大學生到外地去讀書,那地址可以繼續用家裡的。)當然啦,選舉時要去那個投票所投票,跟駕照上的地址也有關係囉。
所以說,不管是美國人或外國人,擁有一張駕照都是偉大神聖而重要的!
三、還有一種證件,叫做State ID(好像沒有統一的中文翻譯,就翻成「州民證」吧)。
如果你沒有SSN,又真的不想考駕照,可以先申請一張州民證來代替身份證。(表示你算是某某州的「居民」)
國際學生想申請的話,一般需要學校開立一張證明來prove residency,然後帶著你的護照、I-20、兩封證明你居住該地的文件(通常是你的銀行帳單、水電瓦斯等帳單),到DMV(監理處)申請。
四、接著講綠卡(Permanent Resident Card,美國永久居民卡)。是一個英文數字大寫A加上一個九位數字的識別號碼,格式為「A# xxx-xxx-xxx」。這組A開頭的號碼叫做Alien registration number(外國人註冊碼)。(附帶說一下:綠卡現在早已經不綠而是白色的了,不過我想它不會正名成「白卡」的。冷笑話...)
關於綠卡資格取得和消滅,已經在之前的文章《綠卡、簽證、護照...傻傻搞不清楚(1)》寫得很清楚了,在此不贅述。這裡主要要講擁有這個身份,對在美國居住的外國人有什麼好處。
有綠卡的話,在美國居住時所要交的稅與美國人相同。(也就是高很多的意思,美國萬萬稅這句話不是講假的)
有綠卡的話,所持有的公民權利(和義務)跟正港美國人幾乎一樣,因此不管你是學生要申請獎學金、向銀行辦理貸款、找工作不必擔心居留問題、出入世界上部分國家得以免簽證等等,都會比沒有綠卡方便太多。
如果是當學生,有綠卡讓你能夠有資格申請許多只開放給美國公民或有居留權的人才能申請的獎學金,向銀行申請給美國公民或有居留權的人才能申請的助學貸款,有機會可以用比較優惠的學費就讀美國的大學。
(學費部分特別解釋一下,因為美國大學會因為你身份不同收取不同金額的學費,以我就讀的某州立大學來說,研究生「每學期」若註冊9學分,國際學生要付的學雜費約是美金9,000多近10,000元(這還是因為我念文組,如果是念商學院法學院醫學院的.....貴到嚇死你),如果你是州民那就美金2,800左右打死。健康保險什麼的另計。當然,不是每個美國人或有公民居留權的人都是「州民」,但是,如果你有繳稅,一年以後就可以以州民的身份付學費(我們學校規定是這樣,但是也許不是每間學校都有同樣規定),相差至少美金6,000元。有的學校,分得比較細,分成國際學生、外州學生、本州學生,這時候,如果你能有綠卡,那就可以只繳交外州學生等級的學費,差距的金額仍然非常大,起碼差到兩倍以上的錢應該都是合理的範圍。總之,國際學生沒領獎學金的,就是一隻白白胖胖待宰的肥羊啊~多念一學期都很嚇人)
生活方面,講一個最可笑的,我的美國銀行網路帳戶,至今「無法」接收別的網路銀行帳戶轉錢進我戶頭!!!!我非常不爽!打電話跟銀行起碼抱怨5次!(因為有時候承辦人員不同,可能會有不同處理)完全沒用!!!銀行跟我說因為我「不是」美國公民、又沒有綠卡!這是「美國總統簽署的法案已經經由國會通過」,沒有這種身份的外國人,網路銀行只能轉錢出去,不能收受別人轉錢進來。(洨布希....( ̄︿ ̄#)╭∩╮)
而針對工作權的部分,如果你要在美國比較長期工作,有綠卡是一個保障!萬一突然被公司裁員不需要立即被遣返出境,萬一失業這段期間可領失業救濟金,找到好工作就隨時跳槽、不必被幫你申請工作簽證的公司吃得死死的。
也許很難想像,外國人在美國申請工作簽證(H1-B visa)有多困難。除了你的雇主是高等教育機構、高等教育機構所屬的非贏利組織及其相關機構、或非贏利研究機構或政府部門研究機構(政府研究機構),才可以「不受H1-B配額的限制」,其他人都必須在一定的會計年度進行申請等待核准。
然而!!!!每年實在太多人搶破頭在爭工作簽證。以去年(2007年)為例,H1-B配額只有六萬五千人,USCIS在開放申請的「第一天下午」就已經收件了十五萬份,於是開放抽籤,一個月之內所有名額通通用完(USCIS的說明,pdf檔),抽不中你就滾吧!就算申請到,還要看雇主願意簽你幾年(一般是1-3年),到期就算老闆願意幫你加簽,最多也只有六年,之後也是滾!
很多公司「不願意」雇用需要工作簽證的人(=無綠卡身份的外國人),比如我現在工作的公司就是。
而我工作的公司是全美非常大的公司(保護個人隱私故不寫),"全世界"都有分公司,但是本公司就是「不願意」雇用需要工作簽證的人(我能進去是因為我有申請OPT,畢業後可以有一年的實習工作期)。這幾個月中間,我也曾陸續接到一些公司的電話,他們在人力銀行看到我的履歷,打電話先跟我初步談一談,經常電話中談得愉快,甚至都已經要準備約接著去公司面試的時間了,最後對方一句:「你有公民權或綠卡嗎?」就一切破功!因為人家都只肯雇用可以直接在美國工作的人(只有OPT的,他們根本都不考慮)。
回來談我目前服務的公司。我放棄可以到其他公司工作的機會,進這間公司,只因為他世界知名,但是等一年到了,我就要滾。當然,我可以找其他公司願意幫我辦工作簽的,但是可能是「薪水很爛」or「沒有福利」的這種「美國人撿剩的爛缺」!我不認為我比美國人能力差,但是因為我沒有身份,所以就是必須接受這種不公平!!!
另外,就算雇主願意幫你簽工作簽,很多地方也是盡其所能壓榨員工!!只因為你需要公司幫你申請這個身份,必須超時工作、沒有福利、待遇又低,你甘心嗎?(去問問那些尤其是在西岸的亞裔的工程師,他們很多人都知道,這是公開的秘密,我隨便一估狗就是一篇:H-1B薪資普遍被壓低 外包公司遭控告)
糟糕,寫一寫有點怒了,趕快拉回來。簡單說,對留學美國的人畢業後,可能為了博士後研究、或在當地尋求實務工作經驗,考慮到在美國生活及工作便利,大多會申請綠卡(=永久居留權),以方便出入境及工作需求。綠卡提供的是居留權,而非公民權,持有綠卡者仍「非美國人」,一定期間內未入境美國,綠卡即會被自動撤銷。(除非你是想要歸化美國拿老鷹護照的,那就要認真坐「移民監」並誠實報稅且遵守各種入籍所需的規定才行。)
五、還有一個重要的身分是「美國公民」。公民會有公民證和護照。
如果你生下來就是美國人,那自然而然會成為美國公民。
如果你是外國人,那麼就必須申請綠卡假以時日再申請歸化成美國人。
這個過程是漫長且辛苦的,因為外國人在取得綠卡後,必須要在5年內「連續」在美國居住5年,實際居住2.5年,才能申請入美國籍並申請一張美國公民證(Permanent Identity Card)。(而所謂的「連續」,就是計算你停留美國的時間。如果超過半年沒有留在美國,那你停留的時間會歸零,要「重新計算」。離開美國1年或1年以上,則自動中斷在美國居住的連續性。)
當你符合以上種種條件,最快6個月後會拿到公民證(在你宣誓效忠美國後),讓你拿去申請護照用的,不會留底。等收到護照後,終於,正式變成美國人。
其中,你的護照號碼和社會安全證號碼、駕照號碼、綠卡號碼或公民證號碼「通通絕對不會一樣」。(題外話:所以中選會沒常識?斷交部....啊打錯....外交部也不懂?)
之所以會特別寫號碼不同這點,是因為美國這國家很討厭,因為他們是「自由」國家,很多事情在各公家機關都是獨立運作,你辦你的我辦我的,所以如果有一天你的個人資料變更(比如改名字,美國很多女人婚後冠夫姓、離婚又要改回來),「每個機關」都要辦一次改名或其他相關手續,還蠻讓人抓狂的。
成為公民之後,當然就算是一個「美國人」啦,和所有美國人一樣享有相同的權利義務。
她小心珍藏母親的臺灣上陸許可證,回憶這段因歷史而生的母女情緣
從一張異鄉人的居留證明,到一件記憶母親的信物。在這段物的生命史中,不僅看見日本時代的兩岸關係,也看見了一段繚繞著臺灣近現代史而生的母女情緣。對於月娥阿嬤而言,罔市並不如煙,九歲的媽媽,永遠留在心中。
故事
2017-05-05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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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仕淵(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每個物件都有不同的故事,它或者見證了某個事件,也可能是一個時代的縮影,但更多時候,它則是一段人、記憶與物件之間,不斷對話的故事。
王陳月娥阿嬤捐贈母親的上陸許可證時,便說了一段女兒思念母親的故事。月娥阿嬤一直將許可證帶在身邊,對她而言,早已過世的媽媽,永遠以九歲女孩的模樣存在著。
媽媽九歲來臺灣
得以結識月娥阿嬤,是因她在 2012 年數次造訪博物館。第一次見面時,她表示年歲已高,想將上陸許可證捐給博物館,只是不捨,尚在考慮;十月再次來館,她才決定捐出。
月娥阿嬷從柯罔市的上陸許可證,回憶起年輕時跟媽媽的相處,也講起自己在柳營的生活。
柯罔市的上陸許可證,是一張日本時代從對岸中國來臺的勞動人口上岸後,憑著渡航許可證來請領的身分證明書。在臺期間必須隨身攜帶許可證,否則可被處以罰金,離臺時則要繳回。
這張編號 5279 號的上陸許可證中,寫著:柯罔市,九歲,原居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
她跟著製茶師傅的父親柯毝來臺,這樣的勞動人口通常來去於兩岸,但不知何故,柯罔市跟著父親就在臺灣定居了下來,成年後與在辯護士(律師)事務所工作的陳其昌結婚,生下了月娥阿嬤。
媽媽九歲來臺時使用的上陸證。正面為基本資料及照片,背面寫明了清國人(當時已為中華民國)在臺必須遵守的規範。
月娥阿嬤清楚記得,媽媽除了理家之外,也幫忙揀茶。月娥阿嬤 4、5 歲時,柯罔市離婚了,幾年後她與另一名來自同鄉的人結婚,而那位月娥阿嬤稱為後叔的人,在她 15、16 歲時過世。
離鄉背景討生活
月娥阿嬤出生在臺北港町淡水河畔的水門旁,後搬到永樂市場附近,因此就讀蓬萊公學校。畢業後進入臺北車站前的日本通運臺灣支店工作,初期薪水 15 圓,後接受打字訓練,薪水升到 60 圓,對於每月房租僅有 7.5 圓的她們家而言,她一人的薪水已足以養家。月娥阿嬤後來又去民間的打字會社工作;戰時曾任職於臺北州菓子配給組合。
月娥阿嬷在少女時期學習打字,取得一技之長,並靠此支撐起一家的經濟。
年輕的她,聰明靈活,戰爭時期則在臺北古亭附近工作。辦公室附近有一水塘,月娥阿嬤常在下班時,將幾顆米粒放在玻璃罐中,瓶蓋打個小洞,足供小蝦進入但無法爬出。如此陷阱,便可在隔天上班時捕獲數隻河蝦,在局勢緊張的戰時體制下,那已經是最好的蛋白質來源。
到了戰爭末期,月娥阿嬤為了躲避空襲,疏開到臺南柳營,結識了未來的丈夫王阿螢。戰爭結束後不久,妹妹來信告知媽媽柯罔市病重,恐不久人世,月娥阿嬤因此回到臺北照顧媽媽。戰後初期公共衛生制度一度崩潰,傳染病流行,柯罔市罹患瘧疾,幾經折磨,依舊於 1947 年初撒手人寰,那年罔市才 38 歲。媽媽過世後,丈夫來臺北把月娥阿嬤帶回臺南,此後就長時間定居在柳營。
往事不如煙
月娥阿嬤是戰後初期柳營少數識字的女性,對她來說,由於曾到學校讀書,以及職場上的需要,吸收新聞資訊與知識新知是相當自然的一件事。「文字」對月娥阿嬤來說,就是得以窺看柳營以外世界的媒介,於是,只要有字的東西,不管是包水果的舊報紙、廣告宣傳單,她都讀。透過閱讀,她了解柳營以外的世界,也用閱讀聯繫起年輕時的自己。也由於她識字,鄰居買賣豬隻前,都會找她幫忙先算一下重量與價錢,以免遭收購商人欺騙。
識字的月娥阿嬷,常幫鄰居讀信與回信,有時還因此和原本素昧平生的人成為朋友。與阿嬷通信數十年的切山きみ子便是這樣認識的。
然而,農家對於媳婦的要求,多又重,繁忙的家務與農務,讓月娥阿嬤在柳營的日子過得很辛苦,她常說刨「番薯籤」的速度,永遠趕不及給大家吃。她回憶起那段日子,會想起家人、會想起臺北、會想起年輕時,也會想起已經死去的媽媽罔市。「難以承受時,眼淚根本止不住,只是都在沒人看見時流下」她一邊說,眼淚止不注地流下……
只是,歷經了戰火波及、疏開流離,回憶媽媽的信物與照片並不多,有的就是這張柯罔市的上陸許可證──那張「外國人」在臺灣得以立足的法定證明。於是,上陸許可證上頭永遠停留在九歲時的柯罔市照片,伴隨著她度過許多艱辛歲月。
從一張異鄉人的居留證明,到一件記憶母親的信物。在這段物的生命史中,不僅看見日本時代的兩岸關係,也看見了一段繚繞著臺灣近現代史而生的母女情緣。對於月娥阿嬤而言,罔市並不如煙,九歲的媽媽,永遠留在心中。
連到郵局收包裹都要賄賂!台灣人妻的印度觀察:在印度走跳,鈔票是最好的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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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附近的郵局是不送貨到府的,去領包裹時,郵局人員從後面的小房間找出包裹,卻不願意拿給我們。
胖爺:「對對對,那個就是我們的,謝謝啊!」
郵局小弟:「哦,我怎麼能確定那是你們的東西?」
胖爺就拿出他的身分證明跟住址,說:「這裡,上面的名字一樣。」
郵局小弟:「那也只能證明你剛好跟包裹上的名字住址一樣而已。」
靠,什麼理由!
胖爺:「那你想怎樣?」
郵局小弟拍拍左邊襯衫上的口袋,胖爺就掏出了錢。
收到錢的郵局小弟便說:「拿去吧。」把包裹搬給我們。
鈔票是最好的身分證。
一次離印時因為手上還有盧比,我便打算在機場兌換成美金帶回去。我去機場的匯兌櫃檯時,皮膚黝黑,鼻下鬍子濃密捲翹的櫃檯人員竟然一見到我,就說我不是印度人,所以不能換錢,不願意拿單子給我寫。怎麼會有這樣的情況?國際機場怎麼可能大家都是印度人。而且我旁邊全都是金髮碧眼的外國人,憑什麼我就不能換?我跟他吵了很久,翹鬍子櫃檯硬是不答應,更不願意說明原因。
幾分鐘之後,他隔壁的同事要我直接把錢交給他,他幫我換,但還是不讓我寫匯兌單。他拿了我的盧比後,就大聲地把我趕走。但拿到的美金跟當時的匯率換算之後相差非常多,我居然呆頭呆腦地就這樣走了,到了出境之後才想起來,對喔!他怎麼會給我這麼少錢?難怪不用填單子,他八成自己幫我填了。
嗶嗶,警察伯伯就是他!
在德里NCR(北方邦與哈里亞納邦),交通號誌都是參考用的。身穿土黃色制服的警察們挺著大肚子坐在路邊,時不時拿著長棍出來指揮交通,順便找藉口要錢。印度警察是我在各國看過最不修邊幅,也不擔心自己身材走樣的執法機關,因為他們幾乎沒有抓犯人的壓力,大家都是凸肚禿頭,下巴三層肉快意抖動,鼻下還有一大撮濃密翹鬍。
他們渾濁發黃的雙眼,像獵人般看著所有往來車輛,一逮到機會就拿著長棍指著車輛,要求駕駛停車。有的車輛會無視他們,那些被警察攔下通行中的車輛,警察伯伯聲稱車子沒有貼上通過排氣檢驗,所以必須開罰鉅款,但如果我們願意給他一點花費,他願意給比較便宜的罰單。可是我們擋風玻璃明明貼著新的排氣檢驗單,怎麼可能沒有通過?而警察執意反駁我們的貼紙是假的,這一切都是假的!一定是他眼睛業障太重了。
為了回臺灣登記結婚,胖爺到警局申請良民證,通常只要兩三個禮拜即可領到證明,但我們等了超過兩個月。中間胖爺去找警察詢問處理情況。警察一副「你知不知道這件事情要花我們多大的時間心血才做得出來」的臉,推說不知道,讓他去問A警,A警讓他去問B警,B警說這不是他的事情,讓胖爺去問F警。推來推去,沒個依憑。
此時,A警說了句:「Kuch kharcha paani.」(What about some expenses?)
原來是想要錢!早說不就好了,表現一副給你良民證是件非常需要花費大量精神去做的事,幹嘛呀!
付了錢之後,A警給了另外一個警察的電話,這裡叫他C警。胖爺打了電話給C警,對方說現在他很忙啊,沒有空做這個云云,要胖爺去附近的小公園等他。
又來了,你們這些人!
去了公園,C警看了胖爺的資料,又要求給錢才願意簽名,良民證總算到手。這麼簡單你們幹嘛要花這麼久的時間?
中國同事麗如,也是印度人妻一枚,每年必須更新配偶簽證。但每次更新,警察都會到她家去確認結婚事實,每次去檢查,她先生就必須支付一些賄賂金,警察才願意回局裡稟報他們真的住在這裡。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啊。
腐爛官員
英格拉甘地機場在出關時,都有軍警站在出口,見到有人行李多,就會要求過X光檢查行李,到這裡還算正常。但一次跟胖爺從臺灣回印度,他們竟然聲稱行李裡面有不是印度產的東西,需要支付高額關稅。我的行李裡面是許多從臺灣帶來的衣服鞋子跟送給婆嫂的禮物,就算有新東西也沒那些關費貴啊!那些錢我都可以再飛回臺灣了。
我就說:「那多的就留下來送你,我不要了。」
此時,檢驗的軍警臉色不太好看,看了看隔壁後把胖爺拉到旁邊說:「現在就看你誠意了,給我點錢喝茶,就不用付關稅了嘛。」
胖爺就掏出錢來,對方說:「不行,我們只接受美金,不收盧比。」
真是臭不要臉的。
另一次,從臺灣寄到印度的包裹因為不明原因被海關郵局扣押,之前寄了好幾次都沒有這個問題。包裹裡是我的求生物資,如果沒有那箱包裹我可能會選擇死亡。起初海關打電話通知時,胖爺說如果海關稅太高,那我們就放棄包裹算了。海關馬上態度大轉變,打哈哈地說沒啦!只要寫個道歉信就好了!但是我不相信印度人,就像我不相信我已經過三十歲了一樣。為了怕人太少會被郵局人要太多賄賂,我就把全家都帶去。
海關郵局位於號稱德里最大商業區的Connaught Place,這些政府大樓皆是如此,不僅外表沒整理,內在也亂成一片。一棟看似廢棄多時的大樓,灰濛濛地矗立在馬路邊,門口及牆邊滿滿的紅色印度檳榔渣跟無言的臭味。進到裡面,強大的冷氣讓人精神為之一振,污穢骯髒的玻璃,漫不經心的員工,對,我沒走錯地方。
我們走進主管的辦公室,主管一副「你們居然犯了這麼大的錯誤!怎麼可以原諒」的臉,滔滔不絕地說我的寄貨單上寫著箱子裡面的物件有書,可是箱子居然沒有書,所以要課海關稅!我造成他們這麼大的困擾居然每天晚上還好意思吃飯睡覺!
哪有,我每天焚香懺悔,哭到脫水這種事也要告訴你嗎?
主管跟另一個看起來只是普通小嘍囉的郵局員工開始唱雙簧,一下說我們箱子裡沒有的東西為什麼要寫,印度政府是不會讓我們這樣搞的,一下子說我們的態度很不好,不尊重他們。接著又開始談要付多少錢,他們甚至還會說這是政府的規定,咬定我們寄那麼多食物來一定是要賣的(最好那些沙茶醬、泡麵跟菜脯印度人會吃啦!),所以要罰錢,不付的話就不能拿東西。
我們一聽到罰款金額時整個都傻了。笑話,我們寄了那麼多次都沒事,這次你們說要付就付錢?我長得蠢不代表我真的蠢。誰知道錢是不是進了你們的口袋!公公陪笑臉地說可不可以少一點,我們真的不是要賣的啦,小嘍囉馬上翻臉比翻書還快,生氣地說我們犯下的是彌天大錯,那金額已經很合理了,要不然再少一點點啦!接下來就是一堆廢話。
後來公公聽不下去先出去了,郵局小嘍囉還是死命地咬住不放,最後我們選擇不與貪腐妥協,放棄那箱生存物資。毋寧死!
事後,胖爺還在傷口上撒鹽。告訴我,政府的人就是這個樣子,不付那些錢,他們就會把包裹的東西高價賣給INA的商販,他們根本沒有虧錢。
我能怎麼說?我心已死。
婚姻法庭
臺灣結婚登記只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簽名登記即可,有冷氣吹還有態度良好的辦公人員幫忙。在這點,我真的要稱讚一下臺灣的辦事效率與態度。很多人抱怨態度不佳,是因為他們沒看過印度婚姻法庭官員的死樣子,比死魚還死。
印度人很愛在無關緊要的事情上花時間費精神,卻又不把時間花在該做的事情上面。我結婚後要去法院登記,在這之前當然上網查過所有需要的資料,除了政府網站,還查了臺灣其他印度人妻結婚登記的經驗。我以自身的經驗告訴大家,不要相信網路上說的任何關於印度的SOP,全都是騙人的。這個國家太大,各邦有各邦的規矩,一百個人有一百種方法,端看口袋的深度與人脈的廣度來決定登記成功的難度,也端看你遇到的官員腐爛的程度來決定過程有多艱辛。
我們家是位於德里NCR,住址上不是德里市,離德里只有十分鐘車程,行政區上屬於北方邦的蓋西阿巴德,結婚登記當然就要去當地的婚姻法庭。我們備好所有的登記資料,連同喜帖跟結婚相本都一起帶去,心想應該萬無一失了吧!
但是,BUT!在印度辦事永遠有個BUT。就算所有的文件都辦好了,你仍然不一定能登記成功,印度官員的腐爛注定了你永生的悲劇。
婚姻法庭一直要我去臺灣駐印度代表處拿NOC Letter(No-Objection-Certificate Letter)。然而當我打電話給代表處時,他們告訴我,結婚是國民個人的事,與臺灣政府沒有關係,他們管不到我結不結婚這件事情,是以他們不給NOC Letter。接著婚姻法庭又讓我去要No-issue-NOC-letter-letter,整個很煩!就這死東西拖了好久,等到婚姻法庭終於接受沒有NOC Letter後,又開始說我們其他的文件有問題,不是字體不對就是長相不對,跑了兩個多月始終搞不定。
錢不是萬能,可沒錢是萬萬不能,公公不知道從哪裡找來個代辦。這個代辦魔術般地撒了點小錢後,所有婚姻法庭提出來的問題立馬煙消雲散,隔天就讓我們去登記,十分鐘結束!過去的兩個月就像場惡夢。
說實在的,婚姻法庭的人想要錢為何不直說?我們也不是給不起,我滿口袋現金找不到機會掏出來。那些人想要錢又扭扭捏捏,矯情不肯說,姊褲子都脫了你給我看這個!
跟印度人打交道除了一顆強壯的心以外,還要有不畏艱難勇往直前,打斷牙齒和血吞的決心……跟滿口袋的現金。
2016年中國學生留美逾期不歸 居各國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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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訊】美國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最新公布的一份報告顯示:2016年來自中國的逾期滯留美國者總共有25,486人,其中,中國留學生在簽證過期後滯留美國的人數達7,545人,高居各國滯美不歸留學生人數之冠。
報告顯示:2016年各國持商務和旅遊簽證的逾期居留人數比2015年增加了71,000人,增幅達15%。其中到美國後「跳機」不走的中國公民人數為17,108人,在所有國家中排名第九。至於持「臨時工作簽證」逾期居留者,中國有833人,也排在第九位。
2016年持學生簽證和交流學者簽證逾期居留的人口中,有7,545人來自中國,比第二位的印度3,014人多出一倍多,排在第三位的是韓國,有2068人。
這份報告是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2016會計年度逾期居留統計而進行分析的,其中逾期居留的簽證總數達628,799件。如以簽證種類區分,學生逾期居留者42,493名,佔所有持學生簽證者的比率達2.74%,為所有逾期簽證滯留美國最多的一類;其次為「其它臨時工作簽證」,總數有33,021人;持旅遊及商務簽證逾期居留者,達553,285人,比率為1.18%。
逾期滯留後果嚴重
逾期停留者,即非移民人士在美停留超過了入境時所給予的在美停留時間,或者超過了身分延期日。據法律界人士解讀,根據美國相關法規,從必須獲得新的簽證返美,到面臨著10年的禁止入境,逾期停留的後果巨大而嚴厲。
逾期停留的後果有:
1. 禁止3年入美
在美國境內逾期停留超過180天不滿1年,在被驅逐出境之前離開美國,從離境的那天開始,3年內禁止入境。
2. 禁止10年入美
在美國逾期停留超過1年,在被驅逐出境之前離開美國,從離境的那天開始,10年內禁止入境。
3. 進一步影響到延期或者改變身分申請,不能在美國調整身分
在美停留超過所規定的時間,不能申請身分延期或者改變為其它非移民身分。在大部分情況下,他們被禁止從非移民身分調整為移民身分。但是,移民局表示:只要外籍人士在身分未到期前遞交了延期或者改變身分申請,他們將被視為合法身分,直到申請得到判決,即使是在I-94表上的日期之後判決。
4. 使目前所持有的簽證無效
移民法對逾期停留做了非常嚴格的規定,即使在美逾期停留一天,簽證也會被取消,不能再次入境,除非在他們自己的原居住國獲得新的非移民簽證。
5. 不能在原居住國以外的其它國家申請新的簽證
法律規定逾期停留的外籍人士必須返回他們自己的國籍所在國申請新的簽證。不再可以為了方便到離美較近的領事館申請簽證。如果外籍人士能夠證明自己存在不同一般的處境,也許可以在第三國申請簽證,但是在預約和遞交非移民簽證申請前,需要接收到第三國領事館的同意書。
居民身份证号码_百度百科 https://bit.ly/3n8jUsK
怎么解读台湾身份证?? https://bit.ly/3tBab0B
香港身份證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3tT1Up7
臺灣的身份證並不顯示出生日期,職能顯示出該居民的出生時的戶口所在縣市和以及該居民的性
別。
臺灣人的身份證號碼共十碼:
第1碼是英文字母,不同的縣巿用不同的字母,除了L、Y沒有用到之外其他的字母都有用到。 比如A代表臺北市。
第2碼代表性別,1是男生, 2是女生。
第3碼~第9碼是順序碼,越早出生的號碼越前面。
第10碼是判別碼,判別是否為合法的身份證號碼。
舉例身份證號碼A259879821則表示該居民出生時戶口是臺北市,而且是一名女性。
程式碼解說--身份證字號規則說明 https://bit.ly/3sM7W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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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資料
臺灣身份證號碼第一位所代表的區域: 1、A:臺北市 2、B:台中市 3、C:基隆市 4、D:台南市 5、E:高雄市 6、F:新北市 7、G:宜蘭縣 8、H:桃園市 9、I:嘉義市 10、J:新竹縣 11、K:苗栗縣 12、M南投縣 13、N:彰化
14、O:新竹市
15、P:雲林
縣 16、Q:嘉
義
縣 17、R:台南縣 18、S:
高雄縣 19、T:屏東縣
20、U:花蓮縣
21、V:台東縣
22、W:金門縣
23、X:澎湖縣
24、Z:連雲縣 參考
資料來源:百度百
科-臺灣身份證 和大陸
的不同, 從身份證字型大小是看不出來的 只有前面的字母是地區(比方說A是臺北市 , F是臺北縣
) 首個字母為性別,一般1是男生,2
是女生 其它為當時報戶口時的隨
選編號 所以看不出來出生年月日的臺灣身份證怎麼解讀? —— 身份證字號檢查規則演算法1.1.臺灣身分證字型大小共有十碼,我們就將它表示成... N1 N2 N3 N4 N5 N6 N7 N8 N9 N102. N1 : 一定是一個大寫英文字母,代表戶籍地 ex. A是臺北市 B是台中市 C是基隆市...... 3.N2 : 性別欄位:1為男性 2為女性4. N3~N9 ... 如何解讀臺灣身份證 —— 編號規則 目前的臺灣身分證字型大小一共有十碼,包括起首一個大寫的英文字母與接續的九個阿拉伯數位.
臺灣身分證字型大小中的英文字母是以初次登記的戶籍地來區分編號的,而首位數位則是拿來區分性別,男性為1、女性為2,與ISO 5218以及類... 臺灣身份證解析 —— 臺灣的身份證號碼共十碼,第1碼是英文字母,後面有9個數位, 第2碼代表性別(1是男生;
2是女生); 第3碼~第9碼是順序碼; 第1碼英文字母是戶籍地; A臺北市 B台中市 C基隆市 D台南市 E高雄市 F臺北縣 G宜蘭縣 H桃園縣 I嘉義市 J新竹縣 K苗栗縣 L台中縣 M南投縣 N彰化縣 O新竹市 P雲林縣 Q嘉義縣 R台南縣 S高雄縣 T屏東縣 U花蓮縣
V台東縣 W金門縣 X澎湖縣 Y陽明山 Z連江縣怎麼看出這個臺灣身份證號碼的生日知道的告訴我下謝謝F129834111 - —— 臺灣的身分證號碼 是看不出生日的~ 每天出生的嬰兒那麽多 數位基本上只是一個代號而已喽;-) 從這個身分證號碼 我們一般人頂多只能識別:(1)出生縣市(英文字母F為新北市出生)(2)此人為男性(開頭數位1為男性2為女性) 您應該不是臺灣人吧! 知道這個做什麽呢 提醒您 若想拿來做私人用途 一定要經過對方同意哦;-) 不可以拿來做壞事哦;-)
臺灣身份證號是怎麼排列的? - —— 首先每個人的身份證號碼只有唯一的一組,不會有重複,你所說的不同,大概只是新號碼加入了年和末位校驗碼,由舊號碼的15位升至18位而已,具體身份證常識可看以下詳解: 新標準gb11643-1999《公民身份號碼》實行後,身份證號由原來... 臺灣的身份證 - —— 臺灣身份證總共有10位數位.
第一位是字母. 後面九位是數位. 臺灣省份證的第一位的字母代表地區分別以A——Z表示 規則如下: 地區後面的數位為該字母轉換的數位碼. A 臺北市10 B 台中市11 C 基隆市12 D 台南市13 E 高雄市14 F 臺北縣...
大陸JM們對於要不要拿臺灣身份證怎麼看—— 我不會拿臺灣的身份證,嫁到這邊1年多,我總是能聽到一些風言風語,說什麼大陸人嫁到臺灣只不過想要過上好生活或者是想拿到臺灣的身份證等等(當然都不是明著說),也很聽不慣別人說大陸怎樣怎樣的!
我很不爽! 不想讓一些自負過度的臺灣人瞧不起,所以我堅持不拿臺灣的身份證,讓他們知道臺灣沒什麼了不起
如何獲取臺灣身份證 - —— 要取得臺灣身份證 最快的方法就是跟臺灣人結婚 那就可以來臺灣居住, 7年後可領臺灣人的身分證 或者, 你有親戚在臺灣(一等親) 那你可以申請來臺灣居住一陣子 或者 大學聘請你來教書 擔任客座教授 如果沒有上述的條件 是不可能來臺灣定居或工作的!! 臺灣身份證怎麼辨別生日—— 臺灣的身份證並不顯示生日 A146131363 就是這樣的 臺灣人的身份證號碼共十碼 第1碼是英文字母,不同的縣巿用不同的字母 我記得好像O、V、W沒有用到,其他都有用到.
每個字母代表兩個數位 第2碼代表性別(1是男生; 2是女生) 第3碼~第9碼是順序碼(基本上是越早出生的號碼越前面) 第10碼是判別碼(判別是否為合法的身份證號碼)求採
納臺灣人有身份證嗎? 跟大陸有什麼不同,臺灣的男人怎麼樣,怎麼樣分辨他們的真偽? - —— 臺灣的身份證有10位數第一位是大寫字母像臺北市就是用F開頭的,男的是1女的是2,我看過幾個的都好像是F120的,臺灣人很好色的,很愛裝嫩,往往在大陸都說自己未婚,臺灣氣候比較好,顯得人比較年輕,你表面看得覺得30多歲,其實...怎么解读台湾身份证?? https://bit.ly/3tBab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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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解密】你一定要知道的數字與英文密碼!【身分證解密】你一定要知道的數字與英文密碼!暗藏玄機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https://bit.ly/3ne96t9
更新時間: 2020/03/21 17:56
武漢肺炎疫情延燒,因應疫情,政府推出口罩實名制購買制度,身分證字號尾數奇數,周一、三、五購買,偶數在周二、四、六購買,周日不受限,卻意外引發0到底是偶數還是奇數的數學之亂。先不管0是偶數這件事,你知道現行的身分證英文加數字10碼是怎麼來的?英文字母與數字第一位的1與2又是代表什麼意思?《蘋果新聞網》為讀者大解密。
現行的紙本身分證是在2005年全面換發,今年十月也預計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證,規劃將結合自然人憑證等,並具「數位簽章」的功能,讓民眾可使用瑜各項網路線上申辦服務。而現行的身分證統一編號共10碼,英文字母為第一次戶籍登記地,第一個數字則是代表性別,1為男性,2為女性。
根據「內政部民國39至76年戶政及人口政策類檔案鑑定報告」,我國自1947年核發戶口名簿,同年四月開始籌備核發國民身分證,對象為18歲以上國民,同年底面完成,奠定台灣戶政基礎;而國民身分證,也在1954、1965、1986、2005年辦理全面換發新證。
1969年身分證從9碼變10碼
內政部表示,身分證字號在1965年統一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時編定,當時僅9位數,包含1碼英文、8碼數字。直到1969年財政部財稅資料處理及考核中心配合電腦作業,建立戶籍檔時加註了檢查號碼,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才改為現行的10位數。
大家都知道英文字母代表著出生登記戶籍地的縣市簡碼。台北市為「A」、台中市「B」、新北市「F」。其中最特別的是「Y」,全國2300萬人口中,僅14萬3033人的身分是Y字頭。
「Y」所代表的正是台北市內著名觀光景點陽明山,1949年國民政府初撤退來台之初,陽明山便被作為已故總統蔣中正的臨時駐紮之處,也因為軍事等需求,政府在該年便將陽明山以及當時仍屬台北縣士林鎮、北投鎮等區域,劃歸為特別設立的草山管理處(隔年改名為陽明山管理局)進行管理,1965年換發國民身分證時,分配英文代碼為Y。
天字第一號身分證字號是蔣中正
直到1965年陽明山管理局去除地方行政權後,士林與北投由台北市直接管轄,Y字頭身分證字號仍持續使用到1975年底。而Y字頭的最著名人物,就是蔣中正,當時他的身分證字號為「Y10000001」(當時為九碼);有天字第一號之稱。
《蘋果》找到台北市北投區湖山里長李秋霞,她的家人包括父母與8個兄弟姊妹都是Y字頭。李秋霞說,她父母當年為謀生搬入遊客人潮多的陽明山定居,因此她就在北投區陽明公園附近長大。
李秋霞指出,陽明山管理局被併入台北市後,後來的士林、北投兩地出生者身分證就變成A字頭,她笑說「Y是空前絕後」;目前里內身分證Y字頭的人仍有六、七成,以年長者為多,包括2位人瑞級,一位是住在湖山里98歲阿公、一位是99歲的阿嬤。
李秋霞說,從小身分證就是Y字頭,自然沒覺得特別,後來才發現原來這麼稀有,現在填寫資料時,還會碰到有人驚呼「哪裡有Y?」她笑說,雖不至於有外界戲稱的天龍人感受,但還是感到滿光榮的。
L、R、S字頭都已停用
除了Y字頭已不再使用外,內政部也指出,因台中縣市合併、台南縣市合併以及高雄縣市合併後,原台中縣的「L」、台南縣的「R」、高雄縣的「S」,都在2010年12月25日起停用。
1982年7月1日以前,26個英文字母只使用24個字母,O、I未用。新竹市、嘉義市升格為省轄市後,新竹市為「O」,嘉義市為「I」。
連續三個4或尾碼4,可申請更改
另外,因我國國人傳統觀念對「4」的忌諱,內政部表示,身分證字號扣除第1碼的8碼中,若有3個「4」或尾碼是「4」,及諧音不雅如「574」等,可申請更改,但一生只能一次,號碼由電腦隨機選號自2000年7月1日起,末位碼不再有「4」,2008年1月23日之後,身分證字號數字第3碼至第8碼,也不再出現含2個「4」以上的編號。(吳紹瑜、周彥妤/台北報導)【身分證解密】你一定要知道的數字與英文密碼!暗藏玄機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https://bit.ly/3ne96t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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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不列配偶及父母姓名 內政部:無法接受判決結果
身分證不刊配偶及父母姓名 內政部:無法接受判決結果 https://bit.ly/3Mu6JNV
2022年6月8日 週三 下午1:19
一名陳姓男子換發身分證,請求不列出配偶及父母姓名,法官判准。內政部戶政司長林清淇今天表示,身分證格式是經戶籍法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全國應一致,法官不能高興怎麼判就怎麼判,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支持戶所上訴。
陳姓男子去年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不含父母及配偶姓名的身分證遭否准,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判戶政准予換發不含配偶、父母姓名的身分證。圖為示意圖。(中央社)
陳姓男子去年一月間到台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請求換發不含父母及配偶姓名、出生地、役別及相片等資料的身分證遭否決,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日前宣判,判決陳男部分勝訴;法院認為,戶政事務所用管理辦法關於父母、配偶姓名及役別均須一律列載,不得免列的規定,已逾越戶籍法第51條第1項的授權意旨,且對個人資訊隱私權也有過度妨害而違反比例原則之情,應不予適用,判戶所准須依陳男的請求,身分證免記載父母、配偶姓名及役別。
林清淇今天表示,身分證格式是戶籍法授權訂定「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照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是法規命令,沒有逾越法律必要程度,且經過立法院備查;身分證上要放哪些個資進去,是有公益性考量,且涉及中央的統一格式,否則每個人身分證都不一樣,那就不能證明什麼。
林清淇指出,法院的判決要考慮社會對身分證的理解,法官不能高興怎麼判就怎麼判,對於判決結果不能接受;目前陳姓男子還沒成功換發身分證,內政部會審慎處理,並支持戶所上訴、也會提供協助。
林清淇強調,身分證格式是大家討論出來的,例如在討論新式身分證要放哪些資訊時,不放配偶姓名,外界就有疑慮;如果拿出沒有印父母姓名的身分證,即便是戶所發的,大家也認為是假的,還要再申請戶籍謄本去證明的話,那身分證的存在就沒有意義。
(責任主編:莊儱宇)身分證不刊配偶及父母姓名 內政部:無法接受判決結果 https://bit.ly/3Mu6JNV
罕見!他要換發沒有父母、配偶姓名的身分證 法院准了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罕見!他要換發沒有父母、配偶姓名的身分證 法院准了
2022-06-08 10:32 聯合報/ 記者
林孟潔
/台北即時報導
罕見!他要換發沒有父母、配偶姓名的身分證 法院准了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https://bit.ly/3xunYdS
陳姓男子去年到台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沒有父母及配偶姓名、役別等項目的身分證遭拒,他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身分證登載父母、配偶姓名、役別不符戶籍法授權意旨,妨害人民隱私權,違反比例原則,判戶政事務所應核發陳不含父母、配偶姓名、役別的身分證,可上訴。
陳2021年1月21日到文山區戶政事務所填身分證換發申請書,要求換發不含相片、性別、父母及配偶姓名、出生地、戶籍地址、出生日期、役別的身分證,但戶政事務所不准。
陳提告主張,依司法院釋字第603號解釋意旨,憲法保障資訊隱私權,另憲法法庭判決也保障人民不表意自由,他可以任何時候決定新增、修改或移除身分證上的重要隱私資訊,戶政事務所強制他揭露隱私資訊違法、違憲。
他認為,身分證是用來辨識個人身分,若他自行遮蔽身分證上的項目,可能會導致他被誤認持有虛偽、變造的證件,因此請求法院判決戶政事務所准許換發不含相關項目的身分證。
戶政事務所指出,陳沒有舉證自己符合免列印相片的特殊狀況,不符國民身分證管理辦法規定,其餘項目是因戶籍法規定用來辨識個人身分,效用及於全國;另實際作業上,戶政事務所是直接在系統上帶出戶籍登記資料,沒有變動身分證項目的權限。
另依現行規定,若不申領身分證沒有處罰規定,自行遮蔽部分項目,只要沒有變造、偽造,也沒有違法問題,陳若認為身分證上項目侵害隱私權,可以自行遮蔽後使用。
法院認為,釋字第603號解釋明白揭示隱私權受憲法保障,其中也保障人民自主控制資訊隱私權,而身分證是我國人民辨識身分的重要文件,是日常生活中重要不可或缺的文件,一旦人民持身分證對外使用,若不能妥適遮隱,通常會一併對外揭露全部個人資訊。
法院指出,身分證揭露項目應該是有助達成辨識個人身分、效用及於全國的公益目的,並要符合比例原則,否則過當揭露個人資訊會違法、違憲;另雖容許人民自行遮隱,仍易產生爭議、遭受異樣眼光等不便利,尤其證件資訊正確性,也得仰賴國家核發時查對後的機制。
判決指出,身分證上父母姓名、配偶姓名,固然可以辨識個人身分,但屬於間接辨識資訊,已經違反比例原則,不符戶籍法授權意旨;再者,役別與辨識身分絲毫無關,認為也違反比例原則。
其餘,照片、出生日期、出生地和戶籍地址,尚屬社會上辨識個人身分正確性所必要的,並無違反比例原則,符合戶籍法授權,判文山區戶政事務所應准予核發不含父母姓名、配偶姓名和役別的身分證給陳。罕見!他要換發沒有父母、配偶姓名的身分證 法院准了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https://bit.ly/3xunY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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