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純仁是范仲淹的兒子-惟儉可以助廉 惟恕可以成德-六經「六經皆史」/儉樸和忠恕教育子弟/范純仁從布衣一直做到宰相,其廉潔儉樸始終如一。他把做官得來的俸祿,大多用來擴大其父親范仲淹當時創設的救濟貧苦人的「義莊」/能用苛求別人的心,來要求自己,用寬恕自己的心,來寬恕別人。就不怕做不到聖賢!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pUOtMa


范文正公 祠堂-義莊/范氏義莊能存在八九百年-由北宋范仲淹首創要學習范仲淹設立義莊,照顧同宗族的人。范仲淹(1050年)創設義莊,成為後世宗族制度者的楷模 @ 姜朝鳳宗族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這句話出自北宋名臣范仲淹的《靈烏賦》。
范仲淹曾擔任北宋京城開封的知府,他在京城大力整頓官僚機構,剔除弊政,僅僅幾個月,開封就「肅然稱治」,取得了相當不錯的政績。只要他不再得罪什麼朝廷的大人物,本可憑此政績逐漸獲得進一步提升,然而他卻生性耿直,不僅不會阿諛奉承,看到朝政上的過失不管是不是在他的職責範圍之內,他都要理直氣壯的提出批評。
范仲淹發現當時的宰相呂夷簡(979年-1044年)廣開後門,濫用私人,便根據自己的調查,繪製了一張「百官圖」,在景佑三年(西元1036年)呈給宋仁宗。他指著圖中開列的眾官調升情況,對呂夷簡提出了尖銳的批評。不僅如此,范仲淹還連上四章,論斥呂夷簡的狡詐。偏偏呂夷簡老謀深算,蠱惑君主將范仲淹貶為饒州知州,後來幾乎又貶死在嶺南。
饒州在鄱陽湖畔。從開封走水路到此,至少須經十幾個州。除揚州外,一路之上竟無人出門接待范仲淹,范仲淹對此毫不介意,反而作詩道:「世間榮辱何須道,塞上衰翁也自知」
不久,范仲淹的妻子李氏病死在饒州,他自己也得了重病。在附近做縣令的友人梅堯臣,寫了一首《啄木》詩和一首《靈烏賦》給他。梅堯臣在《啄木》詩中勸他不要象啄木鳥一樣,啄了林中蟲,卻招來殺身之禍,面對貪官污吏不要過於耿直;《靈烏賦》中也是說他在朝中屢次直言,都被當作烏鴉不祥的叫聲勸范仲淹應學報喜之鳥,而不要像烏鴉那樣報凶訊而「招唾罵於里閭」,希望他從此拴緊舌頭,鎖住嘴唇,除了隨意吃喝外,不要多事。
范仲淹立即也回寫了一首同樣題目的《靈烏賦》給梅堯臣,他在賦中斬釘截鐵的寫道,無論如何他都要堅持正義,堅持真理,不管人們怎樣厭惡烏鴉的啞啞之聲,他始終都是「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范仲淹的這句名言,和他的另一句名言「先天下之憂而優,後天下之樂而樂」一樣為世人所千古傳頌,范仲淹的這種精神也成了一代又一代中華兒女學習的榜樣和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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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氏義莊是范仲淹於皇祐二年(公元一○五○年),第三次被貶後在其原籍蘇州吳縣捐助田地1000多畝設立的。義莊田地的地租用於贍養同宗族的貧窮成員。他給義莊訂立章程,規範族人的生活。他去世之後,他的二兒子宰相範純仁、三兒子尚書右丞範純禮又續增規條,使義莊維持下去。
宋金戰爭中范氏義莊遭到了一些破壞,南宋時範之柔對義莊又加以整頓,恢復了原有規模。後世范氏子孫也對義莊屢有捐助,如明末範允臨捐助田地100畝,清前期大同知府範瑤捐助田地1000畝。范氏義莊是中國慈善史上的典範,它是最早的家族義莊,更重要的是它是我國史料記載的第一個非宗教性民間慈善組織。它還創造了一個奇蹟,雖然朝代更迭,歷經戰亂,但一直到清朝宣統年間義莊依然有田5300畝,且運作良好,共持續了八百多年。
中文名 范氏義莊 設立人 范仲淹 世 間 皇祐二年(公元一○五○年) 田 地 1000多畝

產生原因
范氏義莊的產生根源於宋代經濟、社會的重大變化,在大的時代背景下慈善組織成為一種社會需求。在宋以前,雖然貧富的差別一直明顯存在,但是貧窮更多的是與個人的社會身份地位相關,“貧”與“賤”並稱,“賤”必然“貧”,窮人並不構成一個具體的、對國家經濟有影響的社會群體。在此之前,中國的慈善機構與西方類似,也是同宗教聯繫在一起,是以佛教種善可得福報的“福田思想”為基礎,為了出家人、在家人的修善,不以解決因貧窮而造成的社會問題為出發點。
大約從宋代開始,貴賤與貧富脫離開來,社會擺脫了門第大族的支配和庶民專業的貴賤之分。在科舉制與政權的緊密結合下,讀書人居於最高貴的位置,他們不認為貧窮涉及道德問題,甚至
甘心安於清貧。而在這個階段,經濟有了空前發展,社會積累了相當的財富,隨之帶來經濟思想層面的變化,貧民作為一個階層首次被政府所“發現”。在貧窮清楚地有別於卑賤的時候,貧民問題對宋政府來說成為一個行政問題。自11世紀開始,宋政府開始嘗試制定一些長期濟貧的政策。由家族或政府創立的非宗教的慈善組織開始出現。這些慈善組織與以往的宗教慈善組織有很大不同,著眼於解決實際的社會問題。
范仲淹本人出身貧寒,讀書時每日只能以粥果腹;富貴以後,他依然生活簡樸,只有在宴請賓客時餐桌上才會出現多種肉食。貧寒的出身使范仲淹對平民比較關注,他的改革方略也包含著“厚農桑”、“減徭役”等降低社會底層貧窮程度的措施。范氏義莊是范仲淹及其後人以自身力量體恤族​​人,以家族紐帶解決一部分人的社會福利問題的嘗試。拋開鞏固宗族的目的之外,是對政府濟貧政策的支持。“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古代儒士的人生理想,家就是國,國就是家,治國以齊家為基礎,范氏建立義莊不僅是對家族的保護,也是以服務社會、減輕國家負擔為目的的。因此,義莊也受到了政府的歡迎、支持和保護。
設立目的
范氏義莊以大量田地為財產基礎建立,田地由范氏子孫有能力者捐助,所有權移交給義莊,也就是不再歸任何特定人所有。這樣,義莊有財產基礎。義莊還有義莊管理條例和專門的管理人,獨立運作,具備了財團法人的基本特徵。
從設立目的看,義莊的受益者是范氏族人,八百多年來,只要是居住在本鄉的本族人都可以從義莊受益。義莊的救濟面雖然受家族的限制,但是受益者的數量還是比較廣的。而且,古代的家族範疇也遠遠大於現代社會的小型家庭。所以,義莊是慈善性的,即使這種慈善的範圍比較有限。
以慈善為目的,建立在獨立財產基礎上,以財產運作來支持慈善,又具有相當的獨立性,范氏義莊的這些特點表明它可以被看做一個初具雛形的基金會。
運作機制
范氏義莊有著比較嚴密的運作機制。
義莊有嚴密的內部規範管理的措施。義莊設有管理人,負責經營管理。管理人有權處理義莊事務,不受他人干擾。但是,管理人以工作好壞決定領取報酬的數額。在領取報酬前,要有族人證明他工作有效。族人有權告發管理人的不公正行為,由公眾作判斷。由此可見,義莊有一個獨立的決策機制和與之相配合的監督機制。
在財產管理方面,義莊也有一定的製度,例如:義莊以田租為財政來源,為了公正,不許族人租種義莊的田地。義莊也不買族人自有的田地。
義莊還對受益人即族人有一些監督措施,對於違法義莊規矩的人,有不同的處罰措施,比如罰款、取消獲得救濟資格、送官等。
成功因素
義莊有明確的具體目標。義莊保證族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不是無限制的提供支援,防止族人在應得的經濟權益之外侵占義莊的財產。義莊給族人提供的救濟有7個方面:領口糧、領衣料、領婚姻費、領喪葬費、領科舉費、借助義莊房屋、借貸。但這些救濟都是有限的,糧食、衣料、各種費用的領取是定時定額的;借助房屋如果需要修理的,確實無力修繕,義莊才給予資助;借貸不能是經常行為,到時也必須歸還。
義莊還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在義莊建立之初,範純仁為了防治有破壞義莊的行為發生,向宋英宗上奏,報告義莊設立的情況,在政府立案,請求政府對損害義莊利益的人按國法判處。宋英宗批准了範純仁的請求,下令由蘇州地方官對義莊進行備案,給予保護。後代範之柔對義莊進行整頓,範允臨、範瑤向義莊捐助田地也都是政府批准的。
義莊局限
范氏義莊成功運作了八百多年,但是與其同期或後期出現的其他義莊都不能維持很長時間。自宋代以來,中國的慈善組織經歷了幾次發展與倒退的循環,始終沒有在社會生活中佔有一個重要的地位,這與中國社會發展的特殊性有關,也與這些慈善機構自身的局限性有關。
就范氏義莊來看,它的受益者限制在本鄉居住的本族人內部,雖然它也救助一些與范氏有親戚關係的外族人,但社會影響力只局限於蘇州吳縣一帶,受益面比較窄。這與現代慈善業調配社會財富的功能差距較大。而且,義莊是小農平均主義思想的實踐,平均主義反對剝削,但它只在分配領域作文章,不幫助受益者提高自我能力,甚至由於提供了依賴而使人們喪失了創造性,因而義莊只是在最低級的層次上解決了一些社會問題,從這個角度看對社會發展的推動也不大。
其他的義莊、善堂等慈善組織與范氏義莊相比,目標不具體,決策監督機制不健全,又沒有穩定的財產來源或後續的財產補充,壽命就比較短,作用就更有限了。
借鑒意義
范氏義莊的成功值得現代基金會藉鑑,它的局限性也為現代基金會管理提供了反面的經驗。
慈善業的發展需要有適當的經濟、社會背景。經濟發展、財富積累、貧富分化、貧窮成為社會問題,這是慈善業發展的必要條件,幾個因素缺一不可。范氏義莊在宋代產生,它的出現是非宗教、非政府辦慈善事業的首創。與它同時,官方創辦了一些慈善機構;在它之後,民間辦的義莊、善堂等次第出現。這表明當時因貧窮而導致社會不穩定的問題已經引起社會的關注,政府和有識之士都逐步認識到發展社會福利的重要性,而當時政府和民間也都具備了搞慈善的經濟實力。宋代以後下一個慈善業的發展高峰是在明清時代,而明清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又一個高峰。就我國建國以後慈善業的發展來看,也是與國家的經濟能力增長相配合的。社會財富增加,又有了慈善的需求,慈善業才有發展的空間,這不是由人的主觀意志決定的。對現階段來說,我國慈善業才剛剛起步,剛剛為人們所認識,還沒有迎來大規模發展的時機。慈善公益事業尚處在摸索階段。
范氏義莊所具備的幾個基本特徵,如:財產獨立、科學決策、民主監督等,是使義莊延續致近代的重要原因。田地的捐獻者制定了義莊的管理辦法,另外由族人中選出獨立的管理人負責實際的運營,管理人憑業績的好壞獲得報酬,而族人對管理人又有監督的權力。這套制度,使義莊的財產不容易受到侵害,義莊的管理者有積極性,義莊的救濟也能做到公正,降低內耗。由此可鑑,對基金會這樣建立在一定規模財產基礎上的公益組織,有效的內部監督管理機制至關重要。如何採取一定的措施,既能鼓勵管理層盡職盡責,又能防範管理層偏離公益軌道,是基金會管理中特別值得研究的。
在如何對待受益人問題上,義莊有兩方面的經驗教訓。義莊對受益人的行為進行監督,對於搶奪、騙取不應得救濟的族人給予嚴厲的處罰,這使得義莊的財產不被少數人濫用,救濟更為有效。這提示了現代基金會在救助受益者的同時,還應當對受益者有所監督,應當要求受益者按照約定使用基金會提供的救濟款物,否則收回救濟,從而保證基金會慈善義舉的實際效果。但是,義莊消極的救濟思想是基金會確立工作目標時應當反對的,慈善的目標應當更深遠一些,不僅要幫助弱勢群體解決眼前的實際困難,更應當著眼於提高他們的創造力,盡量幫助他們徹底地擺脫貧困。
范氏義莊在建立基本製度的基礎上,又隨著時代的變化不斷對製度進行調整和改革,使它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這種調整和改革的精神,也是現代基金會尤其應當學習的。基金會應當向學習性組織發展,長變長新,才能有生命力。
范氏義莊與政府的長期合作也應當予以關注。范氏義莊的設立目的從表面看是服務宗族,但實際上由於宗族的聚居,義莊發揮了服務鄉里的作用。它從創立之初就在政府備案,政府既保護義莊的財產所有權,也保護義莊的種種內部監督措施可以落實。而義莊的成功運作也幫助政府安排了窮人的生活,排除了社會不穩定因素,它所造福的就不只是范氏的族人了,成為當地政府很好的助手。因此,基金會等公益組織,確立目標和開展公益活動,都應當適應大的社會發展趨勢,順應國家宏觀管理需要,與政府相配合,這樣才能獲得政府支持,穩步發展,從而實現組織目標。
范氏義莊的良好公眾形像也是義莊長期生存之本。范仲淹父子在義莊創業之初捐助了大量田產,使義莊有了很好的經濟基礎。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莊田必然受到侵蝕,逐漸減少。由於義莊的名聲非常好,范氏子孫以此為榮,因此每當田地減少或有所敗壞時,總是有後代人出錢出力竭力維護,使義莊能長盛不衰。可以看出,良好的公眾形像是基金會等公益組織獲得捐贈的保障,是寶貴的無形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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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仲淹在仁宗皇祐元年(西元一○四九年)創立義莊。翌年,他制訂了義莊規矩,後來範純仁將全文刻石,置於天平山白雲寺的範文正公祠堂,這就是所謂「文正公初定規矩」。
一、 逐房口給米,每口一升,並支白米,加支糙米,即臨時加折。(支糙米,每斗折白米八升,逐月實支,每口白米三斗。)
二、 男女五歲以上入數。
三、 女使有兒女,在家及十五年,年五十歲以上,聽給米,
四、 冬衣每口一疋,十歲以下五歲以上各半疋。
五、 每房許給奴婢米一口,即不支衣。
六、 有吉凶,增減口數,畫時上簿。
七、 逐房各置請米曆子一道,每月未於掌管人處批請,不得預先隔跨月分支請,掌管人亦置簿古轄,簿頭錄諸房口數為額,掌管人自行破用,或探支與人,許諸房覺察勒賠填。
八、 嫁女支錢三十貫,(七十七陌,下並准此)再嫁二十貫。
九、 娶婦支錢二十圓,再娶不支。
十、出官人,每還家待闕、守選、丁憂,或任川廣福建官,留家鄉裡者,並依諸房例,給米絹,並吉凶錢數,雖近官,實有故留家者,亦依此例支給。
十一、喪葬,尊長有喪,先支一十貫,至葬事又支一十五圓,次長五貫,葬事支十貫;卑幼:十九歲以下,喪葬通支七貫;十五歲以下,支三貫;十歲以下,支二貫;七歲以下及婢僕,皆不支。
十二、裡、外姻、親戚,如貧窘中非次急難,或過年饑不能度日,諸房同共相度詣實,即於義田米內,量行濟助。
十三、逐年米斛,自皇祐二年十月,支給逐月餱糧,井冬衣絹,約自皇祐三年以後,每一年豐熟,樁留二年之糧。若遇凶荒,除給餱糧外,一切不支,或二年糧外有餘,即先支喪葬,次及嫁娶,如更有餘,方支冬衣;或所餘不多,即凶吉等事,眾議分數,均勻支給,或又不給,即先凶後吉;或凶事同時,即先尊口,如尊卑又同,即以所亡所葬先後支給。如支上件餱糧、吉凶事外,更有餘羨數目,不得糶貨,樁充三年以上糧儲,或慮陳損,即至秋成日ˋ得糶貨,回換新米樁管。
右仰儲房院衣此同共遵守。皇祐二年十月日資政殿學士尚書禮部侍郎知杭州事范 押。
  范仲淹為了贍助窮乏的族人,置田收租,作為族中公產。他手訂的規矩很簡單,主要是列明義莊中對族人衣食的配給方法,例如無論男女,五歲以上都受配義米,每月白米三斗,冬衣大人各配給絹布一匹,五歲至十歲減半等等,有詳細的規定。此外,有嫁娶喪葬等吉凶事故時,也有發給輔助費用。如遇饑年短收,則義米先用於主食,尚有餘時才為喪祭、嫁娶,按其重要程序分給,也就是按「先凶後吉」與「先尊口,後卑口」的原則來辦理的。義莊周濟的對象雖是以范氏家族為主,但是對於貧窘不能度日的鄉里外姻親戚,也量行濟助。
義莊是由一名掌管人經營,這名掌管人是范仲淹從諸房子弟中挑選出來的。他的職權只限於收穀物地租,儲藏適量的糧米,以及分配義米於族人。值得注意的是他並無權售賣剩餘的穀米。
  仲淹在訂立義莊規矩後兩年逝世,他的家族就感到義莊難以繼續維持下去,這主要是因為他們沒有制裁違規族人的權力。范純仁在英宗治平元年(西元一○六四年)上奏說:「今諸房子弟,五七年間,漸至廢壞,遂使飢寒無依。」因此,他請求「朝廷特降指揮下蘇州,應係諸房子弟有違犯矩之人,許令官司受理。」結果英宗依所奏施行,於是義莊就成為受政府承認的組織,義莊規矩也得到官府的協助執行。
范純仁還擴展義田的規模,清人魯仕驥的陳氏義莊記說:「文正公始置田千畝,至忠宣公,遂廣為三千畝。」純仁是將義莊擴大了三倍,難怪宋史說他「自為布衣,至宰相,廉儉如一,所得俸賜,皆以廣義莊。」此外,從神宗熙寧六年(西元一○七三年)到徽宗政和五年(西元一一一五年)的四十多年間,范純仁和他的弟弟純禮、純粹先後對義莊規矩作了十次增補。
  此外,義莊內有義宅,義宅內有一小房名歲寒堂,是給一些要應科舉的子弟們讀書的地方。義宅原稱靈芝坊,是范仲淹的十世祖范覆冰的故宅,後來開放給一些無家可歸的族人居住。歲寒堂就是這義宅裡的一間小房,仲淹特別喜愛此堂,曾以此為自已的書齋,有歲寒堂一詩:
……雅知堂上居,宛得山中情,目有千年色,耳有千年聲,六月無炎光,長如玉壺清,於以聚詩書,教子修誠明,於以列鐘鼓,邀賓樂昇平。……
  范氏義莊的規約,發展到范純正兄弟的時候,可說已相當周密,顯而易見的,這些實踐中,逐漸積累經驗而擬訂的,都非常實際,因此被范氏後人一直沿用到清未,作為維持義莊,保障族人的基礎。
南宋未年,官立範文正公祠在義莊建立,是代表著范氏義莊已由一宗族內的贍濟組織,逐漸走向具有社會教育功能的機構。而從此義莊獲得的族外奧援,尤其是來自官方的,相隨地越來越多;加上族內賢裔代有其人,盡心維持義莊的經營,遂使范氏義莊得以長期穩定地發展。可惜西元一九四九年以後,范氏義莊的田產,在中共「土改」中被沒收,一切經濟來源斷絕而整個停擺。
(取材自陳榮照著范仲淹研究,香港三聯書站;黃明理著范氏義莊與范仲淹,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博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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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莊由北宋范仲淹首創,此後,各地設義莊置族(義)田漸成風氣。據統計,明代276年間大約設置了200個,清代義莊的設置更是數以千計。義莊的慈善活動具體言之,有贍貧、恤病、助婚喪、養老、勸學、救急等。

圖片參考:http://hk.chiculture.net/1102/picture/1102pic16524.jpg
北宋范仲淹像

  范仲淹設置的范氏義莊,是中國義莊之起源。此後,各地設義莊置族田漸成風氣。據載宋元全國有族田義莊七十餘個,而明代大約二百個,清代則是數以千計。
  明清義莊的發展,不僅表現在數量的增多,而且表現為規模的擴大,如著名的范氏義莊,范仲淹起初僅置有常稔田一千餘畝,而至清末已達五千三百餘畝。
  明清時期,特別是清中期以後,族田義莊在全國盛行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蘇州范氏義莊的影響;二是濃厚的宗法觀念和封建國家為穩定社會而對義莊的優待措施及政策鼓勵。
  義莊的創建者很多都是性慈心善,熱衷於社會公益事業的急公好義之士。他們創建義莊,即使出於宗法觀念等方面的因素考量,其對於同族貧困者的救濟幫助,也是屬於民間慈善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義莊設置者的身份主要有上層鄉紳地主、下層鄉紳地主、庶民地主、商人地主四類。官宦紳衿、商賈富民乃成為明清義莊這類民間慈善組織工作中不可忽視和低估的社會力量。
  義莊的慈善活動是多方面的,但都圍繞賑濟同族貧困者這個中心來開展施濟,具體言之,有贍貧、恤病、助婚喪、養老、勸學、救急和恤嫠等項內容。
  義莊對本族進行有效的賑恤,使族人不致因貧困令生活陷入困境。其作為一種帶宗族性質的慈善機構,在明清兩代的民間慈善活動中發揮著日益突出的作用。

義莊是一種由宗族維護的民間慈善機構,最早為范仲淹在蘇州設立的范氏義莊,開創中國民間慈善事業的典範。[1] 舉凡扶幼、養老、婚嫁、喪葬、濟貧、救災、助學,義莊皆在其中發揮作用。[2]
其後,義莊組織在江南地區盛行,特別是在明清時代在台灣和香港蓬勃發展。早期離鄉在外的遊子大都希望死後能夠返鄉安葬,義莊就提供一處暫時擺放棺木的地方。也有些客死異鄉的人,遺體因無人認領而安置在義莊,等待善心人士捐棺助葬。[3]

 

他的名句我們每個人都讀過,蘇州中學和景範中學跟他都有關! - https://goo.gl/LjV7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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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氏義莊的公產生活

  清代武進吳氏家族有一首作為祖訓的歌謠:“子孫貴盛,家門之幸。當思範公,顧卹同宗。”(民國武進《吳氏宗譜·家訓·先祖明訓》)意思是要學習范仲淹設立義莊,照顧同宗族的人范仲淹創設義莊,成為後世崇信宗族制度者的楷模,把設置義莊作為無比崇高的境界。然則在義莊里人們是怎樣生活的呢?是那樣美滿幸福嗎?范仲淹畫像范仲淹,我們在《北宋幾位再婚婦女的生活》篇中已作了簡單介紹,他是蘇州人,幼年隨母改嫁去朱姓家,後來官至參知政事。富貴了,大約是想起幼年家族中無人撫卹他的痛苦,於皇佑二年(1050)在原籍建立義莊,以1000多畝的地租贍養同宗族的成員,遂成為中國歷史上首創義莊的人。他給義莊訂立章程,規範族人的生活。他故世後,二兒子宰相範純仁、三兒子尚書右丞範純禮等又續增規條,使義莊維持下去。宋金戰爭中范氏義莊遭到一些破壞,南宋時左司諫、侍講範之柔加以整頓恢復。以後田畝時有損益,如明末範允臨捐助田100畝,清前期大同知府範瑤增置1000畝,到宣統中有田5300畝(民國《吳縣·志義莊》)。范氏義莊有八九百年的漫長歷史,在中國歷史上是獨一無二的

  范仲淹父子通過義莊給族人所規劃的經濟生活有如下方面:

  (1)領口糧:凡是族人,每天可以領1升白米的口糧,糧是一月一領,即每次領3鬥。米要保證是白米,如果是糙米,加領二成。每一房還可以領一個奴婢的口糧。

  僕人有兒女,在范家服役15年,年齡已到50歲的,也按口領米。范家子弟有外出做官的,不能領口糧,但如丁懮、候選在家,或者在邊疆做官而將家屬留在鄉里的,照常支領口糧。

  (2)領衣料:每年冬天,一人領絹1匹,5~10歲的兒童領半匹。

  (3)領婚姻費:凡嫁女的領錢30貫,這個女子若第二次出嫁,再領20貫。凡娶媳婦的領錢20貫,若第二次娶親就不能再領了。

  (4)領喪葬費:族人死了,按其輩分領取安葬費,尊長喪支領25貫,次長喪15貫,19歲以下卑幼喪7貫,15歲以下3貫、11歲以下2貫,7歲以下及奴婢均不能領取。

  (5)領科舉費:族人取得大比資格的,可領路費10貫,第二次大比,再領5貫,若無故不赴試,已領之錢交還義莊。後因物價上漲,增加給錢數目,以使“子弟知讀書”之美。另外,義莊設有義學,請本族有功名的人教育本族子弟,並給教授者束脩。

  (6)借住義莊房屋:義莊設有義宅,供族人借居,若房舍需要修理則自行設法,如果本人確實貧乏無力修繕,從義莊領錢修葺。若本人有餘力,在義宅地內建造房屋,聽其自便。

  (7)借貸:族人一時急用,可向義莊告貸,但不得經常藉,且要到時償還。若不能歸還,也不扣他的月米,以保證他的基本生活。

  按照這些規定,范氏義莊中人們的生活基本需要的口糧、衣服、住房可以無償獲得,重大事項喪葬婚嫁的經費,也不用發愁就可以得到,因此說他們的基本生活費是有保障的,需要自己創收的主要是零用錢。但如果要提高生活水平,當然義莊所給予的就遠遠不夠了。總之,范家人由於義莊的供給,不會為柴米油鹽發愁,生活上過得去。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凡是范家的族人,只要住在本鄉,就有權利向義莊領取上述物資。這範莊子孫是不分貧富的,一視同仁。而後世其他家族的義莊,只給貧窮的族人以經濟資助,而不像宋代的范氏義莊發給每一個族人。以上情況是根據正常年景說的,若遇荒年,地租收不上來,義莊發放存糧,供給族人口食,其他一切費用就不能開支了。

  對於范氏姻親,確係貧窮,或遇到急難事情,或遭荒年,義莊也酌量給予資助。這一點也不同於他姓義莊,因他姓只顧宗人,親戚一律不管。

  范仲淹父子所定的義莊管理條例,也涉及族人其他方面的生活。族人為了能到時領到錢糧絹帛,必須到義莊登記人口。族人生育,在兩個月內要向義莊報告,說明所生男或女,他的嫡母、生母姓氏,排行及小名,義莊經過調查證實,即予登記。如果在限期內不報告,將來就不發給米帛。所以到義莊登記戶口,是族人的一件大事。族人若無田耕種,不能租佃義莊田地。在義莊怕收租子時發生爭執,傷了宗族內部的和氣,所以不把土地租給族人耕種。同時義莊也不買族人的墾田,希望族人不喪失土地。

  族人有權告發義莊管理人,若某一族人受到義莊管理人欺凌,可以請族人到范仲淹牌位前講理,由公眾作判斷。范氏義莊有要事,族人間有糾紛,都在范仲淹牌位前判斷曲直。有些事情如何處理,義莊規矩沒有訂,義莊管事與族人共同協商,然後告范仲淹牌位,並取得范仲淹直系後人的同意,才算有效。范仲淹作為義莊創始人,雖然故世了,但仍有權威,族人認為在他靈牌前就要誠實,要對得起他,人們就要秉公辦事,否則欺祖就有罪了。

  義莊也給族人的生活以一定的紀律,在范仲淹父子時代族人多能遵行。到了南宋,族人貧窮的較多,就處處想佔義莊的便宜,做出有害於義莊的事情,所以範之柔於嘉定三年(1210)續定規矩,加強義莊管理。當時族人侵犯義莊財產,主要是:偷砍祖墳及其附近的竹木、柴薪,到墳山放羊,義莊規則對此嚴加禁止,處罰違犯者本人,停發他所屬一房人一年的口糧,其情節嚴重的要送官懲治;范仲淹所設立的天平功德寺是為祖先做福事的,有的族人侵占寺中財產,逼逐和尚,強行佔種寺田、園圃,不交地租,義莊對乾犯的人罰其全房月俸兩月;義莊本有不許族人租種莊田的規定,有的族人假託他人名義租種,還有的奪佃戶的田來耕作,有的霸占莊田水面種菱角,因而不許佃戶用水,莊規於是規定對違犯者罰他全房月米半年;有的族人欺壓義莊佃戶,強行高價賣給佃戶物品,對犯者義莊罰他全房月米兩月,重者送官審理;有的族人乾犯管莊人職權,介紹不合格的人充當義莊腳力、墓客,引領外郡族人到莊,打開倉庫,使用米糧,對有這類行為的人,義莊罰他全房一年的月米,並要送官根究懲治;有的族人領養外姓人為子,向義莊要糧帛,有的族人把兒子給了外姓人,仍向義莊要月糧,義莊對此一概不予周濟;有的義塾學生在學舍內飲酒作樂,則將受到罰及全房月米一月的處分。

  對違犯義莊規矩的人的處罰,不僅是犯者本人,還牽連他的一房的人,這是義莊希望動員全族力量禁止不肖子弟的侵害義莊行為,以維護義莊利益及其長期存在。義莊還要把危害其利益的人送交官府處置。早在范仲淹建莊不久,範純仁就發現有些破壞義莊的事,除進行宗法處理外,非要經過官府不可,所以特向宋英宗上奏,報告義莊設立情形,請求在政府立案,如有人損害義莊利益,請政府按國法判處,以保護義莊不受侵犯。

  宋英宗批准了他的請求,下令蘇州地方官准許備案,予以保護。範之柔整頓義莊,又一次在政府立案。範允臨、範瑤等增置義莊田產,也無不獲得政府批准。范氏義莊始終得到政府的支持和保護。

  范氏義莊設有管理人,他受族人監督,並以工作好壞決定領取報酬的數額。如果他能保證族人領到月糧,就給他糙米20石,如能給族人半年以上月糧,則給予一半以上的酬糧。在發給他糧食以前,要由族人證明他工作有成效,如若族人不願證明,也要申明不能證明的原因,並要在范仲淹牌位前說明。管理人如果該收的租米收不足數,就扣他應領酬糧的一半,等到他收足了,再補給他應得的數。掌管人如有侵占義莊財產的弊端,義莊將報請地方官懲處。掌管人有權處理義莊事務,不受他人乾擾,尤其是有些宗族尊長愛在義莊事務中指手劃腳,管事人可以不予理睬,如若他們硬要插手義莊事務,即可向官府告發他們。管理人在執行職務時,若堅持原則受到侵害,也可以告官,如族人的私生子不給月糧,倘若不服吵鬧,掌管人即可將他送到官廳。

  范氏義莊能存在八九百年,是其他任何義莊所無法比擬的,必有其特殊原因。我們想是:第一,它的規章制度比較嚴密和切合實際,它的章程是歷次所定,隨時根據實際情形加以補充和修訂,在其章法中著重講給族人的實際好處,而不在宣揚孝道、宗法、國法,它是令族人收到經濟實惠,自然不做或少做不利於封建秩序的事,給人實惠,容易得到人們的支持和愛護,從而能維持下去。第二,辦莊後繼有人,而且形成傳統,非辦不可。范仲淹父子創業,基礎打得好。但是時間長了,莊田必然遭到侵蝕,日漸短少,但在損失之後,總有族人出來補充,所以莊田最少時也在千畝以上。莊田是義莊的基礎,有田就能維護。范氏後人所以繼續辦義莊,是因為莊子早有名聲,辦好它成了范氏族人的榮耀,並形成傳統觀念,因此有條件的人在義莊敗壞時出面維護,又使其恢復起來,這樣才做到常盛不衰。

  義莊是一個人拿出自己的田地,作為公產,養活同宗族的人,或者只贍養同族的貧窮人,這是一種救濟行為,屬於社會慈善事業性質,不過它不同於養濟院、育嬰堂那種類型,因這些善堂靠眾姓合辦,或者還要依靠政府經濟支持,並向全社會的人開放,所以說義莊的範圍比較狹小。

  靠救濟來維生的族人,最低限度的生活有了保障,對他們來講無疑是一件好事,同時也是一樁壞事。他們靠恩賜過活養成了依賴思想,因而對創造不一定想得多,但對如何占義莊的小便宜則頗為上勁,所以義莊不許做的那些事都出現了。我們看范氏義莊規矩,感到它防範族人在應得的經濟權益之外侵占義莊的財產的條規不少,覺得它的消極性很大,當然義莊為保證自身的存在不得不作那些規定,但是它那種施捨性質就不是鼓勵族人去創造。倘若義莊創辦人把辦義莊的資財用作幫助族人生產勞動,去創收,去自己養活自己,而不是讓他們去領現成的米絹,或許會使族人去積極地生活。所以義莊制度本身就是養閒人的,而被養的人也只會在義莊身上打主意,吃義莊,非把義莊吃空了不甘心,甚至把義莊搞垮了,他也不痛心,因為那本來就不是他的事業。范氏義莊以外的許許多多義莊的破滅,證明了這一點。

  中國儒家講大同社會,要人們有無相卹,互救互濟。

  農民進了一步,要求有田同耕,有飯同吃,這種小生產社會的平均主義思想,在歷史上並不能實現,大約只在農民起義時有的人作了部分實踐,如張魯的五斗米教的活動,此外,就是范仲淹搞的宗族義莊這類形式了。義莊反映了人們平均主義的願望,即有飯同吃,但是它不鼓勵吃飯的人去生產勞動,創造自己吃飯的財富,從而失去它自身長期存在的社會條件。義莊旋建旋敗,其數量和重要性,在全部社會經濟結構中微不足道,究其原因,還在於養閒人,不發展社會生產。中國封建社會歷史上,小農的平均主義思想很吸引人,偶然的實踐是失敗的,歷史的事實就是這樣。平均主義對著剝削制度具有進步意義,但是它不管社會生產的發展,只在分配領域做文章,引出產生惰民的結果,因此從實踐上看,只能認為它是落後的思想和製度。

  政府支持義莊,是兩者互相利用。義莊幫助窮人安排生活,穩定那些社會不安定的成分。而且義莊還懲辦不守政府法令的人,如范氏義莊規定,族人中有犯社會性罪過的,初犯罰他本人一年的月米,再犯就將他從宗族中除名,永遠不再給他族人的待遇。除名後還不改悔,“為宗族鄉黨善良之害者”,即向政府控告,把他驅逐出鄉里(以上範莊資料俱出自《范氏義莊規矩》,見《青照堂叢書·次編》)。義莊起著維護地方治安的作用,當然是政府歡迎的,所以才著力保護它。

  范氏義莊是歷史上的首創,比它略晚,其他宗族的義莊相繼面世,如江西鉛山人、建康軍判官劉輝,以田數百畝贍養家族中的窮人(王闢之《澠水燕談錄》)。浙江諸暨人黃振及妻劉氏,“規義田”,“待之舉火者數十家”(宋濂《芝園前集·諸暨孝義黃氏族譜序》)。劉、黃二族之救濟本家,義莊的規制可能很不完備。南宋初魏國公張浚就設立了像樣的義莊,朱熹說他“置義莊以贍宗族之貧者,以至母族,喪葬婚嫁亦皆取給焉”(《毗陵城南張氏家譜·魏公行狀》)。由此可見,范氏義莊的出現不是偶然的,它是宗族制度到宋代發展的必然結果。自此之後,代有興建。它適應了宗族多窮人而又有宗族上層需要宗法的兩種人的共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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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名臣范仲淹設立義莊 為宗族共同體謀福利
 2014-03-05 13:20:51
  博施濟眾、扶危濟困、熱心公益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歷代的許多思想家、政治家以及民間士紳、百姓都是這種觀念的倡導、力行者。中國傳統家訓中就有極為豐富的公益教化內容。

  古代的思想家們無不強調仁與愛的統一。仁愛的根本要求是愛人、助人、利人。這一傳統在家訓文化中可以說是得到了淋漓盡致的闡釋和發揮。

  首先,家訓作者都把儘自家財力、物力資助貧苦族黨鄉人視為為人處世的基本準則。許汝霖的《德興堂家訂》告訴子孫要儉樸,婚喪祭祀從簡,用祝壽、祭祀等省下來的錢,濟孤寡、助婚喪、立家塾。楊繼盛臨終撰家書囑咐兒子“戶族中人有饑寒者,不能葬者,不能嫁娶者,要你量力周濟”。在這方面,被宋元明三代皇帝旌表的浙江浦江鄭氏家族在其家訓《鄭氏規範》中規定得更為具體:對族人要多加體恤幫助,缺糧者每月給谷六斗;不能婚嫁者助之;鄉鄰無家可歸者給房屋居住;無子孫的鄉鄰死亡後,給棺材安葬。

  清代書畫家鄭板橋自幼家貧,為官以後生活條件才得改善,但他並未將所得俸銀留作自家使用,而是要堂弟分給親友、鄉鄰。《范縣署中寄舍弟墨》的家信,至今讀來仍令人噓唏不已,讚嘆其高風亮節。信中談及族人吃糠咽菜的貧困生活時寫道:“每一念及,真含淚欲落也。汝持俸錢南歸,可挨家比戶,逐一散給”。他並且開列了這些族人及親友、同學的具體名單,要求堂弟將俸銀全部分完:“敦宗族,睦親姻,念故交,大數既得;其餘鄰里鄉黨,相周相恤,汝自為之,務在金盡而止。”據《清史列傳·鄭燮傳》記載,他這種樂善好施的行為直到晚年都沒有改變:“晚年歸老躬耕,時往來郡城,詩酒唱和。嘗置一囊,儲銀及果食,遇故人子及鄉人之貧者,隨所取贈之。”

  其次,許多家訓都特別強調周濟鰥寡孤獨。《鄭氏規範》要家人對“鰥寡孤獨果無以自存者,時周給之”。韶山毛氏宗族的《家勸》,用歌訣形式訓誡族人“矜憐孤寡”:“天下窮民有四,孤寡最宜週全。兒雛母苦最堪憐,況復加之貧賤。寒則予以舊絮,饑則授之餘糧。積些陰德福無邊,勸你行些方便。”鄭板橋要求幼子應經常將自家的紙筆墨硯,送給眾同學。尤其是“每見貧家之子,寡婦之兒,求十數錢,買川連紙訂倣字簿,而十日不得者,當察其故而無意中與之。至陰雨天不能即歸,輒留飯。”(《鄭板橋集·濰縣寄舍弟墨第三書》)既幫助別人又不傷對方的自尊,考慮得何其週到!更難能可貴的是,有些開明的家長如清代的蔣伊還在家訓中囑咐家人,丈夫死後,不僅應鼓勵寡婦再嫁,而且要給予資助。

  積極倡導家人熱心公益、慈善事業的內容在傳統家訓中也不勝枚舉,大到造橋修路、築堤防洪,小到免費供應茶飯,幾乎無不涉及。家訓作者們告誡子弟家人對公益事業要積極支援,仗義疏財,出錢出力予以贊助,不因善小而不為。如《袁氏世范》就說“鄉人有糾率錢物,以造橋修路及打造渡船者,宜隨力助之,不可謂舍財不見獲福而不為。”因為橋、路安全,別人受益,自家也同樣受益。明代袁黃的《了凡訓子書》將“興建大利”作為積善的重要途徑之一,要求子孫“小而一鄉之內,大而一邑之中,凡有利益,最宜興建。或開渠導水,或築堤防患,或修橋梁以便行旅,或施茶飯以濟饑渴。隨緣勸導,協力興修,勿避嫌疑,勿辭勞怨。”《鄭氏規範》對子孫應從事的公益事業項目制定得極為詳細,譬如要子孫當盡力資助修橋補路,“以利行客”;建藥店“收貯藥材”,以治鄰族疾病;自六月到八月,在交通要道設立茶水供應站,招待過往行人;辟一塊地設“義冢”,供無地的窮人葬身。

  積谷儲糧以備荒年賑貧,或者災荒年月減免租稅幫助窮困佃戶鄉人,是許多家訓都詳細規定、多加訓誨的內容。蔣伊的《蔣氏家訓》言“積谷本為防饑,若遇饑荒,須量力助人。不得因歉歲反閉糶以邀重價”;“不得逼迫窮困人債負及窮佃戶租稅須寬容之,令其陸績完納。終於貧不能還者,焚其券。”《許雲邨貽謀》中叮囑家人,要存糧以待歉年幫助鄉鄰。在豐收谷賤年景,應盡家之財力,多購糧食儲存倉中,遇到歉收之年,以較低價格賣出;借給鄉鄰的糧食,等到豐收年景收回即可,不收利息;如果“鄰里歲時饋燕,急難貸恤,必洽歡盡誠”。陳龍正的《家矩》告誡家人要講究人道,周濟窮人,且不可乘兇荒之年抬高糧價,牟取暴利。他告訴子孫,自己與父親每年青黃不接時,都會減價十之二三,賣出幾百擔米以幫助饑民,並要他們繼承這一傳統。曾國藩在寫給弟弟的家書中,倡議效倣朱熹創立的“社倉之制”。先由自己出錢捐谷二十石,在家鄉建立社倉,除自家每年增之以外,還動員附近富家捐糧增加儲備,以便凶年賑助鄉里貧民。這種倡富濟貧的做法,大有助於鄉里窮苦百姓。

  在我國歷史上,設立義莊的名人最早見於記載的是宋代名臣范仲淹。范仲淹兩歲喪父,因家貧無靠,母親謝氏只得改嫁淄州長山朱氏,他也改為朱姓。范仲淹從小儉樸,力學不倦。他看到朱家兄弟生活奢侈浪費,便常加規勸。朱氏兄弟很是反感,譏諷他說“我們用朱家的錢,關你何事?”范仲淹驚問母親,當得知自己的身世以後,便辭母外出求學,更加發憤苦讀。考中進士、做了廣德軍司理參軍後,便將母親接回奉養,並恢復自己的姓氏。

  由於這段經歷,范仲淹深知窮人生活的艱辛,於是他創立了為宗族共同體謀福利、撫養族人的“義莊”。義莊的得名與義田聯繫在一起。義田是由宗族中的一戶或者同族人共同拿出若干田地,將收取的地租用來贍養同宗族的貧窮家庭。後來進一步發展,又在義田內建築房舍,逐漸擴大成為莊園,稱作義莊。范仲淹先後在蘇州和吳、常兩縣置田畝立義莊,用義田的收入來救濟貧窮的族人。為了教育自家子弟勿獨享富貴而置族人貧苦於不顧,他還專門寫了《給諸子書》的家訓予以訓誨。

  范仲淹不僅慷慨解囊,購義田,建義莊,而且為了使之代代相傳,他還專門制定了范氏的宗規族訓《義莊規矩》。《規矩》由范仲淹于皇祐二年(1050年)十月初訂,後由其子范純仁、范純禮等後代十數次續定修訂,逐漸完善。據民國《吳縣誌·義莊》記載,范氏義田原來只有1000多畝,但由於范氏族人不斷捐助,到了清朝宣統年間增加到5300畝義莊維持竟達八九百年之久

  范仲淹首創的義莊,穩定了個體小農經濟,扶助了宗族內的鰥寡孤獨和貧窮者,使其避免淪為無產遊民,的確是一種值得稱道的善舉。同時,義莊的設立,也有利於社會安定、減少犯罪,因而受到了朝廷的褒獎和政府的支援。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范仲淹的兒子范純仁鋻於一些不守規矩的族人導致義莊難於維持的狀況,上書皇帝,請求朝廷降旨,要地方官府對違反《規矩》的族人,“許令官司受理”。皇帝照准。這樣一來,各地官員、士紳紛紛傚法,竟然成為一種時尚。儘管設置義田、義莊也是封建家族加強宗法統治秩序的手段,但周恤貧困,使得許多窮苦農民免遭饑寒之罪,實在值得在中國古代慈善事業發展史上大書一筆!

  具有三千年悠久歷史、以教家立范、“整齊門內,提撕子孫”為宗旨的家訓教化,深刻影響了中國社會,尤其是封建社會的發展和國人的倫理道德,對拓展儒家思想社會教化領域,保證家庭生活、社會生活的穩定、和諧與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作者:陳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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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創建的義莊,作為一種前無古人的新舉措,不但在家族發展史上意義重大,影響深遠,而且與宋代范氏家族的發展具有密切關系。範氏家族以科舉而興,又靠蔭補、婚姻關系等手段使家族獲得了進一步的發展,创置和經營義莊使這一家族在兩宋時期沒有徹底衰敗,維持了較為長久的世家大族地位。本文分析了義莊的创建、發展及其在範氏家族發展過程中的作用。通過對這個典型個案的剖析,說明了宋代社會條件下的經濟手段對世家大族維持社會地位的重要性。
唐朝中葉以來的社會經济關系變遷,使世家大族受到的最大沖擊,就是经濟地位的不穩固。宋代官僚階層要想長保富貴,就不能不適應社會形勢的變化,采取諸多新手段、新舉措,以穩定經濟地位,收合族屬。範仲淹創建的義莊,作為一種前無古人的新舉措,在家族發展史上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向為研究者們所重視,論述已多。已有的研究成果,諸如陳榮照《範仲淹的義莊》[ ](pp186-212)、邢鐵《宋代的義莊》[2]以及廖誌豪、李茂高《略论範仲淹與範氏義莊》[3]等等,多是就義莊本身立論,對範氏家族進行個案剖析則很不夠。作為具有典型意義的家族建設新舉措,如果能將義莊與范氏家族的發展結合起來進行考察,對說明宋代社會條件下的經濟手段與世家大族發展之間的相互關系,無意是很有幫助的。筆者不惴譾陋,擬从這一角度加以探討,以補前贤研究之缺。不妥之處,肯望教正。
一、義莊之創立與發展
皇祐元年(1049年),範仲淹知杭州。由於杭州与其家鄉蘇州相去不遠,因而得以與族人有較多的接觸。據範仲淹於皇祐三年正月八日所撰的《續家譜序》記載:“皇祐中(應為‘初’),來守錢塘,遂過姑蘇,與亲族會。追思祖宗既失前譜未獲,复懼後來昭穆不明,乃於族中索所藏誥書、家集考之,自麗水府君而下四代祖考及今子孫,支派盡在。乃創義田,计族人口數而月給之;又理祖第,使復其居,以永依庇。故作《續家譜》而次序之。”[4](pp731-732)
在《太子中舍致仕範府君墓誌銘》一文中,範仲淹又說:“皇祐初,某來守錢塘,與府君(範仲溫)议,置上田十頃於裏中,以歲給宗族,雖至貧者,不復有寒馁之憂。”[5](P370)購买義田在是年十月,可知一年之内範仲淹在蘇州為宗族做了兩件事:一是續修家譜,一是創置義莊。 這一年,範仲淹61歲。
關於範仲淹創置義庄的動機,以往學者多認為出於範仲淹的公心和慈愛之心,是“先天下之忧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思想的具體體現,同時又是宋代“收族”觀念的實踐手段。這种看法固然不錯,但更為重要的因素則沒有被揭示出來。我們不妨先看看範仲淹曾對子弟说過的這樣一段話:
吾吳中宗族甚众,於吾固有親疏。然以吾祖宗視之,則均是子孫,固無親疏也。吾安得不恤其饑寒哉?且自祖宗來,積德百余年而始發於吾,得至大官,若独享富貴而不恤宗族,異日何以見祖宗於地下,亦何以入家廟乎?[6](P863)、[7](P1174)
對於一個60余歲、為官數十年的老年高級官僚來說,與祖宗子孫同享富貴自然是一種頗令時人敬仰的思想境界。但不宜言表卻更有吸引力的理想,則是如何使子孫後代長保富貴。在為乃兄範仲温所撰寫的墓誌銘中,範仲淹以“積善不誣,厥後其昌”[5](371) 作尾語,即已透露出了這樣的信息。而其賢子賢孫们,也是完全能夠領會得出其良苦用心的。範純仁曾說:“先文正公置義田,非謂以鬥米疋縑使能飽暖族人,蓋有深意存焉。”[8](1170) 範仲淹五世孫範之柔亦曾明確提出,創置義莊是乃祖“欲为傳遠之計”[9](P1164) 的結果。南宋劉宰在为希墟張氏義莊作記時,曾引用了範仲淹的上述一段話,並分析義莊創建的動機說:“夫樂富贵而羞貧賤,我與祖宗同是心也;愛其子孫而不欲其貧且賤,我與祖宗同是心也。”[10](P579) 可見,無論是範仲淹自己的言論,還是其後裔或其他士大夫的理解,都是將創辦義莊與子孫長保富貴綰連在一起的。
由於一些研究者只註意了義莊對貧乏族人的贍助,所以很容易將其視作慈善機構。但从範仲淹初定的十三條規矩中,我们即可以發現以下這样幾條內容:
女使有兒女在家及十五年,年五十歲以上聽給米。
每房許給奴婢米一口,即不支衣。
子弟出官人,每還家待闕守選丁忧或任川廣福建官,留家鄉裏者,並依諸房例,給米絹並吉兇钱數。雖近官,實有故留家者,亦依此例支給。
對於家中使喚著女使、奴婢的族人來說,顯然原本就是沒有“寒餒之憂”的。至於“出官人”,即使不在官任或暫不領取俸祿,也不應有太大的生活問題。範仲淹對他们的支助,自然已超出慈善的範圍。何況對其他族眾的支助力度,也基本上達到了衣食無憂的程度。明顯具有慈善性質的條款,仅見一條:
鄉裏外姻親戚,如貧窘中非次急難,或遇年饑不能度日,诸房同共相度詒實,即於義田米內,量行濟助。
可以看出,義莊的慈善性質並非主流。範仲淹的主要動機是為家族長保富贵提供穩固的物質基礎。這一點,從范仲淹後人的行為中還可以得到明顯的印證。在陸續形成的續定規矩中,增加了對應舉士人的資助及義學方面的內容,以便“使諸房子弟知讀书之美,有以激勸”。[9](P1168) 牟巘在《義學記》一文中说:“範文正公嘗建义宅,置義田、義莊,以收其宗族,設義學以教,教養鹹備,意最近古。”[11](P1188) 為了長保富貴,收合族眾,加強宗族勢力,範仲淹可謂殫精竭慮。

值得註意的是,盡管範仲淹为宗族建設不吝錢財,但他本人生活卻十分儉樸。據说在他創置義莊的前夕,子弟曾劝他“治第洛陽,樹園圃以為逸老之地”[12] ,被他斷然拒絕。《宋史》說他“雖貴,非宾客不重肉;妻子衣食,僅能自充”[13](10276) ,想必不誤。

義莊創建之初,範仲淹就已十分註重它對維持提高宗族勢力的長久作用。建義宅,設義學,續修家譜,制訂义莊規矩,草創之初便註意各種配套措施,考慮可謂較為周全。但範仲淹在义莊建成後的兩三年內,便去世了。義莊的鞏固和初期發展,主要是在範仲淹兒輩們手中完成的。以下幾个方面,可以清楚地反映這一點。

首先,義田规模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義莊的主體經濟勢力是義田,初創規模為1000畝,範純仁将其增加為3000畝。純仁“自为布衣至宰相,廉儉如一,所得奉赐,皆以廣義莊”[14](10293) 。其做法頗似乃父,但官位卻過之,因而能夠獲得更多的俸賜,從而也就更有条件為範氏義莊多做贡獻。
其次,義莊規矩在實踐中得到不斷完善,日趨嚴密。範純仁兄弟先後十次續訂規矩,分別為熙寧六年(1073年)、元豐六年(1083年)、紹聖二年(1095年)二月、紹聖二年四月、元符元年(1098年)、元符二年(1099年)、崇寧五年(1106年)、大觀元年(1107年)、政和三年(1113年)、政和五年(1115年),平均4年左右續訂一次。由於是“隨事立規”,所以續訂的內容,多是根據實際需要而产生的,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如果說範仲淹的初定十三條“止具給予之目,僅設預先支請之禁”,基本上是賦予族人獲得资助權力的內容;那麽範純仁兄弟续訂的二十八條,則“關防益密”[15](P1172) ,主要是對族人相關責任的規定。權力和義务的相互結合,必然使得义莊在管理上日趨嚴密。

再次,義莊規矩得到了宋朝官府的支持,從而具有了政治上的保障。治平元年(1064年),範純仁上書朝廷,述說在義莊的管理中,“今諸房子弟有不尊規矩之人,州縣既無敕條,本家難為伸理,五七年間漸至废壞,遂使子孫饑寒無依”,并因此而要求“朝廷特降指揮下蘇州,應系諸房子弟,有違犯規矩之人,許令官司受理”。這一要求得到了朝廷的批準。從此,義莊規矩以朝廷指揮作尚方寶劍,獲得了政治上的保障。範氏子孫將其刻石於天平山白云寺範仲淹祠堂之側,“子子孫孫遵承勿替”[16](P1160) 。
在兩宋之際的宋金戰爭中,範氏義莊受到了戰亂的沖擊。政局穩定以後,義莊已經是“雖田畝僅存,而莊宅焚毀,寄廩墳寺,遷寓民舍,蠹弊百出,盡失初意”[17](P1165) 。戰亂不僅破壞了義庄的一些基礎設施,而且也使義莊規矩受到了沖擊,制度不能得到較好地執行,從而使義庄日益向著崩潰的方向發展。樓鑰《範氏復義宅記》對這一情況做了如下敘述:
中更兵毀,族党星散。故基榛蕪,編民豪據為居宇,為場圃。僦直無幾,甚失遺意。粟無所储,寓於天平山墳寺,倍有往來給散之勞。尋復圮廢,改置城中,反寄他舍,病此久矣。[15](P1171)
看來范氏義莊的莊宅不僅受到破壞,而且為他人所占,僅能收取微乎其微的一點租金。盡管田畝尚存,但已失去了各種配套設施,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針對這種情況,范氏子孫尤其是文正位有官職的子孫,力圖加以重建。官至奉议郎的範公武,“念此有年,赍誌而歿”。其子範良器、范之柔兄弟“慨然自任,思图其新”。慶元二年(1196年),他們正式開始了義莊的恢復重建工作。他們所做的第一步,首先是“歷告居民,盡除僦直,約期而遣之”。但這一步並不容易,因為有許多“不服者”不願迁出,範氏兄弟不得不“訴於郡、於監司,以至上達台省”。由於提刑何異、太守鄭若容“鹹義此舉,力為主張”,才使得范氏能夠悉得故地。範良器兄弟所做的第二步,就是“首捐私帑,繚以垣墻;創建一堂,仍扁‘歲寒’,以祠文正;结屋十楹,以處貧族;就立新倉,寖復舊觀”[15](P1171) 。這樣一来,義莊的硬件建設便得以重新恢復。接下來便是制度建設問題,所以範良器兄弟所做的第三步,便是“參定约束,加備於前”[17](1165) ,範良器還“親掌出納一年,以為後式”[15](1171) 。他們还“經本州鏤給板牘,揭示義宅”。盡管如此,時任左司諫的范之柔還不放心,又學範純仁的做法,上奏朝廷,要求“特頌睿旨劄下平江府”,保證新規旧約的執行。這一要求也得到了朝廷的批準。

慶元二年(1196年)以來范良器、範之柔兄弟对義莊的重建,在範氏義莊發展史上意義重大。它表明義莊经受住了社會動蕩的考驗,也表明范氏家族的核心勢力仍出自範仲淹一系(即文正位,範良器兄弟為范純佑後代)。

尤其值得註意的是,南宋時期範氏義莊政治地位和社會声望的不斷提高。除了範之柔上奏獲准,義莊規矩的執行重新獲得政治保障以外,南宋朝野人士還對範氏義莊給予了各種各樣的特殊關照。其中最主要的表現,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官府對义莊賦役的與免。在嘉定三年(1210年)範之柔主持的《续定規矩》中,曾提到“義莊及白雲功德寺差役並應幹非泛科敷並蒙官司蠲免”問题。嘉熙四年(1240年),提領浙西和糴所認為“範文正公義莊乃風化之所關”,理應“與免科糴”,因此免除吳縣、長洲縣範氏義莊劝米共計九百七十三石六鬥二升。[18](PP1086-1087) 可見,義莊在經濟上享有賦役與免的特權,逐漸成為宋朝政府統治下的經济特區。

二是地方官對範氏的優崇。南宋時期,範仲淹作為家鄉的先贤,成為地方官員進行社會教化的楷模。因此,歷任地方官無不對範氏家族和範氏義莊另眼相覷,多加優崇。鹹淳十年(1274年),平江府知府潛說友有感於本府未有範文正公專祠,乃“事關風化”的要事,因此不顧財力“窘乏”,于範氏義莊之東建築範仲淹祠堂。在建成了“為屋六十楹”的大祠堂之后,又“撥沒官田土,拘收租米,充春秋二祀之費”。在範氏義莊附近建立的官方范仲淹祠堂,對提高範氏家族和範氏義莊的政治地位,无疑是有極大幫助的。祠堂“春秋二祀,太守率其屬親蒞”[19](pp1087-1088) ,可見,祠堂祭祀的儀式、規格,是很不一般的。 三是名人的宣傳。由於范氏義莊的收族作用明顯,逐漸受到了理學家們重視。許多知名人士紛紛撰文,對義莊加以宣傳和褒獎。如劉清之“尝序範仲淹《義莊規矩》,勸大家族眾者随力行之”[20](p12957) 。流傳至今的此類文章,北宋時僅有錢公輔《義田記》一文,南宋時則有樓鑰《範氏复義宅記》、孫應時《範氏義莊题名》、劉榘《範氏義莊申嚴规式記》等文。此類文章的逐漸增多,無疑促進了範氏義庄知名度的不斷擴大,許多宗族紛紛效法範仲淹的做法,創建義莊,並借鑒範氏義莊的管理經驗。範氏義莊逐漸成為宗族義莊建設的楷模。

通過南宋朝野人士對義莊的各種特殊關照,范氏義莊的政治地位和社會聲望得以不斷提高。這既是義莊發展的表现,又反過來對義莊的稳定發展具有明顯的積極意义。

範氏義莊在兩宋200余年的發展,盡管曲曲折折,並非一帆風順,但畢竟逐漸穩定下來,在宋代的社會土壤中紮住了根。就這一點而言,已可說是社會奇觀。要知道,宋代普遍的社會現象已是“田宅無定主”[21](P162) ,其土地所有權轉移之頻繁,時人甚至用“古田千年八百主,如今一年一換家”[ ](P494)之類的語言來加以形容。范氏義莊的發展,不但表現在制度的完善、地位的提高、声望的擴大等方面,而且其田產的規模,也在不斷增加。初創時為1000畝左右,至嘉熙四年(1240年)提領浙西和籴所與免科糴時,其規模為吳縣897畝、長洲縣2271畝3角,合計3168畝3角。
二、義庄對範氏家族的作用
義莊的創立作為範氏家族發展史上劃時代的一座裏程碑,對宋代範氏家族的發展無疑起過多方面的重要的作用。具體而言,主要表現在以下幾个方面。

首先,義莊贍養、團聚了大批家族成員。蘇州的範氏族人,均為範隋後裔,至北宋中期已經過四五代人的繁衍。人口已具有一定數量規模,贫富分化也已非常嚴重。範仲淹虽出身於仕宦支系,但由於家世衰替,甚至“欲還範姓,而族人有難之者”,而不得不聲稱“止欲歸本姓,他無所觊”[6](863) 。義莊初建時登記在冊的族人數量為90口。當時的千畝義田“歲入粳稻八百斛。以其所入,給其所聚,霈然有余而無窮”[23](P1169) 。此後,範氏家族人口不斷增多,義田雖經過一些波折,但規模也在扩大,且逐漸穩定下來。至南宋時期,3000余畝的義田已贍養了数百口範氏族人。在范良器兄弟使義莊“巋然復興”之時,養活族人約四百五十口,與初創时相比,已是“五倍之矣”[24](P1173) 。

在義莊的庇護下,的確有大批貧窮的範氏族人避免了流離失所、遷徙他鄉的命运,因為有著穩定的生活來源,自然就可以安土而居。同时,由於義田對“仕而家居”者同樣予以支助,所以又對许多仕宦者回歸故鄉產生了吸引力,從而團聚了更多的家族中的精英成員。而兩宋時期仕宦不歸故鄉是較為普遍的情況。就範仲淹一系來說,出於仕宦的需要,子孫曾落户於京師附近的許昌,盡管仍與蘇州的範氏族人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受到兩宋之際的戰乱沖擊之後,不得不南遷。但與其他世家大族南遷後星散各地有所不同,南遷的範氏族人受義莊團聚力的吸引,基本上均落籍於蘇州地區。南宋家鉉翁以十分羨慕的口氣說:“(範仲淹)立義莊,聚族而居之,至今二百余年,範氏裔孫列居文正坊中。”[25](P293) 可見,義庄對範氏家族成員具有穩定而長久的團聚作用。

其次,義莊為族人的教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範仲淹是以科舉起家的士大夫,他在為政過程中十分註重教育,所至各地,興學倡教,不遺余力。義莊創置的動機,就包含有他教育族人的思想在內。雖然在其初創時手定的規矩中尚無有關教育的條目,但在范純仁首次續定的三條規矩中,便已有了詳細的有關義學教師选拔和待遇的規定:
諸位子弟內選曾得解或預貢有士行者二人充諸位教授,月給糙米五石(若遇米價每石及一贯以上即每石即支錢一貫文),虽不曾得解預貢,而文行為众所知者,亦聽選,仍諸位共議(本位無子弟入學者不得与議)。若生徒不及六人,止給三石,及八人給四石,及十人全給(諸房量助出錢以助束修者聽)。
牟巘在《义學記》一文中說:“範文正公嘗建义宅,置義田、義莊,以收其宗族,又設義學以教,教養鹹備,意最近古。”[11](P1188) 必定是有一定根據的。在家族內部,有教师,又有學校,自然使家族成员受教育有了方便條件。更重要的是,穩定的經濟來源,足以使族眾衣食無憂,這就為他們安心讀書提供了基本保障,更何況家族内的教育又是全部免費的。

再次,義莊對範氏家族成員的仕宦具有一定的作用。範氏家族成員在教育中的有利條件,即已為他們從事科舉考試奠定了基礎。同时,範氏義莊還為實際赴考的子弟提供經費資助和獎勵,鼓勵子弟赴考。熙寧六年(1073年)的續定规矩中這樣一條:
諸位子弟得大比试者,每人支錢一十貫文(七十七陌下皆準此),再貢者減半,並須實赴大比試乃给。即已給而無故不試者追納。

嘉定三年(1210年)的續定規矩,又根據實際情況做了如下調整:
舊規諸房子弟得貢大比者,義莊支裹足錢十千金。物價翔貴,難拘此數。如有子弟得解赴省,義莊支官會一百千,其錢於諸房月米內依時值均克。其免舉人及補入大學者支官會五十千,度使諸房子弟知讀書之美有以激勸。
更重要的是,义莊為家族提供了穩定的经濟基礎,家族成員在日益加劇的社會競爭中有了一個避風港。這就使家族的發展不至於驟起驟落,即使有波折,也不会使家族整體上衰敗到一蹶不振的程度,而是總有重新興起的條件和機會。在歷史的短时段內,這種作用可能不甚明显,處於一種潛在的状態中。但在長時段內,潛在的作用就會得到充分的體現。透過範氏家族在宋代的發展歷史,時人即已看出了這種作用。南宋劉宰甚至發出了這样的疑問:“何近時名門,鮮克永世;而範公之後,獨余二百年,綿十余世而澤不斬也?”[10](P580)

不過,就兩宋时期而言,義莊對範氏家族世家大族地位的維持作用,畢竟是次要的,不能估計過高。北宋時期的範仲淹支系,對義莊的貢献是主要方面。由於定居於中原地區的許昌,成員从義莊中得到的實際助益並不多。這一時期範仲淹支系仕宦的昌盛,主要得利於其他各種因素,如蔭補、婚姻关系、社交關系以及範仲淹聲望的影響等。經濟上由於有两代高官仕宦所得的豐厚俸賜為主要來源,再加上範氏儉樸家風的作用,至北宋末期尚沒有衰敗的跡象。南宋時期義莊的作用的確較為明顯,但範氏世家大族地位的維持仍是多種因素促成的。

應当加以註意的是,在宗族內部,義莊使範仲淹直系後裔基本上確立了族長的地位。元朝初年的範士貴,曾“充平江路學职,兼管本族義莊、義學勾當”,據雲“系先賢範文正公嫡孫”[26](P1089) 。方回在其詩註中提到的範氏族長範邦瑞[27](P994) ,亦被稱為範仲淹之八世孫。這說明,從增广義莊的範純仁,到恢复義莊的範良器、之柔兄弟,再到異代鼎革後的範士貴、范邦瑞,範氏家族的領導人基本上是產生於範仲淹直系后裔之中的。由於在管理規矩中逐漸增加了各種對族人的懲戒內容,這些內容不但與族人的經濟利益相聯系,而且重要处罰還要“諸房具申文正位”[17](P1167) 。因此,義莊又為範仲淹直系後裔中的领導層實施家法族規提供了基础。明人方苞曾說:“範氏之家法,宗子正位於廟,則祖父行俯首而聽命。過愆辯讼,皆於家廟治之。故範氏之子孫,越數百年,無受罰於公庭者。蓋以文正置義田,貧者皆賴以養,故教法可得而行也。”[28] 可見,義莊在教養、团聚族人的同時,也束縛、控制住了族人。
三、结語
兩宋時期社會經濟關系的變遷,使官僚家族長期維持已有的社會地位變得越來越困难。雖然依靠蔭補、科舉競爭、婚姻關系等手段,使大官僚家族的社會地位一般可以維持兩三代人的时間,但由於沒有穩定的經濟基礎,其衰敗也是較為迅速的。義莊的創置,為家族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經濟保障,對家族地位的維持起著潛在的和持久的作用。

範仲淹家族以科舉而興,又靠荫補、婚姻關系等手段使家族获得了進一步的發展,创置和經營義莊使這一家族在兩宋时期沒有徹底衰敗,維持了較為長久的世家大族地位,成為宋代世家大族學習的楷模。 免費論文下載中心 http://www.hi138.com

 

范氏義莊何以運轉800餘年
2016-05-18 00:00:00

范氏義莊歷宋、元、明、清乃至中華民國的八百餘年風雨而綿延不絕,成為中國慈善史上存續時間最長的民間慈善組織。

范仲淹在《岳陽樓記》中的名句「先天下之憂而憂」集中體現了他慈悲濟世的精神。
范仲淹是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軍事家和文學家。然而鮮為人知的是,他還是著名的慈善家。其慈善義舉,便是他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創建了具有慈善性質的「義莊」。《宋史·范仲淹傳》記載:范仲淹「好施予,置義莊裡中,以贍族人」。范仲淹在平江府長洲、吳縣置良田十餘頃,將每年「所得租米,自遠祖而下,諸房宗族,計其口數,供給衣食及婚嫁喪葬之用」,時為宋仁宗皇祐二年,即公元1050年


范氏義莊開創了中國非宗教、非政府的民間慈善事業的先河,范仲淹所訂立的范氏義莊的規矩,為這一慈善組織的八百餘年的運行奠定了厚實基礎,也為現代慈善事業提供了諸多啟迪。

科學決策和民主監督機制

范仲淹初購義田時,田產為1千畝,吳縣范氏家族登記在冊的人數也只有90口,儘管如此,他卻在義莊、義田的管理上煞費苦心,設計出了用今天的眼光來看,可稱為科學決策和民主監督的管理機制。

這種管理機制首先表現在管理人的產生上。管理人是行使義莊管理的人,一般由數人組成,他們掌握著義莊田產的收支分配權力,對這些重要職位,范仲淹在手訂「規矩」中規定:管理人須經家族各房(分支)公推共舉,然後由家族長老認可再遴選出來,以期讓正派、公道、有聲望者膺任其職。這種古老的民主式的選拔方式,確保了管理人的廣泛的家族群眾基礎和公認的社會聲望。范仲淹之後,儘管范氏義莊的規模不斷擴大,管理者的人數也在不斷增多,到清代乾隆時,已有莊正、莊副、主計、司事、委員、執役、保管等職位,但產生的途經多是初定時的規矩。


其次表現在管理人的權力上。范氏義莊「規矩」載明,他們獨立行使義莊糧物的收支分配權力,不受他人干擾。這就與他們後面承擔的責任形成了一一對應關係。

再次表現在族人對管理人的權力監督上。范氏義莊「規矩」還載明,管理人的報酬取決於其工作的好壞,而其工作的好壞又取決於族人的評定,族人甚至有權告發管理人的不公正行為,交由全族人作出判斷,這對管理人的日常工作無疑具有很強的督促力。

相應地,管理人對族人也有一定的監督權。比如對違反義莊規定的族人,管理人可通過與族中長老商議,視其違規的輕重,或削減其資助的額度,或取消其資助的資格,或將其送官交由官府法辦。

最後,在義田的租種和買賣上,范氏義莊也體現出了很高的管理水平。為維護家族的團結,它規定族人不得租種義莊的田地,免得因田租發生爭執,有傷族內和氣;它還規定義莊不得購買族人自有的田地,免得致族人於貧困。

及時修訂管理制度

從范氏義莊初設時所定的規矩來看,范氏義莊雖有個別條文涉及濟貧扶困的地方,更多的則是惠及整個族人,奉行的是普遍福利的原則,這當然是范仲淹時代情況的反映,只是隨著歷史的變遷和社會動盪的反覆出現,這些條文已越來越顯示出其局限性來,需要隨時作出調整,范氏後人曾為此多次修訂、續訂「規矩」。僅范純仁(范仲淹的次子)兄弟時期,就有十續規矩之說,平均每四年左右即續訂一次。這些修訂、續訂涉及的內容或支持子弟參加科舉考試,或監督「掌管人」,或針對田產、倉房管理,或完善領取制度,或處罰虛報冒領人,條款非常詳細。

元、明時期,雖然有關修訂范氏義莊「規矩」的資料欠缺,情況不明,但清代仍在適時修訂「規矩」的內容卻是有據可查的。乾隆時范氏《增訂廣義莊規矩》中特彆強調了對貧病族人的照顧問題。「謹考先規,子孫不論貧富均沾義澤,遇有極貧,量加周贍,似可毋庸再益。但有貧病交加,實在不能自存者,允誼矜念,以廣先仁。每歲房支長報名,執事核實,每名給米1戶,稍資澶粥,極困者量加」。

可見,即便在義莊運行六七百年後,其「規矩」也仍在不時更新。由於是「隨事立規」的,因而義莊的「規矩」體現了很強的時代性和適應力,使義莊的贍族原則總是充滿著活力。

主事者的人格魅力

《宋史》說:「自古一代帝王之興,必有一代名世之臣。宋有仲淹諸賢,無愧於此。」這可以說是對范仲淹的最好的,也是最精鍊的點評,在家國同構的宗法社會裡,范仲淹在族中的聲望也就足以為范氏義田矗立起一座永久的精神豐碑了,難怪後來范氏家族要處罰族人、修訂義莊條款時,都需先在家族祠堂向范仲淹的靈位稟明,然後施行。

范仲淹的嫡系子孫後來接管了范氏義莊,他們秉承乃祖風範,大多飽讀詩書,也以自己的品行為族人所敬重,因而能一代一代地艱難卻又不懈地推行著義莊慈善事業。

范仲淹生有四子,分別為純佑、純仁、純禮、純粹,純佑多病,早逝,純仁替代兄長,擔負起了承繼范家門風的責任。他兩度為相,官職超過父親,所獲的俸祿也多過父親,但他節儉不輸其翁,他把所得的大部都投進了義莊,義田因此由原來的一千畝增至三千畝。他對義莊付出的精力,在諸兄弟中也最多。《宋史》本傳云:范純仁「自為布衣至宰相,廉儉如一,所得奉賜,皆以廣義莊」。上文提到的「十訂」義莊「規矩」中,大多是在他的主持或參與下完成的。他品行高潔,心地善良。年輕時,父親有一次派他到吳縣收取五百斛的田租,回來到丹陽時遇見范家的至交石延年,石延年說他因父母亡故,無錢辦理喪事,已困在丹陽兩個多月。范純仁聽罷二話不說,即將自己所收的租子,全部送給石延年作喪葬費用,自己則單身騎馬回到家中。范仲淹知道後,對他十分嘉許。

後來的范氏子孫也代有賢傑。兩宋之際,受戰亂的影響,范氏義莊遭到破壞,南宋寧宗慶元、嘉定年間,范仲淹五世孫范之柔和范良器等合力重整義莊,善加經營,又恢復了范莊原來的規模。明末范允臨、清初大同知府范瑤等都在義莊維護中發揮過領軍作用。可以說,是范仲淹及其子孫的人格魅力和擔當精神,才樹起了范氏義莊的精神柱石,才造就了范氏義莊八百餘年屹立不倒的不朽傳奇。

爭取政府的支持

在皇權控制一切的封建時代,離開了官府的支持,而想做大做久民間慈善事業,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事。范氏後人深諳這個中的「潛規則」,很好地利用了官府的力量,從而為義莊的生存發展爭取了合法空間。

治平元年(1064年),也就是范氏義莊創立後的第十五年,有鑒於義莊管理中出現的一些問題,范純仁上書朝廷說:「今諸房子弟有不尊規矩的人,州縣既無敕條,本家難為伸理,五七年間漸至廢壞,遂使子孫饑寒無依。」因此他請求朝廷,「特降指揮下蘇州,應系諸房子弟,有違犯規矩之人,許令官司受理」。這一請求得到了朝廷的支持,從此義莊規矩以朝廷指揮作尚方寶劍,取得了政治上的認同。范氏子孫視其為義莊大事,刻石於天平山白雲寺范仲淹祠堂之側以記其盛,以告誡「子子孫孫遵承勿替」。

後來范之柔、范良器兄弟在重振義莊規模的過程中,也仿行范純仁的做法,上奏朝廷,請求「特公布睿旨札下平江府」,保證其修訂後的新規的執行,這一請求也得到了朝廷的支持。

朝廷的支持使義莊獲得了諸多經濟上的和道義上的特權,比如賦役上的蠲免和禮節上的尊崇等,這種溢出於政治之外的效益是滋潤義莊順利發展的雨露陽光,義莊的長盛與此有著莫大的關係。

倡導主流價值觀

自漢代儒家思想成為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念以來,「孝悌」、「仁義」、「忠信」等成為敦化人倫、和諧社會的基本準則,范氏義莊的設立,無論是當初范仲淹手定「規矩」實行普遍福利的主張,還是到清代乾隆時《主奉能滸增定規矩》中,提出「優老」、鼓勵守節的各項措施,它都將「孝」、「仁」、「忠」等觀念貫穿於慈善之中,使慈善事業無形中發揮著教化功能,踐行著社會主流價值觀,成為社會價值觀的風向標。

正因如此,范氏義莊設立後,仿行者遍及江南。「蘇郡自宋范文正公建立義莊,六七百年間世家巨族踵其法而行者,指不勝屈」;「自明以來,代有仿行之(范氏義莊)者,而江以南尤盛」。有人統計這期間江南義莊的結果顯示:明代276年間,各地族田義莊的資料約有200宗,而宋元兩代400年間,僅有約70宗,到清代末年,僅蘇州府的義莊數即達到200多個,由此可見范氏義莊對整個社會風氣影響之大。

積極的正面宣傳

一是皇帝題款賜譽。作為國家的最高統治者,皇帝的獎賜當然是一種至高無上的榮譽,天下知聞。范氏義莊因有范仲淹這塊招牌,因而得到歷代統治者的獎賞,也就不難理解了。這除了上文說到的宋英宗的御批被刻石告知世人外,清代有多位皇帝也表示了對范氏義莊的推崇。康熙為義莊題寫了「濟世良相」匾額;乾隆六次巡遊江南,每次都去祭祀設在義莊內的文正公祠,還頒賜「學醇業廣」以示褒揚。這些刻石和題匾就像是天下最大的金字招牌,向世人昭示著范氏義莊的量份。

二是文人以文傳聲。文人撰文來頌揚范氏義莊的,代不乏人,留傳至今的有北宋錢公輔的《義田記》、南寧樓鑰的《范氏復義宅記》、孫應時的《范氏義莊題名》、劉榘的《范氏義莊申嚴規式記》等。這些頗有影響的文人的文章刊出,無疑擴大了范氏義莊的知名度,也逐漸造就了范氏義莊為天下宗族義莊建設之典範的形象。(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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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道服贊

《道服贊》頁,宋范仲淹書。紙本,手捲,縱34.8cm,橫47.9cm。楷書8行。

後紙有文同、吳立禮、戴蒙、柳貫、胡助、劉魁、戴仁、司馬垔、吳寬等多家題跋。鈐鑑藏印:“高陽圖書”、“壽國公圖書印”、“東漢太尉祭酒家學”、“十六世孫主奉右勝謹藏圖書”、“懷州軍康記”等多方,另鈐清梁清標、安岐諸印,又清乾隆、嘉慶、宣統內府諸印。

此帖是范仲淹為同年友人“平海書記許兄”所製道服撰寫的一篇贊文,稱友人制道服乃“清其意而潔其身”之舉。宋代文人士大夫喜與道士交往,“道家者流,衣裳楚楚。君子服之,逍遙是與。”穿著道服,遂成一時風氣。此卷行筆清勁瘦硬,結字方正端謹,風骨峭拔,頗具王羲之《樂毅論》遺意。時人稱此帖“文醇筆勁,既美且箴。”據考證此帖作於宋仁宗皇祐四年(1052年)以前。

此贊經《鐵網珊瑚》、《清河書畫舫》、《清河見聞表》、《式古堂書畫彙考》、《平生壯觀》、《大​​觀錄》、《墨緣匯觀》、《石渠寶笈初編》等書著錄。刻入明文徵明《停雲館帖》、乾隆朝《三希堂法帖》等法帖。曾經宋范氏義莊,清安岐、清內府,近人張伯駒等收藏。1956年張伯駒先生將其捐獻故宮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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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泰州4月2日電(周勝濤)4月1日,100多位范仲淹後人集聚泰州,祭拜先祖。其中台灣范氏10多位後人來參加祭祖前,馬英九為范氏後人題寫了“範風有繼”四個字,以示對范仲淹的崇敬之情。
  台灣工商管理協會理事長范光陵說,先祖范仲淹先生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文化精神,是非常值得他們仿效的。他以一首詩來表達此行的心情,“千年一範,海清石燦,先憂後樂,永結兩岸”。同時,他也希望今後的范氏子孫,全部能根據文曾公的思想往前邁進,替中華民族開出新的花朵來,為中國未來成為文化大國更盡一份力量。
  范光陵還告訴記者,馬英九在台灣擔任台當局領導人以後,為推動中華文化不遺餘力,同時他為范家寫下來四個字:“範風有繼”,也就是說,范仲淹先生那種風範、風格、風氣,今天在他們范家的努力下,能夠繼續推廣下去;他說,馬英九也表示,非常願意來推廣那種風氣,范光陵表示非常感激。
  世界范氏宗親會會長范聖剛表示,他懷著非常崇敬的心情,祭拜先祖,弘揚先祖文化,弘揚先祖“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博大胸懷,踐行范氏後裔的責任義務,爭取為國家、為社會多作貢獻。
  世界范氏宗親會副會長范文通說,他們領略了先祖範文曾公在這裡的歷史遺跡,感到非常的欣慰,他們將繼承範文曾公的偉大思想。他認為,祭祖以後,更加要把范氏文化的研究,使得發揚光大,更加地團結世界范氏宗親,為振興中華,出一份力量。
  台灣“立法委員”范揚盛告訴中新網記者,“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擺在兩旁,來追踪先賢,來紀念他,希望文曾公的思想能廣播在全台灣,這是范氏宗親的一個使命,今天來這裡,也懷念他們的文曾公這種的典範,感到非常的榮幸。
  祭拜先祖儀式上,來自全國及國外的各地100多位范仲淹後人,​​肅立在位於泰州文會堂前的范仲淹銅像前鞠三鞠躬。
  范仲淹(989-1052),字希文,漢族,蘇州吳縣(今屬江蘇)人天禧五年(1021年),范仲淹被調往泰州海陵西溪鎮(今江蘇省東台縣附近),做鹽倉監官——負責監督淮鹽貯運轉銷,後來,范仲淹在興化縣令(今江蘇省興化市),全面負責治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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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曾在蘇州設義莊救濟窮人引領古代慈善風尚
文化中國-中國網cul.china.com.cn 時間: 2014-04-01 10:32 責任編輯: 趙楠

位於河南伊川縣的范仲淹墓

在中國,凡是上過初中的人,幾乎都知道范仲淹。就算不知道范仲淹,也一定聽說過他的千古名句“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

范仲淹雖不是河南人,也不在河南去世,但他的墓地卻在河南伊川,由後人世代看守。也因此,全國各地的範姓後裔,幾乎每年都會來此祭拜。

墓地之謎

學唐代名相姚崇

和母親一起葬在伊川

從伊川縣城往東十幾公里,有個徐營村。村北不遠,背靠萬安山、前臨曲河水的一處園子,就是范仲淹的墓地所在地——範園。

讓人不解的是,范仲淹是蘇州人,在徐州去世,跟伊川並沒有太多交集,為什麼將最後歸宿選在了這兒?

中國范仲淹研究會理事、洛陽范仲淹研究會副會長、范仲淹第28世孫範章在接受河南商報記者採訪時說,這還得從范仲淹的身世說起。

范仲淹是蘇州吳縣范家的後人,父親範墉先娶了陳氏,後來又娶了26歲的大戶人家姑娘謝氏。謝氏在徐州生下范仲淹後不久,範墉就去世了。孤苦無依的謝氏帶著他,改嫁到了山東長山縣的富戶朱文翰家,范仲淹也改名叫朱說,這一叫就是20多年。

和很多隨母親改嫁的孩子一樣,范仲淹知道自己的身世後,去蘇州認祖歸宗,卻遭到了譏諷。他考中進士後,又去蘇州要求復姓,族人仍不認可。無奈之下,他做出了只認祖歸宗,不要祖產的承諾,才最終恢復了範姓,改名仲淹。

范仲淹的母親去世後,被暫時葬在了她的老家。丁憂期間,范仲淹從商丘去登封嵩陽書院講學,路過伊川時去唐代名相姚崇及其母親的墓地拜謁——姚崇的母親也曾改嫁,去世後葬在萬安山下。

就是因為這次拜謁,范仲淹才有了將自己的家族墓地定在伊川的想法。對范仲淹深有研究的範章說,范仲淹的母親改嫁過,不能埋在蘇州范家的祖墳裡。所以,范仲淹決定學姚崇,把母親埋在伊川。

如今,姚崇墓還在離範園幾百米的地方。因為無人守墓,幾座墓碑,孤零零地立在田地中間,很有幾分淒涼。

設立義莊

救濟窮人、完善規矩,引領古代慈善風尚

在范仲淹第35世孫範祥科看來,范仲淹的母親當初改嫁,在一定程度上,也跟蘇州范氏家族中無人庇護、接濟他們母子有關。

或許跟幼年時的這一經歷有關,范仲淹晚年在蘇州首創了義莊,使大批貧窮的范氏族人避免了流離失所、遷徙他鄉的命運。

在此之前,宋朝的慈善工作已經做得相當不錯,各個領域都有相應的官方慈善組織,包括收養乞丐、殘疾者和孤寡老人的“居養院”,治病救人的“惠民藥局”,專門救助兒童的“慈幼局”等機構。其中,做得最好的當屬范氏義莊。

范氏義莊的規矩詳盡,得到了官方的大力支持。從錢物的發放,到對倉房、田地的管理,對管理者的監督等,都有具體可操作的規定。

也正是因為這些非常現代的管理方式,范氏義莊開啟了古代慈善的一個新時代,成為各地官紳效仿的對象。

范仲淹去世後,他的子孫投入了大量的錢財和精力,維護義田的規模,弘揚義莊的聲譽,完善義莊的規矩,使范氏義莊成為中國慈善史上存續時間最長的民間組織,經歷800餘年的風雨而綿延不絕。直到現在,范氏義莊雖已不再,卻仍值得民間慈善機構借鑒。

家族遺風

每年祭祀,族長都會訓誡子弟要做好人

有人不理解范仲淹設立義莊的錢財從何而來。範章說,知道他生活有多節儉、治家有多嚴,就知道他的錢從哪兒來了。

平日里,范家人一起吃飯時,若沒有賓客登門,是不准上兩樣葷菜的。聽說還沒過門的二兒媳婦用羅綺做了一個帳子,他就發火說她敗壞家風,並稱她如果帶進門就要給她當眾燒掉。

他在朝中做官時,多次給蘇州的家人寫信,讓他們告誡族中子弟要正直友善、做官清廉。他還提醒家人“惟能忍窮”,才能免去災禍。他的信沒白寫,范家子孫沒忘記他當初的教誨。

範章族裡一個哥哥,只比他大幾歲,因自小沒爹沒娘,靠去村里的其他人家討飯為生。誰家裡有人,都會給他兩個饃吃。如果哪家家中沒人,就算饃在桌上放著,他也會扭頭就走。“餓死事小,壞規矩事兒大。”

範章記得很清楚,從他四五歲記事兒的時候起,每年在祠堂祭祀時,族長都會向本族子弟訓話:作為范先生的子孫,只能做好人,不能做壞人。做了壞事,就不能參加祭祀,分祭品也沒他的份兒。

對於那時候的孩子來說,不能去祭祀、分祭品,是一件天大的事兒。祭品中有豬肉、羊肉,還有紅棗、麻葉等,都是平日里難得吃到的食物。

如今,范氏的子孫每年清明前後還都會聚在一起,去範園裡祭拜。負責祭祀的族長照例會訓話,只是訓話的內容僅保留了關於范仲淹的一些小故事。

就是這些小故事,所起的教育意義也不可小覷。說起來,80多歲的範章很是驕傲,“你看看,我們姓范的後人有多少干壞事兒的。”

義莊規矩

1.領口糧

族人每天可以領1升白米,一月一領,即每次領3鬥,糙米加領二成。僕人有兒女,在范家服役15年,年齡已到50歲的,也按口領米。

2.領衣料

每年冬天,一人領1匹絹,5~10歲的兒童領半匹。

3.領婚姻費

凡嫁女的領錢30貫,這個女子若第二次出嫁,再領20貫。

4.領喪葬費

族人死了,按其輩分領取安葬費,輩分最長的人能領25貫,7~11歲的能領2貫,7歲以下就不能領了。

5.領科舉費

族人取得科考資格的,可領10貫路費。第二次取得科考資格,再領5貫。若無故不赴試,領來的錢要交還義莊。義莊設有義學,請本族有功名的人教育本族子弟,並給教授者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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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氏義莊是范仲淹於皇祐二年(公元一○五○年),第三次被貶後在其原籍蘇州吳縣捐助田地1000多畝設立的。義莊田地的地租用於贍養同宗族的貧窮成員。他給義莊訂立章程,規範族人的生活。他去世之後,他的二兒子宰相範純仁、三兒子尚書右丞範純禮又續增規條,使義莊維持下去。

范 氏 義 莊

宋金戰爭中范氏義莊遭到了一些破壞,南宋時範之柔對義莊又加以整頓,恢復了原有規模。後世范氏子孫也對義莊屢有捐助,如明末範允臨捐助田地100畝,清前期大同知府範瑤捐助田地1000畝。范氏義莊是中國慈善史上的典範,它是最早的家族義莊,更重要的是它是我國史料記載的第一個非宗教性民間慈善組織。它還創造了一個奇蹟,雖然朝代更迭,歷經戰亂,但一直到清朝宣統年間義莊依然有田5300畝,且運作良好,共持續了八百多年。

產 生 原 因

  范氏義莊的產生根源於宋代經濟、社會的重大變化,在大的時代背景下慈善組織成為一種社會需求。在宋以前,雖然貧富的差別一直明顯存在,但是貧窮更多的是與個人的社會身份地位相關,“貧”與“賤”並稱,“賤”必然“貧”,窮人並不構成一個具體的、對國家經濟有影響的社會群體。在此之前,中國的慈善機構與西方類似,也是同宗教聯繫在一起,是以佛教種善可得福報的“福田思想”為基礎,為了出家人、在家人的修善,不以解決因貧窮而造成的社會問題為出發點。

大約從宋代開始,貴賤與貧富脫離開來,社會擺脫了門第大族的支配和庶民專業的貴賤之分。在科舉制與政權的緊密結合下,讀書人居於最高貴的位置,他們不認為貧窮涉及道德問題,甚至甘心安於清貧。而在這個階段,經濟有了空前發展,社會積累了相當的財富,隨之帶來經濟思想層面的變化,貧民作為一個階層首次被政府所“發現”。在貧窮清楚地有別於卑賤的時候,貧民問題對宋政府來說成為一個行政問題。自11世紀開始,宋政府開始嘗試制定一些長期濟貧的政策。由家族或政府創立的非宗教的慈善組織開始出現。這些慈善組織與以往的宗教慈善組織有很大不同,著眼於解決實際的社會問題。

范仲淹本人出身貧寒,讀書時每日只能以粥果腹;富貴以後,他依然生活簡樸,只有在宴請賓客時餐桌上才會出現多種肉食。貧寒的出身使范仲淹對平民比較關注,他的改革方略也包含著“厚農桑”、“減徭役”等降低社會底層貧窮程度的措施。范氏義莊是范仲淹及其後人以自身力量體恤族​​人,以家族紐帶解決一部分人的社會福利問題的嘗試。拋開鞏固宗族的目的之外,是對政府濟貧政策的支持。“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古代儒士的人生理想,家就是國,國就是家,治國以齊家為基礎,范氏建立義莊不僅是對家族的保護,也是以服務社會、減輕國家負擔為目的的。因此,義莊也受到了政府的歡迎、支持和保護。

設 立 目 的

范氏義莊以大量田地為財產基礎建立,田地由范氏子孫有能力者捐助,所有權移交給義莊,也就是不再歸任何特定人所有。這樣,義莊有財產基礎。義莊還有義莊管理條例和專門的管理人,獨立運作,具備了財團法人的基本特徵。

  從設立目的看,義莊的受益者是范氏族人,八百多年來,只要是居住在本鄉的本族人都可以從義莊受益。義莊的救濟面雖然受家族的限制,但是受益者的數量還是比較廣的。而且,古代的家族範疇也遠遠大於現代社會的小型家庭。所以,義莊是慈善性的,即使這種慈善的範圍比較有限。

  以慈善為目的,建立在獨立財產基礎上,以財產運作來支持慈善,又具有相當的獨立性,范氏義莊的這些特點表明它可以被看做一個初具雛形的基金會。運作機制  范氏義莊有著比較嚴密的運作機制。

  義莊有嚴密的內部規範管理的措施。義莊設有管理人,負責經營管理。管理人有權處理義莊事務,不受他人干擾。但是,管理人以工作好壞決定領取報酬的數額。在領取報酬前,要有族人證明他工作有效。族人有權告發管理人的不公正行為,由公眾作判斷。由此可見,義莊有一個獨立的決策機制和與之相配合的監督機制。

  在財產管理方面,義莊也有一定的製度,例如:義莊以田租為財政來源,為了公正,不許族人租種義莊的田地。義莊也不買族人自有的田地。

  義莊還對受益人即族人有一些監督措施,對於違法義莊規矩的人,有不同的處罰措施,比如罰款、取消獲得救濟資格、送官等。

成 功 因 素

  義莊有明確的具體目標。義莊保證族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不是無限制的提供支援,防止族人在應得的經濟權益之外侵占義莊的財產。義莊給族人提供的救濟有7個方面:領口糧、領衣料、領婚姻費、領喪葬費、領科舉費、借助義莊房屋、借貸。但這些救濟都是有限的,糧食、衣料、各種費用的領取是定時定額的;借助房屋如果需要修理的,確實無力修繕,義莊才給予資助;借貸不能是經常行為,到時也必須歸還。

  義莊還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在義莊建立之初,範純仁為了防治有破壞義莊的行為發生,向宋英宗上奏,報告義莊設立的情況,在政府立案,請求政府對損害義莊利益的人按國法判處。宋英宗批准了範純仁的請求,下令由蘇州地方官對義莊進行備案,給予保護。後代範之柔對義莊進行整頓,範允臨、範瑤向義莊捐助田地也都是政府批准的。

義莊局限  

范氏義莊成功運作了八百多年,但是與其同期或後期出現的其他義莊都不能維持很長時間。自宋代​​以來,中國的慈善組織經歷了幾次發展與倒退的循環,始終沒有在社會生活中佔有一個重要的地位,這與中國社會發展的特殊性有關,也與這些慈善機構自身的局限性有關。
  就范氏義莊來看,它的受益者限制在本鄉居住的本族人內部,雖然它也救助一些與范氏有親戚關係的外族人,但社會影響力只局限於蘇州吳縣一帶,受益面比較窄。這與現代慈善業調配社會財富的功能差距較大。而且,義莊是小農平均主義思想的實踐,平均主義反對剝削,但它只在分配領域作文章,不幫助受益者提高自我能力,甚至由於提供了依賴而使人們喪失了創造性,因而義莊只是在最低級的層次上解決了一些社會問題,從這個角度看對社會發展的推動也不大。
  其他的義莊、善堂等慈善組織與范氏義莊相比,目標不具體,決策監督機制不健全,又沒有穩定的財產來源或後續的財產補充,壽命就比較短,作用就更有限了。

借 鑒 意 義  

范氏義莊的成功值得現代基金會藉鑑,它的局限性也為現代基金會管理提供了反面的經驗。

  慈善業的發展需要有適當的經濟、社會背景。經濟發展、財富積累、貧富分化、貧窮成為社會問題,這是慈善業發展的必要條件,幾個因素缺一不可。范氏義莊在宋代產生,它的出現是非宗教、非政府辦慈善事業的首創。與它同時,官方創辦了一些慈善機構;在它之後,民間辦的義莊、善堂等次第出現。這表明當時因貧窮而導致社會不穩定的問題已經引起社會的關注,政府和有識之士都逐步認識到發展社會福利的重要性,而當時政府和民間也都具備了搞慈善的經濟實力。宋代以後下一個慈善業的發展高峰是在明清時代,而明清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又一個高峰。就我國建國以後慈善業的發展來看,也是與國家的經濟能力增長相配合的。社會財富增加,又有了慈善的需求,慈善業才有發展的空間,這不是由人的主觀意志決定的。對目前階段來說,我國現在的慈善業才剛剛起步,剛剛為人們所認識,還沒有迎來大規模發展的時機。慈善公益事業尚處在摸索階段。

  范氏義莊所具備的幾個基本特徵,如:財產獨立、科學決策、民主監督等,是使義莊延續致近代的重要原因。田地的捐獻者制定了義莊的管理辦法,另外由族人中選出獨立的管理人負責實際的運營,管理人憑業績的好壞獲得報酬,而族人對管理人又有監督的權力。這套制度,使義莊的財產不容易受到侵害,義莊的管理者有積極性,義莊的救濟也能做到公正,降低內耗。由此可鑑,對基金會這樣建立在一定規模財產基礎上的公益組織,有效的內部監督管理機制至關重要。如何採取一定的措施,既能鼓勵管理層盡職盡責,又能防範管理層偏離公益軌道,是基金會管理中特別值得研究的。

  在如何對待受益人問題上,義莊有兩方面的經驗教訓。義莊對受益人的行為進行監督,對於搶奪、騙取不應得救濟的族人給予嚴厲的處罰,這使得義莊的財產不被少數人濫用,救濟更為有效。這提示了現代基金會在救助受益者的同時,還應當對受益者有所監督,應當要求受益者按照約定使用基金會提供的救濟款物,否則收回救濟,從而保證基金會慈善義舉的實際效果。但是,義莊消極的救濟思想是基金會確立工作目標時應當反對的,慈善的目標應當更深遠一些,不僅要幫助弱勢群體解決眼前的實際困難,更應當著眼於提高他們的創造力,盡量幫助他們徹底地擺脫貧困。

  范氏義莊在建立基本製度的基礎上,又隨著時代的變化不斷對製度進行調整和改革,使它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這種調整和改革的精神,也是現代基金會尤其應當學習的。基金會應當向學習性組織發展,長變長新,才能有生命力。

  范氏義莊與政府的長期合作也應當予以關注。范氏義莊的設立目的從表面看是服務宗族,但實際上由於宗族的聚居,義莊發揮了服務鄉里的作用。它從創立之初就在政府備案,政府既保護義莊的財產所有權,也保護義莊的種種內部監督措施可以落實。而義莊的成功運作也幫助政府安排了窮人的生活,排除了社會不穩定因素,它所造福的就不只是范氏的族人了,成為當地政府很好的助手。因此,基金會等公益組織,確立目標和開展公益活動,都應當適應大的社會發展趨勢,順應國家宏觀管理需要,與政府相配合,這樣才能獲得政府支持,穩步發展,從而實現組織目標。

  范氏義莊的良好公眾形像也是義莊長期生存之本。范仲淹父子在義莊創業之初捐助了大量田產,使義莊有了很好的經濟基礎。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莊田必然受到侵蝕,逐漸減少。由於義莊的名聲非常好,范氏子孫以此為榮,因此每當田地減少或有所敗壞時,總是有後代人出錢出力竭力維護,使義莊能長盛不衰。可以看出,良好的公眾形像是基金會等公益組織獲得捐贈的保障,是寶貴的無形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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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宗族義莊的發展——以蘇南地區為考察中心
來源:《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廈門)2014年1期作者:李學如陳勇點擊數:2353 更新時間:2014-11-28

【內容提要】義莊始於北宋,盛於清朝,以蘇南地區最為興盛集中。本文借助族譜、方志、文集等史料,在前人基礎上,進一步梳理清代蘇南義莊的數量,考察其空間分佈,探討其興盛緣由,藉以管窺清代蘇南社會的發展變遷和時代特徵。

【關鍵詞】蘇南;義莊;數量;分佈;發展

 

義莊肇始於北宋,盛於清朝,清末達到了頂峰。清人李兆洛說:義莊“自文正創之,後人慕而效之,至今而幾遍天下”。(1)但就全國范圍來看,清代義莊分佈極不平衡,主要集中在南方省份,尤以蘇南地區最為集中。(2)清代蘇南究竟有多少義莊?空間分佈有何特徵?迅速發展的原因是什麼?此類問題雖已引起學界的關注,似乎並未定論。本文借助族譜、方志、文集等史料,在前人基礎上,進一步梳理義莊的數量,考察其空間分佈,探討其興盛緣由,藉以管窺清代蘇南社會的發展變遷及時代特徵。

清代蘇南義莊因數量多且空間分佈集中,備受學界關注。張研依據江蘇各縣方志,統計出清代江蘇有義莊148處,其中僅1例位於蘇北通州,其餘均位於蘇南的松江府、太倉州、常州府等地。(3)李文治等對清代族田狀況進行了全面考察,列出位於蘇南地區的義莊約有200個左右。(4)據馮爾康的統計,從康熙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蘇、松、常地區出現的大大小小義莊有200多個。(5)劉錚雲僅就清代蘇州府一地進行統計,得出義莊數為167個。(6)建國初,潘光旦等到義莊最為集中的吳縣、常熟進行調查,統計出清代兩地共有義莊162個。(7)而范金民則估計“清末蘇州實有義莊當在200個之譜”。(8)筆者在前賢研究的基礎上,繼續搜尋、發掘資料,製成統計表格(表1)。

表1清代所建義莊,位於鎮江府6個,常州府76個,蘇州府204個,松江府、太倉州合為43個。當然,所列並非清代蘇南義莊的全貌。比如,建於宋代的范氏義莊、明代的申氏義莊、吳氏繼志義莊、陳文莊公義莊,延至清代尚存,這些義莊還有一定數量,未列入表中。加上以上地區已知而不為志乘所載者,整個清代蘇南地區所知義莊大約在350個左右。

義莊資料多集中於方志、族譜中,方誌中的義莊史料主要來源於捐建者報官立案或為編輯方志者採訪而得。由於義莊有500畝為半莊、1000畝為全莊的規定,不及規模未經立案者,以及未開莊或為方志疏忽所未能採集者,大有所在。如清代無錫蕩口一地就有義莊達10處之多,其中華氏一族就先後建立5處,(9)而上述義莊多半未見載於方志。位於太湖之濱的蘇州東山地區,明末清初一些官僚晚年告退,或避免戰亂,來此居住,並創辦了10所義莊。(10)查照方志,除翁氏義莊見於《吳縣志》外,其它亦未見記載。相比方志,族譜中關於義莊的記載更詳,多自為一卷或多卷,內容一般包括義莊的建立經過、莊規、奏諮立案公牘、名人記述、義莊田房的位置及數量等。由於建國初及“文革”時期,曾將族譜作為“封建流毒”付之一炬,導致很多義莊資料的堙滅。無疑,蘇南義莊的實際數目肯定較上列數目為多。在志乘所載之外,尚有不少義莊堙沒於民間的角落裡,甚至不為後人所知。

表1統計揭示,清代蘇南義莊的空間分佈特徵十分明顯,呈現出由鎮江府向常州府、蘇州府逐步遞增,然後再向太倉州、松江府區域方向遞減的態勢,形成了以蘇州府為中心的蘇南義莊分佈格局。

“聚居之風,古代北盛於南,近世南盛於北”。(11)由於北方多戰亂,世家大族南遷成為宋代以後的常見景象。到了清代,北方宗族組織遠不如南方普及、健全和發達,族田設置也以南方更為普遍。但同為南方的福建、廣東、江西等地,宗族組織同樣發達,甚至祠堂林立,緣何義莊並不十分流行。問題的關鍵在於,義莊的分佈密度還和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宗族綜合實力緊密關聯。祠堂規模小,多為族人共同出資興建,一般為祭祀而設;而義莊規模大,耗資多,且多為個人捐資而成,除擔當祭祀外,還有救助族中孤貧,扶助子弟成才的功能。因此,建立一所義莊,所費甚鉅,不是一般家族所能承擔。

表2第13例義莊中,莊田面積最小者503畝,最大者1585畝,花費則從8408兩到26002兩不等。雖土地等則不同,時價亦有差異,但就上表推知,嘉慶以降,在蘇南地區置辦一莊田面積在500畝以上的義莊,至少需銀8000兩以上,多則需幾萬兩。且莊祠祭器及日常用具的置辦尚需不少花費,如蘇州成訓義莊購買“祭品傢伙器具”就花去“銀一千兩”。(12)此外,辦莊塾也是義莊一筆不小的隱形開資。蘇州濟陽丁氏購買莊房、田土花費銀25150餘兩。咸豐4年,鄰水縣知縣丁士良等又在“義莊旁舍建義塾屋十二楹,積書三萬餘卷,讀書田三百一畝五分八厘,給族子弟修膳考費” 。(13)雖未統計花費,粗加估算即知不菲。因此,捐建義莊的主體只能是那些有著收族、保族意願且具備相當經濟實力的個體。在傳統社會,這種人只能由紳商階層來擔當,尤其縉紳士大夫們,傳統的宗法文化賦予了他們敬宗、收族的責任。

清代蘇南地區商品經濟較為發達,世家大族盤踞其間,科舉鼎甲不絕,成為清王朝的經濟文化中心。據黃炎培統計,有清一代全國狀元總數為114人,其中江蘇49人,排名第一,而蘇南竟佔41人。(14)此外,明清蘇南地區民間向善風氣醇厚,善堂、善會遍布城鄉。如馮桂芬所說:“今世善堂義學之法,意猶近古。能行之者,惟我江蘇為備,江蘇中又惟蘇州、上海為備,雖都會如江寧、膏腴如揚州,弗逮也。”(15)與善堂的廣泛出現相呼應,世家大族紛紛效法蘇州范氏,設義莊,贍宗族。劉錚雲對蘇州義莊捐建者的身份進行了統計,其中以官宦之家居多,佔總數的三分之一強;其次則為有功名者,佔四分之一強;而捐官者亦復不少,佔四分之一弱。(16)可見,地區經濟的發達,仕宦宗族的密集,宗法慈善文化的興盛,范氏義莊的近距離感召,這些都是清代蘇南義莊盛於它地的原因所在。

在清代蘇南地區,義莊的地理分佈呈現出城市化的共同趨向,折射出了近代蘇南社會的發展變遷及時代特徵。選取清代蘇南義莊最為集中的無錫、蘇州、常熟三地,僅就縣誌所載的義莊進行量化分析。

顯而易見,蘇南義莊多分佈在城鎮,而鄉村居少。雖然無錫方誌中缺少光緒7年後的義莊資料,但城鎮義莊仍在半數以上,達57%,常熟地區達66%,蘇州府的吳縣、元和、長洲三地城鎮義莊最為集中,達87%。單就市鎮義莊來看,無錫地區所佔比重最大,佔28%,其次為常昭地區為22%,吳縣、元和、長洲為16%。劉錚雲曾比較過清代蘇州府義莊在清初、清中及晚期的地理分佈情況,發現城市義莊所佔比例有逐漸增加的趨勢,清初城市義莊僅佔當時總數的25%,清中佔39.5%,而清末其比例已達到53.2%。(17)

義莊是家族經濟實力的象徵,能建成義莊的家族非富即貴。因此,義莊集中在城市的現象則反映出鄉村財富的主體——地主向城市遷徙集結的態勢。

明代以降,地主城居現像日益凸顯,特別在商品經濟發達的蘇南地區更為普遍,以至出現《吳郡甫里志》所描述的“土著安業者田不滿百畝,餘皆佃農也,上田半歸於郡城之富戶”的景象。(18)清代蘇南已成為全國的經濟中心,不僅城市繁榮,市鎮經濟亦日益勃興,城鄉交流越來越密切,更多地主由鄉村遷居城鎮。尤其滬寧鐵路沿線一批新式工商城市的興起以及星羅棋布的地方市鎮的出現,使握有錢財的地主富商有了許多農業外獲利的機會。與此同時,經營式農業的逐漸萎縮又成了推動地主離鄉的內在力量。當地主們發現,經營農業還不如出租土地的收益高時,就乾脆出租土地到城鎮從事工商業或“坐享收租清福”。(19)

而蘇南特殊的租佃制度又為地主進城提供了便利。蘇南的地權多數分裂成“田面權”和“田底權”兩部分,“田面權”為土地的使用權,屬於農民;“田底權”是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地主。(20)蘇南義莊田多數是無“田面”權的。如蘇州洞庭東山的義莊田在本地的3925.8畝,全無“田面”權,佔義莊總田畝8119.8畝的48.3%。在外地的土地中有1500畝田無“田面”權,佔義莊總田畝的18.5%,另有2694畝有“田面”權,佔義莊田總數的33.2%。(21)無錫村前胡氏義莊田一千五百多畝,佃戶共有一千多戶,大都係貧農,均有田面權,義莊只有田底權。(22)因此,對於地主來說,並不需要關心土地的具體經營狀況,所關心的只是能否足額收取地租而已。地權的分裂進一步促進了鄉村地主向城市遷移的步伐。

近代蘇南義莊多分佈在城鎮,這與傳統人類學家認為傳統家族多聚居於鄉村,而少見於城市的觀念有些不合拍。事實上,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清代蘇南由鄉村徙居城鎮並繁衍成望族大戶的並不鮮見。如無錫榮氏即屬此類。還有因祖上到蘇南做官,定居城市,多世繁衍,蔚為大族的也比比皆是。如長洲彭氏祖籍江西,始遷祖彭學一在元末倡義兵以衛鄉里。江西平定後,洪武四年(1371)隨軍來江南,定居於蘇州葑門十全街。有清一代,彭氏家族人才輩出,共出了兩位狀元,一名探花,14名進士,36名舉人,4名副榜,貢生、秀才、國學生共171人,成為“昭代科名第一家”,位居蘇州望族之首。(23)此外,祖上到蘇南經商,逐漸發達,走上官商並行之路的望族也不少見,吳趨汪氏即為一代表。汪氏原籍徽州,始遷祖汪尚賢,經商蘇州,清初定居在閶門內吳趨坊,其後科舉簪纓,成為吳門著姓望族之一。義莊家族多為地位顯赫財富豐盈之族,義莊本身就是世家大族的標誌性組織機構。蘇南義莊多在城鎮的事實,說明傳統的家族在城鎮中也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單就其社會影響力而言,恐怕還是鄉村家族難以企及的。

當然,義莊在城鎮,並不一定代表其家族所有成員都聚居在城鎮一地,這從一些義莊的贍助對像有一定地域範圍即可看出,如嘉定曾氏瑞芝義莊以上海、嘉定兩地族眾為限。(24)有些義莊之所以位於城市,是因為建莊者或其子孫居住在城市,將義莊建在身邊便於管理。松江府婁縣的張氏義莊,莊主“先封公後人皆居郡城,收租完稅以城為便,而領米族人居郡城近地少,居浦東三林塘多,離郡城幾及百里”。(25)可見,張氏雖然設莊于城,族眾卻分佈鄉間。

表1統計的清代常州府76處義莊,除建置年代不詳的8例外,將其按朝代年均建立的義莊數製成柱狀圖表,更加直觀地反映出清代該地義莊的發展情況。

圖1 清代常州府各朝年均建立義莊數據圖

圖1所示,明清政權更迭後,常州府義莊經過長達近一個世紀的岑寂,乾隆時期開始零星出現,嘉慶時期逐步增加,道光朝迎來了第一個高峰,咸豐兵燹期間急劇衰落,同治時期義莊再度復甦並走向高漲。需要說明的是,由於無錫地區義莊資料主要來源於光緒《無錫金匱縣志》,而該志刊行於光緒7年(1881),光緒後26年及宣統年間該地義莊資料在地方誌中是缺失的,而就義莊發展的階段性特徵來說,這個時段是義莊出現的高峰期。不過,即便限於資料的不足,圖中顯示出同光年間常州府義莊走向高漲的趨勢還是十分明顯的。

圖2 清代松江府、太倉州各朝年均建立義莊數據圖

圖3 清代蘇州府各朝年均建立義莊數據圖

圖2、圖3所示,清代松江府、太倉州及蘇州府地區的義莊也同樣出現兩個階段性發展特徵,即道光時出現第一個建莊高峰,天平天國運動結束至清末出現第二個高峰。鴉片戰爭的砲火,有力地觸動了中國社會結構的近代變遷,卻並未影響蘇南宗族捐建義莊的熱情。而咸豐兵燹時期,上述地區新建義莊顯著下降,尤其被太平軍佔領期間(1860-1864),僅有4例新建義莊,顯示出農民運動對世家大族的衝擊力度之大。戰亂年月,蘇州、無錫、常州的世家大族多逃難上海,其間死於兵燹的也不是個小數目。據吳縣《吳趨汪氏支譜》記載:該族死於庚申戰亂得以旌表的男丁達40人、女性貞烈44人,加上被難子女人數,當不下200人,(26)不謂不慘重。太平軍經過地區,義莊財產毀於一旦,有錢人家逃命唯恐不及,捐建義莊的計劃完全中輟。前建義莊毀於兵燹的也不鮮見。據民國《吳縣志》記載,建於同治朝前的26個義莊,毀於咸豐兵燹的就有7例之多。(27)然而,在太平天國運動結束後,整個蘇南地區義莊建設均進入最快時段。有清一代267年,天平天國運動後僅有46年,約佔1/6時段,而捐建義莊的比例竟佔整個清朝的大部分。即便材料缺乏的常州府,除去年代不詳的之外,此時段的新建義莊也佔30%,松江府、太倉州佔46%,蘇州府的長洲、元和、吳縣達60%,而常昭地區竟高達69%。

自北宋肇始之物何以到清中葉後才迅速發展,個中原因尤值玩味。已有研究多從政治視域著眼,強調清代義莊的興盛與士紳復興宗法文化及平抑社會矛盾需要的關聯性。誠然,義莊贍養宗族,從而具備緩和族群矛盾和諧人際關係的功能。但問題是,自北宋以降,哪一朝代的末世不是農民起義風起雲湧,社會矛盾極大的尖銳化,而唯獨清代地主們紛紛想到了設立義莊緩和階級矛盾以自救的策略呢?筆者認為,欲釐清清代義莊盛行的原因,還應解析義莊盛行的時代背景和政策變遷,且須明了義莊建立的真正目的。

義莊究竟為何而設?是地主階級為了維護自身利益而設立的一種“偽善的名目”?(28)還是其“掩蓋土地兼併、瓦解農民抗爭的一種手段”?(29)理清這些問題,是我們探索清代義莊盛行原因的必要前提。

首先,整體而言,義莊並不“偽善”。偽善者只圖虛名,不行其實。義莊創始人范仲淹幼年喪父,隨母改嫁長山朱氏,“方貴顯時,於其里中買附郭常稔之田千畝,號曰'義田',以養濟群族”。范氏“雖位充祿重,而貧終其身。沒之日,身無以為斂,子無以為喪,惟一施貧活族之仁遺其子而已。”(30)由此看來,范氏做法難以和“偽善”畫上等號。清代無錫華老義莊的創建者華進思在外任上卒歸,“其族男女老幼號哭拜迎,皆曰:'冉求活我'”。(31)顯然,這也絕非偽善者所能得到的禮遇和評價。況且義莊的建立並非易事,即便官宦世家也往往需要幾十年的“寸積銖累”,甚至是幾代人前赴後繼才能完成。如東匯潘氏“人更四世,事垂百年”,始成滎陽義莊。(32)長洲彭氏自“高祖尚書公捐田倡率,從曾祖二林公集資增置”,到光緒丙子彭慰高、彭祖賢繼先志增田設莊,已歷五世。(33)劉錚雲在統計清代蘇州府義莊的建立週期時,發現建莊目標需兩代人以上共同努力才能實現的竟佔77.7%。(34)用幾世時間去構築“偽善”的面孔,於理似乎說不通。

其次,清代蘇南義莊的捐建隊伍已不再是官紳的一統天下,士農工商各階層人員都紛紛加入這一行列,形成了立體社會階層的建置結構,捐建主體出現庶民化趨勢。上海曾鑄“世業海商”,光緒間購良田建瑞芝義莊。(35)道光二十四年(1845),蕩口華氏永喜支華錫鱗與三錫支華柱馨、翼望支華裕元等合捐義田400餘畝,並得到近20戶族人的支持,共捐田60多起,集得義田總數達1174.22畝。因捐田者農民較多,故美其名為“農民義莊”。(36)此外,在清代蘇南女子建置義莊也不乏其人。吳縣民婦徐樂氏“敬承舊志”,將歷年所積及變售首飾暨先夫所遺公積,“捐建義莊,定名裕德”,以贍貧族。(37)見於光緒《無錫金匱縣志》的清代無錫義莊有49例,其中寡婦建莊者就有9例之多,佔建莊總數的18.4%。(38)那些平民之家孜孜以求捐建義莊,恐怕更難以用“偽善”、“瓦解農民抗爭”等詞來涵蓋其目的。誠然,義莊救助貧乏,對於和諧族群關係大有裨益,但這並不等於義莊捐建者的主觀目的就是為了緩和“階級矛盾”。如同日本學者井上徹所說的那樣,如果通過“扶養”而緩和階級矛盾是當時地主階層首要任務的話,那為何僅把族人作為救助的對象?(39)

再者,義莊的終極目的實為保族。義莊是宗法文化的產物,其宗法性毋庸置疑。而以往學界據此過多地認為士紳為宗法而義莊,突出義莊維護封建統治的功能,而忽略或淡化了義莊背後深層次的根本經濟動因。其實,在宗法文化和家族政治的背後,義莊隱藏著士紳階層對宗族利益的終極關懷,那就是謀求宗族的可持續發展,保障宗族的永續繁榮。範之柔就曾說過,其五世祖范仲淹“深念保族之難,欲為傳遠之計”,“立義莊,贍同族”。(40)清人李兆洛也稱:“範文正公創立義莊,欲以一人之身為百世計”。(41)

范氏義莊的成功告訴了士紳們一個通俗易懂的道理,為子孫遺留錢財不如捐建義莊更具可靠性。因為祖宗的榮耀光輝要想持續擴大,需要牢固的經濟基礎,而義莊作為宗族只增不減的不動產就具備切實的保族功效。如《學使林公關齡碑記》中所言:“人情莫不私其所親,莫不思置美田宅以利其子孫,不數傳蕩然無存。而義莊之設往往可久,即其子孫亦往往能自樹立,以表見於世,且往往繼其先志,從而增益之。”(42)正是義莊具有切實的保族功效,讓那些世家大族乃至民人、節婦願意為此付出長期的努力,成為其長期存續並得以興盛的內在動力。

保族雖為義莊終極目的,但“劑有餘不足而期之平”的贍族濟貧措施也在客觀上造成了和諧族際、穩定社會秩序的作用。隨著義莊的發展,為了實現其有效運行、世代相繼,宗族士紳們在收族、保族之餘,還致力於宗族內部的倫常秩序建設,約束族眾遵守族規國法,從而得到歷朝政府的支持。清代蘇南義莊的興盛就與當時的國家保護性政策及時代背景緊密關聯。

宋以降的歷代王朝均提倡士紳捐田贍族。雍正二年頒行的《聖諭廣訓》就倡導士民“立家廟”、“設家塾”、“置義田”、“修族譜”,(43)以敦宗睦族。然而我們從清代蘇南地區義莊發展的歷史中卻發現,在乾隆朝以前90多年的清初期,該地所建義莊廖若星晨。這在某種程度上說明,僅有皇帝的提倡尚不足以造成義莊盛行之勢。原因在於沒有政府的強力保護,即便建立義莊也時時面臨族人析分典賣的現實威脅。

乾隆以降,蘇南地區新建義莊逐漸多起來,一直到咸豐兵燹前達到第一個高峰。考察其歷史緣由,有兩點值得關注:

一是政府制定了對捐建義莊成績突出的士紳給予獎勵的措施,在社會上產生了一定的激勵作用。王鳴盛在《陶氏義莊記》中說:“昔我聖祖首頒敦睦宗族之訓。越若世宗,則樂善好施之旌。皇上御極以來,凡出票賑饑者,或給予職銜章服,或謂建坊,表其門閭。”(44)即獎勵分兩種:其一是對捐官者給予即行提拔任用。如吳縣候選員外郎陶筱奉先人遺命,獨捐田千畝,又出銀一千八百兩,建義莊于長洲因果巷。“乾隆十五年,蘇撫雅爾哈善疏聞。明年四月,奉旨依部議,照原銜即用,以示獎勸”。(45)蕩口華進思“以勤儉累積致豐裕,獨置義田一千三百畝贍族,當事為請於朝,授休寧縣丞”。(46)上述材料表明,因捐建義莊得邀優恤的事蹟已在社會上廣為流傳,不可能不對士紳階層產生一定的影響。第二種是精神獎勵,對設義莊者給予旌表。捐建義莊的家族報官立案後,均可請旨給銀建坊,並被賜以“樂善好施”等字樣的匾額。道光二十八年,禮部“奏准各省樂善好施原係有力之戶,今其自行建坊,毋庸給與坊銀”。(47)禮部的判斷十分準確,義莊造冊達部的目的,並不在於三十兩建坊銀兩,而在於給匾旌賞。因為建坊給匾的程式不僅僅是義莊善舉得到了政府的確認,對於建莊者而言,這更是一次擴大家族社會影響力的有效途徑。

二是乾隆朝政府對義莊的保護已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義莊作為家族不動產澤被後世的可能性因此得以大幅度提升。由於義莊制度與社會構造中最根本的家庭私有製相對立,義莊的生存發展必須得到王權官府的保護。(48)而此前義莊能上報政府請求加以保護者僅為少數顯赫之家。政府保護渠道的不暢導致義田買賣事件層出不窮,不僅有違祖上建莊宗旨,而且徒生事端,使得捐建義莊的風氣難以濃厚。如康熙54年(1715),蘇州申氏義莊就發生了“族孽”申振之等侵伐先塋樹木盜賣祭田的事件。(49)乾隆年間此風愈烈,“紀綱廢弛,盜賣莊田之案曾見疊出”。(50)江蘇巡撫莊有恭認為民間盜賣、盜買義田及祀產之風有害風俗,於乾隆21年上書,要求保護義莊田產,禁止義田買賣,並獲開準。乾隆24年蘇州唐氏義莊執帖裡寫道:

江南江蘇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為請定盜賣盜買祀產祭田之例以厚風俗事,案奉蘇撫部院莊憲行開準,刑部議复條奏:祖宗祀產倘有不肖子孫投獻勢要,私捏典賣及富室強宗謀吞受買各至五十畝以上者,悉依投獻捏賣祖墳山地原例,問發充軍,田產收回,賣價入官,不及前數者,即照盜賣官田律治罪,其盜賣歷久宗祠者,亦計間數,一體辦理。若盜賣義田,應仍照例罪止杖一百徒三年,謀買之人,各與同罪。仍令立有確據,分別勒石報官存案。(51)

莊氏的奏章得到皇帝的肯定,並將其納入大清律例,頒行天下。此後建立義莊,“朝廷著為令典,部司有案,志乘有文”,官府給帖執守,漸成定例。“凡捐建義莊者,例由始事者俱牘報縣,縣以上之於郡,郡以上之於司,司以上之於疆臣,疆臣露章入告天子,天子乃飭部存案而為之嘉獎焉。故義莊之產黠者勿敢擅售,強者勿敢私受也。”(52)政府執帖成為義莊存在的法律依據,倘遇“奸徒捏冒詭寄及不肖子孫私行盜賣,富室強宗謀吞受買,許即執貼首告,按例懲治”。(53)執帖的頒布有效地遏制了權豪的侵占與族人的私吞侵隱,使得義莊制度得以不斷完善。這樣,建立義莊惠及子孫後代的保險係數大為增加,有能力建莊的家族紛紛購田踐行,繼而出現了義莊快速發展的局面。

對於義田的賦稅徵收,政府也有特殊規定。單就范氏義莊而言,得到宋元明清各朝優恤,不僅優免差徭,且經常蒙恩蠲免賦稅。但在宋元明時期,蠲免之法對於其他義莊是否也同等對待,則不得而知。可以明確的是,自江蘇巡撫莊有恭上書加強保護義田以後,優免差徭則成了給予所有義莊的一大優惠政策。如上述蘇州唐氏義莊的執貼中就有“秋成輸賦優免差徭”的規定。(54)遇到荒歉年月,地方政府在賦稅方面也優待義莊,“義田如歲逢歉收,一概停捐”。(55)應該說普遍優免差徭對清代義莊的盛行,客觀上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然而,推動清代同光年間義莊走向繁盛的最有力因素,則是太平天國農民運動的刺激。經過農民戰爭的滌蕩,義莊的保族功能得到越來越多家族的認可。太平軍所到之處,豪門大族的房產錢財多毀於一旦,獨有義田不動產得以保存下來。蘇州彭氏在戰亂後曾唏噓感嘆:“幸遺田尚在”。(56)咸豐兵燹後,很多義莊遭毀,甚至地契、執帖也散佚難尋,但政府依然給予了承認。此時政府發給新建義莊的執帖中均有以下字樣:

自遭兵燹以後,司卷既已淪陷,民間舊帖亦多被毀無存,現當興廢整飭之時,自應循舊舉辦,合准給帖。(57)

葑門陸氏豐裕義莊毀於兵火,“片瓦無存”,“家資罄盡”。十幾年後,陸氏子孫重建義莊,在禀官時稱:

故父承志捐田立莊贍族,前蒙詳題奉旨允准建坊旌表有案。匪擾後,各憲衙署卷據盡皆毀失無存,為此謹將原捐田數都圖字圩畝分規條事實各原案備錄清冊,禀呈備案,並請錄冊,通詳各憲立案,並求分行三邑知照註冊,求請給諭印冊,發莊遵守。(58)

陸氏的請求很快得到了批准。不僅如此,即便兵燹前尚未捐作族產的田畝,雖然地契遺失,一旦戰後捐為義田,政府也同樣承認其地權的合法性。道咸年間虞陽沈氏置有常邑不等鬥則糧田五百零二畝,祭田一百一十四畝,擬建義莊未果。光緒32年沈氏在義莊立案呈稿中稱:“田畝印契遭庚申兵燹,全行遺失,合併申明。”(59)蘇州府正堂何剛為此批文:“前據具禀,業經批准立案”。(60)義莊獨有的保族功效此時爆發出巨大的吸引力,原來那些對捐建義莊還心存疑慮的士紳,此時不再猶豫,紛紛加入了這一行列,蘇南家族以更高的熱情掀起捐建義莊的浪潮。

綜上言之,義莊的出現和發展,並不是偶然的社會現象,而是有著深刻的政治、經濟及文化背景。在傳統宗法社會,敬宗、收族為中國士紳階層所秉持的最高道德準則之一,也是他們孜孜以求的宗族建設目標。事實證明,“義莊之設為敬宗收族之良法”,(61)為後世宗族建設提供了可資借鑒的製度範式和踐行路徑,受到了士紳階層的極力推崇和效仿。經過歷代不斷完善,義莊逐漸成為士紳們澤被後世強宗固族的理想路徑,而這也正是義莊存續900年不曾衰竭的內在動因所在。

清代義莊的盛行,除與士紳階層保族的終極關懷相關聯外,還與國家政策及時代背景密不可分。同時義莊本身俱備的現實政治功效,又為政府治理基層族群社會提供了有利的渠道,從而得到清朝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護。此外,太平天國運動引發的社會激變及清朝末世的混亂,進一步強化了宗族士紳建莊保族的訴求,政府為重建戰後秩序也極力倡導,進而促進了捐建義莊活動的不斷高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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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Jizou-oubyou gate(Yokohama).JPG

日本橫濱中華義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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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TungWahCoffinHome FrontEntrance.jpg

東華義莊(Tung Wah Coffin Home)是由香港東華三院於1875年成立的一家義莊[1],現址位於香港島薄扶林沙灣大口環道。
香港開埠早期,廣東各縣市以至海外都有不少人來港打工,由於當時冷藏技術不普遍,如不幸身故,屍體容易腐爛發臭,所以通常都會先行入殮再暫厝義莊,待後人來港再移送回鄉下葬。
歷史
東華義莊前址在香港島西區堅尼地城牛房附近,當時稱為「牛房義莊」,後因市區發展需要,義莊於1899年遷往沙灣(大口環)現址,並正式命名為「東華義莊」。
1960年代是該義莊的全盛期,當時義莊內共有靈柩600具,骨殖逾8000副。當火葬在香港普及後,寄厝的棺木及骨殖陸續減少。2006年初,義莊共有靈柩71件,骨殖115件及骨灰21件,義莊每月租金50至400元不等。
曾寄厝的人包括前北大校長蔡元培、廣東軍閥陳炯明、香港富豪李兆基之父李介甫及富商林百欣、經營廖創興銀行家廖寶珊、周生生珠寶金行創辦人周君任。而東華醫院創院總理之一鄧鑑之夫婦於1906年及1915年離世後,骨灰現在仍然寄放在該處,入莊期已達100年之久。
文物價值
由於義莊的樓群建於不同時期,建築具摻雜中西特色。2003年,東華三院為義莊進行全面修復工程,2005年分別獲得香港文物獎「文物保存及修復獎」榮譽大獎、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的「亞太區文物古蹟保護獎」優越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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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感動千年 范仲淹
作者:琴心
蘇州文廟府學是范仲淹創建的,開創了廟學合一的體制。(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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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20-06-30 5:46 PM    標籤: 中國歷代名人, 歷代名臣, 范仲淹, 琴心
北宋名臣范仲淹,以《岳陽樓記》名傳千古,以 「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感動無數仁人志士。這兩句不朽的名句,正是范仲淹一生真實的寫照。他為人孝義節廉、扶危濟困;做官忠直敢言、為民請命;為文情文並茂、理義至深;治軍嚴謹有方、威震敵膽。可以說,他是中國人萬世之楷模 。他的事蹟史書上記載很多,現擷取幾瓣分享。
孤兒寡母「示關津」
據《宋人逸事彙編》記載,范仲淹在出任地方官時,下屬有個姓孫的職員病逝,丟下年輕的妻子和兩個幼兒生活無著,景況淒慘。他們想回老家也沒有辦法。范仲淹聞知,便拿出自己的俸祿接濟他們母子三人。在范仲淹的感召下,其他官員也紛紛捐助。後來,范仲淹為他們買了一條船,派了一位幹練的老吏護送他們回原籍。范仲淹怕他們在路上會遇到關卡阻礙,便寫下《示關津》一詩,交給護送的老吏,當作給水上檢查人員的「通行證」。
示關津
一葉輕帆泛巨川,
來時暖熱去涼天。
關津若要知名姓,
此是孤兒寡母船。
這首詩的大意是:一條帆船要經過長長的河川,起程在夏季,歸家可能會是秋天。途中關卡如果要查問姓名,他們是孤兒寡母啊,請予放船!
蘇州范仲淹雕像。(shutterstock)
勵志苦讀惜粥
范仲淹兩歲時,父親病逝。母親只好改嫁山東朱姓人家。他自幼好學,二十一歲時去長白山的醴泉寺讀書,日夜不息。他將每日煮的一碗粥,分為四份,早晚吃兩份,撒些鹽拌上一些青菜,以此果腹。
知道身世後,他到南京苦讀。讀書疲憊的時候,便以冷水洗臉來提振精神。有一次,真宗皇帝路過南京,大家都爭相前往去看,仲淹卻閉門不出,誦讀如舊。有同學問他為何如此,他卻回答:「日後再見未晚!」
一位同學是南京長官之子,知道了這事,回去告訴父親,他父親便送些美食給仲淹,他竟一口不嚐,並說:「感謝長官深厚情意,我已習慣喝粥的生活,一旦享受美食,日後怕吃不得苦。」果然隔年他就高中進士,見到皇帝,並把母親接來奉養,正式恢復了范姓。
為民敢言不惜命
入仕後的仲淹不辭辛苦與民一心修復殘破的捍海堤,使遷離的居民也返回家園。縣民感念范仲淹的德政,往往以范為姓。他有此政績,便被調到朝廷擔任祕閣校理。到了朝廷,范仲淹更關心朝政和民間利病。范仲淹上疏勸止仁宗在朝廷上與百官同列朝拜太后,並且請太后還政。
他對好心勸他的人說:「我官職微小,也有三百錢的俸祿,相當於兩千畝地的收成。如果我坐食祿米,不去為國為民設想,那和專門糟蹋糧食的螟蟲又有什麼兩樣?人都說犯上直諫會給自己惹禍,不是明哲保身之計。其實這樣的人才是沒有遠見的,他們不了解:只有官員都敢於直言,君主才不犯錯,百姓才能安居樂業。禍患才能不生,天下無憂。這才是遠離禍亂、保全自身的根本之道。」
仁宗明道二年(西元1033年),京東和江淮鬧饑荒,范仲淹奏請朝廷前去救災,朝廷不理不睬,范仲淹當面質問宋仁宗:「如果宮中半天不吃會如何?現在許多地方老百姓沒東西吃,豈能不管?」說得仁宗無話可回,只得派他去江淮一帶安撫災民。范仲淹每到一地就開官倉賑濟災民,免除了災區的部分賦稅。他還把饑民吃的野草「烏味草」帶回來獻給仁宗,並請皇上轉給後宮貴戚們看看,讓他們了解老百姓過的苦日子,以提醒他們不要過分奢侈
范仲淹彩像 。(公有領域)
出寶地、置義田
仁宗景佑二年(西元1035年),范仲淹被貶到故鄉,他在蘇州南園買了一塊地,準備蓋一所住宅。他請陰陽先生看風水,這位先生賀喜道:「這是一塊能出公侯卿相的風水寶地。」范仲淹聽了笑道:「若是如此,使士人在此學習,公侯卿相不是更多嗎?」於是,范仲淹就在這裡創辦學校,延請名師講學,盛況空前,各地也紛紛倣效。故後人有「蘇為郡甲天下」之稱。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繪製的蘇州府學圖。(公有領域)
范仲淹曾經立志設置義田來照顧貧困的鄉親,但他為官三十年一直無力完成,直到他當了陝西招討使和參知政事,才有足夠的俸祿,購買家鄉附近的良田一千畝,名為「義田」,選擇族中年長且賢能的人,掌管財物及資金的調配,救濟貧困及親族的人。他去世後,後代子孫也繼承這項濟助族人的遺願。
「軍中有一范」
宋仁宗寶元元年(1038年)冬天,西北邊境的黨項族首領元昊自稱皇帝。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年),范仲淹和韓琦同為陝西經略安撫招討副使。范仲淹將朝廷給他的賞賜都分發給將士,獎勵勇猛殺敵的士兵,提拔重用立功的將領。西北軍中出現許多像狄青、種世衡那樣有勇有謀的將領,又訓練出一批強悍敢戰的士兵。
同時范仲淹招撫宋夏交界的少數民族——羌族。由於羌族力量單薄,他們在宋、夏間持觀望態度,有的曾投靠西夏,為元昊作過嚮導。范仲俺一方面築堡立寨,切斷他們與西夏的聯繫,並用兵保護他們的安全;另一方面禮待羌族酋長,每次見面他都屏退衛兵,親自接入內室,推心置腹相談。對羌族人民則撥給空地,發放糧食、農具等幫助他們重拾生計。羌族人親熱地喚他「龍圖老子」(當時范仲俺的職銜是龍圖閣直學士,「老子」則有尊敬之意)。羌族部落紛紛歸附宋朝,有力地支援了宋軍。
實施以上的措施後,邊防重新建立起來,扭轉了宋朝被動挨打的局面。邊境上流傳著一首歌謠:「軍中有一范,西賊聞之驚破膽。」而西夏正如范仲淹所料,由於長期用兵,財用匱乏,無力戰爭,開始議和。西北局勢得以轉危為安。
孝義忠廉萬民敬
范仲淹事母至孝,當官後仍然維持貧時生活情景,沒有賓客到訪時,用餐只準備一樣葷菜;妻子衣食和尋常人家一樣。對族人及讀書人卻非常的愛護及慷慨好施,所以有很多的讀書人經范仲淹的提拔而當官,雖是一般的平民也都知道范仲淹的名字。
范仲淹為政忠厚,凡是他從政過的地方,人民都感念他的德澤,尤其是邠州和慶州的百姓,與歸附宋朝的外族人民,都畫了他的肖像,給他立生祠紀念他。據北宋曾鞏撰寫的《范仲淹傳》載:「仲淹所至,恩威並行,鄧、慶(今甘肅慶州)之民並西陲屬羌繪像生祠之。」
范仲淹病重時,皇帝常常派遣使者賞賜藥物,范仲淹過世後,宋仁宗哀悼很久,又遣使慰問范仲淹的家人。到埋葬時,宋仁宗親自撰寫范仲淹的墓碑,內容為「褒賢之碑」。
當范仲淹離世的噩耗傳到各地,人們深為嘆息;西夏甘、涼等地的少數民族羌族,數百人來到祠堂,像死去父親一樣痛哭哀傷,且齋戒了三天才散去。
令人感動千年 范仲淹 | 中國歷代名人 | 歷代名臣 | 琴心 | 大紀元 https://bit.ly/2NXHW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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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在被貶期間,寵辱皆忘,但卻時時刻刻,不忘貧苦人。圖為岳陽樓。(shutterstock)
 「光榮」多次的范仲淹 | 古風悠悠 | 大紀元 https://bit.ly/36AX2LT
范仲淹在《岳陽樓記》中,曾寫有「心曠神怡,寵辱皆忘,把酒臨風,其喜洋洋」的佳句,其中「寵辱皆忘」四字,堪稱夫子自謂的定評。事實上,他為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一直是將個人「寵辱」置之度外的。
乾興元年(1022年),宋真宗趙恆去世,年僅13歲的仁宗趙禎即位,劉太后垂簾聽政。時至天聖七年(1029年),仁宗本來可以親政了,但劉太后仍不願還政於仁宗,還打算在自己61歲壽辰時,讓仁宗親率文武百官為她上壽。范仲淹認為:若如此,則有損主威,有虧君體。於是,他毅然上疏反對,還奏請劉太后「撤簾還政」於仁宗,不久便被貶為河中府通判。他對此無怨無悔,還為自己的忠直而感到欣慰。臨離京時,他的一些朋友,到郊外為他餞行,一致說他:為伸張正義而遭貶,「此行極其光榮」。
明道二年(1033年),劉太后死,宋仁宗親政,范仲淹被召回京,擔任了右司諫。一日,郭皇后與尚美人起了爭執,仁宗勸阻,郭皇后因此誤傷了仁宗的頸部,仁宗大怒。宰相呂夷簡因與郭皇后有過私怨,便也乘機慫恿仁宗廢黜郭皇后。范仲淹得知後,先是上疏反對,繼而率御史和諫官到垂拱殿門前,伏奏皇后不應當廢。然後,又同御史中丞孔道輔、諫官孔祖德等一起找到呂夷簡,詰問他:「大臣們對待帝后,應如同兒子對待父母;父母不和,理當勸諫,豈能順著父親把母親趕走?」然而,仁宗並未因此而改變主意,不但廢掉了郭皇后,而且將范仲淹貶為了睦州太守。當朋友們再次為他餞行時,都說他「此行更加光榮!」他也頻頻點頭,愉快地接受了友人的讚許。
景佑三年(1036年),范仲淹任職國子監,權知開封府。他見宰相呂夷簡大權獨攬,任人唯親,搞得吏治十分腐敗,便繪製一幅《百官圖》,進獻給了皇帝。圖中還標明了京官晉升情況,指出哪些是按規定正當晉升的,哪些是憑個人關係爬上去的。他奏請皇帝:削弱呂夷簡的權力。呂夷簡聞訊大怒,反告范仲淹越職言事,離間君臣。結果,皇帝又偏聽了呂夷簡的讒言,將范仲淹貶為饒州太守。此事引起了強烈反響,朝中許多重臣,都公開為范仲淹抱不平。當范仲淹的朋友們再次為他餞行時,又一致祝賀他:「此行尤其光榮!」他也笑著答道:「仲淹我前後已經光榮三次了!」
此後,范仲淹為了報國濟民,還繼續「光榮」過好幾次。其間,詩人梅堯臣為表示對他的欽佩和關切,曾贈他一首《靈鳥賦》,將他喻為靈鳥,並勸靈鳥「結爾舌兮鈐爾喙」(閉口不講話,以免再受貶)。范仲淹感激詩人的好意,卻沒有接受詩人的勸告,還在自己所作的《靈鳥賦》中表示:「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不久,他又寫了《和謝希深學士見寄》詩,進一步表明了自己的態度。詩云:
天地久開泰,過言防結括。
誰憐多出處,自省有本末。
心焉介如石,可裂不可奪。
盡室得江行,君恩與全活。
回頭諫諍路,尚願無壅遏。
豈獨世所非,千載成迂闊。
詩的大意是講:
在天下太平的的年代,講話太多了是應該少說。
誰能理解我多次遭貶?自知原因與始末。
我的心如磐石堅硬,可以擊碎,不可剝奪!
滿朝之人皆隨大流而行,感謝皇上還讓我活著。
回顧我諫諍的正直之道,仍希望以後言路通拓。
我不怕今人評頭論腳,後世講我迂闊。
我為民為國,不願苟活;寧鳴而死,實在值得!
范仲淹在被貶期間,寵辱皆忘,但卻時時刻刻,不忘貧苦人。無論在何時何地,只要遇到貧困者,他總是慷慨相助。在他任越州(今浙江紹興)知州時,得知一位貧寒小吏,死於任所,留下了體弱多病的妻子和兩個年幼的兒子,家貧如洗,無以為生,想回老家而不得。立即「以俸錢百緡賙之」,並派老吏用船送他們母子三人回老家去。范仲淹怕過水上關卡時,會遇到麻煩,又特地為他們寫了一首詩,權當通行證。詩說:
一葉輕舟泛巨川,
來時煖熱去涼天。
關津若要知名姓。
此是孤兒寡母船!
這首詩的大意是:
有一隻小船,會在江上行得很遠,
來時是炎夏,去時可能是秋天。
關防若要盤問她們的姓名,
請多加關照:這是孤兒寡母的船!
(事據《宋史》《范文正公年譜》《宋人軼事匯編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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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范仲淹所作之《百官升遷次序圖》/昇官圖+陞官圖/大富翁/由於陞官圖採用明代官制/古代上朝時間一般都很早,大約為卯時(5—7點)。 現在民間有「上班點個卯」的說法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宋代反腐有高招:范仲淹繪製《百官圖》斗老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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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記載,景祐三年(1036年)夏天的某日,宋仁宗在審理奏摺時,突然收到了范仲淹的一道奏章,還有他繪畫的一張《百宮圖》。
《百官圖》,是范仲淹嘔心瀝血繪製的一張百官升遷圖,是他苦心研究後的「成果」。這張圖詳細記錄了這些年來,呂夷簡當政期間,所有文武百官的升、降、遷、貶。
范仲淹在上面一一指出,朝廷哪些官員的升遷是合法的,哪些官員的升遷是花錢買的。這些非正常升遷的官員,全是呂夷簡的親信。呂夷簡排除異己,任用親信,蒙蔽聖上,還望陛下明察!(「如此為序遷,如此為不次,如此則公,如此則私。況進退近臣,凡超格者,不宜全委之宰相。」)
在奏章上,范仲淹除了痛罵呂夷簡一手遮天、私自升遷官員,他還諫言了《帝王好尚論》《選賢任能論》《近名論》《推委臣下論》四論,希望皇帝任用賢能,重振朝綱。
此外,在奏章中,范仲淹還加入了一個歷史典故,痛罵呂夷簡是一個「小人」,是讓西漢亡國的奸臣張禹的轉世投胎。「漢成帝信張禹,不疑舅家,故有新莽之禍。臣恐今日亦有張禹,壞陛下家法。」
這個典故出自西漢。當時,漢成帝的母親王政君垂簾聽政,開始重用娘家人。
在母親的授權下,皇帝的很多舅舅都當了侯——王鳳成為陽平侯,王崇成為安成侯,王譚成為平阿侯,王商成為成都侯,王立成為紅陽侯,王根成為曲陽侯,王逢時成為高平侯,等等。
活人冊封完了,王政君又瞄上那些死去的親戚。當時,皇太后王政君有一個叫王曼的小弟弟,因為早死沒有封侯,王政君頗為遺憾。後來,王政君一琢磨,說讓王曼的次子繼承他的侯爵之位,不就得了。何況,王曼的這個次子,據說很有「本事」。於是,王政君大筆一揮,就讓這個孩子繼承父親的爵位,成為新都哀侯。
這個新上任的新都哀侯,就是王莽。
後來,因為有這麼一個「巨型娘家」當靠山,王莽越混越強,終於在幾十年後,篡奪了漢朝的江山,建立了自己的新朝政權。
那麼,王莽篡位的事情,又跟張禹有什麼關係呢?
關係大了去了!要知道,張禹是漢成帝的老師,要不是他一味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力保王家忠誠,玩命勸慰皇帝冊封王家諸侯,王家何以做大做強,最終達到一個尾大不掉、無法控制的局面?
這個張禹,堪稱西漢最大的罪臣,沒有之一。
在這裡,范仲淹舉出張禹的例子,用意非常明顯。他就是告訴皇帝,這個呂夷簡,就是西漢的張禹。皇帝現在這樣不講原則,胡亂聽信官員,鬧不好哪天就能冊封出一個「王莽」來。到時候血洗趙氏一族,毀掉宋朝天下,您那個時候再後悔,就晚了!
范仲淹的這封奏摺,真可謂殺氣騰騰,這個人已經不計後果了。范仲淹這麼做,不僅把呂夷簡往絕路上逼,也把自己推到懸崖邊上了。
這樣的結果,也顯而易見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來吧,呂夷簡,好好反駁我的奏章和《百官圖》吧。我的奏章脈絡清晰、有理有據、條條是道。就算你呂夷簡為相多年、根深蒂固、君眷深重,被這些罪名攻擊,你也承受不了,不死也得被扒層皮。且看你如何反駁!
范仲淹想得挺美,但可惜的是,他還是太小看呂夷簡了。史料記載,面對范仲淹的指控,呂夷簡毫不畏懼,他僅僅用了十二個字,就輕輕鬆鬆地化解了這場公關危機。
這十二個字就是:越職言事,薦引朋黨,離間君臣。
呂夷簡回擊的這十二個字,真可謂字字見血、句句見肉。
呂夷簡告訴皇帝:
第一,范仲淹是開封府尹,不是言官,他現在胡亂上奏,就是妄議朝政、就是越權,必須嚴懲不貸。
第二,范仲淹言事,動不動就呼朋引伴,一堆人「跟著他」一起干,長此以往,范仲淹將建立一黨,成為朝廷一禍,必將危害大宋社稷。
第三,離間君臣這條,請皇帝參考前兩條,若陛下相信范仲淹,當我沒說。反之,若陛下相信前兩條,范仲淹就是在離間君臣、陷害忠良!
呂夷簡老謀深算,他清楚地知道如何反擊制勝。他的這種反擊,完全應驗了兵法上「避其鋒芒、暗度陳倉、抄其後路」的戰術。呂夷簡不正面回答范仲淹指控的罪證,而是另闢蹊徑,高調論證范仲淹是一個「越職言事,薦引朋黨,離間君臣」之人,把戰火引到范仲淹的身邊,以偷換概念,好全身而退。
姜,還是老的辣。
史料記載,呂夷簡反擊後,當宋仁宗看見這十二個字,特別是「薦引朋黨」這四個字後,嚇了一跳。
綜觀二十四史,哪個帝王不對「朋黨」二字過敏呀!宋仁宗就算是再寬仁、再厚道,也不允許下面的人組建自己的小團體。何況,范仲淹這些年來,只要跟自己作對,都是「率領」一幫人來,這「前仆後繼」的,要說范仲淹沒有結黨營私,估計只有他自己才相信(這倒是事實)。
看完了呂夷簡反擊的說辭,宋仁宗略加思索後,就做出選擇了。
一邊,是無足輕重,還動不動就「薦引朋黨」,來找自己打架的范仲淹;另一邊,是無黨無派,雖然作風有點兒問題,但一直忠於自己的老臣呂夷簡。但凡一個「明白事理」的皇帝,都知道該如何選擇。
畢竟,「薦引朋黨」的「威力」太大了。宋仁宗無論如何也不能容忍這種事情發生。
宋仁宗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呂夷簡。最終,他頒布了一道聖旨,以「朋黨榜朝堂,戒百官越職言事」的罪名,把開封府尹、天章閣侍制范仲淹轟出朝廷,貶到饒州去了。
就這樣,在這次交戰中,范仲淹再一次完敗,第三次被轟出了朝廷,完成了一個「三黜人」的壯舉。
這一年,范仲淹48歲。他這一被貶,就被貶了整整5年。
5年後,當范仲淹重新回到朝廷時,他完成了一次永載史冊的蛻變,從一個百無一用的書生,變成一個縱橫沙場的名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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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是東晉著名的書法大家,擅長隸書、楷書、行書等多種字體。他博採眾長,卻又自成一家,剛柔並濟,有著「書聖」的稱謂,並影響著後世的書法大家。南朝梁武帝蕭衍讚歎道:「王羲之書字勢雄逸,如龍跳天門,虎臥鳳闕,故歷代寶之,永以為訓。」酷愛其書寫的《蘭亭集序》的唐太宗亦給了相當高的評價:「心慕手追,此人而已,其餘區區之類,何足論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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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取得如此成就的王羲之,自然與其刻苦練習和信奉道教密不可分。他的父親王曠,是當時有名的書法家。受父親影響,王羲之六歲就開始練字,七歲時拜有名的女書法家衛鑠衛夫人為師,有一種說法是衛夫人是他的姨母。衛夫人酷愛書法,是大書法家鍾繇的徒弟,「得其規矩,特善隸書」。鍾繇曾稱頌衛夫人的書法道:「碎玉壺之冰,爛瑤台之月,婉然若樹,穆若清風。」
有著家學淵源和名師的指導,加上王羲之的勤奮,他的書法進步很快。十二歲那年,他偶然在父親的枕頭下發現前朝的一本叫《筆論》的書,內容是教人寫字時如何運筆的。王羲之就偷偷將書拿到自己的房間閱讀。
被父親發現後,王曠問他為何要偷拿自己祕藏之書,王羲之笑而不答。王曠擔心他現在的年齡還看不懂用筆之法,無法體會其中的奧妙,就說等他再長大一些再傳與他,但王羲之卻向父親拜請說:「請允許兒子現在就看這本書吧。等長大了再看就耽誤兒子的發展了。」王曠很高興看到兒子這般努力,就同意了兒子的請求。
在此後的日子裡,王羲之按照《筆論》中所講的方法練習,不到一個月就有了長足的進步。
王羲之畫像(公有領域)
衛夫人看到王羲之新寫的字後,大為感慨,她對太常王策說:「這個孩子一定是看到過如何用筆的祕訣了,如今見他的書法,已頗為老成。」又道:「將來他的成就一定會超過我的。」
對於老師的誇讚,王羲之淡然處之,更加刻苦練字。相傳他即便在休息的時候,也在揣摩字體的結構、間架和氣勢,時常手隨心想,在衣襟上勾勾劃劃,時間一久,把衣襟都劃破了。還有傳說指王羲之家旁邊有一個水池,他常常在池邊習字,因此池水盡黑。
除了刻苦之外,影響王羲之書法風格的還有其對道教的信仰以及由此形成的曠達的性格。史載,王氏家族「世事張氏五斗米道」。早期王羲之曾抄寫經書,性格等難免受到道教文化潛移默化的影響,其書法體現的平和自然以及筆勢透出的委婉含蓄、遒美健秀就是例證。
長大後,王羲之最初也踏入了官場,先做了祕書郎,其後征西將軍庾亮請他做了參軍,王羲之的職位累遷至長史。
一次,皇帝在北郊舉行祭祀儀式,需要更換寫有祝祭文的木板,祭文由王羲之書寫。工匠們在削刻王羲之的字時,發現他的筆跡竟然透入木板有三分之深,可見其筆力是何等的雄厚。「入木三分」的成語由此而來,後來用來比喻評論深刻中肯或描寫生動逼真。
三十三歲時,王羲之寫下了傳世之作《蘭亭集序》,三十七歲寫了《黃庭經》。在他寫完《黃庭經》時,空中突然傳來一個聲音:「你的書法連我都被感動,何況常人呢。我是天台丈人。」天台丈人應該是一位神仙吧。
北京故宮南薰殿珍藏的范仲淹像(公有領域)
堪比王羲之刻苦之功的歷代名家中,不能不提到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范仲淹。范仲淹不僅政績卓著、文學成就突出,而且他推崇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思想和節操,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范仲淹不到三歲時,父親過世,母親謝氏帶著幼兒,改嫁到淄州長山人朱文翰家,范仲淹也改從其姓,取名朱說。雖然家貧,但年少的范仲淹就開始發奮讀書,並去附近山上的醴泉寺寄宿學習。
在醴泉寺讀書期間,范仲淹每天「煮粟米二合,作粥一器,經宿遂凝。以刀為四塊,早晚取二塊,斷薤十數莖,酢汁半盅,入少鹽,暖而啖之,如此者三年」。就是說,范仲淹每天用二合(容量單位)小米煮一鍋粥,過了一宿凝結後,就用刀劃成四塊,早晚各取兩塊,再切些薤莖(一種蔬菜),澆上醋汁,加點鹽,熱一熱就吃了。吃完繼續讀書,但他對如此清苦的生活卻並不在意。這一吃就是三年。
成語「斷齏(音同「機」)劃粥」即來源於此。薤,同齏,醬菜或醃菜之類的。後該成語用來形容貧苦中刻苦求學。
長大後,范仲淹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十分傷感。此後,他辭別母親,前往應天府(今商丘)讀書。《宋史》上說他讀書「晝夜不息。冬月憊甚,以水沃面;食不給,至以糜粥繼之。人不能堪,仲淹不苦也」。意思是說他讀書日夜不輟,在寒冷的冬天,學習累了,就用冷水洗臉提神。食物不夠,就用粥充飢。別人難以忍受的,范仲淹卻不以為苦。
另據記錄宋代重要人物事蹟的《三朝名臣言行錄》中記載,范仲淹在應天府讀書時,「晝夜苦學,五年未嘗解衣就寢……遂大通六經之旨,慨然有志於天下。常自誦曰『士當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那時的范仲淹就有如此抱負,怎不令人景仰!
無疑,王羲之的入木三分與范仲淹的斷齏劃粥都在啟迪後人,若想取得不凡的成就,首先要做到的是勞其筋骨、苦其心志。但看古今有大成就者,哪個不是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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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在《岳陽樓記》中留下了「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千古佳句(圖片:〔元〕夏永《岳陽樓圖》局部)
范仲淹給後代積攢了多少財富? 你恐怕沒想到
范仲淹(989年─1052年)是歷史上有名的清官,雖官至宰相,但家中用度十分節儉,妻兒的衣服和飯食,僅僅只夠充饑、禦寒。 他死的時候,窮得"身無以為斂,子無以為喪",就是連喪葬費都不夠。
他真的那麼窮嗎? 其實不是的,因為在中國歷朝歷代,就屬宋朝官員的俸祿最高了。 不說蔡京那類利欲薰心的貪官,就是清官,日子也是可以過得奢華滋潤的。 那麼他那份豐厚的俸祿,還有皇帝的賞賜都去了哪裡? 他慷慨地、樂此不疲地送人了! 不過,從他的故事里,我們會發現,他掙的工資雖然基本沒花在自己身上,卻給後代帶來綿延八百年的福澤。 人常說"富不過三代",原來范仲淹是最會花錢的一個人啊!
話說范仲淹這個人從小就能吃苦,他年少時到醴(lǐ)泉寺寄宿學習,每天用小米煮一鍋粥,隔夜後粥凝固了用刀一切為四,早晚各吃兩塊,再切一些腌菜佐食,一吃就是三年,這就是成語"斷齑划粥"的故事。 後來他又到應天府讀書,冬天用冷水洗臉,食物不夠,還是吃粥。 一位同學告訴了父親,給他送來些美食,他竟一口不嘗,並說:"感謝長官深厚情意,我已習慣喝粥的生活,一旦享受美食,日後怕吃不得苦。 "
范仲淹(图片:维基)
范仲淹(圖片:維琪)
別看范仲淹生活過得如此寒苦,其實他是很有點財緣的。
屋裡的一壇白銀
范仲淹兩歲時父親去世,母親謝氏孤苦無依,只好帶著他改嫁朱家。 後來他離家在醴泉寺裡讀書時,過著每天吃粥的生活,一次偶然發現自己的房間中埋藏著一壇子白銀,他一聲不響地仍把它掩蓋好。
後來范仲淹做了大官,寺裡僧人向他募捐,他寫信回去告訴他們銀子一事,僧人們果真在他原來住的房中找到了白銀,由衷地讚歎他的品行,說:"他做官,百姓放心了。 ”
方士的煉銀方與白銀
范仲淹隨母在朱家時,曾結識了一位方士,這位方士彌留之際,把一份煉銀方和煉好的白銀交給他說:"我懂得煉銀術,我的孩子尚小,不能傳授給他,就留給你吧。 ”
十多年後,待這位方士的兒子長大成人,范仲淹將這份煉銀方與方士所給的白銀,一併交還給方士的兒子。 這麼多年來,范仲淹從來就沒有看過方士的煉銀方一眼。
資助孤兒寡母
范仲淹在任越州(今浙江紹興)知州時,下屬有個姓孫的職員病逝,丟下年輕的妻子和兩個幼兒,因缺路費不能回鄉,景況十分淒涼。范仲淹便"以俸錢百緡周之",拿出自己的俸祿接濟他們母子三人。 在范仲淹的感召下,其他官員也紛紛捐助。 後來,范仲淹又派了一位幹練的老吏護送他們回原籍。
范仲淹出任陝西經略副使(副邊防長官)時,有效地防禦了西夏的侵擾,朝廷賞賜很多金銀,他卻全部分給部下,自己未留分文。
開辦蘇州郡學
他在蘇州做官時,買了蘇州的南園,本打算作為自己的住宅,聽風水先生說:"此地風水極好,後代定會公卿輩出。 "他想,這裡既然會出公卿,不如當作學堂,讓全蘇州人的子弟在此受教育,可使更多的人都興發顯貴。 於是他在這裏創設蘇州郡學,並請來名師授課,一時盛況空前,各地紛紛仿效。 蘇州郡學後來成了當時聞名的學校,培養了不少人才。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绘制的苏州府学图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繪製的蘇州府學圖
創設"義莊"
范仲淹晚年,用自己多年節省下來的俸祿,在蘇州近郊,購買了千畝良田,置為"義莊",用收來的租米救濟貧窮的族人。 他選出一些辦事公道的人主持義莊的事務,給貧窮的族人每人一天一升米,一年一匹布,併為他們的婚喪嫁娶、科舉考生提供資助。 此後雖經朝代更迭,范氏義莊依然運作良好,到了清朝宣統年間,義莊田地已達五千三百畝,一直持續了八百多年。
范仲淹买良田千亩,救济贫困的族人(示意图片:〔明〕仇英画作局部)
范仲淹買良田千畝,救濟貧困的族人(示意圖片:〔明〕仇英畫作局部)
兒子的綢缎幔帐的下場
范仲淹不僅自己儉樸,還把它當作家風傳代代相傳。
范仲淹的次子范純仁也是一代名相,在他長大成人即將迎娶妻子進門前,用綢缎做了個幔帳,用以裝飾家居,在別的官宦人家本是極其普通的事情,可范仲淹卻很不高興,對兒子說:"綾羅綢缎是用來做幔帳的嗎? 咱們家素來清寒儉樸,怎麼能隨便壞了家風? 你要是敢把綢幔帐拿出來,我就在庭院中一把火燒了它! ”
一船麥子
范仲淹為參知政事時,曾命范純仁將俸祿五百斛麥子,用船載回蘇州老家。 那時范純仁還很年輕,船過丹陽,純仁上岸見父親的老友石曼卿,得知石家當時處境十分艱難,三個家人去世都沒有下葬的錢,就將五百斛麥子和船悉數送給石家。 范仲淹聞知此事,連連稱讚兒子做得對。 即從此事,就可知范仲淹的家風,已經傳給了他的兒子。
范仲淹的言傳身教,對後代影響很深,范純仁繼承父風,他從布衣一直做到宰相,一直象范仲淹一樣保持著其廉潔儉樸的家風,人稱"布衣宰相"。 他的俸祿大多用來擴大范仲淹創設的"義莊"。 並對子孫要求也很嚴格,始終保持儉樸的門風。
中國人有句俗話:「富不過三代。 "給子孫留下錢財,子孫卻未必能守;留下詩書,子孫未必去讀;但留下陰德和正直儉樸、樂善好施的家風,卻能護佑子孫平安幸福,富貴綿長。 范仲淹的四個兒子都做到公卿,孫曾輩又再發達,代生賢良,歷八百年(至清朝)而不衰!
范仲淹在《岳陽樓記》中留下了"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千古佳句,也留下了他以身垂範,以德傳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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