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古蹟兩樣情

2016-07-15 06:00

◎ 黃如輝

 

貴報報導「文資法修正拆遷破壞古蹟要坐牢」,筆者家鄉最近也有兩件文資保護的故事,可是下場卻是兩樣情。第一件是朴子「清木外科醫院」,其前身是昭和五年(一九三○)的朴子公醫院,後由黃清木醫師購下開設外科診所,停診後已經荒廢超過卅年,由其後代自力修復,目前由其後代經營咖啡輕食。

朴子「清木外科診所」。(資料照,記者林宜樟攝)

第二件朴子牛挑灣「吳杯初濟生病院」歷史建築保存案,去年經歷蘇迪勒颱風僅存牆面,目前僅存牆面亦岌岌可危,與前述的清木外科保存案是兩種不同的情況。從常民的理解吳杯初醫師是牛挑灣第一位西醫,也是牛挑灣信用組合常務理事,這對於「區域史或庄史」而言,輕重不言而喻。

但申請古蹟可就不是一般升斗小民可為,而歷史建築不就是在地方存在許久,每每遇到開發或破壞才急忙的列為「暫定古蹟」,有的古蹟在審定前早就已經破壞,政府才立下拆遷破壞古蹟要坐牢,政府是不是也算得上是「古蹟慢性殺手」的元凶呢?吳杯初濟生病院保存一案,對其原建物所有者與地方都是傷害,但如果政府能將調查的腳步提早幾年,提出更完善的說帖,讓地方與所有者透過對話形成共識,對於古蹟保存絕對是助力。

(作者為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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