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媒:蔡正元要王立強改說詞 謊稱遭民進黨收買【全文】 | 政治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台中銀董事長王貴鋒豪奢享受 掏空10億被聲押禁見
2024/01/31 13:09
台中銀董事長王貴鋒豪奢享受 掏空10億被聲押禁見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3uiedR5
台中銀行董事長、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前負責人王貴鋒。(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台中銀行董事長、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前負責人王貴鋒,涉夥同台中銀保險公司現任董事長賴麗姿、極緻租賃公司實際負責人周哲男,利用台中銀行及台中銀保險2公司資金,以租用公務車為名,租下勞斯萊斯幻影、賓士邁巴赫S600、賓利、奧斯頓·馬丁豪車或超跑,供己使用或載親友,還租私人飛機帶親友出遊,甚至租北市豪宅充當招待所,致公司受損10億餘元,新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發動搜索,訊後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聲押禁見王、賴及周等3人。
檢調獲報,王貴鋒是台中銀行董事長,及該公司100%持股的台中銀險經紀人公司前負責人,他在擔任台中銀險經紀人公司負責人期間,先將公司董事長核決權線提高至1億元,並自2014年起以台中銀行或台中銀險經紀人公司租用公務車為名,租購勞斯萊斯(Rolls-Royce)PHANTOM、奧斯頓·馬丁(Aston Martin)、邁巴赫(Mercedes Maybach)S600、賓利(BENTLEY)MULSANNE、賓士(M-Benz)G63等豪車供己使用或載用親友,且在租期屆滿未將車輛過戶至該銀行或保經公司名下,致台中銀行及保經公司受有2億0884萬餘元損害。
檢調調查,王男還以台中銀行或保經公司名義,向周哲男經營的相關公司,承租龐巴迪Bombardier Challenger 350型飛機,而支出1億元保證金,每月再支出200萬元至800萬元不等基本月租費,且多次公報私帳,帶親友搭該飛機出遊,致公司受損3億6327萬元損害。
檢調調查,2014年至2018年間,王男還以保經公司名義贊助廣告費,給周男經營的行銷公司,每年贊助4500萬元至1億元,致保經公司受有3億6780萬元損害。
王男等人另以保經公司名義,向周男經營的公司承租台北市豪宅,充當保經公司招待所,但該豪宅1、2樓是連通,周男又無償把2樓供王男使用,另3樓則是王男實際控制公司所有,王男再向保經公司公報私帳以裝潢1至3樓,亦按月以保經公司名義向酒水公司租用酒水服務,供己或親友使用,致保經公司受有6140萬餘元損害;王男等人以上述違背職務不合常規交易,致台中銀行及保經公司受有共10億0113萬餘元損害。
檢察官李秉錡昨指揮北機站、新北市刑大,至新北市永和區、台北市中山區、桃園市、台中市等24處執行搜索,扣到Rolls-Royce Phantom 汽車2輛、Aston Martin Zagato及Aston Martin Rapide各1輛、1輛Mercedes Maybach S600、1輛M-BENZ S500、1輛BMW740Li、HARLEY-DAVIDSON重機2輛、紅酒162支、雪茄近千支、BREGURT錶、ROLEX錶、鑽戒、項鍊、手機、帳冊,凍結50餘個金融帳戶,並帶回王男等24名被告及證人。
檢察官訊問後,以王男等3人涉犯證券交易法「不合營業常規交易及特別背信」、銀行法「特別背信」、洗錢防制法,犯嫌重大,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餘被告19人則分別諭知交保10萬元至300萬元,證人部分請回。台中銀董事長王貴鋒豪奢享受 掏空10億被聲押禁見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3uiedR5

蔡正元+掏空及詐貸/王又曾/葉素菲/必翔掏空/王又曾我司法史蔡正元+掏空及詐貸/王又曾/葉素菲/必翔掏空/王又曾我司法史


貴族私校再興小學董座爆侵占公款4000萬 校長20萬交保
台北市私立再興小學董事長張光正(前)等人漏夜移送北檢複訊。(記者羅沛德攝)
貴族私校再興小學董座爆侵占公款4000萬 校長20萬交保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Ra3MIg
2023/09/07 00:1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私立再興小學董事長張光正被檢舉挪用校方公款,將學生家長繳交給學校的「雙語教學」費用,部分存入私人人頭帳戶,金額超過4000萬元。台北地檢署6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依涉嫌各可處7年以下徒刑的公益侵占、洗錢等罪,搜索再興小學及涉案人住居所等12處,搜扣上千萬元現金,約談張光正、校長楊珩及出納、總務等共9名教職員;楊珩深夜複訊後諭令20萬元交保。
檢調獲報,2013年起到今年間,張光正等人涉嫌指使小學部教職員,將學生家長繳交的「雙語教學」等不包含在一般學、雜及註冊費內的「額外費用」,扣除開銷以後,剩餘的部分款項存入其人頭帳戶,10年來以「螞蟻搬象」手法,涉侵占學校公款至少4000萬元。據了解,張光正接受偵訊時,否認涉及不法。
檢調調查,再興小學有一般班及雙語班,一般班的每學期註冊費約6萬多元,交通費及書籍費另計,學校也設有雙語班,每學期除了既有的6萬元註冊費,家長還須另付4萬2000多元費用,此次被挪用的款項即來自這筆不計入一般註冊費,而須額外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的費用。
檢調掌握,近10年來,再興小學雙語班每學期額外向家長收取的4萬2000多元費用,其中有部分款項未存放於學校的帳戶,反而存放在張光正的人頭私帳中;而身為校長的楊珩,雖未挪用公款,卻有在相關帳目文件上核章,因此也被檢方依被告身分約談。
私立再興中小學位於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四段,是台北市老牌名校,有幼兒園、小學、中學及高中部,由知名教育家朱秀榮於1949年創立,政商界有不少名人校友,包括前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的兒女,台泥前董事長辜成允、現任台泥董事長的女婿張安平等人,前總統嚴家淦、馬英九的女兒,以及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的子女都是「再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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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掏空及詐貸/王又曾/葉素菲/必翔掏空/王又曾我司法史蔡正元+掏空及詐貸/王又曾/葉素菲/必翔掏空/王又曾我司法史


大逆轉!前立委游淮銀掏空東企纏訟15年 更2審判無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2YGpNmY
2020-05-06 18:09:44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國民黨前立委「阿不拉」游淮銀是1980年代台灣股市界聞人,2005年間涉台東企銀掏空案,其中,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1審判刑6年,纏訟至今,日前更2審大逆轉改判無罪,法官認為檢方對於被告違反商業會計法部份,盡實質舉證責任,認為證據不足改判無罪;花蓮高分檢將再研議是否上訴。
1988年游淮銀設立富隆證券,透過炒作股票大幅獲利,躋身入台股四大天王之林,游淮銀1995年以市場派優勢入主台東中小企業銀行,隔年爆發擠兌案,中央存保接手輔導,清查財務狀況發現游淮銀涉嫌背信和掏空東企,2005年涉嫌東企背信掏空23億元案遭台東地檢署約談。
台東檢方認為,游淮銀利用自己掌控的5家公司和6名親友人頭,以沒有實際價值的股票及新竹縣山坡地,總計向東企貸款新台幣23億餘元,涉嫌掏空東企,其中數億元流入游淮銀掌控的富隆集團。
台東地檢署2005年分別以背信、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起訴游淮銀,求處7年有期徒刑,後又另案起訴商業會計法。背信罪和違反證券交易法部分,經台東地方法院合併判刑2年,游淮銀2007年入監服刑,直到2009年10月假釋。
另案起訴的商業會計法,1、2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更1審改判5年6個月,經游淮銀上訴。花蓮高分院法官認為,從檢察官起訴的證據,無法證明游淮銀實際掌控涉嫌超貸的5家公司,以及主導貸款案;游淮銀也辦稱,雖擔任東企董事長,並未實際負責貸款業務,貸款案有一定的程序和審查小組,不是他所能掌控的。
法官也發現,5家公司1997年貸款時,被告游淮銀已非東企銀的董事長,而僅為常務董事,且東企爆發擠兌案後,財政部指派中央存保公司多達4人擔任東企銀的輔導人,系爭5家公司1997年貸款既經輔導人同意,擔任東企銀輔導人的中央存保公司相關人員豈不嚴重失職?
更2審法官認為,檢察官並未能就被告游淮銀涉案部分盡實質舉證責任,使法院形成被告有罪心證達到「確信」程度,依無罪推定及罪疑唯輕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高檢署花蓮分署表示,尚未接到判決書,等接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國民黨前立委「阿不拉」游淮銀是1980年代台灣股市界聞人,2005年間涉台東企銀掏空案,其中,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1審判刑6年,纏訟至今,日前更2審大逆轉改判無罪。(圖擷取自立法院網站)

蔡正元+掏空及詐貸/王又曾/葉素菲/必翔掏空/王又曾我司法史


「加保1億無法保證不逃亡」王令麟想出國 被高院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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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4 17:5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東森國際公司董事長王令麟涉及獄政弊案,被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日前,他以受邀赴越南考察評估總規模160億美元的永安商港開發案為由,聲請自3月24日至4月1日間,暫時解除限制出境9天,台北地院日前裁定讓王令麟加保1億元,准予暫解9天出境禁令,並責付律師陪同出入境;檢方不服抗告,高等法院質疑王令麟擔任參訪團團長出訪有何急迫性、必要性?且能否保證不會逃亡,有斟酌餘地,撤銷北院准予解除王限制出境的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
北院日前裁定指出,王令麟提出越南河靜省副省長和經濟區管理處的邀請函,以及東森國際的臨時董事會討論內容,王令麟將擔任參訪團團長,至河靜省各經濟區、工業區考察,了解碼頭、物流、農業、養殖投資環境,向法院聲請暫解出境禁令。
合議庭審酌,此投資計畫對促進我國的國際商務交流應有助益,王令麟擔任參訪團團長,考察目的在於了解現地投資環境,確實有到場出席的必要;而獄政案證人也已交互詰問完畢,但王令麟經濟能力佳,仍有逃亡可能性,因此裁定加保1億元,准他出境9天


民進黨大老張俊宏掏空全民電通案 判連帶賠2.7億元
張俊宏。(圖/中評社)
▲張俊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民進黨前立委張俊宏,在全民電通掏空等案中遭判刑3年8月定讞,入獄服刑。全民電通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高等法院審理後,12日判決張俊宏必須連帶賠償2.7億,另外張的前女友林慧珍也遭判與張等人連帶賠償2.6億,全民電通前總經理葉建一連帶賠償9千萬元。可上訴。
張俊宏曾任民進黨代主席、秘書長,是民進黨大老,也曾擔任海基會副董事長、立法委員等職務。他在1994年集資30億元,成立全民電通電視公司,進軍電視業。但他與前女友林慧珍等人,以購買房地、投資銀行等方式,長期掏空全民電通資產,以至於全民電通破產,公司遭到清算。檢方在2006年對張、林等14人提起公訴,隔年一審重判張有期徒刑11年、林有期徒刑11年3月。
案經多次更審、追加起訴,張俊宏在2014年3月間遭判刑2年定讞,本該入獄服刑,但卻沒有到案,遭檢方發布通緝。張在失蹤10個多月後,2015年初發表新書並主動到案,入獄服刑,去年底獲得假釋。但假釋不滿3個月,張又遭判刑定讞,今年4月間已經再度入獄服刑。
全民電通公司在2014年提出附帶民事訴訟,針對張、林等公司高層,求償3億元。高等法院審理後,在12日作出判決,高院認定張、林等人共有5個違法行為,掏空全民電通資產,必須賠償。其中張俊宏負擔賠償額最高,必須與其餘被告連帶賠償2.7億元,另外林慧珍必須連帶賠償2.6億元,公司前總經理葉建一連帶賠償9千萬元、財務顧問郭源泉連帶賠償1600餘萬元、行動總監朱清貴連帶賠償1000萬元。可上訴民進黨大老張俊宏掏空全民電通案 判連帶賠2.7億元 | ETtoday法律 | ETtoday新聞雲 - https://goo.gl/qrv3hj


挪用7.5億公款 前中影副董莊婉均判刑8年6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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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6 17:46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被控11年前利用中影董事長蔡正元出國等機會,以土地開發基金、購買辦公大樓等理由,陸續侵占挪用公司近7億5千萬元,最高法院下午審結,將莊女依偽造有價證券、偽造私文書等罪判刑8年6月確定,其中9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因此莊判7年9月徒刑確定部分須入獄。
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侵占挪用公司近7億5千萬元,被判刑8年6月。(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侵占挪用公司近7億5千萬元,被判刑8年6月。(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檢調蒐證查出,莊婉均於95年5月8日起擔任中影副董事長,95年5月到9月間,趁當時董事長蔡正元經常出國等機會,利用保管公司大小章的機會,以投資開發案名義,陸續由公司支付土地開發基金、顧問費、預付土地款等,共挪用中影資金7億4932萬元,士林地檢署偵查後,99年間將莊婉均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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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被爆咬出國民黨高層 指中影交易報告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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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涉侵吞中影減資款遭收押。(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2017-10-18 07:1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立委蔡正元被控於中影董事長任內,侵吞中影減資款3.7億元,作為購買南港豪宅等私人用途,目前羈押中。週刊報導,蔡正元被押期間向檢方大爆料,咬出國民黨高層涉案,指中影三大不動產交易機密報告疑造假,使得國民黨短收50億元,讓檢方偵辦有重大突破,若發動搜索、約談,恐引爆政壇地震。
《鏡週刊》報導,中投公司2014年完成一份未曝光的內部調查報告「真相-中影股權交易案始末」,封面加註「機密報告」,內容包括中影案緣由,及蔡正元、鴻海創辦人胞弟郭台強取得中影經營權的過程,當時40多頁呈給時任黨主席馬英九核閱。檢方也取得這份文件比對金流,以釐清交易細節。
報導提到,檢方幾次拿出這份文件讓蔡正元分析,蔡直接點出這份密件造假,而檢方向國民黨調閱相關原始檔案及公文,得到的答案竟是「不見了」,因此檢方不滿,可能祭出強制手段。
週刊還指這份交易報告有5大疑點,其中一項疑點就是,中投機密報告提到中影三大不動產交易價差5.5億元,但蔡正元當時和時任行管會主委張哲琛及中投總經理汪海清等人洽談,價差已達50億元以上,如果只有5.5億,何必有回饋機制,因此報告數據明顯短少。
報導提到,蔡正元展開大反擊,咬出有高層涉案,不過報告中卻指,蔡正元在本案中雖僅是中影股權買賣合約見證人,但事後看來,絕對是影響本案最關鍵人物,還痛批蔡中飽私囊,嚴重損害股東權益。
目前檢方正朝蔡正元的線索順藤摸瓜,指向當時交易案的國民黨高層。
蔡正元被收押,妻子洪菱霙曾激動痛哭。(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蔡正元又輸了!判還中影郭台強1.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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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判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圖)要賠中影郭台強1.7億元。(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2016-05-20 11:13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中影公司董事長郭台強,不滿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95年間主導中影公司臨時股東會決議減資,並把減資款信託給自己,提告要求蔡正元賠償,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判決蔡正元敗訴確定,應將1億7260萬8249元返還中影公司。
蔡正元除本案外,先前郭台強還提告,指蔡利用中影公司臨時股東會減資決議,把減資款近6億元,發給蔡掌管的阿波羅投資公司,最高法院今年1月間,認定中影決議減資無效,判決阿波羅公司應還錢給中影,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蔡正元與與郭台強之妻羅玉珍及莊婉均等人合作,向國民黨中投公司購買中影股權,三方於95年4月間簽訂合作協議書,約定三人出資買中影股份後,先由蔡正元當董事長,莊婉均當副董事長,羅玉珍任董事,共同經營中影,後來蔡、郭等人鬧翻,衍生多起民刑事訴訟。


 

檢察官大爆料 當年辦中影案被特偵組搶案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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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1 18:1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因涉侵吞中影公司上億資產被法院裁押,一名檢察官在臉書爆料,當年他調查中影案已快要有結果,卻突然遭特偵組關切,要求把案子交他們處理,他照辦後全案簽結,讓他感覺「被打一拳」。這名檢察官表示,6年多過去,終於看到北檢依他當年查出的基本事實架構聲押蔡正元,證明他當年的法律判斷沒有錯,讓他感慨萬千。
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因涉侵吞中影公司上億資產被法院裁押。(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因涉侵吞中影公司上億資產被法院裁押。(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一名檢察官在臉書爆料,當年他調查中影案已快要有結果,卻遭特偵組關切,要求把案子交他們處理,他照辦後全案簽結。(圖擷取自蔡玉真臉書)
一名檢察官在臉書爆料,當年他調查中影案已快要有結果,卻遭特偵組關切,要求把案子交他們處理,他照辦後全案簽結。(圖擷取自蔡玉真臉書)
特偵組2014年簽結三中案
國民黨2006年出售中影、中廣、中視股權時爆發賤賣疑雲,特偵組歷經8年調查,2014年以「查無不法」為由全案簽結,多年來屢遭立委、黨產會質疑護航國民黨。去年8月,北檢接獲告發蔡正元等人涉侵害中影債權,開始分案調查,認定蔡正元侵占中影公司資產3億7千餘萬元,本月18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正元,19日凌晨獲准。
資深媒體人蔡玉真20日深夜在臉書PO出一名據稱是北檢檢察官的臉書文章,文中該檢察官指出,他在2009、2010年間根據一些金流蛛絲馬跡,循線追查中影案,某日特偵組長官很客氣地來詢問他是否在查中影交易案,說與特偵組手上的案子相關。這名檢察官說,於是他把手中有關蔡正元與中影的案件全數交給特偵組,後來他在一些零星案件中發現中影案新證據,託人詢問特偵組是否要收這個新證據來調查,卻遭拒絕。
這名檢察官表示,他曾託人向特偵組傳話表達希望把案子收回來辦,但並未成真,後來案子被簽結,他感覺「被打一拳」,快要成形的案子被收走說不成罪,讓他很生氣;而6年多過去,「最終我看到我交出去的基本事實架構,台北分公司能追查出來也聲請羈押,這證明我原本的法律判斷沒有錯」,如今蔡正元被聲押,他感慨萬千。
蔡玉真籲監院 追究特偵組失職責任
蔡玉真針對這名檢察官的說法怒批,特偵組查了八年,把明顯賤賣的「三中案」全部簽結,過去我們不知道浪費多少公帑,養了一群被賦予重任、卻包庇違法的檢察官,「監察院要不要追究特偵組的失職責任?」
經本報查證,當時承辦中影案應為士林地檢署,並非台北地檢署。


【收押關鍵】蔡正元錢匯海外卻哭窮 法官認定恐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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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蔡正元歷經35小時的搜索、訊問、聲押、律見、律師閱卷、庭訊等程序,直到昨晚11時30分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裁定指出,蔡正元雖否認犯行中影股東會的減資款,也沒有背信犯行,但根據檢方提出的卷證資料,認訂蔡涉犯侵占、背信嫌疑重大。法官認為,蔡正元被控侵占金額高達3.7億元,部分款項流向未明,部分款項流向蔡在兆豐銀行香港分行的帳戶,其顯見犯罪所得已流向海外,蔡之前又因法院判決應返還中影公司1.7億餘元,經強制執行中,已積欠許多債務,但蔡卻表示名下沒資產,僅有通告費用收入,認定有逃亡能力與動機,確實有逃亡之虞。裁定另指出,經比對資金流向,已發現有許多資金以現金提款、存款方式製造斷點有隱匿金流增加追緝難度的情形,蔡正元開設的阿波羅公司,2007年、2008年度帳冊在蔡正元住處查扣後,但還有部分沒扣到,蔡卻稱與案情無關,也非他管領,法官審酌這些帳冊關係阿波羅公司各款項進出名目及用途,認定蔡仍有滅證之虞,且蔡與同案被告、證人等多為親屬關係,對款項用途、目的、流向等陳述歧異,有串證之虞。法官審酌,蔡正元犯罪所得金額上億,若對蔡採輕微強制處分,如具保、限制住居或禁止與同案被告、證人聯絡等,仍不足以擔保全案後續偵查及審判等程序能順利進行,因而認定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蔡正元羈押禁見


挪用7.5億公款 前中影副董莊婉均判刑8年6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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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6 17:46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被控11年前利用中影董事長蔡正元出國等機會,以土地開發基金、購買辦公大樓等理由,陸續侵占挪用公司近7億5千萬元,最高法院下午審結,將莊女依偽造有價證券、偽造私文書等罪判刑8年6月確定,其中9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因此莊判7年9月徒刑確定部分須入獄。
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侵占挪用公司近7億5千萬元,被判刑8年6月。(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侵占挪用公司近7億5千萬元,被判刑8年6月。(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檢調蒐證查出,莊婉均於95年5月8日起擔任中影副董事長,95年5月到9月間,趁當時董事長蔡正元經常出國等機會,利用保管公司大小章的機會,以投資開發案名義,陸續由公司支付土地開發基金、顧問費、預付土地款等,共挪用中影資金7億4932萬元,士林地檢署偵查後,99年間將莊婉均提起公訴

蔡正元+掏空及詐貸/王又曾/葉素菲/必翔掏空/王又曾我司法史蔡正元+掏空及詐貸/王又曾/葉素菲/必翔掏空/王又曾我司法史  


 

蔡正元+掏空及詐貸/王又曾/葉素菲/必翔掏空/王又曾我司法史

挪用7.5億公款 前中影副董莊婉均判 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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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涉溈造文書被判刑。(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2016-09-19 12:0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被控10年前利用中影董事長蔡正元出國等機會,以土地開發基金、購買辦公大樓等理由,陸續侵占挪用公司近7億5千萬元,但莊女否認挪用公款等不法,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後,將莊女依偽造有價證券、偽造私文書等罪判5年8月徒刑,另外還判她1年徒刑,這部分得科罰金36萬元。還可上訴。
檢調蒐證查出,莊婉均於95年5月8日起擔任中影副董事長,涉嫌於95年5月到9月間,趁當時董事長蔡正元經常出國等機會,利用保管公司大小章的機會,以投資開發案名義,陸續由公司支付土地開發基金、顧問費、預付土地款等,共挪用中影資金7億4932萬元,士林地檢署偵查後,99年間將莊婉均提起公訴。
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判莊婉均4年徒刑,全案上訴高等法院,高院改判莊女5年8月徒刑,另外還判她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
高院更一審審理後,認定莊婉均共犯下偽造私文書、偽造有價證券等12罪,其中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5年8月徒刑,另外得易科罰金部分,判1年徒刑,這部分可以易科罰金36萬元。


 

蔡正元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https://goo.gl/wL0BA1

蔡正元+掏空及詐貸/王又曾/葉素菲/必翔掏空/王又曾我司法史  

蔡正元(1953年12月25日-),臺灣雲林人,中國國民黨籍政治人物,前任中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前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國民黨代理發言人。蔡正元已請辭政策會執行長一職,於主席改選去職[1]。
蔡正元被告發擔任中影公司董事長期間,侵占公款3.7億元,2017年7月17日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搜索蔡正元住處並訊問後,認定蔡正元涉嫌侵占、背信等罪,有逃亡、串證之虞,7月18日20時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23時30分地方法院裁定蔡收押、禁見。19日0時50分,被送往土城看守所。

鬥雞蔡正元 黨內外皆樹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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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9
記者施曉光/特稿
因涉侵占中影三.七億元被檢方聲押的蔡正元,在藍營當中是個特立獨行的人物,由於口才便給,面對綠軍咄咄逼人,敢於舌戰網路酸民,就連砲打藍營自家人時,也絕不手軟,因此黨內外都得罪不少人,但仍總是一副寵辱不驚、傲睨自若的人生態度。
蔡正元從市議員、國大代表、四任立委,到棄政從商前的最後一個政治職務—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一路走來樹敵不少,外界評價也褒貶不一。(資料照)
蔡正元從市議員、國大代表、四任立委,到棄政從商前的最後一個政治職務—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一路走來樹敵不少,外界評價也褒貶不一。(資料照)
蔡曾私下說過,黨內沒有人能管得了他,對於外界以「連戰人馬」貼標籤,蔡正元頗不以為然,但也坦承,「老連」的帳還是會買,當初就是連的一通電話,才答應洪秀柱接下黨職。
蔡正元年輕時半工半讀,工農職校畢業後還做過車床學徒,但資質聰慧的他,後來考上師大、政大企管碩士,並赴美國哈佛大學攻讀碩、博士,曾參與過一些救援行動,或許都是其自視甚高的原因。
但就像一隻戰無不勝,總是在找對手的「鬥雞」,蔡正元從市議員、國大代表、四任立委,到棄政從商前的最後一個政治職務—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一路走來樹敵不少,外界評價也褒貶不一,當年他在立院提案要全數砍掉立委每年約一百七十多萬元,沒有法源依據的補助款收入,更是讓同僚私下恨得牙癢癢地。
除了爆料打馬政府交通部長葉匡時的「生日宴疑雲」,質疑官商勾結,曾惹黨內中常委要求黨紀處分,當時兼任黨主席的馬總統還下令要求「嚴肅處理此事」,蔡正元更質疑馬英九第三度競選連任黨魁違反黨章;而當馬、吳及反洪派質疑洪秀柱「和平政綱」、「去一中各表」之際,蔡出招以民調數據壓制反洪派的質疑聲,並助洪力抗馬、吳下指導棋,但也把自己推向更極端的色彩。
或許是為赴中從商鋪路,蔡這一年多來在統獨立場的言論上格外鮮明,不但與黨內主流意見打兩岸論戰,糾正馬英九的「九二共識」說法,甚至砲打馬辦是「黑機關」並「設局詐賭」;今年三月還批馬像「孝子」向二二八遺屬鞠躬哈腰,蔡正元當時鬥志高昂,還嗆要打「無限戰爭」、奉陪到底。
時隔三個月後,老來得子,加上將轉換人生跑道,蔡的心境已明顯柔化不少,上月與媒體餐敘時還開心地說,十一月又多了一個女兒,「多子多孫多福壽」,以後半夜要幫妻子餵奶,刻劃未來還要帶小女兒走遍全世界,未料今日陷入逆境,令人喟嘆。


 

冠德副總掏空8000萬 辯「捐政治獻金」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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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8 16:26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根基營造涉嫌作假帳,浮報支出帳目,去年底遭檢調搜索,因母公司冠德建設董事兼副總經理馬紹齡曾經手根基營造帳目,被約談後也以30萬元交保,士林地檢署今偵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馬紹齡、根基董事兼總經理黃慧仁及採購部主管范錦華
根基營造作假帳,母公司冠德建設副總馬紹齡遭士林地檢署起訴。(記者黃捷攝)
根基營造作假帳,母公司冠德建設副總馬紹齡遭士林地檢署起訴。(記者黃捷攝)
檢調偵辦其他案件,意外發現根基營造2011年至2014年間,與下游廠商間的交易帳目疑似浮報支出,去年11月29日兵分12路搜索,約談13家公司高層及下游廠商業務承辦人共30人,馬紹齡也包括在內。
初步調查指出,冠德建設查無不法,但因馬紹齡曾接手根基營造帳目,他個人涉案其中,因此訊後以30萬元交保,其餘29人則以2萬元到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馬紹齡辯稱,從公司提領得錢都存放公司小金庫,檢調也確實在金庫中扣得1千餘萬現金,為釐清這些現金是否是她事後回補,檢察官陳彥章率領6組檢事官、書記官,今年初至根基營造發動二次搜索,以攝影器材勘驗1萬800多張鈔票,整理每張鈔票的編號,並送往中央銀行鑑定,釐清其中是否有2014年以後印製的新鈔。
馬女透過律師得知此事,自知難逃法網,趕緊向檢察官坦承,曾分3次把根基營造的錢轉入個人金庫,辯稱這些錢用於以司公關及支付佣金,還有一部分是政治獻金,在總統大選、九合一選舉期間,以每筆數百萬的金額,總計支付1千多萬給特定政治人務,但堅不透露對象身分。
據了解,冠德建設1979年創辦時員工僅有5人,資本額100萬元,如今已成為年營收逾200億元的千人企業集團,稅前淨利超過50億元,董事長馬玉山前年出版自傳,分享自己的奮鬥故事。


涉侵占中影3.7億 蔡正元夫婦、岳父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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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8
蔡妻300萬交保 岳父請回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被控擔任中影董事長期間,擅自代表中影及其名下的阿波羅投資公司簽訂信託契約,侵占中影三億七千多萬元,用於購買個人不動產、投資股票、外匯及繳交信用卡費;台北地檢署昨搜索阿波羅公司及蔡正元、洪菱霙夫婦、岳父洪信行等住處,約談蔡正元等十人,蔡正元夫婦及岳父列侵占、背信罪被告。蔡正元夫婦昨晚被移送北檢複訊,洪菱霙被依背信罪諭令三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在擔任中影董事長、阿波羅公司負責人期間,涉嫌侵吞三億多元款項,蔡正元昨晚間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記者簡榮豐攝)
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在擔任中影董事長、阿波羅公司負責人期間,涉嫌侵吞三億多元款項,蔡正元昨晚間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記者簡榮豐攝)
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在擔任中影董事長、阿波羅公司負責人期間,涉嫌侵吞三億多元款項,蔡正元妻子洪菱霙昨晚間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記者簡榮豐攝)
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在擔任中影董事長、阿波羅公司負責人期間,涉嫌侵吞三億多元款項,蔡正元妻子洪菱霙昨晚間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記者簡榮豐攝)
蔡談孕妻:嫁給我倒楣
蔡庭訊前表示,「完全公開坦蕩,沒什麼隱藏的事情」;被問到懷孕的妻子,他則說:「嫁給我倒楣。」洪菱霙未受訪;洪父初訊時身體不適先獲請回。
檢方調查,蔡正元九十五年四月廿七日與莊婉均、郭台強的妻子羅玉珍簽合作協議書,約定以卅一億多元買下中影八十二.五六%股權;莊負責籌措十二億元資金,蔡負責執行中影資產及減資案,股權借登記在當時由蔡負責的阿波羅投資公司名下;同年五月八日,蔡、莊出任中影正、副董事長,羅則任董事。
檢質疑蔡藉減資案自肥
檢方查出,九十五年七月十四日,蔡正元明知中影實質權利人為羅玉珍,並非阿波羅,卻擅自召開中影股東臨時會決議減資,同年九月廿二日,中影發放減資款五億八二八三萬餘元給阿波羅,但九十八年間減資案遭經濟部否決,阿波羅卻沒歸還減資款,質疑蔡利用減資案自肥。
挪用買不動產、股票等
檢方調查,九十六年七月間,蔡正元擅自代表阿波羅與自己簽訂信託契約,將阿波羅所保管的中影減資款,其中四億三千多萬元信託給自己,再以此信託款向自己購買不良債權;之後又將款項轉匯至私人帳戶,甚至提領信託款購買不動產;此部分不法所得共兩億四千多萬元。
九十九年七月十六日,信託契約到期後,蔡正元雖將款項匯入阿波羅指定帳戶,又派人將款項提出,輾轉匯入自己帳戶,用來購買私人不動產、投資股票、外匯及繳納信用卡費;此部分另涉侵占信託款一億三千多萬元。
蔡正元應訊時否認侵占,他指稱莊婉均於九十五年五月至九月擔任中影副董事長期間,陸續挪用中影資金七億四九三二萬元,他擔心中影被抽銀根,到處尋求金援,最後借到七.五億元把錢補回來,他自己還虧損一.七億元。
郭台強接任中影董事長後,對蔡正元及阿波羅提起民事訴訟,指控蔡利用減資手段將阿波羅保管的中影減資款信託給自己;最高法院去年五月已判蔡應返還中影一.七億多元定讞。


中影案 蔡正元角色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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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8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被控擔任中影董事長期間,涉嫌侵占中影三億餘元,他昨被依侵占、背信等罪嫌移送北檢複訊。事實上,國民黨二○○六年出售中影股權時,蔡正元雖非買家,卻在中影交易中扮演多重且關鍵的角色,不僅引薦現任中影董事長郭台強、買家莊婉均購買中影股權,還曾代表買家莊婉均、羅玉珍(郭台強之妻)與中投洽談中影交易案,甚至與莊、羅兩人私下簽訂合作協議書,各取得中影文化城土地三分之一優先購買權。
中影文化城(資料照)
中影文化城(資料照)
引薦買家郭台強、莊婉均
二○○六年,羅玉珍、莊婉均共同與中投訂定買賣契約,以總價金卅一億餘元,分七次付款購買中影八十二.五六%的股權。
買方羅玉珍的背後金主郭台強,早在二○○五年十二月,即中投與榮麗公司洽談出售華夏所持「三中」股權之際,就透過蔡正元向中投表達購買中影股權的意願;由於榮麗最後無意購買中影股權,要求中投購回,中投確認郭台強購買意願後,答應先購回中影股權,再賣給郭台強,鑑價及交易期間,幾乎均由蔡代表郭與中投接洽。
另一買方莊婉均也是二○○五年底透過蔡正元介紹,得知中投急售其與華夏持有的中影股權。蔡向莊遊說購買中影股權時,還曾說明中投的條件,就是可用減資來付股票價款,之前要先增資再減資,而這項財務規劃正是蔡正元所提出;莊婉均在接受偵訊時曾透露,支付簽約金一億五千萬元,其中有三千萬元是由蔡正元出資。
蔡提用減資付股票價款
莊婉均、羅玉珍與中影簽訂買賣契約後,兩人又與蔡正元自行約定,簽約金一億五千萬元與第一期付款四億五千萬元、第二期付款六億元,均由莊婉均支付,並約定股票先登記在阿波羅投資公司(蔡為負責人)名下,同時設質回中投公司,待餘款付清屆時再解質。
不僅如此,蔡正元還與莊、羅兩人簽訂合作協議書,約定「三方各就中影文化城土地取得優先購買之三分之一」。
從提出財務規劃、代表買方與中投洽談、出資部分簽約金、再到另訂密約,蔡正元在中影股權交易案中角色之「多元」,顯示蔡正元並非只是交易案的中間人或見證人,恐怕也與中影文化城土地龐大商機有關。


涉侵占中影3.7億元 蔡正元今凌晨遭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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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在擔任中影董事長、阿波羅公司負責人期間,涉嫌侵吞3億多元款項,蔡正元17日晚間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後,今日凌晨被聲押。圖為蔡正元在北檢偵訊空檔打電話。(記者林正堃攝)
2017-07-18 03:44
蔡正元夫婦、岳父列被告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被控擔任中影董事長期間,擅自代表中影及其名下的阿波羅投資公司簽訂信託契約,侵占中影3億7千多萬元,用於購買個人不動產、投資股票、外匯及繳交信用卡費;台北地檢署昨兵分4路搜索阿波羅公司及蔡正元、洪菱霙夫婦、岳父洪信行等住處,約談蔡正元等10人,蔡正元夫婦、岳父3人列侵占、背信罪被告,今天凌晨3點半訊後,蔡正元被依背信等罪聲押禁見
妻洪菱霙300萬交保 岳父請回
昨深夜11點55分,洪菱霙訊後被依涉背信罪,諭令3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今天凌晨1點,懷有身孕的洪菱霙交保離開時北檢時,面對記者追問,她低調未發一語。洪信行則在初訊時身體不適先獲請回。
至於蔡正元則自今天凌晨12點,才進入偵查庭應訊,庭訊將近4個小時才結束;檢方認為蔡正元涉侵占中影款項3.7億多元,庭訊時卻避重就輕,認為蔡正元未吐實,因此諭令聲押禁見,台北地院今早將召開羈押庭。
提孕妻 蔡:嫁給我倒楣
昨晚8點多,蔡正元夫婦陸續被移送北檢複訊,蔡庭訊前表示,「完全公開坦蕩,沒什麼隱藏的事情」;被問到名嘴告發他涉侵占的1.7億元在哪?他回說:「有7.5億元的債權沒辦法完全拿到,覺得很冤枉」;當被問到懷孕的妻子時,他則說:「嫁給我倒楣。」洪菱霙未受訪。
檢方調查,時任立委的蔡正元,於95年4月27日與莊婉均、郭台強的妻子羅玉珍簽合作協議書,約定以31億多元分5期買下中影82.56%股權;莊負責籌措12億元資金,蔡負責執行中影資產及減資案,股權借登記在當時由蔡負責的阿波羅投資公司名下;同年5月8日,蔡、莊出任中影正、副董事長、羅則任董事。
檢方質疑蔡藉減資案自肥
檢方查出,95年7月14日,蔡正元明知中影公司的實質權利人為羅玉珍,阿波羅並非實質權利人,卻擅自召開中影股東臨時會決議減資,同年9月22日,中影發放減資款5億8283萬餘元給阿波羅,但98年間減資案遭經濟部否決,阿波羅卻沒歸還減資款給中影,質疑蔡涉利用中影減資案自肥
檢方調查,96年7月間,蔡正元涉嫌擅自代表阿波羅公司,與自己簽訂信託契約,將阿波羅所保管的中影減資款,其中4億3千餘萬元信託給自己,蔡再以此信託款向自己購買不良債權;或假借投資股票,先將信託款歸還阿波羅,之後再將款項轉匯至私人帳戶,甚至提領信託款供自己購買不動產;此部分不法所得共2億4千多萬元
買不動產、投資股票等 涉侵占信託款
99年7月16日,信託契約到期後,蔡正元雖在形式上將款項匯入阿波羅公司指定的帳戶,但之後他又派人將款項提出,輾轉匯入自己的帳戶,用來購買私人不動產、投資股票、外匯及繳納信用卡費;此部分另涉侵占信託款1億3千餘萬元。
郭台強接任中影董事長後,對蔡正元及阿波羅提起民事訴訟,指控蔡正元主導中影股東臨時會,利用減資手段將阿波羅保管的中影減資款信託給自己;最高法院去年5月已判蔡應返還中影1.7億多元定讞。
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妻子洪菱霙18日凌晨交保。(記者林正堃攝)


 

中影交易案涉弊?北檢搜索約談蔡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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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7 13:2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前年與前妻離婚後,去年5月迎娶小他19歲的特助「馬尾妹」洪菱霙;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質疑蔡擔任中影董事長期間,利用減資手法侵吞1.7億元,非法利益輸送給自己、洪菱霙及洪信行,去年到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指控蔡正元等3人涉特別背信及侵占,台北地檢署懷疑蔡涉中影相關弊案,今天指揮檢察事務官兵分多路,前往蔡正元位在南港住處搜索,仍持續進行中。
台北地檢署懷疑蔡涉中影相關弊案,今天指揮檢察事務官兵分多路,前往蔡正元位在南港住處搜索,仍持續進行中。(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台北地檢署懷疑蔡涉中影相關弊案,今天指揮檢察事務官兵分多路,前往蔡正元位在南港住處搜索,仍持續進行中。(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告發狀指出,根據媒體報導,蔡正元與前妻在98年時,申報名下財產逾1.6億元,前年蔡正元與前妻離婚後,去年1月31日卸任申報,名下已無土地、建物、汽車,僅剩存款18萬4290元、股票5290元。
黃越宏質疑,蔡正元以「掏空自己」的手法,隱匿其犯罪所得,依刑法新修正條文,針對最高法院判決認定,蔡正元不法侵吞中影1.7億元的不法利得,應為追討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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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永豐超貸案 黃國昌斥台銀裝傻「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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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追查永豐違法超貸案,與永豐共同主辦本聯貸案的台灣銀行,遭控嚴重違反利益關係衝突放貸,黃國昌今(10)日表示,他邀請台銀代表到辦公室說明,但台銀代表卻「裝傻」,讓黃國昌覺得不可思議,痛批納稅人與存戶的錢,「不是可以這樣讓你們亂搞的」。
黃國昌並再度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等,應徹查相關人員責任。
黃國昌上午在臉書發文表示,前永豐金控董座何壽川主導的永豐違法超貸案中,監理機關一直避談台灣銀行的責任,與永豐共同主辦聯貸案的台灣銀行,「徵信大概是閉著眼睛在作的」
台銀主辦這個聯貸案的經理是簡黎芬,簡黎芬的丈夫游國治正是永豐餘集團派至永豐金的法人代表,也是永豐銀董事、永豐租賃的董事長,游國治承何壽川之命,主導這件聯貸案,放款給永豐餘集團有投資利益的Star City等公司」。
黃國昌表示,上午他請台灣銀行代表到辦公室說明,一開始先裝傻說不清楚誰代表台銀去簽約,等他拿出主辦本案的經理簡黎芬簽名的聯貸契約,竟再裝傻不知道那個簽名是誰的,等他點出名字後,再說他們根本不知道簡黎芬是游國治的太太,等他拿出財報揭露的利害關係後,再說「那又有什麼關係?」
「裝傻掩護的離譜言行,簡直不可思議」,黃國昌說,正是這種心態,才會造成台灣金融秩序如此敗壞,請台銀不要忘了自己是官股銀行龍頭,納稅人與存戶的錢,「不是可以這樣讓你們亂搞的」
黃國昌說,簡黎芬與游國治的關係早是公開資訊,在過去的財報上已清楚揭露存在的利害衝突關係,這種嚴重違反利益關係衝突的放貸,「台銀竟然也閉著眼睛放行」。


窩裡反/吹哨者

冒生命危險舉報上級,這群「吹哨人」卻被無預警解職!從永豐金案,看金管會的自大無能
倪守衛/2017年6月28日
蔡正元+掏空及詐貸/王又曾/葉素菲/必翔掏空/王又曾我司法史  
6月16日,台北地檢署成功聲押了包括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在內的3名涉案人。幾個月來,自家員工檢舉、媒體大幅報導、立委積極介入,展現台灣公民社會的力量;金管會主委李瑞倉6月19日曾對此案發言:「別以為規避法令就是守法。」這話說得擲地有聲,可惜說得太晚、也說得太少!使得「三寶案」(編按:永豐金控對於與三寶建設間的超貸案)成為引爆金管會連串爭議做法的引信,同時挖開台灣金融監的大黑洞。
台灣金融監理的第一個黑洞就是「門神」
在何壽川被收押後,邱正雄緊急代理永豐金董事長,儘管才14天就請辭去職。但是,金管會在邱上任後馬上發出新聞稿,「肯定」邱在記者會上「提出改革的決心和改善規劃」…。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因此在臉書上寫下:「門神開口,金管會急著肯定,是看到門神就傻了嗎?」
黃國昌如此痛批不是沒有理由,因為「三寶案」發生期間,邱正雄正是「永豐餘投資控股公司」派到永豐金控的董事代表,他也曾擔任過永豐銀行董事長;公司法明定,董事是公司負責人,透過董事會「共同負責」公司的經營成果;邱身為永豐金董事、難道不必負「fiduciary duty」(受託人誠信忠實的責任)嗎?金管會官員沒有追究責任不說,反過頭來「肯定」老長官,實在讓人難解。
筆者在金融業任職逾20年,金管會的官威遠近馳名。一個科員層級就可以厲聲斥責金融從業者,唯獨這些門神有特權,隨時可以跟金管會長官通上電話;難怪卸任財經官員到大金控當門神的數量如此之多。事實上,不僅高階官員有「任意門」,據聞原先在金管會銀行局負責永豐金控窗口的洪姓科員,後來就轉換跑道進入永豐金,現正負責「三寶案」的危機處理。
在何壽川被羈押後,外界紛紛要求金管會追究永豐金控董事會、尤其是獨立董事與稽核的責任,可是,銀行局長王儷娟卻公開說,必須確認董事與該案有關聯性,「目前無確切事證,不能無限上綱。」問題是永豐金發生這種持續8年且金額龐大的弊案,難道從董事、到稽核,必須親自參與弊案、把錢放進口袋,才算有責任嗎?
其次,過去歷任金管會主委,大小事情幾乎都只跟金控董事長對話,很少直接面對有金融專業的高階經理人,偏偏國內金控董事長有金融專業的並不多,讓外界有「認錢不認專業」的觀感。像是「三寶案」爆發時,金管會主委李瑞倉也是用喝咖啡的方式約見何壽川,儘管事後何壽川還是被檢調收押,但是只跟金控老闆對話的印象卻已深植人心。
第三,在「三寶案」中,永豐金依金控法46條公告的授信金額,屢屢被發現漏報或不實,甚至在重大訊息的發布內容也常出現前後打臉的狀況。例如取得數十億元鉅額授信的J&R(J&R Trading Co., Ltd)公司,乃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私人的紙上投資公司,並不直接擁有上海1788大樓出售後獲利。但是永豐金發言人竟公開說:「等到調查結果出來,你們(媒體)就知道我們沒有違反任何程序」,或是說:「對於關係人交易,他(何壽川)自我要求嚴格」。其實相關內情、金管會早已掌握,永豐金相關人員明知上述說法與事實不符,可能涉嫌違反證交法,卻不見金管會有任何維護市場紀律的動作。
第四,也是我認為最嚴重的一個問題,就是金管會對「吹哨者」(Whistleblower,又稱舉報者、揭黑幕者)的不聞不問,甚至是有「加害」的情況。
台灣發生過的重大金融弊案,像是兆豐洗錢案、中信紅火案及購地案等,都不見任何董事或者經理人試圖阻擋,獨獨永豐「三寶案」,是由內部經理人在自行調查後,當面向金管會局長層級官員舉報,未料不到一周,永豐金控、銀行、證券的財務長與財務人員,就遭到無預警的解除職務、調動,甚至逼退
這種大規模的財務主管調動,不但獨立董事沒有依職權進行了解,金管會在看到事態發展後竟也悶不吭聲若非立委黃國昌、段宜康介入,這些冒著生命危險「吹哨」的金融從業人員,下場可能更淒慘,這情況如果不改,只會讓金融從業人員未來只能選擇默許或者協助犯罪,誰還敢去對抗或揭發呢?
最後,全球各個國家對於傷害金融秩序的事件,莫不採取立即矯正的措施,以確保監理品質,因為金融監理乃是維護市場紀律最即時、透明、有效的第一道門衛。唯獨台灣金管會違反世界潮流,凡事都推給檢調,殊不知,司法乃是最後一道防線,院、檢、調對於違法事實的調查及究責,往往是最後手段
趁著「三寶案」發生,期待金管會能亡羊補牢,早日清除(可能的)「內鬼」、迴避「門神」,且對金融犯罪能採取即時糾舉的處置,如此一來,社會大眾絕對會肯定金管會的作為,台灣金融監理也才有機會回歸正常。


炒股案獲不起訴 伍必翔:相信司法、力拚復牌
By 聯合新聞網, udn.com查看原始檔九月 13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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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3 18:50經濟日報 記者高行╱即時報導
電動輔具大廠必翔實業炒股案偵查結果13日出爐,時任董事長的伍蔣清明因結合市場派操控自家股票,遭台北地檢署依《證交法》起訴,而現任董事長伍必翔則因不知情,獲不起訴處分,對該結果,伍必翔表示,相信司法判決,並努力調整公司體質,拚復牌交易。
對於獲得不起訴處分,身陷炒股疑雲的伍必翔僅低調表示「相信司法」,對相關案情不願多說,待日後合適時機再對外說明,而對於市場關切何時復牌問題,他表示,將按照既定的目標進行,會努力在11前提交財報。
老字號必翔年初財務高層及獨董相繼求去,爆出公司治理疑慮,5月又爆發董事大變動,股價連11個交易日跌停,股價縮水逾七成,市值蒸發68億元,時任董事長的伍蔣清明和創辦人伍必翔緊接涉入炒股案遭檢調約談。連串地雷引爆,必翔傳出財務危機不說,也因財報難產而停牌,若11月大限前仍無法提出財報,將面臨勒令下市,投資人手頭股票淪為壁紙。
據了解,必翔上半年連續二季財報難產,主要因大陸子公司揚明實業多筆貸款流向不明,導致會計師不敢出具簽證。對此必翔發言系統表示,年中股東會已將涉及內線交易的董事長暨總經理伍蔣清明解任,並去除董事職務,完全退出經營,新任董事長暨總經理伍必翔接手後,聘請專業財務人士擔任獨董,協助釐清大陸資金流向拚復牌,唯資訊取得不易,盼外界能多給些時間。
必翔強調,伍必翔接掌營運後努力改善公司營運體質,現階段營運正常,電動輪椅和電動代步車出貨維持去年水準,至於前八月自結營收銳減逾四成,則是因少了子公司必翔電能營收所致。
必翔電能先前因大陸政策丕變,年初已停止對大陸客戶的電池出貨,營運陷入危機,5月間因輔導券商請辭被迫停牌,公司申請自興櫃下市轉為非公發公司,日前宣布減資25%,先前擬在對岸設立電池模組廠計畫喊卡,正規畫新的營運方向


投資中國 必翔疑假借款真掏空

2017-06-01

涉內線交易 再爆案外案

〔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交不出財報又涉內線交易的上市輔具大廠必翔,昨再驚爆疑涉掏空、作假帳案外案。一份銀行水單顯示,必翔子公司揚明實業曾借款給中國寧波的天一智能電池公司,而後者則「還款」給必翔中國總管理處副總戴佳瑀,這三方資金往來在去年九月特別頻繁;對照證交所今年四月曾抓包必翔隱匿揚明借款給天一,金額高達七.四九億元,必翔相關資金流向究竟為何,疑點重重。

  • 上市輔具大廠必翔再爆疑作假帳案外案,銀行水單顯示,必翔子公司揚明實業借款給中國寧波的天一智能電池公司,天一智能卻「還款」給必翔中國總管理處副總戴佳瑀。
(記者陳永吉攝)

    上市輔具大廠必翔再爆疑作假帳案外案,銀行水單顯示,必翔子公司揚明實業借款給中國寧波的天一智能電池公司,天一智能卻「還款」給必翔中國總管理處副總戴佳瑀。 (記者陳永吉攝)

證交所昨表示,目前正積極調查必翔的資金流向,有疑慮的部分已上報金管會並移送檢調;至於是否涉及掏空或財報作假,暫時無法評論。

必翔代理發言人李傳麒則說,他不清楚此事,並善意提醒記者「要小心寫」。至於必翔內部是不是有一位戴佳瑀,李傳麒僅說,中國子公司確實有一位戴佳瑀,但因他來公司沒有很久,都是用mail來往,沒見過本人,所以「也不知道戴佳瑀這三個字應該怎麼寫」。

子公司借款 進個人帳戶

根據本報獨家取得的部分銀行水單顯示,揚明實業去年曾以「預付款」為名義,多次匯款給寧波天一智能電池公司 ,天一過沒幾天,就以相同帳戶,以「往來款」或「還款」名義匯款戴佳瑀。

以去年九月廿六日為例,揚明將三筆資金分別是人民幣三百萬、五百萬及兩千萬元,透過中國建設銀行平湖支行營業部帳戶,匯到天一公司的中國銀行寧波市海曙支行營業部,用途註明為「預付款」。

三天後,天一就透過同樣的帳戶,將多筆資金匯給戴佳瑀在中國招商銀行上海分行的古北支行帳戶,資金用途為「往來款」;天一另外還有多筆同樣匯給戴佳瑀的款項,用途為「還款」。

資金有異 4月才被抓包

事實上,必翔隱匿子公司揚明實業將資金貸與天一公司,今年四月才被證交所抓包,之後必翔才揭露相關金額高達七.四九億元,遠超過限額的三千三百萬元,必翔這個資金流向的確有必要說清楚。

據了解,天一為一人獨資公司,資本額僅五百萬人民幣,成立才滿兩年,主要人員僅三人;根據其他媒體披露,這三人可能是之前買下必翔子公司必翔電能股份的寧波富邦員工。

近年重心放在研發電動車、電動代步車等事業的必翔,近來負面新聞不斷。先是創辦人伍必翔及其擔任必翔董事長的妻子伍蔣清明涉嫌炒作必翔股價,在上個月被搜索約談後,分別以兩百萬及三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之後又因以七.七億元購買旗下必翔電股份,遭金管會以違反內控規定,裁罰伍蔣清明廿四萬元;現再度傳出轉投資的子公司疑似透過借款給中國業者掏空公司款項或作假帳,對高達七.四九億元的借款流向何方?戴佳瑀和伍必翔夫妻有沒有關係?必翔有必要進一步釐清。


 

 

涉勾結房仲詐貸逾億!合庫3人各30萬交保
By 林宜靜,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四月 17日, 2017
合作金庫南京西分行賴姓經辦人員(左)涉嫌勾結房仲投資客,多次協助詐貸總額近1億元。台北地檢署今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並約談賴男到案。(圖/蕭博文)
國營銀行驚傳弊案!合作金庫南京西分行賴姓經辦人員2010年至2011年間涉嫌勾結陳姓房仲投資客,自,放任投資客以人頭對保、高估擔保品、違反內部審查規定,多次協助詐貸總額近1億元,台北地檢署訊後,今(18日)凌晨,依涉犯《銀行法》等罪,將涉案賴嫌、陳嫌及銀行襄理3人各以30萬交保。
合作金庫南京西分行賴姓經辦人員涉嫌勾結房仲投資客,自2010年至2011年間,放任投資客以人頭對保、高估擔保品、違反內部審查規定,多次協助詐貸總額近1億元,事後每筆貸款收受2至5萬元不等匯款,並接受喝花酒等飲宴招待。
台北地檢署昨(17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並約談賴男、李姓經理、黃姓襄理等3名合庫員工,並約談陳姓投資客的王姓女友到案,全案依銀行法背信罪嫌偵辦。
地檢署訊後依涉犯《銀行法》等罪,今(18日)諭令賴30萬元交保,至於李姓經理、黃姓襄理也都以30萬元交保,檢調將擇日約談未到案的陳男。


 

高中生扮165專員 2天騙到100萬
中時電子報作者張企群╱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10月24日 上午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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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張企群╱台北報導】
年僅16歲的蘇姓高中生,為貪圖每趟3000元車馬費,淪詐騙集團車手,短短2天,假冒165反詐騙專員身分犯案3次,得手100萬元。仍一臉稚氣的蘇姓少年供稱,他因經常蹺家,被詐騙集團吸收,只要接到上級電話指示,就專程從台中北上取款,每出一次任務就有3000元進帳,真的很好賺!
本月20日下午,台北市警中正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接獲轄區陳姓女子報案,表示當天上午10時許,她在家中接獲假檢警詐騙電話,騙她提領30萬元存款當面交付「監管」,事後覺得對方太年輕了,心生懷疑向警方求證,才知被騙了。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查辦,發現車手拿到贓款後,在北市中華路與南海路口搭乘計程車至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一帶客運轉運站。專案小組研判轉運站為車手藏匿地點,前往現地查訪埋伏,果不其然,當天下午3時40分許,該名車手再度現身,當場將蘇姓少年緝捕到案。
蘇姓少年供稱,他家住台中地區,因經常蹺家在外打工,經朋友介紹加入詐騙集團,由於他年紀太小,當不成假法官和假檢察官,被安排擔任車手工作,上級怕他年輕會出包,另外安排一名上級指導員跟在附近,得手贓款馬上交給指導員帶走,並付給他每趟3000元的車馬費。
警方查出,少年每次接到電話指示後,立即從台中搭客運北上,僅本月20日就犯案2次,得手60萬元,隔天再度北上犯案,又騙得40萬元,2天就詐得100萬元贓款。警方研判幕後集團犯案累累,昨先將蘇姓少年依詐欺罪嫌送辦,並擴大追查中。

力霸集團前主秘符捷先 淪為通緝犯今被抓

2016-08-29  17:33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北市刑大特勤中隊巡邏警網今天早上10時許,在台北市常德街附近見到一名老翁面容憔悴、心神不寧,員警擔心發生意外上前關懷,想不到一查居然發現老翁不但是通緝犯,而且大有來頭;該名75歲老翁居然是力霸集團主任秘書符捷先。

  • 警方將符捷先解送歸案。(記者王冠仁翻攝)

    警方將符捷先解送歸案。(記者王冠仁翻攝)

警方指出,符捷先數十年前擔任力霸公司主任秘書,還兼任大宗物資採購經理、旗下小公司董事長。他因涉及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的掏空等案件,協助掏空公司數十億資產,今年2月遭判刑2年,但遲未入監服刑遭通緝。

符告訴警方,他訴訟期間花光積蓄,「有苦說不出」,跑路半年期間大多躲藏在台北、新北一帶,「想不到竟然被抓到」。符最後被警方解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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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 Chi 2014/06/21 發表於 • 書摘 • 財經

如何掏空一間公司?
在台灣,幾乎所有重大公司弊案都必然伴隨著企業掏空。一個投資人或是一家公司的關係人要避免誤踩地雷,當然要了解常見的企業掏空手法。

不過,在回答這個問題前,要先定義一下什麼叫「企業掏空」。過去的年代由於小股東意識未抬頭,法律也不完備,因此傳統上的掏空是指,握有公司控制權的人透過他的影響力,把公司的資產移轉到他個人或特定的人名下,弄到最後公司只剩下空殼子和一堆負債留給銀行和債權人去承受。不過近年來隨著知識的進步,愈來愈多老闆們了解殺雞取卵不見得是好主意,更高明的辦法應該是把雞養著,三不五時把雞蛋偷回家才是王道。所以現代對於掏空定義不再是要把公司「掏到空」,只要是公司的錢或資產移到私人口袋之中,就叫做掏空。

為什麼要掏空公司?很簡單,因為這是人之常情。台灣多數企業都起源於草創時期老闆一個人獨資或是少數股東合夥,在大家又是股東又是公司經營者的情況下,反正袋裡袋外都是自己的錢,自然很少也不太有必要把公司的錢放進自己口袋裡。等到公司成長到一定規模,這時就會有外部股東加入,這些投資者通常只出錢不參與公司經營。如此一來,原有老闆會因為新投資者的加入持股比例下降,而新投資者又不見得完全清楚公司內部的情況,這時誘惑就會開始在老闆身邊打轉。等到公司更大,甚至股票上市交易,這時候老闆持股比例更低,甚至經常是不到30%,但公司相關的利益卻可能大上三倍都不只,這時「魔鬼」自然會對老闆招手:「你這麼努力工作,結果賺100元真的進你口袋的只有30元,這些投資人什麼事都沒做卻要分到70元真不合理。你為什麼不想辦法幫自己多賺一點,這是你應得的啊!」就是這樣的心態,往往開啟了老闆掏空自家公司的第一步。

話雖如此,也不是老闆自己想掏空就可以掏空的,畢竟公司還有其他董事、監察人以及代表外部監督的會計師等的存在。所以要掏空前的首要條件就是要取得絕對控制權。這件事在歐美上市公司並不容易,但拜台灣企業中常見的交叉持股和特有的「法人董事代表制」所賜,只要不是有外部董事或是市場派介入經營權,在台灣控制股東要取得絕對權力形成董事會的一言堂一點都不難,甚至是相當普遍現象。

順利取得絕對權力後,理論上接下來就可以盡情地掏空了。話雖如此,由於台灣掏空案例的層出不窮引起主管機關的注意、股東意識抬頭,再加上台灣企業的日益國際化和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這一切都讓掏空的手法愈益複雜化,還隨著時代變遷和法令規定與時俱進。以下就分別依不同等級掏空手法來進行介紹。

初級班
初級班階段的結構多半比較簡單,多由上市櫃公司(A公司)和老闆自己成立或以老闆親友掛名的公司(B或多家公司),以及真正交易對手C公司三方所組成。具體的手法如下:

.要求公司訂單過一手給以自己親友名義成立的公司:也就是A公司原本接到一筆訂單可以賺100萬,要求對方改向自己控制的B公司採購,再由B公司向A公司下單。最後利潤變成A公司賺30萬,而把最大的利潤留在老闆自己控制的B公司。類似的情況,也包括老闆指示將公司產品以低於市價賣給自己控制的B公司,讓B公司價格在市場上具有高度競爭力,甚至回過頭來和A公司競爭

指定進貨:針對公司重要原料,由老闆私人投資設廠和取得代理權,再以集團整合為由,指定A公司進料一定要向該公司進貨。

指定發包:舉凡A公司擴廠、購入資產,甚至公司大大小小用品都指定向B公司購買,再由B公司對外發包從中賺一手。

成立投資部門:以投資為名,把公司資金投資老闆個人設立的公司,再由老闆自家人擔任該投資公司主管,將公司投資資金化為私人花費。類似的情況還有以公益為名捐贈老闆家族實質控制的基金會。

.關係人交易:以高於市價向老闆或其關係人購入土地或房屋等資產。

擔保抵押:由A公司出面擔保B公司向銀行借款。甚至是以A公司定存單或資產作為抵押擔保B公司借款。接下來掏空B公司資產,由A公司擔負賠償。

移轉營業費用:將老闆私人公司相關人事及費用均掛在A公司上,由A公司代養老闆私人公司。

關係人承購債券:由老闆私人成立的公司發行債券,再由A公司認購。

庫藏股票:透過公司庫藏股實施,運用公司資金從市場上買進自家股票,大股東再乘機賣出或出清手中持股。

灌水資產價值進行超貸:這類掏空者多半同時擁有金融業和實業控制權,以實業公司製造假訂單或是高估資產價格模式向自家金融機構借貸,再運用對該金融機構的控制力通過該項貸款,來掏空這家金融機構。

賺取差價或傭金:利用手中權力,將公司資金指定買進特定金融商品或資產,而買賣仲介費則進入私人口袋。或者反過來,將公司有價值資產低價賣給他方,中間價差再由買方支付公司決策者。

關係人借貸:當然,最簡單的方法,直接叫公司財務把公司帳上現金以業主往來(借貸)或根本不需任何理由直接轉入老闆海外帳戶。

中級班
和初級班不同的是,中級班手法多牽涉到多家公司,甚至是海外公司。同時在金融操作手法上也更為專業,一般都要有專業人士在背後對上市櫃企業進行技術指導才做得到。我們同樣以A公司為主體上市公司,B、C、D三家為以A公司資金所成立的子公司。

虛增營收:由A公司偽造訂單出貨給自家海外B、C、D公司,造就公司營收大增,甚至是獲利大增的假象。再透過威脅和利誘模式要求A公司上游供應商E和F買回B、C、D公司存貨,再由E、F將同批存貨以原料名義銷往A公司後,再次以出口名義銷往B、C、D形成循環性銷貨。公司老闆可能透過這樣的假營收來炒作股票、向銀行貸款,或是利用B、C、D未上市會計稽核相較寬鬆特性,將公司貨款轉入私人口袋。

.切割獲利部門:切割A公司有價值部門獨立成為子公司,此後再透過不斷增資或員工認股模式稀釋原母公司股權,最後公司金雞母成為私人股權控制公司。

.金融工具套利:例如透過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ECB),再把ECB切割為認股權(Warrant)和債券二部分,由公司大股東透過海外私人帳戶或親友帳戶認購較低價的認股權,屆時如果國內股價上漲,則轉換為普通股賣出。反之,如果低於轉換價,則藉由董事會決議調整換轉價格,犧牲公司權益而作出對自己有利的決定。

.海外子公司:利用海外子公司不易查核特性,先透過三角貿易把利潤留在海外子公司,再以投資名義將該子公司現金購入不記名債券或特定金融資產,企業主再盜賣該項資產,將現金轉入個人帳戶。

高級班
高級班之所以高級,除了掏空手法承襲中級班的「國際化」之外,通常也結合了金融衍生商品或是國際投資銀行為客戶量身打造的金融商品。正因為這些金融商品具有高度「客製化」和「創新」,一般人包括專業人士都很難了解這些商品的價值和風險,甚至是背後隱含的交易條件。往往都要等公司無法再隱藏下去出事了或是相關人士「窩裡反」,外部人才能得知這些商品的全貌。高級班的案例就直接以素有「台灣版恩龍案」的博達科技的操作實務作為說明。

.信用連結債券(CLN,Credit Linked Notes)虛增銀行存款:2002年的博達科技因為大量虛假交易,造成應收帳款節節升高,讓財報數字看來不佳。於是博達董事長葉素菲先指示公司員工以個人名義在英屬維京群島設立一家紙上公司—北亞金融(North Asia Financial Limited)。由這家公司委託法國興業銀行發行8,500萬美元的CLN。在此同時,博達科技則是和菲律賓首都銀行簽約,先由博達海外假代理商以支付貨款為名匯入8,500萬美元於博達首都銀行帳戶內。再由博達和首都銀行簽定合約,以這筆存款為擔保指示首都銀行購入這筆以連結北亞金融為標的CLN。而北亞金融再依此和興業銀行取得8,500萬美元貸款。

在這個架構下,法國興業銀行和菲律賓首都銀行其實只是幫博達和北亞把錢轉來轉去,並收取高額手續費。但是從財報上看來卻是博達應收帳款的下降和現金存款部位的增加。殊不知其實這筆存款早就被凍結。等到博達後來申請重整時,首都銀行立即依原訂合約將購入的CLN轉給博達,並直接將帳款從博達帳面現金扣除。而另一頭北亞金融所獲得貸款的8,500萬美元則不知所蹤。

.應收帳款融資(Factoring)與零息債券(Zero Coupon Bond):2004年博達由於應收帳款過高、帳齡過長,簽證會計師強烈要求增提備抵壞帳費用。這將不利於博達的盈餘數字。於是葉素菲指示公司邱姓經理人同樣於英屬維京群島設立紙上公司—AIM Global。

接下來葉素菲和澳洲CBA銀行香港分公司和澳洲子公司CTB簽定以9折出售博達五大人頭客戶的應收帳款,並約定出售所得金額4,500萬美元限定存入博達在CBA銀行開立的帳戶中。緊接著AIM Global邱姓負責人再和CTB簽定合約買下這批應收帳款,並以這批應收帳款發行一年期的零息債券,這批債券全數再由博達以CBA帳戶中存款為擔保指示CBA購入。和上例一樣,透過類似的手法誤導博達關係人以為博達應收帳款下降和銀行存款增加的假象。以及不知情這筆存款早以被銀行限定使用,因此同樣地當博達發生信用違約和重整時,CBA直接將這批零息債券交付博達,並從銀行帳戶內扣除原有的4,500萬美元。

.海外可轉換公司債套利:2003年由於博達長期以假交易灌水營收,公司資金已出現不足的窘境,因此有意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5,000萬美元來籌措資金。但因在2001年博達發行國內可轉換公司債時已明定,日後發行的可轉債不得為有擔保發行,因此只好朝向無擔保可轉債發行。

由於當時博達財務不佳傳聞四起,深怕無擔保海外可轉債會發行失敗,於是葉素菲指示邱姓主管在英屬維京群島設立二家帳上公司—Best Focus和Fernvale,再由博達背書保證,由這二家公司分別向羅伯銀行(RaboBank)和菲律賓首都銀行各借款4,000萬和1,000萬美元。接下來再由這二家公司以借貸而來的5,000萬美元全數買下博達發行的海外可轉換公司債。

和前例相同,博達在擔保借款時即和這二家銀行在合約中簽定,未來博達發行可轉債成功後,取得的5,000萬美元需回存銀行並限制動用,倘若博達發生信用問題,這二家銀行有權把這二家公司債權交還博達,並直接從帳戶內扣除現金。

挾著海外可轉債的發行成功,博達並加碼在2003年11月宣布實施庫藏股。在二項利多加持下,博達股價上漲到17.4元,高於預設海外可轉債的轉換價15.08元。於是這二家子公司馬上在短時間把所有可轉債都轉換為普通股在股票市場上拋售,全部出售股權所得約5,314萬美元。取得資金之後,博達並未立即歸還借款,僅先歸還首都銀行借款的1,000萬美元,並將解凍金額匯回國內,做為取信國內金融機構之用。1,580萬美元則是匯進海外假代理商,再分批匯回博達來打銷過高的應收帳款。其餘金額部分透過首都銀行匯回博達做為前例購買ELN的利息費用,部分回流到葉素菲私人帳戶,甚至用以購買高盛證券針對博達的買進選擇權(Buy Call/Put Option),以此讓高盛買進博達股票避險,進而創造出外資看好博達前景的假象。至於原本向羅伯銀行借款的4,000萬美元卻未償還,這筆錢最後同樣隨著博達的重整而被羅伯銀行沒入。

.為海外人頭公司擔保借款:葉素菲先指示博達員工於英屬維京群島設立Addie公司,之後由博達和國內建華銀行(目前已併入永豐金控)簽定合約,由博達存入1,000萬美元做為擔保,由建華銀行海外子公司Grand Capital借款1,000萬美元給Addie,並限定該筆存款在Addie清還借款前不得動用。博達並簽下承諾書及開立取款條,一旦Addie無法清還借款或博達發生財務問題時,建華銀行得直接扣取該筆存款作為償還Grand Capital借款之用。最後結果也如同上例,Addie只是紙上公司,後來博達申請重整時,自然該筆存款被建華銀行取走,博達投資人帳面上看到的1,000萬美元定存只是名存實亡的現金。

利益大罪刑輕,讓台灣成為經濟犯掏空天堂
企業掏空在台灣算是履見不鮮,如一開始所述,這和人性貪婪及台灣現有公司制度容易造成控制股東一人獨裁有密切關係。事實上還有一個重要關鍵,我國司法對於重大經濟犯罪判刑過輕。以博達案主角葉素菲為例,因涉及掏空公司超過60億資金,二審定讞判刑14年。看似不輕,但其實依現行假釋規定,只要服刑過半,獄中表現良好即可申請假釋。另遑論在定讞前,不少重大金融罪犯常被法官以不相稱的保證金保釋,最後棄保潛逃。利大罪輕,無疑是鼓勵金融犯罪。

博達案後的確讓主管單位訂立了很多公司監理的規範,但在當今國際化和金融創新腳步下,很多交易都發生在海外,很多的不法所得也都留在海外,甚至國際投資銀行隨時可以幫這些有錢客戶量身打造所需產品,這讓不管是公司關係人或是主管單位及司法單位想要了解一家公司真正的情況難如登天。也讓傳統依賴分析公司財報進行決策依據的公司關係人很難確認公司財報的真實性。

透過法律的規範和處罰的確可以減少企業主鋌而走險的機會和誘因,但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再多的規則也管不了真的有心掏空的業者,真正的解決之道還是有賴於經營者自身的誠信和公司治理相關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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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掏空及詐貸/王又曾/葉素菲/必翔掏空/王又曾我司法史

沒收新制明上路 先討汪傳浦9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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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刑法沒收新制明天就要上路,即使被告未到庭宣判,法院仍可以單獨宣告沒收其不法所得。法務部也要求各檢察機關成立「追討犯罪所得專組」,積極追討社會矚目大案的不法資產,其中第一個將被開刀的就是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特偵組將援引新法,就汪傳浦涉及拉法葉案不法所得3.4億美金及幻象機案的5億多美金,共約9億美金,向法院聲請沒收,再持沒收裁判向瑞士追討。

法務部指出,汪傳浦被通緝,未回台接受審判,法院無法判決,我方無法就他在瑞士等國凍結的錢就無法請求歸還,導致我方向瑞士政府追討汪傳浦家族存在瑞士金融機構的資產,一直受阻;新制上路後,將原本為「從刑」的沒收制度,改為即使被告未到庭判刑,法院也可單獨宣告沒收其不法所得,我方可持法院裁判書透過司法互助請求瑞士歸還不法所得。


▲已逝軍火商汪傳浦。

還有像是食安案件中,大統長基公司販賣黑心油獲取暴利,但舊法只能對自然人沒收不法所得,新修刑法改為也可以對「法人」沒收不法所得;新法還規範因為他人犯罪而取得不法所得,也可沒收。

法務部表示,刑法沒收新制將單獨宣告沒收規定的適用及追討範圍從被告本人擴大至第三人以及不法所得變得之所有不法財產與資金,沒收新制在被告死亡、逃亡經通緝等情形均可適用,在被告將不法利得轉投資、購買豪宅、名車、裸鑽,或將不法資金轉贈子女、轉登記第三人名下,均係刑法沒收新制力追對象。

另外檢察機關查扣不法資產將依法變價,法務部也特別在7月1日在法務部官網上成立「查扣變價專區」,供民眾查詢,而且案件偵辦初期就扣案物以變價方式處理,除可於審理終結後優先賠償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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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吃公司就像血滴子」 謝金河:股民賠光叫不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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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金文化董事長謝金河。(圖/本報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電動車大廠特斯拉(Tesla)執行長穆斯克(Elon Musk)日前宣布,將以28.6億美元代價併購太陽能大廠SolarCity,不過由於他同時也是該公司大股東,惹得Tesla股東們不滿,認為該筆投資目的僅在紓困,市場分析師也因此給出負評。對此,財金文化董事長謝金河直言是「最壊的示範」,要眾人也緊盯宏達電是否會把AR、VR部門移轉到董事長的私人子公司。

謝金河24日在臉書發文,標題為「Elon Musk最壊的示範」,他指出,在公司治理上,最壞的範例是五鬼搬運,公司經營者把公司值錢的資產低價移轉到關係人手上,像當年華隆案,翁大銘把一股市價2000多元的國華人壽股票以每股120元轉給張建邦家族便是一例。

另一種狀況則是,公司董事長把個人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虧損,直接摜給公司,虧損由公司承擔,或是把有希望的子公司分拆到董事長私人投資公司,又或者把虧損累累的個人投資直接塞給公司,「這些吃公司的老闆,就像血滴子股,譲小股東賠光了,仍然叫不出來。」

謝金河直言,這次Tesla老闆直接用Tesla名義,以28億美元直接買下自己跟弟弟投資的SolarCity,市場引來惡劣評價,導致Tesla股價慘跌,虧損累累的SolarCity可能更陷困境;目前SolarCity市值只有21.8億美元,Musk卻譲Tesla以28億美元全資收購,這個動作模糊了Tesla專注電動車發展的純度,也讓他的公司治理形象被打上問號,對Tesla未來發展很不利。

最後,謝金河提醒,台灣也要小心同樣的現象,「大家也要盯緊宏達電是否把AR、VR部門移轉到董事長的私人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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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苯掏控弊案 張鍾潛、孫鐵漢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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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廣播公司 台苯掏控弊案 張鍾潛、孫鐵漢遭起訴
上市公司台苯遭掏空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檢調查出,前台苯董事長張鍾潛和前天籟董事長孫鐵漢,涉嫌以假交易和轉投資方式,將台苯資金挪用來投資天籟飯店,至少掏空5億元,因此,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將張鍾潛等9人提起公訴。

(杜大澂報導)

台苯在三年前爆發掏控案件,檢調發動搜索後,將曾經擔任經濟部次長的前台苯董事長張鍾潛約談到案,同時被帶回的還包括股市聞人,綽號「大公孫」的前天籟集團董事長孫鐵漢等人,經過檢察官調查後,22號全案偵結,張鍾潛等9人被提起公訴。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說明案情。「張姓被告等9人,分別違反93年4月28日修正前之證券交易法第174條第1項第5款之財報虛偽不實罪,101年1月4日修正前之同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之非常規交易背信罪,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項之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等,均提起公訴。」

檢調查出,當時的台苯董事長張鍾潛,和孫鐵漢涉嫌以假交易和轉投資價格過高的方式,買下天籟飯店,掏空台笨公司至少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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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司改 恭送王又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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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3 06:00

◎ 林裕順
王又曾債留台灣逃亡出境魂斷異鄉,再次凸顯台灣歷來司改成果仿如「紙老虎」虛張聲勢。

王又曾。(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一九九七年以來我國刑事審判「無年不修」,刑訴法迄今修正多達二十八次,變動之快可謂另類「台灣奇蹟」。同時,現行實務運用防止停押人犯脫逃「超越法規」,法院自創派員二十四小時監控、要求人犯派出所報到等等,不僅勞民傷財亦無實效,可謂「台灣特色」。美、日、德等國刑訴規範號謂「應用憲法」,我國草率修法、脫法運用,司法審判如何建立社會公信。
台灣現行刑事審判人犯監控之規範運用,均只侷限終審法院判決確定後方才啟動。雖然今年立院改選前最後會期,引發爭議未能審結的刑訴修法,亦僅增訂判決確定後「檢察官於必要時,得於裁判法院送達卷宗前行之。」然而,類如本次王又曾等審判未結即已棄保逃匿,本項逃亡防制修法「畫地自限」、「自欺欺人」,毫無防範功效。
刑事程序起訴、審理、執行「牽一髮動全身」,理應考量如何確保被告自始至終到庭。對照先進國家刑事審判防止脫逃「無縫接軌」,更是明定「重罪被告」到庭「聽判義務」,以及宣告重刑「當庭羈押」,均可防止被告棄保潛逃之機會。蓋基於「趨利避惡」之人性考量,法院宣判重刑者被告逃亡動機將會提高。
我國司法院主管刑訴修法權責,卻稱審判過程要求被告到庭聽判、重罪羈押或有「限制被告權利」、「違反無罪推定」之疑慮。然審理宣判若被告不到庭,法官「唱獨腳戲」、「喃喃自語」有何意義。同時,無罪推定不能拘泥「法匠思維」。亦即,若有何「合理懷疑」應判無罪,既要宣告重刑又無能羈押,仿如法官「自打嘴巴」。再者,現行法律並未明文規範授權下,法院無端要求警察追蹤人犯、監控出境出海等等,只是「紙上談兵」推託責任,「以鄰為壑」丟包警察。
刑訴程序拘捕、羈押等規範乃對抗罪犯逃亡主要利器,然近來台灣重大罪犯審理過程相繼棄保潛逃,在在打擊大眾對於政府執法信任與司法公信。因此,如何確保人犯面對審判、到庭聽判以及刑罰執行,應是未來司改要務。
(作者為中央警察大學教授、台日刑事法學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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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是離奇司法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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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鈺雄(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刑事法研究會執行長)

涉嫌掏空320億元的前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逃亡美國多年後傳出在美車禍身亡,結束他傳奇的一生,卻同時打開了潘朵拉盒,讓人一窺台灣司法如何「寬待」經濟罪犯的離奇事蹟。此外,涉嫌掏空幸福人壽127億元的前後任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案件日前言詞辯論;涉嫌違法吸金136億元的秦庠鈺,疑似已於案件上訴中,棄保潛逃至大陸。以上僅是冰山一角。在年輕人力博22K無以餬口薪資的當今台灣,經濟犯罪規模沒有達百億,上不了新聞;至於被告落跑、黑錢討不回來,則根本就不是新聞。曾因貧富差距懸殊、權貴買辦壟斷及是非黑白不分而引爆的太陽花怒吼,隨著再一次的政黨輪替,似已船過水無痕?為何說是離奇司法呢?在這個網路飆速的時代,台灣對付經濟犯罪的策略,一言以蔽之,就是叫司法人員游泳去追犯罪快艇,追不到時再回頭責怪司法無能。對抗經濟犯罪的法制架構,說來固然極其專業而複雜,但觀諸自歐美各國及國際經驗,大方向不外乎「追(訴)人、追(討)錢」。追人暫且不表,追錢部分,基本原則就是讓犯罪不值得(Crime doesn't pay!),故法制重心在於查扣並沒收犯罪所得,以徹底剝奪不法利得之方式讓經濟犯罪變成血本無歸的行業。然而,我國現行沒收制度,架構還定格在1905年仿效自日本明治舊刑法的「晚清變法圖強版」,定性還停留在沒收是一種「刑罰」(從刑說),其缺失在王又曾等案,一覽無遺。首先是付之闕如的「第三人沒收」。從王家父子涉及的力霸、東森諸案分析可知,其不法利得經常是先移轉到「紙上法人」(多為集團旗下小公司),作為資金的停泊港,再伺機移轉出去。由於自然人與各公司法人,法律上皆有獨立人格,因此,這些名義上是第三人的公司,於仍採「從刑說」的我國現制之下,並非沒收的對象,遂成為追討犯罪所得的重大死角。我國在21世紀還在奉行、適用這種落伍不堪的從刑說,可以說是比較法及法制史上的「活化石」,該說是台灣奇蹟嗎?其次是斷簡殘篇的「獨立宣告沒收」。人落跑了,不法利得就一筆勾銷嗎?被告潛逃海外,固然無從對其缺席審判、論罪科刑,但難道可以縱容其奢華揮霍,坐享犯罪所得嗎?當然不是!關此,歐美各國自20世紀中葉以來,早已擺脫沒收從刑說的束縛,爭先恐後採行各種形式的「非以定罪為前提之沒收」(NCBC=Non Conviction Based Confiscation)制度,作為窮盡剝奪不法利得之手段;亦即,不再以判有罪作為沒收犯罪所得的前提,偵審中若被告逃到海外去,亦可沒收。例如德國自1975年起施行的獨立宣告沒收(§76a StGB),再如英美歷史悠久、成效斐然的民事沒收(Civil Forfeiture),或如歐盟指令極力推薦的NCBC等。然而,我國現制,除違禁品等特別規定外,被告一旦逃亡,不法利得縱使留在國內,司法也是一籌莫展,遑論被告潛逃後客死異鄉的情形(不勝枚舉,除王又曾外,帳戶軍火佣金近300億元的汪傳浦,亦然)。法制落後至此,何怪司法恐龍呢?總言之,清末以來的沒收從刑說,隨國民政府飄洋過海,打造了台灣的經濟犯罪天堂。幸好,立法峰迴路轉,去年底通過、今年7月1日起即將施行的沒收新制,總算擺脫從刑說的「百年枷鎖」,引進了第三人沒收及獨立宣告沒收等新制。但恐龍法制將成明日黃花了嗎?未必!因為「徒法不足以自行」,向來被從刑說洗腦的台灣法律人,能否勝任這項「觀念轉型」的浩大工程,恐怕才是新制的成敗關鍵!最後是立法補足拼圖。分析我國歷來重大經濟犯罪可知,在沒收漏洞填補後,剩下兩塊大拼圖,就是防堵被告及其不法資金來去自如的羈押防逃與洗錢防制之修法。新國會的立委諸公們,該加把勁了!

陳師孟:用監察權彈劾司法界敗類

2016-05-29

〔記者陳鈺馥、蘇芳禾/台北報導〕台灣綠色逗陣之友會昨舉行「轉型正義怎樣做才有效」座談會,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指出,台灣司法根本沒獨立,目前監察院有十一席監委缺額,新政府應立即提名監委,送交國會同意,善用監察權來啟動轉型正義,彈劾司法界的敗類和政治打手。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對此表示,尊重陳師孟教授的意見。

  • 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中)、台北地院法官洪英花(左)昨參加「轉型正義怎樣做才有效」座談會,陳師孟呼籲新政府善用監察權來啟動轉型正義。(記者叢昌瑾攝)

    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中)、台北地院法官洪英花(左)昨參加「轉型正義怎樣做才有效」座談會,陳師孟呼籲新政府善用監察權來啟動轉型正義。(記者叢昌瑾攝)

第五屆監委的任期於二○一四年八月開始,到二○二○年七月任滿。監委員額共廿九人,前總統馬英九在二○一四年提名廿九人,但有十一人在立院行使同意權投票時被否決,留下十一席的監委缺額。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還發表聲明,指未獲通過的監委缺額,應留待下任總統再行補選。

「轉型正義最大障礙就是司法權護航行政權!」陳師孟指出,當年孫文創立五權憲法,就是發現中國人幾千年的帝制文化,不可能有司法獨立這件事,所以創造出監察權制衡司法權,台灣經過戒嚴時期雖然民主化,但黨國餘毒仍存在司法界,處處維護極權、反民主的政黨,扁案偵查過程中有政治力介入便是一例。

陳師孟說,在國民黨極權統治台灣時期,司法體系本身就是犯罪集團一部分,藉由司法來進行轉型正義,無疑是「請鬼拿藥單」,好在「憲法」、「監察法」將司法院法官列入監委彈劾權行使的對象,新政府要落實轉型正義,應該善用監察權去突破行政權的防護罩。

陳分析,監察院尚有十一席監委缺額,加入新血可執行轉型正義,過去彈劾法官、檢察官早有前例,但都是操守不良的案件,對於存心包庇前總統馬英九的政治幫兇則未處理這也是轉型正義最關鍵的一步。

洪英花︰司法院正副院長應立即辭職

台北地院法官洪英花則說,法官不是神,判決也不是聖經,台灣有許多法官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判決,自然不具實質正當性,甚至連司法院長賴浩敏、副院長蘇永欽,目前都是違憲違法在任,任期早在二○一一年九月底屆滿,卻仍在執行大法官兼正副院長職務,呼籲賴、蘇兩人應立即辭職,莫讓「大法官交錯任期制」繼續崩解。

黃帝穎︰監院應監督司改

律師黃帝穎也表示,台灣的行政權、立法權都有公民參與,唯獨司法權沒有台灣人民對司法極度不信任,頂新毒油案一審竟被判無罪,都讓人民無法接受。黃指出,目前立法院的「轉型正義促進條例草案」,雖對轉型正義有幫助,但並未包括對司法不法的究責,未來監院應積極監督司法院,讓司法進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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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王又曾大壞蛋 律師:象徵台灣扭曲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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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1 18:51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蔡正元+掏空及詐貸/王又曾/葉素菲/必翔掏空/王又曾我司法史

律師邱彰資料照。 圖擷自邱彰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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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邱彰今天(31日)在臉書上貼文指出「王又曾象徵台灣扭曲的法律」,台灣寫不出像樣的法律,因為國人怕訴訟,又不信任檢察官及法官,她希望台灣修出比較像樣的法律,造福選民,方為王道。

邱彰在2008年曾以公益律師身份,代表台灣100多位受害人至美國,提告前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及其妻王金世英詐騙新台幣百億元,美國加州聯邦法院法官判決管轄權成立。

力霸東森掏空弊案,原本在30日上午確定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的2個兒子王令一、王令台,各別因偽造文書及違反商業會計法被判刑,下午就傳來美國媒體消息,當地時間27日王又曾在一起連環車禍中身亡。邱彰:「今天看到台灣大壞蛋王又曾客死異鄉的消息,有點悟了。」

邱彰表示,美國是法治的國家,人民依法條說告就告,被法官判輸也會服氣,鮮少有人會認為審判結果是因為法官收取對方錢財。美國的判決是公開的,歡迎批評指教,因此它的法律訴訟趨於完整,才寫的出法律史來。

反觀台灣,邱彰表明指出,恐怕寫不出來,因為國人害怕訴訟繁複過程及龐大費用,又不信任檢察官及法官。台灣扭曲的國家形態及妥協下的法律,會讓受害人找不到正義,希望能修出比較像樣的法律,造福台灣選民。

邱彰台灣出生,為著名的公益律師及法律作家,現在是美國執業律師。

澄清未申請出境 王令麟:用自己的方式紀念父親

蔡正元+掏空及詐貸/王又曾/葉素菲/必翔掏空/王又曾我司法史

王令麟聲明中澄清,他並未申請出境,將會用自己的方式來紀念父親。(資料照,記者余瑞仁攝)

2016-05-31  09:5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在美車禍身亡,王又曾的兒子王令麟今天也發表聲明,澄清他並未申請出境,將會用他自己的方式來紀念父親。

綜合媒體報導,王令麟在聲明中表示,得知父親車禍過世身亡,想哭,卻流不出眼淚,但他認為父親能在90歲高齡,在沒有病痛的情況下,回到上帝懷抱中,也是解脫吧。

對於王又曾死後,多項傳聞,王令麟在聲明中也做出澄清。王令麟表示,大女兒在去年已完婚,在美國也從未與王又曾見過面。王令麟強調,他並未申請出境,不想讓家族之事再引起社會騷動,他會用他自己的方式來紀念父親。

因王又曾讓自己陷入牢獄之災,王令麟則說,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為人子女也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對於父親生前的錯誤示範,身為兒女,謹記在心,並深以為戒。王令麟也要特別向社會致歉。

王又曾走後,王令麟說他現在最在意的是,陪伴照護92歲高齡的老母。對於台美相隔無法在旁陪父親最後一程,王令麟說他會隔海三叩首,遙祭父親安息。

 

蔡正元+掏空及詐貸/王又曾/葉素菲/必翔掏空/王又曾我司法史

七子女先後判刑 剩王令一還在關

2016-05-31

〔記者錢利忠、項程鎮/台北報導〕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妻,因涉力霸東森掏空案潛逃美國,其五個兒子、二個女兒先後被判刑入獄,現僅剩次子王令一在監,長子王令台、四子王令麟、五子王令僑、么子王令興、長女王令楣、么女王令可等六名子女,均已執行完畢或獲得假釋。

  • 力霸王家刑期及現況

    力霸王家刑期及現況

王又曾共有六子、二女,除自立門戶的三子王令甫未捲入力霸東森掏空案外,其餘七名子女均被判刑。長子王令台因涉及力霸東森案,被依偽造文書、背信、商業會計法等罪,合併應執行三年八月徒刑定讞,去年五月十五日,矯正署通過他的假釋申請,是王家子女中首位獲假釋者;最高法院昨減刑改判一年十月確定,已獲假釋的他被視為已服刑期滿。

刑度最重的次子王令一,原合計刑度十二年六月,他也不滿法院判太重而提起抗告,最高法院昨減刑改判十二年確定,他已於一○二年十月發監執行,也是王家子女中,唯一仍在監服刑者。

身為前東森集團總裁的四子王令麟,被判刑三年十月確定,並在一○二年十一月一日入監服刑,前年十一月刑期過半報請假釋時,又捲入行賄獄政高官案,導致假釋案被駁回,直到去年十一月,王令麟服刑執行率達到八成,而獲高等法院裁准付保護管束而出獄。

身為前力霸董事長的長女王令楣,因涉力霸等案被判刑四年二月確定,一○二年十月報到發監執行,今年三月底,已達服刑二分之一假釋門檻,高院裁准假釋交付保護管束後,也已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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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橫死 掏空731億追不回

2016-05-3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力霸集團前總裁王又曾車禍死亡,台北地院表示,王又曾在台北地院尚有二件違反證券交易法、銀行法的刑案通緝未結,二○○七年起訴後通緝,通緝時效廿五年,二○三一年才期滿;昨王又曾死訊傳出後,北院表示,待收到警政署通知確認後,判決公訴不受理。

  • 力霸掏空案始末

    力霸掏空案始末

王令麟決申請解境 赴美奔喪

據了解,王又曾四子、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得知父親車禍過世的消息,晚間與幕僚、律師團研議後,決向高等法院與台北地院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的禁令,赴美奔喪。王令麟所涉獄政弊案在北院審理中,東森國際內線交易案則在高等法院更審中,兩案皆遭限制出境。

北院表示,王又曾另涉二○○○年健華營造貸款案的背信案,因刑法背信罪的通緝時效只有十二年半,北院去年五月已先判決免訴。

北院指出,外交部若確認王又曾死亡,會通知警政署,警政署依通緝資料發函法院;北院收到後,會先分「他」字案調查,查證屬實後,將改分「緝」字案報結,判決「公訴不受理」。

二○○七年一月初,力霸集團爆發財務危機,王又曾聲請重整,檢調立即偵辦力霸掏空、內線交易案,王又曾卻與四房妻子王金世英避居中國上海,一月十三日還飛往美國,北檢十五日通緝兩人,通緝時效至二○三一年,外交部也撤銷兩人護照。

同年二月十二日,王又曾夫婦搭機到新加坡欲轉往緬甸,但被新加坡海關攔截留置,原本要將兩人遣返台灣,但兩人大鬧機場抗拒,新加坡最終決定遣返美國,但王又曾身無有效的旅行文件與美國簽證,到了洛杉磯又被美國移民局留置,王金世英則順利入美,歷經訴訟,王又曾於同年八月在美獲釋。

北檢同年三月依背信、洗錢、內線交易等十四項罪名起訴王又曾等一○七人,王又曾被求刑卅年、併科罰金十七億元,王金世英求刑廿八年、併罰七億元;審理期間,王又曾的子女多辯稱不知父親的掏空計畫與人、錢去向,因信任父親而在核貸、投資等文書上蓋章,但法院大多不予採信,陸續判有罪。

至於王又曾的相關民事案件,北院資料顯示,一九九五至二○一五年共有六十九件,都已審理終結,包括返還房屋款、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返還不當得利、行使權利、假扣押、變更章程、變更與返還提存物、清償借款、破產宣告等,訴訟的對造包括證期會、中央存保中心與其餘數十人。

不只掏空 王家還有欠稅

有網友質疑,根據財政部資料,力霸集團旗下分別由王又曾之子王令一及二房陳佩芳擔任負責人的兩家企業合計欠稅四.二三億元,連欠稅也追不回嗎?財政部賦稅署坦言,因除非能證明大股東有不當規避行為,財政部才能就大股東名下財產追索稅款;且即使有繼承人,繼承人也僅須就繼承的財產範圍內納稅,王令一及陳佩芳名下還有多少資產,這也不無疑問,這筆欠稅並不容易追回。

掏空台灣731億 王又曾在美車禍亡

2016-05-31

〔編譯盧永山、記者張文川、謝君臨、王憶紅/綜合報導〕根據美國洛杉磯媒體報導,前力霸集團創辦人、曾是國民黨中常委的王又曾,於美西時間二十七日凌晨在洛杉磯高速公路發生連環車禍傷重不治,享年八十九歲,駕車的王妻王金世英受輕傷並無大礙;東森新聞雲執行董事黃寶慧證實這項消息;據了解,王又曾四子、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決向高等法院與台北地院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的禁令,赴美奔喪。

  • 涉及力霸東森掏空案的前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美西時間27日凌晨在洛杉磯高速公路發生五輛汽車追撞的連環車禍喪生,據當地媒體報導,王又曾的車是第三輛的奧迪A8豪華轎車,由其妻王金世英駕駛,剛好被夾在中間,嚴重的撞擊使車身起火燃燒。
( 圖:取自KTLA 文:編譯 方琬庭)

    涉及力霸東森掏空案的前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美西時間27日凌晨在洛杉磯高速公路發生五輛汽車追撞的連環車禍喪生,據當地媒體報導,王又曾的車是第三輛的奧迪A8豪華轎車,由其妻王金世英駕駛,剛好被夾在中間,嚴重的撞擊使車身起火燃燒。 ( 圖:取自KTLA 文:編譯 方琬庭)

  • 涉及掏空台灣731億元的前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在美國洛杉磯車禍喪命。(資料照)

    涉及掏空台灣731億元的前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在美國洛杉磯車禍喪命。(資料照)

9年前潛逃 列10大要犯

王又曾因涉及力霸東森掏空案,金額高達七三一億元,二○○七年初與王金世英潛逃出境後,遭發布通緝令,時效到二○三一年五月,被我國列為「十大通緝經濟要犯」。

根據洛杉磯當地媒體報導,王又曾是要與妻子參加孫女王辭茵(王令麟二女兒)的婚禮,由王金世英駕駛一輛奧迪A8豪華轎車,行駛在洛杉磯十號高速公路上時,發生五輛車連環追撞車禍,衝撞力道造成一輛油罐車油槽破裂,發生數次爆炸與猛烈火勢。

王被拋出車外 送醫不治

王又曾座車剛好被夾在中間,嚴重撞擊造成車身起火燃燒,坐在後座的王又曾被拋出車外當場昏迷,送醫急救無效後宣告死亡;現年六十八歲的王金世英僅左手臂及左肩膀燒傷,被送醫救治,沒有生命危險。

除了王又曾外,另一輛豐田貨車司機送醫後也不治;當地媒體引述加州公路警察指出,原只是兩輛車追撞事故,因後方車輛未及時減速,引發連環追撞事故。

據了解,王又曾四子、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得知父親車禍過世消息,與幕僚、律師團研議後,決向高等法院與台北地院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的禁令,赴美奔喪。王令麟所涉獄政弊案在北院審理中,東森國際內線交易案則在高等法院更審中,兩案皆遭限制出境。

北院指出,外交部若確認王又曾死亡,會通知警政署,警政署依通緝資料發函法院;北院收到後,會先分「他」字案調查,查證屬實後,將改分「緝」字案報結,判決「公訴不受理」。

台北市商業會理事長王應傑透露,王又曾有時會主動打電話給他,最近一次應是在出事當天;他言談中非常關心台灣經濟情況,對子女的官司更是念念不忘。

力霸案 創司法多項紀錄

二○○七年力霸爆發掏空案後,王又曾夫婦在中華商銀爆發擠兌、由政府接管的隔日就先潛逃中國、再轉赴美國;兩人一度離開美國,計畫經新加坡,轉往緬甸或中國躲藏,因不願返台面對掏空案官司,曾大鬧新加坡機場近十一小時,後原機遣返美國。

力霸案創下我司法史上多項紀錄,包括起訴人數最多、動員偵查人力最多、掏空及詐貸金額最高、交保金額最高及求刑最長等;光是力霸案的起訴書就厚達九四○頁,加上東森案四三二頁,共一三七二頁,厚八.五公分,重約四公斤。

王令麟假釋出獄 拚命處分資產

2016-05-31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身陷力霸集團掏空案後,以散裝運輸為主的東森集團作為根基再出發,目前積極活化資產,企圖轉型到零售及新媒體事業發展,以揮別力霸集團所帶來的陰霾。

  • 王令麟在去年11月獲得假釋出獄。(資料照,記者余瑞仁攝)

    王令麟在去年11月獲得假釋出獄。(資料照,記者余瑞仁攝)

王令麟去年十一月假釋出獄後,懸宕多年的東森電視台出售案,立即拍板定案,若順利出售,東森可以獲利達三十二.六億元。東森電視股權交易案目前則尚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核。

而喊了多年要賣的東森位在新北市關渡的一.一四萬坪土地,原本也在今年一月初露出眉目,計畫以股權出售方式賣給境外的偉章公司,交易價格將介於八十到八十五億元,但雙方因故未在一個月內簽約而破局。

另外,東森位於楊梅的東森山林渡假酒店將在今年第三季轉由麗多國際顧問公司營運,後續東森也不排除處分位於頭城的東森海洋溫泉酒店等。

對於東森陸續處分資產,東森董事長廖尚文說過,是為了要專注新媒體等核心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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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掏空公司

紙上公司買空賣空 女課長吞公司5億
By 聯合新聞網, udn.com查看原始檔一月 16日,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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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6 00:23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台南報導
股票上櫃的全球硬碟靶材大廠光洋應用材料科技公司許姓女課長和男友陳姓副理,涉嫌以五家境外紙上公司以買空賣空方式蠶食公司資產,並侵占黃金四百五十公斤,致光洋公司損失逾五億元;台南地檢署昨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侵占等罪嫌起訴兩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起訴指出,許姓女課長(卅九歲)在光洋科技公司負責貴金屬實體交易業務,與已婚的陳姓副理(四十歲)為男女朋友,二○一四年起虛設Alpha、SRT等五家境外紙上公司,以不實客戶基本資料表,佯稱這些公司已成立多年,或具一定規模及營業實績,蒙騙光洋公司不知情承辦人員。
兩人再以紙上公司與光洋進行各種貴金屬交易,成立龐大訂單,再依市場行情走勢和光洋公司有實際貴金屬進貨需求,挑選對己有利的訂價單,蠶食光洋公司資產。
市場價格後來走逆,紙上公司未履約,許女賠償部分公司損失,但遭取消交易授權。因出現資金缺口,她與陳共謀,以光洋公司名義與銀行交易黃金,利用出貨日、交貨日時間差,侵占四百五十公斤。
光洋公司因黃金被侵占遭主管機關命令停止交易,損失近四百卅萬美元。許女因不堪資金缺口,二○一五年十一月離職,隔年二月,她告知公司有筆黃金恐無法如期出貨給客戶,全案曝光。
檢方先後四次搜索、傳喚相關人員,前年底聲押禁見陳姓副理(四十歲)獲准,許女一百萬元交保,並查扣她名下四筆不動產。
陳姓副理辯稱自己沒看交易文件就蓋章;許女僅坦承挪用四百五十公斤黃金。雖匯還公司七千八百多萬元,但未賠償全部損失,因此檢察官請求法官對兩人從重量刑。另涉案被起訴的光洋陳姓女職員,因坦承犯行,且僅處理紙上公司的交易文件,檢方請求法官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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