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成公十三年》雲“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言簡意賅,常為後人引用而成習見之語,今人一般將“祀與戎”理解為祭祀與戰爭,如沈玉成《左傳譯文》雲:“國家的大事情,在於祭祀和戰爭。     原始含義的保留與擴大     由上可知“國之大事,在祀與戎”一語緣於劉康公對成肅公接收   肉不敬的批評,原始語境中的“祀與戎”並非泛指祭祀與戰爭,而是指祀禮與軍禮,均屬禮制範疇,具體落實為祭祖、祭社之禮,都與祭祀相關。“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言簡意賅,常為後人引用而成習見之語,其所指也漸由禮制範疇的祀禮與軍禮擴大為祭祀與戰爭,下面即以正史中引用“國之大事,在祀與戎”中“祀與戎”所指,探討其原始含義的保留和擴大問題。  如下表所示,自《漢書》至《清史稿》,正史中引“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凡16次,“祀與戎”大都指屬於禮制範疇的祀禮與軍禮,共有14次,常為正史中《禮志》、《禮儀志》等部分所採用。這種情況下的“祀與戎”所指皆與禮有關,原始含義得以保留,如《隋書》卷六十六《源師傳》雲,“師整容報曰:'此是龍星初見,依禮當雩祭郊壇,非謂真龍別有所降。'阿那肱忿然作色曰:'何乃幹知星宿!'祭竟不行。師出而竊歎曰:'國家大事,在祀與戎。禮既廢也,何能久乎?齊亡無日矣。'”4若與戰爭有關,則特指軍禮,如《清史稿》卷九十《禮志九》雲“三曰軍禮。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周官制六軍,司九伐,權屬司馬。而大軍旅、大田役,其禮則宗伯掌之。是因治兵、振旅、茇舍、大閱之教,而寓  、苗、 、狩之儀,以為社、 、 、  之祭。”5   正史中所引“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只有兩次是指祭祀與戰爭,分別見於《北史》卷二十六《宋弁傳》和《明史》卷三百二十《朝鮮傳》。這種情況下的“祀與戎”所指逸出禮制範疇,原始含義得到擴大,從目前材料來看,這種拓展理解在南北朝時期已經存在,但少見於正史,正史大多保留其原始含義。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所指逸出禮制範疇而與戰爭緊密聯繫,可能與《孫子兵法》及其註釋相關。《孫子兵法》開頭即云“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杜牧注“兵者,國之大事”雲“傳云:'國之大事,在祀與戎'”。1這就在“國之大事”的共同前提下,將“戎”與“兵”等量齊觀,忽視了“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出現的歷史背景和具體語境,消解了“戎”本身的禮制色彩。受其影響,今人一般也將“祀與戎”理解為祭祀與戰爭,如沈玉成《左傳譯文》雲“國家的大事情,在於祭祀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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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春,晉侯使郤錡來乞師,將事不敬。孟獻子曰:「郤氏其亡乎!禮,身之幹也;敬,身之基也。郤子無基。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師,將社稷是衛,而惰,弃君命也。不亡何為?」

三月,公如京師。宣伯欲賜,請先使,王以行人之禮禮焉。孟獻子從。王以為介,而重賄之。公及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成肅公會晉侯伐秦。成子受脤于社,不敬。劉子曰:「吾聞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以定命也。能者養以之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是故君子勤禮,小人盡力。勤禮莫如致敬,盡力莫如敦篤。敬在養神,篤在守業。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膰,戎有受脤,神之大節也。今成子惰,弃其命矣,其不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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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祀」即祭祀活動,在傳統社會是為祭禮,儀式莊嚴而隆重。「戎」則是軍事行動,對一國而言,是不得已而採取的戰略舉措。兩者同為「國之大事」應無問題。

國之大事 在祀與戎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這是《左傳》里的話,見於成公十三年,出自劉康公的一段說辭。

事情的起因是晉侯要攻打秦國,派特使郄錡向魯成公借兵,但這位郄錡在行事的過程中,不夠恭敬有禮,因此遭到孟獻子的非議。孟獻子是魯成公的高級副手,遇有朝拜周王等重要事宜,每與之同行。該孟氏批評郄錡說:“禮,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郄子無基。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師,將社稷是衛,而惰,棄君命也。不亡何為?”等於說郄氏的失禮不敬有負君命,無異於自己找死。因為在孟氏看來,禮的重要相當於人的軀幹,而敬則是人的立身之地,失禮不敬將導致無以立足。何況這位特使郄錡是晉景公的上卿之子,現在又作景公的兒子晉厲公的上卿,是為“嗣卿”,地位不可謂不顯要。越是地位顯要的官員如果行事不敬,後果越發嚴重。

國之大事 在祀與戎

而當同年三月,魯成公與晉侯朝拜周簡王,會同劉康公、成肅公準備一起伐秦的時候,成肅公在社廟接受祭品,也發生了失禮不敬的行為,這引起了劉康公的強烈不滿,大發議論說:“吾聞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以定命也。能者養以之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是故君子勤禮,小人儘力,勤禮莫如致敬,儘力莫如敦篤。敬在養神,篤在守業。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膰,戎有受脤,神之大節也。今成子惰,棄其命矣,其不反乎。”這段議論的名句便是“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祀”即祭祀活動,在傳統社會是為祭禮,儀式莊嚴而隆重。“戎”則是軍事行動,對一國而言,是不得已而採取的戰略舉措。兩者同為“國之大事”應無問題。因此一旦涉此二事,必須嚴謹如儀,慎之又慎。具體說,起碼要守住“敬”這個禮儀環節。因此劉康公對成肅公的批評,以及前面提到的孟獻子對郄錡的指斥,都是把“敬”提到“禮”與“不禮”的原則高度。出征時,“受脤”是“神之大節”,不敬的行為既不符合戎典,又有悖於祭禮。“祀與戎”兩件大事,都因這位成肅公的不敬而遭到了破壞

事實上,《左傳》里有不少戰例,都是因為國與國之間的失禮不敬,而構成兵戎相見的導火索。例如桓公二年:“秋七月,杞侯來朝,不敬。杞侯歸,乃謀伐之。”同年九月:“入杞,討不敬也。”宣公十二年,潘黨曰:“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鯨鯢而封之,以為大戮,於是乎有京觀,以懲淫慝。”成公二年,“晉侯使鞏朔獻齊捷於周,王弗見,使單襄公辭焉,曰:‘蠻夷戎狄,不式王命,淫湎毀常,王命伐之,則有獻捷,王親受而勞之,所以懲不敬,勸有功也。’”定公六年,范獻子言於晉侯曰:“以君命越疆而使,未致使而私飲酒,不敬二君,不可不討也。”斯可見作為“國之大事”的“祀與戎”,不僅“祀”的時候直接與敬相關,“戎”也常常關乎是否有敬存焉。

國與國之間交往中的失敬,極易導致交惡,甚至走到極端,猶不思轉圜,忍無可忍,便只好兵戎相見,是為大不敬也。《禮記·曲禮》云:“毋不敬,儼若思,安定辭,安民哉。”則“敬”為“安定辭”,小則可令一個人的之身心安適,中則可使家庭和睦,大則可以安國安民,豈虛言哉,豈虛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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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郭丹

在9月3日勝利日的閱兵大典上,中央電視台轉播實況時,引用了“國之大事,在祀與戎”這句話。此語出自先秦典籍《左傳》。《左傳·成公十三年》記載周朝大夫劉康公的話:“勤禮莫如致敬,盡力莫如敦篤。……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指祭祀,也指祭典。戎,兵戎,指兵器、軍隊,也指戰爭。春秋時期,對於一個諸侯國來說,祭祀和戰事是國家最重要的大事。《國語·週語上》說:“夫祀,國之大節也。”祭祀,是國家主權的象徵,主祭者,為一國之主。所以,祭典都是非常隆重的。中國是個重視禮和禮制的國家,“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禮”具有“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左傳·隱公十一年》)的作用。因此特別強調“禮,所以守其國,行其政令,無失其民者也”(《左傳·昭公五年》)。祭典,是最重要的國之大禮。春秋時期有“觀兵”(即閱兵)之禮,也是國家的大典。

春秋時期,諸侯爭霸,戰爭頻繁。但是,對於“戎”,春秋時期的人們已經有了多方面的認識。

一是對戰爭性質的認識。《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記載宋國的子罕說:“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兵之設久矣,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聖人以興,亂人以廢。”五材指金、木、水、火、土。兵器須用金與木做,用火與水鑄造,且載之於土地,所以說“兵”乃五材生之。而兵戎是威懾不法行為、伸張正義、安靖國家的工具,所以兵不可棄。戰爭不是目的,而在於威懾越軌者,宣揚文德,捍衛和平。

二是對戰爭作用的認識。據《左傳》記載,宣公十二年,晉楚發生邲之戰,楚國戰勝晉國。戰後,楚國的大夫潘黨勸楚共王築武軍京觀,即建築顯示武功的大土台,以此來炫耀楚國的武功。楚共王不同意,說:“夫文,止戈為武。……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故使子孫無忘其章。”“止戈為武”並非“武”字造字的本意,楚莊王藉以闡述他的以戰爭抵禦和阻止戰爭的思想。楚共王認為,“武”有“禁暴”等七德,武力的作用在於禁暴息兵,保有天下,武功不足以炫耀,反對窮兵黷武。

三是對兵戎與民心關係的認識。據《左傳》記載,莊公十年,齊魯發生長勺之戰,魯國曹劌論戰,認為魯莊公可以作戰的條件就是:“忠之屬也,可以一戰。”“忠”,包括保民、愛民、勤民、恤民、成民、撫民、教民、利民等內容,就是忠於百姓,取得民心。《左傳》裡面多次提到“忠,民之望也”“上思利民,忠也”。如成公十二年申叔時所說:“民生厚而德正,用利而事節,時順而物成。上下和睦,周旋不逆;求無不具,各知其極。”《左傳·宣公十二年》還引晉國士會的話說:“德、刑、政、事、典、禮不易,不可敵也,不為是徵。”又說:“德立、刑行、政成、事時、典從、禮順,若之何敵之?”德、刑、政、事、典、禮六事,是戰爭取胜對國內政治清明的要求。概括為一點,即政通人和者勝,政治賢明的國家是不可抵禦的。春秋時期晉文公“始入而教其民”“入務利民”,又“示民以義”“示民以信”“示民以禮”,終於取得城濮之戰的勝利。這些,都說明一個道理,民心向背是戰爭決定因素,要戰勝敵人,必須依靠廣大人民,取得人民的支持。

四是認識到“帥乘和”,同心同德者勝。《左傳·成公十三年》說:“帥乘和,師必有大功。”“帥乘和”即指軍隊上下一致,步伐整齊,是所謂“旅進旅退”。《國語·越語上》說:“吾不欲匹夫之勇也,欲其旅進旅退也。”此外,還特別強調一個“和”字。《左傳·桓公十一年》說:“師克在和,不在眾。”“和”者,團結一致,眾志成城,這就是軍隊最大的戰鬥力。

勝利日的閱兵典禮,為的是要“銘記歷史,緬懷先烈,珍愛和平,開創未來”。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閱兵典禮上最後說的:“讓我們共同銘記歷史所啟示的偉大真理:正義必勝!和平必勝!人民必勝!”閱兵典禮,再次應證了中國傳統文化所昭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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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中記錄了吉凶軍賓嘉五種禮儀,這五種禮儀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吉禮,吉禮主要講人對神明的祭祀,「國之大事,在祭與戎。」(《左傳》),國家最重要的事情一個是祭祀一個是軍事。【馨香雅句】周公制禮 哪些影響上千年 | 大紀元 https://bit.ly/3fYk0iT
古人相信我們人世間的事物都是由不同的神明掌管的,如土地之神、河神、山川之神等等,古語說「禮承天道以治人情」,禮不過是承接上天的道,來治理人間的秩序罷了,人間的秩序都象法於上天,所以首先要表達對上天的敬重。
對神明祭祀的很多典禮從周朝一直沿用到清朝,比如我們現在還能看到:明清紫禁城的南面有天壇,那是在冬至的時候祭天的,紫禁城北面有地壇,是在夏至的時候祭地的,紫禁城的東面是日壇,是在春分時祭日的,紫禁城西面是月壇,在秋分時祭月。
除了在國泰民安的時候,對神明進行祭祀,在遇到災年:如旱澇災害、蝗蟲、瘟疫這些天災的時候,天子也要進行祭祀,還要減少飲食進行齋戒,自我反省,是不是我德行有失,以至於天降災難作為懲罰呢。
除了梳理人和自然的秩序有重要的祭祀之外,《周禮》還體現在社會制度的建立上,《周禮》原名為《周官》,書中把治理國家分為六個部分,分別是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種官員下面又分屬六十項小官,所以加起來一共是三百六,是一個周天的循環。
《周禮》中六官的制度對後世影響深遠,後世以此為基礎形成了三省六部的制度,從隋唐一直沿用到清朝。
如天官後世稱為吏部,地官稱為戶部,春官稱為禮部,夏官稱為兵部,秋官後世稱為刑部,冬官後世稱為工部。
吏部主管官員的選拔考核,戶部主管百姓戶籍稅收等、禮部主管祭祀教育等、兵部主管軍事、刑部主管審判刑罰,工部主管土木建築。
我們現在的很多社會職能部門也都來自於這六部,比如民政部就來源於戶部,像教育部、宣傳部、外交部之前屬於禮部,國防部可能屬於兵部,公安、檢察院、司法這些屬於刑部,我們現在的建設部、交通部、水利部可能就是屬於工部。
除了社會制度對後世影響深遠,還有在國土的建設上,我們之前講過「居天下之中者曰中國」,中國一詞不僅僅是一種地理上的概念,更多是一種文化上概念,因為天上有個北極星,居於天中央的位置,周圍的星星都圍繞著他,人們認為那是天帝所在的地方,北極星所在的星區稱為紫微垣,所以地上皇帝所住的地方對應天上的紫微垣,隋唐時稱為紫微宮,明清時稱為紫禁城。
《周禮》中說:天子會在天下之中設立王城,之外五百里稱為候服,再往外五百里稱為甸服,再往外五百里稱為男服,再往外五百里稱為採服,再往外五百里稱為衛服,再往外就是蠻夷所在的地方了,再往外是鎮服,最外面的是藩服,就像籬笆那樣,那是國家最偏遠的地方了。
從這個形式上看天子居於中心,諸侯圍繞天子一層層向外延伸。這種建築形式,我們看現在北京城依然類似,從市中心開始,然後二環三環四環五環,城市按照同心圓的方式不斷向外延展,其他城市也有類似。
所以從人與上天的關係,到社會制度、城市建設等很多方面,《周禮》把這些秩序制度化,並且影響了中國上千年。關於中國的文化還有哪些呢,我們下次和您接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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