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統治的藝術》的主題是明朝軍事制度的社會影響。一代梟雄朱元璋打下天下之後,開始擘畫理想藍圖,包括世襲軍戶制度這個制度旨在讓軍隊體系自給自足。根據世襲軍戶制度,軍戶應出一人從軍。就從這個起點開始,微觀與宏觀的層面都開始出現變化。微觀的家族關係裡,應當推舉誰從軍?其他成員應否給他相當的報酬?如果從軍者逃兵,軍戶還得再出一人,在這種情形下,其他家族成員如何確保從軍者安心任職?宏觀的國家與社會的關係裡,這個制度到後來也出現有軍戶花錢請人當兵的現象。此外,更重要的是,為方便控制,避免地方勢力坐大,從軍者都是遠赴他地的軍營。部份到東南地區的從軍者,重新構築新的社會關係,後來甚至與當地官員一起走私。
這本書的重點在於,在軍戶制度下,軍戶們在抵抗與服從兩極當中遊走,找尋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由於這部作品是從族譜等民間資料著手,不但帶出截然不同於國家視角的歷史著作,也鮮活地帶出他們如何與朝廷博弈。「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是中國的著名的順口溜,也是《被統治的藝術》一書的註腳,這又是一則從舊時代沿襲到新時代的例證。 https://bit.ly/3HIR0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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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梅新兵入伍

 


軍政一體兵農不分

中國古代軍事制度

中國古代軍事制度古稱“軍制”、“ 兵制 ”。它隨著國家、軍隊的產生而產生,並與整個國家的經濟、政治制度相適應,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志,為統治階級的利益服務。從夏朝到清朝道光年間,中國軍制經歷了封建社會和封建社會兩大發展階段,它隨著政治制度的變化,由簡單到復雜、由低級到高級發展演變。主要內容包括:軍事體制、編制、管理教育、訓練、軍事職官、兵役動員、軍隊調發與戰時指揮、糧餉兵器與馬政保障等各項製度。其基本作用在於保障軍事建設,以便有效地準備和實施戰爭,確保統治權的穩固與發展
本 名 孫武 別 稱 孫子 出生地 齊國樂安 出生時間 公元前551年 去世時間 公元前479年 主要作品 《孫子兵法》 主要成就 著有《孫子兵法》

中國古代軍事制度
概況
中國古代統治階級為奪取和鞏固政權,在組織、管理、使用、發展和儲備軍事力量的活動中形成的一整套制度。
夏商
封建社會軍事制度據《尚書·甘誓》載,公元前21世紀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封建制國家──夏產生,作為國家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軍隊同時產生,並且建立了戰時軍隊編組與獎懲制度。夏王掌國家軍政大權,主要政務官“六事之人”,戰時便是統軍將領。根據甲骨文記載,商朝以商王為最高軍事統帥,以貴族大臣和方國首領為高級軍事將領。商軍出現了“師”的編制單位,建立了“登人”、“登眾”的兵役、動員制度和以射、禦、田獵為內容形式的訓練制度軍隊分車兵和徒卒,以車兵為主,主要裝備是畜力駕挽的戰車。西周軍制比夏、商有了很大發展,中央常備​​軍力量擴大,擁有“西六師”、“成周八師”和“殷八師”,共22個師。“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各諸侯國和一些貴族大臣雖有少量軍隊,但要聽從周王統一調遣。
封建社會軍制的特點
封建社會軍制的特點是:①與王權為中心的政治制度相適應,王是最高軍事統帥,常常親自統軍出征,方國諸侯的軍隊雖有一定獨立性,但戰時要聽王的調用;②常備軍由王衛隊發展演變而來,並不斷擴大,在征戰中起主要作用,戰時軍隊主要靠臨時徵發;③實行封建主貴族血緣種族兵役制和軍政一體、文武不分的民軍制;④軍政官吏實行世卿世祿制,與宗法制度相適應。
春秋戰國軍事制度
春秋戰國是封建制解體、封建制形成的大變動時期,代表新興地主階級利益的各諸侯國君,在改革政治、經濟制度的同時,紛紛改革軍制,以適應政治、經濟變革的順利實現。如齊國“作內政以寄軍令”,鄭國“作丘賦”,魯國“作丘甲”,晉國“作爰田”、“作州兵”。尤其是戰國時秦孝公任用商鞅實行變法,建立軍功爵制,健全戶籍,什伍編組,向農民徵收軍賦等。春秋戰國時期還出現了以《孫子》為代表的一大批軍事專著。在變法圖強、爭當霸主、進而以武力統一天下的激烈角逐中,改革創新者上升,因循守舊者沉淪,春秋初一百多個國家到戰國初只剩十幾個,最後全部被秦國統一。春秋戰國時期軍制發生了許多重大變化:①一些諸侯國實行改革使國力軍力上升,王室衰微,失去了對諸侯國的控制能力,“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大夫出”。②產生了以徵發農民為主的郡縣徵兵制,軍賦也由農民承擔,擴大了兵源與軍賦。③軍事與行政編制相結合以利戰爭動員。軍隊擴大,建制由“師”發展到“軍”。④戰爭規模和區域擴大,由平原發展到山地和江河水網地帶,車兵之外又有步兵、騎兵和水兵,步戰代替車戰成為主要作戰形式。⑤文武明顯分職,並產生了憑兵符發兵和獎勵軍功等製度。⑥軍政一體化的國家體制轉變為相對獨立於行政體制的以國君為中心的高度集權化軍事體制
封建社會軍事制度中國封建社會經歷了由春秋戰國到秦、漢,由三國、兩晉、南北朝到隋、唐,由五代十國、宋、遼、夏金到元、明、清三次大分裂和三次大統一。與此相應,封建軍制也經歷了初創期、發展期和晚期。
初創期公元前221年秦統一六國後,為適應君主集權制封建國家政體的需要,逐步確立了以皇帝為統帥,中央軍為主力,中軍與外軍相表裡,地方軍與邊防軍相呼應,正規軍與地方武裝相結合,內重外輕、以重馭輕的武裝力量體制,並為歷代封建王朝所繼承和發展。
秦漢軍隊
大體可分為中央軍、地方軍和邊防軍三部分。漢承秦制,其京師兵(中央軍)包括南軍、北軍。郎官、衛士和屯兵,分別由郎中令(光祿勳)、衛尉和中尉(執金吾)統領,分掌宮廷內外宿衛、警戒和京師衛戍。武帝時增北軍為八校,東漢又改為五營。地方軍有材官、騎士和樓船(水兵)三個兵種,由郡尉(都尉)和縣尉協助守、令統管,每年進行射禦、騎馳和戰陣訓練,秋季進行“都試”。平時維持社會治安,戰時憑兵符應調從征。東漢光武帝時與民休息,曾下詔罷郡國都尉和地方兵。秦漢以徵兵為主,男子一般17歲傅籍,23~60歲服役,役期2年左右。徵兵不足以募兵補充,也徵發刑徒為兵。東漢罷郡國兵後,遂改以募兵為主,徵兵為輔。
魏晉南北朝
發展期魏晉南北朝沿東漢軍制,因國家處於分裂狀態,軍事繁興,軍制複雜多變。新軍制突出者有:①都督制。統治者為動員地方力量鎮壓人民的反抗,維繫搖搖欲墜的中央政權,便擴大地方權力,州牧、刺史多加將軍稱號,將軍持節都督一州數州軍事,或都督中外軍事,專擅一方軍、民、財政大權。人民反抗雖被鎮壓,但同時也形成了威脅中央的地方割據勢力。②世兵制。在地方勢力崛起過程中,召募來的大量私屬武裝家兵、部曲等,逐步上升為政府軍,軍人與其將領保持著封建依附關係,職業兵增多。統治階級為保持一定兵源,將軍人家屬編為軍籍,成為“士家”,強迫他們世代從軍。士家不僅成了兵役的固定承擔者,而且成了統治階級控制軍權的人質。世兵制下軍人地位低,素質差,戰鬥力弱。③沿邊少數民族的部族兵制。隨著中央集權下降,邊境一些少數民族的武力上升,開始向中原富庶區擴張。軍事上保留本民族特點,並參用漢軍制,形成了獨特的部族兵制。如北魏的兵戶制和鎮戍兵制,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府兵制創立於西魏大統十六年(550),設8柱​​國12大將軍、24開府將軍,統24軍。早期府兵自相督率,自帶弓刀,不編戶貫,將領無論何族均用鮮卑賜姓,軍人也從主帥之姓,帶有濃厚的部族兵特色。隋、唐重建和發展了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改革早期府兵制,軍戶編入民戶,軍人受田。府兵在鄉為農,在軍為兵,實行兵農合一、寓兵於農制。府兵調遣、指揮權均歸朝廷,中央設16衛(隋初為12衛府),12衛下各轄軍府。軍府按“中外相維、重首輕足”和“居重馭輕”方略,分佈在京城和衝要地區。府兵每年上番宿衛京師,部分駐守軍事要地,戰時憑符徵調。唐代折衝府分上中下三等,統兵800~1200人不等,全國最多時設634府,約60萬人。中央禁軍除以府兵上番者為南衙禁兵外,還有來自召募的北衙禁兵。隋、唐還設有兵部,作為中央三省六部政府機關的軍事部,掌軍事行政和武官選授。邊防軍事機構有鎮、戍、關、軍和守捉。民眾武裝有團結兵、士兵等。唐朝還制定了衛禁律、擅興律、兵部式、兵部格等較完備的軍事法律,使軍制法律化。中期後,府兵制崩壞,募兵制興起。唐末各節度使憑藉自己控制的地方政權,豢養大批軍隊與中央抗衡,改變了“內重外輕”態勢,出現了安史之亂和五代十國“兵驕則逐帥,帥強則叛上”的分裂混亂局面。
北宋
960年趙匡胤重建統一的封建政權北宋,並吸取晚唐五代軍閥割據的教訓,改革軍制,強化皇權親掌軍隊建置、調動和指揮權,其下兵權三分:“樞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諸軍,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軍隊分禁兵、廂兵、鄉兵和邊境地區的蕃兵。禁兵是主力,最多時達百萬以上,實行“居中馭外”的“更戍制”。神宗時,王安石配合政治體制改革,改革軍制,一度實行保甲、保馬和將兵法。同時設立武學,實行武舉以培養選拔軍事人才。南宋軍隊主力為屯駐大兵和三衙諸軍,體制基本未變。宋代實行募兵制,曾實行過依“兵樣”選募和給兵士刺字以記軍號的作法。五代、兩宋時期北方地區出現過遼、西夏、金等少數民族政權,其軍制多帶部族特色,如遼朝部族軍和兩院制,金朝猛安、謀克制等。
元、明、清
晚期元、明、清為封建軍制晚期,因蒙、滿族入主中原,軍制上反映出民族大融合的鮮明特徵。元初軍事與社會組織融為一體,各部落按百戶、千戶、萬戶編制,上馬出戰,下馬牧養,兵牧合一。南下後設樞密院、行樞密院和兵部等以加強中央集權。軍隊包括蒙古軍、探馬赤軍、漢軍和新附軍,分宿衛和鎮戍兩大系統,實行軍戶制和軍官世襲制。明代實行以屯田制為基礎的衛所軍制,全國遍設衛所,控扼要害。軍隊分京軍和地方軍兩大部分。中央設五軍都督府掌全國衛所軍籍,設兵部掌征討、鎮戍和訓練。戰時命總兵官出征,戰罷兵歸衛所,將印歸朝,實行統軍、調軍與指揮權分離的,軍不私將、將不專軍的製度。
清代
清代前期主要實行八旗、綠營兵制。八旗兵制是以八種顏色的旗幟為標誌編組,兼有軍事、政治和生產職能的“兵民合一”的滿族兵制。太宗時增設蒙古和漢軍八旗,共為24旗。入關後,八旗兵已脫離生產,並分為禁旅(京營)八旗和駐防八旗,軍隊直屬於國家而不再歸旗主私有。綠營兵制是參照明朝衛所製建立的漢族兵制。綠營兵由招募的漢人和收編的漢族地主武裝組成,以綠旗為標誌,以營為單位編組。八旗兵和綠營兵都實行薪給制,按年月發給一定的銀餉和米糧。與元代在非蒙古軍中設“達魯花赤”為監軍官的作法類似。清代以八旗監綠營,八旗兵薪餉和武器裝備都優於綠營兵,這是政治上的民族歧視政策在軍制上的反映。
1840年鴉片戰爭後,封建軍制開始全面崩潰,清朝八旗、綠營兵為勇營和新軍取代。新軍和近代海軍的出現,標誌著中國古代軍制向近代軍制的過渡。
封建軍制的特點
概況
封建軍制的特點封建軍制的核心是與君主專制主義政治制度相配合的軍事集權制,表現在:①皇帝是當然的最高軍事統帥,一般親掌軍隊組建、調動、命將與指揮權。②統兵、調兵與戰時指揮系統三權分離,便於分而治之。③以皇親國戚和親信近臣任監軍,監督將領,控制軍隊。④保持一支精強的以宿衛軍為骨幹的中央軍,藉以居內馭外,鞏固皇帝的獨尊地位。⑤以中外相維、文武相制的手法,來製約和控制軍權。⑥關於集權與分權問題,有兩種情況:一是為了屏藩皇室,分封同姓子孫,給封國以一定軍事權力,結果往往事與願違。如西漢分封與“吳楚七國之亂”,西晉分封與“八王之亂”。二是當封建王朝政治腐敗,人民紛起反抗,天下大亂時,為了挽救危局,中央放權於地方,其結果也事與願違。地方實力派在鎮壓人民起義的同時,擴充自己的實力,與中央分庭抗禮,或割據一方,或以武力取而代之。如東漢末農民大起義與三國的形成,唐末農民大起義與五代十國的出現。
少數民族及起義軍軍制
此外,邊境少數民族軍制和農民起義軍軍制也獨具特色。少數民族通常實行兵民合一的部族兵制,進入內地漢族區後即開始向漢族中央封建軍製過渡。從陳勝吳廣起義到太平天國革命,農民起義軍軍制體現著農民階級內部新型的階級關係和“均貧富”、“等貴賤”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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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戶政展 看爺奶光陰故事
旺報-地方
2016-08-31 04:24

你知道「賣卜」是算命師、「查媒嫺子」是與家婢所生的子女嗎?新北市民政局昨起至9月1日,一連3天在市府1樓西側大廳舉辦「戶政創新成果展」,展出新北市百年來的珍貴戶政史料、文物,許多特殊的職業、身分名稱,讓參觀民眾大開眼界。
民政局長江俊霆表示,這些珍貴的戶政歷史文物都珍藏在各戶政事務所的檔案室,溫濕度嚴控,相當珍貴;市長朱立倫參觀時也驚呼:「我的出生證明就是長這樣耶!」他笑說,感覺自己走進了時光隧道。
民政局展出的百年戶政文物,從日治時代戶籍資料、台灣光復初期1946年戶籍登記申請書、戶口清查表,還有第1代到第6代身分證的演變、戶口名簿、印鑑條、出生證明、結婚證明書、門牌等的演進樣貌;朱立倫笑說,這些珍貴文物讓他覺得好懷念。
蘆洲戶政事務所課長蕭俐俐說,日本人以毛筆謄寫資料,從日據時期留下的泛黃戶政史料中可以看到,當時日本登記的戶政資料已非常詳細,除註記省籍外,還記載成員資料,甚至還記錄是否「纏足」、「種痘」,甚至連不再繼續纏足、接種過幾次牛痘疫苗都留下紀錄。
此外,還有「阿片吸食」欄,記載家中成員是否吸食鴉片;「職業」欄的「賣卜」代表算命師、「左官」為泥水匠、「花摘」則是採花工。
家庭成員稱謂也相當特殊,例如「媳婦仔」是童養媳、「過房子」是同宗的養子、「庶子」是與妾所生的子女、「查某嫺」是女幫傭或家婢、「查媒嫺子」就是與家婢所生的子女,也反映出當時妻妾成群,甚至與奴婢一起生子的社會現象。
除了展出百年戶政史料外,每天上午與下午各發送限量150條月老紅線,吸引民眾大排長龍。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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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在宋朝,身為女性的花木蘭還要代父從軍嗎?
Knowing作者編輯部 | Knowing – 2017年3月8日 下午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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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來源為Pixabay)
歷史上究竟有沒有花木蘭這麼一個人呢?許多研究者都相信確有花木蘭其人,並考證出花木蘭為北朝女性,很可能是北魏的鮮卑族人,因為「木蘭」就是一個鮮卑姓氏(花木蘭不姓花,花字明顯是後人加上的);而〈木蘭詩〉中有「可汗大點兵」句,「可汗」即為北魏皇帝的稱呼。
花木蘭到底有哪些可歌可泣的歷史功績,讓她成了民族英雄?好像也沒有。她只是女扮男裝,代父從軍而已。說她有孝心、勇敢,都沒問題,但離「民族英雄」還是有一段距離吧?不過我不打算爭辯花木蘭是不是民族英雄。身為一名歷史研究者,我更願意討論一些知識性的問題—比如為什麼花木蘭非得要代父從軍?
如果讀過北朝民歌〈木蘭詩〉,就會知道那是因為「昨夜見軍帖,可汗大點兵。軍書十二卷,卷卷有爺名」。北魏皇帝(可汗)發下徵兵令,花木蘭父親名列其中,必須應徵。但花木蘭父親年歲已大,又是「阿爺無大兒,木蘭無長兄」,如何是好?顯然,可汗的這次大點兵,已經給木蘭一家子帶來了愁苦,所以〈木蘭詩〉開篇寫道:「唧唧複唧唧,木蘭當戶織。不聞機杼聲,惟聞女嘆息。」花木蘭想必輾轉難眠,思量了一夜,才終於想到了對策,下定了決心,「願為市鞍馬,從此替爺征」。
那麼你會不會問道:既然「阿爺無大兒,木蘭無長兄」,北魏政府又為什麼非要木蘭家派丁入伍呢?木蘭家不應召從軍不行嗎?不行。因為北魏實行的是府兵制。所謂府兵制,就是朝廷將一部分民戶劃為「府戶」(軍戶),免其「租調」(人口稅),但軍戶必須世世代代服兵役,當朝廷需要士兵上戰場時,每戶要出一名男丁應召出征。父死子替,兄亡弟代,不可以逃役。花木蘭家無疑被劃為軍戶,列入了軍籍,所以可汗的軍帖上才「卷卷有爺名」。軍令傳下來,花木蘭只有兩條路可選:要麼讓老父親上陣,要麼自己女扮男裝、代父從軍。
府兵制度之下,軍戶不但有服兵役之義務,而且每次入伍,所需盤纏、糧食、兵器、馬匹,都得自己解決,朝廷是不會掏給你一文錢的。你看〈木蘭詩〉中,花木蘭出征之前,先要「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才「旦辭爺娘去,暮宿黃河邊」。
北魏這一極富中世紀色彩的府兵制,一直延續到隋、唐。中晚唐之後才瓦解消亡,隨後募兵制興起,宋代實行的就是募兵制,當兵成為一種基於自願選擇的職業,入伍不再是臣民必須履行的義務—換言之,宋朝人已經不用服兵役了。
既然是募兵制,國家當然需要給入伍的士兵支付薪水。宋代將士的薪水是多少呢?大致而言,一名普通士兵,每月可領錢三百文至一千文不等,大米二石左右(相當於一個成年人半年的口糧),以及若干春冬衣物。俸錢、糧食與衣物都是定期發放的,此外又有各種名目的補助,如「招刺利物」,即新兵入伍刺字之後領到的第一筆「衣屨緡錢」、「郊祀賞賜」、類似節日補貼的「特支錢」、戍邊士卒獲得的特別補助「銀鞋錢」、出戍時計口發放的錢糧補助「口券」、冬季發放的薪炭補貼「柴炭錢」等。
毫無疑問,這樣的募兵制只能建立在龐大的軍費開銷之上,也唯有宋朝發達的商品經濟與擴張型的財稅制度,才能支撐得起。但軍費開銷還是給宋朝帶來沉重的負擔,宋人說:「天下六分之物,五分養兵,一分給郊廟之奉、國家之費,國何得不究?民何得不困?」此說雖然有些誇大,不過養兵的成本確實給宋朝製造了巨大的財政壓力。
儘管如此,我還是認為募兵制更具現代性,它使平民擺脫了服兵役之苦—儘管在一千年前的宋代可能顯得有些超前了。宋朝大臣曾有過「議養兵之弊」的辯論,大臣韓琦堅決不同意廢除募兵制,他說:「養兵雖非古,然積習已久,勢不可廢。非但不可廢,然自有利民處不少。古者(強行徵兵制)發百姓戍邊無虛歲,父子、兄弟、夫婦常有生死離別之憂。論者但云(募兵制)不如漢、唐調兵於民,獨不見杜甫詩中〈石壕吏〉一首,讀之殆可悲泣,調兵之害乃至此。」在府兵制下,服兵役為強制之義務,這才會發生〈石壕吏〉那樣的荒唐劇,也才會出現花木蘭這樣的代父從軍之人。募兵制則可以避免這些不正常狀況的發生。
不過宋朝之後,元、明、清都未能推動募兵制的發展,反而退回北魏、隋唐的府兵制。以明代為例,朱元璋繼承元統,延用軍戶制度,一批平民被劃入軍籍,世代承擔起服兵役的義務,子子孫孫都必須入伍當兵。每一家軍戶的男丁都要分好正丁、次丁、餘丁、繼丁等名次,正丁必須到官府指定的衛所(通常很遙遠)服兵役,如果死亡,則由次丁、餘丁、繼丁依次遞補。軍餉則由軍戶屯種自給,不取於賦稅。朱元璋曾因此而自誇:「吾養兵百萬,不費民間一粒。」其實,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朱元璋養兵的經濟成本只是被轉嫁到軍戶身上去了。況且,軍戶制的社會成本更加巨大—它只能依靠落後的中世紀制度來維持:身分社會、人身與戶籍控制、強制服役、實物徵調與自給自足的供給系統。它不需要市場,不需要貨幣化,更不允許有人身自由。
這麼說來,花木蘭替父從軍的故事,可以發生在北魏,也可以發生在隋、唐,當然也可以發生在明朝的朱元璋時代,如果明朝的女子有如北朝女性那麼強悍,但不可能發生在推行募兵制的宋代。
說完木蘭從軍故事背後的制度變遷,現在你大可以讚美花木蘭她的孝、她的忠(多麼傳統),也可以盡從女權主義的立場歌頌花木蘭「巾幗不讓鬚眉」的女性覺悟(多麼現代)。但是,凡此種種美德,其實都建立在花木蘭以及她的軍戶家庭無從選擇的「不自由」之上。


洪武初年,明太祖接受劉基的建議,設立獨具特色的「衛所制」,即在全國各個要地建立軍事據點「衛」,每一衛有5,600人,長官稱為指揮使,管轄五個千戶所,每個千戶所有1,120人。千戶所下轄十個百戶所,一所謂112人,百戶所下設兩個總旗,總旗下再設五個小旗,每個小旗為10人。千戶所的長官成為千戶,百戶所的長官稱為百戶。而中央初設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1380年)改為五軍(即中、左、右、前、後軍)都督府為最高軍事機關,掌管全國衛所軍籍。
當發生戰事時,中央的兵部會奉皇帝旨意,派將領統率這個衛中的5,600名士兵出征,指揮使沒有權力使用。戰爭結束後,將領繳印於朝,官軍各回衛所。這種統軍權與調軍權分離和將不專軍、軍不私將的制度,保證皇帝對全國軍隊的控制。
而在平時,衛所的部隊除了訓練外,主要從事農業生產,讓他們自給自足。衛所軍士和軍官的身份都是世襲的,其好處是將不知兵,兵不知將,不會出現謀逆,而且可節約大量軍費。
明成祖時期繼承了明太祖在軍事上採取的衛所制。在東北眾多部落歸降後,成祖設置奴兒干等衛所,其後在當地又相繼建衛所達130餘所,所轄居民有蒙古、女真、達斡爾等少數民族。
【文史】明成祖開疆拓土 疆域逾1300萬平方公里(上) | 庫頁島 | 朱棣 | 威德遐被的永樂大帝 | 大紀元 http://tinyurl.com/y2h6jw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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