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收回金山青年活動中心 新北市議員白珮茹批黨產會惡房客
 黨產會收回金山青年活動中心,遭藍營議員批「惡房客」。(記者翁聿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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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20 17:19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金山青年活動中心因建物被認定為「不當黨產」,遭黨產會收回並向救國團收取租金,致無力負擔,驚傳歇業,現傳出繼承建物的黨產會拒絕向「地主」新北市府支付每年1200萬土地租金,國民黨市議員白珮茹痛批黨產會「雙標」不當強佔金山土地,行逕有如惡房客。
 新北市議會18日進行業務報告,市議員白珮茹認為站在監督市庫角度,這是市有土地,新北市府和救國團是房東和房客關係,現在「房客只是從A換成B」,市府土地被不當佔有,每年白白蒙受千萬元損失,強調事情很單純,黨產會只有要租或不要租?
 白珮茹指出,金青中心有17棟建物因黨產會認定不當取得,3月時被轉移為國有,救國團除每年向市府承租土地,將新增數百萬建物租金,被迫遣散員工,提前在6月停業;對此,財政局長陳榮貴說,救國團原本還在苦撐,但黨產會委託國產署代管收取租金,成為壓倒駱駝最後一根稻草。
 白珮茹詢問,地上物被人不當佔有,不付租金?對於一般租客,市府還可以提告,若對象是「中華民國」,如何處理?她也指出,原本市府與救國團租約到明年底,並同意地上物一併無償贈與市府,市府屆時也將進行整體開發活化,現在計畫趕不上變化,質疑到底誰從中作梗?
 白珮茹指出,金青這塊土地位於荒郊野外,緊鄰公墓,她憂心產權分離,建物恐怕像高雄澄清湖一樣成蚊子館,若任其閒置荒廢,對金山地區未來發展影響非同小可,呼籲這塊地不該有任何一天閒置,政府願不願意像救國團承諾一樣將建物送給市府,不要阻礙地方發展。
 陳榮貴表示,這塊土地是市府的生財器具,黨產會收回去後卻不願付租金,另外中央將建物國有造成市府無法有效開發,會請中央將建物移撥給市府,至於租金,市府已經再行文國有財產署,將會再詢問國產署願不願意繳租。黨產會收回金山青年活動中心 新北市議員白珮茹批黨產會惡房客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MLvEA5


黨產會:救國團1993年累積財產41億 與黨國壓迫體制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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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調查報告指出,救國團在1993年累積高達41億元財產,實與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的壓迫體制密切相關,非救國團所主張為政府提供勞務而取得對價。(資料照)
2022/05/03 11:50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5月17日將舉行「救國團之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聽證會。黨產會公布調查報告指出,救國團在1993年累積高達41億元財產,實與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的壓迫體制密切相關,非救國團所主張為政府提供勞務而取得對價。救國團曾參與「春風計畫」、「博仁計畫」等國民黨實施的校園政治偵防活動,為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壓迫體制的一環。
黨產會調查發現,救國團隸屬國防部時期,密切協助國民黨黨務運作,是國民黨最重要青運機構。救國團「調訓」海外青年作為國民黨的海外工作幹部。解除隸屬關係後,未依法經核准立案,僅因國民黨政治需要,就以「準機關」之姿,承繼原隸屬國防部的資源,各級政府均配合辦理各項活動,持續給予補助。
黨產會強調,救國團挾國民黨支持在校園內發展綿密組織,學校青年服務工作、舉辦青年育樂活動或發展青年服務事業,實際上係為國民黨壓制學生運動、執行監控學生計劃。救國團參與「春風計畫」、「校園安定會報」、「博仁計畫」等國民黨實施的校園政治偵防活動,參與期間自1971年至解嚴後,為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壓迫體制的一環。
黨產會指出,救國團在國民黨動用各級政府資源支持下,獨占寒暑期自強活動、青年服務工作,乃至於經營青年活動中心,其目的在掌握學生社團、控制學生思想、防範學生集結反對國民黨的勢力。救國團所舉辦青年育樂活動,以及政府委託代辦業務,與救國團作為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壓迫體制「執行者」密不可分且侵害人權。
在不動產方面,黨產會表示,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原佔用國有、台北市有土地,1993年後才陸續承租基地;復興青年活動中心坐落原住民保留地,租期至2024年底;救國團苗栗縣團委會佔用縣土地,苗栗農田水利會、苗栗縣府最後將被佔土地讓售救國團。
在離島部分,黨產會提及,救國團以中國青年服務事業文教基金會充當「人頭」,購置金門縣有地作為金門青年活動中心,且有金門縣民祖傳土地遭軍方佔用後,再遭縣府出售給救國團情形。
關於救國團財產,黨產會質疑,1993年資產負債表顯示,救國團資產總計約41億元,以類型區分,不動產約12.01億元;根據2020年資產負債表,救國團資產51.85億元,其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占24.63億元。從救國團1993年資產負債表可見,距今30年前,救國團資產金額已高達41億餘元,與2020年的51億餘元相差不到20%,如考量物價,恐當年資產更勝今日。
黨產會提及,救國團向參與活動青年學子收費,向政府要補助或代辦費用,免費使用公有土地及政府提供的非金錢資源。救國團所累積財產,與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的壓迫體制密切相關,非救國團所主張為政府提供勞務而取得對價,有違反政黨本質且悖於民主法治原則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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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4年反共救國團青年先鋒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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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是最大的補習班/台北劍潭土地賤租救國團/救國團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賤租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ZHjLS4


【民報】資產57億開公司接標案? 李俊俋:救國團已成「轉型正義大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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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於1952年的救國團,近來被黨產會調查是否為國民黨隨附組織,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洪宗褶等綠營立委指出,救國團打著「公益」的名號享有免稅優惠,旗下卻同時經營旅行社、運動休閒、出版等事業,總資產更從原先的500萬變成57億元,法律、經營定位、政府監督都不明,接下來內政委員會將透過《財團法人法》、《社會團體法》之立法,嚴格監督救國團的一切經營。
救國團成立於1952年,最初名為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隸屬於中華民國國防部總政治部,由當時的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兼任團長,蔣經國為首位主任,當時為帶有中央政府官方色彩的政治性組織,1969年脫離國防部,過了二十年才在1989年改向內政部及臺北地方法院申請、登記為:「教育性、服務性與公益性之社團法人,服務對象主體是大專院校、高中職的學生。」2000年更名為中國青年救國團。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指出,救國團到底算不算國民黨隨附組織,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救國團長年來吸取國家資源,已經長成了一隻「大怪獸」,明明是登記為社團組織,但底下卻設立財團法人基金會,依法應該從事公益,才得以享有免稅優惠,然而卻透過基金會、法人名義,衍伸開設許多盈利的公司包括幼獅文化事業公司、幼獅運動休閒管理公司、嚕啦啦旅行社公司、張老師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青年留學顧問公司、團隊鏈企管顧問公司等,這十幾年來標得207件政府標案,獲利高達5億5000萬元。
救國團組織圖,旗下很多公司。圖/李秉芳攝
立委賴瑞隆說,「一個公益性質的社團,怎麼累積57億這麼多資產?」並質疑救國團一年的收入高達29億元,這裡面有多少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賺來的錢都不清楚,像是旗下的青年活動中心,房間數量可擠進台灣前十大飯店集團,成立目的應該是青年服務的非營利組織,所以享有免稅,現卻宛如三星級旅館對外營業,「這算公益性質嗎?」蘇巧慧也表示,救國團現在法律地位、經營手段和政府監督機關都不明,必須要徹底檢討。
李俊俋表示,依照財團法人法、社團法人法之規定,救國團相關團體應分屬內政部、教育部管理,其財報、活動、資產均須公開申報,不應迴避,目前《社會團體法草案》也已在立法院通過初審,正在朝野協商,《財團法人法草案》也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議,必須應先從立法著手,讓救國團及附屬財團法人及公司「大怪獸」皆盡速接受政府監督,將所有問題攤在陽光下,不能再享盡各種特權


綠委爆:救國團主任月薪18萬 年終獎金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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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吳玉琴今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指出,救國團主任的薪水比照部長級,每月有17、18萬元,年終獎金更高達5個月、90幾萬元,是社團法人中罕見的,更扯的是,主任的薪水竟然是自己簽核,等於在自肥,吳玉琴也開玩笑說,以後小孩的志向,應該都要當救國團主任了,希望內政部輔導救國團成為一個正常的組織。吳玉琴指出,根據《救國團組織章程》規定,要經過5人推薦才能入會,但經過了數十年,成員竟然只有兩百多人,近親繁殖的情況嚴重,且非常封閉,一般的民間社團都是希望越多人參加越好,跟救國團大為不同。再加上,救國團主任的薪資偏高、薪資簽訂的過程也很有問題,是社團法人中少有、不合理的結構,雖然內政部很難規範的那麼細,但這樣的情況確實一直存在,另根據《救國團章程》規定,主任對外代表本團,這與現行《人民團體法》規定多所不同,內政部應要求修改章程。內政部長葉俊榮回應,目前就是會進一步要求,要求救國團必須修改章程。吳玉琴追問,有無期限?葉俊榮說,由於修改組織章程是大事,需要開大會討論,而目標是要讓他們真正修改章程,而不是時間上差一天兩天,會不斷的要求。(余祥/台北報導)


白秀雄辭職 立委要求撤換葛永光 解散救國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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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理事長白秀雄驚傳辭去團內所有職務,民將擋立委要求各部會「硬起來」!圖為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志清大樓。(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2017-12-06 17:09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救國團理事長白秀雄驚傳辭去團內所有職務。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怒指這是救國團轉型的重大挫敗,他呼籲各部會硬起來處理,不應繼續行政怠惰,如內政部依「人民團體法」撤換主任葛永光甚至解散救國團;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立即進行黨產認定;教育部立即廢止「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等規定。
賴瑞隆說,白秀雄請辭顯示內部反改革力量抬頭,原本期待理監事章程通過後,將權力回歸於理事長,白在6月及9月兩度向內政部求救,要求強硬介入,但救國團最後卻仍抗拒改革,讓白管不到內部帳務及人事任命。
賴瑞隆表示,台灣所有社團都是由會員大會所選出的理事長所主導,有哪個像救國團享盡國家、政府資產、特權,卻一方面虛情假意說要改革,一方面卻動用各種關係逼退白秀雄,為社會團體立下最惡劣的示範。
儘管「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甫三讀通過,但救國團主任葛永光仍大權在握。賴瑞隆直指此事是救國團轉型的重大挫敗,他要求內政部硬起來挺白秀雄,立即依「人民團體法」撤換葛等人職務,若必要更可解散之。
賴也表示,救國團資產多是來自黨產或國家資產,呼籲黨產會立即對救國團進行不當黨產認定,教育部也應立即廢止「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地方政府則應積極查緝其違法未登記的事業,否則就是行政怠惰。
賴瑞隆接著說,他不但譴責救國團內的反改革勢力,也呼籲各部會動起來,來支持白秀雄的改革,不應繼續坐視,更希望白秀雄繼續留任,繼續領導救國團轉型、改變。
立委黃國書則認為,救國團既非政府單位,卻又非一般民間社團,帶有過多官方色彩,得以經營許多民間團體無法經營的事業,例如活動中心、補習班、旅宿業務等,這當然都是被賦予的特權,是威權體制下的產物。
黃國書強調,希望轉型正義的政策,能清楚定位救國團,若要經營旅宿業、補教業等,都應依法申請登記,將救國團導入正軌,不應再任由其享有威權時代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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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摸黑審章程 李鍾桂人馬圍剿逼退白秀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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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今日召開理監事會議討論修改章程事宜,由理事長白秀雄主持會議,但白秀雄所提的章程草案內容,不被救國團內部所接受,白則當場請辭離開。(資料照)
2017-12-06 18:55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救國團今日召開理監事會議討論修改章程事宜,會中救國團理事長白秀雄慘遭救國團榮譽召集人李鍾桂的人馬圍剿逼退,開會過程中甚至一度停電,現場會議室一片漆黑,眾人停電「黑箱協調」後,白秀雄當場主動請辭走人。
據了解,救國團章程「主任當家」制度,違反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內政部已二度發文要求改善,救國團今日召開理監事會議,會中由「改革派」理事長白秀雄主持會議,但他所提章程草案內容,不被救國團內部所接受。
與會人士透露,李鍾桂今日在會議上當場質疑白秀雄,不滿他日前向媒體揭露救國團內部事務,更指謫白秀雄對外披露她的決策過程。
據轉述,救國團不滿白秀雄研擬的章程草案內容,更反對將中國青年救國團改成「中華青年服務協會」,救國團當場嗆白,不會自己出去組社團。
因救國團長年是主任掌權,理事長權力遭架空,白秀雄上任數月連公文都看不到,救國團代表今在會議上藉此揶揄白秀雄,既然理事長都當得這麼辛苦,是不是乾脆休息。
知情人士指出,救國團更發動圍剿戰,一名救國團理事更當場質疑白秀雄說,為何對於涉及公安問題的公文遲不簽名批可,理事長是救國團負責人,如果不願意簽名,那就改由榮譽召集人推派的人選來代理批閱。
白秀雄當場回說,有哪個是我沒簽。救國團成員也回嗆,既然你這麼怕事,那就改由另一個人代理負責,那就不要處理。
與會人士指出,在會議召開過程中,突然發生大停電造成會議室一陣漆黑,但詭異的是同樓層其他辦公室竟有電,在停電過程中,救國團理事柴松林不斷與白秀雄私下交談溝通。
半個多小時復電有燈光後,救國團成員又開砲質疑,既然理事長做得這麼辛苦,之前又對外說無法推動團務要辭職,那就應兌現承諾。
據了解,今日會議尚未開完,在救國團眾人不斷圍剿下,白秀雄當場請辭離開,會議由代理主席繼續主持,最後同意可修改章程,放寬入團要五人推薦的限制,未來將改成二人推薦;在逼走白秀雄後,「主任當家」制也將改成理事長制度,但中國青年救國團名稱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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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弊救國團 白秀雄控遭高層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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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9
日前出席退休人員餐會致詞被打斷 阻談團務改革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救國團召集人白秀雄昨日受訪表示,自從他在上週揭露救國團有終身學習中心未立案、公安不合格種種情況後,救國團高層已派人監控他的對外發言;十月二十五日,他至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參加「救國團北區退休暨離職人員先進餐會」,更被人打斷致詞,阻止他公開談論團務改革。
救國團召集人白秀雄(中)表示,救國團高層已派人監控他的對外發言;圖為白與救國團主任葛永光(左)、榮譽召集人李鍾桂(右)日前出席救國團喬遷開幕典禮。(資料照)
救國團召集人白秀雄(中)表示,救國團高層已派人監控他的對外發言;圖為白與救國團主任葛永光(左)、榮譽召集人李鍾桂(右)日前出席救國團喬遷開幕典禮。(資料照)
直言「這組織作風很可怕」
「這組織作風很可怕,竟不讓人發言!」白秀雄指出,當天他原要說明改革救國團的理念,台下一名與榮譽召集人李鍾桂、救國團主任葛永光同桌的潘姓男子,卻不斷故意舉手攪局,不讓他講下去,潘男當場還不斷跟李鍾桂和葛永光示意。
白秀雄批評,那人一定是「他們」派來圍事的,只要他講到救國團不想聽的改革內容,就會有人鬧場及打斷發言,在那高喊「大家要吃飯了,不要再講啦!」可笑的是,他致詞完後,輪到李、葛兩人上台致詞,那人就沒再鬧場,更沒抗議要大家先吃飯。
據了解,李鍾桂在餐會當天直批,有人在傷害組織及同仁權益並不斷破壞救國團名譽,想把整個組織搞垮;葛永光則質疑,內政部近期一再針對救國團發文,是因為內部有人偷偷去檢舉。
對此,白秀雄指出,救國團高層不在乎公安及組織章程違法問題,早在十月二十日,他去台中參加救國團中區退休暨離職人員先進餐會時,派人南下去監控他,掌握他的發言。
白秀雄提及,事後他向救國團同仁反映此事,同仁直言「您的觀察和感受,都是正確的」,以前救國團員工要組工會,救國團都會派人圍事,該作風早在救國團行之有年。
白秀雄也說,今年二月底他接任召集人後,七個多月來,絲毫沒感受到自己是救國團大家長,自己邀請名嘴董智森來演講,出席演講會卻被排斥,補習班變更負責人要蓋章,才要他去辦良民證,感覺自己被當成「蓋章工具人」。
白秀雄批評,救國團除了派人監控他發言外,內部更有人向高層提議,召集人要講什麼話,須經主任批准,最後被內部成員反對,認為這傳出去會被人笑死。他說,這種蔣經國時代的作法,在民主社會還被提出來討論,「救國團這組織真的非常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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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摸黑審章程 李鍾桂人馬圍剿逼退白秀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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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今日召開理監事會議討論修改章程事宜,由理事長白秀雄主持會議,但白秀雄所提的章程草案內容,不被救國團內部所接受,白則當場請辭離開。(資料照)
2017-12-06 18:55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救國團今日召開理監事會議討論修改章程事宜,會中救國團理事長白秀雄慘遭救國團榮譽召集人李鍾桂的人馬圍剿逼退,開會過程中甚至一度停電,現場會議室一片漆黑,眾人停電「黑箱協調」後,白秀雄當場主動請辭走人。
據了解,救國團章程「主任當家」制度,違反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內政部已二度發文要求改善,救國團今日召開理監事會議,會中由「改革派」理事長白秀雄主持會議,但他所提章程草案內容,不被救國團內部所接受。
與會人士透露,李鍾桂今日在會議上當場質疑白秀雄,不滿他日前向媒體揭露救國團內部事務,更指謫白秀雄對外披露她的決策過程。
據轉述,救國團不滿白秀雄研擬的章程草案內容,更反對將中國青年救國團改成「中華青年服務協會」,救國團當場嗆白,不會自己出去組社團。
因救國團長年是主任掌權,理事長權力遭架空,白秀雄上任數月連公文都看不到,救國團代表今在會議上藉此揶揄白秀雄,既然理事長都當得這麼辛苦,是不是乾脆休息。
知情人士指出,救國團更發動圍剿戰,一名救國團理事更當場質疑白秀雄說,為何對於涉及公安問題的公文遲不簽名批可,理事長是救國團負責人,如果不願意簽名,那就改由榮譽召集人推派的人選來代理批閱。
白秀雄當場回說,有哪個是我沒簽。救國團成員也回嗆,既然你這麼怕事,那就改由另一個人代理負責,那就不要處理。
與會人士指出,在會議召開過程中,突然發生大停電造成會議室一陣漆黑,但詭異的是同樓層其他辦公室竟有電,在停電過程中,救國團理事柴松林不斷與白秀雄私下交談溝通。
半個多小時復電有燈光後,救國團成員又開砲質疑,既然理事長做得這麼辛苦,之前又對外說無法推動團務要辭職,那就應兌現承諾。
據了解,今日會議尚未開完,在救國團眾人不斷圍剿下,白秀雄當場請辭離開,會議由代理主席繼續主持,最後同意可修改章程,放寬入團要五人推薦的限制,未來將改成二人推薦;在逼走白秀雄後,「主任當家」制也將改成理事長制度,但中國青年救國團名稱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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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言很挫折!白秀雄請辭救國團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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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秀雄說,由於提出的改革理念不被救國團接受,決定辭去所有救國團職務,未來也不會再參與任何救國團的活動。(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7-12-06 15:41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道不同,不相為謀!救國團理事長白秀雄稍早表示,由於提出的改革理念不被救國團接受,決定辭去所有救國團職務,未來也不會再參與任何救國團的活動。
提書面辭呈 卸下所有救國團職務
救國團除了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的調查,內部的改革路線也爭論不休。救國團理事長白秀雄日前提出一份改革方案,內容包含更改團名與擴大招收會員等新制度,不過相關提案被內部否決,甚至被部分人視為破壞歷史。白秀雄坦言很挫折,找不到堅持下去的理由,因此於今天下午以書面提出辭呈,卸下所有救國團職務。
提案有兩項受到內部很大反彈
白秀雄說明,他的提案中有兩項受到內部很大的反彈,其一是將現行的團名「中國青年救國團」正名為「中華青年服務團」;另一個是放寬會員入會限制,讓一般民眾也有機會參與活動。
白秀雄進一步說明,目前救國團的新入會員須由兩位現任會員推薦,且每年新增會員人數上限為10人。他表示這樣並不符合擴大參與的精神,因此提案放寬相關限制,然而提案卻不被團內接受。
既然大家理念不同 只能分道揚鑣
改革提案被否決,白秀雄表示很挫折,也不知道堅持下去的意義是什麼,在經過深思後決定辭去所有救國團的職務。他並透露,有一些人勸他至少要保留理事一職,才能發揮影響。但白秀雄認為既然大家理念不同,就只能分道揚鑣。
白秀雄表示,未來仍會以志工的身分參與各福利團體的活動,貢獻一己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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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鍾桂曾主導花7億買樓 白秀雄以「不惜辭職」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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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4
〔記者陳鈺馥、楊綿傑/台北報導〕救國團差點花七億元搬去墳墓旁!救國團召集人白秀雄昨受訪透露,救國團因高等法院官司敗訴,總部須搬離志清大樓,榮譽召集人李鍾桂曾大力推薦花七億元買南港墓地旁大樓,當場被他以「人民團體要花七億元買辦公室,這說不過去」為由打槍,甚至以「辭去職務」為由逼李讓步。對於白秀雄的說法,至截稿前,未取得救國團的回應。
白秀雄(資料照)
白秀雄(資料照)
白秀雄表示,最高法院二月判決救國團敗訴,志清大樓產權為國家所有,救國團須打包走人,因此研議搬遷計畫,搬遷過程,李鍾桂深深影響救國團決策。
白指出,當時團內研議要購買中和一處不動產,做為新總部辦公室,但因位於工業區而打消念頭。之後又陸續找了台北市敦化南路、信義路的辦公大樓,李鍾桂則極力推薦去買南港一棟大樓,但地段離市中心非常遠,還緊鄰墳墓、電塔等,售價竟然要七億元。
白︰葛永光沒意見 一直順從李
白秀雄說,救國團內的處長都反對到南港買樓,李鍾桂就是執意要買,主任葛永光沒意見,一直順從李的意思,他當場以辭去職務為由逼李讓步,並強調「一個人民團體要花七億元買辦公室,這說不過去!」
白秀雄說,救國團也屬意館前路的中國青年服務社館前大樓,但考量到還有自家補習班在營業,來不及在七月前淨空裝潢。且若總部搬去館前大樓,中國青年服務社每年將少一千九百萬元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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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不同不相為謀!」 白秀雄請辭救國團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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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白秀雄請辭,救國團已確認他的辭呈。(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7-12-06 14:5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救國團理事長白秀雄傳出因「道不同不相為謀」,請辭救國團理事長!
根據《中央社》報導,白秀雄受訪時透露,因為與救國團理念不同,在下午1時30分提出辭呈辭掉理事長、理事身分。
報導指出,對於白秀雄請辭,救國團已確認他的辭呈。
前台北市副市長白秀雄今年3月受救國團榮譽召集人李鍾桂力邀,擔任救國團召集人。由於救國團內部對白秀雄的改革阻撓不少,白秀雄9月接受本報專訪時說,已做好規劃,若今年11月救國團內部仍未提送至理監事會做組織章程修正,他就會打包走人;而他也選擇在今天送出辭呈。
白秀雄當時表示,他一度想放棄這個職位,因為他發現自己雖曾擔任台北張老師的主任委員,但竟然不是救國團的會員,要擔任召集人還要先入會。他更發現,救國團作為一個青年組織,會員都是總幹事以上,平均年齡45到55歲,「決策圈高齡化,怎會知道年輕人的聲音」?
此外,白秀雄進一步指出,救國團對外也沒有與民間團體相輔相成,他擔心救國團有一天會被社會唾棄,所以認為救國團要不就走向真正的人民團體,擴大公民參與,不然就回歸威權組織,那就是被淘汰。


 

全國6萬社團 僅救國團「主任」 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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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3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內政部清查全國六萬多個社會團體,發現僅「中國青年救國團組織章程」與其他社團規定不同,竟以「主任」執行團務及對外代表本團,嚴重違反「人民團體法」規定,上週一再度發文救國團,要求必須修改章程。
救國團台北市館前終身學習中心,救國團終身學習中心。(記者簡榮豐攝)
救國團台北市館前終身學習中心,救國團終身學習中心。(記者簡榮豐攝)
救國團以「主任當家」,有別於一般社團以理事長執行會務,及對外代表社團的運作方式,內政部繼六月十二日發文要求改善後,十月十六日再度行文要求修改章程。
內政部公文表明,救國團章程第十八條規定「本團置主任一人,負責執行團員大會及團務指導委員會之決議,執行團務期間,對外代表本團」,與現行「人民團體法」及「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扞格。
內政部要求,救國團須依「人團法」規定,重新修改組織章程,提經團員大會討論,由半數以上團員出席,出席人數三分之一以上議決通過後實施;在未修法前,仍須遵守人民團體法和相關法令規定。
內政部證書載明負責人是召集人白秀雄
據透露,在內政部今年三月核發給救國團的「全國性及區級人民團體負責人當選證書」上,載明負責人是現任救國團召集人白秀雄,職稱為理事長,任期自今年二二八至二○二○年二月底止,文件亦經內政部長葉俊榮簽名及官方蓋章認可。知情人士指出,救國團由主任葛永光領導,召集人白秀雄被章程規定給架空,在救國團內根本「有名無實」,甚至連內政部發給救國團的公文都看不到,還要自己向內政部另索取公文來看。
白秀雄表示,他沒有想過葛永光會不給他看公文,還說「這是制度問題」,他自己隻身一人到救國團做改革,這個中國青年救國團根本是「中國老人聯誼社」,會員普遍七、八十歲以上,最年輕也五十多歲,他正草擬新章程草案,屆時再看內部願不願意接受改革。
白秀雄透露,雖然組織章程規定,主任由召集人選出,但葛永光是救國團榮譽主任李鍾桂硬塞給他的人選,在他接召集人當天,救國團馬上要他提出主任人選,說三天內不提出的話,救國團會被解散,更向他推薦台大教授、前監委葛永光,事後自己才發現,葛曾當過國民黨知青黨部書記長,與救國團淵源非常深。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表示,救國團是在一九八九年向內政部登記為社會團體,延續蔣經國「主任當家」傳統,在最早的那份組織章程中便已載明。
官員也透露,在以前特殊年代,救國團歷屆主任都是黨政大老,內政部有哪一個官員敢違反規定,所以「獨樹一格」的救國團章程,廿幾年來即使不符合規定,也沒被要求合乎現行法令。


救國團是受國民黨控制的國家組織 老蔣日記裡有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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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黨產會本月24日將就救國團案召開第2次聽證會,釐清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近期將公布最新調查報告,圖為救國團上月總部搬遷情形。(資料照)
2017-10-17 12:46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本月24日將就救國團案召開第二次聽證會,釐清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近期將公布最新調查報告。黨產會委員指出,從蔣中正日記對於救國團的相關記載可見,救國團是同時有國家及政黨的「雙面性質」的組織,成立之初時雖然是國家組織,但卻是由國民黨控制的國家組織。
根據「黨產條例」,黨產會將釐清救國團人事、財務、業務是否曾受國民黨實質控制,作為其是否為附隨組織判準。
國民黨曾在首次聽證會則抗辯,救國團第一階段是政府組織、再來是非法人組織、最後是社會團體,所以不可能是國民黨附隨組織。
不過據悉,黨產會從前總統蔣中正日記中發現,蔣中正1958年8月7日於中常會明確指出,「救國團為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為黨內重要青運機構,工作策劃與執行,軍應先呈報黨中央,接受黨的領導。」
黨產會的最新調查報告,也將揭露救國團成立至今所有不動產取得、使用與移轉狀況的資料。
此外,在財務方面,黨產會調查,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曾編列經費,補助救國團發展社會團隊組織;因救國團特殊身分,其興建地方青年育樂中心,很多是由政府出資、出地。業務方面,救國團無論在登記社團法人前後,都有國民黨直接指揮救國團業務的紀錄。
蔣中正在該次中常會聽在救國團主任蔣經國聽取工作情形後,做出六點指示,包括宣傳教育方面應特別注重平時服務精神之培養;應從事各種科學之實驗或至各種工廠中實習與參觀,冀於機械之使用中悟解合作之重要;就中外歷史名人中選擇若干足為青年楷模之人士編撰傳記,用備青年閱讀;設法使社會人士注意青年營養,及身體之鍛鍊。
蔣中正也指出,軍訓教官之派任,似可列入三軍職期調任制度;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為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亦為黨內重要青運機構;今後對重要工作之策劃與執行,均應先呈報中央,接受黨的領導,冀以增進青運工作之效果。(15:10更新)


救國團主任當家 內政部發文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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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1
組織章程架空召集人白秀雄 與人團法扞格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將於十月廿四日召開救國團第二次聽證會,釐清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因應黨產會追討不當黨產在即,知情人士指出,今年二月底接任救國團召集人的白秀雄,雖有意進行改革,但受組織章程限制,無法介入決策核心,甚至連救國團公文都看不到。對此,內政部也發文糾正救國團,指章程與「人團法」扞格,須檢討改正。
救國團召集人白秀雄組織章程限制,無法介入決策核心,內政部指與人團法扞格並發文糾正。(資料照)
救國團召集人白秀雄組織章程限制,無法介入決策核心,內政部指與人團法扞格並發文糾正。(資料照)
據救國團章程,「本團置主任一人,負責執行團員大會及團務指導委員會之決議,執行團務期間對外代表本團」,前監委葛永光現為救國團第十任主任
據了解,救國團一年除團務指導委員會四次、共四天會議外,其餘三百六十一天,皆由救國團主任葛永光對外代表救國團;即便白秀雄主張救國團應改名為「中華青年服務團」,及財產「該歸國家的就歸國家」,也與內部主流意見不同,更非救國團對外主張。
「到底用了多少人,白秀雄根本不知道,也管不了!」知情人士指出,救國團工作人員的解聘僱,根本未經團務指導委員會決議通過。此外,若想加入救國團,按章程規定,須五名團員推薦,由團委會認定始為團員,而現任團委會總幹事年紀都在五十歲以上,「決策權難以撼動!」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對此表示,救國團雖脫離國防部,轉型成社會團體,但運作仍與一般社團不同,延續蔣經國「主任當家」傳統,主任才是掌權決策者,至於團務指導委員會雖相當於一般社團的理監事會,召集人等同於理事長,但理事長之權卻被章程規定所架空。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強調,根據「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社會團體聘僱工作人員,應由理事長依資格條件遴選,提經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救國團未依規定,已在六月行文糾正。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也指出,救國團置主任一人,負責執行團務指導委員會之決議的章程規定,與現行「人民團體法」、「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規定有所扞格,救國團應依「人團法」第廿七條規定,重新提經團員大會討論,修改組織章程。
否認有扞格 葛永光:這是制度問題
救國團主任葛永光則說,救國團章程施行多年,當年制定有請律師看過,再報給內政部核備,這是見仁見智,沒有扞格問題,未來如要修章程,會參考白秀雄意見,送團務委員會討論。
葛永光指出,救國團事務歷來都由主任決定,主任為當然決策者,對外代表救國團,「主任就像CEO,事務由主任決定,不用給總經理決定」。對於白秀雄連公文都看不到,葛強調,「這是制度問題!」


8月底總部搬離志清大樓! 救國團加快歸還國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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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加快歸還國有地,8月底會將總部搬離台北市松江路志清大樓。圖為志清大樓外觀。(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7-07-03 16:5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救國團在戒嚴時期低價租借不少國有地,經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後,救國團決定加快歸還國有地的速度,例如總部所在的台北市松江路志清大樓,救國團將在8月底前搬離。
據《風傳媒》報導,救國團和婦聯會雖然都是國民黨戒嚴時期的關鍵外圍組織,但救國團2015年底的總資產為53億元,當中包括存於銀行基金的9億元退休準備金,以及獎助學貸款和指定用途的4億7000萬元,和婦聯會380億元驚人資產無法相比。目前救國團較有爭議的地方,在於低價承租的青年活動中心和各縣市的團委會。
就團委會建物方面,救國團研發會副執行長鄭斐文指出,救國團為了擺脫低價租借的誤解,正加快返還承租的國有地,而且會將地上物捐給縣市政府。例如新北市團委會已捐贈給新北市政府;高雄縣團委會也已捐給高雄市文化局;桃園復興霞雲探索教育基地攀岩設備,同樣已贈給桃園市政府。
至於屏東縣團委會,目前已承諾有條件贈與屏東縣政府,等找到承租地遷徙後,地上物就歸屏縣府所有。鄭斐文透露,救國團在各縣市團委會之中,僅剩下位於台中市雙十路的團委會在使用國有地,該處地上建物是救國團自費興建,難以辦到台中市府所希望的拆屋還地,所以目前還在由高院審理此案。
救國團主任葛永光日前在臉書上強調,救國團過去向政府租借土地後,再自己蓋建築物,而救國團現在被取消了租金優惠,不僅要付高額租金,還要受到外界批評過去低價租地,因此他認為現在不如捐屋還地,讓救國團轉型成社會企業。
在青年活動中心部分,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土地產權分屬台灣自來水公司與高雄市政府,已歸還並捐贈土地與地上物。而被外界質疑賤租的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已與柯文哲市府達成協議,租約會延長至2024年,地租則按公告的160%徵收,等租約到期後也會將土地和建物歸還或贈與給相關單位。
財政部官員指出,救國團除了租約尚未到期的部分,在各縣市團委會所承租的國有地,已經歸還得差不多了,救國團也承諾在8月底將總部搬離志清大樓。


我們都曾被「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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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的黨產會日前召開聽證,要查究救國團是否國民黨附隨組織?而依據其調查,該救國團在隸屬政府時期和其後,財務和人事皆有國民黨介入痕跡,應是意謂憑此即該認定是附隨組織;救國團委任律師則辯稱該團並非附隨組織。看來這一議題應還有得爭辯。
然而該救國團是否附隨組織,其實也有一簡單測試方法,是即查明過去之反共救國團和現在之救國團,其中高級主管之黨籍歸屬狀況為何,如果其絕大多數,甚至清一色均係國民黨籍,則其附隨性質,即應是無可置疑,這一檢視結論在法庭恐不只構成有力佐證,然而應是廣大國人所能認同接受
救國團能否定讞為附隨組織,有賴黨產會繼續努力挖掘證據。本文立意,則是希望能協助年輕世代,對救國團之前身,亦即當年之「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形貌,建立較真實認識,以免被種種緩頰護短論說所矇蔽誤導。
自從黨產會將注意力移向救國團,將其列為待查對象,特定時論即出現連篇捍衛青年救國團形象論述,大力強調其種種服務青年貢獻,諸如所舉辦暑期中橫徒步、戰鬥營、勞軍團等鍛鍊青年體魄、開展青年視野活動。然而社會出現這類反應也不足為異,每逢有民意壓力,呼籲矯正不合理現象,也例必有人舉出難以站得住腳理由,文過飾非,以企圖混淆視聽阻撓改革。
舉例而言,前此社會輿論要求教官退出學校,即有人聲稱教官制度乃是校園安全所需,又如早年本土人士醞釀組黨,也有人堅稱要成立新政黨,必須獲得現有政黨認可,現下特定時論美化過去之救國團,應也是意在削弱黨產會查究現下救國團之道德正當性,終極目標也恐正是阻饒追討黨產。
救國團、希特勒、史大林青年團 控制青年正面貢獻?
但如此吹捧救國團所謂「正面貢獻」,也不要忘記希特勒的青年團,以及史大林的共青團之類團體,也曾大力推動各種有益青年身心戶外活動,然而其這一方面的貢獻,又何足以合理化其存在,何能掩蓋其控制以及黨化青年的骯髒恥?
當年救國團舉辦各種暑期活動,確是正面貢獻沒錯。然而當時政府若有心興辦這類有益青年身心活動,也大可交付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即可達到同一目的,有何必要另成立一編制龐大,耗費鉅額公帑新單位?真正目的又是何在?
全民為「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這一組織,原是成立於1952年,其源起依據官方版本是老蔣總統順應廣大青年籲請而下令成立,但這一說法自然沒人能信,真正理由,應該一是前此在中國本土,政權飽受中共操弄學運鼓動風潮之苦,如今痛定思痛,要把學生納入組織,嚴加控制教化;其次則應是他為日後「太子」能順利接位所下一步棋,而也果不出其然,救國團成立後,蔣經國即出任首屆主任,而被塑造為所謂青年導師矣,此即是救國團誕生的醜惡緣起。
但不論希特勒青年團或史大林的共青團,至少都是志願申請加入,蔣老先生的救國團,則是中等學校以上學生均一律加入而別無選擇,此亦所以1954年我本人考入某省立高中,即也自動成為救國團成員之一。
記得當時註冊入學不久,即在訓育人員監督下,接受一整天所謂入團訓練,「學習」一份又一份不知所云所謂文件,填寫一張又一張調查表格,及至完成一應入團手續,各同學已被折騰到頭昏眼花,不滿與無奈,清晰寫在一張張臉上,我本人至今仍不了解,政府為何要做這種明明會製造學生反感的蠢事。
當時本班一般同學,本省籍者均是默無一言不作任何評論,想來自然是自幼受家長告誡,不能對政府表示不滿,幾位外省同學,則是你一言我一語,對這一集體入團,表達出鄙夷和無奈心情。
踢入會!集體「性侵」大中學生
甲同學說,「這不就是共產黨那一套」?(他這話,縱不中恐也不遠。政府撤來台灣初期,確有以共產黨方式反共跡象,當年《自由中國》雜誌即曾對此有所評議)
乙同學說,「這就是香港所說踢入會」。(所謂踢入會,即是黑社會誘迫年輕人加入其組織之謂,該同學的比喻也頗貼切,高中高職學生一旦入團,亦即淪為可以任意吆喝驅策的小弟矣。)
丙同學則說,「這就是性侵,我們都被性侵了」(他使用的不是性侵,而是更露骨字眼。)
這位丙同學的比喻,應是最為傳神,不由分說強行規定入團,屈辱的感受,已被生米煮成熟飯的無奈,應也正是同於被性侵。
確實,當年我的本班同學,以及廣大考入高中高職男女學生,套用一句「今上」的名句,都是選擇了順隨,沒有人提出異議抗拒入團,然而順隨並不表示擁護,正猶性侵不能解讀為你情我願。
在我就讀高中三年期間,本班四十餘位同學,並無一人曾參加救國團各項暑期活動,而就我記憶所及,同屆各班同學,也是無人或至少是疏少人曾報名參加,時下吹捧美化救國團論述所稱,有青年學生踴躍參加救國團暑期活動也確是事實,我不能妄議該等學生是出於何種心態或動機,我只能說上述本班和同校同屆同學的冷漠反應,或應可視為一種迷你公投,更不把某人奉為我們的青年導師。
塑造青年導師 老子培養兒子接班的黑機關
杜正勝教授擔任教育部長期間,他的主秘莊國榮,曾偕同一批學生到法院控告救國團,即招惹政大教授周祝瑛以公開信批判,指稱他不應落入政治衝突火線,文中並另有一段感性描述,歌頌美化當年之救國團,並以之質問莊主秘。
我本人對經國先生也很有尊敬之處,但對於他當年把我「踢入會」,強制加入其救國團,尤其是上述那幕「入團訓練」,多年來一直有烙痕猶新之感,所以周教授那番議論,看來實在不甚舒服,現在即將之抄錄如下,試看能激發多少人共鳴招致多少人搖頭。
公開信質疑莊國榮等云,「同為四年級的一員,你難道沒參加過過國團活動?不曾走中橫爬合歡山?甚至在營火晚會中高唱『偶然』那首歌?那時候有多少年輕人因為參加救國團活動而鍛鍊強健體魄,懂得更熱愛台灣,學會犧牲奉獻的精神」?
說一句不客氣的話,上述這一番描述,如果把其中專有名詞做一更改,也很可以之形容希特勒的青年團。為何一所未經合法立案黑機關,成立動機又是老子培養兒子接班,成立後又集體「性侵」大中學生,能夠獲得不少社會菁英美化護航,過去如此,現在亦復然?
附帶一提的是,周教授所舉「偶然」那首歌,至少在我心中,很有不愁衣食,也感受不到泥土芬芳中產家庭子女傷春悲秋意味,是無血無肉的詠歎,如果在營火晚會場合,能夠是一男一女對唱「桃花過渡」又該是如何之令人感奮,如何能讓人興起「這才是我們的土地,這才是我們的家園」之感?
附註:所引周祝瑛之信,是見於當年《自由時報》,應是可靠。


 

從「大撈特撈」到「能撈就撈」…
2017-02-20 06:00
推文到plurk
就是要撈!過去黨國專制時代,「大撈特撈」;現在黨國殘餘依然不死心,「能撈就撈」!
台灣從威權專制轉型成民主國家,歷史已翻過好幾頁,但是,他們「撈」的惡習、「撈」的心態不改,還集結反改革勢力伺機借屍還魂!
國民黨中評會主席、前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長陳庚金,為阻撓年金改革,居然喊出「能撈就撈」、「能混就混」,企圖煽惑現職軍公教,國民黨副主席、前外長胡志強不管有聽沒到,居然附和叫好。
陳庚金、胡志強等前國民黨政權高官心態,一個撈字道盡一切,只顧自己撈,哪管國家財政破產?哪管台灣被害慘?
從現在黨國舊權貴餘緒「能撈就撈」,追溯當年黨國專制時代的「大撈特撈」,可看出撈的醬缸文化一脈相承。在大撈特撈的黨國時代,國民黨千億計巨額黨產、婦聯會近千億、救國團擁上百億,絕大多數是仗黨國專制在台灣撈來的。
陳庚金、胡志強等前國民黨政權高官心態,一個撈字道盡一切,只顧自己撈,哪管國家財政破產?哪管台灣被害慘?(記者廖振輝攝)
現在,國民黨仍擁數百億黨產,救國團擁五十多億元,硬是不肯還給國家。更肥的婦聯會擁三百八十一億元財產,政院黨產會全力追查,才說要捐七成約兩百八十億,卻指定捐的對象,尤其六十億元要捐給辜嚴倬雲主導的振興醫院,左手捐右手,還在玩五鬼搬運法
婦聯會原名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之後改名婦女反共聯合會、再改為婦女聯合會,不抗俄、又不反共了,當年藉反共抗俄強收台灣人民的「勞軍捐」,卻落入口袋,不肯還國家,成了「撈軍捐」!
辜嚴女士稱婦聯會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而是中華民國附隨組織,那就更該立即把所有財產全部還給中華民國政府。另根據二○○二年資料,那時婦聯會財產約七百億元,十五年來,房地產大漲三波段,怎麼財產卻縮水成三百八十一億?其間有無賤賣、利益輸送等情事,應一併攤開來供全民檢驗!(胡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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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大業大的「救國團」究竟何方來歷?黨國庇蔭,第一桶金來自於國家預算
By 財訊, www.thenewslens.com查看原始檔二月 10日, 2017
文:江上雲|財訊雙週刊 第522期
去年11月,臉書社群裡出現了一個專頁「不要欺負救國團」,網頁批判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假「轉型正義之名,行抄家滅族之實」,並稱「一旦被黨產會凍結,孩子們的教育、60萬民眾的生活學習,都會直接受到影響,更抹煞了台灣人的成長回憶,我們會誓死保衛到底!」
事實上,更早之前的去年七月,救國團也發布了一則六分鐘影片,談其法律定位、公益服務任務、駁斥自己是特定團體的附隨組織。
無獨有偶,今年一月初,救國團在其承包的新北市政府永和運動中心櫃台擺放「愛家愛青年/守護救國團」連署書,內容宣稱,經費沒有一塊錢源自黨費、救國團是合法的社團法人。
翻開歷史 原隸屬國防部
占用國產地 遭法院判敗訴
救國團或其支持者這一連串的宣傳乃至連署動作,擺明就是衝著黨產會而來,因為二月下旬,黨產會將召開聽證會,釐清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從戰後黨國威權體制的脈絡來看,救國團與婦聯會可稱為1950年代由蔣經國、蔣宋美齡分別支配的兩個龐大系統。相較於婦聯會的神祕難測,有關救國團的各類史料文件相對充分;但黨產會主委顧立雄曾在受訪時指出,在救國團結構裡,除社團法人外,還有衍生財團法人、公司等多樣形態,增加了清查與處理上難度。到底實際情況如何?
翻查檔案可發現,1952年,行政院指示國防部依「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籌組原則」而設立救國團,明文隸屬於國防部總政治部。這個歷史真相,在2016年1月台灣高等法院判決裡,也獲得印證。財政部提告追討救國團位在台北市松江路的總部志清大樓,救國團二審敗訴,裁定志清大樓是國有房地,除要求救國團搬遷之外,還要支付四年來共四千多萬元的租金。
根據高院宣判結果指出,當年教育部撥款五千萬元興建志清大樓,是以「建築及設備」的預算科目支出,加上在合建前還呈報教育部核准計畫,經審計部同意,在在證明志清大樓的確是國有財產;因此,即使黨產會無法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附隨組織,說它是國產,應無疑問。
法院並指出,行政院於1952年10月,將國防部總政治部有關實施中等以上學校軍訓教育及舉辦青年戰鬥訓練、運動、輔導、育樂活動等權限及職掌劃出而設立救國團,且直到69年12月(解除與總政治部隸屬關係)以前,係以「機構」形態隸屬行政院底下國防部總政治部,自屬政府機構。
此外,52年9月30日《聯合報》有一則報導,敘述「該團編制預算,現正由國防部報請政院核示中」⋯,諸如此類史料,不勝枚舉。救國團的第一桶金來自於國家預算,殆無疑義。
國民黨文件證明控制救國團
黨國庇蔭 李鍾桂長期主導
那麼,救國團又是怎麼變成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呢?根據資料顯示,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在52年9月1日會議裡,分別提及「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為本黨領導青年運動之外圍組織,本黨應依該團籌組原則第三條規定,以黨團方式透過該團之團務指導委員會領導其工作」;「救國團之各級幹部應盡量遴選本黨優秀同志充任,加強黨的領導」等。
參照《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對「附隨組織」的定義為「曾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政黨實質控制之法人、團體或機構」來看,可見救國團成立之初,確實為國民黨實質控制的機構。
更何況,之前李鍾桂擔任救國團主任長達16年、召集人六年,她不但當過24年國民黨中央委員,還擔任過多項國民黨要職(中常委、青工會副主任、婦工會主任、黨副祕書長),雖然她在五年前交棒,卻不代表救國團從此與國民黨無關;現任理監事中,也有多人當過國民黨黨職,例如林澄枝、黃敏惠、朱鳳芝、高銘輝、林新欽、林高德、王玲惠、羅國雄、莊隆昌、李總集、孫震等,實在難以撇清與國民黨的關係。
救國團之引人側目,在於它的特權經營與龐大的利益,如果不是長期受到黨國庇蔭,何以能取得這麼優勢的條件,與民爭利?
2011年9月,監察院公布了一份救國團的調查報告,將救國團龐大交錯的組織輪廓公諸於世。據調查,救國團總團部設有八處一會,並分設19處縣市團務指導委員會、13處青年活動中心、九處輔導中心、三處學苑及青年服務社等。
截至11年5月底,救國團除團員237人外,支薪專職員工(含臨時人員)高達1,243人。若與近年國民黨黨工規模約800人加以對照,可發現「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的聘僱員工已超越「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更令人側目的,是救國團盤根錯節、業務包山包海的衍生組織。監察院統計救國團向各地方政府申請立案的補習班合計46家,是個超大型的連鎖補習集團。
而救國團又分別持有「中國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張老師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99%以上股份(詳見圖);而「中國青年旅行社」再轉投資「中國青年留遊學顧問有限公司」及「嚕啦啦旅行社有限公司」。
衍生組織與事業盤根錯節
資產與獲利 迥異社團法人
救國團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中國青年服務事業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張老師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中國青年大陸研究文教基金會」則轉投資「幼獅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幼獅文化事業」再轉投資「團隊鍵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及「幼獅運動休閒管理有限公司」
據統計,救國團總資產高達53億元,就社團法人來說已非比尋常,倘若再將前述衍生公司、基金會、轉投資公司等所持資產合併計算,更已超越社會對「公益性」社團的理解;難怪監察院報告直接指出「救國團身為公益性社團,組織龐大、資源豐厚、業務廣泛,加上擁有諸多轉投資事業,且多由團員擔任負責人及董事,情形『迥異於一般社團法人』」。
若非救國團在歷史中曾擁有黨國一體的絕對優勢,救國團也不會坐擁今日高達53億元身價,以及龐大的組織結構。據指出,救國團每年營業額高達25億元,已比絕大多數企業都還龐大,其身世與未來發展值得進一步關注。


 

救國團總部占黃金地段志清大樓 今判應還國家

2017-02-10  11:0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位於台北市黃金地段松江路的救國團總部「志清大樓」房產,登記為中華民國所有,但長期遭救國團占用,七年前國有財產署興訟索討此國有地,最高法院今判決救國團無權占用志清大樓1至5樓、地下1、2樓共6900平方公尺(2087坪)樓地板面積,應返還國有土地,還須回溯從100年8月5日起,按月給付租金76萬7029元至返還房產為止,至今天為止應支付5138萬元,全案確定。

  • 救國團所在的志清大樓。(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救國團所在的志清大樓。(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救國團總部目前使用志清大樓的三至五樓,一、二樓則由救國團等三家公司一起使用,中央社使用六至八樓,榮工公司使用九至十四樓,本案國有財產署訴訟標的是一至五樓、地下室一、二樓由救國團占用的部份。由於該棟大樓位處捷運站旁,附近各大金融機構、證券商林立,土地價值不斐,屬北市黃金路段之一。

國有財產署主張,政府擁有志清大樓土地將近6成使用權,救國團無權占用志清大樓1至5樓、地下1、2樓共6900平方公尺(2087坪),訴請返還房地,並追討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每月97萬元。

台北地院認定救國團擁有志清大樓近3成所有權,判國產署敗訴;北院根據教育部89年答詢內容、行政院81年專函,認定志清大樓68年由救國團、中央社出地,與榮工合建而成,三方協議依持分比率管理、使用,迄今仍有效,故救國團有合法分管約定的使用權源,非無權占有,判國產署敗訴。

但高院認為,救國團在41年10月31日成立後,隸屬國防部總政治部,58年12月23日解除雙方隸屬關係,後來教育部將本案志清大樓無償提供救國團使用,雙方成立借賃契約,因年代久遠,已無法查證當初有無訂立使用期限,現在國有財產署提告要求返還志清大樓,救國團提不出合法使用權利的證明資料,即屬無權佔用,應將大樓返還國產署。

救國團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採信高院判決見解無誤,今駁回救國團上訴案確定。


 

查附隨組織 2.24救國團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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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7
累積五十三億資產 還坐擁多筆不動產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持續追查國民黨產,農曆年後第一槍瞄準救國團,將於二月廿四日召開聽證程序,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做認定。黨產會委員指出,救國團曾是國家成立的機構,獨立成社團法人後,現竟累積高達五十三億元資產,還坐擁多筆不動產,黨產會將請救國團說明這些資產的來源,並釐清成立救國團的「第一桶金」是否為國民黨不當黨產。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將於二月廿四日召開聽證程序,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做認定。圖為位於台北市松江路的救國團總部。(資料照)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將於二月廿四日召開聽證程序,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做認定。圖為位於台北市松江路的救國團總部。(資料照)
黨產會委員指出,依據黨產條例,黨產會要釐清救國團的人事、財務、業務經營,是否曾由國民黨實質控制,將分作「成立歷史」、「組織人事」、「財產取得來源」三線追查。
黨產會委員表示,從黨產會近日調閱黨史資料來看,救國團的成立國民黨脫不了關係,如一九五二年成立救國團前身「青年反共救國團」時,其預算編制、人事任命,竟要由「國防部報請行政院核示」,可見救國團就是國家花錢成立的機構,而當時的團長與首任主任,即是時任國民黨總裁的蔣介石及其子蔣經國。
該委員指出,台灣高等法院判決也認證救國團曾為國家機構,救國團一九五二年至一九六九年間是以「機構」型態隸屬國防部總政治部,屬政府組織;一九六九年後解除與國防部隸屬關係,改由行政院督導業務;一九八九年登記為社團法人。
黨產會委員表示,救國團原是國家花錢成立的機構,獨立出去為社團法人後,其名下資產竟累積高達五十三億元,「錢到底從哪裡來?」此外,根據二○○七年行政院黨產小組調查,救國團名下共有不動產一百五十一筆,包括土地五十三筆、面積三萬多平方公尺,以當時公告土地現值總額,價值高達六.九七億元,名下建物九十八筆,總面積也達十萬多平方公尺,「救國團名下那麼多土地和建物,到底怎麼來的?」救國團應證明這些不動產是合法取得。
黨產會主委顧立雄日前表示,救國團除了本身的社團法人組織外,旗下還有許多轉投資事業,黨產會對附隨組織的認定範圍,是針對救國團組織,或要擴及投資事業,要細緻處理。他強調,黨產會將盡量在對善意第三人保障的基礎下,討論轉型正義的極限


 

占中市府千坪土地45年 救國團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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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7
〔記者楊政郡、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救國團長期占用台中市公有土地近四十五年,市府一○四年底向救國團提出排除侵害的訴訟,要求返還占用逾千坪土地,市政府指出,台中地方法院昨判決救國團敗訴,應返還土地及不當得利。但本案仍可上訴。中市救國團總幹事王崇綸指出,將等接獲判決書後,再看團部如何決定因應。
救國團長期占用逾千坪台中市公有土地近四十五年,市府一○四年底向救國團提出排除侵害的訴訟,台中地院昨判決救國團敗訴,應返還土地及不當得利。(記者蘇孟娟攝)
救國團長期占用逾千坪台中市公有土地近四十五年,市府一○四年底向救國團提出排除侵害的訴訟,台中地院昨判決救國團敗訴,應返還土地及不當得利。(記者蘇孟娟攝)
這起一○四年市府提起的排除侵害訴訟,在台中地院大獲全勝,法官判決市府要求拆屋還地部分全准,市府要求起訴前之不當得利(應繳租金)五年四百餘萬元全准、起訴後之租金(一○四年底至今)法官打七折。
法官指出,此案關鍵在於市府有合法中止契約的程序,所以救國團已無合法使用權限,理應拆屋還地及給付租金。中市府指出,台中市救國團在五十八年四月二日與台中市府簽訂台灣省公有土地借用契約,約定借用期間自五十八年五月一日至六十年四月卅日共二年,但借用契約期滿後,救國團並未返還該土地,長期占用市有土地共約一○八三坪迄今。
台中市民政局指出,救國團多年占用逾千坪土地每年僅支付台中市七十餘萬元占用補償金,早已不符現代地價的比例原則,極不合理;民政局粗估,若以一坪三百元計價,年租金至少五倍於現有的金額。
民政局長蔡世寅表示,此案算是爭取到「土地正義」。
市府籲救國團勿上訴
市府強調,本案勝訴判決,係維護公有財產權益之公正判決,期盼救國團不要上訴,儘速將土地返還市府。
王崇綸回應指出,台中市救國團自民國六十年起在現址推動教育、健康及公益等社會服務多年,之前也曾依「台中市各類房屋構造別代號暨折舊率對照表」,計算建物最高使用年限可到六十年,但市府未有回應。


 

救國團賤租保留地 綠委爆每坪只有0.07元

陳瑩質疑原民會賤租原住民保留地,有違《原住民基本法》之精神。(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6-05-16  13:5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租金一元不到,這樣的好康哪裡找?原來位於高雄市的救國團梅山青年活動中心,長期租用原住民族保留地,每個月每坪租金竟然只有0.07元,這讓民進黨立委陳瑩質疑,原民會是否在欺壓原住民?

陳瑩今日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提到此事,原民會副主委鐘興華回應,這是早期依據規定呈報給民政廳,並在民國70年核准使用。土地管理處長杜張梅莊則說,如對方無違反規定的話,土地基本上難以收回,但可以考慮調漲租金。

陳瑩表示,原民會將原住民族保留地拿來轉租,明顯違反了原民保留地規定,應即刻中止租約。且救國團有濃厚政黨色彩,加上原民保留地在各地都被拿來開設餐廳、旅館,質疑這根本違反了《原住民基本法》之精神。

低價承租斗六國有地 最高院判救國團拆屋還地

2015-09-09  11:22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救國團低價承租雲林縣國有地蓋屋近40年,作為救國團雲林縣團委會大樓,96年縣府終止土地租約,要求救國團拆屋還地,但遭到拒絕,縣府告上法院,最高法院維持台南高分院更一審見解,認為租賃契約早已到期,雲林縣府有權收回土地,判決救國團須歸還449平方公尺土地,全案確定。

  • 雲林縣政府65年間出租斗六市府前街土地,讓救國團蓋屋當縣團委會辦公室,92年最後一次換約時明訂,95年底不再續約,但縣府指控救國團合約到期不願還地,雙方對簿公堂。(圖擷取自Google Map)

    雲林縣政府65年間出租斗六市府前街土地,讓救國團蓋屋當縣團委會辦公室,92年最後一次換約時明訂,95年底不再續約,但縣府指控救國團合約到期不願還地,雙方對簿公堂。(圖擷取自Google Map)

判決指出,雲林縣政府65年間出租斗六市府前街土地,讓救國團蓋屋當縣團委會辦公室,92年最後一次換約時明訂,95年底不再續約,但縣府指控救國團合約到期不願還地,雙方對簿公堂。

救國團主張,已按期繳交租金,並向縣府申請續約,後來雙方的契約已變成不定期租賃關係,縣府無權要他們搬家。

雲林縣政府表示,救國團承租的土地面積有449平方公尺,租金是公告地價的5%,在終止合約前,每個月租金為5719元,由於租金過低,加上縣府對該土地另有公用需求,所以於96年不續約,對方拒還土地,因此101年縣府告上法院,。

一、二審縣府被判敗訴,認為雙方所定合約屬於「不定期租約」,上訴到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認為「高院裁定理由忽略該土地縣府有公用需求,有收回的權利。」發回更審。

台南高分院更一審認為,縣團委會的建物是二層加強磚造的房屋,從65年興建至今,已逐年老舊使用效益漸減,縣府將租賃期定為三年一租,期限屆滿,縣府有權基於公用需求目的,收回土地,判決救國團敗訴,須拆屋還地,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台聯:國民黨花東黨部霸佔國家資產8千萬

台聯黨團上午舉行「K黨花東黨部霸占國有財產8千萬,公有財產變黨產」記者會,要求國民黨總統提名人洪秀柱針對此議題出來說清楚講明白。(記者陳志曲攝)

2015-08-25  11:43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今起走訪花東基層,預計召開數場座談會,拜會花蓮黨部。台聯黨團今召開記者會指出,國民黨花蓮黨部、吉安鄉黨部及台東關山鎮黨部,霸佔國有土地至少8000萬元,黨團總召賴振昌呼籲,洪秀柱參訪花東之餘,應主動說明黨產合法性、正當性,以及後續處置辦法,儘速「還產於民」。

本報今年6月揭露,國民黨淡水區黨部佔用國家資產30幾年,建物產權爭議不斷,國民黨最終同意「歸還」,另尋辦公地點。賴振昌今表示,事實上,國民黨把「國有」當成「黨有」並非單一事件,國民黨全台23個黨部,建物登記國民黨名下,但土地均屬國有;初步估計,國民黨佔用國家資產超過7億元。

賴振昌說明,國民黨花蓮縣黨部1982年啟用,1989年才開始支付土地佔用補償金,20年來支付的補償金額,僅是周邊行情的3成;包括花蓮縣黨部、吉安鄉黨部與台東關山鎮黨部在內,佔用公有財產粗估至少8000萬元。

賴振昌籲儘速「還產於民」

賴振昌呼籲,洪秀柱今起出訪花東地區,拉票造勢之餘,應主動說明黨產的合法性、正當性,以及後續處置辦法,儘速「還產於民」,落實轉型正義。

台聯立委周倪安則說,國民黨淡水區黨部引發眾議,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允諾6月前遷出歸還,但直至8月,淡水區黨部仍高掛著國民黨立委吳育昇的選舉看板,每月租金價值上萬元,周痛批,朱立倫市政做半套,處理黨產也做半套,要求朱立倫落實承諾,並補齊淡水區黨部短繳的建物租金3600萬元。

切割救國團?朱主席踹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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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0 06:00
◎ 李彥賦
為迴避新北市議會對於市政府賤租金山青年活動中心土地的質疑,朱立倫主席切割表示,救國團與國民黨沒有必然、直接關係,他擔任黨主席迄今,連救國團的總負責人是誰都不知道;救國團更搭腔澄清,其自成立迄今與國民黨向來無隸屬關係。雖然兩邊都撇得一乾二淨,不過朱市長連承租人都不清楚就願意與對方訂下四年一約的賤租契約,這其中難道沒有任何可疑之處?
根據民國四十一年九月一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第三九二次會議通過的「健全各種青年團體與黨的基層組織配合推行總動員工作實施辦法」,其中第四條「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為本黨領導青年運動之外圍組織,本黨應依該團籌組原則第三條之規定,以黨團方式透過該團之團務指導委員會領導其工作」;第七條「救國團之各級幹部應儘量遴選本黨優秀同志充任,加強黨的領導」。難道朱主席不懂黨史?這樣沒有直接、必然?這樣叫做向來無隸屬關係?
而「接受國民黨領導」的救國團不僅可以廉租國有地,在二○○五年針對「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的調查報告當中,更發現有以救國團各級幹部職務計入公職計算的荒謬歷史,例如國民黨的榮譽副主席林豐正,其於民國五十三年十一月至六十二年一月在救國團擔任輔導員、秘書、總幹事共八年四個月的職務,便有計入公職年資採計的情形。請問朱主席,這些因「國民黨外圍組織」以特權關係對國家所產生的廉租差價以及溢領的退休金,到底合不合理?合不合法?合不合情?要不要還給國家?(作者為永社公關委員會副主委)

賤租救國團土地 宜蘭也要收回

2015-05-26

公所將編列預算 價購地上物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救國團賤租國有地爭議燒到宜蘭。國民黨籍宜蘭市民代表林飛身,不滿宜蘭救國團賤價承租市有地,昨提案收回土地,市代會做成決議,要求市公所年底終止租約,公所允諾編列預算價購地上物;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回應,希望留在現址繼續為地方服務。

  • 宜蘭救國團大樓土地,屬宜蘭市公所機關用地,市代會做成決議,要求年底終止租地契約。(記者江志雄攝)

    宜蘭救國團大樓土地,屬宜蘭市公所機關用地,市代會做成決議,要求年底終止租地契約。(記者江志雄攝)

宜蘭救國團大樓緊鄰宜蘭市公所,坐落在市區精華地段,占地四六七坪,屬市公所機關用地,救國團在民國七十一年無償撥用後,新建地上物,主建築五層樓。

市有土地無償提供給救國團達廿二年,宜蘭市公所經審計單位糾正,九十三年才訂定租賃契約,救國團一年繳交六十九萬元租金,平均每坪一千四百多元,市公所估算,不到市場行情價的一半。宜蘭縣政府地政處表示,該土地每坪公告地價兩萬八千元,市價約十七萬元,年租金六十九萬元真的是「俗擱大碗」。

部分空間常出租當賣場 市代指是營利行為

林飛身說,宜蘭救國團大樓的志清堂,常租給廠商當短期賣場,是營利行為,加上市公所辦公空間不足,沒有理由再賤租給救國團,年底租約到期時,市公所應收回土地,價購地上物,釋出空間給市民使用。

宜蘭市長江聰淵表示,根據雙方租賃契約第八條,市公所有地上物優先承購權,他承諾遵照市代會決議終止租約;宜蘭救國團地上物粗估約兩千萬元,將委託專業單位鑑價,再編列預算價購,希望保留建物加以活化。

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強調,救國團已轉型為沒有政治色彩的非營利組織,收入有限,該處主要提供社團使用、學生住宿及公益用途,盼續租或購買用地,續在地方扎根服務,將與宜蘭市公所、市代會協商,尋求解套。

救國團經營桃園中壢國運中心 議員疑「黨營特權」

2015-05-21

體育局︰前朝時代完成 未發現不法

〔記者林近/桃園報導〕市府體育局長黃永旺昨天到市議會工作報告,對於桃園區、中壢區兩處國民運動中心都由救國團取得營運資格,並在去年十二月升格前簽約,台聯市議員李光達質疑是「黨營特權」;黃永旺說,這是前縣府時代完成,目前未發現不法,外界若有疑慮,可依法公開資訊並接受政風處調查。

  • 桃園國民運動中心模擬圖。(體育局提供)

    桃園國民運動中心模擬圖。(體育局提供)

  • 中壢國民運動中心模擬圖。(體育局提供)

    中壢國民運動中心模擬圖。(體育局提供)

年租金各為250萬、270萬元

桃園區、中壢區的國民運動中心,由市府分別斥資四億元及六億元興建,其中體育署共補助四億元,市府自籌六億元,依照去年底已簽妥的營運合約規定,負責營運的救國團在兩處各投入一千八百萬元做為內部設備及維修費,桃園、中壢運動中心的一年租金各為二百五十萬元、二百七十萬元。

李光達指出,救國團長期給外界的印象與國民黨有關,很容易被質疑有「黨營特權」,影響民眾的觀感;但國民黨籍市議員黃婉如質詢說,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當初成了蚊子館,還好由救國團經營才得以活絡,救國團是依法評選出來的,並無不妥,不宜動輒扣上政黨的帽子。

黃永旺說,可能救國團在台北市、新北市營運有一定的成果且熟悉招標作業,在甄選報告時占有優勢才得標,桃園區、中壢區兩座國民運動中心的招標過程都依法辦理,目前未發現不法。

議員范綱祥︰網上公告簽約內容

民進黨籍市議員范綱祥要求市府,在網路上公告所有促進民間參與案件的簽約內容,公開透明才能防止罪惡,讓全民參與、監督。

民進黨議員黃景熙受訪表示,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也由救國團經營,救國團現在又經營兩座國民運動中心,都是吳志揚擔任縣長時,他質疑:「這麼多的公有民營案都由救國團承包,是否為政黨間的私相授受?」要求體育局查清楚是否有「賤租」疑慮?

記者訪問台灣房屋智庫經理江怡慧,她指出依運動中心所在地及面積,租金大致符合市場行情,不致太低。

桃園運動中心位於桃園區三民路、中山東路口,佔地約九百坪,規劃地下二樓、地上五樓建築;中壢運動中心在中壢區光明公園,佔地約一千六百多坪,規劃興建地下二樓、地上七樓的建築,目前正進行細部設計審查,預計今年九月動工,分別在一○六年七月、九月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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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批中央 放任「假公益」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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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成占用國有房地大戶
〔記者陳韋宗/新北報導〕救國團在全台有十八處青年活動中心、山莊與學苑,打著「公益性」社團名義,低價承租國有及公有地,成為占用國有房地大戶;但實質上營利觸角橫跨旅行社、補習班、出版社甚至旅館,包山包海。長期關注救國團爭議的「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林子淩批評救國團「假公益、真營利」,政府不能再擺爛,應該積極追討被不當榨取的全民資產!

承租房地 享有特權優惠
救國團於一九八九年依法變更為社團法人,名義上從早期政治性組織,轉型為「非政府」、「非營利」的公益團體;但承接過去「黨國不分」的不公資源,又享有國有土地租金及賦稅優惠。以台北市政府將討回的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為例,當初未經公開程序就直接以低價續租給救國團,赤裸裸享有特權優惠。

高雄市政府也打算跟進台北市,研議收回救國團於澄清湖的青年活動中心,後續是否引發各縣市政府連鎖效應?林子淩指出,全民資產長期被救國團「私有化」,人民已經被騙了一甲子;地方政府開砲,更讓社會看清中央政府的「擺爛」不作為。

財務不明 迴避全民監督
林子淩說,二○一○年《自由時報》曾專題報導及檢視救國團問題,引發輿論要求徹底檢討,但救國團一面喊著「轉型」口號,但實際上,這幾年營利的觸角卻只有越來越多;網站上打出「公益、教育、服務、健康」四大志業口號,聲稱七十%盈餘投入公益,但看不出連鎖營利有哪一項符合公益?且救國團名義上「非營利」,財務完全不公開透明,迴避全民監督。

立委林淑芬則質疑,總統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推動興建十二座國民運動中心,其中有六座國民運動中心以免權利金方式發包給救國團經營;林子淩批評,救國團根本不是公益團體,中央部會扭曲法令,以合法掩護不公正的營利,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修改法令。


「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林子淩。(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賤租國有地營利 救國團還搶食公益彩券盈餘

2015-05-11

新北市府 連續6年都有補助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救國團除打著「公益團體」名號賤租國有地,從事營利行為,還向政府申請活動補助款,並提案申請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以新北市為例,二○○九年至今,救國團已獲新北市政府各項經費補助超過一千兩百萬元,遭質疑瓜分弱勢團體資源。

  • 救國團自2009年起至今,獲新北市政府各項經費補助款超過1200萬元,其中部分經費來自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記者賴筱桐攝)

    救國團自2009年起至今,獲新北市政府各項經費補助款超過1200萬元,其中部分經費來自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記者賴筱桐攝)

根據新北市政府主計處網頁公布的「市府對民間團體補(捐)助經費明細表」,從二○○九年第三季至二○一四年止,救國團共獲一二二八萬元 補助款,經費來源包含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及各局處的計畫補助金額,用於舉辦各類活動,譬如志工教育、親子童玩活動研習營、慶祝青年節籃球錦標賽等。

北桃南高市 也曾補助救國團

記者查詢其他五都去年度補助情況,從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及高雄市政府網頁,都發現救國團有獲得補助款紀錄,只有台中市無。

環團痛批 瓜分弱勢團體資源

環 保團體痛批,實為「財團」的救國團瓜分弱勢團體資源,是「假公益、真營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林子淩質疑,救國團扛著「公益團體」招牌,實際上為營利事 業單位,觸角橫跨旅行社、補習班、出版社及旅館,每年營利所得二、三十億元,幾乎是財團規模,竟還請領政府補助款,跟弱勢團體搶資源,不符公平正義。

救國團:參與扶弱 可受公評

救國團總團部新聞發言人陳家秀解釋,救國團依規定提報企劃書申請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並非直接獲得;至於活動標案,皆依政府採購法公開競標,與其他社團公平競爭。救國團也參與多項扶助弱勢活動,社會自有公評。

去年立院台聯黨團也曾揭露,新北市政府每年約分配到廿億元公益彩券盈餘,但二○一三年前三季竟有五百萬元補助新北市多區婦女會、中國青年和平團等國民黨外圍組織,舉辦歌唱、舞蹈、培訓等活動,遭批評「黨庫通國庫」。

新 北市社會局副局長林昭文表示,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由中央依比例分配給地方政府,依據「新北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基金用於社會保 險、福利服務、社會救助、國民就業、醫療保健等面向,各局處可運用這筆金額辦理計畫或活動。公益團體可依規定申請計畫補助款,市府視服務宗旨與企劃內容, 評估專業能力與服務效益,符合資格者酌予核發補助金額。

 

救國團阿里山中心 年租金8千 1晚就賺回

2015-05-10

花蓮觀雲山莊 年租金4千

〔記 者余雪蘭、蔡宗勳、劉濱銓、吳欣恬/綜合報導〕救國團在全台租用國有及公有土地做為青年活動中心、 山莊、學苑,卻能以低價優惠長期使用,從北台灣金山一直到南部墾丁,甚至連離島澎湖都有。不僅國產署長期低價租給救國團,著名的日日潭、阿里山青年活動中 心也是低價向林務局承租土地,其中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租用八一○○平方公尺,年租金僅八○八一元;而位於花蓮的觀雲山莊,租用四三○○平方公尺,年租金也 只要四千元。

  • 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租用林務局的林業用地,年租金只要八千多元。(記者余雪蘭攝)

    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租用林務局的林業用地,年租金只要八千多元。(記者余雪蘭攝)

  • 救國團租用公有土地現況。(資料提供:立委林淑芬辦公室、各地青年活動中心 製表:地方中心)

    救國團租用公有土地現況。(資料提供:立委林淑芬辦公室、各地青年活動中心 製表:地方中心)

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有四十三間房,房價從二八○○元至九六○○元,年租金只要八千多元;立委李俊俋批評,公有地出租依規定應辦理招標, 救國團各地青年活動中心沒有經過合法程序,卻能長期租用,且救國團即便做了公益活動,經營旅館本身就是營利行為,應依營利事業的標準收租,才符合公平正 義。

有無違法租用 立委將調查

立委陳明文認為,救國團各青年活動中心是兩蔣時代的威權產物,享有特權才能長期賤價租用國有地國民黨在阿里山經營的力行山莊,也有類似狀況;他將在立法院質詢國有財產署,要求對此講明白、說清楚,並調查是否有違法之處。

嘉 義林管處副處長楊瑞芬表示,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用地,與奮起湖老街、阿里山森林遊樂區的住商及機關用地一樣,都是暫准建地;土地租金均依國有財產不動產出 租要點辦理,針對非營利事業單位,租金打六折。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位於阿里山鄉兩萬坪地區,目前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三十三元,依此標準計算、再打六折,年 租金才八千多元。

農委會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指出,救國團承租國有地採九年一約,兩年前開始有質疑救國團是否屬公益團體的聲音傳出,在一○ 二 年重新簽約時,要求救國團提出公益性的回饋計畫。目前針對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救國團每年提撥二十五萬元,進行生態教育和森林保育等相關公益活動,計畫每 年初由救國團編列後送交林務局,年底林務局會再對計畫施行情況考核。

另外,南投縣魚池鄉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向林務局租地八萬多平方公尺,有八十三間房,房價由二二○○元至一萬兩千元不等,年租金卻僅需一○五萬餘元,平均每月不用九萬元,一坪僅四十一元;對照伊達邵地區一坪店面租金就要兩千元的行情,有如天壤之別。

林務局已要求救國團回饋

林 務局南投林管處副處長陳燿榮表示,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除了一○五萬多元年租金外,每年還需額外提撥八十萬元,做為生態教育與森林保育等公益活動的經費。原 則上,若活動中心未有超出使用面積、違建或是違反契約行為,都能繼續租用;但若有違反或不再續租,則需自行處理地上物,也就是必須把樹種回去,返回林班 地。

活動中心︰經營一切合法

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總幹事賴永堂說,救國團為社團法人,中心收費是依市場機制訂價,營運所得 扣除維修、業務與人事等成本,盈餘均投入教育、公益與服務性質的業務,沒有股東、股利,各地團委會都有張老師、服務組及義工團隊,是不折不扣的非營利團 體;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總幹事鄧效忠則表示,經營一切合法,禁得起各界檢視與考驗。

 

蝦米! 澄清湖租給救國團更便宜

2015-04-29

〔記者葛祐豪、陳炳宏/綜合報導〕繼北市議員踢爆台北劍潭土地賤租救國團後,高市議員蕭永達昨指出,救國團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等四筆土地,面積共八六八○坪,同樣賤租給救國團,年租金更只有二二一萬元,比台北更便宜!

  • 高雄澄清湖也爆賤租給救國團,面積共八六八○坪,年租金更只有二二一萬,比台北更便宜。 (記者張忠義攝)

    高雄澄清湖也爆賤租給救國團,面積共八六八○坪,年租金更只有二二一萬,比台北更便宜。 (記者張忠義攝)

高市府將收回土地

高市副市長陳金德表示,當地為飲用水的水源保護區,有不能興建超過廿戶住宅的使用限制,救國團已超過廿戶,不符使用規定,市府將透過都市計畫手段,限期停止租約,收回土地。

台北捷運劍潭站的救國團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租用八九六八坪市有地,年租金才一六八○萬元,被台北市長柯文哲形容是「黨國不分」。

蕭 永達昨在高市議會都委會業務質詢時也指出,根據財政局提供的資料,救國團租用澄清湖一帶共四筆土地,總面積約八六八○坪,編定用地是「青年活動中心區」, 做為露營、烤肉、旅館之用,其中包含救國團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每年繳給高市府的租金才二二一萬元,換算月租僅十八.四一萬元,「這不叫賤租,什麼才叫賤 租?」 且地目編定不外乎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等,哪有叫「青年活動中心區」?

高市都發局長李怡德回答,這是時代背景的產物,民國五十八年該地區編定為機關用地,當時早就被救國團使用,直到民國八十年變更為「青年活動中心區」,這也是高雄市唯一的「青年活動中心區」。

救國團︰合法租用

救國團則回應,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是依法、合法租用,且都有依約繳費,絕無不法情事。

推動討黨產的「基進側翼」另指出,高雄市至少有七、八處土地,長期賤租給國民黨的民眾服務社,例如楠梓民眾服務社,地坪達一百多坪,每月付不到兩萬元租金給高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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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救國團? 林奕華:已辭職

〔記 者謝佳君/台北報導〕前國民黨市議員林奕華轉任台北市教育局長,雖辭 去國民黨相關職務,但民進黨市議員梁文傑昨天在議場直指,救國團台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至今仍掛著主委林奕華的名字,由於該團委會附設九個補習班,林奕華身 為補習班主管機關首長,未做好利益迴避。林奕華則澄清,已辭去該主委職務。

梁文傑說,他在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的網頁上看到主委是林奕華,雖 然救國團屬於社團法人, 但據了解,救國團在台北市設立了九間補習班,包括文理電腦插花短期補習班、美姿舞蹈瑜伽技藝短期補習班、成長語文電腦技藝短期補習 班、湖光技藝補習班、松新技藝短期補習班、勵華語文技藝短期補習班、勵德文理技藝短期補習班、敦新文理技藝短期補習班及敦民語文技藝短期補習班,林奕華的 主委身分等同是這些補習班的大老闆。

梁文傑說,時有補習班傳出糾紛或申訴事件,像是契約內容、設備違反相關規範等,而台北市教育局是補習 班 的主管機關,若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附設的補習班出現糾紛或申訴,林奕華恐有裁判兼球員之嫌,無法秉公處理;為避免產生利益衝突,他建議林奕華應辭去團委會 主委身分,才能公正管理。

林奕華則澄清,她在確定接下教育局長職務時,即辭去國民黨中央黨部文傳會副主委兼文宣部主任、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服務推展協會理事長,同時也辭去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主委職務,交接給一名商界人士,會再提出交接證明。

她也強調,過去還是主委身分時,就幾乎沒有碰觸補習班的事務,未來若這些補習班有糾紛或申訴,也會秉公處理,避免引發外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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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賤租救國團高市更便宜 市府要收回

澄清湖土地賤租救國團,高市都發局長李怡德回答說,這是時代背景的產物,民國58年編定為機關用地,當時早就被救國團使用,直到民國80年變更為「青年活動中心區」。(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2015-04-28  12:14

〔記 者葛祐豪/高雄報導〕台北捷運劍潭站的救國團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租用8968坪市有地,年租金才1680萬元,遭台北市議員質疑賤租;高市 議員蕭永達今早爆出救國團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等4筆土地,面積共8680坪,同樣賤租給救國團,年租金更只有221萬,比台北更便宜。

  • 高市議員蕭永達質疑澄清湖土地賤租救國團。(記者葛祐豪攝)

    高市議員蕭永達質疑澄清湖土地賤租救國團。(記者葛祐豪攝)

高市副市長陳金德表示,當地為飲用水的水源保護區,其實有不能興建超過20戶住宅的使用限制,救國團已不符使用規定,市府研擬停止租約收回土地。

蕭永達在市議會都委會業務質詢時指出,根據財政局提供的資料,救國團租用市府的土地,在澄清湖一帶共有4筆土地,包括鳥松區育才段87、89-2、仁武區慈惠段937、938號等4筆,總面積共28461平方公尺,換算約8680坪。

蕭永達強調,救國團承租如此大面積的土地,編定用地是「青年活動中心區」,做為露營、烤肉、旅館之用,其中包含救國團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每年總共繳給高市府的租金才221萬元,換算每月租金僅18.41萬元,「這不叫賤租,什麼才叫賤租?」

蕭永達批說,地目編定不外乎商業區、住宅區等,哪有叫「青年活動中心區」?

高市都發局長李怡德回答說,這是時代背景的產物,民國58年編定為機關用地,當時早就被救國團使用,直到民國80年變更為「青年活動中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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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國民黨還有錢》婦聯會總資產384億 利息年收2.4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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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7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黨產會明將針對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召開第二次聽證會,據內政部最新公告的政治團體決算報告書及資產負債表顯示,婦聯會去年度總資產高達三八四億餘元,光利息收入便高達二.四億元。
婦聯會(資料照)
婦聯會(資料照)
明開第二次聽證會
婦聯會前年申報的總資產為三八一億元,相隔一年,資產增加約三億元,婦聯會今年二月還宣稱將捐出二八○億元做公益,不過,相關捐款進度遲緩,而目前歸類為「政治團體」的婦聯會,則是坐擁龐大資產,連「最有錢政黨」的國民黨,資產還不及婦聯會的一半。
內政部報告顯示,截至去年十二月底,婦聯會的流動資產中,現金有五十三萬元、銀行存款三七八億八○四三萬餘元、有價證券四億九千八百多萬元、應收利息八千一百萬元;加上固定及其他資產,總資產達三八四.六一億餘元。
婦聯會去年度的經費總收入為二億六千七百多萬元,其中,一年利息收入高達二億四七九九萬餘元,佔總收入九十二.八五%;股利收入為一八八七萬餘元;會費收入僅九萬三千元。
在支出方面,去年總支出經費為二億一千多萬元,捐贈支出為一億九百多萬元、人事費用支出二七五九萬餘元,所得稅則繳了二千九百多萬元。
此外,不包含婦聯會的海外分會資產,婦聯會在台北市、新北市永和區、高雄市前鎮區、宜蘭市則各擁有房地。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指出,婦聯會龐大資產都來自勞軍捐,必須如實交代勞軍捐下落,否則內政部應撤換婦聯會主委。


 

叫我第一名 國民黨總資產18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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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7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儘管行政院黨產會已展開多項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的工作,但內政部最新公告去年度政黨決算報告書及資產負債表顯示,國民黨總資產雖較前年減少八億元,仍高達一八一億元,國民黨去年的黨務經費總收入十四.七億元、支出二十.七億元,其中,「財產信託管理收入」仍高達九.五億餘元,國民黨依舊是最有錢的政黨。
國民黨中央黨部(資料照)
國民黨中央黨部(資料照)
相較國民黨坐擁近二百億元資產,執政的民進黨總資產則僅七億餘元;成立二年多的時代力量,去年度總資產二千多萬元;親民黨則仍處於負債情況。
立院去年七月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後,黨產會認定中投、欣裕台兩間黨營事業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國民黨不得任意動用及處分財產,但針對這項處分,雙方仍在行政訴訟,而根據最新財報,中投、欣裕台仍是國民黨的「金雞母」。
中投、欣裕台仍是金雞母
截至二○一六年底,國民黨長期投資的中投、欣裕台兩間公司,其資產共計一五二億餘元,較前年減少四億元,其中,中投資產約一五○億元、欣裕台約兩億元;國民黨所擁有的土地及房屋固定資產為十億元,較前年減少三百萬元。
在「流動負債」項目,出現一筆九千三百萬元「短期借款」名目,註明經費為黨產會凍結所有帳戶後,前黨主席洪秀柱向友人借款九千萬元存入戶頭,以免被凍結;國民黨還向自己的副主席胡志強借了三百萬元,以支應黨務運作,該二筆借款在會計師查核時均已還清。
根據內政部報告,國民黨去年總支出為二十億七二○一萬元,用在黨工人事費十億七三一萬元、辦公經費八億一四一四萬元,政治獻金支出也有一億六二三六萬元。
國民黨去年黨務經費收入共十四億七八八○萬元,其中財產信託管理收入占總收入六十四.六五%,為九億五六○二萬元;其次政黨補助金收入二億七八四四萬元、政治獻金收入一億二二○五萬元、黨費收入一億一六二二萬元。


公司型補習班 明年恢復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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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6
影響千餘家補教業者
〔記者吳佳蓉、吳柏軒、林彥彤/台北報導〕補習班免徵營業稅時代終結,補習費恐看漲!據了解,經參考教育部意見,財政部已拍板,將對以公司名義設立的補習班,恢復課徵五%營業稅並要求開立發票,預計明年元旦上路,影響範圍包括志光、陳立、巨匠等千餘家營利性質的大型補教業者。
公司名義設立的補習班,明年起將恢復課徵五%營業稅並要求開立發票,影響千餘家營利性質的大型補教業者。圖為補習班林立的北市南陽街。(資料照))
公司名義設立的補習班,明年起將恢復課徵五%營業稅並要求開立發票,影響千餘家營利性質的大型補教業者。圖為補習班林立的北市南陽街。(資料照))
財政部也將收回「未向教育部立案登記補習班」免徵營業稅優惠,未來違法未登記的補習班、家教班,若遭查獲,將追補營業稅並輔導辦理營業登記;至於一萬八○八九家以個人名義設立的補習班,仍維持免徵優惠。
家長擔心轉嫁補習費
對此家長多擔心增加的營業稅會轉嫁到補習費,加重負擔。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榮譽理事長吳福濱批評,大型補習班獲利豐厚,課稅理所當然,政府應做好價格管制、避免聯合漲價影響家長與學生權益。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認為,業者應自行吸收稅捐,這本來就是業者該付的成本,不應轉嫁給消費者。
日前補教名師疑涉入女作家自縊案,連帶引發各界對補習班課稅問題的討論。民進黨立委施義芳質詢指出,不少補習班賺很大,甚至有單期學費逾三萬元的,但因屬「教育機構」且收入是提供教育勞務所產生,可免徵營業稅,數十年不曾檢討。
為此財政部及教育部對「營業稅法」第八條規定,有關教學收入免徵營業稅的「教育機構」範圍重新評估。若以設立方式區分,補習班可分為「以個人名義向教育部申請設立」、「以公司名義向經濟部及教育部申請設立」及「未向教育部申請設立」三種,以往皆享免徵優惠
個人名義補習班仍免徵
財政部與教育部檢討後認為,未立案的補習班有安全及管理疑慮,不應再扶持;而以公司名義設立的補習班,具營利目的,部份獲利甚至好到能借殼上市,並享有各項企業租稅優惠,應排除在「教育機構」範圍之外。因此僅剩以個人名義申請設立的補習班仍可享有免徵優惠。
不過施義芳對此變革仍不滿意,他表示,下會期將提案修法,要求所有類型補習班都應恢復課徵營業稅,並以正面表列方式,列出值得給予免徵優惠的教育文化機構;另為免補習業將營業稅轉嫁至補習費造成漲價,將配套提案修正「所得稅法」,增列「教育文化體育扣除額」,降低民眾負


救國團上百人赴黨產會抗議 籲重視員工生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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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日前以行政處分認定救國團61筆建物、土地及16億3507萬元之財產不當取得,需移轉國有之處分。上百位救國團員工11日至黨產會前抗議,呼籲黨產會能給員工安心工作的權利。 (記者羅沛德攝)
2022/08/11 11:11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救國團今日動員上百名員工前往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外抗議,質疑黨產會是「詐騙集團」,雙方協商8次突然翻臉,一夕之間要把財產收歸國有,呼籲正視救國團員工生計權、工作權,不要讓救國團員工流落街頭;黨產會則派出專任委員林聰賢收下救國團陳情信。
行政院黨產會7月26日認定,國民黨附隨組織救國團名下財產中,61筆土地、建物及13億9449萬元為不當取得財產,應移轉為國有。另有9筆土地、建物已移轉他人所有,無法返還的,向救國團追徵2億4057萬餘元。
救國團企業公會理事長陳建成表示,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及近16億元財產一夕之間被沒收,黨產會認為救國團在洗腦學生、監控校園,「帶動唱」怎會洗腦學生,團康營火晚會怎變洗腦學生,難道從事校園環保工作是監控校園?不知道哪一個廠牌洗衣機可以洗腦學生,要洗成哪個顏色?救國團沒有洗腦學生。
陳建成指出,救國團有1700名員工及5000名教練及老師,在全台活動中心及服務場所皆合法經營,員工應受到憲法工作權及財產權保障,黨產會無權剝奪,員工更不想被解雇,不想流浪街頭,呼籲黨產會能給員工安心工作的權利。
「誓死捍衛工作權,還我名譽權!」陳建成提及,救國團不是附隨組織,請黨產會不要迫害救國團。黨產會沒收救國團財產後,黨產會要派人去經營青年活動中心嗎?工會提出「三要一沒有」訴求,請黨產會委員出來接受陳情,並帶回去委員會議討論。
救國團企業工會今日訴求,一、要保障救國團員工工作權、財產權、生存權不受到侵害。二、要在公平公開的程序下盡速與工會開啟協商,落實黨產會照顧員工權益的承諾。三、要維護消費者、青年及民間團體、志工單位及服務個案等權利關係人能持續受到救國團服務的機會與權利。四、沒有任何一個救國團員工成為黨產會行政處分下的受害者。救國團上百人赴黨產會抗議 籲重視員工生計權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QkRA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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