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賺贏YouTube!1年廣告收入上兆
2024/04/08 07:08
IG賺贏YouTube!1年廣告收入上兆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3U6lZrs
Instagram 廣告收入超車YouTube。(美聯社)
陳麗珠/核稿編輯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根據Meta 提交給法院的文件顯示,Instagram 2021 年的廣告收入為 324 億美元(約台幣1.03兆),占Meta總收入的 27%,高於YouTube 的288 億美元(約台幣9216億)。
商業內幕報導,Meta 上週五(5日)提交給法院的文件,試圖駁回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的壟斷指控,其中包括Instagram 在過去幾年廣告收入的詳細情況。
文件顯示,Instagram 2018 年的廣告收入為 113 億美元,2019 年為 179 億美元,2020 年為 220 億美元,2021 年為 324 億美元,2022 年上半年為 165 億美元,呈現飛漲狀況。
而且,2021 年廣告收入超越了Google的 YouTube,後者年度廣告收入為288億美元。
這份資料顯示,Instagram 在 Meta 的掌控下發展快速。Meta(當時的 Facebook)在 2012 年斥資 10 億美元,收購了 Instagram,當時它還是一家沒有收入、只有少數員工的照片共享新創公司。現在由 Facebook 前產品主管 Adam Mosseri 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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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Meta須為新聞付費 學者砲轟數位部沒進展
2024/03/06 12:54
Google、Meta須為新聞付費 學者砲轟數位部沒進展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4a11Zvc
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唐士哲、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今天召開線上記者會,呼籲數位平台使用新聞應付費。(擷取自記者會畫面)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數位廣告市場遭Google、Meta等平台壟斷,衝擊新聞媒體生存,全球都在積極研擬對策,除了澳洲、加拿大已相繼立法要求平台付費,印尼也在今年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的國家,而台灣雖然比印尼更早討論此議題,多年來卻無具體成果。國內多名學者今天呼籲,「立法」是確保新聞媒體和平台公平競爭的唯一作法,希望行政院、數位發展部能看見全球趨勢,儘快研擬政院版法案。
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批評,數位部雖然曾召開3次新聞業與數位平台的對話會議,但只有對話功能,並沒有促進任何實質進展,國內學者不希望再延宕下去,當時已參考澳洲強制議價法、發表民間版的草案,後續也得到立委重視,促成數名立委在上個會期中正式提案。
而因為法案屆期不連續,王立達和立委聯繫後透露,今年連任的3位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林宜瑾、范雲都重啟連署、提案,另外民眾黨團也重視相關議題,目前正在研擬條文,準備提出草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也支持此項立法,可見這是跨黨派立委支持的議題,在政治層面無須多慮。
據了解,數位部仍在研議要走歐盟的著作鄰接權模式、還是澳洲的強制議價模式。王立達直言,國內對此討論已久、產業意見也慢慢收攏,認為澳洲議價模式就是最大公約數,在學者看來,這兩個模式之中實在沒有什麼好遲疑,數位部卻仍在原地踏步,沒有任何進展。
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說,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在國會席次都未過半,希望該草案能成為3黨合作的第一個法案,立法院不同黨派都在連署、提案,呼籲行政院也趕快提出法案送到立院,這也可以檢視政府到底有沒有決心,維護新聞自由以及新聞工作的永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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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唯有立法 2大平台才會正視「新聞有價 」
2023/03/30 12:54學者:唯有立法 2大平台才會正視「新聞有價 」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40vy4Hw
數位廣告市場遭數位平台Google、Meta壟斷,新聞業者和平台業者已完成2輪協商。(路透檔案照)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數位廣告市場遭數位平台Google、Meta壟斷,新聞業者和平台業者已完成2輪協商。學界今(30日)表示,國內新聞內容遭數位平台無償使用是事實,唯有立法才能要求2大平台正視「新聞有價」的問題,目前已有立委提出草案通過一讀,呼籲數位發展部也提出行政院版本的草案。
數位部試圖在未立法的情況下,推動共榮方案來解決媒體和平台的競爭問題,在數位部協助下,新聞媒體與Google、Meta已完成2輪協商會議。Google另於3月8日主動提出「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3年內挹注新台幣3億元協助媒體數位轉型。
在第2輪會議中, 新聞業主張數位平台運用媒體內容匯集而營利,應該合理付費分潤;但Google聲稱不使用新聞媒體產製的內容盈利,而是免費提供連結,將有價值流量帶入新聞業者網站;Meta更強調,並未主動在網路上獲取新聞連結,在臉書動態消息看到的貼文中,只有不到3%是含有新聞連結的貼文。
成果倒退 立法要加把勁
國內學者今天召開線上記者會,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認為,第2次協商結果其實膠著不前,Google之前還願意承認有從新聞業獲利,這次他們明白表示沒有使用新聞連結獲利,從這個角度來看有點倒退,因此立法方面要再加把勁。
王立達憂心,明年是大選年,各界會被選舉帶著走,立法方面如果不能在今年上半年有所進展,可能一拖就是明年、甚至要等新政府成立。他直言,「希望各界不要再三心二意」,過去媒體希望走基金制和數位稅,但Google提出的基金並不讓媒體滿意、數位稅也擱置,目前可行的路只有強制議價法,希望媒體把力量放在立法上。
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指出,數位部已多次說明,「共榮方案」和「立法」並不會互相排斥;如今Meta已拒絕共榮,Google的方案也僅止於3年3億的轉型費用,實在談不上「共榮」。更重要的是,Google的共榮方案並未回應「新聞有價」的問題,現在應該要好好面對立法問題了。
學者:唯有立法 2大平台才會正視「新聞有價 」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40vy4Hw
臉書我最大!蠶食廣告收入 掌控新聞流量
皮尤(Pew)研究中心29日公布美國媒體現狀報告指出,2013至2014年透過手機與網站閱覽的數位化新聞資 訊,總收入成長18%,但500億美元的廣告大餅並未流向媒體,而為臉書、谷歌(Google)、微軟(Microsoft)、雅虎(Yahoo)與美國 線上(AOL)瓜分。其中臉書獨占鰲頭,囊括媒體數位訊息廣告量的24%。
就拿《紐約時報》來說,儘管以數位訂戶為主的報份收入溫和增加,總體收入仍較前1年減少1.6%,而數位廣告未能抵消平面廣告收益劇減,廣告收益減少了近6%。顯示《紐約時報》在設法轉型為線上新聞媒體的努力進展緩慢。
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報導指出,臉書透過大數據,決定哪些內容該流傳,如今已成美國真正的新聞編輯,但臉書僅有模糊與流動的價值觀,全由消費者喜好來判斷新聞重要性。
不光是美國,臉書14億用戶依連結閱覽新聞,點閱與廣告創造的市場價值,都未留給本土業者,各國民眾愛用臉書之餘,恐怕難以想像對資訊產業的衝擊。
此外,科技與民眾閱聽習慣快速變革之際,媒體還搞不清楚手機流量能否帶來足夠營運財源,臉書已先聲奪人,囊括廣告,許多新興新聞網站主要流量,只能靠臉書,財政大權也握在臉書手中。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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