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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吃肉我吸油煙」新竹知名燒烤店被判搬離社區 業者不服:要上訴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縣竹北地區一間燒烤店被社區將近7成的住戶反映油煙味太重,訴請新竹地院請求業者搬離,遭法官判准。不過,這間在新竹地區小有名氣的燒烤店業者卻覺得很冤枉,他說從開業以來不斷遭到抗議,為此也陸續砸了7、80萬做硬體設備改善,對於這樣的結果表示不服,並表示將提出上訴。
▲「您吃肉我吸油煙」新竹知名燒烤店被判搬離社區 業者不服:要上訴。(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新竹知名燒烤店遭住戶向法院訴請搬離獲准。(圖/記者陳凱力翻攝,下同)
位於竹北仁愛社區一樓的這間燒烤店從2018年開幕後屢遭住戶抗議,社區中45戶住戶中竟有34戶同意要求燒烤店遷離,由於一直以來雙方都為油煙一事鬧得不愉快,該社區的管委會甚至還以署名的方式掛上「您吃肉我吸油煙」的抗議布條在燒烤店大門上方,引起不少經過的人注意。
▲「您吃肉我吸油煙」新竹知名燒烤店被判搬離社區 業者不服:要上訴。(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管委會在店家大門的上方掛上抗議布條,引起經過的路人側目。
管委會指控,BBQ店從2018年10月17日開幕營業,管委會請求油煙務必處理完善,業者雖口頭允諾,但近1年多來仍持續排放油煙及異味;於是管委會於2019年8月25日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提起訴訟,經34票同意,達到出席人數4分之3門檻,依此提告。
法官調查,管委會多次寄存證信函,要求業者改善排放油煙污染,並請復原,經新竹縣環保局勘查也認為有油煙異味,曾2度裁罰各10萬元及限期改善,雖業者辯稱已努力防免油煙,但法官認為此說法不足憑信,且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決議,判業者應遷離。
對此業者表示,從開業以來不斷被住戶檢舉,1年間高達47次,其中因2次機具故障而被裁罰各10萬元,後經訴願環保署撤銷裁罰,目前僅有裁罰1次紀錄,為了讓排放氣體達標,店家已花了7、80萬購買設備過濾空氣及油煙,希望能達到住戶所求,沒想到還是被判要搬,對於這樣的結果,也表示不服,並表示要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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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外牆算誰的? 律師這樣說

律師表示,外牆屬全體住戶共有,懸掛招牌須經所有住戶同意。黃哲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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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Facebook分享到 Plurk分享到 Twitter2016年02月12日00:05
張男住家外牆遭一樓店面全國電子懸掛招牌,雖打贏官司獲賠9萬餘元租金,卻毫無喜悅,他批高院判決:「是各打50大板!」還因認定外牆並非各層樓住戶專用而製造更多糾紛。不過律師林俊峰表示,公寓大廈外牆若無特別約定,依法確屬全體屋主共有,因此營業店家懸掛招牌前,應先徵得全體住戶同意或經社區管委會許可,否則共有屋主可依持分比例各自求償。

張男表示,本案直立式招牌原本從3樓往上矗立到5樓,他與全國電子調解時,對方竟說他有義務允許掛招牌,他認為對方「以大吃小」,怒批:「不用租金就可以把招牌掛在人家外牆嗎?」他也無法認同法官判外牆是全體屋主共有,「我花2年時間跑法院,還繳7萬元訴訟費,最後只獲賠9萬多元。」
張男強調:「我要求的是很微小的公平正義,高院的判決卻會導致天下大亂!」張男還說,他將依判決結果,向同棟外牆懸掛招牌的店家討租金,並要求其他鄰居若依他努力打贏的官司向全國電子要錢,應分攤他付出的訴訟成本,「這樣合理吧!」
林俊峰指出,公寓大樓外牆如同頂樓平台或地下室,除非明文約定專用,否則均為全體屋主共有,若佔用人未經全體共有人或管委會同意成立分管契約,其餘共有人可分別提告主張所有權,本案高院判決依持分比例賠償並沒錯,「但一面招牌月租2萬元,似乎偏高」。(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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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磁磚砸傷人 公共責任險可理賠
2016年02月01日 04:10 記者黃惠聆/台北報導

大樓磁磚砸傷人 公共責任險可理賠
又傳大樓磁磚砸傷人。近日氣溫極度變化,「老」大樓外牆磁磚在「熱漲冷縮」下易掉落,近日傳出路人被大樓外牆磁磚剝落砸傷的事件,產險業者表示,類似情況發生時可以向大樓管委會求償,建議大樓管委會或者店家可以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將剝落砸傷路人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根據北市府建管處所發布的新聞,從上周六到昨天中午,已累計有35案外牆磁磚剝落的通報,當中有2位行人受傷,北市府已馬上開罰。

為避免大樓外牆磁磚剝落砸傷路人的情況發生,大樓應重新加強大樓外牆磁磚的修復,另外,產險公司也表示,由於目前產險有公共意外險附加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責任附加條款可供承保,承保內容包括就包括對於因發生下列意外事故使第三人或住戶體傷、死亡或財物受有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

該保險商品要保人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被保險人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理委員、管理負責人」。

泰安產險表示,一般大樓的管理單位(管理委員會)多有向保險業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故當民眾不幸遭大樓磁磚掉落砸傷,或因而導致財物受損時,應向大樓管理單位(管理委員會)提出賠償申請,管委會即會通知保險公司作處理。

產險業者說,由於大樓外牆磁磚屬大樓公共設施,應由公共大廈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維護,如因大樓公共設施管置、管理有欠缺而可歸責於管委會時,則應由管委會負擔賠償之責,遇有受傷狀況時,求償時應提供文件應以可資證明本次事故中的事故狀況說明人證、物證,以及因此所受損失。

國泰產險表示,佐證資料,例如醫院診斷書、醫療收據正本、受害人身分證明文件、現場照片等。

7層樓以上公寓 僅7成設管委會

2015-11-01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老舊公寓未設立管理委員會,碰到公共事務推動,常引發爭議。新北市七層樓以上公寓大廈有七成設立管委會,仍有三成未報備。今年為止,市府已輔導三十四處社區成立管理組織。

助自治管理 巡迴教設立

據統計,新北市約八千一百處社區成立自治管理組織,並將資料送工務局備查,其中,七層樓以上成立管委會的社區有五千四百處,報備率達七成,仍有三成未報備,不利自治管理。

新莊區一棟屋齡三十多年的五層樓公寓,未設立管理組織。住戶賴先生說,沒有管委會非常困擾,例如清洗水塔時,必須有熱心人士主動出面,向鄰居挨家挨戶收費,公共區域清潔也乏人管理,大樓外牆剝落、鋼筋裸露,更沒人願意承擔責任,有時只能拜託里長出面協調。

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長陳德儒說,社區管委會可成為公部門與住戶間的橋樑,凝聚社區認同感與向心力,提升居住品質。為鼓勵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市府將輔導列車開到全市二十九行政區,結合民政局里長系統及消防局消防安檢巡查業務,舉辦宣導說明會,教導民眾如何報備申請,今年為止,已輔導三十四處社區成立管理組織。

105年起 6樓以上大廈每年須清化糞池
By 金穎清,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

台北市環保局長劉銘龍指出,每年定期清理一次化糞池,處理效能會從3%提升到51%以上。(金穎清攝)
為改善社區環境衛生,台北市環保局昨天宣布,明年1月1日起,設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6層樓以上大樓,每年至少須清理一次化糞池,才能提升化糞池的處理效率;預計列管建物有962處,每年將可減少190噸的有機汙染物排放量。若未依規定處理,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至6000元。

環保局表示,北市目前公共汙水下水道管線埋設的接管率約74.3%,尚未接管的地區則經化糞池處理後排入雨水溝,再排入河川。不過因化糞池處理過程會產生汙泥沉澱,且有容量限制,若未定期清理,處理效能僅3%,每年定期清理一次化糞池,處理效能則可達51%以上。

環保局長劉銘龍指出,目前列管對象為公私立學校、機關、國宅和8層樓以上的大樓,每年至少須清理一次化糞池。

但考量公共衛生,因此明年起,針對大樓的部分,6層樓以上即須配合規定,每年清理一次化糞池,不過頂樓加蓋的5層樓公寓不在此限。

環保局科長唐振雄說,管制方式為,大樓管委會每年須委託合格業者清理一次化糞池,向業者索取清除紀錄表後,以函文或傳真至環保局。(中國時報)

退休夫妻興訟百件 管委會設惡鄰警示牌

2015-03-18

警示牌創全國首例

〔本報記者/高雄報導〕一對退休夫婦住在北高雄一處有4百戶的社區大樓,夫妻動輒對鄰居、管委會興訟,連住戶講話大聲也挨告,控告件數超過百件,管委會不堪其擾,經決議後,在大樓管理室設置惡鄰居警示牌,公告這對夫妻是「惡鄰居」,提醒住戶遠離,以免惹禍上身,創下全國首例。

  • 高雄某社區管委會決議在大樓管理室設置大型惡鄰居警示牌。(本報記者攝)

    高雄某社區管委會決議在大樓管理室設置大型惡鄰居警示牌。(本報記者攝)

這對60多歲的夫婦是軍公教退休,先生曾考取博士班,子女在外工作,也都有成就;夫妻遷入社區大樓1、20年,卻常與鄰居、管委會對簿公堂,成為派出所、分局的常客。

1名住戶說,從96年開始,這對夫妻常因小事與鄰居、管理委員、管理公司人員爭執或提告;例如,管理員值班偶爾打瞌睡,該夫婦發現就告瀆職,有住戶在中庭拜拜燒紙錢,或家裡水管破裂流出污水,夫妻就向環保局檢舉污染環境;有鄰居在他們家門口大聲講話,也挨告。

鄰居講話大聲也告

管委會若開會,該夫婦就到場舉牌抗議,或高聲叫罵,指委員選舉不合法,曾提出當選無效被駁回,鬧到派出所,衍生傷害、妨害自由、妨害名譽等官司;曾以管委會不合法,而拒繳管理費,被管委會鎖卡,無法搭電梯,卻又告管委會

管委會不堪其擾,98年8月管委會以至少198票通過決議,將這對夫婦定名為「惡鄰居」,並在大樓管理室設置警示牌,敬告全體住戶勿靠近該夫婦住處門前,也不要在該處附近嬉戲或大聲聊天,以免發生爭吵或被告。

這對夫妻,妻子曾當選該屆委員,後來因故被罷免,所以管委會開會討論將2人公告為惡鄰居議案,夫妻並未參與。

主要想提醒新住戶

據住戶表示,考量該夫妻年事已高,才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惡鄰條款」強制搬離,至於設置警示牌,用意是提醒新住戶注意,以免惹上不必要的困擾。

管委會公告「惡鄰居」的做法,有法官認為,這對夫婦慣性興訟,但不受「惡鄰條款」規範,若是濫訟、好訟,企圖以訟牟利,其他住戶可反告夫妻誣告並求償來「以訟止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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