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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浩敏中了什麼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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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5 06:00

國民黨靠戒嚴、黨產與黑金,在台灣建構的統治體系,把三權分立與制衡,一黨完全包辦,直到此次大選才創紀錄,行政與立法兩權同時失守,只剩下司法的黨國陰魂不散。
列寧黨和獨裁者把司法當打擊異己的工具,不是維護正義之機制,許水德最經典的一句話:「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中國情況更荒謬,談法治,卻抓律師,審理歸審理,判決書卻依政治決定。
台灣選民打敗國民黨,贏回立法院之後,還需要立法院與公民團體合力清除黨國的司法體制,讓它回復公正、獨立,免於腐化與政治干預。
因為司法獨立的性質,法官並非民選,要改制度容易,要提高法官素質和改變長期累積的惡質文化卻困難,但要打破這一個黨國體制殘餘,絕不能手軟。
李登輝錯失第一次改革司法的機會,他任命的司法院長林洋港,政治地位夠,卻不懂司法弊病,只想當總統;陳水扁用的翁岳生,知道司法弊病,卻天生王金平性格,沒有改革的膽識。

司法院院長兼大法官賴浩敏。(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馬英九開倒車,復辟黨國體制,不知去除腐化,還不斷干預司法,藉以打擊異己。他用的司法院長賴浩敏,三十歲出頭時,被美國大使館視為年輕一輩的改革先鋒,但一進馬政府,卻以當花瓶為樂,改革一事無成。
掉進國民黨大醬缸,注定就是滿身醬臭,跟兒戲總統一樣兒戲。賴浩敏這個年輕時批蔣經國不知改革的好漢,混了六年院長,乏善可陳,國民黨慘敗之後,竟只會當小丑,穿起「古裝」拜年;這種妝扮不是改革,只會讓人想到恐龍法官。
民進黨已經攻克兩權,必須回應社會對轉型正義的期待,解體黨國司法,使它恢復公正、獨立的常軌。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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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需要怎麼樣的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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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0 11:27
◎張靜
日前總統府公布提名台大教授蔡明誠、法務部政次吳陳鐶、士林地院院長林俊益及萬國法律事務所女律師黃虹霞為大法官人選,台中地院張升星法官曾以「台灣需要這麼多大法官?」為題,在報端發表了一篇深得我心的好文章,在共鳴之餘,有鑑於報載黨政人士表示,林俊益風評不錯,且是審薦小組推薦第一名云云,我不得不一吐為快!
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及法律的統一解釋,必須對憲法或相關專業法律領域有深入的研究,與其個人過去的辦案經驗是否豐富或長久沒有必然關係,但卻與其辦案所為判決書之品質,特別是法律適用上的法學素養有絕對關係。我個人以為大法官即使沒有著作等身,也至少要有幾本(篇)像樣而拿得出來與憲法有關的法律專業著作。如果以此標準來看,上揭四位被提名者,究竟有那方面的法律專業著作(而非僅大學教科書),與憲法規範相連結,而為大家所知悉並推崇?

四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蔡明誠(左起)、吳陳鐶、黃虹霞及林俊益,究竟有那方面的法律專業著作,與憲法規範相連結,而為大家所知悉並推崇?(記者王敏為攝)
蔡明誠教授主攻民法及智慧財產權法,其法學素養深厚,但他的論述似乎甚少對憲法方面有所著墨。而黃虹霞律師在律師界的風評一向不錯,但會辦案的律師比比皆是,熱心公益、投身法扶的律師也所在多有,如果黃律師過去沒有與司法院賴浩敏院長同在萬國法律事務所共事多年,她會獲得提名嗎?我國最高法院為人詬病的「近親繁殖」現象,難道又將在大法官會議複製?而黃律師有什麼法律專業領域的專門著作問世?她是研究那個法律專業領域的學者、專家?我個人認為,以黃律師的辦案經驗,她應被提名為監察委員或許更為合適。
至於吳陳鐶次長是我司法界早一期的學長,作為一位法務部政次,他的表現應不算差,但同樣的,我不知道他從事那方面法律專業領域的研究?有那些專門著作為後進者所推崇?
最有爭議的就是士林地院院長林俊益,他雖然著有「刑事訴訟法概論」一書,但正如同他在其序所言,只是給「初學者」習得刑事訴訟基本理論的一本教科書,既是概論性質的入門之作,如何能登大雅之堂?如何能逕視為刑事訴訟領域的專門著作?而他在司法院刑事廳廳長任內,大力推動觀審制,明知參與審判的觀審員沒有表決權,其等意見對法官沒有拘束力,但仍一味地對外宣揚觀審員的意見有拘束力,這賣力到不惜睜眼說瞎話的法官,難道就是我們台灣需要的大法官?

馬英九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的標準究竟何在?(記者陳志曲攝)
林俊益法官在司法界、在律師界的風評真的好嗎?總統府的審薦小組真的了解實際狀況嗎?為什麼不去司法界與律師界打聽一下呢?我回憶二十餘年前的一樁往事,當時我從主任檢察官退下來當律師沒有幾年,承辦一件有關著作權法的案件。此案在偵查中,就由時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林俊益承辦。在偵辦過程中,地檢署將傳喚一位證人的傳票,誤寄到我的律師事務所,我在出庭時,將傳票退給林俊益,並表示檢方誤寫證人地址為我律師事務所的地址而誤寄給我,你知道林俊益當下收回傳票的反應嗎?「我怎麼會錯」?其實當時我完全沒有責怪林俊益或地檢署的意思,只是單純表明錯誤的事實而已,但他還是堅持他沒有錯,甚至在我推開偵查庭的門離開時,聽到林俊益對書記官說:「虧他還當過檢察官」,這樣不知錯、不認錯的司法官,就是我們台灣需要的大法官嗎?
最後,不禁要問,馬英九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的標準究竟何在?某專業法律領域的憲法意識,應是擔任大法官的必要條件,但4位被提名者,符合這樣的必要條件嗎?
(律師、台灣陪審團協會副理事長)

馬提名大法官 民進黨團:再次羞辱國會

四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蔡明誠(左起)、吳陳鐶、黃虹霞及林俊益在總統府記者會後一起合影。(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2015-06-09  10:36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本週將審查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立法院民進黨團認為,馬英九總統在「9月政爭」期間透過所提名的檢察總長黃世銘踐踏司法獨立,現又趁任期尾聲提名4位保守的大法官,是再次羞辱國會。

  • 民進黨團上午舉行「馬提名大法官人選 專業大法官? 酬庸大法官?」記者會,痛批馬英九總統卸任前還將職權用爛用臭。(記者陳志曲攝)

    民進黨團上午舉行「馬提名大法官人選 專業大法官? 酬庸大法官?」記者會,痛批馬英九總統卸任前還將職權用爛用臭。(記者陳志曲攝)

  • 民進黨團上午舉行「馬提名大法官人選 專業大法官? 酬庸大法官?」記者會,痛批馬英九總統卸任前還將職權用爛用臭。(記者陳志曲攝)

    民進黨團上午舉行「馬提名大法官人選 專業大法官? 酬庸大法官?」記者會,痛批馬英九總統卸任前還將職權用爛用臭。(記者陳志曲攝)

馬英九提名律師黃虹霞、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台大法律學院教授蔡明誠、士林地院院長林俊益為新任大法官。立法院將於本週審查、行使同意權。立法院民進黨團召開記者會提出質疑。

民進黨團書記長黃偉哲指出,馬趕在任期尾聲提名大法官,還要求國民黨團貫徹到底,早遭外界質疑是卸任後的司法佈局;因為法務部常任次長蔡碧玉最近才改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另一位次長吳陳鐶也被提名出任大法官。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抨擊,暫且不論馬的威望、能力;馬光在「9月政爭」期間透過黃世銘踐踏司法獨立、挑戰國會,現再提名這4人,是再次羞辱國會。他呼籲國民黨團硬起來,一起捍衛國會尊嚴。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指出,當年在「9月政爭」後修改「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吳陳鐶不斷在朝野協商時,以偵查便利為由,反對修法;由這麼保守的人出任大法官,如何守護人權保障?

超級大法官綁架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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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4 06:00
◎ 李屏生
馬總統提名林俊益等四人,咨請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權,卻爆出被提名人林俊益因曾判馬英九特別費案無罪,質疑大法官人事案是酬庸;不過,我們更擔憂的是:從二○○八年馬總統上任以來,包括本屆司法院的正副院長和這次的提名,現任全數十五位大法官都將是馬總統的人馬。
一九三○年代美國的經濟大蕭條,讓羅斯福總統得以執政,但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一再杯葛「新政」,讓他動彈不得,一九三七年羅斯福總統連任後,推動「司法改組」法案,實際上就是利用提名大法官,任命有利自己的大法官,掌握最終解釋權,「司法改組」法案一提出後,立刻引起軒然大波,副總統出面帶頭反對,法案最後終歸失敗,但大法官從此見風轉舵,配合新政,美國大法官羅伯茲說:「知道及時轉變,挽救了這九位大法官。」就可以知道總統大法官提名權的重要性了。
二○○三年陳水扁總統任命的大法官有八人,任期只有四年,就是為了使大法官能「新舊傳承」,更重要是為了避免新上任的總統透過提名,一次掌握所有大法官的任命,為維護大法官的獨立性,才有大法官「不分屆次,任期個別計算」的設計。二○○八年十一月,馬英九上任的第一年,任命了陳敏等五位大法官;二○一○年十月又任命賴浩敏、蘇永欽為司法院正副院長兼任大法官;二○一一年十月再度任命了湯德宗等四位大法官,如果再加上這一次提名的四位大法官,所有的大法官都將是馬總統的人馬。
也就是說,即使馬總統明年五月卸任,仍然掌控這個國家,舊民意依然掌控新政府,馬總統等於綁架了這個國家,破壞權力分立。這次大法官的提名,無疑地剝奪了下任總統重要的司法人事權,而且任期即將於今年九月屆滿的四位大法官,距新總統揭曉的明年一月,也不到四個月,立法院應該基於憲政和民主原則,退回馬總統大法官提名同意權的咨文,讓明年具新民意基礎的總統和立法院來決定誰是大法官,也可以確保以後的總統即使連任,也不可能全部掌握大法官的提名權,為我國大法官的獨立性定下良好的憲政慣例。
(作者為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特別費案判馬無罪 林俊益獲提名大法官

2015-04-23

外界質疑聲四起 批馬酬庸

〔記者王寓中、楊國文、金仁晧、曾韋禎/台北報導〕司法院現任十五位大法官中,有四位在九月任期將屆滿,馬英九總統今天將正式提名律師黃虹霞、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台大法律學院教授蔡明誠、士林地院院長林俊益為新任大法官。不過,林俊益曾於最高法院法官任內,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當時將檢方上訴駁回,判決無罪定讞,馬如今提名林,立即引發外界一片「酬庸」質疑聲浪。

  • 馬英九總統今天將提名士林地院院長林俊益為新任大法官。林俊益曾於最高法院法官任內,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無罪定讞,馬提名林,立即引發「酬庸」質疑聲浪。(資料照)

    馬英九總統今天將提名士林地院院長林俊益為新任大法官。林俊益曾於最高法院法官任內,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無罪定讞,馬提名林,立即引發「酬庸」質疑聲浪。(資料照)

  • 林俊益與馬英九關係

    林俊益與馬英九關係

民進黨立委抨擊,馬都要下台了還不忘酬庸,吃相難看至極。法界除質疑這項人事案酬庸意味濃厚,也直言馬提名林俊益任大法官,令人失望。

二○○七年二月,馬英九因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支出爭議,遭檢方起訴,在一、二審無罪,檢察官提起再上訴後,二○○八年四月最高法院三審宣判上訴駁回,馬英九無罪定讞。當時最高法院合議庭除審判長張淳淙外,還有林俊益等四名法官。

馬今天提名 4大法官人選

對於外界質疑酬庸,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昨晚說,馬總統完全尊重審薦小組建議,大法官提名人選都是各款目推薦第一名,決定過程中全無個人因素考量。

林俊益受訪時也解釋,不清楚總統是否知道自己曾審理過特別費案,當時是以檢方上訴的指摘不合法為駁回理由,屬程序事項,未觸碰實體案情,加上五個法官合議,他只有一票,影響力也不夠。

長官徵詢 林:曾婉拒三次

林俊益認為,不論是誰承審特別費案,都注定會被拿來講話,這也是法官多不願辦「名人案件」的原因;當初長官詢問提名大法官的意願時,他婉拒三次,內部仍勸進,認為他的學經歷合適,他才接受。林說,他在刑事廳長任內,不遺餘力推動刑事妥速審判法、提審制度,假如能任大法官,將注重保障人權。

總統府將在今天召開記者會,正式公布並介紹林俊益等四位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總統府昨表示,馬總統這次提名人選涵蓋審、檢、辯、學,其中律師類別,是首次被列入大法官提名款目當中。

面對外界的批評,府方高層無奈表示,馬去年提名曾在特別費案起訴馬的顏大和當檢察總長,當時為什麼沒有聽到現在這些批評的人出來肯定。

高層說,這次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除依例由副總統吳敦義擔任召集人,林俊益是司法院推薦人選,最後獲審薦小組建議審判實務排名第一,馬完全以專業考量,尊重審薦小組建議。

大法官提名,馬英九將對自己連開五槍,形同自殺
法治時報 2015/03/23 08:00:00 發表於 • 政治

文:黃越宏

馬英九自從去年11月29日縣市首長改選大輸之後,一路走衰運,先是丟掉黨主席,接著輸掉王金平黨籍案,然後,黃復興黨部開會不邀他出席,在全國人民心中不斷被打臉。

然而,他不是一個會認錯改過的人,雖然他提名的監委慘遭大幅刷除,他並不引以為戒,2/25他還是大動作公開表示,他將會進行他的「大法官全面壟斷之提名作業」。

不過,法界人士指出,馬英九這種作法將會有很大的風險,因為他這7年破壞憲法的劣行,很可能在這次國會審議提名名單時一次總曝光,遭到國會總清算,使他將面對毀憲亂政之嚴厲指控與懲罰。

分析人士指出,馬英九如果真的提名,就如同自殺式的對著自己連開五槍,不死也是半條命。

馬英九自殺式的「五槍」(憲法危機),法界人士解析如下:

一,司法院長賴浩敏、副院長蘇永欽的「非法任期」,勢必遭曝光與質疑,而「現任」司法院正副院長之任期有著「非法」的問題,不就是等同對自己開了第一槍。

二,97年任職之五位大法官,馬英九涉嫌瀆職圖利其中一人,也會一併遭到質疑,這等於是馬對自己開了第二槍。

三,大法官任期,馬英九故意搞成是「一人8年」,但是法律明文規定是「一任8年」,大法官的任期問題,勢必引起國會熱烈討論,總統帶頭破壞大法官任期,引起國會撻伐,無異是馬朝自己開了第三槍。

四,監委尚有缺額11人,馬英九都不敢「補提名」了,為何大法官就執意要提名?且今年大法官名單,如經他提名,就形成整個憲法法庭都是他的人,等於整個憲法法庭他「整碗」都拿去。難道立法委員都是死人,不會加以質疑?這種憲法大法官之人選,如此霸道的囂張作法,似是存心激起立院圍剿他,因此,被形容有如自殺般的開自己一槍。

五,馬英九今年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如果遭到杯葛,拒審或審議未過,那些被提名者勢必遭到貼標籤,承受「馬系污名」,這種危及被提名者一生名譽的隱憂,必導致馬身邊人士不只「跳船」而已,而是集體「棄船」,到時,馬英九恐怕有如雄監六名受刑人,自殺後還被補一槍。


法律出身卻不守法 罪證歷歷 終將有事
馬英九會給自己造成這般憲法困境,有如要讓自己坐法自斃,真正的禍因,還是源自於他個人自己一手造成。

探討上述五大自殺之成因,分別來自:

一,司法院正副院長賴浩敏、蘇永欽之「任期非法」部分:2010年,台灣高等法院在院長黃水通負責行政監督之下,爆發司法史上重大醜聞,四名司法官集體貪污,同年七月,司法院長賴英照、副院長謝在全請辭,馬英九提名賴浩敏、蘇永欽接任。

依照當時的法律規定(司法院組織法、憲法增修條文),大法官一任八年,繼任者只能接續未完任期,賴英照、謝在全之任期至2011年9月底止,因此,依法,賴浩敏、蘇永欽兩人之任期,只能接續到2011年九月。

然而,賴浩敏和蘇永欽兩人卻在當時規定已經任期屆滿的情形下,一直佔著司法院正副院長的位置。雖然,馬英九特別在今年2月4日通過修法,修改司法院組織法,將原條文中「大法官出缺時,其繼任人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的字眼,全部刪除,但是,賴浩敏、蘇永欽兩人在2015/2/4之前的任職,還是非法的!

二,馬英九處心積慮破壞憲政,在「2008年的彭鳳至大法官辭職案」中,再次得到明證。

也因為馬英九這種歹念,使得他將因此而陷入貪瀆圖利之危機。

彭鳳至大法官是蘇永欽的太太,而蘇永欽是馬英九身邊重要的「司法圍勢者」。

2008年馬英九一上台,就急著安排自己的人馬進駐「憲法法庭」以及「行政法院」兩大系統。這兩個系統,一個負責解釋馬英九種種惡行不會構成「違憲」;另一個則是負責替政府公權力「圍勢」,將政府欺壓百姓的種種「不當處分」,判定為「合法」。

因此,行政法院又名為「駁回法院」,人民告政府非法處分的「判決」,永遠只有一種判決主文 ─ 原告之訴駁回。

人事布局全依私心 違法圖利自家人馬
彭鳳至為了配合馬英九的掌權計畫,請辭大法官,同時,由馬英九將她安排去接掌「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主管所有「政府當被告」的行政訴訟。

馬英九的「司法人事」布局,事後回顧,看得出來是相當用「心機」在處理。

彭鳳至大法官是陳水扁總統於2003年提名就任,依法,彭鳳至大法官八年任期只到2011年,她的繼任者也只能當到2011年。

2008年,馬英九剛剛上台,國內聲望人氣正高,在此之前一年國民黨杯葛陳水扁的大法官提名,刻意留下「四個」空缺,要給馬英九補提名,馬英九卻一口氣提名五個大法官。

其中「一席」就是補彭鳳至的「缺」。

誰也沒有想到,馬英九處心積慮想要破壞憲政的心機,在總統府的任用公文上,留下了最為明顯的「圖利」犯罪之證據。

馬英九在2008年的總統令上,竟然特別標明:「特任黃茂榮、陳敏、葉百修、陳春生、陳新民為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均自中華民國97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


事實上,該五位大法官的任期是「不一致」的,其中一位應該是彭鳳至的繼任者,那一位的任期應該只到2011年。

而另外四位的任期也不是到「105年10月31日」止,而是應該與今年要卸任的林錫堯、池啟明、蔡清遊及李震山四位大法官一起到期。因為這些人是補2007年陳水扁提名時,未能獲得國會通過的缺。也就是應與今年任期屆滿的「林錫堯、池啟明、蔡清遊及李震山」四人一起卸任的。

馬英九利用總統令,為了滿足其「掌握」憲法法庭人事私心,不惜破壞憲法規定之任期,故意扭曲解釋,甚至,因此「圖利」這些「應卸任而未卸任」之大法官「非法」多領取一年多的大法官高薪。

總統帶頭毀憲亂政 先例一開恐將大亂
三,馬英九存心破壞憲法精神,不停對憲法「毛手毛腳」,其中,最為卑劣夭壽的作法,就是將大法官任期「一任八年」,偷偷動手腳,改成「一人八年」,原本,憲法及司法院組織法都很清楚規定,大法官一任八年,其有出缺,其繼任者以原任之任期屆滿為止,也就是「一任八年」,不論出缺之繼任者是何時繼任,通通「一任八年」之時間一到,就要走人。

該規定將可使得任何總統在位,都無法將「整個憲法法庭」的大法官變成是某位總統「一個人」在派任。

然而,馬英九則是非法硬將「一任八年」,動手腳改成「一人八年」,也就是不管何時上任,只要是出缺繼任,就像在坐計程車一樣,重新跳錶,每個人都有很奇怪也很不規則的「八年任期」。

依照馬英九這種概念,如果有那位總統強勢逼走現任大法官(請辭照准),然而,再重新任命,則每位大法官都是「八年任期、重新起跳」。

且這種手法可以不斷使用,只要看不順眼的大法官,就羞辱他、恐嚇他、刁難他(馬英九即以此手法逼走有任期保障的總長陳聰明),要他請辭,然後重新任命,再八年重新起跳。

「繼任者」永遠都擁有「八年全新」的任期,這麼荒謬的人事任用方式,只有馬英九和他身邊的狗腿人士才想得出來。

依照馬英九這種「一任八年」的作法,將來如果也用在監察委員身上,則去年監委只有16人,尚餘11人未為派任,難道,將來明年當選的總統,重新提名監委之後,這些補提名的監委,將不是和這一屆的監委一起卸任,而堅持他們也要「一人六年」,他們的任期也要重新計算?

明年新當選的總統,如果補提名且經國會通過的監委,他們的任期將和馬英九提名的監委不會同時卸任?

這麼一來,整個國家的體制也就完全亂了譜,每個大官的任期,都可以隨總統高興而改寫。

提名權力早已丟失 黨員避之唯恐不及
四,馬英九信心滿滿的在2月25日對著記者宣布,他要開始甄選新的大法官,且甄選小組也正式啟動。

但是,馬英九大概忘了,他已經不是黨主席,他不再擁有提名立委的權力,他也不再擁有民意,他的大法官名單送到立法院之後,他根本無法把握那份名單會有什麼下場。

因為,立委面對明年初的選舉壓力,他們不會再聽命於馬,他們要在意人民觀感。

政壇人士預估,馬英九就算提出大法官名單,立法院很可能也不會排入議程,立法委員不想在這個節骨眼上,還去幫馬英九「安排」人事,還幫馬英九「背書」大法官人事。

大法官的「提名權」是總統的「權力」,但是,立法院有「背書」的義務和責任,當馬英九將他的執政和用人是以「球賽」勝負已分之「垃圾時間」在處理和看待時,國民黨籍的立法委員很可能也是用垃圾時間的「打法」來應付他。

應該,不至於笨到去「力挺」他提出的名單。

再說,馬在國內政壇上的聲望如此低落,他能否找到法學素養夠稱頭的人士,答應出任他提名的大法官?實在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五,萬一,就像他去年在提名監委一般,名單一送出,人選一曝光,被提名「人選」之過往「不堪事蹟」馬上跟著浮出,媒體再大幅報導,被提名者曾經多年來成功隱藏的「往事」,一經提名,反而成了家戶喻曉的「公眾話題」,甚至,只要有那個大法官的法律見解或判決,曾鬧過笑話或出過爭議,那整份大法官的「名單」還要不要審?

如果不審,或是審了不通過,那些榜上的法學者,豈不成為馬英九政治自殺的陪葬者?

在司法史上,若有辦理「司法敗類」之排行榜,馬英九很可能會和黃世銘兩人「角逐」誰拔得「頭籌」,勇居「司法敗類第一名」,這樣的人物,臨走之前,還想要提名大法官,實在是不智之極。

不過馬英九執政這些年來,給國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往往很奇怪的堅持站在人民的對立面。

因此,他就算提名大法官而搞得自己灰頭土臉,一點不奇怪。

薦林輝煌任大法官被K滿頭包 法務部表不解盼理性問政
面目全非的大法官任期制度
本文轉載於《法治時報》1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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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邪惡的平庸與平庸的邪惡
2015年03月18日 更多專欄文章

如果德國任命曾當過納粹的法官出任大法官,會產生什麼效應?如果美國總統提名曾壓迫過黑人的法官出任大法官,國會通得過嗎?如果日本任命曾在二戰時當過好戰派軍官的人擔任大法官,日本社會能接受嗎?

戒嚴參與軍法大審

如果上述假設為真,我們可否解釋成德、日兩國的法西斯DNA及潛意識仍控制著這兩個國家?即使被提名人在戰時還是年輕低階的官員,必須服從命令,他們的被提名仍然非常不妥。以前他們是邪惡的平庸;現在提名他們的高層領導人則是平庸的邪惡。
常平庸的法務部長羅瑩雪,竟然向總統推薦提名林輝煌擔任大法官,令人不齒。
林在戒嚴時期參與司法壓迫體制對美麗島被告進行軍法大審,這樣的人適合在追求轉型正義的此刻擔任大法官嗎?羅部長從大腦到意識還滯留在黨國體制,一點改朝換代的覺悟都沒有,這19年的民主化時期羅部長都在昏睡嗎?每天都在夢遊嗎?
我們反對林輝煌擔任大法官,除了林曾是軍法大審的參與者,也從未聽他表示過懺悔反省,故而完全不適合擔任民主體制下的大法官之外,也因為從林的被推薦彰顯出政府當局與高級官員是多麼的失智、落後、愚蠢和反動。整個意識封閉呆滯,只看扈從關係,不管法學素養和個人爭議,有如部落政治。

從未見林輝煌反省
再看此事彰顯出來的體制荒謬性。大法官的職責是保證憲政的正常運作,維護法制的價值秩序,見識須擴及政治文化和民主的深化,林輝煌顯然不及格。也許台灣很多大法官的法學素養與相關文化方面知識都不夠,做出的釋憲也未能服眾,因此對林輝煌也不該苛求;但是我們總要進步吧,不能因為其他大法官素質低,就可以選出低素質的人當大法官。
羅部長一定認為林輝煌參與過軍法大審完全不重要,也認為黨國壓迫體制沒什麼不好,民主轉型可有可無,對過去不必反省,所以才會推薦林輝煌擔任大法官。
如果以前擔任低階官員必須服從命令可以脫罪,甚至當大法官,那麼紐倫堡大審大部分的納粹官員就都沒罪,多數日本軍閥也沒罪,說得通嗎?林輝煌若曾有過反省和懺悔,我們還可勉強接受,但至今沒有,說什麼他都沒有資格當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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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庸的邪惡 高級的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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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4 06:00
隨著任期將屆,馬英九似乎也愈來愈忙於鋪陳退路了。經過去年的太陽花學運、九合一選舉,一般認為他在重大政策與人事安排,都已經失去正當性,應該謹守「看守政府」的分際,留給新政權較大的改革空間,方符合民主政治的真諦。然而,馬英九卻誓言要「反擊」,也不顧目前國民黨掌握絕對優勢的立法院,已無法代表九合一選舉所顯現的新民意,仍想利用此一無法反映民意的國會結構,推動屬意的重大政策與人事安排。這種師心自用,以民主公敵來形容也不為過。
去年底以來,馬英九不顧輿論呼籲,執意要補提名監察委員,以及提名大法官。他的提名對象,如果是眾望所歸,也許還能唬弄過去。問題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多數提名對象根本是馬英九對著鏡子找人,意識形態、政治屬性都與他亦步亦趨。監察院長張博雅,光是在中選會主委任上,積極配合馬英九整肅國會議長,就不難想像她會監察甚麼了。副院長孫大川,還引用歐洲皇室為例,捍衛監察院不可輕廢。這樣的監察院,不是更應該「割闌尾」嗎?
同樣的,由法務部推薦的大法官人選林輝煌,竟是美麗島事件的檢察官。同為美麗島事件受害者的陳菊、呂秀蓮都表示無法接受,聲稱如果代表國民黨罪惡集團論罪民主運動者獲提名大法官,台灣的轉型正義將蕩然無存。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假使納粹德國扮演幫凶的檢察官,竟然在戰後的民主德國獲提名並擔任大法官,那不就意味著納粹集團並無犯罪?推薦乃至提名林輝煌,難道是為了繼續汙名化台灣各階段的民主運動,掩護國民黨不一而足的歷史罪行?
更可笑的是,親自證實推薦林輝煌的羅瑩雪稱:「美麗島事件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言下之意,很久以前充當打手,就無所謂?美麗島事件,發生在一九七九年底,只不過是三十多年前的事,有多久?按照這種心態與思維,難怪馬英九們對二二八屠殺,至今沒有真誠道歉、追究元凶,還年年祭拜「蔣公」;因為,二二八屠殺,發生在一九四七年,距今將近七十年了,這比起美麗島事件更久了,不必追究?如果按照這種歪理,馬英九們幹嘛還對一九三七年的七七事變咬牙切齒?
羅瑩雪在法務部長任上的作為,是否守住皇后的貞操大家有目共睹。但她的確不愧是馬英九眼中的好官,他們都對司法正義、轉型正義不屑一顧,都想利用手上賞味期有限的權力,為自己的意識形態保固超穩定結構既為自己的下台安全鋪好退路,也讓未來的執政者都被「總路線」綁手綁腳。試想,美麗島事件的檢察官擔任大法官,將來碰到「轉型正義」議題,不論公民運動多麼高漲,都可能在大法官會議前到此止步。如此一來,所謂的「黨產歸零」,變成合法合憲的「黨產龜齡」,就不是意外了。
二戰期間,納粹屠殺猶太人,除了希特勒罪魁禍首,還有納粹黨員奉命行事。猶太裔的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稱呼這種人為「平庸的邪惡」。「平庸的邪惡」,台灣威權時代也有,到現在民主時代仍有,也是馬英九們斗膽追求「一中獨裁」的憑藉。如今,公民意識快速覺醒,愈來愈多公務員也醒悟不願再當幫凶。但,馬英九、羅瑩雪、張博雅等那種類型的「高級的邪惡」,卻是以邪惡為樂。至於林輝煌,他會內疚神明婉謝提名,為自己「平庸的邪惡」贖罪,還是以往事為榮接受推薦,而躋身「高級的邪惡」行列,且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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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林輝煌在美麗島案求被告免死
2015-03-19 16:12:08 中央社 台北19日電
法務部推薦司法官學院院長林輝煌出任大法官惹議,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包括陳定南等3名歷任部長都曾推薦林輝煌,林在美麗島事件更請求被告免死。

法務部長羅瑩雪推薦政務次長吳陳鐶、林輝煌出任大法官。由於林輝煌服役時曾任美麗島案的軍事檢察官,日前引發民間司改會等團體及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管碧玲等人同聲批評。

法務部下午召開記者會,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不解這次推薦怎麼會被K得滿頭包。林輝煌服役時奉命參與美麗島事件偵審,他本於良知,建議對當時依法唯一死刑的犯罪,以法重情輕,請求所有被告免死。

陳明堂表示,林輝煌的學經歷完整,從民國92年起連續獲陳定南、王清峰、曾勇夫三位法務部長推薦為大法官人選,這是法務部第四度推薦,沒想到這次卻變成罪大惡極,委實不通。陳明堂表示,林輝煌曾當選模範公務員,擔任檢察官、主任檢察官、檢察長、司法官訓練所所長等職,並長期致力於學術研究,極具國際法學宏觀視野。

很久以前的事了!

2015-03-16 06:00

如果林輝煌還有一點正義感和反省能力,他應該謝絕當大法官候選人,在腦力沒有敗壞之前,寫出軍法審判美麗島事件的內幕與黑手,做為對台灣民主與轉型正義的貢獻。
林輝煌。(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高雄美麗島人權節遊行,變成醜惡的政治鎮壓,當年被告叛亂的「八大」、獨立作家和前美國官員,都認定是蔣經國手下特務系統設局,想一網打盡民主運動的台灣菁英,但還沒有軍事檢察官或軍法官憑良心記述軍法當打手的內情。

不錯,林輝煌當時在服預官役,軍人只能奉命行事;但眾多法律人才同時在服預官役,他會受寵擔任迫害民主運動的打手,一定有他的特點:聽話、有硬拗的辯才、台灣籍。

包括林輝煌在內的軍事檢察官,以國民黨特務的報告和刑求口供,羅織被告與「台獨」及「共匪」的關係,指控被告意圖叛亂,並已付諸執行,如此誣控已經是常人所不齒,在台灣民主化後還不知反省自責,交代事實真相,道德上更罪無可恕。

現在年輕的一代,對台灣政治上的「籍貫」已經無感,但當年國民黨政權作賊心虛,擔心美麗島事件會被指控是大陸人打壓台灣人,還特別由警總發言人出面,說明軍法官與軍事檢察官都是戰後出生,「有三分之二是台灣省籍」。

美國在台協會的報告還指出,警總不願公佈軍檢及軍法官的姓名,但從口音判斷,主審的庭長是「大陸人」。

大法官位高權重,美國大法官提名,當事人從小到老的法律見解與言行,都受嚴格檢驗;白目部長一句「很久以前的事了」,只證明她輕慢台灣民主,毫無正義感。這個問題並不是有追訴期的罪行,而是人格的終生紀錄。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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