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釋憲!土地上有歷史建物拆不得 大法官:應給予補償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與大法官書記處處長許辰舟宣讀末代解釋。(記者吳政峰攝)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與大法官書記處處長許辰舟宣讀末代解釋。(記者吳政峰攝)
2021/12/24 18:0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知名的新北新莊慈祐宮在新北土城有一塊土地,上蓋有歷史建物「普安堂」,使得土地不易處分、價值變低。慈祐宮不滿權益受損,聲請釋憲,大法官24日對此做成第813號解釋,要求相關機關應修法給予地主補償,保障人民財產權。由於明年1月4日憲法訴訟法上路,大法官將全面法庭化,以判決取代解釋,故本號解釋為末代解釋。
普安堂1914年創建,屬於齋教寺廟,1915年間因台灣總督府宣布齋教非法,其堂產被劃給慈祐宮管理。1977年間,慈祐宮把土地登記在名下,並提告地上物普安堂侵占土地,勝訴後,2013年派人拆除。
普安堂強力抗爭,並向新北市申請登錄為歷史建築獲准,箝制慈祐宮無法拆除地上物。慈祐宮因而興訟,要求撤銷處分,惟歷審均敗訴,故改聲請釋憲。
第813號解釋指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9條與100條規定,歷史建築所定著之土地,減徵五成地價稅並免徵遺產稅,只是量能課稅原則或稅捐優惠的性質,但對地主而言不是「補償」。
大法官說明,地主如果因為地上物被登錄為歷史建築,導致財產權損失,出現「特別犧牲」狀況,國家應給予補償。
大法官表示,文資法沒有補償「特別犧牲」地主的規定,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意旨,故宣告違憲,相關機關應自解釋公布起兩年內,依照813號解釋意旨修正文資法,給予地主金錢或其他相當支補償。
大法官從1939年開釋憲至今,已做成813件解釋,大法官書記處表示,從明年起,將以開庭形式取代大法官會議,因此本號解釋是末代解釋,也是釋憲史上一個階段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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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假地方自治之名,而行摧毀文化資產之實
www.peoplenews.tw查看原始檔七月 18日, 2016
新北市土城區普安堂是在清朝由中國移民來台墾荒的原墾戶,在墾荒生活中,伴隨原鄉的觀音、媽祖宗教信仰,在台灣割讓給日本的年代正式辦理寺廟登記,被日本政府正名為「台灣齋教」。戰後,1960年代初由台灣前輩藝術家李應彬先生接任第五任堂主,重新再造老齋堂,成為「普安堂文化園區」。歷經三個時代的法制變遷,卻未經政府輔導登記土地所有權,於2011年間普安堂以新北市最後一間「先天派齋堂及李應彬藝術家故居」的價值申請文化資產保存所有建物。
新北市政府以「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附帶條件,違法不公告普安堂歷史建築。雖經普安堂一再以文資新事證送審,新北市政府均未經審議委員會即以行政程序逕行駁回,導致普安堂於2013年底普安堂園區的「李應彬藝術家故居」遭到強拆。普安堂被摧毀後,新北市政府才召開委員會刪除「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違法條件,並公告普安堂園區三合院部分為「歷史建築」。但此公告立即遭土地所有人新莊慈祐宮之提告,因新北市政府在庭上表示;「歷史建築範圍與其定著面積無涉」,企圖混淆「三合院歷史建築」與被拆的「李應彬藝術家故居」面積無涉,2015年普安堂園區被法院判決以新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會咨意濫權而撤銷「歷史建築」公告。
被摧毀前的地藏寶殿現在仍然保留在廢墟中。圖/土城普安堂提供
公告為歷史建築的普安堂三合院。圖/土城普安堂提供
延伸閱讀:
2015/10/15 普安堂告急!歷史建築遭撤銷 民團籲文化部出面
普安堂歷史建築公告遭法院完全撤銷後,新北市政府依法應接受新事證重新審議,但去年(2016/07/20)新北市政府在普安堂文化資產審議大會中,依然故我,不但不審查普安堂新事證,反而再次限縮普安堂歷史建築範圍,讓普安堂提出數百頁的新事證形同廢紙,在文資審議會議中更強行將提報人拖出議場,阻止其提出異議,事後證明僅公告三合院部分為「歷史建築」而非全區審議。而新的公告結果,除了歷史建築範圍被限縮,文資委員討論出的範圍竟與公告範圍不一致,甚至公告有「尚待測量」的不明處分,導致普安堂全區依然未能獲得《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保護。
文資審議會議提報人被警察拖離現場。圖/土城普安堂提供
普安堂歷經新北市政府以「地方自治」之名,進行多次違法的文化資產審議。普安堂將再次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此違法的歷史建築公告,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10條,地方政府不作為與惡意作為,要求文化部介入,公正公開地重審普安堂文化資產。
普安堂行政訴願記者會與開庭資訊如下:
時間:2017年7月25日(二),09:00-09:30記者會,10:00開庭
地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廣場(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25號,捷運淡水線芝山站下車)
聯絡人:林先生 0986931219


老屋的困局-拆除普安堂 | 我們的島 - https://goo.gl/fdB54v

普安堂(Pu An Tang)是一座位在臺灣新北市土城區媽祖田的齋教寺廟,由王文彬於1914年創建,屬先天道乾元堂系佛堂,禮儀奉行齋教先天派儀軌。日治時期,該堂堂產被歸與新莊慈祐宮管理。2014年,該堂遭新莊慈祐宮拆除部分建物,並引發激烈抗爭;其後,其神尊因此改由信徒奉祀於自家家中。
歷史
於1914年創建,首任住持為王文彬。第五任住持李應彬,號龍泉老人,為著名藝術家,在普安堂內留下許多創作與景觀。
1915年,爆發西來庵事件,余清芳藉由齋教聚眾,發動事變,攻殺日本官民,台灣總督府宣布齋教為非法。齋教寺廟紛紛依託在其他合法寺院之下,根據台灣清治時期的地租制度,普安堂寺產被劃入新莊慈祐宮(新莊媽祖廟)管理,是為媽祖田。[1][2]
1977年,新莊慈祐宮進行土地產權登記,將普安堂在內的三百臺甲的土地登記在名下,造成日後土地產權的糾紛,普安堂並因此無法被列為歷史建物[3]。[4]
普安堂因遭控侵佔土地敗訴定讞後,地主新莊慈祐宮原訂2013年12月16日派員拆除,也引發普安堂是否屬古蹟爭議,獲當地居民及學生志工聲援[5][6]。堂方雖同意承租,但地主堅持拆除,僅同意給3天時間搬遷後再拆除[7]。[8][9]12月19日,律師吳濟行代表普安堂到臺灣高等行政法院狀告文化部。文化部表示,已要求新北市政府儘速完成普安堂有歷史建物資格登錄公告。[10][11][12]
2014年,新北市政府完成歷史建物登錄公告[13]。10月20日,新北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率領警方與工程人員進入普安堂強制拆除,普安堂宣告走入歷史。[14][15][16]
2016年4月1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專案小組進行全區勘查,同年4月20日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決議普安堂登錄歷史建築,範圍包含外山門、現存石砌步道、山壁摩崖石刻、觀音堂舊堂紅磚合院建築。[17]。
奉祀神尊
地藏寶殿
中央為大願地藏王菩薩,左右配祀閔公[18]與道明和尚[19],兩側為韋陀菩薩(在普安堂遭拆除後仍保留於其廢墟中)。
觀音佛堂
觀音佛堂毀損後,其神像被移至地藏寶殿,復於普安堂遭拆後由信徒保管奉祀。
主祀觀世音菩薩(配祀善財、龍女)
無生老母:先天道最高主神,沒有神像以一盞「老母燈」(油燈)代表
彌勒尊佛
天上聖母(配祀千里眼、順風耳)
呂仙祖、王天君 (先天道鸞堂及民間扶鸞之主神,又被稱作「恩主」)
歷代住持
開山堂主:王文彬 (屬先天道乾元堂系,亦是三峽先天道元亨堂開山),大正三年(1914年)升座。
第二代堂主:周(春)來 ,大正十年(1921年)升座。
第三代堂主:傅(周)溪潭,昭和四年(1929年)升座。
第四代堂主:傅(周)金山 住持,民國四十三年(1954年)升座。
第五代堂主:李應彬 [20],法號悟源,於三峽元亨堂求道,民國五十三年(1964年)升座。
第六代堂主:李鶯嬌師姑 ,法號易修,民國八十五年(1996年)升座。民國一百零三年(2014年),普安堂被拆,神像被迫改祀於信徒家中;李鶯嬌仍持續舉行先天派宗教活動至今

 


 

專家獻策 制訂定型化契約 減少BOT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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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是政府推動公共建設的重要手段,但台灣BOT案卻在法令、契約不明下常被妖魔化,學者與專家認為,制訂定型化契約、並將執行機關改為專責機構負責,可以導正BOT的爭議與弊端,讓國內BOT推動重回正軌。

仲裁協會理事長李復甸表示,應把定型化契約建立起來,幫助各級政府機關辦理BOT案。在BOT執行過程中,政府功能應是公平讓廠商合理獲利,如日本訂在7%,若BOT不讓廠商獲利,廠商不會好好經營,就會想辦法利用違法方式賺錢,這是不樂見的。

理律事務所律師王寶玲指出,許多主辦促參的縣市政府或相關局處公務員,一生中可能只辦過一件促參案件,對其來說這是不熟悉的領域;不像採購法都有專責人員辦理、政風人員監管,走採購程序大家較不擔心。她認為,促參案件多數公務員相對陌生,又有圖利陰影,動輒檢調搜索、媒體大肆報導,公務員都不敢承擔,沒法律依據就沒行政行為。

她指出,英國民參案件是由專責機構來辦理,此機構也不是全官方,是由英國財政部與民間共同成立公司,只服務一個客戶(英國政府),好處是可透過每個個案累積經驗,面對各種規範的解讀、執行,都能愈來愈正確去落實。且一套範本要適用所有案件不容易,透過經驗累積建立各種不同類型執行範本,可讓民間廠商有依循依據。

王寶玲強調,台灣制度面更應向國際接軌,不可因發生少數特定個案,就把對民間有利的都抹煞,最後都在防弊,結果就是無法引進外資及國內殷實廠商參加,台灣將走向三輸局面。

台大法律系教授林明鏘指出,要讓BOT持續、良好的推動有4個治療藥方,第一:政策事前、事中、事後要有成效評估;第二:不健全的法令制度是阻礙進步的絆腳石,法令制度要不斷修改合理化;第三:契約應是雙方協議,不可單方面以公共利益及政策變更為由隨意終止或變更契約,投資契約也應正名為「特許契約」;第四:一般機關沒有足夠專業能力來執行BOT案,贊成把執行權利收回,改為常設專責機關來辦理。(工商時報)

歷史建築悲歌 普安堂產權爭議不斷

新北市土城區歷史古蹟普安堂與慈祐宮因產權問題歷經8年纏訟,最後判決慈祐宮勝訴,但普安堂住持之子李長俊、李榮台夫婦仍不甘心,向新北市政府申請歷史建築認定,並於2014年1月完成歷史建物登錄。對此,慈祐宮不服,對新北市政府提出行政訴訟,希望新北市撤除公告。這次訴訟於28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並針對普安堂土地面積變更問題進行審理。

普安堂為新北市土城區媽祖田的齋教廟宇,於1914年創建,屬於先天道。台灣日治時期,寺產被歸給新莊慈祐宮管理,2014年1月新北市政府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

對於新北市於2014年認定普安堂為歷史建築,慈祐宮認為,此處分將影響後續開發進行,而提出行政訴訟,希望撤除歷史古蹟公告。

聲援普安堂的吳同學表示,這次普安堂與慈祐宮的訴訟爭議在於,新北市對於法令解釋錯誤,主張歷史古蹟認定應通過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而文化部來函指正,表示不須經過同意,並須以活動範圍、不可分割與必要性土地劃分範圍,兩者矛盾,而衍生爭議。

至於先前普安堂部分建築被慈祐宮強制拆除,文史工作者李榮台表示,當初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評估普安堂為歷史建築,但新北市政府違反《文化資產保護法》,說要土地所有人同意,而遲遲不公告,因此,部分建築被慈祐宮強制拆除。

李榮台說,歷史古蹟是公共財,應該極力保留,也質疑「100年的清朝開墾史與歷史古蹟,難道沒有保存的價值嗎?」她表示,目前有足夠的資料,未來還會提供更多歷史證據,向新北市政府提出古蹟申請,也呼籲新北市正視問題,保留北部僅存的齋教先天派歷史建築普安堂。

圖為普安堂的「外山門」。圖:新頭殼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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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安堂廢墟 文史工作者爭取重建

2015-07-26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位於土城山區的齋教名勝普安堂,因為土地所有權糾紛官司敗訴,除少部分歷史建物保留外,其餘建物被拆除成為廢墟,關心普安堂文史的學者和社團民眾昨天重返遺址,盼爭取更多的文史資產,包括四米高的古佛地藏王菩薩能列入保存,前普安堂住持李應彬之子李長俊、李榮台夫婦,期待各界正視普安堂的歷史文化價值,支持普安堂邁向重建之路。

  • 高4公尺的地藏王菩薩,盼列入重要文化資產。(記者翁聿煌攝)

    高4公尺的地藏王菩薩,盼列入重要文化資產。(記者翁聿煌攝)

  • 聲援普安堂的團體和文史工作者昨天重返現場,盼爭取重建。(記者翁聿煌攝)

    聲援普安堂的團體和文史工作者昨天重返現場,盼爭取重建。(記者翁聿煌攝)

土城媽祖田的普安堂與地主慈祐宮兩年前因土地所有權屬打官司,法院判決普安堂敗訴,需拆屋還地,經文史工作者與聲援團體奔走,僅舊堂四處歷史文物指定為歷史建築,其餘均遭拆除,李長俊和文史工作者認為,普安堂應該「全區重建」,零星指定幾處做為歷史建築,只會成為四散的文史遺跡,難以完整保存。

創台灣佛寺三紀錄

李長俊夫婦昨天再度邀請文史學者重回普安堂遺址會勘,普安堂創立於一九一四年,大家對古廟被拆成廢墟不勝唏噓,李長俊指出,普安堂創下台灣佛寺三項紀錄,一是台灣先有佛像才有佛殿的代表,二是像為藝術家住持親自雕塑,三為使用創作難度極高的水泥材料,快速雕塑完成,並上漆仿青銅效果,極具藝術價值。

淡江大學建築系老師黃瑞茂說,普安堂融合有形與無形的文化資產,在北台灣開發史上不容忽視,本應設法妥善保存,遺憾竟然因為土地權屬被拆,滬尾田野工作室紀榮達說,普安堂古佛就圖像學來說,展現獨特的齋教文化特色,非常值得保存。

李榮台指出,普安堂被拆時,有四處文史地點被列為歷史建築,其中之一為摩崖佛字石刻,但與佛字石刻同時完成的古佛地藏王菩薩像,遺憾卻未被列入重要文化資產。

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曾繼田說,地藏王菩薩像算文物,可向文化局申請古物認定,至於普安堂想要重建,依法必須得到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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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踢爆︰新北產業園區BOT案讓利 比三創更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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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5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區捷運環狀線、機場捷運線轉乘站旁,佔地一七二五坪的「新北產業園區市有土地立體停車場及多功能會館」BOT案,總樓地板面積一萬一四一○坪,開發主體是停車場,坪數約佔總樓地板面積四十%,電影院、美食街、婚宴會館等「附屬設施」則佔近五成五,供里民使用的活動中心只有五四八坪、約四.八%,市議會民進黨團議員痛批市府讓利過度、公益不見,比北市三創案還扯。
議員︰總計40年只收1.67億元
民進黨團議員許昭興、王淑慧、賴秋媚、廖本煙、邱婷蔚等人,昨輪番質詢此案。廖本煙說,市府讓廠商的商業利益極大化,每年土地租金二○五萬元、一次性開發權利金三百萬元、四十年營運期營運權利金八八四五萬元,總計四十年只收約一.六七億元;還不算未來停車場營運的收入,廠商獲利驚人。
對空間設計、合約等質疑,市長朱立倫昨僅稱「細節我不會知道」,回應都是「查明,徹查到底」,強調屬市民的會盡力追討回來,有疏失則一定查辦。
朱立倫︰我不知細節 會徹查追討
賴秋媚指出,前台北縣長周錫瑋於民國九十九年簽的合約,規劃有圖書館、托兒所、兒童福利中心、長壽俱樂部,朱立倫上任後換約通通不見;王淑慧說,更離譜的是,得標廠商資本額四億,最低投資兩億,市府卻擔保讓廠商貸款十五億,「這麼好賺的生意哪裡找?」
經發局長葉惠青會後解釋,活動中心原規劃三四五坪,修改合約後增至五百坪,議員提的圖書館等設施,未來將由公所跟里民研商設置;營運權利金,以營收總額的二%至五%計算,至少三.三億元,加上土地租金,可為市府創造超過四.一億的收入,不僅回收土地價值,屆期還可收回建物及土地所有權。
但許昭興反駁,市府所說的權利金總額三.三億,是以營運最樂觀的方式計算;至於停車場,將來是要委外經營的,市民必須付費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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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裸裸掠奪的BOT案,就是共犯結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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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5 10:22
◎王秉鴻
柯文哲市長上任後清查5大弊案,導致社會關注政府BOT與聯合開發案問題。郝龍斌駡柯文哲是「俗辣」,柯文哲說:我是在收拾爛攤子!日前有人反駁5大弊案,未定案豈可稱弊案?柯文哲說,「那就改稱5大案」把『弊』字拿掉!這使筆者想起一則笑話:「中國剛開放,很多台商到對岸經商,有一人因嫖妓被公安抓到,在護照蓋上『淫蟲』兩字,該台商認為不雅,於是發錢請公安銷毀『淫蟲』字樣,當公安的接受賄賂之後,在護照加蓋一個『非』字,於是成了『非淫蟲』三個字!」這當然是笑話,但意境頗耐人尋味!

柯文哲市長上任後清查5大弊案,導致社會關注政府BOT與聯合開發案問題。(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BOT案到底是公益或圖利財團?假公益真圖利,財團賺得飽飽,吃人吃得夠夠!以BOT案,掩飾官商勾結的黑箱作業,同時擺脫廠商財團被民意機關監督的保護傘,國民黨執政16年的台北市,到底有沒有像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在節目《前進新台灣》上爆料所說的,「看過台北市80幾個聯開案,只要公有土地占90%以上的,我鐵口直斷,每一件都是弊案!」將國家財產轉為民營化,卻不是因此歸全民所有,反而圖利造福了財團。
5月14日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志龍「聯合開發與BOT案鉅型經濟犯罪專題」,特別邀請前北市議員楊實秋、桃園副市長邱太三、電視主持人彭文正與李晶玉、東吳大學章孝慈基金會執行長陳銀欉、動腦發行人吳進生、基隆地院陳志祥庭長等人共同為系統與焦點探討。陳志龍教授表示,在資本主義之下,鉅型經濟犯罪嚴重。楊實秋從過去擔任市議員時,就長年一直追蹤政府聯合開發案弊端,他引用「懺悔錄」一書的作者奧古斯丁名言,當一個政權沒有公平正義時,就會赤裸裸地以掠奪來維持政權的存續,BOT或聯合開發案即是赤裸裸掠奪,就是共犯結構體,過去媒體沒有大幅報導,而有些BOT案在立法階段就有問題,甚至可能就是A錢的工具,所以有些立法委員本身也是共犯結構的一環。楊實秋並指出大巨蛋、松菸文創、富邦、誠品、美和市、交九,這些就因有貪瀆,含有「盤剝經濟」的黑暗私利特質。

楊實秋表示,當一個政權沒有公平正義時,就會赤裸裸地以掠奪來維持政權的存續,BOT或聯合開發案即是赤裸裸掠奪。(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柯文哲新成立「廉政委員會」,把以前黑箱作業的攤在陽光底下讓全民來檢驗,難道有錯嗎?如果這不叫弊案?那什麼才叫弊案!李敖受邀上「正晶限時批」在節目中就讚賞柯文哲能將5大案全部公開,真不容易,放眼台灣也只有柯P才有的能耐!李敖還建議柯P只要把黑箱翻開就好,其餘的讓其他幕僚去做,才能游刃有餘,保持體力揭開更多的黑箱!BOT與聯合開發案玩很大!騙很大!賺很大?柯P曾說「合法但不合理!社會觀感不佳!」真是如此嗎?誠如楊實秋所言BOT或聯合開發案即是赤裸裸掠奪,就是共犯結構體,值得查到水落石出。
(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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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BOT、BOO、ROT、OT案區別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有BOT、BOO、ROT、OT等方
式。

BOT(Build興建 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政府提供土地,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
並營運,營運期滿,該建設所有權移轉給政府。
→案例:美麗灣飯店以極低的價格取得國有土地開發50年!

BOO(Build興建 Operation營運 Own擁有):配合國家政策,民間機構自備土地及資金興
建營運,並擁有所有權,業者可享減免稅及優惠融資等好處,相對要提供回饋條件,例如
雇用在地員工等,回饋內容由業者與政府協調產生。
→案例:台東焚化爐

ROT(Reconstruction重建 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政府舊建築物,由政府委託
民間機構或由民間機構向政府租賃,予以擴建、整建、重建後並營運,營運期滿,營運權
歸還政府。

OT(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政府投資興建完成,委由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滿
,營運權歸還政府。(記者游明金整理)

竹縣灰渣掩埋場案 環評決議「不應開發」

2015-02-10

環評委員:環評資料已不合現況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公民不服從成功終結原名「新竹縣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設置案!新竹縣橫山、關西、新埔、以及多個環保團體,昨天動員到縣環保局外高舉黑色布條陳情,抗議BOO業者再送設置案進入環評,結果因縣府早跟業者解約,且環評資料過時,環評會議最後決議「不應開發」!

  • 原名「新竹縣一般事業廢棄物最終處置場」案,在爭議10幾年後,昨天重敲環評大門,但最後環評委員們的結論就是「不應開發」。(記者黃美珠攝)

    原名「新竹縣一般事業廢棄物最終處置場」案,在爭議10幾年後,昨天重敲環評大門,但最後環評委員們的結論就是「不應開發」。(記者黃美珠攝)

原相關業者:對結果沒異議

 

原BOO業者、偉盟工業(股)公司劉姓經理說,他們早預期是這個結果,所以可以接受、沒有異議。

 

本案基地在橫山鄉沙坑、福興兩村境內,位於鳳山溪、和頭前溪水污染管制區內,地方人都簡稱為「橫山灰渣掩埋場」,依原訂計畫,近廿六公頃面積,三分之一要掩埋垃圾焚化灰渣,剩下的埋一般事業廢棄物。

全案在民國九十二年二月申請環評,縣環保局最後核定「有條件通過環評」,引來民眾和環保團體抗議,但民眾的訴願被環保署駁回,遂改提行政訴訟。縣府表示,最高行政法院在一○○年六月判決縣府敗訴定讞,撤銷縣府先前所做「有條件通過環評」的這個行政處分。

期間,縣府陸續取消偉盟的「最優先人資格」,雙方因此訴訟,經確定縣府勝訴後,接著解除跟偉盟的BOO合約關係。

業者委託的工程顧問公司昨天簡報指出,他們重新申請環評,主要是要「重起訴訟判決後的環評審查程序」。

地方人士及自救會成員則認為,設置基地位在水源區的山坡地保育區內,有多個斷層通過,存在很多不利地方的爭議,擔心一旦闖關成功將禍延子孫,所以昨天發動近百名鄉親到環保局陳情。

最後環評委員們評議認為,十二年前的環評數字顯然不符合現況,而整個BOO案都已經解約了,找不到「業主」,環評失去意義,所以決議「不應開發」,終結全案

武德殿委外做餐廳 民憂破壞古蹟

2015-04-13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沈寂多年的古蹟彰化市武德殿委外經營餐廳案最近又有動作,業者重新遞出營運計畫書,書面資料正由文資委員會專家審查中。此消息傳開,一群關心古蹟維護的民眾擔心餐廳進駐古蹟,對古蹟建材勢必造成傷害,反而得不償失,希望文化局要三思而行。

  • 治時期所興建的彰化市武德殿在藍天白雲的映照下,彰顯出建築物濃濃的日式風情。(記者張聰秋攝)

    治時期所興建的彰化市武德殿在藍天白雲的映照下,彰顯出建築物濃濃的日式風情。(記者張聰秋攝)

彰化市武德殿是日治時期所興建,屬於郡市級武德殿,建於昭和四年(一九二九年),隔年竣工啟用,作為武道練習的道場,戰後改為彰化縣忠烈祠,九二一大地震建物部分被震損,經過修繕完成並指定為縣定古蹟。

民批變「不三不四」建築物

民眾黃志誠說,武德殿是劍道人士練習劍道、交流劍藝的場所,貿然讓練武場所變成吃吃喝喝的餐飲空間,變「不三不四」的建築物,更何況室內神龕還供奉入祀的忠靈牌位,在牌位前喝咖啡、吃飯聊天,不會感覺氣氛怪怪的嗎?

劍道人士詹志淵指出,彰化武德殿木質地板已有下沈塌陷跡象,禁不起變成餐飲空間任由民眾踩踏。也有文史工作者表示,發揚武德、武術的道場改裝變成餐廳,失去保存武德殿的歷史意義,外縣市都做失敗了,難道彰化要重蹈覆轍嗎?

文化局:解約須面臨賠償問題

對於民眾的質疑,文化局長吳蘭梅表示,武德殿以OT(Operation營運及 Transfer移轉,即政府投資興建完成,委由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滿,營運權歸還政府)方式,委由民間廠商規劃營運,營運期限正式營運起三年為一期,未正式營運前都不納入契約規範的三年營運期,以致全案即使擱置八年,現仍在契約執行期內,文化局單方提出解除契約,須面臨賠償的問題。

她指出,民眾擔心業者烹調食物的過程中破壞武德殿建材,就此疑慮業者另在武德殿後方的「非古蹟區」,蓋了一間簡易廚房和倉儲室,擬作為日後輕食料理的廚房場所,並將朝輕食咖啡店經營,不過,此一想法行不行得通,「最後還是要由文資專家審議」,文化局將會以第三者公正、客觀的立場看待審議結果,不會任由古蹟遭到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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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興建、擁有、營運;Build-Own-Operation)開發案,屬自有土地開發,也是政府首宗核可的私有產權、私人墓園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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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2年6月11日苗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數百民眾到場表達反對殯葬園區的心聲。「殯葬園區滾出後龍!」不滿苗栗縣政府以「BOO」(業者興建、擁有、營運)興建的福祿壽殯葬園區未與居民溝通討論即將施工,以後龍鎮龍坑里居民為首的自救會,昨(10)日不畏烈日在帳篷下喊出心聲,誓師反對即將施工的福祿壽殯葬園區到底,來自苑裡、卓蘭等地的自救會也到場聲援,苑裡鎮長、鎮民代表、縣議員、立委都到場挺居民。

居民要求「火葬場滾出後龍」,縣府應改善兩處火葬場設施替代,並保護學童學習環境、居民生活品質與安全、自然生態以及當地文化遺址。對於苗栗縣政府公共政策,居民要求應秉持透明公開原則,拒絕黑箱作業。

苗栗縣政府2007年8月與全安泰股份有限公司以BOO簽約興建福祿壽殯葬園區,預計以營運10年、回饋6000萬元給後龍鎮公所方式進行。這將使得十班坑地區24公頃的山坡地改變樣貌,原為山坡地保護區、農務用地變更為殯葬園區,範圍涵蓋5個里。

只是整個計畫進行未取得居民同意,缺乏討論,引起居民不滿。眼見施工在即,居民憤而組織自救會,隨即於工地前馬路邊搭棚,24小時由居民輪班守護,埋鍋造飯,晚上甚至加派人手,後龍鎮龍坑里長郭貴輝表示,之前縣府曾以土地鑑界為由,動用怪手開路,濫挖山坡地,總幹事李麗蘭表示,「我們不會讓大埔怪手事件重演!」大埔怪手即利用夜間入侵。

避鄰性不足 居民生活受干擾

從龍坑里就可看到未來殯葬園區的大門。參加誓師的民眾表示,殯葬園區蓋好後,從自己的房子就可以看到殯葬園區的大門。「每天出門看到,心情很受影響」。

附近有龍坑、同光國小兩所國小,其中龍坑國小距離現場不到300公尺,附近還有廟宇和加油站,人口密集。當地退休國中老師許乃村透過google earth查,施工地點距離龍坑國小只有200公尺。自救會總幹事李麗蘭說,「孟母三遷告訴我們,孟母為此搬家,我們怎麼還讓殯葬園區靠近學校?」

為廠商修訂殯葬自治條例

民進黨籍縣議員謝芳紋。按照母法,殯葬事業應離學校300公尺,2008年8月縣府與業者簽約時也規定必須距離學校300公尺,10月即透過修改自治條例250公尺。苗栗縣議員謝芳紋說,自治條例修改需要經過議會,當時他還不是縣議員,不知過程,是否涉及圖利特定廠商,也須追查。BOO案因為是業者自己投資,縣府不須編列預算,因此縣議會監督不到,不過,目前尚有4筆未完成變更,有0.15公頃屬於國有財產局。

根據報導,縣府秘書長葉志航、民政處長張雙旺對於縣議員質疑縣府為業者修改自治條例表示,殯葬園區申請作業流程完全合法,依法修改為250公尺已報請中央備查。

郭貴輝曾請教過中央自治條例修改,對方回答地方修法是可以的,但不可違背母法,只能更嚴格。「縣政府反而放鬆標準!」

環評不實 應有疏失

已經通過的環評也讓居民不服,不但未通知利害關係人到場,生態調查報告更是草率,鳥類調查甚至未出現居民常見的台灣畫眉、環頸雉;而常到農民田裡啃食木瓜的白鼻心、到民宅侵襲雞、鴨的保育類動物石虎也都未見於報告中。居民表示,報告中僅以沾花生醬之地瓜放置捕鼠籠內4天3夜就完成哺乳類動物調查。最令居民不解的,縣府的環評委員居然通過審議。

此外,位於十班坑預定地周圍還有後龍底遺址,開發將對自然景觀、歷史人文風光造成影響。多位環評委員皆關心居民意見,要求應與居民以及龍坑國小溝通協調。郭貴輝表示,但4月24日施工前說明會,業者仍以已跑完行政程序為由,拒絕溝通。

誓師大會凝聚居民決心

居民簽名表示反對殯葬園區。後龍鎮代表劉順松表示,殯葬園區蓋在山坡地,只要吹南風,後龍、通霄都將受影響。此外,苗栗縣負債數10億,每個民眾須背負債務十幾萬,新竹縣的殯葬園區公辦公營,每年獲益數百萬,苗栗卻以10年6000萬賣掉,十分不合理。縣府說沒錢改善原有設施,今年卻編了1.8億放煙火,如何取信於民眾?

灣寶自救會洪箱肯定居民為了自己的子孫及土地站出來的決心,此地好山好水,應保留下來。他說,當初反對後龍科技園區徵收農地,每個人都說不會成功,劉政鴻要什麼從來沒有失敗過,但最後他們還是留住自己的土地,他勉勵孩子也看得到父母的用心,「一定會成功,因為這是我們的土地。」

郭貴輝說,今天這種熱鬧的場合原因開開心心的,但卻是為了反對縣府的公共設施,不管笑或哭都出不來。縣府每次開會都說走完法令程序,他要居民不要受騙。因為行政程序審查不實,不能算完成,很多步驟都沒有做好。

即使來自其他鄉鎮的民意代表,後龍鎮長、民意代表卻未現身。郭貴輝感嘆說,這些民代畏於拿不到地方建設款,而不願站在居民這邊。

BOO開發當前 歷史聚落罩陰霾
媽祖田‧普安堂與新莊慈佑宮的百年糾葛

2012/02/14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位於土城祖田里一帶,居民與新莊慈佑宮產權爭議由來已久的「媽祖田」地區,近日由於慈佑宮採取「個個擊破」的方式,對居民提起訴訟,分別獲得勝訴,而使慈佑宮要將居民驅出的打算,逐步實現;上個月20號,居民將其中百年齋堂「普安堂」向新北市政府申請「暫定古蹟」獲得通過,但是2月13號,板橋地方法院強制執行處仍然計劃將前往拆除;經過居民幾天在新北市文化局與文建會奔走、協調之後,法院拆除的動作暫緩,不過由於「暫定古蹟」只有半年效力,這段期間,將成為普安堂與媽祖田居民世代居住的土地,能否保住的關鍵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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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法院強制執行處已經沒有要在2月13號執行普安堂的拆除,媽祖田的居民仍然請出家中的神明,來到普安堂前,召開記者會,希望保留古蹟、捍衛祖傳的家園。(攝影:孫窮理)

土地產權的百年爭議

媽祖田居民在這個地方開墾、居住的歷史,已有兩百年以上歷史,歷經清、日與國民政府的統治,舊日的制度與土地權屬關係難以稽考,不過,慈佑宮在1970年代,以日治時代的地政機關記載「祠于媽祖宮」,而將媽祖田廣達300甲的土地登記為慈佑宮所有;在媽祖田祖傳土地上務農、兼開計程車維生的李冠毅,花了十幾年的時間,研究清、日時期的地制,儼然已經成為民間的文史學者,他說,劉銘傳時期委由各地的廟宇進行土地的管理,他們會向慈佑宮繳納屬於國家委託管理的「山稅」

到了日本時代,沿用這個制度;國民政府來台之後,1947年5月,慈佑宮將媽祖田登記「業主權」,向居民收取「地租」,此時各地的因為土地登記引發的爭議,在當時228後的肅殺氣氛下噤聲,居民不敢拿土地去登記。1953年,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1954年,慈佑宮為宣示地權,變成「租金」,居民看到地租性質發生質變,於是便拒絕再繳納;1970年代中,慈佑宮取得土地所有權的登記,一直到今天,在與居民的訴訟中,除了「拆屋還地」的要求之外,就是要居民簽下租約

相較於這一段百年糾葛的土地產權史,這一次以「暫定古蹟」訴求緩拆的普安堂,創立於1914年,屬於齋教先天派的「齋堂」,歷史可能還不算太長,不過這裡卻乘載著逐漸勢微中的台灣重要的民間宗教齋教的歷史意義,傳統齋教的特色,是強調在家人可以在家修行、可以弘法、傳皈依,這種以「在家人」為主體形式的宗教,與一般佛、道教寺廟有者很大的差異;2月10日,鑽研台灣宗教信仰的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研究員林美容,在立法院召開保留普安堂的記者會中,也強調了這一座現在還在運作中的齋堂的歷史意義。在看過普安堂的建築之後,林美容說普安堂跟她看過福建漳州的齋堂的格局非常像,特別是在媽祖田這個有歷史的老社區裡,普安堂仍維持著百年來的運作,林美容認為它對於我們認識先民清苦的農事與齋戒的生活,有著重大的意義。

從土地裡長出的藝術與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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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砂石場業者昌溢公司本來就獨自擁有目前「生命園區」中私人土地,加上區內的公有土地,因為「產權簡單」,在新北市政府評估時,被列為最適當選址的第1名。(圖片來源:「臺北縣縣立第二殯儀館規劃設置可行性評估案」結案報告書)6875264353_6c1dae0a52_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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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溢公司的「三峽砂石場」廠址被評選為第一名,其中土地容易取得是重要得得分項目。(點圖放大,圖片來源:「臺北縣縣立第二殯儀館規劃設置可行性評估案」結案報告書)

而走進現在的普安堂,所看到的,滿是1966年出任住持,自稱「龍泉路一老人」的「龍泉先生」李應彬的作品,包括堂上地藏王菩薩的塑像、庭園中動物的塑像、牆上的畫作、山壁上的石刻,這一個空間,已經是這位在這裡盤桓半生、投注心血經營的民間藝術家的博物館。李應彬沒有學院背景、自學出身,而他的兒子李長俊繼承衣缽,卻有著美國伊立諾大學現代美術史博士學位,曾經出任高師大、彰師大美術系主任與彰師大藝研所所長。

「這些照片都是我拍的,大概是在民國58年吧」,照片中身著長袍、清瘦有書卷氣的李應彬,在李長俊的鏡頭下,與自己新完成的作品合照,「那個時候,地藏王菩薩的塑像是在室外,依著山壁塑起來的」,李長俊說,後來大家覺得,讓菩薩在這邊參風露宿不好,加上舊的齋堂已經殘破,所以就在這裡興建了新的齋堂,「先有塑像、才有房子,這也是這裡的特色之一」;早在1942年,李應彬就曾在日本時代的「臺灣府展」獲獎,國民政府來台後,並多次在省展及臺陽展中獲獎,第四屆省展時,獲得西畫特選,成為省 展油畫與水彩尚未分別給獎時,第一位以水彩畫得獎的畫家,被前輩畫家藍蔭鼎稱為「台灣第一人」。

這位重要的台灣前輩畫家,在1995年過世,不過,透過這些作品,他的一生行述,還與現在媽祖田居民、普安堂一起活在這個山谷裡。

殯葬園區BOO案帶來利益誘因

而慈佑宮與居民的地權爭議,現在有了一個具體的動機,那就是新北市政府在山腳下的「三峽生命園區(殯葬特區)」計劃,已經獲得通過,這是一個BOO(Build,興建、 Operation,營運、Own,擁有)的計劃,與一般BOT,仍屬於政府所有的公共建設不同在BOO的情形,是由業者自備土地和資金、政府提供租稅減免和融資優惠,所有權還是屬於業主;目前這個「殯葬特區」由三峽砂石場業者昌溢公司取得,其中,由於三峽砂石場的土地所有權都屬於昌溢公司所有,土地取得容易,是在新北市的「可行性評估案」中,被評選為第一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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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生命園區(殯葬特區)」、普安堂相關位置圖。(製圖:孫窮理)

當「生命園區」計劃定案之後,引起三峽居民的反彈,曾在去年底發動過數千人上凱達格蘭大道的行動;其實,對於媽祖田的居民來說,比起三峽市區,這個園區距離他們的生活空間是更接近的,除此之外,他們更擔心的是,園區計劃定案之後,隨之而來的擴張;在新北市的評估報告裡,緊接著「三峽砂石場」之後,被評為第二名的就是由慈佑宮提出、他們現在生活的世居地;而在新北市政府的評估中,慈佑宮最吃虧的地方,就在「土地取得成本」上;「在三峽砂石場『生命園區』第一期通過之後,跟著就會是第二期,慈佑宮目前的打算就是跟營造商合作,拿到這個計劃」媽祖田居民李榮台說。居民和慈佑宮關於土地產權的百年爭議,在殯葬特區BOO案的利益驅使下,讓慈佑宮更積極地要解決媽祖田的產權問題。

在歷經了幾年的訴訟之後,媽祖田的居民已經有許多與慈佑宮簽下「租約」,甚至拆除了原有的房屋,住在臨時搭件的鐵皮屋裡,而這也等於承認了慈佑宮擁有土地的產權,讓自己處於隨時準備搬家走人的狀態,百年齋堂普安堂在《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保護下,暫時免除被拆除的命運,不過半年的時間很快就過去,普安堂與媽祖田聚落的未來,仍然佈滿陰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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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祖田聚落居民的記者會。(攝影: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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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普安堂已經傾頹,屋頂坍塌,圖為堂口的大門與對聯。(攝影: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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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泉老人」李應彬。(攝影:孫窮理;原攝影:李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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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彬作品:普安堂的地藏王菩薩塑像。(攝影: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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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彬的畫作。(攝影: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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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彬作品:普安堂前的濟公塑像。(攝影: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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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彬作品:動物的塑像。(攝影: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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