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都購屋「棄樓梯、愛電梯」 只剩這裡最愛透天厝 | 房市焦點 | 房產 | 經濟日報


風災肆虐 獨老家變「透天厝」

2015-08-13

聖母基金會助修繕

〔記者蔡宗勳/竹崎報導〕嘉義縣一名七旬吳姓老翁獨居在屋頂早就破了幾個洞的老家,日前蘇迪勒颱風肆虐,他幾乎是與風雨相伴,窘況令人鼻酸,天主教中華聖母基金會運用善款雇工協助修繕房屋,昨天動工,預計下週完工,讓吳翁露出久違的笑靨。

  • 社工協助老家修繕,吳姓老翁臉上露出開心笑容。(記者蔡宗勳攝)

    社工協助老家修繕,吳姓老翁臉上露出開心笑容。(記者蔡宗勳攝)

  • 屋樑外觀明顯毀壞。(記者蔡宗勳攝)

    屋樑外觀明顯毀壞。(記者蔡宗勳攝)

  • 吳姓老翁廚房屋頂破了大洞,以大陽傘克難撐住。(記者蔡宗勳翻攝)

    吳姓老翁廚房屋頂破了大洞,以大陽傘克難撐住。(記者蔡宗勳翻攝)

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玫君表示,該會承接縣府獨居老人緊急救援連線服務方案,一百二十六個個案中,有十人的居住環境惡劣到慘不忍睹,亟需社會的關懷。

其中,吳翁住在竹崎鄉桃源村偏僻的山間平房,老舊房屋因年久失修,早已殘破不堪,下雨時,他睡在漏水、濕冷的臥室,屋內物品也泡在水裡,等雨停再拿出去曬乾,這次風災幾乎將屋瓦全部掀開,根本無法再住人。

未結婚生子的吳翁依賴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每個月七千二百元過日子,無力修繕陋室,颱風過後,基金會社工劉雅倩前往關懷時,發現他在屋裡撐大陽傘遮雨,她眼淚忍不住流了下來,立即向基金會回報。

劉雅倩說,吳翁有高血壓等慢性病,左大腿因車禍動過刀,走路一跛一跛的,前往嘉市看病拿藥都是騎腳踏車,來回要花上五、六個鐘頭,境遇堪憐,剛好有楊姓善心人士捐助基金會一百萬元的房屋修繕經費,就從中提撥一部分幫吳翁整修住處。

林玫君昨去了解工程進度時表示,將幫吳翁更換鋼骨結構具隔熱效果的屋瓦及燈管配線,營造安全的居家環境;吳翁聽完之後,笑逐顏開,強調以後不用再擔心刮風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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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超惱人,專家建議買屋前取得原始設計圖,比對現有管線配置,檢查有無胡亂更動以致提升漏水機率。范厚民攝

2015年02月02日19:05
2014年不動產交易糾紛統計出爐,縱觀全年糾紛總計1912件,其中房屋漏水占259件奪第1名,隱匿重要資訊199件跟終止委售跟買賣契約189件,位居2、3名,前3名糾紛共計647件,佔總數近3分之1。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不動產的過程中一定要看清契約,勇敢主張自己應有權益不致受損。

近幾年房屋漏水盤據糾紛排行榜高居不下,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教授莊孟翰分析,據2014年第2季內政部統計,全台超過20年以上的老屋超過6成,台北市甚至超過7成,屋齡愈老、漏水狀況可能就愈多,其中違建改動廚房跟浴室位置,或者因為屋齡老舊、建材就可能因為磨損,耐受度愈差。

莊孟翰建議,買方可要求查看原始設計圖比對管線配置、確認屋齡等,推估漏水發生的機率有多高。

房仲刻意隱瞞重要資訊一事,莊孟翰則提醒「貨比十家佔便宜,貨比三家不吃虧」,消費者應多蒐集資訊,要找透明化程度高的房仲,多做功課才能避免許多不必要的損失跟後悔。

至於終止委售跟買賣契約問題,施明賜提及,買方提出要終止委售、賣方堅持收取全額服務費的狀況屢屢發生,內政部有意尋求業者共識,擬定服務費收取辦法,消弭類似紛爭。

但施明賜表示,在新修規定落地前,消費者必須了解契約本來就是雙方合制、有協議空間,在委託銷售契約的同時,消費者必須主張自己的議價權,勿到紛爭發生時才後悔。(陳書榕/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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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買賣移轉32萬棟 連4年低於40萬棟
2015-02-02 16:10:09 經濟日報 記者郭及天╱即時報導
2014年全年買賣移轉棟數公布,結果買賣移轉棟數驚險守住32萬棟,但仍創下SARS以來的新低量,內政部統計2014年買賣移轉棟數為32萬598棟,略高於2002年的32萬285棟,從奢侈稅上路以來買賣移轉棟數已經連續4年低於40萬棟,一連串的房市管制與稅改政策,已經讓房市交易量由熱轉冷。

2014年先是受到房地合一政策影響,加上下半年選舉造成部分買氣觀望,房市交易量能萎縮,所幸2014年底前出現一波新案的交屋潮,加上來年的公告土地現值持續調漲,12月買賣移轉棟數重回3萬棟,是最近7個月以來表現最佳的一次,讓全年的買賣移轉棟數能夠驚險守住32萬棟。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2014年的房市買氣表現仍是「北冷南溫」,台北市、新北市與桃園的移轉量,年減約14%~25%,不過台中、台南、高雄僅減少約11%~12%,顯見即使在政策未定與選舉的干擾下,大台北與桃園以外的市場,因為房價水準相對較低,房市交易量表現較為平穩。

去年表現交易新北市衰退幅度最大,年減約25%,其次則是台北市移轉量年減約19%,在六都之中以雙北市的衰退幅度最大,雙北市成為房地合一政策下的防是重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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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 1.2億透天厝交易 創區域新高
2015-02-02 16:19:14 經濟日報 記者郭及天╱即時報導
今(2日)內政部揭露最新實價, 新北市土城中央路一段31號透天厝交易破區域新高,交易年月103年10月,總價1.2億元,土地面積59.61坪,建物面積77.9坪,以土地單價計算每坪201.3萬元。

優美地產企研室召集人葉立敏表示,這間屋齡24年的1.2億透天厝為兩層樓高建物,一樓為店面,二樓住家,屋齡24年,打破103年4月土城成交6800萬透天厝新高紀錄。葉立敏表示,有別於其他重劃區是由建設帶動交通,土城造鎮方式是由交通帶動建設,先有便利的交通,帶來居住的需求,再進行造鎮建設,就不會有一般重劃區供給大於需求的問題。由於土城中央路二段為重劃區,周邊空地均為新大樓推案預定地,同條路上的日月光購物中心也預計於明年完工,屆時百貨公司、電影院等新大樓林立,帶動中央路一段店面交易行情起漲,周邊亦有海山捷運站,交通與生活機能佳,待重劃區逐步推案,房價將持續推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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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對「不動產交易所得稅」之建議

2015-01-29 03:11

巢運:無殼蝸牛全面進化
簡稱:巢運   官網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housingmovement2.0/timeline
適逢年底大選及1989無住屋運動25週年,全面啟動新世代「巢運」!號召公民傾巢而出,重上街頭抗議,告訴黑金政商,嘜炒!給我「住」意!

簡介

【滅金權、爭公平】

少數房產投機炒作者,肥油滿地;多數受薪階級、青年、弱勢者,深陷高房價下之買不起、租不起困境。我們認為唯有集結公民力量,打破政商地產金權壟斷結構方為出路。

一、「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是正確的不動產稅改方向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是推動國內不動產相關稅制改革的核心價值,我們支持並期許政府要堅持推動改革。

二、 先推動交易所得稅改革符合整體稅改的步驟與進程

基於稅制改革進程安排與複雜程度考量,我們同意先行推動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改革,並期待政府部門在推動交易所得稅改革之際,亦能針對不動產持有稅制度(房屋稅與地價稅)進行相關改革基礎工作之規劃。

三、 不動產所得稅制應以「合理」、「保障自住」與「抑制投機」為原則

依據國外經驗,不動產相關資本利得稅主要有兩種課徵方式。一類是與所得稅分離,依據持有時間長短訂定不同稅率(持有期間短之稅率較高),例如日本、韓國、美國、德國、法國;另一類則納入所得稅合併課稅,例如澳洲、紐西蘭、西班牙。另中國則採取依據增值倍數課徵累進稅方式,英國則以年度所得是否超過約165萬台幣,區分兩種稅率。

1. 有關財政部規劃之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度,我們主張稅率不應低於一般國際標準。

(1) 如依財政部所提稅率比照綜合所得稅累進方式,對長期給予稅率優惠之年限認定不應過短;對持有期間低於2年者加重課稅,作為搭配特銷稅退場之條件。

(2) 如另採稅率依據持有時間長短方式,應以10年做為長期持有之界線。持有10年以上者給予優惠稅率;持有2~10年者採一般稅率;持有未滿2年者應加重稅率,作為搭配特銷稅退場之條件。

2. 不動產交易所得稅不應有免稅規定,要求財政部取消其所提總價一定金額以下自用住宅交易免徵不動產所得稅之版本。自用住宅得比照土地增值稅模式,採取一生一次10%優惠稅率與兩年內之重購退稅;但非自用住宅不應給予重購退稅,避免鼓勵投機行為。

3. 若採取與所得稅分離課稅方式,則不動產交易所得稅無論自然人或法人,均應以相同稅制與稅率標準。但以興建房屋銷售為業之建設公司,應另行建立符合公平效率原則之稅制,例如其交易所得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全數課徵營所稅;或交易金額之土地部分以公告現值認定,差額部分採營所稅方式課徵。

4. 有關前次移轉成本之認定,採證資料以銀行徵信或買賣契約書資料為依據;若無正當舉證資料,應以估價師鑑估為準,且鑑估時得採較有利納稅義務人之標準。基於極早期之取得成本認定不易,建議僅採計民國75年以後之增值。

5. 不動產所得稅之稅基應抵扣土地增值稅之稅基,避免重複課稅。並應建立合理的列舉扣除與標準扣除制度。

6. 不動產所得稅制應於一年內完成立法,避免法案跨屆不續審疑慮。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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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買賣過戶與交屋的眉角
莊孟翰│理財周刊765期│2015-04-24

竹北張小姐問:因為有想要買房子自住,在看預售屋的過程,有聽到代銷業務人員說,自己付的訂金及將來的工程款,都會存入建商在銀行開立的信託專戶內,不用擔心。不禁好奇所謂「信託」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答:與 不動產信託有關的種類有很多種,就大多數的新成屋或中古屋買賣來說,與消費者最有關係的,是「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根據土地銀行在官網上的解釋:「不動 產買賣雙方與受託銀行簽訂信託契約,由買方依約定付款時程將買賣價金存入信託專戶,賣方將產權過戶文件交付地政士向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移轉予買方,俟產權過 戶完成後,由受託銀行將買方存入信託專戶之價金交付予賣方,以保障買賣雙方交易安全的一種信託機制。」

其流程包括:1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契 約。2買賣雙方與受託銀行簽訂信託契約。3受託銀行開立信託專戶,信託財產獨立設帳保管。4買方依付款時程交付價金,存入信託專戶。5賣方交付過戶文件。 6地政士辦理產權過戶。7過戶完成,受託銀行交付價金予賣方。8受託銀行辦理結算分配,信託關係結束。

至於張小姐所提出的預售屋,在實務上是與上述情況雷同的,只不過,因為是預售屋,就存在「萬一已經繳了不少工程款,但建商蓋到一半卻落跑了,該怎麼辦?」的問題。

往 昔幾波房市由多頭轉空頭、景氣走下坡時,不少建商因資金周轉不靈,確實常有「落跑」的情況發生;消費者在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之後,依工程進度逐期支付工 程款,一旦錢都繳給建商,卻遭建商「捲款潛逃」,而房子還沒蓋好,根本沒辦法辦理過戶,更甭談產權,很可能一生積蓄就此付諸流水。即便打官司,贏了訴訟, 問題還是無法圓滿解決。

因此,自從「信託管理辦法」公布實施後,近些年建商為加強消費者下訂購屋的信心,都會透過銀行「信託專戶」,讓已 訂購戶所繳的每一分錢,都存入專戶內做「專款專用」,也就是建商要等到房子蓋好之後,才能從銀行的「信託專戶」提領客戶的購屋款,不致發生錢繳到建商口 袋,卻遭建商挪用之情事。

因為一旦資金發生缺口,沒錢支付工程款,最後「落跑」的骨牌效應就會一一浮現,因此對消費者來說,買賣過程若能透過銀行「信託專戶」,必然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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