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黎智英國安法案結辯 雙方如何辯論「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 國際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https://youtube.com/shorts/Yua9w-oF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刊印煽動刊物」,此案的結辯陳詞今(18日)登場,預計明天完成結辯。今日的結辯陳詞稍早已結束,綜合英國BBC、香港《集誌社》與香港01報導,控方與辯方稍早就「勾結」的定義、「勾結」的法律詮釋與爭議、國安法生效前的協議是否違法等進行辯論。
黎智英因支持香港民主遭港府以《國安法》關押。(圖/資料照)
結辯改為兩天19日結束 著重五爭議
今日開庭後,代表檢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率先發言,稱此次結辯陳詞主要聚焦在法律問題,包括串謀定義等等,預計明日(19日)完成,並由辯方律師進行結辯,但尚未得知全案何時宣判。
周天行指出,這次檢方將會處理五點由辯方提出的法律觀點爭議:
1. 《國安法》生效後產生的「嗣後違法」(Supervening illegality)。嗣後違法指的是,一般契約成立後,因法律或政策改變,讓原本合法的契約履行行為變成非法。
2. 《國安法》第29條(四)有關「請求」(request)及「制裁」(sanction)的定義
3. 煽動顛覆罪名要求證明「基本意圖」或「特定犯罪意圖」
4. 有關3間被告公司的罪責,如何舉證誰是作出指示及決定的人士
5. 關於檢控報章及人權議題。
黎智英結辯18日登場,一早便有逾30民眾排隊等候旁聽。(圖/《集誌社》授權提供)
黎智英結辯18日登場,一早便有逾30民眾排隊等候旁聽。(圖/《集誌社》授權提供)
以下將用QA方式整理檢方與辯方陳詞。
Q1、嗣後違法:國安法之前做的協議 也算犯罪?
先前辯方曾指,蘋果案涉及「串謀」當中,有關「協議」(agreement)是關鍵。因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的協議原本是合法的,但在《國安法》生效後,原本合法行為變違法,會讓協議自動失效(frustrated)。
但檢方反駁,無論串謀最終是否成功,在刑事串謀定義上,只要眾人達成協議就觸犯「串謀」罪行,並指出契約法中的失效(frustrated)並不適用於刑事串謀。
另外檢方也認為,此案串謀協議最早可追訴至2019年4月,當時黎智英指示《蘋果》管理層,要藉由《蘋果》去鼓勵人們上街及引起國際關注。黎智英也曾傳訊息給香港律師、民主運動者李柱銘,稱現在是好時機遊說美國。
檢方指,2020年5月24日《蘋果》頭版發起的「一人一信救香港」也可視為另一個串謀協議形成的時間點。檢方認為,協議在《國安法》生效前不構成串謀,但在該法生效後繼續存在,變成違法。
Q2、勾結的定義是什麼?
檢方與辯方也針對「勾結」一詞的詮釋與法律爭議進行陳詞。辯方指出,「勾結」為被告和被勾結者雙方有協議,並引用時任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過去曾說過的話:「勾結」字面意思是「相互串通幹壞事」。
但檢方指出,該罪的條文未明列需要和被勾結的一方達成協議。法官李運騰則指,根據終審法院的案例,香港法院在詮譯《國安法》時,對參考外來的資料有所限制。李運騰還指出,張曉明未參與草擬《國安法》,也並非中國官方立法機關的一部分,反問是否可以參考其說法來達成任何結論。
Q3、提出請求就違法?
對於請求(request)的定義,辯方認為,「請求」是被告與外國政府或外國勢力有溝通,且後者有接收到請求(request must be communicated to and received by a foreign country)。
但辯方反駁,指出《國安法》的第29條僅稱「request a foreign country」,並非「request to a foreign country」,條文只針對提出請求的那一方,與被請求的一方無關,認為「只要提出請求,無論對方是否收到請求都違法」。
Q4、如何得知「煽動意圖」?
檢方指出,被告不一定需要具有煽動意圖,但只要他知道所出版的刊物具有煽動性文章,就可構成煽動效果。
Q5、三被告指黎智英是指使者?
在這次國安法案中,被告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與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檢方指出,這三間被告公司都認同黎智英是做出指示的人,但代表三間公司的大律師王國豪馬上否認,「我並沒有這樣說」。
現年77歲的黎智英(Jimmy Lai)遭港府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已被關押將近1700日。(圖/翻攝自IG @supportjimmylai)
現年77歲的黎智英(Jimmy Lai)遭港府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已被關押將近1700日。(圖/翻攝自IG @supportjimmylai)
現年77歲的黎智英(Jimmy Lai)遭港府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已被關押將近1700日,且多數時間為不人道的「單獨監禁」。原定14日展開結辯陳詞,但因暴雨延遲至15日;但15日當天因黎智英有心悸等健康問題申請不出庭遭拒,法院安排他18日配戴24小時心電圖檢查儀器出庭。
在今日開庭過程中,數度有旁聽人士對黎智英揮手,被法庭員工制止「不能揮手」。先前法庭員工曾表示,無論法官是否在場,又或是在休庭期間,旁聽人士必須維持安靜、不得發表意見、個人感受或表達祝福,若違反會被帶離法庭,不得進入旁聽。
想瞭解更多黎智英案與中共跨境鎮壓,請點不流血的謀殺系列專訪:
之一:中共怕的麻煩製造者
之二:黎智英單獨監禁酷刑
之三:英警順著中共噤港人
之四:海外中國人自我審查
之五:港記者無畏的新聞魂Ha4?feature=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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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再見,投機者黎智英
黎智英掌舵壹傳媒長達25年,在這次香港的民主抗爭「雨傘運動」後交出大印。許多人覺得可惜,認為黎智英是當今華人世界最敢對抗權威的媒體人,沒想到仍得對中國這個政治強權低頭;也有人認為黎智英本來就是利益至上的商人,本來就犯不著得罪中國政府,這次不過是藉機退出前線,未來還有運作的空間。我認為以上兩種說法都對,但我更認為,媒體人與商人這兩種面向都還只是表象,黎智英的本質其實是投機者──順應時勢、投其時機,敢狠狠賭一把的趨勢觀察家。黎智英是個偉大的投機者,他所追逐的趨勢從來都是大趨勢。
讓我們做個假設。如果黎智英只是因為受到中國壓迫,短期內先從壹傳媒的董事長一職退下,爾後還會伺機再起,那麼這件事情就算是小事。但如果黎智英是因為觀察到了某個重大趨勢轉折,一面趁著這次雨傘運動營造自己自由鬥士的形象,一面順著情勢辭去董座,從此不再回媒體業,那麼問題可就大了。黎智英看出的「重大趨勢轉折」,很可能就是中國將持續強化政治控制力。
中國「政左經右」的發展路線已經持續了十幾年,隨著自由經濟帶來了快速成長,中國社會逐漸產生一種「土豪心態」,不斷依靠物質填補匱乏感與不安全感。然而,物質慾望過度滿足之後還是會帶動精神需求,例如對於知識的熱情,甚至是對自由的渴望。長期而言,「政左經右」這種人格分裂似的平衡一定會崩壞,只是我們都不知道平衡崩壞之後的中國,會往哪個方向走。然而,中國政府顯然並不想看到這種結果。為了制衡影響力日漸增長且無可逆轉的經濟力量,中國政府能選擇的手段只剩下「擴大政治控制力」。
中國政府一定會強化社會控制,最大的關鍵在於:中國經濟成長率已經開始下滑。高度經濟成長會帶來很強的消費信心與企業投資意願,這將抵消很多實質的匱乏以及困境,例如管理能力普遍低落、企業創新不足以及貧富差距擴大;這些問題是歷史上所有政治模式都無法強渡關山的燙手山芋,一個國家的經濟富裕程度,最終還是得回歸到文化素養以及人民的思想基模上。中國意識到了開放經濟是條無法回頭的道路,特別是決定資源流動效率的金融業,一旦更大規模開放之後,政府總有一天會遇到企業反過頭壓制政府的窘況。
要控制人民行為最快的方式,就是控制其言論與思想。這邏輯太過淺顯易懂,以至於歷史上所有的專制政府都這麼做,而且還屢試不爽。身為香港自由派媒體的代表人物,黎智英哪可能不知道自己一定會先被拿來開刀。此時黎智英不只遭遇政治上的變動,就連平面刊物的銷售量也受到內容數位化的沖擊而下滑。中國政經分裂使政府決意擴權是外患,網路時代衝擊實體出版市場是內憂,在雙重趨勢帶動的不利之下,趨勢眼光精準的黎智英此時選擇裸退,並不叫人意外。與其說黎智英是為了中國政府而撤手壹傳媒,倒不如說是這個大時代的趨勢迫使黎智英得另尋樂園。
黎智英退出壹傳媒,對台灣而言有什麼啟示呢?
首先,中國對台灣媒體的影響力只會增加不會減少。暫且不說黎智英被迫離開壹傳媒這種極端模式,當台灣與中國的產業鏈越來越密切的時候,自然會有越來越多企業以及媒體知道不能得罪金主──換言之,經濟的力量本身就會促使企業往利潤走,至於背後的政治價值是什麼,企業往往不在乎、也管不了。我們甚至不用去想像未來會怎樣,光是現在就已經有些台灣媒體相當親中,這以後只會變成常態。
其次,中國幾乎無視國際以及台灣人的反應強加鎮壓香港的異議份子,顯示中國已經有相當強的自信。香港是台灣前哨,「今日香港、明日台灣」絕對不會只是空話。中國深信,經濟自由化的趨勢對香港長期不利,香港的政治籌碼將隨其經濟僵局而越來越少,因此就敢大刀闊斧硬幹。台灣比香港好一些,例如土地大了些、有自己的民選政府、有完整產業鏈、製造業發達等,但其實也沒好太多。我認為中國現在也抱持長期必勝的眼光看待台灣,這使中國採取的所有對台策略都顯得有恃無恐。
壹傳媒這25年來風風雨雨,雖然曾經攪亂政經演藝一池春水,但沉澱過後,我仍認為其看似無良失德的扒糞揭弊作風仍有相當大的價值與貢獻。不管你認不認同我,但不要告訴我你沒有看到──媒體,就應該是這樣的存在,不是嗎?黎智英離開壹傳媒之後,我們可以觀察蘋果日報與壹周刊的報導取向與風格是否會有變化,這些變化,很可能就是未來台灣傳媒業的趨勢。讓我們拭目以待,人稱「肥佬黎」的黎智英,下一步會如何走、眼光是否犀利依舊。
梁振英「暗助」香港民族論
2015-01-18
◎ 陳中寧
特首梁振英點名批評港大的學生刊物「學苑」。大人打小孩的舉動引發議論。事件起因為學苑去年推出的「香港民族命運自決」專題(後增編成香港民族論一書),將香港視為「想像共同體」,並主張本土意識是港人抗爭的唯一出路。其論述讓人聯想起戒嚴年代下台灣本土意識的萌芽。
顯然,學苑引起了港府的緊張,但特首點名批判的作法卻弄巧成拙。在梁振英「宣傳」下,香港民族論被搶購一空。此舉雖然失敗,但是港府或者說北京強化打壓、收緊管控的意圖十分明顯。相關事件更不只學苑一樁。雨傘運動雖已撤出街頭,但先有十四歲女孩在政府總部塗鴉被捕、學聯成員疑似被列入境管黑名單、黃之鋒等學生領袖可能遭起訴。香港蘋果日報除遭受駭客攻擊外更與黎智英住家同遭燃燒彈襲擊。無論是來自官方或是黑勢力,各種清算早已展開。這些打壓甚至不僅止於主要的抗爭者,也不僅止於香港。德國記者安可馨的中國籍助手張淼因為採訪佔中遭受逮捕已經超過十二週,當局逼迫張淼承認自己是煽動雨傘運動的境外勢力間諜。此外,仍有多名中國民眾因聲援佔中被逮捕當中。
這些事件片斷出現於台灣媒體,但遠不如佔中初起時引起社會關注。雖然不是使用催淚彈,與佔中相關的人士持續遭受維穩機器的打壓。來自台灣的聲援和關注必須持續;為了民主,也為了我們共同期待的命運自主。(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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